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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工作方案范文1
数字化小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小组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字函﹝2021﹞229号)要求,切实抓好“数字三农”专班重点任务“肥药两制”改革集成应用,推动“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建设数字赋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机构人员
组长:皇甫伟国,负责小组全面工作。
副组长(常务):朱秀丽,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对接相关单位。
副组长:宋兆祥,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做好自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网络公司与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的协调对接,4月底前完成系统对接;负责数字化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子平台、农产品合格证、农业主体生产记录等工作。
副组长:余晓华,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做好自建农资监管平台网络公司与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的协调对接,4月底前完成系统对接;负责数字化系统农资监管与服务子平台、“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肥药批发环节大数据统计等工作。
副组长:吴降星,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化肥定额施用示范区建设,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服务融入数字化系统,配合做好农业主体化肥购买施用环节的生产记录;负责农药定额施用示范区建设,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服务融入数字化系统,配合做好农业主体农药购买施用环节的生产记录。
成员:齐敬甲,“数字三农”专班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抓好各项工作,负责综合试点县创建、试点主体培育,筹办相关活动和会议;负责落实上级交办各项任务,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宣传,联系网络技术开发公司做好数字化系统建设。
成员:章雯雯,负责与区县“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小组的对接联系,做好调度和统计工作,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成员:周宏华,市农业综合执法队联络员,承担农资监管与服务子平台运维管理,组织开展示范农资店的创建验收,做好业务指导和操作培训,参加相关协调会议。
成员:曲龙,质监处联络员,承担农产品质量追溯子平台运维管理,配合开展试点主体培育,抓好农产品合格证和生产记录电子台账,参加相关协调会议。
成员:高湖滨,市农技推广总站联络员,承担“浙样施”平台有关功能叠加进数字化系统,会同科教处建立试点主体化肥减量跟踪监测调查制度;承担制定水稻化学农药定额施用标准和技术导则并导入数字化系统,参加相关协调会议。
成员:吕长淮,负责《宁波市“肥药两制”改革精准管控应用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建设方案》和局《“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拟制,负责与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和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对接,负责做好系统平台建设招标、实施等工作。
成员: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人员,负责做好需求对接,提供技术支持,完成与数字化系统开发相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教处。
(二)工作任务
坚持从“农民生产绿色生态农产品、政府实现肥药双减量”的双向需求出发,以“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创建为载体,推动“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应用落地,加快构建快速响应、高效执行、精准追溯、科学决策的执行链,不断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内生动能和智治水平,打造农业高质高效金名片。
二、指标体系
(一)数字化系统。在系统中设置肥药实名购买活跃度、定额施用活跃度,肥药实名购买活跃指数、定额施用活跃指数4个核心指标。前两者用于评价农资店、试点主体“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应用程度,后两者用于评价区县“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应用程度。
(二)示范农资店。按照省厅“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评价指标体系(浙农法发〔2020〕5号),体系内包括数字化管理、绿色化服务、规范化经营3个方面共14个二级指标,对符合条件的报省厅认定为“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
(三)试点主体。按照浙江省农业主体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绿色生产、绿色环境、绿色资源、绿色管理、绿色形象5个方面,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业大类,差异化设置二级指标的内容及权重,对农业主体进行滚动式评价,在系统平台中以三色图形式展示。
(四)综合试点县。按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在综合试点县创建评价体系中设置试点创建、制度创新、生产方式、资源循环、生态环境5个方面共25个二级指标,对完成创建的4个区县市报省厅进行分批认定。
三、工作体系
(一)下达计划。印发“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2021年工作计划,明确综合试点县、示范农资店、试点主体等各项目标任务,将数字化系统建设和应用作为强基固本的重点任务。
(二)组织实施。梳理“需求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改革清单”四张清单,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联系制度,实行“周报送、月通报、季会议、年考核”工作机制,适期召开“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协调会、座谈会、现场会。
(三)服务指导。依托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千家试点主体大轮训,建立面向农业主体的“一对一”联系责任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现场调研和检查,切实抓好以电子台账记录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评价验收。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评、省级验收”的流程开展综合试点创建评价验收。
(五)考核管理。推动肥药实名购买、定额施用活跃指数等指标纳入“五水共治”、乡村振兴实绩、平安宁波等考核体系,根据数据调度情况对区县市考核打分,压实各地政府职责。
四、政策体系
