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金融体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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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金融体系

直接金融体系范文1

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强力支持,跟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而农村金融却面临着边沿化以及按捺现象,不但难以分享农村经济增长带来的效益,反而其滞后与缺少良性互动现象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1、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及按捺问题

南阳市属于典型的农业大市以及人口大市,农村经济份额很大,南阳市主要农副产品产量居河南省首位,但南阳市人均经济指标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而不强是南阳市农村经济主要特征。尽管近几年来,农民纯收入增添速度加快,但仍存在着较大的城乡差距以及区域差距,与全国相比,南阳工农差距以及城乡差距仅处于低水平的相对于均衡状况,而且工业化、城市化水平也相对于滞后,以城带乡、以工哺农的基础薄弱。跟着南阳市政府提出的“农村家园行为规划”的施行展开,各涉农金融机构斗胆立异农村金融产品以及服务方式,不断晋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知足“3农”金融服务需求,但农村金融服务发展迟缓,处于按捺状况,难以充沛施展其作用。具体表现在:①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缩减,功能弱化,同时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涉农网点出现缩减现象。②贷款结构不公道,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力低,整体出现出农户1边倒等较为凸起的信贷结构失衡问题,用于农村交通以及农业水利建设的贷款还不到总贷款金额的五%。③农村金融市场引力不强,信贷市场缺少竞争,市场化过程严重滞后,供给刚性趋于增强。④农村民间借贷暗流涌动,日益凸显。农村金融功能的缺位,使患上非农偏向加剧,民间借贷迅速活跃起来。

2、农村金融服务按捺缘由分析

一、农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日趋上升

最近几年来,农村经济范围不断扩展,农民市场经济意识也逐步增强,跨地区交易、非现金交易现象屡见不鲜。而金融机构从农村市场的加速退出,县下列农村乃至存多贷少、只存不贷现象严重,使患上金融服务业务急剧萎缩。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弱化与农民金融多元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按捺了农村金融服务发展。

二、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从农村金融投入角度看,用于农村投资的主要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村信誉社、民间借贷以及农户渠道;从资金组织角度看,农村经济流失严重,银行类金融机构是县域资金流出的主要渠道。1面是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另外一面是农业投入的严重不足,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同样成为农村金融按捺的主要因素之1。

三、金融机构风险防范限制了农户、乡镇企业扩展再出产

农村金融机构较偏向于以典质或者担保的方式发放贷款,这类以信誉情势发放的贷款额度较小,其中农村信誉社就是采用农户小额信誉贷款以及农户联保贷款,这样1来,农户仅有的住房可作为不动产被典质,如果农户在出产进程中需要扩展范围再贷款时就很难再进行典质,而村镇企业建筑土地属集体所有,既不能流转也不能典质,使患上农户以及村镇企业扩展再出产时就没法通过典质再次取得贷款支撑。

四、农村保险滞后

农业是受自然灾难影响最懦弱的行业,农村是防灾减灾的薄弱地带,农业出产以及农村经济随时都面临着自然风险以及经营风险两重风险压力,在当前金融危机下,风险又进1步扩展,农产品同时又承受着国际市场的冲击。而与此同时,我国针对于农业方面的保险轨制还不健全,农业投资项目风险转移机制以及风险扩散渠道不完美,当农业出产遇到自然灾难或者市场波动影响时,农户奉还贷款能力降落,风险直接转嫁于农村金融机构。

五、农村贷款利率水平整体偏高

当前,虽然村镇银行发展较快,但农村信誉社仍是农业、农户提供信贷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但较高的利率水平,使患上农业以及农民经受的利息负担较重,这1现象实际上与中央支农惠农政策是互相矛盾的。

  3、解决农村金融按捺的思路以及对于策

一、构建农村资金循环以及回流机制

首先要破解资金短缺问题,树立农村资金循环以及回流机制,加速农村资本的构成,巩固农村金融资金存量,尽量的减少农村金融流向城市。而且,要充沛施展大众作用,放松农村金融管制,激励内生型情势的农村金融成长,保证涉农金融机构新增存款能切实用于当地贷款,并通过反向束缚考查措施请求金融机构给予农村经济可量化的信贷支撑,坚持互助、合作发展,继续鼎力发展搞粗小额信贷以及合作金融,并增添政策性以及商业性方面的金融补充。

二、树立多层次、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

树立相对于扩散且适应农业出产需要的金融体系,盘活现有金融机构,按捺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的缩减,加快拓展农发行、村镇银行等业务规模,同时逐渐增强农村信誉社改革及资本实力。而且,要进1步推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引导控股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发展,激励非正规金融组织如合作性、互及民间借贷等发展由政府部门出台法律准入、税收优惠、贴息及损失补偿等1系列措施,加快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成长。

三、开发多样化的农村金融产品以及工具

必需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市场以及服务及运作机制的立异,开发多样化的农村金融产品以及工具。要分离以及整合传统存贷类产品功能,发展咨询、信誉担保、信托、期货、保险、租赁、外汇服务品种,以发行股票以及债券的方式实现农村资金筹集,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充沛应用电子化结算渠道和金融机构丰厚的信息、快捷便捷的信息传递等优势,组建农业总结、市场信息网络等,做好农业技术指点、农产品销售信息咨询等服务。

四、加大国家政策、气力扶持

直接金融体系范文2

关键词:金融体系 支付结算 问题 措施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国的金融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其中对城乡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建设的需求显得尤为迫切,尤其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提出,必须全面提升金融支付结算的服务水平,促进全国金融体系的平稳健康发展。我们知道,我国的中西部偏远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支付体系的建设步伐相对缓慢,如何加强和完善这些地区的金融支付结算体系的建设,实现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的多样化,更好的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是各级人民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我国金融支付结算当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金融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新技术和新产品不断涌现,但是很多金融从业人员却没有跟上金融行业发展的脚步,金融知识结构相对落后,服务意识不够强烈,对新型金融服务产品的领悟能力不是很强,这就限制了最新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尤其是在我国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金融从业人员长期缺乏系统专业的培训,除现金支付外,对企业金融支付结算知识知之甚少,从事的支付结算业务业相对简单,对于相对复杂的金融支付结算服务,缺乏有效的实践环节和学习环境,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这些地区金融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也不利于新兴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与应用,限制了金融支付结算业务的全面开展。

