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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弱点范文1
关键词: 农产品市场化;农业合作组织;市场风险;政府政策
中图分类号: F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176X(2009)09-0110-08
一、引 言
农产品的市场化是中国市场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深化分工协作关系、提高生产率的前提条件。 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农产品市场化进程存在直接相关性。市场化进程不但促使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结构转型,而且,也会对农业的结构转型发生重大影响,也就是说,结构转型不但包括了产业结构而且也包括了产业内部的产品结构的转换,这种转换会提高各种产品的附加值和产品的纯收益。
农产品的市场化可以通过两条途径实现:一是单个农户或农民进入市场;二是农户以组织的形式进入市场,单个农户进入市场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例如资金规模、信息的收集处理、谈判能力等。改革开放初期,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形式主要以单个农户的身份,农产品的流通体制和体系都很不健全,这与农产品的市场化程度有关,同时也与进入市场的经济主体有关。无论农户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还是中间商,农户都是以个体身份进入市场。当农户以这种身份加入市场时,无论对于农户本身还是对于农产品的流通体系而言都存在不利的影响。对农户而言,总体表现为农户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农户的谈判与签约能力低下,利益容易受到侵害,对于流通体系而言,农户的农产品种植和销售种类分散、批量不足,提高了中间商的采购成本。农户只能到农村集市或走街串巷销售农产品,这种流通体制只为城市郊区的农户提供了更多进入市场的机会。而对农户的区域分工和专业化生产难以产生推动作用,相反,组织化的农户则能够部分排除在资金、技术、信息和谈判能力上的缺陷,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农户的收益水平,同时可以通过区域分工和规模经营实现更高的生产效率。
古典经济学中所设定的交易场景是完全竞争,而且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面对面交易,这种交易方式只有在简单的商品交易中才会出现。 大规模和更广泛市场交易的出现会打破古典的完全竞争交易方式,它伴随着正式交易合约的出现,中间商在交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中间商面对着为数众多的小农户还是大农场主,这种商品的交易就应经脱离了纯粹竞争的交易方式,签约成为交易中的中心环节。而签约双方所掌握的信息、市场地位、谈判能力成为定价的重要砝码。如果双方有一方的签约能力十分低下,机会主义行为就可能出现,也就是说另一方可能通过机会主义行为谋利,这意味着签约都要付出成本。影响这一成本的因素还有小农户在市场份额中所占微不足道的比例。当中间商面对着众多的小农户时,他就可能成为价格的控制者。而且,由于中间商的竞争优势和农产品的特性,中间商存在着敲竹杠的可能性。尤其是农产品易腐烂、保鲜期短的特性给敲竹杠留下了余地。但当农户以组织的方式进入市场时,他们面对的可能是中间商也可能是商,后者在农业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和专业化特征较为明显时就可能存在。在签约过程中,谈判的内容虽然增加了,一次易的总量交易成本也可能因此上升,不过,对于农户而言,单个农户所承担的交易成本会有所降低,因为组织谈判代替了单个农户的签约行为,或者说,组织的一次易代替了农户与中间商的多次交易,这无论是从总量交易成本而言还是从平均成本而言,交易成本都可以得以节约。农村所形成的这种经济组织具有部分的功能,当然各种组织在这方面的功能并不一致,甚至会出现较大差别。依照作用的强弱,农业经济组织可以分为自组织与他组织。[注:自组织是农民而非外在力量为主体组织起来的合作体;他组织则是农民以外的力量为主体成立的农业经济合作体。与有的学者所谓的内生组织与外生组织的提法有近似之处。]自组织中的委托方同处于一个组织中,而他组织中的委托方是相互分离的,他们之间的距离更远。而在他组织中,委托与之间存在着敲竹杠的可能性也就更大。因而,农户与者要签订更为复杂的合约,这种组织在节约交易成本方面的优势并不明显。在自组织中,农户之间或农户与人之间签订的是关系性契约,也就是以一个合约代替了多个合约,从外部而言,它更多地节约了交易成本。实际上,这种组织已经具备了企业最基本特征。无论是自组织还是他组织,都构成了企业组织的基本要素,而自组织则更接近于一个明确的企业组织形式。他组织则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类似人们在分析企业与市场边界时的多层分包制。
组织的形式会节约总量或平均交易成本,但是,组织内部的治理也会带来治理成本,单个农户不存在治理成本。如果组织治理所形成的收益增量大于成本的增量,组织形式的出现不但是市场的要求,也是组织外部的力量应该推进的事情。制度经济学对组织的作用所强调的是节省交易费用的功能。具体到中国农村的组织功能而言,可以体现为以下几点:第一,抵御风险。一是规模的扩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适应市场的能力,主要体现为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能力。第二,谈判能力。这与信息的对称程度具有相关性,信息的收集能力越强,谈判能力就越强。同时,组织增强了市场的非竞争因素,对资源集中的掌控也增强了讨价还价的能力, 这一能力的高低与产品价格的高低具有很大关联度。第三,人力资本与知识的扩展性。单个农户所具有的知识与技术在他们之间的扩展性较差,而在组织中的扩展性则会提高。知识的扩展与生产的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会大大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产出效率。第四,规模经营。更大规模的要素经营和生产组织更接近于规模经济的状态。第五,治理结构。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治理结构,不同的治理结构所能带来的生产成本也不相同,如果选择了一种最佳治理结构,组织效率就会得以体现。所以,制度安排对于组织来讲十分重要。这并不是说组织一定能够实现最小的成本与最大的产出,但是,没有组织的市场化却不会形成组织内部制度安排所带来的节约。也可以说,缺乏组织的市场化并不是长久之计。本文所要阐述的观点之一是农民需要市场,而且要以组织的形式进入市场,不但如此,还需要选择一种有效的组织结构,才可能形成有效的市场化。
二、单个农户进入市场的风险
我国的土地制度决定了单个农户相互分离的经营方式,小农经济在我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历史,当前的农地经营方式依然没有完全脱离传统的小农经营方式。家庭承载着两种职能:它既是一个伦理单元,同时也是一个经济单位。所以,家庭内部治理同时要实现两个目标:内部和谐与经济利益最大化。这一点与传统的小农耕作制度与经营方式并无区别。所不同的是现在的家庭经营目标与小农经济开始出现差别。小农经济主要满足于自给自足,而经历了30年承包制的农户已经渐渐地贴近市场,相当一部分农户开始摆脱自给自足的目标,进行盈利化经营。正是这种转变才可能形成市场化与小农经营之间的冲突。
传统的小农经营方式首先是以家庭为中心的一种生产组织方式,主要是以满足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为目标,除了小部分产品以外,家庭几乎提供了所有必需的消费品。因此在生产的方式上表现为男耕女织,其中包括了制作简单的生产工具,即使需要交换的东西,如铁制品,也多为以物易物的方式获取。这种生产方式造就了“内敛型”的经营方式,家庭面对的不是市场而是家庭内部需求。即使现在已经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小农经济,但是目前仍然是以家庭为中心的耕作经营方式。而且,农户的经营目标并非完全市场意义上的利益最大化,也不是全部面对市场,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也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他们的身影虽然在市场上游荡,但是心灵却锁闭在家庭里。当他们面对市场生产产品时,他们却维持着传统的耕作和生产方式。这是目前大多数农户的生产特征。这种生产特征和市场角色决定了他们的市场视野狭窄,获得的市场知识有限。因而,在获取市场信息和利用市场信息时缺乏正确的判断,自然难以抵御市场所带来的风险,即使有当地政府的政策引导也难以避免农户的惨重损失。近几年来,在全国各地经常发生的农作物因为过于廉价而烂在田里的现象,说明了农户在市场中的信息弱势和对市场适应能力的缺陷。
不仅如此,小农意识决定了农户不善于交易与合作经营。交易是市场化的最重要性质,交易的方式也存在着较大差别,农户最适应的是面对面交易,比如集市交易,这是市场化中最为简单的交易方式,更高级的也是将市场化引向深入的是远程交易以及非人格化交易,以至于远期的合约交易。这是布罗代尔的一个重要结论[1]。面对面的交易一般存在着人格化的倾向,同时交易半径比较狭窄。这些农户需要一个商或中间商才能扩展其交易范围,也使产品的附加值上升。格瑞夫在研究了马格里布和热那亚地区的商业发展时就特别强调了商的作用[2]。如果要使农户在交易中获取更大利益,就必须学会如何与商和中间商打交道,这就需要组织充当这样的角色。而组织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相互合作,显然这也是小农经营的一个弱项。小农经营使小农与市场和组织相互分离,农户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因而他们之间的合作性并不紧密,也就是小农生产并不存在制度经济学所说的队生产状态,家庭成员之间的生产合作是一种分工性的合作,而不是同一工种之间的协作,而且家庭成员的目标并非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是整体利益最大化。家庭内部存在着契约约束,任何组织内部都存在要素再定价竞争和要素定价的谈判,这一行为对组织的经营效率有显著影响。由于农户对市场信息和市场竞争性缺乏了解,要素定价对农户而言构成一种困难,它不仅仅存在于农户与控制者之间,也存在于农户之间的定价竞争。本文所研究的农业生产组织主要是指农户们的组织,这在组织内部可能会经常遭受定价竞争的困扰,农户们会不断地为要素定价花费过多成本。现存的农业经济组织内部已经开始遇到类似的问题,从这一点看,单个农户在组织内部缺少合作性。
从另一方面看,单个农户是自给性较强的组织,当其进入市场时,存在着来自两个方面的激励:一是内部激励;二是来自于外部的激励。其内部激励主要来自于家庭成员相互信任,目标一致,内部协作成本低;外部的市场激励则不显著,因为单个农户进入市场时,生产的定价、产品的成本、质量等并不存在明显优势,每个农户之间的可比性不强。但是当农户形成组织或通过组织进入市场时,组织内部的近距离的竞争所形成的激励比单个农户的内部激励作用要明显得多,也就是说来自于组织的激励与来自于分散的农户之间的激励要更为强大。
