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的概念及特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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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的概念及特点

教育法的概念及特点范文1

摘 要 本文研究的是高校体育教学中体育弱势群体教学方法的应用问题。文章首先简要阐述了高校体育弱势群体的概念及成因,然后就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体育弱势群体的特点,探讨了体育弱势群体教学方法的选择策略,希望对高校体育教学活动的科学化开展能够有所助益。

关键词 体育弱势群体 体育教学 教学方法 高校体育

现阶段,我国高校体育教学中,很多任课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并不利于体育弱势群体的转化。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相较于其他学科的教学方法而言,体育教学方法最大的特征就在于:其是从竞技体育训练方法演变而来的,一种带有“训练”特色的教育教学过程。而这一点,也是造成传统的高校体育教学方法多是以运动技能的传授为中心的一个主要原因。再加上,传统高校体育教学对体育任课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的过分强调与突出,使得学生的主体作用被忽视,在这样的情况下,体育弱势学生自身的状况决定了其更是难以在体育教学活动中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以至于不但难以实现体育弱势群体的有效转化,甚至还成为了制约高校体育教学整体性发展的重要因素。鉴于此,本文就针对高校体育教学中体育弱势群体教学方法的选择和应用等问题进行了简要的探索与分析。

一、体育弱势群体的概念及成因

在开展高校体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要针对体育弱势群体选择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的成效,促进其转化,首先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对体育弱势群体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正确的认识,因此,以下就对高校体育教学中体育弱势群体的概念和成因进行了阐述:

高校体育教学中的体育弱势群体,简单来说,实际上指的就是在开展高校体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多重原因导致的体能状况和运动技能水平明显低于一般学生,且难以在正常的教学进度内,顺利完成基本的教学要求的学生的总称。而体育弱势群体的出现,概括来说,主要是受以下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心理层面的因素。例如:部分学生在参与体育学习和体育锻炼活动的过程中,意志薄弱、吃不了苦,或者是缺乏自信,过于消极懈怠等等,从而使得身体素质每况愈下;二是,生理层面的因素。例如:部分学生在身体形态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过于瘦弱、发育不良或者是体重超标等等,或者是在身体健康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先天性的疾病或是缺陷,以至于因为身体形态和身体健康方面的因素无法完成体育运动中的基本技术动作,无法达到体质健康考核的标准和要求,并因此对体育学习和锻炼的过程中产生消极厌烦的情绪,使得身体素质状况越来越差。

二、体育弱势群体教学方法的选择策略

在针对高校体育教学中的体育弱势群体,来选择教学方法时,应注意根据如下几点标准进行:

首先,要注意选择有助于消除学生心理障碍,强化学生意志品质的体育教学方法。由上文的分析可知,体育弱势群体的形成,有一部分是因为心理层面的因素导致的,如,缺乏自信、意志薄弱等等。在开展高校体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要转化这部分学生,就应该有针对性的选择有助于消除学生心理障碍,强化学生的意志品质的体育教学方法。例如:赏识教育法,也就是说,在开展高校体育教学活动时,学生一旦取得了进步,就一定要及时的给予认可和鼓励,以此来激发学生的体育参与兴趣,降低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恐惧感,提高学生的体育自信心。

其次,要注意根据学生生理方面的特点采取有助于其克服生理缺陷的体育教学方法。在高校体育弱势群体中,有一部分学生是因为生理层面的因素造成的,对于这部分学生来说,在选择教学方法时,就要注意选择有助于其克服生理缺陷的体育教学方法,来促进其转化的实现。例如:在开展高校体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可以采用运动处方教学法,针对超重的学生制定一个相应运动处方,同时,针对偏瘦的学生也可以制定另外的一个与其学习实际相契合的运动处方,以此来确保所有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体育教学的成效。

最后,要注意选择有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体育认知的教学方法。在开展高校体育教学的过程中,要从根本上转变的体育运动理念,培养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要让学生从理论上科学的认知体育课,全面的、深入的理解体育学习和体育锻炼的价值。而要实现这一点,在开展高校体育教学活动时,就要注意有意识的选择有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体育认知的教学方法。例如,为了增加学生对于体育理论的兴趣,提高体育理论教学的生动性与直观性,就可以在引入多媒体,利用多媒体开展教学;还可以根据教学的内容,涉及体育游戏,利用游戏教学的方法来开展教学活动,以此来吸引学生的注意,提高教学的成效,培养学生正确的体育认知。

总之,体育弱势群体是现阶段影响我国高校体育教学科学化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教学方法的有效应用则是解决体育弱势群体相关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对于体育弱势群体,在开展高校体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任课教师一定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理解,并有意识的通过教学方法的合理应用,来促进其转化与发展。

参考文献:

教育法的概念及特点范文2

关键词:心罚 心理健康 小学生

随着素质教育的实施和相应法律法规的健全,以及人们反复的谴责,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越来越少。但是,“心罚”作为一种很隐蔽的惩罚方式,依然在教育现象中普遍地存在着,并且有一种愈演愈烈的趋势。学生需要适度批评,适当的批评对于一个学生的成长是完全必要的,但如果批评过度,以致造成心罚,其效果往往会“走向反面”。相对于体罚这种显性的教育暴力而言,“心罚”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并没有引起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足够重视,国内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也很少见。而在某种程度上,正是由于其具有隐蔽性,心理惩罚已普遍存在于我国中小学校园和家庭教育中,成为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一大新问题。

一、“心罚”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一)心罚的概念

所谓“心罚”,就是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通过不适当的言行对受教育者的心理加以惩罚的一种方式。“心罚”虽然没有对学生造成明显的外部伤害,但会对学生的心理发展产生严重的影响,使用不当甚至会影响学生心理和人格的健康成长,部分“心罚”甚至是比体罚更严重的惩罚。

