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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逻辑学的认识范文1
Abstract: Due to the restrictions of the traditional tutoring in time and space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net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Internet tutor has been paid more attention, which has produced the face to face video teaching platform on a the Internet. Based on market demand, location analysis and module function introduc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which may appear in the long-term operation of this platform, so as to realize the network teaching optional, convenient, standardized.
关键词:互联网;视频教学平台;信息技术
Key words: Internet;video teaching platform;information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G434;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23-0173-02
0 引言
S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家教更多的被应用。由于传统式家教在时间上和空间被限制。因此开发了网络一对一真人面对面视频教学平台,它是通过网络平台,利用信息技术使同学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老师进行网络面对面教学,同时还可以为大学生提供一个求职的平台。开始人们对其会感到有些陌生,相比于传统家教,它可以不受任何时间和空间限制。网络一对一真人面对面视频教学所用的费用较低,项目研究的目的是推行互联网家教的新颖点,为受众者提供更好的平台。
1 网络一对一真人面对面视频教学平台的市场需求分析
日常生活中的家教,双方必须得有一个共同的时间与空间。从客户来说,大多数人觉得费用太高,一般家庭难以接受;对于家教来说,也有各种安全与不便。移动终端的全民化,各种网络直播的流行,为推出“网络一对一真人面对面视频教学”提供了有力条件,既能让客户在划算的价位内学到一些东西,也方便了家教,双方都可以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
1.1 市场调研
国内网民多,使用互联网量大,其中网民群体主要是学生,而当今社会中小学生与高中生的课业多、难度大,补课量也随之增多,而家教也达到了饱和状态,乏味的课堂教学模式,也使学生出现不爱学、不耐烦的情况,而网上真人一对一教学不仅在地点上,时间上不受限制,且其新颖的教学模式也会吸引学生们的注意。
1.2 市场预测
在我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家,受教育者是逐年增加的,想要经济发展良好就必须有良好的教育,因此国家也非常重视教育。随着人群数量的增多,学生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了提升自己的成绩,会有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补课。首先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网络越来越被大众所熟知,越来越被大众所依赖,学生接触网络的机会也逐渐的上涨,因此网上授课成为了学生和家长的首选。
1.3 市场消费分析
①中国人口数量庞大,多数家庭对子女有明显的教育意识和强烈的教育观念。每个家庭对教育的需求又是必要的,因而需求群体和潜在客户必然是该家教平台的一个巨大的消费群体。
②家长在教育方面充满汲汲的渴求心态,更让教育行业领先于其它行业。尤其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家长对子女受教育需求程度越来越强烈。
1.4 竞争市场特征
竞争市场目前在家教上体现比较突出:
①该家教平台的师资力量主要由在职教师和在校学生组成,他们长期内家教的可能性较低,在总体规划和安排上有所欠缺。
②授课的方式也各式各样,有的讲解书本的内容,有的布置习题,有的干脆看着学生做作业,为其进行答疑。
③家教从业人员教育水平良莠不齐,有的人目标过于功利化,总是把赚钱放首位。
1.5 目标市场定位
团队主要为广大的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提供优质的学科指导服务,也集中了全国各地的优势资源,使他们成为一个知识面非常广阔的整体,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一个授课的平台。并且将根据学生的需要安排合适的内部资源和优秀的授课老师,同时从服务态度上、提高服务对象成绩上、与学生交流以及扩展学生的视野和思维上都将做以全面安排。
2 功能模块的设计
2.1 登陆与注册
网站左上角为网页名称,右上角“登录”,“注册”进入页面,“登录”附近有“通知栏(通知栏:如何注册用户名?如何预约教师?预约之后怎么支付?怎么寻找适合自己的名师?等)”,附近有“后台管理”,“注册”页面进去之后,“手机验证”、“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注册”之后可以选择编辑更多信息:“身份认证”、“院校”、“学历”、“性别”等。(只有注册之后的用户才能查看教师情况”)教师注册与普通会员又有所不同,“注册”页面进去之后,“手机验证”、“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然后再身份验证、学历、职业、性别、上传照片、所教领域、有何特长等。
2.2 课程及教师的选择
2.2.1 课程选择
由于大众需求的多样化,网站从两个方面进行分类。一方面是根据受教育程度。另一方面根据所学科目不同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等科目。
2.2.2 教师的选择
课程选择后将显示教师相关信息,“教师信息”包括“预约”、“教师热度”、“所教科目”、“姓名”以及十分钟左右的试看视频。网站还设有“搜索栏”,可直接搜索所需的课程。
2.3 后台管理
“后台管理”可以查看网站注册用户,查看用户注册人数,教师人数与学生人数,第三方交易软件“支付宝”、“微信”及“银行卡”等,方便用户进行交易。之外教师可以从自己的“后台管理”查看自己的A约情况。
2.4 其它板块
网站下方放置“APP”下载二维码;正中放置 “主题宣传”模块,主题宣传里面包含网站的最新活动、最近热门的老师;“个人中心”模块包含基本用户信息、预约教师进展情况以及课程完成情况:“网站简介”、“合作网站”及 “在线客服”。
3 运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
3.1 运营模式的问题
首先,家教O2O平台的使用频次较低。用户找家教的频率并不是很高,这种供需关系不会长久存在,找家教的目的在于提高学习效率,找到适合自己的家教之后,会在长期内保持这种雇佣关系,除非用户有其他需求,否则很难保证平台用户活跃度和交易频次。
其次,用户的需求与这种运营模式相违背,用户依赖性不高。对于家长和学生来说,最根本的需求就是优秀的老师。但从实际角度来说,优秀的老师从来不缺学生,通过家教平台寻找生源是不必要的。所以家教平台上的老师整体水平要低于传统家教老师的水平。进而言之,就算学生通过平台找到了满足自己需求的老师,一旦师生之间产生信任,那么他们必然会脱离平台在线下进行交易。这时,家教平台也就失去了创建的初衷。
另外,过分强调课时量使得行业向不健康方向发展。据相关媒体报道,一位家长通过相关家教平系家教给孩子补课。结果在补课的几个小时期间,该老师不断接听招生电话,真正的补习时间很短。然而,由于该老师不属于任何教育机构,家长无处投诉,最终事件不了了之。其实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很多家教平台将课时量放在首位,将其与教师薪资挂钩,导致老师只注重课时数量,却难以保证课程的质量。这种看重利益而轻视教育的行为将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3.2 家教O2O难以合法化、标准化
目前,很多家教O2O平台监管制度有缺陷,甚至基本的学科培训、教学管理都不完善,何况对教学效果的监督,完全靠教师自律。而传统的家教行业则早有监管制度。在2009年的“两会”上,人大代表杨剑昌曾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取缔“非法家教”。而与之相比,家教O2O行业在制度上没有相关的约束,合法化和标准化仅仅依靠自我监督来实现。这必定会造成家教行业内人员教育水平的参差不齐,甚至这一漏洞也会给很多不法分子创造机会。而很多相关人士也同样认为,家教O2O的标准化是必然趋势。
4 结论
网络一对一真人面对面视频教学举步艰难,需要各方面资源给予支持。首先要求大家在认识上有一定共识,了解他的创新进程,支持该项教学方法的诞生与成长。另外要不断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与困难,形成规范化、质量高的网络授课平台,并使其沿正确轨道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华,章义来,张敏.基于FMS的网络视频教学平台的研究与实现[J].福建电脑,2010(04).