系统梳理“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有的放矢出台《关于开展“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试运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五、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由两张画像组成,一是从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维度,勾勒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画像;二是从化肥使用量、农药使用量等维度,勾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画像,综合评价各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总体情况。
附件:宁波市“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
附件
宁波市“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
分任务
难点堵点
对策措施
责任单位
“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
在省厅统一建设的“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中,主体评价等模块以及活跃度、活跃指数等指标仍需完善
督促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根据要求于4月下旬完成相关模块和功能建设
科教处、农业综合执法队、质监处
“肥药两制”改革千家试点主体仍有4家未录入系统
督促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于4月下旬之前,根据各区县市提供的试点主体名单完成数据核查入库
种植业处、科教处
省市县一体化的“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建设仍需加快
4月底前,将今年的4个“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创建县率先接入省“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监管系统
科教处、镇海区、象山县、慈溪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以及县市区使用自建平台,还未实现无缝对接省“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
负责做好有关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省厅委托的网络技术公司、负责开发地方自建平台的网络公司三方协调对接,抓紧落实具体操作方案,4月底之前完成系统转移或者系统接入
质监处、农业综合执法队、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在局“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浙政钉、浙里办应用平台上无法直接打开“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
加强与“数字三农”专班对接,推动市“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接入“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和市政府数字门户,力争4月底之前系统上线并试运行
科教处、局“数字三农”专班
“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
对“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情况掌握不深
于4月下旬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于6月上旬组织开展复查,重点检查网络连接、系统安装、硬件配套、主体操作等方面,加强对不达标农资店的监管和指导。建立“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退出机制,于年底省厅发文公布农资店验收名单时进行动态调整。
农业综合执法队、种植业处、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农资经营主体系统操作水平不高
在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培训计划中列入千家试点主体大轮训年度任务,指导各地认真开展农资经营主体系统操作培训
农业综合执法队、科教处
部分农资店硬件设备老旧,无法正常使用
开展示范农资店建设
农业综合执法队
“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培育
各地提供的“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质量不高,相比于改革要求有一定差距
于4月下旬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于6月上旬组织开展复查,要求各地围绕生产台账记录,重点清理“空壳”合作社,结合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性家庭农场、数字化工厂建设,重新梳理选定培育对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性政策
科教处、种植业处、畜牧处、渔业处、产业信息处、政策改革处、合作经济处
大部分试点主体还未能准确、完整、及时地开展生产台账电子记录
5月底前,率先在试点主体上推动合格证制度由主体追溯向过程追溯延伸,切实抓好生产记录电子台账
质监处、农业综合执法队、科教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处、农技推广总站
在农民素质提升培训计划中列入千家试点主体大轮训年度任务,指导各地开展数字化系统操作和生产台账记录培训
科教处、质监处、种植业处、畜牧处、渔业处
要求各地于6月底之前落实试点主体“一对一”联系责任制
科教处、质监处、种植业处、畜牧处、渔业处
推动试点主体培育情况作为绿色食品标识认定和产销平台推介的重要依据
产业信息处、农业绿色发展中心
线上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服务不够
5月底之前在系统内设置水稻化学农药定额施用试行标准,按照配套技术导则和重大病虫草害绿色防控产品推荐名录提供用药指导和建议。
农技推广总站
“浙样施”平台有关功能未在数字化系统内叠加
6月底之前,对接省厅“浙样施”平台有关功能在数字化系统实现有效叠加。
农技推广总站
试点主体培育情况缺少评价依据
7月底之前,按照省厅农业主体绿色发展评价管理办法并开展滚动式评价
科教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处、农业综合执法队
试点主体化肥减量情况缺少监测调查
11月底之前,制定出台试点主体化肥减量跟踪监测调查制度
农技推广总站
“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创建
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4月底之前,将肥药实名购买、定额施用活跃指数纳入“五水共治”、平安宁波年度考核体系,每月通报各地工作进度
科教处
将肥药实名购买、定额施用活跃指数纳入“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创建评价体系
科教处