(二)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发展不平衡

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发展都是不平衡的,从总体上看,东部沿海地区相对完善,中西部地区相对落后;城市地区相对完善,农村地区相对落后。在落后地区的金融机构主要是邮政储蓄和农村商业银行,而且营业网点不是很多,业务服务种类比较单一,新时期的金融支付工具更是严重短缺。虽然,目前的农业银行已经具备了完善的金融支付功能,但是其服务领域还没有完善渗透到农村及乡镇地区,这就严重限制了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三)中间业务开展不足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中间业务开展不足,市场竞争不够充分,这是导致金融支付结算服务质量低下的重要因素之一。以农村地区为例,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在不断进行调整,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和服务功能都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服务农村经济的主要还是邮政储蓄以及现在的农村商业银行,二者利润的主要来源还是在存贷业务上,而中间业务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展,没有形成有效的利润增长点,市场竞争的平台还没有完全建立,对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的没有完全的理解,限制了这些地区金融支付结算工具职能的发挥。

(四)现代化的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相对缺乏

据相关调查发现,在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工具主要是以银行卡、支票为主,而农村地区又更倾向于现金交易,对银行卡等金融工具的领取比例非常低,这与当地金融业务宣传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也不利于现代化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和支付结算业务的开展,甚至逐渐拉大了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

二、强化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建设的对策

(一)充分发挥基层金融机构的作用

以农村地区为例,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拓展该地区金融清算渠道的覆盖范围,通过有效的规划和现代金融技术的应用,逐步建立起安全、可靠、高效的支付结算系统,进一步完善农村服务网络并将其纳入现代化的支付系统当中,扩大该地区的服务功能和范围,对农村地区存在的支付结算的问题给予有效的解决,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的畅通。同时,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基层金融结构,要加大对软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对金融支付系统进行优化,以保证其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和长远的发展。

(二)加大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

通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的金融支付结算体系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加上国内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不利于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的解决。对此,国家应当制定有效的政策,加大对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基础建设的高投入严重限制了这些地区金融支付体系的建设,支付结算业务开展的范围也是非常狭小,这对我国经济大环境的发展是不利的。所以,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应当加大资金的投入,为这些地区金融支付结算业务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并将其逐步纳入全国性的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的布局,加大现代金融工具的引入力度,对新型的金融产品和中间业务进行积极的宣传,不断开发和满足农村金融支付结算业务的需求。

(三)加大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的宣传力度

在我国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建设相对落后的地区,金融机构要主动积极开展对支付结算业务和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业务功能、使用操作的宣传普及,通过临柜人员对客户进行引导,逐步改变当地居民使用现金支付等传统的习惯。对于农村地区,更是要从支付结算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服务收费低廉的价格优势特点,全面宣传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知识,让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了解使用其它支付结算服务不但速度快而且收费低,是又快又好的支付结算方式。与此同时,相关宣传工作,一定要立足于当地的实际,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渠道和形式,对相关政策和宣传措施进行严格的贯彻和落实。

(四)加强培训工作,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首先,要加强对我国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柜员的结算业务培训和风险意识培训,培育一批熟悉结算业务及业务操作流程,并且具备对不同客户需求能够推介不同支付工具能力的临柜人员。

其次,可以通过交流、讲座、研讨等丰富多样的形式,以应知应会为基础,以业务规范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结算业务培训,使员工熟悉支付结算规则,逐步提升熟练操作支付结算工具的能力和效率。

再次,要结合员工整体素质和知识结构,对业务人员不断地进行金融新业务、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尤其是组织好现代化支付体系及其支付工具的培训。

(五)加大非现金结算业务推广力度

首先,要积极推广各类非现金结算工具。随着我国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外出务工人员也在不断增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结算的需求。相关金融机构应当尽快完善银行卡的受理环境,大力推广流动人口银行卡特色服务,利用银行卡在农村支付结算中的便捷性和实用性,为农民工外出打工、领取财政补贴和子女上学提供便捷的结算渠道。

其次,扩大同城票据交换清算范围,将农村金融机构纳入同城清算范围;同时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和运用支票影像系统,实现乡镇金融机构之间、乡镇金融机构之间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实时清算。

(六)加强组织建设,实现金融支付结算的创新与发展

随着国家对实现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视,对农村等经济落后地区帮扶力度的加大,健全基层金融组织,提高金融支付结算的服务水平是必须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因此,基层金融机构在改革过程中不可忽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服务,要努力拓展农村市场,对于政策性业务和自营业务要坚持以服务业为主,不断完善服务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功能。同时,要根据服务地区的实际需求,对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及其工具进行创新,对现有的及潜在的客户群体进行细分,增加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网点数量,扩大银行卡用卡范围,增设银行卡特约商户,并保障用卡安全,方便农户刷卡消费。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我国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当中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相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发展策略,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力争为更多的组织和个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范海东. 金融支付结算发展研究[J]. 武汉金融, 2007,(05) .

[2] 牛彦秀. 我国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的发展与完善[J].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04) .

[3] 王阳星. 制约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发展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J]. 西南金融, 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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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体系;实体经济

世界各国金融体系各不相同,用统一的模式对其进行概括是比较困难的。发达国家金融体系最大的区别在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所起的重要作用。从一般意义上来说,金融体系代表着一个经济体之中资金流动的基本框架,是市场参与者、交易方式和流动工具共同组成的综合体。而实体经济则是人们在物质生产生活中创造的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囊括了工业、农业、商业、文化产业、建筑业、信息行业、体育行业等各式各样的行业,实体经济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一、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各自发展过程概述

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发展始终是动态协调的,实体经济发展在前,金融体系构筑和协调在后。在实体经济发展初期的交易需求使得金融体系有了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这个时期金融体系是作为实体经济汇兑和支付的中介而存在的,并没有其他的作用,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也没有推动和促进作用。在实体经济不断壮大和发展的过程中,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实体经济发展开始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金融体系依靠实体经济的发展获得原始资本,逐步将自身发展成为可靠的信用中介,并最终起到对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原始资本的优化配置作用,这个时候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发展起到持续性的推动作用。金融体系在实体经济进行了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变更之后获得了发展的平台和机会,也实现了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从间接联系到直接联系的转变,二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现代实体经济在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和科学技术方面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金融体系的功能也在日益创新和改变,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形成了相互制约和控制的关系并日益走向独立和分离。加之实体经济在边际产出逐渐递减出现萎缩和困境的石刻,金融体系发展还要依靠信用作为支撑,二者之间分离的速度越来越快。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分离―融合―分离的全过程。

