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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业务推进措施范文1
中图分类号: D922.2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3-61-3
0 引言
自2004年2月,中国光大银行发行我国第一款理财产品“阳光理财A计划”以来,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尽管面临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债券市场打破刚兑,金融脱媒现象加剧显现的严峻挑战,银行传统行产品持续萎缩,但银行理财产品规模持续增长,理财产品市场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截至2015年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23.5万亿元,较10年前增长超过100倍,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比例达17.01%;全年共发行理财产品18.68万款,比上年多发行6300款,同比增长3.48%;累计募集理财资金158.41万亿元,比上年多募集44.44万亿元,同比增长38.99%;其中:有15.88万亿元的理财资金通过配置债券、非标资产、权益类资产等方式投向实体经济,占理财资金投资各类资产余额的67.09%,同比增幅48.27%。伴随着理财产品市场的日趋稳定,理财业务带来的中间业务收入也水涨船高,已成为商业银行主要的增收项目;在优化银行业务结构和收益结构的同时,银行理财业务也成为支持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为有效预防和规避风险,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也越发严格和规范,2014年12月以来搁置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新规征求意见已于2016年7月重启。为适应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变化、满足日趋严格的外部监管,如何快速识别和防范理财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在内控管理中关注的重点。
1 银行理财业务的概念
理财业务最初起源于工业革命后期,瑞士金融机构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服务,业内通常会把理财服务对象为个人的称为“财富管理”业务,为企事业法人的称为“资产管理”业务;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银行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自身所处的经济枢纽地位、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成熟完善的营销理念,为目标客户提供的财务状况分析、投资咨询顾问、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发售等专业化的设计方案和服务活动,以期为客户实现最佳投资回报率的综合性业务。在整个业务过程中,银行仅在客户授权下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承担或者由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2 商业银行发展理财业务的动因
理财业务与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有着完全不同的运作规律和功能定位,商业银行之所以大力发展理财业务的原因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2.1 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的战略选择
当前,我国正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供给侧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银行业的发展环境也正处在剧烈而深刻的变动过程中,与此同时,随着相关监管规定不断对银行的资产构成提出新的要求,银行资本补充压力越来越大,银行必须保证资产的比例和规模,以满足这些监管规定。
新时期商业银行可通过发展理财产品等“轻资本”的业务,逐渐实现由粗放式增量扩张迈向精细化存量管理的“新常态”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了增加收益,确保利润不断增长,在受限于自有资本的条件下,以及在依赖资产、负债规模扩张越加困难和依靠内部利润增长方式补充资本的速度放缓情况下,银行更加必须通过理财产品等表外业务增加业务收入,同时以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因此,发展理财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主动调整经营战略的重要着力点。
2.2 息差收益的内在驱动
与国外先进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业盈利中息差收益占比仍然较高。传统资产负债业务产品单一、质量低下,息差收益提高困难,靠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维持生存发展越加困难,商业银行作为营利性的法人组织,必然会通过拓展理财业务等创新业务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通过高于银行存款收益的理财产品来吸引客户,赢得更多的短期资金,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分散风险,并借此通过增强服务,创造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的重要来源。
2.3 整合现有资源维持客户关系的需要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客户理财意识的增强,各家银行均面临客户流失至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压力,维护客户的难度和成本也在不断增加;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所拥有的雄厚资本、数据资源、物理渠道、信用和风控能力等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挖掘潜力巨大。
银行可以凭借其积累的客户群体,辅以综合化的数据处理与分析,不断创新理财产品业务模式,强化信用风险管理能力,不仅顺应金融脱媒的大趋势,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融资服务以及多元化的服务模式,还为银行培植客户群体,抢抓金融市场拓宽了新的业务模式与盈利模式。
3 银行理财业务分类及法律关系分析
从投资领域的角度划分,理财产品可分为债权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II型等产品;但从法律关系以及风险收益的角度划分,可以将其划分为四种类型:
银行理财业务推进措施范文2
关键词:个人理财;商业银行;对策建议
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的观念深入人心,银行理财产品日渐风靡,成为居民理财越来越重要的渠道之一。据统计,截至2008年共有39家商业银行推出2404款个人理财产品,同比增加108%,银监会公布的全年理财产品销售额超过1万亿元。2007年有26家银行发行了1158款理财产品,全年销售额为4000亿元。而在2005年则仅有593款理财产品发行,全年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额仅为2000亿元。理财业务在银行全部业务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以工商银行为例,其2008年的财务报表显示,当年的理财产品销售额达1185亿元,同比增长近1.6倍,理财业务佣金收入达到50.89亿元,同比增长310%,占其非利息业务收入的35.4%。由此可见,个人理财作为一项重要和新兴的业务发展迅猛,也正因为此,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对策的研究也就显得十分必要。
