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经济特征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小农经济特征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小农经济特征

小农经济特征范文1

[关键词]经济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小农经济特征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044

这几年社会上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案例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了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导致家破人亡的惨剧,我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为什么?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业在我们这个具有五千年文化历史的国家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我们用全世界不到8%的耕地养活了全球22%的人口,这不能不说是我国农业的巨大成就,为什么现在的农业从提供双重正外部性的产业逐渐沦为制造污染和食品安全恶化的双重负外部性产业呢?

促使笔者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的原因来自亲身经历的两件事情,第一件是,今年国庆节回老家去看望舅舅,在临走老人家给两箱“赵州雪花梨”时特别说明这两箱梨是自己从没有喷洒农药的树上采摘下来的可以放心吃。第二件是,弟弟在县城里面搞蔬菜批发生意,这次回老家兄弟两人在茶余饭后聊了很多关于蔬菜喷洒农药用于促进生长和保鲜的事情,通过弟弟的亲口讲述笔者才真正地了解到蔬菜行业有那么多所谓的“商业秘密”其实背后就是违规使用农药和违禁药物的事实。

笔者从经济制度的角度分析一下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得到解决问题的措施。从当前农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来看,我国农业基本上处于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逐渐过渡之中,问题大都是在这个背景下逐渐暴露出来的。

1小农经济“自足自给”食品安全反而有保障

小农经济,属于是自然经济,它的特点一是分散,二是生产出来的产品都用来自己消费或绝大部分用来自己消费,而不是进行商品交换,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中国农业社会长期具有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小块的土地上进行不计成本的大量劳动投入;二是劳动的目的不是在利润的导向下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而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由于这些特征在小农经济下中国农业生产的根本目的是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农业剩余非常少几乎不进行商业交换。由于生产出的产品主要是为满足自己的消费,而不太在乎产品的数量和品相,只要自己能吃即可,所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保障。

2小农经济全面转向市场经济,农业“外部性”集中爆发传统小农经济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其基本特征是劳动力无限供给使其机会成本趋向于零,但是在全面转向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种传统的小农经济特征逐渐演变成在利益的导向下开始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而且由于非农就业机会越来越多造成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不断上升,这不仅与资源硬约束造成的经营规模小的矛盾;而且严重的结果是本应该体现农业的“正外部性”逐渐减弱而其“负外部性”却集中爆发,后果主要体现在一是农业立体交叉污染越来越严重;二是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

3中国农业的特点决定了“西方小农经济”假说难以形成效果如何从经济制度的角度来解决农业的外部性问题无论是舒尔茨关于小农经济的“理性小农”理论假设,还是恰亚诺夫关于小农经济的“自给小农”理论假设,都难以支持我国在农业现代化目标导向之下形成的追求农业产业化的政策体系。这些理论都没有把农业现代化造成的最大的外部性――农业立体交叉污染越来越严重和农产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纳入其分析的框架。

西方环保经济学者阿瑟・庇古等人立足于理性假设提出利用经济杠杆对污染状况进行调节,对污染可以重税或者政府拍卖污染许可证;或者建立以“条形码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追溯制度等政策,对于企业和大农场这种符合现代规范经营主体也许是有效的;但是当造成农业立体交叉污染和农产品不安全的是中国23亿分散的小农户时,这些政策由于交易成本大到无法计算,导致了这些政策在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生产中不可能发挥作用。

迄今为止,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都似乎即难以支撑我国政府在当代追求现代农业的政策设计,也没有办法解释在目前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我国小农经济追求农业收益最大化的结果却造成农业成为交叉污染和提供不安全食品的行业。

4立足农业当前经济现状提出解决农业“外部性”的措施针对目前我国农业出现“负外部性特征”集中爆发的现实情况,笔者认为解决我国农业外部性问题必须立足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两大现实矛盾:一是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且长期存在;二是基本体制矛盾――城乡分割对立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矛盾。这两个矛盾决定了如下社现实情况:一是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特征是弱化的,更多体现的是生活保障资料特征;二是城乡二元社会造成中国存在“两种社会,两种体制,两种政府”。所以解决我国农业问题:一要立足基本国情矛盾;二要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政策。

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硬性约束下,我国农村土地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更多体现的是生活保障资料,所以小农村社经济基础会长期存在下去,注定中国农村土地实现大规模企业经营和农场经营的路还很遥远。只有国家逐渐完全承担起了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农村公共开支职能,农民才有可能逐步摆脱对土地的依赖,减少依靠土地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的预期,这是彻底解决农业“负外部特征”的内部条件。

在城乡二元结构基本体质矛盾下,农业和农村地区与工业和城市地区是分裂的,工农业两大部类交易过程中存在着结构性壁垒,只有国家彻底打破这些壁垒才能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这是彻底解决农业“外部负特征”的外部条件。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解决农业“负外部性”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要有长期的计划和措施而且主要工作应该放在农业之外。

41短期措施

第一,加强消费者的教育力度,在消费者中普及健康消费理念,大力宣传鉴别有害农产品的技能,让消费者不要只把农产品外表是否好看作为消费的依据。第二,加强农民生产者的教育力度,让广大农民认识到有害的农产品最终还会以其他形式重新回到他们手中,他们自己的身体也会受到损害。第三,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建立严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加大检验检疫和巡查检查力度。第四,加大对涉农安全案件的处罚力度,让知法犯法者付出巨大的违法成本。

