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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范文1
论文摘要:目的了解养老机构中老年人的护理级别是否与护理服务需求一致,为照护老年人提供准确客观的护理等级评定方法。方法将153例等级护理老年人分别按医嘱护理分级、标准护理分级及Barthel指数分级法分为一般照顾护理(自理)、半照顾护理(介助)、全照顾护理(介护)三级,比较不同分级法的差异。结果医嘱护理分级与标准护理分级、Barthel指数分级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均P<0·01),后两者之间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结论医嘱分级法较老年人实际需求较远,改进措施除增加医护人员和改善相关条件外,可将Barthel指数分级法作为标准分级的补充来替代医嘱分级法,以尽可能满足老年人需求。
养老机构中,分级护理由医生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和需求,结合其家属及养老机构行政人员的意见后制定,以医嘱的形式下达,由护工提供护理服务。因此,此护理分级方法受到医生主观因素和外界客观因素的双重影响。为了解其是否与“以人为本”的护理服务相适应,并探讨较为准确的护理分级评定方法,笔者于2005年5月对广州市2所养老机构护理分级方法和内容进行了调查,同时采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Barthel指数)评定方法对老年人进行了评估和量化分析。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广州市2所养老机构中的等级护理老年人153例(排除年龄<60岁、语言交流障碍、神志不清及特护老年人),其中男51例、女102例,年龄60~102岁,平均80·2岁。
1.2方法
1.2.1护理分级根据文献[1-2]将老年人护理分为3个等级:①一般照顾护理。身体健康状况尚好,个人日常生活能自理者,提供一般照顾护理服务,定为自理。②半照顾护理。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功能减退,活动受限,个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丧失者,提供半照顾护理服务,定为介助。③全照顾护理。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功能活动障碍或减退,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专人照顾护理者,提供全照顾护理服务,定为介护。
1.2.2护理级别的评定方法2所养老机构现行分级护理资料从其主管业务的行政人员处取得,由笔者和4位经培训的大三护理本科学生对选取对象的当日医嘱的照护级别(自理、介助及介护)进行登记(医嘱护理分级)。然后,根据《广州市托老服务工作守则》[1]、《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中的护理分级依据[2],评估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护理级别,即自理、介助、介护(标准护理分级)。再根据Barthel指数分级法[3],对老年人进行分级,Barthel指数计分≤40分为介护,41~60分为介助,>60分为自理。
1.3统计学方法所得数据输入计算机,逻辑检错后采用SPSS11.5软件包进行χ2检验。
2结果
3种护理分级方法评估结果,见表1。
表1示,医嘱分级与标准分级、Barthel指数分级比较,χ2=10·95、20·43,均P<0·01,差异有显著性意义;后两者比较,χ2=1·97,P>0·05,差异无显著性意义。
3讨论
分级护理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4]。养老机构中护理分级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级护理级别的依据和护理要求,对养老机构中护理工作以及管理起着规范性的作用。因此,落实分级护理制度是规范指导护工的护理工作和提高护理服务满意度的有力保证。
本研究结果显示,医嘱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及标准护理分级均存在显著性差异(均P<0·01),而Barthel指数分级与标准护理分级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可见,医嘱分级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其主要原因可能与在养老机构中护理等级划分由医生、行政人员及老年人家属共同参与有关。调查中发现,医生的人员配备远低于实际需求,从而导致老年人的病情变化难以得到及时的监测与治疗,老年人的护理等级也就很难根据其实际需求来调整;由于不同的护理等级的收费也有所不同及家属的参与,使得老年人可以享受何种护理等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的经济状况及其家属的意愿。除此以外,负责执行护理工作的护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当护理级别与老年人自理能力有差异时,只能简单机械的执行,使得需要调整护理等级的老年人不能得到最恰当的照顾
以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需求为依据的标准护理分级,虽能体现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护理,为老年人提供满意的服务,但我国养老机构划分老年人护理等级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2001年才出台,且全国各地大都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各自制定护理等级及护理内容,至今许多养老机构中护理等级的划分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
Barthel指数分级法是被国际上公认的ADL评定方法之一,它评定简单、可信度及灵敏度高,是临床应用最广、研究最多的ADL评定方法之一[5]。临床上对于护理分级差异性分析,大都采用了中文版Bar-thel指数分级法[4-6],它不仅可以用来评定治疗前后的功能状况,而且可以预测治疗结果及预后,体现需要护理程度。本组老年人采用Barthel指数计分法对其生活自理能力缺陷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分级,其结果与标准护理分级评估结果一致,而其评定更简单。因此,Barthel指数适用于我国的老年人,可用于评定其功能的高低。
综上所述,不同护理分级方法之间存在差异,尤其是医嘱分级较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差较远,因而建议将Barthel指数分级作为现行标准护理分级的补充内容,以完善现行标准护理分级制度,同时应借鉴发达国家“以人为本”的理念、人性化管理和人性化护理的经验[7],针对老年人的个性差异和不同需求,提供合适的护理设施和护理方式,以充分体现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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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范文2