对逻辑学的认识范文2
一、高校深化党管人才机制和建立健全学术制度的背景
在高校发展的新时期,“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理念逐步廓清并且深入人心。在实际工作中,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到了有效贯彻,而教授治学成为相对参差不齐甚至被忽视弱化的环节。长期以来,高校在学术评定上有学术委员会,在学位评审上有学位委员会,而在学校的整体管理方面却缺乏教授的参与。从深化党管人才的工作要求出发,教授作为一个专业技术人才的职能被充分发挥,而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凝练的对办学经验、理念和思想的思考和审议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能力却被忽视了。
高校当前既是一个社会公共事业组织,又是一个参照行政机制运行的教育行政机构。一些高校以纯行政思维办校,必将导致高校追求近期业绩,注重外延发展,忽视内涵建设等问题。随着高校发展逐步由外延扩展向质量提升转型,教师尤其是教授人才在学校特色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教授群体期待可以更有效地发表意见,有集中建言的机会和平台。高校行政化弊端的日益显现,也使得“学者治学”、“教授治教”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以“回归学术”为目的的“政学分权”改革在一些重点高校逐步开展,如北京大学基于“商议性民主”理论基础推行制度改革,浙江大学等学校在实施“大部制”改革。与此同时,随着党管人才、依法治校工作的有力推行,《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知识更加得到普及,教师们意识到,高校从充分调动和发挥专家学者参与学校发展咨询以增强决策的科学化与管理民主化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学里的学术委员会是符合法律规程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当前高校建设健全学术制度落实教授治学体制的必要性
著名教育家竺可桢认为:“教授是大学的灵魂,一个大学学风的优劣,全视教授人选为转移。”教授群体是学校发展集中体现先进性的资源,是学校特色发展的人才智库。建立健全教授委员会制度是高校优化党管人才机制、促进高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趋势。
目前高校进入了由外延扩张到内涵发展的新时期,教授人才更应当参与学校发展中的重大事务决策咨询,他们期待能够在大学管理和一些制度设计上具有发言权,并能够对管理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从实际调研中,教授们认为,随着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加大,“新进高校人”特别是教授队伍不断扩大也意味着教授治学机制的自然改善。同时,高校发展品牌的逐步树立以及办学特色的进一步凝练,需要深入思考把教授这一人才队伍放在什么样的位置,给予什么样的校园地位。换言之,在确立了教授的校园政治地位后,如何在出台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引进,教学、科研、人事以及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充分尊重和有效吸收教授群体的意见,是高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教授队伍自身来说,教授在自身评上高级职称后如何进一步树立全局发展意识和融入学校特色发展的主人翁意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教授群体在落实了明晰的经济地位、实现了稳定的待遇保障之后,应当自觉思考如何主动服务于高校软实力的发展,如教授要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观念、授课方式等方面率先主动参与调适,以适应高校科学发展的需要。同时从教授人才队伍的作用发挥来说,除了做好自我发展之外,还要充分发挥自身魅力,发扬奉献意识,依托青年导师制等载体,通过定期举办教学竞赛和教学观摩活动,帮助青年教师加强在听课、辅导、答疑、指导实验、带学生实习和毕业实践等教学环节上的锻炼,发挥老教授、老专家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建立全方位、开放式的教师终身教育体系,从而引领和服务青年教师成长;同时依托课堂和校园文化舞台,以优秀的教风引领学风,以优秀的指导升华校园文化质量。
三、党管人才机制的高校学术制度建设现状及其不足
立足于摸清高校谋划科学发展和深化特色发展核心战略的体制机制障碍的角度,笔者对高校学术制度建设现状及其不足分析如下:
1.学术委员会的职能欠缺。目前在各高校基本成立了学术委员会,这一学术机构基本发挥了学术事务决策的职能,但是其行政色彩较为浓厚,工作职能依然较为狭隘,离高校特色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不足,具体体现在:
(1)从人员构成上说,成员大体为分管教学科研的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院长和学校教学科研有关部门的领导。这种设置是基于开展工作的高效性和兼顾二级学院和部门利益的平衡性,是通过给定推荐委员名额而产生的。在实际运作中,存在有些学术职能被行政权力代替的现象,没有很好地体现教授治学的特征。
(2)从议事范围和决策权限来说,高校学术委员会主要工作是开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相对缺乏深入地开展学科、专业审议等其他学术事项的工作。
(3)从推进高校特色发展的要求来说,学术委员会没有充分凝练教授群体对办学经验、理念和思想的思考和智慧,对高校重点发展领域和整体办学质量提升等方面还相对缺乏校外知名专家教授的咨询指导。
(4)很多高校目前没有制定关于学术委员会性质地位、人员构成、议事范围和决策权限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的基础不够完备。
(5)目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教育惩戒职能,亟须纳入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范畴。
2.学术制度建设中深化党管人才机制的困境。目前条件下,学校和各基层单位的会议过多,教授的日常教学科研生活受到一定程度的扰乱,没有相对集中的时间静下心从事研究工作,高质量的论文出不来。一些教授认为,教授不是万能的,教授在其离开擅长的专业领域后其议事能力和咨询质量是要打折扣的,教授离开了专业本身,和普通教师并无两样。根据教授发挥其专长的需要,应让一些没有过多权力愿望,具备教学、科研特长的教授专心做学问,以推进学校教书育人工作的科学发展。深入究其原委,笔者认为,这是因为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部分教授习惯于只关心自己的科研学术方面的事情,而不太关注学校建设和发展方面的大问题。其实,不是他们不关心,而是相对缺乏教授们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通畅渠道,没有一个好的发挥教授作用的平台。正如教育研究者王长乐所言,“教授最熟悉大学活动的规则和标准,最理解大学的本质和宗旨,也最爱惜和维护大学的声誉,虽然由于专业分工他们不是全面管理大学的全能人才,但他们熟悉学术活动的规律和逻辑,在整体意义上既有能力、又有责任来参与学校管理。”①我们认为,价值取向源于惯常的制度安排和行为实践,部分教授代表的忧虑恰巧反映了建立教授委员会以凝聚发展智慧,激发参与咨询习惯的必要性。
四、深化党管人才机制中高校落实教授治学体制的举措建议
1.围绕高校特色发展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发展现有的学术委员会。
