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资的局限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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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的局限性

直接融资的局限性范文1

关键词:集团公司;融资管理;问题;途径

一、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政策限制集团公司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是外源融资的一种,与直接融资相对应,是指实际借款人以金融中介机构为媒介向实际贷款人进行融资。间接融资中最普遍的方式是银行集中其他机构的闲置资金,并通过信贷方式贷给资金短缺的集团公司。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银行所扮演的角色是典型的金融中介机构。

虽然间接融资具有成本低、弹性大和灵活性强等多种优点,但同时也具有一定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融资规模不足,不能满足大型集团公司的实际需求;

②没有融资主动权,贷款的利率、期限甚至其用途去向等都要受银行干预;

③受政策性因素影响较大,且其受影响程度与集团公司的规模大小呈正比;

④风险高,贷款一旦到期必须偿还。

这些局限性的主要来源是国家政策对间接融资的限制,我国市场机制尚未完善,政府需要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不可避免地要介入金融体系的发展,对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带来影响。

(二)集团公司资本结构不合理,融资渠道单一

虽然我国集团公司的融资渠道正逐渐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但大多集团公司目前的融资管理仍存在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资本结构不合理。其单一性体现在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方面,在间接融资中企业对银行贷款依赖度过重,且间接融资在集团整体融资中占比过高,为集团发展埋下隐患。在直接融资中,大多企业仅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却很少通过债券募集资金,股票与债券市场发展失衡。

太过单一的融资渠道不仅有碍于资本结构的优化,压缩了金融风险的防范空间,还将降低集团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缺乏科学的融资规划,对融资风险的认识不够

融资风险是财务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企业因进行融资活动而产生的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性和企业利润的可变性,对集团的发展有重要影响。我国大多集团公司的管理层仅仅将“融资管理”简单地理解为募集资金并将其合理地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而对融资风险却没有足够认识。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环境日趋复杂,集团公司所面临的融资风险也伴随其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愈渐增加。集团公司若未能重视风险,没有对未来金融环境的变化加以预测,盲目扩大投资规模,一旦市场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企业则将受到剧烈冲击甚至破产。

二、集团公司加强融资管理的具体途径

(一)不断提高集团公司的战略协同水平

集团公司要不断提高战略协同水平,在制定融资方案时要考虑到集团各下属部门和子公司实际情况,以整个集团的长期发展战略为基础,对融资规模、融资渠道和融资的资本结构进行合理选择以避免融资和投资的盲目性。融资规模过大不仅会增加融资成本,还会造成资金的闲置浪费;反之,若融资规模过小,又不能有效解决资金紧张问题。融资渠道和方式选择不当则会影响资本结构的优化,增加集团债务风险。

(二)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逐步优化资本结构

针对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集团公司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并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以适当增加直接融资的比例,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积极平衡和开发股票、债券并行的直接融资方式。对于间接融资,除了适当降低其比例,还应该重点改善对银行贷款过度依赖的问题,积极探索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

此外,可以适当采用国外商业银行贷款的融资渠道,通过合资或外资银行进行融资。这种方式一方面在原有基础上又增加了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国内宏观调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但这种方式会由于汇率的变化等国际因素而增加融资成本和风险,因此要根据集团自身情况慎重选用。

(三)科学理财,合理规划,有效规避风险

为了对资金进行科学管理,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融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等过程都应在制度的规范下,根据集团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同时还要考虑国家未来可能采取的宏观调控政策。为有效规避融资风险,融资过程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规模适度原则,即集团公司融资时应按实际需求进行,融资规模应与项目对资金的需求量相平衡;

2.结构合理原则,即融资过程要保持集团权益资本与负债资本的合理关系;

3.低成本原则,即融资时尽量降低成本。

4.时机恰当原则,即融资前要制定好时间计划,把握最佳融资时机,避免融资过早或融资迟滞。

三、结语

充足的资金是企业扩大经营并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加强融资管理对集团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各集团公司应正确认识融资管理的重要意义,以长远战略目标为基础,提高战略协同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有效规避融资风险。只有这样,各集团公司才能在当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保证资金的充足,实现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桦.南方航空公司融资风险及其防范研究[D].吉林大学,2015.

[2]袁跃华.企业集团融资管理相关问题研究[D].天津大学,2012.

直接融资的局限性范文2

关键词:金融危机;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融资路径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2月15日

一、前言

根据相关资料,我国大约有中小企业4,200多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8%,经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460万户个体、私营企业达3,800万户。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中小企业正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遇到很多问题。其中,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狭窄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十分狭窄,除了少数大型知名企业,一般的中小企业融资能力都有限。企业的融资渠道不外有三种:向银行申请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上市直接融资。要想促进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融资体系,最根本的是,建立起企业外部融资体制,即市场融资体制。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内因

1、中小企业素质普遍不高,信用观念较弱,信息不透明。我国中小企业的素质普遍不高,很多企业将贷款贷来的资金作为自己资金使用,银行给这样的企业发放贷款就很难如期收回,导致发生在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高于大型企业。目前,银行中的不良贷款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于中小企业。因此,中小企业要想贷款常常得不到银行的支持。这也令中小企业十分头疼的问题。

2、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差。中小企业不能像上市公司那样通过上市发行股票来直接融资。中小企业要想直接融资绝大部分要靠个人的能力私自解决,但这种资源是有限的,融资的结果往往也不够理想。如果向大的财团融资,如果对方看不见收益率及回报率是很少会把资金借给你小小的企业,而且现在民间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稳定,财团更愿意把钱投入到其他的可以有所收益且风险小的项目中去,谁不愿意承担这种风险,这就使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越来越困难。

3、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物,担保融资能力不足。无论什么企业担保或者贷款都需要有担保物来提供保证。中小企业的抵押品有一定局限性,除了土地、房产以及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等。所以,能贷款的数目也不是很多。当企业出现资金困难时,超过70%的企业选择通过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抵押贷款是银行贷款的主要形式,但大多数的中小企业都存在个体经营、私营经营模式的规模小、负债大、固定资产不多等情况,而且信誉普遍不高,这就使银行在给中小企业贷款时产生了很多顾虑。

(二)外因

1、政府因素。中国的社会性质决定了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重视程度。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偏向于大企业以及国有企业,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这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历史原因。大型企业能够容易地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上得到资金,而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却相应被提高了许多,中小企业要取得贷款必须付出更大的成本。因此,这也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主要问题所在。

2、金融机构因素。企业可能会经常面临这样一种情况,在自身发展比较好的时候,银行可能会主动上门提供贷款,但当企业真正急需资金的时候,银行却用种种条款把企业拒之门外,虽然对银行这种行为表示愤怒,但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银行也是盈利机构,它们也要计算自己的贷款风险和收益。所以,银行更愿意“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而且银行贷款时间效率很低。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多为临时性资金需要,对其来说,时间就是生命,但是现在的金融机构为了加强风险控制,强化了贷款的审批程序,程序繁杂,需要的时间也有越来越多,往往是贷款批准后已经错失了商机。现在我国缺少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民生银行原来的初衷是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可是现在它已经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什么区别了。