(二)“心罚”的表现形式

1.冷嘲热讽、挖苦讽刺学生。在现实的教育活动中,挖苦讽刺学生的现象普遍存在。小学生是未完成的个体,难免会犯错,教师适当批评也是正常的。可有的教师无视学生自尊,批评语言尖酸刻薄,比如:“你真是无可救药了!”等等。这样的批评方式,不仅有违教育学生的初衷,更可怕的是会伤害学生的心灵。

2.置之不理,视若无物。表现为把经常犯错、调皮捣乱的学生当做“透明人”,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对这些学生取得的一些成绩、进步也不闻不问,或者轻视这些成绩、进步。

3.孤立学生,不让其他同学与之交往。对于学习成绩不好或者经常犯错误的学生,许多教师不是对他们耐心教导,而是冷落他们,并且不让其他表现好的同学和他们交往过多。对有不良习性的学生,有的教师甚至会对他们进行“隔离”,在班级中公开宣布,不让其他同学与他们交往。

4.粗暴威胁,表现为用严重后果来威胁学生。部分教师对学习进度较慢,或不能及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言语恐吓,比如:不能及时完成作业,就把你们耳朵割掉;不听话就在你们脸上刻字等等。

二、心罚对小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一)“心罚”对小学生心理健康的积极影响

在国内外有关“心罚”的文献中,“心罚”往往被看作是“心灵施暴”,特别强调了“心罚”对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但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发展都有两面性,心罚对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也有积极的影响。对于那小部分不遵守校规校纪的学生,不采用适当的惩罚是不能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缺点和改正错误的。教育家马卡连轲说过“合理的惩罚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挫折和战胜挫折的能力。”所以,适当地运用心罚去开启学生的心灵,对于素质教育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善意的批评、训斥更容易让学生接受。因为善意的心罚包含着教育者的苦心和关爱,当受教育者领会到这一点时,他会乐意接受。

(二)心罚对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消极影响

心罚对学生虽然没有像体罚那样有皮肉之苦,有外表伤痕,但它对学生的伤害更严重,有的甚至是终身难以挽回的。

1.自尊心受到伤害。自尊心是儿童最敏感最脆弱的角落,它既敏感又脆弱。自尊是他们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的精神支柱和重要驱动力。如果教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另眼看待、经常讽刺、挖苦、甚至嘲笑羞辱,学生会产生自卑心理、感到孤独无助,会心灰意冷、放弃努力,有的甚至会产生厌学情绪,从而出现逃学行为。教师经常地讽刺或者轻视,同学们的嘲笑,后进生听多了,就会产生暗示心理,感到自己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丧失追求进步的决心,自暴自弃,更严重的会产生永久的心理疾病。

2.引起逆反心理,造成师生对抗。某些自尊心很强的学生,受到教师的讽刺挖苦后,在情感上会与教师产生障碍,在课堂上或工作中表现出疏远教师,采取与教师不合作的态度。这个时候,教师讲的即使是“闪闪发光”的真理,学生也不会感兴趣,不会接受。

3.心理惩罚会导致学生心理问题的产生。首先,教师对学生心罚后,同伴就会冷落、歧视、疏远受罚学生,使学生产生对他人的不信任感,从而对与他人交往采取冷漠、回避态度,甚至会产生攻击。此外,学生受到心罚后,会在心灵上留下不愉快的回忆,严重的会产生过激行为,如自残等。其次,学生会因为对教师的厌恶而对学习失去兴趣,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厌学、逃学,出现学校恐惧症等。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对学生经常进行心理惩罚,会造成机体的正常功能发生紊乱,严重的可能导致心理疾病。如果孩子被教师体罚,大部分家长会依法追究,而人们对心罚则不在意,甚至有的教师认为这是很正常的。在教师的冷嘲热讽中长大的青少年,很难想象在心理、个性、自信心等方面会健康发展。

三、避免心罚消极影响的措施

(一)社会和学校要为教师创造有利条件

1.社会应给予教师更多的理解和尊重,提高教师的经济收入,为教师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免去教师的后顾之忧。

2.学校应尽量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多举行文艺活动和学术活动,为教师设置交流和进修的平台空间。

(二)家长要采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

家长在关心爱护子女成长的过程中,要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孩子,使他们从小形成健全的人格,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只有学会做人、做事才谈得上做学问。要求孩子在学校,特别是在课堂上一定要遵守校规校纪,尊重教师,团结同学,珍惜教师的劳动成果,把时间精力多用在学习上。

(三)教师要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

1.转变观念,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对学生经常挖苦、讽刺,只会泯灭学生的自信心、伤害学生的自尊。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意味着放纵学生,而是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同时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把学生看成成长中的人,发自内心地爱护学生,真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而付出,而不是为了教书而教书。

2.要学会自制,在课堂上克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把自己的不良情绪宣泄在学生身上,要及时完成角色的转变。

3.学习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近年来,我国颁布了许多教育法律、法规,比如《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这些法律法规都强调了要尊重学生的权利,以及学生尊严的不可侵犯性,强调了正确认识学生主体的重要性,强调了保护学生的必要性。教师都应学习这些法律文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并在自己的教育实践中履行之。

4.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学生是发展中的、成长中的人。教师必须改变一成不变的思维模式,对学生的发展持有信心。在教育教学中,对学生出现的不足之处,教师要有耐心,要使他们认识到,只要接受教训、只要努力就能进步,从而对自己的发展、对未来充满信心。

5.教师要拥有一颗宽容之心。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振动比惩罚更强烈。”对犯错的学生来说,教师的宽容犹如一片,包容他们的错误与缺点,从他们积极的态度中发现优点,予以表扬鼓励,会促使学生自省自责,从而自励自强,追求进步。

(四)增强学生的抗压能力

学习是辛苦的脑力劳动,在这过程中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这就需要学生具备良好的意志品质,增强自己与压力对抗的能力。

1.首先要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目标,把当前的学习与自己的未来、国家的未来紧密联系在一起。目标是学习自觉性的前提,是意志行为坚实的基础。

2.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保持良好的情感体验。不良的情绪会消磨人的意志,良好的情感体验能给人以力量。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采取恰当的措施,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意志。

参考文献:

[1]徐琴.浅论心罚的成因、危害及对策[J].教学与管理,2001(02).

