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证券市场的意义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证券市场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二级市场;证券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投资者保护,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是管理企业的重要问题,也是各国证券市场监管实践的宗旨与目标。近年来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逐渐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一、中小投资者的现状
我国中小投资者的股份是在股份公司为上市而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取得的,而大股东的股份则是在公司上市时按其每股净资产确认的。此外,二级市场上的自然人周转数次以市价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尽管人数众多但占有的股票数量不能与大股东相比较,大股东与公司管理者的侵害行为,证券公司的侵害行为,中介机构的侵害行为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被侵害的典型表现。
1.大股东与公司管理者的侵害行为:虚假经营和非正当交易。
2.证券公司的侵害行为:(1)违背投资者意愿为其买卖证券;(2)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3)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4)盗卖股票、盗取资金;(5)中介机构侵权行为。
3.中介机构的侵权行为:中介机构在受托出具专业报告或者意见书时,制造虚假内容诱导投资者;利用这一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优势,相关人员在特定期限内购买该股票。
二、中小投资者利益受侵占的原因分析
(一)监管因素
1.监管依据不全
政策缺乏必要的稳定性。政府通过政策干预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的变化又变成政策走向。
2.监管行为不当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政策缺乏必要稳定性和法律制度不完善等现象,由于监管依据的不健全直接影响监管行为。
(二)中小投资者的因素
我国的中小投资者基数庞大,分布在各个地域,经济能力和理财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表现在:1.决策的水平不高;2.抗风险能力较弱;3.权利意识不强。
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途径
(一)证券市场投资主体
通过最大限度地挖掘中小投资者的优势,实现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1.中国小投资者的自救能力
累积投票制在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中的应用,收集分散的投票权集中使用,是现在董事会或监事会中中小投资利益的代言人,用以均衡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达到饱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在某些股东会的决议上也能部分体现中小投资者的意志。
2.投资者之间的联合应对
在利益博弈中,中小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不是必然的对立状态,在应对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的侵害行为时,其受侵害的利益是一致的,因而存在联合的利益基础。
3.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上市公司如果能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完善,有效的监控具体的运营过程,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大有裨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围绕股东会的表决、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事会监督机制为重点,在框架之下丰富具体的制度,从而在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二)证券监管主体
1.新股发行制度需要突破
(1)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制和标准;
(2)推动相关部门出台针对证券市场欺诈的集体诉讼制度,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
(3)增强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市场博弈,促进新股定价合理化。
2.退市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上市公司的退市涉及的面非常广,不仅是上市公司自身,还牵涉到投资者,尤其是数量较多的中小投资者。没有基数庞大的中小投资者的支持,容易引发因退市而产生的其他状况,从而影响退市。由此可见退市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可以说是迫在眉睫。
(三)司法救济的运用
1.诉讼制度
在充分利用现有的诉讼制度基础上,借鉴先进经验的作法引入风险或集团诉讼,丰富和完善我国中小投资者诉讼保护机制。
2.专业调解机制
调解对解决纠纷的重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我国《证券法》第176条的规定,证券业协会负责:“会员之间、投资者与会员之间的证券纠纷的调解”,中小投资者与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证券协会进行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也明确了行业调解组织的调解协议的民事合同性质,并明确了司法确认、国家公证、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等内容。为调解的落实提供可靠依据。
(四)社会管理创新的综合运用
1.建立保护评价体系
中小投资者保护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及时全面掌握所需要的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便于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时作出科学客观的决策。
2.传媒监督的创新
舆论监督对解决社会纠纷有重要作用,中小投资者保护实质上是中小投资者与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纠纷。微博、微信等新媒介的普及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提供了新思路,可以让信息的传播更加快捷,丰富了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机制。
证券市场的意义范文2
也许,不会有人否认证券交易所在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特殊地位,但人们对证券交易所本质的认识却经历了一个过程。从制度层面来看,人们通常将交易所视为一个有组织的证券市场,而此种“市场观点”一直占据着人们认识的主流。但另一方面,如果从运作的角度出发,交易所被理解为一个应用特定技术生产复合产品的企业将更具革命意义。作为企业,交易所出售的产品包括:上市服务、交易服务、结算服务和市场信息服务。而对于证券交易所认识视角的转变,可以让我们能更清醒地看待当前世界证券交易所的竞争态势。
迈向全球化竞争时代
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如果将交易所视为彼此之间互相竞争的企业,这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从传统观点来看,由于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因此其通常成为自然的垄断者。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证券市场的日趋全球化,市场属性之间的差别和地域的间隔已经逐渐模糊,交易所之间的竞争从一国内部扩展到国际范围,投资者和发行人将会随时转移到具有高透明度、高流通性、中介成本低廉的交易所,从而使交易所的自然垄断地位日益受到削弱。全球证券市场已经迈入了相互竞争的新时代。
在此背景下,交易所的业务活动和管理理念越来越类似于标准的企业,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会员制合作组织,“企业观点”逐渐替代“市场观点”而成为人们对交易所本质的主流认识。各国交易所也在严峻的挑战和竞争环境下纷纷进行革命性变革,并采取了股份化上市、购并结盟、改进交易系统等策略,以确保自身在全球证券市场中的竞争地位。
无可否认,基于价格的竞争策略是企业寻求竞争优势的典型途径。在英国,自动交易系统Tradepoint自1995年运营后,对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国内垄断地位提出了挑战,为此,伦敦证券交易所在1997年10月将其交易费用大幅度地降低了60%。在东亚地区,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和香港期交所为争夺亚太金融衍生交易中心的地位,也曾在1998年内竞相降低了交易收费。
