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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范文1
一、转型的历史和现实依据
从1788年英国发生第一次生产过剩经济危机到2008年的200多年中,资本主义世界发生过28次生产过剩经济危机。回顾这些危机,尽管每次都各有特色,各有其不同于其他危机的表现形式,但本质特征基本上是相同的,这就是:经济危机的基础都是生产过剩;金融危机往往是产业危机的先导;都伴随着经济活动的极度投机;多数危机在自然状态下总是首先发生于那些对世界经济具有支配地位国家中的那些对国民经济具有绝对影响力的行业或部门;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经济危机的形态也在发生转化。
19世纪之前,由于英国主导着世界经济,所以绝大多数危机首先发生于英国。20世纪美国主导了世界经济,危机发生的重心也就自然转到了美国。19世纪20年代之前,英国的主导产业是毛纺织业,生产过剩也往往突出地表现在这个行业,经济危机发生后,这个行业往往是重灾区。20年代之后,棉纺织业取代毛纺织业上升为主导产业。整个19世纪上半叶,纺织工业(包括与它有直接联系的部门)较之其他所有工业部门有绝对优势,所以这个行业始终是那个时代生产过剩危机的主要发源地,它总是最先发生危机,又总是最先摆脱危机,对周期各阶段的更替起着主导作用。19世纪下半叶,大机器工业和铁路建设的大发展,极大地刺激了矿产开采、金属冶炼和机器制造工业的发展,使这些行业逐渐上升为可以与纺织工业并列的主导产业,并在19世纪末最终取代纺织业,成为占绝对优势的产业。于是,这个行业成了生产过剩危机的主要发源地,同时对经济周期各阶段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进入20世纪以来,这些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的行业或产业,在二战之前主要是冶金、水泥、机械制造、煤炭等行业;二战之后到70年代主要转向汽车制造、造船、发电、石油、化工、电器等行业;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转向房地产业、金融业、IT产业等行业。随着这种转移,生产过剩危机的发源地也随之转移到相应的行业或产业。总的看来,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危机史表明,每当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爆发时,尽管伴有程度不同的金融危机和数量不等的银行倒闭事件,但总的说来危机还是最突出地表现在产业领域,生产下降、企业破产倒闭、工人失业是最主要的现象,而金融危机仅仅是伴随现象,带有附加性质。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系列重大的金融危机事件逐渐与产业危机融合起来,使周期性世界经济危机由原来突出地表现为产业危机演变为金融危机。90年代以来,世界接连发生了多次金融危机:1990年日本地产泡沫破灭引起金融危机,1992年英镑危机,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1998年俄罗斯金融危机,2000年以来的阿根廷和委内瑞拉金融危机。从2000年4月开始,以美国纳斯达克股市泡沫破灭为起点,美国主要资本市场的股票指数出现狂泻,金融风暴席卷了美国金融业。从2007年开始的美国次贷危机,一路演变成世界金融风暴和全面的世界经济危机,已经给美国金融系统带来了百年一遇的冲击,造成美国五大投资银行全军覆灭,AIG、房地美、房利美被政府接管,政府注资救助花旗银行……,等等。在这些危机中,除了1992年英镑危机、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属于单纯的货币危机之外,其余的基本上是建立在产业危机基础上的金融危机,这些危机尽管形式上各具特色,但其发生机制、伴随现象、本质特征有很大的相同性,即:(1)产业扩张与信用膨胀相互推动,在一些成长性较强的行业(例如房地产、新技术产业)形成投机热,并推动其极度泡沫化。(2)信用经济畸形发展,造成实体经济虚拟化,虚拟经济泡沫化,使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严重失衡。(3)生产过剩是危机的起点,生产过剩危机引起金融危机,金融危机以更加猛烈的方式反过来推动生产过剩危机走向深入,并使整个危机突出地表现为金融危机。(4)主周期的长度逐渐向古典周期回归,同期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总之,这些新现象的出现,给世界经济释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一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出现了转型。
二、转型的原因及转型后的基本特征
从本质上说,金融危机属于信用危机的类型之一,它是由信用关系中断引起的强制性恢复。由于金融业建立的基础是信用关系,当一个国家的金融业成为国民经济核心的时候,一旦这个领域发生信用危机,往往以金融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当然,如果一个国家发生了能够对整个国民经济带来严重影响的金融危机,说明这个国家金融业的发展程度已经很高,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与此相适应的信用关系也已经相当发达。当今社会,资本主义周期性世界经济危机越来越突出地表现为周期性金融危机,这种情况表明,金融业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经济的核心,信用关系已经成为影响世界经济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之_。
信用关系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渗透和发展,使交易关系逐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即经济活动的交易媒介以货币为主逐渐转化为以信用关系为主,这种变化意味着商品经济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一信用经济时代。在这个时代,信用关系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支配地位。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把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作为社会生产的三个具有特征的经济运动形式而互相对立起来。”马克思虽然不同意把上述三种经济形式对等并列,他指出能够和自然经济并列的只能是商品经济,但认为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中的不同阶段,并且认为:“货币经济只表现为信用经济的基础。”而信用经济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
商品经济在它几千年的发展中,如果从交换方式的发展来划分,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物物交换阶段、货币经济阶段和信用经济阶段。在物物交换阶段,产品所有者之间的劳动交换关系不借助任何媒介而进行,这种交换方式固然突破了自给自足的局限,扩大了生产的社会性,但它无法解决交换次数难以确定和交换目标难以实现的矛盾。货币经济阶段的到来克服了物物交换阶段遇到的困难,拓展了社会分工和交换关系,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但是它遇到了在缺乏货币而又需要交换时无法交换的矛盾。随着信用经济时代的到来,这个矛盾得到了解决。信用是商品交换中的延期付款或货币借贷,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的单方面运动,体现着交易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信用经济时代,信用关系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交易工具、交易手段到交易行为,无不体现着信用关系。在信用经济时代,信用关系也同样渗透到了世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国际信贷、国际汇兑、国际债券、国际商业信用、国际银行信用、国际消费信用等等,总而言之,从民族国家发展起来的信用关系,正在随着全球化的迅速发展而向世界扩散,它使货币经济让位于信用经济,它最大限度地动员了社会资源,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资源配置的国际化和资本的国际性流动。
信用经济时代的到来,拓展了商品经济的活动空间,增加了其内容,提高了其交易效率。因为货币和信用本身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所以对货币和信用关系的创新本身能够对象化为商品。在实物货币时代,充当一般等价物的无论是一般物品还是贵金属,都是商品,只是因为充当了一般等价物而具有了特殊的地位。随着经济生活中信用关系的出现,有了包括信用货币在内的信用产品,随着信用关系的不断创新,有了股票、债券、期权、票据以及名目繁多的金融类衍生产品,这些信用产品,多数作为资本商品进入交易市场,成了社会经济越来越重要的交易对象。
信用经济时代的到来,也为资本积累开辟了道路。资本家可以利用信用创新为资本找到更多有利可图的投资场所。如果说,在货币经济时代资本积累的出路和资本家消化过剩资本的基本途径是资本输出和技术创新,而在信用经济时代则主要转向信用创新。信用创新推动了信用扩张,而信用扩张一方面表现为信用种类的增多,另一方面表现为信用链条的延长。前者增加了信用原生产品;后者增加了信用衍生产品。由于金融领域是信用创新的主战场,先进的创新手段、庞大的专业创新队伍,再加上多年的高强度创新,使这一领域的信用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信用产品的种类越来越多,数量规模越来越大,以至在今天的世界经济体系中,多数国家的信用产品市值规模远远大于同一经济体的实体经济规模,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绝对支配地位。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信用关系的发展转化为资本的生产和扩张能力。它促进了利润率的平均化,节省了流通费用,缩短了流通时间,促进了资本的集中和股份制的发展,加速了资本的积聚,充分动员和利用了社会资源。只要信用创新能够带来足够的收益,资本主义就会尽其所能地推动其发展,就会不断地创造出新的信用形式。创新是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基本途径,也是经济周期性波动的技术基础,它-般包括技术、制度、组织、管理、金融创新等多种形式。对资本而言,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通过生产效率的提高使个别资本获得超额利润;通过技术发明和延长产业链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增加就业;通过延伸信用链条创造出更多衍生产品,促进了投资,分散了风险;通过放大杠杆的撬动作用使更多的大资本控制在小资本之下,等等。它在另一方面,因为技术创新本身的周期性波动,造成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由于信用形式的创新,为实体经济虚拟化、虚拟经济泡沫化创造了条件;经济的虚拟化和泡沫化带来的财富效应,增加了社会购买力,形成良好的收入预期,而这又进一步刺激消费欲望,形成消费热;消费热拉动实体经济迅速扩张并形成泡沫,而这又为虚拟经济及其泡沫化创造了条件。
这些年来,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相互推动中,虚拟经济的交易规模大大地超过实体经济,金融衍生产品不断被创造出来,杠杆交易使信贷规模极度放大,周期性地形成泡沫,又周期性地破灭,形成周期性金融危机。本来,周期性金融危机的背后是实体经济危机,它之所以首先表现为强烈的金融危机,是因为虚拟经济的泡沫化程度大大地超过实体经济,当泡沫破裂时,其强度也大大超过实体经济。
虚拟经济泡沫的破裂往往表现为剧烈的金融危机,危机使股市、债市、汇市、期市狂跌不止,财富大量蒸发,恐慌蔓延,赔本效应凸显,消费急剧缩减,结果使起初不甚明显的实体经济危机浮出水面,这时真正的危机才开始了,原来的金融系统已经被拖垮,正在进行重组,实体经济进入破产、倒闭或重组阶段,下一个需要度过的阶段是萧条。萧条阶段往往是新一轮创新的开始阶段,固定资本的大规模更新即是经济周期的物质基础,也是新一轮创新的物质基础。由于新周期的物质基础无论在规模还是在技术含量上一般都高于上一周期,所以随着复苏阶段的到来,实体经济不仅对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了更高程度的要求,对虚拟经济创新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金融市场是虚拟经济存在的主要领域,所以虚拟经济的创新也主要表现为金融创新,而金融创新又主要表现为交易方式、金融产品的创新,近些年来,尤以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最为突出。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发展的基础,虚拟经济的发展不仅能够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资本支持,还能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创造社会购买力。但是,虚拟经济的发展不完全受实体经济发展的制约,它可以独立发展。从这些年来的发展情况看,由于期权交易、合约交易、杠杆交易等交易形式的创新,以及多层级多种类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使虚拟经济有了更大的独立发展的空间。由于虚拟经济的参与者、交易方式、交易对象的特殊性,交易中经常伴有“羊群效应”、“博傻现象”和“多米诺骨牌效应”的出现,这意味着当事人受非理性行为的支配,很容易忽视系统风险,过度投机和使用金融创新,过度使用杠杆交易,造成虚拟经济的极度泡沫化。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实体经济触顶回调,就会引起信用链条初始环节的中断,进而引起整个信用系统危机,形成剧烈的金融危机。
