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最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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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最新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最新范文1

首次以国务院名义颁布的保险“国十条”,更是透露了中国保险业改革发展重大政策利好。2006大幕已谢,中国保险业任重而道远。

“国十条”描绘保险蓝图

2006年5月31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保险“国十条”),并指出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四大任务。6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颁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

四、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五、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六、推进自主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七、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支持国民经济建设;

八、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开放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九、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在保险工作座谈会上,黄菊副总理做出重要批示,指出“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保险越重要”。在科学界定保险业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的基础上,“国十条”提出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方向、主攻重点和具体措施,描绘了未来一个时期保险业的发展蓝图。“这是我国保险业的一件大事,是保险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6月26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的保险工作座谈会,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这样评价《意见》的出台:

我国首次以国务院名义颁布的保险“国十条”,透露了中国保险业改革发展重大政策利好,是国家在继续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发展、力促资本市场振兴的同时,谋划保险业更快更好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也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国十条”的实施意味着我国保险业在经历了发展初期的探索、调整,甚至迷茫与困惑,以及十六大以来的快速成长期之后,终于迎来了实现新突破和新跨越的难得契机。“国十条”的出台被业界评价为“打通了保险业发展的所有通道”,并被比喻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春天已经来到”。

“交强险”构建社会和谐

2006年3月28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颁布,自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都应当在3个月内前往保监会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

6月30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包括与之配套的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统一条款。

交强险作为我国第一个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法定强制保险,旨在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合理赔偿,使得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得以进一步发挥;同时通过保险费率的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驾驶人增强安全意识,从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人寿回归“A”股,创市盈率新高

三年前,在纽约、香港两地上市的中国人寿2006年末启动了回归A股步伐。中国保险业龙头企业在经历了国际资本市场严格的考验后回归,除了能让中国的投资者分享企业成长的利益外,更能促进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和创新。

2006年12月26日,是中国人寿回归A股的首发申购日,发行价上限18.88元,对应市盈率97.8倍。国寿计划发行不超过15亿股A股,融资规模在270亿元左右。2007年1月上旬A股迎来了保险第一股。

通过数据比较,可以清楚地显示中国人寿目前的定位已经鹤立鸡群,1月15日中国人寿(2628.HK,601628.SH)A股H股分别报收43.45元人民币和25.3港元,如此之高的股价是建立在良好的预期基础上的,如果未来的成长性不如预期,目前的股价显然还是有一定风险的。摩根士丹利执行董事兼中国策略师娄刚日前指出,全球也没有中国人寿这样高价的金融股。当然未来的业绩需要时间去观察,因为该股是中国股市转折性大牛市的第一年――2006年发行的最后一只沪市新股,也是2007年上市的第一只新股。

保险资金投资挥洒自如

金融综合经营是趋势

“国十条”明确表示,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支持保险机构参股、控股部分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效益较好、拥有客户资源的商业银行。这对增加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提出了现实需要。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也曾表示,为推动银行业的业务多元化,银监会支持银行直接投资设立保险公司,也支持国内保险资金投资入股商业银行。另一方面支持国内保险资金投资入股商业银行,建立更深层次的交叉销售和合作关系。

证券市场多赢局面形成

“国九条”明确表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仅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好处,也会使股票市场得到更多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使证券市场向着规范化发展。而这两大市场的不断完善发展,将使广大投资者从中获得更多的好处。

市场稳步发展,结构趋向优化

2006年度保费收入首过5000亿。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底,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5177.4亿元,同比增长13.8%。这是保险业年度保费收入首次突破5000亿元。

2006年,我国农村保险事业快速发展。来自乡镇及以下行政辖区的农村保险业务收入可望突破550亿元,预计占我国全年保险业务收入的比重将首次突破10%。

今年西部12省市自治区的保险业务收入有望突破1000亿元大关,使得占全国市场的保险业务收入比重大幅提升到18%左右的水平。打破西部12省市自治区的保险业务收入长期在占全国市场总量的10%上下徘徊的局面。2006年,包括外资在内的40余家产寿险公司在西部地区增设了上百家分支机构,其中中国人寿、平安财产和安邦财产开始筹建分公司,结束了长达20年只有中国人保一家保险公司的历史。西部保险市场的活跃,预示着中国保险市场区域差距在逐渐缩小。

首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出台

由于发生深圳几个健康险投保人联合友邦寿险公司按寿险条件理陪健康险事件,8月14日保监会了我国首部规范健康保险经营行为的法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并于9月1日起施行。《办法》针对健康险产品销售和赔付作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有利于促进健康保险产品创新。为了体现健康保险的地域性、个性化要求,《办法》支持保险公司通过产品创新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在短期个人健康保险方面,《办法》允许保险公司在销售产品时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在费率浮动范围内,根据投保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短期团体健康保险方面,《办法》允许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团体的具体情况,对保险金额、除外责任等产品参数进行调整。

《办法》体现了对消费者的保护。针对健康保险产品专业性强等特点,《办法》强化了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和销售等方面的责任,突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百万保险营销大军大整顿

