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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障制度范文1
论文关键词:全民医疗保障,医疗改革,城乡一体化
一、珠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
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是指在将城市和农村作为统一的整体进行制度设计安排,通过提供保险、救助等形式向全体公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我国现行医疗保障制度也呈现出二元化、碎片化的特征,在城市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农村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再加上不完善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全民享有医保”这个基本目标,但二元医疗保障体制的弊端已成为制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构建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实现全体居民公平、有效的享受医疗保障已成为了当务之急。
珠海由于改革开放,已由一座海滨小县城发展为如今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珠海在改革发展过中没有像深圳一样大量引进外来人口医疗改革,再加上珠海政府对珠海的城市形象定位,珠海一直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及较少的人口总量。珠海没有体制包袱、人口少、经济发展相对均衡,被选为医疗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珠海于1998年启动医疗保险改革,经历十几年的发展,珠海医改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观其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将其概述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初步建立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1998年,珠海作为医疗改革试点城市为响应国家号召,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定了医疗保险缴费由国家、单位及职工个人三方共同承担,以及基本医疗费由个人、社保医疗统筹基金共同分担的新型医疗保险方式。2000年,珠海作为贯彻医改试点城市,率先把外来工大病统筹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制定了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同时还把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及下岗特困工也纳入了医疗范畴。
(二)第二阶段:建立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2003年,珠海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截止到2007年全市新农合参保率为93%,形成了严密的农村医疗保障网,让广大的农民享受到医疗保障的福利核心期刊。该制度在2008年随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台而被正式废除。
(三)第三阶段:建立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2006年,珠海率先出台了未成年医疗保险办法,打破户籍限制,外来人口的子女与本市未成年享有同等医疗待遇。
2007年12月推出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畴,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和政府补贴的方式建立医保统筹基金,对住院医疗以及部分门诊病种(目前为32种)进行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医疗改革,其中参保人缴费250元,财政补贴150元。参保人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1]根据持续缴费时间确定的参保人医保待遇限额。
2007年12月5日珠海市政府又《关于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健康城市工程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而后相继颁布了《珠海市推行“小病治疗免费”实施试点方案》、《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珠海市实施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标志着珠海进入了“大病统筹救助,中病医疗保险,小病治疗免费”的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新时期。
二、珠海市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的现状
(一) 珠海市医疗保障概述
珠海市人口(包括外来人口)总计145万,其中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120万人,其中基本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均达95%以上。全民医保目标在珠海得到了实现。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推行“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治疗免费”的全民医保的三角架构模式,涵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救助制度。目前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与未成年设立了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此外还推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更多的困难群体。形成了“四基本一救助”模式。
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四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及待遇标准如下列表所示:
表1:珠海市各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险种
缴费方式
缴费比例
备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按月(每人)
按缴费基数:
单位6%,个人2%
参加门诊统筹:
统筹基金50元+个人账户50元
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
按月(每人)
按缴费基数:
单位2%,个人不缴费
参加门诊统筹:
统筹基金安排100元,个人不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
按年(以家庭为单位)
一般居民:参保人每人每年250元,政府补贴150元
参加门诊统筹:
统筹基金50元+财政补贴25元+个人缴费25元
“特殊人群”:参保人每人每年25元,政府补贴375元
参加门诊统筹:
个人不缴费,由财政补贴
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按年(每人)
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60元
参加门诊统筹:
统筹基金50元+财政补贴25元+个人缴费25元
大病医疗保障制度范文2
