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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融资;直接融资;中小企业
一、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现状与特点
据调查,吕梁辖区交城县现有中小企业460余户,近年来,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交城县政府在推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方面作了一些探索与尝试。
1.货币市场渠道。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工具进行低成本融资,缓解资金压力。从2009年起人民银行就积极向政府、企业宣传动员开展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2010年5月,选择出60户中小企业申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经过层层筛选,最终决定把山西古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 户企业列为发行集合票据企业,票据发行金额4.64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今年该项工作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
2.依托理财渠道。交城县一些中小企业、个人通过北京等地的投资公司采取设备回购、融资租赁和信托等方式,直接融资规模5亿元。
3.商品劳务渠道。大宗商品原材料企业通过预收货款的方式筹集资金。
4.民间资金渠道。鼓励和允许企业通过吸收内部职工或特定范围人员的节余资金发展生产。
从交城县中小企业直接融现状可以看出,中小企业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比较困难,而从一般的商务合作伙伴、民间个人直接融资比较容易。呈现出投资主体越低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越容易。投资主体越高级,中小企业融资越困难的特点。
二、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面临的问题
1.投资主体高度集权垄断对企业直接融资影响的主要表现。一方面,高度垄断集权的投资体系,容易扭曲国家政策意图,不利于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环境的改善。另一方面,高度集权垄断的投资主体,窒息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活力,使投资主体失去了竞争动力与发展潜能。另外,在高度集权垄断的投资体系和与之配套的法律制度下,国家对民间资本流动基本处于不信任的状态,民间资本的流动长期处于地下状态。由于没有明确可行的疏导、管理制度,民间资本流动经常游走在合法与非法之间。从中央到地方对待民间借贷活动经常表现出明显的两面作风:出现风险时,称其为“非法金融”;支持弱势经济有效时称其为“必要补充”。民间资本缺少阳光的流动渠道,投资方向不容掌控,使用效率难以提高,国家宏观调控也经常受到冲击。
2.中小企业素质影响了直接融资渠道获取资金的能力。在整个企业主体生态体系中,中小企业处于企业初生阶段,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低级阶段,一方面抵抗风险能力弱,另一方面受规模、成本等诸多因素的客观限制,使其不能在组织体系、经营管理等方面复制大中型企业管理运行规则和抑制风险的能力。因此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不能达到直接融资规定标准的。
3.社会信用现状没有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必要的保障。社会信用状况是经济行为主体在统一社会道德或法律制度激励约束下的具体反映,而社会道德、法律制度的建设实施情况对经济主体信用状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目前社会各界普遍把中小企业信用意识不足看成是企业自身的问题,这是只看现象而不看本质。借款不还、偷逃税款、做假账等问题表现在企业,根子在于政府缺少一个界限明确、规范完备、贯彻到位的信用激励约束制度,守信企业得不到肯定,违规企业受不到惩罚,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就不会得到根本改善。从这个意义讲,我国的社会信用制度现状还不能够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
三、促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建议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特点和面临的主要问题表明: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要更多地从改革直接融资管理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着手,政府所能做的,就是让投资机构能够如同鞋厂做鞋一样,根据中小企业“脚”大小,创造并提供满足不同层次规模企业需要的直接融资产品,而不是由法律政策部门提出。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政策引导,打破投资主体的高度集权垄断。要通过法律制度的调整完善,放宽政策,创造条件,引导国有资本、民间资本积极投入实体经济。经济管理及金融管理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制定、调整投资体系运行制度,批准设立投资机构,监管分析投资机构融资工具质量、风险上。要通过建立多层次的直接投资主体,生产出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需求的直接融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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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融资结构 风险 金融体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了系列的金融体制改革措施,金融体制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但是这种改革目前还很不完善,很不彻底,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其中,就经营性金融机构而言,最大的问题是信贷风险过高,金融机构体系和融资结构不合理;就金融市场发育而言,主要存在体系不完善、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而这两方面的问题又是相互关联的。
一、调整融资结构和直接融资比重是目前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1、从融资结构的现状来看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贷款,其比重高达100%,到了20世纪90年代开始下降,但比重仍高达90%左右,直接融资比例仅10%-15%,而且近两年又出现下降的趋势。而在发达国家如美国,其直接融资比例却在50%以上,另外一些银行体系相对强大的国家直接融资比重也有20%-30%。
这种较长期的单一的融资结构和较长时期的过高的银行融资比率,一方面使得风险不断向银行体系集中,形成银行大规模的不良贷款;另一方面由于直接融资渠道的不完善,缺乏投资渠道的分流,银行储蓄资金占GDP比重已高达40%左右,而且还呈上升趋势,给银行带来巨大的负债压力。这种情况如不加以解决,只会加大整体的金融风险,不利于整个社会金融结构的改善。其三是效率问题,银行对中小企业一定会慎贷,因为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与收益不匹配。如果大量通过间接融资方式融资,中小企业很难拿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慢会导致就业、社会发展、社会公正、经济发展潜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这就是投资效率不高的表现。
