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与新闻传播学的区别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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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与新闻传播学的区别

新闻学与新闻传播学的区别范文1

关键词: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现状

英国作为主要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之一,是现代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新闻学起步较早,在新闻传播学教育方面具有十分突出的优势,值得我们进行学习、研究与借鉴。

一、中国新闻传播学发展趋势。

随着新闻装备、人们思想观念、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提高,新闻传播学得以飞速发展,并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与特点。

(一)、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相互交叉融合。传统的新闻学研究突出实用性质,淡化理论性。传播学被引入新闻学界以后,新闻学研究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研究领域,它包括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体或形态,而且涉及了大量的非新闻类的媒体传播的内容。这种融合不仅是原来两个学科的融合,而且与传媒活动相关的各个学科的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新闻传播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中。这就要求必须创新现有的课程设置以及教材内容的划分方式,重新构建一种适合新的环境条件的新闻传播理论。

(二)、新闻传播学的研究领域正在不断扩张。近年来,中国的传媒处于大整合的时期,传播业急速膨胀,传媒每日每时与社会发生互动,矛盾冲突的频率上升,新闻官司增加,社会对传媒职业道德不规范的指责增多。因此,传媒业自身的法治建设和职业行为的规范化,越来越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传媒经营、新闻法治与职业道德成为新闻传播学研究的新领域。

(三)、新闻传播学的内涵不断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广播电视特别是电视的发展速度和规模空前。从行政、综合市场、专业市场三个角度看中国电视产业的市场格局,中国电视产业呈现三大发展趋势:政府导向让位于市场导向;民营电视业将成为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电视资源要素的流通和集中同时进行,形成区域性传播中心。

二、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发展历史渊源。

英国作为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之一,在近现代新闻传媒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新闻传播学教育源远流长。

(一)、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起步较早。

英国最早的日报《每日新闻》创办于1702年,是世界上较早采用双面印刷并分栏、较早形成近代日报形式的报纸;1851年出现在伦敦的路透社,是世界上首批诞生的新闻通讯社之一;1922年以民营形式组建的英国广播公司于1927年改组为公立(BBC)以来,已成为西方最大的公共广播电视机构;1936英国广播公司(BBC)建立的电视台是世界上第一座电视台,英国的新闻传播教育也伴随着新闻媒介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在英国人的观念中,掌握实际本领的最好办法就是实践,从实际接触中学习其中的技巧,新闻传播教育也不例外。这种理念影响着早期的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奠定了英国新闻传播学的地位。

(二)、传播学发展先于新闻学。英国的传播学出现在新闻学之前。早在上世纪30年代,一些社会科学家便开始对媒体效果研究产生兴趣,传播研究与传媒研究院系应运而生。西方新闻学的研究领域很早就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传播学,范围更加宽泛,设计大量的非新闻类的媒体传播内容,以及广告研究,公共关系研究,媒体经营研究等。在英国传媒教育领域颇具盛名的城市大学新闻系被规划入该校的艺术学院,而另一所著名的维斯敏斯特大学新闻和大众传播却在同一个学院,还有一些院校的传播学被划入英语学院和商学院。

(三)、新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起始较晚。在新闻与传播学教育方面,伦敦大学曾率先开设新闻学专业本科教育(非学位教育);最早开设新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的是卡迪夫(Cardiff)大学,于1971年开始进行新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伦敦城市大学于1976年开始辨新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但本科学位教育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英国的新闻与(大众)传播学教育、媒介教育起始较晚,但英国以其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具有自己特色的大学教育传统和发达的传媒业等基础,在新闻与传播教育/媒介教育与研究中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点。

三、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现状。

英国高校的新闻与传播学教育,尤其是研究生层面的教育,新闻学教育与传播学教育区别较明显,而且整个学科领域的教育总体上也形成了几种不同类型的学位点,而各校又自有其特色。

(一)、新闻传播学强调专业实践性。从新闻学与传播学教育的区别角度来讲,英国新闻学教育领域的学位点,虽然提供宽厚的理论框架,但更加突出的是强化专业新闻实践。无论是伦敦大学戈德斯密斯学院媒介与传播系研究生教育中按媒介及其实务细分的专业方向设置,还是威斯敏斯特大学媒介、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划分较宽的专业方向设置,均要求学生深入某种媒介领域进行大量练习。而传播学领域的研究生课程设置,则侧重于传播学、文化学和相关学科的理论视角、争议点、研究方法等,以便为研究生选择课题进行研究,奠定宽广的理论基础。

(二)、新闻传播学教学要求严格。关于整个学科领域形成不同类型的学位点,英国高校的新闻与传播学科的研究生教育,不仅有欧美较为常见的研究型、课程(教学)型之分,而且还有研究与课程(教学)型,而且对课程学习的数量要求非常高。就“ResearchDegrees”来说,不但该专业的博士学位点在时间分配上以研究为主,并对开题报告、研究项目和博士学位论文有严格的要求,要求博士论文达到8~10万,并强调博士论文对于专业的独创性贡献,而且该专业的哲学硕士点(A型)也要求学生聚焦于选定的研究领域并撰写4万词的学位论文。而该专业属于教学型(“TaughtProgrammes”)的硕士学位点,则要求研究生修满4门课,撰写1万词的学位论文。

(三)、社会科学特征明显。英国站在社会科学的视点上研究新闻和传播活动的规律,表现出较强的社会科学特点。从理论课授课内容也可以看出其较强的社会科学特点,比如《新闻理论》,涉及战争与新闻、新闻业市场结构与新闻实践、新闻从业者为谁而工作、新闻与政治、国际新闻流与通讯社等专题。与英国相比,中国的新闻与传播学教育尤其是新闻学教育表现出较强的人文学科特点,新闻学更多地“体现出政治与文学杂揉的特点”,“更具人文学科的特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种新闻学教育视角与社会对新闻人才的需要基本合拍。超级秘书网

但是,“当新闻活动越来越表现为一种文化消费活动时,以社会科学的态度对待新闻学已是一种必然选择。”站在社会科学的视点上把握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律,可以让新闻学教育更贴近现实操作。

(四)、学校教育国际化特色突出。此类学校师资构成较为国际化,不少教师来自国外;其学生结构更呈现出国际化特征,约50%的研究生是外国留学生。这种师、生构成的国际化特点带来的文化间的相互融合,一方面增加了彼此间了解不同文化的机会,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以及对于新闻与传播学领域的重要概念的多元文化理解;但同时也因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带着其对一些重要概念的不同理解在一起学习而给教学带来一定的困难。社会传播现象和传播学科的跨学科性质,在当今时代传媒的传播活动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这种跨学科、个性特色突出的专业方向,有利于培养宽口径、复合型的传媒人才,也有利于对于传媒实践的深刻理解。

四、结束语。

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发展历史源远流长,新闻传播学强调专业实践性、新闻传播学教学要求严格、社会科学特征明显、学校教育国际化特色突出等,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特点,抓住了新闻传播学教育的精髓,对我国新闻传播学教育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GarnhamNicholas,CapitalismandCommunication:GlobalCultureandtheEconomicsofInformationLondon1990.

