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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财问题范文1
一、提高队员自身素质,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自成立之初就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在队伍成员中通过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来提高素质,着力培养跨世纪的管理标兵。具体做法是:一是不断调整充实管理人员选拔思想素质高、事业心强、勤政廉政的人员充实到管理队伍中来。二是切实加强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政策法规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学习例会,积极鼓励支持管理人员以各种方式进行自学。同时分批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目前我办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以达100%。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制度、举报制度、承诺制度、大要案报告制度、执法监督制度等,确保新闻出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四是加强保障和支持。为保证执法检查工作的快速高效,县局在人员和办公费用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管理工作的人员配备、办公经费和各项支出。五是虚心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新闻出版市场面向社会,执法人员秉公执法、廉洁守纪情况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为此我们特别提出“四不准”,即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为亲友谋私利;不准参股;不准工作日饮酒。
另外,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经营户和社会各界对我办工作人员监督举报,我办还多次召开经营业主座谈会,邀请各方人士,让他们给我们提建议、出主意、讲问题,帮助我们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在组建以来的几年的时间里,坚持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畏艰辛、勇往直前,敢于同违法分子作斗争,树立了无私无畏的新闻出版管理形象,在我们的艰苦努力下**县新闻出版市场得到了有效的清理和整顿,为保障国家人民利益不受侵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维护新闻出版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积极开展市场净化工作
针对**县新闻出版市场实际状况,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在上级各部门的统一部署和组织下,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清理整顿行动,每一次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个人,坚持做到计划有布置、行动有实效、成绩有考核。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得力,通过各种专项行动查处多起违法违规行为,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反响,尤其在违法经营分子中反响巨大,新闻出版管理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新闻出版市场正常经济秩序。
2003年5月份我办根据举报线索,组织人力对磨子潭中学的出版物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收缴非法出版物460余本,对严重违规的4家经营户进行了处罚,并严格规范了申报程序,确保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宁和净化。
2003年11月2日和3日两天时间里,我办与县公安部门通力合作,查获了两起书摊游商违法行为。2日晚,我办在中兴北路附近依法查扣一书刊游商,当场查扣盗版书籍8套,涉案金额万余元;3日上午,我局与县公安部门依法对游商暂住地实施检查,当场查扣非法盗版书籍24套,涉案价值2.4万余元。
在不断完善出版物市场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出版物市场形势的变化,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同时,积极联合公安、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对乡镇进行了全面检查,坚决遏制非法经营活动分散转移的势头。如:对诸佛庵、落儿岭、漫水河、上土市的非法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打击;2003年5月下旬连续开展12天不间断的大规模集中打击行动;有力的震慑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我们还注意兼顾抽查辖区内重点监控的印刷企业,防范个别不法经营者有机可乘。
保险理财问题范文2
关键词:财产保险;受益人;理赔转嫁
中图分类号:D922.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2
现行的《保险法》将保险受益人限定于人身保险,而对于财产保险中能否存在受益人并没有在法律上作出明确的规定。被保险人指定第三人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合同是典型的赋权型第三人利益合同行为,符合合同法和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第三人受益人获得合同项下独立的固有的保险受益权,应在司法实践和立法中予以承认和保护。但是,鉴于财产保险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对相关利益人的影响,应根据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对其予以必要的规制。本文就目前的财产保险中,受益人理赔转嫁问题进行浅析。
一、财产保险受益人
1.财产保险受益人的界定
