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的必要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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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必要性

医学伦理学的必要性范文1

【关键词】护理程序;手术室;输血

手术室输血是根据术中患者病情的需要,其主要特点是根据术中失血情况进行输注,预防低血容性休克的发生。

近年来在国内时有输血事故发生,而手术室是输血差错事故的高发区。差错事故的原因大部分是因为医护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执行各种操作时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而致。我院均采用成分输血,常用红细胞悬液、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近年来,我科开展了护理程序在手术室输血的研究与探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安全输血的目的,现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我科2008年9月—2009年12月对1550例病人进行了术中输血,男840例,女710例;60岁以上550例,18~60岁780例,3~18岁220例。全麻820例,腰硬联合麻醉475例,臂丛麻醉255例。输红细胞悬液及血浆1550例,其中加输冷沉淀及血小板55例。

2护理程序步骤

2.1评估评估是护理程序的第一步[1],护理人员首先要了解手术室输血的特点;手术病人的基本情况,如年龄、病情、既往有无输血史、手术时间的长短、术中估计出血量;了解成分输血的基本知识,包括:成分血的种类、保存方法、注意事项、使用方法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措施等。

2.2诊断在评估的基础上,将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根据不同的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列出护理诊断,这是护理程序中关键的一步[2]。如对反复多次输血、术中可能大量输血或有过敏体质的病人可下“潜在输血反应”的护理诊断;对高龄病人或心功能较差的病人可下“潜在心衰”的护理诊断等。

2.3计划制定手术室输血制度。根据病人年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血液成分类别等制定护理计划。如病人年龄较大、病情较重、心功能不好时,要严格控制输血速度,滴速应控制在30滴/min以内;如术中失血迅速、抗休克时,必要时需行加压输血;如术中失血较多,需及时补充血小板或冷沉淀,预防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凝血功能障碍,以免加重术中出血;如病人需输血小板或冷沉淀时,临床领取后应立即输注,以病人能耐受的最快速度输注为宜,以便迅速达到一个止血水平。制定完善的查对制度。尽可能不将手术室输血带离手术室。

2.4实施护士实施护理计划时要有高度的责任心,针对不同病人及手术创伤大小的不同特点给予。

2.4.1输血前健康教育、心理护理常规进行术前护理查房,特别对于未行全麻的病人更需要术前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消除病人对输血的恐惧心理,以免影响其在术中生命体征的改变。

2.4.2输血前的准备咨询手术医生及麻醉医生术中可能需要输血量及成分,及时观察引流量及纱布数量,统计术中出血量,做好输血前的准备工作。手术时间长时,要求对术中领取尚未输注的血液进行科学的保存,红细胞悬液储存温度为4℃~6℃,稍复温后即可输注;新鲜冰冻血浆一经融化不可再冰冻保存,如因故融化后未能及时输注,可在4℃冰箱暂时保存,但不能超过24h。血小板保存条件为24℃~26℃;未能及时输注的冷沉淀不宜在室温放置过久,不宜放于4℃冰箱,也不宜再冰冻保存。

2.4.3认真查对将血液错误地输给患者(输血错误)是最主要、最严重的输血危险[2]。在这一点上,手术室输血显得格外重要,因为术中输血常因核对制度未能很好执行,而容易引起严重的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常因手术在紧张进行中,台上手术医生未能给予监督,此时的护士更应注意查对所输血液的血型及成分,核对不可以走形式,必须养成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入手术室常规进行对病人的确认,输血前应仔细查对病人姓名、住院号、血型及输血申请单等3遍,取血人在血库查对1遍,入手术室时取血人与巡回护士查对1遍,麻醉医师与巡回护士查对1遍,输血或加血者查对1遍。注意观察血袋是否完好,血液有无异物或凝聚,如有异常时及时联系血库,并给予更换。

2.4.4必须使用一次性带有标准过滤网的输血器同一输血器在连续使用5h以上时,部分血液成分在过滤器上粘着沉淀,不仅影响输注速度,还可能导致细菌繁殖、细胞破坏,故须更换。输注红细胞时,输血器莫菲管液面应取2/3为宜,因滴管内血液的滴落高度越小,红细胞受到的冲击及摩擦力越小,红细胞损失量越小。输注浓缩血小板前要轻摇血袋,输注过程中应经常轻摇,但忌拍打摇荡[3]。

2.4.5手术室输血反应手术室输血反应均为急性输血反应,一般在输血前15min发生,所以开始输注前15min滴速要慢,每分钟约2ml,输血总量不超过30ml,如果输血15min无反应,可按医嘱输入。手术室输血反应常见有过敏性反应、急性心衰、急性溶血性反应等。一旦发生,需立即停止输血,及时进行相应治疗。避免术中应用可能引起过敏的药物,以免不能及时判断有无输血反应的发生。输较大量库存血后,需及时应用葡萄糖酸钙,预防低钙血症发生,避免加重术中出血。

2.4.6注意观察按手术进行情况调整好输血速度,密切观察输血反应。有特殊反应者,应保留余血备检。凡输两个以上供血者的血液时,应在两者之间输以少量生理盐水,两者不可直接混合。在输血过程中,要经常巡视,如检查滴速,观察输注是否顺畅,如果病人为清醒状态,需问病人有无不适感,密切观察尿量及尿色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观察皮肤有无输血所致皮疹,观察血压、脉搏有无异常改变等。

2.4.7临床上常有输血器穿破血袋的现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可将血袋还输口提起呈垂直状或水平状,扭开还输口帽,把输血器针头缓慢旋转刺入血袋还输口。如发现穿破现象,可用血管钳在穿破点上方钳住,防止漏血,然后重新选择另一管,严格消毒后再穿刺。

2.4.8输血起始、完毕时间及输血量督促麻醉医师及时记录于麻醉记录单上。输血毕,保留血袋,以备查对。尽可能在手术室里将所领取血液输毕,避免转运病房途中发生输血器内血液凝聚、输血反应等意外。避免病房里再次核对,减少差错事故发生。

2.5评价护理程序是一个综合的、动态的、连续的过程,是科学的工作方法,在护理程序执行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预防手术室输血中医疗差错的发生,有利于护理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护理目标。评价是护理程序的最后步骤,其目的是评价效果。通过评价,护士可以总结在护理病人的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使护理工作质量上一个新的台阶。手术室输血是一个环节复杂、参与人员多的一项工作。从血液标本的采集、血液从血库的发出到临床输血之间的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以为医疗纠纷埋下隐患。护士的行为更是保证血液从血库发出到输给患者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安危,护士必须重视各环节的护理,不断加强对成分输血知识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才能适应现代化输血医学发展的需要。

3结果

我科把护理程序应用于术中输血,本组1550例病人中无一例发生不良反应,确保了手术室病人的输血安全。

【参考文献】

1包家明,霍杰.整体护理临床问答.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8:45.

