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基本规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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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基本规律

逻辑学基本规律范文1

逻辑学课堂教学内容的改革

对逻辑学科而言,改革或更新教学内容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目前所使用的逻辑教材,大多是“通论”性的、普及性的,其内容适用于各个不同的专业。教材之所以这样编写,是因为:编写者和出版商考虑到出书成本、发行量;作为一门学科,逻辑学自身有一个理论体系完整性的要求。面对重共性而轻个性的教材,教师应该重视加以“二次开发”,根据所教班级的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根据学生将来所需的知识构成和技能构成来处理教材,确定所需教学内容。关于这一点,早在1999年,时任中国逻辑学会会长的吴家国教授就在《大中学生逻辑思维能力调查报告兼论逻辑教育中的问题及其改革》一文中指出:“根据不同专业特点,逻辑课的内容可有不同侧重点。如中文、外语等专业可侧重于语言逻辑;数学、计算机、电子等专业可侧重于数理逻辑;其他理、工、农、医等可侧重于科学方法论等。”[1]经文献调查与多次对中文专业的在校生、往届毕业生的访谈,再加上与中文专业的资深教授的访谈,我们是这样确定中文专业逻辑课的教学内容的:立足于传统逻辑,适当增补一些现代逻辑的内容。其主要有概念理论(它的学习将使学生终身受益)、命题逻辑(重点是选言命题和广义假言命题推理的有效式,插入现代逻辑的真值表知识、推理形式的有效性判定知识)、词项逻辑(重点是直言命题推理的有效式)、归纳逻辑(重点是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收集和整理经验材料的方法)、逻辑的基本规律、论辩(重点是论证与反驳),此外,还略涉模态逻辑(简单的狭义上的“模态命题推理”、“道义命题推理”)。

根据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对所选的教学内容的知识类型进行梳理,确定“权重”,明确教学重点。不同类型的知识在逻辑教学中的作用是不同的,不同性质的知识对逻辑教学的意义是有差异的。过去,我们不重视逻辑知识类型的区别,往往抓不住重点,以致影响教学质量和效率。我们是这样梳理逻辑知识类型的:第一,区分陈述性知识(“世界是什么”的知识)与程序性知识(“做什么”、“怎么做”的知识);强化程序性知识,弱化陈述性知识。拿“概念”理论来说,“什么是概念”、“概念的形成”、“概念的种类”等属于陈述性知识,少讲略讲;而“明确概念的方法———定义和划分”、“概念的运用”等属于程序性知识,则是多讲细讲,讲练结合。第二,区分现象知识(事物的表象知识———经验)、概念知识(事物的本质知识)和原理知识(事物的规律知识———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知识)。“现象知识”、“概念知识”,在对语言结构的分析中分别体现为语言的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重视“概念知识”、“原理知识”;要求学生吃透逻辑原理,如准确理解“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定义的规则”、“划分的规则”、“三段论的规则”、各种“有效推理式”、“逻辑的三大基本规律”、“论证和反驳的规则”、“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应注意的事项”、“探求因果联系应注意的事项”等。要求学生重视语言分析,洞察语言所承载的实际信息。例如:教授直言命题逻辑形式“S是P”中的逻辑常项“是”的含义时,列举了下面三个语例:《红楼梦》是小说。《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小说是文学作品。

引导同学们分析,得出结论:“是”在命题中的概念义各不相同。它分别表示“个体属于类的关系”、“个体之间的等同关系”和“小类包含于大类的关系”。这种分析可以揭示“S是P”之逻辑形式的歧义性。教授联言命题知识时,列举了下面两个语例:他优柔寡断,以致坐失良机。情有可原,罪不可恕。罪不可恕,情有可原。让学生在精微的分析中知道:上述三个句子并不能简单地分析为由两个联言支构成的联言命题(即“他优柔寡断,并且他坐失良机”)。句所表达的联言命题实际是“他优柔寡断,并且坐失良机。并且他坐失良机的原因是他优柔寡断”。句这两个句子(实际均为转折关系复句),所表达的联言命题则分别是“情有可原,并且罪不可恕,并且罪不可恕更重要”、“罪不可恕,并且情有可原,并且情有可原更重要”。显然,它们若作为审判用语,对于量刑的预示意义是大不相同的。第三,区分主体性知识和辅知识,尽量少用或不用辅知识。根据中文专业的培养目标,我们把传统逻辑知识确定为主体性知识,把现代逻辑知识确定为辅知识。于是,近几年来,我们的授课始终是以传统逻辑的内容为主体、以现代逻辑的部分实用性内容为辅助。对于绝大部分非哲学专业的学生而言,他们的需要不是当逻辑学家,而是提高思维和表达的有效性、严密性、创造性,提升思维素质和品质。

笔者从事逻辑教学工作已有20余年,几十年如一日,注意不断吸收本学科的新的研究成果,补充完善教学内容。本人的讲稿、教案每使用一次都会有所更新,努力使基本概念、原理的表述更加准确、严密、科学、规范,力求把学科发展面貌呈现给新一届学生。近两年,根据学科的发展和学生的情况,深化、细化被选定的重点内容具体表现在:为“概念”、“定义”、“推理的有效性”等给出新定义,对“定义”、“划分”、“命题”、“推理”等给出了新分类系统,使得相关概念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同时也避免了旧的说法中的一些疏漏;修正了选言推理和假言推理的部分规则,使之更严谨、科学;对真值表的作用给予了新的概括,获得了解决比较复杂的逻辑问题的新的视角和途径;对“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适应条件作出了新的探讨,揭示了逻辑的基本规律与形而上学的区别属性、与辩证法的相容属性;探讨了反驳的规则、非形式谬误的分类。上述内容已被吸纳到由本人与王跃平教授合著的教材《逻辑学教程》(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2012年4月版)中。总之,一个有事业心、责任感的教师,就应该力求站在学科的最前沿,用最新科研成果充实或更换教学内容,不断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p#分页标题#e#