《法学词典》中,保险受益人的定义是:“根据保险合同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保险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也就是说,我国的保险受益人限于人身保险中。可是,在当今的实际生活中,财产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受益人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债权人以受益人的身份,介入财产保险合同中,以及常见的抵押贷款保险中指定某一贷款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2009年修改的《保险法》中,也并没有对此作出修改。对此,我国的保险界专家和学者都具有很大的疑义。
2.财产保险受益人存在的合法性
我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将保险受益人定义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一些学者将其解释为保险受益人只存在于人身保险中,甚至以死亡给付保险金的险种作为分析保险受益人制度的例子,这不科学。这一规定虽然在表面上将受益人局限于人身保险合同中,但并没有对财产保险合同设定受益人作出任何禁止性规定。这种立法目的也并没有和保险法中财产保险的任何规定产生冲突。因此,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禁止财产保险受益人存在的条文,所以,不能否定它的合法性。更何况我国保险法并未将受益人仅局限于以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寿保险,而财产保险合同与非以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都是保险标的的所有人或者归属者,并因此成为当然的受益人,而且被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仍生存,一般无须指定他人为受益人而往往由自己行使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可见,两种保险的被保险人的保险金请求权均为财产权,被保险人都应当有权通过指定他人为受益人,让渡自己的保险金请求权。
二、财产保险受益人理赔转嫁问题
1.国内现行财产保险理赔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当前的三种财产保险理赔服务体制,其实质仍然是最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模式下形成这样一个系统比速度、抢市场、争规模;淡服务,轻索赔,弱管理的理念严重阻碍了理赔服务质量。这成为了一个长期难以解决的行业弊病,不只是严重损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同时财产和伤亡保险业已经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尤其是在车险领域,理赔服务质量不高的表现尤为突出。
(1)自主理赔服务的问题
①效率低,效益差。保险公司往往业务全规模大,这使得其效率低下,庞大的理赔队伍和大量的机器设备等,用来处理琐碎的理赔事物,致使内部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较差。此外,管理链冗长,理赔的及时性和理赔的处理效率都受了很大的影响,这严重引起了客户的不满。
②理赔期间不公正、不透明。在理赔工作期间,所有的工作,无论是检查分析、责任确定,到定损推算,最后再到理赔金额的确定和支付都是有保险公司自己承担,这对被保险人,即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③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经常出现。保险的赔付率是保险公司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这就造成了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很难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些行为严重损害了被保人的合法权益。
(2)中介机构的介入问题
①单边的业务使得中介机构对保险人高度依赖。从字面上看,中介机构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在保险理赔当中的角色就是专业性理赔的中介单位。但在现实生活中,其保险的估算业务主要来源于保险公司的委托。然而消费者不了解什么是公估机构,这就使得这种机构对保险公司形成高度依赖,这就影响了报告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②合作模式——单方理赔。这种模式降低了公估的价值,很不具有公信力。现存的中介机构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实行统一招标的模式,同时要求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也进行招标活动,这就造成了很多巩固机构“抱佛脚”的心态。处于自己利益的考虑,不得不巴结保险人,尽全力维护保险人的利益,这样就会造成公估价值的不公平待遇,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③公司生存难,压力大。随着中介机构的不断发展,不断扩大,这种中介机构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而且,由于对保险人的高度依赖,使得理赔过程中的公估难“公”。做不到最基本的公平、公正、公开。这就使得公估报告具有明显的“偏向性”。当面对被保险人时,保险公司有会以保险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当做证据,迫使消费者不得不接受不公平的待遇,有的公司甚至拒赔。
2.财产保险受益人理赔转嫁问题
当前,理赔转嫁现象严重存在。这是由于当前的保险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进行保险理赔转嫁。其中,财产受益人理赔转嫁是现存的财产保险制度中近些年来经常出现的问题,这种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1)财产保险受益人在理赔中的疑义
财产保险受益人的存在一直是保险界学者关注的焦点,对于财产保险受益人有没有必要进行指定,也是其中的问题所在。由于我国《保险法》并未对财产保险受益人作出明确规定,所以,一些保险公司利用法律空子,在财产保险的理赔纠纷中,实行理赔转嫁。这其实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不合法行为。虽然我国现行的《保险法》中之规定了保险受益人限于人身保险,但是,也并没有限制财产保险受益人,其实,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确定财产保险受益人是有必要的。
(2)理赔转嫁的不透明、不公正
财产保险受益人的理赔问题成为今年保险行业的一个热门焦点,保险公司各式各样的保险合同、赔付条款都具有一定的“霸王条款”的性质。
其实,现在的理赔转嫁往往具有一些欺骗消费者行为的违法行为。因为理赔中各种程序的不公开、不透明,加上一些保险公司利用中介机构,即公估机构进行虚假的公估报告,以转嫁理赔,使得消费者获得的保险金严重减少,甚至不予赔付。这种行为是程序上的严重失实。严重侵犯了被保人的合法权益。
(3)理赔人员的不认真、不负责
