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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标准品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剧毒化学品 分类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X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b)-0154-02
剧毒化学品是化工生产过程中重要的原料和产品,在高校开展的许多科研项目和实验课题以及日常教学实验中也常常涉及到剧毒化学品。所谓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剧毒化学品往往同时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多种危险特性如氰化物与硝酸盐、亚硝酸盐等混合时反应就相当剧烈,可以引起爆炸;氰化物与酸接触生成剧毒氰化氢气体,磷化铝与水或水蒸气作用生成易燃、剧毒的磷化氢气体[1~2]。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使用涉及采购、运输、保管、废弃物处理等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漏洞或管理不善,都会出现严重的事故隐患,甚至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环境造成很大危害。
近年来,国内外高校频繁发生因非法使用剧毒化学品造成的校园事故,某些高校甚至提出校园内禁止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强制规定。然而,在无机化学、电化学、火工品等研究领域内,诸如叠氮化钠、汞、五氧化二钒等常见的剧毒化学品仍是学科研究实验的重要辅料。因此,为同时保证实验工作和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需要结合公安部门提出的“五双”管理办法,建立适用于高校实验教学与科研的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本文结合南京理工大学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剧毒化学品购运、储存、领用和废弃处理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规章,旨在提高实验室安全质量[3]。
1 剧毒化学品分类
根据2002年版《剧毒化学品目录》335种,以及《剧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将剧毒化学品分为A级有(无)机剧毒物品和B级有(无)机剧毒物品2种[4~6]。有机剧多含有磷、汞、铅、氰基、硫、硅、卤等官能团或取代基,无机剧多含有氰基、汞、砷、铅、硒等,重金属及其盐大多数都有毒,生物碱为含有氮的天然碱性有机物,大多数有麻醉作用。如果按照化学组成可分为氰化物、砷化物、汞化物、磷化物、生物碱和其他类等6类;按不同用途可分为工业品、试剂、医药品和农药4大类。
2 剧毒化学品管理难点
2.1 储存条件
根据公安部门对于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储存剧毒化学品需要具备以下几项重要的基础条件:明确的管理、登记制度,专用保险箱存放,双道防盗门,双人双锁管理,24小时监控设备等。而在高校,多年来对于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并不严格,绝大部分实验室不具备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基本条件,而大部分剧毒化学品也实际分散于各实验室的普通药品柜内,药品安全得不到保证。
2.2 教学科研使用情况
以南京理工大学为例,在火工品专业,叠氮化钠等剧毒化学品作为起爆药等实验的重要原料,参与实验的教师与学生接触频率很高;在无机化学实验室内,一些重金属类化学品也常见于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实验中。按照现行的管理办法,如果将剧毒化学品全部统一至学校药品仓库严格进行管理,那么势必会对教学与科研工作造成影响: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在领取和使用阶段的管理流程合理性;另一方面也要兼顾教学科研实验的工作效率,避免因管理过于死板影响教学科研质量。
3 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高等学校针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管理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理。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并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高校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应实行“四统一”和“五双”的管理制度,即统一购买、统一保管、统一值守、统一领退以及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帐。同时,购买、储存、领取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教学、科研等相对固定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过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学生等流动性较大的使用人员,必须要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剧毒化学品。
3.1 购运和储存
学校教学、科研所需剧毒化学品,由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购买申请审批表,经学院批准,再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后交至化学药品库办理。购买剧毒化学品时,由化学药品库负责向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道路运输通行证,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出借、转让和接受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必须集中保管,在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分类储存,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剧毒化学品的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必须符合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治安防范措施要求。“人防”: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附近设置值班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值班室必须配置通讯设施、断电照明设施、自卫装备、值班记录台帐等。“物防”: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应当安装防盗门,安装双把锁,并配有消防等安全器材和设施,铁栅窗钢筋直径不少于12 mm,栅杆间距不得超过10 cm。“技防”: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装置。视频监控应覆盖全面、到位,监控图像清晰可辨并至少保持30天。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必须建立详细的剧毒化学品入库、发放、退库、废弃处置的总账。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应当定期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国资处、保卫处备案。
3.2 领取和使用
领取剧毒化学品,应由使用人填写领用审批,经实验室、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学校部门审批,执行双人领取制度。剧毒化学品的领用限当日使用量,实验结束后剩余部分必须立即退回化学药品库进行存储,不允许在实验室过夜。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人员需具备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相应知识和应急技能。学生使用剧毒化学品前,药品负责人要做好实验前安全教育,全面负责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并做好指导和监督。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根据所使用的剧毒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剧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涉及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必须配有领退、消耗台账,每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台帐至少保存1年。
3.3 废弃物处置和应急处理
实验室剧毒化学品产生的废液、废渣,提倡先进行无害化处理,降解后作为普通废液进行回收,严禁私自倾倒和处置。如果确实无法自行处理,应贴好标识后定期报学校部门统一处置。废弃或不再使用的剧毒化学品与原包装物都要退回剧毒化学药品库暂存,由学校按照环保有关规定,统一交有资质的处理单位按照环保规定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和擅自处理。
