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经济的认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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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认识

小农经济的认识范文1

[关键词]经济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小农经济特征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044

这几年社会上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案例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了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导致家破人亡的惨剧,我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为什么?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业在我们这个具有五千年文化历史的国家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我们用全世界不到8%的耕地养活了全球22%的人口,这不能不说是我国农业的巨大成就,为什么现在的农业从提供双重正外部性的产业逐渐沦为制造污染和食品安全恶化的双重负外部性产业呢?

促使笔者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的原因来自亲身经历的两件事情,第一件是,今年国庆节回老家去看望舅舅,在临走老人家给两箱“赵州雪花梨”时特别说明这两箱梨是自己从没有喷洒农药的树上采摘下来的可以放心吃。第二件是,弟弟在县城里面搞蔬菜批发生意,这次回老家兄弟两人在茶余饭后聊了很多关于蔬菜喷洒农药用于促进生长和保鲜的事情,通过弟弟的亲口讲述笔者才真正地了解到蔬菜行业有那么多所谓的“商业秘密”其实背后就是违规使用农药和违禁药物的事实。

笔者从经济制度的角度分析一下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得到解决问题的措施。从当前农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来看,我国农业基本上处于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逐渐过渡之中,问题大都是在这个背景下逐渐暴露出来的。

1小农经济“自足自给”食品安全反而有保障

小农经济,属于是自然经济,它的特点一是分散,二是生产出来的产品都用来自己消费或绝大部分用来自己消费,而不是进行商品交换,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中国农业社会长期具有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小块的土地上进行不计成本的大量劳动投入;二是劳动的目的不是在利润的导向下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而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由于这些特征在小农经济下中国农业生产的根本目的是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农业剩余非常少几乎不进行商业交换。由于生产出的产品主要是为满足自己的消费,而不太在乎产品的数量和品相,只要自己能吃即可,所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保障。

2小农经济全面转向市场经济,农业“外部性”集中爆发传统小农经济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其基本特征是劳动力无限供给使其机会成本趋向于零,但是在全面转向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种传统的小农经济特征逐渐演变成在利益的导向下开始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而且由于非农就业机会越来越多造成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不断上升,这不仅与资源硬约束造成的经营规模小的矛盾;而且严重的结果是本应该体现农业的“正外部性”逐渐减弱而其“负外部性”却集中爆发,后果主要体现在一是农业立体交叉污染越来越严重;二是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

3中国农业的特点决定了“西方小农经济”假说难以形成效果如何从经济制度的角度来解决农业的外部性问题无论是舒尔茨关于小农经济的“理性小农”理论假设,还是恰亚诺夫关于小农经济的“自给小农”理论假设,都难以支持我国在农业现代化目标导向之下形成的追求农业产业化的政策体系。这些理论都没有把农业现代化造成的最大的外部性――农业立体交叉污染越来越严重和农产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纳入其分析的框架。

西方环保经济学者阿瑟・庇古等人立足于理性假设提出利用经济杠杆对污染状况进行调节,对污染可以重税或者政府拍卖污染许可证;或者建立以“条形码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追溯制度等政策,对于企业和大农场这种符合现代规范经营主体也许是有效的;但是当造成农业立体交叉污染和农产品不安全的是中国23亿分散的小农户时,这些政策由于交易成本大到无法计算,导致了这些政策在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生产中不可能发挥作用。

迄今为止,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都似乎即难以支撑我国政府在当代追求现代农业的政策设计,也没有办法解释在目前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我国小农经济追求农业收益最大化的结果却造成农业成为交叉污染和提供不安全食品的行业。

4立足农业当前经济现状提出解决农业“外部性”的措施针对目前我国农业出现“负外部性特征”集中爆发的现实情况,笔者认为解决我国农业外部性问题必须立足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两大现实矛盾:一是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且长期存在;二是基本体制矛盾――城乡分割对立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矛盾。这两个矛盾决定了如下社现实情况:一是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特征是弱化的,更多体现的是生活保障资料特征;二是城乡二元社会造成中国存在“两种社会,两种体制,两种政府”。所以解决我国农业问题:一要立足基本国情矛盾;二要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政策。

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硬性约束下,我国农村土地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更多体现的是生活保障资料,所以小农村社经济基础会长期存在下去,注定中国农村土地实现大规模企业经营和农场经营的路还很遥远。只有国家逐渐完全承担起了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农村公共开支职能,农民才有可能逐步摆脱对土地的依赖,减少依靠土地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的预期,这是彻底解决农业“负外部特征”的内部条件。

在城乡二元结构基本体质矛盾下,农业和农村地区与工业和城市地区是分裂的,工农业两大部类交易过程中存在着结构性壁垒,只有国家彻底打破这些壁垒才能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这是彻底解决农业“外部负特征”的外部条件。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解决农业“负外部性”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要有长期的计划和措施而且主要工作应该放在农业之外。

