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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专题培训范文1
一、以教育培训为根本,进一步增强女性自身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围绕宣传贯彻中国妇女“十大”精神,通过专家授课、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引导广大妇女干部认清自己的特殊身份,提高广大妇女的政治理论素质;要通过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客观实践等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妇联干部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与本领。
二是着力培育和开发女性人才。全面实施《区XX—XX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大力培育女领导干部、女性经营管理者和女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配合组织部门不断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努力适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的女性走上领导岗位。
三是加强失业妇女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结合社会需求和她们的实际需要,重点进行家政、插花等技能培训,帮助她们实现就业,解决自身及家庭生活问题。
四是抓好家庭教育工作。以社区德育中心、家长学校、小公民道德实践基地等为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活动,着力引导全区广大家庭崇尚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一是完善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指导各社区家长学校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实地考察要求,开展家长学校工作;全面开展家长学校检测、评估工作;招募一批经验丰富、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志愿者,定期开展活动;推动家庭教育课程进入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内容,举办“家庭教育培训者培训”。二是继续配合市妇联实施“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百场公益讲座、千次家教活动、万户家庭受益)。组织家庭教育专家,深入社区家庭,广泛宣传家庭教育新思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针对儿童心理发展特点,邀请专家深入学校,以家长会的形式举办“开心一课,健康成长”专题讲座;继续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进行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提高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社会氛围。三是促进家庭教育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实践活动,探索家庭教育新规律、新机制、新形式、新途径,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整体水平。跟踪、督促承担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的家庭教育课题按时完成。组织专家,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家庭教育活动,向广大家长宣传正确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教子方法,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进行家长学校师资培训,提升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举办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暑期夏令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征文活动,年底对家长学校进行评估考核。
五是加强信息调研。重点围绕妇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外来务工妇女生存与发展、婚姻家庭新问题、家庭教育等进行信息调研。通过走访慰问、专题研讨等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街道和社区,现场实地了解妇女儿童生存状况和利益诉求,进一步找准各类问题切入点,提高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以服务群众为主题,进一步引领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建设
一是实施“115”巾帼创业发展行动。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整合有效资源,努力创建“巾帼创业示范基地”2-3个、树立“巾帼党员示范岗”2-3个、表彰“巾帼创业明星”10位、发放创业发展奖励资金2万元。
二是开展“岗上建功”活动。完善表彰激励机制,结合相关工作活动,评选表彰“巾帼文明岗”20个、“巾帼岗位明星”10位;
三是开展“岗下创业”活动。开展“三八架金桥?春风送岗位”系列活动,积极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开展巾帼牵手syb(创办你的企业)导师行动,与企业家联合开办提高女性创业能力(getahead)培训班,增强妇女应对社会生活的能力。
家庭教育指导专题培训范文2
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与价值。首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是流动儿童教育与全面发展的应有之意。儿童的健康发展受家庭、学校、社会各教育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中家庭是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第一站。缺少家庭教育的教育是不完善的教育。家庭环境、家长素质及家长的教育观念等因素直接影响儿童今后的发展,直接决定他们能否入学以及进入学校的质量,还间接影响到他们在教育过程中所获得的帮助以及良好学业成绩的获得。因此,开展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是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需要,也是确保流动儿童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其次,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许多国家、地区的历史经验表明,流动人口如果不能与流入地实现良性整合,缺乏认同感,长期存在隔膜和抵触,就会导致角色错位、行为失范,自发地形成亚文化圈,损害流入地的社会整合能力,破坏社区稳定,降低社区品质,甚至会频繁发生行为,造成社会性灾难。