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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经济的基础范文1
关键词: 初期艾滋病感染者;心理困境;社会工作;艾滋病防治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23X(2016)06002808
我国自1985年发现第一例感染者以来,艾滋病病毒传播数量逐年增长,截止2014年10月,报告存活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和艾滋病(AIDS)病人49万例,2014年1―8月新发现HIV/AIDS有7万例,新报告死亡1.4万例。[1]尤其值得重视的是,2011年以来青年学生中艾滋病新发感染数以每年约30%的速度增长,2014年的增幅接近60%,2015及2016年依然有增无减,男性同性性传播成为主要途径,艾滋病正在威胁大学校园稳定和青年学生身心健康。[2-3]然而,相比于日益严峻的艾滋病防治形势,我国的艾滋病研究还相对滞后,这不利于破除艾滋病感染者遭受的社会歧视与排斥。[4-5]在艾滋病逐渐由绝症转变成慢性病的新形势下①,如何有效探测感染者的主体心理特点并促进其生活适应和疾病治疗,是我国艾滋病防治的关键突破口。
现有研究主要围绕两个主题展开。第一,艾滋病感染者的心理状况,包括:认知、情感、行为倾向三方面。认知方面,现有研究虽已关注到艾滋病感染者感知歧视的心理体验[6]及社会歧视对其认知的消极影响[7],但对初期艾滋病感染者的认知还关注很少。情感方面,感染者被告知感染艾滋病后的情感反应[8]及感染者在疾病重负下的情感状态[9]已获关注,但对感染者情感与认知的关联缺乏研究。行为倾向方面,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艾滋病感染者的高危行为更易发生[10],与之相反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感染者相对于非感染者,高危行为倾向有所克制[11]。总体看,对初期艾滋病感染者的心理困境还缺乏研究。第二,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救助与服务。此方面偏重对艾滋病治疗管理体制与工作模式[12]、艾滋病致孤儿童社会救助与保护[13]、艾滋病感染者生理和心理干预[14]等方面的研究。总体看,我国在艾滋病救助方面仍存在机构救助缺乏规范性及系统性等不足之处。[15]尽管已关注到采用社会工作方法防治艾滋病,[16-17]但主要停留于理论探讨与总体描述阶段,针对艾滋病感染者阶段性心理特征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还未出现。
一、概念与方法
(一)核心概念界定
1.初期艾滋病感染者
临床上将艾滋病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即急性感染期、潜伏期、艾滋病前期、典型艾滋病期。急性感染期是艾滋病病毒进入身体引起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阶段,由于症状轻微,此阶段艾滋病一般不能被检测出来;潜伏期是从艾滋病病毒进入到出现临床症状的时间,一般是十年左右,在这期间感染者可以无任何症状,但病毒会持续复制。初期艾滋病感染者是指已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但还未出现明显临床症状的病毒携带者,即经过急性感染期而刚进入潜伏期的艾滋病感染者。
2.初期艾滋病感染者的心理困境
感染艾滋病是对感染者有强烈冲击的破坏性事件,会使其产生急剧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反应,加上信息与资源不足以及周围社会既有的偏见和排斥,初期感染者难免会陷入认知、情感与行为倾向交互作用下的不良心理状态,即本文所言的心理困境。“认知”强调内在的信息加工过程,“情感”强调与社会性需求有关的主观体验,“行为倾向”强调行为反应意向和初步行为状态,三者结合可完整展现初期艾滋病感染者的心理特点与总体心理面貌。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选取地点是S市C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C疾控中心)及S市Q青年预防艾滋病服务中心(简称Q防艾中心),S市为我国沿海发达城市。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接触研究对象并获取有效资料很困难,因此,基于研究目标及可行性原则,选取5名19―35岁男同性恋初期艾滋病感染者②为研究对象,详见表1,姓名均为化名。
主要研究方法是深入访谈法与观察法。研究者将访谈地点设在C疾控中心和Q防艾中心的个案访谈室,为消除研究对象顾虑并基于研究伦理考虑,访谈没有录音,资料整理是通过访谈后及时回忆完成的。整理资料时遇到的模糊之处,研究者通过微信或电话与研究对象进行了确认。研究者在面谈中注意观察研究对象的语气、肢体动作和表情,以此解读话语之外的意义,尽量避免误解。
二、初期艾滋病感染者的心理困境
(一)认知存在偏差且内化了社会歧视
初期艾滋病感染者由于信息缺失及认知能力局限等原因,存在不同程度认知的偏差,比如认为日常生活会传染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后几年内便会死去,身体必然会一步步毁灭,服用抑制艾滋病病毒的药物会在几年内导致肾衰竭,等等。大部分初期艾滋病感染者获取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网页、贴吧和QQ群,虽然他们明白这些渠道获取的信息存在不够权威、系统、真实等问题,但又缺乏专业可靠的获取渠道。有些感染者缺乏辨别能力,容易全盘接受或陷入信息是否可信的矛盾中。
1.小伟的典型认知表现:自己就是颗大毒瘤
小伟很注重外表,染病前一直在控制饮食,对健康比较忽视,染病后,非常担心自己瘦弱的体质会影响对病毒的抵抗力。从网上看到晚期艾滋病患者的情况时,他认为自己也会像他们一样瘦到皮包骨头、皮肤上长满红疹和溃疡,这对爱美的小伟来说是一种巨大打击。小伟在检测HIV抗体之前就在进行梅毒治疗,在艾滋病感染确诊后不久又发现感染了尖锐湿疣。多种病毒缠身使小伟感叹:“我觉得自己就是一颗大毒瘤,谁靠近我谁就危险。遭了那么多罪还不敢奢望病能治好。”
2.小宁的典型认知表现:艾滋病就是癌症
小宁进入“同志”圈还不到一年,对艾滋病了解非常少。他一直认为艾滋病离自己很遥远,只知道男同性恋感染艾滋病的几率很高及艾滋病是不可治愈的,除此之外的信息,他说“还没来得及了解”。当出现低烧、腹泻和乏力等艾滋病感染急性期症状时,他还不知道是为什么,经朋友提醒才去做HIV抗体检测。检测显示感染艾滋病时,小宁觉得难以接受。在他看来,艾滋病相当于癌症,一旦感染将不能治愈。他认为自己几年内就会死去,生活、学习和梦想都失去了意义,“我才十九岁,什么都还没开始就要想着死了,为什么偏偏是我遇上这种事。”
3.杨杨的典型认知表现:对艾滋病的无知带来无谓的恐惧
杨杨获知感染后极度恐惧,认为人生就等于毁了,感觉生活、工作和学习都毫无意义。直到有一天,医生告诉他“艾滋病是一种慢性疾病,病毒进入人体后会潜伏若干年,若不及时治疗会逐渐破坏免疫系统,而如果在感染初期就被发现,只要坚持服药就可以与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工作,寿命也不会缩短,只是体内会一直携带艾滋病病毒直到治愈。”在S市公共临床卫生中心得到相似答案后,杨杨赶往美国接受治疗,治疗达到很好的效果。他还了解到很多感染者已过上正常生活,如果自己将病毒载量控制得很好是不会传染的,甚至可生育出健康的孩子。杨杨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恐惧都源于对艾滋病的无知。
4.波波的典型认知表现:艾滋病就像一场永久性的感冒
波波对艾滋病的了解非常少,他对艾滋病的认识多是来自身边感染艾滋病的朋友,他了解到艾滋病虽不能治愈,但至少有十几年的时间不会出现明显病症,只要坚持服药就可以维持健康。因此,在波波看来,感染艾滋病就像是得了一场永久性的感冒,虽然无法治愈但是也不会影响生活和工作。
总体看,尽管随着信息和知识增多,感染者的认知偏差会有一定改变,但感染者还有很多偏差认知是他们意识不到且很难改善的,如小宁自从感染艾滋病之后就很自卑,言谈举止变得畏缩,听到或看到艾滋病字眼就很紧张,他并不能明确意识到这种情感和行为改变是因为自己内化了社会对艾滋病的歧视所致。社会对艾滋病的歧视与偏见会悄无声息地内化入感染者的认知结构,使其产生自我贬低或否定。
(二)存在诸多消极情感且情感支持面临障碍
艾滋病作为感染者人生的重大破坏性事件,会对其情感产生极大冲击力。初期艾滋病感染者对艾滋病了解较少,因此情绪更容易出现起伏。总体来看,初期艾滋病感染者的消极情感主要表现为绝望、恐惧、愧疚、无助、痛苦、担忧等等。在获得初诊消息到等待确诊结果的两周内,尽管感染者会变得稍微理性一点,努力试着去接受感染艾滋病的现实,偶尔也会表现出乐观的一面,但基本上都会沉浸在巨大的情绪波动与煎熬中。
1.小伟的典型情感表现:痛苦、绝望与愧疚
小伟接到初筛HIV抗体呈阳性(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结果后,虽然尽量克制情绪,但他红红的眼眶、颤抖的声音和不知所措的双手还是显露了他内心的痛苦与恐惧。小伟之前就检查出感染梅毒,之后又查出感染尖锐湿疣,这让他非常痛苦和绝望,“难道要永无止境地进行这么痛苦的治疗吗?如果尖锐和梅毒一直治不好又会影响艾滋病,可能不久就会遭遇机会性感染,这样一来就会循环恶化下去,真不敢想象!”小伟觉得很对不起父母,辜负了他们的培养和疼爱,无法达到父母对自己结婚生子的期望。他与男友已相处十年,感情一直很好,已买好房子,计划年后搬到一起生活,但这一切被自己的花心所破坏。小伟觉得如果性格内向的男友知道自己的背叛和感染艾滋病的事实会难以接受,但不告诉男友又可能使他受到病毒危害,这让小伟非常愧疚。
2.小宁的典型情感表现:恐惧与羞愧
小宁认为通过同性感染艾滋病是很羞愧的事,无法抬头做人。他独自一人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时头一直低着,声音很小,当结果出来时,他的眼泪不停地流。接下来几天,他一直沉浸在恐惧中,整天躲在被窝里哭,还经常被噩梦惊醒。为宣泄情绪,小宁在百度贴写出自己的故事。虽得到很多鼓励,但也遭到一些恶意辱骂。面对辱骂,小宁没有反击,而是觉得自己罪有应得。感染艾滋病后小宁认为最对不起的是父母。同性恋和艾滋病感染者的身份不仅会使父母感到失望,还会连累家庭遭人嘲笑,这让小宁非常羞愧。他很害怕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情被公开,连累整个家庭,“我是独生子,我觉得很对不起爸妈,妈妈给我打电话问我生活费有没有了,我好想哭,我真不知道以后怎么办。”
3.杨杨的典型情感表现:由绝望逐渐走向乐观
当朋友通过电话将感染的结果告知杨杨时,他和父母正坐在客厅里。当时他整个人都懵了,难以接受事实,捂着嘴一直说“不可能,不会的,我不能被感染,不会的……”情绪非常激动,一直在客厅里转圈,父母怎么安慰都没有用。他认为感染艾滋病以后人生就等于毁了,生活变得毫无意义,他感到非常绝望,“我害怕得要疯了,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我完了、彻底完了。我的人生彻底变了,我极度痛苦,当时泪流满面只能不停说对不起。”经过几天以泪洗面,杨杨打电话咨询医生,得知艾滋病是慢性病且自己若坚持治疗就不会进入发病期。杨杨意识到自己反应过激后,情绪有所好转。在家人支持下,杨杨去美国进行了治疗,体内艾滋病病毒载量显著下降,这让他看到了希望,逐渐变得乐观。
4.波波的典型情感表现:痛苦与担忧
波波对感染艾滋病并不觉得恐慌,但服用抑制艾滋病病毒的药物让他感到很担忧,因为用药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产生头晕呕吐等一系列不良反应。但即便如此,波波还是想着要服药好好治疗。波波以为大概一周后不良反应就会消失,因此一直忍着,可连续服药两个月了,不良反应还是存在,这使他倍感痛苦。每天吃药后产生的眩晕和呕吐症状耗费了波波的精神,使他状态很差。两个月的持久症状使波波面色憔悴体重下降,病情出现恶化。他在贴吧上了解到别人并没有那么持久的不良反应,这使他更加担心自己的身体状况,也对药物的治疗效果产生疑虑。
由此可知,初期艾滋病感染者面临诸多消极情感且在获取情感支持时存在很大障碍。即便能获得一些朋友的理解和陪伴,也不能够满足感染者的情感需要。原因是朋友不能感同身受理解他们的想法和情感,而感染者为了不让朋友担心往往会故作坚强,反而让自己感到很累。此外,由于感染者情绪变化大,周边朋友精力有限,无法提供及时有效的情感支持,为了获取更多的慰藉和共鸣,多数感染者会登陆贴吧或加入QQ群,在虚拟网络中更畅快地表达想法和感受。但由于互联网的复杂性和无组织性,感染者有获取消极信息和遭受恶意侮辱的风险,这无疑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感染者的负面情感。
(三)产生逃避社会乃至自杀的行为倾向
社会的歧视与排斥使初期艾滋病感染者不敢暴露自己是感染者的真实身份,他们认为这样会使自己陷入不利境遇中,工作和生活都会受到很大影响。综合来看,他们对暴露艾滋病感染者身份主要有六大担忧:受到社会的道德指责,朋友的疏离,受到他人的嘲笑,受到工作上的歧视,受到医生的拒诊,家人受到连累。为了避免身份曝光,感染者的言行举止变得异常敏感和谨慎,甚至会影响他们正常的社会交往。
1.小伟的典型行为倾向:陷入矛盾、隐藏身份与寻找寄托
小伟陷入了是否服用抑制艾滋病病毒药物的矛盾中。治疗尖锐湿疣的医生建议小伟服药以避免免疫力下降,疾控中心的医生却建议将性病治好后再服药,公共临床卫生中心的医生又劝告小伟不要服药。信息不一致使小伟陷入服药与否的矛盾中。小伟一直隐藏感染者的身份,他认为如果身份曝光不仅工作会丢掉、朋友会远离,还要承受鄙夷的目光。他尽量不与家人朋友接触,即使见面也保持一定距离。压力大时就通过放生、抄写佛经等方式寻找心灵宁静。小伟把希望寄托在治愈药物的出现上,他认为治愈药物迟早会出现。小伟喜欢浏览贴吧和在与艾滋病相关的QQ群内交流,贴吧中艾滋病感染者的故事可以带来安慰和共鸣,在QQ群中可以畅所欲言而不用顾忌现实中的歧视。
2.小宁的典型行为倾向:隐藏身份小心翼翼地生活
小宁一直认为如果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情被人知道,一定会遭到歧视、嘲笑和疏远,因此决定隐藏感染者的身份生活。这给小宁带来了巨大心理压力,他的行为和情绪都变得异常敏感。与室友接触都很小心翼翼,尽量不去碰室友的物品,上完厕所后用湿巾擦拭马桶。小宁害怕不小心将病毒传染给别人,也害怕暴露感染者身份,即使难过,也只是一个人躲在被窝里默默地流泪。只要听到有关艾滋病的字眼或话题,小宁就非常紧张,“今天上课,老师提到艾滋病,我立马觉得很紧张,浑身不自在。如果被别人知道了,肯定被笑死。没人愿意和我在一起。自己就是一个只能隐瞒一切的病人,感觉好悲哀。”
