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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主要特征范文1
一
中国地主制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实物地租、土地买卖和小农经营。它的形成是以农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为前提的。在地主制经济下,一家一户的小农,是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农民既从事粮食生产,又种植蔬果,饲养禽畜,还养蚕织帛,种麻棉织布,通过耕以自食,织以自衣,即通常所说的“男耕女织”,以满足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由于小块土地经营和家庭劳动的局限,任何一个农民家庭都不可能满足自己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要。小农经济在生产上的这种局限,迫使他们从事商品生产,与其他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产品,取得自己不能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维持再生产,从而维持自己家庭的温饱。因此,农民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不仅有实物平衡,而且有价值平衡。其再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除自己以实物形态满足一部分之外,其余部分就要通过市场进行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农民家庭并不单纯是一个自我完成再生产的经济单位,而是一个包含—定程度的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的经济单位。针对这种情况,我曾经提出,中国封建社会农民的生产,是“农业和手工业、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双重结合”的概念。以后又指出,“这种双重结合,是小农经济在生产上的基本特征”,它“已经成为农民生产的内在结构”[1]。这是说,农业和手工业,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在农民生产中紧密联系而不可分割地结合为一个整体,通过它们的各自运动,又互相依存、互相补充所形成的综合效应,既有利于农民家庭生产与消费平衡的实现,又有利于整个小农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中国封建社会农民的这种生产模式,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在封建社会初期,农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水平都比较低下,《管子》说,“夫民之所生,衣与食也”,当时农民的生产就自然地主要是解决吃与穿的自给自足问题,逐渐形成农业与手工业结合的所谓“男耕女织”的生产结构。如以战国时代的情况为例,《孟子•梁惠王》所记载的,“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管子•禁藏》所说,民“率三十亩而足于卒岁,岁兼美恶,亩取一石,则人有三十石。果蓏素食当十石,糠秕六畜当十石,则人有五十石。布帛麻丝,旁入奇利,未在其中”。这都反映了这种“男耕女织”的情况。正是由于农民主要是生产粮食与布帛,封建国家遂有“粟米之征”、“布帛之征”。这种实物赋税反过来更加强了这种耕与织的结合。
中国农耕发达,人民的食物结构历来是以粮食为主。粮食生产在农民的整个生产中,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据李悝在《尽地力之教》中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农民全家一年的口粮,占其粮食生产量的五分之三。战国时的耕地百亩,折合现在的市亩大约为三十一亩二分。当时五口之家的农民,就要用将近二十市亩土地生产的粮食,才能做到自给口粮,尽管上述数据的准确性与代表性都难以判定,但仍可以说明口粮生产在农民生产中的地位。
当时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产品交换,已经普遍存在。从《孟子•滕文公》所记载的情况看,农民要用粮食与从事“陶冶”的手工业者交换“釜甑”和铁农具,要与“梓匠轮舆”之类的木工交换粮食与布帛,还要用粮食与手工业者交换“冠”。甚至有些农民还要与其他农民交换布帛。李悝在上述著作中就说过,有些农民是“衣,人率用钱三百”,靠卖掉粮食来买衣服。尽管当时农民用于交换的粮食与布帛,主要是自用有余和交纳封建赋税以后的剩余生产品,但已不是“偶然留下的剩余物”[2],而是具有一定数量的经常存在的剩余生产品。这种建立在“男有余粟,女有余布”基础上的交换,正是在当时生产力条件下,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结合的一种原始的简单的表现形式。由于当时农民能够用于交换的生产品还不多,商品性生产还很不发展,农民主要是靠自给性的“男耕女织”来实现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所以当时上述生产双重结构的重心,是在自给性的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具有比较强烈的自然经济色彩。
随着农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生产的这种模式也在不断地发展。在中国封建社会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男耕女织”始终是农民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商品性生产在逐渐增加,具有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农民在逐渐增多。到宋代,“河朔山东养蚕之利,逾于稼穑”[3]。福建建宁一带山区的农民,“又多费良田以种瓜植蔗”[4]。太湖“地方共几百里,多种柑桔桑麻”[5]。这些记载都反映了这种情况。到明代中叶,封建政权取消丝棉布帛的实物赋税之后,这种“男耕女织”的生产结构,就开始发生变化。在一些自然条件不适宜养蚕织帛、或不适宜种棉织布的地区,许多农民已不从事丝和棉的纺织。特别是到清代前期,棉花虽已在全国范围内取代丝麻成为主要的衣著材料,在一些自然条件不适宜种棉的地区,从事棉纺织的农民仍然很少。织布又有一定技术要求,也使许多地区的农民植棉而不织布,或者纺纱而不织布。加以棉花产区和非棉花产区从事棉纺织的经济效益大不相同,遂使农民自给性的棉纺织逐渐向商品性的棉纺织转移,棉花产区的商品性棉纺织日益发展,并形成了许多棉布集中产区。这就导致了农民以自给性“男耕女织”为内容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逐渐削弱和分解。这种发展变化,在清代前期日益显著。全国各地从北方到南方,都出现了这种情况。文献资料中记载的这类事例很多,如在山东,据康熙《邹县志》说,“妇女不勤纺织,坐而待哺”。如在山西,据乾隆《五台县志》说,“地不产棉,妇女不知纺织,虽尺布亦取给于市肆”。在江苏,乾隆《山阴县志》说,“淮人寸丝尺布皆资于市,桑不知栽,茧不知织,棉不知种,葛不知采”。在江西,同治《瑞金县志》说,“瑞邑既无蚕桑之利,又不获纺织之助,民间妇女皆安坐而仰食于其夫”。
据郑昌淦教授对清代地方志的记载考察,全国直隶等十八个行省中,没有棉纺织的州县约在五百四十个以上,约占全部州县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农村棉纺织很少的奉天、广西、云南,贵州,甘肃等省的部分州县(因方志缺少)尚未包括在内。否则,没有棉纺织的州县还会更多一些[6]。
又据刘秀生教授对清代中后期产棉地区一千零五十九个县的文献资料考察,其中生产棉布的县为六百八十五个,不生产棉布的县为三百七十四个。这是说,就是在产棉地区,不产棉布的县就占达全部县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他又对棉纺织比较发达的直隶,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等八个省五百二十九个县地方志的记载考察,其中产棉布的县有四百二十三个,不产棉布的县为一百零六个。后者约占全部县总数的五分之一[7]。
又据吴承明教授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中估算,十九世纪前期为我国农民家庭棉纺织发展最盛的时期,由于前后的资料过少,按1860年计,农村棉纺织户则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五,非棉纺织户则约占百分之五十五。其中棉纺织发达的江苏省,非棉纺织户也占达全省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棉纺织不发达的福建和广东两省,非棉纺织户则约占达两省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五[8]。