2、从金融服务的接受者――企业来看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是企业外部融资的两种形式。一般来说,直接融资的成本较低,但所需的条件较为苛刻,这些条件包括充分的信息、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较低的风险等;间接融资的成本较高,所需的条件则较为宽松,这是因为银行作为间接融资的提供者本身具有信息收集、项目评估与筛选、监督资金使用以及强制合约履行的能力。一个企业对融资渠道的选择,取决于三个方面:企业的规模、企业的历史(良好的信誉记录)和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只有规模大、信用记录良好以及信息较为透明的企业才可能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渠道融资,成立时间较短、信息透明化程度不高的企业通常会从间接融资渠道融资,而新兴的小企业由于其成立时间短、风险大、信息不透明而很难获得外部资金。因而,直接融资如果对所有企业都重要的话,那么对中小企业就特别重要,因为中小企业在其成长初期,风险大,对银行来说,投资中小企业投资成功也只能收到一个利息,投资不成功可能血本无归,风险与收益不对称;对于直接融资而言,同样要冒很大的风险,但如果投资成功,投资收益就可能成几倍的增长,高风险能得到高回报,就有人愿意去投资。在东南亚国家,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中70%-80%都是直接融资。而对我国来说,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特别意义,因为在我国发展比较好、比较快、吸收劳动力最多的,正是中小企业,它是我国经济最活跃的部分,特别需要直接融资方式。
二、发展直接融资的障碍因素分析
直接融资的发展问题事实上就是金融体制问题,直接融资发展慢与整个金融市场、金融体系的设计有关,具体而言,阻碍直接融资发展的因素有:
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安排还保持着惯性影响
在计划经济下,资源配置都是由政府完成,对企业的资金提供也是如此。由政府通过银行来实现对企业的融资,因而形成长期以来的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即使有直接融资,也主要是由财政、由国家来直接融资,民间直接融资的机构、方式、方法非常少。经济体制改革后,虽然在许多领域实现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但在资金的配置方面仍保留着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配置惯性,金融体制尤其是金融体系方面亟待改革。
2、资本市场的培育比较落后,制度供给不足
近年来,我国逐步开放了金融市场,尤其是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但仍存在许多影响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如相应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市场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监管机构落后于市场的发展;民间机构性投资的发展滞后,缺乏政策引导、规范和保护等等。资本市场培育的落后,使得直接融资资金提供者和使用者双方都缺乏有效的渠道、渠道难以畅通,从而影响了直接融资的发展。
3、国企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这些直接制约了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尤其是通过证券市场融资获得外部资金的可能,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国企问题。目前的股市基本上是国企的股市,因为在90年代国企改制时,为了改变企业资本结构问题,实行了债转股、股份制改造、上市等措施,大量的国企上市,扩充资本。虽然企业的改革促进了股市的发展,但另一方面造成了股市发展的潜在问题,即将国企改革的任务变相地压在了资本市场的头上,而又没有一个真正的、全面的改革国企的制度,特别是公司治理结构,结果市场成为了国企主导的市场,国企没有去掉的所有弊病,都传染给了这个市场,结果这个本来应是最市场化、最先进的市场,却成了最为行政化、最能体现传统体制弊病的市场,从而直接制约了直接融资的发展。
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几点看法
1、注重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
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与实体经济紧密相连,发展资本市场有几点需特别强调的:
其一,首先着重发展一级市场。现在一级市场虽然有很大的发展,但是二级市场发展更加活跃,更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尽管二级市场的活跃也有利于一级市场的发展,但如果过分的吸引大家广泛的注意力,对一级市场的发展还是不利的,一级市场的发展是最基本的。
其二,要特别发展债券市场。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有很大的发展,但到了90年代以后,重点转移到了股票市场,尤其是股票二级市场。而在其他国家,凡是金融体制很发达的地方,都有一个很发达的债券市场,近几年我国的金融结构发展不是很正常,债券的问题是其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在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同时,还应发展政府债券市场以及地方债券市场,对地方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其三,以创新方式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建立以中小企业板市场为主导,覆盖风险投资市场、三板市场、公司债券市场的多层次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在这个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中,中小企业板应居于主导地位,这是由中小企业板的特性所决定的,也是由中小企业板与其他直接融资方式的互动机制所决定的。中小企业板的发展,必然会带动和促进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因为中小企业板提供的退出机制,必然会刺激风险资本以更大的规模进入到中小企业融资市场;风险投资市场的活跃,也会相应地提出建设多层次市场的需要,三板市场的发展就有了新的推动力,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发行注册及豁免问题也应当提上议事日程。
其四,加快法制建设,加大资本市场监管力度,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
2、发展机构性的直接融资方式
我国缺乏的主要是机构性的直接融资,要鼓励发展投资基金、投资机构、财务公司等融资机构。其别需要的是对传统中小企业投资的投资基金,这种基金由专业人士来操作,一方面可以保证能找到比较好的项目,回报率较高;同时能对企业提供咨询,有利于企业吸收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新的技术,而且这类投资公司一般都有良好的机制和设计,能保证投资者收回投资。现在问题是怎样推广这种机构性直接融资,一是给予政策支持,使储蓄者感觉到直接融资产品在不少方面比储蓄产品更有吸引力。比如,美国的401K条款,通过免税的支持,使储蓄资金更多地运用养老基金方式并使资金流向直接融资;二是可先进行试点推广,在美国就采用了这样一个机制,民间拿三分之一的钱,政府拿三分之二的钱,组织一个投资基金,共同找一个民间管理者进行投资管理,如果5年后效益比较好,政府按银行贷款利率把本金加利息退出,如果投资失败,共同承担损失。澳大利亚、以色列等国都是这样,都比较成功,吸引了民间资金,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培养了一批投资家,向社会展示这种方式能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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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融资结构 社会融资规模 综合金融服务
