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方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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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方式

投融资方式范文1

关键词:市政交通工程;投融资;BT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0.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3-0116-02

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曾明确指出,制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是国家发改委成立后转变职能的一项重大任务。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依据“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力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将全社会资金引人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将市场机制运用到投资、融资、退出、建设、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从而形成全社会资源有效配置。从全国各地区来看,市政公用行业推行市场化和全面开放基础设施市场,是近期和今后一段时间地方投融资改革的重点。由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历史欠账和“市政公用行业是公益事业。应该由政府统包”的观念束缚,导致这方面的投融资渠道不畅通,设施能力不够,运行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市政交通工程建设具有公益性强、建设资金需求巨大、投资回收期限较长甚至难以直接回收等经济特征,且多为市政公用工程,一般由城市政府主导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注入。同时,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原有的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融资模式面临挑战,迫切需要根据中国国情及不同城市特定发展阶段的具体情况,进行投融资模式创新。

1 世界各国城市市政交通工程投融资模式

城市市政交通投融资的基本模式从世界各国投资建设及运营城市交通项目的实践情况看,国际上主要采用以下模式:(1)政府投资,并由政府行政机构直接经营管理;(2)政府投资,设立国有独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这里所说的国有企业,应是政府授权经营的公共事业机构。与我国对“国有企业”概念的理解有所不同;(3)政府投资。通过招标,以签订租赁合同或特许经营合同等方式,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经营管理;(4)项目融资、特许经营;(5)多元化的市场融资,由股份制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其中第(1)、(2)种方式属于政府投资、政府运作,简称A模式。第(3)种方式称为政府投资下的市场运作,简称B模式,如英国曼彻斯特地铁、上海地铁一号线等。第(4)种的项目融资、特许经营模式,简称C模式,如泰国曼谷和马来西亚吉隆坡的轻轨项目均采用BOT等项目融资方式。第(5)种方式统称为投资主体多元化条件下的市场运作模式,简称D模式。如香港地铁的投融资模式。在具体实践中,对于某个特定项目,也有可能是几种模式的混合,但基本模式不外乎以上几种。

2 我国当前城市市政交通投融资主要方式

2.1 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筹集的主要方式

为了满足建设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要求,我国各城市正积极探索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筹措的各种方式,包括采用买壳上市及尝试IPO等证券化融资模式。但从实际操作的情况看,资本金筹措主要采用以下渠道和方式。(1)地方政府财力直接投资。主要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的财政资金进行投入,由当地政府设立的轨道交通投资公司作为出资人代表行使国有股权,组建项目公司。(2)利用预期现金流筹措项目资本金。将未来一定年限内的预期现金流作为项目融资基础,一般以政府纪要等文件形式确定下来。在此基础上,银行通过股本金置换等变通形式对特定财务主体注入资金,将该资金作为拟建项目的资本金投入。(3)利用信托贷款进行委托投资的形式筹集项目资本金。由轨道交通投资公司等投资主体委托信托公司,利用项目沿线土地收益等作为担保的基础,通过发行“项目资金信托计划”等方式来募集资金,然后由轨道交通投资公司等投资主体委托信托投资公司对拟建轨道交通项目进行投资。这种操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银行贷款不能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问题,同时具有审批环节少,操作简便,资金到位快等优点。(4)利用售出回租方式变现存量资产来筹集项目资本金。采用“售出回租”的融资租赁形式。将车站、线路主体等不动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将获得的资产转让收入作为投入到轨道交通项目的资本金;同时,轨道交通运营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承租该资产的使用权,并支付租金。采用这种方式筹集项目资本金具有成本低、操作简单、审批环节少等特点。

2.2 轨道交通建设债务资金筹措的主要方式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债务资金的筹集一般采用以国内商业银行贷款为主,企业债券、国外政府贷款为辅的多元化筹措方式。(1)国内银行贷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作为大型市政公益性项目,具备永续性经营的重要特征,并以政府信用为依托,破产清算的可能性较低,而且其资产、权益随着时间的推移具有不断增值放大的特点。因此,就贷款主体因素而言,轨道交通公司的风险相对较小;另外,项目建设能够促进沿线多种经济迅猛发展,地方财政收入及项目公司收入增长的空间均较大,通过制定完善的项目还款计划方案,在项目运作一定年限后,一般都会具备稳定的现金流量和可接受的还款能力,从而为获得银行贷款提供了可能。(2)企业债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成本低,融资成本锁定,期限较长,且付息可分摊到不同年份,到期一次还本,对优化轨道交通项目的财务结构非常有利,越来越受到各地轨道交通投资公司的青睐。(3)集合委托贷款。这是国内金融领域近期备受关注的金融创新品种之一,通过采用集中授信方式,与当地政府达成战略合作协议,集中金融资源为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审贷报批手续相对简单,资金成本低,并可滚动发放,有利于持续性地实施轨道交通投资计划。(4)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利用外国政府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也是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而且具有综合利率相对较低、期限较长等优点,但选项较严,手续较复杂,且在当前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率的限制下,只有部分进口设备投资可向国外政府贷款,具有一定局限性。

