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证券市场的发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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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证券市场的发展

国内外证券市场的发展范文1

一、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

自改革开放来看,中国经济一直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虽然国内外的经济环境日趋复杂,但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并没有受其制约,仍在险境中求发展。我国未来宏观经济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大趋势:

(一)金融体系趋于成熟

近年开,我国的金融体质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一方面,外国金融机构和合作伙伴相继被引入,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机制也得到加强,中国的金融机构也开始向海外扩张。另一方面,更加重要的是,我国的监管部门采用的监管手段和措施越来越与国际接轨,人为对金融市场的干预越来越科学。例如在控制房地产信贷时,中国政府已经开始认同金融机构在自有资金方面的比例标准或者最高负债指标。更多的金融机构能够进入更广阔的实体领域开展业务。

(二)增速放缓下的经济转型

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已经成为共识,2010年以来的季度GDP增幅呈下降趋势,从2010年第一季度的11.9%,下降到2012年第四季度的7.9%,2013年第一季度也仅为7.7%。此轮经济增速放缓,政府并没有出台刺激计划。而是坚持经济结构的调整,从重规模到重质量和效益,更加重视民生和社会公平。

(三)“十二五”明确政策导向

我国开始进行由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到发达国家水平的转变。“十二五”规划为未来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到2015年,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要由目前的43%提高到47%;城镇化率要由目前的47%提高到51%;科研投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要由1.8%提高到2.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新的五年规划嵌入了至少五个相互关联的重要转换环节:由于劳动成本上涨,全球经济市场份额已达到足以限制进一步扩张的程度,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势头放缓不知何时是尽头,因而中国经济增长模式或供应链条结构会有所调整;从投资、出口到国内消费等方面重新实现需求平衡;接纳快速城市化的人口,确保实行的激励措施能最大限度实现社会变化的有序进行;建立必要的机构以实现包容和机会平等;在维护全球稳定,保持经济增长及可持续发展,包括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等方面承担国际责任。

二、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对证券投资的影响

宏观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将促进证券市场本身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众多新的投资机遇。下文将从证券市场发展趋势以及证券投资机遇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

1.市场规模将加速扩大,层次更加多样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优秀中小企业将有更多的机会上市,从而补充证券市场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中小企业在我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证券化是未来经济转型中关键一环。另外,市场中的投资机构,产品种类和渠道种类都会更加丰富,从而满足普通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

2.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加强国外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表明,机构投资者最终会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而我国近年来的发展也开始验证这一点。QFII、券商、保险公司、基金等大规模进入证券市场,逐渐成为市场行情变化的主导。随着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加深,投资者将有机会选择境外的投资机构进行投资,同时也能投资海外的机会。

3.证券产品种类更加丰富随着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投资领域的开拓,各类机构投资者根据自身特点,打造丰富的证券产品族,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各色投资需求。客户方面将更加注重理财和保值。在产业方面,农业、服务业和新兴产业都期待更多的金融创新。4.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凸显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政府不再进行刺激和扶持,实体经济更加需要金融市场的支持。尤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新兴的融资平台和渠道,将为企业的转型和创新提供助力。证券投资等金融服务将与人民生活、工作和发展产生更加紧密联系。

(二)证券投资的新机遇

中国经济增长决定了不同产业的发展,也间接影响证券投资方向。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增长方式与影响机制也将不断改变,而相关证券投资机会也会发生一定转变。证券投资者需审视我国经济增长走势,把握市场机遇,洞察投资导向,不断发展自己。未来的投资机遇可概括为以下几个领域:能源领域。目前该领域还处于初创期,整个产业链中的投资空间较大。新能源行业覆盖广泛,包括煤电一体、风电、核电、新能源汽车等。因此,对于该行业的一些能够降低成本的工艺、适合我国国情的模式,或极具特色且能够广泛商用的民用产品,都是具有投资的机会点。民生领域。新农村建设将带来三方面的投资机遇: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企业及服务于农村消费的企业、技术或产品。从更长远看,城镇化带来的城镇消费潜能的爆发,将为众多面向县及以下区域的企业带来机遇。科技领域。通信与互联网领域是科技方面投资的热点,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带来的传统产业的变革,以及新兴的产业带来的新产品和服务,极具投资潜力。其中移动终端应用将带来众多投资机会。

国内外证券市场的发展范文2

【关键词】 证券分析师报告; 投资者决策; 建议

一、引言

2010年3月,证监会通知规定:“各证券公司在发表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市场走势等意见,应审慎发表具体证券品种的分析意见,不得传播虚假、片面、误导性消息,不得对证券价格的涨跌或者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的判断。”2011年1月1日,证监会的《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在我国证券市场开始正式实施。这个规定首次针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证券研究报告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并要求证券分析师(Security Analyst)要谨言慎行,按照证券信息传播的相关规定来发表具体评论意见和撰写研究报告,努力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规定后,国内证券市场掀起了轩然大波,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师将面临重大挑战。证券分析报告在资本市场上的作用是什么?证券分析师研究报告是否会影响投资者决策?一时间,上述疑问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和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证券分析师行业迅速兴起,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也不断增大。在信息不完全的市场中,证券分析师起到信息中介的作用,他们依靠自身专业知识通过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缓解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整个市场的信息获取成本,使资本市场更有效率。然而,基于信息有用性的假设,投资者在作出投资选择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地都会参考证券分析师的投资意见或建议,证券分析师基于宏观经济、行业和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所撰写的证券分析师报告更是投资者进行投资的重要参考。因此,笔者认为,证券分析师预测报告无疑会影响投资者作出决策选择,进而影响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本文期望在系统梳理该领域研究文献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证券分析师研究方面的相关理论,更多地关注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的行为决策,构建证券分析师报告对投资者决策影响的机制框架。另外,考虑到我国的证券市场制度背景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本文还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为分析师行业的发展以及证券市场的进一步规范提供政策建议。

二、证券分析师报告研究综述

国外对于证券分析师的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当代金融学研究中最活跃的一个分支。纵观国内外的研究,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有关分析师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而国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才刚刚起步,有很多方面需要加以完善,归纳起来国内外的研究集中在以下方面:

首先,分析师作为信息的提供者,其最重要的职责是对上市公司的盈余进行预测,因此许多学者从分析师的预测方面展开研究。Terence Lim(2001)研究了分析师理性与预测偏差之间的关系,建立了一个二次损失效用方程来对公司盈余预测进行建模研究。Amhed,Forbes(2004)在采用Keane,Runkle(1998)的基础之上检验了他们在建模策略中的潜在假设,并检测了分析师盈余预测是否具有理性。Jeffery,Reuven(2003)对大量相互矛盾的分析师盈余预测属性做出了更深层次的解释,认为许多异常和相互冲突的分析师盈余预测研究结果是因为研究者没有考虑到正确的分析师预测误差属性。