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制定剧毒化学品案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学校管理部门备案。日常工作中要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对预案操作性的检验,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发现剧毒化学品来源不清,被盗、被抢、丢失、误用、流散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逐级上报,保护好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补救措施。
4 结语
(1)高等学校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高等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高校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组织领导,分级管理,狠抓剧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领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各高校自身的特点,加强剧毒化学品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2)日常管理中,高等学校要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剧毒化学药品管理,就是要防止剧毒化学药品对人和环境造成伤害。通过管理部门对剧毒化学药品各个环节的不定期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相关措施和督促实验人员及时整改,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和放假前都应定期检查并上报安全工作总结,尤其是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散发毒气的剧毒化学药品经常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高等学校还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开展剧毒化学品的安全教育,增强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人员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增强学校管理部门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使剧毒化学品等危化品能够更好地为高等学校化学教学和科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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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标准品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高校实验室 有毒物品 有害物品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23-0151-03
实验室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沟通学生理论学习和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渠道,也是高校各种药品试剂等实验耗材和实验用动物、细菌、病毒等实验生物以及特殊辐射物质存放最为集中、最易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高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性保障工作,应该引起各级管理部门和实验教师队伍的充分重视。新时期下,高校实验教学以提高学生实践创新为重要培养目标,实验室面向多学科师生甚至社会开放。在实验室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人员对有毒、有害物品管理的疏忽,或对有毒、有害物品缺乏必要的专门知识、实验基础设施保障不到位以及有毒、有害物品使用不规范等新的问题,造成不同程度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带来了诸多不便。
一、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一)从实验室安全事故来看,加强高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生物安全管理刻不容缓
由于对实验室安全疏于管理,缺乏安全教育,因管理不当等因素而引发的实验室安全事故时有发生,[1][2]造成实验室起火、爆炸、人员伤亡、[3][4]传染病、病毒感染等重大安全事故,甚至还出现如矿业大学学生“投毒事件”,[5]复旦大学学生“投毒事件”[6]等学生从实验室携带剧毒药品毒害他人的恶性刑事案件。种种触目惊心的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引起高校实验室管理部门足够的重视。
(二)从实验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过程来看,应该加强高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生物安全管理
实验教学相对于理论教学来说,具有直观性、实践性、综合性和创造性的特点。在日益重视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和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的今天,[7][8]实验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很多实验用品,包括药品试剂、水电、各种仪器设备、实验动物、微生物、植物以及特殊的辐射物等,很多实验用品都属于有毒、有害物品。在实验教学过程中,特别是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忽视对这些构成要素的安全管理,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有可能会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从高校实验室建设的需要来看,加强高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安全无小事,实验室的安全是实验室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验室建设过程中,随着对实验教学的投入,实验室基础设施、实验新设备、新技术的开发使用、实验室创新项目实施、实验室开放运行等,势必造成实验工作量和参与实验的人员同步剧增,实验室的安全面临新的挑战,对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的重中之重。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将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防范意识穿插到各个环节。
二、加强高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各级管理部门重视安全管理的氛围
高校实验室管理部门,应当充分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自身的监督义务,指导和敦促各级实验室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特别是对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来抓。建立完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上至分管校领导,下到具体的实验室专职管理员,明确权责、层层负责,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要常态化,规范化。在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和师生中形成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氛围,在思想上提高认识。
(二) 加强实验队伍建设,提高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管理知识
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实验队伍是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的关键。对实验队伍特别是实验一线的专职实验员而言,通过自身学习和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以及交流等多种途径,熟练掌握各自负责实验室有可能遇到的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科学使用方法和对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十分重要。因为专职实验教师是和接受实验教学培养的学生面对面交流的主体,专职实验教师对有毒、有害物品有科学的使用演示和讲解以及对学生操作过程的监督,可以尽量避免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发生因实验误操作形成的安全事故。而实验室管理部门分管实验室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应具备实验室安全特别是对实验室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基础知识,学习和熟悉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程和标准等。