7月1日起,保监会出台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从资格准入、从业行为管理直至市场退出,对全国近150万保险营销员进行全程动态监管。这意味着国内沿用了14年的保险营销模式开始出现转型与变革。

《规定》进一步加强了营销员的培训管理,努力提高其职业素质。《规定》对保险营销员需要接受的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做出了明确规定,岗前培训不得低于80小时,从业后每年参加不得少于36小时的后续教育,其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不得少于12小时。并且对培训组织、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相关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建立保险营销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机制,促进保险市场诚信建设。

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一直是制约国内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保险中介监管制度体系,有利于规范保险营销服务行为,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有利于维护保险营销员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我国保险业有快又好发展。

养老保险深圳突破户籍限制

重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日前颁布,其中最大的突破是非深户籍员工养老门槛降低,取消了非深户籍员工退休前5年连续缴费的限制。这意味着,非深户籍员工在养老的条件上和深户籍员工平起平坐,即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在深圳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最新范文2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3月底,中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数量已经超过50家,获批的投资额度接近100亿美元。QFII的投资风格相对稳健,股票投资比例不断上升,对绩优蓝筹股长期持有,换手率远低于基金、券商集合理财、社保基金以及券商自营业务。虽然QFII并不直接参与国内的资产管理行业,但是QFII以其全球配置理念和长期投资行为,促进了中国股市估值体系的完善,推动了股市的稳定发展,间接地为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发展基础。

中国企业年金的存量规模近1000亿元,每年新增资金将在800亿元到1000亿元左右,虽然企业年金不可能全部入市,但根据企业年金的投资规定,企业年金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每年供给股票市场资金约达300亿元。而作为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命钱”,企业年金的股票投资也将保持保守稳健的风格,主要通过长期持有大盘蓝筹股票获得收益,这部分快速增长的资金将会发展成为机构投资者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资产管理行业规模的稳步扩大。

2006年在“国十条”等政策的鼓励下,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得到极大的拓展,保监会进一步提高了保险资金入市的比例,及时调整重点公司股票直接投资比例,从1%提高到3%,此后又提高到5%,对推动保险公司优化资产结构起到重要作用。各保险机构的股票直接投资规模由2005年底的120亿元大幅提升到2006年12月底的770亿元。截至2006年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累计实现收益955.3亿元,平均收益率5.8%,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

这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拓展了资产管理行业资产的广度,因为这些机构投资者资金的特殊性,给资产管理行业的业务模式、产品创新和管理机制创新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促进了资产管理行业业务的全面发展创新。

资产管理进入混业经营时代

在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中国资产管理行业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参与者。2005年工商银行率先成立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意味着银行业开始积极渗透基金业,随着一批大银行的加盟,基金业发展的速度开始加快。而银行系基金的良好业绩和市场形象也为基金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2006年第二批银行系基金也在整装待发。与此同时,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基金业的速度也在加快。中国第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的信达澳银基金已进入运营,保险公司纷纷新设立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开始发起设立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计划也纷纷重新出现在市场上,到2006年12月底,共有15家证券公司推出集合理财产品22只,累计募集资金275.42亿元,比上年增长89.94%。其中,非限定性产品9只,限定性产品14只。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总资产规模约300亿元。另外,2006年共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45个,发行规模594.05亿元,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5.05%和13.61%。

随着多种国民经济核心力量进入资产管理行业,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正在形成以有实力的金融企业为主要股东的竞争格局,其影响长远而深刻,这必然使得资产管理行业进入相对集中的市场格局。

根据国外经验,在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进程中,营销能力的提升和销售渠道的拓展非常重要。在中国,由于银行网络的广泛性和便捷性,商业银行一直是资产管理业相关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人民币和外币理财产品、理财型保险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和基金的大部分销售额都是通过银行完成的。2006年,中国有42%的基金销售是通过银行进行销售的。以往商业银行并不太多地涉及资产管理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充当的是销售商的角色,与产品供应商――基金、证券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没有利益上的冲突。现在商业银行向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集团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将成为重要的战略目标,大型国有银行相继建立了自己的基金管理公司,与现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直接形成业务竞争,渠道和营销服务能力成为商业银行的比较优势。因此,其他类型的资产管理公司除了关心产品以外,将更加重视渠道的建设和营销能力的加强。

基金公司的优劣势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中机构类型主要有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私募机构,他们在理财业务中各自有着比较优势。

从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收益组合范围、管理的透明度和目标客户范围来看,基金管理公司有着相对的优势。首先管理公司有专业化的投资团队和先进的投资理念,能够根据机构和个人在资金性质、资金规模、风险偏好、支出特征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的客户群体,根据每个客户群体的具体特征和需求设计相应的基金品种,提供广泛的风险收益组合;其次,基金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对完善,基金运作规范,有着很高的管理透明度;第三,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募基金产品投资门槛相对较低,可以满足中小机构投资者的需求,而其他非公募基金业务的投资门槛相对较高,可以满足大客户的投资要求,因此目标客户的范围很广。

