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效能建设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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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效能建设工作计划范文1

一、以“*”普法为重点,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一)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于4月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对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上,县政府主要领导就推进“*”普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会后各乡镇和部门都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普法工作机构,制定完善了普法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为确保我县普法依法治县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年初,县普法办根据实际需要先后下发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公务员年度学法计划》、《青少年年度学法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计划》、《农村普法实施方案》等5个单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按照“*”普法总体规划,制作了《“*”普法依法治县目标责任状》,并与8个乡镇签订了《责任状书》。为使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了评价考核体系,制订下发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确保了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和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认真贯彻落实四个规范性文件,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狠抓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今年以来,县委中心组共举办法制讲座2次,参加讲座学习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42人次,乡镇、部门党委(组)中心组举办法制讲座46次,参加讲座学习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120余人次。

二是全面加强社会各界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各行政机关按照“*”普法的要求,把公务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纳入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坚持了“月学一法”的学法制度;狠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3所学校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活动,受教育人数12000余人次,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9场次;为提升企业管理人员诚实守信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5月,县普法依法治县办与县委党校、县商务局联合举办了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县共有8家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计34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先后开展了以普法中心户为重点的普法培训,全县共培训中心户1300余人,普法中心户以院落为单位组织普法活动5000余人次,赠送普法教材600本,下发普法资料5000余份,开展法制知识咨询活动20场次。通过送法下乡活动,增进了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三是以考促学,确保普法落到实处。根据省普法办的安排,于4月份组织全县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考试。全县共有79个单位参加了普法考试,参考人数4424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36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1125人,事业单位3223人,企业管理人员40人,圆满地完成了考务任务,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件,其中民事51件,刑事7件。诉讼23件,非诉讼调解35件,公证法律援助9件,司法鉴定2件,援助对象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22件,农民工3件,残疾人46件,困难群众9件,办理其他法律事项530件,代书15份,较好地完成了州局下达的半年任务指标。

二是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年初以来与县普法办通力协作,将《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条例》纳入到“*”普法宣传之中,为使社会上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工作,援助中心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今年春节向农民工赠送《农民工法律知识问答》、《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务工读本》共计12000册;“三八”、“六一”、“5.22”助残日与妇联、教育系统、残联分别开展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的宣传活动。

三、扎实稳步推进基层工作

(一)夯实基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四月初,为强化全县乡镇司法所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恩司基字[*]4号《*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和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了《来*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对基层、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办公室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

进一步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今年,我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其办公条件,为司法所购置增添电脑4台、打印机5台、民调桌椅5套、沙发5套、办公桌4张、办公椅76把等新的办公设备,为司法所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顺利通过省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验收。4月23日,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组一行4人,对翔凤镇司法所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查看资料、座谈、听取汇报、群众评议等方式,翔凤镇司法所的工作和建设得到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组的肯定和好评,达到了全省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和标准。

(二)突出重点,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迎奥运,创环境”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各乡镇司法所对各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课23次,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6次,组织中心户长培训8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据统计,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015件,调解成功980件,成功率为96.5%,其中公民与公民间纠纷839件,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纠纷176件。纠纷分类情况:婚姻家庭纠纷270件,邻里纠纷313件,合同纠纷73件,赔偿纠纷53件,劳动纠纷21件,村务管理纠纷10件,土地承包纠纷107件,征地拆迁纠纷35件,计划生育纠纷4件,施工扰民纠纷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3件,其他纠纷85件,防止民转刑12件31人,制止群众性械斗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28人,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6次。

(三)采取措施、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县原有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名。分散到8个所,平均人员不足2人,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办公条件简陋,结合我县实际需要,来*司法局党组决定撤销7个法律服务所,全县合并为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整合后的城区翔凤法律服务所,由原来的2人增加至10人,投入办公经费10万元,购置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等新的办公设施,其办公条件大为改观。今年上半年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42件,其中诉讼案件32件和非诉讼案件10件,民事案件32件,刑事案件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5件。建立常年法律顾问点6家,写作法律文书31份,,开展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4件次,减收费4200元,总计收费55800元,挽回经济损失84.3万元,其中仅百福司民族中学学生宿舍楼一案,就为其挽回经济30多万元,法律服务工作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