从实践上看,目前政府主导的负债型融资模式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的主要模式,具有3点优势。一是财政仅需少量现金投入,尽可能利用政府背景的信用优势吸收银行贷款,通过发挥财务杠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效用,

有利于缓解政府即期现金支出压力。二是银行信贷资金供给充足,到位较快,操作成本相对较低,符合短期内完成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大规模融资的任务。三是债务资金成本相以较低,如果有充足的信用支持,还可以通过委托贷款等形式吸引社会闲余资金,并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

3 BT投融资模式在我国市政交通工程中的广泛应用及前景

3.1 BT方式概要

项目融资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80年代后,世界上一些国家采用BOT(建设一运营一移交)方式吸引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满足内在需要。90年代末。国内一些建设单位采取BOT方式或BT方式进行项目引资,其中对公用基础设施系统的建设,更多的是采用BT方式。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正式公布的政策性文件中引入BT的概念。国际上BT方式的做法一般是由BT项目公司进行融资、投资、设计和施工。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即业主获得工程使用权,并在一定时间内根据BT合同付清合同款,工程所有权随之转移。2003年年底,中铁大桥局集团以BT方式投资建设重庆菜园坝长江大桥,这是我国在BT项目融资上的历史性突破。近几年来,国内很多城市对BT模式建设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模式主要是由招标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方,由建设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后由招标方进行回购。例如,北京地铁奥运支线采用BT方式建设并成功进行了国际招标;中国中铁通则于2008年通过投标成为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的承办方,承担全线土建、装修和常规设备安装工程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任务。采用BT模式建设地铁,有利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的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的市场化竞争机制,合理改善政府投资项目的负债结构。缓解当期政府资金压力,锁定建设成本,适当转移建设风险。

3.2 采用BT方式建设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

3.2.1 BT方式的优点

首先能缓解政府的投资压力。它可有效解决基础设施不足与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引导和吸纳社会资金向基础设施投资的流动,使政府规划建设的项目能够尽早实施,提前体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政府有限的资金产生最大化的社会经济效益。此外可以加快项目建设速度,确保工程质量。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管理结构,有效实现管理、设计、施工资源整合及紧密衔接,减少建设管理和协调环节,借助大型建筑企业资信好、信誉高、善于组织大型工程施工以及技术、管理、人才和社会资源优势,降低工程实施难度,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和质量。BT模式可以减少业主协调和管理的工作量,因为BT项目公司承担了业主的融资、投资、设计和施工等工作量,并负责管理分包商及供应商,可以减少政府方面的人力、技术和管理压力,节约管理成本。最后,这种模式可以节省投资。BT方式一般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通过合同锁定工投资建设和工期风险;有利于引进高质量的建设队伍,规范建筑市场环境,提高施工建设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工期和质量要求。根据实施BT项目的要求,只有社会信誉好、实力强的“国家队”企业才有能力参与实施,把资质低、技术差、管理水平不高、不规范的企业“堵”在门外。

3.2.2 BT方式的缺点

投融资方式范文2

关键词:房地产行业;融资模式;投融资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我国房地产的投融资

中国房地产业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经波折,依然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美好前景。为了促进房地产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我们需要在城乡房屋普查、产业规划制定、法律法规完善、绿色建筑推行、市场信息联网、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实在有效的艰苦努力。这当中,房地产投融资也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中国房地产业的投资和融资,规模从小到大,路径从少到多,方法从简到繁,财务由劣到优,创新不断,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地位和前景。中国房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高度结合是中国房地产业最近几年最重要的发展动态。投资融资能力已成为中国大型品牌房地产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我国房地产业目前面临很多问题,诸如房地产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结构不匹配,房地产资金来源过于集中于银行等。这样房地产资金压力较大,银行也面临较大风险,理想的房地产项目应该多元融资、多方投资并共担风险。在目前商业银行平台的诸多限制之下,房地产与新金融产品结合是现阶段地产融资的主要解决通道。

二、房地产企业主要融资渠道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传统融资渠道

1.间接融资类。间接融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贷款,主要为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房屋管理部门的流动资金贷款,对合作建房、集资建房提供贷款等;信托投资,受托经营房地产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房地产财产的信托业务,经营房地产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等;保险资金支持,现代保险是以商业为特征的,房地产业的经营和管理与其他产业一样,离不开社会保险的保障和支持,并且,房地产是高价值资产,保险能在房地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挥着经济后备和经济补偿的职能和作用,同时在一定意义上还起到融通资金的作用。

2.直接融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项目经常采用的直接融资方式主要有:股权融资,主要是通过证券公司来进行房地产证券的承销、房地产投资基金管理、房地产股票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社、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视作金融机构的典当行等。

3.房地产预售类。在我国几乎所有的开发商都选择了对商品房的预售,这对于项目开发的资金要求以及项目的风险是有较大好处的,也是有利于更合理、更有效的利用资金的一种手段。虽然,现在很多专家在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预售制度退出商品房买卖的舞台还需要很多事要做。

