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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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1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筹资模式;费改税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支撑,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在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之上。因此,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保障要求的稳定、可靠、有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机制,不但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现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弊端

(一)筹资渠道单一、资金缺口大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应实现多样化,而目前我国的筹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当前只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较低比例的收缴制度,医疗保险只在个别城市实行试点个人收缴制度,生育保险尚在酝酿之中。各项保障费用基本来源于职工就职的单位,而个人对于基金的支出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受阻,资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出现支付危机,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范围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帐规模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

(二)刚性不足、缺乏立法保护

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办法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靠行政手段推向社会,缺乏严格有效的法律依据和强制有力的硬性约束,对于未能按照规定上缴的企业或者个人缺乏法律惩治措施,这导致了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的进一步增大。此外以“费”的形式征缴资金不像以“税”的形式那样具有强制性、固定性等特性。

(三)参保面窄、社会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仅限于城镇、工矿区的企事业单位,即使在这些已参保的企业中,实际缴费人数与应缴费人数也存有巨大的差距。而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才刚刚展开,农民还未能充分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加上农民负担过重,造成城乡差距的进一步加大,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改变势在必行。

(四)部门职能不清、管理机制混乱

我国目前参与到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的部门众多,这些部门囊括了地税、人事、劳动、民政、保险、卫生等单位,它们都在经办和社会保障基金。然而这些部门之间缺乏明确的分工,各自为政,各行其道,这造成了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的恶劣状况,严重阻碍了社保基金的征缴和统筹。

二、各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

目前,全世界已有172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征收社会保障税,即政府通过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障金,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并通过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进行管理。第二,征缴社会保险费,即通过雇主和雇员缴费形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不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但由政府专门部门进行管理和运营。第三,强制储蓄制,即将雇主为雇员缴纳的保障基金及雇员按规定缴纳的保障基金,都统一存入个人专门的社会保障账户,其本金及相应利息收入均归个人所有,政府通常只保留少部门的税收调节权。

(二)各种筹资模式比较分析对我国的启示

三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征收社会保障税这一形式越来越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保障税的实施使得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有了严密的法律依据,并且,“以纳税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无疑更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力度和统筹层级,有利于不同地区间企业的公平竞争,也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对于社会保障统筹缴款方式而言,它所依据的是部门性、地方性的法规,法律层次低,缺乏约束力,管理分散,不便于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采取储蓄制形式,虽然考虑了收入与支出的对应关系,但是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对于账户管理要求较高,只适用于人口少,且地区发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国家,特别是在经济发展不景气或企业经营亏损时难以保证社保基金的筹措时期。

通过以上三种筹资模式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的现状,建议我国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充分利用税收三性的特征,依法征收社保基金,利用人们不断增强的纳税意识,提高我国社保基金征缴的到位率。

三、我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必然选择——费改税

(一)社保费改税的优越性

1.广开税源,保障基金充沛。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广开税源,彻底改变现存由于自愿参保或者动员参保带来的导致社保基金征收不足的弊端。依据税法强制全部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个人等依法上缴社保税,保证社保基金筹集渠道的畅通,保障社保基金的充足率、到位率,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2.加强社保基金征收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社保税的实施,显示了税收的“刚性”原则,能够减少征管过程中的不缴、少缴、欠缴现象的发生,充分实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社会保险费改税后,形成了“税务机关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部门发放,审计部门监督”的管理新模式。将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发放分别由相应部门负责,协调了部门的职能分工,社保基金实现“收支两条线”的运作,有效遏制了现存社保基金筹资和发放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3.利于社会统筹安排与调度。社会保障税是国家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以工资薪金所得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特定的税目,其既有一般税收的强制性,但又缺乏税收的无偿性。在全社会范围为以“税”的形式征收社保基金,克服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间不公平现象的发生,避免因缴费率不同造成的企业负担不均,有利于社保基金在整个社会范围为统筹安排。社保税的开展在宏观和微观上保证了基金的征缴,推进了社会的公平进程;社会保障税的开征解决了原来劳动力因流动造成社保基金不能进行相应转移的问题,社保基金不会因为人员工作地变更而中断。

(二)社保费改税的可行性

我国目前基本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本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切实可行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当前对于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征收模式已基本达成了社会共识,近些年社会各界对于要求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呼声不断高涨,学术界对于开征社会保障税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甚至提出了具体方案,这些研究和探索为开征社会保障税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

2.从国际比较结果看,缴税制理应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首要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选择,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我国市场经济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最佳选择。

3.我国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组织基础与经济基础。从组织基础看:税务机关经过多年的税收征管实践,拥有一只强大且素质较高的征收队伍、积累了大量和丰富的税收征管经验,作风过硬、业务精熟;具备功能齐全的征收设施和健全的报税网络,可以为缴费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有较严密的税源监控制度,熟悉和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工资水平、人员变化、财务收支等情况。从经济基础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我国已经具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经济基础,我国的企业单位与职工个人也具有相应的承受能力。