其次,对于投资者来说,分析师所提供的预测报告是有一定信息含量的,许多学者围绕证券分析师预测的投资价值和投资策略展开研究。Bjerring,Lakonisho和Vermaelen(1983)研究了加拿大证券分析师的表现,认为由证券分析师推荐的股票回报率在扣除交易成本后仍高于整体市场回报。Womack(1996)的研究指出,证券分析师所推荐的股票在其报告后有显著的价格运动,其中推荐卖出的股票比推荐买入的股票的价格运动更为明显。林翔(2001)通过对我国证券分析师的实证研究发现其报告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且认为我国证券分析师拥有一定的私有信息。朱宝宪和王怡凯(2001)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媒体荐股建议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短线投资建议推荐的股票组合收益要高于投资基金的收益。

最后,分析师的预测报告还会影响投资者的决策。Givoly,Lakonishok (1979);Penman(1980);Waymire(1984)认为,作为能在市场上获得的公开信息,分析师的报告可以用来预测一家企业未来的成长能力,可以减少投资者和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研究表明投资者对于分析师预测有显著反映,说明投资者认为分析师预测有利于自身做出决策,会将分析师报告视为比较有价值的重要信息。Lin,McNichols(1998);Michaely,Womack(1999);D-echow,Hutton,Sloan(2000)指出,分析师报告可能会对投资者有负面作用,因为他们制作报告的潜在动机可能是为了取得佣金或投行业务,因此分析报告会存在偏差,甚至过分乐观。另外,投资者在使用分析师预测报告时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Krishnan and Booker(2002)研究了投资者基于分析师荐股报告做出短期决策的影响因素,发现只要荐股报告存在,就可以减少投资者过早卖出可获收益股的几率,在此基础上,可靠的报告可以同时降低过早卖出和过久持有的几率。Chen,Francis和Jiang(2005)的研究表明,如果证券分析师的报告相比以前更准确、更频繁时,投资者就会更重视分析师的季度预测,而不是自身已形成的观念。Ajinkya,Gift(1984)认为,投资者在参考分析师报告的同时会关注分析师相关信息的背后动机。因为出于一些动机,分析师报告会存在一定偏差。Kelley,Michaela(1980)提出归因理论,即个体在理解某一行为时,一般都会探求该行为发生的原因。并且个人对这一行为做出反应时,之前的理解会发挥重要作用。这一理论可以解释投资者如何根据自身对分析师动机的期望来对分析报告做出反应。Weiner(1985)指出,由于负面或预料之外的消息更容易产生归因效应,人们更倾向于对这些消息进行思考。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不论从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都在分析师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现有研究并没有从心理学和行为学的角度来研究分析师预测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以及两者的交互作用(Interaction),因此,本文正是沿着上述思路展开的。我们期望所得成果能进一步拓展本领域的研究,为我国构建有效的资本市场提出可行性建议。

三、分析师报告影响投资决策的机制分析:一个扩展的框架

总体上本文在研究不同类型的分析师报告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在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后,拟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如图1所示)。

(一)研究分析师预测的公布形式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

针对分析师预测的公布形式首先要区分不同的类型,并从中找出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布形式。比如,在互联网及其发达的当今社会,很多信息都会以网络链接的形式来或者进行传递。然而,心理研究表明,信息的独特性可以帮助人们准确地回想信息并影响其作出决策(Hyde和Jenkins,1969;Clements和Wolfe,1997)。因此,基于上述背景,我们假设在资本市场中分析师预测可以选择是否以超链接(Hyperlink)(不同的文件组合在一个界面的超链接)的形式来进行,即分析师的预测报告是否以一个文件界面来向市场传递信息。我们的研究期望探寻这种不同文件的独特性即超链接的产生是否会混淆投资者的决策的选择(Wright,1991;Mathew,1997)。也就是说,分析师公布预测的形式不同是否会对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以及影响的过程是如何产生的。

(二)研究分析师预测的公布时间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

一般来说,企业年报公布的时间是重要的时间点,即存在所谓的“盈余公告效应”。盈余公告效应是指股票价格在盈余公告之后受公告内容影响,收入预期误差为正的股票在较长时间内持续走高,为负的股票则是持续走低。或者说,它指的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财务数据的公布能够导致股价产生长期的、持续的、方向一致的漂移,这个现象最初由Ball和Brown提出,此后的学者(Rendleman,etc,1982;Foster,etc,1984;Bernard,etc,1989)以不同的方式验证了盈余公告效应的存在。因此,盈余公告效应表明了财务数据的公布对股价的影响。对分析师来说,其在年报公布前的分析师预测与年报后相比,影响可能不同。年报的公布时点是一个重要时间点,即同样的分析师预测在年报公布前后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是不同的。

(三)研究分析师预测的信息含量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

分析师预测的信息含量可以以不同的标准来衡量,如是否包括分析师盈余预测或股票评级、私人信息所占的比重以及分析师的声誉等等。在实践中,投资者也许会认为包括了分析师盈余预测或股票评级的预测信息会更加可靠,从而提高分析师预测的可信度。同时,投资者也有可能对包含有更多私人信息的分析师预测更感兴趣,认为这种预测报告更有价值。另外,那些声誉好的分析师更能够赢得投资者的信任,即存在所谓的“金牌分析师”效应。

(四)研究分析师预测公布的情景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

分析师预测公布时的情景在宏观上是指处于牛市还是熊市,而在微观上是指股票处于上升趋势还是下降趋势。也许相同的股票评级或盈余预测在不同的情景下,投资者会有不同的决策。

