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的发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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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的发展

证券市场的发展范文1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世纪之初,我国证券市场既面临挑战,又面临机遇,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条件。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从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培育运行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迈上新的台阶。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展望21世纪,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我国证券市场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关键词:金融 证券市场

1 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十年奠基阶段,我们主要取得了如下成就

①初步构建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制度架构。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截至2001年10月,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包括A、B股)达1152家,市价总值为43742.14亿元,流通市值为14560.16亿元,这一市场规模表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③培育了一支规模较大、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队伍。截至2001年10月底,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开户数已经达到6577.05万户,有44只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商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股市,开放式基金已经推出。虽然投资者队伍还需进一步发展,并有待成熟,但是不可否认,整个社会的金融投资意识已经大大加强。④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相对独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经过十年努力,信息披露规则已经建立。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上市公司,大都能在这个规则框架内及时披露其相关信息,从而使交易市场具有一个基本的规范。⑤建立了一个科技含量较高、富有效率的证券交易体系。沪、深证券交易所从起步阶段就注重发挥后发优势,整个交易、清算、登记、过户系统是世界上技术水平最高的交易体系之一。经过10年的不断改进,我国的证券交易体系运行稳定、效率较高。⑥证券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对风险的防范、控制水平显着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是市场规范发展、防范风险的前提。只有监管的理念、水平有了切实的提高,创新化的市场行为才不会成为新的“风险源”。

2 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就的同时,也应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规模小,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总的说来,这个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2.1 债券市场多头监管,宽严不一 从西方各国经验看,一个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是债券市场发展的首要条件。各国将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监管整合在证券监管机构之下(除了国债的发行一直由财政部负责之外),形成了统一、高效、互联的债券监管体系。

而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构架十分复杂,存在多头监管。债券发行、交易监管以及结算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见图)。最为突出的多头监管在发行监管环节,有限的四种债券分属四个监管机构审批,其中国债的发行审批由财政部负责,金融债(包括央行债)由人民银行负责,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的审批权在证监会。债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分离造成各类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监管宽严不一,严重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比如企业债券的发行自2000年以来都是由发改委每年严格控制规模,发行名单和规模指标要报国务院特批,存在审批程序冗长、审批标准太严、发行方式陈旧、信息披露和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企业债券市场只能在这种严格控制下缓慢发展,2004年底余额仅为1232亿元,占到债券余额的区区2.4%,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0%以上的水平。转贴于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证券法制法规框架初步形成,证券专业化监管队伍(包括发行监管和公司监管)业已具备,证券执法力度空前加强。目前的监管环境已经今非昔比,企业债券监管模式应该到了彻底反思和调整的时候了,否则这一债券市场重要分支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市场的需求。

2.2 债券品种单一,非公部门债券带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债券市场产品多样,国债以外的非公部门债券,包括金融机构债、资产证券化债、公司债都占有一定的比重。债券市场在企业(包括金融机构)融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非公部门债券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企业金融严重依赖银行。过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风险没有暴露,非公部门严重依赖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的需求被掩盖。在近年银行改革未实施之前,储蓄不断增加,银行贷款不断膨胀,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长期以来机构投资者队伍不足。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有足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在2001年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出台之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发育不足,进入证券市场的机构资金也显不足。三是债券监管体制压抑发展。这一点上面已分析得很详细,不赘述。

2.3 交易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合债券交易的需要 从国外的经验看,做市商制度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很长的历史,在许多成熟债券场外、场内市场中广泛采用。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有做市商制度雏形。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运行后,债券交易不够活跃,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于2001年3月《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双边报价商的准入条件、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确立了做市商制度的基本框架,随后批准中国工商银行等九家金融机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批双边报价商,并在2004年7月将双边报价商正式改名为做市商,将其数量增加至15家,同时引入市场表现活跃的两家证券公司,丰富了做市机构的类型。但是双边报价商制度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由于目前的双边报价商制度对做市商各项政策支持不到位,实际上是只要求其履行做市义务,而忽略了其做市权利。具体表现在:一是融资融券便利不落实。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对做市商进行融资支持,但没有具体落实措施:对其融券尽管有具体措施,但由于质押券种和折算比例对做市商比较苛刻,很少使用此便利。二是没有承销和配售便利。做市商在承销各类债券时没有得到非竞争性投标一定数量配售等优惠,没有把二级市场做市和一级市场承销配售管理统一起来。三是没有费用优惠。

3 对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政策建议

3.1 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监管体系应该是统一的,在我国应该由证监会来统一管理。这样做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有利于专业管理。证监会作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在证券发行审核、发行主体监管、流通市场建设、信息披露监管、中介机构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具有组织保障和专业经验,将债券市场纳入其现行的管理框架,有利于债券市场的专业管理。第二,有利于资源整合。证监会所具有的组织保障可以使债券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在不增加更多成本的基础上,在资源整合方面具有优势。第三,有利于我国债券交易市场的全面发展。对于公司债券、市政债券等急需发展的品种应在现有市场构架下尽快安排,从而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全面发展。