(三)加强实验室管理,补充完善有毒、有害物品的规章制度
一般来说,高校各类实验室都制定了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对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使用都形成了一定的制度约束。然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弹性很大且常管常新的工作,在不同阶段可能遇到新的问题。随着教学改革的需要,很多高校都会面临新开实验项目,新增实验室、实验室开放等问题,在对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中,肯定会面临很多以前没有遇到的问题,这就需要各级实验室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加强研究,根据新的情况制定和修订以前的各种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使用制度,防微杜渐。
(四)严格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制,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在实验室管理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会遇到很多教师不愿意去参与管理有毒、有害物品的情况。实验室管理部门应该根据有毒、有害物品管理的实际要求,严格执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设有毒、有害物品专职保管员、委派专人负责,并实行定期轮岗、适时交流等制度,考虑到有毒、有害物品管理的特殊性,可考虑每一项业务有两个岗位或两人参与记录和使用管理,要明确有毒、有害物品使用各个环节的操作规则,强化运作程序和各项具体的要求,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和内部自律和控制机制。
(五)规范有毒、有害物品的“入口”,从源头上遏止各类安全隐患
实验室对于实验耗材,特别是有毒、有害物质要规范申购、入库、申领、使用流程。根据实验教学计划测算所需和库存量比较,在保障正常的教学科研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这类物质在高校实验室的流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管理标准及法规目录》等常见的有毒、有害物质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分类指导标准进行科学的统一监管和入库管理,按照理化危害性、健康危害性、环境危害性等因素进行分级和科学存放保藏。
(六)监管有毒、有害物品的“出口”,杜绝危害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引发安全事故
高校实验室有近90%的安全事故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9]特别是在实验室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过程中,师生未能充分了解并掌握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使用知识、防护方法和应急措施,引发了不少原本可以避免的安全事故。有效监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点,要遵循危险物品储存的基本原则,建立有毒、有害物品安全数据资料,明确其物化性质、可能的危害特征、应急措施等信息,以供实验室使用者随时参阅。还应该特别注意普及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使用基本常识、废弃物的处理知识、有毒、有害物品防护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通过过程管理,保障实验室中有毒、有害物质从库房“出口”后的安全使用。
(七) 加强对有毒、有害物品管理的研究学习,提高高校安全事故风险防控能力
实验室管理是一项较为系统的工作,不同的实验室管理的难点和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都不尽相同。特别是对于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实验教学管理部门很难制定适合各个实验室情况的通用规范。这就要求高校实验室管理职能部门和实验教师队伍通过加强研究,充分吸取借鉴国内外优秀实验室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摸索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目前实验室信息化管理水平越来越高,[10]可以实现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对实验包括有毒、有害物品在内的所有耗材、试剂、药品、生物等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完整的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数据库。[11]高校可以根据需要,实现有毒、有害物品的信息化管理。
(八)建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容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的特点,做好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安全事故的危害方面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12]明确实验室管理部门和各级实验室负责人各自的应急管理职能,按照应急等级,在制度上规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在应急行动、人员调配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高校应该组织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做到在真正遇到突发事故后,能够沉稳有序地按照预案推进现场指挥和解救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损失,保障实验室安全和实验教学工作的平稳运行。
三、结束语
实验室面向不同学科专业的师生以及社会开放是教育改革日益发展的一种趋势,[13]这对高校实验管理特别是对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在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有毒、有害物品流通的各个环节,思考可能出现的突况,科学合理地研究相应的对策,提高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防控能力,使实验室管理朝着规范化、高效化、安全化的轨道运行。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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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标准品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实验室管理;岗位观念;服务意识;管理效率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18-0011-03
高等学校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是进行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基础和保证;也是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1,2]。随着高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实验室建设规模逐渐增大,大多数高校的实验室管理模式也逐步从传统的分散型管理模式过渡到“校—院(系)—实验中心—实验室”或“校—实验中心—实验室”的管理模式[3,4]。
笔者自2007年进入韩山师院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实验室技术与管理工作,也恰缝我系成立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亲历原有的教学实验室在功能分布和格局设计上逐步转变为“校—系—实验中心—实验室”的管理模式;几年来的改革与发展使现有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更好地满足了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和食品科学与工程3个专业的实验教学。但受传统实验室管理体制弊端和落后观念的延续性影响,我系目前的实验室管理模式从管理体系上看仍属“横断面”的管理[5],具有突出的平行职能部门交叉管理的特征(如图1所示),在一定程度上延缓和阻碍了实验室管理的更深入改革。
高校实验室的基本任务和目标就是要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要高效率、高效益、高质量、全方位地为教育服务,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2]。结合我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现状,以及部分实验室管理队伍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困惑,同时为更好地发挥实验室应有的功能与作用,服务于教学、科研,结合自身几年来的工作经历和体会,笔者认为作为实验室日常管理过程中最机动、最灵活,也是最关键因素的实验室管理人员,需从以下几方面来开展本职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与服务理念