摘要:伴随着不断深入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存在很多不足,尤其是农村的医疗保障,根据我国农村医保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从政府,农民,体制本身等提出一系列解决建议,推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创新,保障农民切身利益。
关键词 :医疗保障;医保;农村;农民;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基本上实现了城乡居民全覆盖,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体系。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尤其是农村医疗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还比较落后, 医疗问题比较突出,无法满足农民对于医疗的需求,这直接制约着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怎样进行农村医疗保障的改革创新,影响社会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中农村和农民的问题是重中之重,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也格外引人关注。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形势严峻,具体如下:
1.现存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落后,亟需改革
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首先是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也实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实行了,但是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却没有跟上,相对滞后,导致农村医疗保障发生了严重的衰退。农民享受到医疗保障的比例很小,参与合作医疗的更是少之又少,合作医疗覆盖率很低,甚至还呈现下降趋势,农民自费医疗的比重很高。我国农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存在很多问题,局势严峻,必须重视,必须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尽快建立新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行之有效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2.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缺乏资金投入,覆盖率低
大部分国家的卫生医疗支出大于GDP的8%,我国近年来虽有所提高却仍低于这个水平,在医疗方面的支出明显偏少,城市和农村的卫生医疗投资也不均衡,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方面的投入缺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仍然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形式,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县乡政府、村集体、农村企业和农民。在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经济比较落后,政府财政比较困难,对合作医疗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前期的合作医疗没有很好的资金保障,基金规模太小,农民参保率不高,使得整个医疗体系覆盖率偏低。在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比较发达,合作医疗开展的比较好,其他广大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率仍然很低。
3.农村医疗市场体系不完善,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⑴就我国农村现阶段情况来看,乡镇卫生院非常普遍,但是很多乡镇卫生院设备陈旧,设施不齐全,改善这些困难资金又不足,造成医疗水平低等,如此循环下去,使得乡镇卫生院备受冷落。由于缺乏有效的调控和监督体制,很多医疗卫生设施都是重复建设,低水平建设,不仅提高了机构运行成本,也造成了卫生技术人员的浪费。
⑵个体诊所遍地都是,安全隐患多。大部分个体诊所所用的注射器、输液器、甚至药品,都是不符合国家药品安全规定的,很多都是以低价从一些不正规的药店进购的。甚至国家明令禁止的疫苗,这些诊所也通过不正规渠道低价进购,高价出售。不仅如此,很多个体诊所根本没有行医资格证,这些诊所只从正规药店进少量药品和医疗用品用来应付检查,而在检查时对违规行为也仅仅是罚款或者是没收器械。
4.农民思想认识的局限
⑴农民的就医行为很大程度上受其传统历史文化因素影响。很多农民对疾病采取的是在不威胁到生命的情况下,能忍则忍、能拖则拖的态度。
⑵农民自身思想认识的局限性,看问题只看到眼前利益,在加上农民的经济收入不高,使得很多农民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投入不会太多。愿意积极参保的,很多都是年龄偏大,健康状况较差,经济收入较低。面对高风险的参保人群,合作医疗基金很难支持。
⑶农民认识观念上存在误区。很多农民不重视医疗保障问题,所以不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导致政府部门在处理相关工作时效率低下,基于这样的情况,农民又会认为政府没有能力解决出现的问题,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这样就影响到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进程。
二、对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些建议
要根据农村自身的特点和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逐步推进,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从政府方面来看,要强化政府责任⑴要有长期稳定的资金筹集来源,建立完善的资金筹措机制,实行政府、集体经济与农民三方合理出资的办法。政府要加大对于农村医疗保险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持,在资金方面给予农村以更大的支持,减轻个人的经济负担。政府应该建立独立的医疗救助基金,可以通过特定的方式筹集资金,比如政府投入、社会捐助和发行福利彩票等。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于基层政府财政困难的应给予补助,帮助他们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另外要建立大病医疗统筹,各级政府都应出资,并且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通过农村的卫生机构,群众团体参与,新闻媒体宣传等提高农民在思想观念上的认识,通过制度的保障切实让农民感受到好处,从而积极参加医保,自愿出资,使农村医保的覆盖面不断得到提高。
⑵对于基金要强化监管与审查,建立严格的财务审查和管理机制。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由农民推举代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定期向其汇报合作医疗运行情况。除此以外,还要向社会各界汇报和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可以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接受群众的监督咨询。建立投诉与举报制度。对住院患者补偿的费用采取及时张榜公布形式,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接受农民的监督监管,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⑶简化报销途径。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实现计算机联网,对参保农民的基本信息进行收录。当农民看病住院时,对农民的报销手续要简化,按规定结算,电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对补偿金额进行汇总统计,定期上报,使农民能够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医疗补助,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增加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度和参与程度,取得农民的信任,打好群众基础,加快建设进程。