[2]张澍军.“尊重的教育”的价值及其深层底蕴[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5).

[3]杨海燕.课堂教学情景中教师言语评价行为的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3(7)

[4]戴丽.教师心罚的理性思考[J].滁州学院学报,2005(10).

[5]贾燕娟,赵宁.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环境因素分析[J].中国学校体育,2004(5).

[6]刘晓芳.小学教师言语伤害现象分析与对策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7(8).

教育法的概念及特点范文3

“家长参与”是指家长参与或协助子女的学习、教育。随着西方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国民参与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长要求加强与学校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参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来促进子女的学习与成长。早在1897年,美国就成立了历史久远且规模最大的家长教师联合组织――“全国家长教师联合会”。[1]而英国在1944年的教育法案中已经为学校提供了建立包括家长代表的管理委员会的基本指引。如今,西方国家已经对家长参与教育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方面。国内教育界关注“家长参与教育”这一现象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90年代中后期开展广泛的讨论。国内关于家长参与的研究多集中于家长参与学校教学方面,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家长参与研究较少。

家长参与教育可以分为家长参与家庭教育和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两种类型。家长参与家庭教育,是指家长与子女之间就学校及学习问题的交流和互动,包括家长对子女学习和健康成长直接进行的资源投资。而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指家长主动与学校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对子女教育的一切活动。本文中的家长参与主要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

二、家长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以往,家长一直未被视为是子女在学校受教育过程的有效支持者。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经过不断地发展才到了今日较受重视的程度。如今越来越多的教育家认为学校教育中,广泛的家长参与是必要的。而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强调家长参与,同样十分重要。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面,家长参与不仅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化的客观要求,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合力不断增强的体现,而且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需要,更是家长行使教育权利和承担教育责任的体现。

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化是人的社会化的客观需要,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社会互动日益频繁和深化的必然产物,是全社会更加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合力的必然结果。[2]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化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社会化。学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力量是单薄的、有限的,而家庭教育对学生的思想观念、性格发展、学习兴趣、行为习惯等方面有着深远的影响。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实施者,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家长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重要作用,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加强家长参与,把学校教育力量和家长教育力量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社会合作程度,形成学校、家长、学生三方面的互动,营造家校合作的教育氛围,形成关心支持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构建“大德育”格局,实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过程育人。

家长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实需要。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首先必须对被教育对象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具针对性、更为深入地开展工作。相对而言,家长对学生的在家表现以及入学以前的学习兴趣、生活特点、思想状况等情况比学校了解得更全面和具体。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加强家长参与,有利于帮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更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学生,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使其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学生特点与需求,更具针对性、更高质量地开展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邀请家长参与学校的活动,增加家长表达意见与对话的机会,将家长的意见适度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决策之中,能够使家长进一步了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促进学校与家庭彼此的了解,从而降低家长的误解与阻力,增进家长对学校的了解和满意度,使家长能更好地配合学校工作,增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性。

家长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家长行使教育权利和承担教育责任的体现。家长的教育权,不仅指家长在家庭中享有的对子女的教育权,还包括家长对学校教育所享有的权利。家长教育权主要有三种:一是知情权,即了解学校有关信息的权利。这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基础性权利,是确保家长与学校、公共教育运行必不可少的权利;二是提案、发言权,即家长有权利要求学校就某项决定、措施做出说明,且家长有权对该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共同决定权,指父母与学校处于同权的立场上,保障其共同参与、决定的权利。[3]家长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既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责任。家长对学生思想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当家长有意规避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责任时,学生在学校接受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难以内化到行为之中,可能对学生今后的思想政治观念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家长也要担负部分责任。目前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一方面家长参与多数是偶发性的。通常在学生出现问题时,家长才会介入,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合作较多针对学生的突发事件。另一方面,学校与家长的关系更多是单向支配的关系。学校把握教育的主导方向,家长处于从属地位,家长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延伸。[4]因而,家长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变家长参与的偶发性和从属性,是家长行使自身教育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体现。

三、提升家长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途径与方法

为了使家长积极主动地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收到较为良好的效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家长等需要转变自身的观念,认识到家长参与的重要性,从而进行全面的互助合作;而教育部门应根据新形势的需要,主动规划提高家长参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案,建立相应的制度,积极推动家长参与;学校则应结合传统方式、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拓展家长参与的途径,主动引导家长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单靠学校的力量远远不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合作。不论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还是家长,都应该转变自身观念,充分认识到家长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认识到家长参与所蕴含的巨大价值,转变认为家长只作为学习者和支持者的观念,承认家长参与的平等地位,提高对家长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认同度;家长也应认识到自身的参与对子女的积极作用与影响,提高参与的主动性及参与程度,构建育人新格局,不断形成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合力。