四、建议和结论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和投资环境的进一步完善,分析师报告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将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然投资者在交易的过程中也会越来越多地关注证券分析师的建议和意见,这就要求理论界对“证券分析师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为投资者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本文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从理论上来说:1.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证券市场制度背景,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环境,使得研究对于我国投资者更具实际意义,必将丰富与完善证券分析师相关理论研究;2.填补国内证券分析师报告对投资者决策影响的理论空白,不同于之前国内的研究将着眼点放在证券分析师一方,而更多的关注投资者在此过程中的行为决策,进一步为我国这一研究领域作出贡献。从实践上来看:1.为投资者提供更加详尽的理论分析报告,有利于其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更加理性的对待证券分析师报告,从而作出最佳的投资决策;2.平衡证券分析师与投资者的关系,使得证券分析师在制定报告的同时能够从投资者的实际角度出发,设身处地得考虑到该报告对于投资者最后决策所产生的影响,有助于提升证券分析师的工作绩效;3.为进一步完善国内相关监管法律制度及条例提出理论依据,研究将从投资者实际决策的角度出发,使得监管机构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投资者对于证券分析师报告的影响过程,从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中国证券市场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鉴于本文是在我国特殊的证券市场制度背景下展开的,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环境,使得本文对于我国投资者更具实际意义,因此建议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更加理性地对待证券分析师报告,相关研究成果也有利于投资者作出最佳的投资决策。同时,应该平衡证券分析师与投资者的关系,使得证券分析师在制定报告的同时能够从投资者的实际角度出发,设身处地地考虑到该报告对于投资者最后决策所产生的影响,有助于提升证券分析师的工作绩效。另外,本文还从投资者实际决策的角度出发,期望监管机构能够更加全面了解证券分析师预测报告对于投资者的影响过程,从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证券市场并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参考文献】

[1] Givoly,D.,&Lakonishok,J.‘The information content of financial analysts’forecasts of earnings:Some evidence on semi-strong inefficiency[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Economics,1979(1):165-185.

[2] Ajinkya,B.B.&Gift,M.J.Corporate managers’earnings forecasts and symmetrical adjustments of market expectations[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4(22):425-444.

[3] Kelley,H.&Michaela,J.L.Attribution theory and research[J].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1980(31):457-501.

[4] Penman,S.H.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of the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corporate earnings forecasts[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0(18):132-160.

[5] Waymire,G.Additional evidence on the information conten of management earningsforecasts[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4(18):703-718.

[6] Lin,H.&McNichols,M. Underwriting relationships,analysts’earnings forecasts andinvestment recommendations[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98(25):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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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Francis,J.&Soffer,L.The relative informativeness of analysts’stock recommendations and earnings recommendation revisions[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97(35):193-211.

[9] Dechow,P.,Hutton,A.&Sloan,R.The relation between analysts’forecasts of long-term earnings growth and stock price performance following equity offerings[J].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2000(1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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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证券市场的发展范文3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

从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营业算起,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历经了10余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奠基阶段”、“市场化阶段”和“国际化阶段”,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第一个10年里,我们已经基本完成了“奠基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以渐进式改革的方式,在中国高度集中的传统计划经济体系上构建了一个初具规模的证券市场,并为将来的市场化、国际化打下了基础。

但在整个“奠基阶段”里,由于我们采用的一些方法手段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从而直接导致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制度架构中带有较为浓厚的非市场特征,这与我国证券市场直接脱胎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有关。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为了使我国的证券市场更好地符合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内在规律,提高中国证券市场迎接国际化挑战的能力,我们需要在“奠基阶段”之后的“市场化阶段”中通过一系列的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具创新,大力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水平,以消除过去形成的种种非市场化色彩,这一阶段大约要持续5年左右时间。

只有在基本完成市场化进程之后,我们的证券市场将步入一条更为健康的发展道路,从而才能更好地进入“国际化阶段”。在这一阶段,我们证券市场将与国际资本市场充分接轨。只有完成了这一国际化进程之后,我们的证券市场才真正与世界市场融为一体,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

现在,伴随中国加入WTO组织法律程序的基本完成,我国证券市场的开放进程将大大提前,这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将在市场化尚未完成的情况之下开始,这对我们而言意味着巨大的挑战。

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十年奠基阶段,我们主要取得了如下成就:

(1)初步构建了以《公司法》、《证券法》

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制度架构。

(2)市场发展初具规模。截至2001年10月,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包括A、B股)达1152家,市价总值为43742.14亿元,流通市值为14560.16亿元,这一市场规模表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

(3)培育了一支规模较大、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队伍。截至2001年10月底,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开户数已经达到6577.05万户,有44只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商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股市,开放式基金已经推出。虽然投资者队伍还需进一步发展,并有待成熟,但是不可否认,整个社会的金融投资意识已经大大加强。

(4)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相对独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公正、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建立公正市场秩序的内在要求。经过十年努力,信息披露规则已经建立。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上市公司,大都能在这个规则框架内及时披露其相关信息,从而使交易市场具有一个基本的规范。

(5)建立了一个科技含量较高、富有效率的证券交易体系。沪、深证券交易所从起步阶段就注重发挥后发优势,整个交易、清算、登记、过户系统是世界上技术水平最高的交易体系之一。经过10年的不断改进,我国的证券交易体系运行稳定、效率较高。

(6)证券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对风险的防范、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是市场规范发展、防范风险的前提。只有监管的理念、水平有了切实的提高,创新化的市场行为才不会成为新的“风险源”。

在充分肯定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就的同时,也应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规模小,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总的说来,这个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市场的结构不完善,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只有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尚未建立,风险投资制度也不完善。(2)现有的主板市场容量小,投资者结构不尽合理,机构投资者比重小,市场投机氛围浓厚。(3)市场监管落后,不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政策配合及开放条件下的市场监管经验极为缺乏。(4)上市公司质量有待提高,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5)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如国有股、法人股的不可流通问题,A、B市场的分割势态等,这些遗留问题都为市场的未来发展增加了不确定性。

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证券市场的发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证券市场已成为我国整个金融市场体系最具生命力的部分,它的成熟和发展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证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开放进程需要持以高度谨慎态度。

加入WTO对证券市场的挑战

我国证券市场有两个重要的特点:一是我国证券市场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不成熟、不完善的新兴市场,我们刚完成市场的“奠基阶段”,正在进行“市场化阶段”;二是我国证券市场一直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在这样的基础上开放我国的证券市场将使我国有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尤其是证券市场开放带来的数量庞大的国际资本流动,其投机性和迅捷的流动性使整个金融体系变得更加脆弱,严重的话还可能干扰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给整个经济体系带来不稳定的因素。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以及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更使人们清醒地看清楚了过快开放本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虽然我国是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世贸组织,因而享有开放市场的很多缓冲手段,但是随着缓冲期的结束,国内证券市场必然将更加开放。因而加入WTO将给我国这样一个不成熟、不完善的证券市场带来巨大的挑战。

在WTO的22个协定中,涉及金融业开放最主要的是《服务贸易总协定》,该协定共有29个条款和8个附件,其中两个是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阐明了定义、范围等,与正文一样具有法定约束力。此外,1997年12月13日WTO成员国在日内瓦达成了新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并于1999年3月1日起生效。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主要有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其中前三项原则为一般性原则,各缔约方在所有服务贸易领域都必须遵守。而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逐步自由化原则属于特定义务,需要各缔约方经过谈判达成具体承诺并加以执行。在三条可协商的原则中,我国政府对证券市场开放所持的立场是:

