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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的运用形式范文1
关键词: 保险资金 运用 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引言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著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保险资金的运用形式范文2
关键词: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引言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著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
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中,有几组指标评估办法是保险公司必须关注和建立的,比如风险评估和
监控,资金流动性考核评估、资产负债匹配评估、风险要素评估、资金运用效益评估等。此外,还要健全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包括总体及各个投资领域、品种和工具的风险预警,使投资活动都纳入风险管控制度框架内,使公司经营审慎和稳健。
四、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1、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修改《保险法》,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间。二是对业已批准办理的业务,抓紧补充制定各项规章,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三是对保险投资高管人员、具体操作人员规定资格条件;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对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级标准;确定资产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标准。四是在拓展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和工具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期,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反复讨论、论证,必要时还可听证,听取多方面意见,制定监管法规规章。
2、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划定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不意味着不限制范围,全方位地放开。应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结合保险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和范围。可考虑放宽以下限制:一是放宽现有投资品种的比例控制,可考虑进一步放宽购买企业债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资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和实业投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对水、电、交通、通讯、能源等的投资。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办理贷款业务。四是放开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的限制,进行股权投资。五是适度允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使保险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有效规避风险等。放开保险投资渠道要循序渐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成熟一点放开一点,避免以往那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状况出现。注意防范保险风险,坚决杜绝因投资不当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除此之外,对流动性差、风险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质押贷款应予禁止,同时还应禁止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投机性投资。
3、按投资比例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加大,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险种和产品急剧增多。这些产品因其性质、特点、责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样,具体体现在承担责任的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应地,用各种产品所形成的保费收入进行投资,其投资渠道、方式、期限等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营运欠规范,资本市场不成熟,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与运营惯例,应选择谨慎经营和监管,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进行具体的严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应对一些投资类别规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对企业债券现行规定不高于20%的投资;投资次级债不超过总资产的8%;直接投资流通股的资金不超过总资产(不含万能和投连产品)的5%等。将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后,对项目投资、质押借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境外投资等同样也要进行比例监管。另一方面,对单项的投资也要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发行量的20%;投资单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的资产的10%;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以及对个人贷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资金存放在单家银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总之通过投资比例限制,可以调整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结构,选择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组合,使投资组合更趋优化。当然,投资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史锦华、贾香萍:保险资金入市的效应分析及其风险管理[J].保险世界,2006(1).
[2]刘新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及风险管理[J].财经研究,2004(9).
保险资金的运用形式范文3
[关键词]保险资金;利差倒挂;证券投资保险基金
随着央行连续七次降息,我国利率己降到前所未有的低水平。降息有利于减轻国企的利息负担,刺激消费,增加社会投资,缓解当前我国内需不足的主要矛盾,这是我们所乐于见到的;但利率的大幅度下降,也导致了一些负面效应,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我国保险业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下降,经营出现了困难。我国保险业目前面临的经营危机,一方面是由于利率下调的因素,但主要的根源在于国家对保险业政策支持的滞后。因此,我国保险业若想进一步健康发展,国家必须改变保险业经营的政策环境。笔者拟就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引起理论界对此问题的重视。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中的主要问题
