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的防治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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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污染的防治措施

海洋污染的防治措施范文1

关键词:近海污染;防治;环境非政府组织;参与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8—0119—04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沿海各地工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及涉海生产生活的日益频繁,近海污染问题开始日益凸显。近海污染不仅危及海洋生态系统的安全,而且也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制约海洋经济的和谐发展。为此,沿海各地政府纷纷采取了防治措施。在近海污染防治中,政府组织的领导固然不可或缺,然而,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也十分必要。

一、当前中国近海污染状况仍十分严重

所谓海洋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包括河口湾),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生物资源和海洋资源、危害人类健康、妨碍捕鱼和海洋的其他正当用途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损害海水使用质量,和减损环境美观等有害影响”[1]。近年来,随着海洋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和防治海洋污染的全国性、地方性法律法规,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但根据《2011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披露的数据显示,当前中国近海污染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其中,最为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要河流污染物入海量居高不下。2011年,国家海洋局对54条主要入海河流进行了监测,经河流入海的污染物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CODCr)1 582万吨,氨氮(以氮计)32万吨,硝酸盐氮(以氮计)164万吨,亚硝酸盐氮(以氮计)7.6万吨,总磷(以磷计)23.6万吨,石油类8.1万吨,重金属2.5万吨(其中铜3 485吨、铅1 850吨、锌19 350吨、镉150吨、汞35吨),砷3 137吨[2]。① 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重金属、砷等污染物在上一年度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形下(上一年度分别增长33%、155%、38%、54%、28%、7%)[3],本年度并没有出现好转,主要河流污染物入海量仍居高不下。部分河流污染物入海量甚至还出现了大幅上升。比如,经闽江流入海洋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分别比上一年度增加了45.77%、25.42%、44.61%、222.34%。②

2.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污状况普遍,排污口邻近海域污染严重。2011年,国家海洋局对445个入海排污口进行了监测,3月、5月、8月、10月四次监测结果显示,其中仅有121个入海排污口全年四次监测全部达标,仅占总数的27.19%,而四次监测中有1次以上不达标的却占了72.81%。尤其严重的是,四次监测中均超标排污有83个,占到总数的18.65%。

2011年5月和8月,国家海洋局分别对全国96个和95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5月份有76个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水质要求,占监测总数的79%;8月份有71个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水质要求,占监测总数的75%;两次监测中,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排污口邻近海域分别占监测总数的71%和65%。8月,国家海洋局又对全国86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沉积物质量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其中30个排污口邻近海域沉积物质量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沉积物质量要求,占总数的34.88%。在34个排污口邻近海域采集的贝类样品中,有16个排污口邻近海域贝类生物质量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生物质量要求,占到总数的47.06%。可见,由于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污情况比较普遍,致使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的污染情况十分严重。

3.近岸海域水质污染严重,富营养化程度居高不下,赤潮频发。其实,不仅仅是入海排污口附近海域污染严重,事实上中国整个近岸海域的海水污染都非常严重。根据《2011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中国近岸海域劣四类水质的严重污染海域面积达到4.38万平方公里,并且不少海域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还在大幅增加。根据《2011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2011年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分别为4 210平方公里、9 540平方公里、27 270平方公里和2 780平方公里。其中,渤海和黄海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在上年度有较大增长的情况下(分别为17.95%和203.72%),本年度又有大幅增长,分别比上年增长了30.75%和46.09%;东海在上年度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增长59.93%),本年度虽有小幅下降,但仍保持在高位;只有南海的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有大幅下降。

2009—2010年中国各主要海区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单位:平方公里)

资料来源:根据《2011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相关数据统计而成。

海洋污染的防治措施范文2

关键词:船舶 油污染 预防措施

1.船舶对海洋的油污染

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石油需求猛增。中国仅在2004年的石油进口量就达到1.2亿吨。据有关的专家预测,在2013年这个数字将会增长到1.8~2.0亿吨。作为世界的主要能源,60%的石油都是在海上运输。中国2005年12亿吨的石油90%都是海上运输,石油在沿海的运输超过了2亿吨。

因为石油的运输量被加大使得全世界的油轮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载重量也在增大。在油轮中尤其是大型油轮的石油运载量很大,所以油轮一旦发生漏油事故,对整个海洋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2.船舶油污染的具体途径

