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主义的知识观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理性主义的知识观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理性主义的知识观

理性主义的知识观范文1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the housing construction determines fate of the whole project, in construction process, but the strengthening the work of quality management implementation, can effectively ensure the whole project quality. The author will build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quality problem of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causes a detailed analysis, the paper to do the quality control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the control measures.

Key Words: housing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V5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当今社会,社会竞争越来越大,很多建筑企业为了贪图利益,未能依法保证工程质量,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也使企业蒙受更大的损失。随着一些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人们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筑行业间的竞争也尤为激烈。为了更好地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提高施工企业的行业竞争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着重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 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由于工程项目质量有着检测的局限性和自身的隐蔽性,不能仅仅根据终检评定标准来控制建筑质量,更不能将建筑物解体或拆卸来审核其质量是否合格。因此,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在根本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建筑物发生渗漏

在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外墙渗漏、屋面渗漏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发生不仅会致使房屋建筑物的整体上结构受到损坏,而且给人们的居住、生活带来了很多的麻烦。建筑物发生渗漏是由于工程项目设计不合理、施工企业为降低成本而降低项目质量,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监管不到位等。其中,管道渗漏是由于套丝偏丝断扣、焊接不牢固等原因带来,卫生间、地下室、屋面渗漏是由于施工工序为达到质量标准或使用质量不合格材料造成的。

2.2 建筑物出现裂缝

建筑物发生裂缝现象主要包括外观裂缝和结构裂缝,主要有如下三种表现形式:

(1)抹灰裂缝。抹灰裂缝的出现一种是由于抹灰层的厚度过于厚并且未能采取预防开裂措施而造成的干缩裂缝,另一种是由于水泥砂浆配合比不合理而形成的收缩裂缝。

(2)混凝土裂缝。混凝土裂缝是建筑工程项目中最常见的裂缝问题。有关科学研究结果和实践证明,混凝土裂缝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在保证质量的目标范围下将混凝土裂缝的出现控制在一定范围中,以有效防止混凝土裂缝进行不正常的延伸发展,导致建筑构件内部中的钢筋等建筑材料发生腐蚀,减少钢筋混凝土材料的抗渗能力、承载力、耐久性能。混凝土裂缝的形成是由于混凝土在凝结过程中表面温度与构件内部的温度增减速度差异性太大而带来的,当混凝土的收缩应力大于其自身的抗拉强度时,混凝土裂缝现象就会出现。

(3)沉降裂缝。当建筑物的设计允许沉降值低于最终沉降值时,建筑物两侧的沉降会有明显差异性,并发生纵向沉降量不均匀、沉降值太大等状况,同时也会导致建筑物出现不规则的裂缝。

3 建筑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的控制方法

3.1 对团队的控制

团队中的每一名成员都是建筑项目完工所不可缺少的,是建筑施工及管理的实施者、管理者,在工程质量中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应将工程项目的实施、管理、组织人员作为主要控制对象,以更加充分的调动团队的工作热情,有效地避免人为的疏忽和失误。因此,应严格执行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落实资质管理的制度,特别是在对重要技术工种、危险作业人员、特殊工种等技术人员的调度上应重点在组织行为、心理行为以及技术素养方面进行控制。此外,建立和完善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团队人员充分发挥工作潜能;强化对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3.2 对原材料的控制

建筑原材料是房屋建筑进行建设的根本,原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直接决定着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能否达标。因此,在对原材料的管理中,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前应严格进行验收、检查,正确使用构配件、半成品、原材料等施工材料;对于库存标准较高的建筑材料应按照先进先出的方法并且落实好建筑现场仓库的防水、防潮;建设材料验收管理机构,规范材料运输、储备、发货、收货等环节的管理。

3.3 对机械设备的控制

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完成,机械设备的力量必不可少。因此,在对机械设备的使用上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落实机械设备运转、检查记录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机械设备保养、管理、使用工作的有效实施②完善人机固定机制,对机械设备的使用调度应保证零配件、机型更换的统一,使机械设备能够一直处在最好的工作运行状态。

4 结语

工程建筑的好坏紧紧联系着人们的生产生活,为确保建筑物质量合格,做好质量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对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只有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建筑物质量,提高施工企业在建筑行业的竞争力。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建筑行业中,唯有将保证工程质量合格放在首要位置,施工企业才能占有一席之地,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袁海龙. 国外建筑质量管理动态[J]. 油气田地面工程, 2007(4): 25-26.

[2] 许海晏.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J].当代经济,2010,(4).67-68.

[3] 李长明.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性[J].会计,2010,(6).102-103.

[4] 李红霞.企业内部控制的环境建设[J].会计,2010,(9).38-39.

理性主义的知识观范文2

0 引言

学者们认为绩效管理在中国是“遭遇的既爱又恨的现实局面”,这“一方面反映在相关知识方面的缺陷,另一方面则体现在认知、文化和制度上的差异。”[1] 笔者在华北石油工程公司的工作中认识到,推行绩效管理具有着巨大的公司价值。

1 推行绩效管理对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的价值分析

在华北石油工程公司推行绩效管理是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可以在如下几个方面改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1.1 用绩效管理改变人力资源管理低效率的现状 目前华北石油工程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着管理的相对低效率现象:首先表现在一刀切的用人机制方面,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往往采用这种方式,这使得很多有经验的技术人才提前离岗,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其次,在人力资源使用方面,缺乏统一性和长远性观念,习惯于过去的人事管理,没有做到人尽其才,譬如在技术、管理和领导岗位之间形成混合成长通道,从而使得人才经常发生错配,没有让人才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第三,在使用人力资源的效果方面,人力资源使用与公司绩效之间缺乏连动,未能将人才的使用纳入到公司的绩效管理中,使得公司的人力资源与公司的绩效成为两张皮。

在这样的状况下,如果采用绩效管理就可以克服大多数的低效率现象。譬如通过绩效的灵活用人机制,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因为组织结构变化导致的人才浪费;可以通过绩效薪酬体系的设计,改变单一的管理或领导的成长通道,使得技术成长通道一样可以提升技术人员的薪酬水平,真正实现人尽其才;可以通过建立绩效考核系统,将公司的人才使用与公司的战略绩效进行挂钩,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整个公司的绩效水平。

1.2 用绩效管理提高公司的凝聚力 华北石油工程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个比较严酷的现实是结构性的人才缺乏,部分一线劳动和技术岗位的人才流出量较大,严重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人预测华北石油局的用工总量缺乏2356人[2],目前主要靠劳务用工来解决,这些人员对公司缺乏足够的依赖,没有将公司作为自己的公司,从而缺乏团队的合作精神;而部分关键岗位的技术人才的流失,更显现出公司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这使得公司的人才的储备和公司成长后劲不足。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除了企业文化建设的不足外,更是企业团队力量没有发挥作用的结果。实施公司绩效管理可以通过绩效计划和实施中各方的不断沟通,将团队的合作精神发挥到极致,从而能够形成有效的企业文化,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另一方面,通过制定与绩效相联系的人才规划,既实现对高级技术管理人才的重视,也实现对一般人才的重视,体现合理的绩效回报。