上述这些研究,为文献资料的缺乏和记载的不够详明所局限,其数据当然不会是很准确的。但也可以看出,清代前期,农民自给性的棉纺织,特别是纺纱而不织布,虽然还广泛地存在,但是不从事棉纺织的农户却已大量出现。加以农民的商业性农产品生产和包括棉纺织在内的商业性手工业生产,都获得了很大发展。农民生产双重结合的重心,就自然地从自给性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转向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的结合,使后者成为广大农民家庭实现生产与消费平衡的主要途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提出过“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的问题,并且指出这在中国表现为“小农业与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了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9]。到了清代前期,这种情况已经有了变化。
但是,自给性的粮食生产仍然在农民的生产中保持着自己的重要地位。在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下,农民也还需要用相当多的耕地来作到口粮自给。如在江南地区,包世臣在《安吴四种》中说,“苏民精于农事,亩常收米三石,麦一石二斗。以中岁计之,亩米二石,麦七斗,抵米五斗”。这是说,在正常年景,一亩田夏秋两季可收米二石五斗。他又说,农民的口粮,“合女口小口牵算,每人岁食米三石”。按照他的说法,如果是“四口之家”的农民,则约需种田四亩多,才能自给全家的口粮,如果是“五口之家”的农民,则约需种田六亩,才能自给全家的口粮。据教授在《江村经济》一书中说,民国年间,江苏吴江县,一个四口之家的农产,必须有五亩半土地,才足以解决口粮自给。这也可资佐证。江南地区种植粮食的农民,一般是“一夫耕不过十亩”。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这些农民需要将粮食收获量的一半以上作为口粮。江南地区的粮食亩产量,从全国来看是比较高的,其他地区农民的口粮生产,应当还会高于这个比例。尽管商品性生产在农民生产中的地位已日渐重要,但是,基于粮食生产对于商品生产具有基础作用的普遍原则,从每个农户来说,自给性的粮食生产仍然是他的商品性生产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前提。
清代前期,农民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已获得了普遍而充分的发展。当时,不论南方和北方,许多地方官在“劝农”的时候,都总是按照这种模式来为农民设计生产。乾隆间,河南嵩县知县康基渊就提出,农民应当生产“谷米布帛”以“务本”,而又应当种植经济作物进行“调剂”,以“兼权钱币”。他要求农民的耕地在收“麦后,八分种粟,二分莳蓝。以十亩计,可获粟二十四石,收蓝易价,蓝后种蔬二亩,所出亦可获缗钱二十四千文,利反倍多也”[10]。这是北方的一例。从南方来看,康熙间,湖南长沙县知县朱前诒在《劝民开塘示》中说,农民种田,“大率三十亩,以二十亩栽禾,以八亩种豆,留二亩以种果芋蔬菜等项,按时播种,早晚灌溉,便可取利养家”[11]。湖南农民的主食是米谷,从明代起,豆类的“功用已全入蔬饵膏馔之中”,可见他是把豆作为经济作物提出来的。
不但官方的规划是这样,民间的规划也是这样。清初,浙江桐乡县张履祥的友人邬行素病殁,“遗田十亩,池一方,屋数楹”。家有老母、寡妻、长子、稚子与侄。张为其家所规划的生产是:由于“瘠田十亩,自耕仅可足一家之食”,加以家庭人口老弱多,“力不任耕”,难以种稻,遂安排种豆三亩,豆起种麦。种桑三亩,种竹二亩,种果二亩,池畜鱼,还养羊五六头,以其粪畜桑养蚕。这样,“豆麦登,计可足二人之食”。丝绵可以易衣,竹、笋、果与鱼、羊,“俱可易米”。“如勤力而节用,佐以女工,养生送死,可以无缺”[12]。这里农村商品生产比较发达,商品性生产项目就安排得多一些。前述官方和民间为农民生产设计的模式,与前引《孟子》、《管子》中所记载的模式,无疑是显然不同的。
顺治《麟游县志》还指出,该县“核桃最佳,于地尤宜”。农民遂“以谷为本,以此为末,本末相权,庶谷不致于竭,而凶年亦可无虞矣”。作者用“本末相权”来概括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在农民家庭生产与消费平衡中相辅相成的作用,是非常精辟的。这种“本末柑权”,与《孟子》所说的“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的交换,无论是质和量上都大有差别。所有这些记述都正是农民的这种生产模式,在现实生活中已得到普遍发展的反映。
注释
[1]参阅拙作《清代前期小农经济的再生产》,《历史研究》1984年第5期;《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价值规律在封建社会农民生产中的作用》,同上刊,1991年第2期。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1页。
[3]庄季裕:《鸡肋编》卷中。
[4]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一八。
[5]庄季裕:《鸡肋编》卷中。
[6]参阅郑昌淦:《明清农村商品经济》第2章。
[7]《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
[8]该书第308页。
[9]《资本论》第3卷第371、373页。
[10]乾隆《嵩县志》卷一五。
小农经济主要特征范文2
关键词:近代铁路;华北;农村经济,豫北地区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2)01-0108-05
一、问题的提出
1878~1911年间,在以铁路为中心的新式交通运输体系构建过程中,华北区域先后筑成九条铁路,其中三条与豫北地区密切相关,一是纵贯豫北的平汉(始称京汉)路,1906年全线通车,货物北至北京后东可转运天津、西达包头,南则以湖北汉口为中转码头集散;二是从道口(今河南滑县县城)至清化(今河南博爱县县城)的道清路,1907年全线通行,该路横卧豫北境内,与平汉路交汇于新乡,并在道口和卫河相连,货物经卫河-南运河可达天津;三是开封至洛阳的汴洛路(今陇海路前身),1909年通车,在郑县(今河南郑州市)和平汉路交汇。1915年陇海路向东展筑至徐州,与津浦路相接;1923年陇海路又东延至海州大埔(今属江苏连云港市)后,所载客货既可经海路北上青岛,也可南下运抵上海。上述铁路和其他交通路线一起,共同构成了豫北交通运输体系的基本框架。
铁路未兴之前,华北内陆的对外经贸交流主要是靠驿运和水运进行的。由于落后的传统交通方式的制约,造成华北内陆的区际经贸规模不大,且被限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因此铁路的通行,根本意义在于以较低廉的价格,使大量的物资和人员在短期内进行长距离的交流。作为继沿海地区之后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华北内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哪些方面及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于铁路的影响,是本文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近代华北经济史研究这一领域,虽说以往学者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因各人研究的视角、方法及关注点不同,故而在某些问题上仍有考察空间与探讨余地。有鉴于此,本文将以近代铁路与华北内陆农村经济的分化与重组为切入点,通过对1906-1937年间豫北农村经济变化的具体考察,试揭示近代铁路与华北内陆农村经济变迁间关系的主要特征及一般规律。
本文考察时段划定于1906~1937年,是由于1906年贯穿豫北的京汉路全线通车,成为影响豫北传统经济发展的起点;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豫北的经济发展脱离了正常轨道。之所以选取豫北为考察个案,是由于京汉和道清路在此交汇,其既为周边数省往来通衢之地,又是华北内陆的经济中心,可直观而系统地反映铁路在华北农村经济变迁中的作用。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涉及农业、手工业、养殖业三个方面。
二、铁路促进了华北内陆农村经济的分化
19世纪中叶以来,特别是天津于1860年开埠通商之后,华北农村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特征的小农经济“开始卷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之中”。清末民初,伴随着以铁路为中心的新式交通体系的初成,华北的“广大市场与资本主义世界紧密地联系起来”。铁路在华北地区的通行,不仅大大缩短了华北内陆到达沿海各通商口岸的时间,也使两地间经常性的物资交流和人员往来成为现实。与此同时,由于西方商品经济入侵、地方经济市场形成、价值观念转变等因素的推动,华北内陆的农村经济再也无法孤立于自给自足的小农天地之内,尤其是铁路沿线地区的农村经济已开始向商品经济转变。
铁路通行对华北内陆农村经济的重要影响之一,是推动了铁路沿线地区的农户分化和土地集中。据有关资料统计,1920年代豫北地区的地权分配有以下特征:首先,地权相对集中,农民失地现象严重,占农户总数12.47%的地主和富农占有48.10%的土地,贫民所有土地仅占17.83%;其次,土地占有者以中小地主占大多数(以占有土地100~499亩的为小地主、500~999亩的为中型地主、1000亩以上的为大地主划分),中小地主比例高达99.32%,大地主仅占0.68%;最后,富农成分比河南其他地区更为显著,辉县、新乡、滑县一带的富农经济,由于水陆交通运输便捷、商品经济较发达而比河南中部、南部地区发展更快。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范围的扩大,华北内陆不少农户在经营自有土地的同时,还租佃大量土地并雇佣劳动力进行经营。以1933年的豫北为例,当时辉县35户富农所有的耕地仅为1,702亩,使用耕地却高达3.751亩(即租人2.049亩,租地占使用耕地总面积的54.63%),每户平均使用耕地面积达107.17亩;107户中农所有耕地的面积为2803.5亩,使用耕地的面积为3528亩,租人耕地的面积为725亩,租人耕地占使用耕地总面积的20.5%,每户平均使用耕地面积近33亩(参见表一)。铁路通行之后,华北内陆铁路沿线农村各类农户的基本构成和使用耕地的具体数量可见一斑。
