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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生贫困申请范文1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解读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希望你们在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大力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关心和支持资助工作。衷心希望各位家长把助学金用到孩子的学习、生活中,培养孩子不畏艰苦、勇于进取的良好品质,让他们刻苦学习,报效祖国,回报家庭,感恩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政策依据:《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财[2013]9号)。
资助对象:实施范围内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中央和省50%、地方配套50%,学年初评审、分学期发放。资助比例原则上为5%,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在省定资助标准、范围的基础上提高资助比例和标准。
申请资助条件:同等条件下,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定。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2、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幼儿;
3、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
4、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幼儿。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以下简称“一补”)
政策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4号)和《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6号)。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学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学生。农村地区按寄宿生人数25%的比例核定。
资助标准: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含特殊教育)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按125天计算,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含特殊教育)每生每年1250元。按基本标准核定“一补”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
申请资助条件:同等条件下,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定。
1、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子女;
2、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5、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家庭子女
6、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子女
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三、中职学校国家资助政策
政策依据:〈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15】115号)。
(一)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对应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扣除涉农专业学生、连片特困地区和比照西部政策地区及林区农村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地方按6:2:2分担,资金直接打入学生资助卡。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条件:同等条件下,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定。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
3、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4、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库区贫困移民子女;
7、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的子女;
8、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中职学校免学费
免学费对象: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于一年制的中职学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一年的免学费资金补助;两年制的中职学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两年的免学费资金补助。
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地方按6:2:2分担。
四、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政策依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7号)。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各地结合实际,可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资助标准:
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市实行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和3000元三档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地方按6:2:2分担,资金直接打入学生资助卡。
申请资助条件:同等条件下,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定。
1、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残疾学生;
3、低保户家庭学生;
4、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普通高中学校免学费
政策依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实施意见》(鄂财明电〔2016〕1号)
免学杂费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免学杂费标准: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63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地方按6:2:2分担。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毕业当年九月份开始计息(国家最低利率)。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国家助学贷款主要解决学费与住宿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额度上限为12000元。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上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程序: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后申请,导出申请表并由村(居)委会或镇(场)民政办签字盖章(续贷学生不用签字盖章)。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持学生证)、户口簿到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贷款合同(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来1人即可)。
农村学生贫困申请范文2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制度的实行和招生规模的日渐扩大,没有能力支付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的贫困生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面对日益凸显的贫困生问题,由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共同设立,用于帮助高等院校中家庭贫困的学生交纳学费、生活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应运而生。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则是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实施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对于目前占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比例80%的农村学生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既圆了学生的梦,解了家长的忧,又减轻了高校和社会的负担,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在校大学生的普遍欢迎,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然而,这项政策的实施还远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下面谈谈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办缓慢的成因及对策。
一、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办缓慢的成因