在日趋激烈的价格竞争环境下,交易系统的改进也已成为证券交易所之间的一个重要竞争领域,各交易所纷纷投入庞大资源进行交易及技术系统的改进,从而向投资者提供高效、透明、高流动性的交易服务。例如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自1991年推出Xetra交易系统后,不断进行改进和革新,目前已推出了第三代 Xetra系统。作为市场的一线监管者,交易所还通过投资于新技术来支持市场监控和其他监管活动,并不断提高公司管治和信息披露的标准,以维持一个公平、有序和容易进入的市场环境。
对于证券交易所来说,企业可以被看作一种特殊“产品”,其数量和交易活跃度是构成交易所规模经济和市场流动性的关键要素。随着国际资金的流动日趋活跃,信息技术日益高度化,目前股票交易可轻易从一个交易平台转移到另一个交易平台。如果国外交易所能够提供高效的价格发现功能,本国优秀企业的股票就会转移到那个市场进行交易。因此,国际主要证券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国外公司的争夺上,例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均积极争取世界各地的公司到当地上市。全球市场竞争的加剧也进一步推动交易所自身组织的变革。
轰轰烈烈的股份化变革
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表明:最初的证券交易是在 “面对面”基础上进行的,但由于交易者之间的协作能够带来产品标准化、减少信息不对称性、降低搜寻成本以及强化交易契约效力等一系列益处,进而大幅度地降低交易成本,因而需要交易所这样的正式经济组织来便利和协调交易者之间的合作。可见,交易所是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为降低交易成本而进行的制度创新。
根据哈佛大学哈特教授的定义,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可分为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形式,其中会员制的主要特征是交易所资产为经纪会员所控制,交易在会员之间进行,并以“一人一票” 的民主方式进行决策;而公司制则指交易所资产由外部股东所控制,根据各自的持股数拥有投票权。目前大部分交易所是以会员制这种共同所有的形式进行运作的。
从运作层面来看,交易所的会员共有制结构与传统大厅交易的空间限制有关。在“面对面”交易方式下,交易技能和个人声誉是大厅经纪商的重要人力资本,从而导致其在某种产品或合约买卖上的自然垄断地位;更重要的是,交易所必须对交易大厅和通信设施进行巨额投资。因此,采取会员制结构一方面可以有效防止他人控制交易所来获取交易垄断利润,限制经纪商的机会主义倾向;另一方面则通过所有权纽带将交易者联系起来,降低交易成本和潜在的利益冲突。
在现实中,几乎所有的交易所都严格限定会员数目,如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正式会员数目自1956年以来一直保持在1366名,这种对会员数目的严格限制使交易所会员成为其他投资者的买卖中介。会员通过经纪卡特尔、共谋协议等方式从非会员处榨取租金(Rent), 而交易所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日益受到会员中介利益的导向。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交易系统的自动化彻底改变了大厅交易的空间限制和市场进入限制,而证券市场全球化的来临也使各交易所面临着日趋激烈的竞争,这些因素使利益冲突、决策和组织效率低下这些互助会员制的弱点暴露了出来。
为了适应技术发展和全球化竞争,世界各地的证券交易所都在极力推动交易所组织结构的深层次变革。上世纪90年代以来,证券交易所的股份化改革浪潮席卷了全球证券市场。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德国证券交易所、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哥本哈根证券交易所 、米兰证券交易所以及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都已经改组成了股份公司,其中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于1998年10月14日挂牌上市,成为全球首家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通过股份化获得了高度清晰的战略导向和核心商业竞争力,从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为有意追随其步伐的各国交易所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从发展趋势来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证券交易所被卷入这股浪潮之中。股份化改革将交易所从一个非盈利性的、会员拥有的互助机构转变为以盈利为目的、股东所拥有的股份公司。与此同时,交易所股东基础变得更开放和更多元化,除向原有会员配售股票外,其余的股票将发售给新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机构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使所有权和管理层能充分反映更广泛的市场使用者的利益。如纳斯达克计划的股份配售对象将包括会员经纪商、机构投资者及微软、英特尔等130多家在纳斯达克市场挂牌的上市公司。在进行股份化改革之后,所有权和交易权一体化的传统将被打破,任何符合资金和能力标准要求的国内外机构均能直接进入交易系统,从而使交易所所有者和市场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正式分离,大大降低传统会员制结构中存在的利益冲突现象。
证券市场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 证券信用交易 市场效率 文献综述
证券信用交易(又称“融资融券交易”和“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在买卖证券时,向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融入购买证券所需资金或出售证券所需证券的交易形式。对于是否允许进行证券信用交易,学术界和实务界即使到现在仍然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支持者认为,证券信用交易的引进有利于提高市场的信息效率、定价效率及流动性,改进金融体系的风险共担机制;而反对者则担忧引入证券信用交易,特别是卖空行为容易引发市场恐慌性的抛售,加大市场的波动性,甚至导致整个市场的崩溃。尽管存在争议,但建立证券信用交易制度已成为各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趋势。Charoenrook和Daouk考察了23个发达国家或地区,以及88个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证券信用交易情况,他们发现在1990年底,64%的发达国家或地区允许卖空,仅有10%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允许卖空;但到了2002年底,上述两个比率则增长为95%和31%。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证券信用交易中的卖空限制和异质信念相结合时对资产定价的影响。他们发现,金融市场的一些异象(Anomalies)也与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缺失特别是卖空限制存在一定联系,如封闭式基金普遍折价,而IPO股票相对于增发股票往往被高估,高换手率的股票往往收益率较低,可以利用股票的卖空头寸(Short Interests)数量以及股票持有者数来预测股票的收益率等等。关于证券信用交易特别是卖空机制和卖空限制方面的研究,近年来是西方金融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再证券信用交易对市场定价效率、市场波动率,以及市场流动性的影响。接下来,笔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进展做一简单的文献述评。
一、证券信用交易与市场定价效率
Miller认为当投资者对股票的未来回报存在异质信念(Heterogeneous Belief),而市场上由于缺乏证券信用交易机制而存在卖空限制时,那些对股票持悲观态度但却因为无法卖空这些股票而被迫离开市场,这导致消极的信息就无法充分地反映到证券价格中去。由此,最终持有股票的就都是那些乐观的投资者,股票价格更多地是反应乐观的信息,从而通常是被高估的。Jarrow则对Miller的观点提出质疑,Jarrow认为,当某一股票因为卖空机制的缺失而导致价格高估时,与之相关的“替代资产”的需求会相应下降,价格被低估,由此Jarrow认为卖空机制的缺失对资产定价的影响方向是不确定的。Figlewski则支持Miller的观点,认为当投资者存在异质信念并受到卖空限制时,那些有着较多负面信息的股票往往容易被高估。Figlewski)对这一观点进行了实证研究,他用实际的卖空头寸大小来代表负面信息的数量,实证检验发现:卖空头寸越大的股票未来的超额收益率越低。
Diamond和Verrecchia则认为如果投资者知道卖空是受限制的,那么资产定价并不会偏离其基础价值。但卖空限制等证券信用交易的不健全会损害市场的信息效率,资产价格对未公开的利空消息的调整速度要明显慢于对未公开的利好消息的调整速度。Duffie,Galeanu和Pedersen构建了异质信念下的动态资产定价模型,该模型认为当允许卖空但卖空存在股票借贷成本时,资产价格被高估的程度甚至可能超过完全禁止证券信用交易的情况。Reed(运用股票借贷数据库检验了卖空约束对股票价格信息效率的影响,实证研究发现股票借贷成本比较高时,股票价格对于意料之外的利空信息的反应要大于意料之外的利好消息的反应。Allen,Morris和Postlewaite通过构建一个信息不对称的一般均衡模型发现:卖空限制是导致泡沫产生的重要原因。Scheinkman和Xiong研究认为,投资者过度自信和市场存在卖空限制往往容易引发投机性泡沫。