逻辑学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

世界上没有一种教学方法是完美无缺的,每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其优点,也有其不足。一般而言,教学方法的选用主要应该依据教学目的、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需求以及教学内容的特点。逻辑学教学方法的选用,首先得依据“提升大学生的思维素质”之根本目标和逻辑学科本身的内容特点。检验所选用的教学方法优劣的最终标准是教学效果。哪种教学方法可以达到最理想的教学效果,哪种教学方法就算是最合适的。抓好预习环节,精心设计预习题,用于学生预习如,在学习“逻辑基本规律”这一章时,笔者根据学情和本章的教学重点设计了这样一些预习题:思考题:什么是逻辑规律?逻辑基本规律和特殊规律的根本区别是什么?简述同一律的内容、要求和作用,并举例说说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所产生的逻辑错误的类型。简述矛盾律的内容、要求和作用,并举例说说“自相矛盾”这一逻辑错误的主要表现。简述排中律的内容、要求和作用,并举例说说什么是“两不可”的逻辑错误。分析题:分析下面两段文字是否违反逻辑规律。文字成为记录文化的有效工具是从意音文字开始的。美索不达米亚的钉头字,埃及的圣书字,中美洲的玛雅字,中国的汉字都是意音文字。它们在各自地区留下早期文化的灿烂记录。在今天的世界上巍然独存的意音文字,只有汉字,其他的意音文字都成历史陈迹了。我们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否则的话,群众就不拥护我们。因此,我们要努力向群众学习,做群众的小学生。学生带着这些问题去学习,通过独立思考,再通过课堂教学活动,都能比较轻松地掌握本章的知识重点。逻辑课存在内容多而时间少的矛盾。抓预习环节,精心设计预习题,不失为解决这一矛盾的良策。

在课堂中激发疑点,组织学生合作学习古人云:“学源于思,思源于疑。”也就是说,没有疑就没有思,没有思就没有学,疑是学之始。逻辑课程对学生思维的训练是双重的,一是逻辑学的内容本身就是告诉人们思维的规律、法则、方法、技巧,告诉人们哪些思维的结构形式是有效的,哪些思维的结构形式是无效的,应该这样思维,不应该那样思维;二是在逻辑知识、技能的教授、训练过程中,应该贯彻启发性原则,把培养学生的良好思维习惯、思维品质作为重要教学目标之一,作为选择教学方式、方法、手段的依据。激发疑点,组织学生合作学习的具体做法是:抓住教学的重点难点,或由教师置疑,或由学生质疑;重视开展双边活动、多边活动,进行讨论式、辩论式、探究式教学;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尝试“学生主讲,集体讨论”的新型教学模式。有些章节的内容,如“归纳推理”、“类比推理”、“逻辑的基本规律”、“论辩”等比较简单,教师就让学生自己备课讲。具体过程是:在人人备课的前提下,各学习小组(预先划定的,一般由6-8人组成)选派一个同学上台讲授(要求轮流上台)。然后让同学们进行质疑、评议,查漏补缺。老师作为一个参与者融入其中,若学生所讲、所讨论的内容科学、准确,就不再重复;否则,就要作点睛式补充、归纳。没有获得上讲台机会的同学,要求交上讲稿,由老师检查批改。实践证明,这样的教法极大地唤醒和强化了学生的主体意识,调动和发掘了他们的学习兴趣、学习潜能,提高了学生的实际动脑、动口和动笔的能力。要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提升他们的思维素质,就得充分重视其获取知识的过程,设疑问难,激疑启智;就得让他们自觉参与团队学习,让他们在互动、合作中锻炼才智。重视语用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教学生学会“形式化”逻辑学教学方法的选用必须依据其学科本身的内容特点。逻辑学本身的知识系统是高度抽象、概括的,是极其枯燥的,其基本概念、理论往往给人以晦涩难懂的感觉,所使用的人工符号较多,所归纳的思维的形式结构远离思维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必须重视案例分析,注意联系日常思维和语言实际,教学生学会形式化的抽象和表述。

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谈话、演讲、协商、谈判、辩论、各类书面言语作品(文章、著作),充满着可供逻辑分析的语用案例,只要我们做有心人,善于发掘,善于捕捉,就不难找到。例如,在教授“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之原理时,笔者就举了一个自己买鞋的语用案例(与商店营业员的对话):“请拿双皮鞋来看看。”“要男式的还是女式的?”“男式的。”“牛皮的?”“嗯。”“什么颜色?”“黑色。”“多少码?”“41码。”通过导析,使学生认识到:在这里,营业员要求顾客对“皮鞋”这一概念连续作了四次限制,通过这四次限制才明白顾客需要买一双“41码的黑色男式牛皮鞋”。在案例分析中,要注意引导学生将其陈述性的自然语言抽象为逻辑符号、公式,即让学生学会形式化。如,在讲到二难推理的“复杂构成式”时,笔者举了一首元曲《寄征衣》作为例子:欲寄征衣君不还,不寄征衣君又寒。寄与不寄间,妾身千万难。(选自姚燧《牧庵集》)并引导学生抽象出如下推理式:如果p,则q,如果非p,则s,或者p,或者非p;所以,或者q,或者s。这种教学,把抽象的逻辑知识和活生生的日常思维实际、语用实际结合起来,不仅可以激发学生学逻辑的兴趣,使之感到可学以致用,进而形成学习动机;而且可使他们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进而形成科学概念,并把逻辑知识转化为逻辑技能。逻辑学的生命在于联系思维和语用实际。为了充实教学用例,教师要特别注意平时的收集。无论是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还是与人交谈、观察别人交际,或剪切,或摘抄,或记录,并进行归纳、梳理。最近,笔者把这些整理在《语言实践中的逻辑》一书中,拟于年内正式出版。该书的宗旨是:提供语言材料,让学生悉心体悟逻辑原理及其应用价值,提高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和效果。用由教师自己或前人所归纳的口诀或图表帮助学生记忆口诀有直言命题主谓项周延表的记忆口诀、直言命题对当关系口诀、三段论规则的口诀等,图表如六种直言命题对当关系图、两种选言推理的有效式表、三种假言推理的有效式的表等[2]。它们不仅是对逻辑知识的进一步提炼,而且是对学生学习方法的一种提示———通过归纳对比来记忆,可大大提高学习效率,使学生学得懂,记得牢,用得上,从而进入学习的良性循环轨道。#p#分页标题#e#

逻辑学基本规律范文2

论文摘要:逻辑学是研究推理的一门学问,而推理是由概念、命题组成的,不懂得命题就不懂得推理。普通逻辑学在研究命题时,主要是从二值逻辑的角度研究命题逻辑形式的逻辑值与命题形式之间的真假关系。本文着重从认识论的角度阐述逻辑真理的内涵,同时详细论述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的区别。为了探求真理必须保证思维的逻辑性。

逻辑学离不开“真”这个概念。一般来说人们是从下述意义上使用“真”这个概念的:

