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的定义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营销的定义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营销的定义

营销的定义范文1

从关系营销的角度,市场应定义为利益攸关者的集合。

所谓关系营销,是把营销活动看成是一个企业与消费者,供应商,分销商,竞争者,政府机构及其他公众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其核心是建立和发展与这些公众的良好关系。

市场是各方参与交换的多种系统,机构,程序,法律强化和基础设施之一。尽管各方可以通过易货交换货物和服务,但大多数市场依赖卖方提供货物或服务(包括劳力)来换取买方的钱。可以说,市场是商品和服务价格建立的过程。

(来源:文章屋网 )

营销的定义范文2

“先生,行行好,给点吧。”我一时无聊便在口袋里找出一个硬币扔给他。

乞丐很健谈:“我只在华强北一带乞讨,你知道吗?我一扫眼就见到你,在茂业买levi’s,一定舍得花钱。”

“哦?你懂的蛮多嘛。”我很惊讶。

“做乞丐,也要用科学的方法。”他说。

我一愣,饶有兴趣地问:“什么科学的方法?”

“你看看我和其他乞丐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我仔细打量他,头发很乱、衣服很破、手很瘦,但都不脏。

他打断我的思考,说:“人们对乞丐都很反感,但我相信你并没有反感我,这点我看得出来。这就是我与其他乞丐的不同之处。”

我点头默认,确实不反感,要不我怎么同一个乞丐攀谈起来。

“我懂得swot分析,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对于我的竞争对手,我的优势是我不令人反感。机会和威胁都是外在因素,无非是深圳人口多和深圳将要市容整改等。我做过精确的计算,这里每天人流上万,穷人多,有钱人更多。理论上讲,我若是每天向每人讨1块钱,那我每月就能挣30万。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给,而且每天也讨不了这么多人。所以,我得分析,哪些是目标客户,哪些是潜在客户。”

他润润嗓子继续说:“在华强北区域,我的目标客户是总人流量的3成,成功几率70%。潜在客户占2成,成功几率50%;剩下5成,我选择放弃,因为我没有足够的时间在他们身上碰运气。”

“那你是怎样定义你的客户呢?”我追问。

“首先,目标客户就像你这样的年轻先生,有经济基础,出手大方。另外还有那些情侣也属于我的目标客户,他们为了在异性面前不丢面子也会大方施舍。其次,我把独自一人的漂亮女孩看作潜在客户,因为她们害怕纠缠,所以多数会花钱免灾。这两类群体,年龄都控制在20—30岁。年龄太小,没什么经济基础;年龄太大,可能已结婚,财政大权掌握在老婆手中。这类人,根本没戏,恨不得反过来找我要钱。”

“那你每天能讨多少钱?”我继续问。

“周一到周五,生意差点,两百块左右吧。周末,甚至可以讨到四五百。”

“这么多?”

见我有些怀疑,他给我算了一笔帐。“和你们一样,我也是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11点到晚上7点,周末正常上班。我每乞讨1次的时间大概为5秒钟,扣除来回走动和搜索目标的时间,大概1分钟乞讨1次得1块钱,8个小时就是480块,再乘以成功几率60%,得到将近300块。”

“千万不能黏着客户满街跑,如果乞讨不成,我决不死缠滥打。因为他若肯给钱的话早就给了,所以就算腆着脸纠缠,成功的机会还是很小。不能将有限的时间浪费在无施舍欲望的客户身上,不如转而寻找下一个目标。”

这个乞丐真不可貌相,听上去倒像是一位资深的市场营销总监。“你接着说。”我更感兴趣了,看来今天能学到新的东西了。

“有人说做乞丐是靠运气吃饭,我不以为然。给你举个例子,女人世界门口,一个帅气的男生,一个漂亮的女孩,你选哪一个乞讨?”

