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的基础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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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的基础

商品经济的基础范文1

【关键词】 乳制品;商;处境;对策

目前,乳制品行业处于一种“群雄并起、四面纷争”的局面,“妙士”、“花花牛”、“光明”、“伊利”、“蒙牛”……既有当地龙头企业,又有全国知名品牌,市场竞争格外激烈。新老品牌为抢占市场份额,新招、绝招层出不穷。价格战、促销战、硝烟弥漫。作为“妙士”品牌的商,对目前乳制品行业的市场运作感触颇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品牌是通过厂家――商――分销商(二级批发)――消费终端的模式经销的。作为一个品牌的商,自然而然处于这个链条的中间地位,既要处理与厂家的关系,又要面对市场竞争,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一、来自市场的压力

开辟市场,维护网络,打击竞品,过期商品的损失,员工的费用,呆坏账的发生,资产的损耗,可以说,几乎承担了全部的市场风险。以“妙士”20**年的经营情况为例,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点(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人员费用(包括工资、补贴、伙食费)及促销费用这两大块就占了50%以上,应收款一年仅能周转3.3次。经营一年,只达到了给上级单位上交费用和养人两个目的,对于发展而言,只是一种梦想。商不得不采取以高价位进店,然后以开瓶费、盒标费、促销礼品等形式打击竞品,以利于在市场站稳脚跟。这种商业动作模式已日益显得苍白无力,使许多商苦不堪言,频繁的促销政策导致渠道营销的依赖性――像中了毒瘾,不促不销。更有人称之为忍者战术,看谁放血多,看谁能坚持到最后。采取降价措施又不可能,因为不敢保证起到促销的效果,反而难以维持日常开支,进退两难。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高低、消费层次,消费水平参差不齐,也制约着这种模式很难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市场潜力不大。

二、与厂家的关系

每次从厂家进货都是现款交易,商销售后形成的货款基本上是赊销形式,回款周期一般都在一个月以上。造成大部分资金沉淀在市场上,资金占用大,周转困难,坏账发生的机率提高。以20**年上半年现金流量表可以看出,经销商处于一种收不抵支的尴尬境地。

同时厂家答应的返利政策,促销品政策,有时口若悬河许诺,却是捂紧口袋兑现,对市场支持力度不够,造成商独木难支。其他竞品乘虚而入,抢占了不少销售阵地。某地新生产的系列产品推向市场,由于厂家对市场的消费能力认识不足,定价过高,仍然沿用过去的营销策略,导致压在商手中,消化不掉,不能快速变现,最终形成商的损失。

三、来自终端经销商的压力

当前有人戏言,酒店是被商惯坏的,此言不虚。为了发展一家酒店,进店费、赞助费、给主管人员的回扣、给服务员的盒标费、促销礼品,样样少不了。结账时却是另外一番景象: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能扣则扣(扣货款),能顶则顶(以餐费顶货款)。为了保住既有阵地,对某些销量大,结账信誉好的酒店采取买断的方法,但在这个品牌多样化的时代,酒店漫天要价,让各商互相攀比,而其坐收渔翁之利,狠宰一笔,这样造成商之间互相拼实力,拼资本,赔钱也要干,陷入一种恶性竞争的怪圈当中。

逢年过年,酒店还要向商摊派月饼款,圣诞节娱乐票等一系列返销形式,从中又大赚一笔,实际上酒店拿回的利润,也剩不下几个铜板,甚至连买店费都挣不回来。对一些已经花钱买断的酒店,由于内部更换承包人等原因,存在着不守信用的弊端,不是花钱打了水漂,就是转卖其他品种,将责任推给别人的扯皮现象。还有一些私营、个体酒店。当天还在经营,第二天就不辞而别,不知所终,造成的损失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直接作零售市场,开发零售渠道尤其是大型连锁超市和卖场,进店费、上店费、配送费、仓储费、月度和年度折扣、店庆费、堆头费和促销费等需要大量资金维持,到最后算账,形成的利润还无法弥补上述开支。打个形象的比方,就好比杨白劳给黄世仁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还得不到工钱。市场上已经出现酒店业协会等民间商业组织,表明各个终端经销商已经拧成一股绳,“利益共享,风险同担”,在经营策略、商品的选择、采购等方面达成一致,对商形成围杀之势。商仍是一盘散沙,各自为战,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商的处境可以形容为两头受气,在夹缝中求生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

1.从国家的角度看。由于实行宏观经济政策,政府不再参与企业的具体经营,改为以行政、税收、价格等手段调控,酒店、超市等终端经销商自主经营的权力大了,政府部门的职能却显然没有跟上,相关的政策法规缺少、遗漏或执行不力。

2.目前经济发展速度迟缓,消费低糜,许多企业不愁生产,只愁销路。从妙士20**年上半年的各月销量看,市场明显处于一种下滑趋势(表3)。

3.从市场运行规律方面看。当某一种具有独特包装、独特口感的品牌甫一推出,迅速占领市场,确立绝对的霸主地位,这期间可取得暴利的效果。随着同类竞品的大量涌入,市场开始萎缩,蚕食,业务量大幅下滑,趋于一种稳定状态。

