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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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管理制度

协会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监理制度;企业制度;协会制度

我国建筑监理行业一直实行公司企业制度。监理企业按照监理制度必须拥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该行业工作人员,依据工作业绩和企业资质水平进行升级,从而开展下一级别的业务。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为企业的合同员工,工资、福利均由企业决定,各企业内部根据自身情况形成不同水平的福利待遇,因此,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开展就缺少独立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甚至毫无规章可言。企业制度下形成的竞争,使得各监理企业为了揽到工程,无原则的降低监理费用,导致实际发到监理工程师手中的劳务费大打折扣,所以就出现真正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的监理工程师并不在监理企业工作,即所谓的挂靠现象,具体的监理工作是无证人员在完成。再则,企业制度下出现的监理行业****现象也是屡禁不止。

本文从制度角度入手,尝试用“监理协会制度”来代替现有制度,将企业制度下的正确的部分在协会制度下继续运用,同时设计一些新的制度来解决问题。

每一位取得监理工程注册证人员必须将职业资格证在某个协会注册,由协会向业主介绍每一位监理工程师的情况,业主可以根据本单位工程建设的规模请求协会派遣人员数量,并直接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支付监理人员服务费用,再由监理人员根据收入给协会缴纳一定比例的协会运营经费,但业主不得直接与监理工程师形成交易,否则视为违法,将受到相应处罚。

协会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监理人员实行基本的人事和业务管理,比如:监理人员的档案必须放于协会内,协会根据要求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协会负责审核申请加入协会的预从事监理行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其他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专业背景、工作背景,并负责本协会内从业人员的资格晋升和注册考试报名工作;协会为每一位从业人员建立工作档案,实行严格的工作岗位晋升制度,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才能晋级岗位级别,而不同的岗位级别直接和服务费用挂钩,这样只要一个人在这个行业里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坚守监理职业道德准线,其工作岗位就可以得到不断地晋升,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会不断提高,也就杜绝了****的诱惑,从而做到公正、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协会还负责对监理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管理,如果发现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反监理规范的现象,将对其信用记录进行修改,并反应给业主,这样业主会参考其信用等级决定是否聘用,而监理人员是否被聘用是直接和收入挂钩的,这样就大大增加了监理人员违规的风险。

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职业管理使得监理工程能够独立的开展监理工作。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不再由企业或者是协会来决定,而是变成一种固定的标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完全按照监理大纲来执行,一旦不能完成业主交予的任务,业主可以随时更换,从而影响到监理工程师的收益和声誉。由于协会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方式、内容形成任何的影响,所以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就相对独立,不再受来自于自身以外的其他因素的影响。

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在业界的声誉比什么都重要。好的声誉会得到业界的认可,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等级,还可以承揽到工程,也就是收入会增加。监理工程师在此种制度下只要是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积累声誉,其社会地位,工作环境,尤其是收入水平会得到很好的保障,这就减少了其违规的可能性,极大的增加了违规的风险,因为,此制度下一旦发现监理工程师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则监理协会将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轻则败坏声誉,以后必定影响到承揽工程数量,直接影响收入;重则被吊销职业资格证,从此不得从事监理行业。

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收益得到了可靠保证,业主所付监理费用90%以上为监理工程师所得。协会只是个组织单位,非法人单位,不存在盈利行为,即使为数不多的几个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然需要所有在册监理工程师来决定。这样,高收入极大的减少了监理工程师违操作的可能性。

协会制度下监理工程师之间的竞争增加了,从而迫使其坚守操守,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以增加收入,提高社会地位。原有制度下监理单位的竞争不断激烈,而监理工程之间并没有形成竞争局面,导致监理行业人员虽多,但工作水平并没有很大的提高。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成为人一生最高的最求,一旦取得行业内的职业资格,将终身受用,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经验越来越多,工作能力也越强,从而被聘用的几率也越高,收入也相应的增加,形成比较稳定的局面。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既有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和解决的制度上的原因。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整个监理行业的不断探索和调整,更需要各从业企业和人员的努力。随着我们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学习国外相关知识的力度不断加大,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监理行业出现的问题也将逐步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朱宏亮.中国式监理制度的未来之路[Z].

