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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知识培训范文1
一、美韩两国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经验
1.职业培训的立法
美韩两国都把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相关规定纳入职业培训立法当中,并不断完善,从职业培训的地位、各方权利与义务、资金供给与使用等方面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从而使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美国在1917年的《史密斯―休斯教育法》中首次提出联邦政府拨款扶持与工农业相关的职业教育培训,建立了美国现代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政府通过《人力发展与训练法》《职业教育法》《就业机会法》等法规,制定了农村人口职业培训的计划。从规定失业者优先接受培训到规定公民具有平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国家提供培训服务的具体职责,如“建立职业训练中心、进行教师培训、建立职业教育委员会”等,再到为农民制定专门训练计划,在法律保障之下美国农村劳动力得到集中的大规模培训。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通过修订《职业教育法》制定《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法》《劳动投资法》,美国政府又从法律上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终身学习制度、对进入非农产业的农民进行免费培训的鼓励措施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不仅进一步强化了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的重要地位,而且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对职业教育培训的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了职业教育培训的成效,提高了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过程中人力资源的质量。
根据不同时期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使韩国职业培训的公共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韩国工业现代化的发展,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韩国先是制定《职业培训法》,规定由政府出资大量建立职业培训机构,注重技能人才培养的组织性和体系性。后又出台《职业培训特别实施法》,规定企业有义务承担技能培训,分担政府的培训压力,满足企业对熟练工人的需求。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职业培训的资金问题,韩国政府1976年颁布职业培的《基本法》和《资金法》,建立统一的职业教育资金筹集机制,征收培训税并建立培训基金。为解决雇佣关系不稳定对职业培训产生的不利影响,1995年通过立法建立起雇佣保险制度,为此后韩国提高培训层次,加强对从业者的转岗培训、为终身职业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开发奠定了基础。为保证培训效果,2008年修改后的《劳动者职业能力开发法》,改进职业能力开发记录制度,加强对个人的职业培训及培训经历的综合管理。正是在一系列法律政策的保障下,韩国的职业培训呈现良性发展,不但促使农村劳动力的非农产业转移,而且不断满足产业发展对高技能型人力资源的需求。
2.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的财政措施
美国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大部分来自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拨款,企业资助和社会捐助也是重要渠道。企业资助的形式,或通过咨询委员会向培训机构提供财政资助,或直接购买特定项目的培训,或向培训机构提供所需设备。职业教育经费除了用于职业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建设、日常开支外,还用于对进入非农产业的农民实行免费培训的补助。尤其重要的是,早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就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提高农村居民普通教育水平,这为美国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韩国政府为建立统一的经费筹集机制,于1976年立法首次提出征收培训税。接着利用征收税金建立韩国职业培训基金。1995年又立法建立起雇佣保险制度,规定“用于促进职业能力开发和维持雇佣稳定的费用全部由经营者承担,当雇佣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国家通过各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施培训,鼓励人们参加职业培训,雇佣保险基金对所实施或接受的职业培训均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二、美韩两国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经验带来的启示
1.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立法保障
目前我国对职业教育进行规范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多是以规章、意见的政令方式予以规范,法律体系尚不健全。而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现有政策规定又缺乏可进行规范性操作的具体细则;缺乏相应的责任条款,国家的意志性、法律的强制性体现不足,对农民工培训不能起到刚性的规范和保护作用;缺乏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制约了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发展。
因此,要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立法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把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方针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在法律上将农民工职业培训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明确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地位、内容、形式和保障条件;对政府、培训机构和农民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资金来源、使用方式,对参与培训的激励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监督立法工作,设立评估标准以及监督机构,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构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财政支持长效机制