3.杨杨的典型行为倾向:由自杀的边缘走向自救之路
杨杨得知感染艾滋病病毒之后,一直无法接受事实,生活陷入极度灰暗中,他甚至想通过自杀寻求解脱,数次在网上搜索无痛苦自杀的方式。但随着他对艾滋病了解的深入及身体内艾滋病病毒载量的下降,他对生活的态度逐渐变得积极,开始寻求有效的治疗。为了将自己了解的信息分享给其他艾滋病感染者,他了网贴,还参加艾滋病相关的志愿者活动。艾滋病的打击让他更加珍惜生活,希望能寻找一个可以接受自己的女同性恋者组建家庭并养育孩子,“经过这次巨大的打击,我有了新的想法。我希望死去的那天,我能把爱、知识和财富都传给孩子,孩子拥有我的DNA,就像是我生命的延续。”
4.波波的典型行为倾向:忍受现状,“走一步看一步”
波波在感染艾滋病病毒之前,身边就有艾滋病感染者的朋友。波波在感染艾滋病病毒后也一样的和朋友交往,像以前一样参加聚会,一样相互打闹。对于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情,波波没有向朋友公开但也不刻意隐瞒。波波一直持着“走一步看一步”的态度,而如今服用抑制艾滋病病毒药物的强烈不良反应使他感到“走不下去了”,他不知道如何应对。由于政策规定艾滋病感染者要回户籍所在地进行治疗,波波觉得回趟老家很麻烦且害怕短时间内回两次家会被家人怀疑。波波感到痛苦不安,但又没有选择,不服药会导致病毒快速增加,他只能强忍痛苦坚持服药,希望身体能逐渐适应。
综上可知,由于缺乏对艾滋病传染途径的了解,一些感染者认为艾滋病病毒会通过日常交往而传播,在得知感染后,他们会躲避家人和朋友。之后即使知道艾滋病不会轻易传染,也会有所担忧,与朋友或家人刻意保持距离。有些感染者会因为强烈负罪感或愧疚感而难以面对家人,选择封闭自己,拒接电话或逃避见面,如小宁在获知感染艾滋病后一直沉溺在悲伤中,不去上课也不学习。这种躲避倾向反而会恶化他们的困境,使其遇到新的问题,当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时,他们就容易产生极端想法,甚至出现自杀倾向。
(四)不良的认知、情感与行为倾向三者间存在交互作用
自然经济的基础范文2
一
首先从自然经济说起。
什么是自然经济,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人们对它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和表述。是从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所反映的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出发,从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对立出发,来考察自然经济的。凡生产是直接用于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而不是用于交换的经济,不论它在人类历史上以何种形式存在,都可以认为它是自然经济。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就是这种经济的本质特征。我国学术界通行的这种理解和表述,体现着自然经济一般。
自然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由于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曾经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存在。在这几个不同的社会形态中,自然经济具有一系列的部分质变。探讨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探讨这个经济范畴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
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封建地主、个体农民以至个体手工业者,都经营有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如在中国,封建国家经营有满足自己需要的官手工业,封建地主经营有“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以赡衣食”的自给性生产等等。然而个体农民(包括自耕农和佃农)是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农民家庭是社会基本生产单位,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体。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都集中通过小农经济的发展变化而表现出来。
当时的社会经济中,自然经济已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而存在。从农民来看,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足以把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结合于家庭内部。农民为了直接取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特别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资料,就要进行自给性生产。他们既从事农业,又从事手工业,并形成通常所说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结构。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日益多样化。由家庭经营和个体劳动所局限,任何一个农民家庭都不可能满足自己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要。小农的这种特点,就迫使他们卷入市场交换,从事商品性生产,与其他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产品,取得自己不能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持续自己的生产,维持一家的温饱。生产使用价值的自给性生产,与生产交换价值的商品性生产,就相辅相成地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也就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
当时,自然经济又与封建剥削制度相联系。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通过缴纳封建赋税或封建地租,养活封建主阶级。缴纳封建租赋,是农民获得小块土地进行生产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必须把封建租赋同自己直接消费的产品一样,摆在自给性生产范围之内,当作使用价值生产出来。自然经济成为农民既为自己消费需要,又为封建地主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就体现着自然经济与封建经济的本质联系。
尽管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内涵和外延都不等同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但是,由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极大的广泛性,整个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封建国家、封建地主和手工业者所经营的自给性生产所不可比拟的巨大规模,自然经济就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存在于封建社会之中。
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而存在的条件下,自然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式,仍然会同其他任何经济形式一样,具有体现自己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我曾经在《论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1]一文中提出,在封建社会中,由于自然条件和农民自身生产条件的差异,农民启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结合程度,是会各不相同的。在整个小农经济中会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商品生产结构。这个结构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也就是自给性生产的多层次结构,即农民自然经济保持程度的多层次结构,其具体构成如下。
第一,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绝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只把自用有余的小部分产品投入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这里所说的总产品,是指农民所生产的包括农产品、手工业品和其他副业产品在内的全部产品。自用有余的产品,可能是属于其中的这种或那种产品。
这种农民的生产,不但自给性生产占有显然的优势,而且其出售的产品,本来是为了自用而生产的,即不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只是由于投入交换,才具有商品的性质。这是一种具有自然经济痕迹的、在流通领域里形成的商品,还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
这种农民少量产品的出售,只能补偿少量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不可能更新生产过程的各种要素,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主要还是自己生产的,即经济条件的“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2]。尽管已经有了商品交换,但生产循环仍然是一种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马克思把这种农民直接消费其产品的绝大部分,只有少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的生产,叫做“真正的自然经济”[3]。
第二,半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同时又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换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在封建社会中,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前期,这部分商品还会包括一些是自然生产物的土特产品和奢侈品。尽管它们的再生产过程主要是在自然界实现的,但一经由“任土作贡”的方物,转化为商人贩运贸易的商品,农民的狩猎,采集、捕捞等活动,也就带有商品生产的性质;这种农民出售的产品,都是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这是他们与上广种农民的区别所在。
这种农民已经有了部分商品性生产,他们的生产也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生产分工的体系之中。但是,由于自给性生产比重大,商品性生产比重小,其生产要素通过市场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的部分,并没有超过自己生产的部分。因此,从整体来看,这种农民的生产,还基本上不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而仍然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恩格斯说,这是商品生产“还只是在形成中”[4]。
第三,交换型生产。这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些农民,其总产品除了缴纳封建租赋之外,少部分供自己消费,大部分用于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用品。他们从事商品生产,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以维持一家的温饱。这是一种在交换价值形式下的使用价值生产,还没有脱离自给的内核,因此,其商品流通是“为买而卖”。由于商品性生产已居于主要地位,自给性生产已退居次要地位。这类农民已成为或基本上成为小商品生产者。
交换型生产的另一类是,农民商品性生产的比重更大,自给性生产比重更小,甚至已无足轻重。他们从事商品生产,已不仅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而主要是追求利润,即交换价值增值,以发财致富。其商品流通是“为卖而买”。这种农民已属于从小商品生产者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的过渡形态。
上述这四种类型的生产,以具有部分质的差异相区别,存在于整个封建社会阶段。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任何事物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事物又常常是包含着多种运动形态和多种矛盾的统一体,使它具有多方面的质。在这种情况下,事物的性质就是由其主要的质所规定的。当其次要的质的量变没有达到一定的数量界限,它仍然会保持自己的原有性质,而不会转化为另一事物。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的自给性生产,超过或大大超过其商品性生产,自然经济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质,商品经济仅是其次要的质。因此,它们就应当属于或基本属于自然经济范畴,成为封建社会中体现自然经济关系,即自给自足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是自然经济单位在封建社会中存在的具体形式。