尽管近年来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迅猛,但总体来看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理财业务收入在银行利润结构中所占比重较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银行全部收入的比率仅为8%左右,理财收入的比率更低,而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理财收入一般占经营收入的40%到50%。并且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所占比率少,以中国银行2008年的销售业绩为例,受资本市场低迷的影响,低收益甚至没有直接收益的货币型、债券型基金在全行代销基金产品中占了很大份额,直接导致“份额增、效益减”的非正常现象的发生,并直接影响了中间业务收入目标的实现。
(二)理财产品品种少,差异化不足
相比国外理财市场的1000多个品种,我国商业银行公布的中间业务品种仅有260多种,而实际能够运用的品种却很少,个人理财品种则更少。对于个人客户而言,目前典型的人民币产品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股票买卖、交易所债券买卖及基金、信托产品等。虽然各家银行推出的产品名目繁多,但其实质却大同小异,在理财产品的设计或提供的服务上差别不大,无法满足不同的客户的需求。而西方商业银行则更重视理财产品的品牌和特色,强调个性化服务。
(二)业务人员及网点层次较低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业务,其从业人员应掌握房地产、法律、市场营销等相关知识,并应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关能力。尽管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销售人员众多,但高素质的专业理财师却很少。全行业内获得 “个人理财业务从业资格证书”的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人员虽然不少,但持有AFP或CFP资格证书的人员仍然十分短缺,其中实际从事理财工作的专业理财师尤为缺少。高素质专业理财队伍建设的滞后制约了业务的发展,很容易造成理财产品的不当销售。造成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基本上还是转账、、代收代付、通存通兑等技术含量比较低的简单业务,无法像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那样给客户提供真正让客户获得增值收益的综合性理财服务和理财产品品种。另外,销售产品的网点虽然多,但高品质的财富网点很少。高品质的财富网点数量的不足,不利于吸引个人高端客户,直接导致了理财业务提升的渠道堵塞。
(三)重产品销售,轻售后服务
由于目前国内尚未建立起规范的理财产品售后服务体系,相关人员在售后服务各环节中的职责界定不清,导致产品信息披露不及时、不透明,客户投诉应对渠道不畅,影响了客户满意度,加大了基层营销产品的难度。此外,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造成银行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风险很大,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同时银行对个人客户设定的准入条件也较为严格,客户必须完成繁杂的业务手续,也会使得客户产生不满情绪。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缺陷的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仍然停留在以产品销售为中心上,还没有发展到以客户为中心。尽管各银行纷纷建立各自的理财中心,也拥有不同的品牌,但其业务范围大多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服务。
根据服务管理理论,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要受到消费者价值、操作和技术系统、雇员以及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缺陷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是消费者观念的制约。随着居民收入和个人财富的迅速增长,个人理财的需求应该是很大的,但现实的情况却是我国个人理财的实际需求仍很小,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居民历来有高储蓄低消费的价值偏好。中国人长期以来缺乏理财意识,不愿意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他人打理。此外,居民对个人理财的内涵及业务流程不了解,对商业银行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缺乏认同感也是造成理财业务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
其次,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业务运作透明度低。虽然银监会要求各家银行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经营情况,但在现实中更常见的是银行基本不涉及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仅在其营业网点上简单通报理财产品的收益变动情况,公布到期兑付的通知。此外从理财产品的运作来看,各商业银行总行在设计出理财产品后,会将相应的募集指标分配给各分支行,由分支行负责宣传和销售。因此,各分支行并不完全清楚产品的具体经营运作情况,也就很难向客户做出具体的解释说明。
第三,服务策略与创新方面的欠缺。长期以来,由于受外部环境、经济政治体制、技术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十分薄弱。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还是一种单调的、不成熟的理财业务。随着商业银行竞争的加剧,银行体系的金融创新虽然有所发展,但总体来说仍然面临着金融创新层次较低、产品科技含量少、创新范围狭窄、创新业务运用效果差,尤其是中间业务方面的创新更为滞后。个人理财产品同质性大,差异不明显,这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重要原因。
三、国际先进经验的借鉴
(一)确立清晰的市场定位
清晰的市场定位有利于银行更准确的找到业务的发展方向,最大化企业的利润。以汇丰银行为例,其将目标客户定位在那些有钱却低调的的富人,尽管有花旗等世界级大银行与之竞争,但由于定位准确,汇丰私人银行通过全方位的财务顾问服务,帮助客户增加财务的私密性,节省收益、利息和遗产的相关纳税支出,自由支配财产并减少投资与融资的成本。并且通过建立严格的操作流程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在不同层面但始终清晰一致的努力之下,汇丰银行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二)建立营销服务的差别化战略
国外很多银行通过实施客户关系营销,建立起银行与客户的联系平台,明确掌握每一位客户的资料,了解不同客户的不同理财需求,甚至准确地计算出每一位客户对银行的贡献度,显示出较高的工作效率。此外,按照结构进行差别化营销,根据对客户的差异化分析,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产品和服务,这些无不体现出国外银行的高水准服务。
(三)对个人客户实行分层次服务