我国农民工基数和外出农民工数量庞大,农民工培训需求量大,加上原有农村教育基础设施薄弱,所以尽管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教育的财政资金投入,但依然呈现明显不足。所以,应借鉴其他国家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资金投入的先进经验,构建财政支持长效机制。
首先,加强财政投入的科学性和稳定性。中央财政和各级政府应根据国家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区域内农村劳动力人口数量等指标,科学合理地进行预算安排,确立正常的增长机制,建立刚性约束,加强对农民工职业培训财政投入的科学性和稳定性,使农民工职业培训服务获得长期的根本保证。改变农民工职业培训重大项目总体“散、小”的局面,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统筹资金的投入,提高培训效率。完善农民工职业培训资助补贴政策。
物业服务知识培训范文2
迁安市职教中心自1983年建校以来,一直以增强服务发展能力为突破口,大力开展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使职业培训走向了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2004年以来培训规模逐年增长、培训质量稳步提升,11年间共为社会培训各级各类人才15.2万人,为迁安市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成为迁安市乃至河北省知名的职业培训品牌学校。
瞄准需求,用好政策
迁安市职教中心的职业培训之所以得到长足发展,得益于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学校领导的高瞻远瞩,确定了“对接产业、多元合作、长短并进、服务社会”的办学思路,建立了与现代职业教育相适应的管理和运行机制,致力于加速构建长短并进的大职教发展格局;得益于迁安的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所创造的机遇;得益于国家、省、市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利于职业培训发展的良好政策。
1.迁安市对办学的强力支持和职教园区的建设,为职教中心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
多年来,迁安市委、市政府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重大举措,形成抓职教就是抓经济建设的良好氛围,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市场等多元措施为职教发展聚力,对职业教育与培训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提出了构筑六大区域性功能中心的发展目标。其中构筑教育培训功能中心位列首位,核心就是依托河北联合大学迁安学院、迁安市职教中心,将迁安教育做大做强,使教育既发挥基本功能为区域发展提供人力支撑,又能作为产业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打造教育培训功能中心领导小组,制定了三年发展规划,出台了相关政策。
为改善民生、促进就业,2008年以来,市财政投资建设了迁安职教园区,共占地1800亩。园区按照资源共享模式建设,主要包括市职教中心、河北联合大学迁安学院和市奥体中心。其中职教中心占地552亩,投资3.98亿元,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建有机械、电子电工、汽修等8个实训中心112个实训室,设备总值4800万元,可满足全日制在校生7500人、年短期培训10000人教学需要,软、硬件设施达到了全国一流水平。
2.迁安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为职教中心提供足够的培训空间
近年来,迁安为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立足原有产业基础,提出“四五”转型攻坚计划,确定了构建“3+5+6”产业体系的发展目标,即着力打造精品钢铁、装备制造、现代物流三个产值超千亿产业集群,发展煤化工、包装建材、食品医药、文化旅游、高新技术五个产值超百亿产业板块。培育金融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创意、消费购物、养老养生、总部经济六大区域性功能中心。在政策的吸引下,芬兰斯道拉恩索、浙江物产、中海油、徐州重工、红星美凯龙等40余家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央企和行业领军企业相继落户。
随着大批优质项目开工建设、竣工达产,企业刚性用人需求与人才培养教育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全市工业产值超亿元的企业27家,超千万元的200多家。未来五年企业为迁安市提供就业岗位约1.8万个,对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需求达8600余人。但在所调查的13.6万企业职工中,在职工人(在职职工数减去管理和辅助人员数)8.5万人,占在职职工的62.5%;技术工人2.4万人,占在职工人28.2%;高级工以上0.55万人,中级工1.1万人,初级工以下0.75万人,分别占迁安市技术工人的22.9%、45.8%、31.3%。因此,现有企业职工队伍根本无法满足未来发展对技术工人的需求。此外,大量普通毕业生、不适应现代产业需求的转岗人员、复转军人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急需提升就业技能,因此,学校未来办学在职业培训方面空间巨大。
3.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为职教中心职业培训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004年国家出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为15?9 0天,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岗位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培训工作,地方财政扶持资金与中央扶持资金统筹使用。
2007年迁安市政府以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政策为基础出台了《迁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免费培训工程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培训内容包括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收费标准在2000元以内的技能培训实行全免费培训;参加免费创业培训人员,成功创业满一年并招用2名以上员工的奖励3000元,同时根据招用人数按每人200元的标准一次性奖励创业成功人员。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的,还一次性发放3000元的创业补助。
2009年迁安市对全市在职职工实行免费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岗前技能培训的一半,资金由市财政解决。
2014年国家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其中种养大户人均补贴2500元,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人均补贴800元。学校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积极参与到政府支持的培训工作中,以优质的教学资源、完善的教学设施、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优质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赢得了学员的高度信任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整合资源,强化功能