(一)从农村信用社的角度分析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掌握着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最终贷款权,其心理动机对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进展有着重要影响。目前,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一种“惜贷”心理,对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积极性不高,从而直接影响着整个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1.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大意义缺乏认识,有些农村信用社工作缺少主动性和积极性,出现工作不落实、提高贷款门槛、增加附加条件等问题,致使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
2.利小成本大、风险大。虽然国家在有关政策中明确规定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人是贷款对象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其应当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等条件,而且多数农村信用社采取担保贷款的方式,但由于贷款申请者毕竟是一个特困的个人消费群体,其还贷能力难以预测,加之贷款的额度小、贷款面广、手续复杂、成本高等原因,农村信用社的投入与收益严重失衡,必然极大影响放贷的积极性。
3.农村信用社自身的问题。虽然国家明文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形成的呆帐坏帐可以全额核销,有的省还设立“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但盈利性的农村信用社还是觉得“不划算”,因为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风险还是集中于农村信用社。而农村信用社系统内部由于考核办法、操作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权、责、利不明确,银行基层机构和经办人员的责任较大,对办理这项贷款心有余悸,甚至无所适从,致使积极性不高。
(二)从贷款学生的角度分析
作为贷款对象的大学生,其个人的贷款意识、消费观念相对落后,贷款心态不正及信用观念较差等也成为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的重要因素。
1.部分学生认识不足,消费观念落后。有部分贫困生由于没有建立起贷款消费的新观念,加之对贷款政策了解不深,对将来的还贷能力没有信心,从而心存种种顾虑而不去申请贷款。
2.部分学生责任心不强,依赖心理严重。有的学生对政府和学校有较强的依赖心理,认为政府既然已经做出“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只要我的学习成绩可以,经济上的困难就应该由政府和学校帮助解决,所以宁愿拖欠学费也不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而在接受资助的形式上,有调查显示,更多的贫困生愿得到不需承担还贷责任条件又不是很高的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只有很少一部分学生愿意选择贷学金。
3.部分学生独立性太强,不愿意父母再为自己负担大学所需费用。有的贫困生因为成长环境的因素,生活能力较强,认为父母供养自己考上大学已经很不容易了,不愿意再让父母为自己分担经济困难,而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完成大学学业,所以这部分同学不愿选择“以父母为申请人”的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而更希望获得在学校办理的工作后由自己来还款的助学贷款。
(三)从高校的角度分析
按规定在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时,“贷款申请人必须提供贷款对象所在高校出具的《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证明》”,高校事实上成为连接农村信用社和学生的中介,作用非同小可。但许多高校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尽如人意,一方面宣传不到位,使学生对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认识不够,不能主动申请;另一方面简单的视其为学生(或学生家长)和农村信用社之间的事,对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不组织、不引导,配合不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从政府和社会的角度分析
由于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新生事物,是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国家虽有政策,但并没有妥善的相配套的具体操作办法及管理措施,而且有关助学贷款问题的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健全,加之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不够,措施力度不强,经济困难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了解和认识不足。据调查,有相当多的高三学生和教师不了解大学有资助贫困生的政策和措施,致使经济困难的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心情喜忧参半,有的甚至打算放弃学业。
二、推动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加快发展的对策
如何才能真正落实好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体现党和国家的温暖,又能处理好各方面的矛盾呢?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以下几点措施:
(一)农村信用社方面
1.农村信用社要提高认识,加强服务,大力推动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在实际的操作中增加服务网点,不限制办理时间,为贷款学生提供简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2.建立和完善助学贷款的保障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使放贷风险降到最低点;建立合理的可控制性助学贷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等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建立与其他金融机构共享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贷款对象个人档案,登录有关情况作为历史资料保存,同时做好信用记录信息共享,为有效地防范助学贷款中的金融风险创造一定的条件。
3.改进助学贷款工作中一系列环节,保证助学贷款的良性运作。农村信用社应认真研究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这一新生事物的特殊性,合理调整贷款政策,简化贷款手续、增加工作人员,并为助学贷款的信贷员制定更为合理的工作考核标准;同时加强同高校之间的联系,及时将贷款情况反馈给学校。
(二)学生方面
1.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转变学生及家长观念,使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明白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意义、政策措施、办理程序等,为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经济困难的学生及家长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
2.加强自我学习和教育,增强自己的贷款消费意识、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改变“将国家教育贷款当作国家对贫困生的补助”的错误观点,自觉增强自身的还贷意识,为自己和他人的助学贷款创造条件,促进助学贷款的良性循环。
(三)高校方面
1.要提高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改变此项贷款学校没有介入,与学校无关的错误观点。应该认识到,学校也是此项贷款的受益人之一,学校只有和各地农村信用社配合,做好服务工作,才能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在更广的范围内展开。
2.学校助学贷款管理部门和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联系与合作,学校财务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向助学贷款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学校助学贷款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情况。
3.学校应建立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个人档案,跟踪管理学生在校情况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被转学、休学、退学、开除、失踪、死亡等,随时通知相关信用社,减少贷款损失。
4.通过对学生在校的品行考查,对有违纪或不道德信用行为的学生不予出具相关证明,为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工作把好第一关。
(四)政府方面
1.着力研究出台可操作性强的相应政策、方法和管理机制,完善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高农村信用社开展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2.尽快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制度和信用评估制度,对个人信用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及时跟踪贷款人的信用信息,同时采用媒体报道监督、政府干预等手段,促使个人树立金融意识、信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以减少贷款风险。
3.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发展的法律环境。用法律的手段明确农村信用社、高校和贷款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协助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社会责任,明确贷款人违约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确保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健康发展。参考文献
[1]谭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状况与对策分析[J].经济师,2004,(2).
宋家荣.助学贷款运行不畅的原因及对策建议[J].中国金融,2003,(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51号),2004.