4.业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缺少的是优秀的销售人才,而不是送货人员。

针对目前的困境,商应从渠道、价格、成本、品牌这四个影响销量的关键因素入手,采取如下对策:

1.确立正常的投资规模、人员结构。对一个项目投资,应当先进行市场调研,然后做出财务预算,将指标分解到各个资产占用项目,最后形成先期投资总额。下一步考虑采用什么样的经营方式,是个体,还是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以郑州而言,最好对外以个体形式出现,对内7~8人,50~60万元投资。

2.生产商、商联手编制市场网络,理顺销售渠道。生产商与商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要靠双方共同开辟、维护、共同抵御风险。不能变为厂家不是在挣市场的钱,而是在挣商的钱。各个品牌,从生产商、商、零售商应当形成供应链关系,把利益绑在一起,共同应对竞争。对于买店、促销等费用,厂家应予分摊,因为有了网络,不愁没有销路。网络概念触及各个领域、行业,这是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厂家应严格贯彻返利政策,或制定长期的促销支持计划,将与商的关系由买卖型关系转变为伙伴型关系。

3.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很强的价位区间,以一个团队整体冲击市场。实现利润最大化。不要一个市场、多种价格,自乱阵脚。

4.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将酒店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对销量大、稳定、信誉好的酒店,优先提供冷藏柜,促销政策予以倾斜;对销量低、信誉差的酒店,不予提供,必要时改为现款交易,降低风险,保证资产安全。

5.控制管理成本,压缩不必要开支。对一些费用项目,如手机通讯费、损耗、促销礼品费,包开到人,采取定额成本,超额自补。

商品经济的基础范文2

[关键词]外贸;非竞争型;投入产出模型;商品结构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8-007-04

作者简介:林发彬(1977-),男,福建闽侯人,福建社会科学院亚太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应用统计。

外贸商品结构的合理性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比例是否合理。研究角度不同对合理性的评价标准也不同,其中讨论较多的一个研究角度是外贸商品结构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匹配程度。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出口贸易的变化通过各产业部门之间复杂的关联和波及,对各部门的产出及增加值产生诱发效应,从而直接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因此,外贸商品结构越是能适应经济系统中诱发效应较大的产业部门的需要,就越具有合理性。对此,在出口方面,评判标准是比较出口商品结构与影响力系数(或生产诱发系数)的排序,计算出口商品的合理度指数;在进口方面,评判标准是比较进口商品结构与推动力系数(或需求依赖度)的排序,计算进口商品的合理度。显然,排序越趋于一致,计算的进出口商品合理度指数就越大,外贸商品结构就越合理。在现有的研究文献中,沈利生、吴振宇,杨丽华等都是以此判断我国外贸商品结构的合理性。然而,随着对影响力系数研究的不断深入,研究者发现以增加值为判断标准的非竞争型影响力指标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以传统影响力系数来分析外贸商品结构的合理性。

一、实证研究的理论基础

(一)传统影响力系数计算的缺陷

影响力系数是指国民经济某一个部门增加1个单位最终产品时,对国民经济各部门所产生的生产需求波及程度。该系数一般用符号表示,传统的计算公式可表示为:

Fj=ni=1ij

1nni=1nj=1ij(j=1,2,…,n)(1)

式(1)中,分子为列昂惕夫逆矩阵第j列之和,表示只有第j个部门提供1单位最终产品拉动n个部门总产出之和,即影响力;分母为里昂惕夫逆矩阵列和的平均值。如果Fj大于1,表示该部门生产对其他部门生产的波及影响程度超过社会平均影响力水平;如果Fj等于1,表示该部门生产对其他部门生产的波及影响程度等于社会平均影响力水平;如果Fj小于1,表示该部门生产对其他部门生产的波及影响程度低于社会平均影响力水平。沈利生认为式(1)的计算有两个缺陷:影响力系数的传统计算是以总产出为判断标准,不具有合理性,应该以增加值为判断标准;影响力系数由竞争型投入产出表计算得出不合理,应该由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计算得出。此外,他认为影响力系数的大小可以用影响力的大小来替代。

(二)细分加工贸易的非竞争型投入产出模型

在非竞争型投入产出分析框架内,国产中间产品和进口中间产品之间有本质的区别,即前者进入国民经济流通体系内,是构成各产业关联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后者是在境外实现的增加值,本身并不直接进入到国民经济流通体系。竞争型投入产出表将二者等同对待,会夸大对国内各部门的消耗,导致式(1)的分子被夸大。但是通过后续的研究发现,将竞争型投入产出表转化为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不够妥当。因为加工贸易是我国主要贸易方式之一,2007年之前占我国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超过了一半,2008年才开始稍有下降,为481%,2011年降为44%。而加工贸易对我国经济的拉动作用和一般贸易有很大差别,所以忽略加工贸易有可能导致研究结果出现偏差。表1是Robert Koopman等编制的细分加工贸易的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在横向上存在以下平衡关系:

表1 细分加工贸易的非竞争型投入产出

中间使用

国内使用&

一般贸易出口加工出口

最终使用(最

终消费支出

+资本形成

+出口)