全县共有五类监管对象53名,其中管制1人,缓刑35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剥夺政治权利6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10人,侵犯财产性犯罪15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人,贪污贿赂罪9人,其他3人,城镇户口21人,农村户口32人,男性50人,女性3人,全县8个乡镇的矫正工作基本步入了有序管理轨道,上述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犯罪的现象。

(二)安置帮教

按照“就地化解,妥善安置,给以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哪里来,到哪里去,哪里能消化,就在哪里安置的办法。全县共接待刑释解教人员55人,其中刑释人员50人,解除劳教人员5人。通过对回归人员的安置,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继续对全县*年-*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排查摸底,同时认真做好*年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安置帮教工作程序,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和脱管现象发生,使安置率达到了100%,帮教率达到了100%。

五、认真做好公证、律师及司法鉴定工作

(一)公证工作

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公证工作规范有序发展。通过一系列工作管理措施,使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件错证,大大提升了公证工作在社会中的公信力,上半年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69件,共接待来信来访150人次。为来凤城市建设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武汉大道二期工程的房屋拆迁工作,在该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作用,确保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为武汉大道二期工程顺利施工奠定了基础。

(二)律师工作

按照《州司法局*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安排,依据省司法厅关于《湖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和《湖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认真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

(三)司法鉴定工作

我县民族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来凤唯一的司法鉴定所,于*年12月24日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年4月1日正式面向社会开展法医司法鉴定服务,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业务。该所现有专职鉴定人员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人,针对女性鉴定人员的空缺,目前该鉴定所又组织了2名女性医生进行了法医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现正在申报执业资质。半年来,司法鉴定所共受理各类案件35件,无一件错鉴,为司法公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强学习

年初以来,根据上级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局干警认真学习“*大”精神,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书记、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根据县委、政府的相关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作风整顿和“一优化、两提高”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了机关自身效能建设,使全局干警思想、政治、理论、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认真做好综治工作

根据《来*翔凤镇辖区各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签订的《*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目标任务,我局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全面推进综治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搞好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设置了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和规范的计划生育户外公示栏,半年组织了2次育龄妇女培训学习,群众政策知晓率达l00%。《常住人口登记卡》、《常住育龄妇女信息卡》、《流动人口登记卡》建立规范,按月运转,登记准确率达100%。

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通过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各司法所开展工作不够平衡;二是机关及部分乡镇司法所人员不够,对开展工作产生了一些影响。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下半年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八、下半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全局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继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及活动;

2、继续开展“*”普法,加强法律宣传教育;

妇联效能建设工作计划范文2

一、工作情况

(一)着力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我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绿色奥运和建设环境友好、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环保意识、引导社会舆论、弘扬环境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重点,深入各乡(镇)、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与警示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掀起了一个环保宣传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由环保、妇联、文明办、经贸、供电、人寿保险等单位联合举办了“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活动。发出倡议书600份,向全县各社区、家庭发出了四条倡议:转变观念,树立简约和谐新风尚;立足家庭,形成节约环保家庭消费新模式;绿化环境,建设“绿色社区”、“绿色家园”;身体力行,做节能减排活动的带头人。倡导“使用节水器具,使用节能电器,使用无磷洗衣粉,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拒绝过度包装,注意一水多用”等“家庭节能六件事”。现场向群众发放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布袋子1000份。二是在“村村通广播”中设立“环境与发展”栏目,每周播三次,每次30分钟,及时宣传全国第一次污染普查、污染减排、环保法律法规等环保知识,让民众知晓适时环境质量状况。三是开展环保知识咨询活动。组织环保、科学技术协会、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等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在县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品1060份,现场接受环保知识咨询169人(次),现场接受环境问题投诉2起。四是由环保、司法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确定每年五月份为环保法制宣传月,今年的宣传内容主要为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通过县有线电视、十字街电子荧屏、广播滚动播出,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立宣传专题,分发了宣传资料300份。五是由环保、移动公司联合举办了开展“传递和谐共建绿色海西”节能减排系列传播活动。开展“绿色账单、电子渠道”活动,鼓励广大民众通过电子渠道查询账单,不打印纸质账单,宣扬节能减排从我做起。开设“绿箱子”,在移动公司营业大厅及话费缴纳点设置了5个“绿箱子”,回收废弃手机电池。向移动用户发送环保宣传短信1000条,向活动参与者赠送环保袋200个。六是由环保、供电公司联合举办“绿色电力、绿色生活”活动,宣传建设绿色电网,电力与电磁危害知识,倡导节约每一度不该浪费的电,尽量减少用电设备的待机,气温在26℃以下时不开空调,分发宣传资料500份。七是开展环保进乡(镇)、学校、进社区活动。在将乐一中、水南中学、党校等开设环保讲座,举办保护环境系列画展,并在城区4个学校巡回展出;在县科协科普宣传栏、14个乡(镇)、4个社区设立环保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表彰“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命名为三明市第一批环境教育基地,将乐县古镛镇百花社区被命名为三明市第一届市级绿色社区。通过宣传,提高了公众环境意识,推动了将乐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上新水平。