1.3 用绩效管理改善员工激励机制 目前员工激励机制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首先,因为公司整体收入水平低于行业内同类企业的水平,因而技术类人才存在一定的流失。其次,收入分配政策相对落后,考核体系不健全,所以员工的工作热情不高,效率低下;第三,公司存在以考核作大棒的倾向,人们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第四,人才培训制度的不合理,用人机制缺乏灵活性,存在论资排辈的现象,这使得年轻人感觉发展的空间受限,制约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在公司推行全员绩效管理有利于改善员工激励机制。绩效管理可以将企业的经营目标转化为比较详尽的可以测量的指标,并将这些量化的指标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时段,既起到约束的作用,又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特别是通过考核内容与工作内容的一致化处理,可以避免员工考核和分配制度上的无效,有利于全员工作效率的提高。绩效管理需要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支持系统,这也有助于公司经营决策信息的收集,也有利于对决策效果的客观评价,提高公司在人员配备和使用方面的管理效率。企业绩效管理能够表现企业在人才方面的核心和关键能力,也使人才利用不足一目了然,这有利于公司提高人员配备的合理和有效,改善人才的选拔和用人机制。

1.4 用绩效管理提高人力资源培训的效果 公司每年都要进行员工的培训工作,但从公司角度,针对员工的培训基本缺乏有效性,有完成任务之嫌;而从员工角度,除了为了学历的学习之外,基本也都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参加培训,培训的效果没有体现到公司的业绩上来。此外,培训偏向于短期热点,缺乏提高员工素质的长期效果培训,没有建立起公司绩效与培训的相关关系,没有合理有效的员工培训长远规划,因而在培训效果上是有所欠缺的。

在公司落实绩效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一方面,由于绩效管理的需要,公司要相应的安排相关的培训,使得培训具有针对性;另一方面,员工为了提高绩效待遇,必须获得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有着主动学习的能动性。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人力资源培训,将绩效管理理念深入到公司的每个员工,从而既实现了员工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又通过培训,提高了员工的人格素养,使人力资源培训效果落到实处。

1.5 用绩效管理提升公司的企业文化水平 企业文化是为全体员工所认同、遵守,并带有本企业特色的价值观点。华北石油工程公司在多年的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对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新时期、新环境下,公司所面对的挑战越来越大,企业文化面临需要不断提升水平的艰巨任务。

推行绩效管理,在精神和物质两种形态上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的企业文化水平,建立起新的适应新的竞争环境的文化观念、价值观念、企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并据此建立起合适的企业制度,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更上一个台阶。

2 推行绩效管理需要注意的事项

2.1 注意区别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的差异 实际上,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绩效分析、绩效考核、绩效沟通与改进等环节,绩效考核只是绩效管理中的一个小环节,绩效管理需要持续不断的沟通,其全过程包括所有的管理职能: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

2.2 注重绩效管理的循环过程 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过程,包括不断的计划、学习和实践、检查和反馈,因此,在推行绩效管理过程中,不能固化形式和内容,要在推进中不断寻找适合公司的最有绩效管理形式和内容。

理性主义的知识观范文3

[论文摘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可以看作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萌芽,这是以他在主体感性理论问题上完成的重大突破为开端的。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对主体感性的内涵的把握是片面的。马克思为主体感性理论提供了一个正确的理论视角,使主体感性通过实践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这一理论突破在认识论和历史观之间架设起一座桥梁,并成为实践唯物论的一块奠基石。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应当看作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奠基。这块基石是马克思在主体感性理论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时奠定的。这一理论突破的完成,使马克思对历史之谜的求解获得了科学认识的工具和基础,从而成为他建构实践唯物主义理论大厦的里程碑。那么,马克思是如何完成这一突破的?它的意义何在?本文拟对此作一粗略的考察。

所谓“主体感性”这个概念的完整内涵,是指主体性与主体的感性活动之间的关系,它所回答的乃是认识过程中的主体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关系问题。对于此关系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不同的主体感性理论。虽然马克思极少直接使用“主体感性”这一概念,但马克思关于“人的感觉”、“人的感性活动”等概念的论述中,却蕴含着深刻的主体感性理论。

首先,简要回顾一下马克思以前有关主体感性理论的历史形态,并在此基础上重点考察马克思在主体感性理论上提供了一种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完成了一种什么样的理论视角转换。从总体上说,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对“主体感性”内涵的把握是片面的。在近代欧洲哲学史上,经验论和唯理论进行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反复论争,充分显示了它们各自的片面性。以笛卡尔为代表的唯理论传统,把主体性放到理性自足性中予以考察;而休谟作为经验论的代表,则持相反的立场和态度。在休谟看来,不论是观念,还是印象,其根源都是感觉经验的运动。继经验论和唯理论的争论之后,康德曾试图调和两种截然相反的传统,提出了感觉和思维的互补问题。但由于他借助先天地存在于人的认识结构中的感性形式,结果将感性形式归结为主体的规定。黑格尔进而试图说明,理性的普遍形式与具体的感性对象以及人的现实感性存在,它们在内容上相互统一的关系,即所谓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应当说,黑格尔的这一思想包含了一定的科学价值,但他毕竟是一个绝对唯心主义者,他这种对主体感性的提升仅仅局限在唯心主义的范围内,从而窒息了他的理论的生长点。可见,不脱离唯心主义的窠臼,主体感性理论就不可能回到现实的人及其历史活动。这个任务,黑格尔没有也不可能真正完成。

那么,旧唯物主义能否完成这一任务呢?思想史的事实作了否定的回答。因为,不仅唯心主义在主体感性问题上割裂了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的统一,而且旧唯物主义在这个问题上也陷入了偏执。例如,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就将感性主体直接归为客体。他明确指出:“感性之概念,已经包含在‘外于我们的存在’这个典型的说法之中了。”[1]“要称得上是现实的感性的存在,就得不依赖于我的‘自己规定自己’,不依赖于我的活动——而我不由自主地为其所规定——,并且,即使我并不存在,并不想到、感到它,它也依旧存在。”[1]尽管费尔巴哈认为只有感性的人和自然界才是最根本最真实的,但他考察人的方法却是形而上学的。他把人仅仅看作感性的存在,只承认生物学意义上的、感性的、单独的人,而看不到真实存在的、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这样一来,费尔巴哈完全否定了认识过程中作为能动主体的人的建构作用。

马克思哲学的一个重大贡献就在于,它第一次为主体感性理论提供了一个正确的理论视角,从而将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内在地和有机地统一起来了。诚然,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完成的重大突破,也经历了一个自我修正和逐步完善的过程。

早在做博士论文时,马克思对伊壁鸠鲁的感性理论就给予了充分的关注。[2]但这时的马克思还未能突破黑格尔将人的自由根本上当作是人的意识自由这一观点。在办《莱茵报》时期,由于工作的关系,马克思得以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社会现实生活的各个层面,深入了解并体验广大人民群众在现实中的各种状况。这促使马克思将人放到现实中去研究,更重视物质自然的与现实感性的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主体感性问题多有阐述,尤其是在对“人化自然”这一思想的论述中。所谓“人化自然”,也就是人感觉其对象的存在。马克思说“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3]所以“人化自然”这一提法,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的另一种表述。由于主体的感性的丰富性,人的本质在对象中展开的感性形式才呈现出丰富多彩的情景,由此才有了人化自然的丰富性。所以人化的自然,在理想的条件下应该是能够充分显示人的主体本质的自然。“因此,一方面为了使人的感觉成为人的,另一方面为了创造同人的本质和自然界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无论从理论方面,还是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的对象化都是必要的。”[3]显然在《手稿》中,马克思已经触及到主体感性是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思想。但是,由于写作《手稿》时候的马克思主要是立足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立场来清算黑格尔,因而要在主体感性理论问题上完成决定性的突破,还有待于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历史观的彻底决裂。