(三)实施社会保障税的政策建议

1.加快《社会保障税》立法进程。原有的社会保障费主要是以行政政策为主要管理手段,给社保基金的筹集带来了大量问题,随着社保费改税的实施,配套的法律必需加快制定,为社会保障税提供法律上的依据。依据法律条款明确社会保障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社会保障体系合法、有序运行。

2.加强农村社保筹集渠道建设。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筹集中面临较为严重的问题之一便是社保基金覆盖面窄,特别是广大农民还主要依靠自我保障,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村劳动人民的安居乐业,必须借助于社会保障税的特性,开拓农村社保基金的筹资渠道,扩大农村参保面。

3.社会保障项目、范围、标准的确定,必须遵循循序渐进与低水平的原则。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表明,社会保障范围与程度是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具体国情密切相关的。总的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障的范围是逐步扩大的,层次是逐步提高的。由于我国尚处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较低层次,而人员基数过大,因此,我国应特别注意社会保障项目、范围、标准的确定,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且低水平保障应成为我国长期坚持的原则。

4.明确社会保障功能的定位是保障而不是公平。社会保障一直强调社会公平的原则,一百余年来,税和税收规则作为福利国家的工具,被大多数福利国家用来影响收入分配,试图通过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政策调节市场经济发展而导致的贫富悬殊,但实际的情况是,几乎每一个政策评价都表明再分配的效果不好,即使在福利国家也不例外。对于中国而言,在开征社会保障税之初,强调并明确社会保障的功能是保障而非公平,是一个真正需要引起我们普遍关注的至关重要的问题。

5.实现社会保障税收收入统筹调剂。由于各个地区的社会保障收入能力和社会保障支出需要在不同时间段进行,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个在全社会范围内的社保基金余缺统一调剂机制,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协调地区平衡。

6.新旧筹资模式的衔接与转换。社保费改税是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重大变革,因此,以税务部门为主导的征收管理体系与现行征收办法存在着诸多矛盾,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实行必须做好两种新旧筹资模式的平稳过渡。这可以通过部门间职能的再分工来实现,对于原有社会统筹基金的处理,在社会保障税开征后要逐步由原来劳动部门统筹与管理的社保基金交由财政部门管理,列入国家预算,由现社会机构代为保管,按照国家财政保障预算项目规定予以使用,审计部门监督社保基金的使用和发放。

【参考文献】

[1]郑猛.空帐不断增加,如何“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N].中国税务报,2005-11-16.

[2]刘永禄,刘永新.社会保障税: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理想方式[J].中国财政,2005,(6).

[3]于秀丽.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理论述评[J].社会保障制度,2005,(6).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2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管理分析

    (一)社会保障基金涵义以及来源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为了实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律、行政或市场运营等手段筹集积累的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问题和核心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能顺利进行的基础和物资保障。因此,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问题尤其是如何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中实现保值、增值是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

    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从具体项目来分主要包括:由城乡企业参保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由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和个人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政府财政全部拨款建立起来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靠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建立起来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等等。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按筹集的方式分可分为一下三类:一是国家强制执行的由投保人和其单位共同缴费筹资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住房保障等。第二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用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区服务的基金。第三是以个人投保,企业投保和互保险形式存在的商业保险基金。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现状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统筹制度,从实施到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并且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1.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单一,流动性比较差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近年来社保基金的增长速度快,在通货膨胀的风险下如何使社保基金有效的保值增值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目前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社保基金只能投资国债和存入银行,这种投资安全系数高,但从长远来看存在贬值和流动性较差的风险。社保基金贬值的问题来源于通货膨胀。而流动性较差的问题是因为对国债的投资。目前社保基金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法,基金的余额除预留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其余的按规定只能全部用于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从我国现在发行的债券种类来看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比较高,我国的社保基金基本投资在凭证式国债,但凭证式国债一般不能上市流通,流动性较差,所以社保基金在做这种投资后的流动性也比较差。

    2.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社保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问题

    随着全球进入老龄化社会,各国政府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退休福利的问题,特别是社保基金的管理问题得到了各国政府的关注。我国也即将面临一场人口的变化,目前我国还处于一个较年轻的社会,2004年我国60岁及上的老龄人占人口总数的11%,但到2040年,联合国估计该比例将上升到28%。我国也将面临老年化问题。随着老龄化问题以及因国企改革退休,下岗职工的增多,用于养老,医疗保障的费用以及下岗职工的失业保障基金大大增多,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急剧大幅增长,而社会保障基金却增长缓慢并存在贬值的风险,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困境。