(一)前提或者命题真。这种真是指命题的思想内容是真的。任何一个命题的内容不是真的就是假的,在这里真或假不是用以描述事物状态的,而是评价命题或陈述的内容的。它的核心是针对其所表达的知识或信念的,例如:“台湾不是一个国家。”这个命题的内容是符合客观事实的,所以是个真命题。

(二)推理真。这是指推理中前提真和结论真之间的关系。演绎推理前提真结论必然真,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前提真而结论是或然性真。因此推理真就是推理中的结论相对于前提是必然的真或者是或然的真。这里“真”指的是否再现逻辑推断关系而不是对命题内容的评价。

(三)指派真和赋值真。在逻辑学中(特别是在现代逻辑中)把命题形式当作真值形式,而且只从真假的角度研究每一种命题形式的逻辑特征,真和假是命题的唯一属性。逻辑真在这里指这些真值形式和其中的变项与公式的真假,这时的真假和具体命题内容的真假无关,而只是一种假定的真假和根据这种假定而推论出的真假。

(四)形式真。这是指永真式(重言式)或普遍有效式的真。逻辑学中有一类公式,对其中的变项可以代以任何命题、谓词、个体词总能得到真命题。这类公式的真是一种逻辑关系的真,例如:P或者非P中不管变项P赋真值或是假值,这个公式都是真的。

(五)系统真。现代逻辑建立了形式系统,如果它的定理都是形式真,即都是永真公式或是普遍有效式,那么整个系统便是可靠的和一致的,这种可靠性和一致性就是一种系统的真。

在以上这五种“真”的情况下,逻辑学不考虑第一种意义的“真”,而只关注后四种“真”。后四种“真”在逻辑学中有各种表现,在其他科学中也有这些意义上的真的表现,就被称为逻辑真理。

所谓逻辑真理是一种特殊的真理,是一种因逻辑关系或逻辑原因而成为真的一种真理。逻辑真理不能凭经验而得知其为真,它需要我们借助逻辑分析、语义分析、关系分析确定它们是真的。它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真理是有区别的。

恩格斯认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思维与存在何者为本原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也就是我们的思维能否认识现实或者正确地反映现实世界的问题。从逻辑哲学的角度来看,其重大的基本问题就是逻辑与客观现实的关系问题,任何逻辑学家都要回答:逻辑真理是否与客观现实一致?逻辑真理与事实真理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关于这个理论问题,亚里士多德在其所著《形而上学》一书中明确提出并详细论述了逻辑基本规律(矛盾律与排中律)。在谈到矛盾律时认为,事物不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矛盾律首先是存在的规律。它之所以能够成为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是因为它符合“事理”。亚里士多德肯定了逻辑规律与存在规律的一致性,其根据就是真理符合现实的理论,即所谓真理符合论。它在解释真与假这对概念时说,凡以不是为是、是为不是者,这就是假的;凡以实为实、以假为假者这就是真的。按照真理符合论,一切真理必需与现实一致,逻辑真理也不能例外。可见亚里士多德的真理观,是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这个真理论肯定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但是亚里士多德只强调逻辑真理与存在规律的一致性,却忽视了逻辑真理的特殊性。莱布尼兹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他第一个提出了用数学方法研究逻辑学中的推理问题,对亚里士多德的真理一元论提出了挑战。他认为有两种真理:即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的,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推理的真理不像事实真理那样依赖于经验,它们的证明只能来自所谓的天赋的内在原则。因此莱布尼兹的这种观点,就成为真理二元论和逻辑真理先验论的一个起源。

基于莱布尼兹的推理真理和事实真理的对立,在康德的哲学中就演变为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分歧。康德认为一切来源于经验的判断都是综合判断;分析判断是绝对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知识,即先天知识。例如:“白人是人”就是分析判断,在康德看来表示逻辑规律的判断就属于分析判断。

数理逻辑问世之后,逻辑哲学领域中出现了维特根斯坦学派,即以维也纳小组为核心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他们的一个共同的工作就是利用数理逻辑的成果,发展从莱布尼兹到康德的真理二元论和逻辑真理的先验论,使之获得科学化的外观和现代化的形式。维特根斯坦把逻辑真理称为重言式。他认为重言式的命题是无条件的真,由此他断言,重言式既不能为经验所证实,同样的也不能为经验所否定,也就是说与现实没有任何描述关系。逻辑实证主义者进一步把康德关于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区分推向极端。在他们看来,凡是先天的都是分析的;反之,凡分析的都是先天的。逻辑实证主义者确立了一个基本的哲学信条:分析真理与综合真理有根本的区别。这个学派的主要代表卡尔纳普认为,哲学家们常常区分两类真理,某些陈述的真理是逻辑的、必然的、根据意义而定的,另一些陈述的真理是经验的、偶然的、取决于世界上的事实的。前一类推理就是所谓的分析推理,后一类推理就是所谓的综合推理。逻辑真理被看作是分析真理的一个特殊的真子集。

1933年塔尔斯基以形式化的方法给出了真理的语义学概念,他用非形式化方法对其语义学的成果作出概述。他认为逻辑真理同其他真理一样,必需与客观现实相符合或者相一致,在形式语言中,一个语句是不是逻辑真理,取决于它是不是在每一种解释下都成为真语句;同时一个语句在某一解释下是否为真,取决于它在这一解释下,是否与它所“谈论的对象”相一致。可见逻辑真理的概念直接依赖于形式语言中的语句,与它们所描述的客观现实之间的符合关系,这说明它的逻辑真理或者分析真理并非先验的真或者先天的真,它们为真同样是因为它们与现实相符合。塔尔斯基重新建立了真理符合论,表明一切真理包括事实真理和逻辑真理,它们的共同特征就是必需与客观现实相符合。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真理符合论,肯定了逻辑真理与存在规律的一致性,但是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差别。莱布尼兹、康德、维特根斯坦和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逻辑真理和现实绝对无关,与事实真理根本不同。塔尔斯基主张真理必需以亚里士多德的真理符合论为基础,而且只能以形式语言来构造,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

认识论认为,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思维中的正确反映。同样逻辑真理也是客观世界规律性的反映。列宁指出,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而最普遍的逻辑格,就是事物被描述的很幼稚的……最普遍的关系。列宁认为逻辑的公理、正确的推理形式是事物最普遍的关系,是由人们实践中千百万次的重复而反映和巩固在意识中。列宁说的最普遍的逻辑格是指三段论推理的正确形式。在这一点上我们说逻辑真和事实真是相容的,事实真是基础,逻辑真是建立在事实真基础之上的,二者是一致的,但是逻辑真理与任何具体的经验事实无关。