一、引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实体经济良性运行不可或缺的支撑力量。关于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许多经济学家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比较一致的观点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存在着相互促进的关系。1969年戈德・史密斯在《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一书中通过对35个国家金融结构和经济状况数据进行分析,首次以实证方式证实了金融与经济发展具有同时且正相关性,经济快速增长的时期往往是金融高速发展的时期。1973年,Mickinnon,Shaw提出“金融抑制论、金融深化论”,同时建立了M2/GDP-金融深化指标。在早期的研究中,多数学者从金融发展的总量入手,并没有考虑到金融结构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总量快速扩张,融资结构日趋多元化,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已经不能完整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也不能全面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总量。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社会融资规模”的概念,更加注重从社会融资总量的角度来衡量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一些学者结合区域情况,运用数据模型对社会融资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进行了量化分析,张林杰(2012)基于2002-2010 年年度数据,选取代表金融发展的社会融资总量和代表经济增长的国内生产总值作为变量,对社会融资总量和国内生产总值的相关关系和长短期影响进行了分析,认为社会融资总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且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蒋鹏飞(2013)以东莞为例对信贷投放、社会融资总量与地区经济增长关系进行研究,认为非银行信贷融资特别是境外资本对东莞经济起到了强力支撑作用,信贷投放、社会融资总量对经济增长的弹性分别为0.0421、0.2429,社会融资总量对东莞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显著强于信贷投放,社会融资总量每增长1个百分点,GDP将增长0.2429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国社会融资总量持续快速扩张,但经济却没有保持同步,主要在于非银行贷款融资的发展导致社会融资结构发生显著变化,一部分资金停留在融资体系内部并没有投向实体经济。人民银行公布金融数据显示,传统银行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从2006年的73.8%降至2012年的52.1%,而同期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的占比则分别从1.9%和6.3%,增至8.2%和8.1%。因此,要实现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促进,既要关注社会融资总量的增长,也要关注社会融资结构的变化。
二、我国社会融资结构的变迁
社会融资结构是指间接融资及直接融资的构成和比例,社会融资结构与金融体制有很大的相关性,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金融体制开始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得到了较快发展,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为企业直接融资开辟了更多的渠道。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结构中的比重逐步提高。从2002年至2012年数据看,直接融资筹资额(股票筹资额与企业债发行额之和)与同期新增贷款之比逐步提升,截止2012年末,非金融企业境内债券和股票融资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15.9%,比2002年高11个百分点。2004-2007年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和繁荣,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额持续提升,到2007年达到顶峰,2008年受股票市场大幅回调影响,股票融资额占比呈下降趋势。2010年以来,在经济快速复苏刺激下,股权融资明显回升,债券市场发行规模快速增长,直接融资规模大幅增加。随着短期融资券的持续快速发行、企业债券发行额度的提高和股票市场融资功能的重启,资本市场各项功能逐步健全,我国直接融资比重正在大大提高,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结构失衡正在逐步改善。
(二)间接融资在我国融资结构中仍占据主导地位。从下表可以看出,尽管近些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间接融资比例不断降低,2012年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52%,为年度历史最低水平,比2002年低39.9个百分点。但从占比上看,仍高于英美国家30%左右的比例。而且如果从广义上看,银行体系提供的融资(包括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占比更高。另一方面,从资产结构来看,我国金融机构虽然资产规模庞大,但是结构极其不平衡,根据中国银监会有关统计,2011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111.5万亿,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的92%,保险业、证券业资产占比仅为8%。无论从社会融资总量占比还是金融资产占比来看,银行业都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这表明尽管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但直接融资比重仍然偏低,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格局仍未改变。
中国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情况
(三)金融机构表外业务迅速扩大。在人民币新增贷款占比下降的同时,表外业务、“影子银行”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却在快速上升。数据显示,2012年,实体经济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从金融体系得到的融资达到3.6万亿元,而在2002年,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每年仅有几百亿元。
总体上我国仍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这种融资结构导致企业融资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造成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在银行体系高度集中,金融体系缺少足够的弹性,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强烈影响。《金融业“十二五”规划》指出,到“十二五”期末,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15%以上。未来随着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直接融资比重偏低的局面将逐步改善,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持续加大已成为必然趋势,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效率,必须着眼于优化社会融资结构。
三、优化社会融资结构的路径选择