正如前面所说,我国现在的保险业经常以保险的赔付率作为公司保险人员的业绩考核标准。这就造成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一切向利益看齐,一切“为了公司利益”,而不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评估调查中作出失实、失真的报告。而且,现在的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是一些不专业、素质不高的“外行人”,这也造成了我国保险行业的不规范。财产保险受益人理赔转嫁,可以让保险公司的“权益”得到保护,但这种行为,绝对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是一种不合法、不道德的行为方式。
3.理赔转嫁的实质
财产保险受益人理赔转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现存保险业的一些现状。同时,这也反映了我国法律在这一方面的欠缺。我国的《保险法》虽并未限制规定保险受益人,但是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更未作出财产保险受益人理赔权益的具体措施。这警示我们,要完善我国的这方面的制度,加强社会管理。
三、财产受益人理赔转嫁问题的几点建议
1.明确财产保险受益人,完善法律法规
明确财产受益人的必要性。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的总则之中就对财产保险受益人有明确的规定。明确财产保险受益人,不仅仅是适应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是保护我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由于我国保险业刚刚起步没多久,但是发展迅速,这就为政府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出了要求。理赔转嫁问题显示了一种社会当中的经济矛盾,这不利于我们构建和谐健康的经济社会,所以,我国应加强相应的法律管理,对被保人的一些合法权益提供法律的后盾支持,不让违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
2.财产理赔制度的设计,确立目标
我国的财产理赔制度应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基本原则。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获得大量的消费信息,拥有自主选择权,给消费者提供更大的消费空间。
基于我国的国情和国际上的一些经验,建议可以将我国的财产保险理赔制度设计两个目标。首先制定一个最终目标——第三方管理理赔,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中介机构。但是又有区别。这主要体现在,我们这里所说的第三方中介,其实是一个信息集散地,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它采购各类保险业务,这样也就解决了中介机构依赖保险人从而引起不公的问题。第二就是一个过渡的目标。这其实就是一个理赔期间的过渡阶段。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要和谐发展,转变合作理念,分工处理,提高各自的效率,保险公司致力于业务拓展,而中介机构就要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这样也保证了保险理赔的透明度,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终极目标应该怎样去实现呢?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步骤。第一,就是要对现有的理赔制度进行改良。需要改进的地方包括一些赔付流程、理赔流程的管理、监控,理赔环节的标准化、透明化,加强理赔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理赔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养。第二,就是要进行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在保险业引入第三方管理体制,中介机构服务转型,解决长期以来保险产业中,特别是财产保险理赔环节的缺失问题,进而健全完善财产理赔制度,解决理赔转嫁问题,从而保护财产保险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3.强化政府的监管
由于中国的保险业和中介理赔行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保险监管机构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支持促进第三方管理理赔制度的发展,使第三方能够在加强和改善财产保险理赔制度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这要求我们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建立健全积极有效的监管机制。监管部门一定要健全自己的监管机制,对保险公司、中介理赔机构的不合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查处。同时,基于我国现存理赔制度的现状,我们更要详细追究公估机构因过失而承担的民事责任,从而保证该行业的公平、公正。第二,引入该方面国际通用的一些条款。目前有两个国际通用条款是我国尚未落实的,一个是估价条款,另一个就是公估条款,也叫鉴定条款。规定公估条款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减少理赔纠纷的诉讼。第三,支持成立专门的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服务的机构。允许这一类人代表投保人和被保人进入保险业中介市场,规范理赔的不平等。
4.加强保险行业的自律
在保险业非常发达的国家,该行业的自律在其保险监管的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保险公估行业,许多国家都不列入其监管范围,也不纳入保险监管的范围,这些都是通过保险从业人员的行业自律来完成的。因此,我国的保险行业协会应配合保监会,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的作用。提高保险业从业人员的行业自律性。
四、结语
目前,我国《保险法》仍未对财产保险受益人作出界定,我国保险行业中财产保险的理赔问题更是我们保险也经常遇到的焦点,是保险业社会纠纷的一个显著问题。理赔转嫁的问题反映、涉及了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多方面问题。这不仅仅是保险行业自身的问题,同时也体现了我国相应法律法规的一些不完善。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保证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才能解决财产保险受益人理赔转嫁等问题。
参考文献:
[1]郑伟.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框架[J].保险研究,2012(03).
