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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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

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范文1

我省从今年起已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相对于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之初政府投入的20元增长了10倍。

在政府已有能力加大对医疗保障投入的前提下,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问题建议如下:

一、相同的人均缴费和政府费用补偿模式不适应“低收入、高需求”老龄人口的健康医疗保障,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目前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不区分个人的年龄,均采用相同的缴费并享受相同的政府补偿,若能适当减免城乡参保老龄人的缴费,提高参保老龄人口的医疗补偿标准,则将能明显提高老龄人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不适应“慢病多、长疗程”老龄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目前我国现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均是采用“大病统筹”的模式,该模式从我国国情和国家财政以及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的承受能力出发,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最基本的大病医疗保障。但是该模式并未考虑到各年龄段的需求差异,而只是照顾普通人群的经济承受力,因此说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并未给予老年人任何特殊关照。若能在不增加个人缴费并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础上,逐步解决参保老年人的普通门诊费用负担,即使对报销比例仍给一定的限制,也可体现出地方政府对老年人特殊医疗保障需求的关注。

三、相同的报销比例及报销标准模式不适应“高患病率”老年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范文2

我国的老龄化趋势尤其令人堪忧,除了“未富先老”之外,医疗保健事业还不发达、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都是挑战我国应对老龄化的重要障碍。我国在经历十余年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后,形成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三大基本保险制度为主体的医疗保障体系。截止2011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到90%,新农合参合率超过96%〔8〕,可以说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绝大多数公民。但是在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及城乡之间,其保障水平差异较大,且总体保障水平不高,统筹层次过低。当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在职和退休人员的门、急诊及住院医疗,除上海和北京等发达城市外,目前很多城市对门诊医疗的保障较低,除每年拨入个人账户几百元补贴外,仅对重大疾病治疗等少部分特定项目给予补贴,对很多低收入的老年人来说仍然是看不起病的。与职工医疗保险相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仅重点保障居民的住院大病医疗,保障水平更低。表2所示的我国老年人口2w患病未就诊率和年未住院率,可见中国老年人旺盛的医疗需要还不能完全转化为有效的医疗需求。据调查〔3〕,在全人群2w患病者中有24.4%因经济原因未就诊,应住院未住院患者中高达70.3%因经济原因未住院,估计这一比例在老年人中应该更高。另外,现有医疗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全人群设计的,其保障方式单一、保障功能不够完善,无法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虽然基本医疗保险在缴费比例和医疗费支付比例上给予老年人一定照顾,但是仍无法弥补老年人低收入与高医疗需求的矛盾。而具有补充作用的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相当不足,当前不仅大部分老年人完全没有商业健康保险,很多年轻人也缺乏保险意识。作为社会医疗保障的底线,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筹资不足、救助范围小、救助效果微乎其微〔9〕。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任重道远。

对我国城镇老年人医疗保障模式的思考

构建完善的老年医疗保险制度

老年人收入低,但医疗需求大,特别是对慢性病、大病治疗及长期护理的需求,基本医疗保险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需求,需要通过多层次的保障方式弥补。一,可以建立专门的老年医疗保险制度,例如,设立老年医疗保险制度对部分慢性病、老年病及重大疾病给予保障;设立高龄老人医疗保险制度对70岁以上老人给予更高的医疗补贴;设立长期护理保险对长期卧床护理需求提供保障等等。二,完善对老年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低收入老年人群的大病救治,兼顾慢性病和常见病的医疗保障,加大对基层救助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三,扶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通过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品种满足人们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另一方面,随着人类卫生服务需求的逐渐提高,人们对健康的标准已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衰弱,而是一种在身体上、精神上都完满的状态。医疗保险应向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心理健康等方面扩展,通过疾病预防和健康保健更好地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降低医疗服务消费。