农业农村局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和积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贯彻“产业富村、科技兴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民主治村”的理念,力争用三年时间将我区村庄建设成为“经济发展、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结合*区农业发展规划,系统规划我区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改造方案,做到村庄改造与区域整体规划相结合,产业发展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结合,管理理念与现代产业经营理念相结合,全面提高*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和农村的风俗习惯,保证规划切合实际,符合民意。坚持改造与保护并举,重在保护与修缮。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做到风貌各异、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多姿多彩。
(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对不同区位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改造中,要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为前提,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同时,必须考虑区、镇财政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量力而行,控制标准,节约土地和投资,讲究实效,不大拆大建,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三)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地位、政府引导扶持与农民积极参与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和服务功能,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好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二者的有效互动。要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努力形成“农民家园农民建”、“建家园、爱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改造重点,做到统筹兼顾。村庄改造要与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理复垦、违法搭建整治、“清洁家园”建设及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打好基础,夯实产业基础,发挥特色优势,在认真总结后全面推开。
(五)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区村庄改造的条件、内容和要求
(一)条件和重点
1、实施改造的村庄,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属区城乡规划体系中确定保留的中心村或规划保留的农村居住点;二是农民居住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50户;三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农民有参与改造的愿望,能自觉配合工程建设;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群众中有威信,组织动员和协调能力较强,管理民主,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2、重点改造的村庄为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村庄。
(二)要求与内容
1、重点村庄改造(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公建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民宅村容整洁、农村特色浓郁、居家安全文明”;一般村庄改造(列入区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自然、整洁、舒适、安全”。
2、村庄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内道路及桥梁改修建、村内河道清淤整理、村内污水治理、村公用公共设施完善、村庄绿化景观建设、民宅房屋墙体外立面整修、宅前屋后环境改造等。
3、村庄改造的具体标准要求:
(1)村内道路改造:道路改建要节约用地与投资,按村交通需求确定道路宽度。一般自然村落的主要道路,有条件的可实施道路绿化、设置路灯。村内主干道、通往自然村和进农户的路要硬化。
(2)村内桥梁修缮和改造:相关桥梁应按道路宽度及负载要求实施同步改扩建,现有无法满足通行负载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桥应全部实施改造;对桥面、接坡、护栏破损的桥梁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修缮。
(3)村内河道疏浚:基本消除河道黑臭淤积,疏通水系;清理河岸垃圾,加固岸坡;清除岸边违章建筑和河道阻水物;岸旁基本覆绿,根据河道实际可修建生态岸坡、河岸边设置护栏和亲水平台等。
(4)墙体外立面整修:对于破旧房屋的外立面,按规划方案及多数村民意见实施修缮粉刷;村主要道路和景观附近的建筑物可实施一定的美化处理。
(5)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整理破败空心房、空闲宅基地和其他空闲地;清除民宅前后乱搭乱堆杂物。
(6)生活垃圾处理:配置垃圾箱和垃圾运送设备,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清运率达到100%;引导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农户使用有机肥、探索有机垃圾资源化途径。
(7)生活供水设施改造:自然村落的现有供水管网破旧或口径过小、供水水压不足的,可按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对供水管网实施标准化改造;在供水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局部调整、改造的办法给予解决。
(8)生活污水处理:村庄雨、污水完成分流,有条件的村庄应促进雨水循环利用;农户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再通过新设管道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有条件的可实施污水纳管工程,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暂不具备条件纳管的,可采用区自然村落改造试点单位经验处理达标。
(9)村内绿化:在村庄道路和河道两旁、民宅及单位前后的空地中,保留原有树木,并利用体现农村自然气息的经济作物和本土植被实施因地制宜的绿化,做到村庄及房前屋后无空地荒地。
(10)农宅改厕:配合污水纳管工程粪便排入化粪池,通过新设管道进行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
(11)村内照明装置:根据村内道路和河道两旁实际,因地制宜设置路灯。
(12)其它:在改造过程中,经确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应严格加以保护,破损的按原貌整修恢复;村庄内的古树名木不得砍伐;林地、湿地、水面等不得随意填挖更改。
四、*区实施村庄改造的措施和资金的筹措
(一)措施
1、建立工作小组。成立由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政研室、区农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区建管局、区房地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行政负责人参加的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镇成立由镇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