[关键词] 香港 社区卫生服务 启示
一、香港老年人口社区卫生服务起因
1.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对卫生资源耗费提出挑战
香港是目前世界上最长寿的地区之一,人均预期寿命已经超过80岁。香港政府统计处公布的1996年、2001年、2006年香港65岁以上老人总数分别为62.9万、74.7万、85.2万,从这组数据来看,每5年香港65岁以上的老人就增加10万多人。到2006年,65岁以上的老人已占总人口的12.4%。据预测,到2033年,香港65岁以上老人将达到223万,占总人口的26.8%。因此,如此严峻的老龄化趋势为香港老年人卫生服务带来了难题。
2.社会保障的缺陷使老年保健面临难题
在香港,老年人的保障问题是社会福利工作的一个重点问题,也是香港诸多社会问题中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香港享有退休保障的主要限于公务员和专业人士,近百万制造业、建筑业以及其它产业的职工,大部分退休后是不能保障享有退休金的。同时,香港老年人还缺乏一些如医疗保障等重要的社会保障计划。
3.卫生工作前移(重视预防)和下移(重在社区)是健康低投入高产出的必然选择
香港身处中外文化混合的位置,服务发展亦夹杂着新旧经济的体系。在香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为公立和私营两个部分,社区预防保健服务主要由政府开办和补助的卫生机构提供,而私营诊所主要开展社区医疗服务。随着人口老年化进程,社会的卫生服务需求量愈来愈大,在社会保障系统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香港转换医学模式,来保障老年人口的卫生服务需求,因为再富有的国家也支付不起日益昂贵的医疗费用,因此关口前移(重视预防)、重心下沉(重在社区)是政府的一种必然选择。
二、香港的老年人口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及成效
1.老年人口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
(1)社区支持服务提供的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支持服务依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暂托、家居照顾等一系列服务和支持,这些支持由香港政府提供,包括中心服务和家居服务两大类,它们之间相互承接,成为保障老年人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的手段之一。
中心服务包括长者地区中心、长者邻舍中心、长者活动中心和长者日间护理中心提供的四类服务。其中,长者地区中心与长者邻舍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系列的社区支持服务。而长者活动中心和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则为保持老年人的健康提供了一定的卫生服务。
长者活动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健康而有意义的社交活动,以促进老年人身体和心理的健康。中心鼓励老年人利用空余时间,不断的通过学习来发展自己,从而扩大自己的社交网络,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这种社区、居家照顾和服务,不仅能为长者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更有尊严、更自信地生活,更重要的是,上门为长者提供服务的不同人员,会让长者特别是独居长者增加与外界、与人接触和沟通的机会,减少他们的社会隔离感和孤独感,有助于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长者日间护理服务是介于家居照顾和院舍照顾之间的一种服务,主要的服务对象是那些日间家中无人照顾并且身体状况较为衰弱的老人。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个人照顾、护理、复康训练、健康教育、护老者支持、暂托服务、辅导及转介服务、社交及康乐活动、膳食及往返中心的接载服务等。老人在中心进行日常生活护理、复康活动以及社交活动。这一服务旨在通过提供以中心为本的日间照顾和支持服务,帮助身体机能中度或严重受损的体弱和痴呆症老年人维持最高程度的活动能力,发展他们的潜能并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以协助他们在可能的情况下在社区内安享晚年。
家居服务只包括综合家居照顾服务和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两类服务。
综合家居照顾服务因应服务对象的不同需要,为两种不同健康程度的老年人提供服务。体弱老年人主要是指受损程度为中度至严重及需要一系列护理服务的老年人,而普通老年人则是没有或轻度受损的老年人。针对体弱老年人的需要,服务队会采用多专业的模式,向他们提供护理、个人照顾、康复服务及社工服务等。服务队会考虑服务使用者的受损程度,为他们设计并提供一套有计划、完整的家居及社区支持服务。而对于需要较少服务的普通老年人,服务队将提供个人照顾、简单护理、家居清洁、护送服务、日间到户看顾、家居安全及健康评估服务、购物及送递服务、膳食及洗衣等服务。
(2)长者医疗服务
在香港,除住院服务外,卫生署及医院管理局还针对长者的特殊需要推出了基层医疗服务、长者健康服务和社区康复服务等系列服务。
基层医疗服务包括了基本保健和医疗以及老年专科医疗服务。
基本保健和医疗是基层医疗服务中很重要的一环,因为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老人专科医生人数很少,大部分老人都由第一线的普通科与私家医生诊治照顾,他们需要具备实用的老人健康与疾病的认识,从而及早检查出病因,减少并发症和因延误治理而引发的伤残,并减低不必要的入院的长期护理。同时,医生也要加强与病者及其亲友的沟通,提供基本的健康教育,使病人康复能够事半功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医生必须要让病人尽量保持活动能力,因为长期卧床会使病者失去自我照顾与行动自由的机会。
老年专科则是提供高一层次的医疗服务,病者经由急症室或任何医生转接。老人科医生以专业的知识去处理解决较为困难和复杂的诊治问题,并可在老人医学教学和研究上做出贡献。
长者健康服务由老年人健康中心提供,在香港的18个区,每一区都设立一个长者健康中心,凡年满 65岁的人士,都在老年人健康中心登记成为会员。登记及缴纳年费(低收入者也可以减免费用)。老年人健康中心为会员提供身体检查、健康评估、辅导、治疗和健康教育的服务。
香港医院管理局推出社区康复专职医疗服务、社区康复护理服务、社区老人评估小组服务、社区老人精神科小组服务和老人日间医院等5项社区康复服务计划[2]。
考虑到老年人生理、心理功能的特殊性与复杂性 ,香港老年社区服务除了常见的护理和医疗治疗项目外,还提供职业治疗、物理治疗、言语治疗及怀旧治疗等多种形式的康复护理服务,力求在各个环节促进老年人的功能恢复。