3.2 大力发展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债券等非公债券 目前我国除了少量可转债以外,还没有真正市场意义上的公司债,公司债的发行也受到严格的行政管制。最近刚刚修订了《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公司债发行主体的限制已经放开,公司债发行的审批也改成了核准制,这些都为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提供了良好基础。

3.3 大力发展公司债,首先必须理顺发行机制,根据市场化得要求制定发行条件。其次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为债券市场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基础环境。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信用评级体系,机构,不能客观、实时地根据发债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评定发债主体的信用,这严重阻碍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再次,要加快公司债券品种和市场规模。最后,在法律方面尽快完善《破产法》和债权人信托制度,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创造法律条件。

3.4 交易所交易引进做市商制度 我国证券交易所还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交易所债券交易与场外债券交易相比市场流动性强的特征并没有体现出来,交易量差距还越来越大。交易所应该借鉴银行间市场做市制度的经验教训,尽快在优势品种上推出做市商制度。企业债券一直是交易所上市的传统品种,目前与银行间市场相比在托管量和交易量方面还占有一定优势。应在企业债券产品上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配合融资融券、承销配售便利、适当减免费用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巩固交易所企业债券份额,在监管体制理顺的条件下快速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交易所推出做市商制度时应该注意不要成为大宗交易平台的副产品,而是应该在真正的交易体系进行改造。

参考文献

[1]周正庆.《证券市场导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

证券市场的发展范文2

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证券市场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始于改革开放初期。 1981年到1987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进入90年代以来国债发行数额年均达到千亿元。 而1997年已达到2 412亿元。在股票市场上,迄今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已达900余家,上市股票市价总值达2万亿元。 我国资本市场在短短十几年,达到了许多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实现的规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但也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主要是:

1) 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与国外还有相当大差距,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全世界平均为8%左右,发达国家的比例则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国目前股市投资者为3 300万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7%。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左右,美、日、英等国均在80%以上,而我国为24.2%,况且在总市值中还包括大部分不流通的市值,如果扣除这一部分,我国股市总值占GDP的比重就更低了。由此可见,我国股市规模较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可以看出在我国扩大股市规模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2) 资本市场主体缺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而目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企业主体地位残缺。另外,我国资本市场主体残缺还表现在投资主体主要是个人,其投资的质和量均较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比重明显不足。相比之下美国等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其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由于机构投资者是专业性金融中介机构,其投资活动具有投资量大、交易费用低、交易风险小的特点,很受大众投资者的欢迎。如美国,每4户人家就有1户向投资基金投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性投资者发展滞后,这使得仅靠若干家大机构和数以万计的小股民散户所支撑的股市投机盛行,股价暴涨暴跌难以避免,阻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

3) 市场分割,整体性差。首先,一级市场的发行仍然按地区分配额度,限制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债券地区性发行市场也是按省分派额度(企业债券发行)和按银行分支机构分派额度(政府债券发行)。至于二级市场分割则更为明显,把股票市场划分为A股、B 股和H股,构成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非常显着的特征;即使在A股中,国家股流通与转让只限于极少部分,而且A股不允许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交叉挂牌,限制了全国性市场的发展。在股票市场中呈现出A股与B股、H股分割;个人股、内部社会个人股与内部职工股分割,个人股市场与法人股市场分割。如此繁杂的分割,不但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也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

4) 市场中介机构不完善。证券中介机构从广义上讲就是在证券市场上为参与各方提供服务的机构。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虽然其业务已涉足证券的承购包销、发行、交易、自营、财务顾问等内容,但与国外投资银行业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资银行核心任务之一的购并业务对于我国中介机构来说几乎还未曾涉及。西方国家的公司购并活动大多由投资银行策划完成,投资银行起着搭桥牵线、筹划交易过程、为交易筹措资金和参与交易谈判等重要

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中介机构,这就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重组活动的顺利开展。

5) 流动性不足。流动性是指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流通性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又有大量参加流通的主体。检验市场流动性通常可从交易量和成交价的关系 入手,二者的关系越密切,流动性就越差。美国股市中二者变化的关系指数为0.01,而我国沪、深A股市场的关系指数分别为0.52和0.40,说明我国股市整体流动性是比较差的。造成股市流动性差,一方面与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与国家股不能进行交易、法人股在STAQ和NETS市场交易微弱有很大关系。流动不足使股票价格扭曲,资本流动失去了动力和方向,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另外,由于国有股不能流通,这将对国有资产的结构调整产生不利影响。

6) 资本市场交易工具品种单一、结构残缺。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资本市场工具保持多样化趋势。以香港资本市场为例,目前国际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工具中80%以上已被其采用;在股票市场上,不仅出现了期指、期权、认股权证等投资品种,而且这类衍生工具的交投大有超过现货市场之势。香港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上的集资形式更为多样化,在债券、票据和存款证3种形式的基础上,先后出现了浮息工具、变息工具、可换投股债券、信用卡应收债券等多种形式,目前在联交所挂牌买卖的债务工具已增至129种。相比之下,我国大陆的资本市场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几乎没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种种限制,这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7) 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表现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极大挫伤了股民、债券投资者的信心。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证券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被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过大,严重措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