自给自足是对自然经济本质的一种通俗概括。现象总是以丰富多变的形式表现本质,特别是在事物具有多种质的条件下,现象与本质之间更会出现差别和矛盾。所以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只是存在于原始社会的初期,此后它只是相对地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在事物质变和量变错综复杂的运动过程中,如果不区分主要的质和次要的质,如果不把握住决定事物性质的数量界限,而是机械地把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作为衡量小农家庭是否是自然经济的绝对尺度,必将导致对自然经济过多过早的否定,这无疑是不适当的。
封建社会的农民,已是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并具有自有经济和一定独立性的生产者,他们比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生产者,具有更高的生产积极性,具有更优越的生产条件,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封建社会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相比较,生产者产品自给的品种、数量和质量,都是大不相同的。
综上所述,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以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为主要存在形式,以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的小生产方式为生产条件,这就是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它体现着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二
在封建社会中,自然经济具有强大的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会逐渐削弱,并随着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会最终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所代替。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和封建主都经营有使用徭役劳动、奴婢劳动或雇佣劳动的商品生产,还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商品生产,但是,最普遍大量的是农业和手工业中,以生产资料个体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小商品生产。因此,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可以说主要是小商品经济。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中有两个重要关键:(1)直接生产者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2)商品经济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5]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主要是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过程。这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关键,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在封建社会初期,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低下,作为一切生产首要条件的粮食生产,还不能在农民满足自己消费之后,有更多的剩余,从而为从事农业的人和从事手工业的人,为从事食物生产的农民和从事原料生产的农民,提供实行较大分工的可能,因而,自给型农户这时就必然占有大多数,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还只是居于少数。
这时在市场上,特别是在农村市场上交换的产品,既有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和手工业者商品性生产的产品,又有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这时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已不是偶然的、间或存在的剩余品,而已是普遍的、不断反复出现的剩余品。广大自给型农户把这种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使它在整个市场交易量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前面已经说过,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不是基于社会分工而生产的。生产的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因此,这时的商品经济还不具有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欧洲的封建社会就有过这样的阶段,马克思说过,“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例如中世纪,当时交换的只是剩余品,即生产超过消费的过剩品”[6],(马克思所说的中世纪,一般是指欧洲的9-14世纪)在中国,《孟子》所说的,农民“男有余粟,女有余布”、“纷纷然与百工交易”的阶段,是否属于这样的时期,有待于经济史学者的考证。
尽管剩余品的生产还不是交换价值的生产,但是,农民出售剩余品,就已“具有一种以流通、以设定交换价值为目的的趋势”[7],经常有大量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促进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并且促使它们朝着交换价值生产的方向发展,推动自给型农户逐渐转化为半自给型农户和交换型农户,从而使整个市场逐步从以使用价值生产为基础,转向以交换价值生产为基础。这是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长期趋势。
半自给型农户由于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它们的生产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分工体系之中。在封建社会的某一个阶段中,如果半自给型农户在整个农户中占有多数,它们投入交换的商品,在整个市场交易中占很大的比重,这时商品经济的社会分工的基础,也就是交换价值生产的基础,就会进一步完备。
在封建社会中,各种生产力因素经过长期积累,会出现一系列发展变化。劳动人口和耕地面积的不断增加,扩大了农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系列化,提高了农业劳动的效率;水利设施、陆路和水路交通的发展,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劳动条件;自然资源的开发,丰富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耕作技术和生产经验的积累,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到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会加快自己的发展步伐,为商品生产的发展,提供比较充分的农业基础。
在上述条件之下,商品生产就会得到较快的发展。通过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逐渐向交换型农户转化,会出现大量主要生产粮食和其他食物的农民,主要生产原料作物的农民,和“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8]的农民。通过农民家庭手工业以一定规模与农业分离,会使许多农民转化为手工业者,并逐渐形成从事各种原料加工的独立手工业部门。
这种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不同,他们要出售自己的大部分以至全部产品,必须在市场上补偿他们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生产要素,甚至包括种子和口粮。他们的生产已经是完全或基本上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之上,成为“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也就是,以产品的出售,以产品转化为货币和再由货币转化为产品的生产要素为媒介的再生产。”[9]他们的这种商品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就具有质的差异。
封建社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都有可能在封建租赋之外,还能“生产出一个超过必要生活资料的余额”[10],也就是在封建租赋以外的剩余产品。这是一个变量,在封建租赋既定的条件下,就决定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成果的大小。交换型农户和独立手工业者是最有能力生产这种剩余产品的个体生产者。这种剩余产品都是要投入交换的,因此,这种农民和手工业者又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个体生产者。
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如果不从事自给性生产,“生产专业化即社会分工的完成”[11],他们就已经成为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列宁在讨论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时候,就是以这种小商品生产者为准绳的。他说,“单独的个别的生产者专门从事一种生产部门的生产”,“是商品经济的必备条件”[12]。这种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确实是存在的,如城市独立手工业者。列宁在此加以强调,是理论彻底性的需要。但是,“概念和现象的统一是一个本质上无止境的过程”[13],在封建社会的实际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刚在发展的时候,大量出现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而是不完全脱离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即具有一定程度专业分工的小商品生产者。
出现这种情况,有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在封建社会中,最大量的是生产粮食的农民。他们的商品性生产不论如何发展,也不会脱离粮食的自给性生产,这是毫无疑义的。
农民的商品性生产从一开始出现,就“已经包含着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萌芽”[14]。在交换型农户中,商品性生产已占主要地位,如果市场条件发生变动,它的产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其生产和生活就会出现危机。保留一定的自给性生产,特别是粮食的自给性生产,就可以缓解危机,就可以多一分生存保障。所以不论是生产原料的交换型农户,还是生产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都可能保持一部分粮食或其他食物的自给性生产。
特别值得提出的农村手工业者。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农业生产和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广大农民的需求增多,会引起农村手工业一定程度的发展。西方学者把西欧各国出现的这种发展叫做前工业化阶段。这种农村手工业产品的销售对象,主要不是封建剥削者,而主要是广大劳动群众,就必然要求成本低,价格廉,生产就必须接近原料产地。这种大众化的产品,质量不必精细,生产技术容易掌握,因之这种手工业必然首先从农村中发展起来。农民从农业转向手工业只能是逐步进行的,在这个转轨过程中,必然有许多农民保持着一定的粮食和原料作物的生产。就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基于上述应付市场变动的原因,农村手工业者也会自然地保有一定粮食或者原料的自给性生产。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农业生产力的不够发展,没有充足的稳定的粮食供应,农民和农村手工业者也无法切断自己的自然经济脐带。
这种保留有一定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户,同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一样,都已属于商品经济范畴,都同样是封建社会中体现商品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与属于自然经济范畴的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是不相同的。所以马克思把“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的农民,叫做“新的小农阶级”[15]。根据这一原则,那些生产粮食、原料和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也同样可以视为新的小农阶级。