目前,流动家庭还属于社会弱势阶层,他们的生存状况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与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开展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保障他们享受全面教育、健康发展,有助于促进他们与流入地的社会整合,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第三,开展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寻求家庭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是学校管理和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是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的重要措施,是学校教育的职责所在。学校教育的特殊功能与优势,也决定了它在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方面能够大有作为。因此,开展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流动儿童家长和家庭发展,最终促进流动儿童健康发展,是接收流动儿童就学的学校德育工作的应有之意。
二、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影响因素
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受多种因素影响,清楚了解这些影响有助于我们更加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目前,影响流动儿童家庭教育主要以下因素。
(一)家庭内部因素
家庭是流动儿童城市化的初始环境,家庭内部因素直接影响家庭教育质量,进而影响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流动儿童家长不少为个体经营者、工人、郊区租地农民,从事一些为城市人所轻视脏乱苦的低层次工作。出于对自身的文化水平、职业状况、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的不满意,多数家长都非常重视对子女的教育,把改变命运的期望寄托在子女身上,这种较高的期望易导致亲子矛盾冲突。同时,他们对子女的教育期望也有功利化、现实的一面,对子女的期望值较低,甚至认为孩子只要能认几个字、算个帐就行了。较低的期望导致家长放松甚至放弃对子女的家庭教育。来到城市后,流动儿童比父母更容易接受新事物和新观念。相比之下,父母由于文化水平比较低,又忙于生计,难以跟上孩子在学习、精神上的需求,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权威地位逐渐削弱。同时,由于父母多从事脏苦累活,且劳动时间过长,用于家庭教育的时间相应减少,在家庭教育上付出的精力更加有限,对亲子互动造成严重影响,良好亲子关系难以形成,影响到家庭教育的成效。与城市居民相比,许多流动人口的收入依然偏低,物质条件有限,难以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同时,部分流动人口在事业上非常成功,成为雇主、包工头甚至中高层管理人员,家庭收入比较高,这类家庭在孩子教育问题上普遍存在物质投入有余而精神关怀不足的现象。部分家长在“暴富”之后所显露的重玩乐享受的心态妨碍了孩子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
(二)社区环境因素
良好的社区环境是家庭教育重要外部条件。流动儿童家庭大多居住在房租低廉或就业方便的城市边缘地区。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地区房屋的基本设施比较匮乏,社区环境相对落后,黄赌毒危害较大,生活在其中的流动儿童容易受不良影响。流动人口大多从事低等工作、社会地位低,他们聚居在一起,容易产生社会和心理问题,一旦不能予以及时有力的疏导,就会成为家庭教育的隐患。由于家长职业不稳定,流动性较强,居无定所,流动儿童经常需要适应不同的环境。缺乏相对稳定的社区环境,流动儿童的社会化和城市化过程被多次中断,造成了其子女社会化和城市化的不充分状态,无疑增加了家庭教育的难度,导致家庭教育无法顺利进行。另外,随着父母进入城市后,流动儿童与城市青少年基本隔离,带有极强的边缘色彩。同龄群体的边缘性不利于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的正常交往,加剧了自身地位的边缘化,甚至造成了流动儿童之间不良行为习惯的相互传染。由于家庭的流动性,流动儿童的同龄群体在不断变化,甚至在某段时间根本就不可能建立新的同龄群体,同龄群体呈现出一种衰落的趋势,导致流动儿童心理孤独感的增强,不利于流动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在客观上要求流动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关心和爱护,发挥家庭教育的正功能。
(三)社会政策因素
流动儿童家庭主要来自农村。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社会政策,使他们被视为二等公民。户籍制度派生的职业排除政策使流动人口只能做本地人不愿干且待遇极低的工作,给流动儿童留下不平等的印象。因为户籍歧视所带来的心理伤害,也影响到父母家庭教育的权威地位。部分流动儿童无法理解户籍制度深刻的社会体制原因,受到城里人特别是城里孩子的歧视时,他们往往迁怒于自己的父母,甚至于看不起自己的父母,拒不接受或不理会父母的教育。既不能融入城市,又难以回归农村,这种边缘化状态,妨碍了流动儿童极其家庭和谐地融入城市生活,也导致了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策略
受以上因素影响,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着诸多现实问题和困惑。化解这些困惑,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有效开展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
(一)加强家长学校建设
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离不开学校主渠道教育的推动。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以接受流动人口子弟为主的民办学校通常以“拼教学质量”招揽学生,忽视家庭教育指导,家长学校流于形式,难以计划地开展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在此背景下,需要加强流动人口子弟家长学校建设,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素养和教育能力,改善亲子教育行为,从而发挥最大的育人效益。中小学校在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长培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学校应该把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学校的总体规划,放在重要位置来安排,采用,多种指导和沟通方式,调动家长参与学校事务,有效地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二)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需要教师有系统的家庭教育知识,掌握专业的技巧和方法。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可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专业能力。教师要突破职业局限,在研究学生的同时,还要研究家长,跳出技巧传授及技术性指导的层面,关注家长的心理健康、个人素质,帮助家长在教养子女的过程中进一步发现自己,与子女一起成长,应该是家庭教育指导的重点。学校可采取请专家辅导、举办专题讲座、组织专题研讨、开展课题研究等形式开展教师的校本培训,还可以提供条件支持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进修、外出参观考察、参加各类家庭教育学术研讨活动等校外培训,帮助教师突破职业角色的局限,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三)开展分类或个别指导