近年来我国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然而证券交易的基本法规《证券交易法》尚未制定,证券法规没有形成完整体系,导致证券交易的某些环节无法可依,加之对已颁布的法规执行不力,证券交易的违规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我国1995年发生的“三.二七”国债期货的严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证券法规不健

全、监管不严造成的。 2 证券市场的发展构想

2.1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资本市场主体发展

证券市场主体质量的高低,对我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资本市场主体的发展。

1) 取消额度管理代之以核准制。股票和债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对证券发行标准制定较低,这给行政部门行使权力提供了较大空间,政府为企业包装上市,后患无穷。为此,国家主管部门应该严格上市公司审批,提高上市标准,取消或减少行政干预,将证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换之以核准制,使符合上市标准的企业都能通过竞争达到上市的目的。这样既增强了市场参与的公平性,又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使企业经营者把精力真正放在如何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效益上,而不是通过旁门左道达到上市的目的。国家可以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上市标准,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前提下,增加上市公司的数量,实现股市的扩容,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2) 强化上市公司淘汰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不但要转轨,更要转制。而目前有些股份公司上市后不思进取,“穿新鞋,走老路”,把股市看作“圈钱”场所,效益下降甚至亏损。 1997年有11.8%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小于0.05元,如此低的回报会打击股民参与二级市场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股市的扩容。因此,建议对于那些业绩长期不佳的上市公司,证券管理部门应给予警告、停牌直至摘牌,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只有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扩容才会有保障。

2.2 增加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应根据居民、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不同投资与筹资需求,在考虑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不同组合的基础上,发展并完善门类齐全的资本市场交易工具。特别是可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增加证券品种,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可转换债券是具有双重身份的证券,它首先作为一种债券,享有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能以一定条件换成股票,兼备了债券和股权证两种证券的性质。可转换债券的双重性质决定了它对活跃证券市场的特殊作用与独特地位是其它证券品种无法替代的。 应该说,可转换债券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资本市场具有更大的激活作用,可以丰富证券品种,扼制过度投机。除可转换债券外,还可考虑进一步发展期货、认股权证等其它金融衍生工具。因为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价格风险将会突出,必然要求金融市场提供风险转移机制和价格发现机制,而传统金融工具难以完成,只有引入衍生金融工具才可达到转移风险、重新分配的目的,进而满足市场需要。衍生金融工具还能促进相关基础市场的流动性,形成均衡价格,合理安排资源配置。在发展金融衍生工具时应立足国情,着重发展以规避风险和保值为主的衍生金融工具,而且要做到立法与监管先行,对于投机性过强的诸如股票指数期货等可暂缓发展。

2.3 大力发展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

发展投资基金,增加机构投资者是改善当前投资主体结构失衡、提高市场活动水平、使资本市场逐步趋于规范的重要措施。这对于扩大证券市场规模、强化投资功能、减少投机性和盲目性,使我国股市长期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动投资基金的发展,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扩大投资基金的发行数量。我国目前的投资基金仅一百多亿元,在股市中所占比例还很小,远不能起到稳定股市、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高达近5万亿元,如果有10%用于基金投资,就会给证券市场注入近5 000亿元的资金,这将极大缓解股市的扩容压力,又能化解一部分银行风险,可谓一举两得。同时,投资于基金的风险较股票小,收益又较债券高,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投资工具。

2) 增加投资基金的种类。在今后基金的发行中,可以开设多种不同投资方向、不同投资风险的基金品种。 例如,可设立企业重组基金为企业重组提供资金支持,也可设立专门投资于高科技产业的基金来支持国家产业政策,还可设立在债券与股票市场有不同投资比例要求的基金。这样可以使广大投资者根据自身喜好,选择不同风险基金,从而大力推动投资基金的发展。

3) 逐步发展其它机构投资者。目前可对保险公司开展证券投资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完善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养老基金等进行证券投资,以起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

2.4 逐步解决国有股上市流通问题

国有股上市流通是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规范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因为,第一,国有股作为股份资金本身就要求具有资本的流动性,这是市场条件下进行资源配置的基础。第二,国家作为国有股的股东常常因为需要调节财政收支平衡或调整产业结构而收回投资,可是国家股不能上市流通,以上目标就无法实现。有人认为国家股上市流通,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其实,资产与资金只是形态上的改变,不存在流失问题,资产不流动、不能发挥效益才是国有资产的最大流失。此外,国家也需要通过国有股上市流通来回避或降低投资风险。第三,国有股上市流通也是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发展并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当前国有股上市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模式:

1) 国有股单独设市流通。这种方式可以满足国有企业实现战略性改组的需要,同时由于未与A股、个股并轨流通,也不会对A 股、个股市场形成直接冲击。将国有股单独设市流通还可使国企间的收购、兼并等重组活动公开化、市场化,促进国企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以自觉努力增强竞争力,加快国企改革步伐。

