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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资金来源范文1
关键词 社会保障基金 筹集 渠道
中图分类号:C913. 7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活动运行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心。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用于人口老龄化时代的社会保障需要,以保障人们的物质生活。然而,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水平也面临巨大的挑战。
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按照国际惯例,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数达到7%就进入老龄化社会,而我国在65岁及以上人数占比一项中达10%的省份就有6个,显然,我国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存在未富先老的现象。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也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带来了巨大的缺口,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渠道应尽快拓宽并加以完善。
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资金筹集渠道的单一化导致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收不抵支,社会保障基金缺口严重,并且有贬值风险。总体看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金来源渠道单一。
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中央财政的拨款和企业的缴费。基金来源渠道的单一性会导致国家和企业负担过重,虽然个人也参与了社会保险的缴纳,但比例相对较低,而其他筹资渠道和资金来源相对也比较分散并且无强制性和固定性。长此以往,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将会收不抵支,无法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二)基金收缴困难。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国家、企业和个人承担,而企业负担的责任较重。一些企业经营不景气,从而不能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导致了社会保障基金实际缴费率下降,企业拖欠甚至拒缴现象时有发生。由于企业应缴社会保险金收缴困难,同时也使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出现难度。
(三)基金缺口扩大。
我国各省社会保险基金的积累存在着不平衡的态势,在经济落后的地区,社保基金积累规模较小,经常会出现收不抵支的现象。据统计,2010年若剔除1954亿元的财政补贴,企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入收不抵支的省份(含新疆建设兵团)共有15个,缺口高达679亿元。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增多,地方社保基金缺口扩大,使我国养老保险的支付面临巨大压力。
(四)基金存在贬值风险。
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一直持谨慎保守的态度,投资渠道相对狭窄,国家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也一再强调以安全性为主,但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式难以满足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如不开拓多元化的投资方式,社保基金势必面临贬值缩水的风险。投资收益作为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的一部分,基金的贬值同时也会带来筹资的减少。
三、完善社保基金筹集的建议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中出现的几个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我国社保基金还存在一定的缺口,社保基金收不抵支。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应积极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渠道,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一)加大财政投入。
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是通过财政补助来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的不足,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不到位。在我国的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与社会文教费、国防费相比,社会保障支出所占的财政支出比例是相当低的,特别是与行政管理费相比,社会保障支出占比更少。因此,建议国家加大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扶持力度,除了将社会保障支出占比提高以外,还可以将中央收入超预算部分以较大比例划入社会保障资金,以此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二)扩大投资规模。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大部分都存放在银行,而投资收益作为基金来源的一个渠道,存款的利息收益显然不能满足社保基金的需要。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中,扣除一部分合理的储备金存留于银行外,其余部分可以用作投资以实现保值增值的作用。社保基金可以购买债券基金,也可以用作购买长期股票,应优化投资组合,此外,也可用于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行业的投资,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扩大基金规模。
(三)发行社会保障彩票。
彩票在我国已有很长时间的发展历史,每年收益可观,在我国已经发展到成熟的阶段,当前发行彩票筹集的资金中,已有部分用于充实社保基金。彩票具有自愿性,利用彩票来募集社保资金也可以体现出福利性。彩票的筹资功能非常强大,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上近年来彩票事业的发展,公众对彩票也有了一定的认知,因此,可以发行社会保障彩票,凭借我国彩票事业发展经验以及成熟的技术,将社会保障彩票发行筹集的资金全数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成为社保基金来源的又一可靠渠道。
(四)建立基金捐赠体系。