医学伦理学的必要性范文2

 

1医学人道主义理念:从传统到现代

 

医学伦理学的发展过程,反映了伦理思想的进步和人类对生命认识的转变。传统的医学人道主义及其医学伦理思想,基本上是一个以美德论为主体,兼有义务论和生命神圣论的伦理学体系。希波克拉底时代落后的生产力与医学发展水平决定了当时的人道思想是以_种以医师美德为主体的义务论的思想模式,西方基督教统治时期则必然地产生一种“邻人之爱”的普世的人道主义传统,而近代科学的产生与发展也必然地视人为机器,从而产生一种“机械论”的人道主义思想。二次世界大战中,一方面人格的严重分裂造成了惨无人道的人道主义灾难,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以红十字运动为代表的国际人道主义合作,出现了众多的医学人道主义楷模,使人道主义精神达到历史的顶峰。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从某种程度上是对二次世界大战人道主义灾难深入反思的成果。

 

20世纪中叶以来,科学技术加速度进入医学领域,使医学诊疗水平迅速提高。分子生物学的诞生为医学科学开辟了新领域,_系列新的技术对传统的伦理原则产生了冲击,原有的人道主义理论或对传统人道主义的理解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医学的现状,于是,以对新技术应用的道德问题的深层次反思为宗旨的现代医学人道主义的新形态——生命伦理学应运而生。

 

2生命伦理学:对新技术的全面审视

 

生命伦理学的产生与1969年海斯汀中心(TheHastingsCenter)在美国的建立直接相关。该中心自称为独立的、超党派的和公益的研究机构,其任务是为对个人、集体和社会造成影响的健康、医疗和环境问题建立基础的伦理议题[2]。迄今为止,它仍然是世界知名的生命伦理学研究机构之一。之后,双月刊《海斯汀中心报告》的出版(1971年)、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的建立(1971年)、《医学哲学杂志》创刊(1975年)、《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出版(1978年)成为生命伦理学迅速繁荣的标志。从体系结构来看,生命伦理学基本上是围绕以下四个维度展开的:伦理理论基础、问题、原则和技术。

 

2.1理论基础

 

任何理论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哲学基础之上的,生命伦理学也是如此。生命伦理学是一门相对年轻的学科,至其产生时,各种伦理思潮已经成熟并相对固定,因此各种伦理学的基础理论均可作为生命伦理学的基础,对生命伦理学的价值取向产生重要影响。纵观当代生命伦理学各种学说,RobertF.C.[]认为,对生命伦理学理论产生直接或潜在影响的伦理学理论大致上有伦理相对主义、神命论、伦理利己主义、功利主义和结果论、康德的义务论、美德论、罗尔斯的正义论等。

 

其中,神命论是一个渊源最为久远的古老话题,道德善被定义为“神的命令”,道德恶则被定义为“神的禁令”。当今的西方世界,经过改良的“神命论”仍然是我们克服科学至上思维的最为有力的道德工具。美德论和义务论来源于传统伦理学和道德哲学理论与实践。伦理相对主义(包括个人伦理相对主义和文化伦理相对主义),颇具“后现代”意蕴,给人一种“无标准”的“标准”、“无原则”的“原则”感觉,但在当代伦理学实践中,其意义还是不可小视的。

 

伦理利己主义建立在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基础之上,是一种描述性的理论,行为的正当性可以归结为一个行为的正当仅仅看它是否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自我利益。功利主义则是典型的结果论,其计算依据就是“净利益”或者是“净善”,它是19世纪以来最为流行和普遍被人接受的伦理学思潮。罗尔斯的“正义论”所提出的公平的正义理论则拒绝功利主义,“正义否认为使一些人享有较大份额的善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4]

 

2.2原则

 

作为一门应用学科,生命伦理学的框架是由它的基本或主要道德原则支撑起来的。恩格尔哈特在《生命伦理学的基础》、《生命伦理学与世俗人文主义》等著作中提出允许(允诺)原则和行善原则是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影响最大并被广泛认同的伦理学原则是比彻姆(TT.L.Beauchamp)和丘卓斯(J.Childress)提出的四原则,即行善、自主、不伤害和公正。沈铭贤5从强调集体主义精神出发,认为应当将行善作为第一原则,而自主列为第二位。BernardGert等[]批评比彻姆和丘卓斯的“四原则”是原则主义,提出了系统主义的伦理方法。邱仁宗[7]234_235则从“伦理学原则是在一定条件下针对一些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和形成的,而问题是人类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往往是由于产生了历史教训,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伦理学原则:尊重、不伤害/有益和公正“三原则”,其中尊重包括自主性、知情同意、保密、隐私、家长主义,公正包括卫生资源的宏观分配与微观分配。关于医学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以及生命伦理学原则的评述,笔者在另一文中也有一些讨论[8],在此不再赘述。

 

2.3问题

 

“在伦理学推理中,原则不是出发点,出发点应该是伦理问题,而原则和理论是解决伦理问题的指南,为伦理问题的解决办法提供伦理辩护。”7]234伦理问题体现在一个个的事例中,正是这些事例反映出了伦理的两难和困惑。

 

从大多数伦理学著作来看,确实都是“从问题出发”的。邱仁宗的“生命伦理学基本原则”一文是以两个案例开始的。(1)“社群同意”中的一系列问题。(2)“癌症化疗临床试验的风险/受益比”问题[7]232—233。PeterDuncan的伦理学著作《价值、伦理和卫生保健》,Care)也是以对二个事例的分析作为全书的开场白。其中的问题包括医助自杀、昂贵医疗的支付主体(社会还是个人)和过度肥胖儿童(个人情感与社会负担的矛盾)等[1],从而引出生命价值、社会责任与个人伦理义务的问题。

 

作为当代科学的伦理学从问题开始的态度与方法是科学的,而且作为伦理学,不仅仅要提出问题,还要解决问题。但不幸的是,伦理学中提出的问题往往是无解的问题或多解的问题,甚至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个真正的伦理学问题得到确证、达成共识。这也许正是生命伦理学成为热门显学的理由。

 

2.4技术

 