2) 国有股与A股个股合并流通。可以根据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额来对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进行缩股,从而大大缩小上市公司中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的规模,以便在缩股后分阶段上市,这样可以大大减小对个股的冲击,同时也不会对新股发行造成过大压力。否则按现在的路走下去,每上市100亿新股,市场的总面值就会增加400亿,这样,矛盾的累积会越来越多,一旦经济形势发生大的变化,股市就会有崩盘的危险。

证券市场的发展范文3

一般说来,证券市场与经济发展是正向相关的关系,经济发达则股市兴旺,经济萎缩则股市疲弱,两者之间又时间差,但不会很长;出现的高峰和低谷,往往像两条正弦线一样。而在当前的证券市场,缺出现了一种与中国经济发展相背离的走势,正像有些学者所说的,一边海水,一边是火焰。固然证券市场与宏观经济的关系会有时超前有时滞后,不可能在同一时点出现或同一时点出现低潮,但像中国这样二者走势数年严重背离,引发人们的怀疑是很正常的。

正如国家统计局的一位官员在某论坛上谈到中国证券市场时曾说过的:由于上市公司的主体、监管者、投资者三方面都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有差距,因此,股市至少还不能完全成为宏观经济的晴雨表。为市场经济与证券市场的背离给出了很恰如其分的解释。

本人认为,从一个大的市场环境和长一点的市场周期来看,证券市场与股民经济是积极的正相关的,目前的偏差只是暂时的和阶段性的,是不能完全反映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非出现背离或其他的问题

一、中国的证券市场还是一个不成熟的新兴市场

在发达国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都会登陆证券市场,股市总市值占GDP的比例(GDP证券化率)一般都在130%上下,美国更是高达150%,而我国上市企业目前有不到3000家,虽然数量较多,甚至有的宣传已超过美国证券市场100年的发展,但是A、B股市场的流通市值之和只有GDP的10%左右。另从投资证券市场的人数来看,至2011年10月沪深股市共有账户1亿多户,但是持有证券的账户却只有5700多万户,其中还有不少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机构客户,参与证券投资的人数远低于中国总人口的20%。在发达国家,这个比例通常在60%以上,美国则有85%的人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股市的涨跌对居民消费信心影响颇大,并进而影响经济的运行。

而且证券市场要健康快速的发展必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上市公司不仅不断提高具有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不断提高诚信度、透明度和规范运作水平,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可纵观我国目前上市公司的情况,不仅当年不现金分红、不送股的企业很多,仅2010年就高达798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37%,而且长期不现金分红、不送股的企业也很多。至2010年末,上市时间超过5年、且5年内从未进行过分红的个股就高达414家,连续10年以上没有分红的企业也不在少数。更重要的是,即使分红,普通投资者获得的利益也十分可怜。据有关资料显示,从1990年末到2010年末,A股累计完成现金分红总额约1.8万亿元,分给普通投资者的红利不到30%,也就是0.54万亿元。而同期,上市公司从市场获得的资金高达4.3万亿元。这也意味着,普通投资者用真金白银参与上市公司融资活动,得到的回报只有12%,平均年回报率只有0.6%,这也难怪出现8成以上的普通投资者都是“亏损户”的现象了。

另外,来自监管机构的调研显示,股票市场投资者目前主要以短线投资为主,缺乏真正的长期投资者。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目前中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平均换手率偏高。从投资行为分析,与机构投资者相比,个人投资者更偏向于持有和交易小盘股、低价股、绩差股和高市盈率股,持股时间较短、交易较为频繁。与境外成熟市场同类型机构投资者相比较,目前中国股票市场上的各类机构投资者整体规模偏小,持股期限普遍较短、交易比较频繁,短期投资行为比较明显。

二、中国经济的发展为证券市场的腾飞提供源动力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今年以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运行总体良好,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投资、消费、出口稳定增长,内需拉动和支撑作用继续增强,工业生产平稳增长,夏粮生产和农业农村形势向好,财政收支增长较快,货币信贷平稳回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逐步从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这些表明国家关于今年加强经济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是正确的、有效的。总之,我国仍具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条件,但也有不少来自国际国内的不利因素需要认真加以应对。

我国经济运行的情况良好,经济增长的速度与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关系趋于改善,经济与社会发展趋于协调,一些突出矛盾正在逐步缓解。经济增速略为放缓,在很大程度上是主动调控的结果,处在合理水平,没有超出预期。我们更加注重缓解物价过快上涨这一主要矛盾,更加注重应对各类经济、非经济因素对经济运行的冲击,更加注重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处理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三者之间的关系,巩固和扩大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

我国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依然较为强劲。虽然2011年我国经济出现温和放缓,但工业化、城镇化、消费结构升级、收入增长等经济增长的支撑力量并没有发生变化。目前,农业生产形势良好,价格调控总体有效,市场供应得到较好保障,社会需求基本稳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重点改革继续深化,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三、新兴与转轨的证券市场成为市场经济的助推器