42长期措施

第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把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乡镇工业,促进农业人口的非农就业,最终解决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为彻底破解农业“负外部性”难题提供保障。第二,加大“新农合”等农村保障制度的建设力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从而彻底把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为发展规模化和产业化农业创造条件。第三,打破城镇和城市对农业人口流动的各种限制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彻底转化为城镇人口创造政策空间。第四,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和病虫害防治投入,提升农业用药的科学性和无害性。

参考文献:

[1]温铁军“三农”问题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2]温铁军我们到底要什么?[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

小农经济特征范文2

    一、古代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土地制度包括土地的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诸方面的关系。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制度经历了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奴隶主阶级国家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也就是土地公有制。奴隶社会,土地制度是以西周实行的井田制为代表的土地国有制,经济上的井田制和政治上的分封制密不可分,从而共同促成了西周文明的繁荣。春秋时期,随着铁农具的出现、牛耕的推广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井田以外的荒田被大量的开垦为私田,加之兼并战争频繁,土地转让关系进一步发展,在井田上耕种的劳动力减少,井田制遭到破坏。鲁国实行按亩收税,其他诸侯国也竞相效仿,这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秦国以及其他诸侯国先后进行变法,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从而解放了生产力,促进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壮大,自耕农成为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

    二、重农抑商和闭关锁国政策

    重农抑商政策强调发展农耕,限制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它是古代中国历代王朝采用的最基本的经济政策。海禁与闭关锁国政策主要指禁止国人出海贸易,严格限制外商来华贸易。重农抑商政策与闭关锁国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可从实施阶段、目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比较。

    1.实施阶段:前者实施于战国时期,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后者实施于封建社会衰落时期。

    2.实施目的:前者在于压制商人势力,维护封建统治经济基础;后者在于防御外来殖民势力,维护封建体制。

    3.根本目的: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前者是要严格控制国内市场和商业活动,后者是要禁止国人出海贸易,限制外商来华贸易。

    4.影响:两者都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前者在封建社会初期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到中后期则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后者有一定的自卫作用,但不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中国长期与世界隔绝,限制了中国与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使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

    三、古代三大经济部门的特征

    1.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特点

    把握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可从生产模式、生产方式、农业结构等角度着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以小农个体经营为主是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精耕细作技术是我国古代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

    小农经济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在没有天灾、战乱和苛政的情况下,“男耕女织”式的小农经济可以使农民勉强自给自足。从农业结构上看,以粮食种植业为主,以家畜饲养为辅。中国古代的重大文明成就都是在农业经济发展基础上取得的。小农经济是推动精耕细作技术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中国古代一切文明成就的基础。但是,小农经济狭小的生产规模和简单的分工,很难扩大再生产,阻碍了社会分工和交换经济的发展,到近代以后,它日益成为阻碍社会生产发展的因素。

    2.古代中国手工业发展特征

    古代手工业是指依靠手工劳动,使用简单工具的小规模工业生产。手工业产生时从属于农业,主要表现为家庭手工业。在原始社会末期,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所以,手工业的第一个特点是其生产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夏商周时期以青铜铸造为代表的手工业,由官府垄断、政府直接经营,进行集中的大作坊生产。春秋战国时期,逐步形成了官营、私营、家庭手工业三种经营形态。官营手工业产品精美,享誉世界,直到明代前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明中叶以后纺织、制瓷、矿冶等行业中,私营手工业后来居上,占据社会手工业生产的主导地位;而家庭手工业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它有利于稳定小农经济,但技术落后,生产分散,妨碍了市场的发育。这是古代手工业发展的第二个特点,即官营、私营和家庭手工业三种经济形态并存,官营手工业占据特殊地位。第三个特点则是手工业的生产技术不断进步,长期领先于世界,产品远销海外。第四个特点就是手工业生产部门不断增加,劳动分工越来越细,着名的有冶金、丝织和瓷器制造。此外,手工业发展与农业发展紧密结合,并长期受到农业生产的制约,手工业的布局随着经济重心南移而变化也是古代手工业发展的一大特点。

小农经济特征范文3

关键词:生育文化; 湖湘文化;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R715.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4-0194-03

一、生育文化的内涵与特征

(一)生育文化的内涵

所谓生育文化就是建立在一定经济、社会条件下的生育观念文化与建立在一定科技发展水平之上的生育科学文化的合称[1]。显然,生育文化包括:(1)属于社会文化范畴,建立在生育主体价值判断基础上的生育观念;(2)属于生育科学范畴,含与生育相关的知识、技术、工具、设备、手段等,其内容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人工生殖等。