流动儿童家长文化差异大,素质高地各有不同。家庭教育指导要取得实效,必须考虑到这些特殊差异,采取不同的分类教育指导策略。面向全体家长的辅导解决全体家长带有共性问题,分类指导则解决部分家庭所具有的同类问题。比如,对经济条件较好的经商家长或纯粹打工的家长的分类辅导等。他们有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分类辅导要在在集中解决共性问题的基础上展开,使教育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分类辅导在方法上可以运用小组讨论、情景体验、个案分析等多种活动形式,鼓励家长“活学活用”,强化教育效果。“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个别辅导是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的基本特性。因此,在分类辅导的同时,也要进行个别辅导,尤其需要对一些有特殊需要的家庭制定相应的指导方案,实施个别指导,给予人性关怀。例如,结合家访对学生家庭“因材施教”、请专家预约辅导,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建立“家教辅导室”、开通“家教咨询热线”、开展家庭治疗。
(四)为家庭提供社会支持
我国应完善社会服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工作系统。社区工作直接面对流动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可以让流动儿童家长及时、就近得到社会支持和帮助。具体说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流动人口社区服务中心。中心以社区为基础,把流动人口动员起来,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支持和帮助,提高他们的生存能力、技术和知识水平,能够更好地适应城市,融入城市。可以针对流动儿童举办一些关于城市生活常识、安全以及卫生保健知识的讲座,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还可以为社区中的流动儿童及其家长及家长提供书籍供他们阅读,包括儿童益智图书、家长育儿图书、报纸、杂志等等。
家庭教育指导专题培训范文3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和身心健康等教育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
妇联副主席谢晓曦表示,每年5月第三周周一为我市家庭教育日。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条例规定,父母如果不能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机构教育未成年子女,同时通过各种方式与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监护人和学校联系交流,定期团聚。
条例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咨询和辅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支持。
条例还规定,市、区县政府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就近入(托)学、参加考试、居住等。
下面是条例全文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家庭教育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和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影响。
第四条家庭教育遵循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政府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家庭教育义务。
第六条推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是政府、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负责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民政、卫生和计生、公安等部门,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第九条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为本市家庭教育日。
第二章家庭实施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和身心健康教育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成员应当共同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传承良好家风,构建平等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十三条父母应当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父母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者机构教育未成年子女;
(二)通过各种方式与未成年子女及其他监护人和学校联系交流,了解掌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定期与未成年子女团聚;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接受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参加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主动与学校沟通未成年子女学习、生活情况,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的,双方应当继续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一方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时,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养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养子女、继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