正如原证监会尚福林主席指出的,中国资本市场依然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外部环境差距大,必须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建设。作为现代市场经济最为活跃的组成部分,资本市场改革一直处于我国各项改革的前沿,也确实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但是我国资本市场从建立至今不足20年,在发展起点上面临着与成熟市场迥然不同的初始条件和外部环境,资本约束不到位、市场约束不健全、法律制度信用体系和监管模式不完善,市场股权结构特殊,机构投资者占的比例仍然偏低,市场股权文化亟待培育,所以必须充分认识我国资本市场依然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

新兴意味着我们还年轻,相对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而言,我们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去做;同时也意味着我们的前途光明,我们用20年完成其他国家100多年的工作,甚至有些方面还超越发展,赶在世界前列。

转轨意味着我们在变,不是一成不变的循规蹈矩,而是随着市场的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我们经验和技术的积累,转变思想,转变做法,努力去推陈出新,以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转变也创造出新的机遇和发展,正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指出的:“深化股票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规范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

证券市场的发展范文4

关键词:证券市场 可持续发展 上市公司

回顾十几年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在市场可持续发展建设方面仍旧存在诸多弊端。

造成证券市场长期低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就是上市公司、投资主体、以及制度建设普遍存在的“断流缺陷”,即上市公司发展、投资主体发展、制度建设等缺乏持续性,直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制约因素

上市公司缺乏可持续发展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上市公司能否可持续发展直接决定着证券市场能否持续发展。然而,十几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状况表明,上市公司本身根本就不具备可持续性,这主要表现在:

上市整体业绩缺乏可持续增长,盈利能力低下。根据统计, 1994年至2004年三季度,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分别是0.318元、0.247元、0.238元、0.246元、0.19元、0.203元、0.202元、0.136元、0.16元、0.19元、0.21元,2001年盈利能力最低,2002年出现恢复性上涨,但10年来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呈现逐年滑坡态势,上市公司的业绩由1994年的0.318元下降到了2004年第三季度的0.21元,10年总共下降了34%,平均每年下降3.4%。

上市公司业绩极不稳定,亏损现象严重。从1999年到2004年第三季度的六年时间内,进入深沪两市收益前五名的上市公司共有20家,其中,在前五名排行榜中只出现过一次的公司就有13家,占所有公司的比例高达65%,出现过二次的公司只有7家,占所有公司的比例为35%,出现过3次的公司只有2家,占所有公司的比例为10%,出现过4次的公司仅有一家,即贵州茅台,占所有公司的比例仅为5%。这充分说明上市公司业绩的极度不稳定,缺乏持续增长。

上市公司普遍重融资圈钱,低分红、低回报现象严重。根据对1993年至2004年12年间分红派现(现金)情况的统计分析,分红比例最低的是1997年,只有29%,最高的是2000年,为62%,上市公司年平均分红比例为38.9%,也就是说每年平均有60%左右的上市公司不进行分红。

投资主体资源的过度开发

虽然最近两年我国在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机构化建设方面确实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旧停留在“数量”方面,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最为重要的是由于对投资主体资源“开发过度”,缺乏相应的制度、机制保证,投资主体面临严峻的生死考验,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券商盲目扩张引发全行业亏损。自2001年起国家加快了券商机构的发展,目前券商已达133家,注册资本金首次突破1000亿元,总资产约5618亿元,券商的快速扩张带有极大的盲目性,因为在当时市场环境下,规模急剧扩大的券商根本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其业务范围仍旧停留在经纪业务,把自己的生死大权仍旧寄托在二级市场,而随着2001年大调整的开始,靠天吃饭的券商2002年起也陷入了全行业亏损的泥潭,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多年不规范运做所形成的巨大包袱以迫使许多券商被行政托管,券商自身的生存问题已经相当严峻,更谈不上可持续发展了。

基金跳跃式发展埋下诸多隐患。2003年开始加快了基金行业的发展,2004年基金行业更是获得了超常规跳跃式发展,全年共完成募集58只基金,总募集规模1680亿元,占目前基金总规模的52%。基金的跳跃式发展脱离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相关资源过度开发和“透支现象”严重,已经威胁到了基金行业本身健康、稳定的持续发展,首先是由于市场缺乏优质资源,导致基金交叉持股、相互锁仓、扎堆持有等现象发生,形成新的“庄股”现象;其次是基金行业没有形成自己的盈利模式,依然是靠天吃饭,存在管理落后、理财能力低下的问题,难以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持续发展,行业亏损严峻。

散户亏损严重,入市积极性大打折扣。2001年6月份以来,流通市值缩水7000个亿,等于三年半的时间投资者总共损失了7000亿!如果从13年总的亏损情况看,13年证券市场融资突破1万亿,印花税等共计1.2万亿,投资者共支出2.2万亿左右,但截止到20 04年12月31日,流通市值只有1.1万亿,预示着13年的投资亏损了50%!这种极不正常的状况对于广大普通投资者而言形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使他们对证券市场的信心荡然无存,选择尽快脱离市场的投资者越来越多,而场外资金也普遍不愿投资股票,由此也导致2001年以后散户开户数量急速减少, 2003、2004年,深沪开户数增长速度一直维持在2%左右,创下历史最低水平。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作为证券市场投资主体的券商、基金和散户,目前的处境可说是“两死一伤”,券商、散户最尴尬,基金最近三年也是江河日下,既然市场的投资主体都自身难保,举步艰难,无法持续发展,又如何寄托他们来推动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呢?