新闻学与新闻传播学的区别范文2

作为新闻传播学的一个新兴领域,媒介批评在我国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与重视:专业刊物的媒介批评专栏不断发表媒介批评文章,推进媒介批评的话语实践与学术研究;新闻传播院系相继开设媒介批评课程,编写媒介批评教材,出版媒介批评专著。但是,由于媒介批评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基本的学理问题仍有待深入探讨。

一、如何把握媒介批评的基本学理问题?

本次讨论所涉及的媒介批评基本学理问题,大体上可区分为四个问题:什么是媒介批评?谁来开展媒介批评?媒介批评要批评什么?媒介批评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尽管这些问题已有不少探讨,但并未达成共识,所以大家仍有兴趣加以讨论。

国内自1995年兴起的媒介批评研究有一种倾向,强调批判性、认为否定的媒介批评才是真正意义或严格意义上的媒介批评。这其实是一种狭义的媒介批评观。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郑保卫教授认为,媒介批评是社会与公众根据自身价值判断所进行的媒介评价活动,这个评价既包括指出媒介的缺点和错误,也包括分析媒介的优点和长处,批评不是只讲错误,讲好处也是大范畴的媒介批评。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董天策教授认为,狭义的媒介批评观不利于媒介批评的长足发展。媒介批评可以是批判性、否定性的,也可以是赞扬性、肯定性的。形象地说,“浇花除草”才是全面意义上的媒介批评。当然,不论是浇花,还是除草,批评者都必须独立地审视媒体,理性地反思媒体。

那么,由谁来开展媒介批评呢?一些论著将媒介批评的主体概括为四个方面,即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政府机构、媒体自身。郑保卫教授认为,媒介批评的主体应当是社会和公众,政府机构对媒体的评价和媒体行业的自查自律,不应算作是媒介批评。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张小元教授指出,媒介批评是否可能?如何可能?关键在于第三方、独立、理性。在此意义上,媒介批评是一项公民的事业。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赵振祥教授则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指出市场调查、新闻阅评是不是媒介批评,其实是需要深入讨论的问题。

顾名思义,媒介批评的对象自然是媒介。然而,媒介是一个相当笼统的概念。因此,西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张羽副教授强调,要搞清楚批评对象,媒介批评才能有的放矢。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丁柏铨教授认为,媒介批评可以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对媒体产品的批评,二是对媒体从业者及其活动的批评,三是对媒体本身的批评,四是对媒介文化的批评。董天策教授指出,从中外已有的媒介批评实践来看,媒介批评可分为五个层面:其一是文本层面的媒介产品批评,针对新闻与广告等媒介产品展开;其二是现象层面的媒介现象批评,针对某种带有普遍性的媒介现象展开;其三是行为层面的媒介伦理批评,针对媒介活动中从业人员的传播行为展开;其四是体制层面的媒介体制批评,针对媒介体制问题展开;其五是文化层面的媒介文化批评,针对媒介文化问题展开。

至于媒介批评的理论基础,一些论著认为是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理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胡泳副教授认为,媒介批评的理论基础是庞大的,对于媒介社会、媒介时代的反思与批评,需要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支持。即使媒介批评的核心领域,即对媒介行为的批评,缺乏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支持也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开展媒介批评,需要从众多的人文社会科学中去寻求理论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刘洁教授也强调,媒介批评的理论资源背景应该是多元化的,不应局限于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理论。

二、如何区分媒介批评的学科边界?

媒介批评的学科边界在哪里?这是本次圆桌会议讨论比较深入的问题。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刘洁教授指出,媒介批评一出现就是个纠结的事物:理论和实践的定位模糊不清;与其他学科理论的跨界和分界不明;公众的回应和学界的认同也有待拷问。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肖燕雄教授认为,媒介批评不要搞成一个大筐,什么都往里装,要与媒介研究、文化研究划分边界。但是,究竟应当如何划清媒介批评与相关领域的边界,却颇费思量。

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黄煜教授指出,媒介批评做得深入就成为媒介研究,做得浅显则成为社会批判。要将媒介批评与媒介研究、社会批判区别开来,在实践中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杨保军教授指出,研究是事实判断,批评是价值判断,好的批评建立在研究的基础上,媒介批评与媒介研究是有内在联系的。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陆晔教授认为,媒介批评与其他领域存在着交叉关系,譬如媒介批评与媒介素养就彼此交叉、相互涵盖,很难截然分开。澳门大学人文学院传播系陈怀林教授认为,从媒介素养到媒介批评,到社会批判,是一个巨大工程,有关研究理应区分层次,同时还应把握其切入点的区别。媒介批评是以价值观导向作为切入点的,媒介批评的本质在于价值评判,这与媒介素养着重媒介教育的本质有所区别。

究竟如何确定媒介批评与其他领域的关系,杨保军教授的见解颇为深刻。他指出,学科划界永远不能一刀两断,关键的问题在于确立典型领域或核心领域。在他看来,媒介批评包含两个层面,一个是对媒介社会、媒介时代的反思,这是宏观层面的媒介批评,涉及到许多人类社会发展的问题,因而这个层面的媒介批评必然是宽泛的,牵涉到哲学、美学、艺术等学科的理论与研究。另一个层面的媒介批评,主要是对媒介行为的批评,包括对新闻行为、传播行为的批评,这个层面的媒介批评既可学术化,又可社会化,这是媒介批评的典型领域或核心领域。在操作策略上,我们可以设定媒介批评的核心区域与过渡区域。媒介批评的核心领域,应该是对媒介行为、新闻行为、传播行为的批评。当然,对于媒介批评的过渡领域,同样可以探讨。因此,没有必要强调学科领域之间的清楚划界。对杨保军教授区分媒介批评的核心领域与过渡领域,胡泳副教授表示赞同,并认为对媒介行为的批评才是我国媒介批评目前应当着力的地方。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强月新教授则认为,媒介批评主要是针对文本,核心领域是对文本的批评,大多数传播理念都是通过文本来体现的,因此,重视对媒介文本的批评,不仅不会削弱媒介批评的品格,反而会使媒介批评具有坚实的基础。

正是考虑到媒介批评与其他领域的关联性,董天策教授认为,在提出“媒介批评”概念、开展媒介批评学术研究之前,作为话语实践的“媒介批评”早已寓存于理论探讨与业务探讨之中。媒介批评不同于业务研究的地方在于:对媒介实践的业务活动充满了理性的反思、剖析与诊断,而不是简单地总结业务经验与教训。媒介批评不同于理论研究的地方在于:一方面是对某些理论原则的捍卫与重申,从而维护媒介实践的专业伦理与专业价值;一方面又是对媒介实践中可能包含了某种理论因素或理论学说的某些问题的及时剖析与阐述,从而为提炼出理论学说奠定基础。因此,媒介批评是一种介于且往返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学术活动,是沟通学界与业界、贯通新闻传播学理论研究与业务研究的有效途径。

三、如何进一步开展媒介批评?