2.1事故性油污排放

普通的油轮和船舶如果在航行的途中出现触礁、碰撞、失火、搁浅等事故,船上的石油就会流入水中,会对该处水域和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在1967年的3月份左右,一艘轮船在英国的一个海岸搁浅,整个油轮受到大面积的破损,总共有约12t的原油流入大海,给整个的英国和法国的水域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引起了整个航运界人士的震惊和关注。

2 . 2操作性油污排放

在装换油轮不同品种的燃油时,想要保证燃油的质量,就要清洗货油舱。把洗舱的水直接排入大海,所以这就造成对水域的污染。平均每年油轮都要洗舱7~9次。油船的货舱内结构复杂,而且由于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货油卸载以后船内都会剩下一些难以洗條的货油。这部分残渣可能达到运输量的0.2%~0.7%。所以想要使船保持适航性,油轮在返航的过程中想要避免碰撞或者空船震荡就必须向船里加压装水。在装水航行的时候,残油会和水相互混合。但在想要到港装货的时候就必须要把里面的船里水排出来,好用来装新的原油,于是就造成了水污染。

2.3油类作业漏油

这种污染大部分都是因为船舶在加油时,或装卸原油时以及这些船在运行的时候对海洋所造成的油污染,虽然这些船每次泄漏的油量并不是很大,不过由于运行的次数繁多,造成的油污染也是不可小看的。但主要造成这种污染的原因是:在准备工作做的不充分时就开始装卸,而且装油时两方人员没有好好沟通,再加上管理不善等各种人为因素。或者是因为环境的因素造成输油管老化、阀门松动等这些也可能对海洋造成污染。

3.船舶油污染的预防

3.1健全法律制度,加强执法力度

主管机关进行监管,首先就需要法律的完善,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我国现在虽然已经有了关于船污染的法律,但是还没有像船污染后的赔偿问题的法律法规,这样就使得发生污染后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所以对方实际的补偿较少,且处罚都是行政处罚为主,起不了震慑作用。海事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目前海事部门对外籍的船舶检查严格,但对本国船都会网开一面,从而纵容了国内企业,导致海洋的污染现象越来越严重。

3.2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据统计发生油污的事故有79%以上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现在的国际海事组织开始重视海上的事故污染的人为因素。想要减少船对海洋的污染,船舶就必须配有合格的船员,而且船上的成员需要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操作过程中必须要严格的遵守污水排放的规定,并极其严格的遵守操作程序的规定,并要在管理和维护方面多加强。

只有所有的船员都有着环保意识,严格执行就必须要有着法律和公约,这样船上的先进防污染的设备才能得到最大化的利用,要不这些防污染的体系就如同形同虚设。船员在每上一艘新船工作,都需要先熟悉船上的设备和注意事项,还要不断的加强的业务的学习。

3.3改善船舶性能

渐渐淘汰的单壳油轮设备,都改用了双壳油轮来进行运输,以这样来防止漏油的可能性可以用来加强排除水前的含油的污水处理,那些老龄的油船需要加快这些船的淘汰时间。现在目的是逐渐要开始提高船防污染设备的技术,还要改良油水分离的技术和设备。现在有一些船的分离装置的效果和使用价值不佳,这样就使一些船员不敢使用这些设备,害怕一旦使用使得这些设备出现坏损的情况,从而在过关检查的时候不能合格从而过不了关,这样就使得这些装置成为了摆设。

3.4严格控制油污排放

运用船上的处理设备对些污水进行分开处理,但是船要是本身没有处理的能力,就必须要船靠岸处理。还有想要排除任何的含油污水到海里就必须要经历排油监控装置,好保证这些排放出的污水都达到排放标准。

4.船舶油污染治理措施

4.1加强合作,完善监控

在现代这个信息的社会,现在我们正在建设“数字地球”,在海洋也可以加快数字建设,我们要充分的利用现在的技术对海洋的污染时动态监控这样才能使海洋预警系统得到更大的开发和利用。像美国等各发达国家都开始在着方面开始了研究。现在我国正在充分利用HY-2号海洋卫星资源和学习国外已经研究出的成果。我们还要努力开发海洋污染检测和污染预警系统,像现在的那种大型的港区,各机关应该开始建立对船舶污染的监控中心,然后各主管部门再建设监测网络好加强对船舶现场排油的检测和监控,这样主管机就可以清楚的知道当时的地点、规模,这样就可以做出很好的预防,减少对海域的污染。