教授治学的主要实现途径是学术委员会,其内涵包括教授“治学科”、“治学术”、“治学风”和“治教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章第42条的规定,高等学校可以通过“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针对目前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中的不足,可从如下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1)调整人员构成,打破过去基于二级学院和部门利益平衡分配名额的形式。在实际运作中,高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可以通过自荐、二级学院(部门)民主推荐和学校聘任相结合方式。根据章程,委员由学校按民主制度推选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委成员由全体委员民主推选产生。学术委员会成员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一聘,有淘汰,有补充。学术委员会、教师和行政班子之间形成管理机制上稳定的动态平衡;创设科学的平台,根据议事能力、咨询质量和学校教授人才队伍的变化情况,引入教师公开集中评估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机制,并对本届委员提出续聘与否和增减调整的建议。
(2)明确议事范围和决策权限,内容从过去局限于教学科研成果评定,进一步拓展到开展学科、专业审议等其他学术事项。
(3)从科学发展上水平和推进学校特色发展的的要求出发,在学校发展的一些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学术委员会可以聘请一部分校外知名专家教授参与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决策咨询。
(4)通过深入调研,及时制定包括学术委员会性质地位、人员构成、议事范围和决策权限等范畴的委员会章程或规范性文件。
(5)在学术委员中纳入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教育惩戒职能,引导学校教师教风和科研工作作风的健康发展。
(6)建立对学术委员会学术事项咨询与决策结果的反馈机制,反馈包括如采纳咨询结果应告知如何纳入学校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如否决咨询结果应该告知原因等。
2.参考国内外高校成立教授委员会的成熟做法,在有条件的二级学院试行建立教授委员会制度(小学院可以成立教授会),作为改组现行学术委员会的辅助和补充制度。
方案一:作为高校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的咨询机构(区别于现有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决策职能,它不是学术机构),成立教授委员会,下设常委会,并制定相应的章程。常委由各级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在二级学院民主推选若干委员的基础上公开选举产生。常委会可以下设学科和专业背景相近的教授组成专门委员会,可以由常委召集相关委员就某些重大的专项事务进行民主讨论后提交常委会作进一步讨论,从而为学校谋求特色发展作高质量的决策参考。
方案二:成立专家委员会,党政领导只是专家委员会的一个委员,委员会主任由专家委员会经过民主推选的教授担任,以避免学术行政化。由学院发聘书,以道德品质高、业务精深、各方面有威望为遴选条件,专家委员会成员具有荣誉身份性质。依托这一制度,创设有效的沟通途径与平台,强化校领导和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联系专家教
授制度,优化民主氛围,畅通建言渠道。
五、高校在深化党管人才机制中健全学术制度建设的绩效考量
高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取决于教师发言权的宽度和深度空间;教授发言热情取决于其咨询结果被采纳的数量及其影响学校特色发展的程度;制度建设的绩效取决于学术委员会发言成员的立足点,是自身还是代表组织从大局的角度提出意见。因此高校学术委员会参与学术事项的决策咨询,不是侧重于政治权力的满足,而是让教授通过议事,融入学校科学发展的事业,并在其中获得被尊重的荣誉感和幸福感。
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建设,将使教授人才群体普遍有一种荣誉感和成就感,他们感到学校“教授治学”体制是对他们的尊重,进而也真切地感受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责任感和成就感使得他们安心工作,并不断地创造着更好的成绩,这是高校在深化党管人才机制中健全和规范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的自始至终的考量标准。
注释:
对逻辑学的认识范文3
本文根据相关学者研究比较逻辑学建构所提出的比较逻辑学研究三个阶段和层次,即描述的比较逻辑学、评价的比较逻辑学和汇通的比较逻辑学,从本体论的研究角度上升到方法论的研究层面,即描述的比较逻辑学方法论、评价的比较逻辑学方法论和汇通的比较逻辑学方法论,阐述比较逻辑学的理论体系建构。与主体认识同步,方法论的研究也是一个由低到高的过程,在进行方法论的探讨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蹈循一些具体的方法,从而在进行比较逻辑研究的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
一、比较逻辑学研究的原则
比较逻辑学研究必须以哲学认识论为前提和基本原则。认识论旨在探讨人类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标准等问题。同时,我们还必须分清唯心主义认识论和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区别。唯心主义认识论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坚持从意识到物质的认识路线;不可知论否认客观世界可以被认识。唯物主义认识论则恰恰相反,它肯定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强调物质世界是客观实在,认识是人对客观实在的反映,认为最终世界是可以认识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则进一步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论。在比较逻辑学研究中,能否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关系到比较逻辑学学科理论建构的根基巩固与否。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强调认识的发展,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认识本质;讲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发展动力、目的、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比较逻辑学研究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随着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方法会逐步多样,认识的层次也会逐步深入。并且在研究实践的过程中,随着研究者阅历的增加,人们对比较逻辑学研究中所体验到的具体内容的比较探究,会越来越细微和深入,认识也就越来越深刻;同时,也会知道原有的看法是否正确,并为以后的认识积累经验。