第十七条未成年子女应当接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参加学校和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的家庭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学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联、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反映、投诉、求助,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及时处理: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使未成年子女置于无人照看或者危险状态的;
(二)采用暴力、侮辱等方式实施家庭教育的;
(三)因父母死亡、失踪、重病、重度残疾,或者父母双方服刑、强制戒毒及其他情形不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前款所列情形,或者未成年子女认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有损自己身心健康的,可以向相关单位和组织反映。
第三章学校指导
第十九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职工业务培训内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队伍。
第二十一条教师进修培训机构应当将家庭教育课程纳入师资培训计划。
鼓励师范院校和其他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设置家庭教育专业或者课程,开展家庭教育研究。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交流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咨询和辅导。
中小学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两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幼儿园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
第二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照要求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联系和沟通。
未成年人在学校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不良、不当行为的,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法告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告知后仍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学校应当向其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情况。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有困难的,学校应当及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幼儿园及师范院校应当协助当地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第四章社会参与
第二十五条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第二十六条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鼓励医疗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孕妇学校、新生儿父母学校,开展公益性早期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十七条履行监护责任的寄养、助养机构或者家庭,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对寄养孤儿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照料,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其户籍所在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将其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情况纳入监护评估内容。
第二十八条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将家庭教育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为职工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父母、其他监护人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支持。
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二十九条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组织,应当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
第三十条设立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或者提供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三十一条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
第三十二条鼓励依法设立家庭教育基金会或者家庭教育基金,支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
鼓励单位、个人向家庭教育基金会、家庭教育基金和家庭教育社会组织捐赠。捐赠人的捐赠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第五章保障激励
第三十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建立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第三十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优先向孤残、留守、流动、遗弃、流浪、单亲或者父母服刑、强制戒毒等未成年人家庭和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导服务。
第三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家庭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家庭教育人才培训计划,组织编制家庭教育培训教材,培养家庭教育专门人才。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大纲,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阶段、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生活环境等情况,分别确定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第三十六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