牛二萍.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及改进意见[J].山西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7(1).

黄洪刚,梁锋,蓝奇.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与思考[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9).

田成钢,严新兵,申桂英.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及发展展望[J].建设监理,2007(1).

协会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探析

一、医院有关固定资产会计制度的改革

公立医院作为特殊的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上一直遵守的就是《医院会计制度》。而在我国过去实行的《医院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法是: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贷记“银行存款”或者“应收账款”等,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是计提修购基金——借记“医疗或药品支出”,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也就是说,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的计提根本不存在,其账面上的数值反映的永远是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这无疑会产生资产或是成本的虚增。而无论是资产的虚增还是成本的虚增,都会使医院的资产负债表有水分,不能完整准确的反应医院的经营状况,其次资产负债率也不准确,报表使用者就不能很好的掌握医院的实际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在我国2012年的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取消了“固定基金”和“修购基金”科目,增加了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以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公立医院在按月提取固定资产的折旧时,借记“待冲基金”科目、“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按照应该计提的数额,贷记“累计折旧” 科目;而在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减去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得出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相关待冲基金余额,借记 “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这样一来,便使得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进一步趋于正规化和合理化。

二、以往医院固定资产会计制度的弊端

(一)造成医院报表上净资产的虚增

在我国过去的《医院会计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的折旧及清理,并不冲减固定基金。期间,除非融资租赁,否则直到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完毕之前,账面上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应相等,即始终保持原始价值不变。在对固定资产、固定基金和修购基金进行账务处理时,采取这种方案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在提取修购基金时,并没有设置“累计折旧”会计科目,也就不可以明确的反映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从而引起医院资产和净资产虚增。导致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不利于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二)造成医院报表上成本的虚增

在从前的《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的修购基金的计提是由医院收入和结余决定的,而固定资产的价值对其并不产生影响。在实际操作时,许多医院会钻《医院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列支方法的空子——当有大量的资本性支出出现时,便直接从修购基金中列支,有的医院甚至直接将其列入当期成本。随后再根据固定资产原值计提修购基金。可以看出,当采取这种方法进行核算时,势必会造成支出的增加,是成本的虚增一种表现形式。

三、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与固定资产管理的协调意义

(一)有利于完善医院固定资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利于社会对医院的监督

在过去的会计制度下,修购基金作为一种专用基金,当余额不足时,是不允许再购入固定资产的,是绝对不可以出现负数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院对于先进设备的需求又促使众多医院以身犯险,在修购基金无法满足需求时,仍继续购买,只是在账面上不在作出改变。这样一来,明显违背了财务准则的要求,出现了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而在新医院会计准则下,取消了对于“修购基金”的账户设置。而是采取了与工业上类似的固定资产折旧法,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通过“累计折旧”科目进行定期计提折旧。做到账实相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用性。

(二)有利于加强医院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节省资金,创造效益

在旧医院会计准则下,医院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是比较混乱的。许多医院都出现了过度重视固定资产购置、轻视固定资产管理的现象。长期以来,我国的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处于一种不严格的状态,账户设置不合理、不科学,且对于固定资产缺乏有效的监控。固定资产的购置呈现较大随意性和盲目性。由于不计提折旧,又导致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以及过度购置的情况,造成了资金的大量浪费。新医院会计准则的修改,充分考虑了这一方面,并加以规定和控制。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购置后的管理方法和处理方式,有效的节省了资金,为医院创造效益。

四、对进一步完善医院固定资产财务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增加固定资产减值核算

虽然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已经很大程度上的改善了我国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但是有部分的内容可以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可以借鉴会计制度的谨慎性原则,增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根据账面净值与市价孰低法,确定固定资产的即时价值,并对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这样一来,既可以清晰的反应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又可以有效的避免医院的经营风险。