二、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相互作用机制

首先,实体经济是金融体系赖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金融体系产生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过程,实体经济是金融体系获得物质基础和稳定收益的保障,没有实体经济作为后盾,金融体系的发展就会出现资本泛滥的情况,大量资本走向投机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将完全被抹杀,商品市场的秩序将完全被打乱,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金融体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其次,金融体系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金融体系使得实体经济发展得到了可靠、稳定的支付中介,让实体经济能够获得可靠的原始资本积累,使得实体经济得到了扩大生产的机会和保证,并让实体经济发展得到稳步增长和降低风险的可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是多元的、多样的,比如说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信用体系构建、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都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协调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关系的措施分析

第一,发挥实体经济的基础作用,促进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实体经济应该发挥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将交易需求的促进作为引导发展方向的重要手段,在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过程中提供强有力的动力,将二者之间分离的问题进行彻底解决。实体经济内部诸多因素可以影响金融体系的发展,比如说实体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的话就会提升原始资本积累的速度,原始资本流入懂啊金融体系之中可以进一步促进金融体系的规模扩大;实体经济发展趋向市场化和产生金融需求的过程是金融服务和金融体系市场化发展的重要助力。实体经济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进行内部改革,从而发挥其对金融体系具有促进作用的元素,实现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发展目标的融合。

第二,要推进金融体系的自由化改革。金融体系健康和自由化发展能够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在资金供求的角度上来讲可以让实体经济提升融资效率:首先金融体系能够扩大储蓄的规模、提升储蓄的利率;其次,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能够直接促进直接融资的发展,促进储蓄转化为投资;最后可以有效避免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行政干预,让资本实现优化配置。总的来说,金融体系的完善发展让实体经济的服务效率能够更上一层楼,推进金融体系自由化构建是充分发挥金融优势、促进实体经济更好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

第三,保障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改革。金融体系按照渠道划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两部分,其中间接金融起到的就是金融中介的作用,直接金融就是我们常说的资本市场。间接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关系可以从债权债务的层面来思考,直接金融发展的好坏则直接影响了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所以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发展在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发展能够起到重要的联系作用。比如说当我们披露了实体经济业务之中的经济信息和相应的财务信息之后,实体经济发展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就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实现习题经济的规范化管理,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市场也可以利用相关信息完善运行机制、及时做出反应,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信用体制的建设,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资本市场的发展能够让实体经济从多种渠道和多个层次来获得筹资,让实体经济的效率大幅度提升。

现代经济体系之中风险遍布、危机难测,有些事情和规律人们难以预知和了解。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发展也只是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一些主观经济行为的概括,但是这种概括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很大的意义。人们在参与经济活动、提升经济利益并且在资本市场中寻找恰当的投资机会的时候应该注重风险的规避和冬天的把握,将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把握得更加透彻。总而言之,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协调,二者难以分离,只有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发挥二者的积极作用,使得经济发展在良性的轨道上前进。

参考文献:

[1]张晓朴,朱太辉.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反思[J].国际金融研究,2014

直接金融体系范文4

【关键词】金融体系;弊端;

前言:不同国家有着其自身的金融体系,其形式不大相同,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概念去概括金融体系。主要来讲,一种是以法、德、日为代表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中几家大银行起支配作用,金融市场很不重要;另一个极端是金融市场作用很大,而银行的集中程度很小,美国和英国尤其明显。而我国的金融体系是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但是近年来金融市场发展很快,而且作用越来越大。

一、 金融体系的基本概念

金融体系(Financial System):金融体系是一个经济体中资金流动的基本框架,它是资金流动的工具、交易的方式、市场的参与者等个金融要素所构成的综合体。同时,由于金融活动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是为准公共产品,因此,政府的管制框架在金融体系中也扮演中非常重要的作用。金融体系包括金融调控体系、金融企业体系(组织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环境体系五个方面。

二、当前我国的金融体系

当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大致可以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别。

(1) 银行金融机构(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我国的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其他内资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其中,我国的中央银行也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其主要作用包括:发行货币、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等,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人民银行尤其重要。

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也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商业银行作为信用创造、信用中介、支付中介及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在金融体系在占主导作用。

当前,我国有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其余还有138家城市商业银行和约302家农村商业银行(另有多家正在筹建,所有农村合作银行均要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外加邮政储蓄银行。可以看出我国是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

(2) 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于社会资金的流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中介活动,可以降低投资的单位成本;同时通过多样化降低投资风险,调整期限结构以最大限度地缩小流动性危机的可能性;也可以正常地预测偿付要求的情况,即使流动性比较小的资产结构也可以应付自如。非银行金融机构吸引无数债权人债务人从事大规模借贷活动 ,可以用优惠贷款条件的形式分到债务人身上,可以用利息支付和其他利息形式分到债权人身上,也可以用优厚红利的形式分到股东身上以吸引更多的资本。

当前我国的比较出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 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1) 融资结构不合理

金融体系能够通过各种机制汇集大量资金,并导向大规模的无法分割的投资项目。当前,我国的融资结构严重失衡,间接融资的比例远远大于直接融资的比例,给银行带来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影响了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2012年底,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为42.3%,不仅低于美国这样市场主导型国家,也低于传统的银行主导型国家德国(69.2%)和日本(74.4%),以及人均收入远低于我国的印度(66.7%)和印度尼西亚(66.3%)等国。扣除政府债务后,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为37.0%,与世界平均水平的差距由26.1%缩小到22.2%,仍远低于高收入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按照金融运行的一般规律,短期资金需要依靠间接融资的方法,长期资金主要依靠直接融资的方式解决,这样就可以避免用短期资金来解决长期资金的各种弊端和风险。而当前我国90%的长期资金是通过商业银行间接融资解决的,而商业银行的资产来源大部分为短期资金,从而给银行带来了较大风险,从而制约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

(2) 我国金融体系资源重组、分配效率低下

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机构按行政区域进行划分,使得我国金融体系庞大臃肿,不利于切实加强实现金融监督与管理的提高及发展、影响了央行的工作效率;其主要表现是:储蓄-投资转化比率低下、大量资金闲置,这也代表大量的资金没有高效的转化为生产性资金、造成国内金融资金资源的浪费。