建立制度,积极推动。教育部门应适应时代的需要,主动规划提高家长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案,积极推动家长参与。西方国家的家长参与之所以如此发达,除了学术界的重视以外,政府的立法推动举足轻重。英国在1967年的普劳登报告书(Plowden Report)及之后的《教育先区》计划中,强调学校、家庭结合的教育政策。1988年的教育改革方案中,亦强调家长参与的重要性,甚至将家长参与的权利与义务列入方案计划中。美国的教育方针一直非常重视家长在子女教育过程中所要负起的责任,于1994年颁布《家长参与子女学校教育方案》(Parent―involvement Initiative)。联邦教育部长利用各种机会宣传该方案,希望能够获得社会各界支持,以协助家长参与子女的学校教育。[5]西方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为加强家长参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部门应制定相关法规,规范家长参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程序程度等,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评价体系和管理调控系统,使家长参与常态化、制度化,为家长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主动引导,双向沟通。学校应主动引导家长参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传统方式、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拓展家长参与的途径与方法。学校应针对家长的社会经济地位、受教育程度、对子女的期望等的不同,选择恰当的方式对家长进行教育。学校可以通过网络、短信、电话,甚至信件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参与子女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提高家长参与的意识;对家长进行教育,提供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相关资讯或建议,帮助家长掌握教育的相关理论知识及参与教育的具体方法,提升其参与的能力。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双向沟通,主动引导家长积极地参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改变家长单方面接受学校讯息的情况。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反馈其子女的在校表现并告知学校的教育计划与活动,使家长能够了解学校的方针政策、教育理念及管理模式等,并及时获得家长的信息反馈,以促进家长对学校的了解并积极引导其参与,同时改进自身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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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骆郁廷.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化趋势[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8(3):1-4.

[3]尹力.试述父母教育权的内容――从比较教育法制史的视角[J].比较教育研究,2001(11):11-16.

[4]郭礼智,李小兰.论我国公共教育体系中的家长教育权利[J].教育探索.2007(11):60.

教育法的概念及特点范文4

【关 键 词】少数民族地区;公平;平等;教育公平;教育平等

一、公平与平等

(一)公平与平等的概念辨析

所谓公平、公正,就是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正义。平,等即均等、等同。

公平与平等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公平不是均等和等同,平等未必就是公平,不平等未必就不是公平。平等和公平都包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起点平等和公平、过程平等和公平、结果平等和公平等错综复杂的层面。由于自然和社会的许多原因,人发展的起点和终点都不可能是完全平等的,但社会公平应该尽量保证每个人都有平等发展的机会,保证机会平等的原则平等、操作平等。

(二)历史上的公平、平等观

关于公平和平等,自古以来就有很多理论。西方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就是合比例,不正义就是不合比例。”所谓正义,就是为人正直、诚实,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但从亚里士多德的话分析来看,“比例平等是公平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只能说比例平等是公平的组成部分,不能说两者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哈特和米尔恩提出了:“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公平观念及其原则。这种差异对待的公平原则在对待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公平问题上不失为一个好的原则,因为同等对待起点不平等的地区和个人这都是不公平的。罗尔斯认为:“正义原则是由一系列词典式的优先原则组成的,只有在充分满足了前一个原则的前提下才能考虑后一个原则。“第一个优先原则是自由平等的优先原则,第二个优先原则是机会的公正原则和差异原则的结合。第一个原则优于第二个原则,即自由平等优先于效率和福利的原则。在第二个原则中,机会公平的原则又优先于差异原则,概括罗尔斯的观点及平等优先公平说。

二、实现教育公平需注意的问题

从公平与平等的一般关系可见,我们必须搞清楚组成教育公平与教育平等的元素之间的辨析关系,才能达到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和谐状态。

(一)正确对待教育起点平等和教育结果不平衡的问题

关于教育公平,许多人认为它包括起点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美国学者科尔曼认为,教育机会的平等包括进入教育系统的机会均等、参与教育的机会均等、教育的结果均等、教育对生活前景的影响均等等。

基于教育起点平等与教育结果平等这两个概念涉及子元素较多,由此看来不同的地区和个人在教育起点平等与教育结果平等这两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和不平衡。所以,要正确认识和理解这一问题,采用差别对待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差别对待和因地制宜的差别对待,然而这种公平原则要考虑到社会的需要。

(二)正确处理教育机会平等与个人选择的不匹配问题

教育机会平等和公平就是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和公平。教育机会平等是机会上的平等,也就是说无论男女老少,都有国家和社会授予的接受平等权利或资格。这里所说的教育机会平等指的是接受教育的资格上的平等。由于个人能力和个人选择的不同,教育机会平等并不等于每个人都能够接受所有类型和级别的教育。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但并不等于每个人都能够获得所有教育的结果和目标。所以,就这一问题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公平的实现过程中,要清晰地认识到结果上的差异并不是不公平的具体体现。

(三)正确认识教育公平的应然与实然的不一致问题

教育公平应该是怎样的?教育公平实际上是怎样的?这是我们了解和关注的问题。任何抽象的公平原则只有变成具体的公平操作,才能落到实处;只有变成教育实践公平,才能保证事实上的公平。既要公正的原则,还必须有公平的操作程序。保证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既有提高人思想品德水平的问题,也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的监控体系、技术手段等问题。

四、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公平的实现

1. 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不公平原因的复杂性和教育公平意义的多元重要性。教育和经济、政治是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从长远和整体看,人的知识和能力水平的提高是经济、政治文明的根本;但从根本看,教育不平等和不公平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一种体现。从少数民族自治区域与全国其它区域的经济培育程度来看,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无论是受教育人口的总体比例,还是教育发展的规模、质量及速度,与同期的全国其它地区相比较均低于其平均水平,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可见,民族地区在教育的基础、发展的规模、发展的速度等方面都存在着同期比较下的不公平状况。