(1)对于逐步自由化原则,中国坚持金融部门的开放必须循序渐进,在资本项目完全开放之前,外资全面进入的可能性不大。但最终会全面开放市场,使得外资能从事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一切业务。

(2)对于证券市场准入原则,我国所做的承诺主要有:确保在华外资证券服务提供者在取得证券服务方面享有最惠国待遇;允许外国证券服务提供者在华设立机构并有开业权;确保外资证券服务提供者在我境内提供本国暂缺的任何形式的新金融服务。

(3)对于证券市场的国民待遇原则,我国所作的承诺主要有:外国证券服务提供者在取得我境内证券组织成员资格,进入任何形式的证券市场享有与本国证券服务提供者相同的待遇,包括投资品种、投资数量、投资比例等方面。就证券市场的透明度来说,除紧急情况之外,每一缔约方必须将其余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及所有的其它决定、规定以及习惯做法,最迟在生效之前予以公布,以便给国内外市场主体有充分的时间予以了解和掌握,尽量使得市场环境变得可以预见,并进而决定自身的行为取向。

新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证券市场的开放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

(1)对各缔约方开放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

(2)允许缔约国在国内建立证券服务公司并按公平竞争原则运行;

(3)缔约国公司享受同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市场的权利;

(4)取消跨境服务的限制;

(5)允许缔约国资本在国内投资项目中的比例超过50%。

上面这些要求,尤其是新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实际上将所有缔约国的金融市场都连成一体,伴随着未来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进程,中国完全开放证券市场是必然趋势。但我们要注意到中国证券市场开放的现实基础,不成熟、不完善、在相对封闭环境下发展起来市场的过快开放必将给我国的金融安全和民族证券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表现在:

首先,国际资本的流动将给我国这样一个小规模的市场带来极大的风险。在证券市场完全开放后,如果国内外资产的价格存在明显的差异,或者本国市场存在明显的盈利空间,大规模的资本流动将不可避免。频繁而大量的资本流动将可能严重地干扰本国金融市场正常发展,给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风险。如果本国市场的规模本来就不大,市场的流动性也不充分,那么一定规模的外资流入或流出都会十分明显地影响本国市场的价格走势,加剧市场的波动。我国证券市场产生的时间短,发展水平低,尤其是市场规模小,很容易被大资金所控制。到2001年10月底我国资本市场流通市值仅14560.16亿元,而国外一只大的基金管理的资产即有上千亿美元。中国证券市场的个股规模就显得更为袖珍。从资金量上来说,操纵和控制中国股市易如反掌,这将给中国的资本市场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其次,国外金融机构进入与本国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的竞争将给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带来极大的挑战。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会有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出现更多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甚至外国独资机构,与国内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务、市场占有率、技术、金融服务、人才等方面开展激烈的竞争。这些金融机构大多历史悠久,在长期的、严峻的市场竞争中经历了多次考验,已经建立了一整套非常严密、成熟的业务经营管理制度以及风险管理制度,形成了十分完善的竞争策略、竞争手段和丰富的市场竞争经验,在世界上的知名度比较高,具有良好的国际信誉,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软硬件设备先进,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都很庞大,资产质量优良,不仅金融技术手段先进、发达,服务品种多样化,而且创新能力和开拓市场的能力非常强,产品的科技化程度较高,服务品种多而且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非常高。外资金融机构这种整体上的竞争优势,将在短期内对国内证券业的业务经营活动形成较大的冲击,打破我国金融体系原有的均衡,使中资机构的经营环境恶化,生存空间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可能一时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导致其部分业务和客户的丧失,市场份额的下降,对于那些目前经营状况已经不佳的机构的冲击就更大,甚至有可能引起这些机构出现动荡和危机,以至于危及我国的金融安全。

以资本规模上的比较为例,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发展的时间都不长,资本积累尚很不充分。《证券法》实施后虽然出现了新一轮增资扩股,但目前最大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也不过45亿元,总资产只有3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客户账户的资金),所有证券公司的总资产加起来还不到2000亿人民币,而目前仅仅一个美林证券的总资产就超过3280亿美元,并且其总资产尚不包括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就客户账户的资金而言,1997年美林证券客户账户的资产超过1万亿美元。两者相比较,规模与实力相差实在太远。资本规模太小限制了我国券商扩大规模、发展核心竞争力,使整个行业处在低水平过度竞争状态,抗风险能力较低,根本无法参与国际竞争。更为重要的是1999年11月美国正式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使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可以更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使得投资银行的资金来源更加广泛。

最后,证券市场的开放将给我国的市场监管带来巨大挑战。证券市场的开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本身蕴含着极大的风险,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果金融监管无法满足这种要求,无法对证券市场进行有效监管,那就可能使证券市场的风险越积越多,甚至酿成金融危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开放,一方面使得外国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同时也推动了中国金融机构走向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这就对国际监管提出了要求。但在实际中这种国际性的监管还是十分困难的。一方面本国监管当局无法有效监管外国金融机构在母国的业务,另一方面,监管当局也无法对本国金融机构的海外业务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

国内外证券市场的发展范文4

关键词:韩国证券;韩国证券连长的原因;韩国证券展望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1-0224-02

1 韩国证券发展历史

1.1 证券市场发展初级阶段(1956-1967)

20世纪50年代中期,韩国所面临的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是贫困。贫困导致储备稀少,而没有储备就没有投资,从而有导致贫困加剧。为鼓励储备并使之转化为投资,政府于1995年设立了韩国证券金融会社。1956年3月,在汉城创立了韩国证券交易所的前身“大韩证券交易所”。由于当时的韩国政府多证券市场的发展促进不力,韩国国内的股份制企业规模不大、组织不健全,加上许多基础工业企业实行公营,所以首次上市的只有12个股票和3个政府债券。而且,由于当时股票大都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1972年以前韩国没有公司债券,因此,政府债券是当时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上的主要交易品种。就其发行和流通规模而言,以债权居多,约占80%。1961年5月组建的朴正熙政府宣布以5年计划形式大规模开展经济发展以后,需要筹措大量的投资资金。韩国政府强调要吸收储备资金以加强多工业的投资,并以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发展证券市场,尤其是提高了证券交易所作为公司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并以此作为改善国际金融体系的整个计划的组成部分之一。证券市场有国债流通为主迅速转变为股票交易为主。

1.2 证券市场规范发展阶段(1968-1985年)