4 . 2建立健全应急机制

现在我国已经已经在大部分的沿海地区建立海洋溢油应急指挥中心,在航运中心和各海洋管理部门等各个部门,因为这些部门在海上的救援联动性不强,而且每个部门的救急能力也有所不同,再加上各部门因为利益不同而各自为政,所以他们的积极性都不强,万一溢油事故规模很大的话,后果没有一个国家能担当的起。所以国家要部署好这些都必须,还要把这些部门的关系都理清了,然后从中调节形成统一的指挥,这样就可以在事故中发挥出最大的作用,这样就可以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还可以在各地开展事故出现后的紧急培训,还有按时的让他们进行事故培训和演习,还要定期的对他们进行更新知识。

4.3采取合理的油污治理方式

船舶如不是在特殊情况下反生溢油时,我们要先采取可以先不让油扩散的的措施,然后再根据当时的地点、场所、以及发生的状况,最好使用的方法是用机械回收法,当然最好就是用围油栏回收这样就不可能产生第二次污染。但是如果无法用物理方法把油回收的话,是可以使用化学药剂,化学处理后可能会对微生物有毒,很可能再造成第二次污染,现在很多的国家都用法律严格的规定了这些药剂的使用学药剂。如果迫不得已必须使用的话,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方才可以使用化。

4 . 4加快研发油污处理新技术

目前,国家正研发新的技术和新材料,挖掘减少海洋污染的新方法。例如,如何使用植物修复技术治理被污染的海水。我们可以使用大型的海藻来对被油污染的地方进行分解,像这种用生物来去污染的是去污的主要手段之一。生物修复就是在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样才可以把石油分解成无毒的产物。

在当今世界污染的问题以得到各个地方的著名人士的关注,而且现在人们的对环境的保护意识都大幅的提高了,现在寂静有许多的国家开是制定了一些政策,用这些来管理正在运行的的船舶,这样可以减少溢油所发生的几率,这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不是一朝一日就可以完成的,这就要政府的投入和各界人士对此的态度和支持,还要把握还相关的一些细节,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护我们共同的海洋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钱闵.油船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M].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6.

[2]船舶安全检查员培训教材[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3]楚海明.浅谈水面溢油污染防治技术及其应用[J].石油化工环境保护,2004,24(1):16-17.

海洋污染的防治措施范文3

1.设计方面

(1)优化储罐设计。选用浮顶罐或内浮顶罐,减少日常运行过程中的油气损失。在我国南方地区,一个容积为10000m3的拱顶罐,在夏季储存汽油时,每天的蒸发损失可达500kg以上。相对于拱顶罐,浮顶罐的浮盘将油品表面全部覆盖,浮盘与油面间基本不存在气体空间,油料蒸发极少,浮盘随着油面的运动而运动,浮盘周围的密封带阻碍油品的蒸发,能有效降低油品损耗。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不断提高,经济发达地区环保部门对新建油库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在选用内浮顶罐的设计前提下,使用对油罐罐顶油气的集中收集工艺和技术,将收集到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以求彻底杜绝油罐在大小呼吸过程中产生的油气排放。油库可以效仿其它危险化学品的储罐设计,通过油罐上部气相空间的压力设定,将油罐释放的气相物质通过油气回收系统加以回收。

(2)选用性能良好的油泵,尤其是机械密封的质量,以确保油泵的使用效率和可靠性。油泵的泄漏点主要在密封处,优质的机械密封能延长油泵的运行时间,减少故障漏油产生的大气污染。

(3)通过自动化控制的技术优化,实现装车油泵自动启停,防止因人为监控疏漏等原因引起的油泵长时间憋压运行,避免因油泵故障、机械损坏、泄漏引起大气污染事故的发生。

(4)选用与油库收发油能力相配套的油气回收装置。目前油气回收技术主要包括:热氧化法、冷凝法、吸附法、吸收法和膜分离法等。油气回收装置的油气回收率可达95%以上,大大降低了油气的排放。根据油库的实际情况,针对油库收发油的工艺,结合油库可能扩建的潜在项目需求,考虑油气回收装置的运能、综合运行费用和投资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油气回收装置。如果考虑冷凝法回收工艺的话,应尽量选择对环境影响较低的冷媒,防止其泄漏对臭氧层的破坏。