所以,要想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要务必使该类地区有一个较为理想的经济增长点。首先,立足大局,长远规划,普遍提高该类地区社会劳动力素质,保证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教育机会的平等。但是,由于一些人数较少、居住环境较差的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群众受教育程度低,青少年文盲率较高,加大了“普九”工作的难度,所以在继续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保辍促学,无论在政策支持上、资金投放上以及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上,都要保证力度和实效性,真正实现“双基”目标。其次,因地制宜,切实着眼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积极调整和改革教育体系结构,加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力度。当前,少数民族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找寻富有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思路,无论是职业教育的门类、专业设置的适切性,还是面向当地服务社会的发展路径上,要有大胆的设计和创新。如,重点扶持有特色的职业教育,培养适应西部大开发实际的、广大农村地区迫切需要的紧缺性专业技术人才,且使为数众多的“普九生 ”或更低层次的学生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和一技之长。再次,发展高等民族教育,强化民族地区人才、技术支撑服务体系的建设。目前,各民族地方的高等院校更应把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作为办学的主旨之一。一方面,通过教师职前教育,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更多、合格的基础教育工作者;另一方面,积极转变办学理念,以服务地方为抓手,以项目为平台,搭建面向民族地区、服务地方,特别是基础教育发展的快车道。

2. 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资源分配操作程序的不平衡问题。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资源开发支持力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措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致使教育尤其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中等教育及以下的教育伴随地方经济的贫困而走入困境。目前,此方面反映突出的是义务教育就学过程中,贫困家庭学生因就学而产生的除学费以外的如住宿费、伙食费、生活费、交通费等其他方面的负担加了重了。这种情况在西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更为明显。由于贫困家庭收入水平低,学生个人教育资源匮乏现象还相当突出,影响到义务教育更广意义上的公平和质量。因此,西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贫困学生对就学资助的需求更加离不开国家财政大力的扶持。例如,国家应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投入更多的经费到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上来,在经费投入的安排方面应主要用于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义务教育;国家财政应继续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贫困生的资助政策,减轻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农村家庭的经济负担;加大国家转移支付的力度,帮助民族地区解决好教师工资的统一发放工作;国家应继续拨出经费,重点支持民族地区,办好一批民族高等学校和一批示范性的民族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专项经费要进一步向民族地区倾斜;继续由国家提供经费支持,利用内地教育资源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人才;进一步办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扩大招生规模等;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金融信贷支持,增加银行贷款,帮助西部的学校尽快改善办学条件;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中,认真落实“奖、助、贷、补、免”各项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帮助家庭有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促进该类地区经济、社会、教育文化发展的良性循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

3. 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公平的法律和道德问题。少数民族地区要想缩小与其他发达地区的教育差距,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真正体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教育特点的民族教育专门法,且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均存在某种程度的不完善。全国性法律、法规强调宏观指导、原则性强,而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则强调针对性、适用范围小。如《教育法》属全国性的法规,是对教育的整体规划,指向大教育系统,不涉及特殊领域的针对性规定,所以它没有也不可能对少数民族教育这一专门领域的诸多问题做出详细的规定,从而导致了少数民族教育发展过程中在很多具体问题上都无法可依,只好照搬普通教育的办学模式。因此,就少数民族教育法律法规本身而言,对民族教育立法是十分必要的。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使现行的少数民族教育法制得到健全,使之更加系统与完善,也才能把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需求落到实处,表现出使之具有人人必须遵守的普遍约束性。

总之,平等和效率是教育发展两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也是两个基本目标,只有两者的和谐统一,才是公平的。平等和效率的和谐统一既是具体的、现实的和实践的,也是整体的、历史的和理想的。教育公平既是可能的也是不可能的,教育公平是历史的进程,也是不断发展的过程。改变和提高人们对公平与平等和效率的关系的认识,形成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对公平的科学的共识,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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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喜微.促进教育公平的哲学思考[J].广西教育,2011,(8).

[5]刘光明.高等教育哲学视野中的教育公平[J].郑州大学学报,2004,(40).

教育法的概念及特点范文5

关键词 行动导向教学法 幼儿心理学 中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5.02.043

Application of Action-oriented Teaching Method in Secondary

Vocational "Child Psychology" Curriculum

CAI Wen

(Guangzhou Normal School of Pre-school Education, Guangzhou, Guangdong 510000)

Abstract Action-oriented teaching method is based on professional activities as a direction to the goal of teaching ability, the purpose is to develop students' practical abilities. Based on the action-oriented teaching meaning, understanding "child psychology" action-oriented teaching pedagogy from the direction of the goal, and then analyze action-oriented teaching in vocational "child psychology" course applications, primarily teaching method, role play application method, case studies law, the final analysis application process issues should be noted.

Key words action-oriented teaching method; child psychology;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1 行动导向教学法的含义

行动导向教学法源自20世纪80年代,是由德国提出的教育理念,能够代表当今世界先进的教育理念,在1983年流传到我国。行动导向教学法是是根据某一职业活动需要的行动、保持行动需要的环境设计、实行、评价职业教育的一种教学活动,它注重学习的过程,核心就是将学习与行动结合在一起,强调学习是行动的一部分。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咨询者、协调者、引导者,学生是学习的执行者,在教学过程中和学生进行互动,通过实践来学习,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实现心、手、脑的统一,以便于掌握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增加学生的社会能力、方法能力与专业能力。①

行为导向教育法以职业活动为方向,以学生行动为目标的教育方法,因此,教学过程中应当包括获得信息、设计方案、决定结果、方案实施、质量控制、评定成绩等步骤,这些步骤构成了教学过程。它在教学过程中不是具体的方法,是有一系列教学方法所组成的,主要有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角色扮演、模拟教学、头脑风暴、引导文教学、张贴版教学等方法,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方法。②