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韩国证券市场进入规范发展阶段。政府在60年代中期采取了一系列旨在扩大、加强短期金融市场的有利措施,其中与发展短期金融有关的主要措施有:实行银行存贷利率倒挂、开展国民储备运动、增设地方银行和特殊银行、建立支援开发金融网等;与发展长期金融有关的主要措施有:制定《关于培育资本市场的法律》和《促进企业共开发》、修改《关于限制垄断及公正交易的法律》。

公布于1968年11月的《关于培育资本市场的法律》,其目的就是要创造良好的投资条件,培育健全的证券市场,促进企业公开和股票分散,以利于国民参与企业及企业资本的顺利筹划。这是一个定基调的法律,主要揭示长期培育本国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并强调企业公开和股权分散式证券市场形成、发展、成熟的关键不骤。所以,该法律在尚无丰富的实践经济可总结的情况下,为了鼓励股份制经济的发展、企业公开和大量优良股票的上市分散,主要规定了若干原则性的优惠措施。

随着20世纪60年代后期韩国经济开发的迅速发展,国内多数企业因自由资本不足而过多地依赖短期融资的现象日益突出,并成为进一步发展产业技术的一个障碍。为了解决产业技术开发所需资金不足的问题,引进更多的外资就成了一种合理的选择。但没有本国企业坚实的财务基础,外资是不能合理利用的。而韩国企业自有资本比率只有20%左右,与欧美工业国自有资本比率50%-70%相比,显得过小。于是,韩国政府于1972年8月3日了《有关稳定与发展经济的紧急命令》,试图通过行政手段,将过去由个人借个企业的高利贷强行冻结并转为个人对企业的直接投资或低息手段贷款,以加强企业的财务基础。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由于世界第2次石油第2次石油危机爆发、韩国国内农业歉收、出口与经济增长速度放慢、总统遇到刺以及国民对巨额外债的担忧等因素的影响,韩国证券市场受到了严重的冲击,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数目出现了下降,综合股票价格指数下跌,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市价总额在1983年下降到了国民生产种植的5。7%。针对这些状况,韩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调整措施。

1.3 证券市场趋向成熟化国际化(1985年以后)

韩国证券市场经过近20年的培育,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才进入浙趋成熟的发展阶段,并迈出国际化的步伐。尽管韩国股市在1990年经历了一次大跌,1997年韩国又卷入了亚洲金融危机之中,但从总体上看,韩国经济发展势头依然强劲,1999年韩国证券市场就已实现了温和的回升,而在2000年则基本上一直处于稳定回升状态。因此,随着韩国经济与贸易的增长,剩余资金的不断增加,它将能完成证券市场更为自由化和国际化等各项改革计划,从而在国际经济新秩序中赢得更为有利的地位和争取到更大的利益。

根据对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机会、对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手段的宗旨,于1986年12月了为激活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的市场组织化方案。在证券业协会的主管下从1987年4月1日开始设立场外市场,并于1996年7月1日用韩国证券业协会自动报价系统KOSDAQ(Korea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开始其电算化业务。KOSDAQ的上市公司数从1996年的331家到1999年的457家;市价总额从1996年的7。6万亿韩元到1999年的106万韩元;2000年5月KOSDAQ的约交易额超过了韩国证券交易所。

另一个显著的变化是。1997年1日,韩国废除了《关于培育资本市场的法律》,将其中的关于上市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活跃内部职工股问题写进了《证券交易法》。1999年,韩国队股份公司的上市审核权由金融监督院下放到韩国证券交易所。这标志着韩国的证券市场正向成熟和自律化方向发展。

2 韩国证券连涨经济上的原因

韩国证券市场的真正大发展时在1985年以后。由于经济鹏飞鸽资金环境的变化,韩国证券市场出现了引入瞩目的兴旺景象。证券市场交易量日益增加,1986~1988年,韩国上市股票的交易额从46亿美元猛增到293亿美元;股市总市值从1986年起连年翻番,到1989年达1070亿美元,比1968年增长1000多倍;上市公司数也从1986年的34家增长到1989年的626家;综合股价指数持续上升,尤其是1986年上升了68%, 1987年上升98%,1988年再升了72%。1984年~1988年间,股民人数也激增,每当新股公开发行时,往往会有数以百万计的投资者涌入证券公司认购。

1980年代韩国证券市场得以起飞,是有其国内外因素的。从国际经济环境来看,自1985年下半年起,出现了“三低”(即国际石油价格降低、国际利率降低和美元汇率降低)现象。而西方国际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和突飞猛进的计算机技术,也为韩国证券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从韩国国内来看,进入80年代以后特别是到了80年代中期,行国的经济步入成熟期,1986~1988年经济增长率高达12%。1989年,行国的国民生产总值(GNP)已达2046亿美元,居世界第15位,人位GNP达到4968美元,均占世界第30位。另一个因素则是国际收支状况的好转,1987年后,韩国每年都有100多亿美元的贸易顺差。这就强化了本国货币的地位,增强了国民朵经济的信心和对投资的信心。这对于长期风险资本如股票、债券的投资是相当有利的。80年代与70年代相比一个相比一个显著的不同是银行信贷和国外贷款的比例大大减少,而股票与公司债券形式的直接融资所占的比例则大大地提高了。国际环境的改善、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国民收入的稳步提高以及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顺差等为韩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政治上的原因(韩国政府的计划)

1981年韩国政府1981年 韩国政府就推出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计划其中规定分4个阶段逐步开放证券市场:第一阶段(1981 1984),有限制地实行国际投资新托业务,并允许外国证券公司在韩国设立代表办事处,韩国证券公司去国外设立代表办事处;第2阶段(1985年前后),通过购买基金的方式允许外国人透气韩国证券,并允许本国企业在国外发行证券;抵阶段(1980年代后期),允许外国人扩大证券投资;第4阶段(1990年代前半期),实行证券流通市场和证券业对外开放。这一计划的执行情况是:1980年代以前已允许12家外国证券公司在首尔设立办事处,同时韩国证券公司也对等在东京、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办事处。接着在九月设立“韩国基金”(1984年),在伦敦设立“第二韩国基金”(1987),逐步开展国际投资信托业务,即通过委托发行韩国一流企业的股联债券,吸收数以亿美元计的外资。

在此基础上,三星、现代、大宇、LG、鲜京等大企业先后在欧美、日本发行可转化债券、附认股权债券等股联债券,这为外国人直接投资韩国证券创造了条件。发行上述股联债券时,外国人对于初期选拔的有些企业评价较高。连外由于限制外国人直接投资,其对韩国投资的机会相对很少,所以企业明显地享有好的发行条件。例如,1985年第一家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三星电子,以及后来的大宇重工业、LG电子和Saehan Media,其发行条件得到转换价溢价为50%~ 115%,票面利率为1.75%~5%,卖出期权收益率为5.15%7.8%。