提供完善的社区老年医疗服务保障

首先,建设高水平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是我国应对老龄化的一个必要举措。全世界很多国家都比较重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不仅方便、及时地保障人们就医,同时承担着“守门人”的角色,起到防止小病大医、浪费医疗资源的作用。近几年来,我国也开始重视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但其医疗水平还不高,尤其缺少好医生,因此很多人仍喜欢挤大医院,“看病难”没有很好缓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成为居民健康的一线保障单位,向着包含健康教育、常见病和慢性病的防治、康复保健、家庭护理及心理护理在内的一体化服务目标发展。其次,创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相辅相成,社区服务“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作为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过渡形式,居家养老模式既维系了中国传统养老观念,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因而成为中国未来养老的主要方式〔10〕。但是不出20年,中国第一代独生夫妻自身步入老年的同时,将面对四位高龄老人的照料问题,家庭能否承担多位老人的医疗负担值得担忧。届时将有更多的独居老人,对各种养老机构的需求会更为迫切。当前公立养老院一床难求,私立养老院良莠不齐,且费用都令一般收入水平的老人望而怯步。因此,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应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同时,政府应尽早筹划如何通过社区养老和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优化配置及其制度化管理,创建低成本高质量、医养结合的中国式养老模式。

大力发展老年康复医院

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范文3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完善护理

一、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人口老龄化的概念 人口老龄化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 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与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990年的6299万增加到2000年的8811万,占总人口的比例由5.57%上升为6.96%,目前中国人口已经进入老年型。性别间的死亡差异使女性老年人成为老年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预计到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同时,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到2040年将增加到7400多万人。

(三)我市老龄化现状和趋势 按户籍人口统计,截止2009年末,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5.35万人,占总人口的17.27%,比上年同期增加3.92万人,增长5.49%,老龄化程度高于全省16.18%的比例,列全省第四位。其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10.7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4.32%,占总人口的2.47%。预计到2039年我市老年人口数将达到最高158万人,老龄化比例接近40.24%左右。

(四)老年人健康问题十分严重 老龄人口数目及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的增加,意味着将有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具有发生某些慢性病和体力衰竭的危险年龄段。进入老年是人生中的一次重大转折。老年人离开了工作多年的岗位,每天的生活内容发生了改变,所以,无论从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会出现很大变化,甚至会产生很多问题;由于机体组织的衰老及功能的减退,各种老年性疾病接踵而来。随着年龄的增大,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非感染性和感染性疾病发生率都增加,据有关资料统计中国城市65岁以上老年人患病率60.2%,为总人口平均患病率23.7%的2.54倍。

(五)目前老年医疗保健方面存在的不足

目前老年医疗保健方面存在的不足如下述几点:

1.我国的部分城市和地区已先期进入老龄社会,而社会的准备确不足,老年人的照顾、出行、就医等问题还没有受到社会的重视。

2.有些单位发不出老年人的退休金,医药费不能及时报销,造成老年人经济困难,有病无法得到及时治疗,小病演变成大病。

3.目前的医疗工作还是以各级医院为基础开展的,医院只把病人作为服务对象,没有把健康老年群体和易感老年群体作为服务对象,将老年病的预防、保健工作放在了次要位置。

(六)传统医疗模式存在如下问题

传统医疗模式存在如下问题:

1.忽视老年人的自我保健能力和功效,只重视疾病的治疗,而对影响他们健康的心理因素、社会因素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2.重视医疗工作,忽视预防保健工作;临床医师们重视个体病人信息,忽视群体病人信息;对老年群体的健康状况缺乏详细的了解。由于不能及时得到老年群体的年龄结构、患病情况、健康水平的资料,对于各种严重疾病的高危人群无法进行监控和分析,也就不能提出预防措施。

3.随着老龄人口的逐年增加,寿命的延长,老年群体的健康状况与年龄成反比,并且多数患有多种疾病,住院率远远大于中青年龄段。像北京病人集中的地方,老年病人因各种原因引起的住院难现象时常发生,给老年病人及时诊断、治疗带来困难。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笔者认为人口老龄化是人类最重大的成就之一,也是对人类最严重的挑战之一。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公共卫生政策所取得的成就。但是取得一定成就不等于完善,对于老年人的就医护理还有所欠缺,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绍兴市中医院作为创三甲的医院之一,在老年人护理上已经有过硬的技术和高素质。笔者认为在老年人护理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坚持做到精益求精,日益完善,作为绍兴市中医院的一名护理人员对于老年人护理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在医疗政策上完善 老年人的需求是多层次的,对老年人的需求问题要分轻重缓急解决。需要明确的是,不是所有觉得老年人需求问题都要由政府解决,都由政府包下来。对于那些关系到老年人的基本自下而上需求,如:经济、医疗、合法权益等基本保障问题,主要应由政府来解决,特别是对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应由政府承担。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证老年人都能享受医疗保障,有病得医,住院能得到最大力度的护理。对于那些收入水平较高,个人需求层次较高的老年人,可以由政府制定优惠政策,激活市场、借助社会力量来满足其需求。