市场制度化建设缺乏持续性

13年以来,我国在市场制度化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和创新,但仍有许多问题急需改进,其中之一就是我们在制度化建设方面缺乏持续性,制度建设滞后现象严重,无法满足证券市场日益发展的需要,更无法保证证券市场持续发展了,这主要表现在:交易品种单一,上市交易的品种基本上是“ 老三样”,即A股、B股、基金,根本无法满足投资者规模及结构变化的需要;市场体系不完善,二板规模小,三板也没有形成规模;机制不完善,至今没有做空机制,限制了大资金的运作;缺乏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投资额者遭受侵权时难以得到相应的赔偿等。

应对策略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基础已经遭受到严重破坏,如果不从根本上尽快加以解决,证券市场将无法发展,甚至蕴藏着巨大风险:

坚持民主法治,完善分类表决制。民主法治强调的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方略基本得到落实,相对于证券市场就是要使股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市场具有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但在这方面,证券市场仍就存在严重缺陷,其一就是股民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体现,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无法充分行使参与权、话语权、表决权,分类表决制的实施虽然对于解决这一问题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一股独大”问题,由于基金等机构集中持有一些股票,对重大决策具有绝对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无法正常行使参与权、表决权,建议采取“二次分类表决制”,对于基金集中持有的股票,现行由基金持有者进行表决,基金只能作为这一表决结果的执行者,把表决结果反映出来,只有这样,分类表决制才能真正体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要求,才能实现广泛意义上的民主。

坚持公平正义,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和谐观强调各方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这与证券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精神一致,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解决股权分置、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权的历史遗留问题,不能一拖再拖,这个问题不解决,“一股独大”的顽症就不能根除,广大投资者的平等地位就无从谈起,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也就无法完善,上市公司存在的虚假陈述、造假作假、非法关联交易等严重问题也就无法根除。《国九条》以及温总理在2005年3月份答记者问明确指出尽快解决国权分置问题,应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尽快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其次是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普通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除了上述实行“二次分类表决制”外,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投资者赔偿法律法规”,使遭受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欺诈而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能够及时得到赔偿,以此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最后是完善基金考核管理办法,推行“求同追查”制度。随着基金规模的快速壮大,基金已经成为目前最具话语权的机构,基金凭借其在资金、信息等方面的绝对优势常常获得“不当得利”,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完善对基金的考核管理办法,改变目前“责、权、利”不明、不管盈亏照提管理费的考核办法,尽快制定新的考核办法,把盈利指标与基金奖惩结合起来,有奖有罚。

同时,针对基金内部存在大量“暗箱操作”、“私建老鼠仓”等问题,推行“求同追查制度”,对于那些总是在低位大量买入、高位大量兑现获利的帐户进行跟踪调查,严厉打击非法获取私利行为,遏制基金经理凭借职业特权侵占其他投资利益的犯法行为。

坚持诚信原则,加大执法力度。证券市场诚信危机的加重不但与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更重要的是与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有着直接关系,这是导致长期以来诚信危机不断加重的最根本原因,由于执法力度不够、惩罚力度不够,造成违规行为代价极低,不但无助于制止诚信危机,反而助长了诚信危机的蔓延、加重。目前对于诚信危机,偏重行政处罚、谴责,过分强调挽救、保护,诚信危机代价过小,过分保护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利益,忽视中小投资者利益,一味袒护诚信危机制造者利益,没有切实可行的保护受害者利益。

国外对诚信危机的公司处罚相当严厉,网易刚上市时仅仅是因为无意中将100万美元合同被误报成了收入,差一点被纳斯达克摘牌,并被美国法院判赔偿中小投资者435万美元。安然事件暴光后,公司前董事长肯尼斯・莱被判处175年的监禁外加570万美元的罚款,公司也因此破产。据悉被纳斯达克摘牌的上市公司数量约7000家,远超过目前挂牌的5000家。中国有多少家上市公司因诚信问题摘牌或支付巨额赔偿?而在中国不过是警告、谴责、罚款了事。曾被权威机构评为中国最有价值的上市公司的银广夏、东方电子,故意把业绩从亏损虚构为绩优,事发后不过是戴ST帽子继续挂牌了事。因此,为此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惩罚力度,这是现有条件下解决诚信危机最有效的途径。