生育观念包括三方面的认识:一是对生育目的和意义的看法,也就是对孩子效用的认识;二是生育意愿,指生育的性别取向、对生育子女数量的期望、对子女素质的期望;三是生育时间和方式的选择。生育观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有:(1)特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是对生育观念的形成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生产方式的变迁是生育观念转变的终极原因;(2)制度与组织因素,包括对生育起影响或控制作用的社会、经济、婚姻家庭、政治法律等制度,宗族、家庭、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组织。其中,婚姻家庭制度、宗族和家庭组织与生育的关系最为密切;(3)精神文化因素,包括影响生育意愿与行为的信仰、心理、价值观念、风俗习惯、道德规范、舆论评价等;(4)生育科学因素,与生育观念共同构成生育文化总体的生育科学本身是影响生育观念的重要因素,例如,避孕节育技术所带来的对受孕的随意控制,生殖保健水平提高所带来的婴儿死亡率的下降都曾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生育观念和行为;人工生殖技术的发展更是影响人们婚姻家庭生育观念的潜在的巨大因素。

(二)生育文化的特征

由于生育文化受到社会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它是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自然形成的。因此,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社会环境,其生育文化的特征也是不尽相同的。

1.我国传统生育文化的特征

我国传统生育文化是指形成并存续于以小农经济为主的我国传统农耕社会的生育文化类型。其特征表现为:(1)生育认识上,由于生育具有社会、经济、精神等多方面的显著效用,生儿育女,尤其是生育男孩被视为人生第一位的重大使命;意愿上,早婚早育,追求多、男,重男轻女,其中,追求多、男是传统生育观念的根本特征;方式上,抚养、教育局限在宗教内部,极少的婚外生育。(2)生育科学方面,对生殖规律一无所知,生育知识贫乏,怀孕、分娩、母婴健康皆顺其自然,主要取决于自然的机遇,这是由传统社会生育科学的极端落后决定的。

2.现代生育文化的特征

现代生育文化是与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现代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生育文化类型。现代社会的经济、社会因素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人口数量,则需要由社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宏观上进行调控,实行合适的人口政策,力求达到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最优人口规模。数量调控、无性别偏好、优生优育应成为现代生育文化的根本特征。传统生育文化重点在于生,而现代生育文化关键在于育。

现今西方生育文化的特征体现为:获取心理和感情上的满足是生育的主要目的;接力模式,即父母抚养子女,子女对父母没有抚养责任的模式;数量上的少育与相当数量的自愿不育;发达的托幼组织、较多的单亲抚育;基本无性别偏好;避孕节育普及,生育健康水平很高。

我国20世纪70年代推行的计划生育大大加速了我国传统生育文化向现代生育文化的转变过程,生育数量已降到很低的水平,1992年全国平均TFR为2.0,已低于更替水平。随着经济、生育科学的发展,避孕节育知识的普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适应发展的数量调控、优生优育的现代生育文化特征。

二、湖湘文化特征及其对生育文化的影响

湖湘文化和齐鲁文化、燕赵文化、吴越文化等一样是中华民族绚丽多彩的地域文化中的一种,指广泛存在于湖南各族人民中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民风、社会心理、社会意识、科学文化等的总和。湖南独特的地理环境孕育了湖南人认同天道变化无常的道理和不屈的奋斗与抗争精神。湖南的地形东西南三面环山,对北敞开。冬季,凛冽的西伯利亚寒潮滚滚南下,长驱直入湖南全境,达南岭脚下郴州永州一线,被阻于南岭。夏季,南方的阳光烈日加上湘北洞庭湖大水面的蒸发,使三湘大地热气郁积而不得散发,致使盛夏酷暑可达41℃,夜晚气温仍高达33℃。春秋两季,三湘大地时而受西北的冷锋控制,时而受西南暖湿气流的影响,故气候多变,时晴时雨,骤冷骤热。因此,号称鱼米之乡的湖南,自古却属于居住条件恶劣的荒蛮之地。汉代以后,湖南逐步开发,虽然成了鱼米之乡和粮仓,但三湘人民祖祖辈辈所感受到的气候的恶劣与变化无常,培养了湖南人对天道无常变化的疑问、适应和反抗精神。曾指出,中国传统的生育伦理观念是小农经济的产物。生育观念中的“养儿防老”是小农经济中极为重要的部分,男婚女嫁则体现了小农经济中的劳动力转让。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人口多,特别是男性人口多,意味着劳动力资源丰富。传统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是一种薄型平面垦殖,产量的增加主要依靠不断追加劳动力投入。因此,客观上,小农经济对劳动力,从而对生育行为有着源源不断的需求。从家庭本身来说,在代际交换中,父母有培养子女长大成人的义务,而子女则有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父母有维持和保护家庭财产并分配给儿子的义务,而儿子则有继承家庭财产的义务;等等,所有子辈所需担负的责任只有儿子才能承担,女儿则因外嫁而不负责任或负很少的责任。因此,父辈倾向于生育儿子。一个儿子在死亡率很高的古代社会是不保险的,一旦夭折,就可能意味着没人养老送终、没有人继承遗产等,因而多生育儿子是必要的,而多生育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或途径。湖南古时恶劣和变化无常的气候,使人们易于产生对天道的疑问、适应和反抗精神,在这样的湖湘文化背景下,以“多、男生育”为特征的传统生育价值观念得到了强化。即便是现在,这种反抗精神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无疑产生一定的阻力。