如前所述,产生生命伦理学这一学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的进步以及对传统医学伦理观念的冲击及其使医学面临的新难题。由于促使生命伦理学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技术的进步,那么,将新技术或即将产生的技术作为既成的存在物,然后对技术本身进行剖析自然就是生命伦理学的逻辑起点和当然前提了。

 

香农了引用了SamuelGorovitz在1997年对生命伦理学所作的定义“对于做出与健康相关的情境,以及包括生命科学情境决定道德维度的评论审查”[9]。对做出“与健康相关的决定”包括技术的决定和政策的决定,对其道德评论和审查包涵了对技术的反应。而对生命科学情境决定的审查则代表着对技术尤其是新技术的审查,这进_步说明了生命伦理学中技术所处的核心与“主语”地位。海斯汀中心的研究领域可以说是当代生命伦理学研究领域的代表,从其最初的研究领域来看,主要涉及生命伦理学的三个宽广的领域:临终关怀和终结生命决策、公众健康、新兴技术。由此我们也能看出,“技术”在任何生命伦理学体系中都是居于核心地位的。

 

从目前的生命伦理学专著和教科书的体例结构看,涉及到的技术领域除了对技术本质的分析与思考外,具体的医学新技术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流产、生育技术、产前诊断、关于死亡和濒死问题、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器官移植、人体研究、基因工程、病人权利以及环境问题等。

 

3伦理委员会:生命伦理学的实践形式

 

伦理学的意义在于为人的行为的合法性和非法性提供辩护和证明。从生命伦理学的原初目的来看,是为技术应用和技术行动寻找坚实的伦理基础。然而,随着伦理学发展的深入,人们越来越发现,这样的基础几乎是不存在的。不同伦理学理论之间差异和分歧与现代医学面临如此复杂的技术环境,使得_般的伦理手段无从下手。恩格尔哈特[10]认为:发现一种唯一正确的、俗世的、标准的、充满内容的伦理学是不可能的,它还承认了一般的、标准的、充满内容的、俗世的生命伦理学的不可能性。

 

恩格尔哈特的断言也许过于绝对化,但随着现代生命科学的迅速发展和生物医学高技术的广泛应用,医学实践和医学科学研究中对人的生命干预能力更为强大,从而引发了新的伦理问题。这些问题是前所未有的,迄今为止,我们确实还没有找到_种普适的伦理学基础,但又需要_些伦理学来规范和指导我们的行为,否则,医学世界就失去了是非标准从而堕入罪恶的深渊。因此在实践中,各种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诞生与工作就十分必要了。

 

在中国,自从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于1994年提出了《医院伦理委员会组织规则》以来,中国的医院伦理委员会已有近20年的历史[15],全国各大医疗机构基本上都建立了医学伦理委员会等组织。

 

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医学伦理委员会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形势。目前已形成了国际、国家、地区,政府、民间,医院、大学等多层次网格化的医学伦理委员会体系。就专业性而言,有医学科研伦理委员会以及医学临床伦理委员会,例如,HUGO伦理委员会、科研伦理委员会(researchethicscommittee,REC)、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reproductiontechnology,ART)伦理委员会等专业组织和团体。伦理委员会有共同的工作原则和程序规则,国际合作十分活跃,理论与实践成果丰富,其将成为当代医学人道主义一个新的亮点,并对丰富和发展医学人道主义思想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4生命伦理学的内在缺陷

 

现代生命伦理学是医学人道主义的最新形态。但是,是不是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生命伦理学已经从根本上取代了传统医学人道主义的地位,医学人道主义已经变得过时和不必要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虽然当代生命伦理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但它却也有内在的缺陷,正是这些缺陷使它不可能成为传统医学人道主义思想的替代。

 

4.1非常态伦理学

 

当今医学界的人道问题,大多数还是传统的医患关系问题。绝大多数患者还是罹患诸如感冒、胃炎、呼吸道感染等普通疾病,通过普通的门诊经过普通的医生做普通的检查然后通过普通的药物或手术治疗获得痊愈的“常态”的医疗过程。大多数新技术的应用是在极端情况下使用的。辅助生殖也好,器官移植也好,都是“非常态”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产生的伦理学自然也是“非常态”的伦理学。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问题不重要,恰恰相反,由于新技术应用的伦理问题往往是困扰卫生保健的问题,因此解决它是极为紧迫和必要的。但这又不意味着新的伦理学可以取代传统的医学人道主义,正像新技术并没有取代也不可能取代传统技术和适宜技术一样。

 

4.2技术的伦理学

 

如前所述,当代生命伦理学是从技术出发并以技术作为逻辑起点的。而传统医学人道主义是从医师的美德和对医师的要求出发的。或者是从医师的角度看待问题的,二者的角度不同,构成一定的互补性。当然,单纯的传统医学人道主义并不完备,但二者的出发点正好说明二者不能互相取代,反而是应当相互补充。因为医师毕竟不能成为技术的奴隶,医师对技术有应用与选择的权利。新技术扩展了人类的生存空间,但与此同时,新技术又成为一种霸权挤压着人们的思考空间,使人的主体性逐渐减弱、丧失。这更需要我们对技术进行深度的反思,更需要传统的人道主义思想作为人的灵魂的港湾。医学技术的提高改进了我们的诊断能力,但是对于被诊断出来的疾病,我们却通常少有或没有方法对付。无论人们对_种专门技术做出什么样的判断,技术依旧存在,并对我们的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通常更关心事情如何运作,而不是为什么应当做这件事。因此,技术的伦理学是十分强大的,但它不能也不应该取代传统的美德人道主义。

 

4.3少数人的伦理学

 

当代生命伦理学是应人类对医学技术的大量需求而产生和发展的。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相对于数百亿计的门诊与住院患者、数以万计的病床来讲,医学高技术的使用人群绝对量再大也只是“少数”人的需求,医学的大多数对象仍然是普通病人和临终患者,而且医疗高技术贵而不便。以辅助生殖技术为例,“体外授精在世界是最有经验的技术,成功率达20%〜30%左右。如果一次移植更多的胚胎,例如移植两个,成功率为28%,三个则为38%。费用一次为4千〜7千美元,最高达1.2万美元。还不包括旅费和因请假而扣除的工资(这是20世纪80年代的费用,现在更高了),费用之高令一些专家关注。乔治华盛顿大学妇产科教授舒尔曼(J.Schulman)说:‘有钱人是这个领域进步的主要受益者'”[7]37医学高技术实质上是医学满足“贵族化”的需求,远远不是大众医疗,它与“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相去甚远,我们应当时刻警惕这种“贵族化”带来的新的卫生的不平等和不公平。