马克思这项有重大理论突破意义的研究工作,是在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完成的。在《提纲》中,马克思第一次旗帜鲜明地批判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在主体感性理论上的根本缺陷:黑格尔关于绝对观念既担负“思想主体”又担负“思想客体”的唯心主义主体观固然是完全错误的;而费尔巴哈的“感性客体”把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也否定了,从而陷入直观的、被动的唯物论,也是肤浅的。马克思在《提纲》中指出,由于费尔巴哈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在认识中的能动作用,“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4]在论证主体感性的作用问题上,马克思走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一方面,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为此,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另一方面,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4]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由此而唯物辩证地说明了主体感性的作用问题,在批驳唯心主义的同时也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局限,从而在主体感性理论问题上完成了革命性的变革。

马克思在主体感性理论上的突破,不仅使认识论奠定在科学的实践观的基础上,而且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在认识论和历史观之间架设起一座桥梁,从而超越了认识论的狭隘视界,其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根据当前的探索与认识,马克思主体感性理论具有以下的“元哲学”意义。

首先,马克思为解决认识过程的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的统一提供了一种崭新的理论视角,从而标志着认识论的一场革命。继《提纲》之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费尔巴哈尽管特别强调自然科学的直观,但按照他的思想方法,离开主体的感性的活动,甚至连这个“纯粹的”自然科学,也不能达到目的和获得材料。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的感性劳动和创造“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5]旧唯物论强调人是物质世界的产物,强调外部客观世界不依赖于人和人的意识而存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他们没有看到人类活动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而把人理解为消极的、被动的力量,把对象世界理解为一种客体的直观形式。旧唯物论的缺陷正好反衬了马克思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把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的统一关系引入了认识论,使认识的客观性和认识活动的丰富性有了坚实的生动的依据。

其次,马克思的主体感性理论为揭开人的本质之谜和历史之谜提供了一把钥匙。这是因为,只有科学地理解马克思的主体感性,才能正确理解实践和理解人的社会本质。马克思的主体感性理论,使的认识论和历史观内在地融为一体。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4]这就是说,整个社会的人所从事的社会生活,都是主体的人的感性的物质活动。他说:“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4]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历史观进行了进一步的批判,他指出,费尔巴哈把人只看作是“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因为他仍然停留在理论的领域内,而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费尔巴哈从来没有看到真正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在抽象的‘人’上,并且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独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与友情,而且是理想化了的爱与友情以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5]“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5]费尔巴哈由于不了解主体感性的作用,反而把直观看作最好的认识手段。他用直观的方法来看待人,只能直观到活生生的肉体的人;他用直观的方法来观察人的“完整性”,所看到的只不过是肉体上的完整性。他对人的直观的理解,直接导致了他对人的抽象的理解,尽管他声称自己极端憎恶抽象性,处处强调感性,但他的感性与主体是分离的,因而他始终不能看到人在自身活动基础上的历史发展,而只能把人的本质看作“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把“类”理解为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一个直观性,一个抽象性,这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两大缺陷。《提纲》正是针对费尔巴哈的这两大缺陷,将主体感性的作用从认识论引向历史观,将人的本质之谜的科学解答奠定在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感性活动的思想基点上。马克思精辟地强调:“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

不言而喻,《提纲》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6],它的诞生,意味着马克思通过对狭隘认识论的扬弃和超越,已经踏入了实践唯物主义的门槛。而这一重大的理论贡献,直接源于他对主体感性理论的崭新阐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欣慰地感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确是奠定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一块里程碑。

[参考文献]

[1]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m].北京:三联书店,1962.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理性主义的知识观范文4

纵观西方哲学的发展史,从古希腊哲学时期到德国古典哲学时期,理性主义得到了全面的发展与进步,直到19世纪的下半叶开始,非理性主义思潮的兴起,对理性主义进行了反驳。并由著名的哲学家萨特、尼采以及柏格森等所继承和发扬。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后现代主义运动对传统理性主义的批判掀起了新的。虽然后现代主义是对非理性主义的继承和发展,但是它比非理性主义走得更远,对于理性主义的批判更加激烈。由理性主义到现代非理性主义再到后来的后现代非理性主义的演变,必然有其内在的逻辑联系性,但是它们在认识论、价值观、本体论以及人性论等方面有着不同的观点。故而,寻求西方哲学史中非理性主义和理性主义,并进行探究显得尤为重要。

一、非理性主义的源与流

非理性主义一直处于理性主义的附加位置,直到19世纪的下半叶才得到了改变。叔本华的生存意识对非理性主义进行了开创,他认为对生存意志的认识与把握主要是依靠生存意志的本身,即非理性的“直觉”和“感觉”;柏格森认为世界的本质是一种非理性的生命变得;尼采则把理性比喻为耀眼且明亮的太阳神,把情感、意志等非理性主义比喻成沉醉于狂灌的酒神;萨特认为人的发展与进步都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对自由有着绝对的责任。在20世纪60年代末的西方社会,出现了环境污染、生态危机等一系列问题。同时由于各种运动的掀起,例如妇女解放运动、学生造反运动、黑人民权运动等的影响,西方社会产生了比较激进的后现代主义哲学,比非理性主义对理性主义的反驳更加猛烈,发扬的是一种流浪天涯、飘忽不定的哲学观。认为无论是精神还是物质,无论是理性还是非理性,都没有确定性的本体论。

其中最著名的后现代主义者包括有拉康、福柯、罗蒂、德里达等,其哲学思想都对传统哲学进行瓦解、反对和解构,他们推崇的是一种模糊不清、破碎而又多元化的哲学思想。德里达认为自己无论是空间上还是精神上都是一个流浪家,它将非理性主义的理性方法和理性主义的中心理性传统都进行了全盘扫荡;福柯利用对思想教材的分析,认为理性的标准在于社会实践和政治力量,并不是靠自身的权威性;罗蒂则主张摒弃一切的“无镜哲学”,解构传统哲学处于居高临下的位置,主张哲学应该与艺术、政治、文学及其他领域和谐共处、相互平等。在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中把各自推向了两个极端的方向,目的是为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找到一个归宿,而后现代非理性主义则是不停地解构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如同一个流浪者,居无定所。

二、理性主义的源与流

理性主义在西方哲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早已在古希腊时期便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其中巴门尼提出“存在”的基础命题,为理性主义提供前提条件;苏格拉底认为伦理和认识是在理性的基础上进行发展的;柏拉图构建了理性主义的理论,为理性主义的发展开了先河。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把人们灵魂划分为情感、意志和理性,认为理性处于最高位置,是灵魂的真正主宰者。亚里士多德则把理性主义贯穿于他的知识体系和哲学观点当中,认为人是为政治服务的。虽然在中世纪时期,哲学是神学的附属品,一直服务于神学,但是理性主义并没有因此而中断,其思想仍然占据了统治的位置,甚至连最具有权威性的上帝也需要哲学中的理性主义进行证明和推断。在中世纪的哲学是宗教神学的对立物,并充满了理性主义。18世纪,哲学家通过对封建进行反对的过程中树立了理性主义的权威性,主张用理性主义去对待一切。笛卡尔确定了人的理性处于优先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发扬了理性主义;培根认为只有通过自己的理性才能够对自然界进行正确的认识,从而在强大的自然中得意生存;而斯宾诺莎虽然肯定了理性主义的同时也对非理性因素进行了肯定,但是他是把非理性因素附属在理性主义之下,最终也没有将两者相互统一起来。到了19世纪的德国古典哲学时期,推崇的是理性主义哲学,认为理性是一切的本质,通过理性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著名的哲学家康德提高了理性主义在哲学中的高度,并树立了普遍性的原则,而黑格尔则是极端地贬低非理性主义,认为理性是一切事物的本质和内在,是世界发展的动力。概而言之,理性主义认为人是能够正确认识到自然界的规律,它是一种人生哲学、世界观、文化传统,直到今天,理性主义也没有因为新思想潮流的冲击而泯灭。