香港对安老服务实行统一评估机制,以国际认可的“ 长者健康及家居护理评估”工具为标准,通过评估员对老人身体状况、自理能力、行为及认知能力,情绪稳定状况、家庭状况等各方面进行一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老人应接受何种类型的服务,确定老人对住宿照顾和社区照顾服务的护理需求,并实施了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集中处理为长者而设的受资助长期护理服务的申请和服务编配。
另外,老年人日间医院在为市民提供全面的住院、普通科门诊及专科门诊的同时,也为老年病患者提供日间综合性的诊断和治疗。病人无需留宿就可以得到适宜的康复活动、合适护理及心理照顾。从而使病者能够重投社会,同时在家庭也能正常生活。医院由专科医生、护士及经过特别培训的专职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等组成。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全科医疗及专科康复评估服务。
2.老年人口社区卫生服务成效
(1)老年健康状况改善
人口老龄化造成的“银发社会”,对世界各国和地区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在香港,无论是在南丫岛榕树湾天后庙休憩处,还是香港耆康会怀熙荃湾长者地区中心,或者是北角城市花园小区内活动场地,都能够看到的香港长者都散发出积极乐观的气息,即使是行动不便、卧床的长者,也是安详而淡定的。
(2)卫生经费及资源节约
香港越来越多的人士认识到居家养老、社区照顾可以为政府节省部分社会福利经费,故这种理念普遍受到政府决策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推崇和欢迎。从香港社会福利署了解到,2006-2007年度,香港政府在老人社区照顾上的投入为10.6亿港元,安老院舍的投入为20亿港元。利用这30.6亿港元,香港政府向各个社会服务机构购买了一年的服务,满足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和安老院舍需求。在各种福利服务中,政府采取了谨慎的、不过多的实际介入的方式,主要依赖于社会团体和志愿机构的力量。提供适当的老人医疗服务,实有政府、专业人员、民间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与互相配合。政府(卫生署、医院事务署、社会福利署)可以妥善地安排资源,设立较完善的医疗卫生系统。
三、对内地的启示
香港的养老服务已走过50年历程,其水平可与世界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媲美。香港与内地,虽然体制不同,但在对老年人的照顾服务上是相通的。对比香港地区,内地也存在类似的困难和窘境,甚而情况更加严峻。
1.我们面临相似的状况
(1)老龄化日趋严重
民政部最新统计显示, 截至目前,全国老年人口有1.62亿,占总人口的12.79%,中国已经跑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人口逐渐老去之后,中国经济增长倚靠的劳动力优势将消失,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障体制也面临更大挑战。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是中国人口生育的高峰期, 从2010 年开始这些人将开始进入退休年龄,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将进一步提速。民政部表示,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以800万人至900万人的年均速度递增, 预计到2020年,中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达到17%,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30%以上,这意味着每3~4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
(2)卫生资源更加紧缺
相比香港地区,内地的卫生资源更加紧缺。我国投入的卫生经费总量虽逐年上升,但卫生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低,占政府卫生支出的比例也很低。根据2003年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显示,中国卫生费用占GDP的比重为5.52%-6%,在175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居第81位[7]。国家卫生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3年到2005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由6.56%下降到了4.73%。从卫生总费用的构成来看,1980年,政府、社会、个人卫生支出的比例分别是36.2%、42.6%、21.2%;而到了2005年,三者的比例变成了17.9%、29.9%、52.2%。很明显,在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
(3)经济支撑更加困难
我国由于劳动年龄人口出大于进,劳动力不足,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因此供养系数上升,劳动力成本提高,退休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支出加大。据专家预测,这部分支出1997年为2068.3亿元,2030年将达73219.5亿元,2050年将达182195.2亿元[8]。同时,老年人问题中最重要和最迫切的就是健康问题。2002年统筹基金支付总额中,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用是在职职工的4.9倍;退休人员平均住院率为3.86%,比在职职工1.05%高出2.81个百分点。2003年统筹基金支付总额中,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用是在职职工的5.2倍;退休人员平均住院率为4.60%,比在职职工1.28%高出3.32个百分点[9]。可以看出,退休人员的各项发生额均高于在职职工并且呈持续增长趋势。
(4)相同的文化背景
大陆与香港地区有着相同的文化背景,传统理论观点,学术思想和道德观念等是一致的。如:中国老人好热闹、怕孤独的心理以及难以接受儿女将他们送入养老中心等想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国情和社区建设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我国社区照顾养老必须体现中国化,即在供养方式上坚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模式。从历史发展和中西比较两个角度进行文化伦理分析,部分养老职能虽然已从家庭组织中分离出来,但家庭作为养老职能的最主要承担者的作用并未降低,在某些方面还有所加强。家庭养老有着很高的财政贡献度、传统伦理支持度和社会和谐贡献度。基于以上原因,要提高内地老年人口社区卫生服务,就应当向香港进行适当的借鉴学习。
2.对借鉴香港经验的几点建议
(1) 充分利用社区力量健全社区卫生服务