2 基于行动导向教学法认识幼儿心理学教学目标

应用行动导向教学法的幼儿心理学教育,教师应当用专业的角度审视课程的目标与定位,将知识传授转向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突显出幼儿心理学在中职教学中的重要性。③教学前,师生应当接受心理教育,达到以知识增加智慧、以智慧增加情感,培养良好的职业习惯,为步入社会后的幼儿教育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幼儿心理学的教育过程里,教师应当以“适合幼儿心理进行教育”的目标进行教育,把理论知识和幼儿园教育经验进行整合后,给学生讲解,例如,可以设计“实例说明幼儿感知觉影响因素”、“如何发展幼儿观察力”、“收集儿童区域,明确幼儿思维特点”、“用绘画分析幼儿的想象力”等实际任务,把理论知识中的学习和任务、实践相结合,把抽象知识转变成学生能够想象的对象,让学生轻松接受这些抽象的知识,使得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了解幼儿心理特点、了解分析幼儿心理特点的方法,学生还能深刻理解理论知识,方法解决实际的问题。

幼儿心理学是一门介绍幼儿心理特点与规律的学科,教材内容按照涵义、规律、应用三大内容展开,将知识教育与专业技能作为课程主体,这种教育结构注重科学性和系统性,教材虽然也注重幼儿园实际教学,强调知识的作用,但是由于概念抽象,学生缺少实际经验,使知识空洞、抽象,行为导向教学法注重知识的运用,不是理论的进行计算与分析,教学中突出了教、做、学统一的特点。④对于本课程教学,只需要简单介绍心理的概念及种类,把教学重点应当放到增强幼师生教学训练上,例如使用幼儿感知规律,中职学生可以设置教具或是讲授内容,要展示中形象性与具体性。在“记忆”的一章里,教师可以增加对学生记忆策略训练,让学生设计幼儿英语单词巧记法,可以编出“Plastic婆婆后面的卡是塑料的”、“Crown乌鸦的礼帽像是一个王冠”等记忆方法。学生设计记忆力游戏,可以设置变颜色、找物体、飞机降落等游戏,在游戏中体会心理学的价值,其他能力也得到了锻炼。

3 行为导向教学法在中职幼儿心理学课程中应用

幼儿心理学是幼儿师范学校主要课程,这门课程中名词术语比较抽象,内容概括性较强,中职学生没有接触过幼儿,幼儿心理对于中职学生来说比较空洞,学生既不感兴趣又难以理解。如何使中职学生更好地学习幼儿心理学,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引入行动导向教学法,提高学生实践的能力。⑤

中职院校教学方法必须要从教师与教材的角度转向学生行动导向教学的方向,行动教学意义在于:教师能与学生互动,使学生通过实践过程,掌握心理学知识,构建知识体系;不仅培养了专业能力和方法能力,还强化了与人合作交流的社会能力。行动导向教学理念和开发学生职业能力,是职业教育的基本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取决于教师对教学方法的应用,教学方法主要有项目教学法、角色表演法、案例研究法等。

3.1 项目教学法

一个项目的过程包括设定目标、实施方案、评估和反馈。教学过程中的项目教学法,需要学生花费课余时间完成项目,教师要随着对学生进行咨询与指导,在“儿童心理健康”的一章中,针对儿童行为的偏差进行矫正,可以将学生划分成小组,六人一组。

第一步,由组成员分析项目的任务,利用各种方法收集相关信息,每个小组还要根据成员自身能力确定项目的目标,有的学生选择进入幼儿园焦虑、有的选入攻击行为、有的选入社交恐惧等,这一期间小组要明确任务的要求,对任务有初步了解,还可以到幼儿园内选好目标。

第二步,拟定实施项目的方案,分配成员任务,制定任务计划表。实施者要针对幼儿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从而制定个性化方案,方案中包括:制定活动的总目标和层次目标,将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培养良好品质作为总目标,层次目标可以有单元目标、动机目标、情感目标、认知目标;活动的步骤,可以使用主体单元等系列方式;选用的方法最好是游戏法,游戏中的玩具和情境能够吸引幼儿的注意力,游戏中的规则是幼儿容易接受的约束,在轻松的心理氛围下,能够让幼儿保持在自然状态里,不知不觉了解幼儿的行为问题。

第三步,以小组完成项目的计划,定期进行检查,例如利用游戏发现社会退缩幼儿干预中的问题,幼儿在游戏内外的表现会不一样,如何在真实生活中引进游戏情境?学生可以在教师的引导下,从象征性维度分析角色游戏、构造游戏、表演游戏的特征,将它们划分成不同层次,学生可以利用游戏情景增加与幼儿之间的接触,减少幼儿退缩行为。⑥

第四步,评估和反馈。师生可以共同评估项目完成的质量和效果,主要有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共同探讨项目中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之间的关系;对幼儿问题调查、矫正训练等经验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3.2 角色表演法

根据教学内容与教学目的的要求,可以使用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把学生带入事件现场,用照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呈现出案例的过程,组织学生分析、研究、讨论,要注意的是:案例应当是对实际情境的描述,情境中可能包括许多疑难问题,也有可能包括解决问题的办法;案例展示时,教师要把学生与案例的环节进行结合,提出挑战性问题,让学生在认知方面得到探索;教师要启发学生提出评价方案与培养的策略,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⑦

3.3 案例研究法

角色扮演法是对角色观察和模仿的方法,由于模拟的情景具有真实性、形象性,能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学到知识,增加了实践的能力。在“幼儿同伴关系”一节中,“如何解决幼儿之间的控告与争吵”,教师可以在课前设计幼儿争吵的情景,在课堂中重现争吵的情景,学生现场处理后,再请其他学生进行评价。幼儿园场景再现,可以给学生一个实践的空间,增强学生发现、探索的能力。