三、非理性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异同

(一)本体论

站在传统哲学角度来说,理性是一切事物的本质,人对自然界的理解能够解释一切。而现代非理性主义则是把非理性推向了与理性主义相反的另一个极端方向,认为意志等非理性因素是世界和人的本质,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于非理性因素而产生、变化和发展的。理性主义在本体上认为宇宙万物的产生、发展都必有其原因和本质,人的理性能够正确把握住这些原因和本质,从而对世界进行认识。理性主义者相信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有一定的规律,但是对于其的具体说明却众说纷纭,笛卡尔用上帝的存在说明世界存在的规律,上帝代表各种各样,变化多端且隐藏在背后的普遍规律;柏拉图认为世界的一切来源于理念;黑格尔的辩证法充分肯定了精神自我实现的规律性和目的性,这种规律性体现在人的思想中。

在非理性主义看来,意志、愿望等非理性因素本身存在于人的自身中,其不仅创造了人,而且还是世间万物的来源,世间的一切都包含着人的主观意志,一切的事物都是充满活力,生生不息的。

(二)认识论

在传统哲学的观念中,主张用理性的方法去认识人、世界、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客体与主体的关系等。而现代非理性主义则是把人的认识过程当作非理性因素的内在体验和交流,重点强调非理性因素在这过程中的作用。由于后现代非理性主义已经否认了实物的存在本质,因此认为一切就像一个游戏,并没有认识的必要。

传统理性主义则坚持真理观,相信通过人的理性一定能够认识世界,并在认识的过程中不受任何客观与主观因素的影响。现代非理性主义认为用一种模糊的“感觉”和“直觉”去认识事物,反对用人的理性去认识世界,主张整理的把握不需要理性和智慧,仅凭精神的交流和忽然的直觉就可以对真理进行认知。而后现代从根本上就否定了活动的意义,认为一切都只是语言活动,一场游戏而已,任何规律或规则都是不必要的存在。

(三)价值观和人性论

西方哲学中的理性主义不能直接看到客体与主体、精神与物质之间的存在和转化关系,认为人在世界中只是扮演着一个旁观者的角色,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机器而已。现代非理性主义意义要求的却是以人为中心的理论,突出人在世界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主体性。后现代非理性主义则全部将一切进行摈弃,不仅否认了人的价值与存在的本质,并且也否认了人的地位与作用。传统理性主义的价值观是在肯定人的普遍性的前提下把人的价值抽象普遍化,认为人的本质应该追求自由、幸福和权利。

从总体上来说理性主义的价值观主要有两方面的倾向:第一方面是将其价值导向定义为追求个体的幸福、自由和权利;第二方面是把社会的公平、公正与和谐发展当作价值理想。

后现代非理性主义则是取消主体的作用与地位,彻底否认了实物存在的价值,福柯的知识型理论认为知识型决定了社会、知识和人,因此在社会和知识发展的基础上,人无法发挥出任何作用。后现代非理性主义不仅否认了人的主体地位,并且还将人道主义的观念进行了全盘否定。

(四)历史观

传统理性主义认为只有依靠理性的力量,社会和人类才会不断发展与进步,坚信社会的发展实质就是一个进步的过程。不仅能够依靠科学技术了解大自然,而且还能通过人的理性决定着社会的一切,因此理性主义的历史观充满了积极乐观的精神。而非理性主义的历史观却带有一种悲观主义的色彩,从他们否认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后现代非理性主义则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没有规律可循的,反对把历史看成一个连续性的进步过程,福柯曾提出不连续性是历史学家在历史中删除了零落时间的痕迹。而现在,不连续性却成为分析历史的主要因素之一,从而明确表达了他的不连续性观点。理性主义的历史观带有积极乐观的态度,现代非理性主义带有悲观的态度,而后现代非理性主义则抱有比较中肯的态度,既不乐观也不悲观。

理性主义的知识观范文5

    论文摘要:理性主义是两千年西方文明的世界观和价值现的基础,现代文明沈建基于理性主义之上。伴随着理性主义的发展和扩张,它在给现代人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种种危机。在此前提下,“后现代主义”思潮作为一种对现代文明的终结实际上也扰是对理性主义的反思和终结。本文试就理性主义在自身发展中对人类生存的根墓以及人类生活的神圣向度的遮蔽进行分析,以开启出它与当代人的生存危机的关系和此问题得以解决的可能。

    现代人大多相信人类是不断进步的,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强有力地支持了这一信念。当人们享受着科技进步带来的物质生活的改善时,便以为人类在不断进步。诚然,已经过去的20世纪可以看作是科学空前地介入人类事务的时代。我们为应接不暇的科学成果欢欣鼓舞,因为它极大地满足了人类的物质需求,为人类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生存的空间。但另一方面,现代人类文明的发展动态中潜伏着严重的危机。人类文明的发展正表现为失控的、盲目的发展。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恰当使用和滥用,给自身生存带来了种种危机,引发了危及人类生存的全球性问题,更危险的是,人类自己丧失了生活的意义。人类存在的本真状态被遮蔽了,人类在改变物的存在之前,已经先改变了自己。后现代主义者认为,其根本原因是技术理性得以存在的基础—西方传统理性主义所带来的后果,如果说两次世界大战的灾难是理性一时误导的结果,那么生存危机在当代的到来是科学技术这一现性直接导致的必然的结果。这种后果也必然伴随着对理性主义自身的否定,伴随着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否定。理性主义—人本主义的张扬,遮蔽了人的生活的神圣向度。在此意义上讲,“上帝死了以后人也死了”正道出了西方理性主义的命运。

    在这里,我们必须先对西方理性主义的自身发展有所开启,才能谈得上理性主义的命运问题。理性是属人的,理性主义自诞生之日就具有人本主义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本质。苏格拉底之所以被雅典法庭以不敬神的罪名处以死刑,是因为他的理性主义所具有的人本主义价值倾向直接与当时的宗教信仰发生了冲突。但是理性主义在古代还没能充分自觉到理念或本体的实质性内涵,只有到现代才逐渐彰显出它的人本主义本质,而这种彰显恰是理性主义发展的必然。

