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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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

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范文1

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当前,放大农业信息服务窗口,扩大信息覆盖面是农业信息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为充分发挥我区各级农业信息体系的组织网络优势,充分发挥移动公司物理网络优势,农牧厅和*移动公司日前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建设*移动农信通信息服务网,共同开展以手机短信为主要形式的信息服务,包括:农业信息化工作所使用的信息共享;按地区和农业产业两种属性建立农户服务群,并就政策法规、灾害预警等公共信息宣传进行短信服务,共同宣传农信通业务。这是解决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到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创新信息服务方式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责

(一)*移动农信通信息服务网要以现有的区、市、县、乡四级农业信息体系为基本架构,双方开展业务合作,建立双方合作服务的规范和机制。原农业信息体系的管理体制不变,机构不变,属性不变,信息采集整理分析的制度不变,信息员的身份不变。

(二)*移动农信通信息服务网以市县农业信息中心为单元,以乡镇信息服务站为节点。移动公司将为市县农业信息中心提供信息通道及相关平台,双方合作强化乡镇信息服务站建设。农牧(业)部门要协调乡镇政府为信息服务站提供办公场所,安排专业(兼)职信息员。移动公司负责提供宽带接入和网络维护。双方合作加快发展移动用户,加大信息传播量,扩大农业信息覆盖面,加强涉农信息的整理分类,确保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农业信息服务。

(三)加强信息管理。市县乡镇的信息平台要兼容移动农信通、联通新时空、电信“12316”业务,集成、采集、整理分析、分道,共同服务“三农”。信息统一归口市县农牧(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市县农牧(业)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业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批,市县农牧部门只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用户信息。乡镇信息站必须在市县农牧(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工作,不得自行对外信息。乡镇信息服务站主要负责采集整理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企业、经纪人、专业合作社、农户需求的信息,分门归类用户,放大服务窗口。当前,市县农牧(业)部门要集中力量采集分析农产品价格、供求、农资供销、实用科技信息,建立便捷的专家答疑座席。建立健全信息制度,严格审批程序,防控信息虚假失真。禁止利用信息服务网商业广告。

二、完善市县信息中心加快乡镇信息服务站建设

各级农牧(业)部门要与移动公司密切配合,完善市县农业信息中心,扩展市县平台,完善设施,保证信息采集整理分析的流畅运转。延伸传递网络,加强乡镇信息服务站,与移动公司共建乡镇农业信息服务站。乡镇信息服务站按照“五个一”标准进行建设,即有1-2名专职信息服务管理人员;有一间办公用房;有一套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有不少于1台套的上网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等);有一条电话专线。放大服务窗口,以增加扩大移动手机用户为手段,带动农业信息进村入户,扩大信息覆盖面。

三、健全制度,加强考核,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各级农牧(业)部门要把*移动农信通信息服务网建设范围扩大到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农业行业协会、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种养大户、营销组织等,按照农业信息服务站建设的有关标准,制定信息采编发的重点和管理办法,培训、指导信息员开展服务工作。

当前,要把与*移动、*联通、*电信合作建立信息服务站作为乡镇农业信息服务站建设的主要模式,根据农业部《农村信息服务点认定暂行办法》、《农村信息员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和《*农业信息平台和信息服务站认定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服务站和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规范农业信息采集、处理、上报、反馈等方面的程序和标准。加强对乡镇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的考核和管理,努力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范文2

一、着力构建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管理体制

为有效解决政府机构重叠,管理条块分割等问题,围绕构建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管理体制实施了一系列改革。

(一)实行“大部门”制。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在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局、农村发展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发展和改革局5个大部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整合并入县财政局并挂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通过改革,共撤并行政机构17个,精简领导职数34名。

(二)推行“大科室”制。认真清理部门职责,对职责关联的内设科室实施整合,压缩财务、综合、人事等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科室,重点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业务科室的设置。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门一般设置5至6 个内设科室,涉及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任务较重的部门一般设置7至8个内设科室,较改革前共减少43个科室。