我想了想,说不知道。

“你应该去男的那儿,身边就是美女,他不好意思不给。但你要去了女的那边,她大可假装害怕你远远地躲开。再给你举个例子。那天cocopark门口,一个年轻女孩拿着一个购物袋,刚买完东西;还有一对青年男女,吃着冰淇淋;第三个是衣着考究的年轻男子,拿着笔记本包。我看一个人只要3秒钟,我毫不犹豫地走到女孩面前乞讨。女孩在袋子里掏出两个硬币扔给我,并奇怪我为什么只找她乞讨。我回答说,那对情侣在吃东西,不方便掏钱;那个男的是高级白领,身上可能没有零钱;你刚从超市买东西出来,身上肯定有零钱。”

“有道理。”我越听越有意思。

“所以说,知识决定一切!”乞丐说。

我听十几个总裁讲过这句话,第一次听乞丐也这么说。

“要用科学的方法来乞讨。天天躺在天桥上,怎么能讨到钱?走天桥的都是行色匆匆的路人,谁没事走天桥玩,爬上爬下的多累?要用知识武装自己,学习知识可以把一个人变得很聪明,聪明的人不断学习知识就可以变成人才。21世纪最需要的是什么?就是人才。有一次,一人给我50块钱,让我替他在楼下喊‘安红,我想你’,喊100声。我一合计,喊一声得花5秒钟,跟我乞讨一次花费的时间相当,所得的酬劳才5毛钱,于是我拒绝了他。在深圳,一般一个乞丐每月能讨个千儿八百。运气好时的大概两千多点。全深圳十万个乞丐,大概只有十个乞丐,每月能讨到一万以上。我就是这万里挑一中的一个,而且很稳定,基本不会有很大的波动。”

太强了!我越发佩服这个乞丐。

“我常说我是一个快乐的乞丐。其他乞丐说是因为我讨的钱多,所以快乐。我对他们说,你们错了,正是因为我有快乐、积极的心态,所以讨的钱多。”

说的多好啊!

“乞讨就是我的工作,要懂得体味工作带来的乐趣。雨天人流稀少的时候,其他乞丐都在抱怨或者睡觉。千万不要这样,用心感受一下这坐城市的美。晚上下班后带着老婆孩子逛街、玩耍、看夜景,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也不枉此生了。若是碰到同行,有时也会扔个硬币,看着他们高兴的道谢走开,就仿佛看见自己的身影。”

“你还有老婆孩子?”我不禁大声赞叹,引来路人侧目。

营销的定义范文3

“以学定教”“先学后教”是一种“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

在平时的教学中,我们大都是按备课设计好的教学过程,带着学生一步步进行,教师说该做到哪里,该怎么做,按照自己的设计完成教学任务,达成教学目标。似乎所有的环节,学生都是在“被要求”“被制定”中进行。这样的课堂,学生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不出民主、激励、和谐的人文课堂环境。在教学设计过程中只备了教案,只认定自己的教法,无视学生的存在,这堂课就只是上给老师的,而不是学生的课堂。我们只考虑到了自己的教,未考虑到学生的学,这是以教定学。陶行知先生曾说:“教什么和怎么教,绝不是凭空可以规定的。他们都包含‘人’的问题,人不同,则教的东西、教的方法、教的分量、教的次序都跟着不同了。”因此,教师在考虑教学内容、教学策略的时候,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学为本,做到“从教师走向学生”。仔细想来,让学生学会是我们教育的终极目标,学生是教育的主体,我们任何形式的教育是为学生服务的,要以学生为前提,以学定教。在英语的教学过程中,要做到“以学定教”,它的起点就要求我们教师要研究学生的学情。

