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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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1

水利工程建设是百年工程,这是工程项目基本不变的主题。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水利工程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其使用的期限甚至达到数百年。而且水利工程所处的地理环境十分复杂,对当地的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极大。无论是防洪排涝,还是储存人们生活的淡水或者水力发电,每一项都是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必要因素,关系到千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由于水利工程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各大新闻媒体也就此类事件进行过多次报道。所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必须要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以保证社会经济安全持续的发展为重点,把质量和安全作为水利工程建设的核心工作,不断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不断完善工程监督体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体制下的一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形式、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它包括管理过程和管理方式,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权责承担问题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必须满足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它的具体管理形式和管理体制都是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体制以及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来制定的。同时,国家或者地区的其他外界因素也对它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地区的文化、法律制度等。所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变动的。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工程建设任务都定位于国家任务层次,所以工程的投资、勘测、设计、施工等都是国家政府部门统一安排规划。工程建设大多是政府自主实施,而工程质量问题也由政府的各个部门进行监管,政府则负责总体的审核。但是这种经济体制下的工程建设质量在监督方面对于技术标准和相关办法得不到统一,部门之间存在诸多矛盾,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不利于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经济不断进行改革,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工作也随之发生了变革。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角色也发生了改变,从过去作为工程的投资者和建设者,到现在的主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和监督。过去的附属于政府的工程建设的一系列的部门逐渐进行了市场化,成为为市场工程建设过程中提供工程技术咨询,提供工程建设监督的监理机构等。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制也要不断地改进和发展,其管理方法和管理形式也要不断地进行改进。

2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全面。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大部分建设单位、项目投资方以及管理人员都忽视了工程的设计阶段,以及对施工过程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督,导致工程从建设开始就存在一定的质量隐患。水利工程在设计过程中,项目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存在缺陷、漏项等问题,主要是设计人员设计经验不足,不深入工程现场实地勘察,生搬硬套现成的设计模板,缺乏严谨科学的态度,因此导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频频发生。另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阶段、各部门的人员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疏忽大意,不重视工程的监督工作,造成了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不合格现象。监督人员没有充分发挥到监督管理的作用,施工过程不能严格按照科学规划进行,导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有效的监管。2)分工不明,造成管理混乱。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的各部门工作分工不明确,工作职责范围没有得到很详细的划分,导致实际工作中互相推诿扯皮,监管责任得不到落实,不能有效的起到监督作用,极大地削弱了监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即使监督部门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但措施在实施阶段落实不到位,工程质量依然得不到监管部门的有效控制。3)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偏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存在整体素质不高的现象,导致监管工作不能得到高效发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同时也涉及到法律的运用,需要监管人员熟悉一定的法律知识,又要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相关流程进行全面的掌控,才能够有效的实施监管能力。但是,我国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人员个人素质偏低,多数属于非专业人员,监管经验不足,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受到的局限性较大,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4)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缺乏。由于水利工程的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等部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导致在该方面的资金投入较少,开展工作没有充足的经费支撑,所以监督工作起不到很大的监管效果。部分地区存在政府经费紧张,没有充足的经费投入,监管人员基本处于任务重、环境差、经费缺乏的工作状态,导致监管手段比较落后,监管人员在监管过程中也不能很好的深入具体工程细节。而待遇差导致了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出现了怠工现象。

3提高工作水平的对策与建议

1)积极改善管理方式。根据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不断改变监管模式,加强对工程每个环节的监管力度,保证各个环节的质量都符合设计标准。在工程设计中,要对工程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分析和探讨,严格遵守科学规范,设计出台合理的工程建设方案。监理部门和施工方要在施工前期签订关于工程质量监管的责任书,把工程的每一个细节的质量问题都落实到位。2)明确划分责任。为了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得到落实,各部门工作的任务都要做好详细的划分,明确各部门应该承担的职责,加大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能力,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要不断加强,同时给予相关部门一定的执法能力,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得到统一。而对于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和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使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大大提高。3)加强人员培训力度。只有具备高素质的监管人员才能做好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所以要不断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同时制定科学的培训方法。对于工作对象不同的监管人员要分类培训,培训内容要具有针对性,积极借鉴其他的先进经验,加强不同地区之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人员的技术交流,提高技术水平。4)加强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资金支持。加大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把水利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管单位列入政府财政预算部门,给予一定的监管资金扶持,配备必要的监管设备和技术,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机构职能,提高质量监管的准确性与科学性,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4结语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字:水利工程;施工建设;进度管理;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水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但其自然存在的状态并不完全符合人类的需要。只有修建水利工程,才能控制水流,防止洪涝灾害,并进行水量的调节和分配,以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对水资源的需要。