(三)加强城乡统筹机构设置。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对2个部门进行更名,独立设置县城乡房产管理局,在6个部门设置7个城乡统筹职责科室。将原县建设局更名为县城乡建设局,设置村镇建设管理科;将原县规划管理局更名为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设置乡村规划管理科;在财政局设置乡镇财政和社保科、农林水和农业综合开发科;在县城管局设置乡镇工作指导科;在县统计局设置农村经济统计科;在县司法局设置基层工作科(挂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科牌子),将统筹城乡的理念内化到机构名称和内设机构设置上。

(四)调整优化基层组织结构。为适应统筹城乡发展需要,通过统筹设置基层综合管理机构的方式,先后在淮口镇、竹篙镇两个重点镇设立规建管和国土综合管理分局,其它18个乡镇设立规建管和国土综合管理办公室,不断加强对乡镇规划、建设、城管、房管和国土的管理,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机构保障。

二、着力构建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运行机制

通过全面梳理部门职能职责,科学合理划分职责边界,不断优化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运行机制。

(一)科学配置政府部门职能。围绕政府部门职能科学配置和高效运转的目标,依法逐条清理部门职责402条;划入、划出职责65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72项;集中审批事项600余项,将行政审批职责集中于1个科室,在12个部门设行政审批科,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集中服务奠定了基础。

(二)合理划分部门职责边界。对涉及11个部门存在交叉的20项工作职责,从主体、权限、边界、交接方面进行了划分和明确,并在“三定”规定中固化,确保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明确了农发、国土、房管、林业等部门之间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体系的职责划分;理清了规划、国土等部门及各乡镇之间关于乡、村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监管职责等;明确了县国土局和各乡镇之间关于农村土地综合开发整治的职责划分。通职责边界划分,进一步明确了县、乡关系,理顺了涉及统筹城乡的职责边界,使涉及统筹城乡发展的职责得到有效执行。

(三)强化部门统筹城乡发展职责。在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县城乡房产管理局、县财政局等13个部门的“三定”规定中明确了加强统筹城乡发展的18项职责,强化了城乡统筹发展职能,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职责保障。

三、着力构建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服务体系

通过全面清理和优化设置事业单位,大力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

(一)全面清理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期间对事业单位清理的基础上,再次按照上级要求,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共精简66个。撤销与机关职责存在较大交叉、职能消亡或弱化事业单位39个;将职能相近77个事业单位整合设置为38个;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新设立事业单位12个;冻结了12个涉及承担市场经营性职责事业单位的新增人员编制。同时,通过重新拟订“三定”规定,对全县除学校、医院外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责、编制进行了明确,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地发挥公共服务作用。

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范文3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扶贫到户贷款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结合我县农村产业发展现状及信贷扶贫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扶贫到户贷款是针对当前贫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探索由财政直接对贫困农户或向金融机构补助贴息资金的一种运行和管理机制创新的信贷扶贫新模式。

第二章基本原则与运行模式

第三条坚持“六定”原则

1.定贷款对象。扶贫到户贷款的投放对象是有致富信心、有一定致富能力、诚实、守信的贫困农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

2.定贷款投向。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状况,扶贫到户贷款主要投向烟、糖、桑、畜牧、返季蔬菜五大农业产业和新发展的有龙头企业的农业产业以及其他种养殖业;

3.定贴息方向。财政只对发展生产的贷款项目贴息,其他非生产性项目不予贴息;

4.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视实际生产周期由信用社自主确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5.定贴息标准。在贷款贴息期限内,对贷款对象进行贴息,贴息标准为2.58%/年;

6.定贷款利率。到户扶贫贷款利率按信用社现行到户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享受贴息,并由信用社将贴息资金直接兑现补贴到农户,逾期归还贷款的按非贴息利率收取。