再者,小农传统使小农倾向于保守,这部分人多数属于风险厌恶者。而市场又是一个不确定性极强的领域。想从市场交易中谋到利益的人必须要具有一定抵御风险的能力,风险大的市场利润也会很高,只有为风险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能谋取到风险收益。越是高级市场风险程度也就越高,例如期货市场,证券市场,等等。风险大的市场需要更多的关于市场的知识以及处理信息的能力。单个农户显然在这方面处于劣势。其次,抵御风险需要付出代价,只有资本金比较雄厚的投入者才可能在风险大的市场生存。单个农户本来就是势单力薄的经济体,这使他们惧怕在纵深程度上参与市场,因为他们没有能力付出更大代价。所以,小农经济体对风险的厌恶也不利于他们与市场之间的融合。
三、组织形式的选择
从农村土地承包发展至今,农业经济组织已经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每个阶段的发展特征并不相同,区域之间的特征存在着诸多的区别。这样的发展特征实际上正符合中国的农村社会、经济状况、正式制度等多样化的特征。由于农村的差别性,农业生产组织的多样化趋向也会长久地存在。但是,多样化并非杂乱无章,其中可能会出现一种主流趋向。
经过30年的发展,目前,中国存在的农业经济组织种类繁多,但是具备较大影响力而且占主流地位的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类型:公司+农户模式;专业化合作模式;专业技术协会或农协+农户模式等。有些学者还认为其中包括土地股份经济模式。本文所讨论的是农业经济组织模式而不是农村所有的经济组织模式,也不是农民经济组织。后两种组织属于更为广大的范畴,如各种类型的乡镇企业以及集体所有经济的联合体等。本文只涉及涉农业经济组织,而不包含农村的非农业生产组织和贸易组织。所以,单纯农业组织形式的种类一般少于所有农村中经济组织的类型。如果考虑到农村中存在的各种不同的情形和条件,目前这些组织形式应该各自都有自身存在与发展的理由。但是,当这种背景与条件慢慢消失或趋同以后,农业经济组织的效率选择可能也会存在趋同的要求。
以上所提到的三大类型的经济组织模式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别,例如内部治理模式、分配模式、农户在组织中的地位及作用。但是,这几类经济组织模式之间按合约地位可以分为两大类,而且这种分法可以集中体现出组织的根本特征。农业经济组织可能会涉及到几方的合约关系,农户是其中最基本的元素,以上三种无论那种组织方式,农户在其中都是一个必要的契约人。不过,不同的组织方式中,农户在其中的合约地位有所不同。我们根据组织中农户的合约地位,可以将农业经济组织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农户自发的以农户为合约主体或全部签约人的组织,本文将其定义为自组织模式[3];另一种为其它谋利企业为合约主体,吸纳农户作为一方签约人的组织模式,这也是一种合作组织,但不是纯粹的农户或农户发起的组织。本文将这种组织模式称为“他组织模式”。由以上定义可知,上述第一种和第三种组织模式应该是他组织模式,第二种应属于自组织模式。当然,也可能存在着混合型的组织模式,而第三种则比较符合自组织的特征。所谓“土地股份经济模式”也应归属于自组织模式。
农村组织化进程由来已久了,自从20世纪20年代梁漱溟进行乡村建设的试验工作以来,[注:1924年,他辞去北大教职,到山东菏泽办高中,又创办了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发表《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乡村建设大意》、《乡村建设理论》等著作,推行乡村建设运动。他认为中国的根本问题在于传统组织的崩溃,中国发展的关键在于重建基本社会组织,建设乡村共同体。这里梁漱溟主要关注的是社会组织。]这一进程一直在探索中。众所周知,只有到了20世纪后期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经济组织才真正找到了发展的契机。在农业经济组织发展的初期,他组织方式占居了极为重要的地位,这也是一种合乎理性的选择。因为,农户与市场的距离太远,市场知识与交易能力欠缺,因此,当时公司+农户以及农协+农户的组织方式将农户带到了更为广大的市场,增强了农户的抗风险能力、提高了农户的商品化收入,这一阶段的他组织中,政府角色占据重要的地位。可以说,这些经济组织是双重的他组织,其中之一是组织者,其次便是政府,政府在资金、市场、政策方面给予了诸多支持,基层政府对于他组织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不过,政府干预或参与的弊病也是人所共知的[3]。更何况其中的参与者还有企业和专业技术协会等,它们都想通过农业经济组织获取自身的利益,因而,这些参与者包括农户在内之间的目标存在较大差异,因而,这些组织中的最大问题便是激励不兼容,难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农户在其中仅属于弱势群体。虽然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但是缺少应有的决策权力,企业和政府往往利用在组织机构中的不对等权利侵害农户的利益。例如,在农村时常发生的龙头企业的毁约行为,或在政府组织下种植的农作物销路不畅,大量积压削价现象。毁约给单个农户带来的是灾难性的后果。以至于有人将这种他组织内部关系称为“狼羊传说”。最近所发生的种种事实越来越令人怀疑这类组织发展前景的可持续性。而且学术界对组织选择问题的讨论也越来越多,本文也试图讨论同样的问题。
在讨论之前,先给定几个假设条件:第一,无论是自组织还是他组织在销售农产品时所获得的市场价格都是相同的。第二,产品具有同质性。第三,随着需求结构的不断变化,农产品需求结构不断变化,附加值逐步提高,人们所消费的肉蛋禽不断增加,而消费的粮食则逐步减少。第四,组织形式不同主要会影响组织的生产和交易成本。在这些条件的基础上,我们讨论以他组织与自组织为大类的各种组织之间的比较。
1.治理结构的效率
所谓的自组织主要是指当前出现的农户在农业经济方面的合作组织,是农户间的各种要素之间的平等结合体,以股份的多少获得分配收益,由农户参与治理,进入自主、退出自由、利润返还。合作社本身是一种非赢利组织。组织本身的治理主体就是农户,是农户之间的关系性合约组织[4],真正代表农户的利益,农户成为剩余的索取者,同时也是剩余控制人。因而这种组织内的激励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同时组织内部签订的合约属于关系性的合约,这种契约关系具有自我实施机制。一般不需要第三方裁决,在重复博弈的基础上会建立起更紧密的信任关系。因而有助于节约内部的管理费用。而他组织则是相对松散的组织形式,农户既非剩余索取人亦非剩余控制者,更没有决策权力,这种治理结构往往使各方利益相互割裂,并且利用签约能力制造机会主义,侵害对方利益。签约的不可预期性削弱了内部激励的效果。此外,这种组织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在某种程度上合约是自上而下的,它并不完全是关系合约,农户与企业之间或协会之间的信任程度较低,因而这种合约并非具备自我实施的性质,因而监督合约实施的成本较高,造成内部管理费用的上升。政府的作用既有可能减少内部管理费用,也有可能提高此类费用。
2.交易成本的差异
自组织是平等协商利益共享基础上形成的自发组织,参与决策的权力虽然并不完全相同,但是每个农户或股份在其中的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农户是组织的治理者和决策者。地缘关系使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弱,农户有可能与组织一起参与市场,使交易环节减少,降低了多级所要的费用。而他组织则不然,农户不会直接参与市场,在农户与最终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企业、农业专业技术协会等中间交易环节,交易中的中间环节越多,费用就会越大。因为其中不仅包括了每一层次的利润,而且也包括了多次签约的成本。在这一点上,农业合作和组织的优势在于节约交易成本。
3.监督成本不同
由于合约多是不完全的,每个组织内部需要监督,不然就会产生搭便车现象。产权本身还不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产权的划分不可能无限细化。如果划分产权所产生的成本过高,产权就不再成为解决激励和监督的手段。自组织是农户之间各种生产要素产权结合体。虽然如此,这种产权性质是单一的,要素的性质差别不大,而且农户之间的信息对称程度较高,尤其是存在亲缘或地缘关系的农户之间更是如此。所以他们之间的败德行为就可能受到信任因素的约束。另一方面,由于他们之间是利益共同体,大家都可能受惠于利益增量的提高,在这种利益动机的驱动下,组织中的博弈行为会受到很大抑制。因为他们之间的博弈行为是长期的,即使退出合作组织,他们之间也存在相关的利益。
而纵向的他组织中,存在着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一方是零散的农户,另一方则是单个的企业或者出资者。还有政府这一角色。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而且信息不对称程度更大,签约的能力和权力也不对称,一方面是弱小的农户,对方则是实力强大的企业,政府为了自己的财政收益,更倾向于维护龙头企业的利益。因此,他们之间的合约肯定更多体现了龙头企业的利益,也必然是一份权责不详的合约。为了使合约得到更好履行,弥补合约模糊的缺陷,农户们不得不付出额外的成本监督合约的执行情况,尽管如此,企业违约的行为还是频频出现。
4.知识、技术与信息的外溢性
知识、技术、信息等的外溢是组织化的一种优势,边际收益的变化走向与组织成员之间的知识、信息及其共享是分不开的,知识、技术、信息的外溢性能使得人力资本存量得以提升,而在现代经济学中,这些因素是推动边际收益递增的动力。无论从何种角度说,知识、信息、技术的内部传递都有利于组织内部收益的提升,具有正的外部效应。
两种类型的农业经济组织都存在知识、信息的外溢效应。公司+农户或专业协会+农户组织看起来具有更为丰富的资源和知识、技术存量。但是这种知识可能并不健全,此外,组织也不愿意真正将技术在农户中进行广泛传播,农户之间没有正式的赖以交流的媒介。而农业知识与技术的完善化,需要结合当地的气候、土地、自然状况实现。这些都需要农户之间不断地进行信息、知识、技术经验等的交流。只有长期的经验积累,才能掌握农作物的种植和养殖技术要件,形成创新基础。
自发的合作社组织虽然不一定有龙头企业的支持,但是这是一个以农户为主体的组织,因而农户之间的相互交流的条件要比他组织形式要好。这些组织一般更多地向市场直接提供未经加工或深加工的农产品,因而更加注重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而种、养殖技术的相互外溢是对所有农户和组织本身都有利的事情,农户之间有意愿在组织的辅助下进行知识、技术、信息交换。同时,组织本身的强大也会提高组织的谈判能力,提高其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提高了产品品质和产量组织力量提升谈判力提升产品竞争力提升、附加值提高有利参与市场分工、提升市场地位获得更多市场分工的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的商品化水平……