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过窄,利差倒挂
保险资金一般是指保险公司的资本金、保证金、营运资金、各种准备金、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盈余、保险保障基金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资金。成熟保险业的经营是依靠保险和投资两个轮子共同驱动和协调发展,通过保险融资,投资创利的方式来实现保险公司总体收益。投资是保险业的核心业务,没有投资等于是没有保险行业。保险行业的主要存在目标是风险的转移。保费是风险转移的价格,但由于市场的竞争,使得这个价格往往不够支付转移的成本,承保亏损己成为保险公司的普遍现象。所以,没有保险投资,没有投资绩效的提高,整个保险行业的经营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
近年来,我国保险融资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保险资金的运用却不理想。首先是运用渠道过窄。1995年10月1日实施的《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该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实际上,在1998年以前,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债券。1998年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保险公司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这一举措,为保险资金运用无疑开辟了一条安全、高效的新渠道,但是这一市场目前虽有9000亿的存量,但交易不够活跃,限制了保险公司大规模进入。从全国几大保险公司的情况来看,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40%一60%是现金和银行存款。1996年,中保708亿元总资产中现金和银行存款为389亿元,占498%,太保83.9亿元的总资产中现金和银行存款为436亿元,占4095%,平保7618亿元总资产中现金和银行存款为3772亿元,占3872%。其次,在过去银行利率水平较高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过窄,还不足于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构成较大威胁,但随着央行连续七次降息,利差倒挂的问题凸现了出来。经过七次降息,一年存款利率从1996年的1078%降至目前的225%,这使保险公司在1998年以前预定利率75%水平以上的长期业务出现利差倒挂,面临的利差损失将在未来几年中滚动增加。国债收益也随即大幅下调,资金市场总体收益率偏低,使得具有长期负债特点的寿险资金回报率过低。尽管国内各家保险公司为防范风险,于1998年8月以后纷纷推出了“利差返还型保单”,但准备金不足仍是不少保险公司将面临的问题。
2、不公平竞争问题。
随着对外开放不断加深,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必须开放金融服务业-10-外资保险公司看好中国市场潜力,纷纷抢滩国内保险市场。在资金运用上外资保险公司有明显优势,如《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外资保险资金除可以人民币和外币存款、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外,还可购买企业债券(不可超过投资总额的10%)、境内外汇委托放款以及股权投资(不超过可投资总额的15%)。显然,外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明显比内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广得多,从而导致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国内保险业的发展。
二、拓宽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险资人市
1、西方国家保险资金入市情况
从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实践看,根据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分类,即房地产、抵押贷款、股份、固定收益债券、抵押贷款以外的贷款和其他投资方式等六类,OECD国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以固定收益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券等)为主,比例一般在20%-40%之间,很少有超过70%的;股份投资(包括股票和实业投资等)一般在10%-30%之间,产险投资于股份的比例相对于寿险要高一些。以美、日、英三国为例:美国寿险投资于股票的比重97年达到233%,日本94年为266%,英国96年为435%;各国保险公司持上市公司股票占整个股票市场市值比重为:美国294%,欧洲40%,日本50%。以上数据表明,由于股票和债券具有较高的投资收益率,保险资金入市是提高保险资金投资绩效的必要途径。
2、我国保险资金入市的可行性
根据以上分析,成熟保险业的保险资金主要运用于债券和股票。而我国证券市场却对保险资金关上了大门,这正是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作中出现问题的原因所在。因此,我国能不能借鉴国际经验,扫除这一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障碍呢?保险资金运用,应坚持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多样性的国际通行原则。以此为标准,保险资金进入股市的收益性和流动性是没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安全性。股市是高风险的市场,这是人们所公认的。然而,任何投资,风险和收益总是共存的,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忽视高风险,也不能因为有风险而放弃大好的投资机会。在认清风险的基础上,理性投资股市,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风险,提高收益。中国股市只有不到10年的历史,还难以总结出其运行的长期规律,但是,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即使在1997、1998年的调整年中,每年也有一至两波较为象样的行情。以安全为第一的保险资金,每年只做一波行情,实现10%的收益并不难,有节制的选择时机入市,稳健操作,风险并不大。另外,寿险保单的责任期常常在5年、10年、15年甚至更长,完全有时间调整投资战略,达到在保单责任期满时较好的收益率。因此,在我国,保险资金入市是完全可以尝试的。
3、我国保险资金入市的具体方式
证券投资保险基金是当前西方发达国家解决保险公司资金投资渠道的一个主要运作方式,这一方式能在最大限度内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性。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可让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
证券保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行,涉及诸多相关问题,下面笔者提出一些构想。(1)保险基金的募集。正式运行三年以上,无重大违规行为的中资保险公司都可以发起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保险基金的募集采取向保险公司定向募集的形式,保险基金可以向某一家保险公司定向募集,也可以向数家保险公司定向募集。保险基金设立以后,也不公开上市。(2)募集资金的比例。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用于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的资金数额,以其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来确定。根据目前的情况,这一比例应在10%左右,允许上下浮动2%是比较合适的,同时要根据保险公司的类型、运行的时间、资本金实力、资产质量、资产负债率以及公司资信度等因素,作适当调整。(3)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选择和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的管理人可以选择现有的、规范化的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由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发起设立新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有3-5家证券公司和(或)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4)保险基金形式。