古时移民对湖湘文化有着深刻的影响。湖南自古为南北兵家首征之地,元代初年及明末清初,湖湘大地遭受战火多次蹂躏,土著族十室九空。元代和清代有两次在中央政府鼓励和安排下的大规模移民,移民主要来自江浙、江西和四川等地,湖南省境内有多达45种方言,如湘乡新化、常德湘西、衡阳、平浏、澧陵等方言。移民的进入给湖湘文化提供了厚实多元的基础。近代有人论说,湖南之所以名人辈出,盖因湖南是移民省的缘故。这种移民文化也体现在湖湘文化特性中的包容并蓄方面,其经世致用的核心决定了它是一个能够不断自我更新的文化,因而具有显著的开放性特征。湖南既是南北交通的要冲,又是东西往来的枢纽,在这种交往比较便利的地方生长起来的湖湘文化必然带有开放性特征。尤其是两晋以后,南方经济不断发展,加上中原地区战火不断,迫使中原人纷纷南迁,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加速南移,湖南的地理位置在全国的地理格局中日益重要,近代以来更加明显。伴随着近代中国三次留学的出现,湖南一批又一批有识之士走出湖南,走出中国,走向世界,到日本、欧美等资本主义先进国家,学习、译介和传播西方文化;同时,西方文化大量地涌入湖南,与湖湘文化碰撞、融合。湖南人士一直所倡导的“经世致用”原则,实际上已经成为湖湘文化具有开放性特征的理论基础。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坚持经世致用原则的学者或文化流派是易于接纳异域或外来先进文化的,也会采取相当主动的态度与其沟通、交流与合作,以修正和完善自我,即具有一定的开放精神。湖湘文化自形成之日起,就以经世致用为最高准则。湖湘学派的创始人胡宏、张不仅以其学术思想精湛称于世人,更以坚持经世致用原则而卓然孓立。胡宏在运用体用、致知力行等范畴对通经与致用的关系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特别强调“致用”必须从关心现实的实际政治、经济、生产活动出发。张在岳麓书院办学时,曾明确宣称办学宗旨就是为“造就人才,以传道而济斯民也”。进入清代,湖湘文化的经世致用原则得到了进一步发扬和光大[2]。湖湘文化中的开放性,使人们易于接受新事物、转变旧观念。生育文化由传统向现代转变,最关键的是观念的转变。中国传统的生育文化在建国以后即已开始发生转变,其表现是小农经济基础的摧毁、家族制度和宗法组织的废除。但生育观念没有明显转变,生育行为表现为一种自发的状态,这种自发生育在舆论导向和政策倾向的作用下演化为50、60年代的高生育率和快速的人口增长。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开放性的湖湘文化有利于现代生育观念的转变和现代生育文化的建立。

三、新型湖湘生育文化建设途径选择

湖南的人口控制虽已取得很大成效,但仍未实现生育文化的变迁,其难点就在于,由于农村特殊的社区环境给没有男孩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压力,广大农村地区还盛行强烈的性别偏好。另外,新型生育文化的一些内容与传统价值观和价值体系存在矛盾,使文化认同难以实现,进而阻碍着生育文化的变迁。作为湖湘文化的一部分,湖湘生育文化的建设应发挥湖湘文化的优势,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建设。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城市化水平,改变社区环境

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导致的,其生产方式是自然经济的,与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之间没有重大差别。在这样的家庭经营条件下,作为生产力要素的劳动力,其数量较质量而言仍更为重要,从而促使农民们为发家致富而追求多育。农民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自然下降只有在生产方式发生质的变化,包括农村生产力发展到相当水平、市场化取得长足进步和劳动力素质普遍提高后才会实现,因此,需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社区环境对生育文化的影响是相当大的,社区环境建设的内容和形式也是多姿多彩的,特别是乡村和城市,其社区环境的差别就更大了[3]。城市化的发展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乡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有利于消除来自农村社区的文化压力,从而可以促进生育文化变迁的实现。因此,要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化水平,实现社区环境的改变。

(二)充分发挥湖南教育的优势,提高人口文化素质

人的文化素质高低对先进生育文化的接受程度是有影响的。人口文化素质高的群体易接受先进的、科学的生育文化。在北京、上海等人口文化素质较高地区,妇女总和生育率不到1%,而在贫困山区、边远地区,妇女总和生育率超过2%。因此,要实现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和进行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必须从提高人口文化素质这个根本问题抓起。而提高人口文化素质的主要途径是教育。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人教育、终身教育等手段,可使受教育者具备一定程度的文化水平,提高文化素养,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开阔视野。湖南的基础教育乃至高等教育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地位,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提高区域内人口文化素质。人口素质的提高,为我们通过教育改造生育文化提供了可能性。生育文化的变迁是在内外因共同作用下实现的,其中内部因素处于主导地位,而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改变这种内部因素的作用方向。例如,通过教育可以使人们充分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认识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从而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认识生育问题,这种认知的提高必然会直接影响到生育文化的变迁。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生育主体对人口政策的理解与支持