认真研究学情,分析每个学生的学习优势。专家鲁子问教授认为:学习优势主要包括内在优势和外在优势两个方面。实际的教学中要充分观察、分析学生的学习优势,学会用他们的学习优势设计课堂教学,从而完成从关注教师教到关注学生学的目标。不同的学生在不同的学习要素上具有优势,等待我们发掘。每个孩子都是不一样的小个体,他们有自己的脾气,有自己的性格,有自己的学习风格,但是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索。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学习优势,每个孩子都应当得到平等的爱。其次,语境创设要基于学生认知水平和实际生活角度。语境的创设,一方面指根据课本内容所涉及的教学内容,利用不同事物进行情景教学如:视频、实物、图片、简笔画、动作、语言和音乐等。另一方面也可以像杜郎口那样根据教学内容将课桌椅重新排列,为学生们创造更贴近生活的语言活动环境。另外日常的英语话题,英语练习的语境也必须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联系,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兴趣。为方便人性化评价,在课堂上会针对性地给学困生适度的说英语任务。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语境的创设不应低于学生的认知水平,这样学生们没有挑战性,学生们很快就丧失兴趣。也不应太高于学生的认知水平,这样学生不会,也没兴趣了。要符合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高于学生的现有知识的一小步,老师要做的就是把握好这一小步,促进学生的进步。再次,搭建学习支架,提高学生语言运用能力。支架的类型多种多样,有图片式的,有视频式的,有活动式的。省教研室陈元宝主任认为,语言支架的搭建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搭建语言支架要根据学生需求。二是搭建语言支架要适时适量,及时扫清学生在语言的思维、组织、加工、建构和输出等过程中的障碍。搭建语言支架,可是为了创设符合学习的情景,更贴近学习生活环境。最后,在“教”的过程中,小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在“以学定教”“先学后教”中,要学会使用小组,小组活动运用得当,效果非常好,既可以有六人组成一个小组的活动,又可以有两人一起的活动。不同的活动有不同的特点,两人的小组活动,英语好些的与成绩不理想的结对子,相互帮助,共同完成任务。

六人的小组适合简单些的集体活动,可以促进小组内成员的团结。一方面是课前的学情分析,做到全面、详细、真实,比如说教材分析、学生分析、教学目标分析等等,可以预设遇到的问题,想好解决方案,为课堂上的小组合作做好准备和预设。第二方面就是在课堂上,先用几个小问题,或小活动,检查一下学生的预习情况以及检验自己的学情分析是否到位,在上课的小组活动中,每布置一项学习任务后,要走近看看。学生操练中出现错误或表达出现困难时,教师及时给与指导。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发现学生当下的学习状态和水平,就会对教学适当做出调整。随时了解学习新动态,使教学真正为学生服务。整堂课随时做到了解学生的各个方面,随时作出调整。第三方面,在下课后做出总结,总结整堂课的优点和缺点,了解这节课下来,学生的学习程度及达标率,为下一节课做准备。

传统的英语教学一般是以教师为主,很容易使得课堂失去活力,使学生失去兴趣。而“以学定教”可以为我们的课堂带来精彩,给学生带来兴趣。我们教师的类型应该从主导型转变成指导型,成为帮助学生学习的人,真正做到以学定教,关注学习过程。

营销的定义范文4

本文所运用的分析对象上海城市超市是一家专业经营超市,在上海开业20多年来,一直矗立在竞争激烈的上海超市业态中,自然有其经营之理。纵观目前的超市业态经营评价准则,往往是以规模论英雄,又或者是以加盟费用所转化的利润为考核依据,而本文中所提到的上海城市超市从表面上看却并不是一个以规模论英雄的单位,开业20年至今也就是14家店的规模,从规模来看绝对不是一家大企业,但是它却在上海市场做出了自己的经营特色。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就是关键在于城市超市对于差异化精准定位以及小众市场的认识和划分是非常到位,这也是这家企业能获得今天的成绩是分不开的。多年来,城市超市始终坚持的高端路线使城市超市逐渐成为一种品质的象征,更以其独辟蹊径、不断创新的经营理念和以人为本、回馈社会的服务理念得到了市场认可和行业肯定。超过90%在上海生活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众多海归和喜爱西方文化的时尚一族等都是城市超市的重要客户。以下就从环境分析,促销手段,以及产品供应价值链等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合理恰当的环境分析,带来精准定位的成功开始

