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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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范文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不是社会保险基金

《条例》的出台,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有助于缓解未来年轻人赡养老年人的巨大压力。

目前,我国已处于人口老龄化阶段,2019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12亿,占总人口比为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1.38亿,占总人口比为10.1%。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剧,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保障基金安全的任务越来越重,迫切需要强化对基金投资运营的管理和监督。

“《条例》规定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社会保险基金不是一个基金。”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在投资运营上,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由于短期内暂不发生支出,更适宜开展中长期投资。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对其作用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保险法》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构成规定的基础上,《条例》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作了更为全面的规定,即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据介绍,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构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用于公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当期发放。因此,对社会保险基金来说,对投资风险的控制要求更高,投资范围较窄,投资运营活动限定条件更多。国务院2019年8月印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作了明确规范。

严禁侵占挪用或违规投资运营行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情况,特别是基金的规模和收益情况,一直是公众关注的问题。作为保民生的重要资金来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到基金能否守住安全“红线”,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在多年的管理运营实践中,在资产配置、投资运营、风险控制、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都积累了经验,成果显著。”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自2019年设立以来,发展很快,运营稳健,管理严格,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较好地实现了保值增值,在不断发展中壮大了保民生的实力,为进一步充实我国社会保障资金,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表示,要充分发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作用,必须使基金能达到一定规模,因而《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这就为基金未来的成长奠定了法律基础。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已由设立时的200亿元发展到15085.92亿元,累计投资收益额为7133.34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82%,超过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6.47个百分点。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动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而基金规模也会不断增大。由此,用法律手段来防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被挪用和占用就变得尤其重要。《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同时,《条例》还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财产应当独立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独立于投资管理人投资和托管人保管的其他财产,这就从法律层面为保障基金安全构筑了一道严密的“防火墙”。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可以预见,随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作用也会不断增强,必将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块“压舱石”。

多层监管机制实现对基金的有效监管

《条例》的出台丰富和健全了我国社会保险的法律体系,为社会保障制度健康发展提供了又一个有力支撑。保障基金安全、控制风险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条例》在立法目的中明确提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对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讲,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基金只有在安全的基础上,才能考虑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路径。为此,《条例》规定,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的原则。”董克用说。

按照审慎稳健、公开透明的原则,《条例》规定了多项措施,例如明确基金的投资范围、种类和比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基金,合理配置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条例》完善了基金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等。此外,《条例》强化对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管理,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并对其进行考评,同时明确了投资管理人审慎投资、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的法定职责和禁止行为。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范文2

[论文摘要]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其的物资保障基础。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现状出发分析目前存在如何对基金保值增值的问题,最后提出进行社保基金市场化运营的方式。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管理分析

(一)社会保障基金涵义以及来源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为了实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律、行政或市场运营等手段筹集积累的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问题和核心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能顺利进行的基础和物资保障。因此,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问题尤其是如何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中实现保值、增值是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

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从具体项目来分主要包括:由城乡企业参保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由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和个人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政府财政全部拨款建立起来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靠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建立起来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等等。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按筹集的方式分可分为一下三类:一是国家强制执行的由投保人和其单位共同缴费筹资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住房保障等。第二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用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区服务的基金。第三是以个人投保,企业投保和互保险形式存在的商业保险基金。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现状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统筹制度,从实施到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并且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1.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单一,流动性比较差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近年来社保基金的增长速度快,在通货膨胀的风险下如何使社保基金有效的保值增值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目前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社保基金只能投资国债和存入银行,这种投资安全系数高,但从长远来看存在贬值和流动性较差的风险。社保基金贬值的问题来源于通货膨胀。而流动性较差的问题是因为对国债的投资。目前社保基金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法,基金的余额除预留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其余的按规定只能全部用于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从我国现在发行的债券种类来看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比较高,我国的社保基金基本投资在凭证式国债,但凭证式国债一般不能上市流通,流动性较差,所以社保基金在做这种投资后的流动性也比较差。

2.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社保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问题