政府在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时,不仅要依靠行政强制力,还要靠大量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引导生育主体对当前人口生育政策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各种丰富多彩、务实有效的活动,搞好政策宣传。若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就不会得到生育主体及家庭对生育控制政策的理解、支持与采纳,相反会引起生育主体对生育控制政策的抵触,即使靠强硬的行政控制,工作效果也不会长久的保持,甚至导致生育主体无视生育政策的存在,做出违背政策的生育选择。所以,要重新审视计划生育工作,探索建设与时俱进的新型生育文化,充分运用生育文化的内控作用机制,引导生育主体从根本上理解支持计划生育政策,主动摈弃传统落后的生育观念,树立新型婚育观念,使生育意愿自觉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相一致,为人口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 从培养社会公德入手,营造新型湖湘生育文化的氛围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对公民社会公德培养的过程中,注意把新型生育文化建设融合进去,提倡遵循国家现行的生育政策,提倡夫妻和睦、敬老爱幼等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形成男女平等、少生快富、晚婚晚育的科学文明的现代婚育观、家庭观、养老观,增强全民人口控制意识和生育道德修养,使公民清楚地认识到,遵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仅有利于自己还有利于国家,是富民强国的重要一环,从而真正能从思想意识上自觉地接受新型生育文化的规范,自觉追求新道德,自觉地履行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传播普遍化、大众化所构成的浓厚氛围,就会影响生育主体根据价值标准和行为取向调整决定自己的生育行为。

参考文献:

[1] 赵文琛.论生育文化[J].人口研究,2001,(6):70-72.

[2] 王耀中,李金龙.论湖湘文化的开放性及其现实意义[J].湖南社会科学,2002,(4):105-107.

[3] 胡厚翠.关于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J].法制与经济,2009,(6).

小农经济特征范文4

一、农业破产与形成大量的显性失业人员

从世界各国产业结构变动的趋势看,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增加值比例在持续地下降;而在农业内部,小规模的农业则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农业产品价格上涨的速度相对于劳动力成本和化肥、农药、饲料、柴油等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速度慢。只有从农业领域中不断地减少劳动力,即提高土地/劳动力的有机构成,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和技术进步,才能使徒业获得较为合理的收益。

从目前农业土地集中的情况来看,似乎一直鼓励农民土地流转。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农民土地流转却非常困难:一是农业承包地的权属不明确。没有土地部门下发的永久承包的长期使用产权证书,而且农业部门发的使用权证书,有时不能在土地部门的土地流转中作为法律依据;二是流转的信息和签约成本太高。由于没有土地流转交易所,土地使用权出让供给的信息分散而不明确,使需要土地投资农场的人与转让使用权的农民之间的信息搜索费用过高,与一家一户谈判的成本也极高;三是由于农户土地小而散,农场的投资者与70%的农户达成协议,但是,有30%甚至10%的农户不同意,也形不成连片和规模化经营的农场;四是由于土地承包权没有明确是不是能够继承,因此,对于老人拥有的土地,其去世后就会调整回集体重新分配,在世时想出让流转,实际上对于农场投资者风险极大。就目前农村的土地流转情况看,其特征为出让时间短、规模小、不规范、纠纷多、不稳定。

这样,现代农业的发展受到规模经营和经营成本的限制,小农经济不能集中转向现代规模经营的农业。本来农业自身的发展和转型,加上农业加工、流通、服务等体系的发展,还能吸收大量农村过剩的劳动力。但是,由于现代规模经营农业的发展受到限制,弱化和失去了其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能力。而小农经济又不利于降低成本,这样会使小农经济显性破产,或者形成土地撂荒等这样隐性的破产。土地上的剩余农民,大量地涌向城市,农业中的隐性失业人口,形成城镇和城市中显性的失业人口。

二、村庄分散破败与耕地可能被大量占用

目前全国有行政村68万个左右。2004年,自然村为327万个左右,一个自然村平均58户人家,232人,占地135亩。如果中国土地制度和城市化道路按照目前的方式继续下去,将会有以下的景观。

首先,农村土地将被农民小康住宅和村庄扩大所占用。农村的小康社会在居住条件方面怎样建设?如果农民家庭按照每人100平方米的住房条件计算,到2040年,全国总人口14.5亿,虽然农村人口占20%,只有3亿人,但是因土地制度限制农民在城市中不能实现永久居住,按最保守估计,在城市中的2亿农民需要在原乡村实现其住房目标,将达到5亿人口规模,需要500亿平方米的住宅,用地5.8亿亩,届时,村庄用地在现有2.7亿亩的基础上,还需要占用3.1亿亩土地。也就是说,从1978年到2007年,农村人口减少了6000多万人,但是,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和村庄的扩大,却增加了2亿亩用地;下一个30年,从2008年到2040年,我们农村人口可能减少2亿4亿,但是村庄用地可能因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奔小康,用地却还需要增加3.1亿亩。这样,从1978年到2040年的60年中,中国农村村庄的扩大,最后将会用去5亿多亩耕地。

其次,需要指出的是,大部分村庄衰败是未来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必然的趋势。许多学者认为,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凋敝与城市现代化,形成巨大的反差,因此,需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发展农村,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其实,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农业增加值比率在GDP中是持续下降的,农村由于聚集程度低、产出没有投资多、污染治理达不到规模经济、就医就学购物不便利、就业机会少等等,人口必然地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衰败是必然趋势。

有学者研究认为,中国未来村庄衰败的时间,大约在2020~2040年间,也可能到2060年。这期间,年轻人都到城市中就业和居住,村庄里居住的大部分是年老体弱的老人;小规模土地的农业产出,实际上不能抵消成本支出,无法维持成本昂贵的生活需要;村庄中的住宅,变得一钱不值,甚至破败不堪;曾经在农村建设中的巨额投资,长期来看,成为巨大的浪费。因此,目前应该严格控制农村扩大村庄面积。