4 在幼儿心理学中应用行为导向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4.1 项目选择具有可操作性

教师在选择项目之前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项目的难易程度,让学生尽量自主完成项目中的任务。项目可操作性要求尽量贴近工作过程,最好是学校能与幼儿园进行合作,有利于学生查阅更多的数据。

4.2 正确利用教材

幼儿心理学教材是对知识进行系统性规划,更注重理论知识,行动导向教学法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所以,必须打破原有教材体系,教师要依据行动导向教学法的教学环境、目标、要求,设计幼儿心理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步骤,使用合适的教材,正确地利用教材中的内容。⑧

4.3 转变教师角色

行动教学法中,教师是学生的指导者,要求教师不仅要有理论基础,还要具有实践的经验。中职教师要加强自身的动手能力与实践能力,增加自身的整体水平。中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要转变角色,从教育主导者转向教育活动的咨询者或是引导者,从而达到行动教学法的效果。

5 总结

行为导向教学法在中职学前教育中没有十分成熟的指导方法与理论,在幼儿心理学课程中更少,但是根据行为导向教学法特点及本质上来看,它比较符合中职院校教育的规律和性质,因此,应用行为导向教学法,对中职幼儿心理教学有着重要意义,对中职教学改革有着深远影响。

本文是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校级精品课程《幼儿心理学》资助项目

注释

① 文代君.《幼儿心理学》实施行动导导向教学的实践探索[J].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13.15(3):13-14.

② 刘佳萌.行动导向教学法在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应用探究[D].南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3.

③ 井绪伟.行动导向教学法在中职语文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大连:辽宁师范大学,2013.

④ 毕银彦,朱宏斌.行动导向教学法在中职电工电子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与思考[J].电子世界,2014.12(15):177.

⑤ 冯社鸣.行动导向教学法在中职建筑工程测量课程中的实践[J].科技创新导报,2014.26(13):159.

⑥ 黄春艳.行动导向教学法在中职Flas设计与制作课程中的应用[J].职业教育研究,2011.11(12):97-98.

教育法的概念及特点范文6

【关键词】电大教育 问题 改进对策

【中图分类号】G7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20-0045-02

一 电大的概念及发展

1.电大的概念

“电大”是广播电视大学的简称,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就是利用先进的多媒体传媒技术,如计算机网络和卫星电视等,将文字教材和多媒体课件和网络教程与过多媒体进行远程教育的开放性高等教育学校。电大是一整个由中央、省级以及地市级和县级的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和工作站组成的覆盖到全国各地的远程教育系统。其办学模式是由电大和其他重点大学联合承办,毕业后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颁发毕业证,当学生通过了联合办学大学的学位要求时,就可以由合办的大学颁发学位证书。

2.开放教育的特点

电大是一种开放式的教育模式,与传统办学模式的不同之处在于:(1)教学主体由教师、学校和教学转换成学生和学习;(2)教和学的方式更加丰富;(3)能够突破传统教学条件的限制和障碍。开放教育的门槛较低,对于学生的年龄、职业和学历没有过多的要求,只要学习者具备基础的文化认知能力,不用通过入学考试就可以申请入学。另外,学生可以自行选择课程和媒体工具,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选择学习的方式、进度、时间和地点。开放教育的本质就是开放教育资源、教育的观念以及教育过程,让人人都能平等地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与面授教育相比较,远程教育更适合开放教育。

3.电大的发展理论背景

电大的产生和发展是基于终身教育理论和学习型社会理论。终身教育理论的概念在思想和实践上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国外比较著名的理论有“终身教育的主要观点是:终身教育的主要观点是:应有组织、有计划地为每一个人一生的任何时候创造条件提供教、学以及从事研究的机会”以及“终身教育并不是一个教育体系,而是建立一个体系的全面组织所根据的原则,这个原则又是贯穿在这个体系的每个部分的发展过程之中的”。而我国学者总结出来的定义则是,“终身教育使人们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各样的教育资源,在一生中所受到的教育和培训的综合”。1995年3月18日,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第11条中规定,国家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这条规定确定了终身教育的法律地位。而“学习型社会”理论是在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的学者哈钦斯第一次提出的,后来经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倡导:“人类要向着学习化社会前进。”学习型社会就是指在一定的机制和手段影响下,对全面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条件进行保障,从而形成一个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风气。学习型社会是时代和社会进步发展的产物,它是在人类实践发展的需求中长期演变形成的。

二 现阶段电大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定位不清晰,缺失办学自

电大教育的后期发展离不开前期办学时的定位,但由于历史和多种因素的制约,电大的办学定位和自都没有明确的落实,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并对电大的长期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任何一所学校,无论普通高校还是民办学校或成人学校都应该从成立那天开始就明确自己的定位,履行相应的职责和权利。我国电大的发展历经了三十多年,其性质从业余大学一直演变成了教育部重点大学之一,但不同时期不同的发展都没有改变过电大远程教育的本质,因此我国电大的办学发展产生一定的畸形。我国远程教育的基本性质和发展的总体目标不相符,导致电大出现边缘化的趋势。电大现在发展成为国家重要的远程教育机构,坚持远程教育的发展方向并坚持定位于“面向大众的继续教育”上,肩负起了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构建的重任。