(一)比较逻辑学三个层面研究中的认识论前提。比较逻辑学研究必须以认识论为前提和基本原则。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初级阶段———描述的比较逻辑学,它是对三支逻辑源流本身的研究,是比较逻辑学整个学科理论研究的前提与基础。在对描述的比较逻辑学方法论的探讨中,必须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是因为:其一,描述的比较逻辑学其本身关于描述的含义必然是对元典进行史料考证与挖掘整理,而后才会得到所需的基础知识。这就需要在研究的时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其二,描述的比较逻辑学研究需要吸取三大逻辑体系中具备可比性的信息源。这就需要我们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从整体出发,通过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等方法对其进行研究。其三,在以上二者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对比较逻辑学初级阶段的探讨,归纳、总结、提高,并在实践逐步深入的过程中,达到文字表述的信达雅,即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所指出:“译事三难:信、达、雅。”[1]所谓“信”,是指内容准确无误;所谓“达”,指的是表述内容时运用的语言通顺、妥帖;所谓“雅”,是指言辞文雅。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第二个阶段———评价的比较逻辑学,它强调对古代、近代与现代三种逻辑之间的纵横比对、同异比较,建基于描述的比较逻辑学之上。在认识论层面,它突出表现在从客观的事实中挖掘出具有可比性的信息源,从而在可靠材料的背景下进行纵横、同异比较。这是进行比较逻辑研究的必经阶段,更是对于理性认识的提炼和升华。最终,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第三个阶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汇通的比较逻辑学研究”,它以三支逻辑源流之间的平等对话与三者内在关系的透视汇通为基本研究对象。这一阶段是认识论中的理性形成、实践、轮回乃至飞跃的阶段。它不再仅仅局限在对所认识事物的描述或评价,而是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纵横层面突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限制,使点、线、面之间有一定的建构和汇通,从而形成理论并进一步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检验、提高。
(二)比较逻辑学研究历史进程中的认识论思考。比较逻辑学研究之所以能够凸显学科魅力,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来讲是因为它具备了理论的基础。从历史的进程来看,则是认识论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表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指出,人们在实践基础上所得到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初级认识是感性认识,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等形式。这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其二,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必须用理性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逻辑加工,即遵循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方法以及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的原则,最后通过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概念(范畴)、判断、推理的形式,形成理论知识体系,即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的抽象、概括的反映,也是对事物的本质、全面的反映,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最后,认识的能动性不仅表现在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能动飞跃,而且还表现在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能动飞跃。人们在获得理性认识以后,通过种种形式使之应用于实践,向现实转化。这是实践检验理论、实现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在理论检验的过程中,又使理论更加完备。现以张连顺(顺真)教授所定义的“现代量论”的两个时期为例进行说明。张教授将自1900年以来的“现代量论”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即1945年以前的“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时期和1945年以来的“新古典量论学派”时期。其中“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时期又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00年至1935年,此乃“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以及“现代量论”的起步、奠基、初步形成的时期。张教授认为,“以舍尔巴茨基(Th.Stcherbatsky,1866—1942)为代表的‘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性质的‘现代量论’学家,多以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康德的先验逻辑等为解释范式,实施欧洲哲学逻辑学向‘古典量论’的映射,由是完全被曲解了的陈那几乎就竟然成了近代的康德。”这在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中,没有体现事实本意,从而是歪曲的理论。同时张教授还认为,“现代逻辑特别是符号逻辑开始向‘古典量论’实施映射,‘古典量论’中以‘比量智’为核心的建构系统被人为地从‘现量智’与‘比量智’的‘二量’系统中剥离出来,并将作为自我思维的‘自义比量’与作为自我思维在交往情境中的‘他义比量’的明显特征强行取消由此变成单一的自我思维之形式的逻辑思维,以此强行将比量智纳入到欧洲逻辑的系统中,在本不具可比性的比较中将量论二量为一量,并将二种比量强并成一种比量,终以‘古典量论’之‘比量智’竟然也合于欧洲逻辑为内心之快慰”。这种断章取义的做法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即是缺乏用理性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逻辑加工。也就是说,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方法过程以及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的原则上,缺乏必要的真实性与客观性。究其原因,张教授以为:“这是欧洲现代强势文化心态在佛教量论因明学研究中的一种自发性反应,更是近代晚期以来所逐渐形成的欧洲现代逻辑‘去心理主义’思潮之逻辑方法论在解释‘古典量论’时的自然映射。”①第二个阶段,也就是1935年以后,伴随着欧洲逻辑学内部对符号逻辑的反思而形成的怀疑反思阶段。张教授认为它关乎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去心理主义”的逻辑学体系能否真正成立;二是单向度的符号逻辑体系对“古典量论”生吞活剥的映射是否合理。随着实践的进一步变化、发展,量论“欧洲系统”终于走上了向“古典量论”特别是印藏系统全面回归的坦途,由此形成了1945年以后的“新古典量论学派”,它建立在量论方法论的根本转变之基础上,其代表在欧洲即是现代量论“维也纳学派”的开拓者弗劳瓦尔纳(Erich.Frauwallner,1898—1974),在东方即是《佛教逻辑学之研究》一书的作者日本学者武邑尚邦。#p#分页标题#e#