4 韩国证券市场展望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世界各国致力于通过发展证券市场以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在亚洲金融危机中,韩国有的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是银行的不良债权和银行不良债权的管理不善。其根本性的问题是政府扶持大企业政策、人为的信用分配,及企业的低透明度和脆弱的协调管理能力。这次金融危机使韩国政府通过金融市场的自由和对外开放迫使银行进行自律化管理,同时强调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负债自担。韩国政府还为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改善企业的协调管理,进行了对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的更改。

中小企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逐渐增大是世界性的趋势,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化和技术改新,及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等,其重要性日益增长。为维持经济持续增长,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应大力发展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因此,韩国设立了场外市场,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韩国在1996你那7月为了激活场外市场,成立了以传统场外市场为基础的电算化买卖系统KOSDAQ。KOSDAQ取得了快速的增长,2001年底已登记的公司数目达到721家,市价总额达到51。8万亿韩元。

因此韩国证券市场上场外市场的快速发展,会加快前景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速度。

参考文献

国内外证券市场的发展范文5

台湾于1990年12月28日颁布该项制度,允许QFII自1991年起在政府的核准下投资台湾证券市场。台湾对QFII限制和审查内容主要为:资格条件、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汇入汇出期限等方面。其中,资格条件是指投资主体范围及投资主体包括基金管理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商、单位信托等进入台湾证券市场的条件;(具体情况详见表1)投资金额包括投资总额和个别投资额度,投资总额限制为25亿美元,每1QFII的投资额度限制为500~5000万美元;持股比例包括总持股比例和个别持股比例:单个QFII对个股的持股上限为5%,全部QFII对个股的持股上限为10%;资金汇入汇出期限限制:1991年1月规定,QFII于核准后3个月内汇入本金;汇入本金满3个月始得汇出本金;利得每年结汇1次。1991年11月,将本金汇入期限延为6个月,1993年11月,规定汇出本金后3个月内才能再行汇入。1995年2月,本金汇入期限改为4个月,1995年8月改为6个月,1996年1月取消汇出期限。其他资金运用限制包括货币市场、期货市场、债券市场、认购权证等投资比例限制。

台湾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成功经验就在于它通过QFII在台湾投资条件的逐步放开来实现的。QFII的进入不仅使台湾证券市场逐步走向国际化,而且在投资理念的重塑、市场资金的供给和宏观市场的稳定方面令台湾证券市场受益匪浅。1997-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台湾股市受到的冲击较小,其中QFII制度发展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2.2印度的做法

印度于1992年外国机构投资者指引开启外资参与印度证券市场的大门。其实施的FII类似台湾的QFII制度。根据印度证监会公布的指引规定,外国投资者必须具有专业能力、财务实力、良好声誉、历史业绩并受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严格监管,经印度证监会和印度储备银行批准后可取得FII资格。FII的投资范围包括印度一级和二级市场上市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认股权证)、未上市的债券、印度国内的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FII投资单一印度公司股权上限为10%,所有F1II投资单一印度公司的股权上限为24%,但经被投资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大会批准则可以增加到40%。对投资的资金出入没有汇出的期间限制,但采用了与汇出期间相关联的税收政策。资金在1年以内汇出,征收的资本增值税税率为30%,1年以上则下降为10%。投资者的资金可以在外汇账户与当地账户之间自由兑换,无须进一步审批。这种税收政策对资金汇出期间的限制作用相当明显,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地造成了强行使资金滞留境内的效果。为了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印度当属于1992年9月和1995年11月分别颁布实施了《外国机构投资准则》和《外国机构投资法》。

表1台湾QFII资格条件演化过程

附图

资料来源:(1)LEE-RONGWANG,"DOFOREIGNINVESTMENTSAFFECTFOREIGNEXCHANGEANDSTOCKMARKETS-THECASEOFTAIWAN",APPLIEDECONMICS,1999,12,31,1303-1314;

(2)台湾证券交易所

尽管开放程度不及台湾,印度也不断调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在原有的养老金、互惠基金、投资信托、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机构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受托人、被授权人、受托代管公司的基础上,FII的范围扩大后涵盖捐赠基金、大学基金、基金会和慈善基金等。印度证监会允许外国证券商代表注册的FII在印度运作,外资可与印度伙伴合作设立合资股票经纪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商人银行。FII可开立外币账户和非居民卢比账户,两类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以市场汇率结算。此外,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还通过若干技术手段保证市场的安全性建立交易、结算保证基金,在证券交易所建立监测系统和独立的监测部门,研制股票实时监测系统等。近年来,印度证券市场的规模和深度均因引入FII而有很大发展。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印度证券市场的波动幅度较小,而且价格变化幅度也不大,市盈率稳定在18倍左右,这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FII制度的成功运作。

对比台湾与印度的做法,可以看出,在外国机构投资者的资格条件、投资范围、投资额度、持股比例和资金汇出汇入限制上它们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特色之处,但都较成功地解决了资本项目管制条件下向外资开放本土证券市场的问题。由于台湾、印度证券市场与中国证券市场在市场规模、投资理念以及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等方面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因此,它们的做法为入世后中国证券市场如何对外开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重要的参考价值,这对刚刚踏上国际化进程的中国证券市场具有特别的借鉴意义。

3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的效应分析

勿庸置疑,QFII制度引入后外资的进出会增加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加剧汇率的波动、使我国监管的难度增大等等,这些负面效应是不容回避的,对此我们要有客观的认识。但我们更应看到QFII制度引入后所带来的正面效应要远远大于负面效应,其表现在:

3.1改变市场结构和资金供求

散户投资者比重过高,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大特色。

以散户为主的证券市场存在投机风盛、市场波动剧烈的问题。QFII的进入,我国证券市场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的市场结构将会有所改善,机构投资者的比重将会逐步提高,最终会发展成为以机构投资为主导的市场。与此同时,外资的进入也必将有助于解决我国证券市场资金短缺的问题,从而使市场资金的供应渠道进一步趋于多元化,市场的规模和容量进一步扩大。

3.2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金融创新是证券市场发展的生命线。我国证券市场发展10多年来,证券品种、交易手段、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的创新层出不穷,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相比,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在证券品种、交易手段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金融创新的空间十分广阔。QFII的进入,必将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制度创新等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3.3投资理念趋于理性化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短线操作获取二级市场价差,对股票价格的涨落关注过多,对上市公司本身的经营和效益则关心不够。客观地讲,这种投资理念是我国特有的经济制度和证券市场制度的产物。QFII的进入,其本身所具有的理性投资风格将会引导整个证券市场趋于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随着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市场对证券价值的判断将不完全由“资金”决定,而是由公司的真实价值决定。投资者会更加重视上市公司及其股票的投资价值,中长期投资、组合管理和风险管理意识也将深入人心。