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捐赠体系,也是拓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的一种方式。规范社会保障基金捐赠体系可以吸收更多的国内外公益基金,扩大基金的补充来源。该体系主要应针对富裕阶层,这部分社会人士每年都会以企业或者个人名义捐赠款项,如果建立专门的捐赠系统,使这部分捐赠资金直接进入社会保障基金,无疑会起到充实基金的作用。
(作者:贵州大学经济学院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熊樱,肖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渠道探析.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0,(25)
[2]张玲玲.浅析辽宁老工业基地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经济研究导刊,2009,(2)
[3]韩光杰, 陈传胜.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困境与对策研究.特区经济,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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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基金资金不足
当前我国社保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社会保险费等方面。近些年,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社保基金资金管理问题日益受到人们重视,每年财政资金投入社保资金数额也在加大,然而这只局限于政府行政层面,即财政部门的拨款,并没有从法律高层次上予以规范约束,且中央和个地方财政预算拨款的时间和额度并不固定,波动较大。再者,国有股减持收入是构成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来源之一,但目前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的工作至今未能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大量国有企业经营利润留存于企业,既没有形成可用的财政实力,也没有按照规定弥补社会保险基金不足。由于部门利益协调不一致,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至今未能就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划转社会保险基金的政策形成一致意见,更没有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定。最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是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的基本来源,但实务操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征收主体不统一、征缴比例偏低、征缴措施不力、欠费漏缴现象突出等。此外,由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是依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受法律约束,没有强制性,实际操作中效果较差。
(二)社保基金管理投资效果不佳
管理投资运营是社保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这部分资金得到很好的投资营运,社会保险基金基本给付的功能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体现。但是实践证明,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投资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尤其在保值增值这一核心环节。大体上,某些地区社会保险基金账户会有结余,但是实际投资收益是不尽如人意的,实际上是呈现出贬值的态势。从宏观方面来说,这主要是由于国家政策造成的,按照现有规定,基金投资只能投资于国债,购买较为稳定收益基金等领域,范围较窄,收益也不高。除此之外,社会统筹基金数额存在严重亏空,社会统筹账户基金账户与个人账户基金账户并没有实行真正的独立分开管理,且存在个人账户被挪用盗用的现象,这也是造成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局面的原因之一。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以法律法规明确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渠道
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相关法律法规,有些实践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即使有些有法律或者部门规章,也显得滞后,导致现有的社保基金征缴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社会保险预算制度,确保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尽快制定《国有资产划转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二)完善社保基金投入运营机制
建立严格的基金运营准入制度,现有的基金营运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这也是目前基金管理滞后不完善的原因之一。规范哪些机构可以拥有社保基金运营的资格,完善个人账户基金委托管理的相关条款并且规定健全社保基金托管人退出机制。
(三)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
进一步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协调机制,目前社保基金监管理中的涉及的一些问题是由各部门协调部到位造成的,有的相互重叠,有的是真空状态,遇到问题互相推诿,形成监管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银监会等职能部门应该协调合作,明确各监管主体的职责范围,必要时能够形成联动机制,提高监督管理质量。
(四)加强社保基金监管
完善健全的社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社保基金监管确实存在着一些弊端,制定对应的法律并加以实施,对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至关重要。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建立严格的执法队伍,完善的基金监管法律体系,这些举措得以进一步夯实社保基金监管的成果。
(五)适当拓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投资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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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发展模式 政府行为