保险基金可以采取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形式。如果采取封闭式基金形式,存续时间不得少于5年,有人寿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的保险基金的存续时间可以相对长一些,如15-30年;由非人寿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的保险基金的存续时间可以相对短一些,如5-15年。(5)保险基金的投资品种和投资组合。保险基金的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国债、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当符合: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重不得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6)保险基金的信息披露。保险基金必须定期在指定的报刊上披露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以供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对证券投资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同时也便于投保的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参考。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尽快实施。笔者认为,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发展。随着证券市场和保险业规模的扩大,各项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再加上保险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只占保险公司资金总量的较小份额,因此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将是安全的,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是切实可行的。
保险资金的运用形式范文4
关键词:新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思考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资金运用投资各渠道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
虽然新《保险法》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放宽,但仍显不足。对比欧美和日本等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已经超过投资领域,进入传统银行的信贷业务。如美国和日本的保险公司可开展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业务,也可进行抵押贷款、保单放贷等信贷业务。在我国,保险资金大体用于银行存款、政府和金融债券、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等,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资金运用收益率偏低。而且,保险资金运用投资各渠道还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表现在(1)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但1997年以来,伴随银行利率多次下调,利差损问题严重,保险公司投资回报率一度下降。(2)债券市场发展滞后、规模太小,债券品种少,且多为中短期债券,缺乏长期品种,另外受贷款利率低的影响,债券的收益率也比较低。目前的债券市场远远不能满足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要求。(3)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小投资者的需要而设立的,不能适应保险资金投资的要求。另外,股票投资收益不稳定,因为股票是一种虚拟资本,其收益来自股息收入和资本利得,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而且我国股票市场还很不成熟,使得保险公司投资股票时面临着很大的市场风险。(4)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期限过长;从投资风险来看,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收益较稳定、波动较少,比较符合保险资金安全稳健的宗旨。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期限一般较长,从而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仍然是一个潜在的隐患。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很好地进行风险管理,保险资金投资风险可能成为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的阻碍,会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甚至使公司面临危机。
(二)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能力还不强
我国保险公司投资从1984年开始,至今保险投资业务的历史只有20年。通过多年的专业化建设,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能力还不强,表现在:(1)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的认识还存在不足;保险资金运用的目的往往被狭隘地理解为增加收益,因而在资金运用安排中没有注意资产和负债的关系。其实,投保人缴纳的保费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负债,保险公司的主要风险也来自这些负债,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不应当仅仅考虑保险资金的赢利问题,而应当更加重视保险资金运用中资产和负债的匹配,实行资产负债管理以化解经营风险。我国保险公司虽然已经逐步认识到,但资金运用率和资金运用水平都比较低,还根源于这一认识不足的原因。(2)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尚待提高;主要表现为部分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部门与资金运用部门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落后,使资金运用与保险公司的资产战略配置要求相脱节,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方面尚未形成核心竞争优势。(3)保险业理财人才缺乏;保险业人才管理体制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大,保险业人才本身就匮乏,由于保险资金运用在我国还是一项刚起步的业务,合格的专业理财人员严重缺乏。
(三)保险监管限制过多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机构不全,力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高等诸多问题,监管水平相对低下,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此外,长期以来,我国严格型的监管体制下,对保险投资的限制过严,监管过多,大大限制了保险资金的有效运用。保险资金治理和运用的监管不完善,具体表现在:(1)监管侧重点有偏差。现行的保险投资监管政策非常注重资金的安全性,把安全放在首位,强调保险投资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的原则,并保证资金的保值增值,这是从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来考虑的,是非常必要的。但监管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市场的发展,严格的市场监管不应以牺牲市场效率为代价。(2)监管政策存在漏洞。在现行的保险投资监管法律法规中,没有区别对待产险和寿险两种不同的资金运用形式。实际上,产、寿险资金的性质和投向领域都是不同的:寿险资金的时限较长,适于长期稳定的投资,可以投向长期债券、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等等;而产险资金的期限则短得多,要求有很强的投资流动性,可以投向股票、短期国债、信誉高的企业债券等等。这就要求制定监管政策时要分类治理,制定不同的投资政策和监管法规,保障保险资金运用的有效进行。