1.主动对接政府职能部门,合作建立各类培训基地
2004年以来,为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各行业、各部门分散的资金、项目等资源集中起来,形成规模优势和综合效应。学校积极主动与各部门寻求合作途径,探索共同发展之路。一是依托迁安市人社局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创业培训基地;二是依托迁安市安监局建立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三级资质);三是依托迁安市质监局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基地;四是依托迁安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建立河北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基地、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五是依托迁安市农牧局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六是依托迁安市委组织部建立县域特色人才项目基地;七是依托迁安市财政局建立迁安市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八是依托迁安市总工会、迁安市人社局成立迁安市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九是建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借助“迁安市职业教育集团”的组织功能,实现校企深度融合
迁安市职教中心在政府支持下,于2012年成立迁安市职业教育集团。迁安市职业教育集团实行指导委员指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指导委员会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等14个部门组成,负责对集团的建设、改革、发展进行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集团理事会由首钢迁钢、燕山钢铁等15家企业和迁安市职教中心组成,理事会理事长单位为迁安市职教中心,实现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之间的全方位合作。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功能,已与60多骨干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合作涉及工学结合、订单培养、引校入厂、引企入校、顶岗实习、双向培训等。学校在45家企业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有32家企业在学校建立职工培训基地;长期与燕山钢铁公司、九江线材有限公司、轧一钢铁集团、东安超商、锦江饭店等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为首钢迁钢、燕钢、松汀、轧一、荣信等企业举办首席技师培训班;在迁安市总工会组织下开展了五届全市职工技术比武。
3.实行一校带“多点”,构建覆盖全市的教学网络
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在职职工和农村偏远地区学员参加培训,依托当地场地、设备设施,学校在全市6个乡镇、8家骨干企业建立了14个职业培训教学点,同时利用乡镇社保站社会职能,建立了19个招生宣传网点,为当地有培训意愿人员咨询、报名、资料审核工作提供便利。
4.完善机构建设,健全管理职能
为充分发挥各行业培训基地的功能,学校不断完善内部机构建设,成立了技能培训科、创业培训科、社会培训科、职业能力建设处、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等部门,分别对应各培训基地,负责相应培训项目的招生、培训、就业、协调等方面工作,实现了“培训部门与政府部门”“培训部门与行业企业”“培训部门与培训项目”的三个对接,实现了职业培训的专业化。技能培训科负责阳光工程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科负责创业培训,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负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在职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考核鉴定、职工技术比武等工作,社会培训科负责联系其他行业培训项目及业务。
科学施教,提升层次
1.依据职业标准,结合成人培训特点,制作功能齐全的教学培训包
学校的培训项目涵盖了一、二、三产业共7项11类23个职业(工种),培训时间长短不一、培训内容难易不同、培训标准高低各异,学员来源渠道复杂、年龄结构和学历水平差距大,很难统一标准。学校针对这种现状,成立了以职业培训科室主任为组长,吸纳专职教师、学员代表、政府职能部门领导、行业专家等组成教学研究小组,通过认真研究每个职业(工种)的职业标准,分析学员构成,精选培训教材,优化培训内容,制定培训大纲,细化培训计划等环节,制定了适合成人学习特点的功能齐全的培训教学包,包括该职业(工种)的教学课件、电子教案、典型案例、视频资料、图片资料、模拟试题和考核标准等,尽量突出声光像等形象直观的表现方式,使培训内容易于接受、培训效果达到实效。
2.培训与引进相结合,打造一流职业培训师资队伍
学校一直注重培训教师队伍的能力建设,积极构建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一是坚持校内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不间断。多年来,学校共派出专职教师参加人社、安监、财政、教育等部门组织的国家、省、市级培训125人次,现共有企业培训师4名,创业培训教师8名,创业指导师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4名,安全生产培训教师15名,注册会计师4名,会计继续教育讲师5名,各职业(工种)考评员24名。二是聘请行业、企业专家作为职业培训兼职教师。共聘请创业指导专家5名,行业、企业专家12名,政府职能部门领导14名,大学教授8名。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聘任,使学校的职业培训教学团队能力逐步提高,影响逐年扩大。
3 .创新培训模式,灵活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的培训功能,让各级优惠政策和学校资源惠及更多的企业和学员,学校改变原来坐等企业、学员来校培训的被动局面,大力开展送技术入企业、进农村、到社区活动。多年来共开展入企业培训216班次19600余人,累计完成教学时数40000课时;进农村培训112各班次6000余人,累计完成教学时数9000课时;到社区培训12各班次700余人,累计完成教学时数1000课时,解决了培训与生产不能兼顾的矛盾。在培训教学上积极开展互动式、模块式、项目式等教学方法,广泛采取案例教学与模拟训练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基地实习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生产指导相结合等培训手段,增强了培训的趣味性和针对性,激发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有效提高了培训质量。
4.强化调研,提升服务水平
通过采取问卷调查、重点走访等途径对全市企业进行调研,明确全市技能人才需求方向、需求数量,为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提供依据。通过建立培训学员QQ交流群、微信平台,结合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等形式,进行后续跟踪服务,了解培训学员就业、创业、发展等情况,了解企业、学员对培训的建议,从而完善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服务社会,打造品牌
