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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比例范文1
保险资金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一系列的业务开展所收集到的资金的总和主要是指保费收入。在一定意义上,保险资金只能用来偿付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约定的损失补偿,不能用于其他投资。但是保险公司的补偿给付要比保险公司收到保费收入较晚,这样就存在一个时间差,会积累大量的闲置资金。并且由于保险资金的收取是基于大数定律的概率计算而来的,这样保费收入与支出间就存在一个价差。因此,对保险资金合理的运用保值升值就显得尤为重要。保险资金所具有的负债性、长期性等特点为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提供了很多便利。保险公司通过对其保险资金的合理高效运用,赚取收益,以此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并增强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人尽皆知,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两个轮子是承保和投资。但是近年来看,随着保险公司的数量极具增加导致之间的竞争也不断加剧,费率水平有所降低,并且投保人对保险预期保障作用在提高,压缩了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利润空间,增加了承保业务亏损局面出现的可能性,这些迫使保险公司转向利润来源空间较大的资金运用业务。投资变成了保险业不可缺少的发展支柱,同时也是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的重要趋势。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是: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这三原则相互制约,相互联系,其中安全性、流动性是资金运用盈利的基础,收益性才是主要目的。稳健的资金运用,1、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2、在此基础上努力追求资金运用的收益性。
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承保业务的可增长空间有限,保险公司纷纷将一定主力转向投资业务,尤其是现在大资管的背景下,那些大型的保险公司都成立了属于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培养自己的专业投资人才,有自己的投研团队,早已超出了原有的保险业范畴,投资更加专业化。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历程
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从零的突破到不规范经营、从不规范到各种规则的出台,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制度上不断完善。我国处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阶段是在改革开放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视程度不够,投资业务在保险业发展的地位并没有得到根本提高。
(一)资金运用权利受限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资本市场刚刚起步,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依然存在,按照规定保险资金只能存入银行作为存款,资金运用范围比较单一,并且限制了保险公司自主运用保险资金的权利,所产生的利息皆需上缴国家财政。
(二)不规范发展阶段
从20年代80年代后期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运用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放宽,但却呈现出“过度”投资的无序境况。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发展,1988年、1989年出现了经济过热现象,大量保险资金涌向于房地产投资、有价证券买卖、信托、甚至民间借贷市场,风险一时间难以掌控,不良资产大量出现,保险公司出现了经营性困难,偿付能力和保险的稳定性经营并未得到明显的改善。
(三)有法可依的规范发展阶段
1995年国家出台了《保险法》,由于法律依据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所以逐渐由无序、混乱的状态向有序规范的方向转变,但是为过对投资渠道有进一步限定,政府债券的交易和国务院规定的别的资金运用模式;禁止保险资金运用于证券经营机构或投资于企业,由于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保险法》在1999年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暂定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5%的规模,放开了保险资金进人同业拆借市场、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企业债券和同商业银行办理大额协议存款的限定。
(四)蓬勃发展阶段
中国保监会2003年成功推动成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目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与保险业务发展的地位相一致。并且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中央银行票据。2004年,保监会进一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银行次级定期债务、银行次级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5年2月,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意在一定比例的限制下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最终打破了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坚冰。2009年4月7日,中国保监会为进一步规范和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接连了五个有关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新方案。在债券投资、基础设施投资、股票投资以及未上市股权的投资领域保险资金获得了新的突破。保险资金在一系列的政策规范与调整作用下,逐渐拓宽了投资渠道,初步形成了资产配置多元化的框架,为增强保险资金运用效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我国保险理论界与实务界也普遍关注到了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当前,我国在投资结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资金运用收益率、保险监管等方面保险公司资金的运用都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
我国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在2004年仅有4323亿元,在2009突破万亿大关,2014年更是达到了的20233.6亿元,保费收入持续的高速增长。2004年―2014年我国保险资金综合运用的平均收益率为5.08%,而同期的发达国家保险业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大都在6%以上,如韩美等国。2006和2007年资本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因为适时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2006年投资收益率上升到5.8%,2007年的投资收益率已经成为了历史制高点12.17%。但是,由于2008年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下降到近十年最低点1.91%,是因为全球金融危机导致股市低迷,显然缺乏稳定性。快速增长的保费收入与偏低的投资收益率相比显然不符合人们的期望,而保险资金的传统的固定收益投资模式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最明显的是2015年险陆续举牌收购一些上市公司。
四、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不足之处
(一)偏低的保险资金收益率且不稳定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并且保险公司的力量前期主要集中在承保业务上,并且我国不成熟的金融环境与有限的投资渠道在加上保险资金的运用,长时间里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一直处于从属地位,才导致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一直不高。
(二)短期化的保险投资行为,严重的期限匹配问题
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情况来看,由于缺少一些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和期限长短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项目。这种不匹配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方式,对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效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三)不合理的投资结构