2、落实工作职责。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政研室负责村庄改造的组织协调;区农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方案上报及环境绿化;区财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监督管理;区发改委负责村庄改造的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区规划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规划与设计指导;区建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区房地局负责改造区域的用地管理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区水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村宅河道整治。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镇的村庄改造方案。
3、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是实施村庄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制订好村庄改造的方案和实施计划,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一起积极引导村民充分行使民利,鼓励开展村庄改造工作。镇、村要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手续,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村庄改造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村庄改造方案及项目计划须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建立监管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工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立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社会和农民的监督;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要汇总相关资料,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5、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阶段性集中改造与日常性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农民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改造成果。
6、工作步骤和要求。
(1)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区工作小组开展调研,制定“*区村庄改造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年5月~6月)
(2)工作方案的制订。各镇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制订*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改造方案应详细说明改造项目、建设标准、投资预算等(基本达到可实施操作的深度);工作计划包括基本情况(户数、人数及年龄结构、现状条件等)、改造项目、资金预算和来源、时间进度和有关建议等。(*年6月~7月)
(3)工作方案的修订。各镇在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后,报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讨论,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年7月~8月)
(4)工作方案的审批。工作方案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各镇和区府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镇工作小组根据方案编制项目概算后报送区工作小组评审和核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及预算书,报区工作小组备案。(*年8月)
(5)项目的实施。项目由各镇按*年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实施,凡属集中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其余项目,各镇要引入竞争机制,自行招标(即不进入区招投标交易平台),以行政村为标段,按规范程序选择施工单位,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竞标。自行招标必须贯彻招投标四要素,即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工作小组、制作规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选择价廉质优的投标单位中标,确保招标公开、公平、公正。镇村要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双方权利和义务。施工期间,要按规定委托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现场监督,做好施工监理,确保质量,控制造价。(*年9月~11月)
(6)项目的验收。按照村庄改造工作进度,由区、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分别组织阶段性检查,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研究解决。村庄改造工作结束后,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估总结(各镇要委托有资质的审价单位予以审价),由镇工作小组先行检查和预验收,并向区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区工作小组受理后,将组织区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属重点改造的村庄,由区工作小组向市村庄改造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在各级验收中,凡不合格的单位和项目,都要及时进行整改。(*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12月上中旬区预验收、12月下旬市验收)
(二)资金的筹措与拨付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在村民房前屋后环境整理、拆除违章建筑、铺设进宅路、改厕改灶和庭院绿化等方面都要体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以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
2、镇政府加大投入。有条件的镇要加大对村庄改造资金投入的力度。
3、实行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的建设标准为2万元/户(其中还包括项目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价等费用),其中市、区财政奖补70%,镇承担20%,村承担10%(主要以出劳出工体现)。奖补资金在项目开工后分三次下拨,即项目开工支付1/3,项目完工支付1/3,出具审价报告后支付1/3。村庄改造中如出现超支情况,超支部分由各镇统筹自负。凡列入城乡统筹项目,按区、镇分担比例列入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4、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向,重点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农村公共事业加大投入。村庄改造中涉及的村主要道路、危桥改造、供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由区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方案并优先纳入年度专项补贴建设计划。项目由区发改委立项审批,资金按区相关职能部门同类项目原负担比例区、镇分级承担。项目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区级资金可按工程进度拨付至80%,待出具审价报告后再支付余款。审价单位由区财政局、区招管办按规定排序确定。
