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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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例

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例范文1

1.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产生途径

当今社会之所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都是农业生产者追逐利益的结果。农业生产者通常通过以下3种手段促使农产品产出效益最大化:力求产量高;力求品相好,力求早上市。利益的驱使,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流通各个环节。

1.1生产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农业生产者为了追求产量高,减少农产品成长过程中的病虫害,提高农产品产量,超标使用农药、化肥、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农业生产者还将非应用于农业的现代高科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目的是为了提高产量、改善农产品品相。如“药袋苹果”、瘦肉精、牛肉添加剂、羊肉添加剂。大量使用催生剂、激素和化学制剂、促使农产品早熟,以达到早上市,卖个好价钱的目的。这些农产品质量严重下降,口感和安全性较差,甚至还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

1.2加工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农产品加工者通过一些物理或化学手段改善农产品品相,增强产品竞争力,这些添加剂轻者中毒,重者致癌。如刨光打蜡的米,添加漂白剂的面粉,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染色茶、硫磺辣椒、添加剂的粉条、染色黑木耳等。

1.3包装、运输、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为了保持农产品的新鲜度,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了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如用福尔马林溶液浸泡荔枝、牛百叶为其运输中保鲜,涂抹保鲜剂让梨在运输中保鲜。有些材料本身就有剧毒,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

除上述农业系统内部因素产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外,农业系统外部因素也会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如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以及农业污染带来的环境破坏、水资源和土壤的污染,这种环境下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势必存在质量安全问题。

2.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流通各个环节。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监测好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领域的各个环节。国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之所以存在上述诸多问题:一是农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让农业生产者、加工者和经营者有机可乘;二是农产品法制监管力度不够,让农业生产者、加工者和经营者钻了法律的空子。要想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

2.1完善农业标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据悉,我国的农业标准落后,体系不健全。国外的农产品标准每隔2年或5年修订1次;而在我国10年以上的国家标准占37.7%,5~10年的国家标准占33.4%。我国应当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强制性农业标准转化为技术法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对标准实施动态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例范文2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工作的总体要求,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工程,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源头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性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通过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科普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向管理者和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深入宣传,提高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氛围。(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标准实施,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指导农民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种养大户普遍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化。(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必须把住农业投入品质量这一关。严防违禁农药、不合格的化肥流入市场。要加强对农业灌溉用水的监管,保证种植业生产不受污染。(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四)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加大蔬菜产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加强进入市场蔬菜农残检测,全面掌握蔬菜农药残留情况,正确指导生产和消费,提高质检人员素质,完成全年检测任务,蔬菜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五)加强动物防疫,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做到早防严控,防患于未然;对国家规定实行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率必须达到100%。(责任单位:兽医站)

(六)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宣传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开展农药市场安全检查,推进五种剧毒农药替代工作,推进病虫害防治专业化。(责任单位:供销社、农业服务中心)

(七)水产品监管。加强渔药市场管理,配合上级查处无质量安全说明书、无标签的产品和禁用的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药品。(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八)加强家畜家禽检疫。加强生猪收购管理,收购生猪必须持有合格证和消毒证,对病、死猪要做到“不贩运、不加工、不销售”,进入屠宰厂生猪必须持有两证,检疫人员要对生猪从宰前到出场进行全程监控,配合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的抽查,从严把好肉食品检疫关,做好外来畜禽的检疫和查证验物工作,为市民提供安全放心的肉食品。(责任单位:三产办、兽医站)

(九)农业科技推广。推广无公害产品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种植企业、大户和广大群众的种植技术和水平,引导广大农户种植适销对路的优质、安全农产品,逐步推广少用或不用化学投入品的生产技术。(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内容,责任到人。

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例范文3

第二条生产出口农产品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大力推广国际通用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行出口生产体系建设,鼓励、扶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出口生产基地。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将已经备案并按照国际通用“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建立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名单向国内外公布。

第四条外经贸、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畜牧)、海洋与渔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配合协作,建立出口农产品联席工作机制。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植物产品原料种植环节和动物产品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品和水生动植物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加工出口农产品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出口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管。

外经贸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出口农产品市场开拓及相关信息服务事宜。

第五条农业(畜牧)、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及时制定、调整、公布与出口农产品生产有关的技术规范,加强对生产者的监督、指导与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农业化学投入品名录。