自然经济既是历史范畴,又是地域范畴。在封建社会的一定历史阶段,自然经济不会在全国各个地区以同一水平存在,商品经济也不会在各地以相同水平同步发展。它们的发展变化,同任何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一样,总是在不平衡的运动中实现的。各个地区由于气候、交通、土壤和资源等自然条件的差异,经过人们长期开发,又会出现社会分工发展程度的差异,即出现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从而自然地形成自然经济强大、比较强大和比较薄弱的各类地区,也就是商品经济不发达、比较发达和发达的各类地区。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地区中,还会形成具有不同专业分工的地区,有的是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自给性生产,成为粮食作物或原料作物的专业性生产地区;或者是手工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成为手工业品专业生产地区。因此,在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由于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的大量出现,由于各种专业分工地区的形成,商品经济就会具有更为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总之,任何封建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都会通过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通过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形式,保持着不同的自然经济水平,也就是具有不同的商品经济水平。在任何一个封建国家中,我们都不可能获得各种类型农户比例配置的数据,也不可能获得自给性生产产值和商品性生产产值的精确数据,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推断,在封建社会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自给性生产具有强大的地位,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商品性生产的产值则可能大于自给性生产的产值。但是,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以至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无论多么发展,也不会导致自然经济的消失。这种历史连续性甚至可以延至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的时代。在十九世纪后半期,德国的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许多雇佣工人或者是自己拥有土地和菜园,或者是通过租佃拥有土地和菜园,以从事自给性生产。他们的这种“园艺业和耕作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曾经是保证工人阶级物质状况可以过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过得相当不错的基础”[16]。
为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终封建社会之世,自然经济还会始终存在,商品经济也不能得到充分地普遍化发展。这都有待于资本主义,特别是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把一切以生产者本人劳动为基础或只把多余产品当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产形式尽行破坏。它首先使商品生产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产逐步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17]。因为“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18]这是马克思总结西欧历史发展所得到的结论。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相对纯粹的自然经济,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在对立统一中消长,然后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相对纯粹的商品经济,这正是历史辩证法的生动体现。三
商品经济同自然经济一样,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以至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其性质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是在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在总的量变过程中,也会出现阶断性的部分质变。
在封建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由各种类型农户不同比例配置所形成的商品经济,既会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发展水平,又会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经济痕迹,因而呈现出部分质的差异。试以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作点粗略比较。
首先,从农村市场看。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农民生产的自给性水平还很高,农民和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商品交易量一般不是很大。那种生产者自用有余产品余缺调剂的交换,那种生产者必要产品同特殊需要发生关系时品种调剂的交换,会占有一定的以至很大的比重。这两种交换都具有使用价值生产的自然经济痕迹。因之,农村市场主要是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直接交换,假手于商人的情况不是很多。加以有限的市场交易量要分散在广大农村,市场因之是狭小的,一般不能摆脱小范围的地域局限,只能在广大农村形成以墟集贸易为主体,以市镇贸易为补充的“地方小市场的网”。[19]这种农村市场一般只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能满足他们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销售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品的需要。
通过商品交换,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不但是个体农民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一定地区,如一县一州,必需有自己的产品,能与其他地区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才能使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这就会形成一定的地区间的贩运贸易。因此,某些农村市镇,特别是商品生产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镇,除了具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之外,又会具有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使它成为农村外销商品贩运贸易的起点,农村输入商品贩运贸易的终点。在这种农村市场上,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互通有无的直接交换就会缩小,而以商人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就会扩大。
到封建社会后期,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大体还会保持封建社会前期农村市场的那种状况。但在其他地区,由于粮食作物、原料作物和手工业品的商品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市场就会发生变化。如果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商业资本主要是以自己的运动,使农民的产品发展为商品;在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却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农民和手工业者已无法自己在当地销售全部产品,也无法互相提供足够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只能要求商业资本为他们的产品实现价值,并为他们的再生产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补偿。因之,这里的农村市场已由主要是生产者之间的直接交换,转变为主要以商人为媒介的交换。并且会突破地方小市场的格局,形成一系列商业市镇和手工业市镇,建立起长途运转的商品流通渠道,形成跨越地区以至跨越国界的市场网络。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还会在生活资料市场之外,形成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在生产分工发展的基础上,形成雇工市场;在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借贷增多的基础上,从传统的高利贷资本中出现金融市场,从而构成以商品市场为主体的农村市场体系[20]。这种具有多功能(包括保证供求和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的、以市镇贸易为主体、以墟集贸易为补充的农村市场,就为农民扩大再生产、发展商品生产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但是,生产者之间余缺调剂、品种调剂的交换仍然会存在,甚至会有一个较大的绝对值。只是在商品成交总量中,其比重已大大缩小了。
其次,从贩运贸易看。在封建社会中,通常存在着从农村流向城市,供封建剥削阶级和其他城市人口消费的,以农副土特产品和奢侈品为主要内容的贩运贸易。同时,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需求的多样性,他们也必需与外地区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互通有无,也会形成一定规模的贩运贸易。因此,贩运贸易就成为当时的重要商业活动。
在封建社会前期,贩运贸易的商品,除了手工业者的产品之外,主要是由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所提供的。它们每家每户投入交换的商品固然有限,但千家万户的投入,也会成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可以形成繁荣的贩运贸易。它们出售一些农产品或者家庭手工业品,虽然标志着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自然经济结构开始分解,但它们还主要从事农业,它们的手工业和其他副业还从属于农业,基本上没有专业分工。没有生产的专业分工,也就不能有充分的地区分工。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和由它所带来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是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这种地区的贩运贸易,更多地是建立在这种具有自然分工性质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比如粮食这种重要的贩运贸易的商品,它所形成的主要是“以年之丰歉,或籴之使来,或粜之使去”的地区间丰歉调剂市场。这种地区间籴来粜出的市场,就不是由地区分工所引起的。自然经济正是这样的贩运贸易中保留着自己的痕迹。
在封建社会后期,农产品和农村手工业品流向城市的贩运贸易,在继续发展的同时,地区间特别是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与手工业品产区之间的贩运贸易,会有明显的发展。如果说,前者是地区间的一种纵向联系,后者则是地区间的一种横向联系。前者主要是体现农民、手工业者和封建剥削阶级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主要是生活资料,后者则主要体现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既有生活资料,又有生产资料,说明它已大体是建立在一定的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和手工业品产区之间出现大规模、长距离的贩运贸易,正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的重要发展。