一、政府参与创业投资的紧迫性及意义
由于创业投资主要用于支持刚刚起步或尚未起步的高技术企业或高技术产品,一方面没有固定资产或资金作为贷款的抵押和担保;另一方面,技术、管理、市场、政策等风险都非常大,即使在发达国家高技术企业的成功率也只有20%~30%,具有无担保、风险高的特性。同时它的流动性小,一笔资金在风险企业的初创期投入,一般需经过3年~8年才能取得收益,因此有人称之为“呆滞资金”。这种高风险、流动性弱的特征决定了如果完全靠市场来调配资金,靠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来扶持创业投资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美国、以色列这些国家以及国内苏州、深圳这些地区成功的创业投资可以看出,任何一个地区创业投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影子,无论它是属于政府主导型的、银行主导型的还是证券市场主导型的,在创业投资发展的初期,政府无不在资金、政策法规发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因此,在厦门这样一个创业投资还未成规模的环境下,要发展创业投资,我们必须也只能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参与。
1.充分利用特区优势,大力发展创投行业
改革开放的30年,历史见证发展,岁月记录变革。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经济特区之一,厦门利用其地理及相关政策倾斜等优势,在政治、经济、民生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并且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然而回顾近几年,在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厦门尽管也一直加快脚步发展经济,但是在珠三角和长江三角的综合竞争力大幅提高的背景下,特区的优势渐不明显。
2.发展创投行业,形成高附加值产业集中区
首先,厦门需要依托自身优势,逐渐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特色产业链的形成,这一方面能够提升厦门的知名度,正如石狮的石材产业,泉州的服装产业。成熟发达的产业链带给当地的不仅在于产业的繁荣,而且它能够带来经济以外的潜在效益,成为一个地方的名片。另一方面,产业链的产生有助于形成规模效应,吸引更多外地甚至外资企业的加入以及投资资金的流入以及人力资本的流入。从而实现产业链的良性循环,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无论是正在发展新区的天津还是浙江,其政府政策都不约而同的体现了当地政府对于创业投资和发展本土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
其次,要准确定位,确定最适合厦门发展的产业。厦门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理优势明显。海峡对岸的宝岛,有先进的科研成果和管理技术、优秀的创投队伍,充足的资金和丰富的投资经验。台湾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好。厦门借助地理优势和在上文提到的政策优势,尽可能的利用从台湾得到的各种资源(资金、经验、人才等),因此,创业投资的发展具备较好的外部条件。此外,厦门环境优美,风景秀丽,是国内外著名的人居城市之一,出于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考虑,厦门应尽量避免低附加值的初级产业或加工业,或是具有强大负外部性的重化工业,而是应该重点发展具有高附加值的产业。而这些产业,重点集中在高科技产业中,例如前几年最热门的IT业和现在蓬勃发展的新能源环保业和初露头角的新媒体产业。考虑到厦门现有的外资基础,以戴尔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厦门高新技术创业园的成立也为本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综合以上考虑,厦门应明确以发展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逐步形成成熟产业链及产业集中地的发展方向。而创投行业的成熟发展,必是会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迎来一个崭新的春天。再者,无论的高新技术产业还是创业投资产业,都以高收益为主要特征,因此,可以预见,只要这两个产业能齐头并进,共同发展,必会成为厦门经济发展的两个车轮,推动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3.政府在厦门创投发展中举足轻重
基于以上几点,明确经济发展方向,鼓励科技创新,鼓励创业应成为厦门经济政策的倾斜方向。为了确保创业投资行业的正常快速发展,建立健全的创投机制迫在眉睫。良好的创投环境不能依靠屈指可数的创业投资公司而存在,在健全机制上起更大作用的始终还是当地政府。只有拥有了完善的创投运营机制,才能保证创业企业的起步和扩张发展得以顺利进行,帮助企业度过资金紧张的发展瓶颈。通过专业创投机构的帮助,好的企业好的项目能够站稳脚跟,立足厦门,稳步发展。同时,随着创投行业的逐渐变强,必将吸引更多本地或外地的创投资金对本土企业投资。企业与创司实现互惠互利,形成良性循环的同时,也拉动了厦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因此,政府与创投行业之于彼此的意义都十分深远――有了创投行业的蓬勃发展,就有城市经济的新一轮飞速健康发展,但是要达到这一目标需要政府的有力扶持。
二、创业投资发展模式的切入点
创业投资繁荣需要供需两方面的良性循环,在需求方面,需要有一大批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有好的投资项目扎根于此,在供给方面,需要有资金雄厚的创业投资公司能为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或具有市场潜力的高科技产品提供资金。充足的资金吸引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落户厦门,好的项目又进一步吸引更多的资金,形成一个供需两旺的产业发展模式。因此,扶持创业投资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个是从资金需求方入手,引入好的项目吸引资金;另一个方面是资金供给方入手,筑巢引凤,通过资金吸引项目。从可操作性来看以及其他地区成功的发展模式来看,通过资金吸引好的项目是比较直观和现实的做法。厦门的创业投资发展也应该从这个方向去努力,从资金、政策环境、人才、组织结构几个方面全方位推进,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建一个优惠的政策税收环境,促进创投产业蓬勃发展。
三、资金来源
政府出资主导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应以政府相关机构如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等作为主发起人,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或利用已有的财政资金进行转化改革,本着有利于筹资与有利于基金良好机制的形成和运作这二者兼顾的原则,有目的地选取本地区有实力地创业投资公司、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一些事业企业等发起。由于发起人的信誉、能力和资本实力对基金的投资运作有重大地影响,所以对首批参与发起人的资格应有较高的要求。资金的来源,一直是一个难题,厦门的创业投资之所有发展非常缓慢,很大原因就是在于创投机构的资本金严重不足。