    一个理论发展的任何阶段是不能脱离它其中的内在线索而单独加以考察的。古希腊理性主义始于巴门尼德,在他看来,关于存在的哲学探索必须要符合逻辑确定性原则。巴门尼德从逻辑确定性原则出发寻求不同于自然的另一种实在,感性世界不具有实在性,真正的实在只能在理智中寻找,这对理性主义本体论具有奠基意义。柏拉图正是基于自然的非实在性出发提出概念实在论(理念论),开创了两千年的形而上学的先河。到了以神学占主导地位的中世纪,有人认为这时理性主义被中断了,事实上并非如此,希腊理性主义哲学传统的思维方式就保存在这种“神学”中。西方文明植根于性质不同的两种文化传统:一是古希腊的理性主义,二是古希伯莱人的宗教信仰。在希伯莱人那里宗教信仰靠的是启示真理,在那里有的是先觉者,而没有所谓的神学家。如果说神学为“学”,那么已经是通过表象—概念化思维而获得的真理,此时,理性与信仰得以沟通。与其说化理性为信仰,不如说化信仰为理性。不管是安瑟伦还是托马斯,都把上帝理解为终极确定性根据或最高理念。近性主义则意识到,凡是人们能够清楚明白谈到的实体—自然、灵魂和上帝,不过是显现于认知经验之中的观念,因而也即是“我思”之规定。笛卡尔的“我思”也就是现代哲学要弘扬的处于主体地位的人及其理性。当然,这种思并不停留在那种个体人的“我”之“思”,当黑格尔提出“思在同一”时,这种“思”是实体的“思”,是本体意义上的思。意识是主体和客体得以显现的场所,思存的同一性也就是意识的绝对性,意识的绝对性也即是概念的绝对性。这种“绝对”,从本体的角度指的是一切存在者存在的根据,至此传统理性主义达到了它的最高境地。

    值得思考的是,理性主义者过于囿于理性的、逻辑的一面,他们对本体的逻辑构造恰恰遮蔽了真正的本体。如果在希腊人那里,“自然,一词指的是存在者整体的“自我涌现’或“绽放,这样的自然乃是一切生命体的母体、主体、本体。那么在深刻自觉到了理念或本体的实质性内涵,而突现了人的主体及其理性的近现代人那里,几乎失去了对自然整体的生命直觉,一旦提及自然,所想到的乃是受必然性支配的物理学、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人逐渐丧失了生命的直觉,以及对自然的疏远化。同时上帝的理念化遮蔽了基督教信仰的本质,自然神学的上帝的理念化,实际上遮蔽了信仰的上帝。如果说以色列人之所以信仰耶和华,主要是因为他们听到了耶和华的呼唤,才能从埃及人的奴役中解放出来获得自由,那么,罗马人之所以信仰耶稣基督,是因为他的一生及其遭遇使人们意识到了人间的苦难和悲剧的根源以及人类生活的真正的永恒的意义。基督教信仰根源于这些活生生的惊心动魄的历史事件以及它对个体所给予的启示,而不是抽象的理念和原理。信仰的上帝应是《圣经》中的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活的上帝。同样,当思想家们要改变传统观念中的人与上帝的关系以及对人性的否定性理解来力图把传统宗教改造成理性的宗教或理性限度内的宗教时,也就是要以理性来构造出神或把理性当神来看待。康德开启了德国古典哲学的神学人学化、_上帝人化之路,康德之后经过费希特和谢林的本体论论证,到黑格尔那里神学和人学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耶稣基督的本质在于神人同一性,神学和人学的解释循环实现了上帝的人化或人的上帝化。这样,神圣和世俗、彼岸与此岸得到了和解。那么与此同时,也正如尼采所说的,我们用海绵去把那个像大海那样拥抱一切、涵盖一切的作为整体的“地平线”(真实存在者的超感性世界)给抹去了。也许,上帝真的死了,而且显然是“我们把他杀死了”。

    “人起立而人于主观性中的过程使存在者成了对象,……对存在者的消除,也即把上帝杀死……”。既然如此,人便成了“世界的主人”。在理性主义的视野中自然界不过是一个客体,人才是世界的主体,理性成为至上的原则和普遍的尺度,是人为自然立法。科技革命所引发的工业革命,已将培根关于运用知识统治自然的主张和笛卡尔关于“人是自然的主人和所有者”的观念付诸实现,自然已从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转变为被征服、被控制的外在实体。在启蒙时代,人们之所以有坚定的关于文明进步的信心,是因为他们对人类理性的力量怀有完全的“信心”,他们相信凭借理性的力量可驱散遮蔽着人类精神的无知和迷信,人们从此即可获得道德和精神的改善,从而生活得更加幸福。理性的进步统领着一切进步,有了理性的进步,不仅会有技术的进步,而且会有道德和精神的进步。今天,人类知识正在市场的激励下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但人类道德与传统社会人的道德相比较并没有进步。人类的德性已与知识分离,而这种分离就肇始于启蒙。事实上,理性本身始给不出什么终极价值的中性的东西,它既可以促使人们提高道德修养、追求神圣价值,也可以使人们陷人世俗的满足之中,使自然失去神圣的价值而成为人的欲望的对象。科学技术在满足物资和精神需求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新的危险,即人口的急剧膨胀、自然资源的锐减、生态平衡的破坏、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新疾病的不断出现等。科学技术不仅没有给人类带来自由和解放,反而变成了一种异己的力量束缚和主宰着人类,这些都不由得人们对理性的片面执着进行反思。在海德格尔看来,技术的本质远比我们想象立足的更深,伸展得更厂,它远在原子弹爆发之前就已消失了物,人借助技术理性从物理学的强制中摆脱出来,却没有获得自身的完全解放,而是陷人了一种难以名状的困境中。

    人的本质发生了变化,存在者之为存在者并没有彻底被消灭,只是在其存在中变了样。在这个过程中人也变了样,而且首先是人变了样,变成了那个消除自在存在者意义上的存在者的人。人已被降为对地球的完全的统治的最可靠工具,人和物的技术关系成为了最高的无条件的存在方式,人为应付因消灭物而来的可怕的空洞感,想要在极度不安中确定其本质,就会变本加厉起劲追求事物单纯的数量和秩序。于是,高科技一高消耗一高消费一再高技术……相应的是精神上的空白和人性、物性的贫乏、无聊、酗酒、吸毒……物事先被限定于某一方面,强行其进人非自然状态,以合乎技术的需要。实际上,早在十八世纪,卢梭就意识到了科学技术是道德沦丧、社会奢侈腐败的主要原因,甚至可以说在笛卡尔的技术逻辑刚刚产生时,和他同时代的帕斯卡尔就已经深切的感受带理性主义所隐含的危机,他认为理性是不可能认识和把握人生的。人的心灵有其自身的内在逻辑,如果说理性主义是种思维的形式逻辑,那么,人的心灵所关注的则是生命存在的问题而不是别的。从文艺复兴开始的“人的解放”运动,除了理性的解放之外还包括世俗生活的解放,人在某种意义上仍是动物,一定程度上的物质利益的追求和现实幸福的追求是合理的和无可非议的。但是现代意义上的人的解放,又把人的生活推向了另一个极端即人们的生活日益沉溺于无限膨胀着的物欲中,正义、人格、良知、等属人的神圣的东西也日益成为追求名利的手段,权利和地位也日益成为腐败和堕落的象征。