如果在他组织中,这种过程可能也存在。但是,由于农户与企业之间是利益分享的两个主体,它们更像是市场中的两个交易者,而不是合作者。因而,知识技术的外溢并非仅仅辐射在一个紧凑型的组织内部,也就是说这种外溢会形成明显外部性,而外部性条件下的收益分配往往取决于这个松散组织内部的力量对比,这当然会更有利于企业而非农户。因而农户没有交换知识、技术的内在动力。也就是说在这样的组织内部不会形成知识技术外溢的良性环流。
5.风险是否分摊
按照弗兰克•奈特的说法,企业的功能之一便是风险的分散。企业是多种要素的组合,也是产权的结合体。这种结合会产生更强的生产率,形成更大的生产规模,节约成本。这些特点实际上是赋予了企业抗风险的能力。从另外一种意义而言,企业具有多个利益相关者,许多出资者、员工、管理者等。
这些利益相关者平均所分摊的风险要远远小于单个人出资所担负的风险。股份有限公司创立的目的之一便是聚集资金、分散风险。由农户组成的合作组织类似于企业的职能,合作组织同样具有分摊风险的作用。但是农户自发组成的农业合作组织与他组织形成的农业经济组织对于农户而言分摊风险的作用并不相同。
公司+农户或者专业技术协会+农户作为一种组合形式,其经营管理的主体是企业,其目标是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要实现这一目标就不得不冒风险。企业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规避和转嫁风险,当遇到风险时,通过这种手段减轻风险带来的损失。在这个共同体中,当企业遭遇风险不能向外转嫁时,就会想方设法转嫁到农户的身上,“水泉村蔬菜合作社的高女士就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苦衷,她说,现在主动权是掌握在收购公司手中的。市场行情好的时候,收购公司不太会注意合约标准的,但是行情不好时,标准把控不严的菜农们容易被收购公司制约。3月20日前后,生菜市场价格高的时候,公司什么样的菜都收,连绿叶都拉走了。可是如今,市场价格走低,绿洲公司拒绝继续收购水泉村的高价“订单菜”。如果合作社强行要求绿洲公司完成合约,绿洲公司反而会拿协议上的合格生菜标准说事。要净球、单球8两以上,哪儿有那么多合格生菜呀?”[5]时常出现的公司对农户的毁约行为就是转嫁风险的表现之一。相对于企业而言,单个农户更加厌恶风险。因为农户的利益链条在共同体中更加脆弱,也就是说风险会对农户带来更大的伤害。
而农户+农户模式的农业合作组织的经营风险是由农户平等分摊的。但这不会造成由于一方机会主义而导致的另一方面的巨大损失。在这里收益权和受损权是平等的,虽然农户们承受风险的能力有限。但是可以通过设立风险基金的方式来抵御风险。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农户们所面临的风险并不比在他组织中可能遭受的风险大。而且创造了一个平等的履约环境。为组织的扩展奠定了基础。只有这样的农业经济组织才能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是一个合作组织具有扩展性的重要条件。
6.套牢的机会主义
所谓套牢是指签约一方的资产或投入的专用性而导致的事后机会主义。套牢也是由于不完全合约形成。在公司+农户的组织体系中,并非交易双方的资产互为专用性。因为双方的产品都存在着其它的销售渠道。但是,在市场与信息并不发达的农村,如果许多农户为企业种植或养殖某些产品,这种事前的投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具有专用性。因为农村的市场化程度有限,某些农产品又难以长久保存,如果当地使用这种产品作为原料的企业仅此一家,那么当企业毁约时,套牢现象就会出现。例如,2001年,山西省运城市59万亩棉花大获丰收,可由于种植棉花前签订的合同价格高于市场价,棉花收购企业怕赔钱,纷纷毁约,订单成了一纸空文,导致棉农损失近4 000万元,棉农意见很大[5]。正因如此,企业利用其相对优势,就可以利用协迫的手段迫使农户们降低农产品的价格,即所谓的“压级压价”收购,降低了农产品的附加值。这种签约方面的劣势会使农户对缔约后的机会主义产生担忧,“它会造成事前投资不足的低效率。”[6]也就是说,公司+农户组织和其它类型的权威组织都可能影响人们投入的信心和产量的扩大。
而农户的自组织直接面向市场,毋需通过企业的中间环节,其经营宗旨与单个农户在企业组织内部的宗旨不同,农业经济合作化组织虽然存在许多缺陷,但是就合作组织的性质和运作条件以及将来的发展方向而言,这种类型的农户间的合作组织应该是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主流方向。只有这样的组织才能将农户带向市场化、规模化、组织化、自主化的发展道路。
四、小农生产的缺陷以及组织结构的选择
农户+农户的组织方式是将来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方向,这是本文的论点之一。目前的农业经济组织的发展既给了农户有组织发展的更大空间,同时也面临本身的脆弱性。因为,在农户自身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初涉市场时,小农经济的传统意识形态社会与市场规则之间会存在着激烈地摩擦,还需要有一个适应市场、自我调整的较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户的自组织就会面临许多风险。因此,组织本身会存在诸多的脆弱特质。它会阻碍农户自组织的发展过程。或者可以说,农户尝试进入市场的初期,独立的自组织形态并不是最佳选择。只有农户在其它强势力量如农协、企业、政府的扶助下,获得一定的市场知识后,才有能力独立地以组织的形式参与市场竞争。在农户加入他组织的20多年后,农户已经具备组织起来从市场谋取利益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面临许多的挑战。目前应该是这样的组织形式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期,发展农户的自组织恰逢其时。但是,纯粹的农户组织面对着一些暂时不能克服的弱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脆弱性。农户本身由于其经营规模、收益、知识和能力的局限,无疑是一个经不起冲击的个体。而由农户组织起来的群体虽然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但是依然是一个脆弱的组织。因为这个组织不仅面对市场风险,而且还要面对自然风险,就现有的技术水平而言,天灾依然是威胁农业产出的重要因素,农户在灾害面前是无能为力的。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冲击都有可能使力量薄弱的农户自组织陷于破产。此类组织特别是发展之初抵御冲击的后备资源太过于缺乏。农户自组织的这种脆弱性是其成长中的绊脚石。
第二,松散性。农户是小农经济形式的延续,目前的农户还依然具有传统小农残存的意识形态。如前所述,每个小农主要依赖土地和依附于土地上的家庭分工支撑生存的空间。几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除了宗族和本地村社的农户以外,农户间的地缘与业缘关系淡泊,小农经济条件下,农户是内敛性的。农户之间的合作在一定地域和血缘之外是偶然的,而相互疏离则是平常状态。所以轻微的外在冲击都能影响农户之间的合作组织的稳定性。
农业合作组织和企业组织的本身在于合作,尤其是各种要素之间的合作关系。合作性不仅仅表现为一种合约关系,而且表现为在组织当中为了共同体利益自愿合作的愿望和倾向,合作对于降低组织内部的管理费用至关重要。而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与成熟的企业组织还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农业合作组织强调进退自愿自由原则。所以农户可以比较自由地退出,而小农意识形态决定了农户在组织发展受外来冲击时,容易退出组织,也就是说,农户+农户组织内部的流动性可能较大,这会导致合作组织缺乏相应的稳定性,影响组织规模的扩展和组织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第三,特殊信任关系。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是以宗族和家庭为社会单位的,宗族在社群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其中存在着相对独立的分工体系和管理体系。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共同体。组织内部存在着普遍的信任关系,而组织之间则是特殊信任[7]。这种信任建立在人格化和地缘化的基础上。所以组织外部解决问题的方式不是谈判,而往往是剧烈的冲突。这样的特殊信任目前依然以别的方式延续着。
农户之间的自愿合作组织往往是具有地缘关系上许多农户所组成。他们之间需要信任与合作,但是农户们往往以宗族和地缘分成许多个小的群体,而在群体之间也存在非普遍的信任现象。特殊信任会通过组织内部的机会主义行为表现为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冲突,提高监督成本和重新议定合约的成本。由于可能产生的组织内部机会主义行为和签约成本的提高限制了农户们投入和追加要素投入的动力,同时还可能使处于弱势的小群体退出合作组织。这些因素既不利于组织的健康扩展,同时也不利于组织规模的扩充。福山在论述特殊信任国家的企业规模时,认为这些国家的企业规模呈现小型化趋向,组织规模小于普遍信任的国家[7]。目前,农民自发组成的合作组织形成的障碍之一就是这种特殊信任因素。
第四,市场知识与经营能力。合作组织是类似于企业的经济体,经营目标虽然不是利润最大化,但是其目标是实现参与者的利益最大。因此,其经营方式与企业没有明显的差异。而市场知识和经营能力对于组织生存十分重要。农户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无论是从市场知识、信息化处理能力、生产技术、资本投入还是经营管理能力,都处于社会的末端。而这类弱势并不是短期就可以改变的,因为这不仅与市场知识和技术水平有关,同时也与意识形态有关。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它们也影响着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而且,这是目前我国农户自组织普遍存在的问题。
五、组织形式选择与政府政策
以上的分析表明,农户+农户的自组织形式虽然存在着诸多不足,仍然是将来农业经济形式的必然选择,这种组织形式虽然不可以说是惟一的选择,但是从发展趋向而言,它是农业经济组织形式的最佳选择。由于残留的小农意识和知识、技术方面的局限性,纯粹的农户+农户组织还存在许多的脆弱性。这种脆弱性依靠什么来减弱呢?发展起来的其它经济组织无非是企业+农户或专业技术协会+农户,后者中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政府,也就是说以前盛行的组织并非是农民权益主导的组织形式,企业或政府或者一同作为组织的利益主体。新型的农业合作组织肯定不能延续以前的组织治理方式。