(二)优质服务,以环境带动保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严格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防治新的污染和破坏。对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一律绿灯放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有一定污染的项目,在选址、生产工艺等方面严格把关,严禁国家淘汰工艺或生产线落地我县。二是增强服务本领,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提前介入”、“一票否决”等措施,全力做好县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做好园区区域环评前期工作。上半年共审批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项目66个,其中环评报告书1个,报告表18个,登记表47个,出具环保意见函31份,验收企业5家。三是认真做好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全县7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召开了全县排污许可证发放及换证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20*年排污许可发放工作,发放正式排污许可证2本,临时28本。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强化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自然保护区内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管理规定,清理整顿自然保护区内各种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五是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具体分管领导与责任人,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及时公开全县项目环保审批、环境质量、污染物减排、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发放、环境件处理等重要环保工作情况,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政务氛围。

(三)突出监管,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召开了减排工作联席会,部署减排工作年度任务,制定了《将乐县20*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总量办综合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减排工作方案进行分解细化,把每个减排项目落实到具体的责任科室、责任人,负责抓落实、促进度。二是抓环评把关促减排。按照总量减排、区域调配的原则,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审批,明确新上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来源。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规范编制环评文件,进行总量控制分析,督促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总量控制计划。建立新、扩、改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台帐,掌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减情况,实行“点对点”调剂,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抓监测监控促减排。制定下达腾荣达公司和金牛公司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计划,督促2家企业完成了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建立并完善COD、SO2排放总量控制台帐,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察、监测频次,强化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管。四是开展铅锌选矿企业污染整治。根据省、市涉铅行业专项整治要求,对全县金属选矿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13家,采集废水水样5个。对非法生产的7家小选矿厂下达立即停产、限期拆除选矿设备的紧急通知,目前,非法小选矿已全部停产,桃村溪口及下村小选矿厂的选矿设备已全部拆除。五是开展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检查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对全县36台(套)大气、污水污染防治设施开展检查,环保设施运行率达93%;按要求对各企业污染排放口进行规范整治并发放排污口标志牌86块(含大气、污水)。

(四)落实责任,认真抓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动员会,详细部署污染源普查各阶段任务。完成了普查人员培训、表格订制、入户调查动员、各项制度的制定等工作。二是落实了普查经费30万元,购置普查录入专用电脑3台、打印机1台,数码相机4台,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利保障。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普查办所在地和城区人员密集区悬挂了9幅宣传条幅或横幅,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共悬挂了35幅的宣传横幅或条幅,在全县各主要街区、重点厂矿张贴了400余张宣传画和百余张标语,在县有线电视台及城区十字街电视屏幕向社会及广大民众宣传普查相关内容,及时让民众知晓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相关信息。四是全面完成普查数据的录入。通过严格的核查、核算,全面完成工业源详表103份、简表307份,生活源调查表209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表1份的数据录入,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后续管理,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污染源普查数据科学有效。