 

4.4“美德”缺位

 

医师美德是传统医学人道主义的核心,在医学发展的任何时期都不缺乏其重要性,技术时代亦如是。20世纪初则有一位临床医生提出,“除非医生完全认识到了这项检查的重要性,而且视进行这项检查为必须履行的职责,否则他可能会因为感到病人会不愿意并且会拒绝这项检查而放弃。可是,我的经验是,如果你能和颜悦色地简要解释一下检查和必要性,就能扫清这些障碍……”[16]从技术出发,从医师的角度出发,忽视患者的感受,特别是引入价值论和市场机制后,伦理学如果不被正确地对待,会有成为利益的博弈工具的危险。

 

5不可或缺的传统医学人道主义

 

医学人道主义的不同思想渊源,在历史上从不同的侧面推动了医学科学以及道德的发展,为医学人道主义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它们又有着各自的不足与局限。从历史考察,医学作为技术和医学美德在古希腊时期都已提出并得到强调,但在中世纪宗教时期,技术问题受到弱化而更多地从宗教信仰出发强调美德的发展,这对医学人道主义事业的发展无疑也是有推动作用的。文艺复兴之后,随着神对人的统治力量的弱化,人的主体性高扬,人在成为精神上的主体的同时也成为了肉体上的客体。于是医学技术作为支撑医学人道事业的基石得到高扬,医学成为了科学的事业而得到提升。但与此同时,医学的技术化倾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道德与精神的修炼相对受到了忽视,技术与美德的天平再一次倾斜。

 

技术是不断进步的,与此相应,美德观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医学2500多年的发展中技术与美德是分离的,因为技术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独立发展的,而美德则是对技术的补充。由此推知,美德并不是精湛医术的必要条件,因为美德本身并不能直接治病,尤其是治疗身体上的疾病,甚至道德上的缺陷并不妨害成为著名的医学家受到后人的敬仰。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快速进入生命科学,现代医学科学技术通过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人本身(包括人的创新能力和需要等),使人们的生存质量、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形成了新的人类生活条件,从而对伦理道德产生影响。同时,辅助生殖技术使生命的孕育和出生变为可操作过程,生命维持技术使死亡由事件变成过程,器官移植技术使人们有可能组装生命,克隆技术使人们可能复制生命,细胞融合技术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人的性状,等等,这一切都使其超出生命科学技术本身而具有了道德伦理属性。加上旧有的医患关系、医商关系,当代医学技术与美德之间已经形成一个互相影响与互相制约的复杂的问题域,这也反映出传统的医学人道主义观念与当代生命伦理学之间质的联系。

 

传统的观念不断受到冲击,新技术引发的道德观念的变革则悄然地进行着。_方面技术的发展呼唤传统伦理观念的回归,另一方面日益紧张激烈的医患矛盾和冲突需要传统伦理的调节。在新生命科学技术的视界中,技术已经不再单纯是治病救人的手段,它更多地负载着对人的本质的认识、对生命本质的认识、对医学本质与目的的重新审视,这一切都离不开传统的医学人道观。当代生命伦理学是一门有极强生命力的学科,但这种生命力并不能掩盖传统医学人道主义思想的生命力与现代价值。我们在关注新的思想和新的意识的同时,绝不能忽略传统思想的现代价值,因为我们生活在高技术的现代,同时我们也会永远生活在传统之中。

医学伦理学的必要性范文3

职业伦理[1]是关于从事一定职业的群体或个人所应具备的总体性的伦理规范和价值要求,是蕴含在人们职业活动中的伦理关系、伦理意识、伦理准则与伦理活动的总和。医学期刊编辑职业伦理是对于从事医学编辑工作的群体或个人的一些总体性的价值要求。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从社会伦理学的角度分析,职业伦理是一种特殊的伦理立法,由其确立职业的伦理规范及价值观问题。他告诉人们在从业过程中,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价值观、人生观、职业观,应该如何评判自身行为规范的真与假、对与错、合理合法与违纪违法、高尚与卑劣等等。伦理学在医学研究领域,对医学临床和科研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对医学专业期刊的编辑工作也产生了影响,对于医学编辑职业伦理的探讨就是这一影响的体现。

医学期刊编辑工作中如何适应形势的变化,按职业伦理学要求进行日常工作,从而推动我国医学编辑职业走上符合伦理原则的良性发展轨道,并促进医学编辑职业与国际接轨,是医学期刊编辑工作者面临的新问题。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医学编辑,职业伦理正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1.医学期刊编辑的职业伦理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医学编辑的道德问题

医学编辑职业伦理是医学编辑从业者对具有总体性的社会伦理和社会主导价值观的遵循,其与职业道德的个体性和主观性形成了对照。在社会化和市场化趋势日益凸显的现今社会,对于职业伦理的要求较之职业道德,将更为迫切和必要,因为职业伦理与职业道德相比更加全面和具有操作性。在以往的认识中,我们都认为医学编辑工作的职业性质与业务操作是两个认识范畴,在由此产生的医学编辑职业道德规范中,奉献美德是编辑专业特点所要求的工作态度和道德境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但是如果我们把奉献美德这种主观评价当做编辑职业道德的核心精神来强调的话,恰恰忽略了编辑职业道德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应强调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职业观念。医学编辑职业道德的核心精神不能游离于其职业性质,由于社会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决定编辑职业行为的因素很多,比如说选稿、定稿的过程中,受到的影响因素不单是从稿件、工作本身而来的,单从奉献这个角度从职业道德上评价其伦理是非,既有失公正也脱离实际,同时对医学编辑的职业化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那么,职业伦理作为一种特殊的伦理立法被我们认识,就是要告诉我们不能单从职业道德这个主观层面上确立职业的伦理规范及价值观问题。职业伦理存在的必要性恰恰在于着力解决职业领域内的伦理失范和价值混乱问题。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由于编辑职业的特殊性质,在编辑职业道德上强调社会责任意识才是首要的。时下医学编辑职业面对的道德困惑很难回避,针对医学编辑职业道德的社会指责明显增多,这一问题引起我们对编辑职业道德的反思,强调以社会责任意识为核心的编辑职业道德和以职业伦理为准则的操守观念,有助于增强编辑人员自我制约的能力[2],促进医学编辑、作者、相关医学专业领域的人员正确认识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学编辑的职业道德。

