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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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合同

结算合同范文1

一、“黑白合同”应如何认定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指导思想及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对“黑白合同”中实质性内容的认定是比较谨慎的,最高人民法院冯小光法官在《回顾与展望——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一文中做了比较好的阐述“:从宽把握‘实质性内容’的底线,是从宽把握的幅度不能与法律规定、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相悖。像通过经济洽商记录减少后的工程价款不能低于工程成本,缩短后的工期不能违反建设工程施工行业的工艺流程所必需的周期、不能违反建筑施工应当遵循的自然规律。像水泥板结存在自然周期,违反自然规律在水泥未完全板结前开始下一个工序抢工期,这种行为必然会降低水泥的设计强度,必然会影响工程质量,违反国家标准甚至国家强制性标准。突破上述底线的,人民法院应当坚决认定当事人另行签订了‘黑白合同’”。

二、区分“黑白合同”与合法有效的合同变更及签证等情形

在认定黑白合过程中,应当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合同变更”及“签证”等合法有效的情形与“黑白合同”加以区分。施工合同较为复杂且专业性较强,在签约时双方不可能将所有的问题都约定的很清楚,而且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因此,在签订中标合同后可能会再行签订补充协议或修改原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对此前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问题加以明确。除了在工期、质量、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上必须与中标合同一致外,其他非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的,只要该变更不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变更。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签证”,因该签证行为产生的价格确认是否构成“黑合同”?一般情况下,签证是双方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达成的新的补充协议,但签证成立与否仍然要以签证的事件以及中标合同的约定为基础,一份合法有效的签证不是“黑合同”。但是,如果以签证的名义在毫无事实基础支持的情况下不合理增加合同价格的,实际上就可能构成“黑合同”。另外,在判断一份补充协议,比如结算协议是否构成“黑合同”时,可以结合以下因素加以考虑:如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时间与招投标的时间间隔情况;补充协议的签订背景为何;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新的变化,或者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补充协议的签订目的是否正当等等。

三、“黑白合同”的结算——“黑白合同”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准

结算合同范文2

关键词:合同 结算 管理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近年来经济形势不断下滑,建筑业竞争愈演愈烈,工程承接难度不断加大,不但工程利润越来越小,而且工程款的催要难度也在加大。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缓解资金压力,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减少潜在风险。其中较为重要的就是合同与工程结算的管理工作。

1 工程合同管理方面

1.1 工程合同的重要性:进行建筑施工,合同是第一关,合同签订的好坏,不仅仅关系着企业的盈亏和兴衰,还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形象和信誉,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生存和发展能够更好地进行。一份合同的签订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是否能顺利进行,况且由于建筑市场的相对不规范,资金到位率偏低,个别项目的工程款几年都难于追回,更甚的建设方项目缓建、停建,甚至倒闭破产。对于出现的这些问题,合同成了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合同条款是如何约定的便成了关键问题。所以,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一定要做好合同签订与履行等相关的管理工作。如何规避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1.2 工程合同应包括的内容: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附件;④合同专用条款;⑤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3 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在合同签订前,需要了解建设方的履约情况、资金情况,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合同标的经营权,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避免盲目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就是合同是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一份合格合同主体,首先条件就是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检查合同主体资格也主要是从这两个方面入手。

②在合同签订时,应尽量采用国家的制式文本,一定要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约定清楚,合同条款中不要有模糊的词句。合同文字的不严谨即不准确,很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甚至引起争议。尤其是在付款方式方面,合同一般规定按照进度支付工程款。但有的条款规定模糊,如“每月支付不超过80%”就太不明确;有的支付比例过低,每月至少应达到85%;有的条款明显不合理,甲方给我方付款不应以发包方对其付款到位为前提。付款方式的约定制约了我方工程款的催要情况,因此为避免造成资金回收的困难,在合同洽谈过程中要尽可能的降低工程款支付的风险。