三、转型后经济危机的发生机制和传导机制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由“产业危机周期”向“金融危机周期”的转型,虽然也受到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变迁的影响,但主要还是因经济形态的演变引起,所以转型后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其根源依然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一经济个体活动的有组织性与整个社会经济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资本无限积累与扩张的趋势与劳动人民有支付能力需求相对缩小之间的矛盾。本来,进入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发明和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使传统意义上的周期性产业危机趋于缓和。但是,由于资本主义在最近30年来竭力推行了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和政策主张,使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再一次趋于尖锐激烈。无独有偶,这一过程恰巧与信用经济时代的加速到来相重合,结果使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在加速转型的同时,其频率和周期长度再一次出现回归的趋势,其程度也在逐渐加重。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转型前,固定资本更新、商业与产业之间的相互推动是高涨走向繁荣的基本形式,尽管信用在其中的推动作用非常重要,但由于信用链条短,信用关系较为简单,信用产品的泡沫化较为有限,而且多数间接地通过股市非理性暴涨表现出来。萧条时期,随着固定资本大规模更新的启动,技术创新与信用创新同时进行,信用资金起初主要流向那些成长潜力大、风险小的产业。到了高涨阶段,信用资金开始重点流向那些成长势头较为强劲、财富效应较为突出的产业,并且与这些部门的产业形成相互推动之势。高涨阶段,信用资金在继续大规模流向热点产业的同时,开始全面出击,既支持产业扩张,也支持商业繁荣,直至热点产业严重泡沫化,并最终走向破灭为止。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转型后,产业、商业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信用在其中的推动作用,与转型前基本相同。但是,由于信用链条的延长和信用种类的增多,再加上杠杆交易的放大作用,使信用规模逐级放大,衍生产品的数量也成倍增加,形成一个倒立在实体经济之上的金字塔。这个金字塔是否稳定,外来冲击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但关键在于实体经济是否稳定。
上世纪90年代初发生于日本、美国的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及随后发生的美国网络经济泡沫的破灭;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这三次转型后处于逐步完善过程中的周期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尽管其具体层面上的发生和传导机制存在差异,但其一般形式已经基本相同,即:第一阶段,金融系统深度介入扩张潜力较大的产业,例如房地产和处于发展初期的房地产业,使这些产业在金融机构、开发商、投机者、游资的合力炒作之下形成泡沫,与此同时,建立在这一产业扩张基础之上的信用链条也在延伸,数量在逐级放大,形成一个巨大的虚拟经济泡沫体。在这一阶段,经济加速走向繁荣,整个经济活动表现出普遍的财富效应,当事人经济行为的非理性化取向比较明显。第二阶段,极度泡沫化的实体经济开始出现拐点,泡沫开始破灭,随着物价下跌、利润减少、产品滞销,投资开始缩减。第三阶段,建立在实体经济之上的信用链条沿着当初延伸的方向开始逐级断裂,庞大的虚拟经济开始倾斜、倒塌。第四阶段,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互影响,使危机进一步放大,并沿着金融系统、贸易系统向其他国家扩散,这种扩散带来了普遍的恐慌心理,无论个人还是组织纷纷采取避险行动,从而出现了“羊群效应”和“多米诺骨牌效应”,使危机迅速蔓延、加速见底。
当然,以上说法是就一般意义而言的,由于引发危机的直接因素有两类,即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上世纪90年代初日本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是由外部因素的冲击引起,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是由内部因素自发作用引起。内部因素的作用主要表现为经济泡沫的自动破灭,而外部因素的作用则主要表现为国际游资的剧烈冲击。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在美、英等国的推动下,出现了金融全球化的浪潮,国际金融寡头裏挟长期以来用虚拟经济创造的庞大货币资本,像洪水猛兽一样在世界各国的金融市场上横冲直撞。这种现象从日本资产泡沫破灭过程和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四、基本结论
周期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发展的历史表明,在自然状态下,经济危机的发源地往往是那些对世界经济拥有支配地位和重要影响作用的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国民经济中的那些占绝对优势的产业、行业或部门,它们对经济周期各阶段的更替起着主导作用,总是最先发生危机,又总是最先摆脱危机,从而使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表现为突出的周期性金融危机。
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范文2
【关键词】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内容;现实思考
一、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
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形成是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积淀而成的。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深刻剖析,最终在《资本论》中完成了对于经济危机发生根源的阐述。另外,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创立可以追溯到19世纪60年代的《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对经济危机理论做出全面解答,并在此创立了科学的系统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理论。同时,马克思还认为,造成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发生的实质不是简单的生产过剩,其危机实质在于生产的相对过剩。生产相对过剩,是一种相对于劳动人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的过剩。社会生产出的产品并没有被广大劳动人民消化吸收,而是显得过剩,这种情况下,生产出来的产品卖不出去,实质上留有大量剩余,继而为经济危机埋下伏笔。
二、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内容
第一,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源。马克思认为经济危机根源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具体说根源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这样一来,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愈发尖锐,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经济危机的爆发。马克思认为,第二,经济危机的现实性。在当代世界经济关系中,危机的这两种可能性形式,取得了新的现实性形式,货币危机也转化为金融危机,并凸显为经济危机的新特征。回顾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之路,可以看到,他认为:在封建社会不会发生经济危机,但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已经存在危机的两种形式的可能性。第一,商品形态变化本身出现了买和卖的分离,这种分离使原来相统一的 W-G 和G-W之间的统一。“要通过强制的方法实现……要通过强加在它们的彼此独立性上的暴力来完成。危机无非是生产过程中已经彼此独立的阶段强制地实现统一”。种种事例表明,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认为的经济危机,只有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才能形成,在其它形式的经济环境中,很难形成波及范围较大的危机。因此,马克思认为,经济危机属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独特现象,想要彻底消除经济危机,只能是消灭资本主义;第三,经济危机的表现形式。“在危机期间,发生一种在过去一切时代看来都好像是荒唐现象的社会瘟疫,即生产过剩的瘟疫。”这是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表现形式的描述。过去的经济危机发生时,其表现形式与现在有所不同,或轻或重,这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具有直接的联系。现在,全球发生的经济危机,表现出来为大众所看到的现象依然是商品的大量滞销,闲置的生产资料,企业、银行、商场的倒闭和破产以及激增的失业人员。伴随着这些现象随之而来的是物价的飞涨、信用关系遭到严重破坏,整个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秩序极度混乱,股票市场、证券交易等方面受到巨大威胁。这些现象背后显现出来的本质依旧是相对于社会实际消费能力的生产过剩,即生产的相对过剩。
三、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现实思考
2008年,一定是会被载入资本主义经济历史中的一年。这一年,美国首先爆发次贷危机(即次级房贷危机)。随后在资本主义国家大面积地爆发,并且经过资本主义国家的内部传播逐渐波及世界其它各国,由此导致世界经济的疲软。这场经济危机是从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的。截至到目前,这次危机仍然是国际上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从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入手,我们可以看到,这场经济危机的实质仍然是生产的相对过剩。首先,在美国社会中,存在收入水平相差较大的问题,而社会中的中低收入者占总人口的绝大部分,这部分人需要安家的房屋,同时需要购入生活必需品,但是,由于收入的限制,导致其购买力匮乏。其次,社会范围内,大部分过剩的房产资源需要售卖,信贷中介在此时发挥作用,将购买者与购买物联系起来。此时,金融机构充当了无担保的中介。但是由于社会购买能力无法满足房产的过剩消费,加上货币链条的中断,最终导致美国信用危机的爆发,不但冲击了国际金融领域,还冲击了国际实体经济的发展。也是从这场危机开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读马克思的《资本论》,他们在这部书中找到了自己想到的答案,并为降低危机的可能性后果努力着。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代表国家,我国在2008年或多或少的受到了这次危机的影响。如何利用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来更好的解决危机后的问题,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第一,缩孝收入分配差距,实现公平正义,提高社会实体购买力。这是解决经济危机的关键点之一,因为只有让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差距缩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一些由此引起的问题;第二,加强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防范金融风险,不能单纯依靠政府来解决,整个金融业应该从自身做起,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三,调整产业结构,降低出口依赖。我国是一个出口依赖略显严重的国家,这在经济危机发生时,对我国的冲击巨大,所以,只有切实调整产业结构,增强竞争力,才能在发生经济危机时平稳度过,免受巨大损失。
参考文献
[1] 周雨风.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启示[J].决策参考,2006.