Boehme,Danielsen和Soresu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只有当投资者意见分歧较大而且存在卖空限制时股票价格才会被系统性地高估,上述两个条件缺一不可。Bai,Chang和Wang假设投资者的交易主要基于以下两种:(1)风险共担;(2)利用私人信息进行投机。如果上述两种交易都受到卖空限制,则市场的配置效率和信息效率都会下降。如果基于风险共担的交易受到卖空限制,则会导致对资产需求的上升,从而推高资产价格;如果基于私人信息的交易受到卖空限制,则会增加资产价格的不确定性,导致对资产需求的下降,导致资产价格下跌而波动率增加。Chang,Cheng和Yu运用事件研究的方法检验了香港股票市场上股票被列入或剔除出可卖空证券名单对股票累计超额收益的影响。他们发现,卖空限制会导致股票价格被高估,而投资者意见分歧越大的股票被高估的程度也越大,因此放开卖空限制可以提高市场的价格发现效率。Bris,Goetzmann和Zhu利用46个国家和地区的股票数据来探讨卖空限制对市场效率以及收益分布特征的影响,他们研究发现允许卖空的国家,资产价格对利空消息的反应速度要快于限制卖空的国家,这也意味着证券信用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市场的价格发现效率。Saffi和Sigurdssn用可以出借的股票数量以及股票借贷费用作为衡量卖空限制程度的指标对全球26个市场的17015支股票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卖空限制会降低市场的定价效率,使得资产价格对新信息的反应速度变慢。
二、证券信用交易与市场波动率
Angel以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作为研究对象,发现在存在报升规则的情况下,证券信用交易中的卖空指令并不会加剧市场的波动率,反而是常规性的买卖指令形成的“助涨杀跌”是导致市场波动的根源。Bris,Goetzmann和Zhu以截至2001年底47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信用交易机制作为研究对象,他们发现卖空交易可以降低市场的波动性,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而且放开市场的卖空限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资本外流。Charoenrook和Daouk通过对111个证券市场(包括23个发达市场和88个新兴市场)的研究发现,当允许卖空时,市场的波动性会显著下降,而且市场发生崩溃的可能性不会提高。
在国内,廖士光和杨朝军,廖士光和张宗新运用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的方法分别研究了台湾股票市场和香港股票市场证券信用交易机制与股票价格之间的关系。实证研究发现:卖空机制的存在并不会加剧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吴淑琨和廖士光运用同样的方法检验了台湾证券市场信用交易对市场的冲击效应,实证研究表明:融资买空与融券卖空交易都不会加剧市场的整体波动性水平;融资买空交易还有助于提升整个市场的流动性,但融券卖空交易对市场的流动性并没有明显的影响。
三、证券信用交易与市场流动性
Woolridge和Dickinson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利用市场的证券信用交易制度,卖空交易者可以通过在市场上涨时增加卖空交易量和在市场下跌时减少卖空交易量来向市场提供流动性。Charoenrook和Daouk以换手率作为衡量市场流动性的指标,通过对全球111个证券市场的研究发现,证券信用交易可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Gao,Hao和Ma通过对香港市场的研究发现,取消卖空限制可以提供市场的流动性,特别是有助于提高低价股的流动性,并且不会提高市场的波动性。但对此,Cai和Xia对此提出了质疑,他们通过高频数据对香港市场的研究发现引入卖空机制后噪声交易者由于担心亏损的可能性提高而退出市场或者变得更加谨慎,从而降低市场个股交易的活跃程度,导致市场流动性的下降。
众所周知,大陆股市自2005年底以来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市值规模由2005年12月底的32430亿元增长到2007年12月底的超过32万亿元,上证综指也由2005年年底1161点上涨为2007年月底的突破5000点。而2007年更是以接近97%的年度涨幅稳居各国资本市场首位。在指数暴涨的背后,我们看到大陆股市日趋完善和规范,特别是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基金规模迅速扩大引发的投资主体的机构化等都使得大陆股市的市场效率和资源配置功能得以进一步提升。但我们也注意到大陆资本市场还存在着一些制度性缺陷,特别是卖空机制等证券信用交易制度至今仍未建立。2006年6月30日,大陆证券监管当局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此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各自出台了《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似乎融资融券试点破冰在即。但时至今日,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融资融券的业务仍未正式启动,同样具有卖空功能的股指期货时间表至今未能兑现。
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缺失导致大陆股市“单边市”的格局,而这种结构缺陷容易引发投资者的行为异化,更多地采取“追涨杀跌”的投资策略。因为在单边市场格局下,投资者只能通过股价的上涨来获利,由于缺乏卖空机制,多头力量往往占优势,导致投资者产生明显的追涨行为,引发股价的非理性上涨。而一旦市场下跌,投资者会纷纷抛售股票,导致股价连续连续“跳水”。而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改变目前这种只有做多才能盈利的“单边市”格局,促使投资者由原来被迫消极地“用脚投票”转为积极主动地进行卖空,这有利于信息更加充分迅速地反应到股票价格删,提高市场的信息效率,进而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由此,探讨证券信用交易及其对市场效率的影响在大陆股市实现跨越式增长并潜在结构性资产泡沫威胁的今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Arturo Bris & William N. Goetzmann & Ning Zhu,2003,“Efficiency and the Bear: Short Sales and Markets around theWorld”(papers.省略/sol3/papers.cfm?abstract_id=357800)
[2]Bill W.S. Hung &Joseph K.W. Fung, 2001, Sept,“Short Sales Restrictions and the Impulse Response Behavior of Index-Futures Price”, BRC Papers on Financial Derivatives and Investing Strategies
[3]Boehme, Rodney D., Bartley R. Danielsen,and Sorin M. Sorescu,2006,Short-Sale Constraints, Dierences of Opinion,and Overvaluation, 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41,455~487 forthcoming
[4]Bris, A., W. Goetzmann and N. Zhu (2004): Efficiency and the Bear: Short Sales and Markets around the World. Yale ICF Working Paper 02~45,September
[5]Chang, E. and Y. Yu (2004):Short-Sales Constraints and Price Discovery: Evidence from the Hong Kong Market. Working Paper,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March
[6]Charoenrook, A. and H. Daouk (2005): A Study of Market-Wide Short-Selling Restrictions. Working Paper, January
[7]Cohen, Daniel A., Karl B. Diether, and Lauren Malloy. 2007. Supply and Demand Shifts in the Shorting Market. Journal of Finance, forthcoming
[8]D'Avolio, Gene, 2002, The Market for Borrowing Stock,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66, 271~306
[9]Diamond, D. and R. Verrecchia (1987): Constraints on Short-Selling and Asset Price Adjustment to Private Information.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8, 277~311
[10]Diether, K., K.-H. Lee and I. Werner (2005): Can Short Sellers Predict Returns? Daily Evidence. Working Paper, Ohio State University, July.