3、信用担保体系因素。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机构少,并且担保基金的种类和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民营担保机构受到所有制歧视,只能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而无法与协作银行形成共担机制。并且担保成本高,在中小企业取得贷款的成本中不仅要支付银行的利息,还要支付各种抵押登记、办证、评估资产所花的费用,还有按银行要求参加的财产保险费用以及风险保证金的利息等,这也为融资带来了困难。

4、法律体系因素。我国法律相对来说很少有对中小企业进行有效的保护,很多法律条款也相对存在一些局限性。

三、中小企业融资路径选择

(一)中小企业完善自己的能力

1、银行贷款始终是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来源。贷款难,并非银行不想放贷,而是由于企业信用缺失和市场风险太大,银行承受不起,所以企业自身必须向外界展示自己的可持续发展,保证自己的信用,并尽可能将自己的有关信息透明化、公开化。

2、中小企业也需要将财务信息的透明和真实作为融资的基础工作,提升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整体的信用形象。

3、中小企业协会内的中小企业应加强互助合作,资金充裕的企业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技术先进的企业则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技术指导,还可以相互间提供贷款担保。

(二)金融机构应针对中小企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银行该有银行家的胸怀和眼光,不能短视于目前的大企业和大项目,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1、商业银行需要多推出一些结合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创新产品,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如自然人担保贷款,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票据贴现融资,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应收账款融资等其他有效的融资方式。

2、对现有市场中已经成熟的政策性银行,可以全盘转型为中小企业银行。政府要支持中小企业,设立专门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是各国通行做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本身就面临着转型的问题,对现有市场尚未成熟的政策性银行,可以考虑在原有业务领域内扩展其功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3、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典当行等,结合我国的法律、政策,积极为中小企业融资开拓道路。比如,加快创业板市场的正式推出,弥补中小企业在证券市场的遗憾;其他金融机构加强与中小企业协会、社会信用评级机构等的联系,推出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项服务。

(三)政府要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为其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1、政府要完善对自身的监管,避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一己私利,限制对某些中小企业贷款,或者默许一些企业逃避债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况。如果发生以上情况都会对市场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2、政府应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作,出台相应的政策,以加强对地方审计局及地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企业财务报告可信度做出正确评价。

3、我国政府可参照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出台的法律,例如美国先后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小企业法案》等几十种法律,通过立法来保障中小企业稳定发展。政府要公布一切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和程序,不能让这些政策给部分人权利滥用提供空间。

4、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由政府引导,帮助建立中小企业专门的信用评级机构,通过测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和数据库,规范其信用行为。

5、发挥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对整个经济环境做好引导工作,从行政手段、政府号召转向经济手段的引导,以调动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

四、总结

解铃还须系铃人,最重要的是中小企业自身要寻找突破口,要从自身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从而摸索出方法,才能更好地解决困难。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综合反映出现阶段我国企业经济结构、银行信贷投向结构以及银企资金需求结构等多方面的矛盾,特别在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这种矛盾显得更加突出。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问题,要从根本上打破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困境,除了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之外,还需要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我相信经过政府、企业、银行以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的帮助,还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反省以及努力,从中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法,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局面一定会有所不同。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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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的局限性范文3

关键词:经济结构;金融结构;居民资产结构

一、 引言

当下,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产业结构正从传统的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低端制造业向以资本密集型为主的高端制造业与服务业转变。要想实现这一经济目标,必然需要一个相适应且高效的金融体系来支持实体经济的顺利转型。然而我国目前的社会融资结构中,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仍然占据很大的比重,银行固有的低风险偏好、对抵押品的较高要求、对公司财务的格式化审核等局限性使得银行向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新型产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能力和意愿十分薄弱,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象显得较为突出。而资本市场作为一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者天生较高的风险偏好恰好能够满足处于萌芽期和初创期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在打造中国经济未来升级版的进程中,以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直接融资渠道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居民部门作为社会资金盈余的主要部门,其消费和投资决策将对一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带来重要影响。可见,一国的经济结构、金融结构以及居民资产结构似乎存在着某种逻辑上的关联性。因此,本文将从我国当前的经济结构、社会融资结构以及居民资产结构的现状出发,对这一问题作具体深入的探讨,并在最后给出结论以及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 我国当前的经济结构

改革开放将近40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人为之瞩目的成就。1978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为3 650.2亿元,只占整个世界生产总值的1.8%;2015年,这一数字上升到了109 665.51亿元,而中国的经济规模占全世界的比重也由1978年的1.8%上升到将近17%,38年间复合增长率达到了9.2%,堪称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与此同时,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升。1978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为382元,在世界各国中处于相对靠后的位置;2003年,中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 000美元,标志着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而到了2015年,我国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更是突破5万大关,达到了发展中国家中等偏上的水平。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中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且在相当长时间内充当着世界经济的增长引擎,对于世界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

同时,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经济结构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正如图1显示,在经历了改革开放前10多年的适应调整期之后,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推进,20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呈现出以下特点:首先,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占比较低,并且长期稳定在7%左右,意味着我国基本告别了以农耕文化为主的农业时代。此外,作为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产业,农业的长期稳定有利于促进其他产业的发展,而这与政府长期实行的惠农政策是分不开的。其次,以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对于GDP增长的贡献率总体呈下降趋势,由1991年的61.1%逐渐下降到2015年的37.1%;而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对于GDP增长的贡献率则从91年的32.2%稳步上扬到2015年的57.7%,并且在2013年首次超过了第二产业的贡献率,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这一现象标志着当下我国经济正由工业化时代向后工业化时代迈进。

后工业化时代,一国的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逐步由高速增长下降到中高速增长,而经济结构则逐渐由以商品生产为主的工业经济向以消费为主导的服务型经济转变。当前,我国经济的这一转型尚未顺利实现,经济增速下降的同时伴随着经济结构失衡的巨大风险。以钢铁、煤炭等为代表的传统产业的产能过剩以及以新能源、信息技术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供不应求是当下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粗钢的产能利用率仅为67%,相比2009年的81.12%,下降了将近14个百分点。而新兴经济的典型代表-网络购物的市场规模则由2009年的35亿元上升到2015年的5 036亿元,6年间增长了将近144倍。传统与新兴产业供需现状的巨大反差表明我国当前的经济效率较为低下,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结构性矛盾仍然是当下以及未来较长时间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限制和削减产能过剩的传统行业,积极培育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新兴产业是成功实现经济转型的主要途径。

三、 我国当前的金融结构

通过以上对于我国经济结构现状的分析可以发现,积极发展和培育“新经济”环境下的新兴产业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主要手段。但是,相比处于成熟发展阶段的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大多处于初创或成长期,意味着这些产业在蕴含着巨大市场机遇的同时也伴随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并且初期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来支持这些产业的发展。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融资结构中,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仍然占据很大的比重,银行固有的低风险偏好、对抵押品的较高要求以及对于公司财务过于严苛的格式化审核使得其向新兴产业提供融资的能力和意愿均十分薄弱(Black & Moersch,1998;Boot & Thakor(2000))。再加上我国商业银行大部分仍为国有性质,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大量传统产业仍然占据着银行业优质的金融资源,导致其产能过剩的现状迟迟得不到改变。长远来看,这非但不利于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也不利于经济转型战略任务的顺利完成。