1930年代前后,由于经济危机、自然灾害、苛捐杂税等影响,华北农村的商品经济发展进程被迫放缓或陷入停滞。受此影响,华北内陆农村许多农业生产部门日趋无利可图。据有关资料记载,豫北地区武陟县土地每年亩产量,1930年之前是上等土地192斤、中等土地96斤、下等土地60斤;而1930年代初的每年亩产量,已是上等土地144斤、中等土地72斤、下等土地36斤。同时,铁路的通行使华北内陆地区的广大农民对外界的情况更为熟悉和了解,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或消除了他们对移居外地的恐惧心理,且当时华北移民搭乘平汉、陇海、北宁等铁路均为免费。在此情势下,华北内陆交通便捷之地的农村出现了大量移民的现象。
1930年代,随着与外界交流的频繁及农民生存环境的恶化,华北内陆农村出现了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象,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村民放弃或让渡了自己的土地经营权,不再在当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受此影响,华北内陆很多农村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土地抛荒现象。据1937年的调查统计,豫北的淇县共有荒地120,000亩,民荒地亩占六分之四,官荒地亩占六分之二;无人纳税之荒地35,000亩,有人纳税而不耕之地85,000亩;豫北孟县共有荒地约100方里,官荒地约30方里占全荒地十分之三,民荒地约70方里占全荒地十分之七。铁路通行之后,由此可见华北内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变动及耕种状况。
按华北内陆农户的生产能力和耕作方式,每家农产需要耕种30亩以上的土地方可不浪费劳动力。但到了每年的农忙季节,这类农产仍需要雇佣短工帮助自己经营农场。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豫北地区六户完全丧失土地的佃农租种了427.1亩土地,平均每户租种71.2亩。这一社会现象说明,当时华北内陆农村不论是半自耕农还是佃农,他们每年的农忙
时节都必须雇佣帮工经营生产。由此可见,当时华北农村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形态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华北内陆农村的富农和部分中农已按资本主义经营方式①经营农业(参见表二)。
由上表可知,1933年的情况与1928年相比,豫北地区的农产构成和地权状况均有了十分明显的变化,地主与雇农的户数各减少了0.37%和0.27%,所有田亩却分别增长了0.30%和0.19%;中农与贫农的户数各增加了0.86%和0.28%,所有田亩则分别增长了0.05%和0.99%;富农的户数增长了0.07%,而其所有的田亩数却减少了1.95%。这一时期,上述情况之所以在华北内陆广大农村发生,虽是多种社会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以铁路为中心的新式交通运输体系的形成,在此具体转变过程中应居于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
三、铁路带动了华北农村手工业的专业化
铁路通行之后,不仅大大密切了华北内陆与沿海通商口岸的经贸联系,也使华北内陆农村的手工业日渐兴盛。作为一个传统的棉花种植区域,华北地区很多农村的手工棉纺织业都比较发达。据1935年对全国十九省的调查统计,全国各省纺纱织布的农户占全体农产的比重平均约为24%,而华北的山西为10%~20%,河北、山东、河南等省则均在30%以上。另据资料记载,1930年代豫北新乡县的南乡和西南乡的纺织手工业发达,当地的乡间女子无论老幼都从事纺织业,其中用于销售的产品约占70%;又如新乡县的小冀镇有布庄五六家,专为收买四乡农民的棉布而设,收买后的棉布大都运往山西销售。
由于位于晋、冀、鲁、豫四省的交界处,豫北地区不仅为周边数省往来通衢之地,且是华北内陆的经济中心之一,特别是编织、纺织、锡器等行业具有悠久历史。例如,豫北的编织业种类繁多,有竹编、草编、荆编、柳编等。但从事编织业的人员主要集中在少数村庄,且仅限于有技术的村民。铁路未兴之前,由于相对落后的交通条件的制约,豫北沁阳县一带大批未经加工的原竹,主要经卫河――南运河筏运至天津、山东一带销售。铁路通行之后,受惠于商品运销路线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豫北沁阳一带筏运卖原竹的逐渐减少,大都在当地加工之后以成品销往外地。1935年,仅博爱县(1926年从沁阳县析出)从事竹编的就有十二个村,参加人员达3,500人,产品经道清、平河铁路远销至国内的十几个省市。
铁路的通行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华北内陆农村手工业的发展。据资料记载,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商品经济的兴盛及市场范围的扩大,豫北各地从事手工业者日趋增多,各县人数平均在l,000人以上,人数多者可达1O,000人。据1936年的调查统计,豫北辉县有木工2,500人,泥水工3,000人,油漆画裱工l,200人,铁工800人,席工500人,竹工200人,铜锡工80人,其他行业的手工业工人约800~10,000人;延津县有手工业工人13,000人。铁路通行之后,华北内陆农村手工业发展的水平及规模,由此可见一斑。
1930年代,铁路的通行使华北内陆的交通较前更为便捷,西方商品遂借此占据了铁路沿线的广阔农村市场,对当地小农经济和家庭手工业产生了冲击;加之天灾人祸时有发生,华北内陆的传统手工业随之出现了衰退。据1936年的调查统计,河南各地手工业的衰退主要表现在数量和规模的大大减小上。如豫北沁阳县的手工业“近年来因机器业之排挤,日渐衰落,几至停顿,与1926年前相比,现在所有设备仅得其半”。这说明铁路通行之后,华北内陆农村的传统手工业已日渐被现代机械化生产所取代。
从华北内陆手工业的发展来看,各地农村手工业的分布很不均衡,而铁路沿线地区的手工业一般都比较发达。据有关资料记载,山西东南部的铁货、粮食及豫北的沁阳、济源、温县、孟县等地的土特产品,一般要经过道清铁路的清华站装车外运;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百货、布匹、食盐和煤油等日用品,一般也要通过安阳、新乡、清华等火车站分发各地。豫北作为华北内陆的一个典型经济区域,它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华北内陆农村手工业的性质逐渐发生变化,开始由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1930年代,豫北孟县仿效河北高阳铁机织布办法组织成立了光裕织布厂,受此影响,该县乡下使用铁机的户数也大为增加。至1935年,全县已有铁机2,300余张,年产土布约4万匹(每匹长16米)。这些土布除少量为农民自用外,大部分由山西客商收购后外运销往相关市场。博爱县的竹器由私营竹商贩运,并通过铁路把大批竹器售至天津、山东、河北等省市的相关市场,产品有竹帘、竹床、竹笼等十余种。
20世纪前半期,在以铁路为中心的新式交通的带动下,华北内陆农村的传统手工工厂或作坊日渐向现代工业过渡。之所以发生这一现象,一方面是因为农村经济日益卷入了世界经济的大市场,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当地民族工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这是因为,当时华北农村商品经济的活跃,极大地刺激了传统手工业向现代转变,甚至部分行业还引进了机器大生产的生产方式。据1930年代的调查,豫北武陟县有钜兴纱厂、平民工厂两处工厂。钜兴纱厂的产品为洋纱,系用新式机器制造;平民工厂产品为洋布毛巾,系用手工操作的机器制造。可见,在市场范围扩大和新式工业兴起的推动下,华北内陆得以形成较快发展的手工业,主要是一些以农副产品为原材料并与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行业。
四、铁路推动了华北农村养殖业的规模化发展
20世纪前半期,为了靠近水源、原料产地及运输方便,华北内陆的现代工厂大多选择建在铁路沿线的城郊或农村,特别是一些原材料加工业选择了农村,使农村的某些养殖业成为城镇加工业的重要环节。而铁路则以其独具的全天候、长距离、低费用等优势,充分发挥其所承担的桥梁和纽带功能,成为各工业原料产地和工业品销售市场间的中介,辅助实现了华北内陆的农副产品由生产环节至消费环节的畅通。
铁路通行后,伴随着近代城市的兴起和城镇人口的增长,国内外市场对家禽和家畜产品产量的需要有所增长。因此,华北铁路沿线农村的家畜饲养和家禽饲养业逐渐扩大,有的地方的饲养业还呈现出规模化发展的景象。一般来说,家畜和家禽饲养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综合利用率高等优势和特点。以马、牛、驴、骡等大家畜而言,它们不仅是村民的生产资料,而且还是他们重要的生活资料。小家禽则主要指鸡、鸭、鹅等,饲养所需成本较小,除肉食以外,还能产蛋获得利润,其养殖几乎遍及每家每户。
由于铁路带来的交通便捷,华北内陆的鸡蛋和鸡
上表中的数据,可大致勾勒出1930年代豫北畜牧业发展的一般情形:猪、羊、鸡等传统家畜饲养业已经相当普遍,几乎每个县都有大规模的发展,分别约占豫北总产量的84%、60%、44%;若通过从业人数分析,分别为184,355人、28,985人、153,002人;若从产品总量