陆晔教授认为,媒介批评的立足点是公民素养、公民社会,在北美和欧洲,媒介批评与媒介素养一样主要是自下而上的社会行动。在我国,有些媒介批评的开展存在着悖论。媒介批评要依托媒介本身才能传达到公众,有时媒介批评一旦和媒介利益相冲突,那么,媒介批评就会被媒介扭曲,媒介会重新赋予其意义,而这很可能完全不是媒介批评者的初衷。不过,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与公民社会的培育,媒介批评已逐渐为社会、为媒体所接受。董天策教授认为,媒介批评本质上是话语实践活动,对媒介批评进行理论层面的研究,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建构媒介批评的理论体系,媒介批评理论也许只能形成一个知识框架,当然,这个知识框架反过来会对媒介批评实践具有促进作用。因此,切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媒介批评,应当是新闻传播学界的当务之急。

丁柏铨教授认为,目前在中国开展媒介批评,正当其时。一方面,媒介日益发达,其重要性日益凸显,现代人越来越离不开媒介以及媒介所传播的信息;另一方面,媒介本身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的确需要开展媒介批评来明辨是非,探讨得失,认清方向。从总体上看,媒介批评还相对薄弱,需要大力加强。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苏宏元教授指出,我们不可能剔除商业、政治力量对媒介的影响。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在这两种力量中加入第三方力量,那就是理性,这种理性主要来自公众,他们背后无利益的驱动,加进公众的力量,使之和商业等力量达成博弈局面。

新闻学与新闻传播学的区别范文3

浮躁:对所谓新研究方法的一味追捧

为了使采访更好地进行,宁先生先与笔者谈起了现今新闻学研究的一些不良现象,诸如对所谓新研究方法的一味追捧,既不沉下心来对新闻史料进行仔细梳理,又不对新闻学的基本概念进行清理,影响了新闻学科的科学性,而更紧要的是,学术界对此现象没有清醒的认识,因而谈话就从清理“新闻学”概念展开。

记者:宁老先生,您谈到了当下包括新闻史在内的新闻学研究的一些浮躁之气,对学科发展起到了消极影响,这些情况是怎么来的呢?

宁树藩:我们今天就是为了溯本追源,所以今天集中谈的是新闻学概念混乱所引起的矛盾,以及应该怎么清理的问题。

我们先来看看矛盾发展的脉络。这个概念100多年前形成,它有个很大的缺点是名实不符。100多年来,矛盾不断积累,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的今天爆发了,也应该到新闻观念大清理的时代了。因而我今天的主题是“解放思想,迎接‘新闻学’概念大清理时代的到来”。

这完全是个新的活动,很多人意识不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怎样清理还有些混乱,而现在的实际是在混乱中前进。今天强调这个问题,是希望大家重视,一同起来参加这个清理,向科学道路迈进。

“新闻学”这个称号不科学,名实不符

记者:那这个矛盾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宁树藩:应该讲这问题是100年前开始的。“新闻学”概念是从日本人松本君平的《新闻学》来的。这本书在日本是1899年出版,介绍到中国是1903年;《实用新闻学》是1913年翻译过来的。外国人叫“Journalism”,是我们把它翻成“新闻学”的。1918年北大有了“新闻学研究会”,1919年(民国8年)徐宝璜出版了中国人自己的《新闻学》。可见,中国人使用这一概念,是从民国初开始的。

我们要知道“新闻学”这个称号不科学,名实不符。它是在研究新闻之学吗?不是,是报学。这一点徐宝璜自己都说了,“新闻学”实际是“新闻纸学”,也就是报学,但徐宝璜没有感到有矛盾,他承认两者有区别,但又视为同义语。这确实是个问题,为什么呢?本来两个有很大差异,却认为是一回事。

其实当时有人对此提出意见,第一个人是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院长威廉博士。他1921年访问上海时,有人问“School of Journalism”翻成“新闻学校”对否,他不以为然说:“新闻二字不能包涵报纸全部事业”,(《最近之五十年》申报馆编)否认了将“新闻”等同于“报学”。

1948年,袁昶超在《报学杂志》上发表《初期的报学教育》一文,提出“新闻学”一词不能包括报学的范围,因此主张以“报学”为Journalism的正确译名。主张把新闻系改成报学系,当时有人支持,结果还是无人执行,混乱如初。

我的思考历程

记者:您是怎么发现这个矛盾的呢?

宁树藩:我感到这个矛盾时,是在1994年给黄旦的《新闻传播学》写序时认识的。首先感到“新闻学”名实不符,从科学观念看,学科的名称应该与研究对象一致。像研究经济的称经济学、研究政治的称政治学,这些都是以学科对象命名的。以此类推,新闻学是应以新闻为研究对象的,但我们现在研究的是报学,新闻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就产生了名实不符的矛盾。

但是,“新闻学”这个称呼已有100多年了,约定俗成了,已经形成思维定式,还得承认它的存在,但只能看作一种符号。为了避免研究中的混乱,还得给不同含义的“新闻学”取个称呼,即真正研究“新闻”之学的可称为“本义新闻学”,研究“报业”的可称为“广义新闻学”。

记者:您当时提出这个区分时有什么反应呢?

宁树藩:当时马上就有人问这样分的意思是啥,我不回答,只是反问了一句,一个学科如果可以承认、容忍错误概念,这门学科的科学性在哪里呢?因为一个学科只有在概念准确时才能发展,这是个前提,一个学科对自己的概念无所谓、允许你的学科概念模糊,能是真科学吗?在当时我是从逻辑上进行判断的,依照这个判断,我开始系统地思考这个问题。

记者:您能详尽地谈谈这个思考的过程和得出的结论吗?

宁树藩:1994年提出时,只是从逻辑上认为一个学科应该概念准确,对当时混乱的情况还没有多想。后来看了好多资料,发现这个问题影响广泛、涉及面很广,一时尚难以认清,目前所知,有以下几种表现:

首先,以“报”为题名的研究在20世纪风行一时,如《论新报体裁》、《报馆之益》、《说报》、《论报馆有益于国事》……等。20世纪后,研究报业的书称之为“新闻学”。在《报学》被称为《新闻学》后,由其演化而来了《新闻学》(徐宝璜)、《新闻学总论》、《新闻学概要》……等等。

其次,“新闻学”这个学科概念纷纷向“报学”有关概念伸展,形成同一概念两种称谓,像报界新闻界、报章体新闻体、报业新闻业、报学系新闻系、报人新闻工作者。起初它们还同时并存,慢慢地“新闻”压倒了报,“报学”这个词慢慢都不大用了;解放后已很难看到“报学”这个词。

“新闻学”概念大量地向边缘学科发展,1988年统计有30多门这样的课程,像“新闻社会学”、“新闻美学”、“新闻政治学”、“新闻心理学”、“新闻文化学”等,而这些科又不是专门讲新闻的。概念不断地延伸,可见,情况多严重了。

概念混乱造成研究中的严重混乱

记者:那您能谈谈它的后果吗?