(3) 我国金融体系在农村发展中所起的推动作用有限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国家性政策银行,其主要任务是为广大农村提供贷款以推动农村及我国农业发展。但这一体系的主要问题在于其业务简单有限,很难实现我国农业化多元化发展的要求;此外,由于该行资金来源不稳定造成了融资成本巨大,形成利差缺口进而使其对于农村的功能性趋于弱化。

三、 结束语

我国作为高速发展中的大国,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已成为当代不容忽视的必然要求。对于中国而言,积极而谨慎的加入全球化进程、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选择合适的开放时机及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新模式是当代完善金融系统的必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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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体系协调;金融制度;金融监管;国际金融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7)12-0058-05

金融体系是我国经济运行的核心,如何促进金融体系的和谐发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因为金融经济形势的变化是很难预测的,对它进行约束的制度可能很快就不适应它发展的需要,甚至会起反作用。在一种新的更加合理的制度还没有成熟或成为规范时,金融活动如何来适应原有的制度,这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金融体系要和谐发展必须做到协调创新与制度约束并行。金融体系的协调创新就是对金融实践的不断探索和积累以致形成成果的过程,既是对原有金融规范的动态适应,又是对它不断动态改进的过程。

一、金融体系协调创新的必要性

第一,协调性是社会、经济、金融正常运行的关键。社会、经济、金融资源要素之间的关联性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动力学系统,他们之间复杂的效应功能传导与逆转机制的效率,只有在符合“帕累托效率”的前提下,通过“纳什均衡”的选择规则来实现。这一实现过程就是金融、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运行。协调性是金融、经济、社会资源功能效应传导与逆转机制产生效率或相互提升效率的基本标志。

第二,经济基础的不断变化要求金融体系协调运行。我们通常所说的经济理论是在对经济抽象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这种抽象经常是以舍弃一些不太重要因素为代价,但经济活动变迁也会使原来不太重要的因素变成经济活动的主要因素和决定因素,这说明经济基础在不断地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体系必须不断地协调才能适应经济的分工变化和报酬递增。

第三,现代金融的核心作用要求金融体系必须进行协调。现代经济的货币化和信用化已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经济运行的特征因此由实物经济时代的钱随物走转变为金融经济时代的物随钱走。

第四,金融自身发展需要金融体系进行协调。一是金融体系日趋复杂,并且具有自己特殊的矛盾运行方式和自我发展、自我增长的趋势,金融机构、工具、市场及金融监管等日益多样化的联系与作用方式要求金融体系自身必须加强协调。二是现在金融资产的价值量及其增长速度已远远高于商品市场的价值量及其增长速度。在这种背景下,金融体系如不加强协调,极易形成金融资产泡沫,而不断膨胀的泡沫必然会趋于破灭,导致金融危机。

第五,金融持续创新要求金融体系进行协调。金融创新是指通过对金融业务要素的重新组合,在金融工具、金融品种、金融业务、金融组织和金融制度等方面带来的创造性的变革。从静态的角度来说,每一项金融创新都是对原有金融制度的突破,反映了当时阶段上的金融发展。但从动态过程看,已完成的金融创新,由于功能分化、功能异化、技术进步以及环境变化等因素,都会在新的制度框架上表现出协调与否的问题。

第六,国际金融一体化要求金融体系协调发展。由于存在着经济政策的“溢出效应”和货币的“替代效应”,在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整个世界的经济结构、资产结构、经济发展方式以及资源组织方式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国的金融体系如果不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国际金融形势进行相应的协调,肯定会造成金融动荡、经济发展迟滞,甚至是金融或经济危机。

二、金融体系协调创新的本质、核心及关键因素

1-金融体系协调的本质

金融体系协调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这也是金融体系本身存在的意义。勿庸置疑,这个目的是有说服力的,问题在于金融体系协调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通过什么体现出来,提高宏观金融效率,这是金融体系协调发展的本质。

因为金融体系的协调本身就是一种对效率的需求不断满足和提高的过程。要把握金融体系的运行状况,对一国金融体系进行价值判断,惟一的标准就是这一金融体系是有效率的或者效率是高的,离开了效率性来评判一个金融体系的是非就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金融效率是金融体系协调运作能力和功能发挥程度的集中表现,金融效率决定着金融在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成本和作用力的强弱,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经济活动质量的高低,决定着整个经济发展的效率。因此,金融效率是金融体系协调发展的本质,也是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

2-金融体系协调的核心

笔者认为,金融体系协调的核心是金融机构的协调。

第一,金融体系的所有构成、业务及运作的基本要素只有两个――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离开这两个要素,金融体系也就无从存在了。同时金融工具又是由金融机构创生的,金融机构的组织模式与业务类别是否协调,其内部或金融机构之间是否处于协调运行状态,是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都直接影响着金融工具创生的品种、数量和性能,所以说金融机构的协调是核心。

第二,金融体系的主要内涵就是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联结。按照制度经济学的理论,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具有相互替代的作用,替代作用的强弱视交易费用和交易风险而定。所以,对金融市场体系的研究,金融机构的协调也是最为重要的内容。

第三,金融监管的主要对象就是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无论如何设计或组织,其目的都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效率。而金融机构的协调既符合监管制度又有创新,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存在也就是为了金融机构的协调。

第四,金融组织体系就是金融机构间的组织关系,这本身就是金融机构协调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也是本文的重要内容。

3-金融体系协调的关键因素

金融体系协调的核心是金融机构的协调,是否意味着只是金融机构内或金融机构间进行协调就可以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了,答案是完全否定的。金融体系协调的关键是金融监管和国际金融体系这两个因素。

(1)关于金融监管

第一,金融体系协调的核心内容是金融机构的协调,但金融机构经营的不是普通商品,而是债券、股票、保险单等虚拟商品。这些商品都是以本身就包含了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信用为基础,这说明金融机构的经营和协调都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其协调运行需要有监管的存在。