(二)未来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

1.房地产证券化。房地产证券化,是指将房地产的投资转化为证券形态,投资人与投资标的物之间的关系由原来的直接掌握物权转化为持有债权或股权性的有价证券。它是在保障产权的前提下,将价值量较大的房地产流动化、细分化,利用证券市场的功能,使房地产资本大众化和经营专业化。进行房地产证券化,一则可以吸收社会上的大量小规模闲散资金,满足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需求,使得投资资金可以较快的归拢,从而加大了投资资金的流动性;二则可以给中小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投资项目,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2.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证券化,是通过金融机构将某一住房抵押贷款的债权分割成小面额的标准化有价证券,再公开出售和流通,然后以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抵押贷款。随着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金融创新与国际的逐步接轨,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逐步被房地产企业所接受。但是,由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属于金融工具创新,因此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对其规范和操作都有待完善,所以需要谨慎对待,在此,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创建良好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体系。

3.租赁融资。在进行租赁融资业务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两个概念:一是出租人的房地产,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在其自有土地上“定做”的房地产;二是承租人的房地产,是指双方签署土地长期租赁合同之后,由承租人开发建设自有房地产的情况。双方对租赁期房签订长期合同,出租以长期租赁合同为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长期抵押贷款。该融资模式在大型超市、卖场、工业房地产的开发中得到广泛的使用。

4.回租融资。回租融资方式,是在不丧失房地产的使用权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签署销售合同的同时签署长期租赁合同,所以卖出方同时成为承租方,买入方同时成为出租方。通过回租,承租人既可以将固定资产转化为流动资金,又可以继续占用、经营原有的固定资产,是改善企业财务状况的一个好办法。

三、房地产企业未来投资思路分析

对于未来房地产企业的投资,个人认为需要从房地产行业项目运作的角度对整个行业价值链进行研究和把握。因此,在进行未来投资时需要注重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对房地产开发价值链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把握重要的价值环节,将其他环节通过社会分工来进行配置,从而有效的整合房地产资源;其次,鉴于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整个流程中,从拿地开始的前期环节到后期交付验收,单个环节产生的利润是呈现递减的趋势,这就要求房地产项目前期定位的科学、合理,能够充分体现市场的需求;第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从多维的角度去观察一块土地,做到尽量挖掘土地的潜在资源,通过营造体验环境从而提升项目的市场价值。

除有相当实力外,对现金流一般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要策应国家的信贷政策,改变过去过度依靠银行信贷,走外延扩张道路,应避免资金风险,改走精细化管理模式,缩短战线,做好内功,提高管理效益,但不能信步不前,否则品牌淡出,人才留不住,对企业将是沉重打击。应抓住机会,根据自身实力,不间断做适量精品项目,做出品牌,留住队伍,就可能在危机中实现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

投融资方式范文3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房产项目;投融资管理;管理模式

现代经济高速发展下,城市化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建筑项目类型也越来越多样化。但同时仍有一部分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滞后和整体条件不足导致房产项目建设发展迟缓。事实上,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是能够改善民生物质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多层次保障住房供应体系,而且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全国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临租房并轨运行,合称为公共租赁租房。根据我国对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划,未来将不断进行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但面对庞大的资金需求,即使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不断进行财政投入的增加和筹集,仍然显得“杯水车薪”,需要各地采取多种渠道进行项目投融资,以确保充足的资金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这就需要积极进行投融资管理模式的创新改进,实现资金利用的最大化,实现房企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实现社会效益的提升。

国有房企项目投融资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得以快速发展,一方面,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大和人们经济收入的增长,房地产企业在较为宽松的货币信贷环境以及政府支持下,住宅需求加速释放。但从保障性住房角度来讲,做为我国重大的民生工程,对于保障性住房国家和政府必须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大力的支持,而现阶段保障性住房主要是以政府为主体进行开发建设,其资金投入较大,大部分保障性建设资金主要来源是依赖于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而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的增大使得房价居高不下,商品房成为当前一部分民众所无法触及的领域。正因如此,使得社会对保障性住房需求急剧增长,而为了能够解决一些特定居民的住房问题,国家通常会进行大量资金的投入,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使得政府承受着巨大的财政压力,而由于政府是保障性住房的融资主体,巨大的财政压力下,除自身需要提供一部分资金之外,还需要通过金融机构来进行投融资,以政府为巨额担保,从多方面为各级地方政府增加了隐性债务压力。此外,我国目前保障性住房发展正处于较为不平衡的状态,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和地区财政收入较为丰厚,能够承担起更多的保障房建设项目,但一些经济水平较为落后的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发与建设,由于资金需求量较大,加剧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使得地方财政“雪上加霜”。国有房企项目投融资管理主要风险对于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建设融资风险主要是指采取实际的建设过程当中,由于受到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而导致引发了资金相关的多种风险。目前,我国国有房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投融资风险主要划分为资金供给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和资金使用风险。由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与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成本,而且其建设施工的工程较为复杂、周期较长,同时又由于保障性住房福利性性质以及收益率较低的特征,使得投资者需要承担较高的投资风险,这也是引起目前国有房企保障性住房融资困难较大的主要因素。根据以往情况来看,政府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的主要投资方,现阶段政府所能够提供的部分资金如果产生了资金不足的情况,如不进行其他融资渠道的拓宽和有效的融资、投融资管理模式创新,就会发生政府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发生资金供给风险。保障性住房当中,房价较低,公租房与廉租房租金更低,且租金价格受政府严格管控,企业自主权较低。在住户的遴选过程中,确定适用保障房资格的住户时间较长,从而造成资本回收难度较大,回收周期较长,也就造成了资本回收的风险。由于我国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地发展时间起步较晚,整体建设过程中也缺乏相应的担保机制,政府与银行以及担保机构协调不畅、融资模式和管理模式的不足,无法做到对项目风险的合理承担,这就增加了资金的使用风险。