我国保险资金在现有的投资渠道中的运用结构也有不合理之处。1、债券投资等其他投资渠道所占比例不高,约为50%多一点,银行存款占比偏大。2、不灵活的地方是对于投资于股票的资金比例限制太过于严格了。美国财产险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大于19%,英国寿险业资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一般在40%左右,美国寿险运用于一般账户的股票资金比例略低,但是单独账户资金运用比例却高达80%。
(四)资金运用渠道过窄
近年来,我国在保险资金运用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的进展,有效地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搭建了多元化资产配置的初始框架,但还需完善。与目前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资金法定运用渠道过于狭窄。
五、2015年我国保险资金入市概况
2015年保险资金频频入市,入市金额更是多达上千亿元。除宝能系入主万科成为第一大股东等重要事件外,7月9日的中国人保旗下财险和寿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增持兴业银行1.47%和1.72%股份。
目前,前海人寿共持有7家股权在5%以上的A股上市公司,除华侨城A外,另外六家A股上市公司的股份均为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7月份以来,前海人寿共举牌了合肥百货、中炬高新、万科A、南玻A、韶能股份、明星电力6家上市公司。
君康人寿举牌了三特索道、阳光人寿举牌了凤竹纺织、上海人寿举牌了中海海盛。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刘益谦旗下的国华人寿接连抄底了东湖高新、国农科等6家公司。11月阳光人寿又举牌中青旅等。
保险公司活跃二级市场主要原因为:其一,理财型保险(尤其是万能险)的结算利率有所升高,保险公司需要通过加大权益配置维持较高投资收益率;其二,期限错配促使保险公司更加注重流动性管理,股票的流动性远远好于非标资产;其三,保费增速过快导致资产配置荒;其四,上市公司尤其是大市值的蓝筹具备较好的流动性;其五,股票是一种配置需求。
保险公司所举牌的上市公司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因为现在分红较好,股息率偏高,估值偏低,公司股价严重被低估,比如大秦铁路;第二,全国排名靠前的公司,股份制商业银行、房地产商中;第三,具有较高现金流的公司,如中青旅;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不高,股权分散;第五,.其他举牌行为:主要为了提高投资收入。第六,保险公司已经重仓但有继续加仓空间的公司,从而举牌。
笔者认为,险资大举进入资本市场增持或收购一些上市公司,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财务投资,也是主要类型,如以上各例,进行财务处理时,险企可以将这笔投资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项下,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且可提高投资收益率。一类是产业资本投资,比如中国平安收购深发展是一项同行业间的战略性的收购。
六、保险资金运用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保险公司主要通过购买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途径将资金运用于资本市场,就目前及接下来的一段时期来看,我国保险公司会继续将主要资金投资于国债,但也会努力拓展在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市场的投资渠道和范围,适当提高投资于信誉良好的企业债券的资金比例。为此,保险监管部门可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设定具体投资项目的比例限制的方式,来逐步开放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一)完善资本市场建设,拓展保险资金运用空间
随着我国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会逐渐增加保险资金可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的比例,但中国目前以股票市场为主的资本市场发展还很不完善,有待进一步提高。发展股票市场,为保险资金运用提供工具与渠道,最重要的是增加资本市场容量,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推进国内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上市,二是鼓励我国在海外上市的本土企业的回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港交所上市,同时简化企业上市环节手续,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增加资本市场的容量,为巨额保险资金的运作提供广阔的空间。
(二)优化投资组合,改善投资策略
风险和风险类资产是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主要范围。资金运用的重要工作是寻找无风险类资产和风险类资产的最优组合配置。以银行存款、国债为主是无风险类资产,以股票,基金为主的是风险类资产。使得该资产的组合的单位风险的报酬最大化的是在保证保险公司平稳运营的基础上。结合保险公司的特点灵活运用,合理选择投资组合不能盲目单独追求收益率是保险公司在具体的资产组合管理过程中必要的因素。保险公司的最优风险资产组合,就是由于各保险公司的自身经营情况和特点不同,其风险承受能力也就各不相同,在各保险公司进行组合投资抉择的时候,必须综合各个方面的考虑,不能盲目的攀比,得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好最适合自身的投资组合。
(三)建立健全保险资金“退出”机制,实时优化投资策略
保险资金运用比例范文2
关键词: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引言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著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
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中,有几组指标评估办法是保险公司必须关注和建立的,比如风险评估和监控,资金流动性考核评估、资产负债匹配评估、风险要素评估、资金运用效益评估等。此外,还要健全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包括总体及各个投资领域、品种和工具的风险预警,使投资活动都纳入风险管控制度框架内,使公司经营审慎和稳健。
四、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1、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修改《保险法》,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间。二是对业已批准办理的业务,抓紧补充制定各项规章,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三是对保险投资高管人员、具体操作人员规定资格条件;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对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级标准;确定资产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标准。四是在拓展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和工具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期,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反复讨论、论证,必要时还可听证,听取多方面意见,制定监管法规规章。
2、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划定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不意味着不限制范围,全方位地放开。应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结合保险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和范围。可考虑放宽以下限制:一是放宽现有投资品种的比例控制,可考虑进一步放宽购买企业债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资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和实业投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对水、电、交通、通讯、能源等的投资。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办理贷款业务。四是放开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的限制,进行股权投资。五是适度允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使保险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有效规避风险等。放开保险投资渠道要循序渐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成熟一点放开一点,避免以往那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状况出现。注意防范保险风险,坚决杜绝因投资不当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除此之外,对流动性差、风险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质押贷款应予禁止,同时还应禁止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投机性投资。