本实施意见由区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农业农村局工作方案范文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抓住全省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试点县(市)的机遇,向改革要动力,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公共服务水平,整合现有农业公共服务资源,不断探索和推进我市农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
二、目标任务
整合乡镇现有林业站、水利站、农技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组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为乡镇管理为主、部门业务指导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人员经费及办公业务经费由市财政按核定的标准预算到乡镇,乡镇拨付到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全市核定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编制110名,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按副科级干部选配,编制内中心人员的职称由相关市直部门评定、乡镇聘用,工龄连续计算。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可适当交流。
新成立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加挂原林业站、水利站、农技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牌子,内设林业、水利、农技、农机、畜牧办公室,负责对上的业务对接、项目争取和对下的技术服务,形成设立一个中心、统一加强管理、人员相对固定、工作相对独立、开展综合服务的格局。通过组建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进一步解决农业公共服务后继乏人、农业公共服务不到位、农安执法人员不具备身份、“以钱养事”人员退休后工资差距大等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
1.将现有10个乡镇(处)林业站的人员编制、职能划入各乡镇(处)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鉴于全市林业系统混岗问题突出,在这次组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时,林业系统暂时按现有模式运行。
2.将现有10个乡镇(处)水利站的人员编制、职能划入各乡镇处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核编19个,实有18人)统一管理。
3.将现有从事农技服务的44人、农机服务的18人等在职的66名(含文化中心4人)“以钱养事”人员通过统一考试考核,优先招录纳入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编制管理,办理进编手续。在一年内即将退休的人员,可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4.将现有从事畜牧服务的10人、水利服务的14人、林业服务的20人等44名“以钱养事”人员继续保留为“以钱养事”身份,纳入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5.将现有各站、中心资产,由各乡镇(处)根据实际调整处理,现有4个农机服务中心资产,由市财政验资后,按属地原则划归乡镇使用。
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组建,要求2013年9月底完成,10月份确保正常运行,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政策,制定工作方案(2013年9月2日-10日)
1.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处)、市直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组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弄清有关政策,以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做好相关人员宣传解释工作,形成人人参与改革、个个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2.制定工作方案。市委编办要制定好编制工作方案,将人员编制确定到乡镇,将职能职责确定到中心;市人社局要制定好招录考试工作方案;市委组织部要做好人员招录考核工作方案;市综改办要制定好经费预算方案;其他相关部门要制定好服务中心人员合理搭配分配方案,确保定编前先定岗。
第二阶段:核编核岗,明确中心职责(2013年9月11日-20日)
1.核定乡镇编制。市委编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将全市110名编制核定到各乡镇(处)。市综改办根据各乡镇(处)核定的事业编制数和核岗的“以钱养事”人数,将经费预算到乡镇,从2013年10月开始执行。
2.明确中心职责。市委农办、市委编办根据市直相关部门提供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职能建议,综合各乡镇(处)的意见,由市委编办行文明确到各个中心。
第三阶段:考试考核,确定中心人员(2013年9月21日-30日)
由市人社局负责,对现有农技服务中心44人、农机服务中心18人包括文化服务中心4人做好招录考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做好招录考核工作;各乡镇(处)和市直相关部门全力做好配合,确保9月底以前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确保正常运转(2013年10月上旬)
按照“乡镇管理为主、部门业务指导”的原则,各乡镇(处)要安排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并将职责明确到人;市直相关部门要指导各个乡镇服务中心建立业务工作制度;市委农办要建立考核制度,形成中心考核到人、乡镇(处)考核到中心、市委农办组织农口部门业务考核到乡镇(处)的考核机制。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这次改革顺利进行,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顺利组建,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副市长陈红林、市长助理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市委农办、市委编办、市综改办、市文化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处)也要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农业农村局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保护全县农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责任体系。2021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任务