随着全球进入老龄化社会,各国政府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退休福利的问题,特别是社保基金的管理问题得到了各国政府的关注。我国也即将面临一场人口的变化,目前我国还处于一个较年轻的社会,2004年我国60岁及上的老龄人占人口总数的11%,但到2040年,联合国估计该比例将上升到28%。我国也将面临老年化问题。随着老龄化问题以及因国企改革退休,下岗职工的增多,用于养老,医疗保障的费用以及下岗职工的失业保障基金大大增多,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急剧大幅增长,而社会保障基金却增长缓慢并存在贬值的风险,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困境。

二、针对以上管理问题提出几点改革建议

为了解决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社保基金筹集问题,我国大部分学者以及社会上从事社保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解决的方法,大致归纳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改社会保障费为社会保障税

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国际上社会保障系统普遍采用的筹资方式,目前在已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140个国家中有8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采用社会保障税有强制性特点,通过强制征收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能向社会及时足额的供给社会保障基金;使我国经济体制能更好的同国际接轨,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

(二)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累积制过渡

现收现付制是根据“量出为入”“以支定收”的原则,依据当年社会保障的支出来筹措社保基金的。采用此种模式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而引起的通货膨胀问题,但因为我国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及国企改制大量员工下岗等问题的出现,将会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筹资模式提出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进行改革,必须改为基金累积制。基金累积制是以“量入为出”为原则,是将将来发生的费用提前提取形成社会保障基金,即当期员工的保障费用由自己来承担。采用这种模式可以达到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但是采取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漫长的积累过程中会面临通货膨胀的风险。并且我国现在是处于由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转变的过程中,出现了当代人要付两代人养老保险的双重负担,因此在这种转变模式中关键要解决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增值的问题。

以上两种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方法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解决了社保基金制度改革中的部分问题。保障费改保障税是国家采取强制手段征收社保基金保障了资金的征收效率,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强化了社会保障中公民的自我保障意识。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

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不贬值达到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重要难题。如果继续采用现在的管理模式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家债券,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率的调整,通货膨胀等因素很难保证社保基金的保值,甚至是贬值。因此为了社会保障更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社保基金进行市场化运营方式,在市场中获取更高的利润。

(一)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运营的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是指由有关的经营机构将社会保障基金投入市场特别是金融资本市场中,使社会保障基金进入社会再生产领域,从而使社会保障基金在市场的经营中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

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能在市场中运营,要将基金分类根据不同的基金来进行市场化经营。根据流动性可以将社保基金分为三类:第一准备金,第二准备金,第三准备金。其中第一准备金是用来支付三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障的基金;第二准备金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用于支付的社会保障基金;第三准备金是那些用于支付较长时期后给付的社会保障待遇的部分基金。根据分类,第三准备金流动性不大可以进行中长期投资,这部分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关键。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也要考虑要安全问题,由于社保基金的特殊性需要投资者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目前允许社保基金投资的国家都采用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尽量分散投资的风险。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运营根据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社会保障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以及非金融市场运营。

1.社保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

a.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家债券

这是我国目前采取的最主要的保值增值方式。在我国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一般都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国家委托商业银行来办理的。政府债券的利率一般高于银行的利率,而且风险比银行存款还要低,但是政府债券的偿还期限比较长,且流通性也有一定的限制。

b.购买公司债券和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时,向股东发行的载明一定股份的书名证明。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公司债券也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持有者拥有公司债权的一种凭证。债券和股票都是属于有价证券,是现在公司融资的一种手段。社保基金在选择投资于股票还是债券是要根据投资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安全的方式。

c.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采用这种方式来运营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金融机构定期存款相当,因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比银行存款利率高,这样可以使基金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在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委托贷款的总额,委托期限,贷款利率,偿还期限,资金用途,风险的承担等问题。其别要注意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以及到期后资金的收回问题。

2.社保基金的非金融市场运营

a.直接投资企业事业

社保基金可以直接用以投资企业,事业单位。采用这种方式投资社会保障基金可以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随时了解生产经营的动向,有较大的主动权。并且这种方式的投资可以获得比贷款和存入银行更高的利润。但是,这种投资方式也有一定的缺点,社会保障基金机构要承担全部的风险,安全性相比较前几种投资方式而言比较低,不利于风险的控制。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范文3