(一)对监管机构而言:完善多层次、多产品的资本市场体系,积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提高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对监管结构而言,应积极建立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共同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一是对直接融资市场与间接融资市场进行差异化定位。对于规模较大、经营稳定、风险较低的企业,应该通过资本市场,以发行债券和股票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对于规模较小,处于成长期,未来不确定性较大的企业,采取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二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积极推进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通过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从体制上增加长期资金市场的竞争者,增加资本供给,相对减少市场对银行债务性资金的有效需求。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创新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作为监管机构,要正视我国金融创新滞后的现实,尽快形成市场共识、有效破除体制障碍,积极推动产品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显著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要以市场导向和服务实体经济需求为根本,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四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积极探索监管顶层设计,对金融业发展进行统一监管,同时发挥好市场化机制的作用,以适度监管竞争确保金融运行活力。
(二)对各级政府而言: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多种形式的社会融资
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争取金融创新先行先试政策,鼓励金融改革和创新,提高金融机构经营活力。一是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强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培育,推动更多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积极推动债务型融资工具,通过调整融资结构,促使银行资金更多投向三农和小企业等急需资金的领域,进而做大金融总量。二是创新发展融资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并引进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种子基金等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形成较为完备的风险投资体系,为成长型创新企业开拓融资渠道。引导民间借贷合法化,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三是积极运用保险资金。目前,我国可用于投资的保险资金总额接近两万亿元,地方政府应加强与保险公司总部合作,争取更多保险资金投资。四是积极培育各类地方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中小银行、村镇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形成各具特色的经营模式,增强金融服务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三农”的能力,实现大型银行和村镇银行的优势互补。五是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强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资产管理公司,提高各类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以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金融资源注入。
(三)对企业而言:积极转变融资理念,实现融资方式的多元化
近年来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金融业讨论的焦点,融资难既有金融体系不发达、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规范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也有企业自身融资理念、融资方式选择的问题。伴随着金融市场尤其是直接融资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企业应积极转变融资观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一方面,科学选择融资方式。规模较大、经营稳定、风险较低的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直接面对金融市场公开披露信息,以较低成本进行融资;规模较小,处于成长期,未来不确定性较大的企业,更适合一对一、个性化的融资方式,可以选择贷款融资。另一方面,改变现有融资理念,建立创新型融资理念。既要立足于间接融资,利用扩大股权,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按揭贷款,应收帐款、存货、商品、无形资产、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预收收益等抵押多种方式进行融资;也要着眼于直接融资。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借助于债券市场,发行集合票据、企业债券;采取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手段;根据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积极探索从代办系统股份挂牌转让系统或新三板进行股权融资;积极引进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投资。
(四)对银行类金融机构而言:加快推进战略转型,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业的核心支柱,在优化社会融资结构中要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对银行类金融机构而言,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趋势愈加明显以及资本管制的日益严格,以贷款为主的盈利模式受到严重挑战,单一金融功能主体已无法合理、高效地配置金融资源,要服务好实体经济发展,发挥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顺应我国经济转型和金融改革的要求,积极推动业务转型,由传统的服务方式向综合经营服务方式转变,由简单的信贷营销向综合融资转变,努力在新一轮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成为“综合金融服务服务商”。一是牢固树立综合融资理念。积极适应客户融资模式的有效转变,摒弃将资产简单等同于贷款的思想,在客户经营过程中,统筹考虑客户融资需求,坚持资产业务多元化发展方向,坚持为客户提供综合融资服务方案,促进债券承销、理财产品等业务的协同发展,提升发展内涵。二是积极推进综合化经营战略。目前,包括四大行在内的许多银行都已经或者正在积极介入基金、保险、证券、信托、租赁等领域,初步建立了综合化经营的框架。未来要通过推进跨市场和跨领域经营,实现业务组合和盈利来源多元化,充分发挥各业务领域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三是积极把握直接融资市场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大力发展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股权融资、财务顾问、并购重组服务等投资银行类业务,提高短融、中票以及理财等直接融资产品在优质客户融资中的占比,新增融资向债券化、理财化、租赁化、基金化和贷款并重的综合融资模式进行转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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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4-0107-02