现代管理学原理体系中的第一条便是“人本原理”,即管理活动的开展须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实验室管理是对人、财、物、任务、信息等诸多要素的管理,其核心是对人的管理[2]。由于实验室具有既是教学与科研活动的载体,又是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教师、学生等行为群体人的活动客体的综合特点;因此,实验室对人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上述各类行为群体人的管理,而且应是以学生为中心主体,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与教师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的日常管理。
另一方面,实验室管理工作具有既是管理又是服务的两重性[6],如何正确地处理好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实验室管理人员能否科学地看待与开展实验室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笔者认为管理即是服务,实验室工作的管理形式要以服务于学生、服务于实验教学、服务于科研的具体内容体现出来,同时又要在服务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并解决问题,切实加强实验室管理。
二、树立正确的岗位观念和增强服务意识
鉴于当前高校实验室建设中的传统观念和实验教学从属于理论教学的现状,实验室管理人员一直以来被误视为既不属于教师系列、又不同于行政人员的教辅人员;加上多数高校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业务培养、进修提高、评优晋级等制度和政策上的不公正与不配套,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他们岗位角色错位或定位模糊,不安心工作,责任心不强,实验人员和教师工作冲突等现象,进而造成实验技术队伍不稳定和实验室发展受影响,乃至影响正常的实验教学等局面[7,8]。
在角色定位与归属仍处在传统认识误区的情况下,作为实验室管理人员自身来说,应尽量摆正自己的心态,明确岗位职责与需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与素养,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价值诉求,正确认识实验室管理人员在高校建设与发展,特别是高校实验室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增强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高校实验室的主要功能是服务于教学科研,相对应地,实验室管理者的基本职责是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增强服务意识,特别是树立公仆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在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在提高实验室的开放度与使用率等方面显得尤为重要;而服务意识的增强需建立在树立正确的岗位观念的基础之上。
三、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做到“用心、有形”
规章制度是约束行为人的一把标尺,高校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从来都不缺乏诸《实验人员岗位职责》、《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实验室仪器设备与试剂管理办法》、《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管理办法》、《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实验守则》之类的规章制度[9,10];但目前的高校实验室之所以仍普遍存在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完善与结构不合理、实验经费管理不严、实验室开放力度不够与资源共享率偏低、仪器设备管理较混乱与使用率低等诸多问题[3,11],笔者认为最关键的原因仍在于人,尤其是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态度。
作为实验室日常管理与运行过程中最机动、最灵活,也是最关键因素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只有在遵照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用实验室管理者的实际行动,真正用心投入到繁锁的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科研服务为宗旨,以提升实验室效率和功能效益为目标,才能切实凸显和发挥实验室的地位与作用。
以提高实验室开放度为例,我系食品专业的学生经常会在周末或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美食节、实验操作技能比赛、课外科研兴趣小组竞赛、创新实验设计与开展等活动,以及部分课程的综合设计性实验;而这些活动和实验的开展时间大多是实验室管理人员非正常上班时段,如若实验员因过多地计较个人利益得失或过分强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额外报酬与奖励而不愿配合或不情愿开放实验室,不仅造成实验室开放率和使用率的大打折扣,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注重人际关系的处理
组织内部的信息交流已逐渐受到现代管理的重视,且将成为21世纪管理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12]。作为教研室、科研团队或学科团队,甚至整个学校或院系的实验中心,都是一个个独立的组织单元,这些组织单元都是由学校主管领导、校级或院级实验中心领导、教师(实验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等构成的一个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群体。作为实验室管理的最直接实施者,若对实验室管理过程中的上行沟通、下行沟通、平行沟通处理不当,则可能会使组织内的各类信息出现不对称传递甚至中断而引起相互间的关系疏远,最终也会影响到实验室的管理和实验室正常功能的发挥与运转。因此,注重几个群体间的人际关系处理,是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验室管理人员须首先且一直要学习的工作内容。
五、借鉴企业管理模式,提高实验室管理效率
现代企业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人才、企业文化与理念、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竞争。就企业内部管理而言,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因具有“全面质量管理、全过程管理、全要素管理和全员参与”的鲜明特征,以及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的特点,目前已被各类企业竞相采用;实践表明该管理体系在持续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高校实验室的管理是一个多层次、多目标、多因素的系统,许多高校在实验室管理过程中推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的方法,这与ISO9000管理体系一贯强调的管理职责分明、预防为主、有始有终的管理理念有很强的相似性与相通性;因此ISO9000管理体系对高校实验室管理具有高度的适用性[1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积极学习、吸纳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精髓,并大胆地实践于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中,为以学生为中心主体的实验教学提供一个更加宽松和谐、有序高效的实验环境。
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和管理能力
管理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艺术。传统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实验室工作只要认真去做则谁都会做”等错误认知已然已完全不适应现代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需要;笔者认为应把实验室管理当作一门学问和艺术来学习与研究。很多高校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并不是管理专业出身,也缺乏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业的系统培训,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边干边学。因此选择《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与管理》、《实验室研究与探索》、《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实验室科学》、《实验室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性刊物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浏览与学习,及时了解其他院校在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创新性经验和可借鉴的方法并为我所用,以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和提高管理水平。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与否,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人员的水平;而管理人员的水平与其自身的知识、技能与素养有着直接又紧密的联系。俗语说“活到老,学到老”、“术业有专攻”、“干一行,精一行”,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树立当内行、做专家的意识,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适时地利用机会积极参加相关的调研、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甚至有计划地进行在职学习或进修获取学位,以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学历层次和科学管理能力。同时,实验人员应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与知识技能,主动地参与融入到科研团队建设或学科队伍建设中去,在团队氛围下学习、成长,提升自己。