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控制

(一)工程建设进度控制的涵义

一个工程的进度控制是指在规定的建设工期或合同工期内,以事先拟定的合理且经济的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对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进行检查、分析,发现偏差,及时分析原因,调整进度计划和采取纠偏措施的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勘测设计、施工、土地征用、等众多内容,各方面的工程都必须围绕着一个总进度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项目进度控制方法主要是规划、控制和协调。规划是预测未来,确定要达到的目标,估计会碰到的问题,并提出实现目标、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方针、措施和手段的过程。控制是指在项目按事先制定的计划朝着最终目标挺进的过程中,由于前期工作的不确定性和实施过程中多种因素的干扰,项目的实施进展必然会偏离预期轨道。协调是以一定的组织形式,手段和方法,对项目管理中产生的关系进行沟通,对产生的干扰和障碍予以排除的过程。

采取的主要措施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组织措施是分析由于组织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项目组织结构、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等;技术措施是分析由于技术(包括设计和施工的技术)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设计、改进施工方法和改变施工机具等。合同措施是指对有关参建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工期与有关进度计划目标相协调。经济措施是指实现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措施等。信息管理措施是指不断地收集施工实际进度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统计与计划进度比较,定期提供比较报告。

(三)影响水利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因素

1、施工的计划、方案设计质量

水利工程的施工计划以及施工方案是对工程施工上的整体把握,也是对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成本控制进行的预测和评估。那么,施工计划制作的质量高低以及方案设计的科学与否都会对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管理产生很大的影响,是我们在水利工程建造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环节。

2、 施工人员的职业修养和专业素质

无论多么庞大的水利建设工程,人类始终是建设过程中的主体成员,也是具体工程的实施者和操作者,而一个水利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员是很多的,例如设计人员、技术人员、采购人员等等,那么,这些人的职业修养与专业素质对于施工的进展状况会有很大的影响,同时也直接关系到一个水利工程的质量。他们的工作效率如何以及对工程负责人的态度如何都对工程的进行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3、 水利工程建设的设备

工程建设所有的各种设备是构成这个工程实体的必不可少的物质材料,这些设备质量的高低也直接关系到了工程质量好坏。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设备的工作状态正常与否以及它们所能完成工作的质量高低,都会对这个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及进度产生重要的影响。

二、水利工程建设成本控制

由于水利工程项目日益增多及招投标法的大力推行,水利工程施工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其利润空间也越来越小,严重的威胁到了很多施工企业尤其是一些小企业的生存。那么为了在提高工程质量的同时,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加强施工成本的控制。

(一)水利工程施工成本的组成

水利工程施工成本是指在施工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包括所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等的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费或租凭费等,施工机械的使用费或租凭费等,支付给生产工人的工资、奖金、工资性质的津贴等,以及进行施工组织与管理所在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

水利工程施工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组成。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费用支出。间接成本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的全部费用的支出,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等。

(二)成本控制的含义和原则

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是指在工程中通过实施相应措施对各个影响成本的因素进行规划和调整,控制和掌握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并将成本管理工作中的所有环节联系起来形成全面的成本控制体系,分析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从而实现成本管理的目标,保证成本控制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则,即全面性原则(对成本进行全要素、全过程和全员的控制管理)、可控性原则(将成本按可控制的程度分为不可控成本和可控成本)、市场价格原则(以市场价格为标准制定成本控制的目标)、利权责相结合原则(明确成本控制各环节的权利、责任,设置奖惩办法)。