企业或政府不再作为一种支配农户的力量存在于组织当中,而是作为一种支持的力量存在于合作之中或组织之外。政府的力量存在于组织之中对于组织市场运作存在着许多消极影响。但是如果没有一种外部支持力量,包括法律的保护,脆弱的农户自组织就很容易陷于崩溃。削弱政府在组织中的直接参与性并不是说政府不重要,而是说政府在新组织发展中的作用方式应该有所改变,它应该变成一个外部的服务组织,或成立为农户合作组织提供服务的企业组织,这样才会增强农户信心,使农户合作组织增强竞争能力,确立合作经济在市场中的位置。应该说,2007年开始新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为这一定位提供了法律基础,但是法律只是组织地位的合法体现,它并不代表发展的思路和途径,所以除了法律以外,还需要地方政府提供合适的政策。从总体而言,要促进农户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以及政府在组织发展中的定位,地方政府应做出以下的政策选择:
第一,建立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前者包括公共信息服务,技术、政策咨询服务;后者包括交通、通讯、水利、市场建设等方面内容。为组织创立和发展提供外部条件,降低农户的风险预期。
第二,农户的签约过程给予监督和公平评估,以保证签约过程的公正性。
第三,推动农业合作组织发展中的企业化服务,逐步以市场化替代政府的部分职能。
第四,提供生产技术、市场知识、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五,推动建立农业合作风险基金,建立风险保障制度。
第六,给予税收、资金方面的政策扶助。
第七,允许当地政府分享合作组织缴纳的税收,以利于政府与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相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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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郑彬.订单农业待破“两难”[N].中国县域经济报,2008-04-28.
小农经济的弱点范文2
关键词:山区开发;亚自然经济;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1-0086-02
一个地区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是衡量其发展的重要标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一个地区不发展商品经济,不参与市场竞争,很难想象它是否还存在任何发展的动力?因为不进入市场就不能参与市场利润分割,就不能形成扩大再生产所必须的资本积累,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机会。
由于大山阻隔,交通不便,许多偏远山区的农民基本上还处于自给自足的经济状态。自然经济是一种封闭的,惰性的,没有发展动力的经济,仅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虽然也能够改善农民的生活,但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贫穷的命运,还得在山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如新鲜的血液、健康的心脏之于人的价值。
1 偏远山区当前仍处于亚自然经济状态
亚自然经济状态是指这样一种状态:一方面带有浓厚的自然经济色彩,另一方面,又渗入了部分市场因素,但总体而言,自然经济的成分相对比较多。
在偏远山区,仍然沿袭着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形式。农户作为一个经济主体,它生产的产品,一部分用于直接的生活消费,如生产的粮食、蔬菜、瓜果等一般是用于自己的家庭消费。另一部分用于第二年再生产的生产性消费,包括预留来年所需的种子和用于牲畜饲料的谷草、秸秆等。偶尔也将一些家畜家禽拿到市场上出售,换取农具、食盐等无法自产的物品,这些拿出去交换的产品是满足自给性需求之外的剩余产品,其品种和数量取决于市场供求和价格,如果某种产品价格高,农民就会有意识地压缩自己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量,想方设法挤出尽可能多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出售;反之,农民就扩大自己的消费量,不再去市场上出售。这样的经济虽然与市场有一定的联系,但从总体上来说不是为了交换,而是为了自己的消费,因而是自给、半自给经济。
也有学者认为,我国偏远山区目前处于商品经济的萌生时期,商品交易的规模小、数量少、不正规。总之,山区人民离市场经济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
2 亚自然经济严重阻碍着山区经济的发展
2.1 封闭式的生活方式易形成“惰性经济”
自然经济所具有的封闭性内部生产和生活方式注定了人们惰性的消费需求。偏远山区的农民习惯了世代相传的生活方式,不再有新的消费渴望和刺激,以及对新的生产要素投入的渴望与激励。他们一直生活在自我封闭的循环圈内,只是把尽可能地增加劳动作为自然经济条件最基本的配置方式手段,重复着贫困的生活。
2.2 缺乏“市场”观念,无法扬长避短发挥山区资源优势
山区的自然条件特征一般表现为:地势垂直分布明显,地形复杂多变,地块零星分散,气候独特,昼夜温差大;山区的山场面积是耕地面积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在这种自然条件下,同一块地如果像平原地区一样种植普通农作物可能连种子都收不回来,但若经营某些特色农作物、禽畜产品,则可能收获经济价值高的上等农产品。然而由于山区人民与外界缺乏交流,在封闭生活圈中,很难产生“买”、“卖”意识,他们认识不到宝贵的资源优势,而是世世代代从事着处于劣势的粮食业的生产。以山峡腹地山区为例,该区土地面积中,林地占21.74%,草山草坡占22.33%,水域河滩占3.23%,这些非耕地合计占土地总面积的47.41%,而耕地只占24.59%。但从农业结构来看,种植业占60.99%,种植业中粮食占73.3%。因此,该区农业产值的绝大部分是由占山地总面积24.59%的耕地创造出来的,而占土地总面积47.41%的林地、草地和水域共创造的产值只占农业产值14.7%。这说明非耕地利用率很差,没能发挥出山区的优势。
2.3 自给自足的经济状态使农民不能享受分工带来的好处
亚当•斯密认为,劳动分工是国民财富增进的根本原因。分工制度在经济领域中能引入迂回止步方式,农民进行专业化生产可能带来收益递增、技术进步和知识信息存量的扩大。分工的好处是动态的,一方面促进专业化人力资本的加速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生产中工人的集中减少信息,强化社会分工,进而为市场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但在偏远山区,农户往往是自己生产点什么就消费点什么,需要从外部购买的商品支出多半是靠打工的收入支付,自己不利用资源进行专业化的生产,没有什么产品与外界进行交换,被远远的排斥在大市场外面,不能享受市场分工带来的好处。
2.4 因循守旧的意识形态使农户缺乏风险意识和冒险精神
自然经济下的小农受自然经济本身所固有的各种内在惰性的影响,在意识形态和个人行为方面成呈现出较强的保守性,主要表现为: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思想僵化、谨小慎微等,在生产活动中缺乏风险意识和冒险精神。他们很难改变以农为主,特别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发展思路。在他们看来以其冒“亏本”的风险,不如保全现有的生活状态。据调查,一个养几百只鸡的农户在“非典”期间遭遇市场阻隔和鸡瘟,结果欠了3000元债务,据说“几年都翻不了身”,其他农户也都不敢“轻易投资”了。
3 偏远山区开发需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由于亚自然经济存在致命弱点,生存在这种生活方式下的农民,无法享受参与市场分工带来的好处,很容易陷入世世代代贫困的怪圈。而自1992年国家宣布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已有16年的历史,有很多地区已充分体验到了市场经济的高效率,享受到了市场经济带来的高收益。而广大偏远山区的农民,他们却离市场经济还很遥远,这种差异只会使其生产和生活水平与外界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克服这种差距的办法有几种:一是提倡山区人民忍受贫穷落后,继续苦难的生活,这显然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以及“共同富裕”、“和谐发展”的目标;二是尽可能地救济山区,而这种方法只会进一步强化山区的“惰性经济”,只是治标不能治本;三是鼓励山区人民打破传统的生活方式,利用山区的特有优势参与市场分工,融入到市场经济大潮中去,毋庸置疑,这将是最可行最有效的办法。
从自然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是历史性的变化。太行山区是我国山区开发的排头兵,因其成果显著,1986年国务院把开发太行山的做法誉为“太行山道路”,太行山区的开发成为全国山区开发的一面旗帜。我们且来看太行山区从自然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历程。
在太行山,这一变化是通过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转变来实现的。过去农民只是在占山区面积比重很小的耕地上生产粮食,把占地比重极大的坡地荒废掉。现在,太行山人在小流域治理的广大隔坡梯田上种植了柿子、板栗、苹果、山楂等,还发展了一定规模的牛业、养兔业、毛皮兽养殖业等;农业内部的产品结构调整引发了整个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在农村生产率提高后,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寻找出路,他们选择了具备资源优势,对资金、技术要求低的农副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工业,在有旅游资源的地方还发展了旅游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还带来了流通领域的变革。太行山区产业结构调整所引发的大规模的农产品以及相应的商品性生产资料的涌现,呼唤着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流通组织和流通渠道,以及为流通服务的信息、运输、储存、加工等产前和产后行业,社会分工在太行山区悄悄的深化。最初从事这些行业的人只是分散和无组织的,但是随着生产领域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各种蔬菜、苹果、板栗、养牛、兔的生产基地的建立,流通也相应地走向专业化、组织化和规模化,他们能够提供现代专业技术、现代专业生产资料,产品收购、运输、储存、销售、加工以及信息、资金服务;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户往往在一些交通比较方便的山口镇集聚起来,使这些镇成为山区农户提供各种服务的基地以及连通山外与山内经济的交流点。这些山口镇随着服务量的增加而迅速扩大,繁荣起来,推动了山区经济开发。太行山区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成功的山区开发的历程就是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变化的过程。