三、粮食生产欲求安全而可能不安全

怎样谋求中国的粮食安全?目前的办法是:(1)控制18亿亩耕地红线,保证种粮面积;(2)鼓励农民的承包地流转,但是,从法律、产权、体制、政策等方面没有具体的促进措施;(3)为了稳定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水平,保证城镇居民的利益,控制农业产品价格的上涨,使农业生产成本与价格倒挂。虽然国家试图加大对农民种粮的支持力度,来平衡农民的利益,但是,问题有三:一是农民的生活成本是持续上升的,即劳动力成本是上升的;二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是上升的;三是长期来看,农业收益与工业和服务业相比,是持续下降的。对农业生产免税以及加大投入是必要的,但是如果试图用其来克服这三个趋势,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小农经济特征范文5

【关键词】小农 家庭农场 生产方式 资本主义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环顾当今世界的农村经济,除了受殖民地时期大种植园传统影响的南美洲和非洲、东南亚的一些国家以外,大大小小的家庭农场仍然盛行。西欧发达国家小农场主多次在国际国内政治经济舞台上强烈发声。即使是地广人稀且已经高度现代化的北美大农业地区,也几乎是家庭农场一统天下。这是连激烈批评“小农经济”的人也承认的事实。全世界亿万自主经营的家庭农民用自己胼手胝足的实践活动,向知识界关于农民、农业发展以及与此相关的许多传统观念提出了挑战。到底什么是“小农”?何谓“家庭农场”?他们跟“资本主义”是同质的,还是异质的?在强大的、无所不包的资本主义现代世界体系笼罩下,自主经营的农民为什么没有消亡?现代农业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农业资本主义” ,还是“农民的生产方式”?中国农村一些地方新出现的大规模、商品化的农场是不是标志着“中国正在走进一个农业资本主义兴起的新阶段”①?最后,资本主义是不是一种无孔不入的、纯粹的、无异质的社会形态?

学界关于农民问题的著作和论文已经很多。经济学家讨论“小农与效率”②,政治学、社会学家在研究“社会化小农”③。本文谨从历史学的角度、并主要从东亚的视角切入,对现代世界农业发展的历史与现实进行再观察、再思考、再认识,尝试对上述这些问题作出回答并提出一管之见,以求教于方家。

“小农”、“农民”与“家庭农场”

“小农”在世界历史上由来已久。中国和欧洲历史上的小农是人们常常提到的两个典型。传统华夏文明号称以农为本。农民在“四民”中排位仅次于“士民”,而高于工商业者。很多人认为小农经济是中国社会长期停滞的原因,小农更被视为近代中国贫困落后的象征。实则历朝历代的“小农”都是专制王朝的“编户齐民”。像秦朝末年那样“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不给农民一点活路,或许是比较极端的情况。但历代王朝层层加码刻剥农民,形成税赋“积累莫返之害”,即秦晖先生所总结的“黄宗羲定律”,却是不争的事实。④统治者对农民既征其税,复役其身、强行迁徙或固着其身,农民的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小农经济”其实徒有虚名。小农甚至根本没有自己的“经济”,他们跟近现代受民法保护的身份自由的独立农民不能同日而语。

东亚农耕地区自古以来人口众多,农村土地关系紧张,历来有农民小块土地经营和精细耕作的传统,这种情形迄今没有根本改变。笔者曾以当代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为个案来看东亚现代化进程中的小农经营模式,这是因为:战后台湾地区和韩国都有一场消除传统地主所有制的。台、韩所推行的都是在平均地权基础上的小农制度。发展战略学家因此而把台、韩同列为“基于单一(小农制)战略的制度原型”(prototype examples of systems based on a unimodal strategy)⑤。从所有制角度对它们的研究,显示了传统租佃制下的小农与所造就的现代自耕小农的区别。农业经济学家对小农的研究,则主要是从经营角度所作的研究。如台湾学者张德粹就认为:“小农经营制亦简称小农制,就是指一个国家或某一社会内的大多数农业经营单位是很小的……这里所谓‘制’,并不是政府命令所规定的制度,亦不是由人民立法所定的法制,只不过是形容全国多数农场经营的方式。决定这个方式的基本因素是全国农民数和总耕地面积的比率。”⑥

在欧亚大陆的另一端,马克思曾经列举了“作为占统治地位的正常形式”的古今两种小农所有制度:

自耕农的这种自由小块土地所有制形式,作为占统治地位的正常形式,一方面,在古典古代的极盛时期,形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在现代各国,我们又发现它是封建土地所有制解体所产生的各种形式之一。英国的自耕农,瑞典的农民等级,法国和德国西部的农民,都属于这一类。在这里,我们没有谈到殖民地,因为那里的独立农民是在不同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⑦