第二,金融体系具有内在脆弱性和内在高风险性的特性。因为金融体系活动的主体――金融机构都具有高负债的属性,其资金的大部分都是“借”来的(银行业)、“代租”的(证券业或称投资银行业)、“暂存使用”的(保险业)或者这三者兼而有之(混业经营),而且金融机构是经营“信用”的企业,其负债是硬约束的。但其资产运用却不能保证都有确定的收益,因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或道德因素等原因,“亏损”是常有的事。但金融机构却不能轻易倒闭(由于金融业在一国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其倒闭或破产具有传染性,会危机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对金融体系实施监管就是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最好的保护。

第三,金融监管是金融体系协调发展的准绳。因为金融体系的协调有一个“度”的限制,这个“度”就是金融制度的限制,包括各种金融法律和规范。金融协调如果过分越过或偏离这个“度”就会引发金融动荡甚至金融危机,进而会造成阻碍经济发展或威胁社会稳定的严重后果。而对金融体系的协调是否符合这个度的把握只有金融监管有能力来完成。

(2)关于国际金融体系

第一,一国金融体系协调的背景是国际金融体系的协调。一国金融体系的协调表面上看是国内金融组织机构、市场与监管等因素的协调,但其实质是在国际金融体系协调的框架内进行的。由于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各国的金融体系已经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一国金融体系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另一国金融体系内要素的变动,而这些要素的变动本身就是金融体系需要协调的原因。

第二,金融机构的国际性日趋明显。表现在更多的本国金融机构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国际业务;更多的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本国的金融市场;国际性的金融机构制定的法规及准则越来越成为各国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的本国特色成分在不断减少,其国际性日益明显。因此,一国金融体系协调的国际性也在不断增加。

第三,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日益与实体经济发展相脱节,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巨额游资为追逐高收益而频繁移动,对一国的金融体系构成了极大的威胁;金融危机在国际间传递与扩散的时间越来越长、强度越来越大。金融体系的协调如果没有考虑到这些国际性因素,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综上所述,金融监管与国际金融体系是一国金融体系协调运行的关键因素。

三、 金融体系协调创新与制度约束并行发展

1- 金融体系的协调创新与制度约束的关系

笔者认为,金融体系协调是必须的而且它与金融制度变迁(形成)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

第一,虽然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都有法律、规则的含义,对金融主体都有约束力,因而可以用一个词“System”来表达。但金融制度更侧重于表征金融交易活动中的特殊规则体系,而金融体系则偏重于表征金融交易活动中的组织体系,因而形成了不同职能的组织结构。金融体系的协调则是指以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为基础,以金融制度为保障,以金融工具为载体,以货币、资本为核心形成的金融要素之间的协调,是金融运行与经济运行的协调,是金融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协调。

第二,金融制度的形成和变迁是金融体系协调的结果。金融体系的协调是上一次金融制度安排到下一次金融制度安排之间的积累过程,即量变的过程。金融制度的形成不是突然完成的。一种金融制度的安排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必然存在着不适应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成份,克服这些缺陷的任务就要由金融体系的协调来完成,而金融体系协调的成果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必然会发生质变――金融制度的变迁,变迁的结果也可以称为是一种新的金融制度的形成。但金融与经济都是不断变化的,这使新金融制度确立后,新的金融体系的协调也随之开始了,因为金融体系协调本身就是根据金融经济形势的变化对金融制度的一种微调。

第三,金融体系的协调要以金融制度作为保障。因为金融体系的协调既然是金融制度的一种微调,它就不能过分地突破现有的金融制度。现有的金融制度是根据当前现实的金融、经济及社会的运行状况来制定和实施的规范,如果偏离这个规范太远会造成投机过度、金融秩序混乱甚至金融危机。

第四,金融体系协调的内在原因是动态的,而使其完善的新的变迁过程也是动态的,是一种动态均衡,是在稳定中求发展,是整个的均衡与局部的不均衡并存,是长期均衡与短期的不均衡并存。长期的和整个的均衡并不排斥短期的和局部的不均衡,正是由于存在着短期的和局部的不均衡,才会引起金融资源内部相关层次、相关要素之间进行博弈,从而推动长期和整个的均衡不断向前发展。当外部规则发生变化时,经过新的博弈,又重新达到协调、均衡的状态,金融又在一个新的均衡状态下运行,从而达到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2-关于金融体系协调创新与制度约束并行发展的评判标准

第一,金融体系的协调创新与制度约束并行之所以能对经济增长起到推动作用,是由于它能满足实体经济活动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个经济体的要素禀赋结构与比较优势将会发生持续的改变。在这一过程中,产业(技术)结构也不断地调整,以适应资源禀赋结构和比较优势的变化。随着要素禀赋结构和产业(技术)结构的变化,金融体系也必须进行微调,以适应不同的产业(技术)结构和相应企业的发展需要和融资要求,为这些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服务,保证将资本配置到这些企业和产业中去,最大限度地利用比较优势。金融体系为经济中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和产业提供服务、配置资本的过程,就是金融市场以及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金融结构的形成和变化过程,这也构成了不同经济发展阶段最优金融体系的演化路径,即金融体系的协调发展过程。

第二,金融体系作为一个产业,其本身也直接受到禀赋结构变化的影响。若排除掉政府干预等其他人为外生因素的影响,一国的金融体系的结构应主要内生于本国的要素禀赋结构和产业技术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并不能先验地认为某一种金融市场组织优于另一种,某一种金融组织结构优于另外一种。

例如,由于总体外部融资成本的不断下降和金融体系自身的发展,更多的企业均有获取外部融资的可能,结果金融部门的服务对象就日益多元化了,从而金融体系也应当走向分散化和多元化;同时,投资项目技术风险的提高,要求金融体系的竞争程度必须加强,以便于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而单个银行的规模应当上升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因而“金融寡头主导,大、中、小共生”的金融组织结构就有可能就此形成。

第三,金融体系的协调创新与制度约束并行发展强调金融体系分工的重要性。不同的金融机构及其代表的融资方式在对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在资金需求上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而企业对融资具有各方面的需求,协调的金融体系应该能够及时地满足不同企业的各种需求,才能在此过程中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一般而言,企业外部融资的成本应当高于内部融资,这个成本差额代表了金融体系为了融通资金而需要额外支付的成本,金融体系如果协调运行,这个成本就会降低。因此,一个协调的金融体系不仅仅要看这种金融体系是否有利于不同金融机构和融资方式间的竞争(金融发展),还要看它是否有利于不同金融机构和融资方式间的分工(金融结构),以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总结上述三方面的分析得出:金融体系协调创新与制度约束并行发展的核心标准是:能否顺应要素禀赋变化和产业―技术结构发展的需要,不断地把资本配置到在特定发展阶段最符合比较优势的生产活动中去。