[11]Duffie,D.,N.Garleanu and L.H.Pedersen (2002):Securities Lending,Shorting and Pricing.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66,307~39
[12]Eric C.Chang & Yinghui Yu, 2004,“Short-Sales Constraints and Price Discovery: Evidence from the Hong Kong Market”(207.36.165.114/Zurich/Papers/340100.pdf)
[13]Evans, Rich, Chris Geczy, David Musto, and Adam V. Reed. 2007. Failure is an Option: Impediments to Short-Selling and Option Prices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forthcoming
[14]Francis, J, M. Venkatachalam and Y.Zhang(2005):Do Short Sellers Convey Information About Changes in Fundamentals or Risk? Working Paper, Duke University, September
[15]Haruvy, E. and Ch. Noussair(2005):The Effect of Short Selling on Bubbles and Crashes in Experimental Spot Asset Markets. Forthcoming in:Journal of Finance
[16]Hong, H. and J. Stein(2003):Differences of Opinion, Short Sales Constraints and Market Crashes.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16, 487~525
[17]Jones,Charles M., and Owen A.Lamont.2002.Short-sale constraints and stock return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66(2~3):207~239
[18]Miller, Edward M. 1977. Risk, Uncertainty, and Divergence of Opinion. Journal of Finance 32 (4):1151~1168
[19]Scheinkman, Jose A., and Wei Xiong,2003,Overcondence and Speculative Bubble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11,1183~1219
[20]陈建瑜:我国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问题研究.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2005
证券市场的意义范文4
论文关键词:投资者行为;理性投资;均衡市场
一、投资者行为理论形成与发展
自从经济学诞生以来,“经济人”思想一直统治经济学界。在古典经济学家看来,市场机制如同“无形之手”支配着“经济人”行为,市场价格能够随着供给与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社会经济始终处于均衡状态。均衡理论自从亚当·斯密创立以来,经新古典经济学派马歇尔、瓦尔拉斯及货币学派的弗里德曼,理性预期学派的卢卡斯等人的深人研究,日臻完善,成为描述市场运作方式最全面、系统的理论。均衡理论涉及到经济学的各个领域,投资者行为理论是均衡市场理论的延伸,是均衡分析方法在证券市场中的运用。
1952年,美国经济学家哈里·马柯威茨(HarryMarkowitz)发表了题为《资本选择》的论文,运用收益、方差的分析方法,确立了风险资产组合的有效边界,形成了最优资产组合的思想。该理论被认为是运用均衡思想建立的最早的资产管理模型。20世纪60年代,夏普(william sharpe)和林特(Johnlinter)与莫西(Janmossion)以资产组合模型为基础创立了资本资产定价理论(CAPM模型)。该理论在一般均衡框架下研究单个投资者理性选择而形成的整体市场均衡,用证券市场线来描述证券价格的形成机制,即在均衡条件下证券的收益与风险成正比的关系。投资者通过分散投资化解非系统风险,市场风险则是单个证券对系统风险的敏感度(B值)。投资者依据所承担的风险得到相应的风险溢价。投资收益的正态分布和收益与风险的对称性是CAPM模型所揭示的均衡股票市场的实质。CAPM模型把均衡分析、理性选择运用到证券市场,把风险资产的预期收益看成是风险证券对市场风险的敏感度来决定的,把系统风险作为风险概念运用到资本市场分析中,被称之为证券市场理论的革命。但由于CAPM模型建立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之上的,后来的经济学家对其有效性提出了质疑。罗斯(Ross1976)认为,在平均分散的竞争性市场中,风险证券组合的收益与风险在实证中是不可能测定的。20世纪70年代中期,罗斯创立了投资者套利定价理论(APT模型)。与CAPM相比,ATP放松了假设条件,认为影响证券收益的不是一个因子,而是多个因子,证券的收益同影响收益的多个因子有关(因子模型)。投资人在不增加风险的情况下寻找相同因子对相同股票产生不同影响的投资机会。因子模型表明承担相同因素风险的证券应是有相同的收益,而当风险证券的价格处于非均衡状态时,就产生了套利机会,套利活动将改变证券的收益,使证券市场达到均衡。
投资者行为理论的又一个分析视角是有效市场理论。如果说资产组合理论解决了均衡证券市场中的收益与风险的关系问题,那么,作为均衡市场的又一支点的有效市场理论(EMH)则解决了证券价格的形成机制问题。早在1900年法国经济学家巴歇利尔(I~uisbachelier)就提出了商品价格的随机波动原理,商品的当前价格是对其未来价格的无偏差估计,商品的现在价格等于其未来的期望价格。1938年,美国投资理论家威廉斯(williams)提出了证券的内在价值是由未来股利的折现所决定的。该理论认为人们可以通过完全信息及理性预期判断股票的价值,投资者的行为反映市场的信息。1959年英国统计学家坎达尔(kendal1)研究发现资产价格的变动呈随机游走规律,证券未来的价格独立于当前的价格,价格变化完全是随机的,不存在特定的规律。1970年法码(Fama)在对过去的有效市场理论进行系统的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完整的有效市场理论框架,法码(Fama)给有效市场的定义是,有效市场的证券价格总是可以体现可获得信息变化的影响。托宾认为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包括:有效信息、有效组织、有效评价。即在公开信息、市场无障碍条件下,证券价格能够被市场充分反映。
资产组合理论、有效市场理论构成了现代均衡股票市场理论的基石。“理性人”与信息充分是其共同的理论假设,均衡市场和有效市场是其理论的结论。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市场各种“异象”的积累,基于理性分析的均衡市场分析范式在理论与实践上都遇到了挑战。首先,均衡市场假设的投资者完全理性及公开信息在理论上受到了越来越多经济学家的质疑。AndreiShleifer认为投资者的偏好和理念符合的是心理学规律并不是标准的经济学模型。“投资者心态”是基于心理学的启发,而不是贝叶斯理性的概念。其次,在实证方面,席勒(Shiller1981)发现股票波动不是简单“价格由未来红利净现值决定”所能解释的。就连法马也承认,基于证券过去收益所做的预测‘与早期的研究结论不相一致。正因为股票市场存在着许多均衡理论所不能完全解释的现象,激起了非均衡股票市场理论的诞生。行为金融理论认为,实体经济与证券市场并非存在完整的线性关系,股票市场并非总是均衡的市场。因为投资者在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世界时,并不能保证完全的理性,人们的投资行为仅具有有限理性的特征,而且心理因素在投资决策与资产定价中具有不可缺少的影响力。
二、投资者行为理论要点及现实意义
(一)投资者行为理论要点
均衡证券市场理论由其前提条件和结论两部分组成。就研究方法来讲,均衡股票市场理论以新古典经济学理性选择和均衡分析为基础。
第一,从经济人和理性人的角度研究人的行为:在行为动机上,投资者总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行为方式上,能够在环境和约束条件下,选择最优的行动方案。所以,证券投资者总是在既定风险条件下追求最大的收益,或者在既定收益条件下寻求最小的风险。