(5)对于沿江和沿海油库,建议调研船运公司的油船船舱工艺结构,对油品装船过程中船舱油气的回收处理做一些前瞻性研究和针对性设计。油品在装船过程有时间短、流量大、油气蒸发量大的特点。一般情况下,装船损耗在0.5‰~1‰之间,如果油品温度或环境温度较高,装船损耗可能更大,因此实现装船过程对船舱的油气回收有更大的环保价值和经济效益。

(6)采用下装式装车系统。由于油品具有易蒸发性的特点,上装式发油不能完全做到全封闭作业,作业人员处于油气曝露的环境中,同时还存在喷溅式发油的潜在风险,下装装车系统实现了密闭式装油。

(7)使用合适的装车鹤管和输油臂,提高装车、装船接头的质量和可靠性。国内市场上装车鹤管及配套快速接头的质量参差不齐,质量较差的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出现接口漏油量大、鹤管耐压等级差等情况,引起油品泄漏和大气污染。装船用输油臂已在油品码头大量使用,运用液压系统,操作简单、灵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漏油风险。输油臂的限位开关及拉断保护也应得到有效运用。

2.管理方面

(1)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2)加强对油罐及其附件、装卸油设施的设备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设备标准的要求,落实相关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3)合理分配收发油油罐,减少倒罐,增加油库周转率,可有效降低油库大气污染情况的发生。(4)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汽油是由原油加热蒸馏产生,其初馏点通常为40~60℃,终馏点为180~250℃。油蒸气只要降温至初馏点以下,就有可能从气态返回到液态,进而降低油气蒸发损失,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在夏季高温季节通常可采取喷淋的手段对油罐降温。(5)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做好环境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完善环境保护工作。

二、油库水污染的防治

1.油库主要的水污染源油库的水污染源主要来自清洗油罐及管线产生的污水、油罐切水、油品泄漏、罐区初期雨水、冲洗储油设施产生的污水、事故处理产生的污水以及装卸作业过程产生的污油水等。

2.防治措施

油库水污染的防治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设计方面

(1)选用适当的油罐内壁及底板防腐工艺,减少油罐钢板的腐蚀,在一定程度上可延长清罐周期,起到减少水污染的目的。(2)应用油罐底板阴极保护,抑制油罐底板的电化学腐蚀。(3)优化油罐收油(水路收油)工艺。油罐及相关油品管线应尽量避免进水,收油前后保持相应管线的油品充盈状态。(4)工艺控制与设备的选用应尽量保持高标准,杜绝“低质低价”。油泵运行时不应有滴漏现象发生,下装鹤管接头实际泄漏量应高于API标准。(5)油库应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油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其有效运行。排水系统应有能够快速切断的阀门,以确保在事故状态下污水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避免污染周边环境。

2.2管理方面

(1)加强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提高油库设备完好率。

(2)针对长期使用的油罐,应对罐壁、罐底板的腐蚀情况进行定期检测和跟踪。罐底板因腐蚀穿孔漏油会导致重大环境事故或安全事故。

(3)改进油库的收油工艺,杜绝大量水进入油罐。计量员在油船检尺过程中应特别关注油船货舱及岸罐后尺的水高数据,在船岸双方签订卸船协议时必须明确油船扫舱工艺,降低油品混水的可能性。

(4)确保自动连锁装置的有效性。连锁装置是油库运行过程中出现某些极端情况时能执行自动保护措施的装置或系统,油库应加强定期测试工作,确保其可靠。装车溢油报警连锁能在油罐车液位达到一定高度时触发,关闭付油电液阀,防止油罐车过装时油品溢出;油罐高高液位连锁能在油罐进油达到一定高度时触发油罐,关闭前进油电动阀门,防止油罐溢油;油罐低低液位连锁能在油罐出油达到一定高度时触发相应油泵停泵,防止油泵抽空引起漏油。2005年12月11日,英国Buncefield油库发生油罐溢油事故,进而发生爆炸,大火整整燃烧了4天,造成43人受伤,整个油库几乎被毁,损失超过10亿美元。而这起震惊全球的灾难的直接原因是油罐液位系统在事故发生前3个小时就处于故障状态,高高液位连锁没有动作。