第四条坚持“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

县、乡农村信用社根据县扶贫办和乡镇扶贫工作站推荐的申请贷款项目,自主放贷、回收。对有效益的项目可持续扶持。

第五条贷款条件

1.乡镇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

2.贷款农户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生产经营能力和偿还能力,能保证按期还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发放贷款: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户;

(2)没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户;

(3)原贷款没有还清的农户;

(4)鳏寡孤独的五保户及类似于五保户的无劳动能力农户。

第六条扶贫到户贷款计划

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根据每年上级安排的指标,结合县委、政府农业产业发展的目标,分解下达各乡镇年度贷款计划。

第七条扶贫到户贷款的放贷规模

1.到户贷款。由乡镇农村信用社根据贫困户发展项目的需要和自身的信用度决定放贷规模,原则上最高不得超出2万元。特殊情况,超出2万元的,需经县扶贫办和县信用联社审批;

2.农业产业化企业项目贷款。放贷规模由县扶贫办和县信用联社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定。

第八条实施扶贫到户贷款,可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各种表册制作、办公用品购置、扶贫到户贷款工作宣传和培训等。安排对象主要是实施扶贫到户贷款的乡镇人民政府(含乡工作站)、县信用联社(含乡镇信用社)、县财政局(含乡财政所)、县扶贫办,具体数额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和工作经费指标以及各乡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第九条实行考核制度

对扶贫到户贷款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贷款回收率达95%以上的乡镇,可增加下年度放贷指标,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贷款回收率低于90%的,削减下年度放贷指标,不安排工作经费。同时,将扶贫到户贷款工作纳入县委“争先创优”扶贫工作内容进行考核。

第三章扶贫到户贷款的管理

第十条扶贫到户贷款项目的管理

县扶贫办牵头,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配合,对扶贫到户贷款项目的组织发动、操作运行、项目效益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

第十一条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

1.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属财政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2.乡镇财政所、扶贫工作站、信用社要规范帐、表、册等相关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

3.扶贫到户贴息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截留。出现挪用、挤占、截留和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直接扶贫到户贷款操作程序

1.直接扶贫到户的贷款。由贷款户自愿到乡镇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证”,自愿提出项目贷款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初审报乡镇扶贫工作站,乡镇扶贫工作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送乡镇信用社;

2.乡镇信用社接到乡镇扶贫工作站推荐的农户贷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农户进行资信调查和评估,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并将情况告知乡镇扶贫工作站和贷款户;

3.乡镇扶贫工作站每月底将本乡镇审定推荐的项目和乡镇信用社评估、放贷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汇总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以前将上季度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与县信用联社核对后汇总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扶贫办;

4.各乡镇信用社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以前将上季度扶贫到户贷款的发放和回收情况汇总报县信用联社;

5.县财政局按季度根据县扶贫办与县信用联社审核后的贷款发放情况,将贴息资金划拨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在每季度初,根据乡镇信用社每个季度扶贫到户贷款应收回情况,计算出本季应付贴息资金,将贴息资金预拨到乡镇信用社,并按季度结算已还贷款贴息资金;

6.各乡镇信用社在回收贷款的同时,将贴息资金结算、兑现给贷款农户,完善相关手续并将贴息资金支付凭据(花名册)报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向县财政局进行提款报帐。

第十三条农业产业化企业项目贷款。由企业提出贷款申请,县扶贫办审核后送县信用联社自主确定是否放贷。按期偿还贷款的,县财政局直接将贴息资金兑现给企业,逾期归还贷款的,不予贴息。

第四章县、乡、村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县扶贫办的职责

1.负责草拟扶贫到户贷款工作方案、编制扶贫到户贷款工作规划;

2.会同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向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提出各乡镇年度贷款计划;

3.做好农业产业化企业及2万元以上贷款项目贷款申请的审查、核实、推荐工作;

4.抓好乡镇扶贫工作站业务培训,搞好协调服务;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扶贫信贷资金的检查、监督及审计工作;