2 工程结算工作的几点注意事项

2.1 签证结算的几种方式

①按月结算,即先预付工程预付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

②对于工程规模小,周期短的工程,可规定竣工后一次结算。

③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

④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同时要保证提交结算资料的时间性。

2.2 注意做好工程中的签证工作: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保存双方来往的信函、文件等书面证据,应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及时办理合同变更、签证、工程结算等,并做好交接过程中的签字手续。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出现变更是很常见的事情,合同变更包括其内容变更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况,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原合同进行修改,以此保障合同能够更好地进行履行,而作为承包方,通过变更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合同变更,签证也是履约过程中的常见行为,但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忽视这方面,在发生纠纷时就会无法举证,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变更增加费用一般采取签证的形式进行工程结算。且在工程施工中,要与甲方做好工作量的签证工作,这可成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2.3 做好现场的索赔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一般都会出现一些合同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工程事故或者出现拖延工期等现象,因此我们在施工的过程中要根据施工合同做好工程项目的索赔工作。其中,工程索赔工作应该是工程结算的内容之一,因此我们需要重视工程索赔工作。我们要及时收集文字依据,认真进行分析,在适当的时机提出索赔报告,追补损失。索赔是一种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合情合理的签证认可行为。因此,加强管理,加强合同意识,提高索赔的管理水平,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2.4 做好竣工结算工作:一个项目完工后,我们需要及时与业主方做好工程结算工作。为了整理好全套资料,组织好熟悉施工现场的技术力量,就需要做好对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工作的配合。为下一步工程尾款的催要做好准备。

综上所述,作为工程项目的头儿,合同签订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展与工程款的支付。作为工程项目的尾,工程结算工作的及时性直接影响催要工程款工作的开展。因此,我们要尤为重视合同与工程结算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百度文库.

[2]李占芹.浅谈如何做好工程结算工作[J].经济研究导刊.

[3]鲍志法,沈.论工程建设过程总的合同管理与控制[J].浙江建筑.

结算合同范文3

【关键词】检修改造工程;合同;预算管理;结算管理

一、引言

石油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对于我国的国民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的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都呈现了高速发展的势头,成果显著。根据调查显示,许多老牌的石油化工企业依然沿用了上世纪陈旧落后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生产技术也没有得到及时的提高和改善,严重影响了石油化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同时长久以来存在的油气量损耗大、环境污染等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针对以上问题,为了石油化工企业可持续发展,一批新建、改扩建项目提上日程,其中以改扩建项目居多。石油化工检修改造工程相比于民用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更多的不可预见性因素,无论我们方还是施工企业都承担了相对较大的经济风险,如何做好检修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和预结算管理,降低经济风险是当前石油化管理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做好检修改造工程合同相关工作,降低经济风险

按照合同计价方式我国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主要有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可再分为固定和变动两种。固定总价合同的总价不会发生变动,我们只要做好成本预算一般不会承担较大经济风险,然而施工企业有可能承担较大的经济风险。固定单价合同中的单价不会变动,以实际工程量清单结算,如果一个工程项目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不大,我们和施工企业来承担的经济风险均会较小。其他的合同形式均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引起成本增加,因此施工企业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我们就会承担相对较多的经济风险。

科学签订检修改造合同,合理规避或者转移经济风险是非常重要的。管理人员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全面并深入掌握石油化工检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编制可行性报告,确定科学合理的合同内容以及合同计价方式;第二,提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需要检修改造的设备进行检查和预测,能够基本掌握施工工期和人力资源、施工材料以及施工机械的资源配置和部署情况,作为施工过程中多方面项目管理的依据,也可以作为评判施工企业提出增加结算费用等要求是否合理的依据。综上分析,在石油化工装置检修改造工程过程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投资增加,会承担经济风险,因此在与施工企业签订检修改造合同时通过约定一些合同条款进行风险转移或者风险共同承担,有效控制成本投资,避免施工企业利用合同漏洞进行索赔。

三、做好预算管理工作,争取工程项目最大经济效益

由于石油化工检修改造工程工期短、工程复杂、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因此人力资源、施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配置和部署都需要进行科学地考量,如果在资源配置和部署或者工序设置等方面出现问题,势必带来该方面投资的增加,带来经济损失。因此管理工作人员首先应该做好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工作,做好投资管理和投资控制,确定最科学合理的人力、材料和施工机械的配制和部署方案,保证每笔投入能够用到实处,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在工程开工之前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可行性报告和施工预算等工作,最好能够细化到单位工程,甚至到分部分项工程,能够把每一个细节的预算进行优化,在施工工程中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控。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一旦施工企业提出施工方案变更,及时作出应对对策,争取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其次,鉴于石油化工检修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较多不可预见性因素,比如设备损伤情况远超于预测结果,施工预算就会有所增加,因此管理工作人员应该做好施工预算的动态管理工作。管理工作人员应该对施工全过程的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控,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各项工程的投入情况,真正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

四、做好结算管理工作,追求工程项目最大经济效益

鉴于石油化工检修改造工程本身的特殊性以及以往检修改造工程的经验,工程承包合同一般不会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计价,以固定单价合同为主,根据竣工的实际施工工程量来进行结算。管理工作人员应该善始善终地做好结算工作,争取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这里分析有可能导致合同价变动的情况:

第一,检修改造工程内容发生改变。停车以后装置磨损情况的检测结果与停车前预测结果差别较大,施工企业会提出方案变更导致合同价变动,这里我们要提前考虑到这种情况做好应对策略。

第二,施工工序发生变化,比如施工过程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某工序会影响其他工序的正常进行,而且这种影响已经导致了施工进度的拖延以及施工成本的增加,应该审核交叉作业产生是否合理,是否由施工企业本身原因导致。

第三,施工方案的调整可以调整合同价。比如工期延期,为了尽快竣工需要投入更多人力、材料和施工机械,工程投入就会增多,应该审核工期延误的原因,是否因为施工企业本身原因导致成本增加。

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合同价也会发生变动,此时管理工作人员应该做好结算工作,认真审核施工企业提交的方案,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五、结语

做好石油化工装置检修改造工程的合同和预结算管理工程,可以有效地降低经济风险,争取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张翼.浅谈企业成本控制目标的确定与企业理财的合理性协调[J].山东:煤炭科技,2004(02).

结算合同范文4

关键词:合同结算纠纷 关键问题 防范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加强,工程合同成为了工程项目开展过程中维护双方利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合同结算纠纷是工程纠纷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形式,对各方的利益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避免合同纠纷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一、引发合同结算纠纷的原因分析

(一)合同内容问题

合同内容纠纷问题在合同结算纠纷中出现的较多,争端也比较大。由于发包方在合同签订中占据先天优势,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加入有利于发包方的相关条款,而由于承包方在相关技术人员方面比较缺乏,对工程合同的内容理解又不够全面和谨慎,没有发觉合同中的相关问题,使得合同结算时出现矛盾。

(二)合同变更问题

合同变更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出于某些原因进行的工程量和合同的更改。合同变更问题同样容易造成合同结算纠纷,究其原因是因为双方在达成工程承包意向后未经第三方公证,并且合同变更前承包方没有及时了解工程总量及隐秘工程量,使得工程延期,从而造成了合同计算纠纷的问题。

(三)合同违约问题

合同违约分为承包方合同违约和分包方的合同违约,这种现象也是造成合同结算纠纷的主要原因。承包方合同违约主要表现在工程时间违约和工程质量的违约,没有按照书面合同上所规定的时间内交工,或是工程质量没有符合标准;分包方合同违约则是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材料费用、工程设备费用等相关费用,导致了工程的延期和停工现象的发生。

(四)工程尾款问题

当工程交工后,为保证工程的使用质量,发包方往往会按照合同条款扣押部分工程尾款,作为一年内工程质量保修金,确保承包方在一年内对工程履行相关的保修义务,保修期过后再将剩余尾款结交给承包方。而工程尾款问题常常因为承包方在进行工程维修时服务质量使发包方不满意,而最终导致了合同结算纠纷事件。

(五)工程材料问题

工程材料问题同样也会影响合同结算进度。由于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动影响,承包方为牟取个人利益或减轻工程资金负担,使用部分合同之外的建筑材料进行工程施工,从而导致了发包方的不满,造成了合同结算纠纷。

二、合同结算纠纷的相关预防措施

(一)合同内容的推敲

在进行工程合同签订之前,作为承包方,应该仔细阅读工程合同,认真推敲工程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加大对合同审核工作力度。要明确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无缺项漏项、是否存在不公平性、合同中有无涉及自然因素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说明、工程结算价格是否合理等问题,同时征求工商管理部门对合同的鉴定及合同签名进行公证。我国已经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明确了工程合同内容及有关说明,承包方可以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合同的审核,确定合同的有效性。而发包方,也应该依照相应的合同范本进行合同的拟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及合法性,避免合同纠纷问题的出现。

(二)合同变更中工程量的计算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是非常普遍的,但合同变更需要在合理的条件下才能进行签订,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竣工。因此,在合同变更时,承包方同样需要仔细阅读工程变更条款,认真计算合同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找出隐秘工程量,然后按照工程量进行工期的延长,确保没有任何异议之后,方能签订变更合同,并且同样征求工商管理部门的公证和鉴定。

(三)避免合同违约发生

合同违约,对于承发双方都会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避免合同违约现象的发生才是消除双发经济损失的最好方法。作为发包方,应该深入了解承包方的实际施工能力,审视承包方的施工资格,确保工程的如期完成。同时,发包方应该督促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以免造成严重后果;而作为承包方,同样需要了解工程发包方的资历和经济状况,对于风险较大的工程应该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杜绝合同违约事故出现。