宁树藩:第一,由于“新闻学”研究对象模糊、没有统一、整体的认识,在研究时两个概念都发挥影响,使现行的新闻论著和教材结构混乱,没有统一的规范。有的偏重于新闻、有的偏重于报论;结构不统一,有的开头讲“本义新闻学”,后来讲“广义新闻学”,结果是四不像,自作主张、各行其是。

第二,我们今天要研究的是广义新闻学,但老是用“本义新闻学”思路来提出问题,经常会说“新闻是新闻学的细胞”,实际上它是“本义新闻学”的细胞。还提出要建立“新闻学理论体系”,但因为广义新闻学所涵盖的评论、以及报业管理、企业体制之间,是多元松散的、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不可能构成理论体系,只能是知识体系。

第三,“新闻学”实际对“新闻”并不重视,所研究的对象只是依附于报纸上的新闻作品,将新闻与新闻作品的概念混淆,对新闻本质是什么没有认真思考;就是受到这个影响,“新闻是新近事实的报道”,实际上说的是作品。所以我把它改了一下,称之为是新近事实的信息。这篇文章很好,讲了事实是新闻的本源,事实第一性、新闻第二性,都是精辟的论断。

第四,在“新闻学”这个符号里,人们对“报学”的概念不强烈,没有人化时间研究报业是什么、其结构是什么?

第五,是学风上的影响,即对模糊概念的宽容性,对科学不科学无所谓,有人还为这种模糊观念辩护,把社论、评论也作为新闻作品。

第六,滋长了脱离实际的倾向。研究过程中没有搞清新闻本体,不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如果把新闻学概念和实际工作对照,问题马上就出来。

还有翻译问题,英文词没错,我们把它翻译错了,把不是新闻学的翻成新闻学,影响自己不说,还说美国也叫新闻学院,就像前面说到的威廉博士,他是不认可这种翻法的,而我们将错就错,并以此为由,坚持错误。

记者:照此看,名实不符的现象已非常严重;为什么说到现在大爆发了呢?

宁树藩:名实不符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严重,民国后比民国前严重,解放后比解放前严重。解放前有圣约翰大学报学系、厦门大学报学系、民国大学报学系,有汪英宾的“报学科”等,还有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解放后“报学”一词基本消失了,辞典上都找不到,比如权威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上没有“报学”,1988年我参加编写的《新闻学词典》上没有“报学”;《新闻学大辞典》上的“报学”仅仅专门介绍“报学杂志”;陆谷孙先生编的、权威的《英汉大词典》中对Journalism的解释是“新闻学”……。

造成名实不符越来越严重的原因,是对“作为媒体的报纸与新闻的关系问题、谁制约谁、是新闻制约媒介、还是反之?”的问题认识不清。认为是新闻的发展带动了媒介的发展,这一点上传播学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事实上,媒介是新闻的载体,制约着新闻的发展,而不是相反。由此看来,随着媒介的发展,新闻的地位和比重越来越少,从报纸到广播、到电视,新闻在媒介的地位小了。而一些学者们反而认为新闻扩展的领域越来越大,连电视学也是新闻学,这种名实不符的矛盾终于爆发了。

解放思想,迎接“新闻学”概念大清理时代的到来

记者:难道这种现象就一直没有人意识到吗?

宁树藩:有。是有人感觉到的,第一个是1993年出版的《中国早期现代化中的传播媒介》,作者是闾小波,搞历史研究的。你看他用的是“传播媒介”这个词。第二个是1998年出版的《重庆市志・报业志》中有这样一段话:“四川省新闻志在1995年改为四川省报业志。”看来其他学科和搞实际工作的人都已经明白了。

记者:您看这个清理应该怎样进行呢?

宁树藩:这种对“新闻学”概念大清理的新潮,约始于20世纪末,广泛发展于21世纪初,其表现是多方面的。例如,上述以“新闻”概念混同“报”概念的错乱倾向纷纷在纠正。“传媒”概念(如传媒体制、传媒事业、媒介结构、传媒人士……等)逐渐起而取代传统的“新闻”有关概念。新设的以“新闻”、“新闻学”作为教育机构总名的基本没有了。原来一些命名“新闻学”的院系,有的也在改名。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有的博士生把清理“新闻学”概念混乱作为博士论文的重点论题了,形势喜人。但也要看到,“新闻学”概念进入误区,已有百年之久,形成了思维定式,清理也实属不易。目前乱局依然顽强地渗入很多方面。尚希望业内人士,解放思想、摆脱传统观念,以科学观念(包括逻辑思维),耐心细致的态度为实现这一历史任务奋力拼搏,胜利在向我们招手。

(作者为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师、博士)

新闻学与新闻传播学的区别范文4

就业市场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根据麦可思研究院独家撰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的《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数据,2012届就业率较高的主要本科专业前50名中,新闻学专业排第30位,学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为93.8%。2012届本科毕业生社会需求量较大的职业前50位中,编辑排第27位,就业比例为0.8%。而在此前的调查中2009年新闻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为87%,在就业总体排名中是88位,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以88%的就业率,排在第75位。以上数据可见,新闻专业毕业生的实际就业率总体维持在比较高的水平。

但在新闻专业就业率提高的背后,隐现的是真正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毕业生数量逐年下降。部分省级、地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招聘门槛逐年提高,从本科学历到全日制本科学历,目前已经发展到非“211”“985”本科院校全日制学生不考虑。一方面是由于新闻媒体的一般采编人员饱和,另一方面是新闻媒体招聘人才早已不局限于新闻专业毕业生。同时,近年来新闻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行业之间的人才流动加剧也日趋明显。

在上述报告中还有几个数据值得关注,如2012届本科毕业生从事的前50位高薪职业及其对应专业排名中,第36位高薪职业是公共关系专家,新闻学竟是其主要对应专业,可预见未来新闻专业人才流向情况。而在2009届本科毕业生三年内转换行业中被转入最多的行业里,媒体行业排第二,大量非新闻专业人才涌入这个行业可见一斑。虽然新闻专业毕业生就业尴尬,不排除2012年时逢中国大学毕业生“史上最难就业年”因素的影响,但教育工作者更应思考目前高校新闻学专业教育理念、教育机制如何与就业市场接轨的问题。

一、根据市场需求,确立新闻学教育体系中“学”与“术”的比重和地位

根据职友集(某职位搜索引擎)数据,截至到2013年11月22日,30天内为新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提供岗位的招聘单位有1172个,其中民营企有720个,占61.4%,所提供的职位中,网络编辑最多,约占五成,其次是广告文案与公关营销,约占四成,此外还有行政管理等。事业单位只有6个,占0.5%,其中仅有两家新闻媒体,而且只提供实习生岗位。也就是说,而民营、私营网络公司、广告公司、房地产公司等已经代替了传统大众传媒成为新闻专业毕业生主要的就业方向。

反观我国高校新闻专业传统的人才培养理念和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之距离在逐步拉大。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章第十六条对本科学历教育学业标准描述明确:“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而我国最早开设新闻传播学专业的高校多以人文社会学科历史悠久,积淀深厚著称,重视学科知识和研究能力的培养,对术科技能的训练多针对纸质媒介的需求。当时全国新闻学专业毕业生数量少,国家分配工作,人才走向多为政府机关、传统新闻媒体,且供不应求。