2004年以来迁安市职教中心以“服务政府,为政府分忧;服务社会,为百姓解难”作为职业培训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培训工作,共完成各类培训15.2万人。其中,完成技能培训4 6 9 1 7人,包括:初级工3 3 2 3 5人,中级工11423人,高级工2137人,技师122人;完成创业培训6752人,创业成功3215人,带动15676人就业;完成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8252人,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培训59346人;其他人员培训22000人,为市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1.促进了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共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80人,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860人。通过培训,增强了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了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的技术服务水平,为迁安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2.促进了小微企业成长,丰富了区域经济结构
2004年以来,6752名有创业意愿的学员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创业培训,有3215人创业成功,带动15676人就业,迁安市十大创业明星中有两位是职教中心的创业培训学员,有效促进了全民创业工程,实现了区域经济结构的多样化。
3.搞好农村剩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难问题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的学员中,有1.8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了转移就业,使那些靠种地为生的普通百姓走进了生产车间、走向了超商、酒店;有0.5万下岗失业人员成功转岗,使他们从原来不适应的岗位走向了新的岗位。
4.提高了市域技能人才总量,改变了企业技能人才结构
2004年以来,已培训企业技能管理人员1520人,完成技能人才培训46917人,包括:初级工33235人,中级工11423人,高级工2137人,技师122人,使我市高技能人才数量由5500人增加到7759人,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比例由16.5%增加到22.1%,这极大地促进了企业技能人才结构的调整,有效提高了企业的发展后劲。
5.提高了企业员工操作水平,提升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通过培训,一线工人的操作技能水平明显提升,并在各类技术比武中取得了优异成绩。燕山钢铁黄瑞山、松汀钢铁王学超、津安钢铁杨检等学员在迁安市职工技术比武中分别获得炼铁工、炼钢工、钳工组一等奖,荣信钢铁公司学员周金在唐山市职工技术比武荣获气焊工技术状元。
通过培训,企业一线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得到及时更新,企业技术骨干理论素质和科研攻坚能力进一步增强,技改项目进展加快。全市企业职工发明专利2012年达129项,2013年达107项。参训学员胡永付负责的津安钢铁公司第二烧结作业区配电室改造项目,将母排温度由原来的80—90度降低到40—50度,显著降低了生产成本。
物业服务知识培训范文3
[关键词]物业 消防安全
[中图分类号]C9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1-0058-01
一、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
一些物业服务企业重经营、轻安全,重眼前、轻长远,重修补、轻维护,精力、人力、财力、物力多放在物业经营、费用收取、环境卫生、治安防范和普通的水电维修等方面,忽视了对公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消防安全日常检查,造成物业服务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机构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消防值班、巡查、维护失位、缺位,隐患频现。
(二)主体意识不强
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过分强调为业主和物业使用者“服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不想管、不敢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责任不明确,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单位的依赖性大,对业主、经营场所的自治自律和行政部门的指导干预期盼值高,造成对业主进场装修使用把关不严、跟踪服务管理不到位,对消防设施故障损坏发现维修不及时,出现问题推、拖,乐见“责任不清”状态,不能主动实施管理、积极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责任。
(三)管理水平薄弱
当前,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消防管理的多为消防控制室值班、保安和水电维修人员兼职较多,除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经消防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外,其余人员基本上都没有经过专门消防培训,导致从事消防管理的人员没有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不能发现火灾危险性,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和检查、维护、操作的基本方法,加之由于物业服务人员工资低、责任心差,消防管理几乎成“空白”。
(四)维护资金缺乏
作为业主,往往采用拒交物业费作为自身的维权手段,长期积压、欠收的费用给物业服务企业造成较大压力,不得不缩减开支、压缩管理项目,造成服务质量降低,产生恶性循环。另外,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等虽有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但其使用条件和程序较为复杂,能够成功动用使用的在现实中并不多见,没有资金,物业服务企业对一些隐患问题的整改也是有心无力。
二、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背后的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政策层面的因素,又有商品经济下社会管理方式的原因,涉及物权制度、合同关系、行政管理和业主自治等各种法律关系、各个环节。分析其具体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物业管理整体发展水平不高。(2)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的职责定位不明确。(3)法律责任追究和纠纷争议解决渠道不畅通。(4)政府介入和干预方式简单而效率不高。(5)物业消防维修费用使用不透明、不畅通。
三、加强物业消防管理的几点措施
(一)完善业主自治组织,提高业主自治水平
应当广泛宣传物权和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发挥自治自律作用,理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由业主自觉维护好公共消防安全秩序,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管理质量进行监督。当然,要抓好此项工作,必须由政府出面牵头才行。