[2] 顾海良.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当代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
[3] 霍其辉.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及其当代价值[D].新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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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种解释模式
长期经济波动(长波)也称“康德拉基耶夫周期”,熊彼特最早对其命名并概括为三种周期体系,即在一个康德拉基耶夫周期内还存在着平均大约9年到10年的“尤格拉周期”(中周期),以及平均大约40个月的“基钦周期”(短周期)。对于中周期和短周期的研究构成了现代宏观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关于长波理论的研究,长期以来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理论研究不足。在经济史研究领域主要是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阶段论呈现出来的,例如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主义的阶段划分,与长波的统计实证研究基本上是一致的。从文献史的角度来看,长波理论研究主要有两个重要阶段:二战前的早期研究阶段,主要代表人物有范•格尔德伦、康德拉基耶夫和熊彼特等;二是1970年代之后的现代研究阶段,这一时期形成了长波理论的三大流派:基于熊彼特创新理论的“技术决定论”,戴维•戈登等提出的以“积累的社会结构”分析为核心的“制度决定论”,以及曼德尔提出的长波理论。
1.技术决定论。该模式源于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的创新理论,主要观点为:
(1)“执行新的组合”、创造新的生产函数是打破静态循环流转、推动经济发展的源泉,但是这些创新(新事象)的出现“不是象人们依据概率原理所期望的那样,从时间上均匀分布,而是,如果一旦出现,那就会成组或成群地不连续的出现”(蜂聚),从而周期性地打破循环流转的平衡,形成大小不等的经济周期[1]69,72~74,237~253;
(2)长波与基础创新相联系,间断性的基础创新(产品创新)是解释长波的主要变量,其它经济变量如利润率水平、固定资产投资等都是围绕这个变量而变化的;
(3)经济活动的长波显示了资本主义的性质和机制,“每一次长波包含一次产业革命和对它后果的吸收”。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中,熊彼特将其称之为“创造性毁灭的过程”。197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面临“滞涨”危机,长波理论开始得到复兴。1975年出版的《技术的僵局》是复兴长波理论的代表作之一。在这本书中,门斯继承了熊彼特创新理论的思想、使之现代化,并试图对熊彼特理论的薄弱环节进行补充和发展。门斯关注的是基本创新的前提和环境以及如何推动扩张性长波的产生,并以实证方法研究熊彼特的创新蜂聚假说。另一名荷兰学者范•杜因则综合了熊彼特创新理论和产品生命周期的思想,形成“创新生命周期”概念,即认为任何一个基础创新都要经历引进阶段、增长阶段、成熟阶段和下降阶段,基础创新产品的性质不同,生命周期的阶段也就不同。在此基础上,杜因提出以创新生命周期为基础的长波理论,认为创新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分别对应于长波的复苏、繁荣、衰退、危机四个阶段,并认为不同行业(新行业、现有行业、基本部门)在长波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创新倾向,因而以半个世纪为一个循环的长波主要是由创新生命周期以及与之相关的基础设施投资决定[3]118~125。另外,在长波理论的当展中,以卡萝塔•佩蕾丝(CarlotaPerez)、克里斯•弗里曼(ChrisFreeman)、弗朗西斯科•卢桑(FranciscoLou)等为代表的学者开创了技术-制度协同演化的分析范式。在《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泡沫与黄金时代的动力学》一书中,佩蕾丝发展出一个技术、经济、制度三者协同演化的模型,探讨了技术变迁及其被吸收的过程如何在经济和制度领域引起变化,推动“技术-经济范式”的形成并掀起发展的“巨潮”[4]2,167~169。在弗里曼和卢桑合著的《光阴似箭》著作中,他们提出了五个准自主社会子系统(科学、技术、经济、政治和大众文化)的共同演化观,“探讨了在一定制度背景和调节方式框架下,研究包括技术创新、结构变化以及经济和社会运动共同演化在内的经济史的方法,并根据一个连续发生的技术革命向经济系统扩散的模型,对过去两个世纪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进行描述。”
2.制度决定论。该理论形成于1970年代末至1980年代初(称为SSA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戈登、爱德华、鲍尔斯、韦斯科普弗、科茨、麦克唐纳等。SSA学派的长波理论的主要理论观点为:
(1)提出积累的社会结构的概念。该概念最初是由戈登提出,被定义为资本积累赖以进行的外部环境的具体机制和一般制度。这一学派的基本思想源自马克思的论断:“利润决定着积累的进程,而积累反过来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经济增长的速度。”[6]因此,同曼德尔一样,SSA学派也同样认为利润率决定着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的速度。但是,它们不再局限于经典关于资本有机构成、剩余价值率的分析方法和概念,而是扩展为决定利润率的外部环境和制度机制,形成“积累受社会机制制约”这一核心思想。
(2)分析社会力量关系。利润率取决于社会中的力量关系,即资本与工人之间的关系、资本家阶级与国外卖者和买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资本家阶级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资本家的力量太大,收入分配偏向资本,就会形成消费不足的危机(剩余价值实现的危机);资本家的力量太弱,剥削率降低、利润停止增长,形成剩余价值生产的危机。戈登等认为这一理论在三个方面发展了传统的理论:一是强调力量关系对于利润率的影响要比对利润份额的影响重要得多;二是强调力量关系在决定获利能力基本条件上的中心作用;三是认为对恢复资本力量所做的努力,比如,通过紧缩的货币和财政政策等,因对设备能力利用的消极影响而可能会使劳动后备军扩大,但并不能恢复利润率[6]。
(3)研究了长波与积累的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扩张性长波和收缩性长波的交替运动可用积累的社会结构的变迁来解释,每一个长波都对应着一个相应的制度结构以及由这种社会机制所决定的力量关系。戈登及其合作者将积累的社会结构与长波之间的关系概括为8个方面:①一个有利于资本积累的SSA是扩张性长波的基础和前提;②有利的制度环境导致投资繁荣和经济加速;③投资逐渐达到一定的社会结构和制度框架所允许的极限;④积累速度放慢、经济进入停止阶段;⑤经济停滞,使现行的SSA瓦解;⑥在危机中恢复资本积累的可能性取决于新的SSA的建立;⑦新的SSA由危机期间阶级斗争的性质塑造,但不仅仅取决于阶级斗争的特征;⑧新的SSA与原有的SSA不同,资本主义发展进入下一个阶段[7~8]。
3.曼德尔的长波理论。曼德尔的长波思想很大程度上受托洛茨基的早期研究①的影响。在曼德尔看来,资本主义运动的一般规律能够解释从扩张性长波向萧条性长波的转变,但是不能说明后者向前者的转变,因此,对长波上升期和下降期的原因的解释逻辑是不对称的。扩张性长波的特点是:利润增长、加速积累、加速发展。但是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以及资本积累矛盾的加剧,具体条件的变化迟早会使平均利润率衰减、资本加速积累的力量消失,并形成下一个技术革命的巨大障碍,进入收缩性长波:利润退缩、积累逐渐减速、经济发展减速。下降过程是由资本主义的内在机制决定的,马克思提出的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扩大再生产以及平均利润率下降趋势在这里发挥着长期作用。与资本积累中利润率下降的机制不同,使平均利润率突然上涨的因素发生在“危机过程中的资本贬值周期性结果之外”,主要有四个因素:
(1)资本有机构成的突然降低,如资本大量涌入到一个有机构成非常低的领域(或者国家);
(2)剩余价值率的突然增长,如工人阶级严重失败和原子化,从而导致劳动力价格偏低,甚至以低于价值的价格出售;
(3)不变资本因素的价格,特别是原材料的暴跌,从而对有机构成突然下降或在第一部分劳动生产力的革命性进展使固定资本价格暴跌产生重大影响;
(4)由于交通运输新体系的完备、分配方法的改进、股份的加速循环等原因而发生的流动资本周转期的突然缩短。
利润率突然上涨所引起的资本积累的加速很可能是短暂的,在短暂的投资之后,可能继而产生新一轮投资不足。因此,必须还有一种机制使过剩资本的积累被拖入到更大的漩涡中去,在这里不仅发生中等的技术革命,而是要发生大规模的、普遍的生产技术革命。如果几种因素能够引致平均利润率突然上涨,很可能将引发这样一种机制,从而导致广泛的、规模巨大的扩张性浪潮。根据马克思对“机器大工业”的分析,曼德尔认为这种技术革命的决定性因素在于用机器生产动力机械方面:“在能源机器生产和动力机械的机器生产方面的每一次革命,都逐渐使整个经济中的全部生产技术发生了变化,其中包括交通运输体系的技术在内”。正是动力机器的变化以及随之而来的传送机器和工具机器的革命性变化,逐步引起整个社会生产技术的变迁,从而暗示了新积累资本扩大的长期可能性[9]121~156,[10]。根据这些分析,曼德尔认为有事实性标志的长波主要有三个时期,如下表所示。
二、我国学者的研究
我国学术界对长波理论的研究起于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受西方滞涨危机后长波理论复兴的影响,学术界基于我国传统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对长期经济波动的研究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根据相关文献,我国学术界构建长波理论主要形成了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基本矛盾为分析框架的研究范式。从生产力的发展这一最革命的因素出发,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阶段性适应和动态调整。这些研究构成了我国1980年代长波理论的主流模式,是基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以及传统政治经济基本理论的重大理论创新。1982年张蕴岭发表《西方经济战后发展的转折和长周期波动》,全面分析了1973~1975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特征以及与1873年和1929年危机的共同特点,认为长期经济波动有规律性,这种经济运动形式“根源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基本结果”。促使西方资本主义各国经济发生转折性危机并随之陷入缓慢增长的原因在于:
(1)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束缚的矛盾积累深化的结果;
(2)科学革命由转入低潮的影响;
(3)经济结构畸形需要调整[11]。
张荐华在《关于资本主义经济的长周期理论初探》一文中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出现长周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发展和激化,资产阶级被迫在自身利益允许的范围内对生产关系作有限的调整,使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时期得以迅速发展,但是随后又不可避免地陷于慢性萧条之中。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科技革命发展的阶段性,构成长周期的物质技术基础。”[12]1984年查汝强发表《试论产业革命》的文章,界定了“科学革命”、“技术革命”、“产业革命”和“社会革命”的涵义及其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并以产业革命为重点,全面分析了资本主义发展中三次产业革命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本矛盾的发展演变,并提出以此建立长波理论的设想[13]。1988年赵涛出版《经济长波论———对资本主义世界经济长期波动研究》,这是我国第一部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基本矛盾为框架研究资本主义经济长期波动的专著,该书采用主要发达国家的大量统计资料证明了长波周期的存在,并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论证了经济长波起因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矛盾运动周期”的观点[14],是我国构建长波理论的重要尝试。除了上述研究外,我国学术界还作了其它探讨。例如,沈华嵩在《论长期波动》一文中,批评了曼德尔用外因解释扩张性长波的原因以及新熊彼特学派用技术革命解释长波的观点,认为康德拉基耶夫所主张但并未展开的资本主义内部机制的解释方法是可以建立在现代科学的基础之上的,提出用傅里埃级数作为联接长周期以及其它周期运行的机制,并通过叠加来说明资本主义经济不同长度的周期波动[15]。金岩石以投资需求的变动作为解决长期波动的关键,试图构建以马克思再生产理论为基础、以平均利润率波动为中心的分析框架,用受资本有机构成和剥削率的变动所制约的一定再生产结构的最高增长率所要求的积累结构来解释长波运行机制[16]。