1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近几年来,国内许多学术研究者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进行了研究,许多学者都认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就是融资难。在新的形势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表现了以下特点:第一,短期资金融通难度降低,但是长期权益性资本严重缺乏;第二,大企业融资困难得到了缓解,但中小企业融资仍十分困难;第三,大中城市资金充裕,但小城镇地区资金匮乏;第四,所有制差别虽然缩小,但仍然存在。总的看来,我国间接融资体系以及资本市场都未能对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资金供给。如果融资难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不仅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还会进一步加剧正式金融体系之外的融资活动,影响经济体制的健康运行。
2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困境
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中,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刚性信贷联系导致了大量的不良债权,金融风险也迅速积累。相对于间接融资而言,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更为困难。直接融资困境分析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进行:股票融资、债券融资、民间借贷融资。
2.1 股票市场融资制度限制
我国的股票市场从一开始就承担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的特殊功能,重点扶持了一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在这种严重倾斜的政策下,我国股票市场基本上未向中小企业开放,中小企业很难通过股票市场获得资金融通。
随着2004年6月25日中小企业板的正式开盘,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开始健全化发展。该市场以服务于具有高科技含量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为宗旨,其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取消了所有制歧视。然而,中小企业板市场容量的狭小决定了中小企业不可能通过该市场聚集足够的金融资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其上市条件和主板完全一样,对广大中中小企业而言依然高不可及。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缺乏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小型资本市场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
2.2 债券市场融资制度限制
我国债券融资市场是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而发展起来的,其初衷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的融资问题,在制度设计上,对随后发展起来的中小企业关心不多且有诸多限制,因此,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券获得资金。目前只有基础行业内的大型国有企业发行了企业债券,基本上未向中小企业开放。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的成功案例,截至2002年底,仅有亚都、力帆两家企业成功发行债券融资,但资金数量都较少,远不能与国有企业相比。另外,我国对债券发行的管理存在着较大的计划色彩,并且我国的债券信用评级方面存在较差的可信度,特别是我国审批制度中存在着较大权力出租行为,所有这些因素都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
2.3 民间资本支持力度不大
在我国,民间借贷不受法律的规制和保护,民间融资行为被大大的约束,甚至有些民间资本融资被看做“非法集资”而被禁止或者被惩罚。现实中很多中小中小企业通过诸如私人钱庄、亲戚朋友等方式借贷,反映出中小企业对债权融资的巨大需求。综上所述,民间资本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具有较大作用的,但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民间融资方面存在着许多障碍,这直接限制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3 完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的对策
应尽快完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让中小企业可以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无障碍融通资金。直接融资体系的完善应以我国股票市场的制度创新为基础,发展我国多层次、多品种的资本市场,并同时充分利用海外上市渠道进行融资,积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和长期票据市场以丰富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
3.1 推进股票市场的制度创新
在股票融资市场,中小企业应获得“国民待遇”,以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进入国内资本市场,这需要我国股票市场的制度创新。符戈认为我国政府对股票市场的制度变迁起到了主导作用:提供制度变迁方案,并具体实施股票市场的制度变迁过程。而为了保证股票市场持续地为国有企业和赶超式发展战略服务,政府又必须对股票市场实行隐性担保契约,为上市国有企业创造了融资成本外部化的机会,制造了政策租金和寻租激励,使融资成本外部化的机会成本和边际寻租成本成为国有企业挤占中小企业上市机会的门槛。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通过自身的制度建设制止“寻租”行为,还应解除政府隐性担保契约,促使政策租金的消散,并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防止国有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成本的外部化,这还需要消除政府对股票市场的不恰当干预,保证证券监管部门的独立性。
3.2 发展多层次、多品种资本市场
对于任何一个资本交易市场来说,其交易和管理能力都是有限的,从而使得一些投资者和融资者受到排斥,以致他们向优势较大的市场主体倾斜。因此,加强资本交易市场多层次发展,将一定程度上吸纳多方面的市场资本,最终促使社会资本的有效配置,最大限度激发社会资本的创值能力和促进企业股权流动。这一体系至少应包括这样几个层面: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二板市场、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风险资本市场。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我们可以称之为三板市场,其主要为达不到进入中小企业板市场资格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从而孵化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另外,三板市场作为完整资本市场体系的基层板块,也可为从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退市的企业提供缓冲危机的平台,成为建立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的有效途径。总之,多层次、多品种资本市场的发展将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有利于中小企业的长久稳定发展。所以,构建多层次、多品种资本市场体系是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平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3.3 鼓励中小企业海外上市融资