很多国外银行对针对客户个人财务状况的不同,对中高端客户和大众客户进行分层次服务。不少国外银行还设有专门的个人理财部门,客户可以与客户经理进行一对一的沟通。对于优质客户,要为其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及各种优惠措施,打造差别化的竞争优势吸引客户,从而更紧密地维系客户,并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客户经理往往会详细了解其客户对理财品种的流动性、投资期限、税收以及特殊投资偏好等多方面的需求,向客户推荐最适合的理财服务。对于普通客户则推出低门槛的理财产品,制定大众化的理财业务菜单,维护潜在的中高端客户。此外,国外银行还推出一系列非金融类的增值服务,其服务的细致和多样性,延伸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提高了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度。
四、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水平的对策与建议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对现有银行制度进行清理整合,梳理规范业务和管理流程,对岗责体系进行明晰和细化,构建科学的基础管理平台,发挥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的作用。实现管理科学化,提升风险控制能力,运用标准化的方法来解决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问题。做好理财人员后备人员储备,引进优胜劣汰机制,打造高素质的理财专业队伍。明确理财人员职责,将理财人员个人职责、工作成绩与考核奖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将理财业务纳入经营绩效考核,提高理财产品计价比重,逐步向全面产品计价过渡等考核方法的改进,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其次,提高理财业务从业人员的素质。理财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不仅要对市场熟悉,还应具备金融、投资、资本、贸易等方面的知识,能够灵活运用各类金融商品和投资衍生工具为客户提供服务。应把加强专业理财师队伍的建设,提高理财人员的综合素质应作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方面,要重视金融理财师的培训工作。充分认识金融理财师培训和认证工作的重要性,使理财业务发展与专业人员培训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稳步提高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建立客户经理培训体系,全方位地对客户经理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不断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以不断更新客户经理的金融知识,以便更好地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需要。
第三,促进信息技术进步,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外资银行都拥有一套完备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这种系统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系统可以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制定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放数据、组织建立统一的数据检索平台,积极推动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在较短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并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最后,通过有效监管推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不同于法人业务的监管方式,必须符合个人业务发展的特点。银行监管部门首先要督促商业银行根据银监会相关法令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体系,按照以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加强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持续性监管,重点要加强对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准入、销售环节和内部管理的监管。深入分析个人理财业务各类风险的关键之处,研究制定相关的风险评估标准及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商业银行做出风险提示,促进业务的规范健康开展。
参考文献:
1.黄万才.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探讨[J].金融论坛,2004(14).
2.刘嵘.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探析[J].金融实务,2005(3).
银行理财业务推进措施范文3
锦州银行个人理财对策分析
1个人理财业务及理财产品概述
1.1个人理财业务概念
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根据客户不同的阶段性的投资目标,按不同客户不同财务情况,通过对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分析,根据客户的个人财务安排(如青年阶段、中年阶段、退休阶段),帮助客户合理投资,如储蓄、债券、保险、股票等,形成一套以个人资产收益最大化为原则,满足不同客户的投资需求,实现个人资产保值增值。
1.2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分类
银行理财产品种类较为丰富,可以从收益类型、投资方向、存续形态和发行方式等几个角度加以分类。
2锦州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现状
2.1整体业务发展良好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014年末,资产规模达2467亿元。在锦州、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丹东、抚顺、鞍山、朝阳、阜新、辽阳设立12家分行。目前,与70多个国家及地区500多个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行网络遍及世界各地。
2014年4月末,锦州银行7777卡余额突破100亿元,达102.7亿元,发卡量达135.6万张;本年新增卡余额3.6亿元、新增发卡7.3万张。截止12月31日,锦州银行银行卡业务年度净收入达841万元,同比增长68%。其中:银行卡各项手续费收入794万元,公务卡利息收入47万元。
2.2理财产品种类少
锦州银行从最初的存款、取款和7777卡等业务之外,又推出了7777个人理财产品,7777理财产品属于人民币理财服务性质,主要包括创赢、创富和稳赢三大系列,其中创赢和稳赢系列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创富属于不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稳赢理财产品自2010年5月开始共销售20期37笔,创赢理财产品自2014年8月开始共销售29期243笔创富系列理财产品自2014年1月开始共销售52期147笔。
从近几年市场的反馈来看,锦州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由于成立时间较晚,目前在个人理财业务的产品设计和经营上与其他大型商业银行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只有包括创赢、创富和稳赢三大系列的7777个人理财产品,缺少市场创新。
3锦州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问题分析