武邑尚邦对现代量论“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的历史地位给予了极为中肯的评价。他认为“时至今日,依据作为最新逻辑学的符号逻辑学之模式将佛教逻辑学与欧洲逻辑思想进行比较研究之尝试,在一定范围内正在取得大的成果”(《佛教逻辑学之研究》序言)。但他更深刻地认识到:“在如是之新方法中,即使佛教逻辑学之符号化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实行,而不能被符号化因素之存在益发明显,于此出现了新的问题。实际上,唯这没能够被符号化之部分显示着印度独特之立场,唯此才是今后一定要研究的尚待解决之课题。”(同上)张教授断言:“这是由现代量论的‘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走向‘新古典量论学派’在方法论上的高度自觉,是吹响复兴古典量论本义之境的理性号角。”②基于对现代量论发展历程的比较研究,可以凸显辩证唯物认识论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比较逻辑学的研究必须以此来规范学习和研究,从而在挖掘历史资源的过程中摒弃错误的理论观点,并且在实践中培育正确的理论,以指导实践并发扬光大。
(三)比较逻辑学研究与认识论研究同步发展。在现代,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精确、严密的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实践和认识领域,人类的认识能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与此相适应,认识的对象也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展着。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中介日益复杂化。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过程中,笔者以为,应极力避免诸如视野狭窄、不察行情,注重结论、短于论证,捕风捉影、以字取义等浅显取向。在认识的手段、方法和形式愈来愈多样化、精密化,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间环节也更加复杂化的同时,应考察各种认识手段、认识方法和认识形式,如各种仪器、电子计算机、模拟方法、模型方法、数学方法、符号系统等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思维方法。由于主体和客体之间中间环节的复杂性,认识的结构问题,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认识形式和认识内容、理论和实践等关系问题更加突出。同时,科学认识的发展,使得理论对实践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上面提及的量论因明学研究的历程为例,理论的实际应用、为实践建立观念模型、科学预见、超前反映,等等,使量论因明学得以破除“去心理主义”的影响,从而回归正统。总结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概括现代科学认识的资料,对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提出的有关认识论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作出科学的解释,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项十分迫切而又复杂的任务。这为比较逻辑学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导向,从而也必将会发展和丰富比较逻辑学的内涵理论以及比较逻辑学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
二、比较逻辑学研究的方法
比较逻辑学研究在以哲学认识论为前提和基本原则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扩展研究领域,提升研究深度,需要具体方法的培植和运用。历史上,自19世纪末以来,比较逻辑学研究已走过了百余年的时间,但在此过程中,一直鲜有学者对比较逻辑学自身的基本理论给予必要的重视,主要是以三支逻辑源流之间或同一民族逻辑内部具体到某一逻辑问题即微观比较为中心的。对其方法的研究也是如此。人类社会已进入21世纪,为了使拥有不同文化背景、教育程度与思维方式的人与人之间能够进行平等对话与交流,方法论的研究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学术研究所具有的说服力,有时是可以从合理的推论中获得的,而这种合理性则依赖于对方法的不断考察与研究。比如笛卡儿的《方法论》与培根的《科学的进步》所以受到推崇,无不因认识到方法的革新对于新理论的发展的不可或缺性。实事求是地说,对于“比较逻辑学”这样一门我们正在试图构建的学科,百余年的比较逻辑研究历程,并未为这一尚处起步阶段的学科提供多少有益的方法,甚至可以说是连一种成熟的方法也没有。这主要是由于,20世纪的学者在进行比较逻辑研究时,将主要精力放在微观比较上,而并未对比较逻辑学自身的理论尤其是方法论进行必要的探讨。
必须说明,上述论点并未否定百余年来几代学贯古今的学者们所进行的比较逻辑研究。笛卡儿在论及写《方法论》一书的目的时说:“我并不是教人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每个人为达到他的理性都应该遵从的,但只是告诉在何种情形中我如何努力实行我的方法。”[2]这里,我们得出上述结论也并非为了抹杀每一位研究者对比较逻辑研究以其独特的方法所进行的创造性工作。另外,方法论与方法不同。我们认为方法论与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联系与区别必须予以厘清。我们讨论比较逻辑学方法论,要先分清楚哪些是方法论,哪些只是一般方法①。在我们所主张的比较逻辑学的研究中,可以使用许多不同的研究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研究方法都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比较逻辑学方法论必须是这一学科总体研究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原则,而不是在局部的、具体某一问题上的个别的研究方法。因为,这些具体的方法并不是为这一学科量身定做的,并且是任何学科的研究都有可能采用的。具有普适性的方法,对于我们所讨论的比较逻辑学而言,并不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从根本上来说,“比较”作为人类分析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时经常使用的方法,在许多研究领域里被普遍应用。抛开自然科学不论,仅就社会科学研究而言,比较方法即运用于诸多学科,诸如比较哲学、比较语言学、比较法学、比较历史学、比较经济学,等等,但这些比较的方法多用于具体的学术研究。比较逻辑学则不同,在科学发展的今天,对比较逻辑学的研究除了在具体的学术研究领域有它的独特之处以外,作为一门独立、严谨的学科,虽然与多学科及相关学科有若干的碰撞和联系,但比较的方法却是独到的、全面的。通常情况下,进行逻辑比较研究的方法主要是横向和纵向比较,随着研究的深度、广度的挖掘和扩展,人们逐渐探索出了在时间和空间跨度下的更多具体的研究方法,诸如典型比较方法、影响研究、跨学科研究、渊源研究、平行研究,等等。
(一)传统的比较研究方法———横向、纵向、井向。
1、横向比较研究。所谓横向比较方法在有的论述中也称为共时性比较方法,它主要是就相同历史时期或相似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国家和民族在逻辑理论和逻辑思想上进行的比较。2、纵向比较研究。所谓纵向比较研究方法也称为历时性比较方法,它主要是对不同历史时期或历史发展不同阶段的逻辑理论或逻辑思想、人物等进行的比较研究。3、井向比较研究。所谓井向比较研究方法主要是横向和纵向交叉研究的一种研究方法,它有助于分析某一逻辑理论、人物等在整个人类逻辑观中的价值和意义。同时,通过对某一点在全局中的作用分析,有助于对某一逻辑观的整体把握和运用。#p#分页标题#e#
(二)研究过程中点对点的比较———典型比较。
1、典型比较。所谓典型比较是根据研究需要对某一理论、系统、人物和与其他学科理论的关系等的比较。2、层次划分。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同一学科内部对某一理论、系统、人物等的比较研究;二是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理论的比较分析、区别研究等。3、典型比较研究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具体指针对某一问题进行探索,不考虑其时间性和空间性;二是广延性:具体指学科跨度上的无限性,比如《墨辩》理论的影响与亚里士多德逻辑理论的影响在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比较分析,及其造成的影响。4、典型比较研究的作用。典型比较研究有助于明确不同逻辑类型或具体的逻辑系统的比较,有助于分析判别不同逻辑类型或系统在不同环境下的影响和价值,有助于发现不同逻辑类型或系统在比较中所具有的先进性或落后性等。