(二)对某些小额使用期短的固定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核算

固定资产占医院资产的比例较大,是医院财务会计核算的重点。固定资产的管理亦显得尤为重要。但由于医院的特殊性,医院使用的固定资产种类、数量也是极庞大的。管理起来自然有些难度。鉴于这点,可以考虑适当的将使用期短,且金额较小的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会计人员的工作量,管理起来也方便许多。

在公立医院的《医院会计准则》修改的道路上,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不断的完善和实践固定资产的管理,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认真负责的管理和处置固定资产,不仅可以真实的反应医院固定资产的价值和规模,还可以使报表使用人更好的利用报表做出相应的决策。

参考文献:

协会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高校 志愿者 绩效反馈

一、相关情况介绍与相关定义

(一)相关情况介绍

1.当前全国高校志愿活动开展情况

在当前高校志愿活动的研究中,普遍认为中国高校志愿工作的开端是1993年春运服务工作,在参考各种资料后,认为我国志愿服务的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步发起阶段(1978-1986)。这一阶段适值改革开放,在每年的3月5日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但是志愿服务意识还没有形成,可以说,这一阶段是志愿服务的萌芽阶段。

第二阶段:自发探索阶段(1987-1992)。一些青年人在“自由、灵活、人性化、国际化”的志愿者理念的影响下,成立了我国首个正式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团体。

第三阶段:推动兴起阶段(1993-2000)。改革开放近20年之后,人们愿意为社会提供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第四阶段:全面发展阶段(2001-2007)。我国的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加强了对志愿工作的重视,更重要的是它使得企业甚至包括民间组织也激发起对于志愿者工作的热情。

2.公共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简介

公共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主要分为对会长、副会长、机构成员、志愿者的管理。对会长、副会长、机构成员主要参造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管理制度主要管理对象为协会志愿者。该制度有五大原则,分别为公平原则、客观原则、公开原则、反馈原则、差别原则。

(二)相关定义

1.高校志愿者

高校志愿者是指具有一定思想觉悟热心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在校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向他人学校和社会自愿无偿提供服务。

2.高校志愿组织

高校志愿者组织是“一种合法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非党派性质的、实行自主管理的校园志愿性组织”,其主要目标是致力于高校内部志愿事务或者是社会公益事业,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

二、绩效反馈在志愿活动中的应用情况

(一)公共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中的应用情况

1.中国劳动学会劳动科学教育分会2014年年会

在此次活动后,协会全体成员对所承担工作进行了总结,在总结中,将每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应到了相关责任人身上,让每个人在经历活动后可以及时调整自己今后的工作方式。

在此次活动后,协会全体机构成员通过总结了解到此次活动的经验与教训。

2.第Ⅳ期“壹拾佰仟”公益项目

在此次活动中,除最后的总结外,对志愿者工作还进行了随时的反馈,让每个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随时了解自己的改进方向。

3.考核结果反馈

在学期末,协会将本学期的考核结果公布,让每位志愿者了解自己在志愿者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及工作中的疏漏。

(二)制度中绩效反馈带来的实际效果

在不断的反馈以及不断的改进中,公管青协会不断发展。全部成员都通过随时随地的反馈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式,有效促进了接下来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三、绩效反馈在志愿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的原因

(一)由高校志愿者组织成员特点决定

1.高校志愿者成员特点

(1)成员的特定性

高校志愿组织的成员不同于其他志愿组织的成员,其来源单一,全部来自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2)成员的素质高

高校志愿组织的成员高素质性是由其成员的特定性决定的,高校的在校大学生正在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和思想品质。

(3)成员的流动性强

志愿者参加服务与其自身的条件息息相关,容易受其空暇时间、精神状态、心情、专业知识、特长、性格等诸多方面的影响,造成了成员的流动。

2.成员特点决定绩效反馈十分重要

高校志愿服务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志愿活动,让大学生活动更多的成长经历,得到能力上的提升。大学生群体整体素质较高,因此乐于接受活动组织方在工作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这就让绩效反馈在志愿活动开展过程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绩效反馈可以让志愿者充分提升自身能力,使高校志愿者工作达到开展的目的。