1社会保障基金入市的价值定位价值定位决定了社会保障基金入市所应遵循的理念,如果价值定位有偏差,社会保障基金入市将会偏离社会保障基金原有的功能属性。

1.1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与功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本文所讲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指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与普通的投资基金不同,在民间社保基金被称作“保命钱”,其作为个人生活的最基础的保障,承担着重要的社会保障功能。社保基金是一种专款专用的为实现社会保障功能的储备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的财政拨款和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或者收益,它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具有积累的特点。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为了应对我国不断加重的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是用来满足社会的长远需求而建立的。保障社会成员的最基本生活需求,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是社会保障的目的,社会保障基金即是在这个目的下发挥功能,保证社会成员老有所养。其次,社保基金还实施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为维护社会公平和经济公平发挥作用。社保基金必定要实现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其用途是特定的,只能用于广大的受保人,任何挪用基金用作他用的行为都是违背社保基金初衷的。

1.2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与功能决定社保基金入市的价值定位社保基金入市的价值定位为入市提供基本的目标定位,如果社保基金的价值定位有偏差,必将导致社保基金投资运营中出现种种大的弊端。实践中,社保基金的入市被赋予了太多的期望,比如稳定现今不稳定、不健全的股票市场,促进资本市场的成熟,监督上市公司促进证券市场的繁荣。但是,社保基金没有救市的义务是肯定的。解决股市低迷、市场不稳定并不是社保基金的首要目的,不能混同社保基金入市的积极意义和社保基金入市的主要目的。在明确社保基金的基本性质与用途的基础之上,其价值定位只能是保值、增值。因此,社保基金入市的运营中,应当始终将安全性放在首要的位置,在严格条件的限制之下运行入市。社保基金的流失必将影响长远社会的稳定发展,在安全性和盈利性之间必然存在矛盾,社保基金入市的制度设计不能盲目地追求盈利的最大化,谨慎的入市才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出路。

2社会保障基金入市的风险分析

2.1一般风险一般风险是指不受参与者个体的影响,在资本市场内,每一个参与者都会面临的风险。一般风险并不能通过优化投资运作来加以避免,是特定的实际环境和因素造成的。比如我国政府干预证券市场的一些政策和行为,是加重风险的重要政治原因。另外,经济的发展有自然的周期性,股票价格的波动时有发生,且其波动并不完全受价值规律的影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更大,因此社保基金入市后是否能保值增值还是一个未知数。

2.2特殊风险特殊风险是指通过优化投资运作可以加以避免并防范的风险。特殊风险在我国主要表现为证券市场不成熟、投资管理的风险、投资组合的风险、委托的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等等。我国的证券市场并不成熟,上市公司中有不少坏现象,比如内部人控制公司、关联交易、退市机制不能有效落实,等等。证券市场安全性差,大量的市场投机现象、投资理念大都是短期的而非长远的,这种氛围必然导致了我国的股票市场有大起大落的现象。证券市场的泡沫无疑会给社会保障基金入市后完成保值、增值的任务带来危险。委托的风险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各角色的双层关系决定的。全国社保基金由国务院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负责运营,再由理事会委托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机构具体从事运营。这种双层的关系导致了效率低,而且人的活动也会受到较大的限制。委托合同的机制并不能刺激管理人尽最大的努力,不利于加强其责任心。当其存在违规行为时,最大的出发也只是卸下管理人的资格而已,此种责任的承担对于社保基金损失的弥补毫无意义。社保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表现为多个方面,比如不能一味地强调以基金管理公司的成绩来评估优劣,因为如果基金管理公司过分地追求业绩,在投资组合的选择上会忽视安全性,而过分地强调高收益,这种投资理念会加大社保基金的风险。

3对社会保障基金入市运行监管的若干思考社保基金的制度属性决定社保基金的投资策略、财政支付的能力。因此,一套完整的监督制度是保证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监督投资管理人的行为成为重中之重。为了有效减小社会保障基金入市遭遇的种种风险,笔者提出以下思考。

3.1监管社会保障基金入市的主要原则在明确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入市投资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是保值、增值的基础之上,我国必须确立社保基金入市应当遵循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在三者之间达到协调和平衡。只有在该原则的指导下才能够确保社保基金入市后的良性运作。在监管基金管理人运作投资的过程中,要控制管理人的资产和负债处于一个相匹配的状态,确保其投资股票市场的期限和社保基金受益人负债的期限大体上保持一致。在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三性之间不存在优先次序,追求的是投资过程中的动态安全,这也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