第三十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营造家庭教育文化氛围。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以专题节目、专题报道、专栏、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经常性、公益性宣传。
第三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入学、招生、住房等政策措施,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就近入(托)学、参加考试、居住。
第三十九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事项,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督查评估制度,对家庭教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家庭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工作体系,每年开展四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处理家庭教育求助申请。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单位和组织依法予以劝诫、批评教育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依法予以训诫、告诫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第四十二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未依法登记,或者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负有家庭教育指导、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和组织有以下情形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不落实家庭教育政策和措施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育经费的;
(三)因工作失职致使家庭教育经费被骗取的;
(四)未成年人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求助,有关单位或者组织怠于行使职权或者互相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行为。
家庭教育指导专题培训范文4
关键词:家庭教育 素质教育 教育法规 教师 学校教育
一、家庭教育缺位不利于孩子成人成才
本校地处山区农村,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基础薄弱,学生家庭多为三代同堂,家长外出务工普遍,独生子女比例较大,祖辈家长代育居多。多数家长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心切,但因对教育法规疏于学习,对素质教育理解不深,对学校工作了解不够,对孩子身心特征缺乏研究,对科学育子方法知之甚少,家庭教育效果常常不如人意。
二、学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责无旁贷
陕西省《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指出:“强化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责任和保障机制,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孩子有益的兴趣爱好,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配合学校共同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促进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三、推进素质教育需要家长密切配合
教师经常抱怨:学生学习习惯差,品行也欠佳,教师若严管,家长还找茬,校长逼质量,实在没办法。要走出这种困境,除校长要处处保护教师权益,为教师排忧解难,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改进教育方法外,笔者认为,在政府主导或者社会力量创办的家庭教育机构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学校主动承担起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对家长进行系统的教育法规和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培训,最大限度地整合家校育人资源,形成育人合力。
义务教育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日制寄宿学校学生除外)在家生活的时间大于在校学习时间,学生在其成长过程中,学校和家庭都会对学生提出一些要求。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同理,有好的家长,才有好的孩子。
帮助家长更新教子观念,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是新的教育形式赋予学校教育新的任务,对营造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形成和谐、文明的人际关系,建立学习型的家庭,起着积极的作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本校依据教育法规、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根据“传承优秀文化,全面打好基础,培养良好习惯,培育合格公民”的办学理念,制定了《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开展了“好书伴我行,智慧满人生”读书活动。要使《评价》指标全面达标,读书活动取得长效,逐步成为我校内涵发展的亮点,必须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四、学校内涵发展必须整合育人资源
1.校长要把家庭教育指导与实践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创办“家长学校”,由主管校长、教导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实施。各年级要成立家庭教育教研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教育法规,了解学校工作,更新教育理念,形成理性的、关爱的、民主的教育方法,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2.家庭教育教研组要围绕落实《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各项指标这条主线,依据现实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目的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时代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研究任教班级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家庭状况,研究、归纳本年级本学期家庭教育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及方法等。