4 偏远山区构建市场经济的切入点
4.1 通过宣传教育,强化山区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
应通过向山区农民宣传农村专业户、重点户发展商品生产的事迹,增强他们的致富信心和进取精神;同时应增加教育方面的投资,提高农民的素质,便于其掌握先进的生产技能,以及树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时间、效率观念和创新精神;另外向外地转移剩余劳动力,开阔眼界,也能使他们学到一定的生产技术和操作技能,增强市场经济意识。
4.2 围绕农业产业化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
(1)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建立科学的土地(特别是山地)流转制度,坚持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使其能有偿转让、互换、入股、租赁,并使之法制化,推动土地流转,便于实现规模经营。(2)完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政府要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在税收方面,应实行低税率,在一定时期内,对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在金融方面,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的作用,保证农业获得金融支持。(3)制定培育中介组织的政策,帮助农户走向市场。(4)促进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以便为农产品的生产提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5)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以示范区向周围辐射,并提供成功的经验。
4.3 增加基础设施投入
被大山分割包围的山区,如果不能解决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本问题,仍然摆脱不了贫困。应加大对山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便利的交通、信息、以及有保证的水利和能源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打破山区的自然经济和闭锁的环境,开阔人们的视野,促进人流、物流、服务及资金的畅通。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农业、农村与农民[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小农经济的弱点范文3
一、家族企业的发展阶段
家族企业发展的推动力量主要来自特定的家族,一般来讲都经历了生存竞争、资本竞争和永续发展三个阶段。
1、生存竞争阶段。整个社会处于某种短缺经济中,创业者在脱贫致富欲望支配下,以敏捷、灵活和勤奋的方式,建立起当时适宜的技术、营销和配套服务等生产营销体系。此时的家族企业正处于“白手起家”或者说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期,家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家族成员间建立起相互极高的信任关系,能有效抑制个人主义和败德行为。此时家族制是高效率的,同时也是高风险的。
2、资本竞争阶段。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得到了提高,家族企业的生存空间被打开,此时区域性的扩张是其主要任务。但单纯的家族制管理,使领导者变得自负,容易排斥社会上更优秀的人才和资源的加盟。此时的家族制企业大都已经感觉到市场和资源的巨大压力,向着“优秀”企业前进的步履艰难。
3、永续发展阶段。由于经过前两阶段的充分发展,家族企业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形象,企业内原有的“血缘”式纽带,已不能适应企业文化大转变、管理大跨度、工艺技术日趋复杂等要求,更无法实现期望中的有效控制和较高投资回报。此时的家族企业需要自身形象和社会形象的融合,向着“卓越”企业的目标迈进。
按照家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家族企业的发展也可划分为三种类型:创业型――家族持有所有股权和控制权;守业型――家族持有部分股权和大部分控制权;公众型――家族持有少量股权,不掌握控制权。从世界范围来看,这三种类型的家族企业在东西方都普遍存在,尤其是在西方国家,家族企业在经历了前两个类型的发展阶段后,大都基本进入第三种类型,即公众型――持有少量所有权,基本上不过问企业的经营管理,或者处于由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的过程中。
4、我国家族企业发展现状。总体上来看,我国家族企业从诞生到发展的时间不过短短二十年,其发展正处于生存竞争阶段,基本上属于创业型。少数家族企业处于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过渡的过程中。我国家族企业发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企业形成了以“家文化”为主的核心价值观;企业实行的是两权重叠式的治理;企业在人员选拔与聘用上采取的是关系用人制度;绝大部分家族企业是家长式领导,代际传递的企业所有权。
二、我国家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我国家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家族企业领导者的观念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在生存竞争阶段,家族企业的领导者一直处于“中心地位”,短期生存观念是最好的选择,但进入资本竞争阶段,随着企业与外界的接触越来越广泛,快速发展是该阶段的主题,领导者如若仍然不能摆脱观念上短期的资源融合的束缚,就很难制定出阶段性远景规划和具体策略。而我国家族企业领导层群体中普遍存在着观念更新意识不强,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观念不够,或拘泥于现状、裹足不前,或盲目决策、好大喜功。
(2)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融合有误区。家族常把企业的控制权作为继承祖业的标志,家族控制常造成家族企业的管理效率随企业规模的增长而急速下降,企业经营权的委托也很难进行。家族企业处于生存竞争阶段不能很好地延续家庭内控型管理,而处于资本竞争阶段不能很好的延续内外结合型管理,处于永续发展阶段的不能很好地发展核心能力。一句话,家族企业的经营方式(主要是经营权与所有权)不能与阶段性资源相匹配。
(3)难以形成“新”家族。目前,我国信用机制缺乏,职业经理人市场发展严重滞后,鉴于所有者和人既没有“缘”的维系,又很少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家族企业在选择人、防范欺诈等方面需要支付高昂的成本,使得委托变得不经济。在浓厚的家庭观念、害怕家族资本被占有,或担心未来利益被瓜分,家族资本很难与社会资本相融合。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人力资源和资金很难形成一种“回家”的感觉。
(4)不能很好地鉴别阶段性效果。在生存竞争中,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家族成员间的意见分歧是必然的,此时如果不能保持领导者的“中心地位”,企业就会提前进入衰退。在资本竞争中,家族企业仅限于某地域或行业内,经常发生恶意或掠夺性竞争,家族企业已吸纳的社会人才和资源常被家族意识所左右。因此,寻求少数群体利益的提高,将限制其持续发展。进入永续发展阶段,社会形象和核心能力不能很好融合,可能很快失去忠诚的顾客,得不到社会的承认。
(5)产权模糊。我国家族企业在创业时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点:产权模糊。由于我国传统家文化的影响和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家庭”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单位,因此众多家族企业在创业时都没有明晰的产权结构。此外,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多子继承、诸子均分遗产的社会。如果不在继承人之间进行明确合理的财产划分,那么当创始人过世后,企业就会陷入多头领导的混乱局面,一盘散沙的状态将使企业不攻自破。产权如果不在自然人之间界定清晰的话,产权的排他性就是无效的。实际中,相当多的家族企业在创业期是没有进行产权划分的,等企业走上正轨逐渐壮大以后,财富的增多和企业发展的前景就成为困扰家族成员的巨大难题。“论荣辱、排座次、分利益”就像三座大山一样压在家族成员的心坎上。对于家族企业来说,产权明晰的必要性越来越迫切。
2、应对策略
(1)针对各个发展阶段实施针对性的管理。在我国家族企业不能“一刀切”地效仿现代企业制度,要寻求管理方式与所需资源的阶段性匹配。处于生存竞争阶段要延续家庭的内部控制型管理,如推行个人崇拜,加大家族资本的统一管理,勇往直前地寻求创业的灵感和动力。处于资本竞争阶段要根据自身能力短缺,积极寻求外部资本、行业内资源的最大结合,实现共赢;处于永续发展阶段要分析企业遇到什么问题、擅长做什么,特别要处理好相关多元化,实行职业经理期权、MBO和员工持股,积极寻求核心发展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统一,执著地实现社会效益长期化。
(2)尝试简单的“社会化”。在我国,深厚的家族主义传统严重阻碍了家族企业的持续扩大。在当前信任稀缺的环境下,如果家族企业依然要保持家族经营的优势,就必须在同一产业、一定的范围内,聚集中小企业形成集群型、家族式的网络,以获取外生的规模效益,并能感受专业化管理和产业价值链的益处,加快其融合社会资本的步伐。
(3)进行企业资源管理。家族企业特有的信息量少、营销渠道少、生产管理不规范是其致命弱点。仔细研究行业政策和市场规律,寻求相关市场的发展机遇,借内外信息之力,重建家族企业生产和营销的信息平台,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其执行力,是其走向卓越的关键。可根据对家族企业现阶段的技术、管理、资金和人力资源等现状的仔细分析,选择适合中小企业的ERP系统管理软件,进行业务流程的创新或再造(BPR)。ERP作为实施信息化的管理工具之一,体现了现代企业管理思想,有利于企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实现效益最大化。
小农经济的弱点范文4
——从哲学和文化的角度探解黑洞之谜
中国品牌亦同中国社会改革一样,20年的风雨历程擦拭出了像海尔、康佳、红塔山、美的、TCL、中国银行、李宁运动服等一批闪亮的知名品牌。然而,除了这些知名品牌,又有谁知道中国有多少企业豪情壮志,纷纷擎起品牌这面大旗,东拼西杀,南征北战之后又销声匿迹了呢?