(四)严格把控服务质量

在工程保修期,若工程出现一定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该认真履行维修义务,做好工程维修工作,保证工程尾款的顺利结算。同时,承包方在工程施工期间也应该注意服务质量,严格工程管理,确保承发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

(五)做好工程内容的统计和汇总

工程日记是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必须要认真记录的,这有利于把握工程施工进度,还能够为承包方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承包方同样需要做好工程施工材料的统一和审核,若工程材料需要变更,则必须向发包方认真汇报,待双发达成共识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能进行工程材料的更改,从而避免因工程材料导致的合同结算纠纷问题。

总结

工程合同是确保承发双发利润的重要工具,为避免合同计算问题的出现,需要承发双方明确合同内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作过程的顺利结束。从以往合同纠纷的原因中需求问题答案,并在工程开展过程中进行注意,不仅能够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还能够保证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

[1]张鹏,周宏.浅淡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几个原因[J].油气田地面工程,2008.8

结算合同范文5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工程结算;作用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main basis for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schedule control, investment control. The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secondly, on how to effectively play the important role of the project settl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n-depth discussions, put forward their own proposals and views, with a certain reference value.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settlement; role

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近年来,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现象时有发生,集中表现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形成了目前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2004年10月,财政部、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

3.如何有效发挥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的重要作用

(1)加大对施工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来确立的,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近10年来,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努力,合同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为了保证施工合同制度的全面推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对资金未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引导建设单位和承包商(施工企业)强化意识,把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视为自身的义务;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期限等。竣工工程及时交付给建设单位,可使建设单位能如期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尽快发挥效益,也有利于施工企业全部结算工程价款,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

(2)重视施工合同的条款措辞

施工合同一经签定,就具有法定效力。因此在施工合同条款的措辞上应仔细斟酌,反复推敲,防止出现歧义并导致日后竣工结算出现争议。如某工程施工合同写明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在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一栏写道:钢筋含量除外,设计变更培养按招标下浮率同比例调整。于是竣工结算时,业主与承包商对“除外”这一表述各执一词:业主认为,“除外”是指钢筋含量不在固定价格结算风险范围内,应当按实计算,同比例下浮。承包商则认为,“除外”是指钢筋不在下浮之列。当然凭经验,笔者认为业主的解释更为合理,但仅从字面上来理解,这样表述引起争议也就不足为奇了。

(3)加强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由专业造价人员负责工程合同的管理,对工程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学习,并重点学习合同范围和造价管理条款,避免不必要或重复的签证,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

2)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乃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实际上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

3)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新颁《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中的各项业务和意外情况处理时限都做了具体规定。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容易引起索赔。

4)公正地处理索赔。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另一方做出承认、部分承认并预以赔偿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当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是就同一个问题的推诿,而是找出对方违约的地方提出反索赔要求。

(4)重视施工合同的制约作用

预见性的合同条款制约,可以为最终的工程结算争取有利条件。最常见的合同制约是有关质量、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比如,某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为了节省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对质量的要求仅为合格,而投标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所报质量标准为优良,最终中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也为优良,而工程结束后实际评定质量等级为优质,按照文件精神和“优质优价”原则,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奖励。建设单位好生想不通,因为按照规定,工程结束后,如果实际评定质量等级达不到承诺标准,则需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人工费5%的罚款;如果实际达到的质量等级为优良,则不奖不罚;而现在施工单位做到优质,却必须按工程人工费12%进行奖励。建设单位原本的出发点是想省去一笔质量奖的费用,但因为合同中没有制约,或写明奖励范畴,反而需要付出一笔远远高于预期的质量奖费用。

承包商对业主的制约也应在条款中有明确的表述,以显示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比如,由于分包单位(水电、装饰等)的原因使得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不到土建单位所承诺的质量等级,则不应由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也不能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这些都应在合同签定时通盘考虑。

4.结语

由于工程竣工结算必须严格遵守承发包双方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此应重视施工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规范、严谨、全面、清晰,这样有利于工程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并能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参考文献:

[1] 陈建群,严慧忠.面对工程合同纠纷承包商如何提出工程索赔[J]. 科技资讯. 2009(09)

[2] 沈澜涛. 浅析造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及解决对策[J]. 职业时空. 2007(01)

[3]刘学圣,王永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问题[J]. 山东审判. 2007(02)

[4] 吕民,潘辉.浅析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J]. 建筑经济. 2007(S1)

结算合同范文6

【关键词】施工合同工程结算重要作用

中图分类号:X752 文献标识码:A

在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下,施工管理日益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心所在,施工管理的过程就是一个完整的合同履行过程,它既包括质量、工期、资源和安全的管理,也包括了分包和预算的管理。离开了合同管理,施工预算管理将无法进行,施工项目成本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等一整套成本管理的系统无法运行。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可以说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因此加强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就显得极端重要。