而资本市场作为一国金融资源配置的另一渠道,其灵活的制度安排,较高的风险偏好决定了其适合成为具有高风险高成长特性的新兴产业的融资来源。并且,作为风险管理和交换的场所,资本市场能够通过合理公平的金融契约设计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对于不同风险收益特征金融产品的需求,大大降低了投融资主体双方的交易成本,有助于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此外,资本市场还可以通过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淘汰产能过剩和落后的企业来重新整合经济资源,从而有利于真正高成长的行业和企业迅速发展和壮大,率先实行并推动经济结构向高级化发展。

然而,表1显示,当前我国的社会融资体系仍然以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体系为主。若不考虑新增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等表外业务,2005年以来,我国每年新增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的比例稳定在50%以上,个别年份甚至超过了70%;而以企业债券融资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占比不到20%。虽然近些年新增人民币贷款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整体上其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仍然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因此,面对我国当前社会融资体系的滞后性和局限性,优化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引导风险资本流向代表未来经济转型升级方向的战略新兴产业,是我国实现经济转型这一战略目标的必然选择。

四、 我国居民当前的资产结构

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将一国的金融系统视为由全体投资者所作投资决策自然形成的系统,那么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者对于不同资产的选择会对一国金融系统不同层次风险结构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图2显示了一个简化的两部门经济的资金流动状况。在这一简化经济中,只存在住户和企业两个部门。首先,社会资金以工资和股利的形式从企业部门流向住户部门,于是形成了住户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其次,住户部门的可支配收入主要有两个流向:一是通过居民消费回流企业部门,二是通过金融体系为企业部门提供融资,而提供融资的方式也有两种,即要么通过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要么通过以资本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体系以支持企业发展。最后,企业部门通过银行体系或资本市场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因此,从社会资金的流向来看,居民投资者是社会资本供给的主要来源,因此其对于各类资产参与和配置的决策将对一国金融体系的结构形成和演化产生重要影响。进一步,表2显示,2000年~2011年,在社会各部门的可支配收入结构中,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占社会可支配总收入的比例虽然从67.5%缓慢下降到60.8%,但是在社会三大部门中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表明我国住户部门是社会资本供给者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此,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居民投资者的资产选择对于一国金融体系的构成及发展将带来重要影响。例如,若银行存款在居民资产结构中的占比较高,则表明通过银行体系的潜在资金供给较为丰富,有助于降低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进行外源融资的成本,使得企业对于银行贷款的融资需求上升,从而进一步推动银行体系的繁荣和发展;相反,如果股票债券等证券类资产在居民资产结构中占据较大比重,那么意味着企业较易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获得外部融资,因此企业可能会增加股票融资或债券融资在资本结构中的比重,使得资本市场在社会融资体系中的地位得到提升。因而,若想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体系中的比重,必须研究居民部门的资产选择行为。据有关数据表明,通货在我国居民金融资产流量结构中的比例从1993年最高的22.4%下降到2013年的4.2%,中间虽有波动,但是总体仍呈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而对比存款以及证券类资产在居民资产流量结构中所占比例可以发现,除去2007年,存款占我国居民金融资产流量总额比例一直远远高于证券类资产,且其平均比例达到71.7%,而证券类资产的这一数值只有10.4%。这表明在扣除实物消费部分后,居民部门倾向于将增加的大部分可支配收入配置于银行存款,而在股票债券等风险资产上的配置比例较低,这也是长期以来人民币贷款在我国社会融资体系中占比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此外,对比美国等发达国家,我国居民部门在证券类资产上的配置比例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如何引导居民减少银行存款等无风险金融资产的投资比例,增加股票等风险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不仅有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繁荣和发展,更重要的是有助于促进我国金融体系中直接融资比例的提升,从而能够满足大部分仍然处于初创或成长期的新兴行业的融资需求,助力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五、 结论及启示

本文从我国经济结构、金融结构以及居民资产结构现状的角度出发,从理论上探讨了三者关系的内在逻辑。结果表明,在当前我国经济结构由以低风险的传统产业为主向以高风险的新兴产业为主的转型过程中,通过积极发展资本市场,从而提高我国社会融资结构中直接融资的比例是提高产业升级过程中的投融资效率,助力我国经济成功实现转型的重要途径。而居民部门作为社会主要的资金供给部门,其资产选择行为将为一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带来重要影响。因此,在当前我国居民资金仍然以存款的形式大量沉淀在银行系统的背景下,研究如何引导居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从而提高风险金融资产在居民资产结构中的占比,将不仅对于我国资本市场长期的繁荣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同时对于我国能否顺利实现经济转型的战略任务也将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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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项目号:14ZDA046)。

直接融资的局限性范文4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无论任何国家,中小企业在数量以及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上都有明显优势。美国将中小企业比喻成“经济增长的脊梁”,日本则将中小企业比作“经济活力的源泉”,可见这些世界数一数二的发达国家十分重视中小企业。在我国,中小企业更是多如牛毛,2010年底已超过1000万家,它们对GDP的贡献以及就业机会的创造都是首屈一指的。换句话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之所以发展如些迅速,中小企业绝对功不可没。时至今日,中小企业发展遇到了极大“瓶颈”,这一“瓶颈”随着金融竞争加剧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其健康发展。

一、中小企业发展之“瓶颈”――融资困境

1.银行方面的融资困境

当前,银行资源绝大部分被大型企业占用,仅有很少一部分流入中小企业。形成这种局面,并非大型企业收益有多高,而是它的生命周期长、管理规范、风险可控、财务透明度高和管理成本小,中小企业不具备这些优势令众多银行望而却步。另外,中小企业固定资产较少,可抵押的贷款额度根本无法满足企业融资需求。虽然近年来银行放宽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条件,但在抵(质)押和信誉担保上仍然十分严格,担保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信誉等级,还有一些较小型或微型企业一般不被允许采用信用方式和保证方式。

2.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困境

国家设立主板市场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资金支持。所以进入门槛较高,只有寥寥无几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公开上市进行股权融资。二板市场的开发是为了利用资本市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但其进入门槛同样较高,一些在融资方面存在较大困难的中小企业很难借些直接融资。可见,证券市场的发展是严重不适应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趋势。其实,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受阻,与其自身因素也息息相关。中小企业大多安于现状,对其做大做强欲望不强;中小企业多数由个人或家族控制,大多不愿意放松控制权;中小企业经营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它们一旦遇到市场环境转变,会不约而同地“捂紧口袋过冬”,而不会去想如何扭转乾坤,再次寻找商机。

3.国家扶持政策缺陷明显

一是国家政策导向有限。当前,国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降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等。可见国家十分支持走技术创新、科技创新的中小企业,但在庞大的中小企业队伍中,却没有几个真正走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二是金融机构定位失误。由国家政策扶持的一大批商业银行,并未如实的支持中小企业,而是将主要资源用来与大企业、大项目的合作。