香港利用社会支持系统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系列的社区卫生服务,而这些服务却并不是全部依靠卫生工作者完成的。如家居服务中的综合家居照顾服务队和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队中,很多成员都是社区的志愿者,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通过一定的培训,就可以很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护理、个人照顾、护送服务等对卫生、医疗专业要求不是那么高的服务。这样的人员的加入,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降低了卫生服务机构的压力,保证社区老年人的卫生服务需求可以得到满足。
(2) 设立多样化的服务内容,满足不同卫生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观察香港老年人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可以发现,从预防到治疗,从护理到康复、从生理到心理,香港老年人口社区卫生服务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多方位、多角度保障着各种健康状况老年人的卫生服务需求。无论是健康、患病、残疾、卧床或需要康复的老年人,都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多样化的社区卫生服务内容,保证了老年人生活的质量,让他们能够更加健康的安度晚年。
(3) 注意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的评估,确保最需要卫生服务的老年人能够享受服务。
社区老人评估小组服务是香港老年人口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的评估,可以确定老年人对卫生服务的需求,以便为老年人制定医疗护理的计划,并且确保那些急需服务的老年人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从而大大提高了老年人对卫生服务的满意程度。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的评估,以及审核机制的监督,那些贫穷、体衰的老年人依靠政府的支助,就可以以低价获得良好的社区卫生服务。而对于不同经济情况老人的收费标准的差异也应当采取兼顾公平的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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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范文3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保险;医养结合;老年保险市场稀缺
据统计,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7.17%,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067万人;2025年,六十岁以上人口将达到3亿,成为超老年型国家。为满足不断增长的老年长期护理需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应景而生。本研究将通过对国外和国内的长期护理保险不同形式进行讨论和研究,针对目前国内老年长期护理发展所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内的发展情况,探求发展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道路。
一、国内外老年长护险发展现状
(一)国内发展现状在我国,长护险还处于萌芽阶段。虽然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上推出长护险产品,但无论是条件还是保险的各个方面都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体制转换、社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时期,同时也是面对老龄化非常关键的时期,而长护险是适应老龄社会发展趋势的保险产品,致力于解决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缓解家庭个人经济压力和国家金融压力,完善与产业发展高度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新修订的《老年法》中,国家还明确提出要逐步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障,同时也在很多城市进行试点。如江苏省也在发展规划中明确,探索建立个人、政府等多方分担筹资的长护险制度。据了解,南通市作为江苏省首个试点城市于2016年1月建立并实施基本长护险制度,2017年徐州、苏州两市也陆续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政策,现阶段南通、徐州已经陆续组织实施。在覆盖范围方面,三个试点城市均将全体居民纳入长护险辐射范围。在保障对象方面,三个试点城市均将通过估测筛选后符合一定标准,将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专人长期照顾的参保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在筹资机制方面,三个试点城市均建立了政府补助、医疗保险以及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在其他试点城市中,青岛市的长护服务供给内容与形式较其他城市更丰富:除了为失能人员提供生活中的照顾和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外,还为失智人员设立了失智专区,为其提供长期、日间和短期护理。然而,从试点城市颁布的政策内容来看,大多数试点城市的政策中缺少针对性,这容易导致护理人员不能根据不同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服务方案评估工具的缺失,服务方案评估工具是被服务对象对服务者服务专业程度及对服务满意度的评估工具,有助于寻找长护服务提供者和被服务者身体状态及具体需求的最优供求匹配。国内的长护险发展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由于我国长护险制度建立并不完善,大多数研究集中在理论制度的初始阶段,很少有研究集中在融资机制上;第二,严重缺乏基本的数据,现有数据也不准确。商业长护险不能在全国推广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实时数据。从产品设计的角度来看,由于缺乏风险评估、护理服务等方面具体的数据,使得保险公司难以为产品制定准确的价格。同时,政策和法规的不完善也不利于保险公司发展长护险,并且公民的总体保险意识仍然相对较低。在长护险领域,商业保险仍在不断寻求改进。