中国众多辉煌一时继而陨落的"知名品牌",亦如它们的产生一样迅速,长由数年,短则几个月,就被市场竞争的浪潮淘汰得无影无踪。这种"昙花品牌"仿佛成为中国企业品牌发展的宿命。为什么中国的品牌走不远?扼腕痛惜之余,我们试图从哲学和文化的角度来思考其失落背后的深层原因,以探索其末来发展之路。 一、稚嫩与非理性化
中国市场经济不发达是民族品牌走向国际难以逾越的屏障。而品牌管理理论的贫瘠与实际操作经验的匮乏则是导致品牌建设不力的重要原因。
品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品牌,生长在消费者心中。只有在商品极度丰富、消费者有充分选择余地的市场条件下,才可能产生对同类商品中某一品牌的偏好和喜爱,甚至忠诚。西方品牌中诸多国际品牌无一不是在成熟与理性的市场环境中逐渐成长起来的,即使像微软、雅虎这样在短短几年内便声名显赫的IT品牌,也离不开发达的商品经济土壤而孤立存在。中国搞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基本上是以短缺经济为特征的,市场上销售什么,消费者就购买什么,基本上没有选择余地,从而一直形成卖方市场格局,那时候国人的品牌意识是相当淡薄的。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商品日渐丰富,同类商品之间的竞争逐渐加剧,这就为人们关注和创建品牌生成了必要的市场条件。
然而,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市场经济历程实在是太短了。这一方面决定了中国品牌成长条件的稚嫩;另一方面,也注定了中国企业创建品牌的非理性化。
可以说,近些年来中国不断造就品牌,同时又在不断毁灭品牌,其原因,一方面是与中国的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都不成熟这一时代特点相联系的,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则归结于中国企业历史发展短暂及市场经验的不足。综观国际知名品牌:可口可乐、IBM、麦当劳、宝洁、万宝路、SONY、奔驰汽车等,哪一个不是经过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历史,历经市场竞争的残酷磨砺而发展到现在的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品牌是由历史和理性造就的,而二者与市场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企业不可超越历史去创造一个理性的品牌。说到底,中国企业品牌的稚嫩与短暂是与中国市场经济不发达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所谓民族品牌走向国际化难以逾越的屏障。实际上,当我们将品牌人为地区分为"民族"与"国际"的时候,已经在观念和行为上暴露出我们对品牌的认识还相当幼稚与肤浅。
品牌如同市场一样,是按照其客观规律运作的。中国众多的品牌都希望一夜之间便家喻广晓,人人皆知。企业在普遍急功近利的社会心态的驱使下,以"名"而求利,背离了或根本就不懂得市场经济机制中品牌建立的基本规律,即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先导的营销法则,品牌推广大都是轰轰烈烈开始,销声匿迹收场,虎头蛇尾。究其原因,除了市场运作经验缺乏之外,品牌管理理论的贫瘠与实际操作经验的匮乏也是导致我们建立品牌不力的重要原因。通常,中国企业在品牌前期知名度的推广上往往不遗余力,不惜重金,可是一旦品牌上市、家喻户晓之后,就疏于管理,而且也不知道如何继续维护和提升品牌,结果一开始由广告塑造起来的良好品牌形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由于缺乏品牌管理以及市场竞争的蚕食,转眼间就变成了风烛残年的"老人",直至退出市场竞争的舞台。
所以,铸造品牌对企业来讲,是一个异常痛苦而又漫长的过程,这就意味着中国的企业和消费者对品牌都需要有一个更深刻、更理性的关注;同时也意味着中国的品牌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成长而从稚嫩走向成熟的。中国的品牌要想长久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忠诚,需要走的路还十分漫长。市场环境的完善、消费者的逐渐觉醒,将作为一种外在压力,促使品牌的创建者进一步规范和理性地运作。此外,研究中国品牌并引入西方成熟的品牌管理理论,提高品牌建立的理性认识,自觉遵循品牌建立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学会管理自己的品牌,这是中国企业迈入市场经济必须要补修的一门课。 二、品牌的道德缺陷
义利冲突的传统文化症结,使得中国商人无意识地自轻自贱,在担负社会责任方面显得被动和不那么理直气壮。
分析中国那些盛极一时,又急速消失的品牌,它们之所以最终被消费者无情抛弃,是因为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有一个共同的致命弱点:品牌有道德缺陷,即承诺缺乏基本的诚信精神。
品牌之所以被信赖,是因为其受制于商业道德约束和规范限定。品牌的建设者要时时刻刻恪守自己的承诺,无论何时何地,以何等代价,这是世界级成功品牌必须遵守的不二法则。因为品牌实质上是一种商业承诺,企业建立品牌的过程就是孜孜不倦实践其诺言的过程,市场竞争的法则成为品牌道德的约束。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创建品牌是一个自我约束的过程,应该实实在在地去做,才能为品牌建立一个坚实的市场基础。然而,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却仍然难以抗拒短期内迅速获取高额利润的强烈诱惑,往往以牺牲品牌承诺为代价去换取眼前的利益。可以说,这是与中国商人(企业家从事商品生产,可视为广义的商人)缺乏主体意识、自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传统文化影响分不开的。中国的传统文化对中国商人来说,犹如一个巨大的黑洞,具有吞噬商人集团主体意识和道德意识的强大引力。中国的商人要想顺应市场经济之潮流,遵循市场经济之原则,合理、规范地运作自己的企业,就必须从造成商人自轻自贱、缺乏责任心和商业道德缺陷的传统文化氛围中挣脱出来,理直气壮地确认和建立自己在商品社会中的合理地位,自觉地承担起商品社会赋予他们的那份必须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方能构建起完善的品牌道德。
中国品牌道德的缺陷源于传统文化中商业道德意识的淡漠。几千年来中国一直是个农业国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据主导地位。以农业立国的国家,采取重农轻商,重农抑商的政治策略,几乎成为必然的选择。道德意识停留在社会意识形态的视野中,买卖公平,童叟无欺这种朴素的商业准则也仅仅是局限于狭隘的、简单的商品交换中。由于缺乏基于工业社会所形成的契约关系和商业道德意识,使得从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的中国企业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商业道德意识的转化和建立,纵然计划经济社会道德意识还存在,但契约与商业意识的空白,使得中国品牌从诞生之日起,就将承诺自觉不自觉地停留在政治意识形态宣传的思维框架中,品牌蜕变成了企业获取利润的一个道具。
太重利而轻义,这是中国品牌道德缺陷对时下中国社会价值体系失衡的折射,也是中国持续了两千多年的"义利之辩"的又一轮回,它也深刻反映了中国社会从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的价值观念的矛盾与冲突。中国最初的哲学精神是宽容的,最早论及义利关系的哲人之一孔子,似乎从"礼崩乐坏,天下大乱"的社会大动荡中,天才地猜测到了社会变革背后的利益驱动因素,加之他是一位立身宽厚、讲求"中庸之道"的哲学家,所以,他在讲"仁义"的问时,并不排斥"利",他虽有"仿于利……",但也有"利,亦我所好也",一定程度上承认利的合理性;墨子兼义利,一度在中国颇有影响:"天下之言,不尊杨,则尊墨"是为"利"寻求合理性的最后一次努力,然而很快就被日渐强大的儒家"伦理"观念所淹没,这一时期著名代表是孟子。孟子完全排斥"利",认为义利不可兼得,故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之说,宣扬一种为确立道德伦理秩序"连命都不要了,还要什么利"的伦理至上主义。从此,中国走向"义利"二元对立的绝对主义迷途,而且基本上是以义代利,言义而不言利。计划经济时代将这一对立推向了极至,商品经济到来,能不能打破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基本思维定势,冲破品牌成长的羁绊,将品牌建立在兼顾利与义的合理基础之上,就成为对这一代中国企业家的严峻挑战。 三、"霸王"心态与品牌短命
伴随着宫廷题材在影视方面的大事泛滥,一些商家也趋之若鹜,以"王"、"霸"字眼冠名的品牌闪亮登场。孰不知这种浮华铺张的霸气与市场经济的机制格格不入。
中国品牌道德的缺陷投射到品牌的命名与推广中,自然会形成雷同而攀比的"霸王"心态。
80年代,日本家电进入中国市场时,为迎合中国消费者的心态,推出了"画王彩电",在此之前,日本洗涤用品"花王"就曾给中国入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这种品牌推广策略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王者为天下第一"的臣民意识,借"王"之名,喻其产品独特、高档,傲视同类产品,以满足购买者仰慕"王者"、以"王"为荣的心理需求。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中国的商品名称也都称王称霸起来,好像不称王称霸就不足以超越竞争对手,显示自己商品的"独一"和"至尊"。"视霸"、"鞋王"、"酒皇",从家电产品到烟、酒、服装,中国品牌一时间全都"称王称霸"了起来。"霸王漫天飞,皇亲满街走"成为国内影视广告和大街小巷招牌随处可见的现象。姑且不论"王"、"霸"。二字在中国文化里意义相差甚远,"王道"含褒意而"霸道"含贬意。就算现代人顾不上抠字眼,"王"、"霸"一视同仁,总之都是"厉害"、"顶级"的意思,也集中地反映了中国企业希望自已的产品能"一统天下"、"傲视群雄"的"霸主心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和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都应建立在相互平等、互利基础之上。消费者在买方市场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商品,不需要一个封建式的"霸主"机制来左右自己的行为。品牌首先要满足消费者的欲望和要求方可建立起来,企业不过是消费者满足自己需要的工具或手段。有了忠诚品牌的消费者,才有昌盛兴旺的企业。"霸王"品牌企图利用其名称吸引消费者"慕名而择",不仅会导致品牌的抄袭与盲目跟风现象泛滥,淹没自身产品的个性;同时,亦将品牌发展引向舍本而求末的误区,最终会葬送自己的品牌。另外,一些企业在制造"王牌"、"霸牌"产品的同时,也逐渐形成一种"王霸作风"。不仅表现为在同行业中一味追求争龙头,做老大,称第一,还进而表现为无视消费者这个"上帝"的意志,我行我素,惟我独尊。既然我的企业、我的产品已经是"王"、"皇"、"霸"的级别,就表明我的产品已经达到极顶,到了老虎屁股摸不得的地步。消费者如果有意见,那就是你的错。长此以往,不根据消费者的意愿改进和提高产品的功能与质量,跟着自我感觉走,一意孤行,最终会失去消费者,也自然会丧失品牌。
与祈盼"王者至尊"具有相同心理特征的另一个表现,就是许多企业追求品牌"长生不老"。事实上,这些良好的愿望古今中外概莫除外。从不老的"同仁堂"到"永远的可口可乐";从"润发百年"到"永远的秦池",哪一个企业或企业家不希望自已的产品能世世代代流传下去。但往往事与愿违,无情的市场竞争使得不计其数的品牌竞相夭折,纷纷退出商品竞争的舞台。20年来,中国品牌的寿命周期短,不能走远,究其原因,除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历史短、经验不足等原因外,中国企业经营寿命短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现在,中国真正上百年的企业寥寥无几,大多企业只有十几年甚至几年的历史,与德国相比,该国500家最优秀的中小企业平均年龄为64岁,四分之一的企业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企业的寿命是品牌存在的基础。我们太注重品牌宣传的"永远"和"不老",而忽视了现实中企业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的经营运作。改革开放以来,许多曾经在中央电视台一鸣惊人、在市场上如日中天的品牌几乎都已风光不再,伴随着这些品牌当事人无奈的告白和反思,留给我们的是挥之不去的叹息和遗憾。