3.2建立严格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退任制度,并完善绩效评估制度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选聘是监控投资运作风险必须的一步,只有选择专业化水平的投资管理人才才能为社保基金入市提供前提保障。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人一般都是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机构,但我国的金融市场的自身监管水平并不完善,金融机构的专业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因此,建立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参加投资运营社保基金的机构应该选择高水平、高信誉的金融机构,具备相应严格资质条件的投资公司才能够获得投资管理社保基金的资格。另外,即使是获得了进入的资格,也应当定期清理整治,做到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公司清理出局。相关资质条件的设定应当适度提高,从各方面的情况来进行优劣选择,包括经营信誉、经营规模、经营时间、财务指标、收益率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应设置一套完整的条件体系选择投资管理人。其次是切实落实退任制度,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不能一拖再拖,应建立即时强硬的退任制度。审定是否退出以及退出方案时,应当有劳动与社保保障部、 审计单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共同参与决定,在审议决定和清算的过程中,应按照合理的方案进行,保障基金在交接过程中的正当运行,维护社保基金所有者的利益和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最后是完善绩效评估制度。评估的时间应当根据股票市场的运行投资周期而定,不宜过短,也不宜太长。周期过短,不仅看不出投资运作的实效成绩,更加不利于稳定股票市场;而评估周期过长,起不到及时的评估监督作用,危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性。

3.3加强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透明度,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只要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信息披露制度就是一个必要的监督手段。监督机构要想将监督落到实处,就必须对投资管理人的运营情况有充分的了解,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减少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首先,应设定定期披露机制,不同的事项分别以年报、季报、月报的形式规定下来,比如每季度按证券投资分类的不同情况公布其收益回报率等。对于一些重要的事项应设立及时限期公告制度,并规定在相应的日期或期限内没有履行披露义务的法律责任。认定属于重要事项的内容应当通过列举加概括的形式规定下来,比如社保基金出现大幅度损失,投资管理人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涉及到对社保基金的投资安全性产生明显影响的事项。现行规定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是不够合理的,期限过长,不利于监督作用的发挥。其次,对信息披露的内容要予以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应该更全面些。包括定期的报告制度与资产评估制度(包括资产评估的原则和资产评估的频率等)等相关具体制度都对防止投资管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积极的监督作用。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范文4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国际比较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项目而预先建立起来的专款专用的资金,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经济基础。本文在对比中美两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现状后,通过借鉴美国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希望能够得到有效启示,从而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进一步强化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一、中美社保障基金监管的现状比较

美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是以其法律体系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首先就应该注重法制建设,以其作为强制性监管的依据和行为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宪法;二是社会保障法;三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法。而我国在《社会保险法》颁布之前,有关于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并不多,且不够统一。《社会保险法》则是我国第一次对社会保险的专门立法。

美国的社保基金监管是典型的分散监管,美国社保基金监管机构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局、劳工部、财政部、国内税务局、社保和医疗统筹基金信托董事会等,各部门有明确的职能分工。而我国也已建立了社会保障行政监管机构,初步形成了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监管为主,财政监管、审计监管、银行监管、内部控制和社会监督等有机配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这种监管模式借鉴了美国的分散监管模式。但是,近几年出现的社保基金被滥用、挪用等问题说明我国现行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尚存在许多问题。

二、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立法层次低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及和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仅做了原则性规定,基本不具有可操作性。美国虽然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制定一些具体的应用规范,但是社保基金的监管法律主要是由联邦国会通过的,并且根据其社会的发展变化,有关机关或机构还可以及时提请国会修订或制定新的法律。而我国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方面,虽然出台了不少规范性法律文件,但这些文件多以条例、办法、通知等形式出现。所以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层次较低,权威性较弱,法规之间缺乏衔接导致难以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管网络。