(三)逐步探索下的具体研究方法———平行研究。
1、平行研究的含义。所谓平行研究是指把无直接关系的不同民族或系统逻辑,在渊源、特点、影响、人物等诸多方面实际存在的类同和差异作为研究重点,经过推理分析,然后得出有益的、往往又具有某种规律性、理论性的结论。
2、平行研究的分类。作为比较逻辑学研究的一个比较广泛和系统的研究方法,在进行相关比较研究中它尤其注重双方是否具有比较性。根据平行研究所具有的这种性质,我们将其分成类比比较和对比比较两个类别,两者在理论和实践中有明显的区别和不同。所谓类比比较是从相同的逻辑现象入手进行分析,重在对“同”的论证。但是在逻辑学范畴乃至整个哲学范畴里似乎不存在两种完全相同的可比较的对象,因此,它往往要进而对相同逻辑现象的同中之异进行辨析,以求从更深层次去认识那些“同”。诸如《墨辩》的“三物论”与因明学中的“三支论”的比较,很显然两者具有同类可比的特点,并最终通过对两者的比较找出不同,从而在理论层次上定义它们的相同属性。所谓对比比较是从相异的逻辑现象入手进行分析,重在对“异”的论证。与类比比较相同的是,在逻辑学范畴哪怕更广一些的理论范畴里并不存在两种完全相异的比较对象,也就是说,总能从它们本体上发现某些“异中之同”,因此,这种比较往往首先要寻找出相异逻辑现象、系统等中的共同点,以作为进一步比较的基础;然后再在辨异的过程中,进而发现可比的逻辑现象中的异中之同,以求在更深层次的意义上去发掘那些逻辑现象、体系、观点中的“异”。如对亚里士多德与墨子的比较,从表面上看,他们并无任何相同之处,但是他们在许多方面又存在着相同点,比如他们在各自的逻辑研究领域的贡献,具体可以论及三段论和“三物论”对不同逻辑观的影响上的“同”。
对逻辑学的认识范文4
关键词:非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B819;B804;G423.0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2.05.028
20世纪60年代末 70年代初,北美大陆兴起了“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运动,这一运动也波及了中国的学术界。关于“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有人认为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也有人则认为二者实为一体。尽管迄今为止,关于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确切的定义或者一个广为国内学术界认可的界定尚未达成共识,但关于 “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大致内容、性质和特征还是形成了较为一致的看法。
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都十分关注实际的论证。非形式逻辑“虽然以经验的和用自然语言表述的实际论证为对象,但它的重心和基点在于对实际论证的一般进程及一般形式的明确认识、抽取与建构。批判性思维则不然,它对论证的关注是多角度的和批判性的。所谓角度,是指它不限于逻辑学,还涉及伦理学、认识论、辩证法,乃至论证所牵涉的具体知识领域;它不限于客观因素,也涉及前文谈到的一些主观因素。所谓批判性,是指它更多地不是从正面去识别、抽取、重建论证以及分析评价论证;它关注对论证作多方面的、反思性的分析与考察”[1] 。
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还有其他的一些称谓,诸如“实用逻辑”、“逻辑自卫”(Logical self-Defense)、“日常逻辑”、“论证逻辑”、“自然语言逻辑”、“论辩逻辑”等等,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被看作是与形式逻辑乃至形式化逻辑并行不悖的又一种逻辑,它的兴起源于反对不恰当地夸大形式化方法尤其是符号逻辑的倾向。
一
逻辑学作为一种学说,从一开始就与人们的日常论证活动关系紧密。早在亚里士多德的巨著《工具论》里,业已大量论及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内容。通过对《工具论》进行认真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亚里士多德那里,非形式逻辑的内容多于形式逻辑的内容:《范畴篇》阐述了作为谓词以及实体的规定性的种类的范畴的性质、数量等等的特性问题,广泛讨论了同义词、引申词等语言学问题;《解释篇》论及名词、动词以及语句的定义问题,并阐述了命题之间的各种关系;《前分析篇》讨论的是推理有效性问题;《后分析篇》主要研究证明的问题;《论辩篇》讨论了谓词分类和定义等问题,认为其目的就是探寻一种对一些普遍接受的思想进行论证的方法,而这也正是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要解决的问题;《辩谬篇》还广泛地讨论了歧义、双关、含混、以偏概全、误为因果等非形式谬误,总结了各种反驳的形式,提出了揭穿诡辩的不同方法。纵观逻辑学的历史,不仅是亚里士多德逻辑及古希腊其他逻辑学说,中国古代的名辩学说和古代印度的因明学,也都是应论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的。尤其是在中国先秦时期,不同阶层及学派的代表,为了各自的利益,著书立说、演讲辩论,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故而产生了专门为提高论证说服力,以阐释说理论证方法为目的的演说术与雄辩术。由此可见,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由来已久。
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都源于实际思维的需要,也因实际的思维实践而受到挑战和得到发展,这在当下的实际思维活动中尤为突出。柯亨在《逻辑与当代修辞学》一书前言中论及自己对批判性思维的切身经历:“在几年前的一次课上,正当我要讲授那些吸引人的(对我来说),复杂的谓词逻辑的量词规则的时候,一个学生反感地问我,他花了整整一个学期的时间所学的那些东西与约翰逊总统的对越战争升级的决定究竟有什么关系。我说了一些约翰逊政策的坏话,然后又说逻辑导论这门课程不处理这类问题。他又问,究竟哪一门课程处理这一类问题。我不得不承认,到目前我还不知道这样的课程”。“他和大多数学生一样,要学一门与日常说理有关,与他们每天听到、读到的种族歧视、污染、穷困、性犯罪、核战争、人炸,以及人类在20世纪后半叶所面临的其他问题有关的课程”[2] 。
无独有偶,弗舍也说过:“我希望实际论证的逻辑通过讲授逻辑能够帮助我的学生能够更好地论证。但我的这种希望常归于破灭。因为能够很好地掌握逻辑技巧的学生们,似乎发现这些技巧在实际论辩中几乎没有太多的帮助。”[3]这种感受,正是说明了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现实化迫切性。
这是两位逻辑学家的感受,也是诸多逻辑学教育工作者的共同的经历和感受,正如弗舍所言:“在过去的20年间,许多逻辑学者和哲学教师都有着非常相同的经历。”[3]这种经历让大家意识到,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们更急于了解和掌握那些和工作、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论证。正因为有着大量的这样的需要和渴求,才推动了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运动的兴起和发展。