中国品牌在其成长的道路上最初大都追求知名度,结果是成名之后,往往因后续管理、资金、人才等决策失误问题而走向衰落。受传统文化"有名则有利"之影响,中国的许多知名品牌重广告投入而忽视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这些品牌,一般都存在因成名太早而先天不足的弱点,以至于要维持这些品牌的生存,就需要不断地"补足"营养,造成企业后期投入严重不足,难以为继,最后形成"不求长生,但求速死"的局面;其次,许多企业无视商品"开发、成长、成熟、衰退"的生命周期,凭主观意愿逆势而作,产品推广采取揠苗助长的方式以期脱颖而出。结果,企业常常由求繁荣兴旺的愿望出发,而以衰败或消亡结束。 四、自我的品牌与品牌的归宿
中国一些品牌的成长史带着浓重的个人色彩与时代特色,所以品牌的自我化与民族化成为众多品牌的一大特征,而这正是中国品牌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羁绊。
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一直主宰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以自我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品牌,流露出创业者或企业家英雄主义的潜意识,这种潜意识汇同传统文化呈现在商品上,品牌就异化为企业或个人抒发豪情壮志、寄托情怀的代名词。其实这点并无可厚非,但中国品牌主观泛化的致命问题是将建立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客体转化为可以随心所欲的主体,品牌被等同于自我,进而演化为自我崇拜的图腾。
改革开放后中国企业的成败通常是和企业家个人联系在一起的。成功的企业往往是由成功的企业家缔造的,而由企业创造或生产的品牌自然就会被打上企业家个人的烙印。反过来,品牌也就成为企业家英雄业绩的佐证。品牌的建立与发展,变为个人的奋斗史,这在企业初创期间是非常自然的,但如果企业规模扩大、产品实施多元化之后,个人化的品牌发展就会受到局限。从总体上来讲,由于中国目前大多数企业规模小,市场较为单一,即使是非常初级、原始的品牌,从视觉设计到内涵定位,都比较个人化或主观化。品牌个人化之后的最大危险就是它很容易将个人意志附着在品牌上,如果这个人失误或者不在其位了,往往影响一个品牌的后续发展,甚至会导致其衰落,进而影响整个企业的生存。
中国的品牌、创造品牌的企业与创造企业的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构成了一种非常独特的关系,发展到最后,往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影响,相互创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中国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个人因素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命运,这种情况短时期内不会得到根本改变。这就要求我们正视这一现实,在争取制度改革以减弱个人对企业影响的同时,首先从观念上弄清把企业维系在一个人身上的重大危害,努力淡化品牌的个人化色彩。
小农经济的弱点范文5
㈠、现有营企业概况:
㈡、对我县民营企业发展现状的评价:
1、县委、县政府对我县民营企业发展高度重视。近年来,把发展民营经济纳入“353”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民企发展,特别是在县财政可支配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近三年县财政已累计给民营企业兑现了各项奖励资金530万元,并挤出400万元投资创办了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民企解决融资难问题。在《调查问卷》中:认为我县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较优惠的占23%,一般的占50.6%;认为政策措施已落实到位的占19.5%,部分落实到位的占65.5%;认为因党政重视原因才到来投资办企业的占35.6%。
4、民营企业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企业发展出现了新特点。以资源为依托,民营资本投资兴建的小水电和石材加工企业遍地开花。整合钨资源上大项目,吸引大型国有企业资本的投入。以城镇建设为载体,促进了我县民营建筑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带动了建材业的发展。解放思想,招商引资,打破国有资本对公益事业和市政工程的垄断经营局面,吸引了大量的民营资本投入我县教育、医疗、药品经营等公益事业领域和城镇建设、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工业园区建设,催生了一批新的民营企业,也为万顺特艺等老民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创造了发展条件。“国退民进”不仅促进了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还裂变出了一批新的民营企业。商业企业、饮食服务企业正在向上规模、上档次方向发展,服装加工业已形成较强的发展势头。以货源组织、货物运输、仓储保管一条龙服务为特征的物流服务企业正在发展和成长,通过艰辛的培育,商贸市场的开发建设正在趋向成熟,民营资本向旅游业投资也初现倪端,茶叶、蚕桑、养猪、花卉等种养业个体专业户,有的已通过股份制扩张向企业化经营发展。
5、以中小信用担保机构为标志的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社会中介服务的机构已经开始萌生。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所松动,房地产开发业在发展中得到了金融机构较好的信贷支持,一些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也得到了金融机构一定的信贷扶助。特别是我县几家金融机构在自身转制处理不良贷款过程中,尽可能为我县部分民营企业免、缓了部分债务,为这些企业今后的发展减轻了压力。
6、民营企业的自身素质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原有企业许多由个人独资经营转为股份制企业,特别是琴海、珠江、赣宁、绿冬、石顺等几户老企业规模扩张,资本增大,经营范围扩展,抗风险能力增强。新增企业大部分属股份制企业。承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已经造就了一批不甘贫穷,有强烈创业心、进取心、成就感的民营企业家。他们那种强烈的创业之心、立业之志,将是我县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内在动力。
二、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根据调研情况分析,我县民营企业在发展中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㈡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缺乏用科学发展观进行整体规划和战略思考。从整体来看,我县民营企业没有突出主导产业,没有发挥我县的比较优势,形成自己的特色经济。特别是招商引资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尚存在急功近利问题,只求量上有突破,质上严重发育不全。如宁州工业园的开发建设,虽已引进47家企业,但至今能开工生产的没有几家,实际达产达标的一家也没有。厂房建成还未交付,老板走了,留下一堆债务的有之;开工不几天就停产的有之;企业建成后,拿不到生产许可证而不能投入生产也有之。该园建设投资大,土地成本价格高,而入园企业纳税少,回报率低。
㈢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不够优惠或执行力度不大。如我县民企用地的土地价格与周边县市比较没有多大优势,民企税费负担也不轻,之所以我县许多人带着资金到浙江温州、广东深圳等地办厂,就是因为那里的政策更优惠。我县有关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缺乏政策导向作用,如利用资源开发能够获得暴利的企业,与从事其他投资风险大获利少的企业所能得到的政策在支持、扶助力度上是相等的。政策的执行力度也不强,无监督、检查措施,靠企业多方申请讨要,且中间审批环节太多,一件好事,有的变成了一件烦人的事。有的政策条块打架,涉及部门利益时,就受到阻挡,执行不能及时到位,有的还是记的欠帐。有的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如工业园定为零规费区,但政府文件中并没有标明所有规费不缴纳。在招商引资政策中出现的内商、外商优惠有别,使本土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优惠政策的可信度。
㈣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治理,还存在诸多深层次的问题。一是政府决策层工作效率低,责权划分不明确,在微观调节上忙碌多,民营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如有家企业的项目环境评估问题已经请示一年多了,但至今无答复。二是我们有些部门公务人员自身工作状态差,对上被动应付,对下不求不理的作风比较严重,缺乏那种主动上门服务,忠实履行自身职能,想民企所急,解民企所难的真诚服务精神,特别是有些管理部门缺乏大局意识,总强调部门规章,一触及部门利益时,往往绿色通道就被关闭。三是部门单位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随意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乱设关卡和搭车收费。如新办企业或开店铺申办营业执照,提出要社区签字,先收取“门前五包”押金,方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房管局为加强店铺管理也要签字,才能允许工商部门发证。我县个协凭借其依托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管私营企业、个体户自愿与否,都强制入会、强制收费,并搭乘工商营业执照年检之车收缴,此问题不少民营企业和政协委员都反映多年。还有一些部门借监管、验收之权向企业要赞助。四是现在许多服务工作浮在面上的多,深入企业体内的少。特别是现在从上到下都从原行政管理机构中脱胎组建了一些中介服务组织,原被取消的行政收费项目,摇身变成了中介服务收费,部门以条块规章强制企业接受其胎生组织的高价中介服务,使民企有苦难言。五是目前我县对民营企业的监管,职能多头行使,但很不到位,基本处于一种有执法监督,缺乏长效服务型管理的状况。六是没有建立规范的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一种主要管理模式,我县曾设立过制砖业协会、屠宰业同业工会、建筑业协会,但由于没有得到重视和推动,都已基本流产。有些由于管理不到位,协调、引导的服务工作也就往往处于被动、应付、无力状态。七是硬环境建设也未到位。如我县石英资源丰富,如因我县的输变电线路达不到开发该产业的电负荷要求,使石英开发这个每年可增加财政收入3至5千万元项目至今不能就位。
