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的发展特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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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的发展特征

服务业的发展特征范文1

关键词:河南省;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布局

中图分类号:F719

一、服务业集聚区的内涵与作用

服务业集聚区是指以某一服务产业为主体,相关服务产业相配套、产业特色鲜明、空间相对集中,具有资源集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等功能,现代服务业集聚度达到一定水平的区域,是服务业企业集中布局、服务业集群发展、服务功能集合构建、空间和要素集约利用,促进大容量就业的服务业集聚区,是为城区和周边区域提供综合服务的城市功能区。服务业集聚区是现代服务业中的新型业态,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一)特征

服务业集聚区的特征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集聚性。众多相同、同类服务业企业集聚,或者是同一服务业产业链上下游的众多相关企业集聚、以一个或若干主导产业为核心、大量上下游服务配套企业相互关联和服务,在空间上紧密结合在一起。

二是功能多样性。从服务功能看,服务业集聚区包括专业性、综合性等多种类型,既有以某一产业为主导,其他相关产业作为配套专业性园区,也有依托一定城市功能区、产业园区或产业集群,集聚大量不同行业服务业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功能服务的综合业集聚区。

三是产业内在相关性。集聚区内的服务业企业具有内在相关性,具有或服务对象一致性,或处于同一产业链条,或服务同一城市功能等特征,客观上需要提高信息、技术、政策、配套服务等相关公共服务体系。

四是具有资源配置和辐射带动作用。服务业集聚区能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对所在地区及更大地区具有服务、辐射和带动能力。

(二)发展意义

发展服务业集聚区,对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服务现代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优化城市发展形态,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和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二是有利于加快城区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城区经济新的增长点。三是有利于服务业集聚发展,增强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力,促进高端要素集聚,增创发展新优势,在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

二、河南省服务业集聚区的发展状况

与全国服务业集聚区的形成一样,河南省服务业集聚区也经历了由自发形成到政府规划、由个别形成到全省铺开的过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河南逐步形成了一些在全国有一定名气的服务业集聚区。以二七广场为核心,郑州市形成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全国闻名的二七商圈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了以野太阳亚细亚为首的一批大型现代商场,服务业销售收入曾经在全国排名前列。依托传统庙会资源,洛阳市形成了曾经名列全国大型批发市场前十名的洛阳关林商贸城服务业集聚区。依托郑州火车站交通枢纽,郑州市形成了以大型服装批发市场和大型小商品批发市场为载体、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火车站商圈服务业集聚区。其他地市也形成了一些依托城市市中心和批发市场的中小型服务业集聚区。

随着服务业发展的加快,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被各级政府重视,相继出台了一些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服务业园区甚至推进区域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文件和政策。2009年,河南省发改委批准建立了30家河南省服务业特色园区,这些园区主要以文化、旅游、物流业园区为主,还有金融聚集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区。20世纪90年代至今,一些市、县政府先后建立一些名为服务业园区、物流产业园、空港服务业科技园、总部经济基地、文化产业园、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意设计产业园等地方特色的服务业园区。

2012年,河南全省性指导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政府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提出河南域内重点发展的服务业集聚区主要为中心商务功能区(以后规范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中心商务功能区是在省辖市市区和未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内为区域经济活动提供综合商务服务的城市功能区,特色商业区是在省辖市市辖区和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内为一定区域提供特色商贸服务和相关商务服务的服务业集聚区。“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在服务业发展、城镇化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被赋予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与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和中心城市组团等共同组成了河南科学发展的载体体系。

2012年,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南服务业大市郑州市了《加快推进郑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16年要建成金融、商务服务、商贸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旅游、高技术服务等6大类30个服务业集聚区,并制定了具体目标和政策措施。

至2013年底,据不完全统计,河南全省有已建和在建的各类服务业集聚区300家以上,其中省级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176家,河南省服务业特色园区30家,郑州市服务业集聚区30家,郑州市以外各市、县地方特色服务业园区在80家以上,河南省180家省级产业集聚区中转型为以服务业为主的集聚区约10家(以上各类园区有重合),各类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占全省服务业营业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河南省服务业集聚区的特征与问题

河南省服务业集聚区在发展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征,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发展特征

河南省服务业集聚区的发展主要有如下特征:

1.以政府规划为主

河南全省300多家服务业集聚区,大部分为政府规划建设或在自然形成一定基础上由政府规划提高,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自发形成的比重较小。河南大部分新规划服务业集聚区,采用由政府派出机构管委会或政府投资建设平台各级政府背景投资公司负责建设、招商等的模式。一部分形成一定基础后由政府规划提高的服务业集聚区,在继续发展中政府主导的作用也较强。

2.服务业集聚区类型较多,但以商贸服务业集聚区为主

服务业集聚区类型较多,主要有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央商务区、一般城市商务中

心区、城区特色商业区、专业批发市场集聚区、旅游风景园区、文化产业园、物流产业园、总部经济基地、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意设计产业园、软件产业园、电子信息服务业园区等等,但以城区特色商业区、专业批发市场集聚区等商贸服务业集聚区为主,数量上和规模上都占有明显优势。

3.服务业集聚区数量较多,规模普遍不大

河南省已形成和在规划建设中的服务业集聚区有300多家,数量在全国居于前列,但除了省会和其他大中城市传统商业中心、省会城市中央商务区以外,规模大部分不大,部分集聚区还处于努力招商、努力维持或争取生存的状况,河南全省形成了服务业集聚区数量较多、但以中小型服务业集聚区为主的特征。

服务业的发展特征范文2

[关键词]厦门;服务业;非均衡增长;成本病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7-0026-02

1 引 言

21世纪初,中国各经济特区重新认识了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并将之置于产业发展战略的优先地位,服务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在2001―2012年,厦门市服务业就业份额从45.5%上升到59.44%;名义工资增加值占GDP比重由45.34%上升到50.65%,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比重均在下降(见表1)。在服务业就业比重和增加值比重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其发展对地区经济增长会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呢?对这一问题,Baumol(1967)提出了“非均衡增长理论”。该理论表明,由于服务部门的生产率增长滞后于制造部门,在名义工资同水平增加的情况下,服务部门的相对成本将无限上升;如果两个部门的产出份额保持不变,则服务部门占用的资源比重将达到100%,结果整个经济的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将趋近于服务业;如果停滞部门的需求价格弹性(绝对值)较低,则对其产品即服务的消费的成本将越来越大,即出现“成本病”现象。而“成本病”不仅会给政府带来财政困难,还会对服务业自身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所以十分有必要分析首批经济特区之一厦门服务业是否也出现“成本病”现象。