再次,从城市市场看,在封建社会中,城市市场主要是封建官吏、封建地主及其仆从、军队等以自己的收入,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他们的收入都是封建租赋的转化形态,即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剩余产品。数量巨大的剩余产品集中在数量有限的城市中投入交换,就会出现繁荣的城市市场。封建赋税和封建地租主要是采取实物形式。它们是由农民和手工业者作为使用价值生产出来的,只是因为投入交换才成为商品。这种商品可以说只有商品的流通方式,而没有商品的生产方式。这就使城市市场既建立在交换价值生产之上,又建立在使用价值生产之上。因之城市市场并不具备完全的商品生产的基础,也就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经济。尽管实物租赋会逐渐向货币租赋转化,使城市市场的商品生产的基础有所发展,但这种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商品生产基础的不够完全,是封建社会城市市场的共同特征。
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城乡商品生产不够发展,城乡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就不够发达。尽管城市中有比较发达的手工业,但其产品主要供城市人口消费,并不流向农村,与农民的产品相交换。因此,城市市场规模的大小,主要决定于投入市场的封建租赋价值量的大小。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就使城市市场保有较多的自然经济痕迹。
到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地区间贩运贸易的发展,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具有贩运贸易的中转市场,或者形成新的中转贸易城市。由于有些手工业在发展中逐渐向城市转移,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手工业基地,或者形成新的手工业城市。有的城市甚至可以三者兼而有之。随着城市经济功能的发展,在这些城市市场的商品成交总量中,封建剥削者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所形成的交易量,其比重必然会缩小。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商品交换所形成交易量(包括体现在贩运贸易中中转的部分),其比重必然会扩大,后者甚至可以超过前者。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无疑已大大下降。当然,封建租赋投入这种城市市场还会有一定的数量,加以还会有许多消费性城市存在,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视的。总之,在城市市场,以至在整个国内市场上,封建租赋所形成的市场交易量,在封建社会前期和后期,是会各不相同的。它在整个市场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大,市场促进生产和分解自然经济的作用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各个时期的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许多经济现象总是交错地存在,难以划一。上述分析只是一种很粗略的概括。但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相比较,已具有不同的生产基础,不同的流通方式(包括不同的市场结构),不同的流通规模(包括不同的商品结构),不同的社会作用。特别是商品经济发达地区的形成,不但会为本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而且会通过与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扩大和深化社会分工,推动其他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生发展提供历史前提。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正是通过这种不同层次的发展,即部分质的变化,逐步排除自然经济的制约和痕迹,逐步趋向完善。
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表明,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以怎样的广度和深度相结合,会反映出自然经济历史地位变化的阶段性,会反映出商品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也会反映出封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生产对于任何社会经济都具有基础的作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变化,都是基于其生产基础的具体变动而来,考察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及其历史地位,考察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及其发展水平,首先应当对它们生产基础的发展变化,作出正确的估量。不论在什么生产基础上生产出来的商品,一经在市场上出现,都不会改变它作为商品的性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忽视对它们不同的生产基础作具体的分析。否则,就容易夸大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把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同等起来,把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与不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等同起来,从而模糊对自然经济历史地位的认识。这就不能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研究中,更好地贯彻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四
商品经济所以能适应生产力的不同发展水平,在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中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分工。一切分工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分工的发展又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在封建社会中,社会生产力总是在不断发展的。商品经济既是封建经济(包括领主制经济和地主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封建经济又可以容纳小商品经济有较高程度的发展,甚至可以容纳以工场手工业为代表的商品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因之,在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在封建地主制下比在封建领主制下,在统一的封建国家中比在分裂的封建国家中,还会得到更多的发展。
广大农民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就把市场机制引入千家万户的生产领域,扩大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推动他们改善工具,提高技术,较好地发挥人力、物力和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这对于发挥各个地区自然条件的优势,扩大农业基础,调整农业结构,增加社会积累,都会起良好的作用。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不但农民商品经济的个体比自然经济的个体,具有较高的发展生产的活力和能量,也会使整个社会经济含有市场机制,可以较灵活地较有效率地进行,从而有利于满足消费,促进生产,加强地区间、民族间的经济联系,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封建大国说来,也会为封建国家处理集中的政治与分散的经济的矛盾,为征收赋税、加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有利的条件。在封建社会中,只要有商品经济的发展,就会有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有社会生活水平的相对提高。总之,封建生产方式如果能允许商品经济发展,就说明它还具有生命力,还没有达到它的历史终点。这是判断封建生产方式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封建社会中,对立统一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是互相制约、互相排斥的。自然经济天然地排斥社会分工,排斥商品经济,从而限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不管自然经济多么强大,商品经济却具有导向性,具有主导作用,它总是通过不断分解自然经济,引导社会经济向前发展。这都是人所共知的道理,无庸赘述。但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它们又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对立物相互补充的这种深刻的辩证关系,充分地体现在社会经济过程之中。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既与商品经济相联系,又与自然经济相联系。他们总是通过二者的相互补充,使自己的生产得以完全。在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中,是商品交换对于自给性生产起补充作用;在交换型农户中,是自给性生产对于商品性生产起补充作用。二者相互补充,就使小农家庭的再生产得以顺利地运行,使小农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得以顺利地实现。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既都是互相分离、互相独立的,各自通过自身的循环持续自己的生产。但是,他们又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因为他们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供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又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购买他们的产品。地主家庭有的是生产单位,而更多的是消费单位。作为生产单位,它必须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就是作为消费单位,也必须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消费品。因此,在封建社会中,就必须以商品交换为纽带,把农民、手工业者和地主家庭联系起来,才能形成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使整个封建经济成为一种一定程度的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
要使这种复杂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顺利实现,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和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就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在封建社会,社会生产的技术构成低,不论是进行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主要是靠投入劳动力,而不是主要靠追加生产资料。而且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不经过交换无偿地养活封建剥削者,因此,第二部类生活资料的生产必然要大于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而扩大再生产更需要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优先增长。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这种比例关系,主要是由农民的自然经济来保证的。
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如前所述,是农民既要为自己的消费需要,又要为封建地主的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因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必然要把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摆在优先的地位,以安排好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的关系;以至要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种植各种食物,以便在一些作物遭受自然灾害时,好指靠另一些作物,即所谓“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在粮食总供给不足与总需求发生矛盾时,农民就会去开垦荒地,开发山区,以至围湖围海造田,以解决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封建社会中,粮食尽管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商品,却又总是商品率最低的重要农作物。
