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文化的理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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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文化的理解

孝道文化的理解范文1

关键词:高中生;孝道教育;历史课;渗透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的物质生活极为丰富,同时学生面临着巨大的升学和就业压力,这就使传统的孝道观念逐渐淡化了。很多青少年开始漠视亲情,将传统的孝道抛在脑后,孝道的缺失现象屡见不鲜。因此,在高中阶段加强学生孝道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历史教学中渗透孝道教育是提升学生思想修养的有效途径。

一、遵循孝道教育的原则

在高中历史教学中渗透孝道教育需要遵循相关的原则,只有在相关原则的指导下,教学才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首先,教师在教学中要遵循体现历史特点的原则。我国的传统孝道源远流长,涉及很多的人物或者是内容以及事件都很久远,从时间上说是很久远的,从空间上看是不可接近的,而且这些历史事件具有偶然性和不可复制性;其次,要遵循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原则,传统的孝道是适应宗法制的封建制度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传统孝道中的很多内容都必须跟随时代的节拍赋予新的适应时展要求的内容,要创造性地继承传统文化的孝道,吸收传统孝道中的精华部分,摒弃其中不合理的部分,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和时展的要求;最后,要遵循循序渐进和因材施教的原则,进行孝道教育的对象是高中生,其目的是通过孝道教育在历史教学中的渗透,让学生有孝行、有孝心,因此,在教学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学生作为教学主体的作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让学生能够自然地接受相关的知识和理念,进而内化为自己的思想意识并指导自己的行为。

二、挖掘教材内容,渗透孝道

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要深入挖掘教材内容,渗透德育。教材是学生学习最主要的凭借,也是教师教学的主要依据,在实际的历史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借助教材,渗透孝道。首先,教师要认真研究教材,了解整册教材的编写意图、编写理念。同时要了解教材的框架结构以及各单元之间的联系。对于每一课的内容教师要认真深入地挖掘。如,在教学“中国古代的文化”这一单元时,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理解记忆中国古代灿烂的中华文化,更要引导学生深入理解中华文化,引导学生理解儒家的思想,理解儒家以孝悌作为仁的根本的深刻内涵,让学生在思想上深入理解儒家文化;其次,教师让学生自己研究课本,自己做相关的汇报讲解。新课程理念倡导学生自主的、合作的、探究性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而不只是注重学生学习的结果。因此,教师在教学中不只是将知识灌输给学生,更重要的是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探究亲身体验学习的过程,在学生自己学习的过程中,教师要给予学生及时有效的指导。可以以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如,在学生学习“中国传统文化”这一单元时,教师可以提出以下问题: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什么?这一核心思想对人的成长以及国家与民族的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这一思想在当今社会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我们该如何继承并实践这一精髓?通过这一系列的提问,形成问题链。引导学生通过问题的解决,理解孝道的内涵并能够积极付诸行动。

三、改变教学方法,让学生体悟孝道

传统的教学方法往往立足于历史教材,将学生的视野局限在历史教材内,这不仅不利于学生学习历史知识,更不利于在实际教学中渗透孝道。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改变教学方法,除了利用历史课本上的知识外,还要充分利用课外一些有效的教学资源,如历史遗迹、实物资料以及文献资料等。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走出课堂,到相关的历史遗迹现场,亲身感受当时的历史场景,增强学生的体验,让学生能够在实际的体验中将传统的孝道与实际生活相联系。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因材施教,不同的学生由于生长的环境、遗传因素以及所处的环境不同,对相同的知识或者是场景会有不同的体会,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在深入研究和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让学生切身体悟孝道。

四、合理进行评价,延续孝道

在高中历史教学中合理地渗透孝道,需要对学生进行评价,通过合理有效的评价机制,让学生能够在实际的历史教学中延续孝道。在评价学生的过程中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实际生活两个方面进行。可以采用书面评价和观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让学生在合理的评价作用下,延续孝道。就学生的思想道德而言,教师可以出相关的命题作文,让学生从历史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评价,教师可以从学生实际的习作中看出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同时,教师要在日常教学活动中认真观察学生的行为,看学生的行为与其思想是否相符,进而全面整体地评价学生,促进学生不断的发展和进步。

作为中华传统美德重要组成部分的孝道,其本质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丧失。因此,在高中阶段的教学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孝道教育,通过在教学中遵循孝道教育的原则、挖掘历史教材内容、改变教学方法、合理进行评价等科学的方法将孝道渗透在高中历史课堂教学中,提升学生的整体素养。

参考文献:

孝道文化的理解范文2

因此,我们对孝道顶礼膜拜、不辨真伪、不深入思考、一味地尊崇,难免理解有偏颇、有误会。最早的胎教可能就是孝道。从生下之日起,我们就具有孝心。在这种文化氛围的影响和熏陶下,大多数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遵守这一道德准则。即便是和父母闹得不可开交,或是在闹翻天的家庭里,你只要问他们子女的想法,多数人也不愿意忤逆父母的心意,只是因为各自的原因才导致叛逆,甚至对立。而多数父母也自然而然地忘记了自己也应该倾听子女的心声,尊重他们的想法,帮助他们发展他们的想法。而等到突然之间社会发生变化了,做子女的得为自己的前程奔波了,自己无能为力去帮助他们了,才撒手不管了。这正是因为文化尚浅,对孝道理解产生的误区给我们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和困惑。但孝道的责任意识却是无可争议的,因为是人都有承担责任的本能,孝道开启了人类的这种本能。

根深蒂固的孝心文化让所有还没有尽孝的人心中都拥有一颗孝心,让所有行孝道的人都理所当然。尊老爱幼,为家庭增添了和谐、友好和关爱。没有移山填海的能力,没有供养父母的能力,就没有很好地尽孝的想法也逐渐地淡出人们的视野。人们已经把提高自己的能力、锻炼自己的德行视为在尽孝;做好身边的点滴之事,就是在行孝道;与父母同乐,让父母享受到天伦之乐就是孝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子非鱼不知鱼之乐”,这就是与邻里的相处之道。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了社会的和谐,这就是中华文化潜移默化的孝道。

孝道扩展到国家,就变成了精忠报国或为国尽忠。说到为国尽忠好办,因为为国尽忠还意味着自己是国家的栋梁之才,忠义之士。谁不希望自己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呢。因此,结果我们就把孝道理解成了在家孝敬父母,出门忠君为国。

这就是“孝道大如天”,是个人和社会的一切。而这其实都不是人生的本质,只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认识,是知识欠缺的原因。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步入工业化、城市化,生活方式从简单的小家庭成员的朝夕相处向人群聚集的方式转变,单位、同事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大,甚至超过了家庭成员对自己的影响。人们的家庭意识逐渐向社会意识转变,个人从自我中心向你我中心转变。社会出现了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同时也出现了责任和义务共享。