证券市场的发展范文5

关键词:证券市场 对外开放 现状 未来发展

一、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现状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虽已取得显著成绩,但在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下,要看到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目前还存在以下四大不利因素:证券市场是在资本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条件下运行的;相关法律、会计准则还没有完全与国际惯例接轨;缺乏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一流投资银行和其他中介机构;监管水平还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中国证券市必须加快对外开放,近期首先要做的是:第一,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允许外国证券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设立特别席位直接交易b股,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证券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第二,一如既往地鼓励更多的中国优质企业到境外发行上市;第三,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逐步允许符合标准的外资企业来中国发行股票并上市;第四,积极创造条件,允许符合境内和境外两地法定条件的内地证券公司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第五,在适当时机,允许外资有控制、有步骤地进入中国证券市场。

二、证券市场开放对企业融资结构调整有积极的作用

第一,推动外资企业进一步融入中国市场

开放证券市场后,外资企业将通过资产重组、参股甚至控股上市公司的方式来华投资,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表明外资企业的发展已融入中国经济的大熔炉。外资企业国内上市首先是融资方式的变化,这种融资方式的变化将使外资企业股权结构发生质的改变。按照外经贸部的通知要求,申请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为按规定和程序设立或改制的企业。这就决定了一些外资企业在上市之前其股本结构就要发生变化,上市之后其股本结构将进一步改变。其中国内投资者股份将在其股权结构中呈上升趋势。

第二,为国内企业引进外资创造新的条件

我国证券市场开放遵循渐进的原则,比较重视其融资的职能,采取逐步由向融资者开放到向投资者开放的次序,上市公司投资范围拓展和投资渠道改善将带来更多的融资便利。国内的上市公司吸引外资也获得了更多的政策支持,证券市场的开放能够带动b股市场的活跃,直接提高了企业筹集外资的能力;a股上市公司也能够通过增资扩股同外资企业开展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行业内的领先者,增强自身的核心能力,另外,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在境外实现上市。

第三,利用外资的重点向鼓励并购型投资转变国际上

一般将fdi一分为二:新投资和并购型投资,据联合国2000年的投资报告分析,目前全球有近一半的fdi是采取m&a型的,而部分发展中国家几乎整个外来投资都是购并型投资。过去我国吸引外资的优势主要在于廉价的劳动力、自然资源和政府的优惠政策,在这种情况下,“绿地投资”方式成为外资的主要选择,但这些原有的优势因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已不断弱化。近几年,我国在通过跨国并购吸引外资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尝试,跨国并购逐渐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形式。中国的外资战略已经到了某个转折点,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企业购并尚属于偶发事件,跨国企业购并更是罕见现象,而目前跨国公司在中国大规模的企业购并已经变得常见了。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股权投资渠道,今后外商投资应该更多地考虑运用资本经营的方式,将股权投资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通过购并加快投资的速度,不必兴建厂房、添置设备等都一切自己从头做起,。股权投资更多的是追求一种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具体体现在要求对公司的决策有一定的影响力上。这点从我国资本市场发生的并购交易中就可以看得出来,绝大部分并购行为都属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应成为我国下阶段利用外资的重点,我们应从政策法规角度多予引导。近来国内发生了不少外资企业增资的现象,同样也属于股权投资的范围。

三、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立法取向

本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纷纷放弃“金融抑制”战略,对证券经营、证券投资、证券发行交易、证券市场结构等方面放松了法律管制和行政干预,从而推动了各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增强了各国证券业的国际竞争力。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受危机直接冲击的日韩和东南亚各国不仅没有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管制,反而更大限度地对证券市场放松了法律管制。因此,当前我国应顺应国际证券市场自由化、国际化的潮流,适当放松对证券市场的法律管制,逐步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以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更稳健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去。

1.放松外汇管制,积极促进资本项目的开放。各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第一个重

要步骤就是放松甚至取消外汇管制,提高本币的自由兑换程度。我国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实行严格的管制。而资本项目自由化是今后国际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应在完善资本项目管理和监控的同时,通过放松外汇法律管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项目的自由化。

2.放宽外国投资者投资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限制,逐步实现a、b股市场的并轨。我国严格实行a、b股分离制度,但从长远和国际惯例来看,a、b股的长期分割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因此,我们应通过放宽法律限制,逐步实现a、b股的统一。

3.放宽对银行、证券公司业务经营的法律限制,逐步实现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融合。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管理。而世界处于证券业与银行业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重要时期,原来严格实行分业经营管理的美日两国也分别在1997年和1998年通过立法或颁布行政命令实行了银证合业经营。我国证券市场必须适应历史潮流,逐步实现银证合一。

世界经济已经跨越了国际化时代,进入了全球化时代,全球化时代经济的特征在于经济运行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整合和一体化,各国利用外资的政策法规日益趋同。调整经营策略,抓住开放证券市场所带来的机遇,抵御住开放带来的压力和风险,这是中国市场上的投资银行都需要认真面对的。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吴晓求.证券投资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证券市场的发展范文6