⑷对农医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以及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普遍不高是突出问题,所以根本途径是提高乡镇卫生机构的医疗水平。对现有的医生进行再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招收优秀专业大学生,注入新鲜血液。使农民能够不出村就能看病医治,并且能够及时就医,这样就降低了医疗成本,减少农民医疗费用。
⑸进行深入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积极性。可以从以下三点进行:一宣传农民参保收益的事例,以此为典型并以多种方式配合共同进行宣传。二可以通过公示公告进行宣传,对于农民补偿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增加农民对于新医保的信任度。三可以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农民比较喜欢,容易接受的形式进行医保政策的宣传,对于农民关心的问题比如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审核结算流程等,更是要进行详细的讲解宣传,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和主动性。
2.从实际出发,建立不同形式的医保制度
⑴在边远的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要继续推广和完善合作医保制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解决,不断完善。
⑵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推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农民患大病无钱医治和因治疗大病导致返贫的问题。各地区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筹资水平以及疾病谱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在已经实行了农民医疗统筹的地区,采取“保大病”又“保小病”的模式,这些地区普遍农民都比较富裕,而且农民都欢迎这种模式,应该继续开展下去。
⑶在东部沿海农村及城市郊区,农民普遍都比较富裕,生产力水平较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较高,对于医疗保障的要求也较高,已经具备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比较容易全面推进,应该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相应的措施,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及服务网络。实行城乡一体化,结合城镇的发展经验,逐步向城镇过渡。并鼓励农民购买商业保险。
3.建立医疗救助制度
对于一些低收入人群,鼓励他们参加当地的大病医疗统筹。如果他们患病,按照相关规定报销部分医药费,对于经济上仍有困难的,就要启动大病医疗统筹机制,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在没有建立大病医疗统筹的地区,对于收入低的救助对象,直接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
4.完善农村医保的工作机构
农村医保的工作机构必须要认真贯彻和落实相关政策方针,形成完整的工作系统,使农村医保走上正轨。对于合作医疗组织,要明确其性质为民办性、公的社团组织,应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管理。
5.重视法律制度的建设
法律可以确保农村医保在国家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保持其持续性和稳定性,可以保证其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各方,比如政府、集体、保险公司、用人单位、参保农民等,如果发生纠纷,产生责任问题,法律都会保证每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定规章,法定程序来解决问题,保证国家的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保证农村医保建设的规范化和健康化。目前我国农村医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农村医疗机构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使得一些人容易为己谋私。另一方面,对于患者的行为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有一些患者为了贪图小便宜,往往不按规定办事,法律意识淡薄,不按法规办事。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建立相应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人人依法参与医保。
总之,农村医疗保障的建设任重道远,一直是我国医疗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发展农村医保可以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让农民有更大的热情投入到经济建设上来,发展农村经济,维持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性。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基本现状是经济还不够发达,要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仅仅依靠国家是不够的,还要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积极主动的投身到医保建设中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保的资金投入,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设新型的农村医保,使农民切实受益。
参考文献
[1]张琪.中国医疗保障:理论、制度与运行[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2]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20年[M].北京: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
[3]岳颂东.呼唤新的社会保障[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193.
[4]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870.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重要文选[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
[6]王延中.论新世纪中国农民医疗保障问题[J].战略与管理,2001(3).
[7]蔡仁华.中国医疗保障改革实用全书[Z].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
[8]朱玲.农民看病吃药究竟该如何提供保障[J].中国社会保障,2000(8).