(三)如何提高成本控制管理水平

根据现行工程成本控制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提出以下几个提高成本控制管理水平的方法: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成本控制管理的制度体系;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改革创新;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成本控制方案;加强水利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合理、科学利用;加强对控制人员的职业素质培训。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应当对施工的进度控制按实际需要进行科学和合理的安排,切实的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进度控制的综合优化,确保水利工作的快速、高效完成,造福人民。同时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对于整个管理工作也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工程得以顺利实施的保障,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于成本控制的管理工作,提高成本控制管理的效果与技术水平,更好的推动水利工程的建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董岳明.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控制研究[J].中华民居,2010(6).

[2] 李英才.大型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控制风险分析[D].南京:河海大学,2004年.

[3] 韦少华.水利工程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方法分析[J].科学论坛,2006.

[4] 魏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中的成本控制及其管理技术[J].管理锦囊,2012(10).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督

1引言

2021年3月,我国水利部制定了《2021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提出2021年我国将加快建设百余项重大水利设施工程。在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蓬勃开展的背景下,工程质量问题不断涌现,对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造成了严重干扰。因此,面向水利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探究质量监督管控策略非常必要。

2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内容

由《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可知,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控内容主要如表1所示。

3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3.1前期组织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承担了多项世界级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施工工艺与设计工艺日趋完善,但是我国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仍然存在不足,如组织机构不统一,质量检查市场呈现出无序发展倾向等[1]。加之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仍然处于空白状态,现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时展需求存在偏差,无法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责任的明确提供指导,严重影响了水利建设工程前期质量监督管理效率。

3.2中期监管不全面

随着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人们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是在中期监管方面仍然存在不全面之处。特别是当前水利建设工程实施的分部管理制度,造成中期设备、材料、人员与技术管理秩序混乱、责任推诿现象。加之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控方缺乏有效手段,导致隐蔽工程、关键节点质量管控漏洞频繁出现,隐蔽风险隐患不断扩大,对水利建设工程总体质量造成了威胁[2]。

3.3后期监管不重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水利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管理。但是,当前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控重点为前期准备和中期实施,对后期监督管控不够重视,后期监督管理水平无法被保障。后期质量监督管控的技术力量也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导致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水利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情况屡见不鲜,对国家与公共使用者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威胁。

4水利建设工程的全过程质量监督管控策略

4.1前期监督管控策略

在水利建设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水利建设工程负责人应以工程特征、规模、性质为考量要素,调查投标方的技术能力、劳务配置、施工经验,结合水利建设行业相关规定,优先选择信誉度佳、资质齐全的施工方。同时根据行业规定、质量要求,建设一支责任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工作效率高的质量监督管控团队,并对专职质量监督管控者责任进行明确。比如,及时与施工方完成开工前交接、及时做好施工方与建设方的沟通、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安排等。需要注意的是,完备的质量监督管控团队需要包括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各方代表,责任体系构建时也需要对各方代表的责任进行明确。其中,建设方的质量监督管控责任要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对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结合工程规模及特点,以资质审查招标的形式选择勘察设计方、施工方与监理方,落实合同管理方针。在合同管理文件中,以工程质量条款设置的形式进行资料、材料、设备、图纸等质量标准以及相关方质量责任的明确;设计方的质量监督管控责任为依据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担任务,接收质量监督方对资质等级、质量体系的检查,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从严控制设计过程质量,对设计文件的会签、审核、批准制度进行完善,保证设计文件与国家、水利行业有关标准以及工程设计技术规程、合同的要求相符;施工方应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在建设方认可的情况下进行分包,推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对岗位质量规范、考核办法、保证体系进行完善;监理方的质量监督管控责任为选择单位资质等级范围许可的业务,根据承担任务选择具有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组建监理团队,并进行岗前培训[3]。在质量监督管控团队建设完毕后,监督管控负责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及时办理。同时以水利建设工程进度计划合理性为对象进行验证,清晰划定水利建设工程施工时期,并预先分析市场变动、环境气候、地质条件、政策法规等因素对施工工期的干扰,提前制订规避方案,降低“盲目追求工期”情况出现概率,奠定高质量施工基础。在预先分析工程计划的基础上,质量监督管理负责人应提前进入水利建设工程所在地,搜集、整理当地法律规章以及行业内规范标准,为违法必究、有法可依的质量监督管控方针的落实提供依据。同时,质量监督管理负责人应主动与施工方就施工图纸、场地情况进行沟通,着重核查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技术交底情况。在这个基础上,从持续规范水利建设工程参建方的行为入手,借鉴检查审核各方质量保证体系的经验,进行现有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体系、执行要点的建立完善。并与施工方沟通,进行质量检查检验制度、现场会议管理制度、质量保证资料管理制度的逐一细化完善。