国内总产

出或进口

1,…,n1,…,n11

国内产品

中间投入

国内使用

和一般贸

易出口1

…

nADD(X-EP)ADPEPYD-EPX-EP

加工出口1

…

n

00EPEP

进口产品

中间投入

1

…

nAMD(X-EP)AMPEPYMM

国内增加值1VDVP

总投入1X-EPEP

注:上标DD代表国内产品用于国内使用和一般贸易出口,DP代表国内产品用于加工出口,MD代表进口产品用于国内使用和一般贸易出口,MP代表进口产品用于加工出口,D代表国内产品,P代表加工出口,A是直接消耗系数矩阵。

林发彬:基于细分加工贸易的非竞争型投入产出模型对我国外贸商品结构的合理性分析

林发彬:基于细分加工贸易的非竞争型投入产出模型对我国外贸商品结构的合理性分析

I-ADD-ADP

0I

X-EP

EP=

YD-EP

EP

由上式可得出里昂惕夫逆矩阵B为:

B=I-ADD-ADP

0I-1

=

(I-ADD)-1(I-ADD)-1ADP

0I

以各部门增加值率为权重,计算出逆矩阵各列元素的加权和,就得到各部门影响力的大小,即:

P=(ADV APV)B=[ADV(I-ADD)-1 ADV(I-ADD)-1ADP+APV](2)

由于中间使用将加工出口细分出来,因此部门的增加值率也分为两部分,对应的行向量分别为ADV和APV。在式(2)中,ADV(I-ADD)-1中的元素表示归属于国内使用和一般贸易出口部分的各部门的影响力;ADV(I-ADD)-1ADP+APV中的元素表示归属于加工出口部分的各部门的影响力。对这两部分按照各自出口比例进行加权平均,就得到整体上各部门的影响力,用矩阵TP表示为:

TP=ADV(I-ADD)-1E-EPte+[ADV(I-ADD)-1ADP+APV]EPte(3)

在式(3)中,te为出口总额。由式(3)得出的部门影响力引入了以增加值为判断标准。

二、对我国外贸商品结构合理性的分析

(一)评价的基准及数据来源

1评价基准。由式(3)计算出的影响力的基础上,即可对出口贸易的结构是否合理作出判定。理由如下:

在表1的分析框架内,进口产品分为三个部分:国内使用和一般贸易出口、加工出口和最终使用(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进口商品结构是否合理取决于前两个部分。这主要是因为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最终需求在对国内增加值影响的过程中,会有部分增加值通过这两个部分漏出。令u={1,1,…,1},uAMD(I-ADD)-1中的元素表示归属于国内使用和一般贸易出口部分的部门,j(j=1,…,n)在国内需求增加1个单位时,所有部门的进口总额,即增加值漏出额;uAMD(I-ADD)-1ADP+uAMP中的元素表示归属于加工出口部分的部门,j(j=1,…,n)在国内需求增加1个单位时,所有部门的进口总额,即增加值漏出额。所以从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角度看,如果进口商品在增加值漏出额较大的部门所占的比例较小,那么这样的进口商品结构就具有合理性。

Robert Koopman等人的研究表明,分别归属于上述两部分的各部门在影响力和增加值漏出额上具有以下关系:

ADV(I-ADD)-1+uAMD(I-ADD)-1=u

ADV(I-ADD)-1ADP+APV+uAMD(I-ADD)-1ADP+uAMP=u(4)

上述等式关系表明,进口商品在增加值漏出额较大的部门所占的比例较小,等同于进口商品在影响力较大的部门所占的比例较小。因此,可以对进口商品结构与影响力的排序进行比较,计算进口商品的合理度指数,二者越是趋于反向一致,进口商品的合理度指数就越小,就说明进口商品的结构越合理。综合来看,无论是出口商品还是进口商品,其结构是否合理都可以在部门影响力的基础上进行判定。因此,本文以部门影响力作为评价的基准,判定我国外贸商品贸易结构的合理性。

2数据来源。各部门影响力的数据来源于文献Robert Koopman等人的“How much of Chinese exports is really made in China?Assessing domestic value-added when processing trade is pervasive”。各部门的进、出口商品的结构比例由投入产出表中的数据计算得出。其中,在计算进口贸易的结构比例时,各部门的进口额均先剔除了用于最终使用的部分,然后再计算结构比例。各部门进口剔除的比例也是来源于此文献,共列出了2002年83个部门的影响力,2007年91个部门的影响力,还有少数部门的影响力数据未列出,且都是以现价计算得出。所以,要以此对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合理度指数进行跨年度比较并不十分适宜,本文仅对二者排序的一致性进行检验。

(二)外贸商品结构与影响力排序的一致性检验

1Kendall协同系数检验。这是一种对多配对样本进行检验的非参数检验方法,Kendall协同系数定义为秩和的函数:

W=Sm2n(n-1)/12

其中,S=ni=1(Ri-m(n+1)2)2是个体总秩与平均秩的偏差的平方和,

m(n+1)2是平均秩。n为被评价的部门数量。m=2,表示对外贸商品结构与影响力的排序进行评价。在实际计算中,只要n大于7,W就近似地服从χ2(n-1)分布。当χ2的p值小于给定的显著性水平时,W值显著大,就拒绝原假设,说明出口商品结构与影响力的排序具有一致性,即出口商品结构具有相对合理性;反之,则不能拒绝原假设,意味着出口商品结构不具有合理性。需要说明的是,为了满足检验的假设条件出口商品结构与影响力的排序均以降序形式给出;进口商品结构的排序则是以升序的形式给出。如果检验结果拒绝原假设,说明进口商品结构与影响力的排序是反向一致的。

表2 2002年和2007年进出口商品

结构与影响力的协同系数检验

出口商品结构

与影响力的排序

进口商品结构

与影响力的排序2002年

2007年

2002年

2007年

m

2

2

2

2

协同系数,W

03

0206

0571

0689

Chi-Square(χ2值)

4926

37035

9368

124031

Df(自由度)82

90

82

90Asymp.Sig(显著性概率)

0998

0999

0178

001

2检验结果。利用统计分析软件检验的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最后一行看,显著性概率小于给定的显著性水平005的只有一项,即2007年进口商品结构与影响力的排序。这说明二者在排序上具有反向一致性,说明相比2002年进口商品结构有所改善。而在出口方面,无论是2002年还是2007年,都无法拒绝原假设,说明出口商品结构均不具有合理性。由于本文没有对出口商品结构的合理度指数进行测算,所以无法判定2007年出口商品结构的不合理性相比2002年是否有所减轻。

(三)出口商品结构比例较大的部门影响力

在上述协同系数检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出口商品结构不合理问题。图1列出了2007年出口结构比例前11位的部门影响力,这11个部门出口总额占91个部门出口总额的5048%。其中,电子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以及仪器仪表等制造业均属于高技术部门,其出口结构比例分别位于第1、2、4位和第11位,这几类产品出口总额又占这11个部门出口总额的4848%。然而从图1可以看出,它们的影响力均低于50%,也远远低于纺织服装、鞋、帽等劳动密集型部门以及金属制品等部分资本密集型部门的影响力。

图1 出口商品结构比例前11位

的部门影响力(国内成分)

本文所讨论的部门影响力以增加值为评判标准。根据陈锡康等人的研究,部门影响力实际上也可理解为部门j(j=1,…,n)在国内需求每增加1个单位时,对所有部门增加值的国内部分的诱发比例(即增加值的国内成分)。由式(3)和(4)可知,用100%减去该诱发比例,即得出前面提及的增加值漏出比例。由于增加值的国内成分较低,优先增加这些高技术部门的出口,从贸易利得来看,我们仅截留了较低比例的附加值,如1单位出口所诱发的增加值中,在电子计算机制造业国内仅截留339%,在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国内仅截留323%。但贸易保护主义者仅看商品的进口总量,并不考量进口中所包含的我国所获得的低附加值比例。仍以高技术产品的出口为例,《中国高技术产业数据(2011)》显示2008—2010年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总额的291%、314%和312%,占工业制成品出口总额的308%、331%和329%。从贸易特化系数(贸易差额/贸易总额)来看,该系数在2008—2010年分别为01、01和009,间接说明我国从高技术产品的出口中所截留的附加值比例仍然较低。

三、外贸商品结构合理化的建议

据WTO统计,1995—2010年,我国已连续16年成为受全球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并自2006年以来连续5年成为全球反补贴措施的“重灾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的《全球贸易摩擦研究报告(2011)》显示,目前,国外对我国贸易摩擦涉案产品逐渐走向高端,对华贸易救济调查肯定性裁决占比不断加大;碳关税的实施必将对我国的外贸和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发达国家严格限制高技术产品对华出口,我国引进国外的高端技术更趋困难;消耗资源性产品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所必需的原材料或成为国外对华贸易保护的重点。显然,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不能再依赖量上的扩张,这样只会面临更加频繁的贸易摩擦。

外贸商品结构的合理化有助于减少贸易保护主义的威胁。以上分析表明,出口商品结构的合理化要求增加具有较高影响力部门的出口比例,因为有较高影响力的部门也是那些国内增加值成分较高的部门;进口商品结构的合理化则要求减少那些具有较高影响力部门的进口比例,进口替代的作用不可或缺。综合而言,我国外贸商品结构合理化的着力点应落在提高部门影响力上,也就是提高增加值的国内成分。这意味着政府不能一味地鼓励增加电子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以及仪器仪表等高技术产品制造业的出口,而应先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帮助这些部门突破核心技术的制约瓶颈,减少进口中间产品的投入比例。此外,还应重新审视利用外资问题,因为外资的流入大多只是出于整合投资国国内低廉要素成本的考虑,无意于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国内成分。

[参考文献]

[1]沈利生,吴振宇外贸产品结构的合理性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3(8):66-72

[2]杨丽华外贸商品结构合理性评价指标的构建及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11(8):14-23

[3]沈利生重新审视传统的影响力系数公式——评影响力系数公式的两个缺陷[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0(2):133-141

[4]刘瑞翔中国的增加值率为什么会出现下降?——基于非竞争型投入产出框架的视角[J]南方经济,2011(9):30-42

[5]Robert Koopman,Zhi Wang,Shang Jin WeiHow much of Chinese exports is really made in China?Assessing domestic value-added when processing trade is pervasive[EB/OL]http://wwwnberorg/papers/w14109