3、按投资比例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加大,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险种和产品急剧增多。这些产品因其性质、特点、责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样,具体体现在承担责任的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应地,用各种产品所形成的保费收入进行投资,其投资渠道、方式、期限等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营运欠规范,资本市场不成熟,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与运营惯例,应选择谨慎经营和监管,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进行具体的严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应对一些投资类别规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对企业债券现行规定不高于20%的投资;投资次级债不超过总资产的8%;直接投资流通股的资金不超过总资产(不含万能和投连产品)的5%等。将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后,对项目投资、质押借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境外投资等同样也要进行比例监管。另一方面,对单项的投资也要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发行量的20%;投资单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的资产的10%;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以及对个人贷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资金存放在单家银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总之通过投资比例限制,可以调整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结构,选择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组合,使投资组合更趋优化。当然,投资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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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比例范文3
随着市场发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拓宽,保险投资结构也进行了调整,银行存款的占比逐渐下降,但仍占相当的比例;债券的比例历年来都是最高的,其中国债与金融债的投资比例较高,企业债的比例较低;基金的投资比例逐年上升;股票、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比例较小,且并不稳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种类上还存在差异,对于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投资比例过高。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及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险投资渠道得以拓宽,同时我国保险公司积极借鉴国外保险公司先进的保险投资经验以提高自身保险投资能力,这使得其保险投资收益不断提高。但是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表现出较大的不稳定性,并且长期平均收益率在3%-5%左右,远低于成熟保险市场国家10%-20%的水平。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是指保险公司的投资对象或合作伙伴因某些原因不能履行投资合约,或者造假欺诈,造成保险公司不能如期收回投资收益,严重者甚至不能收回投资成本。信用风险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影响重大,保险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应该通过信用分析来防范违约风险,尤其是在债券投资及贷款中。保险公司可以采用主要信用评级机构的指标,例如穆迪或标普指数,对投资对象进行详细分析,以此减少保险公司的违约风险。
2.流动性风险
保险投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保险投资而导致的保险公司无力为其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支付足额现金的风险,它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在极端水平下,流动性风险会使保险公司资不抵债。随着新《保险法》的颁布施行,保险公司被允许将保险资金运用于不动产,投资渠道得以拓宽,这有利于提高保险投资收益,但是投资不动产周期长,占用资金量大,流动性差,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大额给付、赔偿或退保事件,这就会使其面临流动性风险,降低公司的偿付能力。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动给保险公司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一是对资产负债价值的影响,资产负债价值相对变动,从而导致资产负债收益与成本的不匹配,也可能是损失扩大,可能是收益扩大,当然这与资产与负债的利率敏感性有关。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二是对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的影响,一般寿险保单都规定一个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回报率,当利率上升后,则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高于保单预定利率,为保险公司带来“利差益”,但是,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可能提高;利率下降时,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低于保单利率,造成“利差损”,但是可以抑制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从而造成财务现金流的变化。
4.投资决策风险
投资决策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面对多种投资方案进行抉择时,由于投资管理层的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决策活动不能达到预期投资目标,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可能性,这里的损失不仅包括保险公司现实的投资价值损失,还包括因保险投资引起的潜在机会成本。保险投资决策是保险公司管理者在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根据其自身的经营实力,按照一定的规章流程做出的投资选择,它不仅涉及到投资决策机制等客观因素,还涉及到保险投资管理者的价值判断等主观因素,但是随着保险投资决策机制的不断健全,保险投资管理者的投资决策能力逐渐成为其关键因素。因此提高保险投资管理层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成为保险公司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的重中之重。
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保险公司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首先,应该确定保险资金投资决策准则。投资决策准则是保险资金在投资前要明确的指导原则。一个好的投资决策准则可以帮助保险资金管理部门明确投资理念、投资目的、盈利目标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使资金管理部门有的放矢;其次,要按照保险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资金使用的政策规定,明确资金运用的范围、限制条款等,为保险资金制定适合本公司利益的投资组合策略;最后,加强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把资金的运用和资金的来源、特点结合起来,按照什么样的负债就要和什么样的资产相匹配的原则制定投资方向,选择投资工具。
2.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近年来我国监管机构也逐渐重视偿付能力的监管,我国现在的偿付能力监管主要是偿付能力比例监管,监管机构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分为三个级别,分别采取监管措施。有关的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每年报送的偿付能力报告中应该包含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但是测试结果并不作为监管当局采取措施的依据。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风险资本法,制定适合我国的风险资本标准。保监会可以通过这一最直接的标准来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业务进行监管。
保险资金运用比例范文4
国内保险资金管理和运用存在的