长期以来的以家庭为单元的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相互依存的关系随着社会向工业化、信息化方向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关系也从自然人的家庭向集约化的社会人的分工协作、向信息化的人类方向发展,成为社会大众的相互依存的关系。从全球来看,整个地球人类正处于农耕经济、工业经济、信息化社会三种形态并存的状态,其道德标准、道德要求、道德范围各不相同,各有局限并且正在从低层次的认识向高层次转化。我国的农村正在从农业经济向城市化方向迈进,城市在从集约化生产和生活向信息化方向迈进,社会形态从家庭单元向集约化的社会单元迈进,社会单元即将向信息化方向融合。在这个过程中,家庭责任意识的孝道文化也正在向上、向外突破家庭的界限。

以家庭为单元的孝道意识正在向集约化的生产生活的公民责任意识转变,而公民责任意识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孝道内涵从家庭融洽向公民责任转变,而社会向智能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来得很快、很猛烈,再也不是几千年来的那样趴在地上匍匐前进,随时可能一鹤冲天。爱护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和承担家庭的各种义务的孝道道德准则,迅速向爱护社会和承担公共责任迅速迈进。但是,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如果再不具备这样的意识,人在社会中随时可能因为自己的行为不得体而招人讨厌、所到之处不受欢迎,结果导致自己四处碰壁。遵守公共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已经变成了“礼义仁智信”的新内涵,已经变成了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朋友多了路好走的新诠释。因此,公德意识是社会的必然产物,并不需要别人强加给你;承担公共责任是社会的必然趋势,并不是别人要强加给你。这就是“责任自然天成。”这就是“孝道大如天”,并无所不在。这就是我们的观点。当我们意识到这样的观点,并积极改变自己,我们才能融入社会,成为社会的前进者、开拓者,才不会被人笑话落伍了、“OUT”了。

曾今在家庭内部各自分工合作、各自承担的各种义务和责任已经开始转向社会化,形成了人人都属于家庭、人人都属于社会的新型劳作关系。曾今在家庭中的各种小事、各种行为,都被释放到社会中;曾今的家庭信仰,化解家庭内部矛盾的方法和策略也应该随之融化到社会中。这就是现阶段社会的形态。紧接着,一旦互联网+的全面实现和落地,社会进入智能社会,也许人们想承担公共责任都会机会很少,那时的社会可能一切公共责任都变成了一种服务,是无所不在的优质服务。“闲着无事”想去哪儿发现点问题、做做好事,结果发现都是本能,早就被人们的“责任本能”打扫的干干净净,无好事可做了。

“治大国如烹小鲜。以道为临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圣人以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焉。”智能社会也近在眼前了。

孝道文化的理解范文3

[关键词]传统孝道 基本观念 双重情怀

[中图分类号388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6)05-0099-04

中华传统孝道虽然长期与封建统治密不可分,以封建孝道为其主要的历史形态,但两者毕竟不是一回事。它有比封建孝道更为久远的历史,更为多样的形态,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更为深刻的意义。中华传统孝道虽然一直为儒家大力倡导和精心阐发,以儒家孝道为其主要的理论形态,但并不限于儒家,它有比儒家孝道更为广阔的思想来源和思想内容。中华传统孝道之所以如此可大可久,就在于它不是中国历史上某一个时期的为人处世之道,也不是一派一家的思想准则,而是根植于更深厚久远的中国历史,存在于更广泛的民众生活之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正确弘扬中华传统孝道,首先必须进行“分层次,别共殊”的理论分析,否则就难以根据时代需要予以合理取舍,而不免迷离于依违两可之间。

中华传统孝道是以孝悌为核心的观念系统、规则系统和意义系统,是内在精神与外在形式的统一,是知、情、意、行的统一,包括孝理、孝德、孝心、孝教、孝行、孝星(行孝的典范人物)等一系列内外互动、相互贯通的环节和因素,展现出一个以孝心为中心的精神世界、一个以孝行为中心的社会景观。传统孝道之“孝悌”内含仁、义、礼、智、信、恭、宽、惠、敏、忠、诚、勇、和、爱、敬、喜、忧、畏、惧、顺、从、廉等一系列复杂的思想、道德、心理和社会内涵。作为百善之首和行仁之本,它几乎可以将一切被中国传统文化视为优秀品质的特性、能力和素质涵盖其中或与之密切相连。其主要内容是“尊天、祭祖、尊贤、事亲”,或者说,“亲亲、尊尊、长长”,其基本规则就是以敬事亲、以义事亲、以礼事亲,并以一套仪式(礼乐)予以表现和表达;其基本精神是知恩图报、慎终追远、报本返始,以此作为人生的责任和义务、目的和意义。

传统孝道根源于血缘亲情,却又不限于此,而是以相互类比和移情的方式将父子关系推演到天人关系、神人关系、君臣关系、师徒关系、夫妇关系、长幼关系等,横向扩展为社会等级秩序及其内圣外王之道,纵向升华为人伦天理及其价值秩序。如果说通过视父如君、视父如天的类比和移情方式,使传统孝道之“亲亲”获得其价值理据,从而使人们得以尊其所亲,那么通过视天如父、视君如父的类比和移情方式,则使传统孝道之“尊尊”获得其情感强度,从而使人们得以亲其所尊。通过这种相互类比和移情的方式,中华传统孝道逐步克服了盛行于夏商周三代的“亲而不尊”与“尊而不亲”之间的价值距离和情感疏离,实现了“亲亲”与“尊尊”在价值和情感上的统一,确立了传统孝道的价值情感等级秩序及其思想行为规则。

中华传统孝道在漫长的历史时期既不断沿袭又不断损益。既体现在各种正式的制度和规范上,也体现在各种风俗习惯中,不仅形成了一套具有复杂内涵的人生理念和伦理规范,而且也表达了一套充满生命气息的基本观念。传统孝道的基本观念主要包括一体相通、尊卑等级、感应报应、互惠和对等等,集中表达了一种“生命连续体”的观念,而非一种“生命轮回”的观念。

第一,一体相通的观念。传统孝道之所以强调要尊天祭祖、尊贤事亲,乃是因为它认为天人一体、神人一体、祖我一体、生死一体。在传统孝道看来,由父母到祖先、由近宗到远祖、由祖宗到鬼神、由鬼神到天地,这是一个不能割断的息息相通的生命连续体。离开这种连续体,人们将失去其在宇宙和社会历史中的位置、身份和人生意义。