商品经济的基础范文3

一、城市志要反映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推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城市的主要功能,也是城市志应反映的基本规律。城市是历史的范畴,也是生产力发展社会劳动分工,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工,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地,还是城市形成和发展的条件。任何城市,不管它最初的成因是什么,都是商品经济发生、发展的场所,城市就是一个大市场。城市总是从交通比较方便的地点形成,最初是一般商品的集散地,同时还是商贾和手工业者集中活动的场所。我国资本主义萌芽和帝国主义的入侵,迫使我国城市商品经济被动的发展。许多交通和贸易比较发达的城市都形成了近代工业最集中的地方。商品经济的发展又促进了金融、保险、信托、交通、通讯和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大量服务行业的发展。这一切必然引起人口的集中,逐步形成了中心城市,并带动了广大范围的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内部,城市和广大区域的联系,都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运动过程为纽带的。

几千年来,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城市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这与城市的发展是不可分的。城市由简单形态发展到极其复杂的现代形态,本质上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变化的。因此,城市志要从历史的范畴内考察和记述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变化,以反映它的规律性,为当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提供历史与现状的可靠依据。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形态下的商品经济是逐渐发展的,它属于资本主义性质,属于半殖民地的买办性质,是建立在农民与工人、破产与贫困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产品分配体制,不但消灭了剥削,而且避免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危机。从而大大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显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优越性,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根本标志之一。但是,长期以来,经济体制缺乏应有的灵活性,特别是忽视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的运用,各种管理体制的僵化,限制和束缚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这是制约我国经济现代化和人民消费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因此,城市志的功能之一,就是要记述和反映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商品经济发展的状况,商品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领域内的运动状况,以及城市作为集散地和纽带中的地位作用。

二、城市志要反映城市开放的曲折道路。开放是发挥城市功能的前提条件,是发展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城市志应侧重于记述城市开放内容上。几千年来,封闭、分割,是自然经济的自给自足封建城堡特征,但被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大炮轰开后,我国沿海沿江的城市经济就同国际市场联系起来,城市就成了开放型的。作为一个城市,从行政建制说,按法律规定它有自己的行政区域,但从商品经济的要求说,它是没有界限的,应该是对内对外开放的,它的商品可以打入任何一个地区和国家。这是城市的主要功能,也是商品交换的地方,这种功能决定了它不能封闭,只能对内对外开放。例如:我国沿海城市与青海经济发展对比相差50年。所以,开放才有竟争、才有进步、才有发展。封闭只能使城市桎梏、窒息。

长期以来的僵化体制违反商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形成了“条条”和“块块”的分割,“点”(城市)与“面”(区域)的分割,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分割,使城市变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又是高度集中的狭隘的小系统,因而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改革则做到了条块结合、点面结合、内外结合,充分发挥城市开放性的功能。因此,我们应当抓住改革开放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解放思想,拓宽眼界,解决城市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把我们的城市改变为开放型的、多功能的、现代化的经济中心。

城市志应以记述本市区域为主,同时突破它的局限性,以充分反映中心城市对内对外开放的功能。从点看面,既看城市反映辐射面的大小和吸引力的强弱,又从商业、交通、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各方面来反映同广大城乡的联系,还要看对经济区的辐射力、吸引力的影响深远。从内看外,即从国内资源、国内市场同国外资源、国外市场的联系上,从国内科学文化和国外科学文化的交流上,反映城市在对外开放中的功能。

三、城市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复杂的,综合性的,因此,社会化的要求越高,城市志所记述的社会化程度的变化过程应越全面。城市功能是多方面的,它不仅是工业生产的基础,而且应当是贸易中心、金融中心、交通枢纽、信息中心,有些城市还是科学、教育中心。所以城市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把城市的多种功能发挥出来,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各种类型的城市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因而也具有独特的功能。例如:北京是全国政治中心,广州是海港城市,西安是古都,就如青海省海西州的格尔木市已成为青海省西部的经济中心、交通枢纽、物资集散地及盐化、石油工业为主的高原城市,上述比较结果显示出它们都各具特色。因此,城市志应充分反映这种特色和优势。但是,由于它们之间都具有共性,决定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劳动分工越细,城市社会生活的内容就越复杂,城市功能也逐渐由比较简单趋向复杂化,由单一功能向多功能发展。而劳动分工越细,对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要求程度就越高。各个城市在各自的发展中,都面对着由于忽视城市的专业分工和社会化所带来的种种矛盾,各种比例关系不协调,包袱沉重,条块分割、城乡分割、内外分割。城市这个块块内部又为若干条条所分割,企业和事业单位形成“小而全”、“大而全”,各自自成体系。这是历史上没有解决,而且各方面的发展还受其制约的现实弊端。城市志记述时不仅要突破区域的界限,而且应突破行业和部门的界限,着眼于记述城市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过程结果。