七、结语
实验室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有合理的规章制度和正确的管理模式来提升它的功能与效益;实验室管理也是一项琐碎而繁重的工作,需要管理者的智慧、态度、奉献、热情和创新来促进它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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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标准品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AABB认证;输血科;质量管理
输血作为现代医疗中一种特殊的抢救、治疗手段在患者的救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医疗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输血科(血库)的作用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血库”(储血、发血)还担负着全院临床用血的管理、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1]输血科的发展水平在医院的质量管理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国内输血科(血库)现状
为促进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和管理国家卫生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输血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国内的输血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各地区的调查表明输血科(血库)还存在很多不足11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不合理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但部分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未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仍挂靠在检验科其次部分输血科人力资源配置不到位、业务用房面积不到位、仪器设备的配置不能满足业务的正常开展[2-4]12输血质量管理水平低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有些医院虽设有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但制度形同虚设并未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科室输血质量管理工作督查不到位对输血存在的问题不进行追踪与评价缺少对输血管理工作的总结、分析[5]部分输血科甚至无针对从血液发出到临床输注的相应管理制度对整个输血过程缺乏有效的质量管理13输血全流程操作不规范输血前医护人员缺乏对患者的评估时常不能正确把握输血指征、选择恰当的血液成分致使血液制品应用不合理的情况难以杜绝输血过程中疏于对患者的继续观察和监护对输血不良反应的识别能力差、处理程序知晓率低导致不良反应未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和上报输血安全隐患未得到及时排除输血后未进行及时的疗效评估对输血没有达到预期要求的不查找原因血液制品的使用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2实践AABB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输血工作质量的好坏、输血科的发展建设与管理水平对临床用血质量的安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医院整体医疗工作的质量和病人的生命安危如何有效提高输血科(血库)的质量管理水平已成为输血科(血库)建设和发展中迫在眉睫的问题建立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作为一种有效的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方法已成为医疗机构建设和发展的必然趋势[6-7]AABB认证是由全世界最高水平的“血液银行及输血业务的标准指针”的最终认定组织单位全球先进的输血和细胞治疗技术联盟(AdvancingTransfusionandCellularTherapiesWorldwide简称AABB)发起的认证活动它以患者为中心强调为患者提供完善、统一、安全的医疗服务致力于制定输血医学的各方面标准从血液的采集、制作、检测、血液发放、血液管理全过程促进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的持续改进最终促进输血医学的发展水平的提升1957年AABB出版了第一版血站与输血服务机构标准之后每两年官方机构组织专家对该标准进行修订使其与国际标准相适应2016年4月血站与输血服务机构标准第30版正式生效与ISO15189相比AABB标准具有明显的优势:(1)专业性更强ISO15189是从医学专业的角度描述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的要求适用于医学实验室服务领域内现有的所有学科AABB标准仅仅针对输血医学和细胞治疗专业性更强(2)覆盖范围更加全面:在用于输血服务机构评审的血站与输血服务机构标准中评估的内容包含了十大要素:1)组织结构2)人力资源3)仪器设备4)供应商与客户5)输血全流程6)文档和记录7)输血不良事件8)内外部评审9)持续改进10)生物安全这些内容覆盖了从血液采集到最后血液输注的各个环节既包含了血液制品的制作环节、输血科实验操作环节也包含了临床输血各环节全方位地保证了患者的输血安全实施AABB质量管理体系可以为输血科提供更具体、更全面的专业要求为实验室的检验能力和服务质量提供保证
3实践AABB质量管理体系的意义
3.1科室走向国际化
在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与国内医疗环境迅速发展的今天认证是机构打造核心竞争力寻求持续发展与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8]AABB标准是衡量输血科质量管理水平与患者安全的良好工具通过实践AABB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可以得到国际社会的各种资源和服务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结合国内实际使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达到国际水平
3.2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践行AABB标准的过程会促使科室在质量和管理方面进行持续改善在满足AABB标准的前提下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很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制度和流程形成科室自身的质量体系
3.3提升合理用血水平
AABB标准对输血全流程的每个环节都制定了详细的标准通过对标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要对照标准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不定期检视临床输血操作的规范化通过科学的认证标准和方法、长期的持续改进、常态的标准化、对细节的卓越要求实现规范化管理提升合理用血水平
4结语
AABB标准是全世界公认的医疗服务标准代表了医院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最高水平实践AABB质量管理体系可以增强临床患者对输血科的信任程度从而得到社会、医疗单位和患者的信任只有高度重视和加强输血科的内涵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输血科的全面质量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输血科在医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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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万新宫本兰梁晓华.血站实验室申请ISO15189认可的必要性.中国输血杂志201427(8):801 ̄802.