上世纪末,我国新闻学专业课程设置已经形成了新闻理论、业务、历史三足鼎立的格局。理论部分一般包括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等,业务部分包括新闻采、写、编、评、摄等基本技能环节;历史部分包括中外新闻史、外国新闻事业等。后续开设新闻传播学专业的高校大多复制上述课程体系,辅以语言文学类基础课程,形成重学轻术的专业教育体系。此后,由于我国的传媒体制改革,刺激了传媒经营研究,传媒管理与经营也成为新闻专业的必修课程。新世纪,随着广播电视媒介的普及和网络的发展,社会对新闻人才的媒介技术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多数院校逐步设置了音频、视频采集和编辑课程、网络编辑课程等。一些理工科院校也陆续开设了新闻传播专业,依托技术优势,将培养学生的术科能力放在首要位置。目前,媒介融合时代的到来,又催生了几所高校相关专业的建立。

但总体来说高校新闻传播学专业传统课程设置区分度不高,教材内容同质化明显;新兴课程理论积淀不足,某些技术课教材甚至是各种软件操作教程。人才培养重学轻术的院校,毕业生往往有“上手慢,后劲较足”的特点。但企业考虑到人才使用成本和继续培养成本,而对招聘这类新闻人才有所顾虑,尤其是非“211”“985”高校毕业生,就更难获得企业青睐。而人才培养重术轻学的院校,毕业生操作能力强,但往往“上手快,后劲不足”,企业考虑到用人成本低,一般会给予较多就业机会,但这类人才后续发展空间有限,流动性强,企业也会为人才流失而忧虑。因此,在市场导向之下,无论是重学轻术的人才培养倾向还是重术轻学的人才培养倾向,都会阻碍学生的未来职业发展。因此,我国高校新闻传播学专业应在市场导向之下,慎重确立“学”“术”定位,不仅要从学生个性、天赋、爱好、成长空间等角度考虑,还要从学校现有师资、“学”“术”水平、硬件条件等方面考虑,同时还应高瞻远瞩,对就业市场准确预测,才能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又适应学生职业发展规律的人才。

二、在遵循就业市场发展规律和尊重个性基础上,开展人生规划指导

目前,美国是世界上信息技术最发达的国家,部分知名学府的新闻及传媒类专业排名世界前列。其新闻传播类专业毕业生就业五大方向是营销广告类传媒、新闻类传媒、创作表演类职业、媒体类职业和公关营销类职业。从我国社会和媒介技术发展规律来看,上述五大就业方向也是我国新闻传播专业毕业生现在和将来一段时间的主要就业目标。

我国高校在学生毕业前会进行就业指导,介绍就业政策和程序,讲解基本应聘技巧。但这种就业指导课程和讲座只是对毕业生的一般就业培训,缺乏专业针对性,更多的是站在学校立场,指导学生包装自己,像推销商品一样,将学生投入就业市场中。而且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新闻传播学专业类下设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五种专业,每种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都有区别。因此,毕业生的认知结构、专业技能、能力水平等存在差异。在此专业类别中进行无差异的就业培训,效果可想而知。此外,学生的个性因素也应在就业指导过程中被充分尊重,学生的性格、天赋、爱好等心理和生理因素,以及个人专业水平在择业和求职中往往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学生就业既是一项宏观系统工程,又要从细微处着眼,针对专业、针对个人。

高校应在学生入学教育之后,就公开人才培养方案,介绍专业教学计划,同时引导学生认清就业形势,思考未来,进行自我人生规划。此外,让学生认识自我,自愿参与人格测验,可以避免盲目性,辅助学生有效展开人生规划。

高校新生在认识自我,了解专业,掌握就业形式之后,才能从职业发展的角度规划自己的专业学习和生活,也能迅速适应大学环境,开始目标明确、充满热情地投入学习中去。毕业时,学生应已经从思想政治修养、专业素养、心理生理素质等各方面完成了就业准备,而且能够以作品、证书的形式将其各种就业优势表现出来,打动目标招聘单位。高校让学生入学伊始就接触严峻的就业形势,思考人生,一方面,可以使学生未雨绸缪,抓紧在校时间和学习锻炼机会,选择最适合自己发展方向的课程、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尽可能发展自身优势,弥补不足,充分做好就业准备;另一方面,高校可以有效降低教学和管理成本,减少学校、师、生间矛盾和摩擦,将更多资源用在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上,进而实现一种良性循环,实现学生和校方双赢的局面。

三、适应新媒介和融媒体要求,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新媒介是指相对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而言的新型媒介形式,包括互联网络、手机、平板电脑、图文电视等。而融媒体是指是充分使用媒介平台,将传统媒介如广播、电视、报纸等与新媒介,在人力资源、信息内容等方面优势互补,进行全面整合,实现“资源通融、内容兼融、宣传互融、利益共融”的新型媒体。据CNNIC的《2013年第32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手机网民达4.64亿,超过使用台式机上网人数,新媒介的规模和发展速度令人惊叹。其实,在传播学视阈下,互联网络可以看做是多媒体交互平台。换而言之,即网络为其他媒介形式提供了传播的载体,而手机和平板电脑可以看做是基于互联网络的便携式即时通信终端。因此,互联网本身就是一种融媒体形式。仅从网络和手机使用的规模,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融媒体时代已经到来。

目前,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同时采集、传输,实时整合编辑、输出,同时向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提供报道和服务,适应融媒体时代需要的采编设备和系统已经生产并投入使用。先进的技术设备使信息采编更加方便快捷,大大缩短了新闻制作周期,并有效减少了人力、物力成本,其广泛使用必然是未来新闻传媒发展的趋势。一方面,先进技术和设备整合五种传播类型,为传统媒介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也使媒介使用者实现了“媒介即讯息”和“媒介即人的延伸”;另一方面,融媒体时代也为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除了原有的思想政治修养、专业素养、个性心理素质、驾驭更新中的采编设备的能力,还需要至少精通一种其他专业,具有迅速搜集、判断、编辑、整合尽可能多的原始信息能力。因此,快速阅读与快速记忆也应成为融媒体从业者的基本技术,而对信息的把关能力也必须提高。

新闻学与新闻传播学的区别范文5

关键词:传媒法;新闻—法学复合型人才;合作教学科研;培养模式

一、发达国家的新闻—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

在法治国家,新闻人与法律人被并称为“社会的良心”,两者拥有相似的价值观和社会功能,因此,新闻与法律两个学科和职业的联系非常紧密。如中国人民大学这样,新闻与法学院系合作培养通晓两门学科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的做法,在发达国家已很常见。

1. 英美知名高校培养传媒与法律复合型人才情况

在英美等国,各知名高校都很重视传媒法的教育和传媒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这些大学多开设了专门的传媒法项目及课程,分别设在新闻学院或法学院,教授内容十分丰富,目标就是培养懂媒体的法律职业者和懂法律的媒体从业人员。其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作为美国大学中设立最早的新闻系,采取与法学院联合办学的方式来培养复合型人才。其联合培养已达到硕士和博士层次,包括新闻硕士学位与法律博士双学位项目(MA Journalism/ JD Law);法律与冲突解决方向的新闻学硕士培养模式项目(Master’s Model in Law and Conflict Resolution);新闻学博士“法律与冲突解决”辅修项目(The PhD Minor in Law and Conflict Resolution)兼获法律博士学位的新闻学博士项目(JD/PhD)。其中新闻硕士与法律博士双学位项目,是为了使学生在职业选择方面有更大的空间,通过这样的教育,他们同时兼具合格的新闻人才和法律人才双重属性。法律与冲突解决方向的新闻学硕士项目的培养目

