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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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现状

家政服务现状范文1

关键词:长清区;家政服务业;居民需求;现状;对策建议

一、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实地面对面访谈和小区居民抽样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与济南长清区现有家政服务人员进行面对面实地访谈,对长清各居民小区以随机问卷调查,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全面客观分析长清区家政服务业现状和居民对家政服务的具体需求和满意程度。

二、调查研究结论

1.家政服务业现状分析

(1)工作内容与工作量。几乎所有家政服务人员停留在做家务、等较低层次的基础层面。60%的受访者表示每天工作时间为8 小时,其余受访者表示时间不固定。工作技术含量较低,工作量总体偏大。

(2)工资水平与工资满意度。有50%的受访者表示月平均工资不足2000元,只有14%的受访者表示对自己的工资还算满意。家政服务人员工资水平普遍偏低,满意程度不高。

(3)年龄段与工作年限。受访者年龄从 25岁到 60 岁不等, 30~45 岁之间占总受访人数的82%;68%表示从事家政服务时间在一年以内,仅有12%的受访者表示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工作3年以上。家政服务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有经验的家政服务人员较少且流失严重。

(4)文化程度和劳动力来源。文盲或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6%,初中文化的为38%,高中毕业的为1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2%。家政服务人员文化程度总体较低,下岗员工和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占绝大部分。

(5)性别和婚姻状况。在随机调查中,90%为女性,10%为男性,女性在家政服务员中占绝大部分。已婚人士具有更丰富的家政经验,但缺乏时代气息。

2.抽样问卷结果分析

(1)家政需求状况。笔者通过对长清区各小区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只有32%的家庭表示请过家政,家政在长清区的普及率并不高。在对家政服务的需求中,现在或将来有需要的为83%。家政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需要进一步挖掘家政服务市场潜力。

(2)满意度分析。有80%的家庭对家政服务表示不满意,并主要表现为对服务人员不专业和服务质量上。长清区家政服务的满意度总体较低。

(3)用工形式。所接受调查家庭对全日住家型、钟点工、计费工和其他类需求所占比例分别为16%、40%、34%和10%。这就足以说明长清区家政市场主要以钟点工、计费工等短时服务为主,并占有绝对市场。

(4)消费金额。单次家政服务价格为200元以下的占56%,200~500元的为23%,500~1000元的18%,1000元以上的为3%,这表明消费者消费期望较低,大部分家庭对家政服务尚处于观望状态。

三、对策和建议

1.政府

制定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完善家政市场,做到有法可依,加大惩治力度,推动家政服务市场的法制化进程。引导家政服务公司与保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使她们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工资标准。政府鼓励在家政行业创业和就业,适当对家政服务公司进行税收政策优惠,加大宣传、社会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家政服务对家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家政服务行业的社会地位。

2.企业

规范化培训,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当地社会需求为导向,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家政服务技能培训专业化和规范化。借鉴和学习其他地区家政管理经验,掌握未来我国家政市场的发展方向。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私人管家、高级家教、高级家务管理员等高端家政服务项目所占比重。

参考文献:

家政服务现状范文2

【关键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问题;对策

一、前言

中国已经慢慢步入到人口老龄化的时代,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居家养老服务隶属于公共服务中,在社区的大背景下,有政府与社会双方合力开展的。主要是为在家养老的人提供精神上、生活上、医疗上的帮助与服务。与传统的家庭养老以及养老院那样的机构比较而言,有很大的优势。

二、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要素有5个:购买者、生产者、消费者、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其中最主要的是服务的购买者、生产者与消费者,三者围绕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核心,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为了使居家养老服务更好的开展,这三者缺一不可。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属于一种新型的针对福利政策上的手段,这一服务在国外很多国家已经成熟,但是在国内才刚刚起步,任重而道h。政府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更好的为本地老人提供服务,在社会福利经费方面也可以大大节约成本,使剩余下来的经费可以更多的投入转移到其他福利事业方面。所以这种带有改革创新意味的方式在我国多个城市已开始尝试。自“星光计划”以来,国内各地方政府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行动,以社区社会服务为背景,将养老服务做的尽可能全面和完善。使在家养老的老人也可以享受到政府的政策帮助。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这个层面,我国还处于部分地区试点的特例,没有特别典型的成功案例出现。