由于现有保险投资管理体制不完善,国内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与国际上其他保险公司相比有较大差距,造成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普遍偏低,保险资金的管理与运用方面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较为狭窄
,国内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较为狭窄:主要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等,这对于防范投资风险、规范保险投资活动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全局来看,由于银行存款在保险资金中占相当大的比例,单一的投资结构导致保险资金的收益下降,不利于保险资金的长期管理与运用,了保险公司自身效益的提高。2002年,我国个人保险业务保费收入2500亿元,约占当年新增居民储蓄存款的18%,其中约18%投资于国债,5.4%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52%为银行存款。而从国际保险市场来看,保险投资已成为西方金融保险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其投资结构具有很强的市场取向,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由于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差异,四国保险公司在各领域投资的侧重点不同,但均重视资金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投入较安全且具有较稳定收益的债券的比例都很高;适当涉足股票、房地产等高风险、高收益的领域。同时,产、寿险公司由于资金性质的不同,其投资方向也有一定差异:产险资金较多的投向流动性强、易变现的债券等项目,寿险资金则更青睐于贷款等长期投资领域,这就能更好地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性,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
(二)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不理想
保险业的盈利主要由两方面构成:承保利润和资金运用收益。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较为单一:产险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是承保利润,寿险公司新增业务存在利差益,意外险利润成为寿险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而原有高预定利率保单却出现巨额利差损。与此同时,由于国内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限,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调整尤其是1996年至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连续七次降息等因素的影响,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出现下降趋势。2000年的保险资金收益率为3.89%,2001年为4.3%,2002年下降至3.14%,导致寿险利差损的问题非常突出:除了前几年高预定利率的传统险保单外,近年来发展迅速的分红险等寿险新产品也出现了新的利差损。由于竞争而导致的承保利润的逐渐萎缩,再加上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的下降,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从而对整个保险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三)保险资金管理和运用模式不灵活
目前,国内保险资金管理和运用的模式较为简单,缺乏灵活性。各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在其公司内部设立专门投资机构,如证券部、国债部等,也有个别保险公司委托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运用资金。这两种运作方式有各自的优缺点:内设投资部的优点是保险投资受保险公司的直接控制、易操作。但也存在明显不足:投资决策缺乏独立性、易受干扰、资金运用程序简单、投资管理不、投资效益难以得到保证等。委托专业机构投资的优点是使得保险公司将全部精力集中于主业,专业化管理保障了投资效益,缺点是委托人投资有资金风险,如非法挪用资金、交易舞弊等,同时需要交付高额管理费用,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另外,缺乏专业化的资金运用人才也是国内保险公司面临的难题之一。长期以来,由于国内保险公司以保险业务为主,经营模式单一,再加上投资渠道受到严格限制,形成了重保险轻投资、重来源轻运用的局面,忽视发展保险投资专业队伍,缺乏具有较高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当前,保险公司的很多投资业务由原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来承担,形成投资决策者不懂投资风险、投资经营者不懂投资、投资效益较低的局面。与专业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相比,保险公司投资部门的人才意识、用人机制、工资待遇还存在较大差距,现有的管理模式和薪酬水平很难吸引高水平的专业投资人才。
(四)保险资金管理和运用的监管不完善
监管侧重点有偏差。现行的保险投资监管政策非常注重资金的安全性,把安全放在首位,强调保险投资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的原则,并保证资金的保值增值,这是从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来考虑的,是非常必要的。但监管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市场的发展,严格的市场监管不应以牺牲市场效率为代价。
监管存在内外不公平。根据《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外资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可以以人民币和外币两种形式进行投资,除了享有和中资保险机构相同的投资方向外,还可以进行境内外汇抵押、担保放款、股票投资等。中外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的不一致,人为地造成了资金运用业务上的不平等,更不符合世贸组织“国民待遇”的有关规定。
监管政策存在漏洞。在现行的保险投资监管法规中,没有区别对待产险和寿险两种不同的资金运用形式。实际上,产、寿险资金的性质和投向领域都是不同的:寿险资金的时限较长,适于长期稳定的投资,可以投向长期债券、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等等;而产险资金的期限则短得多,要求有很强的投资流动性,可以投向股票、短期国债、信誉高的债券等等。这就要求制定监管政策时要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投资政策和监管法规,保障保险资金运用的有效进行。
解决保险资金管理和运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保险资金运用的有效监管制度
现有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模式,比较符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短、保险资金运用水平不高的现状。随着国内保险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和保险市场的稳步发展,创新监管模式、改善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措施已越来越受到保险界的关注。在实施有关监管措施的过程中,要切实注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考虑对新修订的《保险法》中有关资金运用规定做出更详尽的解释细则和管理规定,从法律上切实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保障保险资金安全有效地运作。
为保障监管政策的延续性,现阶段应坚持并逐步完善严格监管模式,有选择的稳步放宽资金运用范围,拓展资金运用渠道,规范产、寿险资金监管模式。要继续加强资金风险控制,审慎控制保险资金运用比例,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的先进经验,引进国际合作机制、吸收资金运用专业人才等。总的原则就是,既要做到防范风险、确保资金保值增值,更要促进保险资金运用上一个新台阶。
(二)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和范围
近年来,国内保险投资渠道逐步拓宽,特别是政府规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极大刺激了保险资金的投资热情。为了更好的保险资本市场,应该根据国内保险市场的特点,以银行基本利率为支点,积极进入资本与货币市场。
允许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证券市场。可考虑取消对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证券市场的禁令,鼓励保险资金购入业绩好、红利丰厚并具有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尝试购买衍生产品来扩大运用领域等。当然,考虑到国内证券市场尚处在发展时期,保监会应对各公司的投资比例和投资方向做出严格规定。同时,为适应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可考虑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来运作保险资金:保险公司发起成立保险基金或资产管理公司;伙同证券公司等联合发起成立专业基金或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外投资者合资组建基金或资产管理公司。据测算,仅就投资效率而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通过投资基金间接入市的成本要低出1个百分点。