(5)码头装卸船作业是海洋污染的重大风险源,作业期间必须确保围油栏的有效围控。同时应定期检查输油臂、输油软管的质量和可靠性,杜绝污染海洋事故的发生。

(6)做好油库的沉降监测工作。日常巡检中关注油罐、管线、设备、围堰等因沉降引起的倾斜、裂缝、变形等异常情况,做好及时纠偏的整改计划并落实措施。

三、油库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

油库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吸油棉、擦拭设备的废棉布、清罐油泥及废油等。油库应维持一定的设备管理力量,努力提高油库设备的完好率及可靠性,减少油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降低危险废物产生的数量和几率。油库应与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优先委托本地区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如果委托区外单位处置,油库及相关方应按照环保部门有关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油库码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备相应的污染监视设施和污染物接收设施,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安全装卸和污染物处理能力情况的有关材料。

四、结语

油库的环保管理必须贯穿于设计、建设、运行各个环节,应以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为纲,在实践中有所创新,走节能和环保之路,学习国际、国内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手段,运用于现代化油库的生产实践中。利用可再生资源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尽量减少和降低污染物的产生,节约能源,对污染物进行回收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控制污染物进入环境(土壤、水体、大气等)应作为对油库环境保护方法的优选次序。

海洋污染的防治措施范文4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水库、运河、渠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必须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年增加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合理规划城乡建设和工业布局,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措施,使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卫生、国土资源、建设、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及主要河流、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机构,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或控告。

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的要求和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采取经济、技术政策措施,保证水污染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量负责。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水利等有关部门划分水环境功能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下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水环境功能区,必须符合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第八条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对省界和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地表水体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跨县的地表水体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县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表水体水环境质量的监测。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状况公报,每季度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的公报。

第九条向水体直接或者间接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其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省辖淮河流域和海河流域应当执行国务院批准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

申报登记的排污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在改变前向原申报登记的机关变更申报登记。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三十日内对排污单位申报登记的排污事项进行严格的审核。排污单位不得拒报或者谎报有关排污事项。

第十二条省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省水利和有关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制定全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污总量控制实施方案。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应当确定需要削减排污量的单位、每个排污单位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及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需要削减的排污量以及削减的时限要求。

第十四条排污单位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和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

第十五条排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将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该建设项目所在县级行政区域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内,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已满的县级行政区新建、扩建项目的,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削减已有污染源的排污总量,报省环境保护部门审核后,方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报批。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未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环境保护部门自收到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验收。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建设,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三章防治措施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鼓励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第二十条禁止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酿造、印染、染料、电镀、制革、选金、炼油、农药、炼硫、炼汞、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企业;已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化学制浆造纸、酿造大中型企业;确需建设的,必须报省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的管理程序报批;未经省环境保护部门同意的,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得办理手续。

第二十一条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必须限期治理。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权限决定。个体工商户的限期治理,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环境保护部门决定。

第二十二条被责令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向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治理计划,定期报告治理进度,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限期治理的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三条排污单位必须保证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禁止偷排超标准废水。

严禁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防治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报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确定的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并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

第二十四条省和设区的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省内入海河流的监督管理,控制本行政区出境断面的排污总量,保证入海河流水质符合排污总量控制的指标。

第二十五条采用氧化塘处理污水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限制含磷洗涤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淘汰含磷洗涤用品。

第二十七条使用农药、化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使用规定。

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必须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章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保、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饮用水源保护的技术要求提出城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跨行政区域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省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九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二级保护区。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体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作为一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作为二级保护区。

各级保护区应当有明显的地理界限,设置永久性的标志。

第三十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适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适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第三十一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发展生态农业,防止对生活饮用水源的污染。

第三十二条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地下源保护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除遵守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二)禁止在地表水源一级保持区内放养禽畜、网箱围网养殖。

第三十三条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饮用水地下水源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适用国家《地下水质标准》Ⅱ类标准。

第三十四条供水单位必须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并采取措施,保证所供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质标准的规定。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供水单位供水质量的监督,保障人体健康。

第五章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污水综合治理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中水利用设施和与其相配套的城市排水管网。

第三十六条新建和条件允许的已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同时设置污水回收利用设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三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排放的废水,在排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之前应当达到国家《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未达到标准的,必须进行预处理。