来看,则分别达311,940、151,830、951,013头(只)。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铁路通行、市场需求扩大、新式工业兴起等因素的推动下,华北内陆铁路沿线及附近地区的家畜、家禽养殖业获得了很大发展,并明显呈现出渐趋向规模化和区域化发展的图景。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资料所反映的仅是当地饲养业真实发展状况的一个片段,而绝非当时华北内蛋制品的销路日广,当地的鸡蛋价格随之上浮,一家养鸡十数只或数十只者乃普遍现象。在此情况下,“此(养鸡)业亦盛,而中下之家皆视为重要之生产。以鸡蛋为煤油、火柴、蔬菜等之交易品,其使用与货币等矣。”无独有偶,这一时期豫北各县的养猪、养羊等家畜饲养业也获得了很大发展(参见表三)。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相关统计资料的缺乏,暂时还不能对华北内陆农村的家畜饲养情况做精确的分析。但作为华北内陆一个典型的经济发展区域,豫北铁路沿线地区各县家畜饲养的发展情形,在近代华北内陆农村经济发展进程中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意义。陆农村养殖业发展的全貌。据有关资料记载,1930年代豫北孟县有(永庆)蛋厂一处,每年开工四五个月,每年生产鸡蛋l,400箱,每箱重200磅(约90公斤),原料鸡蛋在本地民间购买,每年盈利25,000元。豫北地区道清铁路沿线的道口、汲县、新乡、获嘉、修武、清化等地都有大量的鸡蛋出产,并发展成为豫北的鸡蛋集中市场。不过,华北内陆农村养殖业的繁盛情形应远不止前文所述。
五、结语
20世纪前半期,以铁路为中心的新式交通运输体系的形成,使华北内陆交通便捷之地的农村生产开始向商品经济转型,原先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经济逐渐向以产品交换为目的的市场经济转变,铁路沿线地区的村民也开始有意识的为市场进行生产。这一变革不仅使区域化的单一农业生产成为可能,也使当地农副业向现代转变并获得了较大发展。在此背景下,华北内陆农村中的种植业、手工业、养殖业等均呈现出明显的商品化、专业化、区域化的景象。
铁路的通行使华北内陆的区域经济中心不断形成且数量逐渐增多,对铁路沿线的农村人口形成了极大的吸引力,并对其产生了明显的“推拉效应”,从而改变了当地传统的城乡关系。这一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态势,不仅对华北内陆的农村社会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对当地农业经济的商品化形成了巨大推力。由于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华北内陆农村的产品结构也朝着较合理的方向发展,促使铁路沿线地区的农业生产向现代化和规模化发展,进而加速了农村自然经济的解体。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华北内陆自耕农的经济地位在此过程中有一定的加强,但小农经营的基本形态却未因此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小农经济主要特征范文3
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标志着生产力水平的劳动工具,从石头等简陋工具,到锄头、犁耙等简单工具,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复杂高级工具,从畜力、人力等薄弱动力,到化学能源、电力等高强度动力,持续的相当高度的发展,都未能冲破中国农业生产关系的桎梏,改变几千年以来的小农私有制格局。以土地买卖、实物地租和小农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封建社会地主制经济结构,即是小农私有制。我国时期的“”,也是小农私有制。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人为地改变生产关系,从合作化到集体化到公社化,不断进行农业生产关系升级,一小段时间后,终归不适应中国广大农民农村农业的实际情况,改革开放后又全面朝着的小农半私有制转变,逐步回归到小农私有制。即使近来也有过偏离小农私有制向大农私有制发展的迹象,但比例微乎其微,只是大农私有制的萌芽雏形。
为什么中国小农私有制有这样的顽固性,没有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生产工具的改善和突飞猛进,像工业一样,由手工业从家庭中分离出来,进而经过小作坊、工场、工厂,到现代工业的大规模资本主义生产,即进到大农私有制,也没有通过式的激烈的改变生产关系的路径促其改变,这其中是什么原因?这是因为,只有农业生产工具的进步,并不能全面代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有劳动者因素和劳动对象的因素,只有综合各个因素,各个因素相互角力达到新的平衡,才足以改变生产关系,也就是说,中国保持小农私有制的农业生产方式,有其存在的人口和自然依据。
首先从劳动者因素,即从人口来看,继续保持小农私有制的原因主要是中国人口众多。从清代中后期以后,中国人口已超过四亿,绝大部分居住在农村,可算人多地少。近代以来,资本主义敲开中国大门,从,十年黄金时期,后买办时期,中国艰难地走上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到解放后工业化和城市化奠基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到今突飞猛进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城市化不足,无法使众多人口离地转移,从事其他产业事业。一户固守一小块土地的小农私有制,从事农业集约精细生产,养活一家人,还是最好的选择。小农私有制容纳和安排着中国众多人口,农村犹如一个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蓄水池”,进可为工业和城市建设出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退可回到家乡,从事农业小生产小种养等。即使今后继续工业化,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农村里仍有4~5亿人口留下,相对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少,仍然属于人多地少局面,即仍然有诸多的农业人口无法消化,仍然要从事农业生产,其特点依然要分别占有土地,延续着小农私有制的格局。
小农私有制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口男女老幼相结合,形成劳动力的互补性,是和农业生产的特点相契合的。在家庭里有强劳力,如男女青壮年,可从事开荒、犁田等重体力劳动,有弱劳力,妇女老幼残,可从事育种、凉晒、织布等轻体力劳动,劳动力的强弱互补性,该强用强,该弱用弱,不浪费又有效。小农私有制家庭是目标一致,分工合理,协作和谐,指挥有力,落实高效的生产经营组织,可以围绕着农业增产和取得最大效益的目标,在一家之长的统一安排下,在农忙时即可从事农业劳动,在农闲时即可休息或从事其它事务,做到该忙则忙,该闲则闲,从事农业生产时,参加农业生产,从事兼业生产时,如手工业、工业生产,即从事手工业、工业生产,做到专业与兼业的统一。除了小农私有制家庭生产经营外,还有哪一种单位组织形式能有这样的灵活性。因此小农私有制的家庭组织,对农业生产劳动对象植物的自然节律性形成的“忙闲”,是最有效的。
其次从劳动对象因素,即土地和农作物方面来看。土地广阔地分布于地球表面,农作物是植物,必须种植于土地上,和土地相联,吸收阳光、水和养分,进行光合作用,不可移动和不可集聚,也就是说农产品必须依附土地才能生产出来。即使在现代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条件下,还未能把土地收拢折叠或部分收拢折叠,像工业一样实行集中性规模化生产,其广阔的分布性是无法改变的。小农私有制生产经营首先按村落相对平均地分布于土地表面,相对均衡地占有土地,村落又按本村户数,再次相对均衡地分配相应的土地份量给各户小农。小农私有制这种形式适合于分布均匀地占有相对均衡的小份量土地,使劳动力与劳动对象的相结合不仅成为可能,而且便于就时就地进行精耕细作,使农业生产便利高效。农业生产的主要对象农作物是植物,有其发芽、生长、开花、结果、成熟的整个植物性过程,与自然节气紧紧关联,具有强烈的季节性和节律性,一旦过了农时,便失去农业生产的良好时机。只有小农私有制家庭单位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自主调整灵活,才能和农业生产的自然植物性有这样好的契合。
小农经济主要特征范文4
关于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
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指出自然经济是封建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这一理论原则一直为中国经济史研究者所尊奉。人们对什么是自然经济什么是商品经济似乎也没有深究。但中国战国以后商业较发达,各类市场较活跃,是明显的事实。这岂非与上述理论原则相左?新时期经济史研究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较多的探讨,提出各种各样不同的看法,依其解决问题的不同思路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种是试图对原来的理论原则进行修正,认为封建经济不一定都是自然经济。代表人是经君健。他把自然经济解释为使用价值的自给自足,并根据马克思对西欧中世纪庄园的论述,提出“自然经济平衡律”,即一个单位内生产品和消费品品种和数量的一致,是为自然经济的前提。中国地主制经济下无论地主经济或农民经济,都存在使用价值形态收入的单一性和需求的多样性的矛盾,不能满足“自然经济平衡律”的要求,而必须与外单位进行商品交换。他的结论是中国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有本质的联系,实际上是把地主制经济纳入商品经济的范畴。[1]