(二)在护理服务上的完善

在护理服务上,配备高素质的护理人员提供高质量的护理

1.作为医生和护理人员,拥有较多的护理知识和经验,能针对患者的体征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并能在各种不典型的临床反应症状中,及时发现病情变化,给予恰当的抢救和护理。

2.用自身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丰富的临床经验,针对老年人群多发疾病、疾病并发症多和一个人同时患多种疾病的特点,对症下药。

3.老年病人的机能衰退和疾病的长期复发治疗,使尿道、血管等器官变硬变窄,给医疗护理技术操作造成一定的难度,医护人员有过硬的技术操作本领,减少病人不必要的痛苦,避免操作不当影响技术效果。

4.有耐心,做为老年人服务的医护人员,除了具有一般医生所必需的敬业精神外,还有一份特别的耐心,不厌其烦的护理老人。

5.老年人,尤其是老年病人,因病痛的折磨和社会交往减少,容易产生厌世情绪和孤独症。老年人特别喜欢回忆往事并向他人倾诉,医护人员特别注意心理医护质量,用爱心去倾听老年人心声。

参考文献

[1] 绍兴市民政局:关于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

[2] 陶立群.《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特点》,科学决策月刊2006.

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范文4

一、基本情况

农村老年人抽样调查情况:从问卷情况看,抽样的120位老年人中有6位是退休工人,114位是农民,多数老年人人均有承包地2亩左右,在60-69岁的抽样人群中,有60%是老年人自己耕作,40%是子女帮助耕种或转包;在70岁以上抽样人群中,只有少数身体好的自己耕种,绝大多数由子女耕种。多数老人经常给子女料理家务或照看孩子。

从文化程度看,90%老年人是文盲或半文盲,极少数是小学文化,平时不看书不看报,有选择性地看电视节目,以传统休闲娱乐节目为主,平时打打扑克、闲聊家长里短,基本不参加健身和文娱活动。

60%的老人与配偶同居,30%独居,10%与子女在一起生活,住的多数是自己的旧房,面积20—30平方米。去年个人全部收入60%在1001—元之间;30%在501—1000元之间,5%在500元以下;5%在5001—7000元之间,上级每年补助101—300元,每人每月大致开支51—100元,对物价上涨多数紧张,少数平静。没有社会养老保险金(退休人员除外)。50%老人子女经济状况较好,40%子女经济状况有困难,10%子女十分困难;50%老年人生活没问题没存款,10%老人达到温饱有困难、无欠债;15%有欠债,无法达到温饱;5%较富裕,有存款。欠债主要原因是无收入或收入太少、因病,其次意外事故、盖房、娶儿媳妇等。对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50%老人认为还算可以;生活水平一般,40%老人认为不满意;生活水平较低,5%基本满意;生活水平很差,5%很不满意。

农村老人身体健康状况普遍很差,70%老人患运动系统病症、心脑血管疾病、气管炎、肺部疾病(其中一至二种较多),25%老人患眼疾,有听力障碍,5%老人患其他神经疾病。自己干不了的事情80%老人靠家庭成员照顾,多数老人认为不孝子女有,但很少,具体不孝原因说不清楚,一般认为还是道德品行问题。

城市老年人抽样调查情况:从问卷情况看,抽样的60位老年人中农业户口18人,占抽样总数的30%;非农业人口42人,占抽样总数的70%,其中农转非3人,占抽样总数的5%。经过对60位老年人的抽样调查,使我们对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从文化程度看,调查发现城市老年人中初中文化只有4人,占调查总数的6.7%;小学文化32人,占调查总数的53.3%;文盲24人,占调查总数的40%。城市老年人的文化水平虽然比农村老年人的文化水平有所提高,但整体水平普遍偏低。

住房条件:人均住房面积多在20-30平方米,楼房居多,基本上没有危房,多数老年人和子女生活在一起,60-69岁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较强,同时还可以为子女做点日常家务,照看小孩上学等。70岁以上老年人因身体年龄偏大,随着听力、视力的减退和老年病的增多,身体状况相对较差,部分老年人需要亲属照顾,患病的高龄老人需亲属帮助做家务,照顾起居。家用电器方面:多数家庭仅有电视机、洗衣机、电话,部分家庭有电饭煲、电磁炉等,有电脑的家庭较少。