对于资金来源,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种方案:
1.厦门财政拨款
一般来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资金应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这是由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基金,而在于扶持创业企业,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通过政府资金,进行一系列的跟进投资等,降低投资的商业风险,通过这种政府行为,发挥杠杆效应,撬动其他资金的投入。
全国的大部分创业投资基金采用的是此种方式,财政拨款占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60%~70%的规模,甚至有较多的地方完全靠财政拨款的创业投资基金。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提供的材料,2007年,厦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300亿元,达到348.6亿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86.6亿元,收入总量均比2004年翻了一番,增幅均在30%以上。厦门市财政总收入增幅连续5年超18%,占GDP的比重连续5年在19%以上并逐年提高,去年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5.4%,比上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0.8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占全省的比重从去年的26.5%进一步提高至27.2%。去年厦门市区级财政收入达55.82亿元,增长42.1%,比全市收入平均增幅高出5.1个百分点。其中,岛外四个区收入合计29.2亿元,比上年增长52.1%。在财政支出方面,去年投入3.71亿元支持科技发展,其中1.8亿元用于重大公共技术平台和科技孵化器建设,9342万元鼓励应用与产业技术的研发,7800万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扶持动漫产业发展,2000万元支持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及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应该说厦门的财政拨款对创投行业的扶持力度还是较大的,但是考虑到创投行业对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可以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2.厦门社保基金
在中国通货膨胀率近 8.5%和资金流动性过剩的情况下,国内一些大型资金(例如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一直面临着投资渠道短缺的以及基金缩水风险。为此,专家人士曾多次呼吁,要尽快确立国内合格金融机构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机制。2008年6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全国社保基金可以投资经发改委批准的产业基金和在发展改革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这意味着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进一步拓宽。
在此之前,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市场仅有两个渠道:一是通过严格的投资、运作和法 律程序,直接选择未上市公司的股权进行投资。例如,2004年~2005年社保基金投资了三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现在三家银行已经在香港上市,通过这种方式社保基金获得300%~400%的收益。二是投资政府产业基金。2005 年,社保参股了中国第一 只中外合作基金――中比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规模为1.5亿元,经过四年的运作,其 70%的投资 已通过三家被投资公司 A 股上市实现了丰富的回报。另外,2006年社保基金还以 10亿元的投资 额参股了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欧曾指出,在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的前提下,社保基金投资范围的拓宽将成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LP体系构建之路上的重要一步,而且未来社保基金将可能成为创业投资基金、成长基金以及并购基金等基金的 LP。
从目前国务院批复的内容上看,作为LP投资的社保基金,其出资额的比例不能超过按成本计算的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的10%;也就是说,在目前(截至2007年底)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资金总额的5162亿元中,有大概500亿元可进行投资。对于此次社保投资选择什么样的PE基金,有专家指出,社保基金在中国由于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因此暂时不应该考虑外资PE参股。对此, 社保基金已经将具有中资背景的PE列为首选合作伙伴。这两家PE分别为鼎辉投资和弘毅投资据悉,社保基金将分别向这两家在境内注册的人民币基金投资20亿元。
而依照厦门经济特区年鉴,截至2007年,历年累计基金结余80.34亿元,按全国10%计算,大概有8亿可以进行投资。我们认为,设立社保基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助于基金的资本积累。但是,由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风险很大,应有足够的风险分散体系。例如,可参照全球著名的一些PE基金的运作方式,将基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做VC,一部分做PE,两部分的投资完全分离进行,管理财务均不相同,没有交叉。由于在PE层面,投资收益率是可预见的,而且回收期较短,风险相对于VC来说小很多,而VC的高风险和不确定,带来的客观的成倍的利润。通过控制整体基金对于PE、VC的不同投资比重,来控制风险利益,达到最佳收益。
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一下的方式利用社保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从社保基金中拨出部分资金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将引导基金分成两块分为2种成分,其中一种成分以保值增值为目的进行投资的投资基金,而另一部分则进行创业投资引导,按创投引导基金进行运作。通过第一成分的投资,来分散和补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风险。并且,投资基金增值的部分,按比例作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后续资金投入,增加创业投资部分的基金的规模。增大杠杆作用。