2.医学期刊编辑职业伦理的构建有利于促进医学期刊编辑对职业角色的定位

职业伦理从社会意义的角度提出要求,是它的基本定位。把从业者视为按照职业来加以区分的特定的社会角色,并在此定位基础上对其权利与义务作出规定,这样来说,职业伦理其实就是角色伦理。作为角色伦理的职业伦理,必然要求明确依照职业来区分的每个社会角色的“名分”所在。“名分”可以看做是“名”与“分”的统一。医学编辑对职业角色的定位其实就是对这种“名分”的明确。对于医学编辑而言,名是医学编辑行业和岗位,分是医学编辑的职责和义务。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名分就是要求医学编辑须恪守医学编辑的行为规范和伦理准则,要对自己的职业有一个清晰的定位。确定医学编辑的角色伦理是医学编辑工作者确定自己工作定位,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的基础。只有将编辑人员的操守和自律意识,上升到职业伦理的层面,使它形成一种明确的编辑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才会决定其道德实践的效果[3]。也就是说只有我们的医学编辑真正职业化,真正把医学编辑工作作为一种有法可依、有德可依、有职业操守和职业伦理需要遵守的职业,我们才能在此基础上促进其职业及事业的发展,同时对其工作及其职业道德进行评价。超级秘书网

3.医学期刊编辑的职业伦理有利于医学编辑职业行为的标准化建设和医学期刊编辑的素质培养

一般认为,编辑工作是一种技术行为,然而随着社会及科学的发展,医学编辑的职业行为已不能单纯考虑技术的问题,这是对医学编辑的职业素养的要求。从医学编辑从事的组稿约稿、选稿定稿、审稿复审等各个日常行为中已经体现出对于伦理学的一种需求,针对医学编辑人员日常工作过程中应遵循的伦理学原则,有论者[4]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指出了这种需求的重要性。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这种需求要求医学编辑的日常工作行为既是科技伦理与职业伦理的统一,又是医学道德和编辑专业道德的统一,这种素养的要求是医学编辑职业化及其职业精神的体现,这就需要我们在医学编辑职业伦理的框架下使医学编辑职业行为进一步标准化,而这种标准化并不单纯是指操作规范那么简单,它取决于以社会责任感的编辑原则立场和独立思考精神等等为内容的职业核心。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另外,通过对医学编辑职业行为的标准化建设,对医学编辑职业伦理的认知,还有利于医学编辑的素质培养。编者的编辑过程在期刊操作中至关重要[5],医学编辑职业的特殊性和医学期刊编辑工作对于整个医学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会使编辑人员产生一种能维护其职业尊严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的源泉就是编辑职业道德所体现的高度社会责任感,也正是职业伦理存在和构建的意义所在,更是医学期刊编辑的素质培养的核心。

〔参考文献〕

[1]赵一鸣.医学伦理学与期刊审稿和编辑工作[J].中华眼科杂志,2006,42(1):68-70.

[2]林君雄.编辑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J].中国编辑,2007,6(1):26-29.

[3]陈阳凤,梅莉.中国编辑职业化考[J].出版发行研究,2000,16(5):29-30.

医学伦理学的必要性范文4

关键词: 医学生 关怀能力 尊重 爱 差异

医学生的培养应该是全面的培养,让他们成为好医生,不仅是让其学习医学技术,更要有人文精神和关怀能力,关心和爱护病人。为了培养医学生的人文素质,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精神,现在我国各医学院校都开设了医学伦理学课程,培养医学生的伦理素质和职业操守。但是由于国家职业医师资格考试中,医学伦理学主要是针对医学生对医学伦理学知识点的掌握,不涉及他们的道德情感能力,导致医学伦理课程培养过程中只重视医学生的医学伦理理论素养,缺乏关怀能力培养。

一、医学生关怀能力缺乏的原因分析

1.对关怀的认知不够

医学生到大学学习医学以前已经有部分对医学的朴素认知,比如要做好医生,救死扶伤;要关心和爱护病人;要把病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考虑,等等。这样他们对医学伦理学课堂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有了“前认知”,教师要更好地培养其关怀能力,首先需要对医学生的“前认知”进行了解,主要有以下方面的特点。

(1)医学生知道要关心和爱护病人,但是他们不知道具体如何做才能尊重和理解病人,也就是不知道具体情境下如何与病人沟通交流。

(2)医学生认为自己要学好医学技术,但是医学技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应该注重对病人的关怀,这需要他们更多的学习。

(3)医学生形成的“前认知”是没有系统的,比较零散,更多的是一种感性认知,理性的分析和系统的理论知识是他们所缺乏的。医学生在“前认知”水平上有了对病人的关怀,但是由于以上两个方面的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培养关怀能力。

2.以学习科学知识为主导

医学生在探索医学科学的真理过程中获得了理性的知识,利用这些医学科学知识能够很好地救治病人。但是医学生在学习医学科学知识过程中片面强调知识和技术学习的同时,丧失了与自身及生命的接触,从而丧失了深层情感体验的能力。

医学生在学习各种科学知识和做医学实验中,逐渐成为现代医学知识的主体,而实质上本身的关怀能力发展却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医学生在客观自然科学知识的学习思考中,容易丧失自己的情感体验,成为所学科学理性知识的奴隶。舍勒指出:“在现代文明的发展中,人之物、生命之机器、人想控制因而竭力用力学解释的自然,都变成了随心所欲地操纵人的主人;‘物’日益聪明、强劲、美好、伟大,创造出物的人日益渺小、无关紧要,日益成为人自身机器中的一个齿轮。”[1]从某方面来说,医学生学到了很多医学知识,并成为使用医学技术的主体,实质上,医学生自身的生命价值已经被物化了。

在当今的医学科学知识教育中,医学生中有一种很普遍的思维方式,即思考医学技术的问题时缺少思考与此密切相关的患者的感情。他们认为医学知识的发展和进步比人的问题更加重要,关怀情感能力的培养不如考试分数重要。这样导致医学生忽视关怀情感的培养,甚至主动放弃伦理道德课堂学习。

3.关怀情感缺乏

医学生在医学院校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主要学习医学知识。医学知识是学会了解和应用医学专业知识,医学生通过理性的认知来掌握基础知识。知识可以说是一种信息,学生对知识的接受就是对信息的处理能力。关怀知识不同,它不是信息,而是一种情感。