大病医疗保障制度范文3
农村医改的现状
问题之一是,自愿参加的保险方式必然排斥贫困群体。在基本体制选择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一般商业保险的做法有很大相似之处:农民自愿参加,并需要按规定缴纳费用。其实质还是把医疗保障问题定位为私人消费品。不可避免的结果是,最贫困的农村居民,事实上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必然因为缺乏缴费能力而无法参保。这与社会保障制度需要突出对经济弱势群体保护的一般性原则是明显矛盾的。合作医疗制度也只能成为农村中“富裕群体的互助体制”,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体制”。
问题之二是,政府补贴与自愿参加相结合,必然进一步加剧不平等。与商业保险以及此前恢复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明显不同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强调了政府的投入责任,这一点值得充分肯定。但政府的投入及补贴却是与农民自愿参加相结合,这就带来了很大问题:能够参保的主要是相对富裕的群体,政府对其用一般性税收收入进行补贴,必然形成逆向转移支付问题,加剧不平等。违背了社会保障制度设计需要突出的对贫困者进行转移支付、以缓解不平等的原则。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也因此变得模糊不清。
问题之三是,保大病的思路不符合国情。第一,在农村,真正需要优先关注的、与广大农民基本健康关系更为密切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定位于保大病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基本目标相悖。第二,将保障目标定位为保大病,不可能获得良好的卫生投入绩效。很多大病都是因小病得不到及时治疗所致。第三,以大病为保障对象,一般只有住院治疗费用才能纳入补偿范围,受益面必然很低,无法激励农民积极参保,也很容易导致逆向选择。第四,较低的筹资水平也保不了大病。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加上中央和地方政府补贴,每人每年的筹资额只有30多元钱。按目前的医疗费用水平,指望对罹患大病者给予充分经济保障是不可能的,主要医疗费用还必须由患者自付。经对若干地区实施方案的测算,参保人可获得的大病补贴最多只能达到30-40%。这种补贴水平无论对于防范因病致贫、还是对于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实际意义都不大。
问题之四是,组织和管理的难度非常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实施统一的保费征收以及费用发生后的审核、补贴发放等等。表面看来,统筹层次很低,但从中国的现实看,绝大部分县都有数十万人口,且农村居民居住分散,能否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值得怀疑。另外,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类似,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没有配套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支撑,对服务提供者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缺乏基本制约能力,各种侵蚀问题难以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制度设计不得不将注意力集中于对患者的控制,引入了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分段按比例报销等等,使制度变得相当复杂,进一步加剧了管理难度。
农村医改的改革思路
第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必须考虑广覆盖。不论从公平角度还是从发展及稳定的角度考虑,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农村居民的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都非常必要。作为政府推动且政府公共支出予以支持的制度建设,更要突出让公众普遍受益、尤其要确保经济困难群体受益的原则,突出其社会保障属性。
第二,保障目标必须立足于保基本健康,保大病的思路必须放弃。无论是考虑到经济能力问题还是考虑到卫生投入的绩效以及农民的实际需求,保大病的思路都是不可取的。作为政府推动的医疗保障体制,必须以保基本健康为出发点,重点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受益,并且可以全面提高卫生投入的绩效。在低投入水平下,如果能够合理选择保障及干预重点,事实上也可以获得良好的健康结果。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就是充分证明。有关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大病问题,可以更多发挥商业保险的功能。
第三,在基本体制模式选择上,应放弃保险体制,采取直接的服务补贴方式。保险体制的最大问题是必须直接向参保人收费。不仅组织管理成本非常高,而且还必然面临一个是强制实施还是自愿参与的问题。如自愿参加,必然出现排斥问题,且政府补贴会导致逆向转移支付。如强制参加,则存在与农民意愿的矛盾并可能带来一系列潜在问题,组织管理成本会更高。这一点也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最终选择自愿参加的主要考虑因素。可以考虑的思路是,通过政府投入,确定以药品和诊疗手段为基础的服务包,以福利品方式向所有农民提供最基本医疗服务。为避免浪费并保持保障体制财务上的可持续,所有服务可适当收取一些低于实际成本的费用,对经济困难家庭实施自付费用减免。这种做法的好处之一是能够让所有农民都能得到实惠,不存在意愿冲突;好处之二是可以大幅度降低组织与管理成本;好处之三是政府可以通过服务包确定直接干预医疗卫生服务重点,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必须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一是要形成合理的服务体系布局,重点突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服务的可及性;二是要支持与约束并举,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目标。另外,必须统筹、协调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发展。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服务体系建设是基础。有关经验也需要认真总结。
大病医疗保障制度范文4
[关键词]城乡 医疗保障制度 衔接