二、重视融资渠道建设是中小企业摆脱融资困境根本所在

1.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支持力度

首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中小企业划分。以往,国家对中型企业的划分比较明确,但对小型企业的划分过于笼统,国家对中小企业实施的优惠政策确实也不少,但大多都被中型企业所享受,小型企业并没有得到太多实惠。很多银行为了逃避对中小企业的支持,都制定了一套相对比较严厉的贷款条件,这让很多小企业难以享受贷款的优惠政策。所以,个人认为,很有必要对中小企业做进一步的明确细化,小企业贷款的条件也要相应降低一些,使各类企业都能确实享受到国家相应优惠待遇。其次,从国家已经出台的法规可以看出,目前,在关于中小企业方面的立法主要还是金融信贷方面的内容,忽略了中小企业经营的大环境。在现如今竞争相当残酷环境中,中小企业根本就不具备任何实力与大企业来争夺市场,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形式,制定一些扶持保护条例,争取为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平等的竞争保障体系,以此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改善企业间接融资环境

银行之所以放弃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扶持,是因为“无利可图”,谁都不想干做赔本生意。为此,政府应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对银行产品创新的补助,以鼓励他们持续探索和创新。贷款组织创新也是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一个途径,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较小,可推行以中小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改革,这些中小银行针对中小型企业特点,不是重视抵押和担保,而是重视社会道德、信用访谈和市场调查。另外,可发展互助式担保。无论是政策性担保还是商业性担保都有一定局限性,对中小企业发展作用不是很明显。互助式担保机构是由企业团体组成,资金自筹、风险自担。这种机构既可以为会员企业担保,又减轻了财政负担,一举两得。

3.发展直接融资渠道

如果中小企业能够成功上市,就会很快摆脱融资缺口,所以政府要加快二板市场建设,创造更利于中小企业准入的环境。2009年付诸十年之努力破茧而出的创业板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便利,但由于不够成熟,虽然降低了对企业成长与创新的门槛,但其它一些设置标准过高,最终被人笑称是缩微版的A股。作者认为,创业板针对一个特殊群体,就应当认同风险,更加重视上市后的监管、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措施,真正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最后,民间资本市场可以说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又一出路,并在很长一段时期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政府要积极培育和规范民间资本市场,为民间资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意识的对非正式金融进行引导和培养,才能丰富我国的现实金融体系,从而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4.加强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

政府的支持、改善融资渠道等这些都只是外部因素,如果企业只一味的依赖外部因素不求上进,那么同样难以进一步发展。必须要将外部优惠加以吸收并转化成自身不断发展的动力。中小企业除了可以借鉴大企业在改善治理结构、管理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验,还可以通过以下办法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入股大企业,成为其子公司或合作方,与大企业联合,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在获得大批量订单,就增强了其本身在同行业中的市场份额,产销结合缓解了资金短缺的局面。

参考文献:

【1】钟兵: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师,2008,01

直接融资的局限性范文5

[关键词] 现代企业制度 融资结构 融资方式 企业治理

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志是有效的企业治理。现实中,不同的融资方式安排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下形成不同的企业治理形式,并决定企业的绩效水平。众多研究表明,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是提高经济效率、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保证,因而探讨企业融资方式与企业治理的关系对于转轨经济、构建高效的金融制度与企业治理结构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就企业融资结构和企业治理之间的相互关系谈点浅见。

一、企业治理与融资方式

企业融资方式可分为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不同的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收入流量索取权,即债权拥有固定收益的索取权,股权拥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权。融资方式的不同,企业控制权的安排也是不一样的。债权是与企业破产时的企业控制权相联系的,股权是和企业保持清偿力下的企业控制权相联系的。这里企业控制权不仅包括企业经营者的选择与任命权,也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决策权,这就是说,融资方式与企业治理直接相关。

Williamson在其1988年发表的《企业融资与企业治理》一文中,提出了企业融资与企业治理的内在联系。Williamson从企业的融资手段必然也是企业的治理手段出发,认为企业的融资治理机制作用的环境可以称为“有效契约环境”,有效契约环境隐含的一个契约就是契约的融资,从而也就必然向资本所有者提供治理手段。

发行股票通常被认为是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缺少信心或企业前景不怎么看好,而发债券或贷款则被认为是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有信心,企业的经营前景看好。因为在法律规定的企业设立所需最低限度自有资本金的基础上,企业依据资产负债比率来进行股票与债务筹资的决策选择。税收之所以会影响企业对融资方式的选择,原因在于对债券和贷款利息的支付可以减少纳税收入,而对股东支付的红利则不能从纳税收入中扣除。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应该全部选择债务融资,而不选择股权融资。

股票与债务不仅是两种不同的资本回收方式,实际上,股票与债务还决定着企业的治理。股票带有投票权(无投票权的优先股除外),而债券和贷款只有在企业破产后才带有投票权。所以,股票筹资的意义在于把企业对财产的控制权分配给股东,只要企业能按期偿还所欠的债务,一切均可正常进行;否则,企业的控制权便要由股东转到债权人手里。同时,债务融资还是一种“无退路”的融资,企业举债可以迫使管理层努力经营以避免破产的可能。

近几年,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中的国家都非常重视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并且开始重视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关键纽带”,不仅是为了企业融资而且是为了提高效益和维持生存的最终目的。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在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益方面承担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反过来,债权人依靠债务人偿还的债务利息维持自身的生存。如果没有可靠的债务回收,任何监督和竞争都没有办法保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效益。在市场经济中,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监督一般需要三个基本的条件:充分的信息、以市场为导向的激励债权人的手段和债务回收的适当的法律体系。

二、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与治理结构分析

1.我国企业融资结构的特征

我国企业的融资主要依赖外源融资,内部资金比例较低,这说明我国企业内源融资能力较弱。在外源融资中,间接融资占绝对主导地位,直接融资比例虽然在持续上升,但占外源融资的比例仍不足10%。间接融资以国有银行贷款为主。

2.融资结构对企业治理的影响

在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体制转型所形成的企业治理结构不能有效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从股权控制的角度看,国有企业经过公司化改造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但国家仍在公司中处于控股股东的地位,代表国家在董事会中行使投票权的人员仍然是政府官员而非资本所有者,他们没有动力去选择和监督公司的经理,也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因此,他们手中的投票权是消极的、失效的。即使是上市的国有企业,由于国家股处于控股地位,社会公众股的投票权也难以对企业经理形成任何有效的威胁。从债务控制的角度看,国有企业的主要债权人是国有银行。长期以来,由于政府与国有企业“隐含契约关系”的存在,使政府事实上对亏损的国有企业承担着一种无限责任,通过补贴等形式维持其生存。改革并未使政府与国企间的“隐含契约”真正解除,在财政补贴减少的同时,由政府控制和支配的国有银行体系便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对国企补贴的角色,通过信贷配给和计划控制利率维持亏损企业的低效率生存,形成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在预算硬约束的情况下,过高的负债不但会抑制企业的过度投资,还会带来投资不足的问题。而我国的情况恰恰相反,高负债不但没有带来投资不足的问题,反而造成大量的无效投资。更为严重的是,无效投资所形成的大量不良贷款已发展到十分惊人的地步。根据美林投资银行的研究报告,国有银行净资产已远远小于不良资产,因此“技术上已破产”。国有银行之所以未破产,是因为迅速增长的居民存款和储户对国有银行的信心使得国有银行并未出现流动性问题。显然,国有银行体系在这种情况下是极其脆弱的。