标是,对那些今后想从事法律报道的记者和编辑提供专门的专业发展,同时也为那些今后从事媒体管理或战略通讯方面职业的学生提供对于媒体法律环境的更多了解。新闻学博士“法律与冲突解决”辅修项目是专门为那些在新闻学院或传播系有兴趣从事新闻、法律和冲突解决教学和研究的新闻学博士提供专门的课程。联合培养的两类学生的课程设置如下:(1)历史、法律和伦理方向博士生课程,主要课程有:伦理和媒介批评、新闻哲学、新闻文学、媒介伦理、新闻阅读、伦理学概论、历史和法律、传播法的讨论、大众传媒的批评分析、博士生研讨会、博士生研究讨论、新闻学中的定量研究方法。(2)“法律和冲突解决”硕士课程,主要课程有:核心计划、新闻实践或者传播战略原则或者新闻广播、大众媒介讨论、新闻学中的定量研究方法、传播法讨论、法律和冲突解决。

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是美国最年轻的顶尖法学院,成立于1950年,特点是着重研究文化娱乐产业的法律问题,研究内容前沿,培养的人才针对性强。该学院设有“娱乐与媒体法律及政策法律硕士”项目。有高年级的法律博士和法律硕士两种。该校认为,这一项目为在美国学习娱乐和媒体法律提供了系统、先进、具有创新性的平台。修业完成的学生将具备从事电影、电视、音乐和其他关涉创意和艺术事项行业所需的法律、惯例、理论和政策方面坚实的基础。主要课程有:版权法或知识产权法、娱乐法、电信法及政策、宪法第一修正案、音乐产业法、艺术及文化财产法、国际知识产权法、体育与法律、电影发行、电影商务交易、高级版权法、娱乐媒体及知识产权法学术研讨、娱乐法研究与写作、法与好莱坞的实践。

耶鲁大学长期以来一直关注法律、媒体和新闻的交叉领域问题。法学院设立的授予法律博士学位的“法律与媒体”项目就是这一关注的体现。该项目被用来培养那些想成为新闻记者、记者的诉讼人、媒体行业的政策制定者或领导者的学生,也为更深刻地理解法律、媒体和政策的职业记者,研究法律与媒体的前沿问题的学者提供帮助。这一项目向所有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开放,无需特别的程序去申请。主要课程有:宪法第一修正案、传播法、知识产权简介、网络法、电子商务法、实践环节、信息隐私法、网络隐私、媒介自由与信息获取诊所教学、媒介法。

纽约大学法学院在1977年就成立了媒体中心(Media Centre),专门研究电讯、新媒体和媒体法律及政策。该院还是美国最早开展媒体律师培训的学院。设有“法律与新闻”项目。该项目设计的课程便是为了适应通晓媒体的法律从业者和娴熟的法律记者两方面人才的不断增长的需要。该中心为传媒法学生共开设了三类课程:传媒规制法类课程、知识产权法类课程、媒体及娱乐法类课程。

英国东英格兰大学法学院设有传媒法法律硕士项目。该项目设立的目的,是让学生对传媒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有系统了解。主要内容包括:英国传媒行业结构的介绍;传媒管制的不同模式。主要的社会、技术和管制对大众传媒发展的影响等。该项目还考虑包括诽谤和隐私保护在内的相关问题,以及与新闻相关的法律问题。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以下专题:媒体与社会、网络法与互联网治理、媒体市场与规制、隐私权及名誉权的保护及管理。

牛津大学社会法研究中心的比较传媒法规与政策项目, 设立于1996年。该项目组织专家、政策制定者和媒体从业者一起来研究全球媒介法和政策问题。实现该目标有三种途径:进行学术和政策性研究;支持和发展网络;提供学术训练和支持。该项目主持门罗· E·布莱斯国际媒体法模拟法庭控辩、安南堡—牛津全球媒介政策暑期学校等年度项目。国际媒体律师协会的秘书处也设在该项目。该项目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安南堡传播学院全球传播研究中心、中欧大学媒介与传播研究中心等紧密合作。2012年6月,该项目与这两个研究机构分别在牛津、布达佩斯举办暑期学校,研讨媒体法与政策,特别是与网络表达自由、互联网治理等相关的问题。

2. 英美高校传媒法教育分析

从英美国家高校传媒法教育与人才培养的情况看,其培养目标的设定清晰、明确,针对培养目标开设的课程具有鲜明的实务导向。从具体课程设置来看,耶鲁大学专门开设了传媒法的实习课,让学生通过参与项目的方式来促进知识吸收和技能提高。哈佛大学开设了专门的互联网律师实务课程。每所大学都开设法律诊所课程,让学生通过亲自案件,提高实务能力。

在媒体与法律项目的各种培养和训练环节设计上,丰富多样。上述大学的课程大多采取了专题讨论会或研讨会的方式,并非教师的单向讲授,而是通过教师引导、学生参与、双向互动的方式,增强学生的主体性和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其独立思考的能力。根据不同学生的需求,许多大学还利用网络技术,开设了在线授课和讨论的课程。

二、我国高校传媒法教育的问题与不足

尽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公民权利意识的强化、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特别是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对于复合型传媒与法律人才的需求在扩大,传媒法的研究领域也随之不断拓展。但是,尚处在起步期的我国传媒法教育还存在不少问题,很多方面不尽如人意。

一是培养规模小。在培养规模和数量上,远不能适应社会现实的发展需要。我国已是传媒大国,现有较小的复合型人才培养规模与互联网时代的传媒大格局极不相称。

二是培养理念不明确,培养模式单一。从美国、英国经验看,对新闻—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具体目标虽然明确,但并不仅仅局限于记者和律师的培养,对于一个民主法治国家,需要的是兼具这两种知识和技能的各种经营人才、管理人才、研究人才、教学人才等,这些都是在教育过程中兼顾的。在培养模式上,国外对本科、硕士、博士层面的教育,都有针对不同背景来源学生的不同课程模块设计,对于同一项目下,不同培养目标也有不同的课程种类和学分要求。相比而言,我们在培养理念、培养目标的设计上还不够具体,针对全日制的学生的培养,灵活性、针对性不够,没有实现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

三是教学科研跟不上。目前,传媒法的教育除了少数高校的新闻传播专业开设的以外,总体数量较少。国内高校新闻院系对传媒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基本课程开设的不多,有关版权的问题、媒体管制问题、媒体产业中的法律问题、广告问题等广义传媒法课程,开设的数量更是不够。相关问题的研究更加欠缺。现实情形是,我国传媒产业在原有新闻事业的格局下演变和发展,大量从事新闻实务、传媒管理、传媒业务人员,特别是相关专业毕业的业界后备力量,没有任何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储备,难以适应现实社会发展需要。