6.搞好统计监测,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县财政局的职责

1.负责扶贫到户贴息资金的足额到位,按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分期拨付贴息资金;

2.会同县扶贫办、县信用联社向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提出各乡镇年度贷款计划;

3.负责乡镇财政所的业务培训;

4.指导、检查和督促乡镇管好、用好扶贫到户贴息资金;

5.配合其他部门对扶贫到户贷款项目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十六条县信用联社的职责

1.负责扶贫到户贷款本金的筹集,指导、督促乡镇信用社做好扶贫到户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2.按照上级下达我县贷款规模,会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向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提出各乡镇年度贷款计划;

3.负责乡镇信用社的业务培训;

4.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各乡镇的资金使用情况;

5.提供所需的各类表册;

6.做好扶贫到户贷款统计工作;

7.配合其他部门对扶贫到户贷款项目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七条乡镇的职责

(一)乡镇政府的职责

1.加强对扶贫到户贷款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扶贫到户贷款的政策机遇,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探索扶贫到户贷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2.组织村委会积极宣传扶贫到户贷款政策;

3.督促、指导乡镇工作站、财政所、信用社做好信贷资金发放、回收及管理工作;

4.结合我县计生优惠政策对独生子女户、计生示范户在发展项目中给予倾斜。

5.对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在发展项目中给予倾斜。

(二)乡镇扶贫工作站的职责

1.编报乡镇到户贷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根据各村委会初审的项目贷款申请书,对各贷款项目申请认真做好申贷户贷前调查,并分类登记、审定、推荐;

3.协助信用社做好扶贫到户贷款工作的管理;

4.检查扶贫到户贷款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5.编报各种报表,收集、汇总、报送相关信息、材料。

(三)乡镇财政所的职责

1.负责本乡镇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

2.按时、准确计算应付贴息金额,及时拨付给乡镇信用社;

3.规范和完善扶贫到户贴息资金支出凭据,按时与县财政局结算贴息资金,并进行提款报帐。

(四)乡镇信用社的职责

1.具体负责扶贫到户贷款申请人的资信调查和评估;

2.具体负责扶贫到户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3.具体负责将扶贫到户贴息资金兑现给农户;

4.按时报送相关表册和统计资料。

(五)村委会职责

1.具体负责宣传扶贫到户贷款政策,组织发动本村群众参与党委政府提出的农业产业建设,组织贷款户成立产业协会,促进产业发展;

2.根据申请办理贷款证农户的收入和诚信情况对农户申请办理贷款证进行初审;

3.按照党委、政府发展农业产业的思路,对使用扶贫到户贷款的项目申请进行初审;

4.督促、指导项目农户实施好项目,及时向上提供和反映相关信息;

5.协助信用社做好贷款回收工作。

第五章附则

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范文4

探索三种监管模式。主要是解决部门“谁来管、怎样管”的问题。首先是设立监管机构。市政府在乡镇设立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办公室隶属市食安委办公室,受乡镇政府双重领导。办公室在各村下设协管站。办公室的职能是组织、协调乡镇、村社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开展工作,起到了乡镇政府和市食安委办公室的双重“抓手”作用。第二是实行特派员制。市政府从购买的公益岗位中公开聘用了15名有一定工作经验、文化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下岗人员或复员军人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特派员,兼任乡镇综合监管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安委办公室直接管理,负责乡镇食品安全曰常工作。实行特派员制,解决了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无专人负责的问题。第三是建立部门互动机制。建立了职能部门与乡镇综合监管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探讨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市农业、牧业、质监、工商、卫生等十三个部门确定专人,设置专用电话与乡镇综合监管办公室保持联络和沟通,便于随时接待群众举报投诉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做到快速反应,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处理和解决问题。

建立五项保障措施。主要是解决工作“难落实、落不实”的问题。

一是建立责任制。市政府与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建立严格的考评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制,落实了领导和部门责任。