从前文的现状可以看出,锦州银行虽然发展速度较快,机构网点上升幅度大,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不足,比如,个人理财产品种类少,像锦州银行只有开办了7777个人理财产品,包括创赢、创富和稳赢三个系列,稳赢到现在已经停办;市场品牌影响力不高,客户稳定性不高;服务网点偏少,不利于业务开展,等等。究其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市场营销能力欠缺
在锦州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由于缺乏宣传力度,即使是不错的理财产品,了解的客户也不多。近几年,我国锦州银行虽然逐步加大了产品研发部门,但开拓市场的部门甚少。
3.2理财方案大众化且理财产品同质化
当前,锦州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只以资产的多少为客户服务划分标的,却没有依据客户的年龄、价值取向、家庭生命周期、风险偏好等个人因素对客户做出更深入的分类分层,从而发现客户的隐形需求,并做出对每个客户有针对性的投资理财的服务建议。
3.3高素质的综合理财人才匮乏
缺乏复合型的高素质理财人员,已经成为牵绊锦州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理财服务不仅仅是理财产品投资取向、合理的利用资金规划,也包含对客户的教育规划、风险管理、住房规划、退休和遗产的规划等。
4推进锦州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
4.1实行差别化服务
客户在市场细分下,可按客户的个人特征、所在地理位置、个人性格、社会阶层和生活方式等条件作为考虑因素,将其作为划分标准,将整体客户市场划为多个子市场。由于客户在不同的阶段中对个人理财产品的需求会产生较大的差异。所以,锦州银行客户经理可以针对客户的差异性,对客户的风险承受力进行分析,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面向较高收入人群,锦州银行可以推荐证券、房产、储蓄等综合投资产品
4.2拓展理财业务品种
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创新,对锦州银行形成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作用。锦州银行可在现有政策下,推陈出新。首先应加强整合有特色和有竞争性的理财产品,体现产品优势,整合为锦州银行理财产品的代表产品。与此同时,加快理财新产品的创新,提高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的开发创新能力。
4.3创新营销方式
就目前而言,个人理财业务在中国还属于一个起步时期锦州银行要加大力宣传理财产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提升自身产品的品牌内涵工作。开展宣传不能采取被动的想法,应该采取积极主动的销售模式,挖掘客户潜在需求和理财意识。我认为锦州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宣传方面,可以采取面对面推广、广告促销、活动促销等方式。
4.4加强复合型理财人才的培养
由于个人理财业务存在涉及面广、服务要求高和政策性强等特点,所以需要大力培养一批能跟的上市场发展、积极努力创新,善于学习的综合型高素质的理财人员队伍,尤其是客户经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素质,都是锦州银行在今后的发展中具有竞争力的保证,如果要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走在前面。首先,加强培养相关从业工作者的素质。然后,对这些候选的人才进行有目的的针对性岗位培养,让她们以最快速度对锦州银行的各项业务熟悉起来,可以独立完成各项业务的操作。最后,要通过保险、证券等相关行业学习,使候选人才可以娴熟的运用各种投资工具知识,并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不断的积累自己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使他们成为一名真正具备专业知识的理财客户经理。
参考文献:
[1]李宽.全能银行与中国银行业未来[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3):12.
[2]徐岑.农行个人理财现状及发展策略[J].金融管理科学,2011(4):12~13.
银行理财业务推进措施范文4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业务 风险防范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需要防范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这种风险被认为是个人理财业的主要风险。例如当商业银行对承诺保证收益率的理财产品进行出售时,就是一种在不知道盈利情况下对客户承诺了固定的回报支付。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出现了利率、汇率等各种市场环境的变化,就会因为固定支付收益的强制性要求而使得银行经营面临相当大的困境。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讲,其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风险主要有汇率风险与利率风险这两种。
(二)信用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来讲信用风险一直都是其主要风险中的一种。随着金融工具以及手段的不断创新,信用风险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在没有道德风险存在的时候,信用风险的主要来源基本就是信用关系中的债务人用来对债务进行偿还的资产或者是收入来源有着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在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中,其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了在投资产品进行交割之前的风险以及投资产品在进行交割时的风险。通常情况下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情况发生的时候就被看作是一方违约,因此又被称为违约风险;在后者中并不存在有哪一方有违约的情况,仅仅是因为交易标的物的质量出现了恶化的情况,其价值出现了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就被称作为信用利差风险。通常情况下,交易标的物的质量恶化严重,价值损失相当严重的时候,就可能会诱发交易一方不继续履行合约的情况,导致违约情况的出现。因此这两种风险之间是存在有关系的。
(三)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各项业务与日常经营活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各种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政策准则。商业银行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够对合同进行履行或者是导致了其他各种法律纠纷时,让商业银行遭受到各种经济风险,这就叫做法律风险。对于个人理财的法律风险,已经被列入到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范围之中。伴随着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对个人理财产品的投诉越来越多,这已经暴露出了其法律风险与问题。投诉案件的出现不仅仅是让个人理财产品受到了各种质疑,并且也会导致推出这种产品的银行受到信誉上的损害。这些情况的出现和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中的法律基础不足有着很大的关系。总的来讲,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一是没有根据规定对风险进行揭示以及信息披露带来的法律风险;二是在宣传与销售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三是证据保留上存在的法律风险;四是金融分业格局下的法律风险;五是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违反了当地的法律法规的风险。