(二)高校志愿组织特点增强了绩效反馈的重要性

1.志愿组织特点

(1)志愿者组织是靠志愿服务精神凝聚在一起的;(2)志愿者组织从事各类志愿服务;(3)志愿者组织是非赢利性的以社会公益为主要目的;(4)志愿者组织成员相对松散,但是仍然在定的组织框架里形成组织。

2.绩效反馈对志愿者组织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正是由于以上特点,高校志愿者组织十分需要通过绩效反馈来让志愿者们更好的进行工作。此外,让志愿者感受到奉献的愉快,了解到奉献过后对其进行的客观评价对志愿者的成长十分有利。有利于高年级大学生志愿者向低年级大学生志愿者直接传授技艺,让他们直接得到学长学姐们的经验和教训,更有利于志愿者组织的发展。

四、结语

绩效反馈作为公司考核员工的重要一环,在志愿者工作中十分重要。由于志愿者工作的非功利性,绩效反馈不会直接反映在报酬中,但对志愿者能力的提升、志愿活动的顺利开展、志愿组织的长期发展,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眉.德育视角下的高校志愿者工作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2,10.

协会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社团 指导教师 问题 策略

青年志愿协会是由高职院校志愿者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学生组成的并且有学校的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非正式学生团体。青年志愿者协会在高职院校教育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以及社会进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增加他们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培养学生的公益爱心,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营造积极的公益氛围。但是随着青年志愿者协会在高职院校的推广与深入,青年志愿者协会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指导老师是其中主要的问题之一。

1 当前高职院校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现状

1.1 指导教师的缺乏

高职院校社团规模的扩大,社团人数的增加,需要更多地指导老师,尤其是高职院校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由于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比较多,其与社会的联系性强,对指导老师的需求量更大。但是高职院校指导老师大部分是由高职院校团组织的专职干部或者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兼任,这样的指导老师任职制度会造成老师没有多余的时间进行专业的指导工作,对于社团的长远规划没有整体的战略意识;另一方面由于高职院校受到资金设施等方面的限制,高职院校没有条件选聘更多地指导教师,社团组织属于高职院校的非正式组织,该组织没有足够的经费用于支付指导老师的费用,当然作为青年志愿者协会属于公益组织,可能有一部教师愿意免费指导,但是其数量毕竟是少数。

1.2 对社团活动缺乏正确的认识

高职院校一部分教师对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性质没有清晰的认识,甚至有的教师认为社团组织的活动应该是学生完全独立自主完成,而不需要教师的指导,因此指导教师在学生组织活动的过程中教师仅仅起到辅导、监督的作用,而对于活动的过程给予必要的意见。当然有的指导教师对于社团工作看得比较重,他们总是对社团活动的工作亲力亲为,完全将学生的组织权架空,使得社团学生在指导教师的要求下进行相关的活动,而不是依据社团组织的自愿性从事社团活动。

1.3 指导教师管理制度不科学

高职院校社团管理制度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缺陷,尤其是对于指导教师的管理规定还相对比较严格,如果指导老师承担了社团管理指导工作之后,其不仅要对社团组成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指导还要进行一定的管理责任,制定具有约束的的社团管理制度,来对组成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保障社团活动的顺利执行,但是由于社团组织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尤其是社团学生他们参与社团活动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如果学生不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指导老师是没有办法对其进行约束与处罚的。

2 完善高职院校社团指导老师的现存问题的对策建议

高职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顺利开展除了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积极地活动规划之外,最重要的是加强指导老师的作用,指导教师对于社团的长远发展具有关键的作用,青年志愿者协会从事的是社会公益志愿活动,其传递的是社会正能量。