    二、针对以上管理问题提出几点改革建议

    为了解决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社保基金筹集问题,我国大部分学者以及社会上从事社保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解决的方法,大致归纳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改社会保障费为社会保障税

    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国际上社会保障系统普遍采用的筹资方式,目前在已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140个国家中有8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采用社会保障税有强制性特点,通过强制征收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能向社会及时足额的供给社会保障基金;使我国经济体制能更好的同国际接轨,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

    (二)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累积制过渡

    现收现付制是根据“量出为入” “以支定收”的原则,依据当年社会保障的支出来筹措社保基金的。采用此种模式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而引起的通货膨胀问题,但因为我国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及国企改制大量员工下岗等问题的出现,将会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筹资模式提出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进行改革,必须改为基金累积制。基金累积制是以 “量入为出”为原则,是将将来发生的费用提前提取形成社会保障基金,即当期员工的保障费用由自己来承担。采用这种模式可以达到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但是采取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漫长的积累过程中会面临通货膨胀的风险。并且我国现在是处于由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转变的过程中,出现了当代人要付两代人养老保险的双重负担,因此在这种转变模式中关键要解决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增值的问题。

    以上两种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方法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解决了社保基金制度改革中的部分问题。保障费改保障税是国家采取强制手段征收社保基金保障了资金的征收效率,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强化了社会保障中公民的自我保障意识。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

    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不贬值达到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重要难题。如果继续采用现在的管理模式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家债券,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率的调整,通货膨胀等因素很难保证社保基金的保值,甚至是贬值。因此为了社会保障更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社保基金进行市场化运营方式,在市场中获取更高的利润。

    (一)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运营的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是指由有关的经营机构将社会保障基金投入市场特别是金融资本市场中,使社会保障基金进入社会再生产领域,从而使社会保障基金在市场的经营中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

    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能在市场中运营,要将基金分类根据不同的基金来进行市场化经营。根据流动性可以将社保基金分为三类:第一准备金,第二准备金,第三准备金。其中第一准备金是用来支付三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障的基金;第二准备金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用于支付的社会保障基金;第三准备金是那些用于支付较长时期后给付的社会保障待遇的部分基金。根据分类,第三准备金流动性不大可以进行中长期投资,这部分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关键。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也要考虑要安全问题,由于社保基金的特殊性需要投资者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目前允许社保基金投资的国家都采用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尽量分散投资的风险。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运营根据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社会保障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以及非金融市场运营。

    1.社保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

    a.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家债券

    这是我国目前采取的最主要的保值增值方式。在我国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一般都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国家委托商业银行来办理的。政府债券的利率一般高于银行的利率,而且风险比银行存款还要低,但是政府债券的偿还期限比较长,且流通性也有一定的限制。

    b.购买公司债券和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时,向股东发行的载明一定股份的书名证明。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公司债券也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持有者拥有公司债权的一种凭证。债券和股票都是属于有价证券,是现在公司融资的一种手段。社保基金在选择投资于股票还是债券是要根据投资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安全的方式。

    c.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采用这种方式来运营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金融机构定期存款相当,因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比银行存款利率高,这样可以使基金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在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委托贷款的总额,委托期限,贷款利率,偿还期限,资金用途,风险的承担等问题。其别要注意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以及到期后资金的收回问题。

    2.社保基金的非金融市场运营

    a.直接投资企业事业

    社保基金可以直接用以投资企业,事业单位。采用这种方式投资社会保障基金可以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随时了解生产经营的动向,有较大的主动权。并且这种方式的投资可以获得比贷款和存入银行更高的利润。但是,这种投资方式也有一定的缺点,社会保障基金机构要承担全部的风险,安全性相比较前几种投资方式而言比较低,不利于风险的控制。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3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财政效应,投资,制度缺陷

0、引言

社会保障基金是指根据国家立法,通过各种特定渠道建立的用于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在筹集和使用过程中不仅能够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而且会与许多经济和社会变量发生联系,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产生深刻的影响。但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缺陷限制了社会保障基金财政效应的发挥。本文通过分析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缺陷及其对策,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基金在宏观经济运行中的调控作用。

1、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缺陷

(一)社会保障基金资金不足

社保基金收支缺口巨大,社会保障制度无法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影响了消费需求的扩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阶层分化是必然发生的现象,但政府完全可以通过有效的宏观调控把这种分化控制在社会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实施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然而,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却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社会保障供需失衡的矛盾十分突出。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为例,据测算,如果把企业(单位)供款限定在工资总额的20%以内,制度转轨采取渐进方式,我国未来25年的统筹基金年均缺口将达到717亿元,总缺口1.8万亿元。[1]现实表明,在社会阶层持续分化的背景下,现有保障体系很难为应保人口全面有效地提供保障,缓解贫富差距因此缺失了一个基础平台。