(四)金融市场的发展制约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
从保险资金运用的宏观环境看,我国金融市场起步较晚、发展不完善,金融资产的数量与质量比较差,例如,购买国债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方式。但目前我国的国债市场存在着国债期限结构少、收益率低、二级市场不发达的问题,限制了保险公司利用国债市场来实现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其他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发展缓慢,使保险资金运用缺乏良好的市场环境,没有大量可供比较、选择的投资对象,更缺乏资产灵活转换的市场机制,限制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深层次发展。此外,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成熟;首先,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工具相当匮乏。如果市场上没有足够的、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保险公司就无法搭建结构合理的投资组合。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常见的投资方式主要有银行存款、协议存款、票据、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和信托。其次,证券市场上的“投机”气氛浓厚,特别是一部分机构投资者利用资金优势进行的恶意炒作行为大大加剧了证券市场的波动和投机性,保险资金的运用收益难以得到保障。
二、国外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成功经验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由于大量保险资金的运用,保险公司已经成为市场上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长期、稳定的巨额保险基金,为企业融资、国债投放、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资金运用的成功经验主要表现在:(1)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广泛;国外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广泛,投资环境宽松,除了银行存款和国债以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投资组合。比如英国保险公司投资品种包括各种有价证券、不动产、抵押贷款、期货、期权等各类金融衍生品;(2)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监管宽松;国外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监管比较宽松和温和,一般只规定各类投资渠道的最高投资比例,并且在保证公司偿付能力的基础上,一再放松渠道限制,不断提升高收益、高风险渠道的最高投资限制。在保险市场中,保险服务主体的运作都处于社会公众和政府的监督中,其信息化程度及业务操作的透明度都非常高;宽松的投资环境为保险公司产生巨额的投资收益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西方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完善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对策
(一)建立保险资金运用的有效监管制度
现有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模式,比较符合我国保险业发展历史短、保险资金运用水平不高的现状。但随着国内保险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和保险市场的稳步发展,要切实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新保险法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保监会应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可考虑对保险资金运用规定做出更详尽的解释细则和治理规定,从法律上切实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保障保险资金安全有效地运作。(2)坚持并逐步完善严格监管模式,有选择的稳步放宽资金运用范围,拓展资金运用渠道,规范产、寿险资金监管模式。总的原则就是,既要做到防范风险、确保资金保值增值,更要促进保险资金运用上一个新台阶。(3)健全资金运用的监管体系;一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保险资金运用领域不断拓宽,必须加快保险资金监管系统建设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并实现与监管信息系统的对接,使被监管对象和其他监管机构之间系统对接;积极推动保险资金监管系统与其他金融监管系统实现对接,监管信息互通,监管资源共享。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反馈调整机制,通过沟通交流来减少监管信息和业务信息的不对称现象。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管者素质。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紧密贴近国内外各个金融市场,对监管队伍要求很高,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在于提高监管者的素质,重点是更新监管理念、提高业务技能。
(二)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和范围
近年来,国内保险投资渠道逐步拓宽,极大刺激了保险资金的投资热情。为了更好的发展保险资本市场,应该根据国内保险市场的特点,以银行基本利率为支点,积极进入资本与货币市场。(1)让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证券市场。可考虑取消对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证券市场的禁令,鼓励保险资金购入业绩好、红利丰厚并具有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尝试购买金融衍生产品来扩大运用领域等。当然,考虑到国内证券市场尚处在发展时期,保监会应对各公司的投资比例和投资方向做出严格规定。(2)大力发展多种抵押贷款。为适应居民的各种消费需求,拓展保险服务范围,应答应保险公司对信誉好的保户提供抵押贷款,如开办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子女教育助学贷款等,这些贷款具有明确的投资领域,风险较小、收益稳定。(3)丰富债券投资品种。目前,国际保险投资中债券处于重要地位,占到30%以上。可以考虑发行国内长期债券,适应寿险资金长期稳定的特点,这有利于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匹配。(4)谨慎涉足不动产领域。国内的不动产市场具有周期性强的特点,可以选择增值能力强、风险较小的项目小规模进入。由于不动产的变现能力差、风险较高,保监会要严格控制其比例和规模。
(三)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经营水平
(1)强化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意识;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治理是整个资金运用的核心,必须高度重视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强化保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意识。根据国内保险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要充分加强财务指标的资产负债治理,谋求资产、负债的匹配性,达到控制风险、获得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此外,保险公司为保障保险资金的安全,应健全保险资金风险投资组合,用风险的不同组合来规避可能的投资风险。