2.原始数据来源于历年厦门市经济特区年鉴。

2 理论基础

Baumol将经济体划分为生产率进步部门(制造部门)和滞后部门(服务部门),构建一个两部门非均衡增长模型,得出如下结论:一是随着制造部门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服务部门的单位产出成本将会无限制增加,而制造部门则保持不变;二是若制造和服务两部门的实际产出比保持固定不变,则劳动力将会逐渐从制造部门转移到服务部门;三是若服务部门的需求富有价格弹性,消费者会因消费成本的提高而不得不减少对该部门产品的消费,其产出将会不断减少,最终退出市场;四是要实现经济的均衡增长,相对于劳动力的增长,总体经济的增长率将会逐步下降,最终趋于0。

对于Baumol的“成本病”假说的研究,国内学者也有一些成果。程大中(2006)从全国整体服务业的角度进行研究,得出中国服务业就业份额增长相对较快的主因是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相对滞后、服务需求缺乏价格弹性和服务价格的不断上涨容易引起“成本病”等结论;邱小欢(2010)对1992―2008 年我国东部地区及各省市服务业的增长特征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东部地区已显露出“成本病”问题。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福建厦门为例来分析海西服务业的增长特征,并以此来检验服务业的“成本病”问题。

3 分析方法与计量模型

综上,福建厦门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存在一定滞后,服务需求缺乏价格弹性,且服务需求收入弹性小于1,其恩格尔效应在服务就业份额增长方面发挥负面作用。此外,服务业单位产出成本呈现上升趋势,其平均工资水平也逐年上升,这些恰恰是“成本病”问题的主要征兆。

5 结论与启示

基于Baumol“成本病”假说,在过去12年,福建厦门服务业的劳动生产率增长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对服务的需求缺乏价格弹性,单位产出劳动成本也呈上升趋势。所以,可认为福建厦门服务业初现“成本病”问题。尽管如此,但该问题绝不容忽视。究其原因有两点,其一,服务业的“成本病”问题会给政府带来严重的财政困难,因为当人们无法完全负担得起服务费用的时候(比如“住房难”、“就医难”和“上学难”问题),政府将不得不提供财政资助;其二,它会对服务业自身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即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和服务提供的家庭化与非市场化。

服务业的“成本病”问题归根结底是由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因此,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兼顾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关系。在需求方面,应使服务消费对服务业的主要带动作用从价格渠道转移到收入渠道上来,使其发展建立在因收入水平提高而引起的消费需求增加的基础上;在供给方面,改善服务领域的体制和相关政策,提高服务业的劳动生产率,降低服务业的单位产出成本,从源头上增加服务的供给。另外,在产业转型的潮流下,要认识到服务业在福建厦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保持其与制造业的均衡增长,结合不同的发展阶段,均衡服务业的内部发展结构,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参考文献:

[1]W.J.Baumol.Macroeconomics of Unbalanced Growth:The Anatomy of Urban Crisis[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67,57.

[2]曹丹丽,张纪.老工业基地服务业“成本病”分析[J].商业时代,2013(24).

服务业的发展特征范文3

关键词:科技服务业内涵外延

内容摘要:本文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从服务对象和服务手段两个层面对科技服务业的内涵及其外延作了清晰的界定。科技服务业是近年来新兴的服务业,然而学界对其内涵和外延一直存有争议。

科技服务业起源于西方,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我国科技服务业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还是一个年轻的产业。随着各国对科学技术的日益重视,以提供智力服务为主要特征的科技服务业发展迅速且日趋活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科技服务业在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但是对于科技服务业的研究却相对滞后,尤其是对于科技服务业的内涵和外延,学术界迄今为止还没有比较一致的看法,在研究和管理中造成一定的混乱。

科技服务业概念界定的意义

科技服务业内涵和外延的明确对于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促进科技进步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有利于各级政府制定有针对性的科技服务业扶持政策。在制定扶持政策前必须明确科技服务业应包括哪些行业和机构。其次,有利于行业的管理。有了明确的内涵和外延,在进行行业管理和统计工作时,可以避免错、漏和重复,才能避免出现把气象局、图书馆、书法协会等单位也统计进来的错误。最后,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律的研究。在科技服务业的产业特征、发展规律、集聚模式以及对其他产业和科技进步的推动研究等方面都要求对科技服务业的明确界定。

科技服务业界定相关研究状况

目前还没有对科技服务业内涵和外延比较公认一致的看法。我国在1992年由原国家科委颁布了《关于加速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将科技服务业定义为“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统称”,科技服务业的概念开始被大家所认识和接受。但此概念过于笼统,并没有对其内涵做出界定,只是给出了科技服务业所包含的行业,而且也不完全,如研发试验、技术转移服务等行业没有包含在内。

目前国内学者对科技服务业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杭燕(2006)、王亮(2007)等为代表的“目的论”。他们认为“科技服务业是为促进科技进步和提升科技管理水平提供各种服务的所有组织或机构的总和”。把促进科技进步和提升科技管理水平作为科技服务业的目的,这里的“科技”是“服务”的对象。这种观点实际上认为科技服务业就是为科技活动提供服务的行业,忽视了利用科技手段提供服务的机构或组织,如提供测试服务、数据处理等服务的机构。第二类是以王晶(2006)、陈先荣(2005)等为代表的“手段论”,他们认为“科技服务业是以技术和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产业,其服务手段是技术和知识,服务对象是社会各行业”。这里的“科技”是“服务”的定语,也就是科技型服务业,类似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这种观点片面强调科技作为提供服务的手段的特征,忽视了科技服务业促进科技进步和提升科技管理水平的目的。这就把一些提供科技咨询、科技信息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排除在外,因为许多科技中介机构仅仅起到的是连接科技生产者和需求者桥梁的作用,并不总是需要较高的技术和非常专业的知识。这两种观点只是阐述了科技服务业的某一方面的特征,都不全面。

在界定科技服务业外延时,学术界对于科技服务业行业的分类有多种,有分二类、三类的,有分四类、五类的。例如杨集政(2003)把科技服务业分为三类:一是直接参与服务对象技术创新过程的机构,如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二是利用技术、管理等知识为技术创新主体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三是为科技资源有效流动提供了中介科技服务的机构,如专利事务所、技术市场等。王晶(2006)从在服务内容上的差异性将科技服务业划分为科技信息、科技设施、科技贸易、科技金融和企业孵化器五个子系统。不管如何分类,其内容都不完全。