四是课程体系、教育方法需要改进和提升。英美国家的高校中传媒与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内容丰富,学科门类众多,并能结合传媒运营的实际和法律制度问题展开学习探讨。但由于我国传媒法研究刚刚起步,同时此类研究还有诸多学术束缚,因此,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所能提供的教学资源、课程内容、教学手段等都显不足。

五是教学内容和教学理念存在问题。在新闻法规的课程中,仍然存在不少以意识形态的政治标准和话语方式替代法律专业标准和专业表达的情形。这样的僵化教条式的教育,不能体现新闻传播和法学领域最新成果,难以培养新闻从业人员的法治理念、独立精神、新闻职业品格,对推动中国建设和谐社会、走向民主法治发挥不出应有的积极作用。

三、新闻—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与路径

在对国内外高校做法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本文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法学实验班一学年来的教学情况作为具体分析对象,对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科研实践等进行剖析,探索新形势下推进新闻—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可行模式与路径。

1. 对中国人民大学新闻—法学实验班教学情况的考察

该实验班从新闻学院、法学院的2011级本科生中选拔招收了23名本科生,实验班学生在大学期间要同时学习新闻学与法学专业的相关课程,通过四年的学习、修满相应学分、考核合格后将授予新闻学院学生文学主修学位、法学副修学位,授予法学院学生法学主修学位、文学副修学位。

该实验班的培养目标被描述为:通过系统学习新闻学与法学专业知识,让学生“能够独立分析、解决新闻传播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新闻学、法学基本功比较扎实,“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传播技术从事法治新闻传播工作”,培养具有新闻传播学与法学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发展潜质的高端复合型本科人才。“毕业生适宜在新闻媒体从事法治新闻报道,在政府、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共传播与宣传管理工作,还可以从事立法、司法与法律服务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育与科研工作。”

为实现这一培养目标,对实验班学生设置了统一的课程,未根据学生来源的不同作出区分。23名实验班学生除了学习全校共同课和全校选修课外,学科基础课有:新闻实务基础(一)、新闻实务基础(二)、数字传播技术应用、音频视频内容制作、新闻摄影、中外新闻传播史、新闻与传播理论、公共关系与广告、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法理学、宪法学、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刑法总论、刑法分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专业必修课有:新闻编辑、新闻评论、新闻采访写作、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专业选修课有:信息图表编辑、杂志编辑、摄影采访与图片编辑、网络新闻编辑、广播新闻报道、电视新闻报道、新闻传播技术基础、舆论调查原理与方法、媒介经营与管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传媒经济理论与实务、传播研究方法、专业英语、公共外交与对外传播(双语)、危机传播管理、记者形象管理、传媒就业指导、论文写作指导、传播与社会、公司法、竞争法、银行法、国际商法、产业法、消费者法、婚姻继承法、律师学、证据调查学、法律英语、诊所法律教育、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除了考察实验班课程设置,笔者设计了调查问卷,对部分实验班学生进行了深度访谈,大家对实验班第一学年的教学情况满意程度不高,其中反映最集中的一条意见竟然是:希望开设传媒法一课!

目前,实验班的课程基本是新闻学院、法学院本科课程的“简单堆积”,并未体现传媒法学科的交叉性与特殊性。从目前所设课程看,实验班对传媒法的学科特性还缺乏基本认识。尽管办学目标是培养新闻—法学复合型人才,但并未做到新闻、法学两个学科的真正融合,还是“两张皮”,两学科的界限和藩篱犹在。应该看到,传媒法有自身特点,并不是新闻学、传播学与法学捏合在一起,就自然成了传媒法学,就能培养出素质高、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

传媒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要探讨所有与传媒有关的法律问题,不仅涵盖了传统的公法领域和私法领域的诸多问题,而且在这一领域相对于其他法域有其特殊的价值冲突问题。发达国家不仅在立法上有专门针对传媒的立法,而且传媒法学也是一个专门的法学和新闻传播学研究的领域。同时,通过传媒法的教育所培养的兼具法律与新闻传媒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也是民主法治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专业人才。就我国高等教育来说,充分认识传媒法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将其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进行教育和研究,并进行专门人才的培养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大有用处的。

反观国内其他高校,限于学科建设不齐全、学术实力达不到等种种因素,不少学校只是着眼于形成办学特色和满足学生就业需要,以新闻传播院系设立“法制新闻”或法学院系设立“传媒法”专业,依然在本院系、专业内运行,形式大于内容,概念大于实质,难以体现传媒法作为交叉学科的特点和要求,也难以培养出真正适应现实需要的新闻—法学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不少学校的传媒法教育起点偏低,只着眼于局部,没有看到全局,更没有根据国家需要、未来学科走向,来筹划学科建设,规划教学科研,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2. 对推进新闻—法学合作教学科研的思考与建议

本文认为,国内高校应着眼建设法治国家、传媒强国、文化强国的大局,高起点、大手笔地筹划新闻—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和教学培养办法,在教学科研方面强强联手,找准定位,把传媒法当做一片教学科研的“蓝海”, 把“传媒法”培育成新的教学科研强势品牌,在教学、科研和服务国家社会方面结出丰硕成果。

培养理念与目标定位方面,应综合、全盘考虑,确立长远的发展理念和可行的目标。具体而言,新闻—法学复合型人才可细分为:培养懂法(具备法治理念、法律思维和法律知识)的新闻人;懂新闻(熟悉新闻传媒功能及相关实务)的法律人;熟悉新闻传媒、具备法律知识的文化产业人才。因具体培养目标的不同,在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上有所区别。

新闻—法学本科实验班应突出联合培养的“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强能力”特点,能适应新闻传媒、法律及政府、企业管理工作要求的复合型人才。本科层次注重实务,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学生和社会进行调研,逐步探索扩大联合培养规模,以更好满足社会需要。适时把合作办学层次提高到硕士层面,该层次培养实行科学研究、实务并重。

培养模式方面,传媒法专业人才有其特殊的专业要求,新闻操作和法律思维是两回事,新闻人才与法律人才的培养不可等量齐观。

从中国人民大学首次尝试设立的“新闻-法学”实验班看,新闻学院15名学生的培养目标是“懂法律的新闻人”,法学院8名学生的目标则是成为“懂新闻的法律人”。在新闻传媒与法学交叉的人才培养方面,我们兼以培养具有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的新闻人和具有一定新闻媒体知识和能力的法律职业人为目标,就不能忽视两个目标的差异性,就要从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体系上来通盘考虑,有所侧重,既要保证法学课程体系的完整性以及相应的法律职业思维训练的系统性,也要考虑新闻传媒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在课程设计上,不能简单地将新闻传媒课程与法学课程各占一半,而是要根据培养目标,进行探索和研究,并不断改进,确保课程体系的完整性与系统性,以实现培养新闻—法学、法学—新闻两种复合型人才的目标。这就要求高校应根据不同培养目标、培养层次,明确并不断细化相应的培养模式,设立不同的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设置方面,合作培养新闻—法学复合型人才的教学中,应改变课程简单叠加的做法,借鉴国外高校做法,创造条件开设如下课程:传媒法基本理论、传媒伦理、传媒产业法与政策、传媒与版权法、各国传媒制度比较、媒介政策、中外传媒政策史与比较、传媒管理、传媒与宪法学专题、传媒与司法、法理学、人权法、传媒行政法学专题、行政法学、传媒与侵权法、传媒侵权法实务、国际传播与国际法、影视法理论与实务、传媒模拟法庭、新闻业务、传播学、传媒经济学、中外新闻传播史、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政策专题、传媒法研讨、文化产业促进研讨、社会科学方法。