3.联合周边兄弟市,共同出资建立区域性创投引导基金
由于创业投资是资本密集型的产业,所以,当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以后,其产生的影响力和杠杆作用会有一个突破性的增长,产生1+1>2的效果。所以,联合周边兄弟市,比如泉州,共同出资,设立厦泉区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创投引导基金的起点抬高。同时,利用两地区经济体的不同特性,进行互补和合作,带动厦门创业投资和高新科技企业的发展。例如:利用泉州地区的已有产业,将厦门的一些高新技术进行技术转移或者项目转化,充分利用两地的各自经济优势寻求合作
社保基金资金来源范文4
关键词:社保基金 运营管理 监督
引文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其在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社保基金在征收、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进而影响到我国社保基金的安全和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一、社会保障的内涵和特征
社会保障 (Social security)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因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障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以保证物质、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稳定为基本目标。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设计内容已较为广泛,但与国外很多成熟的社保体系相比,我们的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过去,我国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带有及其浓重的计划经济意味,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成为社会保障制度健康运行的支撑,它不仅关系着社保基金是否能够保值增值,更直接影响着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的效率。
二、国外社保基金现状
1、在瑞典,政府负责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收缴登记工作,各个资金管理机构只面对国家登记体系,只知晓交给自己运营的金额却并不知晓资金的来源,这样做是为了降低资金管理机构需要争取资金而产生的营销成本。而且在瑞典所有具备营业执照的基金管理机构都可以参与社保基金的管理,但他们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对社保基金管理费率有所折扣。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政府会通过保险公司竞标的方式将其账户转换为保险公司的年金产品。从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向看,实行股票、债券、基金、现金、资产等多样化投资。
2、新加坡社保基金实行强制储蓄中央公积金制度,由政府设定基金的存款利率,主要投资于:(1)公共住房及其他住宅。这项举措使新加坡人有着非常高的住房自给率。(2)购买公用事业股票。实行把与政府有关的公司和管理局部分私有化,使得参保人有机会向盈利企业投资。(3)购买经国家批准的股票、债券、信托基金及黄金等等,后来政策放宽,允许购买储蓄保单、政府债券等投资品,但政府对投资品种及限额有着具体限制。
三、我国社保基金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大多国外社保基金都划拨出一部分投入资本市场进行运作,一方面分散风险、提高收益率,另一方面也可以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社保基金管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1、缺乏对社保基金管理的正确认识及专业管理人才。有些基金管理者认为基金管理只是对账务、凭证等进行简单的会计处理,只要对其各环节进行财务监管就可以,但实际上社保基金管理远远不止这些。另外基金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较低,专业基础薄弱,知识僵化,无法适应基金运营管理的需要,还有的道德观念和职业操守不强,挪用、占用社保基金的现象屡禁不止。
2、基金管理核算过于简单。社保基金的相关核算数据拥有较高的专业性,包含着很多潜在的相互交织影响的信息。尽管我们实行收支双条线的管理举措,对收入进行集中管理,但这样的管理办法并没有收回基层单位基金管理职能,势必造成基金核算的更复杂化和细致化,也容易导致各个部门对基金运营无法详细透彻了解,造成逃费骗费、重复参保报销等等财务漏洞,致使社保基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社保基金监管不力。社保基金的资金运转及其各项活动的进行都需要有力的监管,才能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转。我国现行社保基金监管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下属社保经办机构对社保资金进行行政管理和运营监督,而行政上属于上下级关系的两个部门,下级监管上级,必然出现监管形同虚设的现象。而财政和审计部门也很难甩开手脚独立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管,如有些地方设置的所谓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在实际运行中枉担虚名,无法起到真正的监管作用。另外分散型的社保基金管理,无法对资金进行统一规划预算,使用起来随意性很大,风险系数较高。
四、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吸取国外成功经验,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在社保基金的征收环节上,应对基金征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审查,重点审核参保单位的欠费情况、欠费原因及缴费基数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少缴漏缴现象。在资金的使用环节,核查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国家社会保障部门提报的计划及时足额划拨资金。同时社保基金在管理上要详细审查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环节。
2、加强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基金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社保基金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养命钱”和“救命钱”。社保资金运营使用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社保基金管理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更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业培训,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熟悉掌握国家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谙熟财务管理和计算机操作。
