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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范文1
为了有效预防和消除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人社局辖区范围内所涉及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预防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人社局副局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信息的收集和保存,参与控制,及时将事件情况向上级报告。
三、预案的应急准备
(一)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内容:包括突发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组成和相关职责,突发性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包括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的储备与调度,以及法律责任等。
(二)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防范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三)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提高救治能力,充分做好应急准备。
四、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责任报告人:每位在岗职工均为责任报告人,谁发现谁都有义务及时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瞒报、谎报和迟报。
报告程序:即可向市疾控中心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发生事件的详细地址、时间、人员伤亡情况,属中毒事件应说明中毒后的主要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原因等。并协助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以下几种情况为报告内容: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性事件,不可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性事件的隐患,有权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
五、应急处理
(一)领导小组接到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应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
(二)应急议案的启动,领导小组必须报请上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
(三)应急议案启动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启动必要的应急措施。
(四)应急议案启动后,应根据议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通盘考虑应急处理的技术工作。
(五)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运用储备物资、相关设施、设备,报请上一级政府批准后,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依法对传染病疫区进行封锁。
(六)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在处理突发性卫生事件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配合,不得拒绝。
(七)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镇政府应组织力量,团结协件,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六、法律责任
(一)各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对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对突发性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区别不同情节,予以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突发事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隐瞒、缓报或谎报,阻碍应急处理人员执行职务或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予以配合。
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范文2
2021关于公司安全生产的预防火灾应急方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程序、职责和措施,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及时、有效、正确地实施应急救援。根据国家的有关安生生产的法律法令,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应急方案。
第一条、突发性事件的内容
1、预防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近期主要是预防火灾安全;
2、预防疾病;
3、预防食物中毒;
4、突发性工伤事故。
第二条、突发性事件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1、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总指挥、副总指挥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受伤人员现场抢救及护送转院等工作;
3、保安人员负责现场灭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导、治安保卫、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等工作;
4、行政部负责指挥、组织人员现场救火和事后现场保护,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事件结果评估,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5、生产部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支援;
6、在紧急状态下,各部门负责按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地实施生产、电器等设备的紧急停用及相关事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7、xx、xx、xx、xxx为应急救援指定用车,在接到指挥部救援指令后,必须火速赶赴现场集结待命。
第三条、应急保障措施
1、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快速反应、协调作战、单位救援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配备、配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经常性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长期处于良好状态,当前重点是要定期检查灭火设施,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常识教育,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每年举行一次安全救援演习,提高员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确保公司各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一旦发生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可以依法支配、统筹、调动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装备、器材、物资等资源;
5、灾害发生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实施救助,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同时报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伤害事件110。
第四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职责