3.要坚持循序渐进、分层施教,逐步提高的指导思想,从一年级(最好从幼儿园)开始,每学期至少对家长进行一次家庭教育知识专题培训。小学阶段不少于12次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其效果不言而喻。如果初中、高中也能坚持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其成效就更加理想。
4.通过家长学校民主推荐产生的有代表性的家长组成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并推选出负责人。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和学校一起收集家庭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负责某年级家庭教育工作的教师要定期征询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学校与家庭之间这座信息快速互递的桥梁,将会大大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家庭教育指导专题培训范文5
在培训学习中,专家们以鲜活的案例和丰富的知识内涵及精湛的理论阐述,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和深深的理论引领,每一天都能感受到思想火花的冲击;在一次次的感悟中,颇感自己的责任重大、知识贫乏。通过这次培训,收获颇丰、感想颇深:延长、开阔了我的知识视线,思考问题能站在更高的境界,许多疑问得到了解决或者启发。对我们的教育与课程实施及对教育的其它领域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下面将我的学习心得小结如下
一、对“做自身实践的研究者――让研究成为教师的工作方式。”的体会。
讲座中,我能感受到沈老师沉静的思考,倾听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反思和挖掘自我,从而建构起自己独特见解和风格的教育理论和实践体系的过程,我想,也许这就是优秀教师的特质。
做自身实践的研究者――让研究成为教师的工作方式。这让我们深刻的体会到教研的重要性,并对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也让我们感受到其实教研并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使我们对教研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兴趣和信心。
二、对“研生研学,让教师的教有效地为幼儿主动的学服务。”的感想。
1.了解幼儿的差异点――让差异成为教育的资源,让教育适应每个幼儿的需要。
教师应该是一位雕塑大师,能将一块坯材,用自己的思想与感情,将它雕塑成一件艺术精品。因此,我们教师更要关注那些角落里的孩子,更应对他们给予加备的关爱与呵护。如冰心也曾说过:“爱是教育的基础,是老师教育的源泉,有爱便有一切。”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我们首先要爱学生;其次,爱就不能放弃。
2.尊重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是教师职责所在。教师的责任是让儿童对学习充满热情和生命力,瑞吉欧教师是这样解读教师的职责:“教师就是发现、了解并跟随孩子的目光,并让孩子的目光更具有生命力和更有价值,
3.为幼儿创造适宜的体验点,把握与幼儿互动的介入点。这让我们领悟到: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在五彩缤纷的花园里,不可眼花缭乱,要学蜜蜂,采撷百花精华,自酿成蜜,形成自己的教法,形成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风格,教出自己的风采。
4.教育应回归幼儿的生活,生活即教育。
在幼儿教育活动中,一日生活皆教育。教育,贯穿在幼儿一整天的活动中;教育,流淌在幼儿园主题教育活动中;教育,渗透到主题教育活动中的各个领域:健康、艺术、社会、语言、科学;教育,来源于生活,并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得到创新。一日生活皆教育。教育,在幼儿每一天的生活中。
从我几年的幼儿教育实践中,我体会到:生活教育理念是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生活即教育”则主张到处是生活,即到处是教育;整个社会是生活的场所,亦即教育的场所。幼儿园的一切活动、生活都是教育。大社会、大环境是儿童学习的大课堂。这就扩大了教育的范围和场所,从根本上改变了教育的概念,体现了生活教育的涵义: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的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
关于幼师培训个人总结范文
借用尚庄小学张营校长的话“如果你不是校长也不是副职,那么参加这次培训你很幸运,说明你的领导重用你。”我很幸运参加了这次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听专家讲座,看家庭教育案例,心灵上很受触动。下面我对这次培训简单总结一下。
第一,先说一下培训安排。这次培训为期三天,教育局长全程跟踪,作了讲话和总结。培训请了家庭教育专家周慧玲、马青松老师,洛阳新安县五头镇尚庄小学张营校长,柏城镇中心校校长贾守军、柏城镇中学心理咨询师张国红老师做了讲座。最后,家庭教育讲师团团长郑新华老师播放了两个家庭教育案例,分别是《我被十三所学校开除》、《九零后的坏女孩》。郑团长对案例作了点评和总结,题目是《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应具备的十大素质》,并安排了回校的工作。 第二,几位专家讲座的内容,给大家做一下回报:周慧玲老师主要讲了教师家庭子女的教育,也就是教师既要耕好事业的田,又要育好自己的园。如何育好自己的园?周老师的理论是好孩子不是管出来的,也不是惯出来的,是教出来、养出来、育出来的。不管是精神上不控制,生活上不包办,扬长带短;不惯是物质上不纵容,行为上不放任,惯出来的孩子长幼无序,目中无人。家庭教育教什么?教伦理。家庭教育育什么?育人。家庭教育养什么?养生。周老师还讲了她的三快理论:愉快、勤快、痛快。快乐的秘诀是“凡事往好处想”;家庭教育和谐的秘诀是“责任往身上揽”。马青松老师主要讲了家庭教育是爱的教育,要改变孩子,从改变我们自身做起,身教重于言传。
洛阳新安县五头镇尚庄小学是家庭教育的典范,张营校长主要讲了他们“家校一体,智慧育人”的办学模式,要求家长与学生同步,先给家长鼓劲,再定期召开家长会。他们学校根据家长的信整理成一本书叫《智慧信箱》;注重红星评比,不考虑分数,考虑学生的整体素质:学生在校、在路上、在家庭的表现。“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的办学理念是一月一次的家校沟通,分四步:一、向家长回报学生在校情况。二、向家长回报本月工作情况。三、向家长提供科学的教育方法。四、让家长给学校提合理性意见。课改让家长参与,每学期考试让家长监考,让学生构建家庭书房,要求是三年级以上有床、书架、桌子、凳子,书多少不限;三年及以下学生小,可以没有床。学校的做法是逐个学生家庭拍摄书房刻成碟,期末发给学生,叫“家庭智慧”。在家长会上提出“向传统宣战,小地方造大效益,小山村创造新公民”的口号。“教师轻松,质量上去”的办学管理是从教案开始,废除应付式教案,不写教案不等于不备课,教师写教学反思和过失。根据教师的反思和过失整理成一本书叫《智慧教育的火花》口号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羡慕吧。第二个是放手工程:不能放手的老师不是好老师,不能放手的班主任是没有能耐的班主任,实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第三是智慧教育论坛,利用集体智慧,打造教育平台,开展智慧课堂:让学生讲课,批改作业。目的是达到资源共享。用郑老师的话说尚庄小学是"学生干老师的活,老师干校长的活,校长干自己的活。"贾守军校长主要讲了家庭教育的误区和如何做教师。张国红老师主要讲了儿童心理营养的几个阶段和人的情绪管理。