1980年代之后,长波理论的研究进入低潮,特别是随着西方资产著作阶级经济学说的大规模引进,构建长波理论的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2001年孟捷的著作《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以及发表的《新熊彼特派和长波理论述评》等文章,对长波理论做了新的探索:
(1)区分了作为经济增长阶段的长波和作为分析性概念的长波之间的不同。认为长波事实上只能作为一种分析性概念来使用,新熊彼特学派的“创新生命循环”的解释模式缺乏一个恰当的理论基础,因此,长波应当被“把握为资本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在新兴主导部门的基础上由以展开的内在时间框架”。
(2)探讨产品创新如何在资本积累的框架内作为解释长波的内生机制。肯定了新熊彼特学派用产品创新的消长解释一般利润率动态的理论贡献,对曼德尔用外生因素解释扩张性长波的看法提出了批评性意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萧条引致基本创新”的假说,并考证了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观点———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带来的生产过剩得出产品创新的必要性[17]115~130。
(3)探讨了结合新熊彼特范式和范式的、构建新的长波理论的可能性。新熊彼特派和曼德尔的长波的理论共同点都强调了利润率对长波的作用,并认为利润率是资本积累过程的核心因素,但是新熊彼特学派缺乏基于资本积累内在矛盾的理论基础,马克思的理论则抽象了产品创新这一重要因素,因此,新的长波理论可以考虑在一个全新的利润率动态的理论基础上,将新熊彼特范式与范式相结合[18]。在2011年发表的文章中,孟捷进一步提出吸收SSA学派和调节学派制度分析方法构建新综合理论的可能性,认为新熊彼特学派和范式有互补性,在一派中SSA学派和调节学派的贡献在于:将资本主义经济一般运动规律与具体历史结合起来,发展出一个中间层次的制度分析理论,构建新综合的长波理论范式可能性方向是从技术、经济和制度协同演化的角度,进一步考虑制度对资本主义积累的重要意义[7]。
另外,在长波理论的基础研究方面,我国学者还从具体问题出发做了大量研究。高峰在《“新经济,还是新的”经济长波“?》一文中分析了美国1990年代“新经济”周期性长期扩张的性质,并指出:新熊彼特学派、曼德尔和SSA学派分别强调了技术变量、以利润率为中心的变量和制度变量,三者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的。如果将投资或资本积累增长速度的变化置于长波分析的中心地位,那么上述三个变量均与投资率的变化直接相关,“经济长波的内在机制,并非取决于上述三种理论所分别强调的某种单一因素,而是由社会生活中与投资直接相关的三类基本因素共同决定的。”[19]许建康在《经济长波论及其各学派分歧的最大焦点》文章中指出:马克思关于危机理论的基本原理包括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以及派生矛盾,但是“不能仅仅停留在恩格斯概括的关于本质关系的抽象形式上”,需要探究《资本论》中马克思所动态揭示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规律的基本方法、基本框架以及具体变化过程,马克思关于资本积累一般规律的研究包括《资本论》一卷第七篇、二卷第三篇、三卷第三篇,三者分别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生产条件、实现条件和扩大再生产的条件,分别对应于消费不足论、比例失调论和利润率下降论,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应由此探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长期波动的原因[20]。李民琪、朱安东在《世界利润率长波与资本主义的历史局限》中计算了1855年“核心世界”利润率长波的变动并分析了我国19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高积累率、低利润率的原因,证明了利润率下降的趋势[21]。
三、几点思考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技术决定论强调技术创新的基础性作用,并走向一个以技术、经济、社会、文化协同演化为视角的研究框架;长波理论坚持利润率和资本积累的分析逻辑,并由SSA学派发展出一套制度分析框架;我国学者提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本矛盾的研究范式,尽管能够涵盖这两种分析逻辑,但是基本概念过于抽象,缺乏中介性变量和中间机制的具体研究。我们认为,构建长波理论应当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依据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探索经济变量之间的具体作用机制及其与历史和现实之间的联系。曼德尔的长波理论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分析框架,但是这一分析框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缺乏技术革命对利润率影响机制的研究(微观层面);
(2)缺乏对于导致利润率突然高涨的各种原因如何在资本主义体系中内生发生的研究;
(3)对于不同阶段生产关系如何对生产力发展做适应性调整的研究不充分;
(4)没有将自由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以及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主义的阶段发展思想吸收进去。因此,长波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应当充分吸收新熊彼特派、SSA学派以及传统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论的思想和观点。除此之外,还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关于阶段论和循环论。长波不应当理解为一种重复波,而应当理解为一种与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相联系的长期趋势。按照辩证法的观点,资本主义发展表现为商品经济基本矛盾的不断展开,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每一个阶段都在前一个阶段的基础上,使矛盾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加深。因此,我们反对将长波理解为一种简单的循环论,这种论调将资本主义长期发展看作50年左右的单调重复,并期望寻找一种共同遵守的原因和机制,缺乏一种发展的眼光和历史的方法。列宁及传统政治经济学所提出的“阶段论”,是从资本主义发展的基本矛盾出发对生产的社会化趋势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趋势不断加强、矛盾不断加深的正确判断,长波理论不可缺少这一视角的分析。
2.关于单因素论和多因素论。对于长波现象进行单一指标的确认和单一因素的解释,是过于片面地看待问题的形而上学方法。资本主义经济的长期波动应当理解为资本积累的长期趋势,伴随这一长期趋势的各种经济变量表现为总体的、综合的变动,这并不排除有众多逆趋势的反作用,但是起主导作用的力量在塑造着基本趋势。因此,多指标和多因素的分析比单指标和单因素论更有说服力,这体现了社会科学的基本特征。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的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实,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22]478这句话道出了我们所说的方法的实质。长波显示的不是单一现象和微观时间的趋势,而是资本主义体系整体的涨落,以及资本主义向着更高阶段过渡的必然性。因此,它是综合作用的产物,是多因素联合的结果,是偶然性中的必然。必须强调的是,这并不是说各种因素的作用是平行的、等量的,在分析具体波动阶段时,应当区分本质因素和非本质因素。
3.关于内因论和外因论。内因论主张用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机制来解释长期经济波动。这种观点发端于康德拉基耶夫,在《经济生活中的长期波动》中,他否认长波“是由偶然原因造成的”,认为“长期波动产生于资本主义经济实质所固有的那些原因”,并拒绝为“一种长期波动的适当理论奠定基础”[23]20。外因论则常用偶然的、单因素的、超经济的事件来解释长期波动的原因,在长波理论的早期研究中,黄金生产、战争、货币、食物和原材料等都作为长期波动的原因和解释。曼德尔的“非对称”观点,则主张收缩性长波用资本主义内在机制解释,而扩张性长波用外因来解释。我们认为,应当将资本主义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派生矛盾以及反映这些矛盾的经济变量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解释长波,资本主义的稳定性(而不是走向崩溃)是因为在资本主义体系中存在一个广泛的负反馈机制,战争、新市场的开拓、国家干预等都是这一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在系统中起着抑制离心力的作用,对资本主义矛盾激化、趋向瓦解的倾向进行反作用,进而推动着资本主义向更高阶段发展。
4.关于技术决定论与制度决定论。在长波理论中主要有两种对立的理论倾向:熊彼特派倾向于技术决定论,而SSA学派更倾向于制度决定论。我们认为,我国学者所提出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作用的分析框架是统合这两种分析倾向的更好的分析范式。在二者的相互关系上,作为生产力的表现形态的技术革命将在一定时间框架内推动作为生产关系表现形态的制度变迁,制度或迟或早必然会对技术做适应性调整。马克思曾经多次对这种关系做过表述,例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由于这些条件在历史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24]567~568,575~576在批判蒲鲁东时,马克思说:“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联。随着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22]82,83技术变革取决于人类科学探索实践、已经取得的科学技术发展程度及社会经济对科学技术的吸收。制度对技术的反作用是SSA学派对长波理论的重要贡献,但将资本主义长期经济波动仅仅用制度的“创造性破坏”解释,未免过于简单。相比较来说,熊彼特派如卡萝塔•佩蕾丝、克里斯•弗里曼、弗朗西斯科•卢桑试图用技术、经济、社会等之间的相互作用构建演化的分析范式,强调社会经济对技术的吸收以及二者之间相互作用,对关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生反作用辩证机制的理解则更具借鉴意义。
5.关于辩证方法与演化方法。熊彼特派的长波理论经过卡萝塔•佩蕾丝、克里斯•弗里曼、弗朗西斯科•卢桑走向了依据演化经济学方法的综合范式。他们的研究方法与的研究方法共同之处在于:
(1)从历史的观点来研究问题,将历史理解为一个过程;
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范文4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品牌价值 价格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当下,伴随着科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各种商品也不断更新换代,新产品层出不穷。面对琳琅满目、种类繁多的商品市场,人们不惜花费重金购买名牌产品,比如手表、包包、手机等等。在同一家代工工厂里由同一批工人使用相同的生产资料,生产出来的产品,只因为最后冠以不同的品牌,其在市场上的售价就天壤之别。这种现象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比比皆是,“商品的价值、价格到底有什么决定?”这个问题萦绕在很多人的心头。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当今时代的适用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过时论”的观点开始被很多人接受。本文的研究正是基于这种现状开始的,以期通过本次研究,能够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观点揭示品牌价值背后本质的东西。
二、理论现状研究
(一)品牌价值的定义
目前,学术界对于品牌价值的研究持有许多不同的观点,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基于企业、消费者两个角度对于品牌价值的研究。基于企业角度的研究其主要观点就是将品牌价值看作能为其带来有形、无形收益;而基于消费者角度的研究主要是将品牌看作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即强调品牌的使用价值。这两个角度都未能真正触及到品牌价值的本质。结合不同学者的观点,并基于本文研究的需要,作者先将品牌价值定义如下:品牌价值就是指由该企业员工经过很长时间、共同创造的,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效益的一种无形资产。