城市社会化和商品经济是同步发展的,改革促使现代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促使专业化、社会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越来越成为高度分工、又密切协作的经济和社会的大系统。所以,城市志在内容上应从城市的这一特点出发记述,反映出它的现代性和科学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专业分工越细,新兴产业和新技术的开发都有单独条目。如保险业、旅游业;生活资料、商品、金融、技术、运输、劳务市场等;各种所有制成份、多种经营方式的并行发展,产业结构的变化;电子计算机、光导纤维通讯等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对外开放口岸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增设等等。二是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协作和联合是形成新的生产力的必由之路,应充分记述。这种协作和联合的发展是由点到线、到面,由近及远、由市内到跨省、市,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个行业到跨行业,由单一经济成份到多种经济成份,由松散到紧密,互相渗透、互相交叉发展的。这种以横向联合为主的新型实体现已大批兴起,方兴未艾,这个大趋势标志着社会化向高程度发展。如:工农贸结合、技工贸结合,教学、科研、设计、生产、经营结合的联合体;企业群体,以龙头产品为主的跨行业、跨城乡、跨城市的联合体、企业集团;城市群体,中心城市和周围城镇的联合体,大流域的城市联合;国际间的联合,在资金、技术、人才上的联合,三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业的开设等等。三是城市各产业、各部门、各行业既是各有细密的专业分工,又是在为协作而互相联系、影响和制约,并互相服务。因此,城市志在记述每个部门和行业时,都必须考虑到它自身的功能、目标,及同相关行业和整个社会的影响:是促进还是制约,是利于生产力和社会的发展,还是限制和束缚了它的发展。

四、城市的发展是我国现代化的标志,又是现代化的依托,城市志在记述时应反映现代化的历史发展的趋势。我国进入近代社会是从城市的现代化开始的,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城市在现代化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尽管我国城市现代化的起步较晚,进程较缓慢,底子薄。但是相对地说城市是沿着现代化的轨道发展的。城市志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记述反映:1.生产由体力劳动密集向智力劳动的转化,逐步向智力密集发展。这就要充分反映劳动者文化技术素质的变化,设备技术的逐步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管理水平的提高。2.城市功能由单一功能向多样化、综合化的发展。3.城市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的提高。4.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向现代化发展。5.城市建设由无政府盲目发展向有规划、有目标的现代化方向发展。6.城市管理信息化、科学化的发展。7.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进行,劳动人民政治和经济地位的变化及提高,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的提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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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现阶段以来,在经济学理论界对于市场经济这一理论概念的解读存在着不同的方式。但是总结起来主要有一下俩种方式: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作是在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之后而自发形成的一种经济运作方式;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更加有效率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方式。而且后面的解释也是主流观点。我们在梳理外国文献的时候发现:一种是把市场经济解读成为一种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一种经济制度,也就是资本主义的代名词。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作是对商品供需状况的一种调节方式。

对于“产品经济”的解读并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但是这对于后面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所知的“产品经济”实际上并不是一种经济发展的一种“理想模式”,恰恰相反它是经济发展必然要经历的历史阶段。这是因为:第一,“产品经济”的诞生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之上,同时也是作为否定商品经济的形式而提出的。并且其也是经过空想社会主义者们通过实验的方式而提出来;第二,在现阶段西方世界经历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西方国家所施行的“高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层经面上反应出了“产品经济”的架构维度;第三,在运用抽象的思考方法考察一个家庭的参与市场经济而相应的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外部因素)时,我们会发现:当一个家庭的收入水平不高时,父母会以一种按需分配的方式对家庭的各个成员进行分配。相反,当收入水平很高的时候,此时家庭不会再用计量按需要的分批方式了,这一现象在我们改革开放时期随着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得到了证明。我们可以得到结论,“商品经济”的最终归宿将会被“产品经济”形态所替代,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从上述的文献综述中我们可以发现:第一,“商品经济”是的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特别是在社会分工出现巨大变化而导致的劳动社会化的基础之上,它人类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商品经济的产生会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因此,从本质上讲,商品经济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阶段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在一种一定阶段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我们通常所说的“市场经济” 其实就是商品经济的代名词。因为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相反它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是市场经济制度来架构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并且通过这样系统的方式来把社会之间各个相互独立的整体连接到一起。因此,“市场经济”其实就是社会经济制度,是商品经济把社会经济活动联系到一起来的社会表现,另一个方面“市场经济”也是按照市场各个要素之间相互关系所形成的一种社会系统有效运行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是用来推动经济活动按照一定的市场导向来运行的系统,从而可以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

由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系统,也是一种有效的经济制度,也是一种以商品交换和生产的社会经济运行系统。在作为经济制度来说,“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在商品经济成熟的阶段所形成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作为经济运行机制来说,在凸显“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中心桥梁,主要是通过市场自己本身固有的资源配置来运行的。其实际的表现就是“看不见的手”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商品经济的基础范文5