(二)国外发展现状德国强制实施长护险,目的是为生活不能自理者和长护服务提供者提供经济援助,减轻家庭财政负担。德国的长护险是义务保险,有“跟随医疗保险”的特点。戴卫东(2015)也表明在“十四五”初,在长护险成型的情况下,应继续沿着“跟从医疗保险”的原则,推进大面积覆盖,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保持一致。日本的长护险于2000年开始实施,和德国一样,日本的长护险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由政府主导并由法律加以规定。日本的社会养老保险较为全面,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之外,还有专门的护理保险。日本不但设立了比较完整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还加长了养老金交付的年限,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养老金发放不匹配之间的矛盾。美国是补缺型社会福利的典型国家之一,长护险由商业护理保险和社会护理保险两部分组成,其中社会护理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险。设立商业性长护险的主要目的是满足中高收入者对长护险的需求,保险种类多、条款灵活。
二、我国老年长护险现存问题
(一)老年长护社会保险没被纳入社会保障法我国要想解决老龄化问题,必须先从立法上解决。很多发达国家虽也面临老龄化问题,但其已建立老龄长护保险制度,有法律支撑,能为老年长护保险制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我国现有法律中并没有对老年长护保险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无法为老人提供强力保障。其次,税收政策可为长护保险起到促进作用,但目前并无相关税收优惠。护理行业发展落后,护理机构的质量和护理人员的数量不能满足如今强大的需求。护理行业发展落后影响了长护险的供给,造成供不应求的状况。从护理机构方面而言,国内护理机构通常都是养老机构,这种机构普遍缺乏专业人员的管理和运作,社会化程度较低,且设施老化、服务不到位。从护理人员方面而言,护理人员需要持有相关证件才能上岗,而我国长护保险发展相对缓慢,目前的服务人员专业程度普遍偏低,而实际情况是护理人员需求不断上升,具有专业技术的护理人员供不应求。因此,护理保险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平衡有待完善。
(二)我国社保经验不足社会保险涉及问题有:养老保险只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医保也缺乏长护的内容,也没有涉及长期康复护理与老年人的重疾险等商业险种。其次,商业保险已发展成形,长护保险虽然已推出,但是存在门槛高、保障低、保障人群有限、不能满足多样化的问题。由此可见,我国社会及商业保险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全面化。
(三)居民投保意识不高1.居民的收入水平不高。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最大因素便是收入水平,高额的保费使他们无法承担。在我国,许多地区的居民衣食住行都无法满足,保险更无从谈起。2.对保险公司缺乏信任,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人们身边有许多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和新闻,使得人们对保险公司可以分散风险的能力信任程度降低,以至于减少了对保险的购买力。国人最不愿意提及的就是家破人亡,而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恰恰是人们最不愿发生的事情。保险承保的大多是小概率事件,很多人会心存侥幸将其忽视,花大笔的保费而不一定得到回报,所以很多人不愿意购买保险。3.对保险的认知度不高,缺乏理性思考。保险是一种长期性的投资,后期的收益是不可估量的。这对于热衷于即使效应的中国人眼里,投资保险显然不划算。一旦风险发生,便有一木支危楼的效果。Rivlin和Wiener(1998)发现老年人在年龄増加的同时身体机能也在下降,老年人需要同时承担急性疾病的医疗费用和慢性疾病的长期护理费用的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能够减少老年人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的负担。由此看来购买长护险不仅能减少未来风险发生时要支付的费用,而且还能得到专业的护理保障。
三、关于我国老年长护保险发展的建议
(一)构建多层次的长护保险体系财务模式决定了长护保险制度的规模和资金来源,是长护保险制度能否长期运营的重要因素。国际来看,实施长护保险制度的国家为了促进财务模式的长期运营,都加入了其他筹资方式作为补充。中国可借鉴西方发展经验,构建多层次长护保险体系。盛和泰(2012)对常见的长护保险运营方式,政府主办型、市场主导型以及由政府委托商业机构运作型进行比较,由政府主导交付专业机构运作的方式,可以最大程度的显现出各自的优势,降低规划成本,减轻公共财政负担,提高制度效率,满足居民长护保障需求。蒋虹(2007)表明,随着国力增强,我国应建立全民的长护保险,但从国情看,应设计以商业性为主,社会性为辅的发展模式。同时,社会强制养老保险亏损情况日益突出,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保险体系的补充要抓住这个商机,研究开发更多新兴的老年护理保险。传统形式上的养老保险仅支付金钱,并不能满足老年人需要陪伴以及专业照顾的需求。因而,保险公司可以把传统形式的养老保险与社区养老服务或家政公司相结合,研发出以具体的照顾护理为给付形式的互利性养老保险。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也可以开发出“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老年人不仅能得到专业的照护,也可以解决护理型保险保费较高的问题。
(二)构建正式护理与非正式护理相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构建正式护理与非正式护理结合的长护服务体系,是实现多元主体共同承担长护服务供给责任的有效方式。Lakdawalla(2002)将长护险分为专业护理和非专业护理两种,专业护理由专业护理服务提供者或养老机构提供,非专业护理由子女或亲属提供,非专业护理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对专业护理的需求,但不能完全取代专业护理。因此应当建立正式护理与非正式护理相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老年人不仅能得到专业的照护,也能得到家人的陪伴。1.建立非正式护理支持政策使其成为长护服务福利供给的职能主体。一向非正式家庭护理人提供不限制用途、不需要纳税的现金支持;二为满足条件的家庭护理人缴纳养老保险金;三颁布多项弹性工作的请假制度,方便服务。2.支持市场与社会力量参与正式护理服务并同时发展居家护理。政府对正式服务者的资质、数量、服务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实施规制,加强培养专业护理服务人员,健全相关保障制度,鼓励年轻人加入护理行业。老年人可以为护理人员提供住所,这样不仅能降低所需护理费,也能使老年人得到全天候的专业护理。3.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降低保费成本。政府可以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护险,由于长护险的特殊性,需要政府资金和相关政策上的扶持。因而政府可以和商业保险公司构成合作关系,这样不仅能为国家解决老龄化严重问题,也能为商业保险公司带来不可小觑的利益。SheilaRaffertyZedlewski和TimothyD.Mcbride(1992)发现老年人口递增会使人们对长护险的需求成倍的增加,但老年人对长护险支付能力有限,因而降低长护险保单成本是扩大长护险购买量最有效的措施。4.加大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宣传,使人们改变对传统保险概念的偏见。保险公司可以添加真实的案例,提高民众对长护险的认可度。使他们认识到长期护理保险不仅能使失能老人得到更专业的护理,也能减轻子女养老的负担,为老年人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机构安享晚年。