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海外资本市场对中国的中小高科技企业的兴趣也与日俱增。到海外上市可以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瓶颈问题,特别是可以吸纳外汇资金,另外还可加快企业公司结构的治理,获得国际竞争力等帮助。因此,海外上市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良好渠道。但是,在海外上市需要逾越诸多障碍,如申报程序比较烦琐、费用高昂、风险巨大等等。因此,我国应在政策上对中小企业的海外上市一定的支持,比如成立专门的服务机构去指导中小企业适应海外资本市场的要求和规范,为企业上市和上市后的融资出具证明、提供担保、宣传公司业务、资产评估等全面服务。
3.4 积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相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中小企业一般经营状况较好而且企业的破产约束力强,这使其在债券市场上筹资时具备更明显的优势。如果将更多的中小企业推向债券市场,将会扩大债券市场的规模,有利于培育社会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更重要的是很大程度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由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过于严格,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然而,对于他们来说,发行企业债券是获得融资的可行途径。企业债券市场对中小企业要想敞开大门,当务之急是按市场化的要求修订我国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从而促使许多中小企业消除债券发行的法律障碍,并且将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批转换成定期考核,加大对企业债权发行的放宽程度,同时加强企业债券利率的市场化发展。最后,提升中小企业债券信用等级的评价。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股票市场融资制度限制、债券市场融资制度限制、民间资本支持力度不大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从而影响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必须推进股票市场的制度创新,必须发展多层次、多品种资本市场,必须鼓励中小企业海外上市融资,必须积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参考文献
鼓励企业直接融资范文5
(一)筛选优质企业,建立两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库。围绕我市“统筹推进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城镇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对照“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场外资本市场挂牌条件,各县(市、区)政府根据产业导向,综合考察企业规模、实力、挂牌上市意愿和发展潜力,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筛选建立挂牌后备企业库。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各自对库内企业的评审情况,推荐优质企业,经市政府金融办组织评审后,列入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库,并以此为基础分年度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重点企业倾斜扶持、强化指导、推进股改、促成企业挂牌上市。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应当并同意在全市范围内披露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竞争力分析、挂牌意向、融资需求、申报日期、评价结果以及项目进度等基本信息。对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大力推动我市企业在“新三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场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开展直接融资,助推中小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二)深入宣传培育。市政府金融办协调相关部门定期举办直接融资讲坛,借助场外资本市场管理部门,普及场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在场外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程序、操作实务等知识;为挂牌上市企业和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搭建直接融资路演和企业及其经营业务推介平台。同时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培训班、研讨会,为企业提供与上市保荐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交流的平台,让企业全面了解“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作用,掌握企业挂牌的流程,帮助企业认识到“新三板”等场外资本市场融资的特殊性、便利性,为企业的融资决策提供帮助。同时,推广已经挂牌上市公司的典型经验,组织后备企业现场观摩,大力宣传报道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发展的成功案例,充分调动企业挂牌上市的积极性。
(三)加大与“新三板”、上海股交中心等省内外场外资本市场的合作。便利企业挂牌上市,便捷企业在场外资本市场平台的企业推介、融资项目路演、业务合作及推展,以提高企业融资成功率。推广上海股交中心宝丰挂牌上市企业孵化基地和祥瑞企业上市辅导中心的做法,鼓励有实力的保荐机构建立挂牌上市企业孵化基地或实体服务机构,便利培养本地直接融资专业人员,鼓励企业与其开展深层次合作,获得股权交易机构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挂牌中法律、政策、技术、税费等问题,尽快实现挂牌上市。鼓励县(市、区)或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域内、行业内企业集中赴一个场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尽快形成本地区板块或者本地区行业板块,扩大本地区或者本行业企业在场外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便利集体融资,形成集体融资优势。
(四)统筹推动企业转板上市培育工作。针对企业在“新三板”及其它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后可以融资、在企业发展具备上市条件后可以转板的情况,加强指导,引导已挂牌企业按照企业上市的标准,规范运作,为“新三板”等其它场外资本市场挂牌企业向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转板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扶持政策