(五)强化措施,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一是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制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年度工作任务,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全面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对涉及造纸、选矿、化工、水泥等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35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整改事项。配合县国土局和安监局对41家矿山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监察内容主要为环评和环保“三同时”。三是开展涉铅行业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责任确立今年的整治重点:企业环评审批文件、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评等是否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是否建成并正常使用;实际生产能力是否超设计建设规模;尾矿库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是否建立和完善有关台帐和制度等。会同县安监、工商等部门检查全县涉铅企业8家(7家选矿企业、1家蓄电池生产企业),其中,在建2家,具备试生产条件2家,已投入生产的3家。对存在的环保“三同时”滞后、未按要求办理试运行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尾矿库建设不规模、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下发限改通知书3份,并明确专人督促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四是开展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成立由环保、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全县涉源的水泥、造纸两个行业7家企业23枚放射源,检查内容含各涉源单位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放射源的安全使用、放射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放射源许可审批及申购的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及其它事项。督促因产业结构调整停产的三华水泥厂和华盛水泥有限公司两家水泥企业拆除放射源并移送省放射性监理站。针对未设立监控装置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强调放射源安全监管要求,要求各涉源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放射源管理制度,设置放射源监控装置,指定专人负责放射源安全管理,对闲置废弃放射源依法进行送贮,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坚决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内辐射环境安全。五是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全县相关单位危废产生、处置、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各个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意外事故预案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台帐建立、管理情况等内容。共检查卫生医疗、金属选矿、电子制造、造纸、其他制造加工等5个行业14家企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企业提出了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台账,建立有效的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完善危险废物安全意外事故预案备案制度,建立规范、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存放点,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应急管理,提高应急事故的响应能力。六是开展饮用水源检查,保障饮水安全。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对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单位逐一核查,查找污染隐患,加强水质监测,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了全县所有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六)严格执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环保执法和监督管理。坚持系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开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企业69家,设施116台(套),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二是加强环境监测,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完成水质3期、大气2期常规监测,完成32家污染源监测,共提供科学数据2400个。采取明查暗访突击采样的办法,加大对重点污染源,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三是积极解决污染扰民问题。始终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充分发挥环保12369投诉热线的作用,把做好“110”环保联动工作作为抓行风、促效能、树形象的重要措施,长年坚持推行“首问责任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五个扭住不放”的原则,即对上级的督办件、交办件扭住不放,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扭住不放,对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问题扭住不放,对群众直接来信来访的问题扭住不放,对日常监管中督查到的问题扭住不放。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上半年共查处环境投诉32件(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处罚企业6家,处罚金额5.8万元。环境投诉受理率、查处率、回复率均达到100%。四是开展“绿色护考”专项执法行动。召开中、高期间噪声监管专题会议,周密部署,深入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社区,向教师、学生、长全面了解直接影响考生的噪声源,有针对性地发送了《关于在中、高考期间加强城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在5月10日-7月5日噪声监管期内,严格控制营业性娱乐场、建筑施工单位等噪声源营业、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30)及夜间(22:00-次日6:00)产生超标噪声;禁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严格控制主要路段机动车辆喇叭噪声。会同工商、城监大队、文化等部门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对违法规定排放噪声的营业性娱乐场所、五金加工店、汽车修理店等噪声敏感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五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及时、认真办理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共5份,主动接受县人大、政协组织的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工作专题调研,对调研提出的建议认真整改落实,有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落实。六是严格收支两条线,上半年开征单位85家,征收排污费73万元。按要求做好排污费征收总结和材料归档工作,迎接市局对上年度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并对稽查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七是认真开展绿色创建工作。继续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以安仁乡为试点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八是努力提高人员素质。按照“三高”(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对自己高标准)的要求,全面加强机关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做好机关廉政建设、效能建设、行风建设,打造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1、扎实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带老”,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继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装置、生产能力和产品,层层分解减排指标,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落实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2、认真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后续工作

全面完成普查任务,为正确地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撑。

3、确保辖区饮用水源安全

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完成县城区及各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工作。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污染和破坏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