一、农业生产各方面比较

1.农业耕种工具。唐宋时期灌钢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在此基础上熟铁钢刃的农具得到广泛使用,这一时期堪称我国传统农业工具发展的巅峰,耕种农具系列化,出现了许多革命性的发明,如曲辕犁等,多种利用水力、风力、畜力的灌溉和加工谷物、获取小麦的工具得到普及。元朝人王桢的《王桢农书》记载了唐宋大量的大型高效农具,如大型水车、麦钐等。明清时期,冶铁工艺继续进步,出现了生铁淋口技术,但这种技术还不是很成熟,只能应用于小型农具,大型农具如犁铧仍然要使用铸铁工艺。农具种类完全继承唐宋,并没有出现新型农具,甚至在唐宋时出现的一部分大型农具在这时反而消失了。由于种种原因,还出现了一些地方由畜力耕种退回到完全人力耕种的水平,这对资源利用和农业生产都是一种倒退。

2.农业科技水平。从土地耕作方式、土地施肥、种子培育等方面来比较,明清都继承并超越了唐宋。明清时期土地耕作继承了唐宋甚至更早形成的以耕、耙、耢、压、锄为特点的旱地耕种技术体系和以耕、耙、耖、耘、荡为特点的水田耕种技术体系,并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发展完善,提高了耕作的精细化水平。农书是对农业技术水平的总结和反映,唐宋就有了专门的农书对当时的先进农业科技进行总结和记录,如宋朝陈甫的《农书》,但此类专著数量很少。到明清时期,关于农学方面的著作纷纷出现,数量多,质量高,还出现了如《农政全书》等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集大成之作,这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农业科技在各个地区各个领域的推广和普及,也反映了明清时期农业发展的水平。

3.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唐宋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确立了稻麦复种制和一年多熟种植,到了明清时期,稻麦是种制体系进一步普及和发展,并根据南北不同气候特点,形成了北方二年三熟制和南方一年双熟制,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同时,这一时期在一小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堤塘方式的土地耕种模式,典型的就是桑渔田循环耕种土地,已经有了生态农业雏形。在水利灌溉发展方面,唐宋大力发展农田水利,甚至还形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太湖流域塘埔圩田体系。明清时期,北方大型的水利工程逐渐萎缩,南方的小型水利工程和北方的井灌水利得到了较快发展,数量也十分庞大。

4.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的拓展。粮食种类在唐宋形成了以稻米和小麦为主,以粟黍为辅的种植格局,明清时期,稻米和小麦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提升,同时,还引进和推广了玉米、番薯、土豆等高产农业物种。经济作物种植方面,唐宋时期以种植苎麻、蚕桑、茶叶、药材等为主,到了明清时期,棉花取代了麻丝,成为最主要的经济作物,同时,烟叶、油料、糖料作物等生产空前繁荣。在农业和牧业结构比例上,唐宋时期,国营牧业及家庭式的饲养家畜家禽都十分发达。明清时期,特别是在清代,农区政权和牧区政权实现了真正的整合,国家牧场衰落迅速,大量传统的牧区被开垦为农田,内地的草地和荒山也被开垦为农田,农牧结构严重畸形。唐宋时期,长江流域经过长期的开发,由于气候条件优异,成为全国农业经济的重心。到了明清时期,由于长期的和平,人口迅速增长,农民开始自发地拓展农业区域,长江流域和江南地区继续高速发展,同时出现了湖南湖北、江汉地区、四川等新兴农业区,黄河流域的农业经济也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边疆地区被进一步开垦,农业种植区域空前扩张。

二、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分析

综合上文分析,相比较唐宋,明清农业生产工具并没有出现革命性的突破,大型高效的农具大量消失或未被使用,农业技术也没有新的提高,北方的大型水利灌溉工程大量荒废,农业种植区域空前扩张,造成牧业相对落后,引起畜力不足,致使很多地区由先进的畜耕退化到人耕,农业资源利用率并不高。到清中晚期,人口激增导致人均耕种面积减少和人均粮食占有量减少,这就造成劳动生产率的降低。当然,单纯以人均粮食占有量作为衡量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是片面,因为农民除了粮食生产外,还有副业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著名学者李伯重就认为,清代江南地区典型的男耕女织生产模式,生产效率应该是农夫和农妇生产效率的总和,从而认为清代劳动生产效率高于前代的结论,也就是说,清代虽然人均粮食占有量减少,但副业生产和经济生产可以弥补粮食占有量的不足。实际上,男耕女织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历史上夫妇并作的农业生产方式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是程度高低之分而已,唐宋时的经济作物生产和副业生产也很发达,占有的比例也很大,所以,从明清全国范围来看,其劳动生产效率并不比唐宋高。但另一方面,明清时期农业人口的空前增长和土地种植广度的空前扩张,其粮食生产的总量大大超越了唐宋,加之男耕女织生产模式程度的提高,副业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的总量都很大,社会剩余商品大大增加,人口需要的多样性也逐渐提高,这在客观上为农产品流通的发达和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提供了前提。同时,明清农业生产有明显精细化耕种的趋势。从中国农业历史上来研究,精耕细作有两种不同的发展模式,即主动的和被动的。主动式的精耕细作往往是伴随农具的更新和耕作方式的变革,表现结果是耕种效率的提升和农业产量的提高,这是一种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的模式。还有一种模式是被动性的,农民进行精耕细作不是因为主动地使用新农具或者采用新的耕种模式,而是因为人均土地占有量和粮食占有量的减少,不得已投入更多的人力,这种模式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不但没有提升,还有所下降。很明显,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中晚期的精耕细作是被动的,也是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的。