(四)操作上的风险
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中的每一个操作环节上都将会面临操作性的风险。例如在服务之前,有可能会因为盈利压力或者是其他的原因,理财专员会有意或者无意的隐瞒将要从事的业务的所有风险信息,或者是说服客户去从事高风险的交易与投资,最后遭遇到法律上的惩罚,这样的风险就是人员风险;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理财专员可能会因为使用了错误的模型采取错误的定价策略或者是对冲策略,让交易受到损失,这被称为模型风险。总之,操作风险是与个人理财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都相关的。
二、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范对策
(一)对市场风险的防范对策
对于在市场风险中的利率风险以及汇率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使用组合投资的策略来对风险进行减小。商业银行需要构建起完善的市场风险控制体系,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别是必须要加强对市场风险限额的管理以及内部审核监督工作。对于市场风险主要可以采取下列的措施:
培育出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从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防范经验中可以发现,良好的金融体系以及发达的资本市场,可以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保证,并有助于建立风险防范体系。
打造自己的特色品牌,对营销策略进行调整。当前商业银行不仅仅需要通过各种先进的手段将自己的产品推向客户,还必须要注重打造属于自己银行的特色品牌。可以是服务上的特色、也可以是品质上的特色等等。总之,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提供出一定的特色品牌。
合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对风险进行规避。在对理财产品进行研发的过程中,需要从潜在的客户分布出发,合理的测算相关的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以及资金成本,并做好规划,预测市场变化的风险,通过合理的方法来计算投资组合的风险价值以及投资收益率。
(二)对信用风险的防范
个人理财业务能不能够获得健康的发展和个人信用体系是否完善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的。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各种信用问题的出现都对社会信用征信体系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需要做好以下的几个方面的工作。
快速推行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加强征信业的发展力度。在征信体系中,个人信用制度是核心所在,因此需要构建起一系列的拥有法律效率的本资料以及行事准则。通常情况下个人信用制度包括有很多方面的内容,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预警制度等等。完善的个人信用可以更好的确定消费者的信用状态,准确的确定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规避风险。
快速推进个人征信的立法。信用体系建设本身就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程,不仅仅需要道德作为支撑,还需要产权、法律来提供保证。要快速的建立起现代信用体系就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作为基础。《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在一定的程度上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
(三)对法律风险的防范
我国商业银行想要快速发展,就必须要对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完善,加速对各方面的法律空白进行填补。首先,需要将个人理财业务和投资基金、衍生金融品等各种金融产品区分开来,并让其法律地位得到承认,对其特点与性质进行明确。其次,当前国内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相当的丰富,并且其投资渠道也被广泛的开辟了出来,面对这种情况金融法律也必须要建立起相对应的法律制度框架,为各项金融活动的健康顺利开展提供保证。只有在法律中涵盖了这些内容,才可以提供有效的保护,尽可能的降低各种风险。同时,还必须要注重对法律形式以及内容的更新,需要与金融行为的变化相同步,个人理财业务的一个相当主要的特点就在于“个人”。因此还必须要对物权法、信托法等多项法律体系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与健全,以此来保护个人的权益。
(四)对操作风险的防范
操作风险很多都是商业银行的内部原因导致的。特别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制度上的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不足等,使得个人理财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发生的概率要高于西方的发达国家。为此商业银行需要做好以下的几个方面的工作来防范操作风险:
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需要充分的考虑到个人理财业务所具有的特点,以此来构建起完善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将多种风险因素都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进行准确的衡量,并进行良好的控制与管理。东京三菱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模式就是一个良好的例子。
对国外的先进经验进行借鉴。想要改善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就需要积极的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少走弯路,提高商业银行自身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技术。为此需要成立起专门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要组建起相对应的风险管理小组。
加强人才培养。要想有效的减少操作风险,还需要加强对理财人员的素质的改善。必须要求个人理财业务的从业人员需要获得相对应的资格认证,并且促进他们的实践经验与实践水平的改善,丰富他们的业务专业知识。例如汇丰银行要求其财务策划经理必须要具备CFP资格,渣打银行则要求每一位客户经理都必须要取得伦敦证券学院的专业资格。
三、结语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必然会获得相当快速的发展。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各种风险的存在会阻碍其发展,面对这种情况就必须要能够清晰的认识到个人理财业务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预防这些风险,为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提供保证。
参考献:
[1]黄爱学.商业银行理财适合性规则研究[J]. 上海金融,2012(07)
[2]罗玉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使用意向模型构建与实证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2(12)
银行理财业务推进措施范文5