实验室标准品管理办法范文5
按照中央和市委、区委政府要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要求,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为全面推进“双随机”执法工作,将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和放射卫生等专业全面纳入“双随机”监管抽查内容。为进一步提高监督员对“双随机”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单位监督执法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2015〕58号)精神,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58号)要求,推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随机抽查,落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执法信息系统,立足卫生健康监督专业特点、执法队伍现状、区域实际等情况,分步实施,逐步推开,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工作职责
2021年将根据市卫生健康监督所针对国家2021年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及“市抽”设定“双随机”抽查规则及补充规则,使用北京市卫生监督平台,进行“双随机”工作。
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则制定、统一抽取,任务发放,工作协调,工作考核工作,各专业科室负责本专业“双随机”检查内容的指导及国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执法科队完成辖区范围、职责范围内的“双随机”检查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玉林
副组长:国民、崔宗强、胡帅
下设双随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胡帅,办公室设定为宣传信息科。全所各科室积极配合完成每年双随机工作。
三、国家双随机工作
国家双随机任务由卫生监督平台统一接收、分派工作。监督员使用手持机现场操作完成双随机监督任务。
(一)国抽人员安排
监督员共计:62名监督员,有执法证件人员:55人 无执法证新进人员5人 ,工勤2人。
参与双随机占比71.81%(国家要求70%以上)。
(二)国抽双随机工作总体要求
1、2人一组执法记录仪视频留存。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视频移交一科整理收集,医疗卫生、传染病、放射卫生移交二科整理收集。2人一组执法记录留存(监督小条、采样记录等)。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视频交一科整理收集,医疗卫生、传染病、放射卫生交二科整理收集。整理核对无误后统一移交档案室存档。
2、需要检测的单位(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根据总体日程安排进行,如需要调整,由信息科总体调整安排,不得自行修改时间。
3、不需要检测的单位(医疗卫生、传染病、放射卫生),由抽到的监督员在科队内协调自行完成监督工作。
4、学校卫生需要检测教室环境等检测外还需要检测饮用水(有二次供水及集中式供水的单位)。
(四)国抽双随机职责分工
按时完成国家双随机工作,公共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健康监督科完成本专业双随机业务指导培训及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协查。
宣传信息科负责工作计划、任务下达、统筹协调、监测数据平台录入、质量控制和双随机信息公开工作。
各执法队负责双随机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测、处罚工作。监督信息平台录入率、及时率、正确率100%;行政处罚平台录入率、及时率、正确率100%;
四、北京双随机工作
(一)工作原则
1、地点分配原则。全区共分为9个区域进行双随机抽查:
第一区域:东小口分所管辖区域;
第二区域:回龙观分所管辖区域;
第三区域:执法一队管辖区域;
第四区域:兴寿延寿分所管辖区域。
第五区域:北七家小汤山分所
第六区域:沙河分所管辖区域。
第七区域:南口分所管辖区域。
第八区域:综合执法一科(专业职责工作)
第九区域:综合执法一科(专业职责工作)
人员分配原则
定期维护执法人员名录库信息,结合区域特点设置随机抽查基本单元,基本单元内人数不得低于4人。每月动态调整人员执业范围、在岗情况、管辖区域等。“北京卫生监督工作平台”的人员执业范围设置应与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保持一致。可多项选择人员执业范围。
所有监督员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双随机工作,不进行混编。在各自专业及辖区内,按时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
2、人员匹配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及托幼机构,每月定时从随机抽查单位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分专业,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2人,随机进行匹配。
医疗机构检查实行分级分层随机抽查,一次抽查应覆盖该机构涉及到的全部专业内容。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从执业范围标记为医疗(含中医)、传染病、计生(含妇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2人,完成医疗机构、传染病、计生、放射有关的全部检查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执业范围标记为(含中医)、传染病、计生(含妇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2人,完成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计生有关的全部检查表。从执业范围标记为放射的人员中抽取2人,检查放射有关的廍检查表,二医疗机构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三级医疗机构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同一医疗机构有多个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以日常监督检查补充覆盖。
3、双随机处罚原则
双随机处罚工作依据谁发现谁监督谁处罚原则进行。处罚所得款项计入作出处罚的科队,不统计在管片科室中。每月法规科负责双随机处罚案件数及金额的核查及统计,宣传信息科负责将统计结果与本月其他处罚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及通报。
(二)抽取专业及比例。
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和放射卫生等专业抽查比例原则上为每月不低于5%。
学校卫生在每年的学校寒暑假停止抽取。
如遇大型活动保障或抽取单位已经完成100%覆盖等情况,视情况调整抽取比例。医疗机构完成全年100%抽取,公共场所力争全年完成100%抽取。
(三)动态维护单位库
按照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动态维护随机抽查单位库信息。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及托幼机构单位以“北京卫生监督工作平台”管理相对人数量为基础,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放射诊疗单位以“北京卫生监督平台”医疗机构数量为基础,每年12月底标记完成下一年度不列入随机抽查单位库的高风险单位。确定为高风险单位的,每年至少检查3次,三次均合格者取消风险等级标记。高风险单位情形包括:
1.投诉举报3次以上(不含控烟);
2.监督抽检检测不合格的;
3.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4.国家级、北京市级相关部门转办或督办的;
5.中央或本市新闻媒体曝光存在违法行为的;
6.列入医疗机构重点监督监测台账管理的;
7.各区结合区域特点确定的高危违法行为。
新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完成首次现场监督检查之后,自动进入随机抽查单位库。
2021年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已完成高风险单位的标记工作。
五、双随机工作信息公开
及时公示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宣传信息科负责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在区卫计委网站进行公示。法制稽查科负责将抽查结果处罚信息通过区卫计委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要求
充分利用现有执法信息系统平台(北京市卫生监督平台、国家监督中心平台),积极完成国家、市级各项“双随机”工作,坚持将“双随机”监管运用到日常监督工作中去,努力探索适合昌平区监督模式的工作特色,加强“双随机”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1
昌平区公共场所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随机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实施日期
1
公共场所卫生抽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经营者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1.1.1