出入境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外经贸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农业(畜牧)、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出口农产品生产的监督、指导与服务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出口农产品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可追溯体系和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使用、出口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

出口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应当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第七条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信息共享的要求,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信息;外经贸部门应当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进口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发生变化的,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外经贸部门应当及时向农业(畜牧)、海洋与渔业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农业(畜牧)、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外经贸部门提供生产环节防控疫病、疫情、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等信息。

第八条加工出口农产品的,应当建立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自检自控体系,对出口农产品加工环节的安全实行自检自控,并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根据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自检自控能力、质量诚信状况和出口农产品风险程度高低等情形,实行不同的监管模式。

法律、法规对出口农产品加工监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出口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基础设施投入,逐步完善检验检测条件。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相互间的检测协作,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资源,并积极为企业提供检测便利。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扶持、鼓励出口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大对特色出口农产品原产地的保护力度和出口农产品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并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和商标注册。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鼓励、支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提供生产技术和信息服务、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控制体系以及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的效能。

第十二条农业(畜牧)部门应当向畜禽养殖基地派驻经资格认定的兽医技术人员;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向出口肉类屠宰厂派驻经资格认定的兽医技术人员。兽医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对畜禽养殖、产品加工实行产地检疫和屠宰监管,并搞好衔接。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安全风险基金,专项用于补偿出口农产品质量风险损失。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出口农产品的种植、养殖进行合理布局,制定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规划并组织实施。

农业(畜牧)、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按照动植物种植、养殖规划,制定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规范,并合理确定动植物种植、养殖密度。

生产出口农产品的,应当严格遵守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规划和种植、养殖规范。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生产区域土壤及水源的环境保护。

生产、加工出口农产品的,应当根据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环境要求,严格保护出口农产品基地的环境,并加大对基地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第十六条生产加工出口农产品的,应当严格按照农药、兽药、废弃物、病死动物、畜禽粪物及其包装物品等废弃物的处理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回收前款规定的废弃物。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违禁农业化学投入品;

(二)藏匿、加工、贩卖病死畜禽;

(三)破坏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其环境;

(四)伪造检验检疫证件、农产品生产加工记录及其他证明文件,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隐瞒真实情况;

(五)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不得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农业(畜牧)、海洋与渔业、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处以警告,并对非经营性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性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例范文4

[关键词] 叙永县 农产品 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1-0098-01

一、叙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

叙永县地处四川盆地南缘,辖25个乡镇,231个村(社区)。耕地面积3.67万hm2,农作物种植资源丰富,播种面积9.48万hm2。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18万hm2,总产28.87万t;经济作物2.3万hm2,总产20.95万t。在四川特色农业产业区划中被确定为川南优势早茶区、赤水河优质鲜食甜橙区、全国优质烤烟基地、脱毒马铃薯繁育和种植基地、四川省63个10万亩以上蔬菜生产大县。但由于叙永县属乌蒙山连片特困区,是国家扶贫攻坚重点县,经济基础较差,农业生产水平较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较为落后。2008年以来,通过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1],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多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2008年底,成立了叙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并于2009年通过公开招聘和内部调剂方式,落实了6个人员编制,其中3个专职管理人员、3个兼职管理人员。2010年11月叙永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项目申报成功,通过了省农业厅和发改委评审,现正与多个项目整合修建叙永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综合楼。2012年,县乡(镇)村三级按照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要求,经县编办批准,在25个乡镇增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岗位,确定专人负责。每个村聘请1名协管员。由此,初步建成了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得以全面展开。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逐步完善

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协查协作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重大农产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叙永县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产地准出制度》、《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制度》、《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管理制度》等20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同时,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部门联动制度,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2-3]。