(二)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的职责与标准
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可以由公安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出台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部门规章,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行业强制性或指导性标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的具体标准;制定物业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或者在通用示范文本中专节或专条列入消防管理范围和质量的内容。
(三)大力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主体意识与管理能力
要多方位、多渠道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管理,使其充分确立管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能力纳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的内容,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认定、保安培训的内容,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员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直至发展为要求物业消防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上岗。
(四)切实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质量监督检查
将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被检查对象和责任主体,列入监督抽查范围,防止产生失控漏管。把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作为重点内容,严格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共消防管理中的消防违法行为。同时,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的业主或物业使用者的无理阻挠、拒不配合行为,要对相关责任人履行消防宣传教育、监督执法等职责,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同时对公众进行教育和警示。
物业服务知识培训范文4
关键词:高层住宅 消防安全 隐患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241.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工业化造成的人口聚集和城市土地资源稀缺之间的矛盾,使住宅不断向高空发展。据统计,石家庄市现有高层住宅建筑1131栋,今年1月份-7月份,发生火灾27起,过火面积1201平方米,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90.9万元。高层住宅小区日益频发的火灾,引起了人们对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思考。笔者通过对高层住宅小区火灾危险性的调查,分析了火灾隐患产生的原因,探讨了提高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途径和方法。
1.高层住宅小区火灾危险性
笔者对石家庄市32个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调查汇总发现,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
(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不到位。一些高层住宅小区自动消防设施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实现联动功能。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栓口、软管卷盘喷头等丢失、损坏严重,灭火器配置不符合要求、过期失效现象时有发生。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损毁严重。
(2)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培训演练等制度不落实,日常的防火巡查检查流于形式,对业主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消防车道的行为缺乏管理措施,不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不高,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班人员业务不熟悉、未取得上岗资格,不具备管理、维护、操作、检查消防设施的基本技能。
(3)业主(住户)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小区业主(住户)消防安全观念淡薄,考虑自身、自家生活、使用方便较多,无视消防法律法规,私家车随意占用消防车道,随意堆放杂物堵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擅自挪用室内消火栓箱中的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部分业主更是将入户防火门更换为防盗门,对火灾抱着侥幸心理。
2.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
(1)先天隐患难以根除。开发商为了节约建设成本,部分高层住宅小区底部1-2层设计为商业服务网点[1],购买或租赁的商户为了商业经营需要,把独立单元的隔墙打通,使建筑的使用性质由住宅变成商住楼,从而既有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了先天患[2]。另外,在管理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没有进行交接或者交接不清,直接导致小区消防设施器材建设、管理脱节。
(2)人员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在人员方面,自动消防设施涉及电气、控制等多方面知识,但物业管理人员大多由保安兼任,未经过专业的消防管理技能培训,能力和素质都无法胜任日常工作的需要,加之工资待遇低,受重视程度不高,人员流动性较大,必然导致小区消防管理的不到位。物业服务企业接管后,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机制不健全, 设施器材疏于维护保养,导致消防设施损坏、老化情况较为严重,维护保养费用耗费巨大。自动消防设施维保期过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程序繁琐[3],物业公司和业主都不积极主动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消防设施维修经费得不到保障。
(3)消防宣传教育存在盲区。对于高层住宅小区业主(住户)的宣传教育一直集中在家庭用火、用电等方面内容,而较少涉及建筑内自动消防设施的作用和使用方法,造成业主(住户)对自动消防设施不了解、不会使用,随意挪用、拆卸其零配件。