社保基金资金来源范文5
(山西财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班,山西 太原030006)
[摘要]我国住房改革起步较晚,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且保障性住房体系得到重视是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因此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存在一定的缺陷。近些年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的步子越迈越大,并且实现了从经济适用房为主到以廉租房为主体的过度。但是任何事物在发展时期必定会出现相关的问题,所以说研究保障性租房的资金来源问题,成为保障我国住房改革顺利推行的重要解决方法。
[
关键词 ]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问题研究
保障性住房主要是针对那些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住房群体而建设的住房,它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建设保障性住宅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资金来源”,所以说要想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就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去解决保障性住房建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其中要保证一部分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另一部分资金源于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和社保基金等。途径来解决保障性住房资源短缺的问题。
1浅析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紧迫性
1.1是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
住房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很多国家将获得住房权力看成一种人权。从经济的角度出发,住房作为一种商品,它既是一种消费品也是一种投资品。并且它还可以和其他商品一样,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因为市场机制的原因致使现代住宅不能更好的满足社会各阶层的需要,所以不能满足那些中低收入以及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长此以往就会导致社会不和谐现象发生,而不和谐的因素会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故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的完善,是现代社会和谐发展以及保证经济稳定发展最为重要的手段。
1.2是实现中国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从我国制度演变过程来看坚持住房商品化、市场化以及社会化改革是正确的。但是目标的实现过程应该循序渐进的过程,政府应当提供足够的保障住房来满足中低收入者的需要,使其有能力可以支付保障性住宅的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发展,从而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所以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实现中国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浅谈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存在的问题
资金短缺是保障性住宅面临的主要问题,因为资金的短缺成为保障房建设的最大障碍。在“十二五”期间,国家提出要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计划。但是其中资金来源成为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据统计要完成这项任务要需要将近4万亿的资金。完成这项任务要分开进行,2011年先建设1000万套,其中中央财政明确要投入1030亿元,占总投入的十分之一。而剩余的资金需要由省级、市县政府和社会机构来承担,其中政府承担4000多亿,市县政府承担8000亿。如果政府以及社会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那么这项工作将很难开展。据统计2012年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宅有1800万套左右,其资金的需求远远大于2011年。如果在建设中一部分资金并没得到落实,那么将会产生住房建设进度迟缓等问题,所以资金短缺是阻碍保障性住宅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
3如何解决保障性住宅资金短缺的问题
3.1增加中央财政以及政府投资力度
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自然离不开中央财政的补助和地方政府的投入。通过上述得知这两项经济来源是保障性住宅最主要的渠道。其实,最需要保障性住房的地区是那些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因此中央财政应该加大对这些地区的公租房以及廉价房的投资力度。地方政府要坚持预算安排为主、多途径筹集资金的原则。为了筹集更多的资金,可以采取从财政的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土地出让金、房产税收等途径来回收资金。与此同时政府还应该建立健全的融资平台,以这种方式增加保障性住宅建设资金的投入。在保障性住宅的建设上还要设定与其他贷款形式不同的融资机构,落实中央关于支持保障性住宅的金融政策,以达到吸引其他企业投资的目的。
3.2将房地产央企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后盾