对含有重金属和不易生物降解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必须由排污单位单独进行处理,达到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八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加强排放污水水质的检测,保证排放的污水达到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九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收取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必须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责令改正,并根据其具体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拒报或谎报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重点排污单位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的,除追缴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及滞纳金外,处以应当缴纳数额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者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新建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企业或者未经省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建设属于严格控制的项目的,责令其停止建设或者关闭。建设项目的停止建设或者生产和使用,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部门决定;责令关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决定。

第四十三条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除责令限量排放污染物,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两倍以上的超标准排污费外,并可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或者关闭的,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四十四条排污单位偷排超标准废水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第四十五条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二十万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三十计算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一百万元;对造成水污染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本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放养禽畜、网箱围网养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截留或者挪用排污费、超标准排污费及污水处理费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洋污染的防治措施范文5

关键词:技校化学教学;环保教育;减少污染;职业环保意识

作者简介:肖琴(1962-),女,江西宜春人,江西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为理论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35-0050-03

中央强调“十二五”期间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转变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从更深更广的角度看,环保教育是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百年大计。在这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环境问题中,化学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在技校化学教学中加强环保教育是每一个化学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提高认识,勇于承担环保教育责任

从备受人类关注的一些环境问题,如:空气污染、土地沙漠化、水资源短缺、海洋污染、植被减少、臭氧空洞、温室效应、酸雨、生物物种灭绝、有毒物品等方面来看,大多数问题都与化学有着密切的关系。从污染物的组成来看,大约2/ 3属于化学物质。因此,解决污染问题,消除或减少污染物的危害,我们化学教师责无旁贷。目前,在职业技术学校的化学教材中,已经把大量的环境教育内容编入了教材,例如:金属的冶炼、石油和石油产品、一氧化碳、原电池原理及其应用、硫和硫的化合物、硝酸、煤和煤的综合利用等章节中均涉及到了消除污染、保护环境的内容,为我们在教学中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提供了素材。对学生进行环境知识教育,即是提高学生生存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培养其适应环境能力的有效方法。尤其是在目前农药、化肥、杀虫剂、杀菌剂、洗涤剂、装修材料、塑料、橡胶、树脂等化工产品广泛使用的今天,让学生通过学习环保知识,更多地了解污染物的性质和危害,以便主动预防或减少它们对环境和自身的危害。

二、挖掘和延伸教材内容,进行环保教育

化学内容中蕴涵着丰富的环境知识,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教学素材,教师要善于挖掘教材中可进行环保教育的因素,有目的、有计划地讲解环境污染对人类的危害和治理,使学生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从原理上明白危害的原因及防护措施。例如在无机化学课程中,在学习“非金属单质与化合物”后, 应向学生介绍大气污染的主要“杀手”是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等,除了给学生讲清它们的产生、特性及对人类的危害外,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讲解如何避免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的产生,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中毒后如何处理等等;并由二氧化硫与二氧化碳的特性介绍温室效应与酸雨的形成、组成、危害以及消除措施,使学生知道我们应该尽量减少含碳和硫等燃料的使用,积极开发采用无污染的能源。又如在学习“常见金属单质与化合物”时,可以适时介绍一些重金属离子(汞、铬、镉、铅等) 污染的案例。如:着重介绍水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是含重金属离子的工业废水。由于在重金属的开采、冶炼、加工过程中,造成不少重金属如铅、汞、镉、铬等进入大气、水、土壤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些重金属离子可以使蛋白质凝固,一旦饮用了含有这些重金属离子的水,可使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凝固,导致缺氧窒息而死。又如在有机化学课程中,介绍卤代烃、酚、甲醛等有机物时,可以从卤代烃等有机物的危害、形成原因、防治措施等方面加以介绍。如:卤代烃分解放出的卤素原子(氯或氟)加速臭氧的分解,破坏臭氧层结构,产生“臭氧空洞”,使人类遭受紫外线辐射加剧,患皮肤癌增多,因此我们应减少氯氟卤代烃的使用或使用范围(如:冰箱、空调等产品中禁止使用氟氯卤代烃致冷剂,采用新的低污染致冷剂代替),酚、甲醛在低浓度就能使蛋白质变性而致癌,所以要严禁化工厂含酚和甲醛等污水的任意排放,有机化工厂的“三废”必须经回收处理后方可排放,严禁家具等装饰材料中超标使用酚和甲醛等等。在学习高分子复合材料时,结合我国现行的超市方便袋使用制度以及禁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快餐盒等规定,向学生介绍白色污染的形成和危害,如此等等。同时, 在课堂上,化学教师应不失时机地利用各种机会延伸课本内容,并将其与现实生活联系,引导学生树立环保意识。例如,在讲授水和溶液时,为了提高学生的节水意识,要让学生意识到地球的水资源分布不均匀且严重缺乏等情况,在课堂上可以引用一些数据:地球上水的总量约有136亿亿吨,其中海水占97.2%,冰川、冰山占2.15%,而人们可以利用的淡水却仅占0.65%左右;我国人口占全世界人口20%,而我国人均水资源不足世界人均水量的25%,可见我国是一个水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家,随着严重的水污染和人们用水量的日益增加,我国60%的地区已面临淡水不足的困境,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因素。同时,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当地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等地进行调查,并从学生家庭生活用水情况出发,组织他们开展一些“节水小秘诀”交流活动,提出一些护水、节水的办法,例如,洗菜、洗衣的水可以浇花、拖地、冲抽水马桶,洗衣服不使用含磷洗衣粉等等。总而言之,在化学教学过程中,应适时地进行环保教育的渗透,从而树立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规范实验操作,进行环保教育