(一)实施企业挂牌上市奖励政策
市政府对前二十名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其中市财政奖励50万元、受益县(市、区)财政奖励100万元。
(二)强化项目扶持
1.落实《直接债务融资引导激励暂行办法,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企业挂牌上市:
2.政府在安排年度各类政府性引导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工业发展基金等融资基金时,按照企业信息披露程度优先支持挂牌上市企业和挂牌后备企业。
3.挂牌上市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市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相关补贴补助项目的,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及地方贴息和科技扶持、补贴补助资金。
4.优先安排挂牌上市企业和挂牌后备企业所需项目用地指标。
5.银行业金融机构、财政性担保公司优先支持企业为挂牌上市而进行的贷款调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企业进入场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各分管副市长任副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加强对企业进入场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工作的领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议程,综合协调解决企业在挂牌上市融资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高度重视企业挂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推进企业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各级政府金融办具体负责辖区内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场外资本市场挂牌融资的引导服务工作,深入研究金融政策和形势,并帮助企业解决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快工作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企业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专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企业搞好对接,全面落实年度任务;对入库的后备企业实行一对一跟踪、一对一负责,及时帮助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方便企业成功挂牌。
鼓励企业直接融资范文6
为适应中央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新形势,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债券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债券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融资是企业有效利用社会资金、开展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跨跃式发展的良好平台。债券融资的成本低、规模大、期限长、资金使用灵活。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有利于破解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瓶颈制约,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引导更多的社会储蓄转化为长期投资,增强我省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十二五”期间,我省项目建设力度和融资需求明显加大,扩大直接融资的要求十分迫切,企业债券市场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的功能,切实增强债券融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积极培育债券发行主体
(二)做好债券发行后备企业筛选工作。企业是债券发行的主体。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当地优质企业的相关情况,建立债券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切实把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稳定、业绩优良、市场信誉好的企业遴选出来,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同时,还要通过企业申报、相关部门推荐等方式,及时充实后备企业资源库。
(三)加强优势行业发债主体培育。围绕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积极推进钢铁、汽车、有色、石化、纺织、装备、船舶、轻工、物流等传统优势行业的发债资源挖掘和整合。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着力推动我省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生物育种和新能源等行业重点企业的发债融资工作。积极拓展企业债券发行范围,在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择优培育一批发债企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发动和主体培育,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积极搭建债券融资平台,提升企业债券融资能力,借助外力发展壮大自己。
(四)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各地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逐步建立程序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责、权、利相统一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资产、资源、资金、资本,着力构建一批有经济实力、运转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建立统筹运营、有效偿债、风险防控、“借、用、还”良性循环的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分工明确、运营规范的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放大政府投融资的带动和辐射效应,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五)推进上市公司创新发展。各地要引导上市公司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市场发展需要,更新观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重视企业信用形象,牢固树立信用意识,切实加强信用管理,为可转债、公司债发行创造有利条件。
三、充分利用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