[关键词]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现状未来发展

一、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现状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虽已取得显著成绩,但在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下,要看到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目前还存在以下四大不利因素:证券市场是在资本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条件下运行的;相关法律、会计准则还没有完全与国际惯例接轨;缺乏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一流投资银行和其他中介机构;监管水平还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中国证券市必须加快对外开放,近期首先要做的是:第一,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允许外国证券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设立特别席位直接交易B股,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证券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第二,一如既往地鼓励更多的中国优质企业到境外发行上市;第三,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逐步允许符合标准的外资企业来中国发行股票并上市;第四,积极创造条件,允许符合境内和境外两地法定条件的内地证券公司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第五,在适当时机,允许外资有控制、有步骤地进入中国证券市场。

二、证券市场开放对企业融资结构调整有积极的作用

第一,推动外资企业进一步融入中国市场

开放证券市场后,外资企业将通过资产重组、参股甚至控股上市公司的方式来华投资,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表明外资企业的发展已融入中国经济的大熔炉。外资企业国内上市首先是融资方式的变化,这种融资方式的变化将使外资企业股权结构发生质的改变。按照外经贸部的通知要求,申请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为按规定和程序设立或改制的企业。这就决定了一些外资企业在上市之前其股本结构就要发生变化,上市之后其股本结构将进一步改变。其中国内投资者股份将在其股权结构中呈上升趋势。

第二,为国内企业引进外资创造新的条件

我国证券市场开放遵循渐进的原则,比较重视其融资的职能,采取逐步由向融资者开放到向投资者开放的次序,上市公司投资范围拓展和投资渠道改善将带来更多的融资便利。国内的上市公司吸引外资也获得了更多的政策支持,证券市场的开放能够带动B股市场的活跃,直接提高了企业筹集外资的能力;A股上市公司也能够通过增资扩股同外资企业开展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行业内的领先者,增强自身的核心能力,另外,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在境外实现上市。

第三,利用外资的重点向鼓励并购型投资转变国际上

一般将FDI一分为二:新投资和并购型投资,据联合国2000年的投资报告分析,目前全球有近一半的FDI是采取M&A型的,而部分发展中国家几乎整个外来投资都是购并型投资。过去我国吸引外资的优势主要在于廉价的劳动力、自然资源和政府的优惠政策,在这种情况下,“绿地投资”方式成为外资的主要选择,但这些原有的优势因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已不断弱化。近几年,我国在通过跨国并购吸引外资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尝试,跨国并购逐渐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形式。中国的外资战略已经到了某个转折点,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企业购并尚属于偶发事件,跨国企业购并更是罕见现象,而目前跨国公司在中国大规模的企业购并已经变得常见了。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股权投资渠道,今后外商投资应该更多地考虑运用资本经营的方式,将股权投资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通过购并加快投资的速度,不必兴建厂房、添置设备等都一切自己从头做起,。股权投资更多的是追求一种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具体体现在要求对公司的决策有一定的影响力上。这点从我国资本市场发生的并购交易中就可以看得出来,绝大部分并购行为都属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应成为我国下阶段利用外资的重点,我们应从政策法规角度多予引导。近来国内发生了不少外资企业增资的现象,同样也属于股权投资的范围。

三、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立法取向

本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纷纷放弃“金融抑制”战略,对证券经营、证券投资、证券发行交易、证券市场结构等方面放松了法律管制和行政干预,从而推动了各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增强了各国证券业的国际竞争力。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受危机直接冲击的日韩和东南亚各国不仅没有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管制,反而更大限度地对证券市场放松了法律管制。因此,当前我国应顺应国际证券市场自由化、国际化的潮流,适当放松对证券市场的法律管制,逐步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以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更稳健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去。

1.放松外汇管制,积极促进资本项目的开放。各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第一个重要步骤就是放松甚至取消外汇管制,提高本币的自由兑换程度。我国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实行严格的管制。而资本项目自由化是今后国际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应在完善资本项目管理和监控的同时,通过放松外汇法律管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项目的自由化。

2.放宽外国投资者投资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限制,逐步实现A、B股市场的并轨。我国严格实行A、B股分离制度,但从长远和国际惯例来看,A、B股的长期分割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因此,我们应通过放宽法律限制,逐步实现A、B股的统一。

3.放宽对银行、证券公司业务经营的法律限制,逐步实现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融合。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管理。而世界处于证券业与银行业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重要时期,原来严格实行分业经营管理的美日两国也分别在1997年和1998年通过立法或颁布行政命令实行了银证合业经营。我国证券市场必须适应历史潮流,逐步实现银证合一。

世界经济已经跨越了国际化时代,进入了全球化时代,全球化时代经济的特征在于经济运行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整合和一体化,各国利用外资的政策法规日益趋同。调整经营策略,抓住开放证券市场所带来的机遇,抵御住开放带来的压力和风险,这是中国市场上的投资银行都需要认真面对的。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吴晓求.证券投资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