化学是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而化学实验是一门高污染高排放的实验,控制不好或不规范操作对环境会有很大的污染。在实验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一)实验室各种环保设施齐全,为规范实验操作减少污染做好准备。如:在实验室设立台面通风口、通风橱、辅助通风扇;废液缸、沙箱、药品回收处,有条件的可建立废水、废气处理回收系统,以减少实验对环境危害。让学生了解这些设施的作用以及规范使用的方法。

(二)应用微型化学实验方法,尽量减少化学污染物的产生。在实验中推广微型实验,这类实验的特点是仪器小巧、用药量少、操作简捷、反应迅速、现象明鲜,而且安全、污染小、节约能源。例如:在演示硫在氧气中燃烧实验,依照原教材规定每次需要0.3g—0.5g硫来反应生成0.6g—1g二氧化硫。但微型实验每次只需0.03g,完全反应只产生0.06g二氧化硫。这两种实验方案排入环境中的污染物质量相差较大。这样不仅能够达到实验效果,而且还能节约药品与经费,同时还能减少环境污染,在实验中向学生灌输节能减排的理念。

(三)利用多媒体系统进行模拟仿真化学实验。对一些试剂昂贵、毒性强、危害大的实验,可以采用多媒体系统进行仿真实验。仿真化学实验是利用计算机软件,对实验原理、装置、流程、实验过程进行仿真,用文字、声音、图像、动画的效果让学生在计算机屏幕上做实验,达到身临其境的感觉,同时可避免对环境的污染。有的实验毒性很大,产生气体污染也严重,气体制取实验、性质实验战线拉得过长,很容易出现不安全隐患。如氯气制取,除杂、干燥、性质,尾气处理等综合实验;如石蜡催化裂化,所需时间长,裂化的产物检验现象不明显,试验过程稍有不慎,将导致事故发生,像这类实验都可以用多媒体课件模拟实验来阐明。

(四)妥善处理“三废”物品。在实验教学中,有些实验毒性较大,实验产生的“三废” (废液、废渣、废气)易于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所以不论是演示实验,还是学生实验,动脑设计环保实验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例如:改进Cu片与HNO3反应的实验装置、使用全封闭装置制取C6H5Br(溴苯)、用浸有Na2CO3溶液的棉花吸收反应产生的SO2等有毒气体, 使有害气体尽可能不外逸,以改善实验室环境,在实验过程中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总之,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强调处理“三废”物品的重要性,使学生养成一个惯性思维:凡是在化学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废气都不得随意排放,应该妥善处理或回收利用,若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倒在规定的地方,以便相关部门清理,不能随意倾倒,以防污染环境。