4.2中期监督管控策略

在中期监督管控过程中,质量监督管控人员应依据水利施工相关规范的要求,以施工方施工行为为对象,全面审查“违背合作协议关于工程分包约定”“违背法律规范转包”等行为,并借机检查转包辅助工程分包方的施工能力、施工资质、劳务配置以及机械设备材料、技术保障情况。根据劳务配置检查结果细化技术施工方教育培训条例,并进行上岗证件的发放,落实水利工程中全部施工者持证上岗制度[4]。同时根据机械设备材料检查结果,从存贮、采购、运输几个环节,进行逐一优化,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与工程总体质量要求相符。一般机械设备材料需要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具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与生产方,产品包装与商标均与国家规定相符,具有详细使用说明书或线路图,具有质量认证许可文件等。鉴于水利工程存在质量要求高、作业环境复杂、作业难度大的特征,质量监督管控人员应结合前期检查结果以及自身所了解的工程施工现场实际,利用各环节质量巡视检查、不定期抽样检查手段,以水利工程现场关键节点、隐秘工程为对象,进行潜在质量隐患的发掘[5]。并与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共同核定潜在质量隐患等级并记录到质量检查档案中,及时责令施工方返工处理,最大限度地规避因潜在质量隐患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而引发的遗留质量问题。在各环节质量巡视检查时,质量监督管控人员可以选择飞行检查监督制度。面向在建水利工程整个范围,在不预先通知施工方的情况下,以不定期实体质量抽检(每季度1次)的形式,获得水利工程质量真实信息,为工程质量评价准确度的提升提供依据。在飞行检查结束后,由专业质量监督管控人员收集结果,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允许相关模块施工方提出反馈,为飞行检查业务的优化提供依据[6]。比如,某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依据前期保密要求,以在建部分暗箱为对象,以箱涵底板混凝土钻芯的方式,进行了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查,得出编号为2021H-ZK-055-03的0+125底板受压面积为75.52cm2,破坏荷载为145.5kN,抗压强度为19.3MPa,设计强度为30.0MPa,显示抗压强度与设计要求不符。此时,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可以依据规范要求,进行检查范围、试样数量的双倍扩大,评估单元施工质量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最终得出混凝土强度为18.5~22.6MPa,与设计强度差距较大,需要责令施工方返工整改。

4.3后期监督管控策略

在后期监督管控过程中,质量监督管控负责人应以国家相关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为参照,及时组织相关方,依据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相关规定,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实体质量以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其中,实体质量具体内容包括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审资料,确定内容标准与规范相符;检查工程原材料与金属结构质量检验统计分析资料,确定统计分析方法准确;检查分部工程质量缺陷及处理情况,确定工程无缺陷;检查工程质量评定统计资料,保证与“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要求相符。而外观质量评定则需要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的相关要求,由质量监督管控方、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共同举行评定会议,以质量监督管控方组建的外观质量评定小组为主题,进行外观质量现场检验打分。验收后以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的形式呈现。若检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则质量监督管控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寻找责任人并要求其落实整改规划,规避质量问题遗留导致的质量不达标工程投入使用问题[7]。为了阻断低劣工程投入使用渠道,质量监督管控人员应将自身工作延伸到项目保修阶段,将维修与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全过程质量监督管控范畴,规避不合规维修维护行为对已建成水利工程的主体结构、地基基础、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管控人员应以竣工验收备案为切入点,落实权威性、有效性、可靠性原则,加强审查与监督。同时,以维修维护阶段质量监督管控入手,根据公共使用者对于健康、安全、舒适的要求,进行针对性管理,确保水利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可持续发展目标。