(2)加强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能力;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加强我国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能力:第一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树立正确的经营投资理念和意识。第二是按照集中统一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完善保险资金管理体制,做到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相分离,条件成熟时,可以单独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是完善保险资金投资的组织结构,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第四是培养和引进具有保险、金融方面知识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不断积累资金运用经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加强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
(四)完善和发展金融市场
从保险资金运用的宏观环境着,我国金融市场起步较晚、发展不完善,金融资产的数量与质量比较差,极大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保险值增值。为此,应当完善和发展与保险资金运用有关的金融市场,包括:(1)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步骤地增加可供交易的债券品种,并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保险公司可以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根据需要自由地选择交易场所和交易方式,资金可以自由地在不同的市场间流动。(2)增加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工具;增加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保险公司可以搭建结构合理的投资组合。(3)规范证券市场,让证券市场的“投机”气氛减轻等。
参考文献:
(1)截至2009年1月底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3.38万亿元2009年02月26日中国网
保险资金的运用形式范文5
一、建立风险规避机制
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管的关键在于其内部风险监管机制的形成和公司内部证券投资人才的培育。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多样化,是建立在一整套成熟的保费运用管理和风险规避机制上的,这一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不同风险的投资工具的比例加以限制
从投资的三大要素即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来看,保险公司更强调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因此,准确把握各投资工具的风险大小对保费的投资是至关重要的。许多国家的保险监管机构并不是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的控制,也存在一些保费禁止和限入的投资领域和行业。
2、在保险公司内部建立完整的风险投资监控体系
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监控机制的建立,将决定保险资金的入市深度。建立科学投资决策制度,一方面可以使投资决策程序化和规范化,投资决策一般应由投资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程序进行;另一方面可以使投资决策建立在专家和专业机构确定的投资风险评估和现金流量的基础之上,同时对资金调度、投资策略、资产分配、资产管理采取专业化管理。比如,对投保报单,可分为一般账户和特别账户分别收纳和管理不同类型保单的现金流入,根据保险给付情况决定的投资期限长短、公司偿付能力和风险承受力的不同安排相应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状况适时调整资本结构。
3、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管制度,加强对保险投资行为的监管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保监会最重要的监管目标。从国外情况来看,保险监管层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也主要从定期检查其偿付能力来间接控制,通常不具体规定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式和投资比例。因此,根据险种偿付风险大小的不同,科学规定不同的偿付能力标准,增强监管标准的可操作性,是风险控制最基础的工作。
除实施保监会定期和临时性检查制度外,英国保险业实施的指定精算师监管方式,发挥精算师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作用,对风险控制也很有意义。另外还可通过独立的保险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资产状况给出评价,这一方面能够使信息更加公开化,便于监管层精简职能,更公正地监管保险公司;另一方面也方便消费者对保险公司进行选择,客观上对保险公司形成第三方约束。
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的宏观监管
保险人的偿付能力是投保人利益的坚实后盾,而资金运用的失误不仅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更可能会引发整个社会的动荡,给社会经济运行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因此各国监管部门对保险资金极为重视。国家对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主要从投资渠道、资金运用比例、资产负债匹配等几个方面来实行。
1、资产负债匹配的管理
资产负债管理是在利率自由化之后应对利率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办法。20世纪80年代后期,美、日等保险业发达国家的数家大型保险公司因为利率风险管理不当出现了破产的情况,发展利率风险的管理工具成为重要的课题,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得以产生和发展。
资产负债管理是从公司整体出发,通过分析资产和负债的风险偏好,制订适当的资金运用策略,资产配置必须和负债配置相一致,对资金运用效果的评定业不再是简单的投资收益率,而是考察资金的收益与所承受的负债(风险)的匹配情况。如果资金的较高收益是由于承受了更高的风险所取得,那么这种资金运用的效果并不好;如果较低的收益以非常低的风险所取得,资金运用的效果反而非常好。
2、金融衍生工具运用的管理
金融衍生工具是以现有的金融产品为基础,它既是规避风险的方法又可以作为投机的工具。虽然许多国家允许寿险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但鉴于它的高风险性,规定只能以套期保值为前提,禁止进行套利等投机易。一些国家如日本、法国。瑞士等严禁寿险公司将责任准备金运用于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工具。
3、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监管
为了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各国的保险监管部门一般通过立法,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进行限制。韩国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管制分限定渠道和限定禁止两种方式,前者指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必须在监管部门列明的范围之内;后者指的是保险资金不得投资于列明的禁止领域内,如禁止资金运用的领域有:对所属集团企业的投资管制、禁止提供担保和债务保证等。
4、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的监管