国有房企项目投融资管理模式改进策略建议

1.加大保障房全流程相关政策扶持力度,缓解资金压力对于国有房企项目所进行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管理,出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投入资金成本较大、政府财政压力不断增长考虑,需要采用多种形式的融资策略和先进的投融资管理模式,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与建设的融资规模能够满足当前保障性住房的房地产市场需求,以此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保证房企项目开发资金的充足,在投融资方面就需要取得政策上的支持,因此,政府关于融资政策设定上,可以采取适当放宽的策略,或者以限制融资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缓解国有房企资金压力。而税收层面,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取得土地时契税的减免,对保障性住房相关配套商业的房产税的减免等。

2.加强融资力度,不断进行融资方式的创新面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大规模融资需求压力,各地政府及国有房企单位要能够不断创新融资方式,并加大融资管理力度,通过多元化融资主体的培育和多种方式融资渠道的拓宽,积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运作方式为主体的保障房建设项目融资体系。此外,政府相关部门和财政部门还要积极地进行债权股权和投资资金等多种融资模式的探索与完善,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能够逐渐充足。另外,还要通过不同优惠政策来鼓励社会各种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地投资。

3.构建科学的住房金融体系,提高投融资管理水平要专门成立保障性住房融资机构,例如,西安高新区保障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其是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业从事保障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资本9.36亿元,由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开基金共同出资组建。截至目前,高科集团持股比例57.82%,国开基金持股比例42.18%。公司主要任务是落实高科集团城投项目建设目标,集中力量完成各保障房建设任务,一是全面履行租赁住房的投融资管理职责,发挥承接平台、管理平台、融资平台三大职能;二是负责高新区租赁住房建设、投融资、经营管理、租赁管理等工作,为区内项目落地提供保障,其投资建设全流程均为标准的市场化行为,而出租管理受政府严格管控,资金回笼周期较长。集团不断进行投融资管理模式的创新开发,引进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充分发挥了承接平台、管理平台、融资平台的价值作用。如其负责的公租房项目,与地方政府合作,地块的取得采用划拨形式,资金方面采用债权形式融资,计划还款来源为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收益。

投融资方式范文4

关键词:工程项目 投资 融资

一、工程项目投资与融资的基础理论

(一)工程项目投资

投资者在对一项新工程进行建设或对旧工厂进行翻新时所投入的资金的活动,就是投资活动。工程建设的投资其实也是工程建设的一部分,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更是对工程投资的管理,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辅助。还有一种说法是,投资就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整过程产生的费用。不管是哪一种说法,我们应清楚的是,工程投资的费用包括了工程施工费用、项目建设费用和包预备流动费用,而工程最终是否能实现经济效益,收回投资,就要看我们在项目施工中是否落实了投资管理,对各种建设是否有合理应用,所以,我们必须按时按量的完成各项目施工,关注每个环节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率,加大投资回报。

(二)工程项目融资

为了让项目能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如果本施工企业的资金不足,就必须进行融资,以确保资金的充沛。根据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向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以合法的方式获得资金的一种行为,就是融资。项目融资的对象是项目工程,主体也是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通过各种借贷、租赁方式获得资金,但关键是合法性。实际上,工程项目投资和融资是两个联系紧密的内容,因为只有获得了合理、充足的资金来源,才能进行下一步投资,假如无法获得融资,就算项目计划如何完善也没有办法进行下一步操作。投资者还要对项目的未来发展和利润空间等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对其前景进行科学估算,然后才能引进资金。

二、BOT融资方式

(一)BOT融资方式的内涵

首先是政府投入的资金,这一部分资金是以权益投资要求回报、或者以债权形式要求回收。政府根据自己的职能,对本地区基础建设、各项项目建设的需要进行分析,提交项目建议书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各种前期工作,再将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特权下发给建筑企业,而银行以及其它金融机构就要对项目的未来前景进行分析后,确定是否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投资方是项目的业主,承担项目建设期间所发生的融资、建设风险。

(二)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做好岗位和职责的划分

施工企业为了方便融资管理,应设立采购部和信用部门,两个部门各司其职,采购部负责工程施工的各项采购工作,在从项目施工的实际出发,对采购的物质进行科学、详细的审核。采购部门主要负责审核货物的价格,预防货不对板的问题,禁止贪污浪费,而采购部也要与验收部门做好沟通协调,由验收和采购部门同时检查好物资的质量。信用部门主要负责规划项目的融资需求,共项目的要求和单位的资金状况出发,核实各种资金的单据和需求等,加强融资资金流通的监督和管理。