逻辑学基本规律范文3

引言

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笔者发现形式逻辑课教学必须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灵活的应用到课堂之上,探索必要的教学方法改进,才能够从根本上促进教学效果的提升。下面,笔者在概述形式逻辑课的四大特点之后总结教学改革的三大原则,最后提出六条改进方法。

一、形式逻辑课程的特点――教改的难度

形式逻辑课是一门研究思维的课程和科学,它是对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研究。受到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影响,其研究过程和其他学科有着本质的区别。想要讲清楚这门课程、让更多的学生取得学习的效果,就必须全面、准确的认识这门课程的特点和难点,从而有的放矢。

1.内容单调枯燥

形式逻辑学的知识点较少,内容较为单调,理论性东西短缺。例如,在逻辑的基本规律同一律这一部分的内容中,仅仅只有同一律的基本内容以及违反后的逻辑错误这一点内容,如果不进行透彻的分析,只需要几句简单的话便可以完成,学生掌握难度较大。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需要不断地重复,不仅使得教师重复??嗦,也让学生无心继续学习,教学难度较大。

2.知识抽象、难懂

形式逻辑学的内容大都较为抽象,在进行判断时也要考虑判断的逻辑性,讲课时内容也十分抽象,常常听得学生昏昏沉沉、云里雾里,真正掌握其中内涵比较困难。

3.知识环节性很强

形式逻辑学的知识点之间衔接的非常紧密,从概念到判断再到论证往往一环套一环,任何一个部分存在弱点都可能造成知识缺陷,给整体的学习带来倍增的难度。

4.实际应用难

在学习了逻辑知识之后,大家在工作、生活、学习中需要不自觉的运用,但是在讲知识要点与具体实际联系在一起时比较困难,逻辑学的思维形式、思维规律与现实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这些逻辑学的自身特点给教师的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给教师工作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想要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必须进一步深入了解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二、形式逻辑教改的思路――教改的原则

教学改革的大趋势下,教师必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在教法上有所提升,从实践中提高创新能力,坚持正确的原则。

1.课堂讲授为主的原则

课堂是教师进行传授的主要平台,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主要依靠教师的讲授。教师在确定了教学目标之后,要在“怎么教”上面多进行研究,让学生能够在愉快的课堂过程中获得知识。教师要珍惜每一节课堂的机会,增强课堂教学动能,正确处理好联系、讨论、讲授等环节的相互关系,不能忽视讲授的主导地位。

2.精讲多练原则

教师给学生传授知识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学生能够在实践中灵活运用。在课堂讲授中,作为教学主体的教师必须要把握“准”字和“精”字,让学生通过课堂充分掌握所要学习的要点和体系,领悟到知识的切入点。逻辑学的课程虽然基本表述比较简单,但是运用困难、程序繁多,这需要教师在进行教学安排时,把练习贯穿到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中,通过练习有效的提升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达到教学目的。

3.提高能力的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动手动脑能力。现如今学生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学习的知识较为单一,机械古板,思考问题时逻辑混乱。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积极地引导学生,让学生能够运用知识和理解知识,举一反三的运用到实践中。

三、提高逻辑学教学效果的具体措施――教改的方法

1.精心备课

备课是每一节课的必要环节,也是好的教学效果的基础。备课时不仅要备教法、备内容、备教材还要备学生。教师需要针对实际情况,创设不同的课堂情境和教学过程,保证思路清晰、有备无患。

2.精选教例

形式逻辑学课程的内容大多比较枯燥,规则和形式比较多。想要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就必须在引用教例时多加注意。教例要能够集中反映事物的共同本质,有利于学生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的思维能力提升。

3.科学传授

传授内容确定之后,采取怎样的方法使学生能够掌握就成为最关键的问题。课堂讲授力求表达准确、深入浅出、启发引导、层层递进,切忌似是而非、拖泥带水。不管是讲概念、判断还是推理、论证,都要从基本知识入手,使学生在充分理解的前提下,引导学生学会运用。在引用教例时要准确、适时、恰当,使学生在理论教学中学习知识,在案例教学中体验知识,把知识融化于实际中。

4.双向交流

教学是教师和学生的双边活动,教师的教说到底是为了学生的学。要实现预期的教学目的,教师在优化讲授的同时,必?随时把学生引导到教学活动中来。不管是教学内容的设计,还是课堂教学的组织,都要调动、激发、引导学生进入教学角色。这样才能够通过良好的反馈机制促进双向交流。

5.强化训练

在教学过后要注重学生运用教学内容和课堂知识的训练,指导学生在正确的逻辑思维下解决实际问题。教师所安排的各个教学环节都应当紧紧围绕学生的思维能力进行,方便学生接受更多的逻辑训练。