3.4有利于培育良好的竞争环境

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将改变现有的市场竞争格局,可以有效地激活证券市场,提升证券市场的吸引力。只要政策调控得当,完全有可能形成证券市场发展、国内外机构投资者不断成长、投资者满意的“多赢”的局面。由于QFII的进入,市场的竞争必然加剧,这将有利于培育国内证券机构及基金管理公司在竞争中生存的能力。逐步对外开放的证券市场对国内证券机构及基金管理公司来说是一个最好的训练场。

3.5促进证券市场化改革

在QFII制度下,外国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必将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介机构责任和权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准确、充分施加一定的影响,促进其发展和完善。外国机构投资者增量资金的投入会缓解我国股市非流通股上市流通和股市扩容所面临的资金压力,加速我国证券市场股权结构统一的改革进程。更进一步看,QFII制度的引入会促使A股和B股的并轨,加快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步伐。

4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的对策建议

4.1采取循序渐进的稳健政策

台湾及印度证券市场成功实施QFII制度或FII制度的经验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稳健政策。在初期,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要对QFII的数额、参与资格认定、投资品种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挑选和限制,以避免外资对证券市场的负面影响,然后,可根据市场的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并逐步放宽QFII进入国内证券市场的各种限制;最后,在市场规模扩大、市场结构完善、监管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取消各种限制。

国内外证券市场的发展范文6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银保关系;金融效应;食物链

一、资产证券化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有利于保险公司稳健经营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还比较狭窄。根据2004年6月15日修订《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八十条规定,保险资金运用方式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企事业债券;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投资的具体方式、具体品种的比例及认定的最低评级,应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由于严格的监管要求和投资比例的限制,我国保险资金主要投资在银行存款和国债上,1999~2007年两者合计在70%~90%左右,但比重逐年下降。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少,特别是主要的投资品种市场利率降低,导致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较低。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我国保险行业资金运用收益率几乎逐年下降,1999年是4.66%,2004年则降到最低2.4%。与国内保险资金低效率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外同期保险的投资收益率普遍较高。在1996~1999年间,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保险投资收益率达到7%、8.3%、9%、5.8%和7.8%。国外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广,保险资金不仅投资于各类债券,而且还投资于国内外证券市场。

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较少,一方面是因为监管部门出于谨慎要求,严格监管;另一方面是因为证券市场缺少创新,缺乏适合保险资金投资风险适中的投资品种。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部门放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据统计,到2007年3月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金额为2.04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660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344.1亿元,占比31%,债券投资9910.2亿元,占比48.5%。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3732.6亿元,占比18.3%。可见投资范围大幅拓宽,投资品种增加。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放宽,使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大幅度提高。据统计,2005年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为3.5%,彻底扭转了自1999年以来保险资金收益率下降的局面。保险资金大比例地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特别是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必定带来巨大的风险。2005年证券市场的行情比较好,相对收益高风险小。但股票毕竟是高风险的投资品种,保险资金不适合过高比重的投资。国内外的实践证明,过高的股票投资比重容易形成系统性风险,最终导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降低,严重时甚至导致保险公司破产。2004年我国的人保财险投资于上市及非上市证券的净亏损近9.48亿元,其中仅基金浮亏就达7.4亿元,加上中国人寿、平安保险,三大保险公司的投资浮亏已逾25亿元。

国外情况也大体如此。日本股市在上世纪80年代出现大幅上涨行情,导致日本保险投资开始大量转移到股票市场。1988~1990年,日本保险公司持有股票比例超过20%的时候正是日本股市最后的疯狂时期,但是随后泡沫破灭,日经指数从45000点下落到10000点以下,日本保险公司投资遭受重创,不得不缩减股票投资;而又由于日本国内泡沫破灭,经济大受打击,利率持续走低,此时为了追逐利益又不重蹈股票市场的覆辙,保险公司于是选择了收益相对较高且稳定的国内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市场及外国证券市场投资。英国保险公司的投资中普通股投资不仅比例高,而且变化大。在上世纪90年代牛市时,英国保险公司在股票上的投资比例由1990年的40.09%上升到1999年的48.13%,此后,2000年股市连续下跌,保险公司投资连续亏损,于是迅速收缩,在普通股上的投资比例,到2002年投资比例降为32.86%。

寻找一种风险相对较小、收益高且稳定、适宜长期投资的品种迫在眉睫。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这种特性,特别是住宅抵押证券化产品,风险较小,其风险低于国债,高于企业债券,属于“银边债券”收益较高,并且持续时间长,这也符合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的期限特征。防范保险公司的风险主要是通过优化其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特别是寿险负债期限长达20~30年,但要求回报高且稳定。这就要求保险资金投资周期长、收益高的产品。如前所述,国外保险资金热衷于投资不动产、各类抵押贷款和各类期限较长的证券化产品。从表1中,我们看到美国保险资金主要投资于1年以上的中长期公司债券,从2000~2004年,投资1年以上的中长期债券平均占90%以上。其中,5年以上长期债券又占60%

以上,1~5年中期债券占30%左右。

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利于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不仅体现在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风险低、收益高的优势,还在于保险公司自身通过保险资产证券化分散承保的风险,同时资产证券化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发展。

二、保险公司对资产证券化流程的担保和保险是资产证券化的前提和保证

资产证券化流程中的几个关键环节都离不开保险机构提供的担保和保险。

首先,在一级市场上保险机构对信贷资产进行保险和担保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前提。并非任何信贷资产都可以进行证券化,可证券化的资产必须是优质的,应符合可证券化资产的标准和特征,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现金流可以预测,并且是稳定的。只有这样的优质资产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打包销售出去,构建二级市场上特殊目的载体(spv)的资产池。这可以从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历程中得到印证。美国最初实施的资产证券化是从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开始,由联邦住宅管理局对储蓄机构和商业银行提供的符合贷款标准的住宅抵押贷款提供保险。1944年退伍军人管理局也开始为合格抵押贷款提供保险。除了政府机构给住宅抵押贷款提供显形和隐性的保险和担保之外,大型私营保险公司也开始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保险,如今一级市场上形成联邦住宅管理局、退伍军人管理局和8大私营保险公司共同提供住宅抵押贷款保险和担保的保障体系。

其次,在二级市场上保险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对资产池提供保障,从而实现资产池的信用增级,是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根本保证。在二级市场上,保险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对资产池提供保障,以便提高资产池的信用等级。在采取内部增级方式下,保险公司可以购买次级证券,从而为优先级证券提供担保。在外部增级方式下,保险公司可以向spv提供保险、担保、现金账户和备用