农民的这种遵循自给自足目标运行的经济活动,就会使全社会劳动力与土地这两种最重要的资源的分配,首先保证了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保证了封建经济顺利运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比例关系。如果说,封建经济因为有了商品经济,可以更灵活地运转,更具有生命力;而又因为有了自然经济,才能保证它顺利进行,保证它可以稳定地发展。
自然经济这种基于人类生存本能需要的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保证了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繁衍,保证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的分工,从而促进了封建国家、法律和文化艺术的发展。尽管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和手工业者在封建租赋之外,还可以生产出另外的剩余产品,扩大了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艺术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从整个封建社会来看,强大的封建国家和繁荣的文化艺术,始终主要是建立在作为使用价值生产的封建租赋基础之上的。
但是,自然经济的这种基本历史作用,又必须依靠商品经济才能得以充分实现。在封建社会中,封建皇室和封建地主在获取大量实物封建租赋之后,除了直接消费一部分之外,他们的生活和享受也依赖于出售这种剩余产品。同时,他们又必须把大量的封建租赋,通过商业渠道转化为商品,转化为各级官吏,文人学士、仆役和军队的收入,并且进一步转化为多种多样的消费品和奢侈品,通过市场以实现社会总产品的最终分配,从而保证封建政治和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总之,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补充。如果我们只强调其中的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自然经济,就是一种片面性;如果只强调其中的另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商品经济,就会是另一种片面性。这都是不可取的。
[1]《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
[2]《资本论》第3卷,第896页。
[3]《资本论》第3卷,第886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3页。
[5]《列宁全集》第1卷,第77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10页。
[8]《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9]《资本论》第2卷,第226页。
[10]《资本论》第3卷,第893页。
[11]《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2]《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17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1页。
[15]《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64页。
[17]《资本论》第2卷,第43-44页。
[18]《资本论》第1卷,第644页。
自然经济的基础范文3
关键词:山区开发;亚自然经济;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1-0086-02
一个地区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是衡量其发展的重要标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一个地区不发展商品经济,不参与市场竞争,很难想象它是否还存在任何发展的动力?因为不进入市场就不能参与市场利润分割,就不能形成扩大再生产所必须的资本积累,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机会。
由于大山阻隔,交通不便,许多偏远山区的农民基本上还处于自给自足的经济状态。自然经济是一种封闭的,惰性的,没有发展动力的经济,仅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虽然也能够改善农民的生活,但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贫穷的命运,还得在山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如新鲜的血液、健康的心脏之于人的价值。
1 偏远山区当前仍处于亚自然经济状态
亚自然经济状态是指这样一种状态:一方面带有浓厚的自然经济色彩,另一方面,又渗入了部分市场因素,但总体而言,自然经济的成分相对比较多。
在偏远山区,仍然沿袭着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形式。农户作为一个经济主体,它生产的产品,一部分用于直接的生活消费,如生产的粮食、蔬菜、瓜果等一般是用于自己的家庭消费。另一部分用于第二年再生产的生产性消费,包括预留来年所需的种子和用于牲畜饲料的谷草、秸秆等。偶尔也将一些家畜家禽拿到市场上出售,换取农具、食盐等无法自产的物品,这些拿出去交换的产品是满足自给性需求之外的剩余产品,其品种和数量取决于市场供求和价格,如果某种产品价格高,农民就会有意识地压缩自己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量,想方设法挤出尽可能多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出售;反之,农民就扩大自己的消费量,不再去市场上出售。这样的经济虽然与市场有一定的联系,但从总体上来说不是为了交换,而是为了自己的消费,因而是自给、半自给经济。
也有学者认为,我国偏远山区目前处于商品经济的萌生时期,商品交易的规模小、数量少、不正规。总之,山区人民离市场经济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
2 亚自然经济严重阻碍着山区经济的发展
2.1 封闭式的生活方式易形成“惰性经济”
自然经济所具有的封闭性内部生产和生活方式注定了人们惰性的消费需求。偏远山区的农民习惯了世代相传的生活方式,不再有新的消费渴望和刺激,以及对新的生产要素投入的渴望与激励。他们一直生活在自我封闭的循环圈内,只是把尽可能地增加劳动作为自然经济条件最基本的配置方式手段,重复着贫困的生活。
2.2 缺乏“市场”观念,无法扬长避短发挥山区资源优势
山区的自然条件特征一般表现为:地势垂直分布明显,地形复杂多变,地块零星分散,气候独特,昼夜温差大;山区的山场面积是耕地面积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在这种自然条件下,同一块地如果像平原地区一样种植普通农作物可能连种子都收不回来,但若经营某些特色农作物、禽畜产品,则可能收获经济价值高的上等农产品。然而由于山区人民与外界缺乏交流,在封闭生活圈中,很难产生“买”、“卖”意识,他们认识不到宝贵的资源优势,而是世世代代从事着处于劣势的粮食业的生产。以山峡腹地山区为例,该区土地面积中,林地占21.74%,草山草坡占22.33%,水域河滩占3.23%,这些非耕地合计占土地总面积的47.41%,而耕地只占24.59%。但从农业结构来看,种植业占60.99%,种植业中粮食占73.3%。因此,该区农业产值的绝大部分是由占山地总面积24.59%的耕地创造出来的,而占土地总面积47.41%的林地、草地和水域共创造的产值只占农业产值14.7%。这说明非耕地利用率很差,没能发挥出山区的优势。
2.3 自给自足的经济状态使农民不能享受分工带来的好处
亚当•斯密认为,劳动分工是国民财富增进的根本原因。分工制度在经济领域中能引入迂回止步方式,农民进行专业化生产可能带来收益递增、技术进步和知识信息存量的扩大。分工的好处是动态的,一方面促进专业化人力资本的加速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生产中工人的集中减少信息,强化社会分工,进而为市场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但在偏远山区,农户往往是自己生产点什么就消费点什么,需要从外部购买的商品支出多半是靠打工的收入支付,自己不利用资源进行专业化的生产,没有什么产品与外界进行交换,被远远的排斥在大市场外面,不能享受市场分工带来的好处。
2.4 因循守旧的意识形态使农户缺乏风险意识和冒险精神
自然经济下的小农受自然经济本身所固有的各种内在惰性的影响,在意识形态和个人行为方面成呈现出较强的保守性,主要表现为: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思想僵化、谨小慎微等,在生产活动中缺乏风险意识和冒险精神。他们很难改变以农为主,特别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发展思路。在他们看来以其冒“亏本”的风险,不如保全现有的生活状态。据调查,一个养几百只鸡的农户在“非典”期间遭遇市场阻隔和鸡瘟,结果欠了3000元债务,据说“几年都翻不了身”,其他农户也都不敢“轻易投资”了。
3 偏远山区开发需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由于亚自然经济存在致命弱点,生存在这种生活方式下的农民,无法享受参与市场分工带来的好处,很容易陷入世世代代贫困的怪圈。而自1992年国家宣布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已有16年的历史,有很多地区已充分体验到了市场经济的高效率,享受到了市场经济带来的高收益。而广大偏远山区的农民,他们却离市场经济还很遥远,这种差异只会使其生产和生活水平与外界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克服这种差距的办法有几种:一是提倡山区人民忍受贫穷落后,继续苦难的生活,这显然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以及“共同富裕”、“和谐发展”的目标;二是尽可能地救济山区,而这种方法只会进一步强化山区的“惰性经济”,只是治标不能治本;三是鼓励山区人民打破传统的生活方式,利用山区的特有优势参与市场分工,融入到市场经济大潮中去,毋庸置疑,这将是最可行最有效的办法。
从自然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是历史性的变化。太行山区是我国山区开发的排头兵,因其成果显著,1986年国务院把开发太行山的做法誉为“太行山道路”,太行山区的开发成为全国山区开发的一面旗帜。我们且来看太行山区从自然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历程。
在太行山,这一变化是通过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转变来实现的。过去农民只是在占山区面积比重很小的耕地上生产粮食,把占地比重极大的坡地荒废掉。现在,太行山人在小流域治理的广大隔坡梯田上种植了柿子、板栗、苹果、山楂等,还发展了一定规模的牛业、养兔业、毛皮兽养殖业等;农业内部的产品结构调整引发了整个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在农村生产率提高后,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寻找出路,他们选择了具备资源优势,对资金、技术要求低的农副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工业,在有旅游资源的地方还发展了旅游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还带来了流通领域的变革。太行山区产业结构调整所引发的大规模的农产品以及相应的商品性生产资料的涌现,呼唤着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流通组织和流通渠道,以及为流通服务的信息、运输、储存、加工等产前和产后行业,社会分工在太行山区悄悄的深化。最初从事这些行业的人只是分散和无组织的,但是随着生产领域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各种蔬菜、苹果、板栗、养牛、兔的生产基地的建立,流通也相应地走向专业化、组织化和规模化,他们能够提供现代专业技术、现代专业生产资料,产品收购、运输、储存、销售、加工以及信息、资金服务;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户往往在一些交通比较方便的山口镇集聚起来,使这些镇成为山区农户提供各种服务的基地以及连通山外与山内经济的交流点。这些山口镇随着服务量的增加而迅速扩大,繁荣起来,推动了山区经济开发。太行山区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成功的山区开发的历程就是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变化的过程。
4 偏远山区构建市场经济的切入点
4.1 通过宣传教育,强化山区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
应通过向山区农民宣传农村专业户、重点户发展商品生产的事迹,增强他们的致富信心和进取精神;同时应增加教育方面的投资,提高农民的素质,便于其掌握先进的生产技能,以及树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时间、效率观念和创新精神;另外向外地转移剩余劳动力,开阔眼界,也能使他们学到一定的生产技术和操作技能,增强市场经济意识。
4.2 围绕农业产业化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