(二)监管机构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确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机构不论是设置还是职能的划分都不够合理,监管资源分散,监管低效甚至无效。首先,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机构包括众多政府部门,这种多头监管的模式使得监管权力分散,并且由于管理范围不同而形成机构权责不明确或交叉重叠,在管理权限以及执行某些政策时矛盾重重。从而导致监管效率低下。其次,由于有的机构既是投资管理者又是监管者,所以导致其对自身的角色模糊,影响社保基金的监管。因此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我国社会保障监管机制严重失效。

(三)基金监管透明度低,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当前我国的社保基金监管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社保部门在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方面长期处于封闭的状态,不能及时向社会通报信息,除了每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定期公布的信息,公众几乎无法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社会保障基金的运用及投资的具体情况或者无法直接参与到基金运营的监管中,基金运营的相关情况也是直接向政府部门报告。在这种模式下,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很低,信息披露不充分,使得基金安全性存在隐患。

三、美国社保基金监管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一)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体系

美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都经国会批准,通过正式途径,而且各个法律之间相互衔接和配合,具有系统性。相比之下,我国虽然相继颁布了一些对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基金监管的办法,但是总体而言,比较零散,统一性不够,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管法律法规系统。因此,我国应该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其可操作性。所以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完善中国的社保基金法律监管体系,必须在尊重我国有关法制现状,结合相关社会经济发展实情,在分析其他相关社会学数据基础上,分别制定多部平行的社保基金监管法律,以配合和联系《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等。

(二)普及监管技术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基金管理的透明度

一方面我国常用的监管程序先填制表格、上报监管机构、进行审核然后再进行批复,这种先层层上报后再逐级下发的繁复的监管方式效率十分低下,因此影响了社保基金监管的效果。而在美国,使用电子、网络技术进行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是很普遍的事情。另一方面是应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首先,要严格制定社保基金的信息披露原则,披露的方式、时间、范围等,对什么组织公开,是强制还是自愿公开等,都需要以制度这样的形式披露。其次,利用社会监督的方式,把智库、社会团体、公民舆论等纳入社保基金监管的范围,充分发挥公众的力量。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虽然日趋完善,但因制度和体制原因,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与漏洞,因此我国需要尽快完善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制度,健全社保基金监管的组织体系,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社会监督,完善社保基金监管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运营,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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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范文5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

一、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类型

根据社保基金所呈现出的特殊性质,一般首要任务是保证它的投资安全,对其投资的品种、比例都有着很严格的限制,保证在以控制好投资风险为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指出,社保基金的投资品种有三个方面:银行存款、债券(国债、企业债、金融债)买卖、进人证券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银行存款与国债投资的比例必须超过50%,企业债和金融债券必须低于10%,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股票投资的比例必须低于40%,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规模不能超过其资产的20%。以下对上面所说的投资品种逐一进行说明:

(一)企业债券、金融债券

银行存款和国债与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的投资风险相比比较大。企业发行债券的是为了大型生产或投资项目进行融资为目的的,而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目的则是为了贷款项目融资产生好的效益,资金使用流通目的明确清楚,而且已经在之前进行了一些可行性的项目研究,所以债券的利率一般都是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的利率;预先确定债券利率,收益则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很精确。发行债券的企业,银行经营状况以及市场利率变动影响到债券交易,所以投资的安全性比起银行存款和国债则显得不足。

(二)银行存款与国债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中风险最小的种类就是银行存款与国债,但是也是收益较低的一种类别,虽然有着物价上涨速度高于存款利率的存在而产生贬值的风险,毕竟它在这种损失占本金的比例很低,而且也不是每一年都会出现,因此最稳定的是社会保障基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的收益。

(三)投资资本市场与境外投资

为了保证社保机构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必须遵守安全性原则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促使基金能够安全返回。但是问题是,安全性资产的收益率相比其他较低,在通常情况下都难以使基金增值。在保值增值为基础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压力下,现在已经进行拓宽投资渠道,更好的进入资本市场来进行投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之一是社保基金投资的入市,也是财政体制与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基金入市方式主要包括投资基金和购买股票,这也是投资风险最大的品种,也是收益最高的品种。社保基金在资本市场的投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安全性,当股市出现较大的系统性风险,比如股市全面下跌,或者社保基金其中购买的某一只股票突然暴跌,社保基金的资金安全将会受到严重的威胁。