保险理财问题范文3
关键词:医疗保险 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1.医疗保险与财务管理
1.1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关系到民众的医疗健康问题,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医疗需求,并且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影响因素。医疗保险的范围较为广泛,主要涉及到门诊费用、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手术费、杂费等等。医疗保险制度首先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的发展。其次可以调节收入的差距,体现社会的公平。再次可以维护社会稳定。最后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1.2医疗保险财务管理
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顾名思义,就是指对医疗保险有关的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而进行的一系列筹划、组织、控制等工作的总称,是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的资金决策都依赖于财务管理的预测和分析,才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与使用。随着我国医疗保险规模的不断扩大,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2.医疗保险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意识不强
在我国,医疗保险由于起步较晚,各项事业还处于正在建设或者完善的阶段,许多相关的措施并没有到位,其中管理意识不强就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由于医疗保险所涉及到的人群较为广泛,并且资金的来源与发放都是一个较为庞杂的工程,所以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工作量巨大,能做好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已属不易,许多单位对于医疗保险进行严格的财务管理意识并不强。
2.2财务管理不成体系,方法落后
由于医疗保险是一个庞杂的过程,所以需要一个详细完整的管理体系来进行管理,只有将所有与医疗保险相关的财务管理都纳入体系中来,通过管理体系来对财务状况进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才能够有效的提高医疗保险财务管理水平。并且当前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方法还是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较为落后,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医疗保险庞杂的工作量,方法的落后使得在医疗保险管理过程中使用了过多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增加了医疗保险的成本。
2.3账户空账问题
当前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组成。但是随着医疗改革的逐步进行,医疗保险的空账问题也在逐渐显露出来。所谓空帐问题,就是因为医疗险资金来源不同,使得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漏洞。当前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越来越多,对医疗保险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但是同时适龄劳动人口的数量却在呈下降的趋势,再加之医疗技术的进步、通货膨胀等问题的影响,使得先前收取的保险金额已经不足以支付对当代医疗保险金的需求,这就使得医疗保险机构挪用当前职工的积累账户的资金去支付当前对医疗保险的需求。个人账户的实质是长期储蓄,待年老时使用,而当前资金不足以支付当代老年人对医疗保险金的需求,挪用年轻人个人账户的储蓄资金就造成了当代年轻人的账户空账问题。
3.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具体对策
3.1提高意识,加强重视程度
医疗保险财务管理是关系到医疗保障的重要因素,一旦连人民群众基本的医疗健康问题都不能保障,就极有可能引发一定的群体性问题,甚至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这就要求相关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等加强对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通过增加对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来加强对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认识。平时要多加强相关内容的宣传工作,通过大力宣传来提高对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重视。
3.2建立一个完善的医疗保险财务管理体系
任何一个事务的管理,都离不开一个完善的体系。加强对医疗保险财务管理体系的建设势在必行。而医疗保险财务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医疗保险机构加强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只有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将相关财务管理事务都纳入这个体系的控制范围之内,才能高屋建瓴,从整体的角度来加强对财务的管理。
3.3创新管理方法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生存下去。过去的医疗保险财务管理还在沿用传统的财会管理方法,面对庞杂的医疗保险事务明显不能够有效的面对。这就要求医疗保险机构不断的进行工作方法的创新,通过新的工作方法的使用,来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3.4解决空账问题
空账问题如果不得到妥善的解决,最终会给整个医疗保险事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首先、当前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慢慢做实空账。当前医疗保险空账问题还不是特别严重,未收先支的现象也不是特别严重。只要财务管理部门严格的执行相关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再挪用积累账户资金,并且逐步做实空账,就会使得空账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空账问题的根本在于挪用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这就要求从根本出发,首先解决积累资金的挪用问题。其次,就是要做好保险金的增值保值问题。随着社会通货膨胀率的不断提高,医疗保险金的投资方式大都是采取储蓄的方式,以此取得的收益远远跟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这就使得医疗保险金的账面实际上是处于缩水的状态。这就要求在医疗保险财务管理过程中注重保险金的增值保值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增值保值办法,让资金收益可以跑赢CPI,不至于缩水。然后就是要制定严格的增值保值规范制度,不宜采取风险较高的投资模式,比如股市、外汇市场。最后,就是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分账运行。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出现空账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二者虽然在名义上是分账,但是在实际上资金管理还是在一个机制当中。要切实做到二者的分开运营。只有二者切实分开运营,并且走收支两条线,才能有效的避免收支过程中出现的混账问题,为医疗保险资金的正常运营提供充实的保障。
4.总 结
医疗保险的财务问题是关系到医疗保险能够顺利运行的关键所在,加强对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迫在眉睫。并且当前医疗保险财务管理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我们要积极的面对这些问题,并且解决问题,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医疗保险环境,促进医疗保险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传俭.路正南.王玉芳社会医疗保险对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公平性的影响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2005,8(17).