第二,尊卑等级的观念。传统孝道以亲子关系尤其是父子关系为范型,将天地万物纳入一个统一的价值等级秩序,即“天地君亲师”的价值等级,确立了孝道的价值依据。

第三,感应报应的观念。传统孝道认为,天人之间、神人之间、祖我之间、生死之间是能够相互感应的。人们对天地、鬼神和祖宗尽孝不过是获得和表达这种感应的方式;如果不尽孝,那就无法获得和表达这种感应,就会遭到天地、鬼神和祖宗的报应。报应的观念其实也属于感应的观念,但又有其特别的内涵,它强调的足当人们与天地、鬼神和祖宗之间不能正常相互感应时发生的一种消极后果,多是天地、鬼神和祖宗对人们的一种惩罚性反应,如诅咒、降灾等。

第四,互惠的观念。传统孝道认为,天人之间、神人之间、祖我之间、生死之间是互利互惠、相互帮助、相互交换的。生人礼敬鬼神,鬼神也就会庇护生人;后代祭祀先祖,祖宗就会保佑后代;父母养其子女之“小”,子女养其父母之“老”;既然三年免于父母之怀,那么也就要为父母守三年之丧;如此等等。

第五,对等的观念。传统孝道认为,天人之间、神人之间、祖我之间、生死之间虽然具有尊卑等级关系,彼此却是对等的,每一方都有对对方的责任和义务及相应的德性和品质。所谓“天公地道”“鬼神灵验”“心诚则灵”“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说的就是上述两方要获得对方的“感应”或“奉献”,就必须具备相应的德性和品质。例如,假如“鬼神”不“灵验”,那么就不能要求人对其“虔诚”;反过来说,假如人不“虔诚”,就不能要求“鬼神”“显灵”。因此,中国老百姓会选择那些“灵验的鬼神”加以朝拜,而对那些“不灵验的鬼神”则置之不理。

中华传统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代代相传、声名远播的一个重要内容。究其深层原因,就在于传统孝道的基本观念内合人情之理,外合自然之理,集中表达了自然、社会与人生相互滋养、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绵绵不断的基本道理,将人们思考和践行的重点聚焦在天人一体、神人一体、祖我一体和社会人生的历史连续性方面。传统孝道内蕴天地、社会和人生有祖有孙、有上有下、有远有近、有大有小、有虚有实的基本观念,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试图通过推己及人、由近及远、由祖及神、由实及虚而不断扩大和升华其生命意义的差序格局和“内在而超越”的基本特征。传统孝道所表达的这种连续性是双向的,既包括向前展望,又包括向后溯源;既包括向外仰望天地,又包括向内反观自问;既包括晚辈对长辈的拳拳之心,又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殷切希望;既包括举止得体的孝行规范,又包括充盈敬爱的人情事理;既包括亲其所亲的专爱,又包括推己及人的泛爱。人生意义就在这瞻前顾后、远眺近观、内外互动的双向交流中获得安顿和满足,缓解和克服人生的短暂、渺小和虚无之感,将对死亡的恐惧升华为对祖先的哀思和对鬼神的寄托,并在天人一体、生死一体的连续感中获得一种人生的庄严感、博大感和永恒感。

我们可以从中华传统孝道的基本观念中感受到两种情怀:现实情怀和超越情怀。正如有学者说道:“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经过先秦儒家的扬弃,孝便逐渐成为既具形上意义又具社会道德规范意义的准则和价值理想。”所谓现实情怀,一般是指人们对现实问题的关注、认识和解决。人们的现实情怀根植于目前处境并为其所限,多受制于现实感受和事务性、功利性的考虑。孝道的现实情怀主要表现在对人们如何对待自己在世的父母等长辈这一现实问题的关注、认识和解决,简言之,是人们对生的问题的认识和解决。传统孝道强调孝的基本内涵就是“善事父母”,即以敬事亲、以义事亲、以礼事亲等。通俗地说,人们当怀着一颗感恩和敬仰之心以合理合法并让父母等长辈合意的方式去侍奉他们,善养其体,善养其心。曾子说:“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否则,就是不孝。孟子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何谓“善事父母”有不同的理解和规定。但都强调,身为人子人女要竭尽自己的努力,让其父母特别是已经年老的父母生活得安宁、幸福,有体面和尊严,能够尽享“天伦之乐”,为父母“养老送终”,千万不要使自己的父母陷入窘困和不义状态。传统孝道的这一现实情怀主要关注和解决的其实就是人们的“养老送终问题”。现在我们一般强调的也是传统孝道的这一现实情怀。

实际上,传统孝道并不限于其现实情怀,还有其超越情怀。就其人生意义而言,传统孝道的这一超越情怀比其现实情怀更为深刻,更为重要。所谓超越情怀,一般是指人们对人生的终极问题的关注、认识和解决,其关注的对象已经不为眼前事物和目前感受所限,也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事务性、功利性考虑。传统孝道的超越情怀主要表现在生殖崇拜、祖先崇拜、天地崇拜、圣贤崇拜以及继志述事、延续香火等方面,内含历史情怀和未来情怀,超越现实,超越自我,出生入死,具有一种永恒感、尊严感和神秘感。实际上,传统孝道最早强调的不是善事父母,而是孝敬鬼神,后来才将“人事”(孝敬父母)作为关注的中心,实现了从神本到人本的转变,但依然保留了对已死祖先和鬼神的虔诚敬仰。传统孝道的核心观念或基本精神就是一种知本报恩、报本返初的回报情感和人生态度。子女之所以要孝敬父母,乃是因为父母是子女的本源;而父母的本源乃是其祖父母,由此上溯直至人类始祖;长辈死去,从人祖变成鬼神;天地是万物之本。因此,孝敬父母的终极依据不在于父母本身,而在于一种“本源崇拜”和“报本意识”。祖宗崇拜、鬼神崇拜和天地崇拜其实属于同一个序列。传统孝道对远祖近宗、天地鬼神的虔诚敬仰和深切关切不仅赋予孝敬父母更为深远的意义,而且也使人们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摆脱眼前的事务性、功利性考虑而获得一种神圣感、敬畏感和永恒感。

传统孝道的这一超越情怀不汉具有浓厚的历史意识,而且具有一种急切的未来意识。传统孝道不仅强调“慎终追远”“光宗耀祖”,而且强调“世代相传”“香火不灭”。这一未来意识使人们的注意力从“孝敬父母”转向“培育后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官一身轻,有子万事足”等所表达的就是传统孝道一直所注重的一种既面向过去又面向未来、确保世代相传的连续性意识。由此看来,传统孝道不仅强调子女应对父母等前辈的养育之恩予以深情回报,而且也包含父母对子孙后代的深刻关切。传统孝道表达的是一种代代相续的连续性意识及其相应的责任和情感,体现了天人一体、神人一体、祖我一体、生死一体的基本观念。可以说,传统孝道具有一种由己及人、由祖及神、由生及死既不断向外扩展又不断向上提升的双重情怀和人生境界。