三、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国内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不高,质量也较低。其中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经费来源单一。现在的国内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提供者还是仅有政府,社会的参与度不高。这就给政府的福利经费带来很大压力。第二,专业化水平不够。因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均较低。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大多属于失业人士和公益人员,专业的服务人员不多,也没有形成相应的对相关人员系统式培训,缺乏专业性。第三,精神服务较为匮乏。居家养老服务虽然是以社区为依托为老人提供服务,但是服务主要还是与物质和医疗相关的,对于精神方面的服务则不多。第四,供求信息不平衡不透明,使得政府提供的服务往往并不是老人们所真正需要的。第五,政府对于提供服务的企业没有统一的标准化的门槛,使得无论何种的企业都有可能作为服务的提供对象。政府没有严格把关,最后可能会导致目的不纯的企业纯粹为了利益而去竞标而非真正为老人服务的情况出现。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进行研究,对现存问题进行了提出与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1.借鉴经验,构建平台

政府购买服务在西方是比较成熟的,所以国内要做好这一方面势必应该向西方学习和借鉴。比如应该在进行购买前,先将预算的总细则公布出来。对于提供的社会服务也不能光投入资金就不管不顾了,应从源头进行把控,对于提供服务的机构要像政府采购那样采取招标的形式,择优选择。并在确定最终的服务提供者之前,进行全面的考察、评估和鉴定。

构建比较系统的机构与平台,尤其是专业人员的培训平台。对于人员的选取可以是公益人士和下岗人员,但是若这些人员想真正的投入为老人的公共服务中时,应该事先接受系统化的培训。所以培训别人的人员选取则十分重要,就一定要选择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2.拓宽资金渠道,完善监督机制

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资金来源过于单一,一般仅仅只有政府自己。所以应当扩大资金的渠道,使政府的财政压力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减轻政府自身压力。

建立合理的评估与监督机制,评估机制是应当是为了选取合适的、符合规定的企业而建立的。监督机制则是为了养老服务工作后续更好的开展,而对相关提供服务的企业和社区进行监督,应该设置专门的监管机构来从事这一工作。

3.关注老人精神需求,力求供需信息透明

由于服务的消费者与服务的提供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够完善,导致提供社区服务的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并不能真正的满足广大老年群体的需求。所以应当由政府这个购买者介入,派专员进行收集信息,沟通联系企业与个人,力求使需求传达到服务的提供者那里。使提供者可以更好的为老人们提供服务。

同时对于现存的,物质和医疗服务较好,精神服务上较匮乏的问题来说。加强对老人的精神服务水平也是必不可少的。现代老人心理上主要遇到的问题就是孤独以及面对衰老的问题,应该找相关专业的心理学人事介入来对老人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

参考文献:

[1]闫芳.徐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2015.

[2]王秀华.泉州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研究[D].华侨大学,2014.

家政服务现状范文3

她)们进行家政服务课程培训,使他(她)们能更好的再就业,同时也通过开展“家政服务工程”提高广大家政人员的从业素质,规范家政服务市场。今年我处培训班共培训家政人员***名,培训合格率在***%以上,上岗率在**%,得到了广大用户的好评。

一、家政人员培训情况

(一)家政市场现状

当前,家政服务行业的现状是:家政服务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家庭的家政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究其主要原因:从业人员素质低、家政服务行业管理不规范是主要问题。目前,全市有**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90%是农民工,大部分人的文化水平都在初中以下。再加上由于缺乏行业规范,不少家政中介公司推荐的保姆都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很多家政或中介公司在未弄清楚保姆真实身份、健康状况、家政服务熟练程度的情况下,让保姆匆忙上阵,导致出现家政服务中介市场缺乏有效监管、从业人员缺乏技能素质等问题。

(二)家政从业人员特点

我市家政从业人员以民工居多,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在年龄结构上,90%以上的外出务工妇女都在16—35岁之间;二是在文化程度上,绝大多数外出务工妇女都是初中文化程度;三是在职业特长上,她们基本都没有参加过职业技术培训,没有技术特长;

(三)开展家政技能培训

针对家政从业人员的上述特点:我们对其进行家政技能培训。一、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家政服务的职业道德、礼仪习俗、家庭清洁、烹饪、花卉宠物养护、老幼家庭护理等知识和技能。同时,可根据市场需求划分为一般家政服务、育婴师、养老护理专业。二、家政服务初级培训课时不少于150个,其中集中培训课时不少于80个,自学课时不少于70个。三、培训结束后,将进行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项均采用百分制,成绩均为60分以上者合格。四、家政工程培训,采取工会和符合条件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两种形式。每位家政服务员培训费用标准在1300元左右。在整个培训过程中经培训的家政人员要签订就业协议。五、成绩测试合格者,我们将对她们进行岗位推荐,帮助她们找到合适的工作。