三、农产品的流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品经济的基础范文6

 

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为社会分工。身份独立,交换自由。民法的契约自由制度是指交换不仅须有身份平等的主体,而且须有贯彻这种平等身份的形式或媒体,使人们能将自己的自由意志充分体现在交换的形式与内容中,从而使产品和社会财产的流转能量大限度地符合人们的利益追求,使人们的经济活动最大可能地接近价值规律的要求。民法这种既直接在这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础上产生的,又反过来最直接地促进了这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由此可见,民法的确是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本质上是反映商品经济一般条件的法律形式,它调整着商品经济中几乎全部财产所有,财产流转和人身关系在商品经济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首要前提,是商品生产者彼此承认交换的对方是平等和独立的所有者。同时价值规律的作用要求承认每一个商品生产者是独立的私有者,允许他们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自由地开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活动。这种作用反映到人与人的关系上,就表现为他们在形式上完全平等。这种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所要求的形式平等,在商品经济广泛发展,价值规律的作用得到充分显露的社会里,国家为维护统治阶段和整个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自然需要用法的形式予以保障,这种形式就是民法。从民法的权利主体制度,所有权制度,合同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来看,它们都是适应商品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首先,参加交涉的商品必须为交换人所有,即交换者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交换物的所有者,而且,交换者参加交换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对方的商品归自己所有,这就要求在法律上确立所有权制度。其次,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必须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进行,由他们作为商品的监护人,相互平等地发生关系。因此,反映商品经济要求的民法,首要的是确立商品生产,经营者或所有者的法律地位,建立权利主体制度。在民法上,能够享受平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与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从事商品交换的人的范围是完全一致的,第三,商品生产须以不同的社会分为条件。只有不同的具体劳动所形成的不同使用价值,才能作为商品互相对立并进行交换,商品交换的这一特征,反映到民法上,形成合同制度。第四,民法上的责任制度,即保护权利的方法,又表现为用平等方法来保障商品生产者在形式上的平等地位。以上可见,民法的各项基本制度,无一不是反映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要求,贯彻平等原则而建立起来的,民法在本质上是反映商品经济一般条件的法律形式,它调整着商品经济中几乎全部财产所有,财产流转和人身关系。

 

民法对商品关系以外的财产,人身关系的调整也是由商品经济决定的(1)在奴隶制时代的罗马,只有家长是完全的私法上的权利义务的主体,可以自由平等地参加商品流转关系。但是,作为商品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的,却不是家长,而是家长以罗马的父权支配着妻子,子女和一定数量的奴隶的家庭。因此,要维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正常进行,还必须规定家庭成员和奴隶的地位,规定他们相互之间及其与家长的关系,这就形成了罗马私法上的婚姻家庭制度。其中的道理,正如资本主义民法为调整商品经济关系,而规定了作为商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公司的内部关系一样。罗马法上最初的继承制度,则是为了保障家长人格的继承,以后才发展为财产的继承,而与所有权相联系。近代资产阶级在继承罗马法上反映商品经济一般要求的私法制度时,仿效罗马法,从而将婚姻家庭法规范包括在了民法中。(2)民法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形式,一旦形成,便有其相对的独法上的所有权制度形成以后,就不仅限于保护作为商品交换的前提和结果的财产所有,而且还用于保护一般的财产所有权。在民法形成以前或民法不发达的社会,财产关系主要用刑法和道德规范调整的,而在民法发达的社会,这种关系则主要由民法调整。(3)民法是为着调整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关系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所体现在平等原则也正是商品关系所要求的。然而,在商品经济社会,平等原则不仅首先渗透到整个经济生活领域,它在一定条件下甚至还要表现为政治要求,或多或少地反映到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在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社会里,赠与,使用和无偿消费借贷以及有关独立主体人格的关系,必然是一种平等者之间的交往关系,而且往往具有价值因素。例如,赠与,使用和无偿消费借贷合同的标的,有时需要折合为金钱价值,以便接受国家的监督和作为偿还或赔偿时的参考;侵犯人格权,往往也可准予以金钱赔偿劳动人民日常生活中细小的使用和无偿借贷关系,则无须诉诸于法律来调整。

 

由此可见,民法调整商品经济关系以外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是由社会的商品经济条件决定的。只有产生了商品经济关系,才会有民法,人们才会去研究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才会得到完善,立法机关才会制定出更完善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商品经济越发达,越复杂,对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的研究就越发展,越完善,越重要,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商品经济活动的立法推动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随着商品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和复杂化,法律规定就会显得明显滞后,而立法活动需要有相应的理论依据作支持,商品经济活动的这种发展趋势必然带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研究的空前活跃。总之,无论从各国立法的历史沿革,还是从各国立法的现实状况来看,民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始终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一个社会的商品经济越是活跃,民法的作用越是突出,商品经济关系本身必然包括的人与人之间的主体关系,人与物的财产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等权利关系,以及商品经济行为中当事人彼此要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都是民法的调整的范围,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兴旺发达,不能没有民法。商品经济作为社会必须赖以存在的,民法对其调整直接影响着国计民生。所以说,民法是调整商品交换的最一般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