关键词:银行业;个人理财;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目前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就是利用其网点、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包括投资理财、收付、保管、转账汇总结算、资金融通、信息咨询等在内的全方位综合性金融服务。自1996年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在国内最早挂出“私人理财中心”的牌子至今,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个人理财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已成为不争的现实。时至今日,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中外银行纷纷推出各自的个人理财品牌,并在个人高端客户市场和金融产品创新上展开了异常激烈的竞争。同时,理财金融的发展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金融业的发达水平,因此再继续加快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势在必行。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个人理财是指商业银行按客户划分市场, 根据不同客户所确定的目标、收入与消费情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 合理配置财务资源, 满足个人金融资产的保障与需求。在西方发达国家,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已经趋于成熟, 服务内容丰富,方式多样,个人理财业务收入在银行总收入的比重已超过30%。西方早期的个人理财包括生活理财和投资理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晚, 发展慢, 主要包括: 1995年招商银行发行的“一卡通”、1998年工商银行在上海等五地的试点、1999年建设银行在北京等十地建立个人理财中心、2001年农业银行提供的“金钥匙”金融超市等。近年来,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 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使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得到迅猛发展。截至2008年11月底,全国36家银行共推出了2820款理财产品,初步估计全年银行理财产品的
发行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在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股票市场回暖、非银行金融机构创新活跃的背景下,理财产品提高了中资银行的竞争能力,稳定了银行基础客户群,加快了银行创新与综合化经营的步伐,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实现发展战略调整的重要手段。然而,从总体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国内的发展十分滞后,因而不利于商业银行利润空间的充分拓展。其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模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银行总收入的比重不足10 % ,平均约为8 %左右;二是品种少,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品种从目录上看有2820多种,而实际运用的品种却很少,个人理财品种则更少;三是个人理财业务层次较低,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基本上是转账、、代收代付、通存通兑等技术含量比较低的简单业务;四是产品的特色和差别化服务不足。虽然各家银行推出的产品名称各异,但内容却大同小异,缺乏特色,面对形形的顾客,在理财产品的设计或提供的服务上差别不大。
二、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措施
1.培育良好的个人理财业务环境
个人理财业务环境的培育,既包括政策环境的培育,也包括市场环境的培育。当前,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我国金融机构只能分业经营,银行不能涉及证券、保险业务,也就不能给客户提供综合理财业务。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格局还未发生大的变化的时候,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能较好地融入现行体制,推动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发展。同时商业银行应该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寻找机会绕开混业经营的壁垒,完善内部体系,更好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迎接将来环境的变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2.加大居民理财意识的培育
首先,目前我国国内居民理财意识教育很缺乏,理财教育的滞后,是我国居民理财意识淡薄、理财观念落后的重要原因。其次,要加大产品的宣传力度。由于个人理财业务竞争的激烈,商业银行必须设计好的理财产品,要借助有影响的媒体来扩大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让更多的客户了解和参与;再次,要设计符合中低客户需要的产品,开发中低客户市场。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针对高端客户而言的,市场准入门槛高,许多有理财愿望的中小客户被拒之门外。中小客户个人理财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为实现银行的长期利润,商业银行不应忽视这一市场。
3.优化银行理财治理结构
商业银行应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理财业务部,承担个人理财业务的专业化管理和拓展职能。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将分散于各业务部门涉及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和归并,分析客户需求,研发和整合个人理财产品;组织理财产品的市场营销,推广理财品牌;统一协调与保险、证券、信托、期货、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合作和沟通;对本级重点营销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同时银监部门应关注个人理财产品对现有和潜在的消费者进行调查、引导,等等,加强对消费者的服务和教育,出台专门的理财业务指导办法以及监管法规,限制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营销上的非理,指导商业银行帮助客户科学理财。
4.采用先进的科技促进理财
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网络化服务将成为商业银行间理财竞争的重要领域,并将决定未来的竞争态势和格局。网络化具有使用方便、成本低廉、交易速度快等特点。在设计个人理财计划时, 应当充分发挥其优势作用, 使用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服务方式, 为客户快速有效地整理和分析信息, 提供人性化服务。同时,基于营业网点和网上银行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不再受营业地点和时间的限制,全天候提供服务的自动银行、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等日益深入理财服务,并不断深化网络化服务的发展进程。
5.持续创新理财类产品