2011年我国就颁布了相应的法律,要求中央企业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资金投入,而这种资金是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的,以此来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因此大型房地产国有企业有义务和责任参与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虽然保障性住房利润并不高,但是其工程却很浩大,其整体利润也是很可观的,尤其是在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上。虽然保障性住房回报不及其他房地产的平均利润,但是在房地产不景气和从紧的货币政策下,这也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投资方式。例如,2010年十七冶集团公司承建马鞍山市安置房建设,经过一年的建设已经交付1160套安置房。正因为一些房地产企业不愿意投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所以更应该将房地产央企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后盾,它是推动房地产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3.3吸引保险资金以及社保资金投入资金
早在2010年就有相关的法律条例,允许保险资金以物权、股权、债券的形式投资不动产。保险资金不同于其他投资方式,保险资金投入规模大、持续性较强、并且追求稳定性回报。这些资金如果存在银行里其利润回报率较少,所以为了获取利润可以选择去购买优惠政策较大的房屋,再交给政府作为公租房。这样取得利润要比银行利润高得多,事实是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行动。例如,五年前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制订了“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这个计划中明确要投资40亿元在上海市区建设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正说明了吸引保险资金投入也是拓宽投资渠道重要方式之一。其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社保基金长期投资、收益稳定的要求完全契合。例如,在2011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在南京签订了30亿元信托协议,来投资南京市保障房建设。综上,社保资金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投入,也是保证保障性住宅资金来源的重要手段。
3.4将房地产信托基金用于保障房的建设
房地产信托基金主要是为经营房地产信托投资业务以及其他信托业务而设置的运营资金。在我国,房地产信托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以及房地产信托存款。金融机构创新的产物是房地产金融,房地产信托基金可以用于保障性住宅的建设,政府可以为其提供政策的支持以及后续资金安排。同时房地产信托可以在投资中获得稳定但有保障的收益,这使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运用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成为可能。但是它在运行中可能会受到政府收支能力以及住房供需的影响,从而会制约保障性住宅建设的发展。所以考虑到这些因素,可以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保障性住宅资金的来源问题能否得到解决,是影响保障性住宅建设最重要的难题,因此健全资金来源制度成为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4结 语
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最根本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住房权力,以解决中低收入以及低收入家庭住宅困难的问题。但是保障性住宅建设却面临着资金,所以要想健全保障性住宅资金制度,就必须加大中央财政以及地方政府投资力度、做好房地产央企后盾工作、吸引保险资金投资以及发挥房地产信托基金的优势等基础工作。只有做好这几项基本工作才能在根本上解决保障性住宅面临的资金短缺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袁博.我国保障性住房基金运行及模式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
[2]张中妍.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法律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3.
[3]唐丽丽.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融资模式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3.
社保基金资金来源范文6
【关键词】 保障性住房 项目融资 PPP REITS
一、引言
项目融资是国际上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广泛兴起的一种新的融资方式。由于项目融资方式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能更有效地解决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问题,因此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应用。P.K.NEVIT(皮特・内维特)所著的《项目融资》1996年第六版中对项目融资的定义是:项目融资就是在向一个经济实体提供贷款时,贷款方查看该经济实体的现金流和收益,将其视为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并将该经济实体的资产视为这笔贷款的担保物,若对这两点感到满意,则贷款方同意贷款。国际上常用的项目融资的基本模式有:项目直接融资模式、设施使用协议融资模式、生产支付协议融资模式、杠杆租赁融资融资模式、BOT项目融资模式、ABS项目融资模式等。
PPP(Private-Public-Partnership)项目融资模式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获得比预期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PPP项目融资模式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用的显著特点在于通过引入私人企业,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而且,在PPP项目融资模式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主要有八种典型方式:服务协议(Service Contract)、经营和维护协议、租赁―建设―经营(LBO)、建设―移交―经营(BTO)、建设―经营―移交(BOT)、扩建后经营整体工程并转移(Wraparound Addition)、购买―建设―经营(BBO)、建设―拥有―经营(BOO)。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 REITs)从国际范围看,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有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二、保障性住房融资模式分析
从目前来看,我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主要来自以下渠道:财政、住房公积金、土地出让净收益、银行贷款等。而要扩大融资规模,可采用“PPP+REITS”模式,过程如图1所示。