教师授课时,要改变教师单向讲授的做法,更多采取教师引导、学生参与、双向互动的方式,增强学生的主体性和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其独立思考的能力。对学生主要的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论文、课程作业、实践环节,以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提交的论文质量、实践情况为主要评价依据。

新闻学与新闻传播学的区别范文6

一位没有新闻从业经历(但有一定采访经验)的大学教授,在教学生如何采访的时候,提出采访活动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比如选题、资料准备等等,全部流程大概有十几道。按照这样的流程严格训练一段时间,一个有一定职业素养的新闻记者基本上就成型了。当然,也有一些进修的学生提出疑问:有些流程,有时候是不得不放弃的。比如,在采访之前是需要一定的资料准备的,但我们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情况却是――19:25,你正在吃饭,总编忽然打来电话说,一位中科院院士已经来到我市,将逗留1小时左右,你现在马上赶到机场采访。如果这位院士是记者所熟悉的,那还好;如果不是,再进行资料准备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新闻实践中充满了这样的偶然性,这就让我们不得不认真考虑一个问题:技术层面的“阳春白雪”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是否更应该把它看作一种思维能力训练,而非技巧训练?

某杂志总编的培训方法则是“下里巴人”式的。他的人才观强调的不是高学历,相反,只要有高中学历、会写作文就足够了。从他在网上发表的一些文章来看,他几乎认为新闻是一个“技术活”。他培训队伍的办法比较简单,但可能是有效的――

给刚进来的记者,我总是布置三个工作,称之为“三个一工程”:每天写1000字;每天打10个业务电话;每天上1小时网看新闻。(驿钊,《记者培训点滴》)

同样是教采访,大学教授和这位总编的方法,表现出了风格上的不同。其实,这种风格上的不同,几乎在新闻教育(包括大学中的新闻教育和媒体中的新闻教育)的大多数领域,都有所体现。这两种风格不同的新闻教育,我们可以约略地称之为“术”的教育(后者)和“学”的教育(前者)。

这种风格上的不同,却能够折射出新闻教育中的一些问题。我们把新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这两种不同的风格做一个映照,会更清晰地看出学院教育与新闻实践的脱节问题。

这种脱节可以用“两头空”来概括。这个“两头”,既包括新闻教育的产品――大学毕业生这一头,也包括新闻教育的客户――新闻媒体这一头。新闻教育是要满足这“两头”的,但在一定程度上,这“两头”都落空了。

先说毕业生。这一头的落空,并不是说新闻专业的毕业生不好找工作,真实的情况恰恰相反。所谓的“落空”,指的是毕业生新闻理想的落空。很多新闻专业的毕业生参加工作之后,会发现真实的新闻实践与课本上写的、课堂里讲的大相径庭。老师们在课堂里赋予他们的新闻理想,在现实中往往很难实现,不少人因此备受打击。这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的新闻事业也许只能作为一个饭碗而存在。

再说媒体。正像刚才说的,新闻媒体吸收的新闻专业的毕业生,只要勤奋,保住饭碗一般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如果做一下统计,总编们很快便会发现这样一个问题 :新闻专业的学生固然上手比较快,但工作若干年下来,编辑记者中出类拔萃的或者比较冒尖的,往往都是其他专业的学生。新闻专业的学生或许占据了金字塔的中部、底部,但占领“制高点”的愿望往往落空。用业内一句比较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新闻专业的学生,上手快、后劲不足;其他专业的学生,上手慢、后劲足。

两头落空,使得媒体对新闻教育并不满意;当然,新闻专业毕业生对新闻实践的现状也不满意。

当然,很多大学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提出了打造专业化的复合型新闻人才这一思路。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2005年推出了4个新闻专业方向 :商业和经济新闻、科学和医学新闻、艺术和文化新闻、政治和国际事务新闻。国内,上海财经大学的新闻系已经推出了财经新闻专业,充分发挥自己的财经特长;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招收体育特长班已经有好几年了,这些特长生将来的目标是搞体育新闻。

但是,是否仅仅有了这样的专业方向就能够培养出复合型的新闻人才来?答案是否定的。一个摆在人们面前的难题是:国内的新闻传播学专业在以一种近乎疯狂的速度增长,我们是否有足够的师资力量?

仅就山东而言,已经有若干所以理工科为特长的大学(比如山东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等),拥有了自己的新闻传播学院(或者叫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当然,以理工科为特色的大学未必就不能建新闻学院 ;正如刚才所说的,它们恰恰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培养出一批具有理工专长的新闻人才来――前提是运作得好。

事实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么乐观。从现状来看,有的非文科院校的学生,在招生时确实侧重了理工方面,具有文科之外的某些特长 ;但也有的学校在招生时,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新闻专业招收的学生还是以文科特长生为主,他们和以文科为特色的大学里的新闻专业学生,没有大的区别。

另一方面,也是更大的问题:如何实现跨专业的融合。这永远是个大问题,它既涉及到师资问题,也涉及到教育体制问题。

先说师资。新闻专业的扩张如雨后春笋,但师资的增长则很难有这么快的速度。你能全指望刚毕业的硕士、博士来教学生吗?一个最基本的底线是:新闻学院的老师,至少要40%有过新闻从业经历 ;这种新闻从业经历至少要有10年。按照这个标准,我们怎么可能“速生”那么多的师资?

还有个更头疼的问题。我们已经知道――我们要培养复合型的专业新闻人才,但是,如果老师本身就不是“复合型”的,他能教出复合型的学生吗?最终的结果,是“两张皮”:学校请一批其他专业的老师,教教心理学、教教经济学,但这些老师对新闻很陌生;学校当然还有一批搞新闻出身的老师,他们再来教教新闻,说说新闻传播是怎么回事。对学生来说,他们只是学了两种不同的专业,除非自己很聪明,他们不知道如何去融合、如何去做复合型的新闻人才。新闻实践界强调“复合”强调了很多年,大学里的院长们也在着急,但没办法。在“复合”的指导思想下,大学里的老师也只能从思维方式上宏观地指导一下,能不能掌握,就看学生的悟性了。

再说体制。把两个专业拼凑起来不叫“复合型人才”,跨专业的最终成果,体现在新闻教育的产品――毕业生上;毕业生的很大一部分,是要到媒体工作的。因此,新闻教育跨专业也罢,不跨专业也罢,都要从体制上与新闻实践领域密切融合。在这方面,可以向医学院学习:医学院的临床教授大多是门诊的主任医师。而国外不少大学,也把新闻专业教授发表多少新闻作品作为一个考核指标。这是“术”的层面。在“学”的层面,新闻教育当然可以阳春白雪一些; 但需要注意的是,两条腿必须平衡,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