四.开展课外活动,进行环保教育

组织学生成立课外兴趣小组,结合课本中环境保护的内容,进行环保体验,把环保教育与第二课堂相结合,以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求知欲望。例如:把一些小昆虫分别放入含有空气的四个密闭的容器里,接着分别慢慢地向其中三个容器中通入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观察小昆虫的生存状态(容器中通入有毒气的小昆虫慢慢不得动弹);利用休息时间组织学生对附近工厂的空气、废水、土壤进行采样分析,用样品(已污染)水、土壤和正常水、土壤,分别养虾鱼、种花草,并且进行对比实验 ,组织全校学生观摩实验结果。使学生进一步了解水污染、空气污染和土壤污染是当今世界三大污染,了解环境与生存、发展的关系。教育学生在生活中,从小事做起,牢记环保使命,充分利用和节约能源(如:节电、节水,充分燃烧液化气、天然气),不使用污染环境的物品(如:不使用不可降解的饭盒等)。利用双休日收集废电池和清理“白色污染”,让学生亲身体验环境污染的危害。还可以利用聘请环保专家讲座、办展览、出专栏等形式,扩大环保教育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五、结合专业特点,进行环保教育

我们是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毕业后,将直接进入各行各业的生产一线,他们是整个社会体系中最基础的技术劳动者,如果他们具备了一定的环保意识,无疑对整个社会的环保事业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在技校化学教学中应结合专业特点进行环保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环境保护意识。例如学习有机化学时,在介绍了纤维素的性质和用途后,应向造纸专业的学生介绍造纸业污染产生原因及防治办法。造纸业的污染主要来自制浆过程,制浆过程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水中含有许多的有害物质,如果直接排入河流, 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因发生一系列复杂的化学反应而消耗水中的氧气,使虾类、鱼类、贝类等水生动物缺氧死亡;废水中还含有很多固态物质,例如:木屑、草屑、树皮屑、腐草等沉入河床底部,可使河流淤塞,它们通过发酵,不断产生有毒气体;在废水中还有一些不容易发酵、分解的物质悬浮在水面,遮挡阳光,干扰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另外,废水中还含有一些致畸、致癌、致突变的有毒有害物质……。可见,造纸业废水对环境的污染非常之大(当然还有废气、废渣的污染),必须经过有效处理才能排放。当能废水、废气、废渣中的一些物质可谓弃之为害,用之为宝。如:废水中有很多有用物质,我们可以通过纤维回收、碱回收等方法收集纤维和烧碱;将剩下的水经过沉淀过滤处理后再循环利用。固体废渣如泥渣、煤渣可以制砖、筑路和作生产水泥原料,碎木片、树皮、草根等可作燃料,锅炉废气通过除尘脱硫等装置后再排放,这些有效的处理,既可以变废为宝节约资源,又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再如在介绍淀粉的性质和用途后,应向酿酒专业的学生介绍酿酒业污染产生原因及防治办法。如啤酒酿造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水,其中含有较高浓度的有机悬浮物质,这类废水本身并无毒性,但含有大量可降解的有机物质,若直接排入江河中,将消耗水中大量的氧气,造成水体缺氧,导致水生物死亡;而且废水中还含有大量氮、磷无机盐等,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恶化水质,污染环境。所以酿酒业的废水必须通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江河中。这些都是我们在化学教学中必须向学生传授的环保知识和灌输的环保理念。

六、渗透社会热点,进行环保教育

在教学中,将化学知识的学习与生活实际、社会热点问题联系起来。在课堂上经常给学生讲解电视上、报纸上、互联网上与环境相关的报道。这些报道有的描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画面,能激发学生关爱环境的欲望。比如在讲到聚氯乙烯塑料(即PVC)的用途时,首先介绍PVC的性质稳定,既轻又坚固,适应性强,价格便宜,这些性质决定了它的使用非常广泛,如:医疗器械、建筑材料、家庭用品、消费用品、文化用品等,但PVC的致命缺点是:对环境最具破坏力。PVC的生产、使用处理的过程中都会导致“有毒氯化物”的释放。这些有毒物质会轻易的进入水、空气和食物链中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这样在课堂上渗透社会热点问题,使环保教育不再是一种空洞的说教。再如:将化肥、农药、杀虫杀菌剂、装饰材料、食品添加剂等社会热点问题融入教学中去。

当然,教无定法,在技校化学教学中,我们可以采用各式各样的教学形式渗透环保教育,使学生清醒的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作为新一代技术工人,要树立职业环境保护意识,将来要为优化产业结构,保护环境,美化地球做出应用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闫忠锋.绿色环保教育 我们的责任[J].学苑教育,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