然而,在渠道销售优势和创新能力方面,基金公司则相对处于劣势。首先中国的基金发行销售是以银行的销售渠道为主,2006年银行系基金的发展和扩容让非银行基金管理公司感到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销售瓶颈更加突出,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相比则处于相对的劣势;其次,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使得创新能力和私募机构、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相比处于相对的劣势,但是相对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则处于相对的优势,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能根据市场的发展需求不断对产品和业务进行创新。(见附图)

附图各类资产管理机构的优劣势比较

企业年金: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2006年,中国企业年金稳健发展,各金融机构与企业纷纷共同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在年金业务发展竞争中,逐渐显示出各金融机构的相对优势。(见表1)其中,商业银行具备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在基金托管甚至社会保障基金的托管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业务经验,而且拥有长期的个人储蓄账户的管理经验,在账户管理人、托管人业务的优势明显。信托投资公司在充当受托人具有天然的法律优势。保险公司在年金业务上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基金管理公司因其专业化的投资研究团队、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在年金投资管理方面取得相对优势。

在市场方面,基金管理公司专业、规范的投资管理能力获得企业信任与市场认可,从2006年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签约情况看,签约企业有36家,选择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的27家,占总量的75%,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在企业年金业务的投资管理中占有较强优势。

2006年基金管理公司在企业年金业务上,在客户接触、合同的签订,产品设计开拓和发展合作联盟等方面持续做出不懈努力。但在市场发展初期,基金管理公司也意识到开拓企业年金市场的难度,在调查访问中,已经取得管理资格的被访者认为,当前影响企业年金市场开拓的主要困难在于企业客户认知程度不够,还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其次是当前参与机构价格混乱,管理费标准亟待规范,另外还包括无法建立有效合作机制,提供综合服务优势;产品设计缺乏创新,在长期资产配置上缺乏经验;税收优惠措施不到位等。

专户理财:个性化的全新投资理财服务

专户理财业务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另一种是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2006年,基金管理公司业务竞争激烈,逐渐演化为全方位的同业竞争。而且,在面对不断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基金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之时,还面临着潜在的市场进入者和投资代替品的竞争压力。专户理财业务将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新的业务领域,形成产品的差异化,增强竞争力。

中国市场上存在大量的社会资金,如教育基金、扶贫基金、互助基金、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等,通过专户理财业务模式,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增加资金的供给、促进基金管理公司的专业理财,有利于推动基金管理公司设计出为某些定向客户定制的基金产品,满足不同层次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通过独立账户推动QFII业务也是专户理财一种主要的业务形式,最新讨论的法规将允许基金为QFII提供专户理财,这能为基金公司提高收入来源,100亿美元的QFII,按股票基金1.5%的管理费计算,基金公司每年可以获得大约12亿元人民币的管理费。

专户理财业务开放后,基金管理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可以推动专户理财业务的扩张。首先可以共享基金管理公司已有的高度专业投资管理能力,针对不同的投资需求,为委托人提供量身定做投资方案,形成专家管理的分散化投资组合;其次,由于在发展初期和拓展时期,专户理财业务可以借助于基金管理公司在公募基金领域已经建立了相对稳定的营销渠道,在与银行、券商的理财产品的竞争中获得比较优势;最后,基金管理公司已经建立了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和股票基金的完整的产品线,有着能够覆盖银行间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以及衍生品市场的专业化投资研究团队,在专户理财业务放开后,这一投资研究团队可以提供研究人员和投资管理人员支持。

但是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专户理财产品以及公募基金,会引起大客户和小客户的话语权之争。公募基金的投资人较为分散,基金管理公司专户理财初期吸引的都是具有5000万以上的客户,专户理财会把大的机构投资者吸引去,这样公募基金的主力就剩中小投资者。在这种客户格局下,中小客户的话语权无法与大客户平等。同时专户理财客户会给基金管理人激励费用,而公募基金持有人只缴纳管理费。对于基金管理人来说,这个利润差异也难免会让他们产生偏爱。这种利益导向的偏爱如果没有道德和制度的约束,可能发展到对公募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侵害。

QDII业务实现投资管理的长周期组合

截至2007年2月底,总共有16家机构获得QDII的额度,而基金管理公司中只有华安基金一家获批。

基金QDII业务能够构建全球资产组合,收益性更高。华安国际配置是首支基金系QDII产品,获批额度5亿美元,实际募集资金约2亿美元。华安国际配置基金投资范围覆盖纽约、伦敦、东京、中国香港等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信托凭证、商品基金4大类金融资产,并由境外投资顾问雷曼兄弟公司提供100%的本金保证。而银行QDII仅能投资于境外的固定收益产品;从收益测算来看,基金QDII的收益相对较高,而银行QDII的收益接近美元基准利率。

另外,基金QDII产品投资周期长,可实现长周期的组合管理。例如,华安国际配置的投资周期为5年,而在5年时间内,投资者可以根据人民币的汇率走势来选择是否兑换为人民币,这给了投资者更自由的选择空间。而银行QDII产品大都周期较短,国内银行推出的产品期限都在一年以内,可以代替传统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属于为普通投资者开发的积极海外投资工具。短期内,人民币持续升值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因而兑换美元产生的汇率风险严重影响了这类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