(1)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建立科学的土地(特别是山地)流转制度,坚持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使其能有偿转让、互换、入股、租赁,并使之法制化,推动土地流转,便于实现规模经营。(2)完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政府要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在税收方面,应实行低税率,在一定时期内,对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在金融方面,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的作用,保证农业获得金融支持。(3)制定培育中介组织的政策,帮助农户走向市场。(4)促进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以便为农产品的生产提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5)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以示范区向周围辐射,并提供成功的经验。
4.3 增加基础设施投入
被大山分割包围的山区,如果不能解决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本问题,仍然摆脱不了贫困。应加大对山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便利的交通、信息、以及有保证的水利和能源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打破山区的自然经济和闭锁的环境,开阔人们的视野,促进人流、物流、服务及资金的畅通。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农业、农村与农民[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自然经济的基础范文4
【关键词】中国古代民法 封建自然经济 文化 宗法制度
一、几千年的封建自然经济严重阻碍了民法的发展
繁荣的商品经济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土壤和前提,商品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则是民法发展起来的动力,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民法能否发展成熟。由于我国地大物博,有着发展农业的良好条件,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以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封建自然经济一直占统治地位。社会长期停滞在自给自足的状态,社会生产以家庭形式为主,产品也仅用于自我消费。封建统治者则从维护自身统治的角度出发,也把农业放在首要地位,我国历代统治者都以农业为立国根本,强烈地排斥商品经济,普遍采用“重农抑商”的政策,把发展商品生产认为是本末倒置,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进行限制打压。农产品、手工业品的交换和流通只是偶然出现,而且大多以物物交换的方式实现,货币与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封建自然经济的这种封闭性和自足性特点,造成了生产者之间的隔离,完全不依赖于市场,因此以交换为纽带的商品经济也就无从发展。在这种长期的封建自然经济体制下,必然会阻碍社会中民事关系的产生,导致商业法律关系的简单化,与此相关的民事立法也就不可能有发达的土壤条件。
二、封建专制集权制度对古代民法发展的阻碍
民法在本质上是权利法,民法的重要内容就是规定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利。民法的一切制度都是以权利为轴心建立并运转起来的,它规定了权利主体,行使权利的方式,民事权利的种类,权利保护的方式等内容,是一个以权利为中心的体系。而我国古代封建政权是君主专制主义政体。从建立皇帝制度开始,两千年来专制皇权不断膨胀,为了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封建统治者极力维护其统治基础,严厉打击一切危及国家统治和皇帝权力的行为。同时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经济基础之上,封建地主依靠对土地的占有权,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根本没有平等、等价可言。古代社会还强调“家国一体”,到处充斥着君权、父权、夫权,强调家族主义,忽视“个人”的存在。家族组织是社会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有着极大的社会职能,个人完全被束缚在家族身份之中,在家这样一个伦理实体中,个人是根本不存在的。
中国古代法以刑为本,只是些禁止、命令的强制性规范,根本与权利无关。而且,在封建专制之下,封建君主不受法律约束,这种法律只是帝王权力的延伸,是执行统治意志的手段。古代中国是一个国家权力和观念高度发达的社会,君主专制主义集权不断加强,家国一体,因此形成了一切以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最高价值,包括“个人”在内的一切领域。为此,以维护最高价值为目的的国家法律只可能是忽略个人存在的法律。在古代社会,客观上存在着财产、商品交换、婚姻和家庭等关系,古代法律对上述私法关系的调整却采取了公法的制裁手段―刑罚。可以说,中国从形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与之相适应的是政治权力对私人权利、对人的欲望、对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限制,以此为前提,民法的已经没有可能,对权利的法律保护也无从谈起。
三、文化上的重义轻利的思想对民法观念发展的阻碍
古代民法的发展还受到了传统儒家文化中的“重义轻利”思想的制约。“重义轻利”的价值观肯定了“义”是处理人与人之间所有关系的首要准则,不仅把义利对立起来,肯定了义高于利,而且认为义可以取代利。从汉代开始,儒家思想即成为我国古代社会的封建正统思想。具有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如此对待“利”,成为古代中国知识分子鄙视从商谋利的思想根源,在古代社会“义”就成为普遍的道德要求。“重义轻利”的观念,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律自然就排拒个人对私人利益和个人权利的追求,进而不断压抑商品经济的发展,而这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正好契合。
四、礼俗社会的特点决定了民法存在的非必要性
在社会学里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乡土社会(即礼俗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法理社会。在乡土社会中被土地束缚的农民,他们平常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一种礼俗,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古代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他们的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这是一个“熟人”的社会。古代中国人眼中,诉讼被认为是不光彩的。在司法方面,官府对参与解决民事纠纷态度冷漠,这样广泛的漠视民事法律关系的态度,极大的影响到民法这一权利法、人法的弘扬光大。
五、宗法社会抹杀了作为民事主体之个人的合理存在
中国古代社会建立了一套完整而严密的宗法制度。宗法制是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在宗法制的影响下,形成“家国同构”的政治格局,这也形成了古代社会等级森严的宗法社会,宗法社会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影响是深刻的。首先,宗法社会是一种等级社会,强调身份之间的差异和待遇上的差别,这种等级与秩序的存在,在法律的实施上必然会体现出不平等性。在古代中国平等权利是不存在的,也必将不会产生保障权利的民法。其次,宗法社会影响了古代法律制度的普遍适用,在宗法社会下,宗族家规、道德伦理在相当程度上承担了法律的作用,而且也形成了中国古代“无讼”的思想。在宗法社会下,官府对于发生在民间的土地、婚姻、金钱等纠纷,可以通过邻里乡亲的干预达到平息。在长期的统治中,统治者也发现这样处理不仅有效,而且有助于减轻政府及人民的诉讼,于是进一步强化宗法族规的地位。所以,在宗法统治下的中国,个人权利很难成为法律关怀的对象。而且,宗法制度的根深蒂固,也从地域和人际网络上束缚了民法的发展,失去了它独立发展的机会与可能。
自然经济的基础范文5
一、管仲的轻重论经济管理思想
《管子·轻重篇》诸篇原有19篇,今存16篇,是我国古代反映经济管理规律的重要论著。它在重视农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主张通过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来富国和强国,提出了国家通过货币和利用商品的轻重(即价值关系来调控经济的理论。这种先进的经济管理思想在先秦时期是独树一帜的,至今也仍然可供借鉴。在中国历史上,一谈到轻重理论是最常与管仲相联系的经济学概念。战国时形成的《管子·轻重篇》各篇,就是齐国人缅怀管仲的遗教,根据管仲的众多言行和有关档案资源,以及当时的历史需求探讨轻重理论的论述。它虽非管仲所作,但其轻重理论对于国家各种经济管理的作用却是难以忽视的。作为反映经济管理规律的管子轻重论,在多篇管子中均有论述[261,包括《乘马数篇》、《山至数篇》、《山国轨篇》、《国蓄篇》和《挨度篇》。
二、管仲的分类经济和消费经济管理思想
1.管仲的分类经济管理思想。管仲经济管理思想中最著名的就是作为分类经济管理思想的四民分业分居论。四民分业分居论在经济管理上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使职业世袭化,让士、农、工、商都固定在原来的职业和地位上}3}1,以便让同一行业的人聚集在一起,便于彼此交流生产经验,提高技术水平,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也可以互通信息,彼此间“相语以利,相示以赖,相陈以知贾”,促进商品的流通。职业和地位的世袭化,不仅保证了劳动技能和劳动力的再生产,同时也使现实生产关系的链条得以在持续不断的再生产过程中持续运行。管仲把民众分为士、农、工、商4类的分类经济管理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被此后的中国封建社会一直所沿用,说明这种分类经济管理思想反映了当时和以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存在和需求。尽管其中职业世袭的经济思想与今天的人才与职业流动观点不相符合,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却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轻重,即价值关系来调控经济的理论。这种先进的经济管理思想。
二、管仲的分类经济和消费经济管理思想
1.管仲的分类经济管理思想。管仲经济管理思想中最著名的就是作为分类经济管理思想的四民分业分居论。四民分业分居论在经济管理上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使职业世袭化,让士、农、工、商都固定在原来的职业和地位上,以便让同一行业的人聚集在一起,便于彼此交流生产经验,提高技术水平,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也可以互通信息,彼此间“相语以利,相示以赖,相陈以知贾”,促进商品的流通。职业和地位的世袭化,不仅保证了劳动技能和劳动力的再生产,同时也使现实生产关系的链条得以在持续不断的再生产过程中持续运行。管仲把民众分为士、农、工、商4类的分类经济管理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被此后的中国封建社会一直所沿用,说明这种分类经济管理思想反映了当时和以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存在和需求。尽管其中职业世袭的经济思想与今天的人才与职业流动观点不相符合,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却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2.管仲的消费经济管理思想在《管子·奢靡篇》一文中,系统地阐述了消费对生产的促进效用。管仲主张大量消费以促进大量生产,从而来繁荣社会经济。在《管子·乘马篇》中有:“俭则金贱,金贱则事不成,故伤事。”因此,他大力提倡消费,甚至到奢侈的程度。《管子·侈靡篇》:“兴时化若何·莫善于侈靡。”管仲是一个消费主义者,他提倡消费,主张一个国家的经济要靠消费来拉动,不能太依赖于出口拉动,认为这样消费才会刺激本国经济的繁荣与昌盛。尽管其中的奢侈消费有过度消费之嫌,但其利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经济管理思想却无可厚非。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过分依靠外向型出口经济的拉动,则别国经济的风吹草动往往会直接影响到本国经济。
三、管仲的自然经济和技术经济管理思想
1.管仲的自然经济管理思想。管仲的经济管理思想中具有明显的自然主义倾向,这也就引发了他诸多的自然经济管理思想。他为了有效地利用齐国的自然林木资源和渔业资源,针对当时齐国所面临的“竭泽而渔”的不良经济开发模式,制定了“山泽各致其时”的自然经济管理规定,也可以说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自然环境保护法规其含义是国人伐木和捕鱼只允许在适当的季节进行,禁止人们为了眼前的短期利益滥伐树木和滥捕鱼类资源,目的是保护森林树木和水泽鱼类的正常生长,免遭肆意破坏。另外,他出于收税增加国家收入用作军费、缓解及调和社会矛盾、招揽游士和网罗人才等目的,允许在繁华的都城临淄和各地陆续开设了700家“女间”,并向“女间”征税,对繁荣齐国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