2
学校卫生监督抽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GB31177-2014)、《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公共浴室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1.1.1
3
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抽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幼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1.1.1
4
生活饮用水单位卫生情况抽查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单位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1.1.1
附件2
昌平区医疗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1
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
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修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第8号》、《卫生部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
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设置指导原则(试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4
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02)、《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版)》、《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310.1一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一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一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一2009、《医院感染监测规范》WS/T 312一2009、《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1一2009、《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05、《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68一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一2012、《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5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6
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室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7
母婴保健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8
婚检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9
产前诊断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各区卫生健康委
10
孕产期保健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1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的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证明监督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出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内的医师和助理医师、中医医疗机构、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3
外国医师来华短暂行医;香港、澳门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依法执业抽查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在中国境内短期行医的外国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的香港、澳门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的台湾地区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外出会诊依法执业抽查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医疗机构内的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依法执业抽查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内的乡村医生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考核、依法注册、依法执业抽查
《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医疗机构内的护士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7
港澳药剂师、护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依法执业抽查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执业管理暂行规定》
在内地短期执业的港澳药剂师、护士、医务化验师、职业治疗师、视光师、放射技师、物理治疗师、脊医;澳门治疗师、按摩师、针灸师、诊疗辅助技术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核、依法注册抽查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内的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9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抽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
血站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
血站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各区卫生健康委
21
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执业活动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2
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诊疗活动抽查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各区卫生健康委
23
医疗机构使用、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情况抽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4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抽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5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抽查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暂行办法》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各区卫生健康委
26
医疗机构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情况抽查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7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情况抽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8
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9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抽查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0
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筛查情况抽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1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用血情况抽查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2