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范文4
关键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2型糖尿病;居家护理方案;专家会议法
2型糖尿病现已成为威胁人类生命健康的第三大慢性病。老年糖尿病具有病程长、恢复慢、并发症多、致残率高等特点,因而患者的护理服务需求也随之增加。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9073养老方案中,居家养老占90%,因而居家护理是实现居家养老的重要手段。多项研究证明[1-4],对于老年糖尿病患者来说,居家护理可以缩短住院时间,降低患者再入院率,在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的同时,还可降低医疗费用。但目前我国居家护理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多数停留于家政服务层面上,难以满足社区老年糖尿病患者居家护理需求。2011年的《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随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我国各地区逐步展开,其对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提高具有积极作用[5]。在新医改的背景下,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居家护理相融合,形成具有特色化、针对性的护理方案值得探索。因此,本研究通过专家会议法构建基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社区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居家护理方案,为社区开展糖尿病护理服务和为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成立科研小组:科研小组由8名成员组成,包括1名硕士生导师,5名硕士研究生,2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者。科研小组成员主要任务为确定研究主题、查阅及分析相关文献、设计访谈提纲、确定访谈对象及与会专家,准备专家会议的资料,对专家会议结果进行整理、分析。1.2初步拟定居家护理方案:本研究基于前期基线调查,了解社区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的主要居家护理需求及影响因素;采用文献分析法,检索国内外著名数据库(中国知网、万方、Pub-Med等)相关文献,并参考相关书籍和政策文件,整理出关于居家护理方案的框架及重要内容;采用目的抽样法,对7名社区医务人员和8名社区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半结构式访谈,访谈内容围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社区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居家护理的内容展开,进而补充方案的相关内容。最后经过科研小组反复讨论,初步拟定基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社区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居家护理方案初稿,包括居家护理方案构建目的、原则、居家护理服务团队、居家护理服务流程、居家护理服务内容以及居家护理服务效果评价指标6个部分。1.3专家会议法:专家会议法是指在规定的原则下遴选一定数量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织专家会议,发挥专家集体的智能结构效应,对预测对象未来的发展趋势及状况做出判断的方法[6]。
2结果
2.1专家基本情况:10名专家中男3名,女7名;年龄37~59岁,平均(45±6.8)岁;工作年限10~36年,平均(19.7±8.3)年;博士1名,硕士1名,本科8名;高级职称3名,副高级职称5名,中级职称2名;从事护理教育2名,糖尿病专科护理2名,糖尿诊疗1名,全科医疗/慢病管理3名,社区护理与管理2名。2.2专家权威程度:专家权威程度用权威系数表示(Cr),由判断依据(Ca)和熟悉程度(Cs)决定,公式为Cr=(Ca+Cs)/2[10],经计算,本研究专家会议的判断依据系数为0.910,熟悉程度系数为0.820,权威系数为0.865,说明与会专家权威程度较高。2.3专家会议结果:会议历时60min,经专家反复讨论,居家护理服务方案的结构由居家护理服务目标和宗旨、居家护理服务团队及居家护理服务流程及内容组成。专家认为方案中构建目的和原则过于宽泛,无法体现服务方案目的,建议删除,同时增加“居家护理服务宗旨和目标”的内容;经专家建议,居家护理服务团队成员中增加“糖尿病专科医生和专科护士”,删除“营养师及其他成员”的相关内容,最终居家护理团队由家庭医生、糖尿病专科医生、糖尿病专科护士、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组成;在居家护理服务流程及内容中,针对服务流程,专家建议以护理程序为理论指导,简化“居家护理服务流程”(详见图1),保证服务实施的简便性及可操作性。对于服务内容,专家建议将居家护理评估表的内容进行精简和归类,分为基本资料评估、基础护理评估和专科护理评估3部分内容。经修改后的居家护理服务包由基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公共卫生服务包和居家护理个性化服务包组成,个性化服务包仅由基础护理服务包和专科护理服务包组成,且个性化服务包的内容与护理评估的内容相对应,基础护理服务包的项目包括压疮、皮肤、口腔、疼痛、排便、排尿、排痰、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安全预防9项护理服务,个性化服务包项目包括糖尿病足、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血糖管理及低血糖5项糖尿病专科护理服务。专家认为居家护理服务评价指标中应删除“生存质量、糖尿病相关知识评价等指标”,以“痊愈/显效/有效/无效”为指标针对性地评价每项护理措施即可,最终形成的居家护理方案包括居家护理方案的目标和宗旨、居家护理服务团队、居家护理服务流程及内容三部分。