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可以从国家对国民的各种社会保障体制的实现来反映,我国正在城乡逐步建立健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简称全民医保),这是我国综合实力增强的一种具体表现。所谓全民医保即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率在95%以上,一般均可认定为全民医保的状态,必然覆盖全民、公平享有,而且制度一旦确立,就是长期稳定的。我国从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民医保以来,老百姓得到了好处。目前,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有很多种,要做到各种医保制度不受城乡区域、时间、制度本身等方面的限制,做到各种医保制度的“无缝”衔接,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和研究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一、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
1、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有很多种,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相继制定出来的,相互之间没有衔接起来。1998年,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制形成,其对象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由行政单位转体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机关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分开运行,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职工个人账户基金的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剩余部分划入统筹基金帐户。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划入个人帐户以后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及特定检查项目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足于发生概率大的的大病保险,政策方向以大病为主,主要补助大额的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但没有个人账户。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制,其对象是所有户口在农村的农村户口人。
为了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在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6年启动并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推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没有医疗保险的老人、城镇化的失地农民、自由就业者、中小学生等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由于参保对象特殊性,其政策执行起来很复杂。
2、不同的医疗保障体系归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城镇在职职工及离休人员的医保管理归口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则归口到当地的卫生管理部门管理;工伤保险管理归口到当地的工伤管理部门管理;各种商业保险管理归口到各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等等。
3、我国各医疗保障体系的医保匹配项目在医疗单位各不相同。以作者单位(“二甲”医院)为例,医院的医保项目的匹配至少有城镇职工以及离退休职工医保、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铁路医保工伤医保等五个不同的计算机软件公司设计的医保匹配系统。
4、异地医保不能在就诊医院按相关的医保政策报销,而是要以现金结算方式结算后回到参保单位所在地的医疗保障机构履行报销手续。
5、全民医保还有“真空”地带。全民医保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把城镇职工和农村户口以及城镇职工和农村户口以外的下岗人员、待业人员、学生、年迈的老人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有些公务员的单位、有些效益好的单位未纳入医保范围,如湘潭的税务部门等单位就未纳入医保范围内。从以上我国目前城乡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存的的现状来看,要想将各种医疗保障制度衔接起来有很大的难度。
二、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各医保政策的不一致,导致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以湘潭为例,至少分四大块,分别是湘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财政部门管理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管理部门管理的工伤保险;湘潭市卫生管理部门管理的湘潭县农合和湘潭县、市、区的城镇居民医保;长沙铁路管理部门管理的湘潭范围内的铁路医保,以上四种医疗保险的政策各有千秋。如:用药指征,用药范围,报销范围,自负比例,起付点等都不同。各医保管理部门管理医保数据所使用的软件也都不一样。所以,我们医疗单位要接受来自各个医保管理部门的医保管理软件,配备相关的人员,并进行专业的培训。医疗单位的医生不但要为病人看病,还要根据病人的不同医保政策来考虑用药范围和与此对应的治疗方案。因此,各医疗单位在应对病人各种各样的医保方面,存在人力物力的大量浪费。
2、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存在多头管理现象。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很多种,每一个医疗保险的险种属一个部门管理。作为医疗单位,每年为了应对各种医疗保障机构的检查都应接不暇。各医保管理部门又互不沟通衔接,各管各的,存在多头管理现象。
3、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报销制度存在区域限制。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报销制度的原则是:病人就诊医院是在参保当地的医疗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保险机构就诊的,可以直接按相关的医保政策报销,除此以外的病人就诊一律以现金结算方式结算后回当地参保机构按相关的医保政策办理报销手续。
4、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中没有一个主要的医疗保障制度。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体系,有的是按城乡来划分的,如: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有的是按行业来划分的,如:铁路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有的是按是否受工伤来划分的,如:工伤医疗保障制度。还有各种各样的商业医疗保险的险种。我国各医疗保障体系分别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各管理部门之间又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互不相干。现在有很大一部分人都购买二种以上的医疗保险,有的是在医疗保障机构购买的同时,还在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医保。病人住院一次只有一张发票,二个报销单位都要发票原件,矛盾就产生了。但是没有相关的政策明示:先用一种医保政策报销医疗费用作为一种主险,剩余的自负部分自动由另一种医保政策报销医疗费用作为辅助险。