(六)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大力支持符合发债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暂时达不到发债条件的,要按照行业性质相近,产业链条密切的原则进行整合改组,积极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提高债券融资能力。推进产业类债券发行工作。围绕十大产业调整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着力推动我省传统优势行业和一批重点企业的发债融资工作。积极推进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引导和鼓励各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搭建平台,按照“统一冠名、统一申报、统一利率、统一担保、统一评级、统一发行、分别负债”的方式,组织申报发行集合债券。通过引导和培育,切实使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能够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七)积极推进可转债、公司债发行。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上市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上市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募投项目,支持符合发债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公司债融资,扩大债券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改善我省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结构。
(八)积极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深对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的了解和重视,引导和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债券品种,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债券融资。帮助和支持债券发行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好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和中介服务工作。
四、切实做好债券融资的组织保障工作
(九)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债券融资工作的领导,建立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分行、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地税局等部门参加的省债券融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债券融资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审定全省推进债券融资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沟通协调债券融资工作的重大问题,综合研判全省债券融资工作形势和动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债券融资工作。
(十)明确部门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分工。政府管理金融的机构负责券商、担保、资信评级、省内金融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企业债券融资工作的宣传、指导、推介,企业债券发行材料的审核、转报工作;人民银行分行负责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指导、推介工作;证监局负责可转债、公司债的宣传、指导、推介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为地方投融资平台资产整合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按要求出具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及综合财力统计表,研究制定支持债券融资的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地税部门负责研究支持债券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所监管企业发债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发债的担保事项,协调所属国有综合性担保机构为发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提供担保和再担保;经信部门负责省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协调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发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和再担保;科技部门负责科技型企业发债的组织和推进工作。
(十一)加强沟通协调。债券发行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实施的策划和核准、备案等工作,使募投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拟申报企业的具体情况,积极指导帮助其落实担保方式和担保单位。注重完善抵押、担保、偿债方案,着力提高债券信用等级。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反映我省债券发行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有利于上级部门完善制度设计、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的建议。
(十二)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各地要积极为企业与券商、会计、律师、资产评估、担保等中介机构的合作牵线搭桥。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从融资项目策划、融资方案设计等方面给予企业指导,引导企业少走弯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强化中介机构的社会责任,保障债券发行合法合规。积极引进国内外经验丰富、管理规范的债券承销机构及熟悉债券市场运作的高级人才,辅导拟发债企业,为债券融资提供有力保障。
(十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配套措施,切实降低企业债券融资成本。比照规定的企业上市支持政策,减免债券融资后备企业在资产整合重组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在各类政策性资金安排时予以倾斜支持和优先安排。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债券融资后备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及地方贴息贷款和科技扶持资金。债券融资后备企业在筹备发债过程中的审计、资信评级、担保、公证等中介收费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下限收取。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出现担保损失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补偿。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省政府设立债券融资奖励扶持资金,对债券融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由债券融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拟定,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以上奖励和优惠政策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试行。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安排奖励扶持资金,推进债券融资工作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