企业要合理划分岗位职责,权责分明,完善职责划分,优化项目建设组织。例如,对采购中的请购与审批岗位要分离、对询价和确定供应商要分离、对验收和人库岗位要分离。再如,对融资中的融资计划编制人员和审批人员要分离、对融资经办人和会计账目人账人员要分离、有价证券保管人和记账人员分离等。实施职责划分是为了避免职能重复,预防出现推卸责任的情况,同时也可以加强监督,有针对性的落实工作管理。

(三)BOT融资方式的优势分析

BOT融资方式是一种现代化的融资手段,在一些大型项目的施工建设中常被用到,因为其优点明显,对项目融资管理的促进性大,所以得到了广泛使用。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的优点主要集中在四方面:资金利用:政府采用BOT方式,引入国外、国内企业的大量资金,这样不仅解决了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还强化了融资管理;BOT方式还有利于政府调整外资的使用结构,引导外资进入我国基础建设行业,这样就能合理利用资源,将有限的资金集中应用到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四)风险转移

由于基础项目建设施工的耗费时间长,涉及的范围、部门广,复杂性大,加上是国家建设项目,自然压力也较大,所以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失控的问题时有发生。政府通过BOT融资方式,将项目的投资风险转移给承包方,项目借款以及借款所带来的风险都由承包商承担,而政府不再需要对项目债务担保或签署,无疑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和压力,但承包商也不是白白承担风险,他们也会获得更大的收益,为此,他们会加强对投资失控现象的控制,避免了政府承受项目的全部风险。

(五)项目运作效率

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为了减少工程项目未来所承担的风险,并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设计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将成熟的项目投资运行管理模式运用到项目中,以市场环境为基础进行管理改革,适度调整,从而有助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效率,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在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的同时还能减低成本,提高投资管理质量。

三、工程项目中的融资风险

(一)融资的计划安排误差较大

工程项目在融资前首先要制定融资计划,而计划的制定还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的选择融资方式。以合理利用资源的理念去进行计划制定。但我们要客观的认识到,不是所有融资都是安全可靠的,其中也存在风险,而为了预防风险,减少风险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必须注意控制融资风险。融资风险源于融资对象和融资金额两个方面,加上项目建设本身的不确定性,工程建设必须满足政府的制度要求,所以,我们对融资方式的选择有一定的要求,例如对资金的流动性安排有要求,对融资对象的身份有要求等。融资数量的误差,太多或太少的融资,都会导致资金的不合理利用,从而引发融资风险。

(二)在融资资金的双向流动中存在舞弊的风险

融资资金投入使用后,可能会有资金流失的问题,也有可能出现资金的风险挪用。一些账目设置被经办人篡改的问题也时有发生,资金的流出过程中,对利息等资金也有可能出现挪用和私吞的现象,人为方面也是造成风险的重要因素。

四、投资控制的原则

(一)实施主动控制

主动控制其实就是与事后控制相区别的,相关人员在投资启动阶段就要预算分析将来投资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必定会发生的风险,然后制定相关的预防措施。其实主动控制是面向未来的一种预算控制模式,虽然我们知道主动控制的重要性,但由于人们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过多的这种效益和利润,所以忽视了这一项控制。当我们发现实际计划与现实发生较大的差距时才开始找原因,并确定下一步的对策,即使亡羊补牢,可有的损失也无法挽回。为尽可能地减少以至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我们必须严格的落实主动控制,做好事先防范。

(二)经济与技术相结合手段

项目投资管理就是项目施工的管理,因为每一项投资都离不开施工,施工也离不开投资。长期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与经济性始终没有结合在一起,或结合得很薄弱,当我们进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时,就应该开展技术以及经济性等方面的论证,在考虑经济因素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如果经济因素考虑少,缺乏多方案比较和技术经济分析,就会导致施工浪费。所以,注重设计的经济性尤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实力两者的关系,以求最佳技术经济指标。

(三)规范操作流程,完善项目中投融资的内部控制

在工程项目投资操作流程中,采购是实现资金使用,也是加强资金管理的重要部分。采购请求―采购审批―询价及确定供应商―后期验收和人库等,不管是哪一个环节,都需要采购人员积极认真的执行投资管理,控制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具体执行中,项目投资工作需要在每一项施工中进行内部控制积极规范操作流程。例如,首先是采购申请,采购材料的数量必须与工程建设实际相结合,这样可以预防资金、材料浪费的现象,而采购人员还要根据实际施工要求而非个人经验去判断采购的数量,在实行可行性分析后报告上级审核。而在采购的审批上,应让经验丰富的人参与审核,并且根据项目的建设周期、工期安排、物资市场的价格、库存现状等进行评估,以确定合适的采购量等。在选择供应商方面,要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与多家生产商比价,采取招标的方式为经验丰富、质量优秀的供应商提供机会,同时也方便自己获得物美价廉的产品。后期的验收和人库也需要在多个岗位和人员上规范,坚决保证产品的质量以保证工程质量。

五、化解项目融资风险的时策

(一)做好项目评估和风险分析工作

上述内容中我们也说到,项目发展前景的好坏是直接决定融资效率的关键,为此,我们必须做到项目融资前期的风险分析工作。在实施融资前,相关部门应从项目所在地政治、经济、技术等现实环境进行分析,以及政府信用、当地在建或拟建项目的运作及规划情况,找出风险源头和最容易触发风险的因素。目前我国项目融资可行性研究中,风险的评估及分析很少,很多都是流于形式,还是缺乏事前分析及动态预测,所以我们也要按照上述内容说的那样,积极完善主动风险控制工作,提高融资效率。