科技服务业内涵和外延的界定

(一)对“科技”和“服务业”的理解

“科技”当然指科学与技术,问题是在科技服务业中如何体现“科技”的含义。是指科技部门、科技服务手段,还是科技水平?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科技服务业的主要业务范围。根据《意见》中对科技服务业的意义和定义描述,科技服务业主要是为了促进科技进步和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对象主要是科技研发机构、科技需求和使用单位,服务的手段主要是利用科技和知识。因此“科技”的含义既要体现科技服务对象的科技特征,也要体现利用“科技”的手段。

服务业传统的非实物性、非生产性、不可储存性、不可贸易性、即时性等特性得到了较为一致的认可。陶纪明(2007)在综合了贝尔、界屋太一和马德里克以及周振华等人对服务的理解基础上,提出了“服务满足的是消费者的个性化的需求”的观点,并把“个性化”作为区分商品和服务的主要标准。提供个性化需求的就是服务,提供标准化需求的就是商品。

在确定服务业的范畴时还应注意统计对象的独立性,不能简单地根据单位性质来确定统计的范畴。比如制造业企业的研发部门,如果不进行独立核算,无论其规模多大都应该归入制造业范畴;而一旦独立核算,则应该归为服务业。同样,研发单位的制造生产部门,如不独立核算,无论其产值、规模多大,应该计入科技服务业;独立核算,就不能把它列入科技服务业范畴。

(二)科技服务业的内涵

综上所述,科技服务业的定义既要体现服务对象的科技性,也要体现服务手段的科技性。因此科技服务业可以定义为:是指一个区域内,为促进科技进步和提升科技管理水平,运用现代科学知识、现代技术手段和分析方法,为科学技术的产生、传播和应用提供智力服务并独立核算的所有组织或机构的总和。

对这个定义内涵的理解包括:科技服务业的统计对象应限定在一个区域内,如国家,省(直辖市),市,县(市、区)等,在讨论科技服务业时不能脱离区域的范围;科技服务业的服务宗旨是促进区域内科技进步和科技管理水平的提升;科技服务业的服务对象为科学技术的产生、传播和应用部门;科技服务业的服务手段是利用现代科学知识、现代技术手段和分析方法,这是对服务主体科技水平的要求,避免把为科研部门提供快餐、卫生服务的行业列入科技服务业;对提供科技服务的部门或机构的要求是独立核算,并不强调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把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也作为明确的统计对象。

(三)科技服务业的外延

依据以上科技服务业定义的内涵,同时参照《江苏省科技服务业调查细则》的行业分类方法,文章认为科技服务业应该包括三大类:

第一类是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指为了增加知识,以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运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即为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理论和新知识,探索科学发展的应用途径和方法,以及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所进行的理论研究和试验活动。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具体包括: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等。

第二类是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具体又分为三类:科技推广服务,包括:为解决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能投入生产或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各种技术开发(非研制)、咨询、交流、推广单位;以推广技术为主的技(科)、工、贸联合公司;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农业和社会公益等技术的推广、扩散和转移活动;专业产品、工艺设计活动。科技中介服务,包括:科技信息和文献服务;科技咨询服务机构;科技项目招标、评估和签证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技术市场管理;其他科技中介服务;专利;科技风险。其他科技服务,指除技术推广、科技中介以外的其他科技服务,包括科普活动及科普展览。

第三类是专业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检测服务,包括动植物检疫,产品(质量、性能、技术参数等)检测;工程管理服务,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工程筹建、计划、造价、资金、预算、场地、招标、咨询、监理等服务活动;设计服务,包括: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等;数据处理服务,指为用户提供数据的录入、加工、存贮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使用用户指定的软件加工数据,并将结果返回给用户的活动,包括:为客户提供数据录入、处理、加工等服务的各类计算中心、公司的活动。

(四)科技服务业的基本特征

知识智力密集性。科技服务业属于典型的知识型服务业,它主要靠从业人员的智力获取收益。因此,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第一资本是人力资本,第一资源是人力资源,第一要素是知识要素。

效益的高外部性。科技服务业不仅成为现代服务业的新业态,具有独立的产业特性,为社会创造经济财富(一般发达国家科技服务业约占其GDP的3%-5%或更高);而且科技服务业是典型的外部性较高的产业。一般认为,科技服务每创造一个单位的收益,能为服务对象带来5个单位以上的收益增加(或经营成本与交易成本的降低)。

高度的交互性。在大部分科技服务业中,很难把“产品”生产者和“产品”消费者区分开来。科技服务业的生产一般要求生产者和消费者(这一现象被称为合作生产)进行高层次的合作以完成项目。在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下,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默会信息的交流可以帮助解释可编码的信息。即便有些服务有着一定的载体如书面文档的形式(委托人要求的合约和准确说明),仍有必要进行大量的个人交流,如对这些标准化和编码化的信息进行解释的知识。

科技服务业与其他相似概念辨析

(一)科技服务业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

目前尚没有较统一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定义,相对来说,Miles(1995)等的观点被引用较多,他认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Knowledge-IntensiveBusinessService,KIBS)是指那些显著依赖于专门领域的专业性知识,向用户和社会提供以知识为基础的中间产品和服务的私营公司或组织。这个概念强调提供服务的手段是利用专业性知识,而服务对象可以是用户和社会。科技服务业不仅要求服务的手段是科学技术,还要求服务的对象与科技有关,这就把许多与科技无关的用户排除在外。从这个含义上理解,知识密集型的服务对象要比科技服务业范围广。

(二)科技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生产业)

国外的现代服务业主要指为生产者服务的现代生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本质是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而其核心则是发展技术、信息和知识相对密集的现代生产业。在这里把现代服务业等同于生产业。科技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行业范围有许多重叠的部分,比如为生产部门提供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等科技服务活动,主要区别是现代服务业主要的服务对象是生产部门,而科技服务业服务的对象除了生产部门,还有研发部门以及利用和需求科技的其他组织机构。

参考文献:

1.曹丽燕.发达国家建设科技服务体系的经验[J].科技管理研究,2007(4)

2.杭燕.苏州市现代服务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6(10)

3.王晶.南京科技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3)

4.杨集政.我国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对策思考[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4)

5.王晶,谭清美等.科技服务业系统功能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6)

服务业的发展特征范文4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综述了国内外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和研究现状,对科技服务业的范围进行界定。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熵值法对京津沪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进行了实证分析。文章通过分析发现科技服务业的不足,提出了促进我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服务业 信息熵 集群