3.我国企业融资结构的选择

为了改善我国企业融资结构的局限性,一些人主张发展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认为这样可以有效降低银行系统的风险,减少政府承担的责任。本人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发展股票市场的确能分散风险,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更为显著。在这种情况下,股票市场上的风险和银行体系的风险,从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角度来看,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从股份制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股票市场的发展改变了企业的治理结构,使得企业获得了更多的融资机会,分散了企业的风险;同时,也使得企业的治理结构变得格外重要了。我国大力发展股票市场的主要目的在于改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但是在股票市场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银行的作用仍是重要的。除非股票市场的价格能够准确地反映企业价值;否则,通过股票市场来监督企业可能带来更多的信息干扰。有研究表明,我国的股票市场价格在反映企业信息方面比较脆弱,股票价格中更多包含投机性因素。

由此可见,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任何一种融资方式都有其积极作用,但也有不利的方面。由于经济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不确定性,使得处于不同经济信息环境下的企业应该适用于不同的融资方式。对于企业化程度较高、效益较好的企业而言,通过银行和股票市场来筹集资金这两种方式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而对于低效率的企业来说,最为重要的是改善其治理结构。

三、我国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

企业的融资方式不仅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市场价值,而且影响着公司的治理结构。在外源融资方式的选择上,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搬美国的市场导向型模式而否定日本的银行导向型模式。这不仅在于中国与这些国家微观主体的性质、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不同,而且在于融资制度的变迁有一个继承、逐步发展和向目标模式过渡的过程。对中国融资模式的选择,既要有历史的观点和现实的态度,也要有未来的眼光。我们认为,可以分为近期的过渡模式和目标模式。作为近期的过渡模式,可以采取以银行导向型为主的融资方式,但是这种银行导向型模式不同于日本的主银行制度。这是因为主银行制度以企业间相互持股的股权结构为基础,并且银行本身既是企业的股东又是企业的债权人。而在我国,企业相互持股的股权结构并不普遍,《商业银行法》也禁止银行持有企业的股权。银行导向型融资模式在我国处于转轨期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首先,资本市场在我国虽得到长足的发展,但其规模仍然十分有限,在近期还难以成为大多数企业的融资渠道。第三,从风险防范的角度看,股票融资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我国未来的目标模式应该是市场导向型融资模式,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多元化融资模式。在向目标模式的过渡中,一方面在经济市场化、银行商业化、企业公司化和利率市场化的基础上,我国将形成发达的生产要素市场和完善的信用制度,直接融资的比重则大大提高。另一方面,随着中央银行监管能力的提高和商业银行自我风险意识的增强,商业银行最终将顺应世界金融业发展潮流,走综合经营之路,其竞争能力不断增强。这样,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融资模式很可能不是以某一种融资方式为主导,而是多元发展、相互渗透、相互竞争的模式。他们各自在融资总量中所占的比例视不同企业、不同项目由市场来确定。与市场导向型融资模式相对应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市场约束型,即通过商品市场、股票市场、经理市场等多种形式的市场来治理企业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钱颖一:中国公司经济理论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2]张维迎:从中国国企资本结构的问题看企业重组[J].国际经济评论,1995,(26)

直接融资的局限性范文6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对策

中图分类号:DF412.3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0.03.08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检视

中小企业(Small Medium Business,SMB)是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总称。按原国家经委的定义,以工业企业为例,雇员200人以下,或者资产规模在4亿人民币以下,或年销售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企业就是中小企业。这一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实质上是一个规模标准,因此中小企业的覆盖面特别大――可以说我国的企业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目前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国家财政税收,以及安置就业人口的重要力量,其地位与作用日益显著。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那么,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是什么呢?根据世界银行在四川省的调查结果,60%以上的中小企业认为在所有困难(包括公平竞争、税收、反腐败、融资难等)中,融资难是限制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在融资渠道方面国际金融公司的调查表明:

从上表可见,我国民营企业融资90%以上都是靠自我融资。中小企业要发展,必须要解决资金问题。那么,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

(一)银行融资体制偏好的制约

国有企业由于其战略性的地位、牵涉的职工众多、事关稳定的大局等,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进行支持无疑有其合理性,但是,这种支持必须有个度。据统计,虽然国有企业占工业生产总值不到30%,占GNP不到15%,却占有银行贷款的70%。显然,这种资金流向是很不正常的。由于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虚位及其他种种原因,使得国有企业很大程度上仰仗银行的贷款以度时日,进而形成对银行严重的资金依赖。同时,由于破产法等规定的相关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缺失,于是形成中国独特的国有企业的“投资黑洞”:国有企业一旦占有了银行资金,其风险就完全外部化。资金投入如果没有使国有企业经营改善,得到的将是更大的资金投入。在这种融资体制下,国有企业形成了对商业银行的高度依赖。社会资金在一定时期内是有限的,因此,在国有企业挤占了大部分资金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融资就变得十分的困难。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国”字属性,因此它与国有企业事实上是一“家”,这样一种性质定位使得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很难形成真正的市场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于是将资金贷给国有企业只是资金的内部配置。因这种风险由国家承担,而将资金贷给中小企业等私人经济则是信贷行为从而风险由银行负担。基于这样一种现实的考虑,国有商业银行事实上造就了将资金贷给国有企业这样一种贷款偏好,而国有企业则形成相应的“刚性”依赖。而恰恰在这个时候,中小企业的融资就在这种银行的“偏好”与国企的刚性依赖之间被扼杀了。

(二)缺乏政府专职机构的协调

成立专职性的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帮助可以说是发达国家的主要经验之一。美国中小企业署(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成立于1953年,自1958年起被定为“永久性联邦机构”,其主要的任务便是以担保方式诱使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日本是制定和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最为典型的国家……同时还是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最为完善的国家。反观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融资管理难,这又直接表现为我国没有一个如美日那样的专门政府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进行协调,以促成政府、中小企业及银行的有效联动。事实上,这样一个专门的机构对于优化中小企业的外部环境,组织中小企业出口招商以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意图,引导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的经贸洽谈会、实行银行中小企业的有效对接,对中小企业贷款开展咨询和服务等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三)体制改革“非均衡性”的阻滞

根据“产业链”理论,经济发展是由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连续性拓展实现的。20多年的改革证明,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领域,探索公有产权保值增值与激励私有产权积极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与此同时,处于第三产业高端的金融业则基于其巨大外部性等因素的考虑而“涛声依旧”,至今仍然是国有银行垄断性的金融格局――工、农、中、建、政策性银行、交行及中信银行集中了全国70%以上的存款资金,而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市场中又占到70%以上的比重。在这种金融体制下,一方面是国有商业银行大量积压存款,以致形成沉重的利息负担;另一方面是广大的中小企业融资越来越难。出现“有钱的贷不出去,没钱的又借不到钱”之怪现象。究其原因,就是金融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拖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后腿,从而使社会资金不能迅速、准确地流向资金需求者。