运用比例的限制包括投资于某种形式资产的最高比例限制和对某一项资产投资的最高比例限制两种。由于各国(地区)的投资工具不同,证券市场发展程度存在差异,各国监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运用比例各有不
同。
另外,在对证券投资的管理上,美国将证券分为六级,第六级的风险最大,保险公司对第四至第六级证券的持有量不得超过其全部证券持有量的10%,对于第五和第六级证券的持有量不得超过全部证券持有量的3%,对于第六级证券的持有量不得超过全部证券持有量的1%。
三、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的微观管理
这里所指的“微观管理”主要是保险市场的主体—保险机构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保险机构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分为四个步骤,即制定策略、资产分配、组合管理和资产管理。保险机构在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作用是,确定自身资金的风险偏好,制定资金运用策略,并根据策略分配资产,其难点在于增加投资回报和降低投资风险的博弈。
1、资产管理
从国际上看,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模式主要有三种,投资部模式、第三方投资管理公司模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模式。统计资料显示,在当今世界500强中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80%以上的公司采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对保险资金进行运作。国际保险业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发展经验表明:第一,采取投资部模式对保险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构成了较大的限制;第二,采取完全依靠第三方投资管理公司模式很难有效控制保险资金的委托风险;第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模式有效增强了保险资产管理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有效降低了保险资金的运用风险。但这种模式对保险机构的资金实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2、资产分配
保险机构在确定了整体的资金运用策略和对每种产品的投资策略后,将资产在不同的渠道如股票、债券、不动产等进行合理的分配。保险机构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的投资比例和投资限制,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进行资金运用渠道的选择和资金的分配。
3、投资组合管理
保险机构通过审查市场上所提供的所有投资品种,选择合适的投资资产组合,使得资金运用与保险公司得负债在期限结构、利率结构。收益率方面相互匹配。投资组合得目的是通过投资多样化降低投资项目的非系统风险。
如债券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方式之一,债券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仍会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等,其中利率风险是债券投资的最常见也是最严重的风险之一。市场利率上升,将导致债券的市值下降,从而降低保险机构的收益,但此时投资收益率高,再投资风险低;市场利率下降时情况相反。
4、制定合理的资金运用策略
保险资金的运用形式范文6
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的生命线。
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和现状
(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和措施有: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109.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
4、规范阶段:1995年至今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
1、决策机制薄弱
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保监会指定的中央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
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军转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
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保险投资收益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
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
(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
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
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
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性行为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1、保险资金入市
(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从而使部分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会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
(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
(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
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
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
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
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
(四)培育专门资金运用人才
我国加入WTO将使保险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保险公司如何作好准备,采取措施,搞好投资收益,上面已经从体制和机制创新、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但要确保这些对策措施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决策的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关键在人,关键取决于目前保险公司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因此,首先要改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采取买断工龄、提前内退等方式,分流一批年龄老化的人员,以保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其次,要从管理入手,通过秘诀革,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一流化商业保险公司的高效精简的机关管理体制,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再次,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和使用,以及后备干部和后备人才的储备。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围绕加快效率的长远目标,建立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及培养选拔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构建既有长期培养对象,又有近期可以上岗的人才储备库。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