这与上述赵冈关于中国战国以后已有市场经济的观点有某种相似之处,但前者认为当时的商品经济尚处于简单商品经济阶段,是为地主制经济服务的;后者否认战国以后社会封建地主制的性质。在三十年代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中,有人主张战国以后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七十年代末傅筑夫提出“变态封建制”说,认为战国西汉商品货币经济的突出发展已产生了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把各地区联结成一个整体,形成“国民经济体系”。这样看来,傅氏实际上把封建地主制经济看作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故有人认为从中可以看到商业资本主义说的影子。但傅氏自己撰文否定这种说法,认为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仍属自然经济。……
第二种,是对自然经济作比较宽泛的理解,承认地主制经济仍属自然经济范畴,但可包容较多的商品经济成分。其中又有各种不同的侧重和表述。吴承明对“自然经济”作了“引申”,把农民家庭的自给性生产、为剥削者直接消费的生产、在地方小市场上的余缺调剂性的交换,广而言之,凡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生产和交换,都包括在自然经济的范畴中。在此思路指导下,他算出前粮食商品率为10%上下,未脱离自然经济范畴。他又指出,马克思和西方经济学都谈到历史上市场体制转变的时期,只有这个转变完成了,才能称之为市场经济。中国十六世纪已有市场转变的端倪,但起伏跌宕,至民国尚未完成转变,或不能把中国历史上的商业繁荣等同于市场经济。[2] 李根蟠指出自然经济有不同的历史类型,并非西欧庄园经济的单一模式。中国地主制经济是一种“不完全的自然经济”,其中包含了商品生产的成分,流通已成为物质资料再生产和生产关系再生产的必要环节,但仍未控制整个流通过程,价值规律作用有限,商品生产仍以自给生产为基础和依托,仍受制于自然经济的原则和机制。这是自然经济中的一种类型,而不是意味着自然经济的解体[3] 。林甘泉认为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自给性生产,而不是“自给自足”。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虽包含一些商品经济成分但对各类经济单位的分析表明,它在总体上仍属自然经济范畴。[4] 方行认为我国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从总体看自然经济仍占主要地位[5] 。信从这种观点的学者不乏其人。持这类主张的学者,都认为封建地主制的形成发展以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为前提,都重视对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研究。如李埏把地主阶级和地主制的形成看作商品经济冲毁了古老村社制的结果他认为封建地主制时代商品经济经历了战国汉初和宋这两个高峰而?i?i高涨,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6] 。
第三种,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属“伪商品经济”,自然经济其实很强固。这以秦晖为代表。在他看来,自然经济与其说是“自给自足”经济,勿宁说是不自由的“自然人”经济,就运行机制而言,则是“命令经济”。中国封建时代的“商品经济”,实际上不受或很少受价值规律的支配和调节,而只受或主要受人身依附关系中权力意志的支配与调节,这就是“伪商品经济”。总的说,我国封建社会决不是商品经济发达早于或兴盛于西欧,而是相反,自然经济、包括“命令经济”及披着商业外衣的变种比西欧中世纪典型时期顽固得多[7] 。
秦氏的观点未必能为学界所普遍接受,但中国封建时代的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政治权力严重地干预以至遏制商品经济的发展,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有所分析。例如郭正忠通过对唐宋茶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专卖对茶商资本的遏制的分析指出,在我国传统社会中,类似“市场经济”的某些因素只是在自由通商政策下出现,但这是局部的、短期的、表象的、偶然的。而基于专制政体强大和民间私有权发展不充分的专卖政策的推行则是全局的、本质的、绝对的。它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结构的主要特色,而使市场经济体系不可能有真正的发展[8] 。
关于传统市场
与对封建社会商品经济、自然经济的不同认识相联系,人们对中国传统市场性质、特点和发展程度也有不同的估计。
吴承明考察了中国封建社会各级市场的基础和内涵,提出了自己的市场史理论。他指出,经典作家以分工为市场的前提,质之历史,却不尽然。如地方小市场,即?村集市,是小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属自然经济范畴的交换;城市市场是贵族地主以其剥削收入换取消费品,是农村农副产品流入城市的“单向贸易”;区域市场则可视为自然经济的延伸,真正有意义的是跨地区的长途贩运,但宋以前主要是土特产品和奢侈品的贸易,仍然不是基于社会分工之上的市场。他认为马克思所说的作为市场基础的分工,实际上是指“表现为交换价值的分工”。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有多大市场,只要没有专业户,即没有生产交换价值的分工,就不算本来意义上的商品经济。他又指出,总的来说是生产决定经济,但不能低估交换的作用,交换的积累也能引起分工和专业化,市场理论应建立在生产和交换这两极上。根据这一理论,吴承明指出中国明中叶以后长途贩运贸易才转以民生日用品为主,即在一定程度上建立在地区生产分工基础上。但直到前,我国国内市场仍然是一种以粮食为基础以布和盐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者之间交换的市场结构[9] 。关于中国国内统一市场何时形成,学术界有西汉说、唐宋说、明清说等不同认识,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这种市场直到近代尚未形成。论者多着重商品流通自身规模,而吴承明则从生产的社会分工和与此相联系的长途贩运的内容进行考察,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吴氏这一理论颇有影响,如包伟民即以这一理论分析宋代的粮食贸易和区域市场。方行在这基础上以明清为例分析了中国传统市场的基本特征,指出传统市场是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市场;封建社会发达的商品市场是一种以民生日用品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者之间交换的市场模式;要素市场,包括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也有某种程度的发育;农业中的土地劳力等资源的配置并不取决于市场,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其作用大小视不同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程度而异[10] 。
有些学者对此持不同看法,如经君健不同意把地方小市场的交换归入自然经济范畴。他认为地方小市场是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经济细胞(地主经济、佃农经济、自耕农经济)的生存需要(解决小生产产品单一性和需求多样性矛盾)所产生的,个体小农在市场上以小商品生产者身份出现,生产关系性质、生产目的性以及购买者目的性均不能改变商品交换的性质。地方小市场及在其基础上形成的区域市场、区域间经济联系及城镇商业形成不可分割的体系,这是以自然经济为基本经济单位的西欧看不到的现象[11] 。
对中国传统市场发展的一些具体问题,认识也有歧异。如农村集市,许多学者追溯到唐宋或南朝的“草市”,也有学者提出,战国时代已存在农村集市[12] 。明清时期农村集市的发育程度,有的认为它虽有从地方小市场向初级市场转化的趋势,但基本上仍是在狭小范围内彼此独立的一种市场;另一些人则认为它已经转化为初级市场,成为整个市场网络的一部分。还有的学者把以市镇贸易和墟集贸易为主体的农村市场划分为保障供给市场、商品集散市场和多功能全面发展市场等不同层次(类型)[13] 。
对宋以后特别是明清兴起的市镇,学者多强调它在促进城乡、工农业交流、乡村城市化和培育资本主义萌芽的作用。赵冈则认为是人口快速增加、人地比例变化、人均占有粮食数和余粮率下降所导致的城市人口向农村靠拢的?果是城市化的非正常道路[14] 。
注释
[1] 经君健:试论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本质的联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