(四)国有商业银行对信用的过度垄断

金融业是一个外部性很强的行业,又是一个市场风险、道德风险很高的行业,因此需要国家对其进行卓有成效的监管,但这并不能成为国家过度垄断的理由。反观我国之现实,国有商业银行可以说在金融业中处于压倒性的优势,造成事实上的对国家信用的垄断。这种金融结构在带来低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银行业的低效益并形成对社会储蓄与投资的严重制约。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极力保持自己的垄断地位,因此,在金融业准入上设置重重门槛以杜绝竞争者,从而构建了一种让中小银行的发展举步维艰的金融生态环境,而中小银行恰恰是广大中小企业主要的贷款者;二是基于垄断地位所获取的“财大气粗”境况,国有商业银行往往过于看重盈利的大企业,而对广大的中小企业往往出于“规模效益”的考虑而惜贷。因为企业在申请贷款及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都大致相同,而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结果银行贷款的单位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上升。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垄断而造就的“银行卖方市场”,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往往一方面是担心大企业跑了,另一方面则是认为中小企业想跑也跑不了,甚至跑了也没关系;三是现行的一些银行贷款制度安排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例如贷款风险责任制、信贷管理缺乏弹性、贷款门槛过高等,表面看来是公平的,但事实上是利于大企业而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

(五)资本市场不成熟

企业获取资金的外部渠道:一是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二是通过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由于目前中小企业在银行获得的资金有限,资本市场本应成为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的重要来源,但是,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很不成熟,这对中小企业融资也是十分不利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虽然我国直接融资总体上有所发展,但直接融资在目前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市场地位。与银行贷款为代表的间接融资比率相较,直接融资由于其制度缺乏与不完善等原因,其比率迅速下降。以2003年为例,银行贷款比例所占比重已从2000年的72.8%上升到2003年上半年的97.8%。而中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额比例最高的是1998年,一度达到总融资额的15%,但从2002年到2005年持续下降,如2005年仅为融资总额的1.5%左右。由是观之,我国资本市场总体规模还比较小,且有被边缘化的趋势,这构成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严重制约。

第二,我国资本市场门槛太高,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资本市场对于提高现代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风险意识,以及使社会资金的配置克服间接融资自身的局限性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我国资本市场的准入条件比较苛刻,股票和债券市场规模有限,使得许多急需资金的公司无法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所需资金”。客观而论,我国资本市场对于大企业的融资还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这个市场准入的门槛太高。由于我国缺乏一个美国那样的纳斯达克(即全国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系统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Mers Automated Quotation,NASDAQ)――中小企业去不了纽约证券所就可以到NASDAQ去,因此,客观而论,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作用是很小的。

第三,我国资本市场缺乏层次性对中小企业融资形成阻碍。对资本市场进行层次性划分既是市场需求的产物,又是资本市场得以健康发展之道。一方面,企业的类型、层次是多样化的,而且同一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也会有不同的融资需求,在此种情况下,资本市场要发挥其对资金配置的应有作用,就必须进行层次化假设。另一方面,美国NAS-DAQ的兴盛表明,资本市场具有多层次性是其自身兴盛的前提性条件。反观我国的资本市场,主板市场沦为大企业的俱乐部,二板市场是“千呼万唤不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三板市场更是“深在虚无缥缈间”,而国外创业板则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由此看来,我国资本市场的这种单一性,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在此获取必要的资金。

第四,直接融资渠道过窄严重制约中小企业资金的获取。目前的情形是,比较注重股权融资,但对于债券融资、项目融资、风险投资等则相对少有关注。以风险投资为例,风险投资在我国已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引进及成长期,应该说是一种比较成熟的融资方式。风险投资为了避免风险过大,总是会选择一系列投资对象,而中小企业由于其规模的特点,天然地适合风险投资的这种投资分布。然而,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看来还很不成熟,要么难以为继,要么出现资金抽逃的现象。其他的融资渠道如项目融资、债券融资情势也不容乐观,因此,直接融资市场的融资渠道是十分狭窄的。

(六)中小企业自身的局限性

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的生命周期影响其融资。以美国为例,作为一个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发达国家,其中小企业在5年后还存在的只有68%,8年后剩下19%,存在10年以上的只有13%。中小企业如此短的生命周期,使得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时就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作为理性的经济人,银行因此而惜贷也是很自然的选择。

二是中小企业自身的规模影响其融资。中小企业从事的往往是一些短平快的项目,资金规模较小,经营较灵活,能充分发挥业主的主观能动性。但从另一个角度论,银行就会思考这样一个机会成本:把钱贷给大企业破产了可能还是能收回百分之几(当然绝对亏损额很大),但是贷给中小企业往往是“血本无归”――因为现代经济竞争十分激烈,中小企业很可能如昙花一现。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的业主成分复杂,由于现阶段社会基本信用的缺失,而且债务追究机制很不完善,因此,中小企业在其破产后如何保障银行作为债权人的利益就很成问题――如有的中小企业主在破产之后玩起了“消失”的游戏,有的业主干脆“自行了断”以规避债务。

三是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问题影响其融资。特别是在中国,由于不能对市场主体形成有效的市场制约,更是徒增了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时的疑虑。一方面,由于整个社会征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从而造成银行与中小企业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由于现阶段大多数中小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离规范化还有很大的距离,同时,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往往封闭真实的财务和项目投资信息,使商业银行无法真正把握企业经营状况与融资意愿。这在降低中小企业诚信度的同时也破坏了银企的合作根基。中小企业没有与其身份相适应的信用,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基本处于“无知”或“知之甚少”的状态。作为此种原因的结果,银行贷款时自然偏向了大企业。

(七)缺乏社会融资中介机构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的中小企业协会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行业协会具有服务职能、自律职能、中介职能、政策咨询职能。中小企业协会作为中小企业的自律性组织,也应该具有这些职能。但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协会在这些方面的功能还十分的微弱。二是缺乏担保机构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例如,中国人民银行的报告就指出,由于担保交易法律的滞后,使得我国动产担保贷款占比严重低于国际水平,光是闲置资金就达16万亿元。而且,由于对不动产担保的过分依赖,已造成房地产价格不断升高,并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等突出问题。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之制度克服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根本上讲就是―个打破现有的资金分配制度,并构建一种新的制度以对社会资金进行重新配置与整合的过程。中小企业融资难之克服牵涉到国家、融资体制、中介组织这三个方面,因此,进行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构建也必须以此为基本立足点,并遵循系统的方法论,进行整体主义的考量。

(一)依法规范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功能

政府主导的投资与国家垄断的金融体系形成了风险连带体系,银行贷款越来越集中于政府投资的大项目,大工程,期限也越放越长,由10年到20年,甚至25年。这既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在社会资金有限,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争利的格局下,不依法对政府的投资范域进行规整,政府决策就很可能由公性“强假设”沦为“弱假设”。美国学者加尔布雷斯就指出:“关于不平衡发展、不均等收入分配、国家资源分配不当、环境破坏和有名无实的规章制度,政府是问题中的一部分,但是,要求得

问题的解决,还得依靠政府”。毫无疑问,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进程中具有主导性的作用,但是,如何依法对其进行规制,使其职能不致缺位、越位、失灵,就显得十分必要。具体而论,依法规范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功能应着力解决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1、界定政府的投资范域

依法明确政府的投资分工和投资范围是一个最基础的问题。政府投资的范围内应主要限定为交通、能源、采矿等基础设施与基础工业项目以及一些公共事业项目,例如环境保护、城市公用设施、文教卫生等。为减少政府的资金投入压力,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一是要有明确的目录,二是对于目录里面的项目,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要力争多种不同的联合投资,以充分调动中央、地方、个人及外资的积极参与。同时,要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投资范域。