《资本论》还曾谈到,15世纪英国“绝大多数人口是自由的自耕农,尽管他们的所有权还隐藏在封建的招牌后面”。⑧很明显,马克思在这里强调的是农民的人身自由。农奴制的兴起曾使原本自由的农民沦为依附农民,而“一经陷入这种依附形式,他们就逐渐地丧失了自己的人身自由”。⑨所谓“所有权还隐藏在封建招牌后面”的“自由的自耕农”,就是实际摆脱了依附而获得人身自由的农民,包括仍身负一定封建义务的公簿持有农、长期或短期租佃土地的自由农,以及自由持有农,即使后者也还要向地主缴纳少量贡赋。⑩

马克思也十分重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这是因为:

自耕农的自由所有权,对小生产来说,也就是对下述生产方式来说,显然是土地所有权的最正常的形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中,土地的占有是劳动者对本人的劳动产品拥有所有权的一个条件;在这种生产方式中,耕者不管是一个自由的土地所有者,还是一个隶属农民,总是独立地作为孤立的劳动者,同他的家人一起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土地的所有权是这种生产方式充分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个人独立发展的基础。它也是农业本身发展的一个必要的过渡阶段。

恩格斯同样关注小农。在恩格斯看来,小农即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和消费单位的农民,其所经营的土地面积并没有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他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明确提出:“我们这里所说的小农,是指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尤其是所有者,这块土地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通常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养活他的家口的限度。”恩格斯的小农定义符合历史与现实,在农民研究中具有可操作性。一户农民的经营规模在不同的时空下会有很大的不同。在人口众多而土地稀缺的中国,在人均一亩三分地上精耕细作,也许就能养活全家。想要拥有“三十亩地一头牛”,可能已经被认为是“资本主义自发倾向”。换到大庄园大种植园主需要乘直升飞机巡视自己田产的南美洲大平原,30亩(不足5英亩)还进不了“农场”的门槛。同理,如果还是人拉犁耙甚至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一家人劳累终年也只能耕种十来亩地;如果资本和技术都高度集约化、各种涉农服务高度社会化,一户农民经营几千英亩、上万亩土地也能游刃有余。

有很多跟“小农”相关的概念,比如“小农户”、“小农场”、“小经营”、“家庭农场”、“家庭农业”乃至“农民”、“农户”等等。它们之间常常可以互通、互用。英语的“peasant”、“peasantry”可以译为农民,也常译为“小农”,既表示其职业又标识出其身份。“farmer”即“务农的人”,至少其主要部分是“小农”。他们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单位合一,都是家庭、农户。他们拥有的土地不管面积大小,都可以被称为“家庭农场”。于是他们有了一个跟“家庭农场”同样略带点洋味的名字――“家庭农场主”,或“小农场主”。 2013年,中国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和在中国发展“家庭农场”的概念,尽管设置了“规模化、集约化”等“认定标准”,很可能将达不到这些标准的现存多数农户排除在外,但是从此以后不能再说“中国没有农场主”了。

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中文语境里,“小农经济”和“农民经济”都可以通用,至少现时代的“小农”和“农民”所指实是同一群人众。他们有自主经营的土地,因而不是农村无产者,不是受雇于农业资本家的农业工人。他们依靠自己家内的劳动力,有的也雇佣少量或季节性的外来劳动作为帮助,但不是依靠雇佣劳动从事直接生产活动的农业资本家、农业企业家。他们所从事的生产可能还是劳动密集型的,也可以发展为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或称“资本化”(capitalized)的产业。他们经营的土地可以是自家所有的,也可能是国有的,部分甚至全部从别处租来的、从“集体”那里承包来的、承受别人“委托经营”的(如台湾地区因立法规定禁止租佃,所以第二次农地改革允许以“委托经营”的形式在农民之间流转土地,当局宣布“委托经营不以租佃论”),以及通过其他任何合法的途径获得的。但由于拥有人身自主和独立经营的身份,他们是自己的主人而不隶属于其他任何“主人”,可以自由地迁徙、自由地扩大或者出让自家的财产、自由地结社协作,也可以自由地退出结社,所以都是“自由的农场主”。在中国,他们由历史上国家控制下人身不自由的农民脱胎换骨而来,中间曾经作为被捆绑在一起“吃大锅饭”的社员;在西欧和北美,他们的前身是马克思当年所论述过的自由农民和殖民地的“独立农民”。

在前引《资本论》关于农民土地所有权的那段话里,马克思再三讲到的“这种生产方式”,即自由的、独立发展的农民小生产者的生产方式。《资本论》其他章节也反复使用了这一概念,比如说“土地的占有是直接生产者的生产条件之一,而他对土地的所有权是他的生产方式的最有利的条件,即他的生产方式得以繁荣的条件”。从这些论述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始终都把自由的农民“同家人一起”的独立的经济活动看作一种生产方式。这种“农民的生产方式”既不同于封建农奴制的生产方式,也不同于农业资本主义。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也反复谈到农民的和资本主义的两种不同生产方式。这些都证明:有没有这样一种 “农民的生产方式”,至少在马恩的话语系统里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需要讨论的是:这种农民的生产方式的性质和历史命运是怎样的?它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例如英国)是不是已经被“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战胜,它的主体――自由的、独立发展的农民是不是终将在全世界走向消亡?