6.严格要求

教学质量的提升与教师的严格要求密不可分,教师在把握了认真教学的原则后还要注意对学生要求的严格性,通过对教法的不断探索,形成一套固有的传授模式。

逻辑学基本规律范文4

(一)有利于拓展逻辑学发展方向,更广泛地体现逻辑学的价值

经过多年的发展,逻辑学呈现出多元发展的趋势,出现很多逻辑分支或逻辑类型,成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并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传统逻辑比较,现代逻辑虽然成为了当今逻辑学发展的主流,其严密性、先进性以及在现代哲学、数学、计算机、认知科学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一门科学的持续发展,要考虑它的适应群体和研究目的。论及此,必须提一下非形式逻辑领域被广为引证的卡亨的一段话:在几年以前的课堂上,当我正要结束(对我来说)迷人的、复杂的谓词逻辑的量词规则的时候,有个学生嫌恶地问道:他花了整整一个学期所学的东西,与诸如约翰逊总统决定再次升级越南战争的问题有何关系。我喃喃无语,就约翰逊方面说是糟糕的逻辑,然后就表示,逻辑导论不是这类课程。学生接着问道,什么课程处理这种事务。我不得不承认,就我所知,还没有这样的课程。这个学生想要今天大多数学生想要的一门与日常推理相关的课程,一门与他们听到、看到的各种论证相关的课程,这些论证的内容涉及到种族、污染、贫困、性别、核战争、人炸以及在20世纪后半叶人类所面临的所有其他问题。〔6〕28与此相同,吴家国教授也曾提及在国内发生的类似情况:1999年12月12日,为了纪念“学术百年”、面向社会宣传逻辑学,北京逻辑学会举办了一场逻辑报告会,除专业逻辑工作者参加外,还公开售票,欢迎对逻辑学感兴趣的人们参加。会上,逻辑工作者发言十分踊跃。然而,在会议结束时有一位中年女同志站起来发了言,她深沉地说:我是花钱买票来听讲的,本想学点逻辑知识对工作有用,可是,听了以后感到听不懂,不知道逻辑学对我有什么帮助。我很失望。〔7〕这些事例,充分说明了逻辑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尽如人意的方面,甚至可以说不平衡发展的不足。在这种逻辑学与人们现实生活、思维实践严重脱离的情况下,首先从北美兴起批判性思维运动,从而推动了非形式逻辑的发展。武宏志、周建民、唐坚等人在《非形式逻辑导论》一书绪论中大量转述国外部分逻辑学家的论述,指出数学逻辑(即通常说的数理逻辑—引者)的特征及非形式逻辑学家对数学逻辑的批评,提出了“逻辑学的实践转向”。〔6〕28目前,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并广泛推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鞠实儿教授曾提出:“假定存在一个逻辑类型,它或者是新的或已知的。如果它取代另一逻辑类型而成为被关注的主流,则称这一历史事件为逻辑学转向”。〔8〕并在该文中提出了逻辑学的认知转向。陈慕泽教授在《逻辑的非形式转向》一文中确认逻辑学是以研究推理和论证的总体目标的前提下,解释了逻辑转向的三个意思:“第一,促使逻辑学在某一阶段发展的动力,有别于上述总体目标;第二,逻辑学在此种转向目标的推动下,取得了长足的实质性的进展;第三,此种进展不但对实现其转向的目标,而且对实现逻辑学的总体目标有重要的意义”。〔9〕逻辑学的这些发展方向的转变为不同民族思维方式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启发和理论依据。陈波教授在探讨“逻辑的可修正”问题时指出了“作为研究对象的逻辑”和“作为理论形态的逻辑”的区别:“前者(指作为研究对象的逻辑———引者)就是我们在实际使用着的逻辑,这是一种客观形态的东西。有没有这样的逻辑存在,是有争议的。如果有这种逻辑的话,它大概存在于人类的语言实践和思维实践中,并且与人类所面对的外部世界也有某种关联。于是,‘作为理论形态的逻辑’,就是对这种逻辑的描写、刻画或重构;它们是一种‘发现’而不是‘发明’;发现就含有描述性成分,就有真假对错之分……,由此引出一连串复杂的哲学问题。当我说‘逻辑是可修的’时候,我不是指客观形态的逻辑,这种逻辑是‘存在’那里、‘摆’在那里的东西,无法修正;至于它究竟是什么样子,则见仁见智,难以获得统一的见解。可以修正的只能是‘作为理论形态的逻辑’,即逻辑学家所构造的、并获得公认的逻辑学说和逻辑系统”。〔10〕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就是存在于不同民族语言实践和思维实践中,并在他们认识世界、表达和交流思想等与外部世界发生一切关系时具有密切关联、起重要作用的一种实际的思维现象,可视为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的”逻辑。以逻辑学视角,用逻辑学理论,研究不同民族思维方式,掌握其认识世界、交流思想的基本规律,分析其形成的历史文化背景,总结在有效交际过程中的主导推理形式,并与逻辑一般规律以及各民族传统思维方式进行比较等等,都可谓是逻辑学今后在逻辑与文化的互动视域下值得研究的新领域,也是解决逻辑脱离人们思维实际的有效途径之一,同时能够充分发挥逻辑科学在不同民族思维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体现其应用价值。

(二)有利于中国逻辑史的研究,丰富中国古代逻辑思想

西方逻辑传入中国之后,中国有识之士大量介绍、学习西方逻辑的同时,围绕“中国古代有没有逻辑?”、“逻辑在中国历史上的状况应当如何认识与评价?”的问题开始了中国逻辑史的研究。经过一个世纪以来几代学者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中国逻辑史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对中国逻辑史的研究对象形成共识,研究方法进一步科学化,研究成果可谓是洋洋大观。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逻辑思想是逻辑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古代有丰富的逻辑思想,其中由于中国古代的历史发展本身就是一个不同民族不断融合的过程,其历史的发展演变中当然也包括了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的持续融合过程。因此,研究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理应包括在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不同民族的逻辑思想。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不能说是不同的逻辑,但它是逻辑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在不同民族群体的思维实践中占居主导地位并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应该通过学习、研究不同民族思维方式来探究其规律性的因素,通过比较研究,丰富中国的古代逻辑思想。比如,蒙古族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之一,长期以来在以蒙古高原为中心的北方辽阔草原为依靠游牧经济生息繁衍,创造了有别于中原农业文明的草原文化,形成了独有特色的蒙古族思维方式。蒙古人的为人处事方式与汉族人有别样的一面。那么这是为什么?这种特征是怎么形成的?这些问题要从古代蒙古族的历史文化背景着手,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研究,并与汉族古代逻辑思想进行比较,分析与汉族及其它民族思维方式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等。逻辑与文化具有密不可分的互动关系。张东荪先生进行了逻辑与语言结合的研究,提出了自己关于逻辑与文化之间关系的观点,有人称之为“文化主义逻辑观”。他认为:“逻辑是由文化所需要而逼迫出来的,跟着哲学思想走,是文化的产物,由于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不同,因此逻辑就不同,不存在先验的、普遍的逻辑,没有唯一的逻辑,而只有在各种不同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不同逻辑”。〔11〕崔清田教授则在中西逻辑比较研究中充分阐明了逻辑与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他指出:“逻辑与文化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客观联系。这种联系是由文化的整体性,以及包括逻辑思维在内的思维方式在构成文化整体的诸要素中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逻辑与文化的关系既表现为文化的整体特征和需求对逻辑的制约,也表现为逻辑对文化发展的影响。文化对逻辑的制约,决定了由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文化所孕育出的不同逻辑传统,既有共同性的一面,又有特殊的一面”。〔1〕156鞠实儿教授在《逻辑学的问题与未来》一文中指出,在某一文明内部,由不同的人群所创造的不同或具有显著差异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构成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明可以具有不同的逻辑。〔12〕众所周知,中国逻辑学界“大逻辑观”与“小逻辑观”之争可以说至今还没有彻底结束。我们虽然没有将大逻辑观扩大化,持不同的民族都有不同的逻辑,或者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就是不同的逻辑的观点。但是,从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出发,将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或不同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作为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组成部分进行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布留尔将原始人的思维称作为“原逻辑”,并指出:它(指原始人的思维)不是反逻辑的,也不是非逻辑的。〔13〕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或一个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可以说是前逻辑或原逻辑,它体现着一个文化群体在认识客观事物、表达思想、论证观点等方面的规律、规则、程序、步骤、手段等共同的思维特点和思维趋向。将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或不同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纳入到中国逻辑史研究范畴,能够丰富中国古代逻辑思想,体现我国多民族的文化、思维相互影响、交融一体的特点,对中国逻辑史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有利于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民族文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信息传播方式不断进步,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日趋频繁。不同民族文化从表面上看,有很多显现的、可感知的差异,而其最本质的差异潜在于一种文化的深层次。这里包括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积淀的文化理念。这种理念在不同民族政治、经济、历史、文学、艺术、道德、宗教、风俗、语言文字等诸多领域起作用并处处得到体现。一个民族或一种文化群体的思维方式以及说理方式贯穿于该文化体系中,有学者称之为文化的“本”和“纽带”,认为在思维方式的作用下各种具体文化形态和形式联结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不同文化群体之间或不同说理方式的人群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可以视为一种跨文化的论证。评价一个论证的好坏,有很多不同的标准。从非形式逻辑标准分析,其要素———“论证者”与“目标听众”至关重要。所谓论证者“就是指提出论证的人”。所谓目标听众“即是指论证者试图说服的听众”。〔14〕面对不同民族文化群体之间或不同说理方式的人群之间的跨文化互动,不仅要考虑论证形式的共性,更要考虑涉及论证者和目标听众的文化差异性。和谐社会需要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和谐社会是通过社会主体———人的行为得以实现的,只有人人保持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社会才能够和谐发展。每个人的行为都受其思维方式的制约,是思维方式的具体表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也是如此。在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过程中,能够多一些和谐、少一些冲突,其重要的前提之一就是对彼此思维方式的全面、正确了解。因此,对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进行认真研究,正确认识、全面了解不同民族文化各层面的具体状态及其历史演变,把握其文化的特质思维方式背后深层次的因素,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时代需要。鞠实儿教授曾提出“广义论证”〔15〕概念,扩大了逻辑家族成员,在广义论证的框架内考察不同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以及具有不同说理方式的人群之间的交流方式,将不同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纳入到逻辑家族。广义论证不仅考虑到论证中的语境变量,而且还将文化作为变量引入逻辑学的研究领域;强调博弈参与者的文化隶属关系对论证活动的作用,从而允许我们在广义论证的框架内考察不同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以及具有不同说理方式的人群之间的交流方式。由于参与者的社会文化隶属关系对论证的实施方式和论证结果的可接受性有直接的制约作用,事实上,如果博弈者使用的规则不被他们所属的文化群体认可,博弈的结果将不会被相应的群体所接受,所以也就没有规范性。这一理论的提出对于逻辑学发展和不同民族文化交流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在这样理论指导和“文明平等原则”〔12〕下,不同民族之间才能够顺利有效地交流,也只有这样的原则下,不同民族文化才能平等、协调发展。