[2]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市场·近代化·经济史理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
[3] 李根蟠:《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与封建地主制》,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4] 林甘泉:《秦汉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
[5] 方行:《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
[6] 李埏:《经济史研究中的商品经济问题》,经济问题探索1988年第3期。
[7] 秦晖:《田园诗与狂想曲》,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8] 郭正忠:《从飞钱预购到纳榷请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9]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市场·近代化·经济史理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
[10] 方行:《中国传统市场的特点》,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11] 经君健:试论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本质的联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
[12] 李根蟠:从《管子》看小农经济与传统市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三世界国家期。
小农经济主要特征范文5
【摘要】中原文化是我国区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有着巨大的影响。文章在论述了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概念和特征的基础上,对中原文化的特点及其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其作用机理,并提出了改良中原文化以促进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产生和提升的对策。
【关键词】区域文化;中原文化;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
一、引言
科技型人才是人力资源中最优秀的群体,其作用发挥如何对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有着重要的影响。在人才流动基础上形成的科技型人才聚集现象,既能够产生1+1>2的经济性效应,也可能产生1+1<2的非经济性效应。这两种效应的产生无不与人才聚集的区域环境密切相关,这里的区域环境包括制度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地理环境和文化环境等。
区域文化环境是影响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产生和提升的重要因素,不同特点的区域文化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作用也不尽相同。中原文化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区域文化的典型代表,研究其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影响,继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区域文化环境的对策,对于提高中部地区的人才吸引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中部崛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目前我国经济管理学界对中原文化的研究[微软中国1],多集中于中原文化对区域经济的影响[1-3],很少直接研究中原文化与区域内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之间的关系,无法指导人们运用区域文化对人才聚集效应进行管理,影响到科技型人才作用的充分发挥。基于此,本文在论述了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概念和特征的基础上,对中原文化的特点及其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其作用机理,提出了改良中原文化以推动科技型人才聚集经济性效应产生与提升的对策,旨在充分发挥中原地区科技型人才的作用,增强中原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分析
在区域要素边际收益差异和自我价值实现等因素的引致和驱动下,科技型人才会从边际收益较低的不发达地区流向区域边际收益较高的地区,使科技型人才呈现出局部集中的特征,形成了人才密度大于其他地区的聚集现象。因此,所谓的科技型人才聚集现象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随着科技型人才的流动,大量同类型或相关人才按照一定联系,在某一地区(物理空间)或某一行业(虚拟空间)所形成的聚类现象。
与其他经济现象一样,科技型人才聚集现象会产生两种效应:一是科技型人才聚集的不经济性效应;二是科技型人才聚集的经济性效应。
科技型人才聚集的不经济性效应是指具有一定内在联系的科技型人才,在一定区域内聚集过程中所产生的人才聚集作用低于各自独立作用的效应。产生人才聚集不经济效应的主要原因是:(1)人才聚集没有形成人才之间有机的内在联系,仅仅是人才的数量增加了,不能产生人才的规模效应。产生规模效应的前提是聚集的人才必须建立一定的有机联系,缺乏有机联系的人才聚集实际仍然为众多独立的人才,是不能产生加总作用的;(2)人才聚集的环境不理想。人才聚集所产生的加总作用是在一定的内外部环境(制度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等)条件下发生的,失去了和谐的环境条件人才的聚集就会产生不经济性效应;(3)人才的流动性不够。人才的聚集效应是一个动态过程,而人才的流动是这个动态过程的基本前提。没有人才在市场机制下的合理流动,人才的聚集现象就很难产生,即使产生也可能形成死水一潭,缺乏活力与激情,甚至出现消极现象,导致了人才聚集的不经济性效应;(4)人才聚集过程中各种冲突的产生。人才在聚集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各种冲突,如若对这些冲突消减和化解不力,就会增加冲突的破坏力,产生人才聚集的不经济性效应。
所谓的科技型人才聚集的经济性效应是指具有一定内在联系的科技型人才,在一定的区域内以类聚集,在和谐的内外部环境作用下,发挥超过各自独立时的作用所产生加总效应。科技型人才聚集的经济性效应是科技型人才聚集现象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化,其特征主要有:信息共享效应、知识溢出效应、创新效应、集体学习效应、激励效应、时间效应、规模效应、区域效应[4-5]。
三、中原文化的特点及其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影响分析
(一)中原文化的内涵及特点
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概念。泰勒(Tylor)认为:“文化,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含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也就是说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稳定性的信念、理想、价值观,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莫大的无形影响。
中原文化就其文化层次而言,属于区域文化的范畴。所谓的区域文化是指居住于特定区域的人群在从事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制度规范、心理特征、风俗习惯等的总称[6]。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文化作为一种软环境,对本区域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研究表明,相对于传统产业而言,高技术产业和人才对区域文化环境更为重视[7]。1994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安娜丽·萨克森宁(Annalee·Saxenian)教授在其《地区优势:硅谷和128公路地区的文化与竞争》一书中指出: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的硅谷欣欣向荣与128公路地区日益衰落的根本原因是两地的区域文化差异所致[8]。这一观点证明了,一个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不能只看其物质资本或技术本身,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能够充分发挥人力资本作用的社会文化环境。改革开放以来,中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拉越大,其中的原因除了东部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国家政策支持外,区域文化的差异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