3-金融体系协调创新与制度约束并行发展的一个应用实例:关于我国金融寡头集团的再造和培育的构想

无论是在一国还是在世界范围内,金融体系正在形成“寡头主导,大、中、小共生”的金融组织结构,这种趋势提高了金融业的组织化程度,进而提高了整个金融业的运行效率。我国的工、农、中、建四家国有独资银行垄断了全国金融资产的80%,是名符其实的寡头主导,但大、中、小共生的效果很差,金融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很低,什么原因呢?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的寡头银行是外生于行政计划而不是内生于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对此,笔者提出了我国银行寡头集团的再造和培育的具体方案:

第一,变分业经营为混业经营,不断扩展业务范围。具体可以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1)变银保合作为银保融合,即允许银行全面介入保险业务,银保联合打造保险新产品,并通过相互持股方式组建银行保险公司或保险银行公司。

(2)变产融分离为产融融合,即允许银行对工商企业持股,在此基础上实现资本运作与产品运作的一体化目标。

(3)变银证分离为银证融合,即以政策性银行为主要依托经营政府债券,以商业银行为主要依托经营企业债券,在分步实现上述目标的基础上组建大型投资银行,从而实现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和投资银行的集团化联盟。

第二,变行政性垄断为行业分工,提高空间结构效率。银行与保险,产业与证券的集团化联盟包容了多极法人金融公司。它是按照行业分工的原则,由不同经营特色的金融企业组合而成的集群系统。这种系统组织与商业银行比较有下列特色:

(1)产权多元化――国有商业银行单一的产权结构已经不适应市场经营的运行机制,要建立规范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必须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多元化、社会化,从而满足银行资产流动性的要求。

(2)经营特色化――国有商业银行虽有“四大”之分,但它们所开展的业务基本相同,缺乏实质性的行际合作,重复建设现象十分严重。要克服这些弊端,除了扩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行际分工外,还要引入民营化的商业银行加盟,充分发挥中小商业银行的低交易成本优势和市场效率优势。

(3)组织横向化――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纵向层次和行政区域设置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做法,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产物,改变这一状态并非易事。要实现国有银行的市场化目标,首先要分解国有商业银行的纵向组织结构,按照行际分工原则组建新的商业银行集团,按照独立法人制度设置管理机构,并按照区域分工原则设置分支机构,从而避免行业内部的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根据上述思路,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除外)的行际分工是一大难点。解决这个问题在总行层次难以找到突破点,但在一、二级分行所在的区域却有可能达成均衡。具体设想:一是变“工、农、中、建”的一级分行为独立法人机构,使之成为总行的子公司,由此,总行则由一级法人机构演变为具有战略决策性质的法人联合体或银行集团公司。二是当一级分行转变为独立法人机构以后,虽然它们仍是按行政区域设立,但在市场竞争机制支配下可以通过并购、持股等方式实现资产重组或联合,甚至跨区域经营,从而避免了政府直接干预带来的不良后果。三是当一级分行转变为区域性银行之后,其包容的成员既可以是按照经济区域设置的分支机构,也可以是其他多种经济类型的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从而实现了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资产结构的社会化和经营方式的综合化。

第三,变国有独资为国家控股,实现银行业的公司化改造。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综合性的产品经营结构。在操作上包含以下战略性措施和应对策略:

(1)总行或集团层次的产权结构主要体现为法人持股,即总行下属的独立法人机构(区域银行)按资本金比例成为股东;由于这些法人股东已包容了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因而实质上由股东组成的董事会已成为不同产权主体行使最高决策权的机构。

(2)当总行改造为集团公司后,其职能已从过去的法人经营实体转变为决策实体,而且,由于国有股份在集团公司中占有较大比重,因而集团公司还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的职能。从上述意义讲,总行或集团通过公司化改造主要执行产权管理的职能和战略决策的职能。

(3)在区域银行层次,按照子公司模式设计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在股权结构方面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如果以公司上市为目标,会出现股权相对分散的结构状态;如果不以公司上市为目标,会出现股权相对集中的结构状态。

与此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也有两种类型:与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相适应的是以外部人监督(如出资人约束、金融市场约束和外部董事约束)为主的治理结构;与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相适应的是以内部人监督(如经理层约束和员工层约束等)为主的治理结构。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模式,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化改造都需要确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按股权来分配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力和岗位,实行严格的内部自律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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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金融体系范文6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可以把不同国家的金融体系大致分为两类银行导向型金融体系和市场导向型金融体系。前一类以德国,法国和日本为代表。后一类则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银行导向型的金融体系内的企业外部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的贷款,因此商业银行在此类国家中极为发达;而市场导向型的金融体系内的企业外部融资主要依赖于资本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因此非银行类金融中介极为发达,美国投资银行的分离与兴盛便是得益于此。

因此,从微观金融机构的角度而言,两种金融体系对应了两种银行经营机制:全能型银行和分离型投资银行体制,也就是金融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

分离型的投资银行功能异化

在投资银行尚未介入次级债市场之前,按揭贷款证券化的流程基本如图1。投资银行介入后,按揭贷款证券化的流程开始发生新的演变,见图2。

投资银行的介入改变了次级债券的生产流程,使得次贷市场超常规发展,并通过多链条,多样化的证券化产品掩盖了风险,最终在标的资产一房价下跌的情况下演变为金融危机。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投资银行的这些行为呢?可以认为将投资银行从商业银行体制中分离出来专门化的这种机制,使得分离型的投资银行的行为发生了“异化”。具体来讲,在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下,没有商业银行那样受到巴塞尔协议的约束,可以无限扩张自

己的杠杆,赚取倍放的收益,并在这种贪婪的欲望下,风险控制过程中出现了投行集体的道德风险,最终酿成了恶果。因此,投资银行的过度依赖杠杆以及存在道德风险的风险控制是使其成为罪魁祸首的主要原因,监管部门对金融创新的监管不足则成为了帮凶。

经由2007年以来的美国次贷危机,美国金融系统一片狼藉。然而投资银行与全能型银行在危机中表现出了不同的命运。美国华尔街的前五大投资银行已经集体退出了历史舞台。相比之下,全能型银行虽然受挫,但尚不致“坍塌”。究其主要原因在于全能银行的多元化经营。