1、日常管理、一般突发性事件由行政部负责,其他各部门协助;
2、发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工作,行使工作职责;
3、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救援行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五条、任何员工都负有保护公司生产设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损坏的义务,严禁任何人乱用和损坏安全设施。
第六条、各部门都应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的第一时间内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并积极组织、实施救助,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力量实施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七条、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定期开展应急救灾演习活动,提高全员自救、互救能力,为应急预案的实施打好基础。
第八条、凡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肺结核、甲肝、乙肝等)的员工,应及时治疗和休养。
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范文3
关键词:应急物流;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一、应急物流的定义
关于应急物流的定义,学界尚未有统一的认知,主流观点主要有三种:一是从具体措施的实施方面将其定位为在特殊的危机情况下的物流措施集成;二是为了满足突发性的物资流动需求而做出的实体流动过程;三是从物流运作角度将其理解为突发事件背景之下的物流运作模式。
应急物流和常规物流在目标上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常规物流是一种经济活动,追求运作效率的最优化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应急物流因其“应急”这一特性,在经济活动当中还体现出社会公共服务的特性,通常借由高效率的实现来体现出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和灾难损失的最小化。
结合各学者的观点,本文认为应急物流是为应对突发性灾难事件,以追求时间效用最大化、灾难损失最小化的特殊物流活动。
二、我国应急物流存在的问题
(一)灾难应急法律法规方面。为了应对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灾难性事件,世界各国都纷纷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在危机关头有法可依,例如美国的《国家紧急状态法》、韩国的《传染病预防法》和俄罗斯的《联邦公民卫生流行病防疫法》等[1]。我国目前为止针对公共突发性事件制定的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自然灾害领域,对非自然灾害领域的划分认定以及应急处理等尚缺乏明确有效的法律规定。
我国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了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等7种自然灾害,截止到2010年9月,我国政府已经颁布与自然灾害有关的法律文件达12项[2],但大多是对自然灾害的纲领性文件和宏观管理调控方案,在具体实施上缺乏明确的组织职能确定及划分、作业流程制定、责任归属、物资调配权限确认等重要方面。通常我国发生公共突发性事件后,各级政府就会成立相应的危机处理领导小组,以行政强制力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导和法律约束,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出现部门衔接不畅,信息不全,浪费严重,效率低等问题。
(二)应急物流组织机制方面。各政府部门成立的危机领导小组所调派的人员通常都是从各单位临时抽调的,应急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调拨等职能也往往分散于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部门[3],缺乏长效应急机制,无法充分发挥物流专业人员在应急物流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军用物资和民用物资的调拨流程和途径也有差异,军地分割,造成在应急物流组织方面各自为政,缺乏综合统筹,需要协调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众多,沟通成本高,沟通效率低,缺乏系统化指挥。最后,我国对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大多以军队和政府力量处理为主,民间的人力、物力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危机物流表现出缺乏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特征。
(三)应急物流信息系统方面。我国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在信息的即时沟通和分享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在危机物流调配中的信息化应用程度还远远不够,从危机爆发前的预警信息的及时传递,到救灾过程中的物资信息实时更新以及伤亡人员的就医和丧葬安排,到灾后安抚和重建工作的地区间、部门间配合,无一不需要高效的信息传递。我国在应对汶川地震时就曾出现就在初期物资匮乏,后期供应过多,浪费严重,以及物资种类和时间上供需不均等问题。
三、加强我国应急物流发展的对策
(一)健全灾难应急法律法规。一方面健全立法,对已经成文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具体操作方案,提升法规制度在应急事件当中的实际指导作用,包括明确各项紧急物资的调用权限,妥善处理各种运输能力在救灾工作当中的地位和功能,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征用做出明确规定等;对尚未触及的公共突发性危害领域尽快补充立法,保证各项灾难应急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保证在灾难处理当中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严格执法,加强对自然灾害及非自然灾害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措施,严格对应急物资的使用权限和用途的监管和调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杜绝在危机时刻由于法律落实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
(二)完善应急物流组织机制。我国可参考国外实践经验,整合军队、政府和社会物流结构,建立一个专业的应急物流指挥中心,用常态化的组织机构代替临时的危机处理小组,将对公共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对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加强对应急物资调配、储存、运输等工作的日常协调与配合,保证在危机时刻确保整体物流运作的高效和顺畅。
在应急物流处理中适当扩大民间物流所占的比重,扩充物资补充渠道,将市场化、社会化的物流管理方法融入危机物流之中,以取代单纯依靠行政强制力的应急物流组织,取长补短,互相补充。
(三)加强应急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在危机处理当中,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和传递的高效性、准确性是确保应急物流活动得以协调统筹的关键因素。我国应加强对统一应急物流信息系统的建设,用正规高效的沟通渠道弥补临时性沟通的不足,做到共享信息,快速响应,打破以地区、部门为疆界的信息壁垒,建成国家级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中心,科学统筹和分析信息,提升信息的时间价值。
(四)加强应急物流知识的科普教育。危机物流作为应急处理中重要的一环,应当和其他灾难科普知识一样,纳入对公众的科普教育当中,不仅从制度上将危机物流看成一种常态,同时向公民传递正确的应急物流有关知识,从思想上了解各种突发性危机以及危机物流,帮助公民在危机发生时能够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贡献自身的力量,同时也可以形成对政府应急物流组织的社会监督,保证各项政策的正确实施和各项应急措施的有效落实。
参考文献:
[1]欧忠文,等.应急物流.重庆大学学报,2004,27(3):164-167.
[2]李宁,等.中国自然灾害应急法律体系的数量差异分析.自然灾害学报,2012,21(4).