二是强化宣传措施。在乡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设立了宣传站,各村设宣传员。采取农民夜校培训、科普大集、设置宣传板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农民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是建立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在全市乡镇聘请了360多名监督员和信息员,实行有偿奖励机制。对提供重要、及时、有价值的信息给予合理报酬。使监督网络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又做到人性化管理。

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范文5

农村经营管理,为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户综合素质、增加居民的经济收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自2014年以来,海伦市在农业生产上不断调优种植结构、优化种植模式,大力发展效益型农业和科技型农业,积极引导农民通过结构调整和科技种植增收致富,各县镇在加强农村经营管理方面取得不错的成果。但是,同样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文章分析问题,指出改革建议,以供参考和借鉴。

2海伦农村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管理重视度不够

现阶段,农村税费改革了,农经管理任务轻了,领导重视度骤然降低,导致对农经管理的内容、作用、任务等,都有了很大的懈怠。同样正是因此,土地承包纠纷、农村财务管理等案件,较前几年不减反增。

2.2管理关系未理顺

管理体制不顺,工作难以落实,乡镇农经站合并建中心,“上分下合,貌合神离”。在一定时期内,统一建立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承担起统筹协调的职能,存在多方面的“磨合”和较多的困难。主要原因是工作职能不同和原有各站的资产、债权债务等内部利益矛盾较多。有的地方在村级取消了副主任、使管理土地承包和农村财务等工作岗位的业务人员缺位。由于体制不健全,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很难落实。

2.3软硬件设施未落实

农业经营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软硬件建设配置不到位。一方面,办公设备条件差,不少乡镇办公场所紧缺、办公用具简陋。现代化电算、信息设备等购置不足,综合服务手段落后。另一方面,现任经营管理岗位,不少由非专业人员占岗。加上后期,教育培训未跟上,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差。急需“充电”更新知识,加强能力建设。

2.4经费投入无保障

在地方农经体系建设中,普遍存在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经调查证实:乡镇农经管理人员,无论在工资、待遇等各方面,离县城干部都存在不小的差距。同样,因为工资、待遇的不到位,直接影响到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农村经营管理的顺利进行。

3海伦农村经营管理发展对策

3.1领导重视,强化管理

农村经营管理的目的,旨在协调社会组织及成员间的利益关系。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迅猛,农村各组织及成员间的矛盾突出,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经营管理的工作都不能掉以轻心。这方面工作做好了,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户综合素质、增加居民的经济收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总之,经济越发达,管理越重要。由此,各级领导应提高认识,重视农村经营管理,树立科学发展观,及时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农村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3.2增加投入,保障运营

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所在,在维护现有建设成果方面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而就农村经营管理现状,普遍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难以保障新农村建设的正常运行。由此,农村经营管理作为惠民政策,应逐渐增加资金投入。保障基层农经工作的正常进行,尤其在工资、福利、待遇等各方面,都应确保与县城干部的同等待遇。同时,将经费投入纳入到预算中,解决购置电算、信息设备等经费投入。

3.3稳定机构,理顺关系

农村人口基数大,经营种类繁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升产质降低能耗,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同样还任重而道远。由此,当前应审时度势,注意稳定机构结构,理顺上下级关系。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具体。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综合管理农村经营管理涉及的人、材、物,负责相关资源的调度和编排,督促农经管理站履行好现有职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农业部门的职责,安排农经干部的工作任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定期组织考核,负责人员的调整和审核,负责监督农业部门的行政执法。

3.4重视培训,提高素质

在清理、整顿农经干部队伍的基础上。针对目前业务骨干较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普遍有“不适应”的问题。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有关方面的配合和支持下,分层次、多途径、多形式对现有农经管理干部进行专业技能、思想道德、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的理念、知识和技能。掌握现代管理的手段和方法。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综合业务素质,提高农村工作水平,建立一支“扎根农村、熟悉农业、贴近农民”的农经队伍。