(二)确保项目融资法律结构严谨无误

每一个项目参与者都有其有限的法律义务和权益,当然也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文件是否准确的反映出项目各个参与方在融资结构中的地位和要求,各个法律文件之间的结构关系是否严谨,是影响项目融资成功与否的必要条件。作为融资者,也就是项目中的第三者,不管是投资者还是贷款银行都要注意该国的法律体系是否与本国法律体系或国际通用法律体系相衔接、相适应,而投资者则要特别注意例如知识产权的保证、贸易公平的保证等方面的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制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强融资的有效性。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的项目投资和融资管理是一项专业、复杂、系统的管理工作。管理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企业经济效益,更要看重社会效益,相关单位应通过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实施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项目建设总投资最低、投资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姚璐.项目融资发展综述[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7

投融资方式范文5

1传统金融理论的困境

Fama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提出的有效市场理论认为:当人们是理性时,市场是有效的;当有些投资者是非理性时,由于交易随机产生,对市场不会产生系统的价格偏差。但是实际情况与现代金融理论的结果在某些方面相差很远,甚至截然相反,行为金融学认为在有效市场理论三个假设条件均存在误区。

1.1“理性人”假设的误区

非理性是人的精神所特有的一种自然体现。它表现为投资者的非逻辑认识,是无意识、情感、信仰和直觉的表达。即使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因为外在条件的限制,有时候未必能够实践理。比如信息的收集与消化受到行为人用于投资的精力与时间的限制;投资人的投资期限和投资成本也会限制其理性决策的现实运用,他们在行为中往往是追求最满意的方案而不是最优的方案。

1.2“非理性投资者交易相互抵消”假设的非合理性

有效市场理论的第二道防线认为,如果存在缺乏理性的投资者,他们之间的交易将会随机进行,所以他们的错误会相互抵消。但心理学的研究已经清楚地表明,人们并不只是偶然偏离理性,而是经常以同样的方式偏离。投资者并非“我行我素”地独立进行推断决策,他们的买卖行为之间有很大的相关性。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他们的投资策略都表现出明显的趋同性,而不是相互抵消,这就是金融市场中广为流行的“羊群效应”。

1.3“套利者修正”假设难以成立

有效市场假说的第三道防线认为,理性的套利者没有心理偏见,他们将消除非理性投资者对证券价格的影响,从而将价格稳定在基本价值上。但事实上,无论是套利机会的辨别还是套利的执行都是需要成本的,卖空机制和资金充分自由流动往往受到所在国家法律的限制,这大大增加了套利的成本,阻碍了跨地区套利的实现。现实中的套利不仅充满风险,而且作用有限。

2行为金融理论的研究思路

2.1认知偏差是决策行为的微观基础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人们在做出投资决策时不可避免地受到认知偏差的影响,认知偏差是各种市场异象产生的微观基础。所谓“认知偏差”,通常是指“有限的认知能力”,即人们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处理可获信息量中的一小部分或得出一些片面的结论,从而造成人们不可避免地经常做着错误的事情。认知偏差往往源自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人的认知能力在一定阶段是“有限”的,“有限”的认知能力无法跟上信息无限扩张的速度,至少在人们做出决策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是很难做到的。其次,人的注意力是具有选择性的,这就使潜在的相关信息很可能被遗漏掉。最后,受信息处理能力的限制,人类在认知过程中会尽力寻找捷径,采取以下策略来把复杂问题简单化。

2.2基于认知偏差的行为金融研究思路

行为金融学遵循的研究思路是:把投资者看成是复杂的“社会人”而非纯粹的“理性人”。认知过程往往会产生系统性的认知偏差;情绪过程可能导致系统性的情绪偏差;意志过程则既可能受到认知偏差的影响,又可能受到情绪偏差的影响,这些个体偏差加上金融市场可能的群体偏差或羊群效应,可能导致投资或投资组合决策中的决策偏差。决策偏差反过来又影响投资者对价值的判断,进一步产生认知偏差和情绪偏差,形成一种反馈机制。这种反馈机制不断放大,最终形成泡沫或破裂。图1描述了这一过程。

3我国股票市场偏差分析

3.1过度投机偏差

根据深交所调查报告显示有78.60%的投资者入市的主要原因是为通过股票的买卖价差而获利,只有11.70%的投资者进入股市是为了长期获得公司的投资利润。市场换手率是衡量市场交易频率的重要指标,过高的换手率往往容易与投机和炒作紧密相联系。中国证券换手率非常高。深沪两市A股的年平均换手率是台湾的2倍,是东京市场的18倍,居全球市场之首。

3.2政策依赖性偏差

中国股市最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表现就是其典型的“政策市”特征。在政策市的背景下大多数投资者逐步形成了政策情结,深信股市的每一次大幅度的波动几乎都是政府导向的结果。深交所的调查显示,大多数投资者在评价投资失误时,往往归咎于外界因素,如国家政策变化的就高达67%。而投资者在享受利好政策所带来的收益后,则多把功劳归功于自己,从而加重了投资者自信心理,并形成了强烈的对下一个政策利好的预期。