正因为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在人们的日常思维中须臾不离,在人们的自然语言中比比皆是,故而三大传统逻辑都不同程度地探讨了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特点及内容,尤其是亚里士多德还广泛而深入地探讨了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具体内容,也充分说明了何以在20世纪中后叶北美又兴起了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运动乃至影响了整个世界。对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具体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无疑会增加逻辑学的活力,拓宽逻辑学的研究范围,使逻辑成为人们生活及思维实践的便利并且有利的工具。回顾国内逻辑学教学与研究从改革开放到如今的际遇,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深化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研究的迫切性与必要性。
二
对逻辑学的认识范文5
关键词:逻辑思维;法律逻辑
逻辑学教育在西方高校中有着悠久的传统,我国学界在70年代末 “逻辑现代化”口号的倡导下逐渐把逻辑学教育重新纳入高校课程中。在目前军队院校向任职教育转型的过程中,特别是更多的关注实战化训练要求,在总结日常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在法律教学中增加逻辑学专题有其必要性。
首先,近30年来,随着逻辑学科学术和教学实践的发展,我们的社会对逻辑学教育的认知正处于不断自我反省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中。但飞速膨胀的社会财富给人们带来普遍的浮躁情绪,使得身处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改革的社会大众在面对诸如阶级固化、道德滑坡、贫富分化等等关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负效应的公共争论面前,让逻辑非理性情绪的社会风气占据了思想上风。使得不讲逻辑在某些时候变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表现,而这种“集体无意识”很明显的给学员的思维方式带去了不利影响。
其次,部分军校没有将逻辑学作为通识教育基础课纳入教学体系,这和逻辑学当前在军校教育中的学科地位有关。但把逻辑学作为通识教育,来辅助或弥补军校专业化教育和职业化教育的不足却非常必要。因为,逻辑学的教学目标从认知转化的角度讲,是为了培养具有独立思考能力,能够对多领域专业技能和知识做出思维衔接,人格健全,行为得体的人,并使之通过主动地思维训练发展自身心智,拓宽认知视野,从而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思考力和判断力。
再次,就目前军校法律教学效果反馈来讲,学员在课堂案例分析、命题讨论和论文撰写过程中,大部分失误和漏洞都与逻辑混乱直接相关,常常表现为:对案例的通篇感知能力差,重点信息捕捉不全,语言表达含混不清,内心法律价值体系相互矛盾,对法律现象客观事实的认知采取双重标准等等。加上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词条搜索的便捷和随意获取的零散观点催生了大众的惰性,使得大众的逻辑能力普遍下降。而学员对从网络获取的信息又缺乏筛选与甄别,入学前也较少甚至尚未经过系统的思维训练,对碎片化知R与信息的分析和整合能力偏弱,使得逻辑思辨能力更是直线下降,直接影响着法律教学的效果和解决涉法问题的实践能力转化。
面对军校学员在法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逻辑问题,作者认为,在部分没有把逻辑学作为基础通识课的部队院校,在法律教学中安排相应的法律逻辑专题,用逻辑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学领域的问题,能够提高军校法律教学的应用价值。因为法律逻辑本身就是交叉学科,能够通过两种不同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完成学科价值优化和教学的实效性。把法律逻辑学专题引入法学教育的课堂,能够让逻辑学知识成为工具与基础,法学知识作为目标与载体,有助于学员在分析涉法问题和处理涉法事件时做到灵活自如、井然有序。
在军校法律教学中设计法律逻辑专题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从军校教育向任职教育转型这个大背景来看,任职教育学员培训时间相对较短,比起生长干部学员四年的学习时间,为任职教育培训单独开设课时较长的逻辑学课程时间比较局促,学员短时间接受起来也比较吃力,容易导致学习热情不高,影响教学效果。在部队教育培训贴近实战化的要求下,从学员需要的更多的是可以直接完成能力转化或者易于能力转化的知识。所以淡化学科边界,将逻辑学内容分散进其他课程,实现与其他主干课程相辅相成的手段性作用是目前比较现实的教学设计。
第二,从以往教学反馈得到的经验和学员需求的角度来看,逻辑学的内涵与外延非常广,而学员在任职教育培训期间所需要的逻辑思维训练更多涉及到的是数理逻辑和语言逻辑,而在法律教学中需要的更多的,首先是形式逻辑对法律的描述与解释,能够帮助学员科学的认识和理解法律法规本身和法律现象表征。其次是实质逻辑的辩证推理功能,能够帮助学员在发生实际涉法问题时综合分析现实状况,权衡利弊,作出正确的选择来解决和处理核心问题,达成自身诉求,让法律彰显出真正的实用价值,从而使学员获得课本教学外能力素质的发展。
第三,从军校法律教学效用的角度来看,开设法律课程本身,就并不单纯是对学员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法律运行规则、法律框架体系的讲解与传授,更多的是让学员具备在实战化训练和社会生活中,面对道德、法律、情理相交织的涉法涉诉问题的时候,有着更加沉着冷静的态度,更加细致缜密的思考,更加全面周到的解决途径。而法律逻辑能够在更深层次培养起学员的逻辑思辨力,使学员在与人沟通,是非判断,价值取舍的过程中少犯错误、少走弯路。毕竟,一个缺乏逻辑的人很难做出真正理性的判断与选择。
把法律逻辑专题设计在军校法律教学中,还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提高学员对法律逻辑思维作用的认识与认同,承认逻辑是人类文明的体现,而法律逻辑是具备实际效用的工具性思维。其次,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将法律逻辑融入案情介绍、案例分析、案件讨论等各个环节,力求让学员培养起把逻辑思辨的方法运用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去。第三,以锻炼学员法律思维为主旨,同时帮助学员提升表达能力,加强批判性思维,避免人云亦云。另外,利用对法律逻辑的训练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帮助学生寻求思维的自我突破。最后,鼓励学生通过进一步学习逻辑学的相关知识,获得在其他学科学习中新的思维体验和感受。
法律与法治是由理性构筑的逻辑体系,在军校法律教学中设计法律逻辑专题的意义在于培养学员的法律思维能力,进而期望学员能够将法律知识和逻辑思辨力更好地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
对逻辑学的认识范文6
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学科,也是支撑人类思维大厦的基础性学科。在大学教育中,它是培养求真精神与创新水平的重要手段。大学教育旨在培养创造型人才,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和语言表达等能力,而这些都是以逻辑思维素质为基础的。但就是这样一门重要学科,在我国的地位并不高,它有时被当作形而上学加以批判,有时被当作形式主义而饱受歧视;而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它也同样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境况。“在高等教育中,普通逻辑作为一门课程大有被驱逐出课堂之势。逻辑学教师的数量与学术水平急剧下降。”“我国许多高校的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已经没有逻辑学了。即使部分高校的部分专业设有逻辑课,但他们已经把逻辑学由原来的必修课改为选修课。有些专业虽然把逻辑学作为必修课,但教学学时较以前有所减少;师资队伍状况堪忧;逻辑教学的观念、内容、方法与素质教育要求不相适应。”而这些都与逻辑学基础学科的地位极不相称。尽管造成我国逻辑学教学和研究不景气的原因很多,但与人们尚未充分认识逻辑学的地位和作用不无关系。