2.管仲的技术经济管理思想。管仲的技术经济管理思想集中体现在已经认识到技术进步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因此,他大力推广使用先进的铁铸农具,以提高劳动效率和增加粮食产量。管仲在实行“相地衰征”调整农业生产关系的同时,依靠技术大力推广铁铸农具,直接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在西周末年时,质地较软的原始熟铁以为人们所常见。进入春秋时期以后,质地较为坚硬又有一定的韧性且价格低廉的铸铁被发明了,很适合于铸造锄、斧、铲、撅等农业用具。
四、管仲的国际经济管理思想
自然经济的基础范文6
近年来,随着当代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国际学术界开始重估中国传统经济,特别是明清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彭慕兰、弗兰克等为代表的美国加州学派力主“明清经济发展论”,如彭慕兰《大歧变》一书认为中国在1800年前一直在领跑;弗兰克《白银资本》一书认为1840年前世界上白银产量的二分之一都流入了中国,如此强大的白银吸收能力说明中国是世界的中心。国内也有学者认为清代才是中国传统经济发展的高峰,其成就超过唐宋时期。对彭慕兰和弗兰克的批评已有黄宗智、秦晖等长文刊布①,极具说服力,读者自可参阅,本文不再置评。因此本文论域限定在中国传统经济,主要讨论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能否找到一个科学的评价尺度以资比较(包括中西比较和朝代比较);二是按此尺度如何判断宋代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三是如何解释宋代如此发达的工商业文明为何未能带动宋代社会实现近代转型。行文中间或会与明清进行对比。为节省篇幅计,本文只讲观点和思路,具体论证和支撑材料请参阅已出版的拙著《中国经济通史》(第5卷)②的相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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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宗智:《发展还是内卷? 18世纪英国与中国:评彭慕兰〈大分岔:中国、欧洲与近代世界经济的形成〉》,《历史研究》2002年第4期。秦晖:《谁,面向哪个东方?——评弗兰克〈重新面向东方〉》,见秦晖著《传统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② 葛金芳:《中国经济通史》(第5卷),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一、从人类经济发展的共同道路看中国传统经济发展的高峰段落
为了找到一个进行中西比较和朝代比较的共同尺度,须从人类经济发展的共同道路入手。这条共同道路若从生产力角度看,无非是手工劳动逐步发展到机器生产;若从生产关系角度看,则是封闭体制(自然经济)向开放体制(市场经济)的逐步演进。当然在实际生活当中,这两个方向是彼此涵摄的,共同耦合成一个有生命力的经济运行系统。本文关于经济体制演进方向的认识得益于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他在出版于1969年的《经济史理论》中认为,现代经济本质上是市场经济,而此前出现的“习俗经济”(如村社共同体经济)和“指令经济”(如封建领主的采邑经济)则是与市场经济相对立的古代经济形式①。这是从经济体制着手的科学分析,非常精辟,但缺少了生产力这个维度。推动着生产关系和经济体制不断演进的生产力,来自于劳动技能的积累、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机械的出现。所以考虑人类经济发展的共同道路或曰方向,还必须加上从手工劳动到机器生产的发展这个维度。我们将上述两个维度(生产力、生产关系)所涉及的四个要素进行排列组合,可以得到四种不同的经济类型:
1.手工劳动+封闭体制=传统经济(古代社会的自然经济)
2.手工劳动+开放体制=原始工业化经济(由古代向现代经济的过渡形式)
3.机器生产+开放体制=市场经济(现代经济)
4.机器生产+封闭体制=计划经济(前苏联、东欧模式)
如果以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横坐标,把经济体制的演讲作为纵坐标,这四种经济的关系可以图示如下:
由上可知,人类经济发展的共同道路,大致是从封闭的古代自然经济,中经原始工业化阶段之过渡,逐步迈向开放的市场经济这样一个演讲轨迹,这也许体现了东西方各类经济体演进嬗变的普遍规律和共同方向。各国经济发展会因地理环境、资源禀赋、自然和人文环境种种的不同而呈现出千姿百态、变化无穷,但是地无分中西,人无分南北,各国、各民族、各地区的人民都要走向机器生产和市场经济的诉求,却是古今一理,中外皆同的②。显而易见,仅就经济层面而言,谁要发展,谁就应该朝高效率的机器生产和开放的市场经济这两个方向走。从亚当·斯密开始,中经马歇尔、凯恩斯,直到今天的新古典综合和新制度经济学派,现代经济学的充分发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由此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就中国传统经济的再评价而言,无论唐宋还是明清,哪个朝代更接近机器生产和市场经济,那么这个朝代就更先进,更有发展前途。推而广之,不论是纵向比较(如明清和唐宋比较),还是横向比较(如18世纪的中国江南和英格兰),都应该从这两个维度即机器生产和市场体制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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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约翰·希克斯著,厉以平译:《经济史理论》,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② 葛金芳:《经济现代化的两层次界说》,《中南财经济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二、宋代经济:工商业文明因素的急速成长和海洋发展路向的初现
宋代,正处在汉唐和明清之间。在我看来,汉唐是同质社会,宋明是同质社会,插在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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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约翰·希克斯著,厉以平译:《经济史理论》,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② 葛金芳:《经济现代化的两层次界说》,《中南财经济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唐和宋明之间的辽夏金元又是一种同质社会。而清朝则是宋明与辽夏金元社会的综合①。汉唐的立国基础是小农经济,自然经济气息浓厚;宋明虽然仍以农业立国,但在高度发达的农业经济之基础上,已经生长出城市、货币、商业、信用、海外贸易等诸多工商业文明因子,雇佣劳动、包买商惯例、商业信用、集资合伙等新生事物均有踪迹可觅,已然处在迈向近代社会的前夜。换言之,汉唐和宋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异质社会。与汉唐相比,宋代经济最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商品经济成分在传统社会母胎中的急速成长。晚唐以降,特别是入宋以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粮食剩余率的提高,煤铁革命的出现,手工业生产的扩大,以及运输工具(如漕船、海船)的进步和交通条件(如汴河和沿海海运)的改善,商品经济继战国秦汉之后迎来了它的第二个高涨时期。以前未曾见过或者虽有征兆却并不明显的诸般新气象,此时却一一凸现在我们面前。
一是商品性农业的成长。以桑麻、竹子、茶叶、水果、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为主体的商品性种植业加速扩展,特别是在两浙路的太湖流域、成都平原和福建沿海地区,专业茶农、果农、蔗农、菜农大批涌现,他们与独立手工业者一道,开始向小商品生产者转化。
二是都市化进程的加速。城镇数量大幅度增加,城市人口膨胀,城市中工商业从业者增多,地域性经济中心城市层出不穷,导致传统的政治性城市向经济性商业城市转化,都市化势头日见明朗。与此同时,城市格局因古典坊市制的崩溃而有重大改观,城市商业突破地域和时间限制,临街设店的近代型城市风貌已可初见端倪。
三是商品构成的变化和商业性质的转折。社会商品构成发生重大变动,越来越多的生活资料(如粮食、布匹、茶叶等)和生产资料(如土地、耕牛、木材、煤炭、农具等)进人流通领域。原先主要为社会上层服务的、以奢侈品和土特产为主的贩运型商业,开始转变为以黎民百姓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用品为主的规模型商业。
四是草市镇的勃兴和地方性市场的初步形成。在经济发达或人烟稠密的乡村地区,以及水陆码头和交通孔道沿线,“草市”成批涌现,以草市——镇市——区域经济中心为三级构成的地方性市场开始形成,商品货币关系获得了更多的前哨据点来浸润、啃啮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五是商人群体的崛起和“谋利”观念的盛行。越来越多的官僚、地主、士人、农民投入经商活动,沿海农民甚至集资投入海外贸易(所谓“带泄”)。随着商人队伍的扩大、商业资本的雄厚,商人阶层的实际地位有所提高,商人的社会影响亦在扩大。与此同时,体现商人意识的谋利观念(所谓“市道”)对传统观念的冲击力日益增强。以叶适、陈亮为代表的浙东功利主义学派的崛起,表明传统儒家义利对立论的一统天下裂开了缝隙。
六是海外贸易的拓展。汉唐时期的陆上丝绸之路此时已被海上“香料之路”、“陶瓷之路”所取代,其规模之大是陆上中西交通所无法比拟的;而且范围更广,与宋朝建立外贸联系的已达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此同时,宋朝与辽、夏、金、吐蕃、大理等周边政权的物资交流和经济联系不仅一刻也没停止过,而且规模不断扩大,形式日趋多样,榷场贸易、走私贸易、茶马贸易和朝贡贸易等形式各显神通,互相补充。宋代每年所铸数百万贯的铜钱亦因之流向周边地区,几乎成为“国际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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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关于中国历史上的几种同质社会,这里只是一个简略的表述,肯定不完备。如先秦夏商周三代,都建立在村社共同体经济之上,也是一种同质社会。这几种同质社会以一个否定一个的方式发展下来,其间既有联系(历史传承)又有区别(性质相异),还有交叉和融合。因问题比较复杂,这里不便展开,我已另文论列。
七是纸币的出现和白银的货币化。在国内外市场同时得到开拓、商业规模远远超迈前代的情况下,原先具有神奇魅力的铜钱这种交换手段,因其分量重又价值低而显得力不从心(特别是在日趋普遍的长途贩运和交易量扩大的情况下),于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在北宋前期的川蜀地区率先登上商品交换的历史舞台。稍后,以白银为代表的贵重金属称量货币亦开始跻身于流通领域,从而形成了铜钱、铁钱、楮币、银两并行的过渡性货币体系。遍布于汴京、临安城内的“金银盐钞引交易铺”就是各种不同货币的兑换处。仅临安城内这种金银交易铺就有100多家①。
所有这一切使我们相信,宋代的商品经济的确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此时我国商品经济的繁盛,无论是就规模还是水平而言,依然遥遥领先于当时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即与18世纪的清中叶比,亦毫不逊色,至少是各有千秋①。
特别是宋代东南沿海地区,在海外贸易的拉动之下,一个新型的、充满活力的开放型市场经济得以崛起,这是汉唐以来农业经济内部真正带有路标性意义的重大变化。在我看来,秦汉“第一帝国”和隋唐“第二帝国”,都是以农业经济为立国基础的大陆性帝国,不仅经济重心位于司马迁所说的“三河”,即黄河中下游地区;而且汉唐间历时千年的“丝绸之路”更是向着亚洲内陆延伸。可以说宋以前的历代王朝,都是头枕三河、面向西北的内陆国家。然自中唐以降,我国开始由内陆型国家向海陆型国家转变:广州、泉州等大型海港相继兴起,东南沿海地区以发达的农业、手工业和商品经济为后盾,表现出向海洋发展的强烈倾向。特别是宋室南渡之后,为形势所迫更加依赖外贸,刺桐港即泉州正在此时成为当时世界上的第一大港。在迅猛发展的海外贸易的刺激下,东南地区以生产交换价值为己任的商品经济日趋繁盛,以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为基础的市场机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于是原先头枕三河、面向西北的立国态势,一变而为头枕东南、面向海洋。这个转折的实质性内涵是从自然经济转向商品经济,从单一种植经济过渡到多种经营,从基本上自给自足到专业分工有所发展,从主要生产使用价值转为生产交换价值,从习俗取向变为市场取向,从封闭经济走向开放经济③。这一切表明,宋代,特别是南宋东南沿海地带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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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宋]吴自牧:《梦粱录》卷13“铺席”,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