[2]王橙展.王亚平.俞志辉.李红建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影响因素初析[J].中国医疗保险2008(2).
保险理财问题范文4
关键词:财险服务;问题;措施
近年来,我国财产保险行业迅猛发展,体量不断增大,管理方面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为后续发展带来隐患。
一、财产保险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为客户服务的意识淡薄
虽然我国很多财险公司理论上都将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上升到公司发展的大局上来对待,但行动上由于种种原因很难得到真正实施。在这方面,国外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的一些做法比我们做得要好,要注意借鉴和学习。
(二)财产保险知识,企业产品宣传不到位
保险行业消费者普遍缺乏保险专业知识,不了解保险专业术语,甚至读不懂保单的情况普遍存在,特别是在边远地区表现得更加明显。这种现象的存在直接导致了投保、理赔、客户服务等环节易出现纠纷,产生疑虑,导致客户信任度、忠诚度难以建立。此外,市场上的财产保险产品众多,令人眼花缭乱,公司也不止一家,人们对其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对保险公司的工作流程,投保,理赔知识也不甚了解,服务质量更难以鉴别,因而在选取保险产品时瞻前顾后,难以下手,影响了保险业务的开展。
(三)客户至上,合理获利观念认识不清
大多数保险从业人员在潜意识里认为客户在发生保险理赔事件后,赔付金额越少越好,公司赔付金额越大,损失就越大。在这样的错误观念的引导下,使得公司对赔付率的重视度远高于对客户服务质量的重视。孰不知客户在投保以后理赔时若不能得到预期收益,将会失去对保险公司的信赖,公司做的是长线生意而不是短期行为,公司利润的获得应在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切忌短期行为。
(四)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
从多数财产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情况看,相比寿险公司要差,比如后者售后定期回访是常态,前者很少有公司能做到这一点的,保单到手,万事大吉。在管理和服务体系构建之间存在缺陷,资源配置不足、服务标准执行不力、管理流程不合理、监督考核机制缺失等。
二、改进措施
(一)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力通常来讲体现在公司人员素质,企业规模,经济实力,产品的开发、售后服务水平等方面。而这诸多因素中,人才、服务、技术、管理、品牌形象等无形的资源,是构成核心竞争力的要素。其中服务质量尤其是重点,也是可以最具有潜力可挖的资源,要着重开发。
(二)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公司内部规章细则为抓手,群众和舆论监督为补充,建立三级纵、横向监督约束机制。其中内部规章制度自我监督约束为重点,应达到监控无死角,群众和社会评价无盲点;要对社会和公众公布各项服务标准和承诺,广泛接受客户和舆论监督评价;最后,要以效益监管作为导向,不断加强监督指导工作。
(三)建立健全客服工作机构和岗位,提高客服人员素质
客服工作是保险公司各项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环节,事关企业形象,客户满意度高低的大局,在人员配备上,要把有一线工作经验,有激情,善于表达和沟通,有一定心理承受能力,人缘好的人员安排到客服工作岗位上。使消费者从客服工作人员身上感受到公司良好形象。
(四)建诚信企业,树诚信文化
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更是企业的生存之道,作为从事金融工作的保险公司,诚实守信更是生命线。在日常工作中要形成诚实守信,遵守承诺的良好习惯。对客户不轻许承诺,一旦承诺,一定如期兑现。
三、结束语
我国财产保险业正处于国家的大力支持和自身的不断更新完善中,面对改革发展的大潮,新局面、新问题不断涌现,要实行创新发展,与时俱进,朝着大保险格局的方向迈进。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中国企业走向世界,为人们的日常经济生活保驾护航,提供保障,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周德新.析保险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J].保险研究,2003,9
保险理财问题范文5