3.3处置效应偏差

我国股市处置效应的主要表现是卖涨持亏。深交所研究报告《我国股市投资者的处置效应》显示,我国股市投资者普遍存在“卖盈持亏”倾向。实证表明,国内证券市场牛市时的成交量平均高出熊市时的2倍以上,而牛市时散户的平均获利远低于市场的表现,说明散户过早地卖掉了盈利股票;熊市时散户的平均亏损与市场的表现不相上下,说明散户持有亏损的股票不卖。

3.4明显的羊群效应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存在着明显的交易量大则股价升,交易量小则股价跌的现象,反映出投资者相当典型的追随倾向。我国的股票市场投资者仍然是以散户为主,投资理念不够成熟,加之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散户投资者多将投资分析的重点从分析形势和个股转向分析大户行为,见好就跟,不跟不动,形成了一种逆向选择的机制,造成股市短线投机风气渐浓,“跟庄”思维盛行。国内诸多学者的研究结论表明,国内深、沪两市的A股市场具有明显的羊群效应,且在下跌行情中羊群效应表现得更为明显。

4行为金融投资策略在我国股票市场中的应用

4.1基于反应过度偏差的逆向投资策略逆向投资策略是一种典型的以行为金融学理论作指导的投资策略,简单地说,就是购买过去几年中表现糟糕的股票,或者卖出过去表现出色的股票。本文从沪深两个股票市场选取2002年市盈率(P/E)最高和最低的各28只股票,分别考察这些个股在2002年12月29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表现(以收盘价计算的年累积收益率,经过复权处理),并和这一时期市场的总体表现(上证综合指数)进行比较。

4.1.1对卖出高市盈率股票策略的检验结果显示(1)在选取的市盈率最高的28支股票中,一年之后有86.7%的股票表现劣于市场表现,两年之后比例上升到92.9%,第三年仍维持92.9%,第四年所有样本股票表现均劣于市场表现。(2)随着时间的延长卖出高市盈率股票策略效果逐渐明显,第四年效果最为显著。

4.1.2对买入低市盈率股票策略的检验结果显示(1)在选取的市盈率最低的28支股票中,一年之后有71.4%的股票表现优于市场表现,两年之后比例下降到64.3%,第三年有53.6%的股票表现优于市场表现,第四年优于市场表现的股票比例下降到46.4%。(2)随着时间的延长买入低市盈率股票策略效果逐渐减弱,在开始的头一年效果最显著。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逆向投资策略在我国股市中有一定的效果。但卖出高市盈率股票策略和买入低市盈率股票策略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前者效果越来越明显,到第四年最为明显;而后者的效果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弱,第一年的效果最为显著。逆向投资策略是一个长期风险小、回报高的交易策略,但在短期内该策略仍不排除具有非常大的风险。逆向操作者可能经常太早行动,短期内的股价走势可能和投资者选择的方向相反,这个时候投资者会承受很大的压力。逆向投资者必须经常承受这种短期震撼,一旦无法承受,很可能又会随众人趋势而行。

4.2基于反应不足偏差的惯性投资策略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历史价格能否预测未来的价格变动取决于投资的期限。惯性投资策略源于投资者的反应不足偏差,由于投资者对特定事件反应不足,导致股价短期内不能充分调整到应有的价位。在信息不完全和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下,中小投资者将遵循惯性投资策略,买入近来的强势股,卖出近来的弱势股,也未尝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从以上检验逆向投资策略的结果看来,无论是高市盈率组合还是低市盈率组合,在一年之后的表现都出现了逆转,即高市盈率组合收益率成下降趋势,低市盈率组合收益率成上升趋势。所以,惯性投资策略如果有效,有效期应该在一年之内。这里采取和上面类似的方法,进行惯性有效性的检验。

4.2.1对买入高市盈率股票策略的短期有效性检验结果显示

(1)在选取的市盈率最高的28支股票中,一个月之后有53.6%的股票表现优于市场表现;两个月之后这一比例上升到71.4%;从的三个月开始,优于市场表现的股票逐渐减少,到第五个月,只有14•3%的股票优于市场表现。

(2)随着时间的延长买入高市盈率股票策略的效果先增强后减弱,在买入后的第二个月惯性策略的效果最为显著。也就是说,在我国买入赢者组合的惯性投资策略有一定的效果,但有效期较短,大致为2个月的时间。一般来说,惯性投资策略是一个短期策略,风险很高,较适合于有丰富投资经验的投资者。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对逆向投资策略和惯性投资策略有效性进行的检验,由于时间选取的特殊性和检验方法的局限,研究结果未必具有普遍意义。但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在中国股市中采取类似的行为投资策略是可行的。

投融资方式范文6

从过去20年的经验看,国际投机资本的主要代表,一是宏观对冲基金,例如著名货币投机家乔治・索罗斯(George Soros);二是华尔街几大投行,例如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中国金融市场愈发不能独立于全球金融市场之外。特别是近两年,美元泛滥带来的对新兴市场国家的流动性冲击,也同样影响到中国。