第二,以“市场出清”为依据,阐述信息的作用以及投资者对市场信息的反映。首先,市场的信息是公开和真实的,不存在“非对称信息”;其次,信息的传播渠道是畅通的,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的获得市场信息;最后,投资者能够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分析、判断所获得的信息,不存在对信息反映过度或者反映不足。
第三,同古典经济学一样,均衡证券市场理论是在既定的市场制度下,来研究投资者的行为,或者说,均衡证券市场理论认为:市场机制是有效的,在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下,理性人的竞争与选择以及对收益与风险的权衡是均衡证券市场形成的动力。
在既定的理论前提下,投资者行为理论得出的结论是证券市场是均衡的市场,均衡市场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证券市场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收益率;波动;股票;因素
AbstractBased on the Shanghai stock market for the research background,we Screen the sample data during the study period,apply the statistical methods,analysis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stock yield under different conditions. concrete analysis of proof and cause of unusual fluctuations for the stock.find out the impact of yield of macro external factors, internal factors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ese stock market in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development process. This paper starts from macroeconomic factors,what's more, expectation, can be considered to be the macroeconomic variable factors,because we can only understand the micro-expected from acquaintaion of macro factors.
Key wordsyield;fluctuation;stock market;factor
股票市场价格及收益率的变化特征是考察和分析股票市场运行机制、风险特征和结构特点的重要层面,也是运用现代资本市场理论对股票市场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而研究股票收益率的影响因素,是解决许多实际问题的需要。
本文试图运用比较简单的数学原理来分析中国股市,对各种影响因素加以简单分析从中找到某种必然联系。然而并不是看这些方面就可以正确的分析股市的发展。还必须了解更多更重要的信息,比如:利率、人民币升值、外贸顺差、股市资金流动性等等方面去探索。以上这些都是可以影响股市价格波动及其收益的的因素。
一、影响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
根据很多方面的信息我们知道,影响股市的因素有很多,具体可分为三方面来说,从宏观调控方面来讲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经济增长率,失业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政治因素都大大小小的影响着股市的走势;微观方面,公司本身的业绩增长或下跌、盈利能力、行业地位、公司的产业前景、管理层的经营战略,当然还有它的行业生命周期。[1]
(一)宏观经济因素
宏观经济因素与政策因素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无论在成熟市场还是新兴市场都起非常直接的作用。根据宏观经济的各个组成因素,宏观经济中国民生产总值( GDP) 、经济周期、通货膨胀、通货紧缩、物价、利率、汇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政治因素等都对股票市场有影响。
1.国民生产总值( GDP)
从根本上来说,国民经济的发展决定着股市的发展,而不是相反。因此,国家宏观经济状况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一些因素都将对股市及股市中存在着的各种股票发生显著作用。很难想象,经济持续滑坡的国家股市会保持持续的增长而不疲软。
2.经济周期
一般说来,在经济衰退时期,股票价格会逐渐下跌;到危机时期,股价跌至最低点;而经济复苏开始时,股价又会逐步上升;到繁荣时,股价则上涨至最高点。这种变动的具体原因是,当经济开始衰退之后,企业的产品滞销,利润相应减少,促使企业减少产量,从而导致股息、红利也随之不断减少,持股的股东因股票收益不佳而纷纷抛售,使股票价格下跌。当经济衰退已经达到经济危机时,整个经济生活处于瘫痪状况,大量的企业倒闭,股票持有者由于对形势持悲观态度而纷纷卖出手中的股票,从而使整个股市价格大跌,市场处于萧条和混乱之中。经济周期经过最低谷之后又出现缓慢复苏的势头,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商品开始有一定的销售量,企业又能开始给股东分发一些股息红利,股东慢慢觉得持股有利可图,于是纷纷购买,使股价缓缓回升;当经济由复苏达到繁荣阶段时,企业的商品生产能力与产量大增,商品销售状况良好,企业开始大量盈利,股息、红利相应增多,股票价格上涨至最高点[2]。
3.通货膨胀、通货紧缩
一般认为,通货膨胀率很低(如5%以内)时,危害并不大且对股票价格还有推动作用。因为,通货膨胀主要是因为货币供应量增多造成的。货币供应量增多,开始时一般能刺激生产,增加公司利润,从而增加可分派股息。股息的增加会使股票更具吸引力,于是股票价格将上涨。
4.利率
利率是最重要的宏观因素,如果利率上升,会使投资股票者认为存入银行带来的高利率回报可能会高于股市,所以会使资金回流到银行。同理,如果利率下降,可以使买股票的人认为值得为股市的风险买单,那资金会回到股市。
5.经济政策
宏观经济政策是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不同传导机制影响股票市场及其发展的。它的影响途径可分为两个大方面:①直接影响,宏观经济保持快速增长,作为股市基石的上市公司将直接受益,公司利润水平提高;②间接影响,宏观经济快速增长,有利于投资者提高对股市的信心,从而吸引更多资金流入股市。有些宏观经济政策,虽然并非直接针对股市,但股市产生的影响可能是潜在的、长期的,有时政策效应在股票市场的显现也会有一定的时滞。但是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股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管理层对股市发展也非常关注。因此,宏观经济与股市的关系也会越来越密切。
6.政治等其它因素
这里所说的政治因素,包括:战争、政权、国际政治形势、法律制度等可作为外生变量来看待。政治稳定的国家经济也会比较稳定,有利于投资,对股市是有利的。
(二)微观因素
1.行业因素
行业因素分为行业周期、政府产业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是否平衡等。 行业周期包括初创期、成长期、稳定期和衰退期。 处在不同寿命周期的行业,其股票价格必然存在差异。产业政策直接影响行业的发展前景。 国家对某一产业的扶持,意味着这一产业有更多更快的发展机会;对其限制,则意味着封杀了发展的空间。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较快、交通便利、信息化程度高的地区,投资活跃,股票投资有较好的预期。
2.市场因素
在成熟市场股票价格的波动中市场因素起着绝对的作用。股票市场的技术投机操作对股价的影响很大。尽管各国都已制定相关法律以保证股票市场的正常交易,但是投机现象仍屡屡发生,经常运用的手段主要有:转账、做庄、轮作、布遥、串谋、公司操纵。
3.公司内部因素
决定公司股票价格在合理范围内调整的主要依据是股票的内在价值,而内在价值是由公司内部因素决定的。内部因素包括:行业地位及产品竞争力、资本结构与盈利能力、经营管理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股权结构调整与重大的人动等。近几年由于市场改革的需要,股权分置改革成为中国资本市场自建立以来最大的制度改革,上市公司的股改政策带动股票价格的波动。
二、建立模型实证分析
(一)相关假设与变量解释
1.股票价格及其指数
股票价格是指货币与股票之间的对比关系,是与股票等值的一定货币量。它有广义与下一之分,广义的股票的价格是股票的票面价格、发行价格、账面价格、清算价格、内在价格、市场价格的统称;狭义的价格是指股票的市场价格。在此,我们研究的是狭义的股票价格。