1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现状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财产保险市场获得了持续快速的发展,我国的财产保险的发展趋势呈直线上升,保费逐年增加。截至2016年,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总额高达872450亿元。但作为“老三险”之一的家庭财产保险发展却相对停滞,我国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收入经历了上升与下降两个阶段,2002年,我国家庭财产保险保费为24亿元,之后四年连续下降至2006年的11亿元;2008年以来,我国家庭财产保险保费虽获得持续增长,由2008年的13亿元上升至2014年的3370亿元。然而,从家庭财产保险保费在财产保险保费中的占比可以看出,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市场规模大幅下降,投保率显著降低,2002年,我国家庭财产保险规模最大,其保费占财产保险费用的308%,2003年开始持续下降,截至2014年,家庭财产保险保费占财产保险费用的042%。由此可知,我国的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情况不容乐观,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2长尾理论概述
长尾理论由美国的克里斯?安德森提出,“长尾”可具体化为统计学中幂律和帕累托分布的特征。长尾理论认为,受成本和效率的影响人们只关注重要的人或事,如果用正态分布曲线来描绘这些人或事,人们只能关注曲线的“头部”,而将处于曲线“尾部”的部分需要更多的精力和成本才能受到关注。[1]
延长销售曲线的“尾部”可以通过生产工具的普及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依靠廉价的生产实现更多种类产品的生产;而销售曲线“尾部”的加厚要借助某些为大众所熟悉的传播工具降低企业的营销成本,增加客户获得尾部产品的途径。同时,利用强大的搜索引擎连接企业的供给和消费者的需求,提升客户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的效率。
3基于长尾理论分析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的问题
通过长尾理论可知,家庭财产保险是属于“尾部”的非热门险种,投保率很低,既不受投保人的重视也不受保险公司的重视,而使家庭财产陷入该困境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31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专业人才匮乏
家庭财产保险作为一款“鸡肋”型的财产保险业务,企业为了规避风险,提高承保利润,不愿承保风险较大的保险标的,这导致保险机构不加重视对该保险的业务人才的培养。同时,从事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人员的报酬较低,其保费为保额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人完成一笔业务的佣金是保费的千分之几。激励机制的缺乏,导致家庭财产保险业内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热情与效率低下,从而严重制约着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
32承保范围狭窄,产品结构单一
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限于自有居住的房屋,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和室内财产等,这在居民生活水平不高时的确能满足投保需求。[2]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财产结构变化巨大,更需要迫切保护是的类似于珠宝、古玩、文件、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而这些又恰恰不在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内。目前,我国家庭财产保险产品结构单一,在保险责任方面存在较大局限性,对于单保家庭装修、盗窃以及短期临时投保等需求均不被满足。[3]根据“尾部理论”可知,由于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产品种类较少,造成其销售曲线的尾部不够长,这将导致家庭财产保险发展停滞。
33宣传力度较小,营销渠道不畅