大力发展多种抵押贷款。为适应居民的各种消费需求,拓展保险服务范围,应允许保险公司对信誉好的保户提供抵押贷款,如开办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子女助学贷款等,这些贷款具有明确的投资领域,风险较小、收益稳定。
丰富债券投资品种。,国际保险投资中债券处于重要地位,占到30%以上。可以考虑发行国内长期债券,适应寿险资金长期稳定的特点,这有利于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匹配。在强调国债市场的同时,要鼓励保险资金激活国内金融债券和债券市场,鼓励长期寿险资金进入基础建设债券市场,支援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发展国民。同时,应允许保险公司购买商业银行债券,定向发行债券,丰富债券投资种类。
谨慎涉足不动产领域。国内的不动产市场具有周期性强的特点,可以选择增值能力强、风险较小的项目小规模进入。由于不动产的变现能力差、风险较高,保监会要严格控制其比例和规模。
(三)建立多样的保险资金运用模式
考虑到国内保险资金市场的特点,可以采取多种资金运作模式,促进保险资金运用的多样化。
设立全资或控股投资子公司。作为大型寿险公司,可以成立自己的全资投资子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增强公司的金融实力,打造具有规模效应的金融集团。同时,也可考虑收购和控股有较好发展前景的投资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直接利用现有的专业人才和投资渠道,以取得更快、更好的投资效果。
委托专业投资机构。由于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经验、投资渠道和专业人才等诸多方面有优势,委托其进行投资运作,保险公司可以减少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使得专业化的资本管理运作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内设投资部门。为了对保险资金进行直接管理和运作,保险公司也可采用内设投资机构的模式。要进一步优化投资部门的运作机制,起点要高,按照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的惯例和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勇于进取,为公司的发展奠定基础。
(四)强化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意识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是整个资金运用的核心。根据美国保险业1996~2000年的测算,保险公司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保险风险20%,信用风险1%,利率风险11%,商业风险4%,保险分支机构投资风险23%,保险投资风险53%,可以说投资风险是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源。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强化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意识。
加强保险公司财务指标的风险管控。根据国内保险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要充分加强财务指标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定相关的投资策略,谋求资产、负债的匹配性,达到控制风险、获得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同时,可借鉴动态财务法,分析评估不同时期、不同投资策略下的保险资金的运作过程,找出风险与盈利的平衡点。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保险公司资产负债、保险公司动态财务指标的全面分析,可全面反映保险资金的运行情况和运行效果,加强对投资活动的风险管理。
健全保险资金风险投资组合,规避市场风险。为保障保险资金的安全,可将保险资金按一定比例组合投入多个领域:稳定但收益一般的存款和债券领域;有风险但收益较高的抵押贷款领域;有较高风险但收益可能很高的股票和不动产投资领域。为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要严格限制在资本市场及不动产领域内保险资金投资的总量和比例,用风险的不同组合来规避可能的投资风险。
(五)健全风险管控体系,确保资金运用的安全性
基于保险公司负债经营的特点,要特别强调保险资金的安全性,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应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监管、企业自律内控、有效监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风险管控体系。
强化有效的政府监管。为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这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应密切合作,依法监管。可考虑定期举行三部门的联席会议,情况、协调立场,共同筑起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防线。
保险资金运用比例范文5
一、问题的提出
近两年来,保险资金的运用_直是理论界和保险业的共同话题和关注焦点。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可运用的保险资金的总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带来的问题是,如果不能以较高的投资收益弥补潜在的、日益增大的承保亏损和利差损,保险业将面临被动局面。而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及产生的竞争,也迫切要求我国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从而能够降低保费、减轻保户负担、提高自身应付风险和承保的能力,进而提高竞争力。
从前瞻的角度看,发达国家的保险保障制度相应发达,居民储蓄率普遍低于10%,而我国“银行大、保险小”,保险业发挥的金融作用尚不够。据调查,银行信贷中以养老、教育、防病、防失业为动机的占一半,这些长期资金与保险业具有很大的相关性和可替代性。随着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险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有巨大的空间,这也要求保险业具备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自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来,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经历了初期的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1995年以后,进入逐步规范阶段,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形成了金融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金融各子市场分割的严格分业模式,此后又逐渐放开对保险行业投资的限制。目前我国的保险资金的运用存在明显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保险资金的收益率明显偏低。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全国保险业保费收入达3053亿元,比上年增长44.3%.但保险资金运用却不理想,收益率呈下降趋势,2001年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为4.3%,2002年减少至3.14%,2003年有所好转,但2004年上半年又出现下滑,主要原因在于由于外部环境的约束和政府的管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并且存在较大的风险,进而导致保险资金的利用率低。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国债回购、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到目前为止我国各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用途之一还是银行存款,由于利率深幅下挫,尽管最近有所上升,但银行存款的利息仍远不能使保险资金增值;政府债券也是保险资金的另一个主要投放渠道,而债券市场风险凸现,交易所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幅度接近20%;在中国的证券市场,由于结构性和市场基本面的原因,正经历漫漫熊市,各证券投资基金价格大幅下跌,对各保险公司的业绩影响很大。
(二)资金运用规模迅速扩大,资金运用压力明显增大。2002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3053.1亿元,总资产达6494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57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7%、41.4%和56.6%.在资金运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资金运用的集中度也不断提高。例如,中国人寿的资金集中度从2001年的77%提高到了2002年的88%.保费的快速增长以及资金集中度的提高,导致资金运用的压力增大,巨额资金需要寻求出路。数据表明,目前除了协议存款、债券、基金等投资品种之外,保险业未得到有效利用的资金高达1641亿元,占可运用资金余额的28.3%.