传统孝道的上述两种情怀具有相互促进、相互强化的关系。传统孝道的超越情怀有助于人们淡化眼前的事务性、功利性考虑,克服人们在践行孝道时容易产生的狭隘性和形式化,理解孝道的更深刻久远的意义,促使人们担负起家族、历史乃至天地的重大责任,不断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使自己的人生获得一种庄严感、博大感和永恒感;传统孝道的现实情怀可以指导人们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人生责任和义务,促使人们将其超越情怀落实到孝道的具体实践中,克服其超越情怀的空疏和渺茫,引导子女真情实意地奉养父母等长辈,父母等长辈则真情实意地关怀子女的健康成长,促成和维系一种其乐融融的家庭生活,在一系列孝行中真切理解人生的丰富内涵和深远意义。同时,传统孝道的现实情怀与超越情怀也有相互冲突的一面。人们专注于其现实情怀,就可能忽视其超越情怀,反之亦然。人们对孝道的理解和践行有时不免陷入顾此失彼的偏执之中,再加上被人曲意利用,很容易割裂乃至扭曲传统孝道的完整意义和人伦情怀。例如,传统孝道本来强调上下通达、生死一体、事死如生,所谓“尊天祭祖、善事父母”等,而偏执的结果却可能是重死轻生,如祭祖时战战兢兢,一丝不苟;奉养父母却马马虎虎,不情不愿,出现“死人胜过活人”“厚葬薄养”等乖谬之举;传统孝道本来具有深刻丰富的内涵,有时却被简化为子女对父母的“绝对顺从”或相互攀比的厚葬之风;如此等等。传统孝道失去其丰富内容和人文情怀,沦为一种表面招牌或一套僵化礼仪。其实,重老轻幼或者重幼轻老,重生轻死或重死轻生,重养轻敬或重敬轻养,都是对传统孝道的偏执化,都不符合传统孝道的基本精神。

人生的责任和义务何在?人生的目的和意义何在?父母与子女如何相待?如何对待我们的祖先?如何对待天地万物?这些问题是每个时代、每个社会、每个人都需要不断认识和解决的基本问题。中华传统孝道在其漫长的历史实践中形成了对这些问题的基本认识和解决方法,既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也留下了沉痛的历史教训。尽管传统孝道的历史形态和理论形态有其褊狭孤陋之处和时代局限,但其基本精神确实耐人寻味,有许多可取之处,既非反对它的人所说的那样一无是处,也非赞成它的人所说的那样完美无缺。中华传统孝道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解决这些基本的人生问题仍是一种宝贵的历史资源和思想价值源泉。

当代中国社会继承传统孝道的基本要求就是将传统孝道的基本精神与现代文明精神、社会主义道德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继承和弘扬传统孝道所蕴含的亲情相敬相爱之理、推己及人的博爱胸怀和天人一体的生命意识,使之在培养人们的家庭美德和人生境界方面大放光彩。具体些说,当代中国人继承、改造和弘扬中华传统孝道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根据现代精神和方法合理阐释、转化和提升其基本观念及其超越情怀,汲取其历史智慧和人文情怀,剔除其迷信成分和时代陋习。比如,加强阐释其一体相通、互惠对等观念的现代意义,克服其尊卑等级观念的历史局限;将其天地崇拜观念转化和提升为一种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现代生态意识,将其祖先崇拜、圣贤崇拜转化为一种现代的历史意识和文化意识,强化和更新中华民族的自我认同。

孝道文化的理解范文4

虽然与河南官方回应的“意外”不同,湖北事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已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但近乎同样的缘由、同样的强弱对垒、同样的强制致命以及同样的悲剧结果,都让人难以容忍此类恶性案件的重演。在倡导法治与人权的当今社会,农民维权的困顿已然令人揪心,而维权的后果竟然是命丧黄泉,如此挑战公义的悖逆现象,怎不叫人愤慨万分!

对于心存“被掠夺感”的农民而言,法治的梦想或许显得那么飘渺,他需要的只是很简单的权益保障:当我的土地或财产不能按照合理的价格流转,我就有权利继续在上面安全无忧地耕作,哪怕是荒芜也根本不用担心有推土机来袭。这种最基本的需求,是每一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也是现代政府必须提供给纳税人的最基本产品。

遗憾的是,在类似的悲剧中,我们看到正义保障的双重缺失。土地或财产征收,本应建立在公平的市场法治规则上。两起命案中受害人都不满意补偿的标准,但却不能阻止强者一方的进攻式掠夺,在交易的第一现场,公平已荡然无存;当交易的天平倾斜之后,农民选择了以命相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照样无法抵挡碾上身来的铲车,在维权的第二现场,官方介入的迟滞再度让正义缺失。必须追问的是,事发时为何没有执法力量在场?向来对十分敏感的地方政府,难道对受害人的诉求及所涉纠纷一无所知?

从暴力强拆活埋百姓致死,到农民工堵车讨薪被碾死,再到农民维权被碾死,每一次重复性的个案,都会让不信任的情绪增加一分。这样的悲剧背后,依然是同样的权利贫瘠与困顿。

我们必须从中明白,如果弱者无奈之下要用自己的身体去维护权利,如果捍卫公义的官方力量都选择性回避,那么悲剧早已注定,我们所赖以凭借的社会正义的边界,也会在强者与弱者的失衡争夺中慢慢萎缩。

弘扬孝道精华

孝道既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也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一部分。既是文化,又是伦理道德。或说是一种伦理文化。因此亦应同对待中国传统文化、传统道德一样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弘扬其精华。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好孝文化,真正形成新型孝道。这种新型孝道将建立在对传统孝道两重性的正确认识与充分反思的基础之上,不仅要继承传统孝道精华,而且还应该包含平等、自由、人权等现代精神,这样才能与时俱进,得到当代年轻人的认同。

那么,孝道精华到底是什么?孝道精华,是中国古代孝道中具有永恒价值、可宝贵,因而是可继承的东西。在中国古代孝道或叫作传统孝道中,同时包含着一些不合时宜的内容、要求,带有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性。当今弘扬孝道精华,既是文化建设的需要,又是社会建设的需要,特别是传统孝道在许多人心目中逐渐淡化,新生一代更加缺失的情况下,显得更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弘扬孝道精华,要从倡导读点孝道精华,从而灌输点孝道精华开始。这是补头脑中的空缺。比如《尔雅》对孝下的定义:“善父母为孝,”再如《新书》对孝下的定义:“子爱利亲谓之孝。”这两个定义都要求善事父母、热爱父母。这是中国古代孝道的基本内容与要求,应知道。父母是自己生命的创造者、养育者,因此,要对父母的养育之恩终生不忘。对此,古人有许多论述,应选读。