二、民族思维方式的研究方法

任何一门科学或学科不容忽视研究方法的重要性。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民族思维方式的研究,要借鉴中国逻辑史研究的成功经验,采取比较研究方法和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的方法。

(一)比较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方法是诸多学科普遍运用的研究方法。不同学科运用比较研究方法之后,在该学科研究领域出现过新的分支或研究方向。例如,比较文学、比较逻辑等。民族思维方式的研究,也离不开比较研究方法。因为,只有在比较中才能够更好地体现不同民族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和一般规律。采用比较方法,必须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不能盲目比附或强行比较。要明确比较目的、对象,要通过不同民族思维方式所形成的历史文化背景、主要特征的比较,总结出他们的共性和个性,全面、客观地分析他们的异同特征形成的原因,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指导不同民族群体和个体之间的交流。

(二)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方法

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方法是中国逻辑史研究的一种成功的研究方法。即把中国古代逻辑史放在它产生和发展的具体历史环境和文化环境中,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作为先秦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当时的哲学、伦理学、政治学、语言学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思想以及文化发展的基本特征结合起来进行全面的分析、考察,从而得出全面、确切的结论。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方法不仅纠正了过去中国逻辑史研究“据西释中”、“简单比附”方法的缺陷和不足,为中国逻辑史研究开辟新的思路,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而且对很多学科的研究都具有方法论意义。民族思维方式研究必须正确采用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方法,把不同民族思维方式放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该民族的特定历史背景和文化环境中,进行全面考察、认真分析、高度概括、科学归纳,得出切合实际的结论。

三、小结

逻辑学基本规律范文5

对逻辑学研究对象的争论自其产生之日起就没有停止过,相应地逻辑学教学改革的争论也在持续。当我国开始重视逻辑学教学的时候,西方国家的大学课堂已经普及数理逻辑;当我国传统逻辑(普通逻辑)教学走入困境,国内学者开始寻求把传统逻辑现代化作为逻辑学教学改革之路时,西方国家已经开始了批判性思维运动,随之而来的是非形式逻辑的兴起。“传统”与“现代”之争还在继续,但或许此时我们该重新审视此争论并提出新的改革方案。

一、逻辑学教学改革现状

“19世纪中期以来逻辑学经历了四次重要转向,即数学转向、语言转向、认知转向和本文所要讨论的非形式转向。”[1]相应地逻辑学教学改革也在进行。在我国,上世纪80年代,高校逻辑学教学以传统形式逻辑为主要内容。由于传统形式逻辑以自然语言为主、形式符号为辅的表述形式,使得学生较易接受,无论是普通高校、自考、函授各类高等教育的多数专业都以必修课的形式开设形式逻辑课程,因而形成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全国范围的逻辑学普及浪潮。到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形式逻辑现代化的提出,出现了“取代论”和“吸收论”两种不同意见。“取代论者”主张用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吸收论者”主张在传统逻辑的基础上吸收现代逻辑的一些内容。[2]这两种意见的共同之处是体现了逻辑的数学转向思想,在逻辑学教学中增加了大量的形式化内容,这些内容对普通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的学生来讲难度大大增加,离日常思维却越来越远,导致教学效果不好。很多高校将必修课改为选修课,压缩课时,甚至将其从教学计划中取消。如果说90年代逻辑学教学改革的主流还是“吸收论”,那么进入21世纪,“取代论”则很快发展起来,许多高校将文科非哲学专业的逻辑学开设为现代逻辑,课程内容以数理逻辑为主,附带少量形式逻辑内容。自1978年提出逻辑学教学改革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尝试,逻辑学教学改革的路似乎越走越窄了,正如武宏志教授所言:“有一个现象令人深思与忧虑:西方大学逻辑学教学在20世纪70年代‘非形式逻辑运动’和‘批判性思维运动’之后,呈现一派繁荣景象;而我们的逻辑教学经过改革的第一浪潮之后,却渐渐出现了衰落的迹象”[3]。