3讨论
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范文5
构建以家庭照料和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以综合医院老年病科为衔接,以专业老年病医院为核心,专业化管理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重,下移,重点前移,逐步平衡城、乡老年的健康服务需求和质量,使城乡社区老人都能够获得就近、便捷、周到的健康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而不病、病而不残、残而不废。
建立和完善北京老年医院,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区县老年病专科医院包括:康复院、护理院、临终关怀院和社区中心等,共同组成北京市老年医疗专业服务体系。形成急症救治、疾病康复、长期照料、临终关怀、慢病防控、居家照料等医疗保健一条龙服务。形成老年病科、老年病专业医院、社区中心和家庭照料的良性互动健康服务模式。
1,北京老年医院向综合化发展,起到老年病科研教学的排头兵作用负责老年人的急重症救治、老年综合征、多病共存、多脏器功能损害、需要长期通气支持和急重症后期康复病人的全面治疗和护理:负责老年病临床治疗和康复研究:并负责老年医护人员临床培训和继续教育。
2,综合医院的老年病科主要负责老年人的急症救治。
3.区、县级老年病医院专业特色定位在老年病急性后期恢复、神经和精神康复、长期照料、老年精神病、舒缓治疗和临终关怀等专业方面发展。建立由医生、护士、康复师、营养师、临床药师、心理医生和社会工作者参与的多学科团队,对社区卫生和家庭医疗保健进行指导,对家庭照料病人进行综合评估和干预。
4,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是体系建设的基础,负责老年病的健康促进、预防保健、慢病康复和家庭照料。社区全科医生加强老年病教育,开展家庭出诊、老年健康档案建立、老年评估和家庭照料等服务。
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 开展老年病培训。加强对老年病学科重视
老年病专科医生不同于全科医生和普通内科医生。老年病医生要具有内科医生以外的老年学、精神心理学、社会行为学、伦理学、环境学和道德法律等方面知识。老年病医生关注的是老人而非仅仅疾病,为了保存病人的高品质生活和延长健康期望寿命,要具有综合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认可老年病学科的地位,成立和发展老年病专业。在教学上分步骤开展全科医生和内科医生的老年病继续教育,老年病学的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科研上要整合各级科研机构,加强协作。
整合机构,规范就医流程。提高老年医疗水平要研究和制定家庭、社区、护理院、康复院、临终关怀院、老年医院、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各级老年医疗服务机构的软硬件标准,包括生活起居条件、无障碍设施、家庭和社区康复标准、人员设备配备、诊疗规范、服务模式、就诊流程和统一出入院的标准,使老年医疗服务进入一种规范化管理状态。提高老年医疗水平,开展多学科诊疗模式、社会心理干预、长期照料、照料标准化(Benchmarks)、个案管理、老年急重症监护(ACEU)、老年神经和心肺康复、疼痛管理、睡眠管理、舒缓治疗和防止跌倒的研究和探索。
据美国医疗保险公司调查显示,在社区进行初诊评估,规范转诊到相应的怠医院、急性后期医院、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或者临终关怀院,从而病情好转的患者比随意选择医院就诊的患者感到满意,费用低且残疾率或死亡率明显低于后者。以此规范双向转诊,形成老年病专科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间的一体化合作模式。使综合医院腾出床位,集中精力致力于疑难杂症的治疗;专科医院发挥费用低廉、专业化操作水平的优势;而社区卫生机构在预防保健,健康档案建立与评估,急性后期康复和家庭照料中发挥作用。这种方式适合老人,而且医疗资源的整合会使群众得到更加经济、便捷、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老年健康评估标准
老年健康综合评估是一个多学科的诊断过程,通过确定老年病人在心理、社会、环境、医学和功能等方面状况以达到诊断、治疗和长期随访制定综合计划的目的。由于老年人患病具有衰老、脏器功能降低、免疫功能低下、代谢平衡被破坏、智能障碍和肢体活动障碍等病理生理特点,造成临床症状不典型、没有特异性表现、隐伏性发作、易漏诊。同时,老年人常出现的抑郁症、营养不良、慢性肝肾功能障碍、骨质疏松、肢体活动受限、大小便失禁和褥疮等合并症也导致治疗难度加大。所以老年病的治疗不仅是痊愈的概念,而应是尽可能地保护和恢复机体的功能,提高生存质量。要开展老年人全面的综合评估,如:现病史和既往疾病史;体格检查;营养状况;精神健康方面:智能、行为、情感的评估;功能状态方面:日常生活能力、行为和社会活动功能状态,有无行走困难和跌倒等;社会和经济状况:家庭和收入状况;居住环境:可得到的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服务项目等。老年医学综合评估可以提高诊断准确性;选择最佳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的结果;提高功能和生活质量:选择最佳的生活场所和最佳的保健环境:减少不需要的服务使用;安排长期照料管理。
建立老年数据管理中心
建立老年健康档案与诊疗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使老年健康卡实现一卡通服务,开展预约挂号和网上咨询。对北京各个老年病医院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的健康档案或诊疗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老年人就诊过程和检查治疗状况全程监控,掌握各种数据资料,从而节约医疗资源,降低医疗费用。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范文6
一、试点目的
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由服务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为居家的失能失智、半失能等需要照护服务的老年人上门提供专业照护服务。通过试点,让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刚需老年人,能够在熟悉的居家环境中享受机构养老的专业照料,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
二、试点任务
2021年全区确定不少于10户老年人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
三、试点对象
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居住在家中,有专业养老服务需求但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中度、重度失能的中心城区常住老年人。