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一是要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理财产品的创新重点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为此银行在进行个人理财产品创新的同时,必须立足于帮助客户树立正确的理财意识,同时针对客户在人生和事业发展的不同时期的收入、支出状况的变化与风险偏好,通过充分利用各种理财工具,生成个性化的财务管理方案,帮助客户实现人生各阶段的目标与理想。同时要树立理财产品的品牌意识。外资银行的品牌意识同中资银行相比要强得多, 用花旗银行中国区首席执行官施瑞德的话来概括, 集中力量建立私人银行品牌、认清目标客户和培养客户关系、组织市场研究,并厘定业务策略。
6.加设专业理财队伍建议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高智力的中介服务业务,涉及市场、资本、金融、投资、贸易等各个领域。高素质的理财人才不仅要精通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业务, 而且应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在国外,具有1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是一个理财师必备的条件,在国内专业市场,也需要5年的工作经验,理财师必须坚持职业操守,具备广博的金融知识,通晓各种金融产品和投资工具,了解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具有较高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为此加快人才培养是开展理财业务的当务之急,有针对的组织员工学习投资、保险、税务、退休计划员工福利等理财知识,鼓励员工参加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保险经济等资格考试是解决人才危机的主要途径。同时在现有情况下,要积极选拔业务骨干充当理财经理,并配备会计、信贷、法规、银行卡、电子银行、国际业务、保险、基金经理等专业部门人才组成智囊团做后续支持开展理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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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业务推进措施范文6
【关键词】理财产品 创新 监管 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现状
理财是经济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目前我国理财需求持续膨胀,银行在业务转型中开展理财业务的压力持续加大,而近年来金融市场快速发展为理财产品提供了越来越丰富的投资工具。
首先,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为债券理财计划的开发和创新奠定了重要基础。从国内各个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来看,一方面银行间市场扩容力度在不断加大,金融工具创新不断增加,逐渐成为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为理财产品的开发设计和创新,进一步拓展了空间。另一方面,目前通胀的预期依然存在,市场收益率长期来看处于高位,促使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提升;在较好地控制产品风险的情况下,可以更有效地满足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也为理财产品带来了较大的操作空间。
其次,以股市为代表的高风险市场波动剧烈,风险较大,2010、11、12年的股市让多数客户损失惨重,预期随着经济恢复高增长而走强的股市并没有出现,越来越多的客户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风险,也会促使更多的客户开始转向于稳妥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计划无疑是较好的选择。
再次,商业银行主要经营的仍是传统业务,大部分资金运用主要集中于贷款,主要利润也来源于存贷利差,导致赢利能力单一,经营风险过于集中。中间业务主要集中于常规的结算类、保险、黄金等传统或新型创新业务,而通过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来收取手续费的理财咨询类业务仍较少,由此带来的直接结果是盈利能力低且缺乏专业经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渐推进和银行业的竞争加剧,加快发展中间业务已迫在眉睫。理财产品创新可以为理财计划提供优于市场的收益,推出更有市场竞争力的理财产品,提升商业银行品牌形象,提高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降低整体经营风险。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国内个人居民拥有的资产日益增加,但目前国内居民的投资渠道十分狭窄,主要投资品种为银行储蓄存款、股票市场及房地产。随着存款利率维持较低水平、股市难有大的起色、多个城市楼市价格调整,庞大的储蓄存款面临着寻求保值增值途径的压力。
(一)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针对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种类、结构、功能都比较接近,浪费人力、物力,金融业务服务类似,缺乏个性化、专业化,同质化非常严重。金融创新的层次较低,范围较窄,产品的科技含量低,运用效果差,尤其是中间业务方面的创新更是非常落后。由于外部环境、体制、技术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业理财产品的设计还主要停留在以自身传统业务开展为基础,以负债、融资、业务为核心产品的阶段缺乏金融创新意识,各个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银行无法综合利用金融市场开展理财业务,仅仅是业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停留在浅层次,理财业务发展的空间受到制约,很难体现出价值和吸引力。绝大部分商业银行仅仅是根据时间的安排、销售目标群体等进行不同侧重的销售而已,这些业务只有手续费收入,没有明显的自身经营效益。在投资领域几乎都是证券、外汇、保险、基金、债券等投资产品的组合,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
(二)客户范围定位不合理,导致市场不均衡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理财方面主要是为高端客户服务,理财业务市场大都以高端客户为目标,理财计划的市场定位仍以广大中产阶层及城市居民、公务员为主客户群体。自改革开放以来GDP、人均收入不断增长,逐渐富裕起来的中产阶层及广大城市居民提供了广阔的理财市场,但是银行在为他们尽可能提供丰富的理财产品时,而忽略了中、低端客户的理财需求,这导致了各家银行在战略决策上具有盲从性,缺乏足够的市场调查研究,造成产品服务同质化,加大了决策风险造成需求不足。例如,市场上针对零售的理财产品起点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门槛还在不断提高,由于自身本金安全性,高收益、方便性的特点为越来越多的稳健型投资者所青睐,被誉为富有的投资者选择。
(三)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业务内控机制正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内控执行不严格、人员业务能力有限不完善、失灵,以及外部的欺诈加大了理财的风险程度。理财业务的内控执行不严格,将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因其粗放式管理的运营模式多存在利用监管漏洞和空白进行监管套利的问题,从产品设计到销售、投资管理都不够精细,易于复制和推广,存在诸多风险隐患。