区域文化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与本区域的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密切相关。我国历史悠久、地域广阔,不同地区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李慕寒、沈守兵将我国的区域文化划分为:燕赵文化、秦晋文化、中原文化、齐鲁文化、荆楚文化、巴蜀文化、两淮文化、吴越文化、江西文化、闽台文化、岭南文化、云贵文化、关东文化、草原文化、西域文化、青藏文化等十六种[9]。同其他区域文化一样,中原文化的形成也是中原地区独特的人文、地理环境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原文化在地域上以河南省为中心,涉及晋东南、冀南、鲁西南等地区,是覆盖范围较大、涉及人口较多、具有黄河中下游地域特征的代表性区域文化。河南省位于我国中部,黄河之滨,自古以来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是中华民族最早的聚居地。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农业文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农耕文化成为中原文化的核心。此外,中原地区位于中华版图的中心,人口密集、人才辈出,地理位置显赫,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久有“得中原者得天下”之说。在我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上,很多朝代都建都在河南,对中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成为中原文化依附的制度根基。
对于中原文化的特点,不同的学者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观点。王保国认为中原文化具有保守、务实、平和、中庸、尚古、安土重生、重人事轻自然等文化性格[10];杨翰卿认为中原文化蕴涵着深邃的和谐精神与实学精神[11-12];吴圣刚认为中原文化生态具有根基深厚、整体统一、稳固茂盛、动态发展、人地相关等特征[13];刘双、刘万云认为受中原文化的影响,中原人的群体人格特征主要有质直忠厚、勤劳节俭、守乡眷土、崇尚权力等[14]。站在研究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角度来看,本文认为中原文化的特点主要有:循规蹈矩的思维方式、贵中尚和的处世之道、经世致用的务实心理、正统保守的宗法观念、稳固执着的本位精神等五方面。
(二)中原文化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影响分析
1.“循规蹈矩”的思维方式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影响。不同的物质生产方式造成了人们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生活习惯又促使人们养成了不同的思维方式。中原文化具有浓郁的农耕文化特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牧歌般的生产、生活方式,造就了中原文化循规蹈矩的思维方式,“天不变,道亦不变”(董仲舒,《春秋繁露》)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
对于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而言,“循规蹈矩”的思维方式使人才更加顺从于管理者的规章制度,客观上消减了群体的矛盾与冲突,有利于营造一个和谐的人际关系环境,便于人才之间相互学习与沟通,容易产生信息共享效应、集体学习效应和规模效应。然而,这种思维方式的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它禁锢了科技型人才的求异思维,使他们难以“离经叛道”,大胆革新,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倾向于引经据典,唯恐越雷池一步。试想,科学研究没有独立思维,没有求异精神,就意味着没有否定与创新。因此,这种思维方式严重阻碍了科技型人才聚集的知识溢出效应、创新效应和区域效应的产生与提升。
2.“贵中尚和”的处世之道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影响。中原文化深受儒家文化的渗透与浸染[1],而中庸之道是儒家文化的主要特征。正如冯天瑜先生所说,汉人崇尚中庸,少走极端,是安居一处企求稳定平和的农业经济造成的人群心态趋势[15]。“中庸”教化使得在中原大地的社会生活中平均主义的理念、的精神和不偏不倚的态度深入人心,“贵中尚和”成了人们行为处世的不二法则。“贵中尚和”的处世之道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具有积极的作用。它能够培养科技型人才的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而这种精神与意识是人才从事重大科学技术研究,产生和提升人才聚集效应必不可少的条件。现代重大科技研究呈现出学科交叉越来越多,系统越来越复杂的趋势,任何一个自然人都很难单独完成,需要多学科人才的通力合作。如果没有一个和谐的团队,是很难完成研究任务的。“贵中尚和”的处世之道有利于引导成员融入团体,相互之间精诚团结,增强团队凝聚力,实现信息共享,促进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激励,缩短时间距离,产生和提升科技型人才聚集的信息共享效应、知识溢出效应、创新效应、集体学习效应、激励效应、时间效应以及规模效应。
当然,这种片面强调“集体主义”的处世之道也有其消极作用。它对科技型人才个性的张扬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使他们个体效能的发挥受到限制,而个体效能发挥的不充分自然会影响到整个人才聚集加总效应的产生。
3.“经世致用”的务实心理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影响。长久以来,农耕文化养成了中原人民勤劳朴实的品格和讲求实际、实功、实用、实效的务实心理,也就是儒家文化所推崇的“经世致用”的思想。
“经世致用”的务实心理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而言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能够促进人才聚集过程中创新效应,特别是技术创新效应的产生和扩散。技术创新相对于科学创新更注重实用,基本上属于应用研究,而科学创新则大多属于基础理论的研究。在务实心理影响下,许多科技人员更愿意从事被他们认为是实实在在的技术研究,从而促进了技术创新,也容易形成创新效应。
另一方面,“经世致用”的务实心理也会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产生消极的影响。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科学研究尤其是理论研究会受到到削弱,造成科学创新能力的不足。由于科学研究是技术研究的基础,因此科学创新能力的不足会进一步影响到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进而制约了整个科技型人才聚集的创新效应的增强。
4.“正统保守”的宗法观念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影响。中原地区农耕文化的经济基础是长期形成的小农经济形态。小农经济是一种自然经济,它的基本特征是以一个家庭、家族为基本单位而进行的农业生产。因此,在传统社会中,中原人往往把家庭看得比个人更重要,特别重视家庭的伦理关系和个人在家庭中的责任和义务。小农经济封闭的组织结构造就了中原文化“正统保守”的宗法观念。
“正统保守”的宗法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利于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产生和提升的。因为它强调把团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激发了科技型人才的集体责任感,消减了科技型人才聚集时的各种利益冲突,维护了团体的和谐与秩序,增强了人才聚集的凝聚力和协调性,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产生与提升起到了促进作用。
然而,受宗法观念的制约,中原人的思想缺乏开放性,对外部的一切异己事物持排斥态度居多,形成了较强的保守观念。从秦汉至近代两千多年间,在整个中原地区的学术界中,维护传统、弘扬传统的保守派居多,敢于破除传统的改革派却较少。同时,在正统保守的宗法观念的影响下,人们对所谓的“权威”有着天然的崇拜。在学术研究中,视权威为领头羊,不敢对他们的观点提出异议,以致人云亦云,产生了“羊群行为”,而这是学术创新的大忌。没有创新,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知识溢出效应、创新效应和区域效应就很难产生。