(二)品牌研究价值的现状及不足
1.社会劳动价值论。钱伯海教授在马克思“活劳动”基础上,提出了“物化劳动”的观点。认为“物化劳动”就是企业中的厂房、机器设备、辅助材料等,这些都是由劳动者创造出来的,是活劳动的物化或凝结。并将“活劳动”、“物化劳动”同归为社会劳动,提出了社会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按照钱教授的观点,品牌价值的创造最终也可以归为“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共同创造的。但是,钱教授有关“物化劳动”的观点,其实就是指生产要素与“活劳动”共同创造价值。也就是承认了生产要素创造价值的观点,这里也就未能真正理解马克思关于“价值创造”、“价值转移”的观点,即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的原有价值只是被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了,其并不能创造价值,创造新价值的只能是劳动者。
2.用“虚劳动”解释品牌价值的形成。何炼成教授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将马克思的“抽象劳动”进一步划分为“实劳动”与“虚劳动”两个内容。何教授把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体力、脑力式的抽象劳动称作实劳动,而把凝结在信息等虚拟产品上的抽象劳动成为虚劳动。其有关“实劳动”、“虚劳动”的观点对于解释无形资产的形成提供了一种很好的路径,但是,在解释品牌价值方面则存在一定的不足,比如,品牌价值有正、负之分,而“实劳动”、“虚劳动”对于品牌价值具有负效应的一面很难进行解释。
3.智能价值论。智能价值论是童天湘在《智能社会的形态描述》一书中提出的,其提出以能量革命和智能革命这两种革命为依据来划分人类文明史。知识自身并没有力量,知识只能在使用、处理、创新等被运用时才真正具有强大的力量。新知识、高智力决定着社会的发展,而非一般的知识、信息。童天湘认为,伴随着物质型经济向智能型经济的转移,商品的价值也从由体力劳动创造的转向了由智力劳动创造的。根据童天湘的理论,品牌价值也应该是由智力劳动创造的,这在表面上理解确实如此,但是,其还是未能真正抓住价值创造的本质。智力劳动同时存在具体劳动、抽象劳动两个方面,真正创造价值的是智力劳动的抽象劳动,而智力劳动的具体劳动是使用价值的源泉。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认识的深化
1.对“劳动”概念内涵的深化。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其主要的生产方式是――机器大生产时代,劳动主要出在于物质生产领域,非物质生产活动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的。因此,马克思所讨论的劳动还主要集中于物质生产领域。而如今,随着科技、信息、计算机等的发展,科技、管理、信息等方面的劳动越来越成为社会的主流。因此,在我们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时,必须把这些劳动包含在内。
2.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的新认识。马克思认为,根据劳动复杂程度的不同,可以将生产商品的劳动区分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两种。简单劳动具体是指那些不用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可以直接从事的劳动;而复杂劳动是指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掌握了一定的知识、技能的人才能从事的劳动。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单位时间内的复杂劳动比单位时间内的简单劳动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而对于复杂劳动来说,也会由于科技含量的不同,其复杂程度也有所不同。因此,复杂程度高的复杂劳动比复杂程度相对较低的复杂劳动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更大。
3.决定品牌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在论述商品的价值量的时候,认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马克思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1}。这里用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非单个生产者生产该商品所用的劳动时间。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同一行业内的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对于当时的消费者来说,其差异并不大,其竞争主要是同质商品的成本、价格竞争。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如今品牌成为各消费者做决策的一种重要影响因素,对于消费者来说,每个品牌都可以被看成独立的有其却别于其他商品的,由各企业劳动者创造出来的,融入了不同的理念、文化等内涵。因此,其价值量的决定因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此指的是品牌价值形成所用的劳动时间。这里的品牌价值创造的劳动时间并非马克思提出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指其提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由于品牌的特殊性,品牌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个别劳动时间相等。
三、从劳动价值角度分析品牌价值
(一)劳动创造品牌价值
对于品牌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认识,要从发展了的马克思理论看待。品牌这种无形资产属于非物质生产内容,其价值是由企业员工通过脑力劳动、体力劳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创造出来的。从提出品牌建立构想、产生创意、建立商标,到品牌宣传、品牌维护,再到品牌文化、理念积淀,最终形成一个颇具竞争力的品牌,都需要员工源源不断的劳动活动,而其中涉及到的劳动以复杂劳动为主。因此,品牌价值的产生,同样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只是受到时展的影响,更多的价值创造活动转向了非物质生产领域。
(二)品牌价值、商品价值与品牌商品的价格
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品牌价值即是由劳动者的长期一般抽象劳动的凝结,而商品的价值是指商品生产过程中一般抽象劳动的凝结,品牌商品的价格则是其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在这里的价值不仅仅包括商品的价值,而且包括品牌价值。这是因为品牌商品在出售的过程中,其自身及包含了商品本身的价值,还包含了商品品牌的价值。即品牌商品的价格是由其品牌价值再加上商品价值决定的。由此,我们就可以很好地理解贴牌商品的价格问题了。当同样是在富士康由同批生产工人生产出来的手机被贴上不同的品牌,其价格就差别很大。尽管该批手机的商品价值是一样的,但是其品牌价值却有着很大的差别,因此,手机的商品价格就出现了很大的差别。
同时,品牌商品的价格并非是一个固定不变的货币数量,而是按照马克思价值规律的论述,品牌商品的价格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其自身价值上下波动。当该品牌商品的数量供不应求时,品牌商品的价格就会上升到价值之上;反之,当数量供过于求时,品牌商品的价格又会下降到其价值以下。品牌商品价格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这就可以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品牌商品价格为何在某时期出现下降的问题。
(三)市场经济中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仍然属于商品经济的范畴,因此,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这对基本矛盾在市场经济中依然存在。生产品牌商品的劳动,同样也具有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双重属性。其商品能否为消费者所接收,这取决于其生产的商品是否符合社会需求。比如,诺基亚由于其错误的判断,导致其生产的商品不符合社会需求,使其私人劳动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过程中就出现了困难,最终导致其在手机市场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四、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并未过时的观点。现代很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过时论”观点的人,很多都是未能真正理解其内涵,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转移”,不明白价值与价格的关系;或者是未能用发展的观点,看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不能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纳入到马克思所讲的“劳动”中去。其实,马克思在《资本论》法语本中已经将劳动的内涵扩大了:“一旦个人产品转化为社会的产品,转化为集体劳动者的产品,而这一集体劳动者的不同成员以极其不同的程度参与材料的加工,或近或远,或者甚至根本不接触材料,生产劳动、生产劳动者的定义就必然获得更广泛的意义。要成为生产者,不再必须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集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或完成其某一职能就够了。从物质生产的性质本身中产生出来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对于被看作一个人的集体劳动者来说,始终是正确的,但是对于集体劳动者的每一单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用”{2}。因此,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唯一来源,其内涵可以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扩大,但其本质从未变化。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2页。
②《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190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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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范文5
关键词:一般均衡;价值规律;自由竟争
Abstract:Thegeneralequilibriumtheoryisnotthepatentofwesterneconomics.Beforewalras,Marxhadexpoundedtherelationbetweengeneralequilibriumandparetooptimum,thenatureofexistenceandstabilityofgeneralequilibriumminutely,andputforwardsystematicalgeneralequilibriumtheorythereby.AlthouthMarxiangeneralequilibriumtheoryhasnotobtainedastrictform,itisdeeperthanthewesterngeneralequilibriumincontent.
Keywords:Generalequilibrium;Lawofvalue;Freecopetition
在中外经济学界,一提起一般均衡理论,人们就会立即想到瓦尔拉斯体系和阿罗—德布鲁模型。这样,一般均衡理论似乎就成了西方经济学的专利。实际情况当然不是如此。在瓦尔拉斯之前,马克思就深入分析了人类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源配置问题,对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的关系、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稳定性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从而提出了比较系统的一般均衡理论。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虽然没有取得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严密”的形式,但它的提出不仅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早,而且在思想上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深刻得多。