信用证等方式为证券化资产提供保障。从美国的实践经验来看,在二级市场上,有政府出资的政府国民住房抵押贷款协会(gnma)和两家政府发起设立并享有多种政策优惠的私营证券化公司:即联邦国民住房抵押贷款协会(fnma)和联邦住宅住房抵押贷款公司(flhmc)负责收购住房抵押贷款并将其证券化。由于政府国民住房抵押贷款协会(gnma)是典型的政府机构,它的资金来源于国会拨款。由它购入并实施的证券化产品,同时由它担保。这种政府信用担保的信用等级比较高,所以被称为“银边债券”。早期gnma只对由联邦住宅管理局、退伍军人管理局和农村住房信贷管理局提供保险和担保的抵押品提供担保。其实即便政府不提供担保,但由于其政府属性,真正出现风险,政府也不会坐视不管,所以仍被视为政府提供了隐性担保。具有政府背景的两大机构fnma与flhmc发行的证券化产品自然也视为政府提供隐性的担保。至于没有政府背景的私营金融机构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抵押二级市场,专门从事非常规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如雷蒙兄弟公司、所罗门兄弟公司和美林证券公司等。由他们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通常被称为非机构转手抵押证券(mbs)。这些必须经过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不够投资级别的资产要进行信用增级。提高转手抵押证券信用的途径有四个:公司担保、抵押保险公司的保险组合、银行信用证和优先/次级利息。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传统转手证券的发行商通常是用自身的信用等级来担保证券。对于需要寻找外部增级的公司,自身的信用等级往往不够高,至少不如需要发行的证券等级高,所以公司经常需要寻找外部公司来担保。保险公司可以成为其担保公司。银行信用证增级的方式很少使用,主要是因为愿意提供信用证担保的商业机构不多,导致信用证的费用相当高。在优先/次级结构增级方式下,保险公司可以购买次级证券充当外部增级者。在我国,2005—1开元产品次级证券就是卖给外部机构投资者。抵押保险公司的保险组合属于典型的保险业务。可见,在抵押转手证券的发行阶段,保险公司起到根本的保证作用。

随着资产证券化范围的进一步扩展,可证券化资产日益扩大,现代的资产证券化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传统意义上的资产必须是可抵押的实体优质资产,所以传统的资产证券化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等不动产上。现在,只要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都可以证券化,未来的现金流就成为可证券化产品的担保品,如信用卡和各种未来应收款等。这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现在统称为资产担保证券(abs)。考虑到没有任何实物担保,所有的资产担保证券要达到投资级都必须进行信用增级。abs的信用增级分两种,即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外部增级有三种方式:公司担保、银行信用证和债券保险。这和mbs中相同的增级方式采取的措施类似,保险公司可以起到比较重要的保障作用。内部增级也有三种方式:准备金、超额抵押和优先/次级结构。准备金又有两种形式:现金准备金和超额运营差额账户。现金准备金是

从保险收入中产生的直接现金存款,通常与外部增级协同使用。最常用的方式还是优先/次级结构。这和mbs中的优先/次级结构相似,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次级证券,为优先级证券提供担保。可见各种保险和担保对于资产证券化的顺利产生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随着可证券化资产的虚拟化程度日渐提高,对拟证券化的资产池进行保险和担保,以使其信用增级,从而保证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已经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

可以说,通过保险机构对拟证券化资产的信用增级,保证了虚拟证券化资产变现。从理论上讲,任何资产都可以证券化。现实中能不能实现,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信用增级的成本及证券化后的收益比较和原资产持有者持有资产的动机。只要证券化后原资产的收益大于证券化过程的各种成本,其中包括信用增级成本,就可以实行资产证券化。当然,这要在原资产持有者的动机仅在于获得一次性的价值溢值的基础上,如果原资产持有者持有资产的动机不止于此,就另当别论。

三、保险资产证券化进一步丰富了证券市场的内涵。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指保险公司集合一系列用途、质量、偿还期相同或相近,并可以产生大规模现金流的保单,通过结构上的重组和数量上的集中,以其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其实质是将保险公司的现金流转换为可以交易的金融证券。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另一部分为保险公司的负债证券化。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和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类似,就是保险公司运用保费收入或者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打包出去实施证券化,目前还不适用在我国开展,因为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还比较有限,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和各类债券投资上,还有少量的证券投资。这些投资或以现金资产形式存在,如银行存款,或者以变现能力特别强的证券形式存在,如股票。这两类资产都不用证券化。另外,长期债券符合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久期匹配特征,正是保险公司需要加强的部分,也不用证券化。只有等监管部门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实业资产时,才需要证券化。这可以参照资产支持证券(abs)程序操作。目前,保险公司已获得基础设施投资资格;如港口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国家基础建设项目。通常说的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指的是保险公司的负债证券化。负债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原理相同,只不过证券化的对象,即证券化的标的物不同而已。前者是负债,后者是资产。保险公司的负债证券化时,拟证券化的标的物主要是保险公司的各种保单,实质是各保单所承保的风险,如寿险保单、企业年金保单、汽车贷款保险、住房贷款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和各种巨灾保险等。

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虽然和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类似,但也有自己的特点。保险公司用来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必定是期限特别长的资产。这样可以丰富证券市场债券的期限结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债券的期限结构不合理,长期债品种缺失。因为处于加息周期,资金成本比较高,政府和企业都不愿意发行期限较长的债券。如2004年,由于央行加息,当年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平均期限仅为4.35年。

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债券上市交易,可以弥补长期债券缺失的空档,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类长期资金持有者投资,有利于保险公司实现资产负债久期匹配,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此外,保险公司负债证券化的债券收益较一般债券的收益高。据研究资料表明:巨灾债券的收益率通常比同级的公司债券的收益要高。这样,自然增加了证券市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更多的投资者愿意加入,并且又是长期持有,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

四、结论

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保险资产证券化既相互竞争又相互补充、相互发展,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性质相同,因此彼此之间具有竞争性,但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期限较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周期长。这样会弥补信贷资产证券化债券不足的一面,有利于吸引长期投资者参与,因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此外,保险公司的负债证券化债券,不仅期限长,收益还特别高,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很大。这样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繁荣。

保险资金运用于证券市场应严格限制投资品种和范围,才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保险资金具有期限长的特点,因此追求风险小、收益高的产品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尤其是保险资产证券化产品由于风险小、收益高,适合其投资。其他的债券,特别是国债因其风险小,收益也不低,也适于其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