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范文4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局综治办和局领导,同时由综治办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全体人员要在“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集中人力、物力并根据工作方案及时处理,力争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针对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紧紧围绕保证生命财产、维护稳定安全这个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其处置原则是:遵循法律法规、依法处置的原则;疏导为主、讲求方法的原则;情报信息通报原则。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钟文达局长任总指挥,纪检组、综治办、办公室、法规股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
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协调各工作小组对局内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进行有序处置,并及时将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单位全体干职工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六)平战结合、体制创新。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与人民防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人防资源(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通过体制创新,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保障。
(七)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四、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五、应急处置步骤
(一)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向上级报告,不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二)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的预案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三)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其他单位部门协调处置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向上级提出建议,安排相关部门给予协助,并经上级批准后启动相关预案。
(四)指挥与协调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由局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股室和人员根据上级的安排采取相应的行动,并坚决完成本单位在处置过程中的工作任务。
需要本单位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应积极配合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予以协助。
(五)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范文5
一、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
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失,我局充分利用每周二、四下午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布置应急管理工作,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全局职工积极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并均取得了优秀成绩。通过不断地学习宣传,我局广大职工掌握了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提高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为我局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和在突发事件面前能够沉着应对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成立了市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廉保军任组长,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调研员胡永廷、副局长朱西国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日常工作组和应急工作组,日常工作组由胡永廷同志牵头,应急工作组由朱西国同志牵头,分别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信息后勤等日常工作及接待联络等应急处置和协调。共同做好突发性的应急管理工作及其它公共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协调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演练,配合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搞好稳定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科学编制预案,狠抓落实。
为确保我局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我市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秩序,积极有效应对突发性事件,根据市政府和省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亳州市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可能会出现的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制定了相应的处置应对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为了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处置程序,提高实战能力,结合《应急预案》,在年奥运会前夕,我局组织了1次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演练。在演练过程中,领导小组沉着应战、果断指挥,组织干部职工立即停止手头工作,按预案要求,各科室紧密配合,与各县、区及市直部门密切协调,成功应对了突发事件。通过实战演练,达到模拟运行应急机制、管理体制,调整、充实预案的内容,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解决在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由于平时认真演练,且有平时处置突发小规模群体性上访的成功经验,在年12月31日的200多名外省兴邦集资户来我市行政中心上访事件中,我局措施恰当,处置及时果断,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维护了良好的秩序和社会秩序。同时积极支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
(五)组织教育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为保证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合理,使预案真正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我局邀请了省、市有关部门有经验的同志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上访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上访事件处置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责任分工、事件报告的程序、接到事件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
(六)认真排查隐患,防止上访事件发生。
由于工作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群众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为此,我局从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入手,定期或不定期对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问题和可能会进京上访人员逐一进行清理,彻底排查源,并将有关事项的事由、涉及人员、形成原因、可能会出现的后果及应对措施等相关资料建立数据库,重点加以解决和应对。
(七)加强应急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我局建立了领导带班的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记录登记,特殊时期建立值班信息零报告制度。同时,为确保信息畅通,每月核对一次干部职工的电话号码,一旦遇到紧急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加强信息研判,建立社情分析机制,随时掌握动态,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发现有人鼓动上访和不稳定的苗头,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劝阻说服工作,每月分析上报一次社情形势分析,及时为领导掌握形势作好参谋,为部门和领导决策争得时间,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使小问题不出村组,大问题不出县区,困难矛盾不上交,确保我市大事不出、小事尽量不出,全力为推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尽管我局的应急管理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明显。但通过自查发现,我局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深入;二是对有关的工作预案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对有关制度的落实还要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包保稳控工作的落实等;四是有的硬件设施还需要配备,如灭火器等。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从查出的不足入手,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要进一步健全预案体系;三要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四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应急管理硬件建设。
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范文6