医学生在科学知识增长的同时失去了关怀情感。弗洛姆感受到“我们的生活没有爱、幸福和知足;相反的,在精神上却充满纷乱和迷惑,甚至几乎疯狂。这不是中世纪那种歇斯底里的疯狂,而是类似精神分裂的疯狂,在这种情况下,人与内在的真脱了节,思想与情感分了家”。[2]医学专业知识的教育如果过分地重视知识的作用,片面地发展学生理性能力,而情感能力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情感甚至出现萎缩。这样的教育结果会导致医学生只能很好分析医学专业问题,而对具体情况下病人的需求却很难理解,因为医学生自身情感上没有得到充分发展。

二、培养关怀能力的意义

关怀能力主要包括对自己的关怀,对他人的关怀,对社会的关怀,还有对动物和植物的关怀,对地球环境和宇宙的关怀。关怀是一种情感能力,是人的一种内在优秀的表达自己,自己与周围环境和谐关系的能力。关怀伦理学家琼・C.特朗托总结了关怀的四种内在的特性:第一,它并不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包括了对事物、环境的关怀;第二,关怀不是两分的和个体性的。人们经常把关怀理解为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这使关怀失去了社会和政治功能;第三,关怀的行为是根据文化来定义的,它也随着文化的差异而发生变化;第四,关怀是正在进行的。[3]

中国传统的医疗行善观点都十分重视医生个人的德行修养,强调医生对病人的“爱”。如儒家的“仁爱”和佛教的“大慈大悲”。传统的医疗行善观点关注的是医生的自我德性和人格塑造,对人的爱。医学生能在具体的、充满内容的道德语境中理解各种医疗方式,理解医患关系。在医学伦理学课堂上培养医学生关怀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关怀伦理有助于培养关怀型师生关系

关怀伦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提出培养医学生的关怀道德责任感、道德意志力及道德行为习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单纯的教师的德育引导是不够的,在强调增强学生主体地位的过程中,教师要组织学生参与一系列实践活动,使学生的关怀道德责任感得到加深,关怀道德意志力得到锻炼,形成稳固的道德品质。[4]

2.关怀伦理有助于医学生对医学技术的正确理解

医疗技术是一种干预和调解人生命和健康的技术。它的主要目的是“治病救人”,任何一项医疗技术如果不能解除患者的痛苦,不能治疗疾病或者保持人生命的健康,那么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目的和发展的合理性。医疗技术的内在价值就表现在它治愈了人的疾病和痛苦。这种内在价值本身也是其内在目的和目标,在于保证人们的生命健康。医疗技术的价值就决定了它必须“向善”,需要关心和爱护患者。

3.关怀伦理有助于医学生关怀实践能力提高

在女性主义关怀伦理中,关怀不仅仅是正当行为的动机,其行为也不是通过理性的计算过程而确定的,关怀首先代表的是行为者具有认知维度的道德能力,这种能力对决定什么行为在道德上是正当的具有必要性。这就代表关怀伦理将关怀表达为一种道德思维的实践方式。[5]医学生在以后实习和工作中能更好地理解自我和患者的关系,认识到尊重和关爱患者,并在实践中去实施。

三、医学生关怀能力培养方式

1.关爱情感提升

传统的医学伦理学教学过程中,强调医学生对患者的关怀,着重培养医学生的利他主义精神,而在这个过程中忽视了对医学生的自我情感。而每个人的自我情感能力是最重要的,没有自我情感能力,很难说这个人会对他人负责任。弗洛姆的人道主义是使人相信“人的目的是造就自己,而达到这一目的的条件是:人一定是自为的人(man for himself)”。[6]因此,医学生在医学伦理学课堂上学习人道主义的时候,首先应该是“造就自己”,使得医学生成为“自为的人”。

关怀伦理培养中注重医学生“自我关怀”能力的培养,在医学伦理学课堂上让医学生表达自己的情感,对世界、社会和周围环境的理解,在表达过程中教师引导医学生与其自身的内心世界相结合,形成“自我关怀”意识。

2、尊重差异性

医学的本质就是人学。医学本身是“善”。它不是旨在延长纯生物学的生命,它是要推迟人的死亡、预防和缓解人的病症和畸形、治愈人的疾病,扩大生物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人的能力和关怀人的痛苦。医学是人的者,它代表人来行事,它受到尊重人的意愿这一职责的限制,并受到对人行善这一目标的指导。[7]医学生必须有这样的意识:在未来工作过程中面对的人,每个患者的意愿都必须受到尊重。

当代社会,多元性成为越来越显著的因素,在思考方式与行为选择上,不应过分强调原则,而忽视情境;不应一味地强调公正、权利、理性和自主性,而忽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纽带;也不应过多地贯彻一种线性的思维方式和统一化的标准,而忽视差异性和多样性,以及不同人群的利益。[8]医学生意识到这种多元化情况,能根据具体情境来关怀患者。

3.自由创新能力培养

关怀伦理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种人道主义伦理学,促成医学生成为一个全方面发展的医生。全方面发展的医生最主要的特征是能关怀自己、他人和社会等,并且能全面、健康、自由地发展。在对医学生关怀能力的培养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培养医学生的自我意识,使其尽快摆脱对抽象伦理原则的过分依赖,恢复医学生的创造力和主观能动性,从而让医学生真正达到关怀境界。

参考文献:

[1]马克斯・舍勒著.罗悌伦等译.价值的颠覆[M].北京:三联书店,1997:161.

[2]Erich・Fromm,Osychoanalysis and Region[M].Yale Univeristy Press,1950:1.

[3]肖巍.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4]赵媛媛.关怀伦理视域下的高校道德教育研究[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0,(11):33.

[5]赵勤,罗蔚.浅析当代伦理学的新理论:关怀伦理.江西社会科学,2005,(8):86.

[6]Erich・Fromm.Man For Himself[M].Fawcett Pulication Inc,1947,(8):27.

[7][美]H.T.恩格尔哈特.生命伦理学基础[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6:276.