境外投资与国内投资相比风险要大,虽然境外投资在某种程度上分散了单纯国内市场投资的风险,但是由于我国对外投资开放时间还非常短,再对国外市场的了解程度和投资理念以及投资行为的存在差异性,因此需谨慎对待社保基金境外投资的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选择。

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策略

(一)多样化的投资组合

衡量社会保障基金是否保值增值,不同时期基金账面数量增减并不能简单地去呈现,在基金运营过程中,通货膨胀的风险是无可避免的,因而基金实际价值量的变化是必须重视的,在基金的投资收益率高于通货膨胀率时,基金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增强社会保障的付能力。如果物价上涨指数大于基金增值水平,便表示基金贬值。

保证投资在较稳定、可靠的领域并能够保值为前提的社保基金下,应该扩大投资渠道,从投资对象、期限、区域、时机四个维度上进行多元化的投资组合。合理投资分布在不同的投资项目中,以便分散投资风险。事实表明基金的收益率提高归结于多种投资渠道。在我国,在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性的基础上,拓宽延伸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以及方法,主要体现在确保一定比例的现金等价物的投资或者固定投资收益的基础上,提高对国内和海外资本市场的投资。社会保障基金增加收益和实现投资多元化组合的合理选择包括参与海外资本市场的投资。从我国基于社保基金运营的实践来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产生的多样化,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稳定和提高收益,降低了单一投资隐含的风险性;二是可以确保基金收益增长和国民经济增长基本产生同步效应,促使社保基金在较大程度上能够享受国民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

(二)挖掘新的投资领域

在智利和新加坡中,他们的养老基金大部分投资于国家的住房、电力、通信、矿山等项目同私人部分,有效快速得促进了经济的增长。鉴于此,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也可投资有稳定收益的实业项目,比如房地产、大型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即使我国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工程项目短期收益不高,但它具有长期的稳定收益和投资额较大,所以,社会保障基金规模较大的话则适合社会保障基金实行中长期投资。

(三)拉大资本市场的投资比例

社保基金要想保值增值则必须进入资本市场,参与到投资运营,这是世界各国的经验。随着我国证券监管力度的加大和证券市场机能的不断健全,证券市场的运行已经产生了比较好的规范,剔除物价上涨因素之后的股票投资收益率远大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收益率;而且在近几年中,社保基金进行资本市场的投资的比率远低于规定的40%上限;同时指数化投资的方式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因此说,资本市场的投资比例的加大可以获得比较理想的收益。

基金投资作为一种投资品种在风险与收益方面介于债券与股票之间。在考虑到社保基金的收益目标和风险较好,很多国家利用它作为投资工具来保值增值。从我国的社保基金的发展情况中发现,选择开放式基金进行投资比较理智。开放式基金有三大优点:一是投资规模不受限制;二是可随时买,流动性强;三是信息披露时间间隔短,露的信息更真实、更及时。

参考文献: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范文6

[关键词]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监督体制

[中图分类号] F830.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6-0171-03

[作者简介] 陈亚楠,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北京 100081)

一、我国社保基金的运营现状

1.我国社保基金的构成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它是通过国有股减持、财政拨款等方式筹集资金而建立的。这部分资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可以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也可以委托投资,即通过投资管理人运作,并对投资渠道和投资比例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部分是省级统筹基金。这是1993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行业统筹向地方统筹转变中过程中集中由城镇企业缴纳的保险费。

第三部分是个人账户基金。这也是1993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主要由职工个人缴费而积累起来的。这部分资金实行完全积累制,主要用于职工本人退休后使用。这部分资金的管理模式与第二部分资金相同,即由省级社保机构管理,投资渠道限定在银行存款和国债上。

第四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这也是从1993年后由各企业依据自愿原则在基本保险费外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的积累。这部分资金实行完全积累制,从2004年5月1日起,这部分资金实行个人账户方式管理投资渠道也已经放开。

2.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现状

据公开数据显示,2005年社保基金资产分布中,股票类投资占10.95%;股权类投资占6.46%;固定收益类投资占59.65%;现金及等价物类投资占22.94%,当年实现收益率为3.12%,而2000年到2004年的5年内累计收益率是11.82%,该数据虽然战胜了通货膨胀率,但没有战胜利率为13.66%的五年期国债。