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研究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提供技术和知识服务为主要特征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KIBS)蓬勃发展,其中科技服务业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领域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领域之一。科技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乃至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必将有力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快速走上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国外对科技服务业的研究不多,主要研究内容集中在科技中介服务业和科技产业领域,包括科技产业集聚的机理、技术创新、组织创新、社会资本、经济增长与科技产业集聚的关系以及基于科技产业集聚的产业政策和实证研究方面。近年来,科技服务业的研究引起了相关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国内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研究越来越多,但总的来看,定性分析的较多,定量分析的较少。程梅青等、王晶等、赵飞分别对天津、南京和武汉的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了研究,马福祥、赖志军分别运用SWOT分析法对江苏省和佛山市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另外还有许多学者对科技服务业的概念、类型以及功能等进行了分析,但对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研究的不多,周梅华等以江苏省为例对地区科技服务业竞争力水平综合评价进行了实证研究。本文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重新制定了科技服务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我国三大直辖市进行了实证分析。

科技服务业的概念界定

科技服务业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纽带和桥梁,它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和竞争力的重要指标。然而目前对科技服务业的概念仍众说纷纭,并未达成权威性的一致意见。程梅青、杨冬梅、李春成(2003年)通过研究表明,科技服务业是指一个区域内,为促进科技进步和提升科技管理水平提供各种服务的所有组织或机构的总和。王永顺认为,科技服务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具有高智力、高附加值等特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陈先荣则认为科技服务业是运用现代知识、现代技术手段和分析方法,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服务的新兴产业。王晶等(2006年)用系统和动态的观点,在科技中介概念的基础上,把科技服务业界定为“以技术和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产业;其服务手段是技术和知识,服务对象是社会各行业;科技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范畴,是服务业的一个分支行业”。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对科技服务业的统计和概念也有不同的界定。

结合不同学者的不同意见,本文作者认为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分支,它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由承担各种功能的科技服务机构组成,属于第三产业范畴。科技服务业包括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和其他科技服务四类,具有知识智力密集性、服务对象专业化和服务效益外部性等基本特征,在促进科技创新与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模型的建立

(一)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

陈德权等在评价国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状况时,从经济背景、科技水平、文化特征、运行机制、发挥功能等几方面进行了考核。李志刚,汤书昆从发展环境、主体实力、发展潜力、体系结构和服务绩效等五个方面设立了科技中介服务业建设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朱卫东,谭清美基于系统构成要素功能从资金投入量、设施资源利用率和专利获得率三个因素建立了科技服务业评价指标体系。借鉴前人的成果,基于科学性、可操作性、系统性和简单性原则,本文从主体实力、科技投入和服务绩效三个一级指标入手,建立起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见表1)。

主体实力直接反映了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水平。本文用科技服务业机构总数、从业人员和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评价科技服务业的实力水平。此处科技服务业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科学研究、综合技术服务业和地质勘查业来代替。科技服务业机构总数和从业人员从总体数量上反映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反映了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科技投入从对科技服务业的人力投入和财力投入方面体现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科技服务业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人才要素是影响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R&D从业人员占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比例反映了科技服务业中科研人员的投入力度,每万名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反映出高端专业人才的比重。民营科技机构资金占科技经费筹集额比例用企业资金占科技经费筹集额的比例来表示,反映了企业对科技服务业的投入水平。

服务绩效反映了科技服务机构以其自身服务对区域科技、经济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技术市场扩散辐射力用对外输出的技术市场成交额占技术市场成交总额的比重,表示科技服务机构对促进科技要素流动的推动作用。以每个孵化器平均孵化企业数量和万名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专利授权量来描述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产出水平。用行业协会平均覆盖率表示行业协会在科技服务业中的作用。

(二)基于熵值法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

熵的概念是德国物理学家R•Xlausis和L•Boltgman首先提出来的。在信息论中,熵是对不确定性的一种度量,信息量越大,不确定性就越小,熵也就越小;反之,不确定性越大,熵也越大。采用信息熵确定指标权重,对某一项指标而言,评价指标值间的差距越大,说明该指标在综合评价中所起的作用越大,如果差异为零,表明该指标在综合评价中不起作用。由于各项指标的数据具有不同质特性,进行综合评价时,首先必须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即标准化处理。常用的标准化方法有功效系数法、标准差标准化法、均值化法等。鉴于客观性、简易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在此本文选用均值化比重法进行标准化处理。基于熵值法的综合评价步骤如下:

指标数据标准化处理。设有m个研究对象,n项评价指标,即计算第j项指标下第i个对象指标值的比重Pij:

(1)

式中,xij为第i个评价对象的第j项指标的实际值,i=1,2,...,m;j=1,2,...,n。

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ej:

(2)

其中k>0,ln为自然对数,ej≥0。 令,则0≤ej≤1。

计算第j项指标的差异性系数gj:

gj=1-ej (3)

计算第j项指标的权重Wj:

(4)

计算各评价对象的综合得分Fi:

(5)

其中Fi为第i个研究对象的综合得分值。

京津沪科技服务业综合评价分析

利用上文建立的科技服务业评价指标体系,从中国统计年鉴和各地统计网站及科技统计年鉴中获得京津沪的原始数据,并进行标准化处理(见表2)。

利用公式(2)~(4),通过熵值法确定指标数据的权重,所得结果如表3所示。然后利用公式(5)可以分别计算出京津沪的科技服务业综合得分值。从评价得分来看,北京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最高,综合得分为0.45;上海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低于北京,但高于天津,综合得分为0.36;天津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综合得分为0.19。

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京津沪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可以看出我国科技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从各评价指标的权重来看,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权重最高,可见科技服务业是高智力密集型服务业,然而R&D从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权重却不高,这从某些方面体现出我国对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不够重视。科技投入的权重为0.13,服务绩效的权重为0.33,从这两方面也可以看出,我国的科技服务业投入产出绩效未达到有效发展。

为更好地促进我国科技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进。一是加强政策扶持,改善科技服务业发展环境。各地区充分利用本地优势,对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包括资金、人才以及税收等各方面的政策扶持,为科技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提高科技服务业供应能力,发挥品牌效应。各地区鼓励和支持优势特色产业的骨干型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形成自己的强势品牌。同时大力发展民营科技机构,鼓励民间和团体等组织参与到科技服务业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管理作用。三是提高科技服务业需求水平,带动科技服务业产值的增长。旺盛的需求是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的保证。提高科技服务需求,要转变政府的决策方式,并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四是促进科技服务业集群发展,形成规模效应。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具有产业集聚、空间节约、高效连通的特点,通过科技服务业的集群发展,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集约化、节约型发展,有利于促进知识交流与服务创新。

参考文献:

1.程梅青,杨冬梅,李春成.天津市科技服务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中国科技论坛,2003(3)

2.王晶,于建宇等.南京科技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3)