一、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
在经济学中,均衡的严格意义是指经济主体行为的相互一致。在市场经济中,如果某种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恰好相等,就说明卖者的销售行为和买者的购买行为相互一致,市场实现局部均衡。如果所有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同时相等,就说明所有卖者的销售行为和所有卖者的购买行为相互一致,市场就达到一般均衡(1)。马克思十分重视一般均衡的重要性,认为它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必要条件。他明确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2)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总劳动量根据不同的社会需要量在不同产品生产之间按比例进行分配的问题,是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必需面对和解决的一个基本经济问题,所不同的只是,不同社会按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的具体形式会有所不同。显然,如果社会总劳动量按不同产品的社会需要量进行了正确的分配,那么,各种产品的社会供应量和社会需要量就都相等,人们对所有产品的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就是严格一致的。因此,社会总劳动量按正确的比例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的状态,实际上就是一般均衡状态。
以上所述是一般均衡最一般的含义,它对任何社会都是适用的。在商品经济社会,一般均衡将采取某种特殊的形式。“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3)这是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产品取得了商品的形式。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商品生产者都是独立地进行生产,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完全是个人的私事,劳动产品也归生产者自己占有和支配,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的性质,是私人劳动。“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4)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分工,商品生产者又是互相联系和互相依赖的,私人劳动的总和形成了社会总劳动,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又具有社会的性质,是社会劳动。商品生产者私人劳动的这种社会性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5)私人劳动的这二重社会性质,前者反映为产品必须对别人有用,后者反映为产品必须具有共同的社会实体。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是矛盾的,这种矛盾表现在:作为私人劳动,生产纯属个人的私事,生产者可以自由支配生产,产品也归私人所有;作为社会劳动,他的生产不能离开社会来进行,他的产品必须满足社会的需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一矛盾只能通过商品交换来解决。如果商品生产者能顺利地把商品卖出去,他所生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可实现为社会的使用价值,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就得到解决。反之,如果商品卖不出去,那就说明,尽管他的商品是为社会生产的,但事实上社会并不需要,他的私人劳动得不到社会的承认,不能实现为社会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就不能得到解决。因此,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正是这个基本矛盾,使得支配资源配置的依社会需要量“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规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取得了价值规律的形式。
价值规律实际上表明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实现为社会劳动的数量界限。因为价值规律首先是关于商品价值决定和实现的规律。而商品的价值决定和实现,实际上涉及两个层次的问题。第一个层次是单个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和实现问题。马克思把商品的价值看作人类劳动的凝结,认为商品的价值量应该用它所包含的人类劳动的量来计量,后者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但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劳动时间,不是个别生产者生产商品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6)这就是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个层次是某种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和实现问题。在论述这个问题时,马克思提出了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首先指出了提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必要性。他写道:“说商品有使用价值,无非就是说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当我们只是说到单个商品时,我们可以假定,存在着对这种特定商品的需要,——它的量已经包含在它的价格中,——而用不着进一步考察这个有待满足的需要的量。但是,只要一方面有了整个生产部门的产品,另一方面又有了社会需要,这个量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了。因此,现在有必要考察一下这个社会需要的规模,即社会需要的量。”(7)这个“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8)如果把一个部门生产的商品总量当作一个商品来看,它的价值就由该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来决定。而“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是指将社会所支配的总劳动量,按照对每种产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按比例地分配给不同的生产部门。每个生产部门依此分配的劳动量,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才是社会必要劳动量。“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是才必要的。在这里界限是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社会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只能把它的总劳动时间中这样多的劳动时间用在这样一种产品上。”(9)如果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数量,同要由这种产品来满足的特殊的社会需要的规模相比太大,那么这种商品生产上耗费的社会劳动量就有一部分得不到社会的承认,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实际实现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这个商品量必然要低于它的市场价值出售,其中一部分甚至卖不出去。与此同时,如果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量,同要由这种商品来满足的特殊的社会需要的规模相比太小,这些商品在市场上实际实现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们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大得多,这些商品必然要高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它们的一部分社会需要甚至不能得到满足。只有当生产所有商品的社会劳动量都是按社会需要量所决定的正确比例进行分配时,这些商品生产上耗费的社会劳动量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这些商品才能全部按市场价值出售。此时,所有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恰好相等,市场处于一般均衡状态。当一般均衡实现时,资源的配置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程度,以致于不可能在不减少其他商品产出的情况下增加某种商品的产出。因此,一般均衡状态是帕累托最优的。
二、一般均衡的存在性
马克思在论述一般均衡的含义时,实际上提出了价值体系和均衡价格体系的概念。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价值是商品的内在属性,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一个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交换过程中,通过与之相交换的另一个商品才能相对地表现出来。在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中,一个商品的价值是通过与之相交换的货币来表现的。因此,价格是商品内在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商品的社会价值或市场价值,就其表现形式来看,也就是商品的市场价格。当各种商品的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恰好相等时,各种商品就按各自的市场价值出售,这样的一组市场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体系。因为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所以,各种商品按与各自的市场价值出售,实际上就是按与各自的市场价值相一致的市场价格出售。因为这样的一组市场价格保证了所有市场同时出清,所以,这组市场价格实际上就是均衡价格体系。
那么,这样的一组均衡价格在理论上是否存在呢?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价格是商品内在价值的外在表现,均衡价格是和价值相一致时的市场价格,各种商品的均衡价格是和各自的市场价值严格一致的。因此,均衡价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实际上就是价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而商品按价值出售意味着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恰好相等,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如果供求一致,它们就不再发生作用,正因为如此,商品就按照自己的市场价值出售。”(10)“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来交换或出售时理所当然的,是商品平衡的自然规律。”(11)因此,价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又可归结为各种商品供给和需求同时相等的可能性问题。在马克思看来,商品供给和需求相等的条件是在商品生产上分配的社会劳动量和商品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对某一种商品来说,“要使一个商品按照它的市场价值来出售,耗费在这种商品总量上的社会劳动的总量,就必须同这种商品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即同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12)对所有商品来说,“如果这种分工(指社会分工——引者)是按比例进行的,那末,不同类产品就按它们的价值(后来发展为按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这种价格是由一般规律决定的这些价值或生产价格的变形。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这是因为条件仍然是使用价值。但是,如果说个别商品的使用价值取决于该商品是否满足一种需要,那末,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就取决于这个总量是否适合于社会对每种特殊产品的特殊数量的需要,从而劳动是否根据这种特定数量的社会需要按比例地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领域。”(13)因此,均衡价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可以进一步归结为社会总劳动按不同社会需要的比例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的可能性问题。那么,社会是否可能作到按由各种商品的社会需要量所决定的正确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量呢?