在医疗保障方面:随着政府出台的老年人优惠政策,老年人都加入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村转居),城镇的非农业家庭老年人除部分老有所医外,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就医仍存在着很大的困难(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和种类不同),少数特困老年人和五保户,生活水平偏低条件较差,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大多数老年人不想入住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主要原因也受经济状况的制约,特困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政府的低保金生活。而城镇的低保标准为200元/月/人,农村的仅100元/月/人。同在一个社区生活,差距很明显,受文化水平的影响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多数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和娱乐活动的较少,对自己今后的生活存在忧虑,认为社会治安不是很好,多数老年人感觉老年证没有多大用处,得不到实惠。因此很多老年人不愿办证,这也是办证率低的主要原因。

调查同时发现有的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工作很扎实。为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免费查体,对部分困难的患病老人给予免费治疗,老年人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还为五保老人提高了补贴标准,新换了服装、被褥,老年活动室设施齐全。

“在养老预期和建议”一栏中,许多高龄老人无法完成这项问卷。从能够勉强回答的人群中,对敬老院、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这些机构,70%老人听说过有镇敬老院,不很了解。在以后养老形成中70%选择居家养老,20%老人选择根据子女意愿确定,10%老人没考虑过。在家养老主要原因是身边有老伴或子女照顾,与孙子辈在一起享天伦之乐,与村里熟人相处心情愉快。最关注的是人老了子女孝顺,有生活保障,有病能看得起。

根据调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农村的老年人把一生积累的钱都用在子女身上,没有存款,一但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子女供给。多数子女代种父母的田地,给够一年的口粮,家庭状况好的子女一年能给些零用钱,多数是只给粮不给钱,老人花钱只得卖口粮,老人最怕生病,小病硬抗着,大病不住院,平时有常用感冒、发烧药就算好的了。因此农村老年人健康状况普遍很差。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分析

1.生活贫困,生活质量差的状况长期存在。从调查统计综合情况分析,无论城市还是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处在贫困线下的老年人不在少数,导致部分老年人生活贫困的主要原因有:(一)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固定收入。没有劳动能力,又无固定收入,这是导致老人贫困的首要因素。(二)年老体弱,因病残致贫。这一类老人健康状况差,体弱多病,缺乏医疗保障,多数老人无钱看病,有病不能得到及时治疗,部分企业效益不好,退休老人不能及时报销医药费,使他们生活状况更加窘迫,结果因病致贫,甚至是贫困交加。他们是贫困老人中最困难的一部分。(三)自己无生活来源,儿孙无能力赡养。在这些贫困老年人中,有的子女病残,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有的子女下岗待业,或无一技之长,难以再就业;有的儿子去世,媳妇改嫁,留下孙儿孙女,还要由老人抚养,因而导致老年人生活更加困难。(四)部分家庭法律意识和敬老观念较差。家庭养老是当前养老的主要途径,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家庭,法律意识和敬老养老观念都比较强,能够履行赡养义务,但有少部分家庭及其子女,法律意识和敬老观念比较差,不愿赡养老人,导致老年人晚年生活贫困。(五)无退休金或退休金低。这种因素致贫的老人主要在城镇街道、集体企业退休,无退休费或相对较低,难于保障基本生活。(六)天灾人祸和其他突发事件。因此助老济困工作任务艰巨,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2.医疗保障体系薄弱,短期内很难实现老有所医。虽然有了新农合但是报销的金额种类不同,特别是对特困重病老年人来说,就医仍是个老大难问题。

3.社区或政府对于老年市政设施投入较少,老年人活动没有空间或空间较小,投入机制不稳定。

4.特困老人的救助机制缺乏长效型,需党政重视,全社会参与和慈善捐助。

5.针对老年人事业的优惠政策少,有的政策落不到实处。

三、建议与对策

1.当前要着力解决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的问题,把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来,使城乡老年人都能享受到最基本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新晨

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范文5

我国还依旧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整个即将老龄化的社会必须要面对社会整体医疗资源不足的现实。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各种医疗服务产业将在市场强劲的需求下蓬勃生长。在急速的发展过程中,会暴露许多问题。如何更好地更稳妥地解决社会老龄化所带来的医疗服务需求,是医疗服务行业从业者需要积极思考的。