第三,说一下自己这次培训的收获和感受吧。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的认识到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最好的补充,是整个教育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家庭教育的支持和配合,学校是不可能把孩子教育成才的。当今的教育状况是:教师忙、学生累、家长怨、家长烦。我们面对太多的留守儿童,父母亲情的缺失,让他们没有养成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行为习惯。为了孩子以后健康快乐的学习成长,家校沟通更是推卸不了的责任,要做到不难为家长、不惩治孩子、不放纵孩子 、 不拿家长说事;喜欢的孩子家长奉为上宾,不喜欢的孩子家长奉为上上宾 ,有时候雪中送炭比锦上添花要好得多。两片云在相同的高度才能撞击成雨,我们做教师的要在不同的高度和层次与学生家长共同撞击成滋润学生健康成长的甘霖雨露。
关于幼师培训个人总结范文
在历下区教育局的精心组织安排下,在单位领导的带领下,我参加了4月份的___培训。为期三天半的培训过程中,我聆听了专家学者的报告,收获颇丰。
这一次培训,首先聆听了___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边霞所做的《对学前儿童美术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专题报告,她告诉我们,幼儿美术活动重结果更重过程,教师应给幼儿创设宽松愉快的氛围,开展具有游戏倾向的美术活动,这样才能调动幼儿的积极性。
活动中一句“谁正被造就,陶工还是陶壶”,让我印象深刻,我的理解是:老师和幼儿都在被造就,老师通过给幼儿上课,各方面都有所提高,
反过来,幼儿在活动中也学到了各种技能,形成了各种习惯的养成。
上海现代儿童美术馆执行馆长薛文彪为我们做了《幼儿美术教育新概念与方法》的专题报告,并在现场示范美术水粉画的操作过程,讲解了他自己创新的借形想象美术创新方法。
中国早期儿童教育音乐舞蹈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许卓雅为我们做了《音乐教学游戏化与幼儿学习品质培养》的专题报告。她的报告幽默风趣,通俗易懂,她给我们具体讲解了如何通过音乐领域的有效教学,更好地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虽然只有短短三天半的时间,我却收获了许多。在美术方面,要多给幼儿
欣赏作品,无论是幼儿、老师或是大师的好的作品;在绘画过程中更注重幼儿的绘画时的兴趣,将游戏融入到其中,给幼儿创设宽松愉快的氛围,我想这样的过程产生的结果一定是预想不到的。在美术的教学方法中,我也可以借鉴薛老师的借形想象,让幼儿在想象中创作出不同的作品。
家庭教育指导专题培训范文6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围绕宣传贯彻中国妇女“十大”精神,通过专家授课、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引导广大妇女干部认清自己的特殊身份,提高广大妇女的政治理论素质;要通过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客观实践等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妇联干部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与本领。
二是着力培育和开发女性人才。全面实施《区2010—2013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大力培育女领导干部、女性经营管理者和女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配合组织部门不断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努力适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更多的女性走上领导岗位。
三是加强失业妇女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结合社会需求和她们的实际需要,重点进行家政、插花等技能培训,帮助她们实现就业,解决自身及家庭生活问题。
四是抓好家庭教育工作。以社区德育中心、家长学校、小公民道德实践基地等为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活动,着力引导全区广大家庭崇尚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一是完善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指导各社区家长学校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实地考察要求,开展家长学校工作;全面开展家长学校检测、评估工作;招募一批经验丰富、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志愿者,定期开展活动;推动家庭教育课程进入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内容,举办“家庭教育培训者培训”。二是继续配合市妇联实施“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百场公益讲座、千次家教活动、万户家庭受益)。组织家庭教育专家,深入社区家庭,广泛宣传家庭教育新思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针对儿童心理发展特点,邀请专家深入学校,以家长会的形式举办“开心一课,健康成长”专题讲座;继续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进行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提高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社会氛围。三是促进家庭教育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实践活动,探索家庭教育新规律、新机制、新形式、新途径,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整体水平。跟踪、督促承担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的家庭教育课题按时完成。组织专家,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家庭教育活动,向广大家长宣传正确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教子方法,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进行家长学校师资培训,提升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举办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暑期夏令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征文活动,年底对家长学校进行评估考核。
五是加强信息调研。重点围绕妇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外来务工妇女生存与发展、婚姻家庭新问题、家庭教育等进行信息调研。通过走访慰问、专题研讨等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街道和社区,现场实地了解妇女儿童生存状况和利益诉求,进一步找准各类问题切入点,提高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以服务群众为主题,进一步引领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建设