2006年,社保基金战略资产配置计划进行调整,降低了现金及等价物投资的投资比例,提高了股票投资的比例。全国社保基金资产配置中,股票投资占23.46%,实业投资占13.69%,固定收益投资占54.55%,现金等价物投资占8.30%。截至2006年9月30日,全国社保基金市值约2554亿元,实现收益121.36亿元,期间收益率为6.01%。

二、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正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目前我国的社保基金正面临着积累数额小,投资运营管理落后,而支付压力日益增大的困境。归纳起来,其中核心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基金缺口问题;二是基金保值增值问题。

1.基金缺口问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做实”个人账户问题,实际上是指1993年后统筹制度建立时,已经退休的职工(老人)的退休金和在职职工(中年人)在旧制度下已经积累起来的养老金权益。由于个人账户的历史欠账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为了解决社会统筹基金不足的问题,就只好拆东墙补西墙,向个人账户透支,挪用已进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这使已按规定缴费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也普遍变成空账户,待到目前的在职职工退休时,又必须挪用下一代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形成一种“空账运行”的模式,基金缺口越来越大。

2.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问题主要体现在:

(1)社保基金投资体系不健全

从目前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的运行情况来看,能够实现运作的基本上只有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一部分“储蓄基金”,而核心部分的“个人账户基金”却运作不力。这些“账户基金”是体现社保制度财政可持续性的制度工具,必须且只能投资于资本市场,否则就是浪费和资源误置。但事实上,“个人账户”由于未被单列出来,常被用于弥补统筹部分不足时的养老金发放,形成“空账”,又或被留置于当地社保部门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未能实现有效保值增值。作为基本社会养老制度第一层次20%的“统筹部分”由于未实现完全的省级统筹和制定统一的投资管理策略,尚不具备彻底解决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的能力。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储备基金”来源于国有股减持、财政补贴等形式,只对“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起到蓄水池的注资和调节作用,也尚不能独立承担起整个社保基金投资增值的责任。

(2)投资工具有限,缺乏有效的保值增值手段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各类资产的具体投资比例限制为: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值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结余绝大部分集中投资于无风险和低风险的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投资品种。虽然我国对社保资金运用方式的限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安全性原则,但同时也导致了资金运用的低效率。一方面,违背了现代金融投资的资产组合原理,在获取尽可能多的收益的同时分散投资风险;另一方面,虽然银行利率有所提高,银行存款的收益比以往有所增加,但投资回报率仍然偏低,无法抵御通货膨胀的侵蚀;购买国债也一样难以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而购买企业债券和股票虽然是提高投资收益率的重要途径,经初步统计,全国社保基金2006年实现经营业绩619亿元,期间经营收益率达到29%,其中50%的投资收益来自于股票市场,对股票的投资比例已经达到资金总量的34%,但由于股票市场的风险较大,随经济周期波动较明显,无法保证收益的安全性。因此,只有不断寻求新的保值增值途径、增加投资收益才能满足社保基金日益增大的支付需求。

三、对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思考

从国外基金投资实践看,组合化、投资机构多元化、新型投资工具的运用已成为一种趋势。通过借鉴国外基金投资管理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

1.确保社保基金来源

社保基金是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社保基金正常的资金来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目前,除了来自政府预算支出、社会保险金收入、国有资产划拨和部分基金投资收益等资金来源外,可进一步拓宽社保基金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一是具体落实通过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减持国有股筹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企业境外发行时,要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直接补充到社保基金中。二是通过国有资产转让的分配,安排一定比例充实社保基金。三是使中央向社保基金拨款制度化。

2.明确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目标

我国社保基金的四个组成部分有着不同的投资管理制度,所以应根据统筹资金、个人账户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来源和最终用途的不同,分析其不同的资金特点,确定不同的投资目标,采用各自相应的投资组合和投资范围。

首先,社会统筹基金由于目前实行现收现付制,资金必须用于支付当前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重点是保证基金及时、足额收缴与支付。因安全性和流动性是该部分基金的首要目标,近期这类社保基金的少量结余可以委托金融机构用作短期货币市场投资,并在严格的监管下确社保资金安全。