2、对建设项目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政府要对项目进行划分,有所为,有所不为:(1)对于经营性项目,政府投资要进行战略性收缩,尽量降低在经营性项目中的投资比例;(2)对于竞争性项目,政府应完全退出,做好竞争性项目中争利机制的“公证人”;(3)对于基础性项目,政府应有所为,但同时要依法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就私人资本愿意进入的领域,政府要不予投资或少投资;就私人不愿进入或者无力进入的基础项目,则应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采取BOT等融资方式予以规划和导引;(4)对有政府投资的项目,要在进行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审批制;(5)对没有政府投资的项目,则应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改为核准制加备案制,且核准制只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同时,政府只从国家安全、环境资源保护、城市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而不属于重大项目与限制类项目的就按备案制进行。

3、规制政府对金融资源的非市场配给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液,除非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对金融资源的配给应受到法律的严格控制。由于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使得政府借助这一传统的体制惯性,将一些金融资源如居民存款,通过行政而非市场的方式,转变为一种由公权力随意支配的公共资源。基于此,社会资金的流向就不是以效益最大化为价值取向,而是以政府偏好为资金流向。在此种情况下,以市场为基础进行资源配置的中小企业的融资必然受到挤压,从而造成融资难度系数增大。同时,要规范政府部门兴建公共工程的投资规模,因此,要依法规制政府对金融资源的非市场型配给,特别要搭配好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的比例。根据国外经验,政府公共投资在总投资里只能占5%-15%左右。这一总量控制的经验当资借鉴。

4、设立面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门的政府机构

首先,这一机构应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起到协调政府、银行、中小企业这三方主体的作用;其次,这一机构应鼓励社会成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进行担保服务;最后,这一机构应依法引导保险公司开辟新的险种――对中小企业的还款进行保险。这一制度安排应该说是非常具体与切中要害的,对中小企业融资是十分有利的。

(二)构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的制度体系

1、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基础

在现行的体制下,中小企业融资难之解决必须注重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但现在的银行业是高度垄断的,正如有学者所言,“在现在的中国,恐怕很难找到一个行业,在这个行业中国有经济还占这么大的比重,而且是仅仅几家国有企业就占了百分之七八十的份额。”与这种高垄断的行业结构相适应,银行贷款体制长期地偏向国有企业――一方面滋长了国企的“投资饥渴”,另一方面挤压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由于银行业改革的滞后,中国银行业陷入了不良资产比例高、资本金低、营利能力差的体制性困境。就如何克服国有商业银行的困境,理论界目前有四种思路。①笔者认为,这些改革思路大体上可以总结为三个基本层面:一是要明晰产权;二是注重银行内部治理;三是推崇竞争。笔者认为,这三个层面都离不开相应的制度架构,否则,便可能流于形式或者失范。只有银行本身搞活了,富有朝气和活力,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中小企业融资难才能在目前从基本面上得到有效的解决。

2、依法组建金融公司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

考虑到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偏好,有论者提出建立中小银行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例如德国,通过成立中小型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适当而稳定的贷款。但是,由于我国规范中小银行的制度环境不健全,仅仅出于竞争的需要或者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就贸然去建立中小银行,恐怕不太现实。有基于此,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就是从现有的商业银行拿出一部分资金设立金融公司。这种金融公司由于其浓厚的“本地色彩”而获得对所在地经济的深层了解,从而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目前一些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及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就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这种金融公司。对这些金融机构依法进行规范以促进其发展,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的突破口。

3、成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机构是突破口

在商业银行中设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融资的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切入点。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国有商业银行主导的融资体系很难发生重大的变化,商业银行的改革虽然十分迫切,但操作起来还是困难重重。而成立金融公司也非朝夕之功,因此,相较之下,依托现行的银行体系,在其中设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融资的机构,就比较容易操作。应该说,在商业银行中成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贷款机构是将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真正落到了实处。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具体厘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并将之作为对商业银行的一项考核指标确定下来。

(三)依法规范资本市场保障中小企业融资

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由于其层次性、风险性等特征,与中小企业的存在多样性的规模、高风险性的经营理念具有内在契合性。具体而论,利用资本市场克服中小企业融资难可采取如下路径:

1、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现阶段中国的资本市场只是在微观层面上解决了一些上市公司和盘活企业的存量资金的问题,而对增量部分和重大项目建设,资本市场涉足不多,作用有限。在笔者看来,由于我国资本市场门槛较高,因此资本市场不光对重大项目少有“涉足”,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功能也远未发挥。由此看来,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从制度的层面看就是应该依法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但资本市场的发展也要有重点。由于债券的收益比储蓄高,但风险又比股票小,因此,发展中小企业债券市场是比较理性的选择。

2、合理确定中小企业上市的门槛

2006年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降低了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对股份公司发行股票上市的条件作了比较大的调整。新修订的《证券法》对股票上市的条件中不再要求“公司设立3年以上”且“最近3

年连续盈利”,只要求股本总额达人民币3000万元。在公司的上市条件方面,取消了“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的规定。从表面上看,新《公司法》与新《证券法》似乎降低了资本市场的门槛,但这并不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福音。首先,就新《证券法》降低股票上市的要求而言,主要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中小企业大多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对中小企业而言意义不大;其次,由于我国现阶段公司上市采取保荐制,即公司上市须保荐机构的推荐,并核实该公司的上市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这一制度构建考虑到了非征信国家的国情,但是其在现实运作过程中难免会有人为的扭曲。且不必说中小企业在与大企业争取保荐机构时无优势可言,就是众多的中小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足以让中小企业望而却步;最后,企业上市须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而申请上市的企业很多,由于证监会审核批准上市的公司数量有限――每年在中国大陆上市的企业不到100家,而已通过证监会核准并在排队准备上市的企业将近400多家,因此,对一般的中小企业而言,上市可能就得一个“五年计划”,至少也得2-3年,这是一个中小企业无法承受的等待时间。笔者认为,要使中小企业能在资本市场上融到资,比较切实的路子一是根据我国中小企业的特点,降低公司股本总额的要求;二是要依法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三是要以降低企业债发行的门槛为突破点,改变目前主要由国有独资企业、国家信誉担保的企业债的发行格局,同时,中国证监会应尽快针对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制定一个具体的标准,并主要从企业规模、资金投向、企业信用等方面检视中小企业是否有资格发行企业债券。

3、注重资本市场的层次建设

应该说,现有的资本市场是缺乏层次性的。而且,资本市场由于门槛太高,因此它往往只是少数大企业融资的“天堂”。进行资本市场的层次性建设,首先受益的就是广大的中小企业。但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应注重制度先行,如此方能使一板市场规范、二板市场有序、三板市场活跃,从而为中小企业营造一个真正的融资机会。特别是对三板市场的监管,制度方面的建设显得特别重要。以德国为例,由于对上市的公司缺乏严格的监管,因此尽管其经济高速增长,但终因泡沫过多而使创立于1997年3月、仿照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设立的二板市场于2003年被迫关闭。这个教训是我们在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时须吸取的。