2010年10月末,高盛了一份题为《2011年前景:增长的堡垒》的投资策略报告,看好2011年中国的经济前景。但在两周后的11月12日,高盛以邮件形式提示境外投资者,近期中国央行连续性的货币政策,很可能意味着将要加息,建议客户卖出手上获利的全部中国股票。其结果,11月12日这一天,上海和深圳股市双双暴跌。

过去数年,此类事件屡见不鲜。这即使不意味着海外金融机构已经在中国进行大规模套利,但外资冲击中国金融市场的可能性正在逐步转化为现实威胁。

当前,发达国家经济复苏步履蹒跚,而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增长强劲。可以肯定,全球投机资本正虎视眈眈地窥视着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市场,伺机而动。

操作程序限制境外账户

为应对来自国际炒家的操纵可能,笔者认为,中国监管部门应对境外客户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交易账户和交易行为,制定更为严厉的监管标准和交易准入条件。

境外客户在中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操作应透明化和公开化。交易量达到一定限额必须预申报。

例如:海外客户预知自己的交易账户一天交易量将超过某一限额,超额部分或超过限额的该交易必须提前24小时申报。

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第一,保护中国本土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及时披露境外客户在中国境内的短期、大额证券交易信息后,境内投资者可以有充分的时间来决定相应对策;第二,打击短期买卖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

要达到这个目标,关键是交易信息的数据化和数据处理的自动化。对关键交易信息(如客户某一时段内的总交易量,交易前后的资金流向等),中国的证券监管部门应密切关注和及时掌握。而高效的信息系统可以帮助监管机构有效区分合法交易和非法交易。

现阶段,笔者建议参照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的模式。

例如,SEC对上市公司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有着严格限制。笔者在eBay公司工作时,所拿的eBay股票和股票期权有非常严格的卖出时间限制:公司副总裁级别的高管每月有大约10个交易日可以买卖;首席执行官却只有3天的交易时间窗口。

由此出发,中国监管部门应制定和完善符合国情和自身需要的操作程序以及相关的游戏规则,来防止境外客户在中国境内的欺诈和投机行为。

严惩境外客户投机牟利

政府监管部门应打好两张牌:信息的及时公布和惩罚的严厉到位。事实上,自金融危机暴发以来,高盛受到来自美国、英国、日本等国涉嫌欺诈和投机行为等指控,高盛为此支付了巨额赔偿金以求庭外和解。

对于金融市场的操纵行为,使其在公众面前曝光能够打击操纵者的软肋,而一个强势的监管者,更是操纵者害怕的对手。

像高盛这样惯于利用监管漏洞,通过巧妙手段来获得信息和交易优势来牟利的国际资本大鳄,不甘心被其搜刮的国家,必须加大监管的打击力度。在这方面中国监管机构应该学习SEC的“无理”和“霸道”。

2010年4月,SEC认定高盛在2007年初设计并销售了一款基于次贷的担保债权凭证(CDO),但没有向投资者披露该款金融衍生品的关键信息。而同时,高盛还选择做空这款CDO。

高盛的行为的确恶劣,但是SEC并没有确凿证据来认定高盛欺诈。

因为信息披露不一定非得通过文字,用文字条款上对关键信息的遗漏来证明其蓄意欺诈,在法律上是有漏洞的。选择做空则可能是高盛其他部门所为,销售这款CDO的人未必了解。如果他知情,则更不可能留下其知情的证据。类似“导致投资者大约损失10亿美元”这样的指控,本身也说明证据的不充分。

但SEC没有斤斤计较于细节上的瑕疵,而是从定性的角度,果断指控高盛误导投资者。结果当然是高盛照单支付巨额罚款。

因此,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境外客户操盘牟利的惩罚力度。此外,对交易结算资金也应设定限制离境的期限和其他附加条件,以便有充足的时间来监控和打击欺诈和投机行为。■

作者为交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首席风险官

我所了解的“高盛文化”

近年来,随着美国经济虚拟化程度的加深,资产证券化和金融杠杆化程度的日益扩大,华尔街逐渐成为全球资本主义经济的“金字塔”塔顶。

而高盛则是“塔尖”。他所发表的言论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力无人能望其项背,在热点市场、热点地区和热点事件中,几乎总是能看到高盛魅影。

假如有人因为历史上高盛的高管多次出任美国政府要职而高看高盛的商业道德,这实际上是对美国社会、政治和文化的误解。高盛在历史上曾无数次根据自身利益需要来改变原有观点。

笔者曾在高盛工作3年,对高盛的企业文化有亲身感受。

高盛是华尔街乃至全球最盈利的金融公司,每年员工的年终奖远远超过世界上任何一家公司。可想而知,建立在这种欲望和期待下的企业文化,除了残酷竞争、炒作牟利外,还会有什么商业文明可言。

有几件事可以从侧面说明高盛的文化:

那时高盛资本市场部有一条不成文规定:员工若开会迟到,每分钟罚款10美元,故经常有同事开一次会就被罚上100多美元;

高盛的交易员在牛市时与别人称兄道弟、大喊大叫,熊市时则脏话不断;

高盛对待交易员有反差很大的两面性:平时管理宽松且工作福利极好,但在解雇交易员时,却缺乏最起码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