2.1 树立指导老师以服务社会为理念,强化学生社团职业化的意识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以服务社会为目的的,因此作为指导教师首先要有服务社会的、服务社团的理念。指导老师的服务社会的意识是通过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活动得以实现的,而学生社团是联系社会、学校以及指导教师的纽带,其是志愿活动的执行者,因此指导老师要重视志愿者协会的职业化。指导教师的观念意识在对社团进行工作指导时会影响社团的整体素质,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协会学生的行为和意识,如果指导老师具有服务社会的意识,协会成员也会受到其影响,进而更好地服务社会。

2.2 高职院校要建立完善的培训教育机制

首先高职院校要通过完善的制度保障社团指导教师享受到完善的接受教育再培训的权利,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参加对提高自身技能有帮助的学习机会。同时教师应拓宽自己的眼界,增加自身阅历,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总结反思能力,指导学生进步。其次社团指导教师正视自己的工作,树立为学生服务的心态。平时在自己岗位上勤奋工作、主动思考,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开拓本院校的社团组织活动渠道,增加与其它院校指导教师的交流与合作。最后建立全员指导机制,明确导师职责,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聘任机制,健全考核机制,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2.3 转变指导方式,提高教师的社团活动指导能力

首先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师的社团活动指导能力。为了提高学生社团活动的专业指导能力,不断提高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水平,以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拓宽自己的知识视野。另一方面,教师要主动学习,在实践中认真体会反思,为学生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其次转变教学方法,提高教师的社团活动设计、管理能力。在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过程中,教师除了指导教学外,还要承担活动的调度、安排、协调、监控等方面的工作。最后转变评价方式,提高教师对学生自我管理的指导能力。教师应充分利用评价方式的改变加强对学生自我管理的指导,需转变以往注重学业成绩的评价标准,强调动态化的评价方式,注重全面的过程评价。

2.4 完善社团管理制度

形成社团发展的建设规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系学生社团各项管理制度,使学生社团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学生社团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同时高职院校要为社团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经费保障,充分的物质保障是使社团走上规范管理的必要条件。

3 结束语

总之,高职院校社团对培养学生的自身素养,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具有重要作用。高职院校学生参与学生社团是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扩大求知领域、培养兴趣爱好、丰富内心世界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高职院校学生社团建设与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对高职院校学生社团的重视程度,完善社团指导老师制度,建立与学生社团发展相适应、科学合理的社团指导老师管理模式,使社团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陈全文.建立高职院校学生社团“双指导老师”制的思考[J].东方青年・教师,2011(5).

[2]金小红,王静美,李震.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青年志愿者服务运行机制分析[J].检察风云・创新社会管理理论,2013(1).

协会管理制度范文5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3月12日,张丕基与音着协签订音乐着作权合同。合同约定:张丕基同意将音乐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和录制发行权授权音着协以信托钓方式管理;张丕基保证享有授权音着协管理的权利;音着协对张丕基权利的管理,指同音乐作品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按音乐作品使用情况向张丕基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以音着协的名义进行;张丕基应将授权音着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向音着协登记,并为此填写由音着协提供的作品登记表;音着协为有效管理张丕基授予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有效期为3年,至期满前60天张丕基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3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合同中所称的音乐作品指张丕基现有和今后将有的作品;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诉讼中,张丕基出具证明,认可与音着协签订的合同续展至今。张丕基虽未就《乡恋》向音着协填写“作品登记表”,但双方合同约定张丕基现有和今后将有的作品均授权音着协进行管理,该音乐作品在张丕基授权音着协管理的范围之内,对此,张丕基与音着协并无异议。