3.5定岗定责,强化服务

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范文6

在我县诸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大多数行业和领域基层基础监管工作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落实和强化,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管理最薄弱,问题最突出。特别是农机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在乡、村、组职责悬空,责任悬空,既无机构管事,又无人员管理。农机车辆违法违规载人问题相当普遍。尤其是在边远乡村道路上,问题更为严重。人民群众的生命受到巨大的潜在威胁。为了全面汲取透水事故教训,最近,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包括农机交通安全监管在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相继进行了重新部署和全面加强。根据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由我和李县长牵头,按照办法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的“三个创新”的思路,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田间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全面理顺体制,全面予以加强。希望通过这次专项部署和大家会后全面落实,奋力开创我县农机交通和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确保农机交通安全不出事,不出大事,特别是不出恶性重特大事故。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机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抓好农机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据统计,我县现有在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4350辆,拖拉机760辆。这还不含初步掌握的未注册登记的五六百辆“三无”黑车。这五六千辆车,每天都在跑,每天都有大量的违法违规载人行为。不知有多少人的生命每时每刻都处在危险之中。另据统计,2004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农机车辆道路交通事故300多起,死亡71人,受伤180人。今年以来,截止11月底,全县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05起,死亡36人,受伤59人,其中农机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起数41%,占总死亡人数52%。由此可见,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农机交通安全事故无论是起数,还是造成的死亡人数比重都很大。一方面农机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另一方面农机交通事故还有其特殊性。特殊就特殊在,农机车辆设计的是载货而不是载人。安全技术性能标准低、等级低,根本不具备载人的条件。且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员其技术素质、法律意识不具备载人的要求。特殊就特殊在,农机交通事故与其他客货车辆交通事故在性质上也不一样。其他客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在手续合法、车辆技术标准合法的情况下发生的,主要责任是车主。而农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在前提条件就违法的情况下发生的,其主要责任不仅在车主,更重要的是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单位还有责任。我们不能因为老百姓出行有困难,而心慈手软,放任不管。特别是对载3人以上的违法行为置之不管,一旦发生事故就是特重大事故,就是群死群伤。省市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逐级追究监管责任。我们是不做不为代人背“黑锅”挨处分呢,还是采取严厉措施予以监管?我想在座的各位都能明白这个理!正因为这样,在这次制定的监管措施上,明确提出了将非法载3人以上的行为列为重点监管遏制对象。对载3—5人的,坚决实行严管重罚;对载6人以上的,坚决没收车辆。至于对农机车辆载人监管后,出现的老百姓出行难问题,将由交通部门会同交警大队,针对通乡通村公路建设大为改善的情况,调整乡村客运线路,增加运力,增加站点密度的办法予以解决。面对我县农机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面对上级党委、政府对农机交通安全要求越来越严的形势,面对我们县乡政府承担的监管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全面加强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的目标任务,不能有借口,不准摆困难,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地、果断地、迅速地予以全面贯彻落实。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落实不力,监管不力,发生农机交通安全特大事故的,坚决依法依纪予以追究。因此,请大家务必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建立健全“三个一”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对农机安全的监管

面对我县农机安全监管的严峻形势,我们没有退路,只能迎难而上,只能在创新办法、创新制度、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只能在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上做文章。具体说就是抓好“三个一”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县、乡政府对农机安全的监管。即建立健全机构,创建一支队伍;建立健全制度,创建一套办法;县乡村组联动,创建一套机制。