5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是关乎国计民生、造福群众的关键基础设施工程,而质量监督管控是整个水利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对于当前水利建设工程中质量监督管控存在的诸多问题,相关单位应贯彻科学高效原则,面向水利建设工程整个时期,根据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与竣工阶段的特殊需求,进行质量监督管控策略的优化设计,提高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发现效率、处理精准度,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顺利达成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陈继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探析[J].东北水利水电,2021(8):63-64.

[2]安益寿.水利工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措施[J].大众标准化,2021(14):37-39.

[3]谢生亮.实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路径探索[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21(10):152-154.

[4]荣瑞兴.新形势下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与创新模式[J].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1(8):66-67.

[5]宫治军.基于辽宁省现状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强监管策略分析[J].内蒙古水利,2021(7):60-61.

[6]周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飞行检查的实践简析[J].河北水利,2021(7):22-46.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创新

水利工程监理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理技术方案,以确保水利工程的最终施工质量,但在监理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监理单位应加强水利工程监理技术的创新,使监理工作有章可循。工程监测是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工程建设的重点是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内容。对此,建设监理在进行工程监督时,应做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监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加强质量、进度、投资的协调,确保水利工程质量。

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概述

1.1施工质量管理的含义

水利工程包括公营、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业、地方投资和其他投资方式建设的各类水力发电工程(包括辅助工程和附属工程),其质量指的是综合安全、适用性强、经济实用、美观大方的水利工程,这些都明确地列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并得到了水利行业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是指对建设项目(主要是建设准备、施工实施、竣工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各供水单位应积极推进全面质量管理。

1.2施工质量管理体制

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项目法人要对水利工程质量负责,政府部门监督。质量检验机构承担对各部门的监督职能,不代替建设单位、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各部门负责和有权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并应将水利工程质量问题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和机构。

2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的问题

从我国水利工程监督工作的发展来看,目前我国在水利工程监督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合理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普遍,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的管理职能;施工过程中,最容易与监理产生矛盾,造成决策失误;伴随着国家对水利建设的重视,社会对建筑工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没有专业水平的监理员、没有资质的工作人员也参与了监理工作,造成了水利工程施工监督质量差;从总体上看,建设监理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监理人员工作量减少,监理工作效率下降。另外,水电厂建设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相关部门也不会有足够的资源加强工程监理,从而影响监理工作的质量。

3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的措施

3.1推行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

(1)水利建设要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程的特点,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和质量管理组织,形成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进行项目申报,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和签证。(2)水利工程建设必须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在实施之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规范的要求,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和事后检查。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措施及执行情况。强化现场质量检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认真做好全过程质量控制。图1为水利工程施工材料质量控制图。

3.2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

(1)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负责设计、监督和管理条约的有关条款。质量检验机构承担对各部门的监督职能,不代替建设单位、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在工程质量问题上的责任和权利,由质量管理部门和机构通知有关各方保护水源。(2)为了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政府建立了水资源环境管理工程的质量监理体系。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质量保证机构进行分级管理。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流域内入河排污口的统一规划、管理和省级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资格认定。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立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的资质进行统一规划和考核。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按照其资质等级开展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的检查。(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水利工程项目监测制度,监测单位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测单位资格证书,并在经批准的监测范围内,承担有关水利工程的监测任务,负责对水质保证体系监测和水质保护质量控制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强化管理,打造精品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使水利工程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成为世界一流。另外,增强企业质量观念和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职工素质作为提高企业质量的重要环节,积极推进企业质量工作深入开展。

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技术的创新与发展途径

在水资源保护过程中,监测是一个重要环节,而监测技术又是保证水质的关键。要全面提高监测效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不断创新,人本管理,提高素质。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水利工程的健康稳定发展,维护人员应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基础上,通过监测能力的培养,实现对水源地保护的全过程监理。