    1999年3月16日,文化部下达了文艺函11999]510号《文艺部关于举办“庆祝50周年中直院团评比展演”通知》。1999年8月2、3日,东方歌舞团为参加文化部举办的评比展演活动,在世纪剧场承办《东方之花》晚会,东方歌舞团共获取两场晚会票房收入119,733.33元。在该两场晚会上,东方歌舞团使用了张丕基作为曲作者的作品《乡恋》。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丕基出证认可与音着协签订的音乐着作权合同续展至今,故音着协依据该合同主张张丕基作品的获得报酬的权利合法有效。虽然该合同中约定:“张丕基应将授权音着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向音着协登记”,但并不限制音着协主张张丕基作品获得报酬权。东方歌舞团在晚会中使用了《乡恋》这一作品,就应向音着协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虽然《东方之花》晚会是依据文化部下达的通知举办的,但东方歌舞团是该台晚会的具体组织者,且东方歌舞团通过承办该台晚会获取了相应的票款收入,东方歌舞团应向张丕基托管的音着协支付使用费380.96元。

    东方歌舞团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经审理,认为音着协依据与作者的音乐着作权合同向东方歌舞团主张权利,应予支持。在二审审理期间,东方歌舞团同意就所使用的歌曲作品《乡恋》向音着协支付相应的使用费,但认为原审法院计算使用费数额错误,也未能与音着协就使用费数额问题达成一致。二审法院依据国家版权局的《演出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确定东方歌舞团应支付的作品使用费。一审法院未查明《东方之花》晚会演出曲目数量,且将被使用作品《乡恋》的使用费全部确定给曲作者张丕基一人,导致所判定的给付张丕基作品使用费数额有误。故依法改判东方歌舞团给付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作品使用费174.30元。

    评析:

    一、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着作权集体管理,是指着作权人、邻接权人或者其他权利所有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着作权、邻接权的行为。由于复制和传播技术的发展,作品的使用方式也日趋多样化、国际化,着作权人对作品的被使用情况很难了解,因而出现了着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从事着作权、介绍或者信托活动。集体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监督有关作品的使用情况,与作品使用者谈判、签约,发放使用许可,收取、分配使用费和追究侵权责任等。

    在我国《着作权法》中没有提及着作权集体管理问题,只是在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4条中规定,“着作权人可以通过集体管理的方式行使其着作权。”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我国目前的集体管理活动受到较大的制约。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自1992年成立以来,一直是我国唯一的着作权集体管理机构,2000年8月国家版权局批准了中国文字作品着作权协会的成立,表明我国的着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开始了进一步的发展。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集体管理制度多有探讨。许多学者都提出了确立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立法建议,而且集体管理制度在网络环境下的应用问题也引起了版权界的关注。1999年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曾联合举办了有关版权集体管理的研讨会,涉及到了现代信息技术对集体管理的影响及电子版权管理系统的运作、信息领域版权和邻接权集体管理的经验等问题。在网络环境下,网站的迅猛发展使得权利人一般很难知道网络侵权事实的存在,更难以发放许可和收取报酬。即使知道有时出于诉累的考虑,也很难逐一去主张权利。从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的角度看,网络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信息、作品,如要求他们逐一取得使用许可并支付费用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在网络环境下,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具有很大优越性。从现存的着作权保护制度和国际上通行的的做法来看,解决数字技术环境下的着作权行使用问题,除通过着作权人个人采取一定的措施行使和保护权利外,主要是通过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来解决的。因此,着作权集体管理是适应网络环境的一种集中的、规模化的、经济的方法。根据国家版权局制定的《有关制作数字化作品的着作权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国家批准建立的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各类作品的利用,包括以数字化制品形式的利用。”除音乐作品由音着协管理外,其他作品在其集体管理机构建立之前,暂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管理。目前,中国文字作品着作权协会已经开始筹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为集体管理机构已对制作数字化制品的着作权使用费标准和制作数字化制品许可合同的样式作出了具体规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还向各数字化制品制作、出版单位发出了通知,明确由该中心管理涉及数字化制品的作品,并自2000年7月10日起受理有关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制作数字化制品的业务。