二、老龄人群面对的医疗服务产业及现状

1、老年医疗保险业

我国有着非常优秀的公共医疗保障体系,但它的覆盖和保障能力有限,随着整个社会老龄化的增加,面向老年人的商业保险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老年人或者其所在的雇佣企业可以参加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来补充其对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需求。例如有预防老年人常见意外情况的保险——意外伤害住院(老年人防摔)险,意外骨折险等。人们都希望健康、长寿、晚年生活幸福,特别是在自己年老体弱,经济收入减少时,生活能够得到保障。各式各类面向各种特定老年群体的险种的良性发展,将对整个社会都颇有益处。

2、社区养老服务业

以社区为中心的养老医疗服务业是建设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家庭规模逐渐小型化和生活习惯的变化,老年人和子女的同居率也急剧下降。单纯的家庭养老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以社区-家庭为主要场所的社区医疗服务覆盖面广、方便快捷,更能满足老年人的实际医疗需求。老年人往往能到社区诊所等社区医疗设施处得到诊疗、康复、预防和保健等服务。但这之中也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老年社区医疗服务的资源不足。除缺乏政府部门对社区医疗服务的支持之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也缺乏市场化的融资渠道,机构往往存在资金短缺,随之而来又会出现人力资源匮乏和人才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这些都会制约社区医疗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缺乏专业的老年社区医疗团队。老年人对于医疗、保健、护理的服务需求是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目前的社区医疗服务并没有针对这些特点展开服务。例如,老年人特别是慢性疾病和卧床的老年人希望得到的是居家养老服务。他们需要社区医疗人员前往老年人家中,进行周期性的诊断、治疗和护理。

3、养老机构和养老产品制造业

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资金来源可分为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两种。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是以民政部门旗下的养老院为主。而民办养老机构主要是有偿的老年人活动中心或者老年公寓。目前,我国在机构中养老的老年人仅占老年群体的百分之一左右,大部分老年人采用居家养老的模式。很多有需求的老人因为条件所限不能入住床位有限的公立机构,而民办养老院高昂的费用又让老人承受不起。这是因为我国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结构单一,老年人的复合需求(休养、护理、医疗、交流)得不到满足;也因为养老机构自身盈利困难,难以筹措足够的资金和人员进行更多的服务和管理。养老产品制造业有着广泛商机。大多数老年人因为身体原因,对老年生活辅助用品具有强烈的需求。在老花镜、助听器、拐杖等常见辅具之外,基于医用功能的养老辅具也越来越多。此外,专为老年人设计的文化用品也层出不穷,例如专为老年人设计的智能手机,有按键少、菜单结构明晰,增加实体按键等优点,方便了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养老产品制造业中占据最大份额的是保健品制造。各大保健品通常利用各地生态食品等资源,进行合理提取和精深加工,向老年人提供适销对路、有利健康、安全无害的可食用产品。但是不少产品夸大了使用疗效并使用不法手段售卖,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三、人口老龄化对医疗服务产业的影响

1、人口老龄化使得人们对医疗服务行业的需求量增大

医学研究表明,老年人的患病几率要远远高于中青年人,而且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长,其患病率也会提高。这就导致老年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需求量不断增大。

2、用作老龄人的医疗费用不断增加,给社会带来压力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高龄人口不断增多,由于老年人患病几率较高,导致医疗保障资金迅速增加。社会各界用于老年人医疗服务的费用也在大幅度提升。近些年来,我国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支出也是十分可观的。中国目前离退休老年人医疗费用主要是由国家和单位负担的,致使国家和社会的承受力已经受到了人口老龄化的影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我国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障产生的压力将会更为严重,从而,将社会的健康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3、人口老龄化使得医疗服务行业的结构发生变化

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范文6

[关键词]老年人权益;文献研究;规律总结

中图分类号:TG6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4-0312-01

一、国内学者的流派研究

国内学者关于老年人权益的保障主要分为社会法学派维度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维度。