在马克思看来,至少从理论上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这是因为,如果经济社会根本不能作到依社会需要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时间,那就等于说经济社会天生就是不稳定的,总是处于供需失衡状态,资源配置永远不可能达到最优状态,而“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这一提法本身也就没有任何意义。实际上,马克思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价值规律自发的、事后的调节作用,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有逐步接近其均衡价格的趋势。他指出:“商品的价值规律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商品。但是不同生产领域的这种保持平衡的经常趋势,只不过是对这种平衡经常遭到破坏的一种反作用。”(14)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商品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保持均衡,从而各种商品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相一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经常趋势”;第二,这种保持均衡的“经常趋势”是通过各种商品的供求失衡,通过各种商品市场价格对均衡价格的不断偏离而实现的。商品的市场价格以价值或均衡价格为中心而上下波动,不仅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且是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作用的唯一可能的表现形式。“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15)
马克思不仅肯定了一般均衡的存在性,而且在论述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时,提出了后来被称为瓦尔拉斯定理的重要思想。在马克思看来,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基本问题,是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归根到底是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因为社会产品的全部实现,意味着社会产品的各个部分已经全部转移到需要它们的各个购买者手中。如果社会产品可以全部实现,那么社会产品就可在价值形态上补偿生产中消耗掉的全部资本价值,同时在实物形态上补偿生产和生活中所消耗的全部物质资料,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就可全部得到解决。所以,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所要研究的问题,归结起来就是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而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也就是社会产品总供求的均衡问题。只要社会产品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是均衡的,那么社会产品价值的实现就不成问题,社会总劳动就能全部得到社会的承认。只要社会总劳动是根据社会对各种商品的需要按比例地进行分配的,那么,各种商品就都能实现供求均衡,社会产品的总供求就可以实现均衡,社会总劳动消耗就都能得到社会的承认,社会资本再生产就可以顺利地进行下去。如果社会总劳动不是根据社会对各种商品的需要按比例地进行分配的,就会导致一部分商品就会供过于求,另一部分商品求过于供,社会产品的总供求就不能达到均衡,此时,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就无法得到解决,社会资本再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下去。可见,各种商品同时实现供求均衡,是社会总产品实现总供求均衡的充要条件。因此,如果一个社会生产n种商品,社会产品实现了总供求均衡,同时n-1种商品实现了供求均衡,那么第n种商品也必然实现供求均衡。
三、一般均衡的稳定性
如果一般均衡是存在的,那么进一步的问题就是,如果经济体系最初不处于一般均衡状态,它能否实现一般均衡?或者说,如果经济体系偏离了一般均衡状态,它能否恢复到均衡状态?马克思在评价布阿吉尔贝尔的劳动价值论时,对这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布阿吉尔贝尔是经济学说史上最先提出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经济学家,从而也是最先认识到一般均衡重要性的经济学家。他认为,社会生产各部门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要使国民经济保持健康发展,就必须使这些部门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各种商品按由劳动耗费决定的“真正价值”进行交换,是实现这种比例关系的前提;自由竟争是实现各种商品按“真正价值”相交换的社会过程。马克思对布阿吉尔贝尔的这种见解给予了肯定的评价,他写道:“布阿吉尔贝尔就他在这方面(指劳动价值论——引者)来说,虽然不是有意识地,但是事实上把商品的交换价值归结为劳动时间。用个人劳动时间在各特殊产业部门间分配时所依据的正确比例来决定‘真正价值’,并且把自由竟争说成是造成这种正确比例的社会过程。”(16)这说明,在马克思看来,通过自由竟争的社会过程,价值规律可使社会总劳动按正确比例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论述了自由竟争实现一般均衡的机制——自由竟争调节社会总劳动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的实际过程。在马克思看来,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时期,社会所能支配的劳动总量都是个既定的量,因此,按社会需要量正确地分配给各个生产部门的社会劳动量之间,客观上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由此决定的各种商品的市场价值之间,也存在相应的比例关系。所以,各种商品的市场价值和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商品的均衡价格,都具有相对的意义。这样,如果某些商品生产上分配的社会劳动量过多,则另外一些商品生产上所分配的社会劳动量就必然过少。其结果,前一类商品供过于求,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将把商品的市场价格抬高到市场价值以下,后一类商品求过于供,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将把市场价格压低到市场价值以上。结果,前后一类商品市场价格的下降将导致生产条件较差的商品生产者退出市场,使这类商品的生产和供给减少。另一方面,这类商品市场价格的降低又会导致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增加。总的结果是,这类商品的供给将比原来减少,需求将比原来增加,市场价值也将比初始水平略高。对后一类商品来说,市场价格的上升导致生产条件较差的商品生产者进入市场,使这类商品的生产和供给量增加。另一方面,这类商品的市场价格提高又会导致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减少。总的结果是,这类商品的供给将比原来增加,需求将比原来减少,市场价值也将比初始水平略低。这一过程将一直进行到所有市场同时出清,所有商品的市场价格都达到市场价值的水平为止。因此,在价值规律的自动调节下,经济体系确实有达到一般均衡的客观趋势。
上述自由竞争实现一般均衡的过程,是在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的相互作用下,通过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趋向其市场价值来实现的。在马克思看来,这个机制只适合于简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当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这一机制会发生部分的变异。他指出,“如果商品都按它们的价值出售,那就象已经说过的那样,不同生产部门由于投入其中的资本量的有机构成不同,会产生极不相同的利润率。但是资本会从利润较低的部门抽走,投入利润较高的部门。通过这种不断的流出和流入,总之,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率的升降进行的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而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17)这段话包含这样几层含义:第一,在剩余价值率相等的条件下,不同生产部门的等量资本由于有机构成不同,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不同,其利润率也必然不同;第二,各部门利润率的差别将导致部门之间的竞争,使资本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流向利润率较高的部门;第三,部门之间的竞争和由此引起的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转移,将使社会总劳动在各生产部门进行重新分配;第四,这个过程将导致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从而使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因此,在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后,自由竟争实现一般均衡的过程,是通过市场价格与供求关系的相互作用,使市场价格趋向于生产价格而不是市场价值来实现的。不过,由于社会的生产价格总额和价值总额相等,同时价值的变动调节着生产价格的变动,所以,生产价格对市场价值的偏离以及生产价格对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是价值规律作用形式的变化。
尽管马克思承认,在价值规律的自动调节下,经济体系有达到一般均衡的趋势,但他又认为,经济体系由失衡到均衡的调整过程,是一个充满摩擦的过程。他指出:“资产阶级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18)在发达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者丧失了对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的支配权。每个人都用自己偶然拥有的生产资料并为自己的特殊的交换需要而各自进行生产。谁也不知道,他的那种商品出现在市场上的会有多少,究竟需要多少;谁也不知道,他的个人产品是否真正为人所需要,是否能收回它的成本,或者是否能卖出去。生产者只有通过产品的跌价和涨价才亲眼看到社会需要什么、需要多少和不需要什么。因此,商品的供求失调是一种经常性的状态,一般均衡只是作为一种趋势而存在的。在达到一般均衡之前,一些商品供给过多,而另一些商品则供给过少。在前一种场合,一部分社会劳动被浪费掉了,在后一种场合,又有一部分社会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在这两种场合,商品交换都只能在“错误的”的价格上进行。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资本主义经济不仅会导致结构性的失衡,而且会导致总量性的失衡。因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是贫富两极分化,贫富两极分化使广大群众的消费保持在很低的水平,从而导致总的有效需求不足,引发普遍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一切真正的危机的最根本的原因,总不外乎群众的贫困和他们的有限的消费,资本主义生产却不顾这种状况而力图发展生产力,好象只有社会的绝对的消费能力才是生产力发展的界限。”(19)经济危机的存在及其导致的生产力的严重破坏,表明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局限性。因此,尽管市场经济是一种可行的经济制度,但它又是一种有缺陷的经济制度。