3.赵飞.武汉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河南科技,2007

4.马福祥.江苏科技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D].东南大学,2005

5.赖志军.佛山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D].吉林大学,2007

6.周梅华,徐杰,王晓珍.地区科技服务业竞争力水平综合评价及实证研究―以江苏省为例[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2009

7.王永顺.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J].江苏科技信息,2005(8)

服务业的发展特征范文5

一、基于投入产出分析的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特征

基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近40年的投入产出表数据,从服务业中间使用分配结构、制造业服务化增加值结构、制造业服务投入行业结构、服务业实物投入行业结构等方面,运用投入产出法测算发达国家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程度。其中,美国、英国、德国为传统制造业强国,日本为新兴制造业强国,选取这四个国家为典型案例,有助于更好把握发达国家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经验和趋势。考虑到各国投入产出表的年代不尽相同,为便于比较分析,将时间序列划分为8个节点(表1);将行业类型适当归并,服务业划分为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讯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公共与社会服务业等8大类别。

(一)第三产业的中间使用比重增长,而第一和第二产业的中间使用比重下降

服务业中间使用分配结构主要反映服务业中间使用分配到哪些产业及其比重。总体来看,考察年份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第三产业的中间使用比重不断增长,分别从53.7%上升到74.9%、38.1%上升到78.6%、46.1%上升到66.0%、41.5%上升到60.2%,分别增加了21.2个、40.5个、19.9个、18.7个百分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乃至制造业的中间使用比重则不断下降,例如,相应年份制造业分别从30.6%下降到17.8%、51.9%下降到14.2%、42.7%下降到26.8%、42.6%下降到29.5%,分别降低了21.2个、37.7个、15.9个、13.1个百分点。

(二)制造业服务化增加值比重下降,但商务服务业快速增长并占据主导地位

制造业服务化增加值结构主要反映作为制造业中间使用的服务业增加值及其行业构成。总体来看,考察年份美国、英国、日本的制造业服务化增加值占GDP比重呈现下降趋势,美国从6.0%下降到5.2%、英国从6.8%下降到4.4%、日本从9.5%下降到7.2%,分别降低了0.8个、2.4个、2.3个百分点;德国则保持不变,所占比重均为7.7%。首先,从行业构成来看,考察年份四个国家作为制造业中间使用的房地产和商务服务业增长最快并成为比重最大的行业,分别从31.6%上升到37.3%、8.9上升到25.5%、30.3%上升到54.9%、11.6%上升到40.4,分别增加了5.7个、16.1个、24.6个、28.8个百分点。其次是批发零售业和交通运输业,所占比重在40%左右,但总体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交通运输业所占比重下降明显,相应年份分别从18.1%下降到10.7%、20.1%下降到10.3%、11.1%下降到8.0%、13.1%下降到11.8%,分别降低了7.4个、9.8个、3.1个、1.3个百分点。

(三)生产投入对制造业产出的重要程度增强,商务服务业的支撑作用尤为突出

制造业服务投入率主要反映制造业的服务化程度,可以分析生产业及其内部行业对制造业产出的重要程度。总体来看,考察年份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的制造业服务投入系数呈现稳步上升态势,分别从13.3%上升到22.2%、11.4%上升到22.3%、13.2%上升到19.2%、13.6%上升到17.5%,分别增加了8.9个、10.9个、6.0个、3.9个百分点,生产业投入对制造业产出的重要程度不断增强。从行业构成来看,考察年份四个国家制造业对房地产和商务服务业的依赖程度明显增加,分别从3.8%上升到8.2%、0.8%上升到5.1%、3.8%上升到9.5%、1.4%上升到7.2%,分别增加了4.4个、4.3个、5.7个、5.8个百分点。其次是批发零售业,分别从3.5%上升到6.0%、4.2%上升到9.0%、3.9%上升到4.0%、3.9%上升到5.4%,分别增加了2.5个、4.8个、0.1个、1.5个百分点。

(四)第三产业对制造业的中间使用比重上升,公共与社会服务业对制造业中间投入的依赖程度最高

服务业实物投入率主要反映服务业的产业化程度,可以分析制造业中间投入对服务业及其内部行业产出的重要程度。总体来看,考察年份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对制造业的中间使用比重呈现下降趋势,而第三产业对制造业的中间使用比重呈现上升趋势,分别从14.5%上升到36.9%、10.8%上升到38.8%、14.0%上升到14.8%、14.3%上升到21.3%,分别增加了22.4个、28.0个、0.8个、7.0个百分点,服务业产业化程度明显增强。从行业构成来看,公共与社会服务业对制造业中间投入的依赖程度最高,但考察年份美国、英国公共与社会服务业的制造业中间投入率呈现上升趋势,分别从2.1%上升到3.6%、0.5%上升到3.0%,分别增加了1.5个和2.5个百分点;而德国、日本则分别从2.5%下降到1.7%、5.9%下降到3.3%,分别降低了0.8个和2.6个百分点。

二、基于企业案例分析的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特征

企业内部融合也是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主要方式,它可以理解为企业多元化发展,即制造企业生产工业品的同时发生相关的服务活动,或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也生产相关的工业产品。

(一)从制造向服务转型的企业案例分析

根据客户需求变化和服务比重差异,理论上可将制造企业服务化划分为四种模式:“产品+附加服务”模式、“增值服务”模式、“整体解决方案”模式和“去制造化”模式。IBM公司是制造企业服务化发展的典范:树立从“产品中心”向“客户中心”转型的经营理念,对内通过组织机构调整和业务流程整合,对外通过一系列收购和弱势产业剥离,实现从销售产品的制造商转向提供服务和成套解决方案的服务商。

(二)从服务向制造延伸的企业案例分析

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型更多体现了企业发展战略乃至主营业务的根本性变化,而服务商向生产制造环节的整合延伸更多体现了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并为服务功能寻找产品载体,服务与产品融合发展的实质是更好地提升服务功能。Google公司在服务企业制造化发展方面提供了良好示范:依托强大的搜索引擎技术优势,面向手机网络时代的服务需求,积极开发在线应用服务,同时推出承载企业核心服务功能的工业产品――Google Glass、Google Phone等,以实现差异化经营和多元化发展,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我国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启示

基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近40年来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投入产出特征,以及跨国公司典型案例的企业内部融合发展特征,综合考虑第三次工业革命对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深远影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背景下推进我国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主要有以下启示:

(一)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发展是工业化加速推进阶段的重要特征

发达国家从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进而迈入服务经济时代,服务业产出逐渐从中间需求转向最终需求,服务业中间需求部分逐渐从工业领域转向服务业领域,说明在工业化加速推进阶段,服务业产出很大部分来自中间需求,尤其是工业领域的中间需求。因此,我国现阶段加快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发展,对于加快从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具有重要作用。