因此,要促进逻辑学教学与研究的繁荣和发展,重新认识逻辑学在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且极具生命力的科学,在其两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无论是在古代、近代还是在现代,也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曾有过辉煌时期,都曾涌现过丰富的逻辑思想、逻辑学著作和一大批逻辑学家,为人类思维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也正是由于逻辑学对现代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方面发展的重大影响,所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年编制的学科分类中,明确地将逻辑学列为相对于技术科学的七大基础学科的第二位,即:数学、逻辑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在1977年版的英国大百科全书中,逻辑学被列为知识的五大分科之首,即:逻辑学、数学、科学(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历史学和人文学(主要指语言文字)、哲学。由此可见,逻辑学的地位之重要,影响之深远。
一、逻辑是各门科学产生和发展的必要工具
在人类知识系统中,逻辑是最早产生的知识之一。逻辑理论和方法对其他各门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均有着重大的影响,逻辑是促进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进步的基础科学。即便是在科学飞速发展的今天,尽管科学的门类众多,内容不同,研究方法各有所异,但它们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逻辑。因为任何一门具体科学都是由一系列的概念、命题、推理构成的理论体系。同时,随着科学不断地向前发展,其理论体系也要随之不断地进行修改或者重新建构,而这都离不开逻辑学的参与,离不开逻辑知识的应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曾引用黑格尔的话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因此,不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都要运用逻辑以形成具有严密、科学和逻辑性的理论体系。没有必要的逻辑知识,没有良好的逻辑训练,人们就不可能创造出高水平的理论。英国物理学家法拉第和丹麦天文学家第谷的教训就充分说明了这一道理。法拉第曾经首次对光的电磁学说提出过基本理论,但由于他的表述缺乏合乎逻辑的论证,一直没有引起学术界的注意。而在他之后的另一位物理学家麦克斯伟,在表述光的电磁学说基本理论时,由于概念准确、判断恰当、论证合乎逻辑,很快得到了学术界的公认,成为光的电磁学说基本理论的创始人。丹麦著名的天文学家第谷,长期观察行星绕日运动,三十年如一日,共观测750颗星,并记录了它们的相对位置的变化,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感性材料。但由于他不善于理论思维,缺乏逻辑素养,终究未能揭示出行星运动的规律。正如恩格斯所说:“当真理碰到鼻尖上的时候还是没有得到真理”。而他的学生和助手开普勒,精于理论思维和逻辑推演,因而能够借助老师所积累的宝贵资料,发现了行星运动的三大定律。可见,任何科学理论都必须以逻辑为基础,必须合乎逻辑,不合乎逻辑的理论绝不是科学理论。如果没有逻辑的参与,所有科学的产生都将成为不可能。严复在介绍逻辑学时曾说:“是学为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
此外,逻辑学的昌盛与否在某种程度上还决定着整个科学事业的发展状况和发达程度。如我国近代科学落后于西方的重大根源之一,就是我国在逻辑学研究和应用方面一直落后于西方。爱因斯坦认为,近代西方科学的发展是建立在两大基础上的:一是亚里士多德创立的演绎逻辑体系,二是近代实验科学家创立的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即培根为代表的归纳逻辑)。正是由于有了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西方近代科学才得以稳步发展,也正是由于缺乏逻辑基础,缺乏逻辑传统,尽管中国有引人称羡的悠久文化,却没有产生一门系统的自然科学。尽管我们历代科举制度培养了500多名状元,还有不计其数的进士、举人、秀才,却没有培养出一名牛顿或爱因斯坦式的科学家。著名历史学家、美国最富盛名的中国问题观察家费正清教授在论及中国近代科学不发达的问题时也认为:“中国科学未能发展同中国没有订出一个更完善的逻辑系统有关”。
二、逻辑是获取新知识的重要工具
恩格斯曾经指出:传统形式逻辑“首先是探寻新结果的方法,由已知进到未知的方法”174。逻辑对获取新知所起的作用,主要是靠演绎、归纳和类比等推理方式实现的。具体地说:我们可以运用演绎推理,将已知的一般原理、规律的知识应用到个别的特殊事物上去,从而得出新的结论,获得新的知识;或者运用归纳推理,由已知的个别性的知识概括出一般性知识,从而扩大我们的知识面,获得新的知识;我们还可以运用类比推理,通过从个别到个别认识方法,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获得新的知识。
在人类文明史上,依靠逻辑推理获得重要科学发现与发明的史实比比皆是。欧几里德几何学就是根据已知的若干公理,运用演绎推理,推导出一系列人们原先未曾发现的科学定律的。爱因斯坦为此曾感慨地说:“我们推崇古代希腊是西方科学的摇篮。在那里,世界第一次目睹了一个逻辑体系的奇迹,这个逻辑体系如此精密地一步一步推进,以致它的每一个命题都是绝对不容置疑的——我这里说的就是欧几里德几何。推理的这种可赞叹的胜利,使人类理智获得了为取得以后的成就所必需的信心。”著名的化学家门捷列夫运用归纳推理,发现了化学元素的周期律,创建了元素周期表;同时他还根据元素周期律,运用演绎推理,推导出了当时尚未发现的3种元素,即在元素周期表上序数为21的钪、31的镓、32的锗。类比推理在科学发现与发明中具有开阔思路、触类旁通的特殊作用。人类许多重要科学理论的创建往往是通过类比推理触发的。如哈维的血液循环理论、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魏格纳的大陆漂移说、卢瑟福的原子模型理论等。同样,许多重大技术的发明也往往是通过类比推理触发的。如鲁班对锯的发明、瓦特对蒸汽机的发明、计算机技术、克隆技术等。德国著名的科学家、哲学家康德曾经强调:“每当理智缺乏可靠论证的思路时,类比这个方法往往能指引我们前进。”由此可见,逻辑是获取新知识的重要工具。
三、逻辑是培养创新思维和创造性人才的重要手段
据有关专家预测,发达国家将在2010年建立起以知识创新为基础的国家高新技术体系,发展中国家将于2030年达到这个目标,整个人类将在21世纪下半叶全面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随着这一时代的到来,知识创新将成为社会文化的基础和核心,创新人才将成为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因此,我国要在知识经济时代占有一定的地位和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就必须培养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而逻辑是培养创新思维和创造性人才的重要手段。
逻辑思维作为文明人与野蛮人的根本区别之一,是人类不断发展进步的表现。在创新人才的综合素质中,严谨而科学的逻辑思维能力可以说是最主要的带有基础性的素质。逻辑思维能力不但具有创新功能,而且还是创新思维形成和发挥作用的坚强后盾。一个人如果缺乏逻辑思维能力就容易出现概念不明确、判断不恰当、推理不合乎逻辑、论证没有说服力等诸如此类的逻辑错误,就难以对事物的本质属性作出正确的判断,即使他的创新意识非常强烈,也难以使其思维准确严密地反映客观实际。从一定意义上说,创新思维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离不开逻辑思维的基础能力。所以,创新人才只有掌握了必要的逻辑知识,受到良好的逻辑思维训练,具备了较高的逻辑思维素养,才能运用创新思维进行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