3.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国土、工商、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管,在建筑规划、设计、审批、发证、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严把源头关,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产生。在高层住宅小区建成交付使用后,建设、房管、消防等部门及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跟踪监督,将高层建筑基本信息、消防设施、“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户籍化”管理,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政策调节,自律保障,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状况,各地要将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纳入物业服务等级评定标准,作为其申请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同时,物业管理审批部门要建立单位消防管理档案,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抽查力度,定期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黑名单”, 通过政策、信誉等杠杆调节作用,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3)适应形势,落实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经费保障机制。针对高层住宅小区现状,简化住宅维修基金的提取使用程序,明确维修保养费用来源及使用方法。高层住宅小区及其底层商业服务网点建筑消防设施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由专项维修资金开支;没有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各自专有部门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4)媒体配合,社会参与,扩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覆盖范围。以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为载体,广泛发动基层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力量,结合高层住宅小区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时一并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真正落实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同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住户建立消防知识宣传队,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提高业主对场所火灾隐患危险性的认识,使住户掌握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基本常识,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针对高层住宅业主群体庞大的特点,要依托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户外视频等媒介,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努力把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面,把消防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参考文献
[1]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2005
[2] 丁静.关于高层住宅的底部商业服务网点消防设计的几点探讨[J].科技信息,2012(17)
[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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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知识培训范文5
一、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物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主要以三种模式推行:(1)近几年开发修建的商品房、综合楼基本推行了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占30%;(2)单位修建的办公室、办公综合楼和职工集资建房等实行自建自管物业服务,占20%;(3)2000年前修建的商品房,拆迁还房以及相对零散的单幢楼房实行自由式物业管理模式,由社区和业主自主聘请民工看大门、打扫清洁卫生,占20%;(4)其余小区和老旧住宅无物业服务和管理,占3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了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企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企业招投标制度》、《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维修资金收缴使用办法》等制度。通过具体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基本保障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推行了“菜单式”物业收费服务模式。制定了《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将物业服务内容划分6个等级、6个小项,服务企业按对应物业收费菜单中的等级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和收费,基本做到了业主期望的“质价相符”。
三是抓了样板示范工程。出台了《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对创建示范项目活动进行指导,截至目前,共推行50多个各类管理模式的示范小区。
四是积极开展了物业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业主和社会宣传物业知识,增强业主的物业自治意识,努力赢得社会方方面面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办班请专家讲课培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物业服务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历史遗留问题多,老旧小区治理改造难度大。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和快速发展,以居住环境优美、物业服务规范为特征的现代化住宅小区保持高速增长趋势。而兴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的住宅区,小区的规划方案比较简单,内部结构及住宅功能相对落后。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硬件设施的先天不足就逐步凸现出来。路不平、灯不亮、下水不畅、雨污合流、无化粪池、无停车位、管理缺失、环境卫生差、治安形势复杂等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问题已呈集中爆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例如,东岳庙街新华小区、北门市场观音井小区、草坝街将军公寓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落后,管网严重堵塞,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二)物业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管工作合力不够。