赡养父母是子女义不容辞的义务、责任,它是孝道的第一说法与要求。孟子有“五不孝”之说。其中头三项便是“不顾父母之养”:“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孟子·离娄下》可见,孝道的首要要求是赡养父母。怎样赡养父母,古人曾提出详细要求。《吕氏春秋》提出“五养”。古人还认为,子女对于父母不仅要“能养”,而且要“善养”。尽力满足父母的生活需要,让父母安乐。《孝经》说:“养则致其乐”。赡养父母还要尽心竭力。《论语说:“事父母,能竭其力。”但赡养父母只是孝道的起码要求,而更高境界是养与敬并举。《论语》说道:子游问孝。子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将孝简单地理解为“能养”,在春秋时非常普遍。而孔子却认为,如果把孝只理解为“能养”,这简直是把父母当成被饲养的犬马;只有做到敬,才是人类的孝道。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荀子说:“请问为人子?曰:敬爱而致恭”(《荀子’君道》)。可见,尊敬父母为传统孝道的内容与要求。当然,对父母如何赡养,如何敬,古人有许多论述。比如,对父母要和气、愉色、婉容。古人说:“孝子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礼记’祭义》)。如此等等,需要越来越多的人去读,去真正弄懂。这对于弘扬孝道精华是十分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如果我们在倡导学点儿孝道精华的同时,在舆论导向上,在加强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上,乃至在整个社会,又强调弘扬孝道精华,并积极营造学习、研究孝道精华氛围,加强引导孝亲敬老社会风尚建设,情况将会更好。这也就是说,随着有更多方面、更多人对孝道精华的认同,孝道精华必将引发人们扎扎实实的行动与实践。孝道精华会发扬光大,竞放异彩。

年轻人“被让座”表示“有压力”

遇到老人让座,你会怎么办?在车厢,刚刚被老人让座的年轻市民范佳说,碰到老在站年人给自己让座,会感到很不好意思,通常大多数还是年轻人给老人让座的多。相反,老点候车的大人给年轻人让座,则会给年轻人带来压力,“看到老人主动给自己让位,反而会更督促我们年学生屈丽霞,看轻人让位给老人。”

到发出“给年轻人让座”的倡议,表情略有吃惊,表示:不靠谱。

她认为,年轻人给老人让座是理所应当,老人给年轻人让座倒让他们觉得不靠谱了,这既让年轻人觉得难为情,也不合适,对年轻人来说亦有些讽刺意味,老人给年轻人让座毕竟违背了道德准则。

“岁数这么大的老人,给我让位,我怎么好意思坐?但是说实在的,有时我们年轻人比他们更累。”市民林逸坤提出建议,如果仅是买菜、购物,希望老年人乘车最好还是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还有市民质疑,老人的此举意实在寒碜年轻人,不就是在鼓励年轻人给老人让座嘛,“几位老人的做法其实是想表达相反的意思。”

“我认为老人这样做,是想让更多的年轻人给老年人让座,有点‘看你(年轻人)好不好意思’的意味。”郑州市民万鑫向记者表达自己的观点。

“给年轻人让座”倒像是一个道德耳光

孝道文化的理解范文5

[关键词]现代社会 传统社会 孝道

[中图分类号]C91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6-0007-02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进一步加深,利益关系和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加之人口的老龄化问题的凸显,社会伦理特别是家庭伦理失范现象已经相当严重。与中国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上所倡导的“孝文化”相悖的是,老而无养、养而不敬的现象时而出现。

面对这些“不孝”的现象和问题,如果人们只从道德的角度出发来看,往往都认为是由孝道或道德沦丧等原因所引起的,并且提出了要从加强和改进对青年人的道德教育入手来解决人们的“道德沦丧”问题。人们在这样一种思路下,就会把传统中国社会的孝道搬出来,并指出解决这种乱象就要靠大力弘扬和复兴传统孝道。在教育上,人们应该重读中华文化经典,从古已有之的典籍和美谈中去汲取传统孝道中的精华,来教化育人,使青年人尊老重道,在全社会形成尊敬和关爱老年人的风气。但是,这样怀旧迷古般地沉醉在崇高道德的体认之中,可能会让人忘却了现代社会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事实。

社会学奠基人之一涂尔干在其开山之作《社会分工论》的开篇序言里便以“植株不能在不足以滋养它的土壤中生根发芽”这一形象生动的比喻来说明“社会结构的变迁必然会导致道德的变化。道德的形成、转化和维持都应该归于人类经验之源”。的确,《论语》也好,《孟子》也罢,古圣先贤们所倡导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三纲五常的道德伦理,早已失去了它们赖以生存的土壤环境。因此,我们不能企图在沉迷于古圣先贤的教导中来探索如何加强所谓的“孝道”教育。回到过去或是把过去抬到今天,都是不可能实现的。面对和解决现今的孝道伦理问题,我们不妨从社会学视角去看待和理解,即把当今的各种社会现象或问题放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变迁这一大的背景下来分析和解读。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自身时刻地感受到“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不同。理解孝道变迁,必须融入到对“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认识和区分之中。

一、家庭、社会和孝道的变迁

以社会学的眼光来看,现代社会已没有中国传统社会意义上的孝道赖以存在的土壤。当今社会如果还要提倡“孝道”,那也应该提倡的是新形势下不同代际人们之间的一种新的、合理的伦理和行为规范,而不是企图一味地重新拾回传统孝道的道德伦理。本文通过对传统和现代社会“孝道”存在土壤之不同的浅析,来一窥“孝道”的变迁。而所谓“土壤之不同”指的就是社会结构和文化的变迁及其相互作用的关系。

(一)传统社会与孝道的发生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社会的生产方式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家庭是作为全社会的一个基本的生产单位。男女老少一家几口甚至十几口人都要长期生活在一起,大家共同努力、集体劳作,进行农粮生产或养殖牲畜等,可以说,一家人生活和工作的地点是混杂在一起的,并且在这种频繁接触互动的生活和工作中结成紧密而稳定的关系。

这样,一家人有可能一生都生活在一起,围绕着自家的田地,长期耕种劳作。在这种相对稳定的生活模式下,大家一辈子面对的总是那些反反复复的事。对于这种稳定的、反反复复的事情的掌握,往往都是谁做得久、经历得多,谁就更加老练和有见地。一个新生命在家庭里诞生之后,早在年幼之时便要学习如何种田等各种生产性的劳动技能,而每个人所能习得的技能、知识和经验都要从上一辈或长辈的教导中获得。长辈年龄大、经验多,是过来人,他们总显得要比晚辈更有见识和权威,所以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老者和长辈在家庭中的地位是相当高的。“三纲五常”的伦理,特别是孝道,在这种生产方式下得以产生,并进而维系了这种生产方式和家庭成员之间紧密而稳定的关系,维系了老人或长辈在家庭中的地位。长辈是权威,他们在家庭生产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谁敢不孝、不敬老人就会遭到家庭其他成员的反对,甚至招致亲戚邻里的唾骂。正是传统社会结构的土壤才栽植和培育出了“孝道”,并且这种“孝道”体现出一种权威和等级的观念,是不平等的。