4.1采用标准的管理模式

水利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督,既要规范监理的内容,又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规范监理的管理方式。所以加强标准化管理,既有利于节水工程建设,又有利于规范操作方法。以水利工程设计为基础进行有效的监测,通过具体的设计,有效地规范和保证组合体的行为,提高水源地的保护质量,从而提高监测单位的监测水平。

4.2提高监理人员的管理素质

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是影响工程监理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因素。为此,合格的监理人员应该根据当前水利建设的要求,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完善监理工作,才能真正提高工程质量。此外,监督管理人员还应在日常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在水利建设监测中,要按照有关原则和专业规范,有效地提高监测质量。此外,监管者应根据具体的水源保护情况,保护双方的利益,以保证对建筑物的监测效果和水源保护工程的质量。

4.3对工程施工前期质量的控制问题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控制,首先,要对承包商的技术和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分析,以确保工程开工前整个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制度的正常运行工程设备和承包商办公室也应由工程监理提供。实施实施性能测试的申请材料,全面了解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情况,监理人员还必须检查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施工机械的相关质量资料,监理人员要深入现场,抽查某些设备。审核过程中,应了解建筑工程设计图纸的难易程度,使监理者对其水利监理的基本工作内容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4.4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由于受多种因素和突发事件的影响,在具体防渗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施工合同标准存在差异。为将工程偏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施工监理应保证工程设计的动态监测。若监理方已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但实际进度与工程质量仍有较大差距,监理方应根据实际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上级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实际施工中的问题。另外,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进步监测还需要监测人员具有丰富的监测经验和知识。为实现这一目标,项目组应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学习并提升自身的监督资源和能力,确保实际节水项目能按时、保质地完成。

4.5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水利建设监理人员应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动态确定基本建设的具体内容,监理人员应深入现场,随机抽样,平行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完成部分施工后,应经监理单位验收,以保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的各个阶段。另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明确责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施工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进行调整,以实现水利系统对施工进度的有效管理。

4.6对施工中的资金控制

就水资源保护监测而言,为了保证工程付款和工程要求的顺利实施,需要详细记录和监理工程各环节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开发商投入的资金真正用于工程建设,在工程建设投资管理方面,要加强监督力度,并与项目经理沟通,做好工作量的估算。此外,还需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对突发事件中的投资问题进行合理的计算和处理,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预测;因此,监理人员应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加强对施工投资和资金支出的监督,以便更准确、更全面地监督施工资金的使用和投入。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5

本文简要分析了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论述了监理工作中采用的方法和措施,提出了加强监理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

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方法;措施

一、引言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监理伴随着整个工程施工全过程,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同时做好工程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负责协调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是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合同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坚持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的监理准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技术文件,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二、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理体系不健全,监理制度不完善

一些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程序不规范,管理责任不明确。缺乏完善的会议制度、验收制度、检验制度和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工程施工控制缺乏制度监督保障机制,监理内容不详细,监理目标不具体,监理人员分工不明确,具体操作不方便,导致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不能严密和有效控制,给工程建设管理带来许多问题和困难。

(二)监理工作缺乏独立性,难以有效行使职权

在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监理单位受到建设管理单位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但是在招标过程中,施工单位仍然存在借用资质问题,甚至有些施工单位与建设管理单位存在裙带关系,从表面上看,这些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健全、施工措施完善、施工人员技术力量雄厚,而在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往往冒名顶替,施工队伍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同时,不同程度的存在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现象,直接影响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理单位得不到建设单位的真实授权和有力支持,监理工作缺乏独立性,难以有效行使工程建设监理职权,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无法有效控制,工程建设安全难以保障。

(三)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监理方法缺乏技术含量

由于有些监理单位缺少监理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人员素质不高,技术水平较低,缺乏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工程建设管理能力不强,监理管理水平不高,监理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三、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一)采取合理监理措施,控制工程施工进度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依据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规范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协助建设管理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拟定工程进度技术方案,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并及时组织各监理人员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检查和协调实际施工进度。对影响工程进度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进行修正,并提出改进意见,要依据施工资源的配置和施工现场的地质、地形条件及外界环境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由施工单位负责改进,积极落实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措施,配备足够的资源,组织多点、多面开工,进行合理的工序交叉及平行作业施工,严格控制工序交接时间,有效控制施工工序、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施工工期能够满足建设管理进度计划的要求。