医学伦理学的必要性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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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与正义主题的凸现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学者就呼吁,要关注正义与权利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学者对西方正义理论、特别是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的研究曰益深入,我国伦理学界对权利与正义的理解和把握更加全面和准确,并发表了大量探讨权利和正义的学术论文和学术着作。

以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为基础的现代社会,是一个以个人的独立与自主为基础的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最根本的特征,就在于它尊重每一个人的权益、需求、意愿与价值,把每一位公民的自主意志、权利和利益看得同等重要。但是,平等的公民之间相互竞争的权利和利益难免会发生冲突。因此,在公民社会,伦理学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如何确保每一位公民的正当权利与正当利益不受侵犯,尤其是如何通过正义的制度安排来保证公民的权利与利益。

权利包含三个基本要素:拥有某物或做某事的资格;一种有效的要求权;约束他人行为的道德界限。权利有两个重要的功能:第一,为权,拥有者提供某种保护性的道德屏障,这种屏障使得其他人不能自由地伤害权利拥有者的身体或生命,不能随意干涉权利拥有者的自由选择;第二,权利具有“压倒一切”的“王牌”功能,我们不能为了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福利或追求最大社会功利而侵犯或牺牲个人的基本权利。权利包括道德权利、法律权利和实有权利。道德权利是法律权利和实有权利的基础。

权利与正义密不可分。正义的一般含义是“应得”,但是,什么是一个人“应得或不应得的”,这却是由更为根本的一组道德原则来确定的。由于在不同的时代,人们的道德观念有差异,因而,正义的内涵也随历史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在现代公民社会,正义观念至少包含三个基本的价值诉求:从制度上保证每个公民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从制度上确保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机会;从制度上保证每个公民能过上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权利与平等是正义的两个基石。

我国传统伦理学(特别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伦理学)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只注意和倡导义务与奉献,而忽视和认识不到权利与正义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伦理学研究准确地把握了公民社会突显权利与正义的结构性特征,适时地实现了从义务与奉献视角向权利与正义视角的转型。

2.从个人美德到制度伦理的视角转换

制度伦理包括制度的伦理(即对制度的正当、合理与否的伦理评价)和制度中的伦理(即制度本身蕴含着的伦理价值追求和道德理念)。从静态的角度看,制度伦理表现为存在于社会基本结构和基本制度中的伦理要求;从动态的角度看,制度伦理表现为实现伦理道德的一系列制度化安排。制度伦理关注的是制度安排的道德性、正当性和合理性,而不是个人行为的合理性。制度的首要美德是正义。

计划经济时代的伦理学的一个思维定势就是,道德的主体是个人。因此,它所理解的道德主要是个人美德。在这种伦理学看来,社会道德风尚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个人道德修养的高低;制度层面的问题出在个人道德品质败坏,只能依靠提高个人道德修养来解决。传统伦理学意识不到,制度(或组织)也是伦理行为的主体。与个人行为相比,制度性行为的力量和影响是更为强大和深远的。与制度之善相比,个人之善恰似沧海之一粟;在制度之恶面前,个人之恶亦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仅靠个人的德性,很难抵抗制度的罪恶。与个人的理性和美德相比,制度的理性和美德是更为稳定和可靠的。制度本身的价值取向对人们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取向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合理的制度安排能够给人们的道德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因此,要实现伦理之善,不能仅仅依靠个人的美德,更要依靠制度的美德。

缺乏制度伦理视角是计划经济伦理学难以发挥其制度批判功能的重要理论原因。计划经济伦理学只把道德理解为约束个人行为的视范,认识不到组织也是伦理行为的主体,组织行为也需要遵守普遍合理的伦理原则。对于制度层面不合理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农民所遭受的制度性歧视等等与现代伦理精神相悖的现象,它不是视而不见就是三缄其口。制度伦理视角的缺失使得计划经济伦理学缺乏从价值取向上引导和推动制度变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丧?失了伦理学应有的制度批判和制度建构功能。

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制度的缺失给人们的道德生活所带来的致命冲击,使我国的伦理学学者们清醒地认识到了制度伦理之于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及时地把制度伦理的研究提上了议事曰程。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学者发表了大量探讨制度伦理的论文和论着,使对制度伦理的研究成了我国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视角。

3.对阶级道德视角的超越

20世纪50、60年代,当我国的伦理学学者思考如何重建社会规范的问题时,他们遇到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如何对待中国传统道德遗产的问题。那时,占统治地位的观点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主体是封建地主阶级的道德,是为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因此,对于传统道德,除了其中一部分可以继承外,从总体上必须加以批判和抛弃。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的主流伦理学仍然把道德理解为维护特定阶级利益的工具,认为道德应当是为特定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然而,随着研究的日益深入,我国学者逐渐认识到,揭示和说明一定时期的道德所表现出来的阶级偏袒性,这只是理解和认识道德现象的“社会学视角”,而不是论证和确立某种伦理原则的“伦理学视角”。社会学视角是一种客观性的描述视角,伦理学视角则是一种建构性的规范视角。伦理学的观点应当是一种“普遍的观点”。它应当平等地关心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而不是只关心社会中的某个特定阶级或阶层。从其主观追求上说,伦理学应当自觉地寻找那些能够被一个社会的所有人都能认可并接受的普遍价值。把道德归结为某个特定阶级的伪装了的利益,必然使伦理学陷入道德相对主义。如果特定阶级的特殊利益是道德原则之合理性的最终依据,那么,道德也就不会成为一个社会的人们相互认同的基础,也会丧失其调节人们相互冲突之利益的功能。因此,伦理原则要具有合理性,就必须具有普遍性。普遍化原理是判断一项道德原则是否具有合理性的最重要的标准。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学者巳经认识到了从阶级道德视角转向普遍伦理视角的必要性,曾经风风烈烈的关于“道德阶级性的讨论”逐渐退出了我国伦理学的舞台,认为“道德应当是统治阶级意志之体现”的观点也风光不再。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冷战格局的瓦解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如何在全球层面达成伦理共识的问题逐渐成为国际学术界的热门话题。’受这股学术热潮的影响,我国伦理学界也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逐渐关注和研讨普遍伦理问题,把普遍伦理视角的应用从民族国家扩展到全球范围。

4.应用伦理学研究的兴起

应用伦理学研究的是那些充满争议、带有强烈规范色彩、与道德实践紧密相关、与制度安排和法律建构密不可分的社会问题。虽然我国伦理学界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对这些社会伦理问题有过零星的研究,但是,从总体上看,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的应用伦理学研究基本上仍处于自说自话的“摸索”状态。只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生命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和经济伦理学研究的迅速发展,应用伦理学作为一股新趋势才在我国伦理学研究领域迅速掘起,逐渐发展成为我国伦理学界的一门“显学”。它不仅为我国的伦理学研究注入了活力,还在短期内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医学伦理学的必要性范文6

关键词:通识教育;医学;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4-0031-02

通识教育的理念最初由美国博德学院(Bowdoin College)的帕卡德(A.S.Packard)教授于19世纪初首次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当时大学的学术分科过于专业,知识体系被严重割裂的现状,根据这个目的,开展通识教育应该是为了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加强对本专业以外学科的认识和了解,能将不同学科的知识融会贯通。自从20世纪开始,欧美大学已将通识教育作为必修科目。