3.“三品一标”工作稳步推进

“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政府推进农业标准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4]。开展了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农产品产地周边重点污染源调查、农业污染源普查,因地制宜制定了安全农产品产地建设规划。编制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建设了水稻、马铃薯、烤烟、茶叶、甜橙、竹笋等一批优质农产品基地。水稻、蔬菜、茶叶、甜橙等作物产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0.65万hm2,企业建立了绿色食品大米原料基地0.07万hm2。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农业生产者安全生产技能有所提高。禁用农药已基本退出我县农业生产领域,农药化肥使用趋于规范。已制定了茶叶、柑桔等作物生产技术地方标准,使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目前已建成11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中1个国家级示范区,4个省级示范区,6个市级示范区,总面积0.9万hm2,辐射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面积0.14万hm2。同时,全县有2.12万hm2耕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整体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6个,面积0.17万hm2;获得认证的有机食品2个、有机转换产品4个、无公害农产品24个。全县按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农产品面积达到1.2万hm2,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为33.2%。

4.专项整治和常态化监管紧密结合

利用现有的检测设备每月进行两次果蔬农药残留的快速抽检和结合重大节假日进行专项抽检。抽检范围包括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年抽检蔬菜水果茶叶等40余批次,样品500余个,合格率达98%以上。每逢重大节假日,由县农业局牵头,联合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包括开展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农产品抽检、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等。同时,严格执行农药经销登记制度,实行持证销售,并做好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管工作。共查获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的经销商29家,办理违法案件52件,查获违规种子1950公斤、农药120公斤。对全县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资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获得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及产品均进行了全面的监管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安全意识仍然淡薄

生产者重产量轻质量的意识仍比较普遍。由于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片面追求产量,忽视了质量。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农产品价格偏低,农资价格过高,产出与投入比例失调,投入的多,产出后回收的少。购买农药肥料,就是要求价格低,效果好。只有这样依靠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量来增收,而不是求得质量安全。从消费者而言,其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不足,加上消费能力的制约,即使明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义,大多数人仍然存在着重价不重质现象,遇到质量问题不能依法处理。

2.行政监管尚有死角

由于人力资源有限,对县城、超市管理较多,而对乡镇、农贸市场管理较差,产品例行监测不到位,行政处罚不到位,对农户更无法监管。农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大多数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等,均是散装上市,既无包装,也无标识,更无商标,消费者无从辨别农产品质量的优劣,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后,难以进行源头追溯。

3.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

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缺乏对农产品生产的统一规划、指导,难以保证统一实施统一的生产技术措施,农产品生产无序竞争,产品品种杂乱,不利于质量检测。一是农业标准推行力度不够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数量少、面积小,推广普及率较低。二是通过农产品产地安全认证的基地,农产品生产还不规范,生产基地技术指导到位率差,田间生产档案记录不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尚未实施,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较差,部分已通过认证的产品没加贴标志。三是地方适应性农产品生产标准少,除少数几个重要产品外,大多数农产品缺乏相应的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安标准。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识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广大群众教育宣传,帮助他们提高认识。二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及时公告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动态,做好每月的农产品检测结果公告,对严重违规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予以曝光,借助社会舆论形成广泛的监督效应。三是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宣传。增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无公害、健康的消费理念。通过宣传培训改善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诚信意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由他律变为自律,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2.强化源头管理,实行市场准入

一是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对建立标准化示范区和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个人和组织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建设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实现标准化、产业化、组织化水平的整体提高。三是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同时,便于实施监管和质量追溯。

3.加强部门协作,全面实施监管

一是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进一步规范化肥农药使用。二是监管应做到城乡并重,监管品种应以县优势农产品,市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为重点,对生产、销售的不安全农产品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或无害化处理,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生产者、销售者应从严从重处罚。三是加强部门联合,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村延伸机构的作用,增强执法力度。四是加强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参考文献

[1] 卢良恕.建设现代农业,确保新时期国家食物安全[J].中国农业信息,2008,3:4-6.

[2] 王关琴,舒畅成,张富仙,等.对县(区)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实践与思考[J].农业质量标准.2005,4:31-32.