农村学生贫困申请范文3
坐落在海拔2450米的渭源县会川镇罗家磨村福和希望小学的师生们,已经告别了过去破烂的教室。崭新的教学楼、一流的教育教学设施,新建的学生食堂整洁干净。行走在校园,随时都能看到师生们快活的身影,以及坐拥在师生脸庞上惬意的微笑。“教学楼及食堂都是近年来通过希望工程捐建的,他们每年还定期来学校慰问教师。”学校教师李建新讲述起学校的变化时从内心深处充满了感激,并不时向记者展示了相关照片。
“红烛基金将一份沉甸甸的爱心送达我们乡村代课教师的手中,感激之余,我们倍感肩头担子的沉重,因为我们不能辜负红烛基金以及社会寄予的重托。同时,我们被红烛基金捧着一颗热心来而不带走半根草去的义举深深感动了。面对孩子们对知识的渴望,家长们对孩子的希望,以及社会寄予我们的厚望,我们要更加勤奋踏实地工作,以实际行动来回报红烛基金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关心和支持。”2014年1月28日,位于中国西部地区的革命老区四川省通江县文峰村小学代课老师吴光辉,在接到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红烛基金的志愿者们第二次的资助金后,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庄重的承诺。
“这已经是第二次来通江捐赠了。”通江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洪卫告诉记者,“本次共向全县12名贫困代课教师每人资助1000元人民币和一件价值999元的防寒服,我们将化关怀为动力,进一步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内涵发展。”
同样,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向灾区提供高职学历教育援助和务工青年培训援助。其中学制三年的高职学历教育,企业为每位学生支付2.3万余元学费和生活费。“在前期捐助450万元建希望小学的基础上,再为灾区‘捐培训’,培训费公司买单,培训期间吃住免费,并发放生活用品。完成学业后,学生能被优先安排就业。”公司负责人贺贤汉透露了一直以来的善举。
由捐助贫困学生到捐助贫困学校的教师,由捐钱、捐物到“捐培训”,由单一的捐钱到捐助学生心灵的成长,点燃学生追求美好生活的梦想……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资助正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
一封来自受助教师的感谢信
今年上班后第一天,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大附中朱子平校长收到了来自陕西省宁强县民办教师的一封感谢信,读着受助教师的感谢信,朱子平眼睛内闪动着激动的泪花――尊敬的朱校长:
您好!
来信打扰了,见谅!我们是陕西省宁强县受到“燃烛行动”资助的民办教师,自2011年起,连续3年我们都得到了“燃烛行动”的关心和帮助,我们倍感温暖,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吃水不忘挖井人,当我们得知这个活动的发起人是贵校的一名退休教师郑千一老师时,更是对她老人家的善举感恩不尽,也对你们学校产生了由衷的敬意,听说郑千一老师已85岁高龄且行动不便,仍然在为这件事奔波,先后已募捐168万余元,更让我们感动,很想对她老人家表达一下谢意,因不知详细地址,故特意将此信寄给您,拜托您转交她老人家,衷心祝愿她好人一生平安,谢谢您!谢谢郑千一老师!谢谢天下所有关心支持我们的好心人!
衷心祝福您及您的家人新年快乐!
衷心祝福郑千一老师身体健康,一生平安!
“教育资助更多的应该关注教师,一个乡村教师至少要教育一个地方的三代人,只有提高他们的职业生命质量,才能改变一个地方的教育现状,甚至整个国家的教育生态。”看着150位全体受助人员的感谢信,朱子平解释到,“我们的目的是要唤起整个社会对乡村教师的关注,哪怕是一点点希望。”
一直以来,教育资助的惯性做法就是给贫困学生捐钱、捐物,“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从幼儿园到大学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让每一个孩子不因贫困而失学已成为现实。然而,教师作为教育的第一资源却很少得到关注,很多教师还在温饱线上挣扎,更不用说提高自己的教书育人的业务技能了。”宁强县教体局负责人感慨地说,“其实,通过捐助教师这一方式,可以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激发他们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其重大意义也远远超过一般的捐资助学。”
“教育资助更重要的应该是将捐赠资金用于提高教师本身的素质,使教师的思想不再贫瘠,业务技能有所提升。”从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新翠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她说:“成就一名乡村教师,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成就一所乡村学校,改变一批乡村孩子的命运。”
“没有好的教师队伍,所有教育目标都是空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总督学顾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世界联合会副主席陶西平尖锐指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始于教师,应当为教师提供体面的工作条件,以保障他们培养年轻一代成为负责任的公民,培养年轻一代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为了稳定乡村教育教师队伍,提升乡村教师的素质,吸引乡村教师扎根乡村学校,国家已经启动了远程教育教师培训和国培项目。今年年初,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地方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生活费补助管理工作,建立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教学点)任教的作用。
由捐钱捐物到“捐就业岗位”
“我不想要什么东西,只想要一个实习岗位,早日自立。”在采访电子科技大学今年即将毕业的贫困大学生李新宇时,他向记者袒露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为困难学生捐钱、捐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是我国教育资助的做法。然而,很多大学生毕业即失业,“能够在今年毕业后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改变家庭的贫困现状是我的最大心愿。”李新宇说。