(二)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发展需要重视商务服务业的支撑作用

发达国家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过程中,制造业及其生产业投入所占比重大幅下降,但生产业投入对于制造业产出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并且服务投入结构由传统的批发零售和交通运输业转向商务服务业。因此,我国现阶段加快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发展,既要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批发零售和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升级,更要突出培育商务服务等知识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商务服务投入对于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

(三)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发展需要重视公共与社会服务业产业化发展

发达国家作为中间使用的制造业更多在于制造业领域内部循环,但作为服务业中间投入的制造业比重呈现上升趋势,制造业中间投入对于公共与社会服务业的支撑作用尤为突出。因此,我国现阶段加快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业产业化两个方面,尤其要注重培育公共与社会服务领域的产业化发展。

(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需要关注企业内部融合发展

服务业的发展特征范文6

关键词:高技术服务业;集聚;体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1)06-0005-06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们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之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实现从工业经济到服务经济的演进。要从过于依赖资源和能源的消耗粗放型经济增长向主要依赖知识和技术为要素投入的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优化和升级产业结构,提升产品价值和质量,就必须转变传统的发展思维方式,大力发展服务业。从当代服务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传统服务产业发展的潜力远远比不上以知识密集和信息密集为特征的现代服务业,特别是作为高新技术和服务业相结合的高级形态的高技术服务业,因此,应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并强化高技术服务业对其他领域的渗透。本文将在厘清高技术服务业概念与特征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中国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如何以推进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体制机制与政策创新为主要抓手来促进、保障高技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高技术服务业概念与特征

高技术服务业,是指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高新技术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为特征,以通过增值的专业化服务扩散高技术成果为主要服务方式的新兴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的主体是基于信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等高技术或高技术制造业生产的硬件提供相关服务的产业,它本身不生产硬件,不提供有形产品。与其他服务业相比,其服务手段更先进、服务内容更新颖、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更高。

高技术服务业是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公共服务为主体,以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支持科技创新的专业化服务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专门领域,也是服务业的最重要的新增长点。高技术服务业范围很广,凡是由高新技术衍生出来的服务业或者服务业态都可以称之为高技术服务业,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知识和人才密集、附加值高的相关行业。当然,高技术服务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范围或者包括的内容也是不断变化的。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它随时会产生新的内容,而原来是高技术服务业范畴的一些领域也可能不再属于高技术服务业或者高技术服务业业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二五”时期,高技术服务业领域发展的重点包括:研发设计业,信息服务,软件开发应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地理信息产业,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

高技术服务业一般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一是服务的技术含量高。高技术服务业利用大量的前沿尖端技术,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提供服务,其进入门槛高。二是高增值性。高技术服务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且集约使用人力资本与科技资本,在服务过程中会产生很高的增值。三是从业人员素质高。高技术服务业所具有的高技术特征,使其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非常高,其从业人员一般都具有好的教育背景,其劳动力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本。四是产业的集聚性。高技术服务业人力资本密集性与知识密集性,使其发展过程更多地依赖于非正式知识传播网络,这种网络在产业集聚时最容易形成。因此,高技术服务业不但可以使服务过程产生增值,而且可以产生服务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

高技术服务业是在知识进步速度递增、知识经济成为主流和经济全球化下产业模块化分工、各个主要产业之间的融合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出现并发展起来的。其产业特征决定了其对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而且本身也拓展了服务业的范围与外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列专节提出要“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第十五章第三节),可以预期,未来高技术服务业将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流行业之一。

二、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理论与中国实践

(一)问题的提出

高技术服务业是高技术与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是高技术产业服务化和服务业高技术的表现形态,是高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增长引擎,也是现代服务业中最具创新活力、知识密集度最高的产业。从对经济增长的意义来看,高技术服务业是现代产业体系的支撑,也是科技进步的重要源泉。从中国的具体情况来看,最近几年制造业技术进步很快,但整体科技实力仍与国外先进水平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其原因就是中国高技术服务业的差距非常大。而且,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还能大幅度节省中国进口成本。例如,在中国进口的药品中,有很多是专利过期产品,但由于缺乏权威的专利检索系统与数据,发明这种药品的企业依然打着所谓“原研药”的招牌,在中国医药市场上享受“超国民待遇”,价格比同类仿制药少则高出两三倍,多则高达七八倍。又如,据有关专家推算,通过引进国外专利和利用失效的专利等方面,掌握外国现成的先进技术,大约可节省三分之二的时间,十分之九的研究开发费用。①

从发展的模式来看,由于其创新性与知识密集性,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必须存在一个创新网络中②。而且,高技术服务业与高技术制造业还存在着一个重要区别,即服务的消费与生产是无形的,对其效果进行评价是事后的。高技术服务业所涉及的知识有很大一部分是不能编码化的隐含知识,这部分知识是隐含的(tacit)、无形的(intangible)、直觉的(intuitive),其传播存在空间摩擦(spatial frictions),只能在一个特定区域内完成。因此,集聚发展是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一个最重要方面。例如,著名的美国硅谷、北卡罗来纳研究三角园、波士顿地区的128公路、英国的剑桥科学园等都是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关于产业集聚的研究已经有了悠久的历史③,但是,关于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文献却非常少。工业经济时代,受到交通工具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运输成本一直是制约产业集聚的主要因素,制造业的空间集聚比较典型,也较容易基于经济学的理论模型进行统计分析。然而,对高技术服务业而言,由于其最重要的资产是知识,而这种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传播④。这是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最重要动因,即企业之间为了获得彼此具有意义的知识资源。从中国的情况来看,现有的高新技术园区都是基于制造业集聚理论而建立的,其本质是为了建立完整的产业链、通过企业集聚降低物流成本、获得技术溢出的好处⑤,而没有考虑到企业之间、企业与周边的社会之间所形成的知识共享网络,因此,相关的理论与政策均不能完全适用于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有必要提出促进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新的政策体系。

(二)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理论分析

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具有产业集中、发展集约、资源共享、运行成本低、科技含量高、产业影响力大和环境污染小的特点,是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一个城市而言,建设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有利于增强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提升城市的科技发展水平。

我们认为,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主要是基于以下动因:

1. 知识共享网络的形成。高技术服务业具有高度的知识密集性,这些知识中包括共性的知识,也包括企业特定化知识。而关键知识不是标准化的信息或公开的科学知识,而是新近发生的变化,是个人通过实践和失误获得的专门技巧,是高技术服务提供者、消费者以及相关服务提供者之间通过近距离的接触和面对面的交流而积累和获得的。因此,地理接近对服务创新是有利的,当在地理上接近时,服务者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服务企业之间多种形式的信息交流都有利于服务发生改进或发展出新的服务形式,形成知识共享网络,从而带来较高的创新收益。这样,具有知识密集特征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倾向于集聚发展。例如,Pinch&Henry(1999)认为,当地化与隐含知识⑥的流动性相对较差,而知识外溢也会受到空间与文化的制约,因此,知识密集型服务(简称KIBS)企业集聚的原因之一就是要获取此类知识。而距离最小化所产生的交易成本节约远不足以解释KIBS企业集聚。

知识共享网络形成过程中会形成区域创新体系。这是因为在集聚区中的企业之间的相互联系、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交流沟通,构成一种集体学习,尤其是隐含知识和粘性知识的外溢,能激发新思想、新方法的应用,使服务企业从知识溢出中获益并成为创新的重要源泉。Keeble和Nacham(2001)在研究英国服务业集群时发现,集体学习过程是企业集群的一个重要特征。这种集体学习过程的实现路径包括:非正式知识传播网络、共同研发、企业之间在业务上的合作、人力资本流动。通过集体学习,会形成良好的知识创新环境,并带来创新效率的极大提升。

还有一个问题是,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为什么知识的流动还会局限在一个集聚区内,这是因为知识的传播过程中,非正式网络非常重要。Keeble和Nachum在强调集体学习过程与生产业集聚存在密切关系的同时,也指出集体学习过程实现的一个关键在于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网络实现频繁的知识交流,而这种非正式的网络实际上就是通过社会关系的形式来体现的。也有学者指出,除了KIBS企业在空间上的接近能促进集聚从而提升企业的绩效外,通常情况下,KIBS的集聚和相似的社会文化也具有密切关系。

2. 专业化劳动力市场的形成。高技术服务业具有高人力资本密集的特征。因为高技术服务企业提供的是个性化的服务,与最终消费生产产品的制造企业不同的是,这些个性化服务中内含着许多创新信息、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高技术服务企业的人力资本需求与一般制造业有很大区别,服务流程、服务专业化程度等隐含知识大多与人力资本直接相联系,而对制造业而言,这些知识直接与企业所使用的设备与工艺有着直接关系。因此,专业化、高素质的人力资本的易获取性是影响高技术服务业集群区位选择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而集聚发展有助于专业化劳动市场,尤其是具有丰富隐含知识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促进劳动力资源在不同行业和企业的优化配置,提高劳动力使用效率,减少企业为获得高素质的劳动力而支出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

3. 基础设施与发展环境的提升。高技术服务集聚发展,有利于培训、信息基础设施、融资环境等持续改善,并有利于建立共享知识库、服务标准等发展条件,形成正反馈效应。

4. 有利于品牌运营。高技术服务所提供的产品一般都具有无形性与高附加值性。因此,品牌对这些产品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集聚发展,可形成品牌化服务效应,使集聚区内企业获得更高的市场认可度和占有率,提高市场区内服务产品的市场需求。

5. 服务的互补性。Daniel(1993)指出,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互补共生,也就是单一类型服务业需要各种不同的服务业聚集在一起,才能完成其服务的最终目的。对高技术服务企业而言,其集聚区内的企业之间并不是上下游关系,在投入要素上也不存在互补性,但需求者对这些相关企业提供的服务产品在需求上却具有互补性和相似性,如创意和后期处理服务集群。从这个角度来看,集聚与否对企业的要素成本影响不大,但却会影响企业的销售量和价格,包括通过集聚共享市场资源、市场互补和开发潜在的市场需求等来提升销售量和价格。

(三)中国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与高新技术制造业形成了明显的集聚区不同的是,中国高技术服务业所形成的集聚区还不是十分明显。中关村软件园、大连软件外包园、杭州创意产业园等,已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高技术服务业集聚的雏形。但是,在中国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政策支持方面,缺乏相关的明确规定。尤其是在相关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软环境建设方面,乏善可陈,仍具有较多问题。

1. 各行业优惠政策较多,但都偏向于特定产业与企业。从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本身来看,国家针对各个行业已经制订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关于技术服务的营业税减免政策;对服务外包企业的营业税与所得税优惠;对软件企业的增值税与所得税优惠等。从效果来看,这些政策都偏向于某个特定产业与企业,而缺乏关于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集聚、形成知识网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2. 优惠政策集中在针对企业的税收与补贴政策。中国现有的关于产业集聚的政策主要是高新技术园区的相关政策。而中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基本是政府主导型、政策推动型、招商引资型,走的是一条政府主导下的优惠政策推动、外部招商引资、外生发展的道路,缺乏对企业集聚根植性的培育。从优惠政策本身来看,大都是针对企业的税收与补贴政策,对产业发展环境的相关政策缺乏。例如,在培训、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基础设施、人力资本流动机制、融资环境、数据自由港、商业秘密保护机制、政府采购与国有企业采购、核心行业的安全机制、土地政策、公共数据安全技术、政府服务水平(主动服务)、集中化市场开拓、园区品牌建设等方面,缺乏很好的政策环境。如中关村软件园在软件企业集聚方面虽已形成了较好的知识创新能力,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这种创新能力还未能向知识共享网络转化,并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出集聚的动态收益递增效应。

3. 各地区之间存在着争优惠政策的倾向。从实地调研的结果来看,各地区主要以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企业进驻,彼此之间仍然存在着优惠政策竞争的倾向。这种优惠政策竞争,使企业为了获得优惠政策而多地设点,并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实现成本最小化。例如在软件产业与服务外包方面,各地实行了不同的优惠政策,造成各个主要企业在全国多个地方设点,享受优惠政策,而缺乏建立知识共享网络与实现产业集聚的动力。

4. 缺乏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实现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但是,从现有的税收制度来看,对高技术服务业征收营业税,这很容易导致重复征税,且不利于高技术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在这种背景下,很多高技术服务企业都倾向于将其所有业务都通过内置化解决,这使中小服务企业缺乏很好的生存环境。即使解决了税收问题,政府在创业支持、产业影响力、服务品牌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流动、市场开放、融资政策等各方面仍有许多工作可做,以打造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促进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政策建议

正如诺贝尔奖获得者克鲁格曼所指出的,产业区集聚的空间格局是多样的,特殊的历史事件将会在产业区的形成过程中产生巨大影响,即产业区形成具有路径依赖性,且产业空间集聚一旦建立,将倾向于自我延续。因此,政府有必要就产业集聚提供第一推动力,使其进入到收益递增的轨道中。对高技术服务业而言,由于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品牌、知识溢出、融资等许多复杂问题,必要的政策支持将是其集聚发展的重要动力。