(三)保险资金运用的潜在风险不断积累。现有资产组合的利率风险较高。从目前保险公司投资的资产结构看,银行存款、债券加上回购在总资产中的占比高达91.52%,这些固定利率产品利率敏感度很高,受货币政策和利率走势的影响十分明显。
资产负债失配现象严重,存在着较大的再投资风险。保险资金中80%以上为寿险资金,寿险资金中约70%以上是10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保险负债的特性要求资金运用在期限、成本、规模上与其较好地匹配,以满足偿付要求。但由于现有投资工具缺乏、投资品种单一、投资期限较短,资产与负债失配现象十分严重,姑且不考虑收益率失配的因素,期限失配的状况粗略估计也在50%以上。各家保险公司目前办理的协议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到期日集中度过高,存在再投资风险。
系统性风险正在集中放大。由于投资渠道受限,保险资金运用集中在几个有限的品种上。协议存款占全部可运用资金的比例超过50%;保险业在基金市场的投资达300多亿元,约占基金市场现有规模的1/3;债券的中长期品种大部分为保险资金持有。由此可见,单一品种在保险资金组合中的占比过高或占市场规模比例过大,系统性风险呈上升趋势,一旦发生市场波动,保险投资的安全和收益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基础管理的压力开始显现。在资金压力不断增大、市场风险不断涌现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中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人才队伍以及信息技术系统等方面都经受了检验,保险公司现有的资金运作体系在市场反应能力、风险控制、管理效率等方面也受到了严峻考验。
三、探索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
从理论上说,保险公司可以选择资本市场上的任何投资工具,在具体实践中则要选择那些收益性、风险水平以及流动性和保险公司最相适合的投资工具。
保险公司的投资应以稳健为主,故债券一向是保险公司首选的投资工具,债券投资在各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投资组合中均占有相当的比重。债券具有高流动、低风险的特征,但其收益不高。其中政府发行的债券风险最小,没有信用风险,但是政府债券无法回避利率风险,在二级市场交易的长期政府债券尤其如此,而且政府债券的收益率较低,故其在保险公司投资组合中的地位应低于收益较高的公司债券,但在对保险公司流动性要求日益增强的今天,政府债券在保险公司投资组合中依然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公司债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但是由于其收益稳定,而且也比较高,应在保险公司的投资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我国的公司债券市场极度萎缩,可供投资的品种相当有限,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速度慢于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但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国家政策的引导将为企业债券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可以预见随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公司债券会成为保险公司投资组合的一个重要部分。
由于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的长期性,贷款是比较适合保险公司的投资品种。一般贷款和公司债券一样,属于固定收益的债务,能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可以和借款者建立稳定的良好的客户关系,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通过和借款者协商贷款利率、期限等,可以进行资产和负债的匹配。为确保贷款的偿还,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一般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其利率高于银行存款,收益较高且稳定,在日本和德国的保险资金投资组合中,贷款占相当大的比重。但抵押贷款没有重要的二级市场,投资者一般持有到债务期满,流动性风险大。寿险贷款中有一种特殊形式即保单贷款,以寿险合同为依据对投保人进行贷款,这种贷款的安全性较有保障。中国目前经济处于高速成长期,贷款应当成为保险资金的一种重要投资方式。
国内各保险公司对于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各种途径进入证券市场甚至直接投资二级市场的呼声很高,保险公司的资金已被允许投资证券基金和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但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股票从未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投资工具,其收益不稳定,现金流量难以预测,风险大。对于寿险业,由于需要稳定的收入、确定的现金流以满足到期的给付,稳定投资收益率以匹配预期利率,各国对寿险公司投资股票都进行限制。近年随着寿险公司负债的变化,特别是利率敏感型产品的开发,以及金融机构间竞争的加剧,寿险公司对流动性强和收益性高的资产需求增强,所以寿险公司对股票的投资呈上升趋势。如美国寿险公司为变额年金、变额寿险以及养老金账户设立的分离账户的资产以股票为主,但分离账户的投资不受保险公司投资法规的限制,分离账户的风险由保户自己承担。
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有其特殊情况,尚不成熟。一方面,目前多数上市公司为国有控股或国有法人控股,企业治理制度落后,企业持续赢利能力差,分红少,每年国家收取的印花税总量和交易费总量就超过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总量,投资价值偏低;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分割,同股同权的股票在各个市场的价格差别较大,同时国有股全流通的问题悬而未决,不同的解决方案对二级市场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截然不同,使得二级市场的股票定价缺乏一个适当的参考标准,政策风险大,不确定因素多。对于保险资金,在投资于高风险的股市时,应先注重安全性,在此基础上追求稳健合理的赢利,切忌头脑发热,盲目攀比,以免最终留下大量不良资产。
对不动产的拥有或直接投资属于权益性投资,由于其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被认为不适合寿险公司,各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该项资产均不超过10%.就国内而言,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势头过猛,中央政府担心过热,造成银行不良贷款和金融泡沫,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控制房地产市场的过快增长。但在长期中由于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房地产业尤其是局部发达地区的房地产业,仍面临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应该进入保险资金的投资组合,以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
四、探索我国保险公司资金的运作模式
从国外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模式来看,内设投资管理部模式已被扬弃,专业化经营管理或委托管理模式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流,所以尽管国内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资金运用渠道较为狭窄,但各家公司资金运用体系建设的起点要高,为专业化经营奠定坚实基础。