社会法学派维度的研究主要在权益的保障与国家的制度建设和政策方面的研究,如肖金明在《老龄社会法律问题研究》一书中对社区养老和政府养老做出了利弊分析,并阐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在立法上在域外法律上应予以借鉴的制度。(肖金明,2013)崔卓兰在《我国老龄社会的法律制度极其法律对策》一文中对老年人工作体系的确立等提出了法律上的对策建议。(崔卓兰、赵静波,《吉林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相关著作还有《三农与法――老年人权益》(邢宜哲,2010)《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刘利君 2013),《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王树新2007),《老年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莫洪宪,2004),《老吾老――老年法律问题研究起点的批判》(孙颖,2012)等。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维度主要是以民法、保障法等立法方向为依托进行的实证性研究,杨立新教授的《我国老年监护制度的立法突破及相关问题》(杨立新,《法学研究》2013年第2期)也针对老年人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对于监护人责任的认定与权益的保护。曾庆敏在其《老年立法研究》一书中认为老年人立法需要有层次性和预设性才能准确的保障其合法权益。(曾庆敏,2011);徐慧怡在《赡养费之理论与实务》一书中重点阐述了老年人赡养纠纷案件中关于赡养费支付问题应如何解决。相关著作还包括《我国老年立法研究》(周岩,2013)等。

国内研究的特点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农村与城市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基本是分开来研究的,这体现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下的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在制度设计上是有所不同的。二是都比较重视我国传统文化对养老权益的影响。三是在立法设计上注重老年人的人格权保护。但是对于“空巢老人”这一特定背景下的特定权利的研究资料一般是以案例汇编和法条梳理的形式出现。

二、域外学者分层次研究

域外学者的研究中“空巢老人”通常表述为Empty Nest Syndrome,(A third of people in their 50s or above, and almost half of those over 80, suffer from feelings of loneliness)或将处于此种家庭的子女称之为“Sandwich Generation”(As a result many were involved in “soul searching” about their own futures)其研究大多就某一具体的制度谈制度建设,这里主要列举了域外法中针对具体养老问题权益保障方面的研究,大概分为以下几类:

以养老金保障老年人的权益,这类研究的代表主要有美国学者彼得・F・德鲁克在其《养老金革命》,其认为保证老年人权益最主要的是养老金制度,但这一制度并不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有效途径,阐述了养老金保障的不唯一性。(彼得・F・德鲁克,刘伟译,2009),美国学者佛朗哥・莫迪利亚尼和阿伦・莫拉利达尔在《养老金改革反思》一书中阐述了类似观点,并认为老年人的权益可以采取比较灵活的金融方式来进行保障,这样会更广阔的覆盖保障范围。(佛朗哥・莫迪利亚尼阿伦・莫拉利达尔,孙亚男译,2013)持此观点的还有英国学者高顿・L.克拉克所著的《养老金基金管理与投资》(高顿・L.克拉克,洪铮译,2008)等。

以医疗保障保障老年人的人身权与健康权,如美国学者约斯特在《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决策》一书中认为老年人的健康权需要细化保障,例如对保健品的技术评估和特殊保障政策,对这一群体实施特有保护(约斯特,晓莉、何铁强译,,2011)。相关论文如“Empty nest syndrome: a positive perspective”(Caroline McGhie,2012)等,日本学者多田罗浩三、桂世勋在所著的《日本如何应对超高龄――医疗保健、社会保障对策》一书中指出医疗保险要全国通行,社区应该配合医疗保障。(多田罗浩三、桂世勋,赵林译,2014)。

以社区养老实施更全面的保障的研究,主要包括美国学者利文在《移民过程中变化的自我:家、健康、社区养老》一文中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两种养老模式在移民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与我国的“空巢老人”状况最为接近的研究(利文,2013)美国学者穆尔在《非营利性和盈利性治理和持续照护养老社区之生存、盈利战略》中则提出了社区盈利性与非营利性相结合的养老制度可以更好的被老年人所接受,这一论断也是比较适合我国的老年权益保障。(穆尔,2015)

国外对养老服务制度的研究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其权益保障具有普适性,除一些日本学者谈到了移民老年人口的权益保障与我国流动人口所致的“空巢老人”有相似特征外,其余均为全体老年人权益。二是其研究都比较强调非政府组织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上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我们法律研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要处理好法律移植的本土化问题。三是具有跨学科研究特点,研究多运用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多种理论阐释权益保障的方法,其中法学专业的研究只是其中一部分。

参考文献:

[1] 谭克俭:《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构建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8年.

[2] 雒庆举:《中国农民工养老保险路径选择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年.

[3] 吴敏:《需求与供给视角的机构养老服务发展现状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

[4] 彼得・F・德鲁克:《养老金革命》,刘伟译,东方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