城市超市之所以能够利用差异化精准定位取得经营业绩,主要来自于它对市场环境分析的相当到位,为什么这样说,在市场营销中,环境分析是企业最终经营能够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关键保障,而环境分析又是一项动态分析工作,绝不是就一个环境特征来进行分析预测,而是一个动态体系的过程,这是一个政治环境改变带动的其他多环境的变革,另外国家改革开放政策也势必会带来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持续改善的国民生活质量,和大面积的房地产开放带来了大量的国内外投资者和建设者来到上海生活工作定居,如何解决这批人的日常开销也随之变的越来越迫切。随着WTO开放,以及贸易提升,国内居民也希望能够买到更多地国外优质商品资源,这样有外生性需求到内生性需求就形成了一个消费的循环圈,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商业供应体,这也就是为什么20多年来,上海城市超市能够一直在上海竞争激烈的超市业态中生存的重要原因。

(二)针对性的促销手段,提升营销差异化的精准度

促销对于商业流通企业来说,特别是超市来说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城市超市的促销却有别于其他传统超市,独出新招,却获得意外收获。这种针对性的促销活动,其实很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高效性。因此上海城市超市针对其顾客的独特性分类和消费频次和相关饮食文化的差异,进行了以烹饪教学比赛,又或者以各类国际学校的校园开放日活动。开展各种各样的独特的美食展览或者针对特定群体的促销节目,大大提升了城市超市的在沪外国消费者的知名度;另外城市超市在广告开展方面其实也不像其他企业一样大量投入广告费用,而是利用在沪外籍人士的数量、特点、以及国籍文化差异针对性的开展活动式促销,以期通过消费者的口碑进行推广和广告,不仅省下了高额的广告费,还提升了企业的口碑知名度等。这样收获的是永久的美誉度,其实细细分析绝对是一个高效的针对性促销活动。这样看来对于它所运用的差异化精准定位的小众市场来讲是非常实用的。

(三)提升产业附加值,强化供应链的增值作用

营销的定义范文5

王颖

(南开大学保险系,天津,300071)

内容提要

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是保险合同关系产生的前提,没有有效的保险合同则很难谈得上保险业务的开展。针对我国保险法理论与实践中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的颇多争议,本文一方面就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本身的内涵进行了澄清,确定成立和生效各自不同的要件;另一方面则对涉及到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易产生争议的保险费交纳、保险单签发、保险利益原则等实际问题进行了解析,并进而提出了作者自己的看法。最后为本文的简短结论。

【关键词】保险合同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保险单 保险利益

ABSTRACT

The conclusion of an insurance contract which underlies the carry-out of the insurance business, is the precondition of insurance contractual relation. This essay mainly focuses on two controversial issues both in theory and practice, namely, the formation and validity of an insurance contract. In the first place, this essay clarifies the respective nature and essential elements of the two issues, then, the essay discusses some practical problems such as the premium payment, issuance of the insurance policy and the doctrine of the insurable interests, which is easy to raise disputes in conclusion of a contract. And in the end, a conclusion is suggested.

Key words:Insurance Contract Formation of a Contract

Validity of a Contract Insurance Policy Insurable Interest

目次:

引言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

1. 保险合同成立的含义

2. 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

二、保险合同的生效

1. 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

2.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

三、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有关的几个问题

1. 保险单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之间的关系

2. 缴纳保费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之间的关系

3. 保险利益原则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之间的关系

结论

引言: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公民、法人)之间关于承担风险的一种民事协议。根据此协议来明确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由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则应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者在约定的人身保险事件如被指定的人死亡、伤残、疾病出现时,或期限届满如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因而,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问题关系重大,只有保险合同有效订立之后,才能实现保险的目的和意义。

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即意味着订立的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否则除法定例外以外,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因而,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事实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双方商定了保险合同的条款,即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二是保险合同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即保险合同生效。但是在我国保险法理论与实践中,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争议颇多,一方面是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本身内涵有待澄清,另一方面则是涉及到构成二者的要件问题多与保险费交纳、保险单签发等实际问题密切相关,尤其是在保险实务中往往因立法的技术问题而使标准难于统一,造成许多赔付的纠纷。鉴于此,本文将对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问题作简要的探讨。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