股票价格指数中尤以上证指数影响最大,上海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法,上海综合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的简称。该指数的前身为上海静安指数,是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与1987年11月2日开始编制的。上海综合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7月15日开始编制和公布的,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期,基期值为100,以全部的上市公司股票为样本,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进行编制。随着上市品种的不断丰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这一综合指数的基础上,从1992年2月起分别公布A股指数和B股指数;于1993年5月3日起正式公布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和综合五大类分类股价指数。
上证A股综合指数 =(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 / 基 期)× 基期指数[2]
2.收益率
股票收益率指投资于股票所获得的收益总额与原始投资额的比率。股票得到投资者的青睐,是因为购买股票所带来的收益。股票的绝对收益率就是股息,相对收益就是股票收益率。我们以A股上证综合指数来衡量股票的平均收益率。
(二)数据与变量
1.变量选择与解析
为了量化评估宏观因素对证券市场股票指数的影响,我们主要选取了以下变量作为模型变量。
(1) 经济发展水平指标
在描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时,我们采用了国内生产总值GDP、失业率ROU、通货膨胀率三个变量。
(2) 上证A股指数
在研究证券市场股票指数时,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各自股票指数的基期指数及计算方法不同无法合并研究,因此本文选取了上证A股指数为例来代表证券市场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3)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指标
中央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从多方面影响着证券市场的股票指数。财政政策我们主要选取政府每年的财政赤字作为变量,反映货币政策则采用货币供应量和利率。
2.数据选取
本文以1991至2007 年为样本,选取这期间的上证综合指数作为研究对象。上证综指每年的数据我们采用当年各月收盘价的平均值[3],货币供应和CPI采用每年的12月末的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进行处理。具体各变量所需数据见(表1)。
变量解释: GPI每年平均股价指数,M货币供应量,ROU 失业率,CPI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FD财政赤字规模(亿元),R 利率,GDP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3.模型分析
(1) 模型设计
我们建立一个能够反映我国证券市场股票价值指数的宏观影响因素的计量经济联立方程模型来进行分析和验证。根据变量间的相互关系构造模型方程如下:
GPI = C(1) + C(2) ×M + C(3) ×ROU + C(4)×CPI + C(5) ×FD + C(6) ×R+C(7)×GDP
这个方程反映了上海证券市场上的A股股票价格指数与国内宏观因素之间的线性关系[4]。
(2) 模型估计及检验
本模型参数估计采用时间序列数据,样本区间为1991至2007 年,模型估计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结果:
(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上证综合指数的影响在分析中无法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被删除。)
参数估计方程结果:
GPI = 2351.988305 + 0.004595577311*M - 486.2785512*ROU + 0.2252290938*FD - 75.03727697*R + 0.007362256359*GDP
从Eviews5.0中处理得到以下的结果:
如表2所示:由此可见,本模型估计出来的参数反映了其经济意义;实际值与拟合值的匹配程度较好,残差项取值保持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在0. 05 显著性水平下本模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方程的拟合优度为0.934997,参数在0. 05 显著性水平下能够通过参数的显著性检验。
4.结论
通过上述的实证分析,对于影响证券市场股价指数的因素我们可以总结如下:
(1) 经济发展水平与股价指数不呈单一关系
① GDP 与当年上证综指的相关系数为正,且存在正向的滞后效应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水平一直都保持着高速的增长。从理论上说GDP 的增长会促使上市公司业绩变好,股民收入增加,促进股市的繁荣从而股价指数攀升,传统金融学认为,投资者是“经济人”,投资行为是理性的,在有效市场中,投资者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因此,投资者在投资股票的时候,、要看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分析GDP的增长率,、如果GDP增长,政策利多、上市公司效益出现止跌回升的增长拐点,投资者就会积极投资股票,从而拉动股指。
② 失业率与股价指数呈负相关关系
失业率也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失业率与股价指数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失业率增加则社会福利水平下降,失业者增多。他们首先要解决的是温饱问题,会将原有的储蓄和投资变成消费,消费能力下降了自然投入股市的资金量也会有所萎缩,从而企业产品的市场变小,导致利润下降,综合作用导致股价指数下滑[5]。因此,总的来说经济的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股市的繁荣,但经济发展并不会和股价指数呈现简单的一致关系。
(2) 财政政策对股价指数的影响呈滞后效应
在衡量政府的财政政策时,我们主要采用了财政赤字这个指标。实证表明,政府当年的财政赤字与上证综指呈现负相关关系,上一年的财政赤字与上证综指呈现更强的正相关关系。这说明了政府财政政策的滞后效应,政府若在当年采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在下一年才开始产生效用,而当年由于采用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赤字增加,中央政府必须发行国债以弥补赤字,反而对股价指数产生一定的消极作用[6]。因此我们说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促进股市的繁荣,但有滞后效应。
(3) 货币政策对股价指数产生积极影响
我们主要从利率和货币供应量两方面来观察政府的货币政策。可以发现利率和货币供应量都和股价指数呈正相关关系。利率提高是紧缩的货币政策,而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却是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但它们却会同时给股市带来积极的影响。由于储蓄的收入效应,使得投资者财富增加,扩大了他们的消费能力和投资能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股市的发展。并且,储蓄具有刚性,利率的提高并不会大幅增加居民的储蓄。货币供应量的增加直接放松了银根,促进了投资和消费,带动经济的发展和股市的繁荣[7]。因此,积极的货币政策对股市会产生促进作用。
三、总结