从资产方面,即业务布局与收入结构来看,可以发现两者殊途命运的根源。从图3可以看出,投资银行有60%左右的业务收入来源于自营与交易业务,而全能银行这一比例在20%左右。过于单一的业务模式是导致独立投资银行深陷危机的重要原因,而全能银行运用多样化的经营战略,通过传统业务有效弥补了投资银行业务的损失。

以雷曼兄弟为例。由于雷曼公司所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比重一直较高,随着次贷危机进一步加重,以前作为公司重要利润来源的住房抵押贷款开始变为“毒药资产”,导致雷曼公司由盈利变为亏损。因此,对雷曼兄弟来说,其曾经的“福”和现在的“祸”皆来自其在优势业务方面比重过大。业务结构的不平衡削弱了其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在华尔街,那些曾经回报颇丰的业务已经商品化,其中包括替客户交易和认购债券。因此雷曼兄弟,以及美林和其他一些公司,引入利润率更高的产品,其中最显著的是包装和交易按揭贷款支持之有价证券类型。这使得雷曼兄弟等公司得以保持较高利润。但这一转变彻底改变了他们的业务模式。华尔街对于客户的依赖大大降低,而对于自营交易的依赖大大增强。

两种银行体系的比较

关于银行导向(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与市场导向(直接融资为主)金融体系的优劣的争论和未来金融体系的演进方向的分析在理论和实务界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从金融危机的起因来看,对应于市场导向型的独立投资银行的介入是这次引发于证券化超常规发展金融危机的主要推手。那么,两种金融体系为何存在如此大的差异?

融资功能差异巨大

考察金融体系的本质功能,在微观上无非是要把有资金剩余的储蓄者或投资者与需要外部资金注入的筹资者或融资者联系起来,在宏观上就是要通过各种方式把整个社会的储蓄动员起来,为投资提供资金支持,简言之就是要把“储蓄”转化为“投资”。金融活动在储蓄和投资之间的中介作用分为两种类型,即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

就金融中介机构的比较而言,通常人们认为间接金融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的,而直接金融是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的,所以有人又把“金融证券化”称为“金融非中介化”或“金融脱媒”。这里所说的金融非中介化指的是银行信用中介正在让位于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的直接融资,但这并不是说金融中介不存在了。一般把金融市场中介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商业银行为代表的机构,他们直接参与到投资者和融资者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去,起到的是信用中介的作用。第二类是其他的金融中介机构,包括投资银行和各种资金管理公司等。他们并不是直接履行信用中介的职能,而是为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各种服务从而使两者确立某种信用关系。因此,严格地说,金融非中介化实际上讲的是金融非信用中介化。就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关系而言,第一类的金融机构与证券市场存在着一定的替代关系,银行的信用中介越发达,银行的信用中介占的比重越大,通过证券市场融资比例的比重越小。第二类金融机构与证券市场为互补关系,就本身而言是证券市场的一部分,从属于证券市场并为证券市场服务。这也是两种金融体系能够对应于两种微观金融机构类型的理论基础和渊源。

就两种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比较而言,理论上直接融资成本要大于间接融资成本。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根据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原理,股权资本由于承担的经营风险比债权资本要大,因此股东所要求的回报要大大高于债权人。二是股权融资过程中,要支付一些债务融资所无须支付的费用,如股票发行费用等等。基于此,形成了著名的融资优序理论,即企业融资首先考虑内源融资,然后是债权融资,最后才是股权融资。

就两种融资方式的融资效率而言,理论上,在充分竞争的市场、完善的产权制度,合理的银行与企业治理结构前提下,无论是银行的间接融资还是通过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都可以实现储蓄向投资的高效转换。但是实际上,由于银行的管制较严格,比较侧重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因此往往银行贷款偏向于规模较大的企业,且多为中短期借款,而对于新兴产业的支持不足。而证券市场则通过分散的投资者的不同风险偏好和盈利要求可以实现对企业的长期融资,因此无论是对于大型,成熟企业还是对于新兴产业的发展都有较大的融资优势,可以更好的促进一国经济增长,这一点可以从美国20世纪末的

信息产业发展速度远超德国就可以窥见一斑。

金融市场的信息比较优势

金融交易是当前处理与未来相联的资金,而未来总是不确定的,因此信息显得格外重要。获得和利用信息进行资源配置是金融体系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而两种金融体系在这方面也表现的有所区别。

在市场导向型金融体系(如美国)中,往往具有充分、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这样才能产生大量的公共信息。此外,存在许多证券分析师、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其他中介通过分析工作收集私人信息。信息披露的越充分,股票市场越有效。当可供公共利用的信息相对多时,股票价格才会吸收和反映各种有关信息,形成有效价格,此时市场相对有效,能够通过股票价格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同时,金融市场除了提供股票价格信号外,还能通过交易量、并购等机制提供“多元审查(Multiple Cneck)”,由于这些都是一种综合了各种不同观点的机制,因而能够提供公司最优决策所需要的信息。

虽然金融市场能产生更多的信息,但金融中介与企业的长期关系意味着中介能获得企业很有价值的私人信息,可以使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基于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的信息处理能力更强调银行对企业的监督功能。从信息生产的角度看,金融中介比金融市场更具有优势,表现在信息生产的规模经济和不存在“搭便车”上。银行在获得信息后并不需要披露给市场,避免了搭便车问题,因此信息生产的垄断性能够刺激银行去生产和利用信息,同时对贷款项目进行事前筛选和事后的监督,发挥银行监督的比较优势。但是,银行监督也有缺陷,那就是银行一旦拥有大量的企业私人信息,就有从与企业的再交涉中获得最大的信息租金的可能性,由于新项目风险较大,银行作为规避风险的债权人很可能打击企业投资于新项目的积极性,最终有可能影响经济增长。此外,与金融市场能够提供价格,交易量和外部接管等“多元审查”相比,银行中介只能通过贷款的形式提供“一元审查”机制。