(一)在国家与地方规划层面上重视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

促进集聚发展的首要条件就是在规划层面有保障、有措施。在规划保障的前提下,要强化集聚区硬件条件的建设,使其成为高技术服务业快速成长的载体。在集聚区内,要通过建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大力建设先进软件开发平台、高速通讯设施与数据传输通道、测试平台、公共试验室等硬件基础设施,促进高技术服务业的集聚。

(二)加快高技术服务区域品牌建设工作

高技术服务业的品牌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品牌发展存在着很高的风险,而且,其维护成本也非常高。这使中小企业建立高技术服务品牌的难度非常大。而在建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过程中,要将集聚区的品牌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操作:一是由政府或行业协会牵头,集群运作,将集聚区的高技术服务品牌加以整合、包装,通过广告媒体、组织博览会、新产品推介会、研讨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要加强信用环境建设,维护品牌。在集聚区内部要建立一种监督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共同制订服务标准并监督执行,以维护区域品牌的形象。三是要通过扶持龙头企业来打造区域高技术服务品牌,通过建立集聚区品牌发展基金等方式,鼓励以企业为龙头打造高技术服务业品牌。

(三)开展高技术服务集聚区批量筹资试点

高技术服务企业是一种轻资产的企业,其融资面临着很大的困境。如果设立高技术服务企业集聚区,则有利于部分解决这个问题。可通过集聚区内高技术服务企业相互担保、第四方担保、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质押、股权反向质押、行业协会担保、整体授信、集体发债、捆绑上市等方法进行批量筹资试点。鼓励在为高技术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方面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在集聚区内,可以试点成立为集聚区企业服务的、具有互质的金融机构。

(四)重视高技术服务标准的建设

以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为平台,利用集聚优势,加快高技术服务标准的建设。鼓励集聚区内高技术服务企业制订服务标准,提升其在业界的影响力。

(五)在集聚区内形成创新与创业的服务体系

在集聚区内,要借助土地资源,不断完善技术检测、技术研究与试验等公共服务平台,在租金、税收、水电价格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促进服务企业成长。考虑到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的差异,鼓励营造从企业初创、成长到产业化等不同发展阶段的“接力式”创业服务环境。通过在集聚区设立毕业企业持续孵化基地、建立高速成长基金等措施,使高技术服务企业能够跨越死亡谷。要通过鼓励企业将其非核心业务外包、政府首购制等方式,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成长的市场环境。

(六)建立产业联盟,形成服务标准

积极鼓励各类高技术服务企业成立产业联盟。鼓励集聚区内企业之间的联合研发、共同投标、知识共享、联合营销等行动。在园区内,鼓励企业之间进行标准化建设,实现数据与资源共享。

(七)以财税政策促进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

高技术服务产业,在中国未来国民经济中具有战略主导地位,是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家安全具有深远意义的新兴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由于复杂性与基础性而导致成本、风险和收益之间的不匹配,需要政府财政税收的调节。一是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增加对现代服务业的投入。发展高技术服务业,主要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同时也要注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这就需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财政专项基金,增加对高技术服务业的投入。二是对进入集聚区的企业,针对高技术服务业不同阶段采取各有侧重的财税政策。在高技术研发环节,可建立货物和劳务税退税制度,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制度,创新型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制度;在运营和使用环节,可以丰富优惠手段,如建立补充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或抵免制度以及有力的政府采购制度、财政补贴、贴息等财税政策。三是制订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于集聚区内高技术服务产业的税收优惠。放宽民间资本投资的税收抵免政策和纳税扣除适用范围,可规定民间资本投资高技术服务产业,对其来源于高技术服务产业的投资收益设置一定免税期。另外,在一定时期内可就其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应纳税所得额,并在收入认定、成本扣除等方面享受一定税收优惠。

(八)深化科技服务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

一是以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为原则,着重推进科技服务机构的市场化、产业化,深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建立非营利科技服务结构运行机制,引导非营利服务机构建立企业化管理机制,面向市场提供社会化服务。二是引导科技服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建立适应知识型科技服务企业合伙制,以推进科技服务业的制度创新。三是深化公益性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变科技服务机构小、散、弱的局面,通过资源重组和整合,做大做强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的科技服务机构,促进科技服务业向集团化、规模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四是积极鼓励各类科研机构与科技服务类企事业单位向集聚区集中。

(九)实行数据自由港试点

高技术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与国外企业进行大量数据交流的过程,但是,在目前中国的发展环境下,数据进出国境不仅速度受到限制,而且也会受到有关方面的监控。对此,可以在国内成立一个或数个数据自由港,进行数据自由交换试点,促进外向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在数据自由港内,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数据自由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自由港内有光缆或卫星直接与国外进行数据交换而无需通过中央节点。(2)国外数据传输到数据自由港后,可以存放于特定的“数据自由仓库”,该数据仓库的数据可以自由进出,不受限制。(3)自由港内的数据,尤其是海外数据要进入到其他国家或地区时,则应受到监控。

(十)加强高技术服务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标准化能力

在集聚区内,推进服务业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和信用评级工作,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全国重点服务企业平台,实行服务企业信用报告制度。积极推进服务业企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信息服务、科技研发等行业的标准化,重点推进行业服务内容和质量的规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引导,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以保护创造力和创新能力作为所有知识产权法律和政策的目标。支持企业申请专利和标准,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等方式参与和制定产业技术标准、国际技术标准,加快与国际先进标准的对接。鼓励企业创新知识产权经营模式,支持企业之间的专利许可、交叉许可,推进科技成果共享和协作研发。

注释:

①姜天成:《一种不可忽视的技术资源――失效专利》,,2003-05-13.

[14]P.Naresh and C.Gary,The Beneflts of Industrial clustering: Insights From the Financial Services Industry at three Locations[J]. 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s Marketing,2003,7(3):230-245.

[15]D. Grimes,P.B. Prime & M.B. Walker , Change in the Concentration of Employment in Computer Services: Spatial Estimation at the U. S. Metro County Level[J].Growth and Change, 2007,38(1):39-55.

[16]D. Keeble & F.Wilkinson eds., High-technology Clusters, Networking and Collective Learning in Europe[M]. Aldershot: Ashgate,2000.

[17]D. Keeble & L. Nachum, Why Do Business Service Firms Cluster?SmallConsultancies, Clustering and Decentralization in London and Southern England[J]. Transactions of 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2002,27(1):67-90.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d Policy Recommendations on China's High Technology Services Convergent

Li Yongjian, Xia Jiechang

(Financial and Trade 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081,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