对于贫困学生来讲,或许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完成学业,更重要的是在毕业后能有一份理想的工作,使贫困不再代代相传。
捐岗位,必须找企业。被称为“天使基金”的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上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从2005年3月至今,已经“孵育”了164家大学生创业企业,132家完成注册,其中30余家能做到收支平衡或略有盈利,为近千名大学毕业生提供了就业岗位。
“我也是贫寒出身,出手相助义不容辞。”每一年都要为上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提供贫困学生就业岗位的上海炫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路绪海感触颇深。
路绪海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阿城区的玉泉镇,考上华师大没多久,父母便下岗,第二年就靠助学贷款交学费,每月做两份家教,再到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打打工。
“如果没有这些打工的机会,我在大学里可能就没法生活下去了。”路绪海讲述着他一路走来得到过很多人的帮助的动人故事。爱心资助让路绪海铭记在心,“特别是每年回家,我们这些路远的学生,回去一次要30多个小时,学校每次都给报销火车票钱,单程半价139元,虽然钱不多,但对我们这些家庭困难的学生来说,也是帮了大忙啊。”
路绪海毕业后便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大学毕业后,创业基金会提供了30万元创业基金,让白手起家的我完全没有了后顾之忧。” 路绪海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的人生道路上每一步,都有人伸出援助之手,且不计回报,现在我有能力了,不说感恩图报,至少也要传递这一信念。”所以尽管公司规模很小,并不缺人手,路绪海还是决定每年腾出一些岗位,帮助那些贫寒学子圆就业梦。
“捐钱、捐物解决的是贫困孩子的燃眉之急,而为贫困大学生捐就业岗位,创业立业,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更重要。”国家教育资助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甚至有个别爱心企业还为贫困学生的父母进行免费就业培训,指导就业、创业。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资助已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让爱心浸润心灵
宽大醒目的会标、高高的主席台下,站着一排手捧资助金的学生。此时,在台下等候多时的记者一拥而上,摄像机开始“”运转,照相机则“咔嚓、咔嚓”响个不停……然而,很少有人注意到,在受助学生中,有几个却始终低着头。
以上这种在各地举办的困难学生资助仪式上的情景并不鲜见。媒体对受助者的困难状况“原生态”的报道,学生的家庭情况、生活细节都毫无遮掩地暴露在人们面前。然而,这种报道让学生在得到关注和资助的同时,也背负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有些甚至对捐赠者和媒体产生对抗心理。当问及受助学生的感受时,他们表示:“很反感这样的捐助形式,因为镜头让我们的窘境‘一览无余’。”
山东省枣庄市教育局干部胡乐彪指出:对困难学生的救助或资助,原本是好事,但如果方式欠妥,就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给他们的心灵蒙上一层阴影。他认为,很多家庭困难学生心理十分脆弱,生怕别人看不起。因此,当我们献出爱心资助学生时,一定要换位思考,充分考虑到受助者的感受,采取灵活的资助形式,尊重他们的隐私、维护他们的自尊心。
如何将爱心资助变成孩子心灵的关怀?真正让教育资助的过程成为春风化雨般的育人过程?考量着捐助者捐资助学的价值取向和育人智慧。
“进入大学后,我一定会刻苦学习,增长本领,感恩社会,自觉把爱心火炬传递下去,用实际行动回报爱心人士对我的无私资助。”于2013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来自四川省通江县沙坪乡余家河村的刘长青在承诺书上写下了这样的感言。
父亲残疾、母亲多病、兄妹二人读书,刘长青的家庭十分贫困。正当家人因大学学费一筹莫展时,他幸运地得到了四川省栋梁工程助学项目的资助。在去年9月入学前,刘长青在认真阅读承诺书的各项内容后,郑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将教育资助与感恩教育相结合,把接受爱心资助的贫困大学生作为重点,明确要求贫困大学生在接受资助前签订《承诺书》,是四川省巴中市贫困资助中心的一项创新举措。记者看到,《承诺书》内容包括:常怀感恩之心,在捐赠方同意的前提下,保持与捐赠方的沟通联系,至少每学年向捐赠方书面汇报一次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坚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确保助学资金用于学习和必要的生活支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把爱心火炬永远传递下去;遵纪守法,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如有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自愿放弃受助资格。
“学生签订《承诺书》时一式三份,分别由捐助方、受助方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存,《承诺书》下方设置了以上三方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以方便相互联系。《承诺书》的背面还印有感恩故事和相关名人名言。市资助管理中心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电话提醒受助学生遵守受助承诺,保持与资助方的长期联系,并从资助方了解受助学生履行承诺情况,督促感恩教育落实。”巴中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
“爱心资助让我不仅获得了一次宝贵的上大学的机会,还获得了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我一定会努力学习,乐于助人,回报社会,主动参与爱心接力,做一个对他人、对社会有益的人”。得到教育资助的现就读于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的农村贫困大学生何荣华,在前不久给巴中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来信中深情写道。
让教育资助爱心不再成为伤害学生的高调作秀之举,让感动荡涤心灵,使教育资助成为激发学生追求梦想的不竭动力和源泉,或许,教育“智”助的路将不再遥远!