(二)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

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不仅制约了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来源,而且无法促进劳动力的流动与合理配置,限制了国企改革和就业水平的提高。国企改革的核心是转变企业的经营机制,为此企业必须调整经营方向和产品结构,不断调控劳动力结构,这样必然有一部分职工下岗、失业,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也将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而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无法把所有企业的各种类别的职工都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以失业保险为例,目前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仍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职工,覆盖面仅占全部城镇劳动者总数的一半左右,如果考虑到许多非登记失业人口,则现阶段失业保险的覆盖面会更小。这就造成了我国的劳动力在地区、部门、行业尤其是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流动不畅,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就业水平的提高无法实现。

(三)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运用渠道单一

社保基金筹集和运用渠道狭窄,限制了社保基金本身的保值增值及其调控宏观经济的作用。从社保基金的筹集来看,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依靠征收相关的费用和国家财政拨款,而且投资运营方式比较落后,限制了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除部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债券二级市场之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的资产基本是投资于收益率较低的国债、存款,基金运作回报率低微,保值增值能力有限。如2003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为34.07亿,如果按成本计价法计算,收益率为2.71%,而2003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则同比上升了3.2%。[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曾经表示,即使每年的收益率能够达到5%,2万亿元的基金,一年至少有1000亿元的收益,仍然不足以补充4亿人口养老的费用。

2、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缺陷的化解路径

(一)多元化筹集社保基金,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1.采取财政手段弥补历史欠账形成的隐性债务

首先,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整个预算支出的比重,弥补基金缺口。其次,通过国有资产变现融资。由于当前国有资产中的一部分本身就来源于养老金积累,将国有资产的一定份额划入社会保障基金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最后,发行长期债券进行融资。通过扩大国债规模的方式来吸收和消化养老保险历史欠账,从而将隐性的政府债务显性化,既体现了代与代之间的公平,也不会出现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转换对某一代人造成的福利损失。

2.通过税收渠道增加社保基金来源

从长远看,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最佳的筹资方式。社会保障税稳定性、法制性的特点决定了它是社会保障基金的理想来源。政府还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变动社会保障税税率,发挥其稳定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目前可以通过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将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纳为社保收入。遗产税和资本利得税也可以成为社保基金的来源。另外,还可以在现有消费税的基础上对一些极高档消费品加征专项用于社会保障的特种消费税。[3]

(二)积极探索新的投资渠道,使社保基金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机制

1.持股国企,参与国企所有权改革和公司治理改革。由社会保障基金持股国有企业,主要可以达到三个方面的效果。第一,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公有制属性,不会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第二,原有计划体制造成国企的已退休职工和即将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已经转变为国有资产,划拨一部分国有资产交由社会保障基金法人持有,实际上是把名义上属于国家所有的那一部分财富归还给社保基金的受益人。

2.参与住房融资,发挥资金跨期配置作用。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需要规模庞大的购房贷款作为支撑,目前实行的是以公积金贷款为主、辅之以商业贷款的做法,但是这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住房改革的融资难题。因为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如果商业银行大量增加住房贷款,资产的流动性就会大大降低,资产负债的时间结构就不合理。[4]因此,必须开辟新的购房资金融资渠道,以免将来严重制约住房融资并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

(三)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增加筹资收入

应该通过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所有参保单位都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可以选择将进城农民工覆盖进来。改革开放以来,进城农民工已成为推动我国城市化水平提高的基本力量。但是,由于多种原因,他们尚未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再加上其他一些因素,致使进城农民工仍然处于流动状态,严重妨碍了我国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齐海鹏.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李曜.养老保险基金形成机制、管理模式[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4

关键词: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养老基金,风险控制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1-0101-03 中图分类号:F840.61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全国社保基金)是专指经由中央财政预算拨入、或由国有股减持划入的变现资金或股权、或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所形成的基金。于2000年9月由中央财政首期投入200亿元资金而设立,初衷主要是为应对老龄化高峰期社会养老保险支付缺口的需要。

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预测,到2050年,我国60岁和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将分别达到4.5亿和3.36亿人,分别占总人口的32.7%和24.4%。这意味着每3个中国人中就有1人在60岁以上,每4个人中就有1人在65岁以上。同时,中国当前养老基金支付能力潜在较大缺口:一方面是原有的现收现付制度下没有形成基金积累;另一方面是由旧制度向新制度(统账结合)转化时对养老金负债并没有做出妥善的解决方案;再者,是各地所暴露出或依旧潜伏着的养老基金被侵占或挪用等现象,都对制度体系的将来支付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截至2006年底,全国社保基金权益总额是2724.16亿元,而2006年当年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的预算拨人资金就达到了1745亿元。