二、学员培训工作

(一)丰富授课内容

按照上级单位要求,针对就业需求和学员要求,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课程,必修课为《职业道德》、《劳动法常识》和有关的再就业优惠政策;选修课包括家政服务的多项技能培训,主要有:中老年人家庭护理、科学看护婴幼儿、如何当好月嫂、家庭保洁、钟点工及疏通下水道等。今年我们又新增择业观教育、服务礼仪、社交礼仪等课程,围绕"家"字做文章,不断丰富授课内容,聘请专家授课,采取集中培训为主,自学、参观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出一批懂家政知识、知家政礼仪、能家政服务、长家政技能的月嫂、宴嫂、护嫂、洁嫂、厨嫂。

(二)培训形式灵活丰富

为使参加培训的学员真正学到一技之长,立足社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实现自身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不断拓展培训领域,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授课与参观相结合,改变那种单纯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的传统模式,在理论授课的同时,加大外出参观学习的课时;二是学习与应用相结合,把培训时课堂上老师讲的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以便牢固掌握,避免"纸上谈兵"的培训方式;三是集中授课与自学交流相结合,使学员更好地把教师传授的知识稳固掌握,给其自学交流的机会,让他们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三)提升素质,培训常态化。

我们在培训中坚持“三基本一突出”,即坚持家政服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培训,突出技能培训。重点做好业务培训,特色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初次从事家政服务的妇女,开展岗前家政初级知识培训,包括家庭清洁与保洁、家用电器的使用、烹饪知识、婴幼儿基本护理等技能以及礼仪和服务职责;对正在从事家政的妇女,通过走访用户,市场调查等方式,及时加强岗中培训,不断提升她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开展特色技能培训,开展了“月嫂”、“老年护理”、“居室保洁”等各类培训,打造出受市场欢迎的“月嫂”、“护老”和“保洁”家政服务人员。

(四)家政培训人员技能考核

在家政人员培训工作完成后,对学员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将进行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项均采用百分制,两项成绩均为60分以上者为合格,今年,家政人员测试情况良好,合格率达到95%以上,对于不合格者,培训中心准备对其进行二次培训,尽快让她们提高自身能力,通过考核。

三、推荐家政人员就业

今年,对于技能考核通过的家政培训人员,我们为其联系工作,主要是社区家庭、公司保结方

面,截至目前,共有***名家政人员成功上岗,上岗率在**%,客户满意率在**%,通过我们的努力,使这些经过严格培训的家政人员能够有机会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同时我们还做了以下工作:

1、在学员结业时,组织学员到卫生检疫部门进行体检并办理《健康证》,做到持《健康证》上岗。并为其配备相关上岗证件。

2、为方便市民了解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和就业登记情况,我们将家政人员的个人信息放在网上,方便市民查询。

3、我们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劳动部门登记,切实保障家政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四、工作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工

作不足

今年,我们在家政人员培训工作上取得了好的成绩,但是就目前实际工作来讲,还是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部分农村妇女安于现状,存在陈旧落后思想。部分农村妇女思想陈旧落后,不敢走出家门。她们见识不多、不广,思想不够解放,囿于农村的小天地,缺乏自信心,害怕竞争,不愿走出家门。观念保守,不愿做“服侍人”的工作。满足于“有吃有穿,有房子住,吃菜不用买”的现状。

(二)培训周期长,培训人员供不应求。目前,市场家政人员需求量是供不应求,市场目前需要从业素质高的家政人员,从我们这里经过培训的家政人员毕业后,很快就被用人单位招去,家政人员数量根不上去,主要原因在于,家政人员在初期时,文化低,底子薄,培训周期长,以政于出现目前这种供不应求的局面。

(二)解决办法

家政服务现状范文4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家政服务业与电子商务的发展与需求情况,接着阐述了家政服务业与电子商务的成功结合,得出了家政服务业实施电子商务是必要的、可行的,最后设计了发展家政服务业实施电子商务的可行性方案。