可见,两种金融体系对信息的生产和处理方面有所不同,但不存在绝对的优劣之分。在不同的情境中有各自不同的适用性,我们可以结合不同的产业结构来进一步分析彼此的信息处理优势。如前所述,银行监督功能的发挥前提是,投资者对于获得的同样信息会作出同样的判断,从而组成一个共同体――银行;而当投资者的判断不一致时,金融市场则更有利于配置资源。因此,一国的产业结构会影响不同金融结构的信息处理效率。当一国尚处于经济发展的初期,廉价劳动力是主要的竞争性因素,当其产业机构以农业和传统的工业部门为主时,由于人们能够很容易判断什么行业将创造财富,获得更多利润,因此以银行中介为主的金融体系在信息的处理上具有比较优势,此时银行导向型的金融体系较为发达。而当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特别是一国的产业受技术创新的影响很大时,由于新技术能否带来盈利的信息很不确定,并且判断趋于分散化,此时金融市场在信息处理上就具有比较优势,因而较易市场导向型的金融体系。

全能型银行的风险管理优势

两种金融体系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在风险管理方面,金融市场允许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进行投资组合,在分散非系统性风险方面具有优势。而银行则可以通过跨期平滑分散系统性风险。

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担机制包括两种具体形式:一是投资者通过购买和持有金融市场上的多种金融资产,创建投资组合,从而形成在不同投资者间金融风险互换的风险分担机制;二是通过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重新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分担风险。

银行是跨期风险分担模式。通过金融中介的引入,跨期风险几乎能够完全消除风险资产收益的随机波动带给投资者的风险。投资者通过运用银行中介的跨期平衡功能将部分资产通过时间上的平滑转移到其他时期,使各期消费量相对稳定,获得一个更高的福利水平。

从表中可以看出,与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相比较,以金融市场为主的金融结构在分担与管理风险方面并没有特别的优势。相反,银行的比较优势更大。对于投资者来说,银行将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都承担下来,通过贷款多样化和分散化的方法将所承担的非系统性风险分散掉,系统性风险在银行与企业间进行分担,银行最终仅承担剩余部分系统性风险。而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则通过投资组合来规避非系统性风险,对于系统性风险投资者必须自己承担,因此,金融市场上投资者承担的风险比银行存款者要大。

同时,金融市场与银行的风险管理方式上还存在差异。银行跨期风险分担的过程,也是银行将风险内部化的过程。这是因为银行与储户签订的债务契约受到法律保护,银行必须清偿对储户的到期负债,储户不承担风险。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方式不是将风险内部化,而是在既定的时点上,由投资者直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风险互换,最终的风险损失都由投资者直接承担,市场本身既不承担风险损失,也不分享风险收益。投资者主要根据公司管理者采取的行动信号来进行决策。而这种投资决策是否有效还要取决于市场的有效性。一旦突破市场模型的完全竞争假设,加入现实中存在的诸如交易成本和非对称信息等市场缺陷条件,市场机制的效率就无法保证,投资者也就不能够依据现有信息做出正确投资决策。

而这也正是次贷危机爆发的原因。经济的下滑以及房价的下跌造成的系统性风险是无法通过金融市场来规避的,通过自营与交易业务参与其中的投资银行由于没有存贷业务和准备金,而只能将风险完全暴露在该时点上,数字财富一旦蒸发,投资银行也只能轰然倒塌。而银行控股公司一方面有着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另一方面也由于其具有的跨期平滑风险功能而能在这场危机中幸免于难。

两种金融体系的适用性阶段反复是金融体系发展的特征

正如前面所述,两种金融体系在各种不同的功能上各有千秋,不能说存在绝对的优劣之分,但是如果按照经济发展所处阶段来说,似乎又存在着不同的适用性的情况。例如,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往往需要新兴产业的带动和支撑,而银行导向型的金融体系缺乏长期融资的意愿,并且难以形成对新兴产业前景的一致预期,因而新兴产业融资问题的解决需要依赖证券市场,美国在各个年代新兴产业的发展就例证了这个观点。然而,一旦新兴产业随着产业周期进入成熟甚至衰退阶段,实体经济所需资本已可由银行融资而得,而下一个新兴产业又没有出现之际,随着新兴产业发展而起的金融市场往往会按照惯性持续下去,金融市场中的虚拟资本会大大超出实体经济的需要形成泡沫,最终泡沫

破灭产生金融危机。而在这个阶段,从商业银行分离出来的专门化的投资银行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整个市场导向型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的脆弱性就暴露无疑。

次贷危机的爆发与前面的分析如出一辙。当前,华尔街的集体“倒塌”似乎已说明了美国未来金融体系的走向。按照金融危机的发展阶段来说,当前正处于全面经济衰退的时期。我们预计美国经济企稳将在2010年,而按照历次金融危机的发展规律,经济恢复尚需要2-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段时期,加强监管的银行控股型银行或者说全能银行无疑将是危机后美国金融体系的趋势。这一趋势有可能伴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彻底结束,以及以新能源为创新技术衍生的第五波康德拉季耶夫长周期的开始而终结,届时,华尔街模式也许会迎来又一个神话。

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国情相关

尽管我国直接参与或投资于美国次贷衍生品的规模并不大,直接影响有限,但这次金融危机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提供了难得的学习机会。

金融体系的两种模式的形成都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历史和文化方面的原因,因此,一国金融体系的建设必须依靠自身的国情,而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如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市场导向型的金融体系,而德日两国作为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倾向于统治权的集中。在文化价值观上强调共同主义和群体意识,重视长期利益。因此,在当时,德日两国并未像美国一样而是发展出了全能型银行的金融体制,事实证明该金融体系在两国经济腾飞的过程中居功至伟。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银行和资本市场都相对欠发达,但在上世纪70年代末金融体制改革时,由于主要致力于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因此在资本市场尚未形成时,主要推动的是银行业的改革,基于此,形成了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国有银行在资源配置中占据着绝对的支配地位。

由于我国银行的国有属性以及银行内部公司治理的不足,使得金融体制改革早期的银行体系内出现了大量的不良贷款,严重影响到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在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的同时,需要大力发展证券市场。

相对于银行受到的严格监管,市场一般属于投融资者的自发行为,金融创新行为往往成为突破银行管制的补充或替代。如在上世纪60年代,由于商业银行经营受到了严格限制,欧洲债券市场极为发达。70年代后,出于规避风险的需要,浮动利率票据、货币远期交易和金融期货等金融创新大行其道,到了80年代,由于金融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融资方式的创新达到高峰期,互换交易,期权交易和远期交易占据了主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