小农的历史地位:从马克思到列宁

从前引《资本论》可知,马克思实际上指出了现代小农历史地位的“两重性”――进步性(以革命的手段扫除封建义务,取代封建地主所有制)和过渡性(农业本身发展的一个必要过渡阶段,最终将被资本主义大农业取代)。

在19世纪末有关农民问题的论争中,考茨基通过对比资本主义大经营与家庭小经营,从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率的角度重申了小农的两重性。考茨基提出,虽然在其他同等条件之下,农业生产中的资本主义大经营无论在节约土地、节省人力畜力、技术改进还是在信用和商业方面,都优于小的家庭经营。但是,大经营的发展遇到众多障碍:现代农业仍然和家庭经济紧密联系;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土地不能象工业生产资料那样无限增加;农业生产向精耕细作式的集约化方向发展,使经营面积的扩大受到限制,而私有制对小块土地所有权的保护阻碍了大经营所需要的土地集中;完全丧失财产的农民大批离开农村为大工业和城市吸收,使得农业大经营难以得到必要数量的完全的雇佣劳动者。在所有这些方面,大经营都面临小经营的对抗。小经营对抗大经营的武器,是劳动者最大的勤劳和努力以及极低的需要(比雇农的需要还要低,满足于最简单的生活)。由于以上原因,大地产不仅不能消灭小地产,德、英、俄等国政府还迫于农业危机,颁布法律奖励移殖或分配给农民土地,人为地创造小规模经营。

考茨基考察了土地集中与碎分、大经营与小经营两种趋势并存的原因。他看到小生产和小农的生存能力超出早先人们的预想。由于大生产相比小经营的优势必须以“在其他同等条件之下”为前提,而现实中存在着众多限制大生产的条件,这就使得小经营得以长期延续。

小农经济特征范文6

《开放中的变迁――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金观涛、刘青峰著,法律出版社即将出版

本书是《兴盛与危机》的姊妹篇。作者在本书中,力图阐释以来中国近现代史,提出超稳定系统在对外开放条件下的行为模式。

作者试图重新审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走过道路的历史意识”,发现在中国长达100多年的社会改造过程中,制约社会变迁的深层结构并没有被意识到。他们指出,中国传统社会组织方式是儒家意识形态与社会政治组织的一体化。在这种社会结构中,新结构难以在旧组织中成长,而旧结构瓦解后又会再次修复,这就是作者所说的超稳定系统。本书目的正在于探索自1840年超稳定系统在对外开放后的社会结构变迁。

《让人民自由:民主的历史》,(美) 约翰・邓恩著,尹钛译,新星出版社2010年11月

本书对民主政治进行详细而深入的分析与描述,揭示民主作为一种统治形式的历史和价值。以“民主”这一观念以及相关政治实践的演变历程为主线,讲述民主如何在数千年前的古希腊出现,却又如何逐渐陷入沉寂,又为何以现代政治的选择方案重新登上历史舞台,并在1945年以后取得压倒性胜利,成为当今世界政治的核心话题之一和西方所推广的文明的政治内核。

民主,在其发展中保持了强大的延续性,却又在不同阶段、不同国家中呈现出不同样貌。但不论其形式如何,民主始终是一种政府形式和政治价值。本书指出,民主是人们的一种现实选择,但本质上还是一种统治形式,它是人们为了保护自由而必须付出的代价。

知识与情趣

《企业的未来:构建社会企业的创想》,(孟)・尤努斯、(美)卡尔・韦伯著,杨励轩译,中信出版社2011年1月

作者之一的尤努斯致力于消灭贫穷,开创小额贷款业务和格莱珉银行。尤努斯认为,贫穷并不是穷人自己造成的,而是我们所建立的体制、设计的机构以及我们形成的观念造成的。如果重新设计这些体制,弥补其导致贫穷的缺陷,就能创造出一个没有贫穷的世界。尤努斯和他的格莱珉银行,用实际行动证明借钱给穷人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有利可图。

以此出发,尤努斯进一步提出社会企业这一资本主义新维度。创建社会企业的核心动机,是利用企业模式来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同时也能够实现财务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小农经济、惯性治理与中国经济的长期变迁》,赵著,格致出版社2010年11月

本书认为,中国之所以形成区别于西方的政府治理制度和模式,是因为中国拥有适合于小农经济的自然、生态和地理条件。具有中国特征的土地占有、继承制度、中央集权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依赖小农交纳的税赋、劳役作为财政支持,通过在小农当中征兵和选拔官僚来维持统治,再用儒家思想和科举考试来管理臣民,这就是科举、赋税、官僚体制、行政管理等制度建立的根源。而在中国历代统治者的治国方略中,这一套政府治理制度最终胜出,并被日益强化和固化为“中国均衡”。

在这一套模式下,小农的利益得到保护,儒生与官府结合成为必然,而商人必须依附于官府才有出路,这导致新的思想和治理模式难以成为主流。

《地方政府竞争》,冯兴元著,译林出版社2010年10月

该书认为政府竞争的动力源自人的自利性和竞争性,并将“竞争性政府”范式应用在对中国地方政府经济、财政和政治行为的分析中,描述了“中国奇迹”出现的多元成因及地方政府竞争因素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对地方发展模式进行制度比较研究,还对地方保护主义做出分析。同时将“竞争性政府”范式扩展到村民自治领域,揭示村民和村级组织在面对基层政府时的自利性和竞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