(二)现代社会与孝道的变迁

到了现代社会,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家庭在现代社会早已不像过去那样承担主要的社会生产功能。由于社会分工和社会分化的不断加深,过去家庭所能提供的生产功能现在已经外化到各式各样的社会组织当中去。个人的事务与家庭的分离、劳动和居住地点的分离,致使无论是男女老少都要去一个组织内工作并依靠组织来维持自己的生活。而这点正如社会学家韦伯在谈到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离不开的两个重要因素时所强调的:“这两个因素就是:把事务与家庭分离开来,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合乎理性的簿记方式;前一个因素绝对地支配着现代经济生活”,这在客观上使得现代社会的家庭成员之间彼此接触互动的时间和频率远远不及传统社会那么多。由于家庭成员互动少了,过去维系紧密而稳定的家庭成员间关系的那种伦理规范的力量,也就没有那么的强烈和紧迫了。

随着交通方式的变革和发展,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社会流动日益频繁。大量的农村家庭的劳动力都外出去大城市打工赚钱,他们在大城市学习各行各业的各种知识、技能和经验,接触大量的新鲜事物,过着别样的生活。与传统社会不同,外面多彩多姿的生活给他们提供的新鲜经验和学习机会,使他们早已把守在农村家里的老者或长辈甩在身后。他们完全不用再像过去那样一切事情都要向长辈请教和学习。反过来,由于社会变迁的迅速,长辈们过去所抱守的知识、经验或技能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新的社会,他们对新鲜的社会现象缺乏认识,有许多问题搞不明白,反而要请教晚辈,这使得长辈过去在家庭中的那种权威和地位逐渐衰落。而这本身就表明了一种新的互动方式的产生,它预示着一种新的伦理和行为规范。

涂尔干在对传统与现代社会变化的考察中揭示出,随着社会分工的加深,社会团结的方式将发生变化,人们的个人意识会不断地得到提高。人们之间联结的方式将不再是过去那种依靠强烈情感维系的宗教或伦理道德实现的机械团结,而是以依靠理性、独立的个人意识提高而实现的社会分工条件下的有机团结。个人意识的提高,使得人们越来越理性地面对自己的生活。因此,现代社会应该平等地尊重每一个个体。现代社会的家庭制度应该是夫妻平权、代际平权、双系并重、由家庭本位向个人本位转变的制度。现代社会人们对老人的尊敬或孝敬也应该是一种平等基础上的尊敬,而不是传统社会那种蕴含着等级和不平等意义的“孝道”。

总之,如果说传统孝道的伦理规范仍然存在的话,那么它对人们的约束力也是松散的,并且它的要求也会越来越普遍化,而不是像传统社会里孝道所发挥的作用那样,对人们各种“孝”与“不孝”的行为规定得那么具体、严格和死板。因此,与其哀怨孝道的沦丧,倒不如说一种新型的家庭伦理道德正在建立,它是要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加深而得以形成的。现代社会的土壤只能孕育出一种新型的“孝道”。

二、结语

在现代社会结构已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之时,我们不能再妄想把传统社会的孝道搬来作为解决孝道沦丧问题的灵丹妙药。因为传统孝道的“沦丧”实为理所应当,它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需要。现代社会的“孝道”应该以“满足父母的个性化需求”为原则,它是在以人为本、追求平等基础上的对长者的尊重、理解和关怀。它不再是等级和压制关系的维系物,它无须再像以往那样过于沉重,禁锢每个人的内心,而是体现出平等、自由和博爱精神的守护者。

【参考文献】

[1](法)涂尔干(著),渠东(译).社会分工论[M].北京:三联书店,2000:7.

[2](德)韦伯(著),于晓等(译).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北京:三联书店,2005:11-12.

[3]罗国杰等.中国传统道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孝道文化的理解范文6

关键词:儒家孝道 小农体系 经济绩效 中国经济

引言

近年来,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有效率的经济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同时,对产权的必要保护则是有效率的经济制度的根本特性(North,1973;Acemoglou,2010)。而一些简单的现象就能够佐证这一观点,例如,同样文化体系下的朝鲜和韩国、东德和西德分别处于一个集权的集体产权经济制度和一个自由的强调私人产权的经济制度,集体产权制度下的朝鲜和东德经济萧条,但自由的强调私人产权的韩国和西德则经济繁荣(Acemoglou,2001)。在这一理论的影响下,有学者(李金波,聂辉华,2011)从我国古代际交换契约的性质着手,研究儒家孝道这种特殊的社会规范的作用、形成和维持的内在机理,以此来解释我国古代经济的增长。他们认为,在缺乏储蓄技术和信贷市场的古代经济社会中,家庭会以内部代际物品转移的形式来进行储蓄,平滑消费,应对不确定性。然而,代际交换契约天然地存在难以证实、容易违约的问题,这种履约问题将影响到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投资激励,需要适当的制度安排来对之进行规避。以孝为内容的社会规范正是应这种需求而产生的。而在中国古代社会,孝道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储蓄机制,是对纵向代际交易产权的保护,对于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代际交换契约和孝道本身的特性,其实施需要统治者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而统治者的干预则面临着两方面的权衡:一方面推行孝道可以给统治者增加社会总产出和税收,但另一方面又提高了其征召军队和对外竞争的成本。因而,统治者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和本国的生产技术影响着这种权衡,当统治者面临较强的外部威胁时,其推行孝道的激励就会下降,当生产技术更加偏好于青年人时,统治者推行孝道的激励也会不足。以此为基础,他们撰文描述了古代社会经济的两种均衡:一类均衡和二类均衡。通过梳理历史,认为古代中原文明是一类均衡的典型,匈奴文明是二类均衡的典型,而罗马文明则经历了由一类均衡转向二类均衡的过程。

现有关于近代中国迅速落后原因的研究基本上都是以宏观的视角来审视古代中国的农业发展路径问题:文化约束说从我国古代社会的整体文化价值层面解释这一难题;产权约束说则从我国古代社会没有建立起保护私人财产权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解释;发明模式说则从我国的技术进步路径对这一问题进行阐释;地理禀赋说则从我国的地理位置、地形条件等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阐释;人地比例约束说则从宏观层面对我国古代的生产要素禀赋着眼,解释这一问题。而笔者认为,解释中国在近代迅速落后更应该从构成我国古代宏观经济形态的微观经济主体—小农家庭入手,研究他们的储蓄、投资行为,进而以微观视角理解古代中国社会以小农体系高度发达为核心的经济制度的特性,以及这种经济制度的强“路径依赖”效应,而这正是现有的关于解释中国近代迅速落后之原因的文献所忽略的。虽然已经有学者通过这一视角来解释中国古代经济制度的特性及绩效(李金波、聂辉华,2011;赵冈,1994),但是,这些解释有如下三个逻辑漏洞:

首先,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的推行,确立了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汉代以来中国的社会到底是否为封建社会有待考证)的官方意识形态根基,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孝道成为上至王公贵族、朝廷大臣,下至黎民庶人所共同遵守的伦理规范,孝道治国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同时,汉武帝一系列相互配套的政策措施的实施加强了包括孝道在内的儒家思想对于社会规范、国家律法体系的影响。这一系列措施包括:一是继续执行奖励孝道的政策,促进敬老孝顺的社会风气的形成;二是举孝廉,构建汉王朝统治机构体系,以“孝”为主要标准的察举制成为定制,同时汉代以来的官学由以四书五经为代表的儒学体系支撑,强化包括孝道在内的儒家思想对精英阶层意识的影响,形成以儒学思想为核心的官方意识形态;三是引孝入律,从法律上体现孝的精神,“不孝”成为大罪。因此,古代中国政府的种种诱致孝道成为社会准则的行动证明了: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孝道”与其说是一种单纯的文化现象不如说是一种“拟律法”(quasi-law)的体系,孝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更类似于一种制度而不是单纯的一种文化现象。

其次,现有的关于这方面问题的研究过分强调文化对于微观经济主体的生产、投资决策的影响,而轻视了古代中国资源禀赋、要素价格对微观经济主体投资行为的影响,如果文化因素真的是古代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原因,那么,为什么没有“孝道”机制约束的古代西欧也经历了古代中国一直经历的人口扩张和耕地扩张?道格拉斯·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详细考察了中世纪以来的西欧的经济增长图景。在中世纪盛世阶段,西欧经历了一段非常快速的人口扩张与耕地规模扩张的阶段—人口规模的扩张使得原有规模的庄园系统不能承载过剩的人口,激励人口大规模向边远的土地质量较差的地区转移,而此时的人口扩张并没有引起农业的边际报酬降低到无法承载剩余人口的程度,因此,在农业的边际报酬能够承载新增人口的阶段,西欧社会经历了持续的人口扩张和耕地扩张。但是,当农业的边际报酬降低到无法承载新增人口的基本生存需要时,“马尔萨斯幽灵”便飘荡在西欧上空,以瘟疫和战争消灭了过剩人口。难道这种文化因素能够超越个人的“经济理性”让人们做出非理性的投资、生产决策?

最后,纵使现在有大量的文献对古代中国的小农经济体系进行研究,但这些研究更多地一是着眼于某一地区的小农家庭的生产行为,如Mark Elvin在《 The Last Thousand Years of Chinese History: Changing Patterns in Land Tenure》一文中详细考察了古代中国租地制度的演变。二是消费行为,如郑起东在《近代华北的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一文中以详细的小农家庭生活收支数据还原历史,进而重新评价近代小农家庭的生活质量。三是当地的商品流通情况,如慈鸿飞在《二十世纪前期华北地区的农村商品市场与资本市场》一文中,对近代华北的自由市场制度建立、农民私有产权的建立两方面重估华北农村在近代的经济发展实况。大量的、呈现出互相矛盾情况的史料使得我们无法更准确地、从理论的高度理解古代中国小农家庭的行为逻辑,尤其是古代中国小农家庭在当时特殊环境下的储蓄以及投资行为,这种矛盾可见《驳斥》与《再论近代华北的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两文的争论。同时,现有的部分考查小农体系的文献过分偏重于其经营规模狭小、产权不明、低效、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并没有客观公正地评价小农体系在古代中国历史上所起的积极作用,而这种过分贬低小农经济的看法则是现在国内关于小农体系的主流观点。

对于上述缺憾,本文试图通过对古代中国小农经济体系的详细考察,从理论上构建一个真正符合古代中国特性的小农及其家庭的储蓄、投资、生产模型,帮助我们以微观的视角来理解古代中国的生产制度、社会组织制度,进而更好地解释古代中国在近代迅速衰落的现象。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从理论的高度构建一个古代中国小农家庭的储蓄、投资、生产模型,弥补现有关于古代小农经济行为研究的理论缺失;第二,将“儒家孝道”视作古代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的制度,并将这一制度因素作为外生变量引入理论模型,详细考察这一制度对于古代中国经济绩效的影响;第三,以更加客观的、去意识形态化的视角重新审视古代中国的小农经济体系,消除现有文献对小农经济的不当误解。

古代中国小农及其家庭的储蓄、投资与生产行为:一个理论模型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学说与封建王权结合,成为主流的官方意识形态。封建王朝通过以儒家学说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向全社会灌输这一意识形态,最终,政府建构起了一套以儒家“孝道”为核心的儒家社会规范体系。而在这种意识形态语境中,“养儿防老”这一具有代际财产交换性质的储蓄行为便可以在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社会规范体系的约束下实现。因此,我们假设一个人的生命分为三期:幼年、中年、老年,一个人在幼年和老年时期没有收入。在幼年期,个人的消费来自于上一代人的养育,在老年期,个人的消费来自于下一代人的抚养。由于古代中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完善的货币市场,因而我们将个人的投资渠道简化为两个:土地和劳动力,即一个人的储蓄的利率即为其投资于土地和劳动力上的回报率。为分析简便,我们假设个人在幼年时期的消费为零,该时期的个人消费只作为上一代人的净投资,同时,假设信息是完全对称的。

由于古代中国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养老体制与社会保障体制,所以,古代中国的小农家庭的跨时期消费选择实际上是一种集合储蓄与不同时段的消费选择为一体的二重决策过程。在这种背景下,对于个人来说,其跨时期预算约束函数为:

(1)

在该式中,c1表示一个人在中年时期的消费,c2表示一个人在老年时期的消费,m1表示一个人在中年时期的收入,m2表示一个人在老年时期的收入,r表示一个人进行储蓄的回报率。由于我们假设个人在老年时期没有收入,亦即m2=0。

对于个人来说,由于有政府的意识形态控制、政府人为地形塑以“孝道”为核心的架构于儒教思想体系之下的社会规范体系,因而对于个人的跨时期消费的效用函数,不仅仅取决于其在不同时期的消费量及其权数,还取决于个人遵循政府人为塑造的以“孝道”为核心的儒教社会规范体系所带来的效用。而就实际情况来看,一般虔诚地遵循着这一社会规范体系的个体倾向于减少当期消费,以增加储蓄进而增加未来消费。因而,我们定义个人的跨时期消费的效用函数为:

(2)