与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相比,家庭财产保险被人们所知度极低,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其宣传不到位,缺少国家政策的倾斜和广大媒体的宣传,不能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正是因为人们缺少对家庭财产保险的认知,导致家庭财产保险不受重视而投保率不足。家庭财产保险的销售渠道主要有直销渠道、个人和兼业三种,缺乏新时代的营销渠道,与这个高速发达的网络时代并不匹配。营销渠道的不畅直接导致人们获得家庭财产保险的信息渠道堵塞,销售曲线的“尾部”得不到加厚,这也是家庭财产保险得不到快速发展的又一大原因。
4基于长尾理论的具体建议
41注重保险从业人员的培养,提高服务质量
保险机构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不仅加大了吸引广大高校的专业人才的可能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将吸引国外保险机构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我国的保险队伍。重视对保险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养,通过培训与交流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在服务质量方面,应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了解人们的家庭财产保险的真正需要,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
42积极进行保险产品的创新,改变单一结构
在保险产品创新方面,要注重保险型产品的完善,以客户为中心,实现客户自主选择保险标的物的形式。随着金融投资业的发展,家庭财产保险机构应开发投资型产品,这不仅能迎合新时期人民的投保需要,也能为保险机构聚集社会闲置的资金。除此之外,保险机构应当将产品结构扩展到衍生型家庭财产保险新领域去发掘新盈利热点。最后,保险机构应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科学的区分各类保险标的,改变单一的产品结构,通过研发人才与研发资金的投入,制定出性能齐全的产品组合。
43加大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力度,进行渠道创新
加大对家庭财产保险宣传工作的资金支持,重视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同时深入广大群众,可通过问卷、走访、大型的宣讲会形式,扩大家庭财产保险宣传的社会效应,让全社会对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障家庭财产方面不可或缺的作用有认识,从而增加人们对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率。由长尾理论可知,长尾效应在互联网领域较为显著。因此,在创新营销渠道时应充分利用网络营销的低成本高效率等优势建立网络销售平台。同时,也可创新家庭财产保险的业务,通过银行、社区服务中心、电视、广播等收费系统,加强人们对家庭财产报销的了解。
保险理财问题范文6
【关键词】 外周血;造血干细胞采集;问题;对策
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的临床应用已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其发展速度已超过传统的骨髓移植。特别是非骨髓性干细胞的出现,使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从治疗实体瘤、白血病等恶性疾病[1],进一步扩展至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难治复发性类风湿性关节炎等)[2]。然而,在采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反应直接决定着能否成功采集,也直接影响成品质量。2004年2月至2007年2月在本科应用美国增强型多功能细胞分离机进行了15例外周血造血干细胞采集,总结采集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原因及对策,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2004年2月至2007年2月在本科进行15例外周血造血干细胞采集,其中供者7例,男3例,女4例;患者8例,男3例,女5例,年龄23~62岁,平均34岁。血液系统疾病患者11例:其中非霍奇淋巴瘤3例,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2例,慢性粒细胞白血病2例,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例;自身免疫性疾病4例:其中重型系统红斑狼疮3例,难治复发性类风湿关节炎合并干燥综合征1例。