1. 保险合同成立的含义

按照合同法的理论,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因符合一定的要件而客观存在,其具体表现就是将要约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转化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1]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具有实际意义。首先,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是为了判断合同是否存在,如果合同根本就不存在,它的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等一系列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其次,判断合同是否成立,也是为了认定合同的效力[2],如果合同根本就不存在,则谈不上合同有效、无效的问题,即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2.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

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

我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依照这一规定,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 ,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这三个要件,实质上仍是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时即告成立。

二、保险合同的生效

1.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

保险合同的“生效”与“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的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2.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保险合同若要有效订立,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并在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

三、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有关的几个问题

当事人签订保险合同有相当一个过程,大致包括:(1)投保人的申请,填写保险单;(2)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支付保险费的方法;(3)保险人审查保单,决定接受投保后即在投保单上签章;(4)保险人出具保险单。那么,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保险单、交纳保费等行为与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是什么关系哪?

1.保险单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之间的关系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目前对保险单的签发问题,理论上大体有三种主张:肯定说认为保险单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否定说认为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后合同成立,保险单只是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第三种主张则认为保险单的签发是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的义务,实际上也是否认保险单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3] 实务上,这一问题往往涉及到保险单签发之前的保险事故发生,是否要由保险人承担责任的问题。

众所周知,从法律上讲,保险单并非保险合同本身,而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或称书目凭证。从前文分析可知,保险合同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就某项保险业务达成协议以后,就意味着保险合同已经成立,至于保险单是否签发,则不影响有关赔偿责任(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以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人承诺的唯一形式)。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也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且,保险单签发是由保险人控制主动权,若以保险单签发作为合同成立要件,势必加重投保人的劣势地位,难以发挥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

国外立法例对保险合同成立是否以保险单为要件有相似规定:保险人出具保险单,但如果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尚未一致,则保险合同不得成立,当事人不受法律约束;保险人虽然没有出具保险单,但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要约,则保险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得受保险合同的约束 。

2.缴纳保费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之间的关系

《保险法》第13条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这样规定的:“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这条规定使人对保险合同的生效产生了分歧: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只有保险费交纳之后方生效;另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保险合同即告成立生效。[4]

笔者认为,依据我们关于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要件的分析,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它的成立不以交纳保费为要件。如果当事人约定,保险合同须至保险法交清时才生效,那么这只是当事人约定的保险合同何时生效的一种附加的延缓或停止条件而已,与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两个概念。[5] 更何况,投保人交纳保费和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成立后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两者是并列关系,而非因果关系。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承担按照约定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同时,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的义务。因而,交纳保费不是保险合同有效订立的要件。

3.保险利益原则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之间的关系

保险利益原则作为保险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作用在于能有效地消除赌博的可能性和防止发生道德风险的发生。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我国《保险法》第11条第1、2款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因而,现行保险法将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一个效力要件。

但是,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而后在保险合同存续的某一期间丧失保险利益,而在以后的某一时间又取得保险利益,如此反复几次,是否保险合同也在有效和无效之间来回反复?这势必造成不合理的麻烦。因而,有人从现代保险的发展角度,认为保险利益不是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而是保险损失补偿原则起作用的要件。[6]

笔者认为,从现行法角度考虑,保险利益原则作为保险合同有效订立的要件是勿庸置疑的,也是必须遵守的。但从财产保险的发展角度,将保险利益原则排除在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之外,将其作为保险补偿和赔偿的前提和条件,也未尝不是一个好的方向。因为随着现代保险业的发展,人们对财产保险利益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财产保险的目的在于填补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害,保险利益原则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无实际意义,而且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还会增加实务上的困扰。[7] 但对人身保险合同而言,人身保险利益在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单生效时必须存在,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但是在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利益是否存在对保险合同的效力不发生影响,因为人身保险合同并非填补损害的合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的保险合同生效时的利益对人身保险合同是必要和不可缺少的。[8]

结论:

1.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而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就保险事项达成意思一致时即告成立;并在符合法定要件的情况下,成立后即告生效,除非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