方程中的表示个人遵循政府所形塑的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规范体系的程度,个人遵循的程度越高,其第一期消费的权数越小,第二期消费的权数越大,且a,b,∈(0,1)。

联立方程(1)和(2),由跨时期消费选择的最优解条件:

可得最大化个人的跨时期消费效用的最优解为:

(3)

(4)

则由方程(3)可知:

由方程(4)可知:

亦即:一个人在中年的消费与其在中年的收入成正比,与其遵循“孝道”为核心的社会规范体系的程度成反比;一个人在老年的消费与其在中年的收入成正比,与其遵循“孝道”为核心的社会规范体系的程度成正比。那么,政府推行“孝道”为核心的社会规范体系的力度越大,个体就越会倾向于减少当期消费,投资于下一代与土地,以增加未来的消费。同时,结合方程(4),并对c2折现可知,个人在当期的储蓄数量为m1,则个人的储蓄率ε为 (且该储蓄率公式说明了个人储蓄率与其遵循“孝道”为核心的社会规范体系的程度成正比)。

则有命题1:随着政府建构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社会规范体系的力度增强以及普通微观主体在这一背景下对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社会规范体系的遵循程度的增强,微观主体会有更高的储蓄率。

其次,我们需要考察古代中国的微观经济主体在没有货币市场条件下的“储蓄”行为。由于古代中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完善的货币市场,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古代中国小农家庭的投资手段是:将当期收入的剩余投资于土地和劳动力上,同时辅之以政府形塑的儒家“孝道”为核心的社会规范机制,实现代际间的财富转移。投资于土地即个人将当期部分收入用于投入肥料以改变土地质量,投资于劳动力即个人将当期收入用于养育下一代劳动力、开发其人力资本的开销。同时,由上一部分可知,个人在当期的储蓄量已经给定,因而,个人所做的投资决策就是将其储蓄分配于土地、劳动力之比率的决定。则我们可以构造土地和劳动力的投资偏好函数:

其中,Iland为个人在其所拥有的土地上进行投资的数量,Ilabor为个人所拥有的子女的数量(以个为计数单位),则个人在面临投资决策时的预算约束函数可以表示为:

其中,q1为个人养育一个子女所花费的数量,q2为个人所拥有的土地数量,则联立上述两方程,求解最优解有:

则由上式可知,若增大,则个人将会把更大一部分的当期储蓄投入到劳动力上,即养育更多的子女,而个人在土地上的投资将会相对减少。

则有命题2:若社会遵从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社会规范体系的程度越高,那么,个人在给定的投资预算约束条件下,将会把更多的当期收入投资于劳动力,养育更多的子女。

接着,我们需要考察个人投资于土地和劳动力的回报率。个人将当期部分收入投资于土地以改进土壤质量,这持续提高了土地的生产能力。而由于古代中国农村有土地财产均分的制度,个人当期改善土壤质量的投资在提高了当代人在其拥有土地的收益能力提高的同时,实际上也提高了下一代人在该土地的收益能力。中国古代社会存在“孝道”规范体系,子女赡养父母是约定俗成的义务,这也相当于个人对下一代的投资通过在未来的转移支付实现回报,而子女回报父母的能力一方面取决于其继承的上一代人所拥有土地的质量,另一方面取决于其生产技能、劳动努力程度等。而上一代人对土地投资的回报实际上隐藏在了下一代对上一代进行转移支付的过程中,那么,考察古代中国小农的投资回报可以简化为考察其接受下一代人的转移支付的数量。则我们可构造小农的投资回报率函数:

其中,qT为下一代人对上一代人的转移支付数量,为分析简便,我们假设下一代人的转移支付为固定值。将Iland的最优解带入上投资回报率函数,则有:

将上式对求偏导数,有:

则有命题3:古代小农将其部分收入投资于土地和劳动力的回报率与社会遵循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社会规范体系的程度正相关,社会越遵循这一规范体系,中国小农的这种特殊储蓄行为的回报率越高。

进而,我们需要考察在这种特殊的“储蓄行为”下,我国古代小农体系中要素变动情况对我国古代长期经济增长的影响。由于我国古代小农社会的主要生产单位是家庭,因此,我们需要考察这些要素变动对古代小农家庭产出的影响。在小农家庭的生产函数中,定义L为小农家庭为生产所投入劳动力的数量,为小农家庭投入土地的数量。同时,为符合现实、简化分析,我们假设在短期内,劳动力的投入数量L为可变生产要素,而土地的投入数量为固定生产要素,且一个家庭中男主人只有一个妻子。由于小农家庭中的劳动力一方面来自于包含老年人、小孩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另一方面来自于其雇佣的工人,即可得其劳动力函数:

由此,我们可得古代小农家庭的生产函数:

则由y对求偏导数可得以下结果:

由上偏导数可知:

则有命题4:古代小农的产出与其遵循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社会规范体系的程度正相关,小农家庭越遵循这一规范体系,小农的产出就越高。

结论

现在有大量的文献对古代中国的小农经济体系进行研究,但仍然存在缺陷,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关于近代中国迅速落后原因的研究基本上都是以宏观的视角来审视古代中国的农业发展路径问题;第二,相关研究过分强调文化对于微观经济主体的生产、投资决策的影响,而轻视了古代中国资源禀赋、要素价格对微观经济主体投资行为的影响;第三,许多研究更多地一是着眼于某一地区的小农家庭的生产行为。在回顾现有文献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对古代中国小农经济体系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尝试构建出切实符合古代中国特性的小农及其家庭的储蓄、投资、生产的理论模型,以微观的视角来理解古代中国的生产制度、社会组织制度,进而更好地解释古代中国在近代迅速衰落的现象。

本文通过构建古代中国农户代表性家庭的储蓄-生产行为模型,说明了“孝道”能够促进产出增加。本文推导出的命题主要有:第一,随着政府建构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社会规范体系的力度增强以及普通微观主体在这一背景下对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社会规范体系的遵循程度的增强,微观主体会有更高的储蓄率;第二,若社会遵从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社会规范体系的程度越高,那么,个人在给定的投资预算约束条件下,将会把更多的当期收入投资于劳动力,养育更多的子女;第三,古代小农将其部分收入投资于土地和劳动力的回报率与社会遵循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社会规范体系的程度正相关,社会越遵循这一规范体系,中国小农的这种特殊储蓄行为的回报率越高;古代小农的产出与其遵循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社会规范体系的程度正相关,小农家庭越遵循这一规范体系,小农的产出就越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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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崔丽,傅建辉.浅释传统农业经济效率低下的原因.广西社会科学,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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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克祥.《再论近代华北的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驳析.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1)

7.文贯中.中国的疆域变化与走出农本社会的冲动—李约瑟之谜的经济地理学解析.经济学(季刊),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