(二)落实质量监理制度,控制工程建设质量

监理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以及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对所有施工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有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工法、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始终监督、事后检验等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质量控制程序和要求进行监理。协助并督促施工单位设立质量控制点,采取工程质量三检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机构,编制详细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对重要工序、关键环节和隐蔽工程进行动态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对重要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采取旁站监理、跟踪监测、平行监测方法对施工单位自检结果进行复核,监理复核需要检测时,是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监测工作,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查。优化施工工艺,完善工序管理,控制工程过程质量。

(三)细化支付审核程序,控制工程建设投资

监理单位协助建设管理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年度、月度的合同付款计划,审批业主提出的资金流计划;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合同付款情况进行分析,提出资金流调整意见;审核工程付款申请;处理工程变更费用,审核完工付款申请,签发完工付款证书。监理单位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进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确保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安全监理工作,控制工程施工安全

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法。安全监理的目的是对工程建设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防护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动态监控管理和督查,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的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可靠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保证体系,树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把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控制纳入日常监理工作。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合理配置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保护措施;拟定切合实际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规范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好安全监理控制工作。

(五)熟悉合同技术条款,规范合同信息管理

水利工程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监理全过程,其中信息管理工作量大而且繁杂,要求监理工程师从工程开工之日起,做好监理日志,记录整个工程监理过程,收集工程监理例会纪要、监理周报、月报、监理指令、签发的文件等资料,整理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生产等诸方面的信息,汇总整理装订成册;合同管理要求监理机构熟悉合同条款和技术标准条款,以合同为依据,对监理合同、施工及安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承包合同进行管理。同时,监理单位要探索应用网络信息管理技术,建立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平台,提高监理管理工作效率,加强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水平。

(六)充分发挥监理职能,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监理机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有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两个方面。一是协调勘测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通过设计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等过程,充分熟悉设计意图,解决设计中存在的缺陷,避免施工中出现问题。二是协调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要站在公正的角度上,侧重于技术方面,充分发挥监理职能,调节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纠纷和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分歧,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建设工作和谐有序开展。

四、加强水利工监理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工程监理制度,完善工程监理体系

工程监理机构要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健全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完善监理工作管理体系,规范监理工作程序,明确管理责任。制定监理会议制度、验收制度、检验制度和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细化监理工作内容,确定监理目标,明确监理人员职责,使监理人员分工协作,充分发挥监理作用,做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同时,要彻底改变一些陈旧体制,完善建立市场,依法开展工程监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二)加强监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监理单位要强化监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注重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技能、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深入学习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施工工艺、监理工作程序、监理要求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术技能,充分发挥监理作用,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同时,现场监理人员要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确保工程进度符合要求,工程质量达标。

五、结语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和流域机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办法,结合区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区水利局是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续建、扩建和维修加固的小(二)型水库、塘坝、大口井、河道治理、供水、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第四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水利部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水利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六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分为:立项准备、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招投标、开工许可、建设实施、工程验收、资产移交、后评价等阶段。

第七条立项准备

立项准备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和审查。

1.文件编制单位的选择

(1)拟列入区级及以上政府财力投资计划、市级及以上财力补助的项目,由区水利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2)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以及拟列入区级财力补助的项目,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2.文件编制要求

(1)项目建议书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3)初步设计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4)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可以合并编制的项目包括:

①工程估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项目;

②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工程估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项目;

③拟列入区级财力补助,工程估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项目。

(5)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合并编制,初步设计应单独编制的项目包括:

①拟列入区级及以上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

②拟列入市级及以上财力补助的项目;

③工程估算造价在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项目。

(6)对工程估算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均单独编制。

(7)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经区水利局初步审查;初步设计文件须经区水利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项目立项。