总之,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很多,而且错综复杂,既包括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业绩、未来预期、重大事件、经营风险,又包括国际、国内的政治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形势及变化、证券市场的投机行为等。[8]每个公司的股价都或多或少地因这些因素的影响而造成股价波动,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只要参与投资、进入股市, 就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随着股权分制改革的逐步完成,随着“清欠”、“新会计准则”、“两税合一”等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完善和实施,相信中国股市作为“经济晴雨表”的功能也会越来越突出。
参考文献
[1] 马树才、宋丽敏、王威.沪市股票市场价格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统计研究,2000,(08)。
[2] 吴晓求,证券投资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6第一版79页。
[3]埃德温・J ・埃尔顿等.现资组合理论和投资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第51页。
[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资料( FactBook , 2005 年)[EBPOL]. http ://省略/Psseportal/ps/zhs/yjcb/fact.shtml ,2006 - 01 - 02/2006 - 07 - 26.
[5] 张妍.套利定价理论在中国上海股市的经验检验[J] .世界经济,2000 ,(10).
[6] 郝军红.上海证券市场股票价格波动的因素分析[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2007,(06).
[7] William F. Sharpe. Some Factors in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Security Returns , 1931 - 1979[J] . Journal of Portfolio Management , 1982 , (08).
[8] 刘霖、秦宛顺.中国股票市场套利定价模型研究[J].金融研究,2004,(06).
作者简介:
证券市场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场外交易市场;监管制度;监管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110-02
一、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013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运营,奠定了其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其最初由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发展而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建立于2001年,主要是为解决原“两网”挂牌公司非流通股的转让问题。后来逐步接纳主板退市的股份转让,形成了代办股份转让市场,俗称“老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非上市公司纳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标志着“新三板”的成立。2012年证监会扩大“新三板”试点范围,新增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使市场运作平台由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有挂牌公司已达212家,总股本达58.19亿股。
但要看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离真正的场外交易市场还有一定的距离。首先,规模较小,挂牌企业素质参差不齐。随着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的加入以及试点范围的扩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模增大,但要扩展到全国范围的高新区企业尚待有关部门批准,目前开展业务范围有限。同时,原系统接纳了原两网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其中部分挂牌公司资质较差,其直接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导致系统内有相当部分挂牌企业素质参差不齐,有待加强整顿。其次,该系统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几乎不受《证券法》制约,监管缺位现象严重,导致一些过度投机迹象的存在。
(二)产权交易市场
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大多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是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场外交易市场的多种功能。产权交易市场主要以未上市国有独资、控股、持股公司产权、股权挂牌转让为主,部分机构进行未上市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及转让,通过协议转让、拍卖、招投标以及网络竞价等方式进行交易。2000年始,产权交易市场的重建工作在很多地方展开,各地更加注重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化运作,尝试制定针对本地区的专门性规定并注重加强区域合作,2002 年成立的“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就是区域合作的典型范例。2008年底,全国产权交易机构已超过二百家,形成了五大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目前,各地产权交易市场运作中存在不规范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统一的交易模式,产权市场信息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现象,转让过程中易发生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其次,由于市场分布过于分散,监管规则不统一,监管部门不尽相同,制约了交易的公正性。各监管主体所制定的信息披露、挂牌、交易等具体规则各不相同,导致地方主义和个人本位主义盛行以及由此引发的管理混乱、恶性竞争,限制了市场的流动性,导致市场运作效率低下。
(三)股权交易市场
天津股权交易所(简称“天交所”)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天津开创投资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发起组建的公司制交易所,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营业。“天交所”的业务范围已从产权交易中脱离出来,专注于为“两高两非”(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非上市非公众公司)企业股权和私募股权基金的份额流动提供规范有效的场所,其服务对象是高成长、高科技类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同时,“天交所”对场外交易市场制度进行了创新性探索和试验,采用公司制的市场化组织形式,进行高度市场化的运作;设计双层次递进式市场结构,使全国市场和区域市场并行,以满足不同投融资者的需求;采取以市商双向报价为主、集合竞价与协商定价相结合的混合型交易制度。
“天交所”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它同样面临挂牌审核存在漏洞、信息披露不充分、挂牌企业交易不活跃、股权流动性低等问题。“天交所”定位是“两高两非”企业,所以可能会将一些业绩优良、有潜力但亟待融资的非“两高”企业挡在门外。