一是实施“115”巾帼创业发展行动。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整合有效资源,努力创建“巾帼创业示范基地”2-3个、树立“巾帼党员示范岗”2-3个、表彰“巾帼创业明星”10位、发放创业发展奖励资金2万元。
二是开展“岗上建功”活动。完善表彰激励机制,结合相关工作活动,评选表彰“巾帼文明岗”20个、“巾帼岗位明星”10位;
三是开展“岗下创业”活动。开展“三八架金桥?春风送岗位”系列活动,积极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开展巾帼牵手SYB(创办你的企业)导师行动,与企业家联合开办提高女性创业能力(GET Ahead)培训班,增强妇女应对社会生活的能力。
四是开展走访活动。六一期间开展“情系单亲母亲,关爱特困女童”活动,走访慰问35户特困家庭和百名品学兼优的春蕾女童。同时,“三八”期间,开展“送保险、送体检、送智慧”活动,并慰问百名特困单亲母亲。
五是继续实施“家庭文明”工程。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 15000户、“和谐家庭”标兵户100户、“文明(楼)院” 30个、“好邻里”11位。深入社区指导“星级文明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六是组织庆“三八”文艺演出活动。举办“巾帼和谐花盛开——鼓楼区‘庆三八妇女节?迎国庆60周年’大型文艺汇演”; 六是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认真接待并处理好来信来访,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力争结案率达100%。
三、以普法维权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开展维权普法宣传活动。启动“三八”妇女维权周、禁毒宣传等活动。以贯彻《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新颁布的省实施办法为重点,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读本、以及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宣传新颁布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各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法律法规,推动男女两性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协调司法局深入街道社区,以“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为主题,开展政策宣传、法律服务、司法援助等活动,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6.26来临之际举办国际禁毒日活动——组织妇女维权志愿者进戒毒所开展帮教活动,恢复和增强失足妇女生活信心。进一步加大宣传《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力度,组织街道、妇委会开展《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知识竞赛,使广大妇女了解把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点内容和修改要旨,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自己保障妇女权益的职责,努力营造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两个规划”实施力度,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新发展利用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有利条件,结合“两个规划”中期评估的结果,协调推动“两个规划”的实施。同时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协调服务职能,完善妇儿工委各项工作制度,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整合资源,团结协作,推动“两个规划”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地完成。 共2页,当前第1页1
二是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工作,通过监测评估,了解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进展状况,并做好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
三是健全维权网络。“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是妇联工作的原动力,更是常抓常新的永恒主题。在建立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基础上,完善街道和社区维权站工作机构,进一步规范妇女维权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婚姻家庭纠纷特邀调解员、“鼓楼区法律援助服务团”的作用,指派有妇女儿童维权经验的专长律师,认真办理援助特殊困难妇女案件,做到亮牌服务,优先接待;与劳动部门联手,加强侵害妇女劳动权益案件查处力度,形成妇女劳动权益的保护网络。以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为突破口,推动妇女各项权益得到有效落实。
四、以增强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努力加强基层妇女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妇联常委、执委、团体会员和妇女代表的表率作用,认真执行常委会、执委会工作制度;积极构建多元化、开放式妇女组织网络,完善与团体会员的工作联系制度,结合社区建设的发展,巩固街、居妇女组织,进行省基层组织示范点推进会,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和妇女工作示范社区创建,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形成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妇女工作格局。争取在一家两新组织建立妇女组织.根据省市妇联部署,在执委和女企联开展妇女工作热点问题调研社区妇联换届工作
二是是加强工作联络。按照“培育、发展、指导、服务”的思路,完善与团体会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和活动合作制度;努力探索各种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的模式,积极建立各行业、各界别女性群体联谊组织,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组建妇委会,充分发挥女干部联谊会、女企业家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不断延伸妇女工作触角。计划三月举办女干部及妇联退休老干部三八联联谊活动、进行女干联、女企联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