关键词:危机;危机管理;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发展迅速,国际地位显著提高,迎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但是新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2003年初,“非典”疫情肆虐全球32个国家和地区,我国829人(含香港、台湾地区)死于非命;H5N1禽流感疫情开始在全球大面积传播,中国大陆截至2012年底确诊41例,死亡27例。全球15个国家总病例数虽未达700例,但病死率却在60%以上[1]。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墨西哥爆发并迅速向全球蔓延,截至2009年底,已造成全球12万余人死亡[2]。因此有效应对公共卫生领域的突发事件,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研究,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之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的、不可预测的,有公共卫生属性的,危害性和影响达到一定程度的突然事件。正如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一样,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也会给人们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如果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可能诱发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3]。
一、长沙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1.长沙市简介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管理现状
长沙市管辖五区三县,共有54个街道办事处,81个镇,38个乡。总面积118195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55633平方公里;总人口610384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400万人,市区人口2024646万人。据统计,至2011年底,长沙市共有卫生机构2680家,其中医院142家、卫生院11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2家,妇幼保健机构11家,卫生监督机构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1家,诊所1615家。共有床位4703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36679张,卫生院6275张。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共5303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9100人,注册护士22956人。经过多年的建设,长沙市已经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长沙市卫生局是长沙公共卫生管理的直属单位,内设十四个机构,其中疾病预防控制处便是长沙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专门处理长沙市内发生的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它除了要处理本机构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外,主要职责还包括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的预防、控制、救治、报告总结等工作。预防主要是要制定好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策略,降低突发性事件给公共卫生体系和社会造成的损害;控制主要是指要协调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对突发事件地区进行隔离或防治,防止事态蔓延;救治是指应组织医疗机构和人员积极开展紧急救援工作,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报告总结是指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后,要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管理策略。
二、长沙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仍然存在“重治轻防”思想。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往往事发突然、难以预测,在事件没有完全爆发时,相关部门与群众极易产生松懈心理。首先,当前长沙市的疾病控制机构仍不健全,相关防范措施难以落实;其次,私人诊所及民营医疗机构缺乏规范的传染病登记和上报制度,增加了传染病的防控难度;此外,部分乡镇卫生院防疫人员多为外聘人员,工资较低,责任心不强,人员缺乏稳定性。
2.公共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公共卫生工作属于公益性社会事业,收益较少甚至没有收益,容易出现资金不足,妨碍卫生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据统计,虽然长沙市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每年都比前一年有所增加,但相比支出仍然呈现短缺势态。并且,调查显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在应急管理进程中的财政经费补偿的监管和评价存在缺位现象。
3.公共卫生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下,社会对于公共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专业人员数量却成为制约公共卫生体系健全的短板。长沙市的统计结果就明显的表现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缺乏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长沙市卫生应急工作的瓶颈。据统计,全市乡镇卫生院共有人员4841人,其中卫技人员4558人,占总人员数的94%卫生技术人员中,学历层次不高。大专以上学历914人,占20%,市州卫校中专毕业生1527人,占335%,县级卫校毕业1181人,占26%,无卫生专业学历1024人,占225%。加之缺少应急防护和应急救治训练的人员,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发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没有这些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就使得最新的疾病防控措施和技术无法深入传播到基层,无法从源头上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防控。
4.信息网络不健全。由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突发性、意外性,各类初期信息难以及时获取,从而阻碍了政府和应急管理中心迅速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做出正确的反应,容易引发大范围的社会恐慌。长沙市已经启用了CDC(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网络直报信息管理系统,虽然这个系统可以及时通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和进展,但是对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的控制和救援活动帮助较小,缺少相关信息的公布。所以,总的来说整个卫生系统的资源共享程度不够。
三、完善长沙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对策建议
首先,明确政府职责。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政府重视是根本保证。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中,政府应处于主导地位。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危机意识与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其次,建立长效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我们应当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策略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来看待,所以政府的财政支撑应该是其主要的资金来源。公共卫生事业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并设立应急专项资金,确保公共卫生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不会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同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更为广泛地参与到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中来,一方面,企业和社会力量可以为公共卫生事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撑。另一方面,企业和社会力量能够帮助监督资金的流向,确保合理有效的利用每一笔资金。第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是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前提,也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保障。21世纪需要的是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公共卫生事业人才的需要也是一样的。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人员必须要有全面的医疗卫生理论知识,还要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当前长沙市公共卫生人员不足,专业技能不强,针对这一现状,首先应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通过讲座、授课、演练等方式提高其工作能力;其次应引进专业人才,采取切实有效的鼓励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另外可以通过与高校合作,支持重点学科建设,针对新型传染病展开研究,从而增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第四,推动应急信息化建设。要加快长沙市卫生信息网络的建设。结合各地区不同的卫生管理要求和目标,在现有的公共信息平台上,扩充公共卫生信息资源,建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效的网络连接,形成全面的公共卫生信息库,确保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医疗机构都能够共享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永怡,李军,张玲霞,关注新发传染病,攻坚H7N9[J].传染病信息,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