   西方理性主义发展到现代出现了唯理智主义,这种样态把人们带进了一个误区,它是在激励着人们追求上帝的“全知全能”,激励着人们永不知足地追求物质财富,激励人们以无法触及无限的方式去追求无限。在西方文明的古希腊时期,德性与知识是不可分离的,苏格拉底有个著名的口号,“德性就是知识”。他所说的关于德性的知识相当不同于现代人所说的知识。他所说的知识不仅包括关于各种具体事物的信念,而且包括分辨事物的能力和行动的能力。亚里士多德在解释苏格拉底的思想时说,“他相信所有的德性都是知识的形式;以至于当我们知道何谓正义时,我们便立即是正义的了。”可见,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所讲的知识主要是道德知识,是直接指导行动的知识。这种知识是关于人类综合性的信念,是对人生、社会、世界的正确的理解,是指导人生的艺术。古希腊人对德性的重视在中世纪人那里表现为对上帝的虔诚和拯救灵魂的努力。人既祟拜上帝的至善(尽善尽美),又敬畏上帝的全知全丽,那种“想与上帝并驾齐驱的普罗米修斯式的欲望”被视为不可赦免的罪恶。而在启蒙时代,知识的典范已不再是关于道德和生活的艺术,而是以征服自然为目标的自然科学知识。培根相信“知识就是权力,它既无限地奴役生物,也无限地顺从世界的主人”,至此知识变成了“操纵和征服自然界”的“方法”或“有效的工作程序”。也正因为如此,知认才是力量。显然,知识与德性已然分离,对知识德追求即对力量的追求,而不是对德性的追求。

    自文艺复兴始,西方人逐渐视“凡人的幸福”为人生的第一要义,于是,他们不再崇拜上帝的至善,不再向往“上帝之城”。人类又开始追求力量,并且日益滋长起“想与上帝并驾齐驱的普罗米修斯式的欲望”。人们当然明白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他们相信人是作为类而存在的,去历史地走向上帝的全知全能,即通过文化“遗传”和历史积累,人类知识会日益穷尽自然的奥秘,从而自然界中与人类为敌的力量会日渐消失,人类会日益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现代人对力量的追求,既表现为人类共同体内部的个体、党派或民族对权力或霸权的追求,也表现为人类全体对地球的榨取和征服。今天,人们对争夺霸权的战争已有普遍的厌恶,但对全球化经济竞争所造成的生态压力却浑然不觉。如今的人们正兴奋的谈论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在知识经济时代,培根的口县已被“知识就是金钱”所取代。在明晰界定了知识产权后,知识和经济便可直接交换,知识更直接的服务于经济发展了,现代社会只是“个人实现自己欲望的竞技场”。德性对人生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知识和智能。你若指责某人无道德,他可能并不在意,但你若说他弱智他多半会恼羞成怒,所以才有现代科技飞速发展与道德退化的巨大反差。这种对智能和力量的贪求在失去了道德的制约以后会带来人类的自毁。

    事实上,人是追求无限的有限存在者,人也只能在思想中触及无限,不可能通过理性去逻辑地把握无限。科学知识包含部分真内容的猜想,人类也永远不能以绝对中立于理论的纯粹的客观事实去证明科学理论,人类知识永远也不可能穷尽自然的一切奥秘,而且它相对于大自然所隐匿的奥秘,永远只是那沧海一粟。向死存在的人昭示着它的有限性,个人是有限的,个人的认知能力也是有限的,个体无论占有多少物,他仍是有限。人类今天的强大只是相对于古人或其他物种的弱小的强大,却不是能够征服自然的强大,人类若真的能像上帝那般强大,那就无须为任何危险担忧了,而实际是现有的危机已足够否定着理性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了。后现代思潮的出现也说明了这一点。

    人类既然永远也不可能如上帝那般强大,那么人将怎样摆脱自己加诸自己的危机呢?“唯当我们已经体会到,千百年来人们颂扬不绝的理性乃是最冥顽的敌人,这时候,思想才能启程。”大自然作为不断生成着的无限存在永远隐匿着无限的未为人知的奥秘,人不可能为所欲为,因为大自然永远握有惩罚人类的无穷力量,大自然就是人类须对之心存敬畏的终极实在。戈类对无限的追求应该表现为对终极实在的理解和敬畏,并进而表现为对德性和精神境界的不懈追求。当我们能站在知识的边界上而’‘面对”“不可言说的”存在时,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便会油然而生。对大自然心存敬畏之情,并不意味着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膜拜自然之神,相反,敬畏自然的感情会激励我们不断地叩问自然,虚心地倾听自然的“言说”。自然科学研究应是叩问自然的方式,应是倾听自然“言说”的方式,它作为人类无限求索的一种方式应永远行进在叩问自然的道路上。当启蒙学者们一方面以自然取代了上帝,一方面宣称人类可通过知识进步而征服自然时,西方人便已割断了与终极实在的联系,从此,道德也就只是人与人之间的契约,人成了万物的尺度,人能成为这个尺度吗?如果说这里“道德”是老子所说的那个意义上的“道德”,那么我想现代人类之所以巫需道德上的提升,人类道德函需追赶科技进步,是因为那是具有生存论上的紧迫性的事情。

理性主义的知识观范文6

一、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中的信任议题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发展,取决于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的诸多因素;但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变量,是政府职能的转变①。也就是说,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否正确、是否成功,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过程和结果。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政府职能将发生新的转变,标志着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形式将发生全新的变化,即在公共服务领域内,需要推动和建立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这种公共非营利的合作关系、表达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的策略性安排,及其落实这一策略性安排的“外包制”这一购买机制②,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内社会关注的焦点,也将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事实上,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政府已经迈出了最新的一步,出台了一些文件推行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地方政府如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发了《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山东省民政厅还制发了《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指导意见》等;全国其他省市也有类似的举措。这些规范性文件,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和运行路径。明显的,要成功地落实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除了政府出台指导文件用来规范政府外包公共服务的程序、规范社会组织的建设及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规范第三方评估等专业活动之外,还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社会条件,如要有一个热心于公共参与的市民社会,在这样的市民社会中,才会发展出真正非营利的社会组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非营利的社会组织是可以盈利的组织,但盈利不是其提供服务的最终目标;真正非营利的社会组织是以服务供给本身为目的的;而通过服务所获得的盈利,最终将用于服务质量的提升和改善。

因此,在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中,政府是否能选择到合适的合作伙伴,以便形成良好的委托人-人关系,就成为一个极为重要的事项。合适的合作伙伴需要具备一些独特的品质,如专业化/职业化的品质、非营利的品质;但更为重要的一种品质,是值得信任的品质。本文所指的信任,是行动者在不确定的情境中对信任对象的积极期望、以及在此基础上承诺参与信任关系的行动。需要指出的是,有许多信任研究的学者都把信任当作一种积极的期待(positiveexpectation),但本文认为信任是心理期待+外显的行动,不然很多理论将与这些学者所讨论的信任相冲突,如理性主义理论,尤其是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因为这个理论本身就明确地宣称是一种关于行动的一般理论,而不仅仅是关于心理状态的理论。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中之所以存在信任的议题,是因为当政府不再直接从事于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传递,而将其通过“外包制”等机制,委托给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时候,即在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刚刚形成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个委托人(政府)是否对人(服务类社会组织)具有积极期望、并承诺参与信任关系的行动,即是否置信的问题。上文提到“合适的”合作伙伴除了必须具备专业化/职业化的品质、非营利的品质外,更需要确保其不会背叛委托人的信任;但问题是,在人的承诺与其未来的行动之间,存在着时间差;而且,在此期间,其行动本身又处于一种具有不确定性状态的社会过程之中。因此,研究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中的信任议题,就成为确保这种关系能够成立并得到维系的重要课题。