然而,在实际办学过程中,由于各因素的干扰,电大的发展方向发生了偏差,尤其是一些地方的电大分校失去了对远程教育的发展信心,而转向去发展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影响了远程教育的主体地位和发展方向。根据各省级电大制订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及部分电大并行设置普通高校教育的行为可以看出,一些地方对电大教育的发展规划已经发生了变化。另外,电大与“大学”的办学规格层次不相符,导致电大缺失了办学自。相关调查数据显示,至今为止,我国电大的在校生和培养的毕业生累计人数已接近千万,在规模上占据全世界全日制和开放大学的大部分,但我国的办学层次即学士、硕士以及博士授课的科目却比较低,还没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因此,电大的地位只相当于国际上二流高等专科学校,甚至有些学校连高等专科学校都比不上,在社会中的地位比较尴尬,而且存在兼并的危险。总之,我国电大虽然为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人才,但由于发展定位不清晰、社会地位较低以及政府的教育政策影响,导致电大的发展力逐渐下降,并进一步边缘化。

2.教学系统建设不全面

我国电大系统是指中央电大和全国各地多所省级、市级分校以及工作站和教学点组成的系统教育体系。整个电大系统由最初的小规模的试水阶段逐步发展成为信息化、现代化的系统,各级关系和运行机制、地方资源发生了调整变化,导致电大系统即将面对被分化和弱化的危险。电大系统涉及整个办学业务的纵向管理,同时与各行政级别的电大行政横向管理工作相互交叉,形成了一种事权分离的体制。因此,电大的办学业务由中央电大或省级电大进行管理,而机构设置、编制和人员安排、经费等工作则由同级的政府负责。所以,电大系统的管理由中央电大和地方政府的双重管理体制进行制约,从而增加了我国电大系统的复杂性。

此外,电大系统的各级管理机构利益形式不同、办学方式多元,容易产生相应的冲突,从而对系统发展的稳定性产生影响。另一方面,电大的发展经历了三十多年,受到内外各因素的影响,其内部的结构和教学功能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导致电大的系统凝聚力不强,其系统优势和功能不能保持,并影响了电大的持续发展。从宏观上看,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城市与农村以及东部与西部的远程教育发展速度存在的差异较明显。一些地区的电大办学理念、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平台都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分化现象比较严重,继而导致教学质量普遍偏低。

3.教学资源不足

电大教育中,教学资源是其发展的支柱,是师生之间知识传递的载体。现代远程教育就是基于资源的教育,资源建设是各地开放大学和网络学校的保证,我国电大是一种综合型的高度利用文字知识资料以及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工具进行远程教育的开放性学校,要想保证电大教育的质量,实现进一步快速且可持续化发展,就必须对教学资源加强开发和利用,并进一步共建和共享教学资源。从2000年至今,我国教育部一直在投入大量资金对基础示范性的大学网络课程、案例、题库以及精品课程进行建设。但大量的教学资源没有解决远程学习的适应性问题,网络资源的种类很多,但没有适应学生的需求,内容的指导性和互动性较少,而且探究性较低。另一方面,电大教学中,对于教学资源的重复建设和应用不足。由于版权和众多利益因素的影响,电大对资源的整体规划不强,导致资源的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建设问题严重。另外,学生受到传统教育观念和习惯的影响,再加上网络资源和计算机技术等因素的影响,利用网络资源学习的比例较低。

三 改进对策

1.电大系统的战略转型

我国电大要想可持续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就要对整个电大系统进行战略转型。这种转型不仅包括创新办学理念、争取办学自,还要解决内部结构、资源等方面的困难。我国电大要实现向开放大学的转型,就必须从根本上对其体制进行改革,并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争取开放大学的办学自。电大的发展时间较长,资源储存丰富,但要进一步对教学过程进行控制,对学习支付服务实施一体化运行,并按照教学资源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同步、与学习需求变化同步的要求,对教学资源进行开发。另外,还要对各级机构的利益进行均衡,政府和相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电大的建设工作进行相应的统筹管理,对相关政策进行规划,并做出评估检查,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对电大中的各级单位的教学经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协调解决。

2.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督,提高电大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是我国电大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而且是开放大学发展的重点所在,因此相关教育部门要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管理部门对电大的教学目标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根据具体问题对政策和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并制定新的方案,从而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第一,建立相应的教学监督制度。按照电大开放教育的规范和质量评价标准,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法和评价标准,对电大督导工作的范围和职责进行明确,并对教学环节的检查和督导进行落实,从而调动教师对教学质量的重视以及学生参与教学结果考核的主动性。

第二,建立和谐的督查环境。在教学督查过程中,应该结合教学质量督导和教师落实环节,将媒体教学资源和服务相融合,为师生建立一个良好的平台。另外,在教学督查过程中,要让师生和管理者建立一种相互信任、尊重以及共同进步的、和谐的督查环境,这样不仅能进一步适应教学的需求,而且能够极大地提高教学质量。各电大应该结合自身、社会以及学生学习需求的办学特点,建立相应的质量考评体系,从而保证落实电大教育督查工作。

第三,建立相应的电大督查机构。我国电大由于办学体制、机构设置及人员的特殊因素制约,教学督查工作不容易落实,教学督查工作难以发挥实际效用。因而电大应结合自身的教学规律和特点,对教学环节进行监控,并成立专门的监督办公室等。另外,要实现对不合理教学行为的及时调整,从而实现对教学质量的全面监督,就要加强对质量监控的反馈,形成一个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但督查机构进行反馈时,要采取不同的形式,通过阶段考核以及学习过程的完整性来考核,并采取开闭卷相结合的方法,试题中主观题和客观题要并存,这样才能全面地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

四 结束语

电大要冲破现实困境,解决转型成为开放大学的问题,应该对电大系统进行整体的战略转型。所以,电大的办学理念、内部机制要进行创新,对各级电大机构的利益进行平衡,并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督查,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电大的可持续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井辉.中国电大教育出现困境的原因及对策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09

[2]张朝晖.广播电视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1

[3]洪亚丽.我国电大办学困境及转型研究[D].西南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