医疗机构开展性病诊疗活动抽查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3
开展院前急救情况抽查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4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实验室检测情况抽查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5
医疗机构开展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抽查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6
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7
发生医疗机构人员购置使用药品牟取利益的行为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8
医疗机构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的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9
放射诊疗机构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附件3
昌平区生活饮用水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1
自备水源供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自备水源水单位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二次供水单位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实验室标准品管理办法范文6
1.1安全与环保现状
实验教学中心于2010年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按照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规范实验室环境行为,自正式按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运行以来,充分贯彻ISO9001一贯强调的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基本要求,建立安全绿色环保实验室,保障了实验教学质量,规范了实验室安全和环保管理,从而为培养环境学科高质量、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提供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创新突出的实验实践教学平台。
1.2安全与环保问题
实验教学中心共开设专业实验课程11门,授课对象面向全校12个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每年参加实验的人员约900人次。中心还积极组织绿色社会实践、大学生科研训练(SRT)、环境友好科技大赛、学生绿色协会活动等绿色课外实践。仪器设备的频繁使用以及多种类化学药品的大量使用无疑给中心的安全及环境卫生带来了巨大压力,目前实验教学中心主要存在的问题为:(1)安全观念和环保意识不强,师生员工的安全观念和环保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在实验过程中,尽可能选择试剂最低使用量以防止实验室的污染扩散,实现实验绿色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于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尤其是处理含有害细菌和病毒的生物废弃物,仍需强化学生的无菌意识,一定要作消毒和高压灭菌处理,避免实验废弃物对环境产生危害。(2)奖惩工作力度不够。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应该有明确的奖惩制度[5]。对于违章操作或麻痹大意、而发生安全事故,致使国家财产受损失的,应按具体情况进行赔偿、罚款、通报批评、行政批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设置奖励基金,奖励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出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2建立健全的实验室安全和环保管理制度
建立科学规范的实验室安全和环保管理制度是实验室正常运行的有力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6]。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在实验室安全方面制定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实验室卫生制度等;为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实验教学中心制定了《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刻启动预案,采取正确有效的应对方法;实验室采取安全责任层层落实,中心主任和实验室主任是第一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具体安全工作,每间工作室指定安全责任人;实验用的仪器、设备等的使用说明书妥善保管,分类登记,并定期检查和校准仪器设备,保证使用正常运转;坚持记录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借用登记表及维护维修记录表。
3加强安全、环保教育及培训
实验教学中心十分重视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的环保教育,通过讲座及培训的方式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增强防护能力,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另外,对于新生初次进入各实验室时,实验室教师需对新生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与环保知识讲座,加强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危险性强的实验项目,实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对未参加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将不允许进入实验环节的学习。此外,将安全和环保教育落实到实验教学过程中,在实验课前,实验教师要求学生学习该实验的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操作、安全操作,养成良好的安全卫生习惯。
4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其品种繁多,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潜在着很大的危险性[7-9],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10]。首先,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安装通风装置[11],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对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要严格分类存放,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做到专室专柜储存,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专账[12],根据储存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安装防盗装置加以监控;其次是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使用人员能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明确防范措施,使用易挥发、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确保实验安全;还要对过期失效、无标签的废弃危险化学品,集中妥善保管,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最后对于易燃、易爆、腐蚀性、易挥发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计划,要严格按照实验使用量购置,不存余量[13]。
5建立健全消防、防范设施以及安全、环保措施
实验教学中心全部安装了防火报警系统,按建筑要求安装消防栓和配备灭火器。各实验室均安装了烟感报警系统。中心在实验室采取各种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标准的接地保护,安装了总配电开关、分线配电开关和设备供电开关三层漏电保护,封闭了实验台上所有可能造成漏电的金属部位,形成全封闭的实验导线与插座。实验操作台均为标准实验台,台面材料耐化学腐蚀,并具有防水和阻燃性能;实验室通风、照明良好;水、电、气管道、网络走线布局安全、合理,符合国家规范;实验室噪声低于国家标准。中心设有专门的保安岗位,实行24h值班与巡逻。现在实验室设施、环境能保证安全和环保,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应急设施和措施完备,消防设施、应急灯、安全通道齐全规范,防火、防盗可做到智能化监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提供整个中心的物业管理服务并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
6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