[关键词]家政服务业电子商务家政电子商务需求分析方案设计

一、引语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工作节奏的加快,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家务劳动社会化已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所认同,家政服务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如今,家政服务已由简单的家庭服务延伸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同层次服务的多元化、专业化,给家政服务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然而目前家政行业还面临“小、散、弱”的局面,存在服务市场不够规范、培训工作不到位、规范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造成市场供需矛盾突出。比如,居民找不到服务、不敢接受服务,而服务企业又不知道谁需要服务、需要什么服务等,严重影响了行业发展和居民服务需求的满足。那么客户和家政企业双方如何顺利找到满意的合作伙伴呢?此时,我们想到了建设一个公共的服务平台,让我们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让客户和家政服务公司零距离接解,这个平台就是——家政服务业电子商务网站。

二、家政服务业电子商务需求分析

1.家政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在我国,随着家庭结构的演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事业型、困难型(家有老人、孩子、病人需要照顾)、富裕型家庭大量出现,希望从烦琐的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以便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生产、学习和娱乐的人越来越多,据统计,有约70%的城市居民对家政服务有需求。另外,作为第三产业的家政服务,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有利于扩大就业,为各级政府所支持。因此,家政服务这一朝阳产业其发展前景和市场前景是极其广阔的。

2.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21世纪是信息的时代、网络的时代、电子商务的时代。电脑网络的建立与普及将彻底地改变人类生存及生活的模式,而控制与掌握网络的人就是人类未来命运的主宰。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0次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截至2007年6月,中国网民人数已经达到1.62亿(见图),仅次于美国2.11亿的网民规模,位居世界第二。专家预言,2010年电子商务的交易额可达1万亿美元,电子商务是21世纪经济增长的引擎。

3.家政服务业与电子商务的结合。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家政服务业开始走电子商务之路。像“网上家政”、“妈妈在线”这类全国性的服务平台,他们采取B2C运作模式,直接为费者提供家政公司的业务信息,同时在全国各大城市诚招运营商加盟。消费者通过网站选择自己满意的“产品”。特别是“网上家政”率先实行网上对话产品——网上客服,使消费者和家政公司可以取得直接联系,进行及时的沟通,充分发挥了网上家政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另一类,像“中国家政网”、“浙江家政网”属下的地区性网站,均在地方开展业务,它们采取的是C2C模式,客户和家政服务人员直接交流,实现双向沟通。消费者可以上网查询各公司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服务员的详细资料;服务员也可以随时查看雇主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家庭服务。这些家政网站的成功运营告诉我们,在全国各地市推行家政服务业的网络化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

三、家政服务业电子商务方案设计

1.实施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即以互联网为基础,以服务于广大客户为目的,运用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家政公司和家政电子商务相结合,发展整体优势,解决黄冈家政水平低、规模小、各自为政的状态,提高整体的竞争力。

2.标准化是家政电子商务发展的王道。通过国家规范的家政职业培训体系、执业资格人证体系,以及家政行业协会来实施对家政服务从业者的规范、约束,以及监督,这样能够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在提供家政的职业方面的差异性会逐步缩小到可忽略的范围,消费者只需通过网络查看从业者的照片、服务等级、简历等资料就可以决定是否聘任。

3.实施员工制家政服务组织模式。该模式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家政服务员是作为家政服务企业的员工派遣给雇主,家政服务企业对家政服务员和雇主实施全面、全程管理,家政服务员与雇主之间只存在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两者之间不直接发生经济往来。

4.搭建互动交流平台,雇员与雇主可以面对面的交流,了解顾客个性化需要,提供更为满意的服务。另外,公司可以从中获取重要的客户反馈信息,及时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在最短的时间里解决。

5.与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等联合起来,建立完整的服务系统,制订出一套安全的电子支付系统。降低交易风险,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达到双赢的目的。

家政服务现状范文5

近年来,__市重点培育和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初具规模、态势良好,全市以家庭保洁、护理、月嫂、中小学生托管等为主要内容的家政服务公司达23家,从业人员达780人。基本现状是:从年龄结构看,以35-50岁的下岗女工和农村妇女为主,占比达85%以上;从行业收入看,提供高层次家政服务的人均年收入可达3万元左右,提供基础性家政服务的人均年收入为1.6万元左右;从专业水平看,从业人员中高中以上学历仅为5%,初中以下学历达85%;仅10%的从业人员接受了专业化培训,50%以上的从业人员只是进行了简单的岗前培训。

当前,全市家政服务业尚处在起步阶段,没有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同步提升,面临诸多瓶颈。