三、对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衔接的探讨和研究
1、我国在城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解决好异地就医管理中存在的垫付报销难,执行政策难,医院监管难,核实查处难等难点。
2、我国城乡各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要求“求同”,要求全民医保。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建立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回归公益性,这不但符合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属性固有特点,也是绝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其他人口大国的通行普遍做法。
大病医疗保障制度范文5
一、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有待改善
农村的新农合基金工作人员数量较少,工作人员工作量极大,报销时间过长。由于农村人员知识水平有限,很多人对保障制度不了解,可能加重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导致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将会影响群众对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参与率以及满意度。另外,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也会对参保人员对于是否参保这一决定产生直接影响。
二、可解决的相关措施
(一)强化城乡一体化观念
政府应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观念,打破户籍限制,平等对待城市和农村居民,建立统一的城乡管理体制和经办操作流程,实现城乡医疗均等化和同质化。政府应根据当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增加并调整适合农村消费的医疗保险形式。例如增加商业医疗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和防疫保健功能,这样既满足了医疗保障的社会福利性要求,又能够从保健、诊治、防疫等多方面、多层次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缩小城乡医疗水平的差距,尽最大可能提高医疗保障服务的综合效益。
(二)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要实行以保障大病治疗为中心,逐步向门诊、小病进一步推进的策略。一是逐步提高门诊费用的支付比例,扩大其报销范围,将常见病、多发病等普通门诊加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扩大受益面;二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乡镇门诊等就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逐步提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乡镇门诊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三是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金额最高支付限额以及报销比例,在现阶段要重点提高农村居民的报销比例及范围,实现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发展,切实减轻参保居民大病重病负担。
(三)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服务水平
由于工作内容复杂、工作量大等因素,医疗保障部门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待改善,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做好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使之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随着社会保险政策的不断完善,新的社会保险政策不断出台,使部分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知识水平有所滞后,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政策培训,提高经办能力,满足业务工作全面推进的需要。
(四)简化报销程序,实现医保关系转移衔接简便
由于基本医疗保险涉及面广,人员分类细,参保形式多,待遇保障差异大,业务流程繁杂,所需材料复杂,特别是农村地区,大部分人员知识水平有限,无法顺利完成报销。所以精简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报销程序,特别是进一步简化新农合报销程序势在必行。
(五)加大医疗保障制度知识的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和普及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相关知识和政策,使这项惠及全民的制度深入人心,让医保真正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人人都感受到医保带来的便利。在宣传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电视媒体、自媒体等线上资源和社区、报纸、公告栏等线下资源,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节约医疗成本,充分发挥医疗资源的最大效用。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当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的是“自愿”参保的原则,但从医疗保障的福利特性和保险分摊机制来看,应该推行“强制”参保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六)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大病医疗保障制度范文6
关键词:医疗保障制度;发展趋势;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4-0057-02
一、医保制度改革历程及发展趋势
(一)医保制度的改革历程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体制改革明确了国民经济活动的最基本单位和独立经济主体是企业。然而,因缺乏较有效的医疗制度的制约,企业职工的年医疗费用支出远高于经济增长速度,部分企业单位不堪重负。由此看来,劳动保障医疗制度已经是名存实亡。虽然国家增加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资,但投资的比例在财政支出中却在减少。如此的做法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收益,但却不能完全从根本上解决医保制度的问题。