交通运输(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1.开展船舶救生设备检查。开展船舶救生设备产品质量、船舶救生设备配备、救生设备技术状况核查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船用救生设备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船舶未配备持证救生设备、救生设备技术状况差等问题。
2.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农业农村部制作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题片。结合本地实际,分级分批组织渔民群众、渔业企业负责人,以及基层渔业组织和渔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教育和渔业安全生产技能及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3个批次,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到岗、落实到人,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3.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积极在县电视台、县农业农村局公众号及时报道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情况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
4.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分时段、分批次开展渔业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及时通报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5.聚焦“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
6.采取“岸上排、水上查”的方式,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人证不符”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7.健全渔业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组织渔业应急演练,参加安全技能大比武,提升渔业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开展1次渔业安全应急演练。
农业农村局工作方案范文5
一、示范目标与原则
(一)目标
通过树立和培育不同模式、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示范单位,总结信息服务模式,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强化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与开发,推动农村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国农村信息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原则
1、因地制宜,注重实践。根据农村的现实状况,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信息化,既要重视项目建设更要重视实际应用,既要强化设施装备更要加强人员培训,既要重视选用先进技术更要兼顾农民接受能力。示范工程要务求示范单位的选择来自于实践,示范经验的总结着眼于实践,示范技术的应用适合于实践,示范模式的推广有利于更大范围的农村信息化实践。
2、整合资源,面向实际。示范工程的重点要立足现有基础,避免重复建设。要以服务农村基层为目标,运用行政和市场等手段,整合设施设备、人力财力和信息技术、信息内容等各方面、各类资源,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搞好服务。
3、多方参与,坚持实干。示范工程由农业部门牵头,积极协同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各地示范工作的组织,要坚持“多方参与,合力推进”的办法,体现开放性,充分调动各部门、各系统以及社会其他力量,共同参与示范工程的建设工作。
4、鼓励创新,讲求实用。积极鼓励各地在组织体制、服务模式、服务手段、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探索,以创新促进示范工作的发展,以创新增添示范工作的活力,以创新谋求示范工作的更大成效。示范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影响深远的工作,要坚持循序渐进,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
5、强化服务,务求实效。示范工程在有效发挥示范作用的同时,要强化为“三农”服务,通过服务带动信息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带动涉农信息资源的整合,带动农村信息服务模式的创新。服务理念、服务手段、服务方式要贴近农业、农村、农民,力求服务工作取得最佳成效。
二、示范类型与标准
(一)信息服务型。具有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较健全的信息员队伍,较好的信息服务模式。电视、电话、电脑“三电合一”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全面实施,开通了信息服务热线,开办了农业电视节目,搭建了计算机网络平台,信息服务进村入户,服务效果显著。
(二)技术应用型。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数据库、智能决策、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已有成功的实践经验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网络建设型。已建成基于互联网的乡村服务网络,并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资源共享的网站群。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与能力,在支持管理和决策,搞好面向“三农”信息服务方面发挥着明显作用。
(四)资源整合型。设施设备、人力财力和信息技术、信息内容等各方面、各类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目标明确,方案科学,组织有力,措施与办法可行,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建立起有效的整合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整合成效。
(五)整体推进型。当地政府组织领导有力,12316服务热线在本区域内全面开通,专家咨询队伍健全,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在信息资源整合、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应用和网络建设等方面协同推进、机制创新,对当地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示范单位申报与认定
(一)申报
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由各地省级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并由省级农业部门统一将申报书报送农业部。各层级示范单位不局限于农业部门,只要符合上述示范类型与标准的其他部门和单位都可以通过当地省级农业部门申报,或与农业部门联合申报。对于在农村信息化工作中探索出的其他行之有效的具有示范意义的类型,也可以按要求申报示范单位。
示范单位申报书主要包括工作基础、人员队伍、工作方案等内容,由各省级农业部门审核把关。原则上每个省审核上报的各类型示范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
(二)认定条件