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例范文5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中,网络信息技术发挥着重要作用。数据管理中心将农产品的各项数据发送给监测人员,提升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水平。当农产品出现安全风险时,网络监测系统会进行自动预警,并划分风险等级。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应用网络信息监测平台进行数据管理势在必行。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数据管理及上报系统的关键技术

1.1大数据技术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过程中,大数据技术具有突出的实用价值。想要对农产品进行数据管理,需要形成基础的数据库,而数据库的建成需要应用大数据技术。就大数据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中的应用来看,可以分为3个主要部分:数据库的构建。在构建数据库时,需要形成农产品的加工生产动态立体图示,并把农产品的质量风险、农产品的工艺指数等作为主要参数;数据采集中心[1]。想要获取数据,并把数据发送给监测人员,需要应用WEBSERVICES,对农产品生产加工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数据管理中心。在农产品的监测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数据,数据的类型不同,管理方式也不尽相同,因此要利用ORACLE10g形成动态数据管理中心。

1.2地理信息系统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过程中,地理信息系统具有突出的应用价值。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对农产品的精准定位,形成农产品精加工的系统,了解农产品的质量系数等。就地理信息系统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中的应用来看,可以分为3个主要部分:定位部分,需要对农产品进行位置确定和追踪;视图部分,需要把农产品的安全信息发送给监测系统;统计分析部分,需要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预判断。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数据管理及上报系统的实现

2.1数据管理的实现

在数据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农产品数据进行检测。数据库储存着农产品的实时数据和往年数据,在进行数据更新的过程中,应该在网络信息平台中点击新增批次的按钮,然后把农产品的质量数据计入其中[2]。在对农产品的信息进行核对时,如果发现信息讹误,要点击修改按钮,并确认保存。在数据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农产品数据进行判定。不同农产品的类型不同,以蔬菜为例,在进行蔬菜的判定时,应该遵循具体的操作流程。一方面,在确定该农产品为蔬菜产品时,应该对比相应判定依据中的条例。另一方面,如果判定依据中不包含该类蔬菜产品的特征,应该点击设定判定参数按钮,优化蔬菜产品的判定流程。在数据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农产品数据进行评估。一些农产品会携带有毒有害物质,而有毒有害物质大多是来自于农药兽药。在进行评估过程中,应该设置农药兽药毒素的参数,如乐果参数、敌敌畏参数、伏杀硫磷参数等。在设置参数完毕之后,应该把农产品列入到评估列表中,如果农产品质量不合格,要立刻进行预警。

2.2上报系统的实现在构建

上报系统的过程中,应该允许历史数据的查询。历史数据应该按照类型的不同被安置在不同的数据库中。当用户输入农产品的关键词后,页面应该显示与农产品质量相关的条例,如果数据为0,说明历史数据亟待补充。在构件上报系统的过程中,应该允许用户信息的查询。用户信息包括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如果用户信息出现了讹误,系统应该满足用户需求,对信息进行自动修改并保存[3]。

3结论

我国的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对农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促进我国农产品生产制造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大数据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构建网络信息监测平台数据管理中心和上报系统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邢美,金国良,张国伟,宫潘威,赵锡澄,董玉德.基于WEB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溯源系统的设计[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16(03):499-502.

[2]张凤柱.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J].现代农村科技,2011(20):4-5.

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例范文6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60%以上的地市、近一半的县(区)和97%的乡镇建立了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风险防控水平稳步提升。来自农业部的数据显示,今年蔬菜监测合格率达到96.2%,比去年提高O.2个百分点。

但是,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背后,一个事实不容忽视:部分地区耕地和水体环境遭到工业和生活废弃物的污染,有害、有毒物质进入土壤不断累积。与此同时,局地滥用农药化肥甚至剧毒农药的情况也并不鲜见。两个因素相互叠加,近年来酿成镉大米、毒豆芽、剧毒农药蔬菜等各类农产品生产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面对部分地区已经出现的农田污染,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对受污染严重的耕地、水等,要划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禁止区域,进行集中修复。

对此,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明年将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组织开展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监测调查,全面摸清南方重点省份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探索建立重点污染区域生态补偿制度。

业内专家认为,我国农田污染情况尚未完全摸清,亟需开展周密细致的监测调查,在此基础上有的放矢地进行集中修复。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随着我国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产品数量已经不成问题,难在质量安全。要治理农业生产源头,实行标准化生产,严禁滥用农药化肥等投入品。

“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这也正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力断污染物进入农田链条的具体举措。

韩长赋说,农业部将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健全科学统一、与国际接轨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此外,还要推行生产全程控制和质量安全追溯,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控药、控肥、控添加剂,对农民开展标准化清洁生产技术培训和法规宣传教育,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建立产地证明准出制度,强化与市场准入的衔接。

保卫农田安全,既要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也要一手抓执法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