Tips
外国学生助学方式对比
美国
据统计,美国40%的大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经济资助,每年来自联邦政府、地方政府、学校自身和企事业团体个人的经济援助有几百亿美元,其中政府和学校的援助占70%。联邦政府资助的主要项目:
1.助学金(PellGrand)是美国教育援助资金问世以来最早的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目的是给贫困生深造的机会,由教育部审核批准;
2.辅助金(SEOG)由政府出资、学校管理,针对贫困本科生;
3.半工半读(WorkStudy)同样是政府出资、学校管理。受助学生经证明被安排在校内外公共事业机构或非盈利的私人机构里工作,工资标准不低于国家最低标准;
4.贷学金的其中一种是帕金斯贷款,国家提供、学校管理,偿还后资金用于循环发放新的贷款。另外的多种由银行、基金会和公司发放的贷款,有由政府贴息的,也有不贴的,其中不贴息的无条件限制。贷款偿还的几种形式之一 ――常规方式,按自己收入量力而行,直到还清为止。每月偿还最低限度是50美元,偿还期可延长到12―30年。
大学资助项目:为优秀生提供奖学金,聘请其为助教或实验员;提供低息贷款,假期开设的课程收半价;与公司签协议,公司资助学生,学生毕业后到该公司工作;缩短学制,提前毕业;减免学费。此外还有来自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奖学金和贷款。
德国
早在1971年德国就颁布了《联邦教育资助法》,给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联邦教育资助法》最后一次修订是在2001年。根据该法,家长无供养能力、家庭月收入低于一定水平、不满31岁的德国籍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德国有固定住房的欧盟国家学生、父母一方是德国籍的非欧盟国家学生、获准政治避难或无国籍的学生和学业开始前已在德国工作5年以上的外国学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德国各大学的学生工作管理委员会受理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的最长期限通常是所学专业所需的年限,金额则根据学生的家庭收入状况确定,目前最高为每月585欧元。
国家助学贷款由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管理。大学生工作管理委员会把符合条件的申请资料寄给这家银行,银行每月往学生账户里汇入相应的资金。
国家助学贷款一半是送给学生的福利,不用偿还,另一半是无息贷款。
日本
农村学生贫困申请范文4
[关键词]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体系 生源地贷款
[作者简介]张春雨(1968-),男,河北河间人,河北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高级实验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校管理。(河北 保定071001)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05-0173-02
2007年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理性思考几年来高校贫困生认定中出现的一些现象,突出完善贫困生生源地商业借贷制度在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的作用,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贫困生认定中存在的几个现象
1 贫困生资助单笔款额相对较大,大量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贫困的学生申请参评,甚至出现夸大贫困程度的不诚信现象。例如,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学费需求的燃眉之急。我国高校大部分学生家境一般,很多来自农村或城镇普通家庭,一些农业院校贫困生个人申请率比例甚至达到学生总数的45%,接近半数。这么大一个群体竞争20%的贫困生资助指标,很难说没有“自要谁不要”的想法。诚信做人是影响社会生存的基础性品德,当代大学生群体负有承担诚信义务的社会责任,高校最首要的责任就是培养品学兼优的社会主义“四有”接班人。从培养品德的角度来讲,如果国家能够把对部分学生的一次性救助变为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诚信借贷得到资助,这有助于减少真贫困和假贫困的现象。为了鼓励高校学生的诚信行为,即使适量增加资助的利息金额也是值得的。
2 贫困生认定中争议问题举证困难,困扰公平价值理念。《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了贫困生认定的原则、组织实施体系和程序,并制定了详细的认定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应该说通过认真落实指导意见,基本可以保障高校公开、公平、公正认定贫困学生工作。贫困生认定实际操作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比较困难的学生一般争议不大。家庭经济困难存在争议的地方集中在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信息方面。无论是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还是年级、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都对争议问题存在举证困难,有时很难把握。农村学生家庭或城镇一般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差别较小或近似,贫困程度甄别存在一定的难度。贫困学生家庭所在地村、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状况,实际上也存在尺度衡量标准不统一等诸多问题。个别贫困生由于现实表现、心理障碍、人际关系等各种原因落选,情绪波动反应激烈,对认定工作的合理性产生困惑,从而引发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
3 贫且优则奖的设计理念使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评议矛盾相对突出,评议导向存在不确定的缺陷。一般而言,学而优则奖和贫至困则助可以被普遍认可,贫困生与奖学金挂钩,颇有些“矮子里面选将军”的意味,把国家救助以奖励的形式发放给了一部分贫困生。假如一个班级里,学业成绩第二名同学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而第三名同学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只有一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情况下,按照这个奖项设立的初衷,应该倾向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毕竟能不能得到5000元的救助对于一个困难家庭效果反差比较巨大。这两名同学都属于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贫困优先还是品学优先,就存在一个评议导向的问题。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 改革生源地借贷制度,解决贫困学生学费、住宿费用。(1)谁受益,谁投资,体现社会公平和国家救助相结合的原则。研究证明:政府和个人都可以从高等教育中获益,社会收益主要体现在推动社会经济的增长,个人收益主要表现为个人通过教育可以提高未来的收入。因此,国家和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教育成本。贫困家庭学生可以通过借贷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用。随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推进,生源地贷款因具有商业可持续发展得到大力推广。笔者建议占高校学生总数约20%的贫困生均可自愿申请生源地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用,以后可以根据贫困生实际数量进行调整。生源地贷款的本金由学生及其家庭承担,自贷款之日起,每年度偿还10%的本金,十年内还清。以学生上学期间贷款一万元为例,学生及其家庭十年间每年需要偿还本金一千元,应该是可以接受的;贷款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由国家承担。上例中贷款利率如果按恒定5%计算,国家十年间所支付的利息金额逐年递减,累计需要支付利息2750元,约占贷款总数的1/3。同时,规定学生毕业后可以提前还贷,剩余利息金额可以一次性各按50%奖励贷款银行和贷款学生,以提高银行借贷和学生还贷的积极性。(2)大学生诚信还贷与就业相结合原则。由借贷银行提供贷款学生基本情况及还贷情况,国家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系统,并与大学生就业相结合,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必须审查其诚信记录。以接受资助大学生群体的诚信行为,带动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农村学生贫困申请范文5
“特岗教师招聘数量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
“中小学校宿舍接入全国系统”
“围绕研究贵州教育改革创新、质量提高、特色发展的重大问题,2016年11月18日,贵州省教育厅列出了14个课题面向全国招标。”
......