1.2 外周血干细胞采集方法 选用美国血液技术公司增强型多功能血细胞分离机(MCS+),PBSC程序卡及美国血液技术公司一次性全封闭971E型管道耗材,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根据被采集者身高,体质量,红细胞压积等情况设定相关参数,采血和回输速度均为60~80 ml/min,开阀时限45%,关闭时限15%。抗凝剂采用上海血液技术公司产品复方枸橼酸钠溶液(ACD-A),与血量比例1:12。静脉通道选择肘部静脉(如正中静脉,贵要静脉,头静脉)或桡静脉。
1.3 采集中出现问题及处置 采集外周血造血干细胞过程中,出现问题是由多种原因引起。本组被采集者中,出现问题14例,顺利采集 1例,其中管道系统通路障碍4例,血流通道障碍2例,枸橼酸钠中毒反应7例,低血糖反应1例。经过心理护理,检查调整管道及参数,保证静脉管道通畅,血流量充足,用药预防枸橼酸钠中毒,指导饮食预防低血糖反应,最后问题都得到解决,15例采集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均成功。
2 原因分析
2.1 管道系统通路障碍 管道系统通路障碍4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1 献血员系统监测器(DPM)压力故障报警2例,主要原因有:①献血员系统管道闭塞;②管道上有夹紧的夹子;③红细胞阀被关;④出血压低,血流不畅。
2.1.2 系统压力监测器(SPM)低压故障报警1例,主要原因有:①系统压力管有夹紧的夹子;②产品袋瘪缩;③阀处管道扭曲。
2.1.3 滴注监测器未检出抗凝剂(AC)流量,报警1例,主要原因 ①AC袋液体滴完;②献血管管道闭塞;③AC管道有夹子夹紧。
2.2 血流通路障碍血流通路障碍2例 1例是供者精神紧张、血管收缩,外周血管充盈度降低,出现血流不畅;1例是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行自体移植,由于患者多次住院化疗,静脉弹性较差,在血液回输时冲破血管。
2.3 枸橼酸钠中毒反应 枸橼酸钠中毒反应共7例,因采集血液循环量一般为7000~10 000 ml,ACD-A血液抗凝剂使用量较大,平均为650 ml,其中枸橼酸钠含17.9 g,正常人枸橼酸钠中毒剂量为15 g左右,过多的枸橼酸钠可引起中毒及低钙血症,表现为手足口唇发麻,血压下降,抽搐等症状[3]。
2.4 低血糖反应 本组出现低血糖反应为1例,由于患者担心进食后影响采集质量,进食少,采集后3 h出现饥饿感、心悸、出冷汗,测指尖血糖为3.1 mmol/L。
3 护理对策
3.1 心理护理 无论是供者还是患者,大多对干细胞缺乏正确认识,存在一定紧张、恐惧心理。护理人员要了解其心理活动,精神要求,收集有效的资料和信息,向被采集者讲解采集的方法、注意事项,取得他们的信任。采集环境应明亮、宽敞,准备一些通俗易懂的资料及报刊供其阅读,配备收音机、电视机,分散其注意力。
3.2 饮食指导 采集前一天避免食用油腻食物,防止出现乳糜血液,影响干细胞收集[4]。采集当天早餐不要进食水份多的食物如:稀饭、汤面等,预防术中出现尿急情况。由于采集时间长约4~6 h,切忌空腹采集,采集前必要可测指尖血糖,术中感到饥饿感时,帮助进食高蛋白、低脂肪的清淡食物,如牛奶、鸡蛋等,预防低血糖反应。
3.3 正确安装耗材系统 在MCS+机器安装前,护理人员应核实一次性耗材与选择的PBSC规程和选项相符,可按下列次序有效的安装:①血浆采集管线;②离心杯和复式泵总管;③干细胞采集管线;④献血员/血液管线;⑤溶液管线。安装完毕后,在仔细观察各管道是否扭曲,各夹子是否夹紧,DPM、SPM、离心杯、泵总管是否安装到位,准确安装耗材是减少机器采集中报警次数的关键因素之一。
3.4 选择合适静脉 由于采血量大,穿刺针一般选14~16G,需要弹性好、粗大的静脉,一般选择肘部的正中静脉,贵要静脉,头静脉或桡静脉。穿刺后要固定牢固,摆放舒适,嘱供者不要弯曲手臂,以免穿破血管。穿刺部位一旦出现血肿或堵塞,立即重新穿刺。
3.5 保证采集血管充盈 由于天气寒冷或被采集者血管细小、精神紧张,使外周血管收缩,出现血管不畅,引起血管低压报警时,要注意保暖,调节室温为22~25℃,湿度为55%~65%;指导被采集者放松心情,并在穿刺血管上方扎止血带,嘱其捏皮球,以增加血管中的压力和血量,同时降低采血速度,最低为20~30 ml/min。
3.6 防止枸橼酸钠中毒反应 采集前口服钙尔奇D 0.6 g或静脉注射10%葡萄糖酸钙10 ml,如供者出现口唇、四肢麻木等中毒反应,立即静脉补充钙剂。
近年来,外周血干细胞移植在临床上广泛应用,通过血细胞分离和获得足量干细胞是确保临床移植和恢复快速造血的先决条件和重要因素之一[5]。而在采集外周血干细胞前予心理护理、饮食指导、正确安装耗材,保证管道畅通,预防用药及时处理被采集者不良反应可保证采集干细胞顺利进行。本组采集中,所出现的问题经对症、对因处理后,均顺利完成干细胞采集。
参 考 文 献
[1] 达万明,裴雪涛.外周血干细胞移植.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4.
[2] 王金铠.自体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河北医药,2004,26(3):221-223.
[3] 田兆嵩.临床输血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