面对如此严峻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如何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有效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如何做大做强?如何运营如此巨额资金,在确保其安全性、赢利性和流动性的同时,能够有效实现风险利益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应当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认真对待并妥善解决的问题。

二、筹资模式分析与风险控制探讨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全国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划入的资金及股权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筹措资金(当前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收入)以及基金的投资收益部分,其中财政拨款累计占到全国社保基金总值的82.81%。

从表1可以看出,占全国社保基金资金来源80%以上的财政拨款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其中2003年竟然不足50亿元,严重影响了全国社保基金的积累速度。另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6月公布的数据,1998年至2003年6月间,中央财政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了1760亿元,用以弥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当期缺口。若按目前的基金规模和积累速度,全国社保基金要想在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及时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将是十分困难的。

究其原因,主要是国家财政部门缺乏一个完备的扩充社保基金的长期规划。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财政收入连年增长,正是充实社保基金的有利时机。1、当务之急,国家应当制定出财政资金充实社保基金的长期规划和政策规定,在科学估算我国养老基金逐年收支缺口的前提下,采取与年度GDP相挂钩的做法,明确规定国家财政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转移支付额度或比例。2、对于国有股减持收入,山于受到我国股市脆弱性的影响,被迫代之为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含股权)充实全国社保基金规模,但相比较而言,划拨国有资产具有流动性差和积累速度较慢的特点,这也势必会影响到全国社保基金的积累速度,并且,在划拨国有资产的过程中,尤其应当注意国有资产的质量问题,切不可将社保基金变成不良资产的“收购站”。3、要继续拓展合理的社保基金筹资渠道,顺应国内经济的发展,有必要考虑转移部分土地出让费、房地产税收、个人所得税等按比例作为全国社保基金的可靠筹资来源,以加快提升全国社保基金的筹资速度和积累规模。

三、投资模式分析与风险控制探讨

投资收益始终是全国社保基金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随着基金积累规模的日渐增大,良好的投资运营管理和理想的投资回报率理当成为合理的期望,但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效果并不理想:2001年到2004年的投资收益率分别为2.25%、2.75%、2.71%、3.32%,而2003、2004、2005年的通货膨胀率分别为1.8%、5%、1.8%,可见,全国社保基金的运营能力远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

(一)投资工具分析

养老储备基金作为一种战略性长期资产,在投资运营的“三性”选择方面,应该有阶段性的区别。爱尔兰NPRF的投资策略,整体上划分为纯积累阶段和支付阶段,其中纯积累阶段以“赢利性”为主,重点选择收益较高的长期投资资产,如股票、基金等,对于高流动性的资产则应采取缩量选择,如银行存款、短期债券等;而临近及进入支付阶段后,资产选择应适当向“流动性”,同时缩量持有长期资产。

据预测,我国养老金支付高峰期将始于2050年,因此,真正需要动用全国社保基金填补支付缺口的时间也应当是20年以后的事情,就如此长的纯积累期而言,投资资产理当向收益较高的长期资产倾斜。而我国的《暂行办法》对此并没有做出特别考虑,只是“一刀切”地划做出资产配置比例。对此,很有必要借鉴爱尔兰的阶段性投资经验。

(二)投资方式分析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基本分为两大部分:理事会直接运作和委托运作,其中理事会直接运作的部分仅限于银行存款和一级市场购买国债,而其他部分则须委托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托管人托管。但实际上,理事会直接参与的运营资金远超过以上限制。2004年理事会直接运作的资金比例达到了89%,而委托投资仅占到11%。与爱尔兰56.9%对43.1%而言,过大的直接投资比重和过小的委托投资份额,就是一种对社会专业性投资资源的浪费,其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投资效率低下、投资回报率低。而由此带来的另一可能的后果就是:滋生过高的管理成本,造成机构庞大,监管困难,管理效率降低。因此,应适当降低直接投资份额,尽量利用社会专业化投资力量,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效率、提高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还可以精简机构、提高管理和监管效率。

(三)投资区域分析

当前我国的全国社保基金几乎全部投资于国内市场,而国内规模较小的股票市场和很不发达的债券市场严重限制了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无形中增大了投资风险并降低了投资回报率。而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欧美等发达国家所倡导的社保基金风险全球化分散的方式,应该引起全国社保基金的关注。如果说国内资本市场很不完善,那么,完全拒