目前,物业管理制度体系还很不完善,物业管理活动涉及到的多个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行政管理和物业服务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市、区、街道、社区之间没有建立起系统协调的物业管理体制,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建立起物业管理联动机制,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企业协会等目前尚未建立或成立。
(三)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匮乏、编制不足。
目前,部门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匮乏,其从业人员大多来自“转制、转岗、转业”人员,缺乏专业理论素养和足够的管理经验;编制严重不足,工作任务重,难以有效地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管。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室人员4人,仅1人有编,其余3人均为临聘人员,对1200多个物业小区的管理指导工作显得力不从心,杯水车薪。95%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无物业管理科室和专职管理人员。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多为城市下岗再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普遍缺乏物业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没有经过物业管理培训,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应急能力及相关法律知识等都难以适应物业管理专业岗位的要求。虽然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下大力气加强了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但是仍然跟不上物业管理行业迅速发展的需要。
(四)物业企业市场竞争不足,整体服务水平低。
物业企业缺乏必要的市场竞争,这样,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也必然较低。特别是相当一部分物业公司是住宅小区原开发企业的子公司,与原开发企业存在依附关系,不是真正独立的企业法人。甚至有的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在原开发企业开支,形式上独立,实际上不独立,缺乏对物业发展的长远打算。有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态度和质量差,而且还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和共同设施设备的用途,引起业主的不满。同时,“建管不分”的体制造成一个楼盘一家物业,无法形成规模,企业盈利能力较差,使物业公司缺乏提高服务质量的动力,影响了物业管理产业的健康发展。
(五)业主委员会组建难,运作不规范。
业主普遍缺乏必要的物业管理知识,自治意识不强,不愿参与物业管理;即使有业主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复杂、人员良莠不齐,缺乏“有能力、有名望、善协调”的组织者。全区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中,只有46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不足物业服务小区的5%。
从运行情况看,70%的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既没与物业企业签订服务合同,也没制定业主公约和议事规程,监管措施乏力;20%的业主委员会缺乏社区、物业主管部门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工作进展缓慢;20%的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没有发挥业主的桥梁纽带作用,距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管理相距甚远。
四、对策与建议
(一)列入民生重点,彻底治理推进。
建议组织力量对物业管理服务问题,进行全面普查,整理归类。借鉴相邻城市物业管理的成功做法和根据实际特点进行创新结合起来,制定物业管理综合治理方案,认真落实。
(二)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老旧小区主要位于江南老城,建议把老旧小区分片划区,按实际情况划为四类,按照改造难度由易到难来划分。一类作为试点,可选三到五个,例如草坝街的改造就非常成功。二类为比较容易改造的小区,对我区创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影响大的先实施。三类为改造困难相对较大的小区。四类小区主要是一些改造难度大的小区,如那些单栋且住户少、房屋很破旧且基础配套设施极度落后的建筑。
(三)建立有效的监管调处机制。
一要继续加强房屋竣工验收和物业承接验收,确保物业服务设施设备保质保量,不出现各种隐患。二要尽快出台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社区、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责任。三要完善规划、公安、物价、消防、城管、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四要实施街道社区网络化管理,管理员专人专职,要包片包区,并加大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力度。
(四)培育物业服务市场。
一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流程、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要建立企业信用、年审、评比制度,促进物业企业提升服务水平。二要支持、帮助物业企业吸纳优秀人才,拓宽服务领域,开展有偿家政服务,电子商务配送等业务,满足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三要建立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物业企业相互学习交流,向一流企业看齐,企业间形成比、学、赶、帮、超氛围。支持、协助物业企业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提升我区总体服务水平。四要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建立企业、物业公司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机制。要将物业企业的信用情况作为招投标、业主大会选聘、小区评优的依据。
物业服务知识培训范文6
关键词:住宅小区 物业 现状 隐患 对策