四、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与西方一般均衡理论的比较
前面的论述表明,马克思对与一般均衡有关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一般均衡理论。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与西方一般均衡理论在含盖的内容上是基本相同的,都涉及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稳定性、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但两者之间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理论基础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的理论基础是均衡价格论,均衡价格论主要关注的是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或不同商品相对价格的确定问题。这种相对价格不仅取决于商品本身的供求关系,而且取决于相关商品的价格,从而取决于相关商品的供求关系。这种均衡价格论只是停留在价格的现象形态上,它不涉及价格的内容——价值及价值的实体和本质等问题,因而是一种没有价值论作基础的价格论。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的。对这个理论来说,价值的实体和本质是价值论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马克思把价值视为商品经济所特有的一个范畴,并从分析价值的现象形态——交换价值出发,指出价值是进入交换的所有商品包含的共同的东西,这个共同的东西就是劳动——一般人类劳动。这样,马克思就把价值的实体归结为一般人类劳动,认为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只是个现象,其本质是商品生产者之间劳动与劳动的交换。这样,通过对商品价值的分析,马克思揭示了被商品交换这种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所掩盖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深刻得多。
第二,分析方法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是由瓦尔拉斯最初提出的,后来经过帕累托、希克斯、诺伊曼、阿罗、德布鲁和麦肯齐等人的改进和发展,终于形成了一套比较严密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从它产生至今,始终注重运用数学方法,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稳定性及效率性等问题进行严格的证明。马克思十分重视对数学方法的运用,他在分析一些理论问题,例如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的时候,也运用了一些简单的数学模型。但是,由于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定性地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性,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和过渡性,因此,他主要是对与一般均衡有关的问题进行文字说明和理论论证,而没有像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用高深的数学方法对一般均衡进行严格的证明。因此,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没有取得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严密”的形式,尽管这一理论的科学性是不容置疑的。
第三,对一般均衡稳定性的看法不同。由于理论研究的目的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和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对一般均衡稳定性的看法也就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的目的是要证明市场经济的有效性,而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的目的则是要证明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因此,尽管西方一般均衡理论也认识到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不一致和非市场出清的可能性,但是由于这个理论把一般均衡的稳定性绝对化,所以,它总是试图在理论上寻找避免非市场出清条件下出现交易的可能性。为此,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提出了两条可能的“出路”:一是设想存在一种机制使得人们根本不可能在错误的价格上进行交易,二是设想价格的调整过程是如此迅速以致于人们来不及进行“错误的”交易。前一设想就是瓦尔拉斯和埃奇渥斯的“重订契约特权”,后一种设想就是马歇尔的“瞬时调整过程”。然而,无论是“重订契约特权”还是“瞬时调整过程”,都不是现实经济生活的真实写照。对于前者,人们不知道那位全能的“价格制定人”是谁,也不知道谁可以赋予交易者以“特权”。对于后者,信息的不完全和信息成本不为零决定了价格调整的速度不会很大,更不用说接近无限了。如果交易者没有“特权”的保护,而价格调整的速度又不会很快,那么在非均衡出现之后和调整到均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就一定会出现市场非结清条件下的“错误”交易。因此,西方学者所谓的一般均衡,只不过是一种与现实经济生活无关的假想状态。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则认为,一般均衡的稳定性只是相对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般均衡只是作为一种趋势而存在的,现实的状态往往是一般非均衡,市场价格和均衡价格往往是不一致的。但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的不一致,或者说,市场价格围绕均衡价格的上下波动,不是说明价值规律失效,而正是价值规律发挥调节作用的表现形式。在价值规律的自动调节下,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具有一种不断逼近其均衡价格的经常性趋势。因此,一般均衡是可以达到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可行的经济制度。但是,一般非均衡向一般均衡的调整是一个充满摩擦的动态过程。因此,市场经济又是一种有缺陷的经济制度。所以,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更现实,也更能经受经验事实的检验。
最后,对市场经济命运的看法不同。新古典一般均衡理论的价格调节机制假设交易费用为零,认为一般均衡的实现是无摩擦的,市场经济是完全有效的,对经济运行进行社会调节是不必要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以而且应该一直存在下去。这显然是一种把市场经济理想化的做法。在这种做法的背后,隐藏着这样一种信念,即不能承认市场经济有缺陷,如果承认它有缺陷,就等于承认要抛弃市场经济。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则认为,一般均衡作为一种趋势是存在的,但通过价格机制的自动调节实现一般均衡的过程是有摩擦、有成本的。因此,市场经济是可行的,但它又是有缺陷的,即存在“市场失灵”。这突出表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经济危机,造成生产力的巨大破坏。经济危机以及由此造成的生产力的巨大破坏,表明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在马克思看来,市场经济的这种局限性,只有通过计划经济才能得到消除。“只有在生产受到社会实际的预定的控制的地方,社会才会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数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之间,建立起联系。”(20)马克思关于市场经济是一种可行的和有缺陷的经济制度的看法,已被大量经验事实证明是正确的。但有三个问题马克思似乎不曾考虑过:第一,如果说市场经济是一种有缺陷的经济制度,那么它的缺陷可否通过某种改良的方式,如政府的宏观调控,至少部分地加以克服?对这个问题的肯定回答可以得到大量事实的支持。第二,如果代替市场经济的计划经济是可行的,那么它是否就没有任何缺陷?对于这个问题,如果考虑的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计划经济模式(21),而是现实存在的计划经济,那么回答似乎应该是否定的。第三,如果没有一种现实存在的经济制度是“理想”的,那么经济制度的优劣就只是相对的。因此,进一步的问题似乎应该是,判断和选择经济制度的标准是什么?根据马克思的基本观点,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明确的,即经济制度只能根据其对生产力的作用来判断。就此而论,大量的经验事实明显支持这样的观点,即市场经济虽然有缺点,但它是一种比计划经济更有效的经济制度。
注释
(1)这个定义没有考虑自由物品的情况。
(2)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8页。
(3)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8页。
(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5页。
(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90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2页。
(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6页。
(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页。
(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717页。
(1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1页。
(1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9页。
(1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5页。
(1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页。
(1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94页。
(15)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5页。
(16)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2年,第43~44页。
(1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8~219页。
(18)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9页。
(1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48页。
(2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9页。马克思认为,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社会的一切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共同所有。而这又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容纳的生产力都得到充分发挥为前提。“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导言》,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页。
(21)马克思所说的计划经济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设想,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对一种并不存在的经济制度进行判断似乎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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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
(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
(10)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
(11)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