多年以来,逻辑学教学改革一直在“传统”与“现代”之间纠缠不清,这首先是由于两者之间的天然联系。传统逻辑是人们日常思维领域中的常用工具,包含了从概念、判断到推理的一整套思维方法,但它是运用自然语言论述的,不可能完全割断与思维内容的联系,也就是说,它不可能进行纯思维形式的研究。现代逻辑用人工语言代替自然语言,构成了符号化的形式系统,这样就完全摆脱了思维内容的羁绊,使之成为纯思维形式的研究。它把演绎推理必然性的研究推进到很高的程度,从而对许多科学的发展和人们的认识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伴随着现代逻辑的发展,它愈来愈脱离人们论辩的思维实际。可见现代逻辑是在传统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传统形式逻辑的现代形式。但适合作为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学生学习的逻辑学就只有这两种形态吗?在美国,20世纪40年代开始的批判性思维运动推动了非形式逻辑的产生,它的出现基本弥补了现代逻辑在日常思维与形式研究方式之间不断加深的鸿沟。以自然语言和日常思维的论证为研究对象和中心内容的非形式逻辑由于能够融入现实生活,培养并提高人们的实际论证能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70年代成为美国教育改革的焦点,80年代成为教育改革的核心。在国内,伴随着GRE、GMAT等综合能力测试的传入,从80年代末开始,已有学者关注批判性思维,并出现了专门介绍该方法的《批判性思维》、《批判性思维———以论证逻辑为工具》等介绍批判性思维的书籍。在此基础上许多高校开始尝试开设批判性思维的课程,其中许多高校是把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结合起来开设的。如2000年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开始把对普通逻辑的课程改革向批判性思维过渡,并于2003年秋与北京大学同步开设“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课程。可见,目前国内逻辑学教学改革已经开始关注批判性思维,即在改革中将传统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相结合。

二、逻辑学教学改革的探索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都熟知的方法,将这一方法论运用于逻辑学教学改革中,就是要针对不同对象,选择不同的教学内容,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本文所探讨的是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逻辑学的教学改革,对于这部分学生的逻辑学教学内容选择,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从教学目标来看。为了保证改革的效果,首先要明确在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开设逻辑学的目的。一般而言除哲学专业外,高校开设逻辑学并不是为了培养逻辑学专业的专门人才,而是要使大学生掌握必要的推理工具,为将来学习其他学科知识、为日常思维提供必要的支持。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使逻辑贴近现实,注重逻辑知识的应用,而不能把逻辑学高度抽象远离现实。实际上在日常思维中现代逻辑的高度形式化、精确性、严密性等优势都是无法体现的,相反传统形式逻辑运用自然语言符合人的思维,贴近现实,便于应用等优势是明显的。当然传统逻辑也有其不可避免的缺点,如形式逻辑在被用于论证时暴露出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们要处理的信息范围越来越广,作为日常推理的形式逻辑在帮助人们具体的论证时力不从心,因为“无论是在科学论文还是在日常论证中,往往并不是纯粹的单一的某种形式推理,这样形式推理所传授的运用演绎有效性的概念分析法就难以运用到论证分析上”[4]。而研究论证的非形式逻辑恰能满足这样的需求,非形式逻辑又是以传统形式为基础的,因而要达到教学目标就应将两者结合。

2.从学生需求来看。目前,随着高校扩招,就业难问题凸显,随之而来的是各类社会考试热。公务员考试、GRE、GCT等都是大学毕业生非常热衷的考试,这些考试中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对逻辑的考察。而这里的逻辑更多的是与批判性思维相关的逻辑思维能力或论证能力,它与数理逻辑无关,与传统逻辑关联不大。而目前高校逻辑学课程内容无论是以现代逻辑为主还是以传统逻辑为主都不能满足学生的这种需求。因此需要在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引入批判性思维。应付各种社会考试仅仅是学生需求的直接表现。文科非哲学专业大学生学习逻辑学的目的是使用所学知识解决日常推理、论证等问题。但与学科性相关的高度抽象形式化的现代逻辑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是“大材小用”了。与日常语言相关的形式逻辑对于处理其中推理的部分是有帮助的,但处理日常思维中的论证问题更有力的工具是批判性思维即非形式逻辑。可见,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对于满足学生需求都是必不可少的。#p#分页标题#e#

3.从学生可接受程度来看。我们说数理逻辑不适合作为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逻辑学的教学内容,一方面是由于其形式化程度太高,不能在日常思维中直接运用,另一方面过于抽象的表述方式是文科学生难以接受的。实际上,许多文科学生是学不懂或惧怕高度抽象的数学等学科才选择文科的,在教学实践中有许多学生在拿到逻辑学教材时就开始发愁,正是这种心理使得许多学生一开始就对逻辑推理怀有排斥的情绪,也更增加了逻辑学的学习难度。为了达到提高学生推理、论证能力的目的,我们需要给学生提供的是更接近于日常语言的,通俗的、应用性强的,关键还是学生易于接受的逻辑学知识,能够满足这些条件的逻辑学知识就是传统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

三、逻辑学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目前逻辑学在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从教学目标、学生需求、学生可接受程度来看,逻辑学教学应将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结合,具体而言,应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运用、师资队伍建设、教材编写几方面努力,增加逻辑学课程的吸引力,使学生喜欢并主动地学习逻辑学。

1.课程设置。在课程的设置方面,逻辑学作为一门培养大学生日常逻辑思维能力的学科应是一门必修课,从课时来看教学计划中一般为54学时,而有些高校近年来将它压缩到36学时,逻辑学课程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更要培养能力,练习是必不可少的,这样36学时明显不足。但对实践的强调、公共课的增加、大量的专业课,都使得增加逻辑学的课时困难重重,也就是说我们想把传统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作为两门不同课程来设置,现实是不允许的,这就需要我们把两者都放在逻辑学这一门课程中利用54课时把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和必要的训练完成,因而要慎重选择课程内容。