四、服务主体
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的服务机构(含护理院、护理站等医养结合机构)须年检合格且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拥有可以上门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包括照护计划制定者、护理员、康复理疗师或其他医务工作者、社工师等,且人员均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
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含护理院、护理站等医养结合机构)向区民政局提出试点申请,由区民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服务机构遴选工作,并对试点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五、服务内容
家庭照护床位应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照顾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项目清单。家庭照护床位不得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收费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合理定价,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六、建设标准
由试点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和居住空间条件,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后,对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
造。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护理床、康复器具、呼叫器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鼓励对可移动设施设备采用租赁回收方式循环使用,降低用户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七、服务流程
1.公示。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向区民政局提出试点申请,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区民政局经审核,向社会公示符合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的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2.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根据区民政局公布的试点服务机构名单选择适合的服务机构,并向机构提出设立家庭照护床位的申请。
3.评估。服务机构上门对老年人身体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结果,结合老年人家庭照护状况,为老年人制定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计划。
4.签约。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确认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计划后,由服务机构与老年人或其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等内容。
5.登记。服务机构按照养老机构日常收住老年人的流程,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庭照护床位登记手续,建立服务档案,并报当地民政部门备案。
6.服务。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计划派出相关工种专业人员,组成服务团队,为签约老年人上门提供服务。
7.监测。服务机构应定期监测老年人身体机能,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八、质量管理
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中严格按照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区民政局应指导服务机构探索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经济实用、个性多样的家庭照护服务,并对服务质量持续进行评估,对服务的老年人及其家属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
九、扶持政策
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补贴:对符合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的家庭,建设补贴按照每户不高于2500元的标准执行。
家庭照护床位运营补贴:区民政局根据家庭照护床位实际运行成本,根据服务机构与老人家庭签订的协议支付金额,对一般社会老人按照20%的标准进行补贴,不高于600元/月/户,对于“三无”老人、低保家庭老人,按照50%的标准进行补贴,不高于1000元/月/户。运营补贴直接拨付给养老机构。
资金来源: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及运营所需资金来源包括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区级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等,补贴年限为12个月。
十、工作实施
1.制定方案。(2021年5月—6月上旬)
区民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目的、内容、流程及要求,遴选确定开展试点工作的服务机构并公示。
2.具体实施。(2021年6月中旬—2022年6月)
社区根据辖区内有需求的老人实际,向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服务机构入户调查了解,确定试点对象,并对愿意接受家庭照护床位的老人进行评估,并签订照护协议,明确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并根据家庭照护床位与机构照护的区别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同一标准的老人收费不得高于机构照护的70%,服务机构须将各个项目的收费明细告知老人或家属,在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实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