而且近年来各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是,随着可运用资金的增加,对资金运用重视和认识程度的提高,不少保险公司已成立了资金运用的最高决策机构——资金运用管理委员会,但其职能并没有真正落实,保险资金运用的许多体制安排和重大事项主要依靠部门层次推动,其结果是体制安排不合理,资金运用业务不够顺畅。因此一方面必须启动和落实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职能,对有关资金运用的体制安排等战略性事项作出决策,为资金运用业务的顺畅进行提供良好的基础框架。另一方面,资金量大的寿险公司或产、寿险合营公司可以成立专业的资金运用子公司或独立的专业化资金运用部门,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小型寿险公司可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资金运用工作,以便提高投资效益,避免投资失误。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当加大资金运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流的资金运用系统;改革内部劳动用工体制,吸引一流人才;狠抓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规范业务运作,以保障整个投资业务运作平台有足够的软硬件支撑。
五、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及政府监管
纵观我国近年来在保险资金运用中面临的种种困境,无论是来自于政府对保险资金投资过严的限制,还是来自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的低效益及其潜在投资风险,如果没有保险资金运用的制度创新,以较高的投资收益弥补潜在的、日益增大的承保亏损及利差损,我国保险业将面临空前的被动局面;而另一方面,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风险,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依旧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因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的决策基点应当首先立足于我国保险产业长期发展战略,重构保险资金运用的决策思维。
一方面,保险公司应逐步改革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与制度建设,探索新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模式;应当在对保险公司面临的系统与非系统风险、市场风险、经营性风险、环境风险等进行全面系统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策略;在金融混业经营和混业监管已成为一个重要发展趋势的背景下,必须尽早制定银行、证券、保险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混业监管规则和相应的政策法规,并加快保险投资人才和风险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另一方面,强调保险资金运用应当得到政府支持,政府应当在放宽保险投资限制赋予保险公司更大的投资自主权的同时,对保险资金运用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和支持。强调构造政府主导的保险资金运用的多元渠道及其风险控制体系,旨在形成政府主导的保险资金运用和风险控制机制,如保持相应比例的保险资金投资于政府特种债券、长期基本建设债券、西部开发债券等。在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严重不规范的现实背景下,保险资金的相当比重投资于政府债券、并获得政府产业政策方面的某种优惠,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亦有助于保险业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如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一些政策性贷款,建立指数化债券投资项目,住房抵押投资项目等。政府政策扶持的投资项目亦应纳入保险投资组合策略,将会不同程度地减轻投资风险,减轻资本市场波动对保险投资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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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比例范文6
保险投资是保险公司在组织经济补偿和给付过程中,将积聚的闲散资金合理运用,使资金增值的活动。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由资本金和保费收入构成,其中可用于保险投资的基本上是资本金、准备金〔按比例从保费收入计提〕和承保盈余三部分。由于保费收支所存在的时间差和数量差,使保险公司积累了大量暂时闲置资金,为保险资金投资创造了可能;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及自身职能的履行,使保险资金投资成为必然。
(一)保险投资发展的内在动因
1.保险投资可以减少保险市场因竞争加剧,而导致保险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下降的程度。
保险公司的业务大致分为两部分:承保、投资。从发达国家成熟保险业的情况看,承保利润为基本持平或亏损,主要作用是吸纳资金;而投资利润决定了保险业的生存和发展。在1975~1992年间,除日本和德国以外,其余几国平均承保利润均为负数,保险公司主要利润来自投资收益。
2.保险投资可以加快保险资金积累,提高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由资本金和公积金构成。保险投资获得的利润,一方面可以按比例计提公积金,成为保险公积金积累的间接源泉,提高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做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在保险公司认许资产和负债之差不满足保监会要求的数额时,保险投资利润的一定余额可以转为扩充资本金,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壮大提供了资金准备。
3.有效的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可以降低保险费率,提高市场竞争力。
在现阶段市场经济环境下过高的费率,无疑会影响投保人的投保积极性。通过保险投资活动,可以增强保险企业的赢利能力,为降低保险费率提供物质条件。这样既能发展壮大保险企业自身经济实力,提高其收益,也能降低保费,提高保险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保险投资发展的外在动因——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使得各种金融工具不断创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以及股票发行的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加,使保险投资有了更多可选择的客体;另一方面,各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占有率也稳步上升,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共同基金成为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不仅了扩大的资本市场的投资规模,还降低了资本市场的非系统性风险。
二、我国保险投资现存的问题
我国保险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始终保持了平均30%以上的高速增长。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保险业资产总额为9122.84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但在高速增长的背后隐忧亦存。投资收益率下降是保险投资中最突出的问题。
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下降的表现:
第一,保险可用资金的快速增长和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的矛盾突出。
从国际保险市场看,保险投资采用了多种保险投资方式,具体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不动产投资等。安全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使得不同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选择投资方式,按照收益性、流动性的要求和原则对基金进行投资组合。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同业拆借和保监会同意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虽然保险基金能进入国债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但受到交易品种、交易额、交易环节及市场本身发展程度的制约,难以进行现券交易,缺乏流动性,也制约了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
