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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协议范文1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酒店位于
2.酒店面积共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3.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租赁期满交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该酒店租赁期限共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赁,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3.酒店交付日期: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五百万元;其余年度的租金为六百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年租金: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五十万元定金,在甲方将酒店正式交付乙方时乙方支付甲方一百五十万元,第一年剩余三百万租金乙方在接收酒店后三个月内付清;
其余年度租金由乙方按年一次性提前支付,在上一年租赁期届满前二个月付清下一年全年租金。
乙方如未按上述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出10日,本协议自动解除,乙方应立即主动将酒店交回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收回酒店。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作为本协议履约保证金和宾馆全部设施、设备押金。
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并承担每年因房产租赁所产生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
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通讯、供暖、排污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乙方负责该酒店的整体管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承租酒店由乙方自身经营,自负盈亏。在乙方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乃至纠纷、诉讼等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酒店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对乙方自行增加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租赁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4.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应用于酒店经营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10日未交纳租金或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第七条 宾馆的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应保证租赁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将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房产交付前,如甲方毁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毁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有第六条第2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
酒店,并且乙方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协议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酒店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R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涉及宾馆经营所需办理的证件由甲方办理
2.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租赁协议范文2
协议编号: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协议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
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协议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协议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协议,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协议。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协议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协议,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协议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租赁协议范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_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租赁协议范文4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
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租赁协议范文5
一、绿化布置地址、范围
1.甲方所需绿化布置的地址及范围为: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2.乙方按上述地址提供全程式绿化租赁布置服务,包括设计,运输,搬运,摆放,更换,日常养护等。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付款方式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绿化租金为每月(不含鲜花)_________元;鲜花费用按照实际插花盆数计算,每盆为_________元。
3.甲方按(注:内打√)月度(当月付清)季度(季度首月付清)付款,以支票或现金的付款方式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先付后租)
4.甲方付押金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日至乙方植物进场之日前支付,乙方在合同期满归还给甲方。
三、工作要求与承诺
1.乙方所提供的各类花卉植物,插花均应保质保量,具体品种,数量详见附表。
2.乙方必须委派专职人员定期负责植物养护,包括浇水,修剪,清洁,更换等工作。
3.乙方应根据不同季节及植物生长情况及时进行更换,在原基础上,向更高档的品种,更适合的规格,更优质的服务努力。
四、双方责任
1.合同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2.甲方增加任务,请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特殊规格要求提前一月通知。如超出租金,价格另再协商。
3.甲方对所有植物应珍惜爱护,如有短缺或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人员进出,车辆停放,用水,电梯等方便,配合乙方及时顺利工作。
5.乙方养护人员应认真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如对乙方养护人员的工作不满,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五、其他事项
1.合同期满,双方如愿延长租期,需另签合同。
2.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协议范文6
乙方(出租方) :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 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租赁乙方铲 车事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乙方铲车(规格___数量_台) ,每月按 28000 元/月 计算(每月 1 日起至 30 或 31 日止) .
二、乙方负责机械保管、安全、使用、保养、维修、燃料,铲车司机 工资、福利等费用。
三、双方职责: 1、 乙方铲车及司机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 2、 工作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影响甲方生产,如有出现根据情节每次给予乙方罚款。由于乙 方机械或人为因素影响甲方生产,甲方将有权扣除乙方铲车两天 费用。 3、 乙方不能认真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提出变更协议或解除协 议,凡甲方解除协议必须 5 日前通知乙方。 4、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5、 乙方不能履行协议时,需提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不得单方面停止履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 6、 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处罚规定,违规照章 处罚。 7、 乙方车辆凡夹带甲方生产所有物资,违反管理制度的,将处 以十倍罚款并解除合同。 8、 乙方在生产运行中,出现的铲车故障,修车时间乙方必须找其他铲车代替,保证甲方正常生产。 9、 乙方铲车司机,由于消极怠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包者承 担。 10、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司机的食宿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无效时,可提交 经济仲裁部门或通过法律诉讼予以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 年_月_日至___ 年_ 月_日止。 3、协议期满前 15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续约协议。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5、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