“穷省也可以办好大教育。”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表示,贵州办好教育,要依靠改革。为了拔掉穷根,近年来,贵州奋力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在西部地区率先实施“两基”攻坚并通过国家督导评估,教育“9+3”计划和“4+2”教育突破工程成效明显,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快速发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以县为单位全覆盖。
基于“再穷不能穷教育”的理念,贵州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改革。
系列顶层设计
为教育改革注入动力
2015年8月,《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深化贵州教育综合改革战略合作协议》签订,标志着贵州教育综合改革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任务。这个战略合作,获得了教育部与贵州共建贵州师范大学、支持国家部委与贵州共建有关高校、支持贵州发展博士生教育和申报博士点等在内的17项重大政策支持。其中,贵州省与国家有关部委共建高校总数由2所增加到6所,共建高校由本科拓展至高职院校,共建部委由2个增加到4个。
2016年1月,《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公布,并获国家教改办备案,这是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家获备案的省级教改方案。方案涉及贵州省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综合改革的方方面面,涉及范围广、改革力度大。
同年10月,《〈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出台,81项教育改革任务被分解细化,教育综合改革进入深水区。
贵州还相继制定出台了近20项教育综合改革配套文件:《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关于支持高校加快改革发展的意见》《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贵州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等。
一系列顶层设计促进了贵州教育改革。全省教育领域民办教育专题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促成65个项目投资合作,总投资105.38亿元;圆满完成八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各项活动,多所高校入围教育部实施的“千名中西部大学校长海外研修计划”“高职院校校领导海外培训项目”和“西部地区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特色营养餐
温暖400万农村孩子
2011年前,在F州众多边远乡村的学校或教学点,根本没有食堂。为改善这种现状,贵州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将营养改善计划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项目等紧密结合,以加强学校食堂建设为突破口,于2012年实现了农村中小学“校校有食堂、人人吃午餐”的目标。
2013年,时任贵州省省长陈敏尔说:“教育是治贫的根本,不把孩子的教育特别是贫困地区孩子的教育搞上去,贵州还要穷很长时间,还要苦很长时间。”
目前,营养改善计划已覆盖贵州省87个县(市、区)近1.3万所农村学校。中央和省财政累计投入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20亿元,每年近400万农村中小学生受益。2016年8月,贵州全面推进营养餐改善计划提质升级,使学生从“吃得上”“吃得饱”向“吃得营养”“吃得均衡”转变。并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于2016年秋季学期,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11个县及10个极贫乡镇14万农村学前教育儿童中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17年春季学期起,实现全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5个县(市、区)84万农村学前教育儿童全覆盖。同时鼓励非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开展地方试点。
“9+3”计划
一个穷省办大教育的决心
教育“9+3”计划为贵州贫困地区的孩子打开希望之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自2013年实施教育“9+3”计划以来,贵州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贵州基本普及15年教育和实现2020年与全国全面同步小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年来,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中职学校建设快速推进。全省各级多渠道筹措资金150亿元,大力推进“百校大战”建设,完成各类建设700万平方米;清镇职教城和市(州)职教园区建设加快,19所职业院校入驻清镇职教城建设办学,入住师生7万人。
得益于教育“9+3”计划的实施,贵州省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得到巩固提高,全省建成农村寄宿制学校3015所、学生宿舍403万平方米、食堂14955个、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2629个,农村初中生、小学生寄宿率分别达70%、30%。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以县为单位全覆盖,惠及400万学生。
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邹联克说,实施教育“9+3”计划,体现了贵州穷省办大教育的决心,是用贫困型经济办小康型教育的一个创举。
扶贫先扶智
教师队伍建设一直在路上
近年来,贵州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作了大量探索和努力。现有中小学专任教师44.8万余人,农村教师27.3万人,其中乡村教师近15万人。
在中职这一块,贵州通过“招聘转合”四个途径,开通了绿色通道。邹联克解释说:“招就是招考,聘就是聘用,转就是把普通教师转型成专业教师,合就是整合校内外资源、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通过这些方式来解决教师进口的问题。”
2014年,中职师生置换研修与顶岗实习“点亮行动”正式启动。贵州每年选派老师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培训2至3个月,为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优质师资班四年级同专业的学生则来贵州顶岗,实现合作共赢。