    我国的着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已开始不断发展,但在实践中以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名义通过诉讼代表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案件尚不多见。1998年7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我国第一起以着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为诉讼主体的案件,确立了集体管理机构在代表权利人方面的主体资格,为发展我国的集体管理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关于着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作为诉讼主体代表权利入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问题,可参见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与音乐着作权人之间几个法律问题的复函》中所作出的较为具体的解释,即根据民法通则、着作权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双方订立的合同,音乐着作权人将其音乐作品的部分着作权委托音乐着作权协会管理后,音乐着作权协会可以自己的名义对音乐着作权人委托的权利进行管理。发生纠纷时,根据合同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此外,在前述暂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的数字化作品的集体管理制度中,也规定了“中心将代表着作权人或受着作权人委托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鉴于集体管理制度是保护权利人的着作权,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的着作权极为有利而且极为经济的制度,因而我国法律中应增加有关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确立着作权集体管理的法律地位,并在实践中加快相关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从本案可以看出,尽管音着协已经运作了9年的时间,其在运行模式、管理手段方面还存在某些不完善之处,对所管理的作品具体情况未作明确具体的登记,而且其对社会的公示方式也值得探讨。本案中东方歌舞团一审辩称不知音着协依何收取费用,也不知音着协管理哪些作品,这表明音着协对社会的宣传还很不够,同时也表明我国的集体管理制度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

协会管理制度范文6

摘要: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离不开社会组织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治理能力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加强社会组织治理能力建设,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已迫在眉睫。

关键词 :治理;社会组织;能力

一、社会组织治理能力内涵

组织能力在管理学中与组织、组织绩效、组织的内外部环境相关。广义的组织能力体现在环境、输入、转化、输出和反馈各个环节;是指社会组织利用资源,形成、制定、组织和有效实施组织的愿景、战略、使命和目标,为社会提供非营利性质产品和服务,形成组织与环境的良性互动,获得竞争优势,确保组织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潜能和素质。狭义上仅指组织将投入转换为产出的能力,是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能力。为系统了解社会组织能力,本文从广义上理解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从主体讲,既涉及各级社会组织,也涉及社会组织的领导成员、会员;从内容讲, 既指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管理能力,也指社会组织履行职能完成任务能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包括:组织的基本制度的完善、组织与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媒体等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交流和互动能力,应对危机的能力、筹资能力、项目执行能力、公众动员能力,志愿者协同能力等,而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是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关键。

二、社会组织治理能力中的现状与问题

表1为香港《大公报》援引清华大学NG0研究所的调查,列举了非政府组织活动的主要分布领域。

表1 表现的社会组织的能力:一是一些行业协会承担了部分政府转移出来的行业管理和事务性工作,通过开展行业管理、行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业维权等活动,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缺位,促进了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二是一些学术性社会团体利用自身人才荟萃、信息灵通、知识密集、经验丰富的优势,奉献聪明才智,促进了经济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三是一些社会福利和慈善组织通过动员社会力量,筹集一定社会资金,实施社会救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广泛开展社会公共服务,丰富了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五是一些专业经济协会通过开展农业技术和农产品产供销服务,帮助农民增产致富,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国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但仍存在很多问题。

1.内部治理问题

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是由志愿者组成的,对新型社会组织管理者和领导者行为进行内部约束和监控。由于我国志愿者的参与比例偏低,在我国新型社会组织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上也存在严重不足。很多民间机构要找到合适人员,形成一个规范的董事会或监事会是较困难的事。志愿参与的不足又进一步扩大了新型社会组织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组织管理人员行为控制的难度。部分社会组织行为不规范,主观随意性较大。有的社会组织活动不正常,甚至名存实亡。有的不按时换届,长期处于无人理事状态。有的例会制度不健全,多年不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只有一两个人在苦苦支撑。