一、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建筑施工合同采用的都是格式合同,通用条款部分是固定的,而专用条款部分是填充式的,然而有的合同订立者有些条款都空而不填,对于履行合同有可能产生的索赔、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不够重视。对于此类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①相关费率的确定,对于签订“按实结算”合同的,由于措施费中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增加费等都属于可竞争费用范畴,费用定额给定的费率都是一个可浮动的区间,故建议在合同中尽可能确定其费率,以避免在结算时因费率不确定而引起争议。②明确风险承担的责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对控制造价影响最大,如果工程量较小,工期时间较短,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各自承担;如果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施工技术较复杂的项目应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都约定了综合单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进行调整,即材料价格也不能调整。但当市场材料上涨波动很大时,承包人就不能完全靠自身力量来承担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不调整将使承包人面临亏损较大的危险,反过来也会影响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按工程项目管理的原则,应采用风险分担的办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所以,应在合同中约定材料价格波动时,在一定范围内不予调整,将其视为是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在此范围外应调整,将其视为是发包人的风险。这样约定有利于承包人认真考虑投标报价,中标后及时采取备料措施,加强施工中的材料管理工作。这样做也基本反映了市场变化的情况,使最终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真实合理。

二、合同管理中工程结算管理。

在工程合同中,应明确规费和总承包服务费的调整方式;措施费的调整方式;变更费用确认程序;工程变更后综合单价的调整方式;约定工程变更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和依据等等,目前工程合同中最缺乏关注的问题,就是许多工程合同纠纷,争执焦点就是工程变更问题。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工程款支付管理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工程索赔管理。很多工程合同中,只提到要索赔而没有具体可行的操作方法,合同中必须约定对索赔放生裂解认识差异时的解决办法,索赔的依据,索赔费用的计算方式,索赔的依据和程序等等。这也是工程实际中,发包人不能做到有效反索赔,承包人不能及时提出索赔的原因。此外,工程索赔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仍是需要加强的环节,在合同条款中,索赔的时效性、程序性是相当强的,所以,及时回复、认真应对、进行合理反索赔是控制造价、降低索赔成本的具体方略。工程结算即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工程结算又分为:工程定期结算、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年终结算、工程竣工结算。

三、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的重要作用。

1、自觉遵守、严格执行经济合同法规,减少合同纠纷的产生。合同一经签定,即成为约束当事各方的最严格的法律文件,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都与各方利害相关。所以,在签定合同时,如对其中的合同条款未进行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情况未作具体约定就草率签定合同,则很容易导致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另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问题都应当明确具体地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规定,不要进行口头承诺和保证。合同中应体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的具体条款。因此,在签定合同的过程中,合同主体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审查,以减少导致合同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以及工程结算的顺利开展。正确的做法是“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专用合同条款”则应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2、重视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严格按照合同价款形式执行。目前,我国惯用的建筑施工合同方式有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3种。固定价格合同要求承包方承担施工期间的全部风险,并要为不可预见的因素付出代价,因而一般报价较高,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的项目;可调价格合同则可以规定调整的范畴,以使风险得到合理的分摊,因而适用范围比较宽;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业主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人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比较低,主要适用于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新型的工程项目、风险较大的项目等。

3、在选择合同类型时,业主和承包商应当综合考虑项目规模、工期长短、竞争情况、复杂程度、外部环境等因素,权衡利弊,慎重选择双方都能认可的合同类型,以保证合同的可执行性。合同类型一旦选定,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就要严格按照选定的合同价款形式执行。例如某中高层住宅工程,约定的合同价款结算为固定价格方式。由于承包商缺乏预见性,施工期间各种材料大幅涨价,导致该项目资金运作发生困难,勉强按工期完成了任务。在竣工结算审计时,承包商以种种理由增补签证,试图弥补在建材上多支出的费用。但根据合同价款的签定原则,固定价格合同签定前应当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险等,并且应当承担合同签定的后果,故结算时必须严格按合同办理。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建筑施工合同采用的都是格式合同,通用条款部分是固定的,而专用条款部分是填充式的,然而有的合同订立者有些条款都空而不填,对于履行合同有可能产生的索赔、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不够重视。

结语:总而言之,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为使承发包双方都获得最大化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确保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承发包双方更要重视和加强主动管理、动态管理、科学管理,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实施、合同风险的防范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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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文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吴忠信,黄昌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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