(四)场外交易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总结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处于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体系的核心地位,产权交易市场和股权交易市场是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存在的问题集中。一是场外交易市场的合法性地位未得到明确的承认,现有《证券法》的规定过于模糊,缺乏操作性;二是行政干预力量贯穿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的全过程,使证券市场监管充满浓厚的“计划经济”影子,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管理念很大程度上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导致政府部门垄断监管权力,证券业自治组织基本处于“无为”状态,这种监管模式成为阻碍我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三是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监管制度构建刚刚起步,准入制度、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管等亟待完善。
二、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监管制度的完善
(一)明确场外交易市场的合法地位
当前,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已开始起步,它的稳健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障。我国至今没有一部支持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的法律,相关规定主要见诸主管部门的“规定”“通知”等,这并不能保障场外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尤其是我国《证券法》对场外交易的模糊性导致场外交易市场的构建缺乏具体明确的具有操作性的法律支持,成为场外交易发展的一大阻碍。我国应该尽快修改《证券法》,赋予场外交易以明确的法律地位,同时明确场外交易市场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对其运行基本原则和监管体制做出基本安排,明确各个监管主体的职责,规范监管行为,为监管行为提供合法性支撑,促进场外交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构建以自律监管为主,以政府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
第一,减少政府干预,加强自律监管力度。自律监管已成为世界范围内发达证券场外交易市场监管模式的最佳选择。与政府监管相比,自律监管更为灵活,可根据市场条件变化作出适当调整,从而形成一套灵活的、高标准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同时,自律组织更贴近证券市场,可充分考虑市场特性进行合适的监管活动,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场外交易市场的灵活多样性、复杂性及分散性等特性,使过于依赖政府监管可能导致监管流于形式,造成监管滞后。
第二,自律监管理念并非否定政府监管,而是对政府监管的合理配置。政府监管职能是各级政府、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职责,其监管职能主要有:制定、批准相应的场外交易市场规则,为场外交易市场构建以及各主体行为的规制做出法律法规上的完善;监管场外交易市场主管机关的自律监管;监管场外交易市场上的中介机构。行政监管职能的合理配置也是对立法完善性提出的要求,法律应对政府监管职能做出明确规定,使政府监管在法定框架内运作。
第三,注重发挥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功能。为切实履行好证券业协会自律监管功能,要根据市场需求,加强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制度建设,制定行之有效的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及业务范围等具体内容,建立对保荐人、做市商、证券商等主体的各种有效管理制度。同时,注重加强从业人员和会员单位的诚信教育,完善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塑造场外交易市场自律文化和诚信意识的氛围。
(三)完善场外交易市场监管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准入制度以政府权力配置为核心,采取的是核准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由我国政府和主管部门直接控制证券发行,调整经济关系的目的。但从世界资本市场发展历程看,准入制度逐步注重以市场选择配置为主,发行制度市场化是其主要趋势,大部分国家采取证券发行注册制。从我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看,越来越多的非上市公司在场外交易挂牌交易,这些公司长期有大量股票无法上市交易,融资愿望强烈,交易数量也会不断加大,为加强对场外交易市场的有效监管,秉承自律监管的理念,应当逐步过渡到以市场配置为主,采取场外证券发行注册制,并确立统一的证券登记制度。
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登记制度应当是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相结合,要求一切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证券必须进行强制登记。待场外交易市场步入有序发展之后,可逐步将强制登记过渡到自愿登记,以提高市场监管效率,降低监管风险。同时在具体设定企业入市门槛时,应当综合考虑企业经营业绩、融资需求、企业规模等情况,实行有层次的分类管理,对层次较低的场外交易市场,标准应低于主板市场及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标准。而某些区域性场外市场的准入标准甚至可以低于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以利于多层次资本体系的建构。
2.交易制度
我国并未建立统一的交易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转让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交易制度;地方产权交易中心主要采用协议交易制度;而“天交所”实行的是以做市商双向报价为主、集合竞价与协商定价为辅的混合型交易制度。
世界范围内,证券市场典型的交易机制可分为两类,即指令驱动的竞价制度与报价驱动的做市商制度。一般来说,低端市场由于企业发展未成熟,证券价值较低,交易活跃性相对较差,较适合做市商制度;而高端市场排除了上述因素,更适合竞价制度,相当一部分发达的场外交易市场实行做市商制度为主、竞价制度为辅的混合型交易模式。混合型交易模式具有强大的定价功能,通过做市商的双向报价使股票价格更趋合理,同时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提高市场效率同时也更有效地稳定市场,保持市场的平稳发展,也是我国交易制度发展的趋势。
3.信息披露制度
场外交易市场上市门槛低,企业在资金实力、经济效益、内部制度、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信息披露标准较低,极易产生信息不对称,投资风险较大。科学的信息披露制度能有效提高市场透明度,降低交易风险。
首先应建立一个专供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企业和做市商进行信息披露的平台,方便各类交易者随时查阅相关信息。同时,制定完备的信息披露规则,除定期公开年报、半年报、交易信息等项目外,还应定时企业财务预测报告,及时公告重大投资决策,并做出风险提示。其次,应当加强对场外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管,监管重点应侧重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挂牌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将自身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场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保障投资主体的知情权。最后,应完善司法监管手段,可强化特殊情形的责任制度,对诸如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等特殊情形规定更为严格的责任制度,由证券业协会、证监会或公安部门给予严格的资格、行政或刑事处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