2.人才缺乏

我国新型社会组织规模小、资源有限,无法吸引专业优秀人才加盟,相当部分社会组织,特别是学术性学会无专职工作人员、无专门办公场所、无开展活动经费的“三无”,领导班子年龄偏大、组织队伍老化、工作方法老套的“三老”问题突出。人才的瓶颈问题,制约了新型社会组织发展。同时,由于资金缺乏,待遇不优,公益组织还遭遇严重的人才流失。2010年《中国公益人才发展现状及需求调研报告》显示,有56.5%的公益机构人员流失。NGO从业者月薪资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约占90%,2000元-3000元段最为集中,无固定收入和月薪资在1000元以下的占18.4%,近四成机构未给员工上社会保险。公益组织或是社会组织成员都缺乏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无益于新型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

3.资金匮乏

目前,我国企业、公民捐赠能力和捐赠意识较弱,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非常有限,政府购买服务的推行力度尚待加强,社会组织普遍面临资金困境。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2000年对全国社团组织抽样调查,“缺乏资金”被列为面临的诸多困难之首。缺乏活动场所、办公设备和人才,实质也是缺乏资金的另一种表现。由于组织身份的瑕疵,新型社会组织资金来源少的问题更为突出。

4.法制观念淡薄

少数社会组织法制观念淡薄,自律机制不健全,有的缺乏社会公益、社会责任、社会服务、社会诚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且有不当营利行为,社会形象差,公信度不高。

三、加强社会组织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1.社会组织要加强内部治理能力

内部治理是是区别人员、资金、办公场所、设备等硬件设施的软件设置。内部治理主要包括规范的治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制度,科学的业务流程等。它是社会组织核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严格、规范的内部治理机制,是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组织提高自身能力的主要任务。

(1)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确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是保证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组织架构的重点在确立分工与制衡的组织机制。主要组织架构应包括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

(2)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是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核心内容。完善的管理制度是社会组织开展工作的依据,是规范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绳。抓好社会组织制度建设,一是制订全面科学的管理制度,包括会员意愿反映制度、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内部矛盾处理制度等。社会组织是社会成员为实现共同意愿而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员意愿反映制度,是社会组织真正实现其宗旨的必然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实现社会组织目标的重要手段;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是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规范社会团体内部各参与者,使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选择符合社会团体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内部矛盾处理制度有效处理内部各种矛盾,保证组织目标的有效实现;二是着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三是根据外部环境和工作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组织管理制度。

(3)建立科学合理的业务流程。业务流程设置是社会组织内部治理重要支撑。科学的业务流程通过项目运行打破部门界线,建立PMO(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组织,按流程进行规范化操作、按项目发展配置资源。日常工作中,建立项目管理体系模型,为组织的持续发展和实现战略目标提供管理保障。

总之,良好的自律机制是社会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内部治理结构是社会组织实现自律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各自独立、协调运行、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新社会组织的自律机制必将日益规范,它的力量和作用也必将日益增强。

2.政府要支持、帮助社会组织提高治理能力

一要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政务公开机制、行政决策机制、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二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引导与组织。党政有关部门要帮助提高社会组织的政治素质,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的人才培训,提高社会组织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三要明确社会组织的法人地位。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管理“规制匮乏”问题突出。虽然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管理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等。但社会组织法律体系仍存在数量少、立法层次低、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导致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中,身份不明确,政府与社会管理得不到理顺,社会组织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所以,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加快立法步伐,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的法律体系。

四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一是财政投入。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投入,包括对社会组织的人力与物力的直接投入,通过税收减免政策,或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方式间接投入。二是社会募捐。鼓励社会和群众对社会组织募捐。

3.政府和个人监督社会组织的治理行为

一要实现监管手段多元化。既要有法律手段,也要运用经济、行政手段。比如,完善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建立社会组织年检、评估联动机制、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方便社会监督。

二要改革监管体制,逐步建构分类监管、行为控制和资源引导的新型管理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三要完善现行社会组织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任何政府管制行为必须置于法制轨道下。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实现法治监管全覆盖,保证社会组织的监管不“越位”“错位”和“缺位”。

参考文献

[1]马庆钰,等.社会组织能力建设[M].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4-1.

[2]张华林,关于提升社会组织能力的思考[J]社团管理研究,20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