目前,大家对于通识教育的概念并不统一和确切,其中,当代著名教育家李曼丽教授在参考和综合国内外学者对通识教育的表述后,提出了通识教育的如下内涵:就性质而言,通识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是所有大学生都应该接受的非专业性教育;就其目的而言,通识教育旨在培养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的人和国家公民;就其内容而言,通识教育是一种广泛的、非专业的、非功利性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1]。

随着医学的发展以及人们健康观念的改变,也对医学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要求医学人才具有丰富的医学知识,还要具备丰富的人文知识,形成良好的人文价值观,同时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社交能力,从而满足不同医学对象的需求。2009年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医学院校要根据现代医学模式和我国卫生服务的发展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适时修订各类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积极进行课程体系改革,构建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和医学知识相结合,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相结合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新型课程体系。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模式,建立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着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加强学生终身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21世纪全球医学卫生教育专家委员会在《柳叶刀》发表题为《新世纪医学卫生人才培养:在相互依存的世界为加强卫生系统而改革医学教育》的文中指出:未来医学专业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掌握单纯技术以外的能力,承担诸如团队合作、伦理考量、批判性思维、应急处理、科学探讨、规划未来等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有卫生体系领导能力[2]。该报告指出了21世纪的医学专业人员,应该掌握和具备医学专业知识以外的技能,而这些正是可以通过目前的医学通识教育来实现的,该报告也强调了医学院校开展通识教育的必要性和意义。

医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医学本身与人文密不可分,医学教育不仅要维护“生物学的人”的生命健康,还要考虑“社会性的人”的心理、文化、信仰等属性方面的需求,这就决定了医务人员不仅要有杂志的医学专业知识,还要有丰富的人文知识和良好的人文价值观,满足不同医学对象的需求,但是由于医学是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其本身的特点导致多年来我国的医学教育只是注重专业教育,不重视基础教育,学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医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学业负担比较重,缺乏对专业知识以外的能力和人文素养的培养,学习的压力、环境的不适应,加上学生生活经验不足、社会阅历浅、不善于人际交往等,通常会有引发学生精神、情绪异常的潜在隐患,影响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因此在医学专业大学生的培养过程中开展通识教育迫在眉睫。

中国医科大学和协和医科大学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医学专业教育过程中开设了一系列的医学社会人文课程,如医学史、医学社会学、医学与哲学等,揭开了我国通识教育的序幕[3]。在经历了不断的尝试和改革后,通识教育的理念已被大家广泛的认可,大家也逐步认识到通识教育对于医学专业教育的促进作用,如通过通识教育,可以培养医学生的高尚人格,构筑医学生的人文底蕴,引导医学生认识自我和实现自我等,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医学道德,有利于培养复合型医学人才。但是,医学院校在开展通识教育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①通识教育理念的缺乏,学校层面的不重视严重阻碍了通识教育的顺利开展,如学校常常将优先和重点放在科研以及专业教育,学校各种研究中心、研究院所的人才是专职科研人员,对本科教学漠不关心。信息爆炸的时代,各领域的知识和理念的更新,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大家更注重的是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尤其是随着科学学识的范围、深度和数量的扩大,人们有更多的知识、技能需要学习和掌握,自觉不自觉的就忽视了对人文科学知识的学习。②目前,很多医学院校并没有建立完整的通识教育的课程体系,在通识教育课程的设置方面存在很大的随意性,通常是在原有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了几门选修课程而已,或者是临时把一些课程拼凑起来,各课程之间缺乏内在的联系,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缺乏内在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因此这种不完整、不系统的培养体系必然达不到通识教育应有的效果。课程设置缺乏统一的规划,带来的不利影响是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课之间的脱节。通识课程的授课教师缺乏临床实践经验,很难将通识教育与医学教育有机融合在一起。授课教师缺乏人文通识教育知识,对人文通识教育的不重视,就很难在医学专业中融入医学人文精神,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剥离,不能体现二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医学生就很难领会通识教育课程对于他们掌握和学习专业知识的作用,因此也不能领悟和理解通识教育在医学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从而轻视通识教育课程的学习。③当前的通识课程讲授,通常是采取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被动的接受,在授课过程中,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比较少,这种教学模式常常会限制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单纯理论教学为主,缺乏实践环节的交流,以及主题讲座、校园文化活动等多形式教学方式的缺乏,都会影响通识教育的效果。

根据目前通识教育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我们需要重视医学教育体制改革,加强通识教育,注重对人的培养,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知识的导入,为以后的创新和发展奠定基础。①强调医学教育过程中,通识教育的作用和地位,始终强调通识教育在医学生本科教育阶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重视和协调解决医学专业知识教育与通识教育之间的冲突,深刻理解和领悟通识教育在医学专业人才教育和培养过程中的关键性作用和地位,以及通识教育对医学人才专业教育的促进作用,协调两者之间的矛盾,做到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的有机融合及统一。②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设立适应自己本校情况的课程体系。对于医学院校的学生而言,应该在遵循课程互补的前提下,设置以医学伦理学为主导,包括人文课程和医学课程在内的课程体系[4,5];或者采取建立核心课程的方法,将人文科学、语言、文学、写作、演讲等学科的课程纳入课程群,并且规定修课门数或者达到一定的能力,或者有一套自由的课程选修制度,让学生拥有宽广的知识面,具有从多角度观察世界的能力,有助于学生更全面、深刻地掌握专业领域的知识。③完善通识课程的考核办法。比如可以采取过程化考核的办法,即学生的课程考试成绩包括了平时的作业成绩、是否积极参与课堂的互动,以及课程结束后的考试成绩。④加强通识课程授课教师的培养,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开展通识教育研讨和经验交流,重视评价和考核授课教师的教学效果;鼓励教师在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方法方面的创新,如案例分析、组织课堂大讨论等方式,改变一成不变的、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加强师生互动,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提高通识课程的教学效果。

总之,通识教育既是大学的一种理念,也是一种人才培养模式,通识教育首先关注的是人的培养,其次才是对学生进行职业的培养。通识教育在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独立学习、批判性思维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同时,也可以把学生从专业型人才培养成复合型人才,增强其社会适应力,以便更好的服务社会。

参考文献:

[1]李曼丽.通识教育――一种大学教育观[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1.

[2]Julio F,Lincoln C,Zulfiqar AB,et a1.Health Professionals for a new century:transformation education to strengthen health systems in an interdependent world[J].Lancet,2010,9756(376):1923-1958.

[3]骆少明,刘淼.2009中国大学生通识教育报告[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