特岗教师,是农村学校的一支重要力量。贵州特岗教师招聘数量连续五年位居全国第一,截至2016年,共招聘8.8万名特岗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占全省乡村教师总数的64%,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29%。同时,特岗教师的接转率达到90%以上。
贵州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以来,贵州获得中央专项资金支持4.58亿元,培训农村教师近40余万人,实现了全省农村教师国家级培训全覆盖。F州“国培计划”参训学员连续两年与的互动,获得了国家高度关注。2016年,贵州获“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2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在2015年的基础上新增资金3400万元。
2015年,贵州出台《贵州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开展乡村教育家、乡村名师打造工程,启动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认证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县管校聘”和轮岗交流等改革举措。此外,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12.93万套,惠及近20万人,争取国家资金45.8亿元。同时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对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惠及农村教师12万人。
教育精准扶贫
让农村贫困学子有学可上
2015年6月,在贵州考察时说:“要抓好下一代教育,决不能让一个孩子上不起学,决不能让经济困难家庭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牢记总书记的嘱托,贵州把“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作为教育事业的一个目标。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贵州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向省内就读高中至本科阶段学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并免除或补助学杂费,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2015年12月以来,贵州有序受理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资助申请,2015―2016学年全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人数达到31.7万人,资助金额10.12亿元。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贵州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四类学生学费。2016年9月底,贵州在全国率先完成普通高中四类受助贫困学生的统计、上报汇总和资金下达等工作,全省2016年秋季学期资助普通高中免学费21.51万人,资助资金1.23亿元。越来越多的贫困家庭学生因之受益。
农村学生贫困申请范文6
盛誉来
“热烈祝贺我县成为国家级贫困县”这是曾经悬挂在华东地区某县县城主要街道道上的宣传横幅。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如此这般的横幅竟然出自该县政府职能部门之手!
近年来,贫困县帽子十分“抢手”,一些领导干部挖空心思进行数据造假,或夸大贫困人口基数,或压低人均收入,围绕这顶帽子不断“哭穷”、“炫贫”。于是,尽管国家鼓励减少重点县,但贫困县数量却只增不减,贫困帽已然成为一些领导干部的“聚宝盆”。
据统计,我国从1986年开始认定国家级贫困县,认定标准为人均纯收入低于150元的县、低于200元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低于300元的老区县。1989年国家认定的贫困县总数为331个。1994年,国家对贫困县的标准首次作出调整,人均纯收入超过700元的县一律退出,低于400元的县全部纳入,共确定592个国定贫困县。此后的近20年间,国定贫困县的标准和政策虽然多次进行调整,但全国贫困县的总数没见任何减少,始终恒定为592个,各省区(包括经济发达省区)坚持“退一补一”不松口,以至于目前全国几乎3个县中就有1个戴“穷帽”。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坦言,贫困帽含金量比较高,退出没好处,“所以重点县干部群众不愿意退,也不敢退。”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汪三贵主任分析认为“有些贫困县的发展水而高于非贫困县,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贫困县在确定过程中受地方政府公关能力等因素影响较大;二是一些贫困县在国家的扶持下取得长足发展但不肯及时退出。”
我国首次公布小微企业“家底”
徐少卿
3月28日,国家工商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报告指出了中国小微企业当前的四大特点:第一,投资主体和所有制结构多元,私营小微企业是小微企业的主体;第二,劳动密集度高,两极分化明显,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第三,发展不平衡,优势地区集中,具有明显的地域集群特色;第四,敏感脆弱,易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但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进取精神。
《报告》显示,小微企业解决了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问题,特别是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口70%以上集中在小微企业。可以说,小微企业是我国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就业的主渠道。科技型小微企业也达到了47.76万户,占总数的4.62%。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转型升级愿望较强,但由于在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关键因素方面积累不足,转型升级面临重重困难。整体来看,小微企业发展后劲不足,需要社会各方面重视和支持。
各地质监部门认真落实“局长接线日”制度
伍保丞
为进一步发挥12365热线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功能,“3.15”前后,各地质监局纷纷开展12365热线“局长接线日”活动,倾力打造质监系统热线服务品牌。图为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金窗爱(中)在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现场值班。