2.教学内容的选择。如前所述,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逻辑学课程应将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结合起来。目前的教学实践中有三种不同方式,一种是将形式逻辑融入批判性思维之内,从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能力的相关性入手,将两者融合,这样可以节约课时,使学生较好地将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结合起来学习,但却模糊了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界限。另一种是以批判性思维为主,在必要的地方选择性地介绍形式逻辑知识,这种方式详细地介绍了批判性思维的知识并辅以必要的练习,使学生在学习批判性思维技能的同时,培养了批判性思维的气质,但它更适合于已有一定形式逻辑基础的学生。第三种是将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知识融于社会考试各种题型中,这种方式更倾向于是为了应对社会考试而开设的辅导课程,不适合作为逻辑学课程开设。笔者认为可以在《逻辑学》的课程名称下,前后相继地介绍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毫无疑问,两者都属于逻辑学,只是侧重点不同,我们可以先讲授形式逻辑当中与日常思维密切相关的知识,如概念(重点是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直言命题及其对当关系(重点是矛盾关系)、复合命题及其推理(重点是假言命题、负命题的推理)、基本模态命题及其对当关系、逻辑基本规律(含充足理由律)、类比、归纳、论证、谬误(与日常思维相关部分)。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了解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的关系,再进一步讲授批判性思维特别是非形式论证理论、谬误理论、语境问题等知识,这样安排既可以使学生了解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同属逻辑学只是研究重点不同,又可以使学生在掌握形式逻辑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更好地学习批判性思维的相关知识。另外批判性思维包括批判性思维技能和批判性思维气质两部分,因而我们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关注学生批判性思维气质的培养。

3.教学方法的运用。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注重加强案例教学。无论是形式逻辑还是非形式逻辑其教学目的都不仅仅是理论的掌握,而是在掌握理论基础上运用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那种单纯的讲授,既不会引起学生的兴趣,也难达到提高能力的目的,因而要注重加强案例教学。非形式逻辑或批判性思维涉及日常生活各方面和一切学科领域,在基础理论的讲授中学生容易感觉枯燥、抽象,这就要求教师注意联系大学生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生活实例、社会考试题目等,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掌握逻辑基础理论。与此同时,安排学生独立完成一些难度适中的练习题,并讨论完成一些典型案例分析。这样就可以在完成批判性思维技能学习的同时,达到批判性思维气质培养的目的。

逻辑学基本规律范文6

关键词:初中数学;常用方法;思考

所谓方法,是指人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手段、途径和行为方式中所包含的可操作的规则或模式.人们通过长期的实践,发现了许多运用数学思想的手段、门路或程序.同一手段、门路或程序被重复运用了多次,并且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就成为数学方法.数学方法是以数学的工具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即用数学语言表达事物的状态、关系和过程,经过推导、运算与分析,以形成解释、判断和预言的方法。数学方法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是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二是逻辑的严密性及结论的确定性,三是应用的普遍性和可操作性. 数学方法在科学技术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一是提供简洁确定的形式化语言,二是提供数量分析及计算的方法,三是提供逻辑推理的工具.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发展,与数学方法的地位和作用的强化正好是相辅相成. 在中学数学中经常用到的基本数学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逻辑学中的方法.例如分析法(包括逆证法)、综合法、反证法、归纳法、穷举法(要求分类讨论)等.这些方法既要遵重逻辑学中的基本规律和法则,又因为运用于数学之中而具有数学的特色.

(2)数学中的一般方法.例如建模法、消元法、降次法、代入法、图象法(也称坐标法,在代数中常称图象法,在学生今后要学习的解析几何中常称坐标法)、比较法(数学中主要是指比较大小,这与逻辑学中的多方位比较不同)等.这些方法极为重要,应用也很广泛.

(3)数学中的特殊方法.例如配方法、待定系数法、加减法、公式法、换元法(也称之为中间变量法)、拆项补项法(含有添加辅助元素实现化归的数学思想)、因式分解诸方法,以及平行移动法、翻折法等.这些方法在解决某些数学问题时也起着重要作用,对于某一类问题也都是一种通法。

我们要求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要真正把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人翁看待;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使学生在自主、合作、探究的方式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特别是对于初中一年级,要为学生学习数学知识打下良好基础,数学学习方法的学习显得更具有时代性和前瞻性。数学学习方法指导是一个由非智力因素、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多元组成的统一整体,因此,应以系统整体的观点进行学法指导,目的在于使学生加强学习修养,激发学习动机;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学习数学的良好习惯,进而提高学习能力及效果。

(1)正确认识数学学习方法的重要性。 启发学生认识到科学的学习方法是提高学习成绩的重要因素,并把这一思想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之中。可以通过讲述数学名人的故事,激励学生,我结合《数轴》一课的内容,在班上讲述笛卡尔在病床上发现数轴,最终开创了用数轴表示有理数的故事。让孩子懂得了获得数学知识,学习数学的方法才是关键。在班级中,我多次召开数学学法研讨会,让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学介绍经验,开辟黑板报专栏进行学习方法的讨论。

(2)形成良好的非智力因素 非智力因素是学习方法指导得以进行的基础。初一学生好奇心强烈,但学习的持久性不长,如果在教学中具有积极的非智力因素基础,可以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长盛不衰。激发学习动机,即激励学生主体的内部心理机制,调动其全部心理活动的积极性。有的课教师还可以运用形象生动、贴近学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来感染学生。 锻炼学习数学的意志。心理学家认为:意志在克服困难中表现,也在经受挫折、克服困难中发展,困难是培养学生意志力的“磨刀石”。我认为应该以练习为主,在初一的数学练习中,要经常给学生安排适当难度的练习题,让他们付出一定的努力,在独立思考中解决问题,但注意难度必须适当,因为若太难会挫伤学生的信心,太易又不能锻炼学生的意志。 养成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有的孩子习惯“闷”题目,盲目的以为多做题就是学好数学的方法,这个不良的学习习惯,在平时的教学中老师一定要注意纠正。

(3)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数学学习方法。 ①合理渗透。在教学中要挖掘教材内容中的学法因素,把学法指导渗透到教学过程中。②随机点拨。无论是在授课阶段还是在学生练习阶段,教师要有强烈的学法指导意识,抓住最佳契机,画龙点睛地点拨学习方法。 ③及时总结。在传授知识、训练技能时,教师要根据教学实际,及时引导学生把所学的知识加以总结。我在完成一个单元的学习之后都让孩子们养成自己总结的习惯,使单元重点系统化,并找出规律性的东西。 ④迁移训练。总结所学内容,进行学法的理性反思,强化并进行迁移运用,在训练中掌握学法。

(4)开设数学学法指导课,并列入数学教学计划。 在我所任教的初一年级里,我每两周一课时给学生上数学学法的指导课。结合正反例子讲,结合数学学科的具体知识和学法特点讲,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讲,边讲边示范边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