首先,政府城建部与房地产企业针对保障房建设组建项目公司问题,政府主要提供土地及部分股本金,房地产企业通过招标选择。目前,政府财政投资保障房建设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利润率不超过3%,但实际操作中一般项目的利润率能达到4%~8%,与一般房地产开发30%甚至以上的利率相比是非常低的。但事实上承建保障房之后,开发商可以从地方政府那里获得信贷、土地、税收等多种优惠条件,潜在的附加利润非常可观。所以,组建项目公司可行,房地产商负责公司的运营与管理。此外,项目公司可采用BOT或BOO的融资模式,即先由房地产商组织建设保障房,然后由其运营一段时间直到收回成本和一定收益后,再转移给政府或者归房地产商拥有。而在实际运用中,由于保障房主要是针对低收入群体,对于房地产商经营,可规定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设定最高租金等。
其次,当项目公司组建后,可以通过债务融资充实资金,资金来源主要是银团贷款、保险基金和社保基金等。2010年9月,华夏银行重庆分行为该市民心家园授信16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并发放国内银行首笔公共租赁住房贷款6377万元。2010年9月到11月,该行向重庆公租房公司先后发放7笔贷款,累计金额超过5亿元。但是到了2011年,由于信贷政策紧缩等原因,贷款进度出现停滞,国开行由此加入,继续为该项目提供贷款。同时,尽管交行重庆分行也授信19.88亿元,但截至2011年2月,实际仅发放4亿元。2011年“两会”期间,同济大学副校长郑惠强指出,保险资金有巨额、长线、稳定等特点,可通过完善法律、政策引导、税收优惠等途径,推进保险资金参与公共租赁房建设和运营。2011年3月,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南京保障房30亿元信托贷款项目落户南京,成为全国社保基金以信托产品形式投资保障性住房在国内启动的第一个项目。其实社保基金对收益要求并不太高,对南京政府来说,此番融资成本仅为年利率的6.05%,甚至略低于三年期限贷款利率的6.10%,十分符合保障房的低成本融资要求。但社保基金是国家重要的长期战略储备,是普通老百姓的“保命钱”,更在意投资的风险。由于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风险尚不得知,这便成为社保基金进入保障房的一个难点。
再次,项目公司在利用现有的筹集资金建设保障房的基础上,为了持续建设足够的保障房还需向社会公众融资。项目公司通过把已建设的保障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打包委托给信托公司,由其公开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基金可采用封闭式管理,并且上市交易,从而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筹集的资金由专业机构管理和运营,所得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然后用保障房未来的租金以派息方式分配给基金持有人。此模式借鉴了香港的“领汇模式”,就是政府把名下适宜的商业地产分拆上市,设立类似领汇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由专业机构管理和运营,所得资金用于建设公屋(相当于内地廉租房)之类的保障房。香港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分拆出售其名下180个商场和停车场而成立,2005年11月25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现阶段100%由机构投资者及私人投资者拥有。
最后,相比商业地产REITs,公共租赁住房REITs在政策的稳定性上更具有优势,如果能够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出租率和稳定的政府补贴,那么公共租赁住房REITs的收益将得到保证,市场的认筹也将更加积极地吸引社保基金、保险资金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领域。同时由政府提供担保,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率和红利分配,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香港REITs每年必须将不低于90%的净利润以红利形式分配给信托单位持有人。
三、关于完善中国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模式的建议
信托基金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鉴于基金主要面向中低收入阶层,为降低运营成本,保证信托基金试点项目的成功,政府可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在信托基金运营中按照国际惯例免缴信托基金层面的企业所得税,对租金收入计征的营业税和房产税等统一按综合税率的5%收取,对信托基金首次购买住房作为经济租赁房过户的契税、印花税予以免缴等政策优惠。
另外,加快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美国REITs的设立主要由《证券投资法》和有关的税法决定。REITs像其他金融产品一样,必须符合美国1933年的《证券投资法》和各州的相关法律,而税法则规定了REITs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一些主要条件。2003年7月,香港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颁布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对REITs的设立条件、组织结构、从业人员资格、投资范围、利润分配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香港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美国REITs的结构,以信托计划(或房地产地产公司)为投资实体,由房地产地产管理公司和信托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而我国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公司法》、《信托法》和《投资基金法》,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或制定专门针对投资基金发展的《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等。
四、结语
保障性住房因其具有福利性的特点,所以依托市场化融资困难。目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政府财政压力较大,住房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存在一定的制约。展望未来,我国保障性住房需要积极探索融资新路,获得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本文把保障房建设归于基础设施建设,利用项目融资模式,通过政府与房地产商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利用银团贷款、保险基金和社保基金等融资手段,再把保障房和相关配套设施资产证券化,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开上市发行,吸引更多社会资金,以期发展更多融资渠道为保障房建设筹集持续发展资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