第八条项目立项

在完成项目立项相关准备工作后,应按以下审批权限进行项目立项。

1.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以及拟列入区级财力补助的项目,由区水利局审批立项。

2.列入区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

3.列入市级及以上政府财力投资计划、补助的项目,经区发改、水利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发改、水利部门审批立项。

第九条施工图设计与审查

1.项目法人按照项目立项批复意见,组织施工图设计。

2.对列入区级及以上政府财力投资计划、市级及以上财力补助的项目,水库、塘坝、供水设施等项目,或工程预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以及其他须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应进行施工图审查。

3.项目法人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并将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和修改完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十条招投标

1.政府财力投资占主导地位水利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阶段招投标按以下要求执行。

(1)应进入有形市场招标投标的项目包括:

①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监理、施工;

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土石方、桩基础等专业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

③使用市级及以上资金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

④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

(2)所有区政府财力投资占主导地位水利工程的招标应以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范围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有市级及以上建设资金的项目,执行市水利局有关规定。

(3)对有政府财力,估算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项目,要求建设单位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施工队伍,施工队伍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抢险救灾、以工代赈等特殊工程的招投标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工程的招投标依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4.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应具备相应的水利专业资质,严禁在同一经营实体范围内同时承担全部设计、施工、监理或同时承担施工、监理作业。

5.区水利局对招投标全过程监督,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招标申请,并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报区水利局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严禁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擅自提高招标要求。

6.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副本和招投标情况总结资料报区水利局备案。

第十一条开工许可

项目法人在开工前,应在主体工程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的条件后,向区水利局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1.项目法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区政府或水利局予以确认。

2.项目法人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划分等文件报区水利局备案,并向区水利局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区水利局审查后对项目划分和开工报告予以批复。

第十二条建设实施

1.区水利局依法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

2.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者,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质量安全实行全过程管理,保证建设目标的实现,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依法授权工程监理,使之能依法行使监理职能。

3.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项目建设工期、质量、投资实施优化管理。

4.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履行施工合同,负责项目的工程建设,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实施阶段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工程验收。

1.验收标准: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或政府财力投资的项目,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

2.验收主体和责任:项目法人主持完成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区水利局主持完成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3.工程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统一组织,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项目法人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

4.工程档案资料整理跟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数据真实,签证齐全。

5.涉及到水库、塘坝、重点堤防的工程,应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6.项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按《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要求,报区审计局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第十四条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国资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向项目运行管理单位移交。

第十五条后评价

1.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至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进行评价;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

2.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

第三章建设监理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建设监理制。要全面实行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逐步实行设计阶段和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实现全过程监理。凡工程估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阶段应进行工程监理。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按批准的资格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揽相应工程的建设监理任务。严格禁止监理单位无资格等级和超越资格等级规定承担建设监理任务,禁止监理单位转让、分包监理业务。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工程师应持证上岗,监理人员上岗应经过岗前培训。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监理细则,使监理工作有章可循。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施工现场派驻身体健康、专业对口,并具备监理资格,能够胜任实际工作、足够的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控制,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予签证,并有权责令返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检测试验力量,对大型项目要设立相应的监理试验室。工地试验室所做的试验项目应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技术部门认可。

第四章质量、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区水利局受市水利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委托,对本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代表政府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强制监督,质量与安全监督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第二十二条区水利工程建设实行“法人负责、企业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安全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水利工程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参建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在工程开工前与区水利局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安排专职安全员负责工程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各司其职,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若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视情节依法处理;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除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外,对负有责任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三年内禁止进入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

第五章工程档案

第二十五条水利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水利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凡在区内进行的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均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资料整编;在工程移交前,完成归档工作,一式三份分别提交区水利局、区档案馆和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存档。

第六章建设市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实行准入和备案制度。

1.在区从事水利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工程咨询、招投标等业务的单位,每年应到区水利局办理企业准入登记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将不允许在区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

2.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大对进入水利工程市场的工程咨询、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实行抵押金制度。为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外地入区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支付押金”;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护生态资源,对在建水利项目收取“资源保护及施工现场清理复原抵押金”。

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