4、大力发展开发性金融与风险投资

开发性金融(Development Financing)是实现政府发展目标、弥补体制落后和市场失灵的一种金融形式。由于开发性金融实现了国家信用证券化,成功地将商业银行等机构的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集中的大额资金,并借助其完善的控制长期风险的新制度安排有效地控制了金融风险。因此,在社会征信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开发性金融可以有效地转化社会资金与控制信用风险,并在此基础上贯通与资本市场的连接。因此,开发性金融债券的发行将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发育。基于开发性金融自身的强烈的政策性,这对现阶段我国倡导支持的中小企业来说确是一个资金融通的机遇。

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又一条重要路径。风险投资由于其组合性(同时投资几家企业)、专业性、长期性(一般为3-7年)等特征,与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相吻合的。由于风险投资注重组合性,因此风险投资可能是“多投少量”,这就十分适合于中小企业但不适合大企业的融资。同时,中小企业的发展一般都需3-5年,这一点于风险投资也是较为契合的。但是,风险投资的存续须以较完善的制度为前提,因为风险投资对本身其所投向的行业或产业风险就很高,如果再加上制度缺失、失灵等风险,则可能使风险投资丧失其本身应有的品性,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功能就会受到削弱。因此,要使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风险投资上找到突破口,制度就必须先行。我国目前已制定了《信托法》,这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环境。当前的重心是,要力促《风险投资法》的出台。同时,不能只顾给中小企业者融资而忘了风险投资人,因此,进行一些有利于风险投资者的制度安排――比如有限合伙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

(四)构建克服中小企业自身局限性的制度体系

法律要做的不是企图对中小企业进行“脱胎换骨”以完全克服其自身的局限性,这既无必要也无可能,而是进行一些制度安排,尽量降低中小企业自身的局限性,使中小企业能最大程度地扬长避短,从而为其顺利融资铺平道路。

1、完善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

一方面,中小企业的产权对外虽然十分明确,但其内部产权依然有待进一步明晰。中小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遭遇一个产权问题的两难:不界定产权就会有损失,界定产权又成本太高,甚至造成分割企业财产以致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一个中小企业内部产权不清,势必会影响这个企业的长远发展与规划,而投资者在面对这样一个中小企业时也就会犹豫不决。由此看来,中小企业的产权完善不仅是外部意义上的,更是内部意义上的。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治理结构与中小企业的融资亦有密切的关系。客观而论,中小企业主更有企业家的精神与实力,但是,中小企业面临一个普遍的问题是:除了业主以外,一般没有更高级或核心的管理层,因此,一家中小企业如果业主忽然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整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在市场中不知所措,因此,中小企业同样存在一个治理结构完善的问题。事实上,只有具备完善的治理结构,中小企业才可以有效克服传统企业的那种“家族病”,也才能快捷有效地融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从上述两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完善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事实上有利于克服中小企业生命周期较短这一自身缺陷,它的直接效果是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并从事实上延长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而其间接效果就是利用制度安排克服中小企业自身的一些局限性从而为社会提供比较稳定的投资预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中小企业融资难之解决。

2、利用制度安排弥补中小企业规模的不足

首先,中小企业可以走依法联合的路子。要有效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别是得到发展的资金,对于分散的中小企业要深刻体悟自身的不足与过于分散带来的低水平竞争、恶性竞争的弊端。在组建集团公司条件不具备的条件下,要获得与大企业竞争的优势与谈判的资本,中小企业走向联合的路子是较为切实可行的。在联合制下,各中小企业业主对内仍然可以维持自己相对的自主经营权,而对外则有攥指成拳的效应。但是,对这种联合一定要依法进行,不能演变为反竞争的“价格固定”或“价格同盟”等,如何把握这个“度”,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其次,中小企业要走与大企业组建合资公司的路子,而不是目前的“挂靠”。中小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很多都存在“挂靠”的问题,这会给企

业的发展带来产权的隐患。在倡导“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今天,中小企业再走“挂靠”的路子就不是一种明智的策略选择。与大企业组建联合公司的结果,一方面提高了中小企业的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规模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在无形中提升了中小企业的影响力。这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最后,中小企业要顺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积极地走出去。正如龙永图先生所指出的,市场并非完全是跨国公司的天下,只要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还是有出路的。中小企业要解决融资难,说白了就是要别人愿意借钱给中小企业,那么中小企业自身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谋发展。龙永图认为,“傍”国际大款就是中小企业的一条发展路径,并举波音公司的例子进行了佐证。应指出的是,中小企业在“傍”国际大款时一要有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意识;二要有守法守信的良好素质。

总之,中小企业克服其自身规模上的局限性是其解决融资难的又一重要条件。这就需要中小企业充分发挥联合(联合其他中小企业与国内外的大企业)的作用以弥补自身的不足。

3、构建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

一是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制的构建。要使银行或其他投资者突破对中小企业财务乱、信用低、风险大的传统观念,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机制的建设就显得十分必要。要从当今银行融资占主流的格局的实际情况出发,由银行制定中小企业信用评估的标准。同时,要将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与信用评估的结果联系起来,强化对信用的保护,培育与扶持具有良好信用的中小企业。

二是要构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运作机制。(1)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不同所有制的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要体现其中心的作用,发挥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的主心骨作用,并且应有政府的积极参与。(2)要组建信用再担保公司。目前,天津、内蒙、山东、河南等十多个省均已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应加快这种制度建构。(3)各担保机构要联合起来,通过“信用抱团”的影响,形成合力,以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实力。(4)要强化担保协会自身的自律,使之真正成为政府、中小企业、银行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一方面,要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为社会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与信用状况提供权威的数据源;另一方面,信用担保协会自身也要加大业内的信息披露,便于公众对其运作进行监督。

三是要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风险分担机制。首先,要构建担保机构与政府之间的风险分担机制。政府是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坚强后盾,没有政府的支持,担保机构是难以为继的。其次,要按国际惯例,将担保风险在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进行分散。担保机构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应为70%-80%,其余部分由协作银行承担。最后,要建立完善的债务追查机制,在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进行风险分摊。只有政府、担保机构、银行、中小企业一起去面对风险,各尽已能,方能使这一确保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安排永葆青春。

四是要建立信息失真的惩罚机制。担保机构是否介入担保、银行是否发放贷款,都是建立在信息真实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必须依法保障信息的真实性,惩罚失信行为。由于企业信息的提供、征信机构对企业信息的采集、加工和披露,客观上都存在着信息造假的可能性,因此,必须对此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从而构建一种有效的信息制约机制。

三、结论

基于以上研究,本文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第一,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政府的角度看,中小企业之所以融资难是因为体制改革的非均衡性、相关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构建与机构功能不健全,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从银行的角度看,国有商业银行对信用的过度垄断、体制性的偏好等使中小企业难以融资;从资本市场的角度看,是资本市场的门槛太高、层次性缺乏、融资渠道太窄等不便于中小企业融资;此外,中小企业融资难也有其自身规模不足、信用缺乏等原因。

第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世界性难题,必须多管齐下。在作业面选择上,应选择政府、银行、资本市场、中小企业自身这四条进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构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多管齐下是方法,制度构建是保障,系统考量是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