1、工作基础。示范单位有较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有较好的服务与应用效果,农村信息化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型的前列。
2、工作队伍。示范单位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有一支稳定的人员队伍,有较完善的工作制度。
3、工作方案。示范单位申报的示范工作方案内容详实,体现当地特色,工作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三)认定程序
农业部组织各有关方面的专家,根据各省级农业部门上报的申报材料,对照示范类型及其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100个全国农村信息化示范单位。
四、时间进度
**年4-5月,组织各地进行示范单位申报;6-7月组织专家遴选示范单位;8月份经公示后确定示范单位并组织开展示范工作。各省级农业部门请于5月底之前将审核后的示范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协调。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对于申报的示范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于经过认定的示范单位,要加强指导,积极创造条件予以扶持。
(二)多渠道增加对示范单位的投入。积极引导电信运营、IT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按照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在12316服务热线开通、专家队伍建设、农村信息员培训和乡村信息点建设等方面,加大对示范单位的支持。
农业农村局工作方案范文6
4月14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主持召开农业部常务会议,传达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部署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全局高度认识抓好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抓好工作落实,全力搞好夏季粮油田间管理、春播春管、“菜篮子”产品生产等工作,千方百计夺取夏季粮油和全年农业生产丰收,促进农业平稳较快发展,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充分肯定了一季度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今年以来,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和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既定目标不动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一季度农业农村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好势头。夏收粮油面积增加,长势好于常年。春耕生产进展顺利,南方早稻面积增加,北方春播正常,全年粮食意向播种面积稳中有增。生猪生产基本稳定,市场供应有保障,养殖效益较好,养殖场户补栏积极性较高;蛋鸡生产总体平稳,奶牛存栏和生鲜乳产量继续小幅增长,水产养殖形势良好;蔬菜供应充足,水果价格基本稳定。一季度农业生产平稳运行,为夺取夏粮和全年粮食丰收、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实现全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实现了年初提出的“开好局、起好步”,为经济运行全局提供了重要保证。
会议强调,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农业和粮食生产,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一要全力推动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要细化工作部署,强化责任到位,加强督导检查,把中央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补贴资金早到位、早见效,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切实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二要努力夺取夏粮丰收。搞好防灾减灾和病虫害防控,继续加强指导服务,大力推广节本增效减灾技术,帮助农民加强冬小麦后期田间管理。三要扎实推进春耕生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春播科技指导和服务,引导农民种足种好春播作物,扩大双季稻、粳稻、玉米、杂粮等种植面积,推动南方水稻产区提高复种指数;充分发挥农机作用,提高播种质量;加强农资监管和供应保障,搞好调运和供应服务,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形成抓粮食生产的合力。四要努力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重点落实好支持政策,推广实用技术,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抓好生猪生产,促进牛羊肉、鸡蛋、奶业、水产业稳定发展,搞好蔬菜种植。要加强市场行情监测和产销衔接,保证“菜篮子”产品市场稳定发展。五要狠抓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瘦肉精”、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生鲜乳违禁物质、兽药质量安全、水产品禁用药物和物质等专项治理行动,对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督促地方建立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统筹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业科技服务、春季草原防火等各项工作。六要切实抓好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做好“百乡万户调查”成果的转化利用,继续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强化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全力做好农业农村经济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加强农村沼气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方案》。会议强调,农村沼气建设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进一步摸清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和使用情况,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和改善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布局,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搞好宣传培训,大幅度提高沼气使用率,巩固提高沼气建设成果,推动农村沼气建设健康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厉行节约工作方案》。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系列要求,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发挥各级机关厉行节约的带头作用,加大经费减支力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确保完成中央提出的各项厉行节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