绝对国外市场的投资,就等于限制了社保基金的投资风险分散和投资组合优化。

总之,必须理性分析全国社保基金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在综合考虑安全性、赢利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基金的投资运营问题。1、实施多元化的投资策略,适当拓宽投资渠道。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储备基金,全国社保基金更应关注长期投资收益。选取具有良好业绩的基金或信托股份作为股权投资对象,同时要积极拓展海外市场。2、科学配置投资组合,发行长期指数化国债项目。应当积极探索养老基金投资项目的创新途径。如发行超长期的政府国债投资项目,发行政府主导下的长期指数化专项国债等,确保养老基金的长期投资收益。3、创新基金投资的组织形式。逐步加大基金的委托投资比重,降低直接投资份额,充分利用专业化的社会投资力量,开发第三方资产管理。4、编制全国社保基金积累及支出的长期战略规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制定出社会保障基金的长、短期投资战略和投资策略:完全积累期要注重长期投资收益而放弃基金流动性;进入支付期,就要适当注重基金流动性而加大短期投资比重。

四、监管模式分析与风险控制探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运作,由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其“委托一”关系如下:

由此可以看出,全国社保基金的委托关系基本符合“多任务委托模型”、“单一委托人、多元人的委托模型”和“多阶段委托模型”,对此较为复杂的委托关系,应当引起关注的就是“约束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在全国社保基金运营的“三级”委托关系中,第二、第三级的关系可以借鉴市场监督机制。而当前所被普遍忽视的第一级的委托关系,恰恰是应当引起重视的部分。

在第一级委托关系中,委托人是全国的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人,而受托人就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由于全国的受保障人群是一个分散的个体群体,根本无法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运营形成有效监督;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又是直接隶属于国务院,虽然名义上接受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监督,但这种平行的同等级别部室之间的监督是非常微弱的;再加之全国社保基金主要来自于中央财政直接拨款,跟具体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体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导致当前对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尤其是对于社保基金投资的风险评估、绩效评价、盈亏的考核等激励手段很欠缺。

对此,一是加快制定相关法律,健全法制,使基金投资运营与监管有法可依;二是成立面向全国养老保障基金运营的监督领导小组,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对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实行监管、审计,以确保理事会的运作合法、合规;三是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要通过聘请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对其委托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运营审计。在坚持社会基金与基金发起人或管理人资产分离原则的基础上,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接受社会监督。既要防止社保资金被挤占挪用,又要防止社保资金被随意投入高风险领域,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5

关键词:社会保障 基金 投资运营 风险

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中,投资运营处于中间环节。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障基金,以实现当年的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为基本原则。但是,从征收到支付通常都有一定的间隔时间,存在少量、短期的资金沉淀,需要加强对基金的运营管理,确保基金的完整、安全,并做好基金的计划、预算和调剂等工作。对于完全积累制、部分积累制的社会保障基金而言,由于从征收到支付的时间跨度较长,沉淀资金的数额巨大,必须通过投资运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会保障基金在投资运营阶段的风险体现为投资的实际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之间的差额,即投资收益率不确定性。从原因上看,客观上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原因,主观上有投资决策失误、投资组合选择不当等原因。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的表现

(一)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途径和模式单一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与一般投资的明显区别在于:对于“安全性”的重视,使它不是单纯注重收益性,因此在投资途径和投资模式的选择上十分谨慎。

目前,世界各国的投资途径主要有: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公司股票、公司债券、投资基金、指数期货、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抵押贷款等。不同投资品种的风险和收益是不一样的,学术界与此有关的研究很多,在此不再赘述。在美国,社会保障法案规定社会保险信托基金主要来自雇主、雇员、个体业主缴纳的工薪税,从实践中看,美国国债的投资收益稳定但是低于股票的投资收益,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回报非常有限。新加坡实行社会保障基金的积累制度,以其“中央公积金制度”为标志,始于1955年。近年来,新加坡政府将中央公积金主要用于投资,一种方式是成员(个人账户拥有者)根据批准的投资计划直接投资于产权投资市场批准的公债和股票;二是巨额公积金不断地交付给新加坡货币局作为购买政府债券和证券的保证金。从实践看,投资收益稳定。

而投资模式实质就是投资途径的组合问题。单一化投资模式就是将全部资金集中于某项投资。而多元化投资模式是指投资者将资金分散投入收益、风险、期限都不相同的若干种项目上,借助多样化效应,分散单项资产风险,保证在各个时期、各个项目上,进而降低所承受的投资总风险。

可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途径和投资模式的选择,对其收益有很大的影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长期以来因“安全性的考虑”,对其投资运营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在投资途径和模式的选择上非常单一,主要是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券。这在计划经济时代“现收现付”制度下问题表现不明显,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节余规模的扩大,投资运营与保值增值的矛盾就凸现出来。

在2001年以前,我国长期规定其投资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和国债。但由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的利率低,生息能力差,低收益率,根本不具备规避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支出膨胀风险的能力,从而这种单一化投资模式只能保证基金的名义安全性而非实际安全性,无法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在2001年后拓宽了投资途径。但投资运营方式还是偏重于保守性投资,但当银行利率和债券利率低于物价上涨指数时,基金就面临着贬值的危险,这种单一的运作手段很难实现基金保值的目标,无法满足基金日益膨胀的贬值压力。