2. 保险单仅仅是保险合同的书目证明,并不是保险合同有效订立的必备条件。保险人出具保险单,但如果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尚未一致,则保险合同不得成立,当事人不受法律约束;保险人虽然没有出具保险单,但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要约,则保险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得受保险合同的约束 。

3. 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它的成立不以交纳保费为要件。如果当事人约定,保险合同须至保险法交清时才生效,那么这只是当事人约定的保险合同何时生效的一种附加的延缓或停止条件而已。

4. 从现行法角度考虑,保险利益原则作为保险合同有效订立的要件是勿庸置疑的,也是必须遵守的。但从保险的发展角度,将保险利益原则排除在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之外,将其作为保险补偿和赔偿的前提和条件,也未尝不是一个好的方向。

注释:

[1] 傅廷中:“论保险合同的成立”,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年第1期。

[2]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非同一概念,参加本文相关论述。

[3] 刘静:“浅析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有关问题”,com-law.com/wenku/baoxian-hetong.htm,2003年5月10日。

[4] 李玉泉:《保险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6月,页105。

[5] 同上注。

[6] 王蕴 田昕:“保险利益与财产保险合同的生效”,载《世界海运》,2001年第1期。

[7] 参见 吴荣清:《财产保险概要》,三民书局,1992年,页30。

[8] 参见 覃有土主编:《保险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页138。

参考文献:

1.刘茂山主编:《保险学原理》,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

2.魏华林、林宝清主编::《保险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3.李玉泉:《保险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

4.邹海林:《保险法教程》,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

5.傅廷中:“论保险合同的成立”,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年第1期。

营销的定义范文6

思想政治教育负态效应概述

大学生自我教育的负态效应是指大学生自我教育活动并未实现教育者预设的教育目标,反而使教育结果呈现负效果。大学生通过自我内部的因素,未自觉接受先进正确的教育影响、抵制和克服消极影响,使自我发展目标的实现受阻,并产生许多消极的负面影响,而这些消极影响是由大学生自我教育的负效行为所导致的。

思想政治教育传统教学模式的误区

1、“教”的误区

思想政治教育者普遍认为,要克服思想政治教育负态效应,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应该从创新教学方法、更新教育体制等方面入手,殊不知这些只是从形式上改善思想政治教育,而未深入到产生思想政治教育负态效应的本质。“进课堂、进教材”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途径和手段,是外部灌输。然而,“进头脑”才是教育的根本目的,这是一种理论的内化。同时,还要求大学生将内化的理论转化为自身的行为表现和习惯,即外化,内化与外化的共同作用推动着思想政治教育目的的实现。

存在这一误区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教育与学生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教师并不真正了解学生的需要,进而无法唤起他们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兴趣。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六个方面: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心理教育和职业规划教育。部分教师仅仅强调思想、政治、道德方面的教育,而忽视法纪、心理和职业规划教育。其实后者才是与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当前大学生都是80后、90后,而且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其心理承受能力差,思想不太成熟,由于教育者忽视了大学生的利益需求,不能给以大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动力,产生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负态效应。

2“、学”的误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他们个性增强、思想活跃、创新意识增强、开放性和包容性也相对增强等。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他们思想中存在的问题,例如:极端的个人主义、趋于功利的价值取向、务实的人生态度以及政治理想、传统美德相对缺失等。

当代大学生更多的追求个人生活的美满幸福———优异的成绩、称心的工作、完美的恋人、和睦的家庭等等。为了追求这些他们对可以获得直接利益的知识加倍学习,更多的关心工作的好坏、金钱的多少。他们眼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枯燥的教条,是与日常生活相距甚远的“空中楼阁”,不能解决自己实际的生活需要。这就造成了他们从情感上抵触思想政治教育,不能自觉主动地去学习,从而产生了自我教育的负态效应。

其实,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有相当多的课时是讲交友、恋爱、学习、生活,讲如何提高自身素质、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等,这些都与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都为个人实现人生价值、追求完满的人生提供了重要的帮助。大学生应全面、深入地认识思想政治教育,让其成为指引自己人生道路的明灯。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