㈥民营企业自身素质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大部分企业规模小、资本结构单一,都是采用家族式或家长式的管理模式和治理机制,集责、权、利于业主一人之身,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与运行的要求。部分民营企业主自身素质应对不了市场经济下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缺乏科技意识、管理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奉献意识和社会意识。有的还固步自封,看不到自身的弱点,不易接受新事物。在经营上还是一些小农经济思想在支配自己的行为,在企业管理、科技进步、创产品品牌、新产品开发、规模扩张等现代企业发展要素方面动脑筋少,下苦功少,总想在机遇上找出路,在关系上做文章,在酒席上找窍门,遇到问题怨天忧人的情绪较为严重,致使企业在逆境中无法前行。特别是部分企业过分依赖政策优惠、政府扶助,自立自强、自我发展的意识不强。大部分企业都是走一步看一步,没有自身的战略思维,没有长远的计划安排,没有培养和创立结合自身实际、显示自身特色的经营理念,不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没有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缺乏科学发展观。大部分企业不是用制度去规范管理,而是管理杂乱无章,管理人员很不稳定,各项企业管理基础工作都未建立,完全由业主随意而为,没有治理机制、教育机制、激励机制。员工没有形成团队意识,完全处于雇佣地位,没有积极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缺乏是民企的普遍现象,虽然业主也意识到这一问题,但没有自我培育人才的意识。在人才引进、人才使用上总想十全十美,一本万利,没有聚贤求人的气魄,没有努力创造一个人才生存、发展的环境,形成现在这种越是人才紧缺的企业越是无人登门的现象。民营企业职工的权益保障基本上处于一种有法未依的状况,大部分企业都没有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职工的社会保障几乎是块空白。
三、对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36条意见”和我县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对鼓励引导和支持我县民营企业发展,我们建议:
㈠制订战略规划,实施政策引导
认真搞好我县民营企业发展战略的“十一五”规划,并制定相关的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和引导,使我县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步入有序、科学、健康的发展轨道,提高民营企业的发展质量。政策上要坚持四个基本取向: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消除各种体制障碍,确立民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各类企业能获得平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二是进一步实施大开放战略,打破垄断,突破体制、政策障碍,全方位、多领域扩大对民营经济的开放力度,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构筑更宽的平台;三是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利用政策引导,使我县民营企业在产业结构、行业布局、自身责任上与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经济实力所能、国家经济政策所允更加合拍,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更紧密结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轨道上,获得持续发展;四是要强化政策的引导力度,资源配制、信贷调控、税费减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策调控民营经济的主要手段,应充分利用这些手段来引导民营企业朝着健康、有序、合理、高效的方向发展。
㈡发掘比较优势,调整产业结构
我县是个人口大县,有着丰富的劳力资源和80万人口的生活必需品消费市场;我县是个农业大县,种养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我县矿产、森林、旅游、水电、蚕桑等资源丰富,依靠这些资源的开发和深加工,可以形成产业链,形成产业群。这些都是我们发展民营企业的比较优势,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些比较优势去鼓励和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为充分发挥我县的比较优势,调整我县民企的产业结构,提升民企的发展素质,建议实施有效措施,从以下十个方面鼓励引导民企发展:鼓励发展科技型民营企业,推动科技创新;鼓励各类仁人智士以个人才智和科技入股民营企业,推进民企技术进步、管理提升;鼓励各类资源深加工企业的发展,形成资源开发产业链;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鼓励日常生活食品和日用品加工业的发展,将家门口的市场做活;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开发,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企业,通过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带动农村种养业的发展;鼓励民营资本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城镇公用事业领域;鼓励民企通过联营合股方式实行企业联合,在资源配置、资金扶助、服务措施上实施扶强、扶大的倾斜策略,使一些素质较好的企业尽快做强做大,成为顶梁柱;鼓励发展本土企业,给本土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发展平台,使他们获得更快的发展。
㈢加大扶持力度,增强企业生机。
建议对我县民营企业的扶助政策进行一次深入实际的调研,作出一些必要的调整。一是将政策扶助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扶助那些社会效益好、发展前景好、创新能力强、但自身投资收益小的企业,使有限的财力扶助产业更大的鼓励推进作用;二是扶助政策要充分显示引导力度,对一些朝阳产业和社会贡献大的企业,要放水养鱼,加大扶助力度,不仅将他们扶上马,还要想法送一程;三是要加强扶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力度,不能看人、看事个别立策,应将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汇编成册,公之于众,让民营企业能充分地了解和享受;四是要加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连续性,强化各项政策的监督力度和执行力度,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特别是要提高政策的诚信度和严肃性,定了的政策要兑现,立了的规矩要遵守,承诺的事情要算数,能办的事情不要拖,应负的责任不要推,不可为的事情不要讲。
㈣加强诚信建设,改变融资环境。
针对我县融资难的特点,我们建议要从下列几个方面努力改变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一要积极推进信贷诚信体系和社会信用环境的建设,使诚信者得到各方面更多的支持,不守信用者及时受到必要的法律制裁,使其处于无立足之地;二是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政策的宣传,加强民企信贷业务的指导,改进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帮助民营企业完善信贷业务基础工作;三是民营企业自身加强企业管理,健全财务、资产、资金管理制度,真实地反映各种数据,提高自身的诚信程度,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确保金融机构的信贷安全;四是政府及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金融机构的信贷监管工作,依法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在资产评估、抵押担保登记、抵押资产处置、债务追偿诉讼等诸方面予以密切配合,给予真实、可靠、快捷、有效的服务,改变上级金融机构对我县信贷诚信环境的不良印象;五是加强与外地民资、外资金融机构的联系,引进他们来我县开展金融业务,扩大民企的融资渠道;六是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以其为中介,激活民间资本,发展民间融资业务,充分利用民间资金来支持民企发展。
㈤创新服务举措,建立长效机制。
要实施“两个加强”:一是加强和改善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从深层次问题着手,继续整治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推进民营企业发展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建议根据民企所需的共内容,建立一个非经营性的服务中心,组织一些专业人才,为民企提供低收费性的服务。同时,要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标准,建立市场竞争机制,解决裁判员与运动员同为一体的问题;二是加强和改进对民营企业的监管。政府应在依法行政,强化对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实施法律监督的前提下,改进对民企的管理方式,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弱化政府对民企微观、中观管理职能,推进行业协会、民间商会建设,让出治理空间,发挥行业协会的微观管理作用和商会的中观调节作用。要建立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长效协调机制和定期的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改变现在民企管理职能多头行使的现状,使民企发展的引导、协调工作能落到实处,使民营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一个规范的方式来及时处理。特别是要严肃整治那种不顾大局的小团体主义,在机关部门干部中强化鼓励、支持、引导和推进民企发展的全局意识,使各部门的依法行政与建立宽松环境的矛盾在执政为民、使进全民创业的基础上高度统一。
㈥加强素质建设,引导企业自强
一要引导企业清醒地明确自身定位,既要有企业意识,更要有社会意识;二要引导民营企业主提高自身素质,要扩大自己的视野,练就自己的“慧眼”,捕捉自己的发展机遇;三要引导企业主科学地制订企业发展战略。企业要想生存发展,仅靠业主个人的意志和聪明才智已经远远不够,必须要有一个具有前瞻性、符合企业实际而又遵循时代前进方向的发展战略作为经营指导;四要引导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做到惟才是举,惟贤是用,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五要引导和帮助企业提升企业管理,加快技术进步,完善企业内部治现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方式;六要引导企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不是去捡别人的口号,而是靠企业在自己实践中提炼出来的优良的思想作风、道德风范、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等,这是企业的品牌,与产品品牌一样是企业的一份珍贵财富,是需要加以不断完善和弘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