其次,个人账户基金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具有完全的积累性,而且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很大,所以,收益性是该类基金的首要目标,兼顾安全性和流动性。因此,如何进入资本市场,并构建其投资组合,从而实现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目标是其投资管理的主要任务,其投资模式也都必须进行市场化改革。

再次,全国社保基金是基本养老保险金之外的附加养老金,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筹调剂,它既是一种处于补充、调剂地位的养老金,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安全网,其有较强的保值增值要求,对安全性要求非常高。根据社保基金理事会颁布的《投资管理办法》,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这三个方面共同构成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目标,但根据经济学理论,这三者之间又是相互矛盾和冲突的,不可能同时实现,因此,安全性仍是其主要投资目标。

3.积极拓宽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

实现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的重要目标,而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则是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保证。只有积极拓宽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才能更好地达到保值增值的目标。

(1)继续让社保基金以间接入市的方式进入股票市场。鉴于目前基金市场发展较快以及良好的信用度,可逐步提高投资比例,加大基金产品的创新力度,培育和发展蓝筹股基金和指数化基金,改善基金发行方式,稳定和发展基金市场。

(2)适当考虑企业债的投资比例和范围。企业债是国外养老金的主要投资工具之一,我国目前企业债市场发展虽滞后于股票市场,但近年来也发展较快。企业债投资收益较高,但主要问题是存在违约风险。因此,在不断完善法律基础和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的基础上,可投资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企业债券。

(3)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向也应考虑到国家的产业政策。目前,我国的政策大力扶植农业、能源、原材料、公交、基建等产业部门的发展,这些部门在我国都是瓶颈部门,从经济学的观点看,瓶颈部门都是稀缺部门,它的市场表现就是供不应求,因此,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这些产业部门比较安全,可以获得高于平均利润率的利润率。虽然,目前我国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对这些产业部门进行限价以降低使用成本,但从长期来看,这些产业部门的发展前景是极为广阔的。另外,像电子、信息这些高科技产业部门,都属于朝阳产业,市场潜力巨大。因此,社会保障基金在考虑到流动性的同时,经过可行性论证后,可以拿出一定比例投资上述产业部门。同时,随着2008年的到来,中国的经济将得到巨大推动,尤其是基础建设这方面将发展迅速,从而对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增大,因此,我们应该抓住2008年奥运会这个契机,考虑将社保基金投资于基建产业,在保证基金安全性的同时又不失其盈利性。

(4)社保基金应加大海外投资的力度。目前,我国基金投资运营不善很大程度上与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次序混乱有关。而国外的金融市场已经发展得很成熟,有健全的市场体系和法制规范,可以给我们的基金提供一个很好的投资环境。同时,根据风险组合理论,通过基金投资的国际化趋势,能在不牺牲收益的条件下,最大限度降低非系统风险。中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储蓄基金”可向海外延伸,投资一些低风险且信用程度较高的政府债券或中国政府和中资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等。

4.建立内外监督相结合的相互制衡式监督管理体系

在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民营化管理和多样化投资的同时,资金的营运风险的将随之增加。因此,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我国应在改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的同时,尽快建立内外监督相结合的相互制衡式监督管理体系,为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实现提供制度保证。具体包括:

(1)完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法制规范。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经营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投资规则等都应该明确规定,对于社保基金投资中的腐败违法行为规定严惩制度,从法律的角度严格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行为,保证社保基金的高效安全运营。

(2)建立一个系统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督体系。社会保障基金这一“保命钱”如何高效安全地运营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2006年上海社会保障基金挪用事件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建立一个至上而下的基金运营监督体系已经是十分必要的。笔者认为,监督层次应该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政府部门应成立一个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社会保障部门代表、企业代表以及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具体承担政府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其次,对于个人账户基金的运营,除了政府的监督,还应该成立一个由企业管理者、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对个人账户储蓄基金管理进行直接的监督,维护基金的安全性,保护自身利益。再次,基金管理公司内部通过设置监察与稽核部门完善其内部监控机制,该部门主要负责定期对基金经理的投资决策等内部工作进行查核,以减少基金管理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