5.“稳固执著”的本位精神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的影响。历史上,中原地区有相当长时期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种地位造就了中原文化以正统自居的优越心理。尽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原文化多次遭遇外来文化侵蚀与冲击,但一直保持着其根基与核心不变,从未实现与外来文化真正的、深入的融合。在这种文化环境中,造成的结果是“人们往往以冷峻的态度迎候外来文化的纷至沓来,同时在骨子里却抱定一种‘以不变应万变’的信念和‘以我化人’,不允许‘以人化我’的心态”[16]。
“稳固执著”的本位精神对科技型人才聚集效应具有严重的负面作用,它易使人才养成“唯我独尊”的心理定势,导致人才思维与行为的灵活性、机敏性、变通性相对趋弱,适应外界变化的耐力和韧劲较差。此外,它还影响到人才对自身所处环境的比较性认识,造成时间观念、节奏意识淡漠,危机感与紧迫感不强。时至今日,中原人的改革创新意识、风险竞争意识都比较落后[17]。因此,在这种本位精神的束缚下,人才不擅于接受新思想、新观念,阻碍了科技型人才聚集的信息共享效应、集体学习效应、知识溢出效应以及创新效应的产生与提升。同时,这种固步自封的本位精神使得人才之间难以建立广泛而深入的有机联系。缺乏有机联系,人才的聚集仅仅是量的积累,很难产生质变,当然也就无法形成人才聚集的经济性效应。
四、结语
中原文化是具有一定代表意义的区域文化,她有其绚烂多彩的一面,对当今科技型人才聚集的经济性效应的产生与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另一方面,中原文化作为一种农耕文化所体现出来的封闭性和狭隘性对中部地区人才聚集效应的发挥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制约了中原地区的科技进步,阻碍了中原地区崛起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客观地对待中原文化,在充分弘扬其积极精髓的同时,不断吸收和借鉴外来的各种文化中的有益的成分,兼收并蓄、整合创新,充分发挥中原文化在科技型人才聚集中的能动作用。然而,要彻底改变一个地区长期历史沉淀下来的区域文化也是很难的。因此,从科技型人才本身而言,也要主动接受当地的文化传统,淡化自身的文化背景意识,增强对中原文化的适应性[18],避免产生文化冲突,促进科技型人才聚集非经济性效应向经济性效应的转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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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主要特征范文6
[关键词] 工业革命 自然经济
(1840年6月~1842年8月),是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自乾隆后期中国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使中国落后于世界发展的潮流。同时清政府实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使清政府在对外贸易时处于优势地位,而作为资本主义世界的头号老大——英国,国内的商品打不入中国市场,在对华的贸易中处于逆差的地位。英国想扭转在对华贸易中的逆差地位,于是对华进行鸦片输出,通过鸦片贸易改变英国在对华贸易的逆差地位;而英国的鸦片贸易却严重的损害了清政府的利益,清政府禁烟以维护其利益,却严重的损害了英国的利益;英国以此为借口发动侵略战争,以图打开中国市场。战争爆发后,清政府不积极的应战,致使战事不利,迫于英国的压力,道光帝派直隶总督琦善与英国议和,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国在条约中第一次向外国割地、赔款、商定关税等,严重危害了中国,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社会性质的变化使成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的最终结果是中国的清政府战败,英国取得了胜利,而当时拥有4万万人口的清政府为什么会失败呢?我们对战争前中英双方的现状进行一下对比,从中我们不难找出清政府失败的原因。
战争前的中国:从经济体制上看,当时清政府的经济是以土地私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经济。皇帝、贵族、官僚和地主占有大量土地,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则只占有很少的土地,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必然尖锐;以个体家庭为单位并与家庭手工业牢固结合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生产结构,其主要特征就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中国封建经济中始终占据绝对优势的地位,严重的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对新的生产方式具有极强的排斥力,特别是中国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受到自然经济的顽强阻碍,发展十分缓慢;清政府时期的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往往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剥削农民,农民还要向清政府交纳各种税收和从事徭役,生活是极端困苦。同时中国封建政府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没有地位,怕自己的投资失败,往往把通过资本主义工商业赚到的钱不在用于扩大再生产,而是购买土地,把土地作为其财富的象征,导致在中国封建社会无法解决的问题——土地兼并严重,这样的恶性循环,致使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无法或者是艰难的发展,而农民手中土地的进一步流失,使农民的生活状况进一步恶化,无力购买市场的商品,使早期的资产阶级更不愿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进一步限制了资本主义萌芽在中国的发展。在社会内部,也缺乏促使工业迅速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有效机制,造成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迟滞。从政治上看,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的基本特征是封建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这种封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体制,从秦始皇建立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开始,历代统治者不断的加强皇权,以维护“家天下”的统治,特别是清朝军机处的设立,把中国封建社会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了顶峰,在很大程度上扼杀了中国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从社会结构上看,中国封建社会的特点是族权和政权相结合的封建宗法制度。其核心是宗族家长制,突出君权、父权、夫权。其保守性在清政府时则日益增强,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从文化上看,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思想体系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自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以后,儒家思想就成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严重束缚了思想的发展。清政府的八股取士严重桎梏了知识分子的思想,把知识分子培养成为统治阶级的奴才、工具,并采取镇压异端、大兴文字狱等手段,实行文化专制主义,使老百姓都成为统治阶级的顺民,以达到维护其统治的目的。从军事上看,清政府还是以八旗军为主,辅以地方的军队,武器多以大刀、长矛,拥有少量的火器,而且大多落后于英军的武器,在加上英国对华的鸦片输入,当时戏称清政府的士兵是“双枪”即烟枪和红缨枪,其战斗力可见一斑。从对外关系上看,清政府长期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严重地阻碍了中国对外贸易和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同时也阻碍了中国与世界的交流,闭门造车的结果就是对世界的不了解,开始后,清政府竟然还不知道英国在哪?把英国的先进武器还看成是“妖法”,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呀!随着清政府统治的日趋腐败和对人民剥削压迫的加重,国内阶级矛盾日益激化,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清王朝的统治面临深刻的危机,中国封建社会已经走到了它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