现代化企业制度阶段的医保改革,在各种程度上都遇到了很大的问题,滞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企业版社会”都很难完善解决。各种失业、企业养老、工伤事故等负担只由国有企业承担,造成其他企业不能减轻负担,轻松上阵,在统一的起跑线上竞争。这时,各种医疗费用就只能依赖于政府,政府成为了他们的“经济后盾”,社会经济负担加重。
医保制度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也突破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只能由单一公有制作为主体的传统观念,这样的突破虽然有所改善,但传统的医保制度的享受对象仅仅只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全民所有制、少数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员工,只占14%而已。
现如今,处于攻坚克难阶段的中国,如果一意孤行,进行深入的国有企业改革,那么,这不单会让剩余劳动力继续大量流失,而且还会增加企业下岗率。所以,要保证社会稳定,推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在于能否建立和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医疗保障制度。
(二)医保制度的发展趋势
医疗保证制度的必然趋势是建立以宏观调控为主的市场运行机制,它作为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稳定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它并不是被动的被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制度所局限,而是兼有经济制度和经济手段两重身份。所以,医疗制度的选择正确与否,不单可以为经济增长带来投资收益,而且可以对经济起到调节的作用,减少社会支出。
在之后的改革中,我国的医保制度将会愈加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即一方面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
另外,医疗机构的配套改革也决定着医保制度的发展趋势。国企的机制转换、制度创新的新阶段已经摆脱了国企的减税利、承包经营的局面。在国企改革的影响下,医疗机构的改革也开始了,实事求是,多渠道办医,逐步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家,责权利的结合。在竞争中谋取发展,充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人民谋福祉。
二、医保制度改革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医保制度的改革对卫生经济的冲击
从理想角度而言,医疗需求应该与社会经济增长保持相同步伐。我们可以看到,在医改之前,医疗需求明显与社会经济不成比例,医疗供不应求,根本不符合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通过医改的实行,我们可以看到,医疗供求已经逐渐走向正轨。以界首为例,2008~2009结算方式为“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结余”;2010~2011: “以大病住院补偿为主,兼顾受益面,大病住院补偿与门诊统筹相结合;2012年: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相对统一,分类指导,尽力保障,规范运行;2013年:总额预算,分期支付,实行按病种付费,提取大病保险基金,公立医院改革的县级门诊诊察费实行“总额控制,质量考核,按季结算” 从界首的医疗结算方式,我们不难看出,医保的改革对医疗体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结算方式在不断改善,据统计,医改前医疗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33%,医改后下降了21%。由此可见,医疗需求的增长已经得到很好的缓解,医保制度的改革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二)医疗卫生资源可以得到充分利用
通过几年的医保制度改革,医疗费用的增长已经十分缓慢,各种医药费在医保改革的影响下得到控制,呈现小幅增长趋势。逐步符合广大人民的经济状况。医保制度的改革同时也提高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控制了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现象,社会经济也得到很好的改善。
三、构建协调配套的的医疗支持体系,实现医保制度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协同配套的医疗保障支持体系是要建立健全“三化”制度,通过合理渠道筹资,使用规范管理,依法办事,统筹社会经济发展体系,以解决广大人民医疗问题为根本,创造社会经济为目的,实现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实现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是一个大工程,必须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好以下五点:
第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医疗保障水平,在社会经济的基础上实现医保制度的改革、创新,统筹发展。
第二,对于医疗保障基本制度的探索,不单要灵活多样,保证在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下,能够反映大多数的医疗问题。
第三,不断扩大医疗保障的覆盖面是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第四,规范并强化医疗保险管理,以民为本。
第五,配合社会经济来开展医保工作,在不与社会经济相冲突的情况下来解决人民问题,医保制度就如一只无形的手,在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所以我们必须合理控制这只手,才能实现医保制度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减少政府和社会支出。
四、结语
一套好的医疗保障制度不单要能适应民生,改善民生,还要能够很好的和社会经济相结合,保证它能够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让所有的医疗机构能紧依这一套医疗制度,解决广大人民的医疗问题,充分利用医疗资源,使医疗需求能够与社会经济增长保持在同一战线。通过改革,减少政府对医疗机构的投资,改变“企业版社会”,各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增加企业间的竞争力。企业的医疗压力少了,政府对它们的医疗投资也就少了,社会经济效益也从之上升,对经济增长就起到了调节作用。所以,统筹两者的关系,协调发展,是我们改善医疗体制,促进社会经济上升的重要的途径。
参考文献
[1] 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