二、理性主义的社会学信任研究

虽然信任研究起源很早,但社会科学中系统的信任研究自1980年代以来才越来越引人注目;其主要的研究范式大概能整理为三种,即理性主义的范式,文化/制度主义的理论及“权当”取向或过程取向的理论。虽然参与讨论的社会科学学科背景不同,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心理学都在信任问题上有相关研究,但是,在解释信任的性质、基础等方面,在每一种范式的内部,各个学科都呈现了较为高度的一致性。如在理性理论那里,各个学科都视信任为建立在行动者理性计算能力基础上的关于互动对象未来行动的赌博活动①;而在文化/制度主义那里,各个不同学科则一致地把文化背景和制度背景作为理解和解释信任主要变量。这种情形在过程取向的解释框架那里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在“权当”取向或过程取向的解释框架中,特别重视了前面两个框架中应该得到重视和强调的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悬置”②。信任研究的文化/制度范式、以及“权当”取向或过程取向的理论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事实上,在一个有限的篇幅内,仅仅把理性主义取向的信任研究阐述清楚和完整,也不是一种轻而易举的学术努力。本文将主要讨论社会学领域内的理性主义信任研究,希望这样的尝试对现实世界里形成良好而又牢固的公共非营利关系起到积极的作用。

1.科尔曼(Coleman)的理性主义信任研究。科尔曼的信任研究从属于他的一般化行动理论,他的理性选择理论采用了经济学的方法解释人们的社会行动;他把人假设成为具备理性能力,并都是自我利益的追逐者③④。

行动者的决策是这个理论的核心内容,而决策的依据似乎不受除个人理性能力之外的其他任何社会因素的约束,因此,可以肯定地说,这种理论采纳了侧重行动者个人的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立场。在信任问题上,他认为信任是面临风险状态下所做的一种决策;他假设行动者都具有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目的,信任与否这样的决策,取决于另一行动者的未来行动是否符合自己利益最大化目的、或起码不招致损失的可能性。在这里,信任议题起码要求有第一,两个参与者A和B,即信任者和被信任者;以及第二,行动在时间上的差———行动者A在他的行动发生之前,不能确切地知道行动的后果到底是如何的,因为这取决于具有理性的、自由行动能力的行动者B。也就是说,正是由于这个时间差,才使不确定性和脆弱性/易损性显现出来,形成信任者A所不能回避的风险。使信任成为一个问题的另外一个先决条件是参与互动的双方必须是自愿的,也就是说,A的置信与B的回报/背叛信任,是信任者和被信任者的理性选择,而不是强制的结果。也就是说,潜在信任者A所面临的风险,是他为了自我利益的实现而自愿接受的。对行动者A来说,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如果他置信于B,那么,他必须考虑,1,行动者B回报或者背叛信任的可能性/概率有多大;2,他得到收益G或者招致的损失L的值有多大。因此,行动者A的信任问题,就变成了对作为信任问题先决条件的G、L的值和回报/背叛的概率的计算问题。科尔曼认为,这种计算,有点像是赌博:“如果赢相对于输的机会,大于输相对于赢的量,那么通过下赌注,他就有一个预期的收益G;而如果他是理性的,他就该下这个赌”⑤。用数学函数表示,就是P/(1-P)〉L/G。这里所赌的,明显的是行动者B未来的行动———或是回报信任,或是背叛信任。因此,行动者B的可信性就是信任与否的关键;也可以说,A如何获得/评估B的可信性,是信任与否的关键。显然,收集B的信息是一个选择,通过B的视角分析所处情境也是一个好的办法,另外,通过第三方的参与,比如,第三方可以充当保证人、建议人或倡导者帮助A做出关于B可信性的评估,等等;A还必须考虑收集信息的成本,以及如果有第三方参与的话,如何评估第三方的可信性所带来的成本问题等事项。科尔曼认为,宏观系统的信任问题,同样可以用上述机制得到说明,以便完成他所谓的从微观到宏观的转变;并且,在他的信任讨论中,他也谈到了制度及角色在信任中的作用,但是,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立场,社会制度在理性选择理论中的作用,只不过是行动者在进行信任与否的理性算计时所考虑的参数而已①。

2.艾尔斯特(Elster)的理性主义信任研究。艾尔斯特在理性主义理论内部对科尔曼的理论进行了批评,指出了理性选择理论的局限性。他有关信任的观点并不系统,并没有对信任概念进行具体、细节上的论述;同时,他有关信任的观点也散见于许多不同的出版物中②。在艾尔斯特不多但略见散乱的有关信任的表述中,依然有可能整理出一个清晰的分析框架:正是由于理性能力,行动者即使根据互动的成本/收益结构的提示而应该理性地选择背叛信任的情况下,信任者也有可能认为被信任者是值得信任的。形成这种信任关系的一种策略是使被信任者考虑其长期利益,而不致背叛当下的信任关系;另外一种策略是让被信任者做出可信赖的承诺,如事前承诺(类似契约婚姻中规定的无过错方不能被要求离婚的承诺)。值得关注的是第三种情况,即艾尔斯特怀疑行动者是否总是符合理性选择理论所认定的行为主义假设———行动者总是理性的、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者。他意识到,信任行动某些时候是非理性的,比如,如果行动者发现他的互动对象是利他主义的,他可能会更信任他;同样地,信任者本人也可以非理性地、利他性地信任互动对象。因此,信任的非理性因素对他来说是客观存在的。他也观察到工具性考虑并不是产生某种社会行动(如信任关系)的前提条件;相反,友谊、爱和尊重,本质上应该被看作理性互动的副产品。因此,他说“利他主义、信任和团结…不能用自我利益的种种形式来说明。”③当艾尔斯特断定理性选择范式不能解释社会行动的所有方面的时候,他开始引入社会规范来解释信任关系的出现和形成,比如有关互惠和合作的规范,在他看来这些规范有利于促发信任行动④。这样,即使在收益结构不提供支持的情况下,如果行动者遵守有关信任的规范,他也会产生信任行动。尽管艾尔斯特认识到了理性选择理论的局限性,他依然认为理性选择理论由于其简明性、以及利益最大化假设的有效性,在解释信任问题的时候,依然保留了首要性地位⑤。

3.哈丁(Hardin)的理性主义信任研究总体上讲,Hardin补充、发展了科尔曼有关信任的理性选择理论。在他看来,信任的理性选择理论需要回答两个本质问题,即第一,被信任者回报信任的刺激因素是什么;第二,使行动者A信任行动者B的知识基础有哪些。因此,他有关信任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发展出“捆绑利益”作为对第一个问题的回应;第二,提出“街头水平的认识论”作为信任者获得被信任者可信性知识的方法⑥。在他看来,信任是一个三方关系,即A信任B会做某事X。他认为,A随时需要考虑,当他信任B的时候,B就拥有了真正的自由选择的机会———或者回报,或者背叛信任,因此造成A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和易损性/脆弱性,而这正是信任成为需要的时候。确保被信任者可信性的一种方法,就是A相信,B在A那里显示出自己的可信性符合B的利益。就是说,“我信任你是因为你的利益捆绑了我的利益,或说,满足我的信任能实现你的利益”⑦。这样,背叛A的信任的同时,也损害了B的利益。哈丁在这里其实引入了一个长期利益的概念,这种长期利益有利于一种稳定关系的形成,而如果利益的捆绑是相互的,这种稳定的相互信任关系会得到强化⑧。在这里,Hardin其实驳斥了“倒推论”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因为在信任关系的最后一个环节上,被信任者通过背叛信任符合他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在信任关系的第一步,被信任者也是不值得信任的;这样,信任关系就无从建立。但是“捆绑利益”的提出,使“权当信任”⑨成为可能———即在互动双方还互不信任的时候,通过“捆绑利益”使双方在对方眼里显得具有可信性,而促发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Hardin的“街头水平认识论”的观点,强化了理性选择理论的一个观点,即信任者必须获得有关被信任者的知识———信任者该如何获得并处理这样的知识:被信任者明白,他的利益取决于信任者的利益?哈丁的策略是,一,建立一种所谓的“厚关系”,这似乎使哈丁显得有些背离理性选择理论的立场来。二,针对那些偶遇的互动对象,则需使用理性的“算计本能”了。