(二)投资运营水平与社会保障基金规模脱节

以占社会保障基金主要部分的社会保险基金为例,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筹资模式以来,社会保险基金的节余呈历年递增的态势。表1清楚地说明了基金节余的趋势将持续并加强。在这种趋势下,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问题已无法回避。目前的投资运营管理与基金的节余规模存在较大脱节。

社会保障基金中只有极小部分进行了积极投资运营。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几个组成部分中,各部门分管的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自己保管的补充社会保障基金基本上没有运营管理,只是存入银行,只有中央直接管理的那部分社会保障基金在投资途径、组合、管理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管理的中央直属社会保障基金从2001年开始投资运作,至2004年按资本加权计算,4年间社保基金累计收益率为11.82%,同期通货膨胀率为5.04%,累计收益率高于同期通货膨胀率6.78%。从这个数据来看,基本实现了保值增值目标。

投资、托管机构的实际投资运作存在风险。以2004年有关数据为例,委托资产中一部分投资于招商地产,该股上半年的平均股价为11.84元。如果以前者作为社保基金的平均买入价,那么累计持有该公司1178.43万流通股的三大组合,上半年账面亏损额就高达3111.06万元。可见,投资、托管机构的实际运营水平是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中风险的重要来源,对托管机构的检查和监督是决定投资效果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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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法规缺位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法规的缺位问题,导致社会保障基金运营风险责任认定困难,在责任的承担上缺乏可操作性和法律效力。政府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的法规、我国有关社会保障及社会保障基金的文件和政策非常多,本文经过统计和调查,将其中涉及到基金投资的规定列举如表2所示。

从表2可看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相关法规的缺位问题十分严重。一方面,缺少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的统一规定,对社会保障基金大体系的各组成部分中央直属社会保障基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掌握的基金,以及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管理是零散的。另一方面,在目前的规定中内容也不全面,缺少对投资、托管机构实际运作的监管,缺少对于投资损失如何弥补的内容,因此无法解决投资、托管机构的实际运作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防范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的建议

(一)谨慎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

以何种方式运用社会保障基金,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基金运用能否带来理想的预期回报。2005年来,社会保障基金“入市”成为热点问题。一些学者认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在市场规模,投资者队伍、投资工具等方面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保障基金“入市”条件已经成熟。本文认为,对待“入市”必须慎重。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实质是“安全性”和“盈利性”如何权衡的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必须同时兼顾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中股票投资所占比重较高,一些学者以此作为依据认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应该大举进入股市。但是,必须看到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与国外的差距,国外的经验并不适用于我国。安全性是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首要考虑的问题,要避免基金投资可能发生的导致资金损失的风险而危及社会保障事业所需资金的正常供应。如果安全性不能保障,投资收益宁可不要。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是基金投资的传统市场,但我国两个市场都存在严重不规范运作,存在着投机活动和违规资金,风险较大。因此,对待“入市”必须慎重。

有学者认为,介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显得较为稳定,比如高速公路。但介入基础设施也存在问题,一是大部分由政府主管的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极低,容易造成浪费。另一方面,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是我国腐败行为的高发领域,造成了基金的巨大损失。因此,在投资方式的选择上,急切的不是选择何种方式,而是如何能保证安全性。

(二)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规模

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规模并不意味着将社会保障基金全部或大部分投到资本市场,只能是部分或一定比例,基本原因是为保证社会保障基金在安全的前提下获取较好的收益。我国目前只有中央直接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在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的操作下进行了基金投资运营,其余大量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采取银行储蓄和国债的方式进行投资。目前可以将各部门分管的、各省市统筹的社会保障基金,以及企业管理的补充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投资规划,选择国债、信用度高的企业债券进行投资,风险低而收益稳定。

(三)加强投资监管并提高运营水平

根据我国目前状况,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宜采取全部委托方式,即建立受托人即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投资机构和托管机构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管理体制。受托人由省级以上社会保障理事会充当;投资管理人从我国现有专业基金管理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中选择;保管人从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选择。并相应建立一套风险监控制度。思路如下:

在基金管理公司的具体选择方面更加谨慎、苛刻。可以借鉴我国金融机构的资信评级制度,通过对一个基金管理公司的净资产价值、投资回收期、风险规避能力的计算评估,将市场的基金管理公司分为AAA级、AA级、A级,并且制订一套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评比标准,但可在具体地区内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调整。

鉴于目前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法规严重缺乏的现状,应该尽快制定一部涉及到不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法规,使之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范文6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基金规模逐步扩大,基金来源更加多元化,而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核心内容,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有效的管理,不仅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能否正常、有序运行的关键。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政策发展沿革