国家工商总局部署打击传销集中行动
郭商居
3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发出通知:从即日起至7月,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
据介绍,2013年,全国工商部门共查处传销案件1677件,其中在“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中立案调查和移送公安机关传销案件1141件,涉案金额34亿元;捣毁传销窝点7683个,清查遣返参与传销人员6万余人。
全国各级工商部门查处了一批传销大要案件,有力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部门查处了青海籍纯资本运作案,该案涉案金额1.6亿元,2300多人涉案。上海市工商部门查处了城商城网络传销案,该案涉案金额逾亿元,1.47万人涉案。河北省工商部门查处了人民购物网网络传销案,该案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7000余人涉案。湖南省工商部门查处了中国通和经济开发中心网络传销案,该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5000余人涉案;查处了金鼎华峰投资公司传销案,该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重庆市工商部门查处了爱联国际网络传销案,涉及30个省区市,近4万人涉案。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在2014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中,将集中查处打着“1040工程”、“爱心养老”、慈善、宗教等幌子从事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同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积极创建无传销城市。
海南省委书记为小面馆“站台”
王爱国
在海口开小面馆艰难创业的青海籍青年马牙古拜,将拾到的6万元现金和笔记本电脑归还失主的善举感动海南。连日来,他开设在地处海口市滨海大道秀英时代广场的这家本不起眼的兰州牛肉面馆,生意一改往日冷清异样红火,不到20平米的拉面馆里,挤满了比平时多出几倍的食客。
在吃面的人群中,有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罗书记不但带头来面馆吃面,还为马牙古拜拾金不昧的行为点赞:“这就是人性之美,也是海南之美,点滴汇聚,终成大海”。省委统战部领导也专程来到面馆吃面,登门赞扬马牙古拜是不贪不义之财,凭双手致富的好青年。
3月25日,小面馆迎来了首个网友组团消费的支持群体。饮誉椰城的“带你走天涯”户外徒步群的32位网友,在群主“黑子哥”的带领下,专程把第32次“吃在海口,百吃不宴”品吃海南特色美食活动的地点改在马牙古拜的小面馆。“品吃”活动引来了南海网、海南特区报、国际旅游岛之声等媒体关注。众多媒体纷纷发出报道:品尝兰州拉面味道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传递拾金不昧正能量。
长江中游四省商会联手助推“第四极”
解 军
3月22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商会合作交流会开幕式在长沙举行,武汉、合肥、南昌、长沙四省会工商联共同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商会合作协定》,约定积极响应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武汉宣言》和《长沙宣言》,实现第二届会商会提出的“开放融合,创新发展”战略。
按照《协定》精神,未来四市将共同搭建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智力服务、维权服务四类平台,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开展信息、人才服务等方面交流。同时,四市还将联合开展民营企业诚信建设工作,探索共同民营企业诚信指数,共同营造发展的良性环境。通过加强商会间的交流合作,四市将致力共同打造区域品牌,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山西举办新消法宣传嘉年华
杨云玄 摄影报道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山西省工商局、省消费协会、山西报业集团和《商品与质量》精品博览杂志、山西市场导报社、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等多家单位联合举办“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3.15大型公益宣传暨全民健身嘉年华活动。省内多家企业到场参展,与职能部门共同宣传新消法。同时,省工商、消协等领导还现场回答群众提问,解决消费投诉问题。与往年不同的是,在场群众不仅仅了解到了新消法的知识,解决了困惑已久的投诉问题,同时还参与到了全民健身的队伍中来。
湖北省高新制造业产值首次突破万亿
周 锐
据湖北省科技厅消息,2013年湖北省高新制造业产值首次突破万亿元,达到11853亿元人民币,占全省GDP比重的14.6%,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达到418.74亿元。
湖北作为科教大省,有120多所高校、130多万大学生、1500多家科研单位,63位两院院士和22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产出科技成果1000多项。
2013年,湖北省登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1621项,专利申请量50816件,专利授权量28760件,获国家科技奖30项。其中,“红莲型新不育系珞红3A与超级稻珞优8号的选育和利用”,连续4年被农业部列为长江流域主导品种;武汉锐科公司研发的万瓦光纤激光器,使中国成为继美国后第二个掌握此尖端技术的国家;安翰光电技术(武汉)公司研发出全球首款可定位、可遥控的“胶囊内窥镜机器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主导的“超高速超大容量超长距离光传输基础研究”,使中国具备仅使用一个光源(激光器),就能同时在一对光纤上实现1.14亿人通话能力;武汉高德公司研发的“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打破了国外对中国的技术封锁。
今年农村穷孩子上名校人数将增一成
新华社
2014年教育部将实施三项举措,使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比去年增加10%以上。
首先,继续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规模由2013年的3万名增至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一批高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