4.茨托姆普卡(Sztompka)的理性主义信任研究波兰社会学家斯托姆博卡的信任研究呈现出高度的折中立场。他认为,信任整体上来说是一种赌博①,这与科尔曼的观点一致;但是,这种理性计算的过程受到两种拉力的影响,一是行动者的个人品质,二是行动者所处的社会文化②———也就是说,信任作为赌博、作为理性的算计过程,一方面受到“信任冲动”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信任文化”的制约。虽然在他那里信任冲动和信任文化只是起到了补充性作用,但他的信任研究中还是体现另外两种信任的解释框架所特有的色彩,即信任的“过程取向”中提到的“积极信任”,以及文化/制度框架中提到的共享世界概念,这些概念使他的信任研究显得不再是单纯的理性主义取向的了。其他的一些论述,诸如对信任的分类———信任被分为工具性信任、伦理性信任、信托信任三种③,工具性信任在这里与其它两种非理性信任并列,也使得他的讨论略显偏离理性主义的立场。但必须明确的是,在茨托姆普卡的理论中,理性主义思维占据着绝对主导的地位,这主要体现在他关于信任基础的讨论中。在他看来,这个基础,就是对潜在被信任者现有信息的理性计算;而且,只要有可能,对互动对象的可信性的评估应该是持续性的,这种评估必须从考虑信任的“元线索”④,即可信性的一致性那里开始。

5.华人社会中理性主义取向的信任研究华人社会中有关信任方面的经验研究文献可说并不多见,因此也显得十分珍贵。在现有的文献中可以发现的研究,大多采用了理性主义取向的解释框架。在这些珍贵的经验研究中,学者们有十分独到的发现。台湾学者郑伯埙⑤的兴趣主要集中在组织内部的信任关系的研究上。他的研究发现了在西方文献中几乎被忽略了的一个重要因素,即华人社会组织内,上下之间的关系,往往是单向性的角色规范和预期关系,而不是西方文献中所强调的对偶关系;这样,权力因素,连同其他的因素,如工作表现、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背景因素,共同成为上下属间“可信性”的构成要素,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信任关系。重要的是,“权力”因素被推到了理性主义取向信任研究的前台,这是相当值得重视的。王绍光⑥明确地把自己的框架定义为理性解释的框架,在他看来,信任关系能否建立,关键在于两个方面的理性思考:第一,信任者对互动对象失信可能性的判断,也就是对可信性的判断,这就要求信任者收集足够多的有关信任对象的信息;第二,信任者对由于互动对象的失信所产生的损失的承受能力,也即是茨托姆普卡所谓的“相对易损性”的判断。在此基础上,他的经验研究对所要评估的变量进行了有效的操作化,不仅为华人社会中经验的信任研究提供了一个理性主义的解释框架,同时也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操作程序,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彭泗清⑦的研究提出了“关系———信任”模型,认为“关系”作为中国本土的社会学概念,值得在信任研究中被赋予足够的重视。让人特别感兴趣的是,他在肯定“关系”与信任之间的正相关性关系的基础上,并没有简单地把“关系”当作的信任的一个既定因素,而是可以通过“关系运作”,如通过“利用既有关系”、“增加互惠压力”、“加深情感”、“发展共同爱好”、“沟通思想情感”和“真诚的关心和帮助”等手段,可以建立、发展“关系”,从而与互动对象建立和形成互信关系⑧。可以说,“关系运作”表达了极为典型的理性选择行动理论的特质。郑也夫⑨的信任概念同样建立在互动对象的“可信性”基础之上。他的信任研究侧重于“熟人”之间的信任(缺失)状况,并认为“杀熟”现象是信任缺失、信任危机的重要表现;他认为,“”时期同事之间的相互揭发,在当时是最为典型的“杀熟”;而在今天,“杀熟”则是社会中普遍的信任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郑也夫的研究,起码部分地否定了彭泗清的研究结论,即“关系”(比如郑也夫所说的熟人关系)对信任关系所发挥的积极意义。

三、理性主义信任研究的特点及其与华人社会的相关性

理性主义取向的信任研究,在社会科学信任研究的领域内占据着绝对主导的地位,这个事实本身起码说明这种取向有着它存在的理由,如解释力、简明性以及超强的逻辑性,等等。虽有来自艾尔斯特等人在理性主义范式内部的批评,指出社会规范对信任的重要意义的批评,但整体上,这个框架除了行动者的理性能力,以及对制度和情感因素的不多的一点关注之外,几乎完全忽略了可以用来解释人类行动的其他因素。这种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早有学者提出意见;信任研究中的制度/文化的解释框架,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理性主义解释框架的不足,即理性能力本身,无法排除信任者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及由不确定性引起的易损性;也就是说,被信任者的可信性无法用理性计算获得圆满解决。理性主义自以为一旦能够获得有关互动对象可信性的知识,它就解释了信任;但如果真正地做到了这一点,信任就不再被需要了,因为信任可以被认识方法所取代。理性主义者没有认识到,不确定性及其导致的风险是信任成为必要的前提,而不是障碍。

唯一地用理性主义解释框架说明和分析华人社会中的信任现象,会产生一些研究上的问题。华人社会在绝大多数的文献中被认定是人情社会;即便在市场经济、商业文化、功利主义和理性主义成为主流的今天,即便是在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分层①②、“碎片化”现象③、“断裂”现象④、以及社会原子化现象⑤之后,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带有强烈的理性选择的特征,甚至传统上信任程度较高的农村地区,也因为人们的相处之道的理性化改变而使信任关系出现问题⑥,因此对当下中国社会里的信任关系的分析,是适用理性主义来解释的,但华人社会中“人情”现象依然无法不去面对。按照叶启正⑦的理解,人情社会应该发生在在差序格局概念中划定的在“熟人”社会中;在这里,“人情”,既可指人区别与动物的“人味儿”,亦指中国人人际交往关系中可作交换的“人情资源”,又可指交往过程中中国人所遵循的行动原则,即“投桃报李”的行事原则⑧。明显的,“人情”是很难用理性主义的逻辑来解释的。中国人现实利益的交换,往往渗透了情感因素;因此,利益交换关系,带有强烈的“交情”意味———情感与利益彼此交错的关系。如果这种关系与人际信任关系相关,则理性主义的范式就不可能成为解释华人社会中人际信任的唯一选择。当然,如果把这种范式运用在解释华人社会中“陌生人”之间的信任,情况就可能截然相反,因为按照叶启正对“差序格局”的解读,中国人在陌生人中间实践的是理换的原则⑨。因此,理性主义的解释框架,的确能够在“陌生人”的范围之内,部分地解释华人的信任实践;另外,由于当下的中国出现了功利主义泛滥、人情社会由于社会分层和社会原子化而被破坏的情况,理性主义的解释框架是有其用武之地的,但它不可能成为唯一的、甚至是主要的信任研究的解释框架。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