社会保障基金是指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定的程序,以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货币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按用途可分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又分为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障基金是以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为目的而建立的基金,所以,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再生产中消费基金的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国家对社会保障基金加强了管理,出台了相关的监管政策,具体如下:

1999年7月1日,财政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开始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2001年5月18日,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明确了基金监管的原则,确定了监管机构的监督范围。

2001年12月,财政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002年5月23日,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社会保障审计检查证>,的通知》。

2002年,有关建立基金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并确立劳动保障部门基金监管责任主体的相关政策,以及有关《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延伸性程序规定,正在加紧拟订当中。

2002年12号文,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尽管各级部门加强了对基金的管理,但在基金筹集及运用等环节上也存在不少问题。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骗取或违规支付社会保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针对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大力加强其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会计监管和审计监督的管理效应,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与运营纳入到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

二、国外社会保障情况简介

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型”社会保障社保制度,基本特点:一是项目多但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不及“国家福利型”高,如在美国投保者每日领取的养老金只相当于原工资的50%.;二是共同基金在养老保险资产比重逐步上升。

美国共同基金业已将重点转向了养老类型的投资项目。今后,养老市场仍将在共同基金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共同基金的长期回报率一般达到10%左右。2001年回报率有所下降,但一般仍高于储蓄的利息。当然也有一定的风险,但比直接投资股票风险要小得多。

欧陆国家多数实行“稳健型”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特点是:一是公民必须参加法定的社会保险,定期交纳社会保险费,从而享有申请保险待遇的权利;二是除失业保险外,其他保险均由独立的保险机构经营,实行自治管理,政府只起指导作用,保险基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

北欧和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实行“国家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特点:社会保障内容庞大,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如瑞典的社会保障覆盖了在瑞典居住的所有人(不论其是否有瑞典国籍,不论其是否就业,只要居住到一定年限,均可享受);二是基金的来源是各行业的雇主,雇员则基本不交纳。这种类型的理论基础是福利学派思想,主张建立合理分配、收入均等的国家。政府通过课征高累进税,向全体居民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切社会保障。但这种类型因企业负担较重,如1995年瑞典企业主负担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各种法定保险费用占利润的32.9%,影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日本实行把企业的利益和职工的利益捆在一起的办法,在战后恢复和发展时期,起了很大的作用。如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制、较高的奖金和职工集体福利。近年来,因受东南亚危机和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影响,日本经济持续低迷,原有社会保障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日本采用职工持股制度补充退休准备金制度。

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借鉴国外社会保障实例,笔者认为我国应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管理体制不统一法制不健全,包括领导管理体制不统一,基金管理难以协调、法制不健全,管理缺乏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机制不健全,基金的筹集,运用和保值增值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基金未纳入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统一预算,缺乏统筹安排,基金分散,难以产生效益、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难以渡过“老龄时期”,“代际转嫁”方式将出现支付危机、缺少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基金保值困难等。针对这些情况,应该大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和管理。

四、加强会计与审计监管功效

在社会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社会保障财务会计体系与社会保障整体改革步伐不协调之处。财务会计理论体系不完善,财务管理秩序混乱,管理透明度低,资金管理过程暗箱操作手法严重,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会计管理体系不顺畅,会计制度欠缺等。为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在实践中就必须加强会计监管及审计监督的管理效应。这里的会计监管,是指对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运动过程实施内部监管,具体执行部门包括:财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财政专户管理机构、税务征收机构以及银行、邮政、医疗等社会服务机构。这些机构,为防范基金运作风险,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必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运用的内部会计监管及内部审计监督;而外部审计监督,是审计部门独立于各执行部门之外&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施外部全程监控,审查各级经办机构的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财务和内部审计机构是否健全,能否有效地发挥核算监督和控制作用。

(一)加强法律规制

市场经济及WTO对法制环境的要求和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建设的需要,均决定了法制性取代政策性的必然。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障法》,使其与《会计法》、《审计法》联手,如果在某些关键环节实施会计监督以及审计监督受到阻碍时&可以采取必要的司法介入,在社会保障及其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发挥内外共同监管的效应。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监管

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计算机操作和联网管理,这就在根本上消除了虚报、瞒报、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所以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专业化、网络化、信息化、现代化管理势在必行。

(三)加强各层次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随着安然公司的倒闭,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做假事件公诸于众&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高执业人员整体素质&包括内部会计和内部审计人员、外部审计人员及社会各界执业人员,是确保执业诚信的根本。应定期开展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树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从业作风是加强诚信的第一步。

(四)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审计监督

社会保障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社会保障审计的范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农村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住房保障以及各项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等。其目的在于:保障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及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我国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接受社会捐赠的部门、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