第二,保险资金利用率低且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投资结构不合理。
在发达国家,保险投资率一般位于80%以上,寿险的投资率可达到97%。以美国为例(见表2),而我国保险投资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限于银行存款,资金投资运用率很低,结构单一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经整理得到1.从表2中可以看出,1993-1997年这5年间,美国寿险公司的投资中,证券投资所占比重达70%。其中,政府债券在投资比例中呈减少趋势,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比例在逐年上升;抵押贷款比例下降,保单贷款和不动产保持稳定。1997年,资产结构比重依次为:公司债券、股票、政府债券、抵押贷款、保单贷款和不动产。
2.从表3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保险投资所占比重不到50%。在保险投资中,国债投资的比重较大,在投资比例中呈逐年减少趋势;证券投资基金比重较小,基本保持稳定,其他形式的投资在逐渐增加。
3.两表对比分析可见,美国寿险公司以证券投资为主;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仍以银行存款为主,占其资金运用的一半以上。这种保险投资结构使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与国外产生很大差距:美国、英国等西方保险公司1975—1992年的年平均投资收益率在8%—12%之间;而2002年我国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仅为2.97%,投资收益率很低。
由于资金无法充分利用,巨大的资金余额正处于低效益的空转状态。同时,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比例过大,证券投资基金的比重过小的投资结构,也不利于保险资金分散投资风险和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
第三,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严重不匹配。
资产与负债的匹配一般是指投资资产与对投保人负债之间期限结构的配比关系,包括资产与负债期限不匹配、预期资金运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不匹配等。资产匹配的最基本要求是构造一种资产结构,保证在任何时候资产的现金流入与负债的现金流出相对应。如果这种对应不能实现,就会产生资产与负债不匹配的风险,导致保单偿付发生困难或资产预期收益受到影响。
寿险资金一般具有保险期限长、安全性高等特点,因而在我国现今这部分资金比较适于投资长期储蓄、国债、房地产等。财险资金期限相对较短,流动性要求较强,比较适于同业拆借、股票投资等流动性强、收益高的投资品种。目前,由于我国比较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这使得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第四,保险公司资金受到银行利率影响,存在较大的系统风险。
由于我国保险投资中利率产品的比例过大,利率变化对保险投资收益影响很大。尤其是近几年来,人民银行连续8次调低银行存款利率,使保险公司的资金成本高于存款利率。目前5年期存款利率仅为2.88%,而保险资金平均成本高达6.5%,保险资金大量存于银行产生了较大的利差损。这使得我国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
三、充分利用外在动因,使保险投资与资本市场互动结合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保险投资,从各国保险业的投资结构来看,证券投资在保险投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资本市场成为保险投资的重要场所,保险投资也成为联系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重要纽带。
(一)我国已从宏观层面把资本市场作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重要领域
保险投资的渠道狭窄,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也影响了保险投资的收益率。从各国保险监管机构对资金运用渠道的规定来看,一般对保险资金入市的限制比较宽松。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践看,我国也正在开始把资本市场作为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的重要领域。1999年10月,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间接入市。根据当前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规模,确定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的规模为5%。新《保险法》将原法第104条第三款,修改为第105条第三款“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公司以外的企业。”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留下了空间。2004年2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表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方向和趋势已非常明确。
(二)资本市场提供多种信用形式,为保险投资结构的合理配置奠定基础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由于投资结构不合理,形式单一,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而资本市场上多种投资工具的选择,使保险投资可用空间增大。保险投资在资本市场上可选择不同期限、不同性质、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组合。既能满足不同性质和期限保险资金的需要,达到资产负债匹配;又能有效地分散风险,形成一个合理的投资结构,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三)保险投资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保险业务的特性使保险公司拥有大量的长期稳定的投资基金,成为资本市场上一个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业通过吸收长期性的储蓄资金,并按照资产匹配的原理直接投资与资本市场,实行集中使用,专家管理,组合投资,可以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即增加了资本市场资金供给,又刺激了资本市场筹资主体的资金需求,扩大了资本市场的规模。
保险公司通过承购、包销、购买参与一级市场的发行和做为机构投资者参与二级市场的流通,以其在风险一定的条件下通过经常性的调整投资资产组合,实现受益最大化。这不仅有利于稳定资本市场,削弱投资者操纵市场的能力,降低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而且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促进市场主体的发育成熟和市场效率的提高,从而实现资本市场发展和保险投资收益提高的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良性循环。
总之,中国保险业要发展,不仅要发挥好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还必须充分重视和发挥好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把保险资金运用与保险业务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大保险业参与资本市场的力度。资本市场要利用保险投资的有利条件,盘活资金,产生效益。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最终达到保险业与资本市场“双赢”的目的。
参考书目:
《新形势下的保险资金运用:开放与投资安全》作者:张洪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3年6月第1版
《现代保险企业管理》作者:董昭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作者:魏巧琴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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