第一,建立健全机构,创建一支队伍。刚才,大会宣布成立的25个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就是各乡镇政府农机安全监管机构。一身兼两职的农机安全监管员和农技员,就是乡镇政府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同时,各村(社区)的村主任、居委会主任、各村民小组的组长,也是农机监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需要给大家强调指出的是,农机安全监管是一个复杂的对象,正象会跑的农机一样,一会在公路上跑,一会又在田间跑,客观上给农机安全监管带来了复杂性。它不象大客车、大货车,只在公路跑,单由交警管。而会跑的农机就不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简单地说,凡是在公路上作业的传统概念的农用车,由交警大队、中队管;凡是在大田作业的农用机具由县农机监理站管。传统名子的“农用车”概念,自从《道交法》颁布以后不再使用,现在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就县上这一级而言,在路上跑的由交警管,在地里跑的和不会跑的农机具都由县农机监理站管。对应到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就不一样了。不管是在路上跑的,还是在大田作业的,乡镇农机监管站都要管。村主任、组长也一样,都得对其进行监管。这一点,请各位乡镇长、监管员都要弄明白。否则,还是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监管不到位。

第二,建立健全制度,创建一套办法。这次会上,宣布了一系列制度。主要有:(一)《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交通安全工作规章》。(二)《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农机安全工作规章》。(三)《村组农机交通安全管理员工作制度》。(四)《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管理制度》。(五)《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职责》。(六)《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工作人员职责》等,这些都是已出台的重要制度。

所谓创建一套办法,主要包括:(一)乡镇农机安监员,每人待后经过培训持县交警大队授发的《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证》。(二)乡镇农机监管员,对辖区违法违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摩托车,具有违法违规现场记录权。如实填写《道路交通违法告知单》,并将《告知单》即时送达辖区交警中队,由交警中队对其违法行为做出处理。(三)村主任、居委会主任、组长、村民,对辖区违法违规农机业主行为具有报告权,报告给乡镇农机监管站,由乡镇农机监管员补录《告知单》。乡、村、组监管员以及社会他人对非本辖区的违法违规车辆或驾驶人具有举报权。可向辖区监管站举报,也可直接向交警大队、中队或县农机监理站举报。(四)建立全县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网。县政府已决定在乡镇农机监管站、县交警大队、6个中队、农机监理站计33个端点建立监管网,网站中心设在县交警大队。各乡镇配备“四位一体”(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一台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专门服务农机监管,进行违法违规记录、受理报告和举报事项,实现网上监管处理,加大监管力度,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随着监管工作的全面展开,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局及县农机监理站要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丰富监管手段,完善监管办法。

第三,县乡村组联动,创建一套机制。创建一套机制,主要是指县、乡、村、组所有监管部门、单位和监管人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各项工作规章、各项工作制度、各项管理办法,各尽其责,各尽其能,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主要包括:(一)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农机监管责任台帐。原来定在这次会上将监管台帐予以行文下发,但由于少数乡镇未按期上报。这次会后继续落实,随后将以县政府文件以乡镇为单位予以明确。(二)县、乡、站、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三)县交警大队、县农机监理站对乡镇农机监管站,县农业局对县农机监理站签订行业责任书。(四)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局要定期不定期对乡镇进行检查、指导和培训。通过这些制度性措施,将方方面面的机构、人员、职责、责任捆在一起,推动方方面面都行动起来,都操这份心,都出这份力,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有机联系的联动机制和工作格局。

三、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将“三个创新”监管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所有农机车辆和农机具负有监管职责,乡镇长是乡镇第一责任人。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创建平安洛南,构建和谐洛南,实现突破发展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意识,强化创新意识,全面加强对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要求是:

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针。

二要牢固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意识。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稳定、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没有安全就没有和谐的意识。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意识。切实将安全发展的执政理念落实到措施上,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千家万户。

三要确保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高度负责、各方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呜,制度保障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四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农机监管站的领导。对农机监管站的干部要保证专职专责专干专用,不得象以往一样随便拉用搞其他工作。对在外租房居住的农技站,一时搬进乡镇政府大院暂有困难的,但至少必须提供一间农机监管网办公用房,积极解决其办公经费的实际困难。今后农机监管下拨的专项经费不得挤占挪用。要关心、支持新成立的农机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