家政服务业发展前景广阔、成长空间巨大,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并行、政策扶持与行业协调并重、繁荣发展与规范管理并举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一)加大扶持力度,助推行业发展。旗帜鲜明地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议成立全市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专门机构,相关部门按照“特事特办、一路绿灯”的办法,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发展格局,聚集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市上应尽快制定出台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实行税收免征或减征优惠,对营业额和纳税额较大的家政企业给予奖励,助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产业化发展。鼓励引导家政企业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多样需求,不断提高家政服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加大引导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正面的组织引导是做好家政服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建议由宣传部门牵头,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正面导向作用,重点消除社会对家政服务的偏见,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家政服务,尊重家政从业人员,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家政服务业的浓厚氛围。通过评选星级模范等形式,积极引导家政从业人员转变观念、坚定信心,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广泛发动大学生、复转军人等专业人才积极参与家政服务,为培养高层次家政从业人员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家政服务业考核管理,通报表彰先进典型,曝光行业后进,切实增强家政服务业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家政服务现状范文6

虽然多数雇主能友善对待并尊重家政服务员,但对于家政服务员来说,她们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其人格尊严极易受到伤害。鉴于这一职业的特殊性,目前人们对于家政服务业从业妇女的认同感还很低。有的用户认为家政服务员是自己花钱请来的,没必要对她们太好、太客气,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对于家政服务妇女的看法还停留在保姆、佣人、老妈子的层面上,对其缺乏应有的尊重,她们的工作也没能得到相应的尊重。另外,家政服务员的工作性质是进入到雇主家中进行服务,零距离的工作环境使她们更容易受到侵害,调查表明,犯、性骚扰事件在妇女工作过程中时有发生,家政妇女的人权和劳动缺乏保障。

我国《劳动法》规定每月最低休息4天时间,但调查结果显示,九成以上的家政服务妇女都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家政服务员无论是照顾老人、看孩子,还是做普通家务,一旦她们受雇与雇主,大部分雇主都会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她们的自由与外出时间,因此,属于她们自己自行支配的时间就变得很少,休息时间也相对有所减少。一部分家政服务员和雇主虽然在合同中有一个月休息两天或三天的约定,但在雇主不提出休息的情况下,家政服务员自己也不会提出休息的请求,有的是为了与雇主处好关系,也有的是想多赚一些加班费用。出于各种原因,家政妇女的休息权很难得到保障。

由于受行业特点的限制,家政服务员的工资收入水平总体偏低,在全市的平均收入水平以下,具体情况因地理位置和专业的不同而略有差异。调查结果显示,60%-70%的家庭雇主给家政服务员的月薪酬集中在600-1000元之间,但是精打细算地除去住房和吃饭的开销之后就所剩无几了。接受调查的大部分妇女表示,要是有活做,她们愿意每天做满10-12个小时,但是考虑到要兼顾家务和照料子女等问题,往往做不到。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一部分家政服务妇女认为工资与自己付出的劳动不相称,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或放弃从事这一行业的主要原因。

家政服务妇女做的虽然是基本的家务事,但也是一个人身意外伤害几率较高的行业,但1944年制定的《劳动法》把家政服务员摒弃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以外,而在中介制的家政服务公司,家政服务员无法兑现国家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保险等规定,她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目前,家政服务业还属于非正规就业,家政服务员与家庭雇主之间没有正规的劳动合同关系,只有雇佣关系,不在《劳动法》的保护之内,并且我国目前也没有专门调整家政服务员与雇主之间雇佣关系的明确法律法规。立法上的空白使得家政服务员的很多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享受,造成合法权益的缺失。

家政服务业的非正规性在吸引了大批农村妇女及城市下岗女职工就业的同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介机构做起了家政服务员中介工作,从中谋取高额利润。由于没有相关制度的约束,造成了家政服务行业的混乱,家政服务妇女的基本权益及人身财产安全等得不到保障。

由于家政服务业从业妇女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对于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了解掌握甚少,加上我国传统意义上“保姆”行业的影响,她们没有形成按时作息的概念和定期休假的权利意识,造成自身权益的丧失。

截止目前,家政服务业一直都没有统一的行业制度以及法律规范,缺乏管理。如果没有法律上的保护,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就会缺乏活力并且受到很大的阻力。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家政中介机构评估制度,进行定期评估,规范管理。另外,对于家政妇女的用工制度应该加以进一步规范,切实保障家政服务员的权益。

由于缺乏社会保障,家政服务员的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要对家政服务员提供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实施范围,将家政服务员纳入到社会保障中,根据不同的家政服务现状,建立健全灵活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还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社会救济制度,保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