(四)监管存在漏洞,出现诸多风险隐患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正在朝着多元化道路上发展理财业务发展迅速。据数据显示,银行理财产品在中国的金融市场已经排名第一,超过其他类别的金融产品,促进国内金融市场已成为发展的主要力量。目前银行客户是最多的,如果没有推进金融服务监管的法律问题,并没有及时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因此,很容易造成,影响金融稳定,会影响社会稳定。中国银行业金融过程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还存在诸多问题,从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运作情况可以看出,理财理念及业务发展还存在着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间接性调整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创新,现阶段办法、通知、指引与理财产品相关的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低。银行分业体制滞后于金融业务创新的整体趋势,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等业务,只能代销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的产品,严重地影响了商业银行在证券、保险业务领域的创新力度,银证合作、银保合作缺乏应有的深度,理财品种和服务手段缺乏足够的竞争和效率,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创新受到制约和束缚,许多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理财品种无法开办。金融法律对银行混业经营已逐渐显现认可趋势,但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与“以客户为中心”的理财业务内涵相去甚远。商业银行将客户的资金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融资工具,为获得比较优势,越来越多开始通过第三方产品将客户资金通过基金、信托计划对股票市场和实业进行投资等,拓展更多的资产保值投资渠道。在国外理财业务繁荣是以其本国金融混业的现实背景作为支撑的,这促使我国商业银行在分业格局面临一定的法律和政策风险,分业经营模式下的法规风险。
其次,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银行违反规定所应该承担什么民事责任、客户享有什么权利,客户依据什么法律,没有统一的法律认定或者准确的判定。存在着缺乏统一立法和监管标准导致法律关系不明确的问题,部分理财产品明显违规。因此迫切需要我国在引导和协助商业银行不断创新金融理财产品的同时,学习国外先进理念,加强监管,统一金融立法和监管原则。
再次,与理财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对银行理财产品给予了有限认可,从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还存在许多法律的空白。例如,一旦银行破产,关于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规定就是空白的。
三、探寻理财产品创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合理定位客户群体
分析客户需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分层,在此基础上做好不同客户分层的产品设计,增强对于商业银行理财品牌影响力、业务创新能力的提升、优质客户资源的维护丰富理财计划产品线,满足广大客户需求。按照不同的地域划分及信贷投放特点及资金运作需求,针对客户结构,结合社会经济状况,实施客户细分,以专业理财理论指导理财产品的创新设计,自主设计发行理财产品。可以对每位客户的人生阶段的重大事件,为其提供咨询方案,开发个性化产品,最终建立起客户跟随银行一同发展的良好关系。
(二)拓展创新方式
随着相关监管法规的完善,商业银行重信贷、依靠息差的传统业务的发展空间必然缩小,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是大趋势。应加大对高端理财产品的研发创新力度,不断创新投资理财概念,进行个性化的设计与策划。例如,随着类基金产品的不断繁荣,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合作的“银证”或“银基”模式也不断深入。例如,某商业银行与私募基金合作推出“阳光私募基金宝”通过各私募基金的操作风格和特长优势,构建阳光私募基金评估体系。
(三)打造品牌产品
商业银行应该根据金融市场形势变化进行理财产品创新,注重打造品牌理财产品,通过品牌效应提升自身理财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收益水平。商业银行一方面应精心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理财专家,并进而通过持续的包装和营销,逐步扩大自身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除了提供优质的硬件条件外还提供好的软件条件,对于普通客户可提供满足其需求的一般性理财产品,从而确立其他银行在理财业务无可取代的竞争优势。
(四)完善管理体系
随着理财产品的快速增长与发行及近期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剧烈变化,伴随着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水平增加,客户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商业银行应该进一步完善客户管理体系,以提升在理财产品市场的竞争力。首先是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售后管理体系,提高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风险的管理水平,不断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金融体系环境。其次是提高银行客户关系管理能力,加强客户维护和客户增值服务;完善理财产品业务相关的架构、流程。再次是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尽职调查;对发行的产品要建立提醒和报告机制,建立产品到期兑付准备提醒制度等有效措施和手段的基础上,梳理未到期理财产品的预期兑付情况,做好销售后的业务跟踪,密切关注理财产品未来兑付情况。
(五)弥补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监管
我国金融业的体系存在分业经营模式的法律冲突,导致商业银行法律监管出现许多真空混沌状态,加剧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商业银行应该按法统一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特别是受托人的责任要统一,以保证其竞争条件的公平。银监会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理财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最近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使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业务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商业银行应该从理财计划的设计、发行、管理均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法律体系,协调统一各法律法规,找到金融理念与法理的共同解释避免法律冲突,从而增强立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强化国家管理部门监督引导规范职能;进一步明确银行理财产品金融功能和发展定位,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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