一、当前哈密石油基地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现状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管理水平薄弱。三是消防设施和器材损坏严重。四是小区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占用消防车通道、堵塞封闭楼梯、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等问题,很多行为确实不是物业服务企业直接所为,物业服务企业也进行了劝阻、制止,从民事关系上来说,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相邻权、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潜在危险,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寻求救济,但中国传统邻里关系和睦相处的观念和民事诉讼周期、成本和执行等因素,给问题的最终解决造成很多障碍。五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群众不懂得基本的防灭火常识,不掌握必要的灭火技能。六是由于目前一些公共建筑建设与物业管理上明显存在着脱节现象,这种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造成物业投入使用和消费过程中建筑消防安全分区、分隔、疏散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不配套,留下先天隐患。
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
1是消防设施器材维护责任不落实。2是物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整体素质不高。3是小区消防宣传力度不大。
三、加强和完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1.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主体责任
首先要明确物业消防管理中各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主体,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的职责与标准。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可以由公安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出台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部门规章,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行业强制性或指导性标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的具体标准,包括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组织机构、消防制度、消防宣传与演练、消防设施管理、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管理、消防巡查检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火灾报警与处置等等都应当细化、便于操作;制定物业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或者在通用示范文本中专节或专条列入消防管理范围和质量的内容。
(1)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示火灾隐患,组织居民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2)组织安全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3)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及设施时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5)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予以劝阻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2.大力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主体意识与管理能力。
企业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房产等职能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要多方位、多渠道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管理,使其充分确立管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能力纳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的内容,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认定、保安培训的内容,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员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直至发展为要求物业消防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上岗或者向物业服务企业派驻消防安全管理师。
3.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宣传教育是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消防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启发自觉,强化居民消防意识的重要途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是小区文化的重要体现,也是构成居住小区消防安全体系的重要特色。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不仅仅依赖于政府消防部门的组织,重要的是应纳入小区管理机构的职能范围并成为小区群众、团体的自觉行为。
4.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严格消防执法
切实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质量监督检查。以高层、地下、商用、人员密集、自动消防设施为关键要素,将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被检查对象和责任主体,列入监督抽查范围,随机抽查,防止产生失控漏管。在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为重点内容,严格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共消防管理中的消防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其擅自关停消防设施、擅自改变或同意改变建筑物和场所使用性质、以及其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火灾隐患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严格处罚。同时,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的业主或物业使用者的无理阻挠、拒不配合行为,要对相关责任人履行消防宣传教育、监督执法等职责,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同时对公众进行教育和警示。物业公司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维护保养好小区公共消防设施,保持小区消防道路畅通,加强小区施工管理,避免损坏消防水管设施。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