41短期措施

第一,加强消费者的教育力度,在消费者中普及健康消费理念,大力宣传鉴别有害农产品的技能,让消费者不要只把农产品外表是否好看作为消费的依据。第二,加强农民生产者的教育力度,让广大农民认识到有害的农产品最终还会以其他形式重新回到他们手中,他们自己的身体也会受到损害。第三,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建立严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加大检验检疫和巡查检查力度。第四,加大对涉农安全案件的处罚力度,让知法犯法者付出巨大的违法成本。

42长期措施

第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把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乡镇工业,促进农业人口的非农就业,最终解决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为彻底破解农业“负外部性”难题提供保障。第二,加大“新农合”等农村保障制度的建设力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从而彻底把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为发展规模化和产业化农业创造条件。第三,打破城镇和城市对农业人口流动的各种限制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彻底转化为城镇人口创造政策空间。第四,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和病虫害防治投入,提升农业用药的科学性和无害性。

参考文献:

[1]温铁军“三农”问题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2]温铁军我们到底要什么?[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

小农经济的认识范文2

农业:确立“双轨并行”制度

世界上的农业经营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性大农经济;另一种是以日本及不少欧洲国家为代表的补贴型小农经济。由于土地资源的制约,我国不可能走单纯的美国式道路;又因国力的制约,也不可能走单纯的欧洲及日本式道路。

从现实出发,我国适宜走的是一条将两种农业经营模式合二为一“双轨并行”的新路:一方面,稳定发展以小农家庭经营为基础、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特征的小农经济;另一方面,有选择地积极促进以国有(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农业经营公司、种植专业户等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经济(大农经济)。

加入WTO以后,我国农产品市场已成为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目前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按全国总人口计算,人均只有1.5亩耕地、2200立方米的水资源,分别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5%和25%———这一先天性资源劣势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劣势上。

惟一的出路在于制度创新。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通过农业制度创新有效地解决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现行的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对于保护农民财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农村稳定、有效抵御外来农产品对我国市场的冲击以及提升我国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我国目前的这种家庭制小农经济不宜(至少不宜过快地)走市场化道路,自给自足的经营方式在今后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具有比市场化更大的优越性。因此,我们一定要将这种家庭制的小农经济比较长期地保护好,任何脱离现实的、违反了农民自愿原则的、不利于农村家庭土地承包制度稳定的做法都应予以坚决制止。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的这些优越性都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我们必须首先做到以下三点: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要充分地认识到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对于像我国这样的大国而言,“农业国的工业化”才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决定了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制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而且,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家庭制小农经济建立起以自给自足为主的经营结构,而不是把家庭制小农经济主要地、过早地推向市场。

特别是在这最后的一点上,我们千万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因为其地大人少而不得不用机械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又由于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实现完全自我消费,而进入全球市场。并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自然地,这些国家的农民是很愿意走农业市场化道路的。即使在这样好的条件下,这些国家的政府也要给农民以大量的直接和间接补贴。

对于欧洲一些在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仅仅是相似而已,它们的人地关系实际上仍比我国宽松得多)的国家而言,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政府的补贴要比进口这些农产品的价格还要高。这更多的只具有政治目的———政治家争取农民阶层的政治选票及重在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让农民也能尽可能地分享到整个社会的部分利润。这种农业发展的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失去了真正的市场经济本身所具有的含义了。

2.调整一些与农业发展相关的重要政策: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行政管理体制的重构政策。

考虑到本文中提出的有关我国家庭制小农经济发展模式的设想,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土地经营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相应地,国家目前在这些地区的粮食或其他农产品收购站完全可以逐步地开始关门转产。

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政府应进一步设计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村民自主决定举办的村内公共事业除外)。

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需要大刀阔斧地对农村现存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以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

3.将尽可能多的农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非农村地区。这意味着农村家庭的收入来源必须主要来自农业、农村之外,而不仅仅是依靠极其有限的小土地经营。所以,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地帮助农民从家庭制小农经济中转移出来,进入非农产业和城镇地区,创造条件把目前具有生存和经营性双重功能的家庭制小农经济转化为具有生存性和休闲性的、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

在创新、发展我国家庭制小农经济的同时,我们也应从国际竞争角度出发,通过实施优势农产品的区域性的专业化规模种植计划,而逐步提升我国优势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作为WTO成员必须着力培植一部分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家庭制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基本上是那些农业人口和生活在农村的人口),但另外的40%的非农业及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得以解决,如通过进口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解决。

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就是一个明证。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名牌闻名、涉及到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这应该说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农村: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村发展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结构变革的过程。它包括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农村社会结构变革两方面的内容。

农村经济结构变革的结果主要表现为农业产出及农业就业在全社会总产出及总就业中所占份额不断下降与减少的趋势;相应地,非农产出与非农就业所占份额表现出逐步提高与上升的趋势。

农村社会结构变革的总体趋势则表现出非农村化、特别是城镇化的特征。

伴随国家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

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都已充分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发展中国家在其资本积累的扩张的过程中将传统农业部门中丰富廉价的劳动力不断转移到现代工业、服务业部门,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逐渐发生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国情包括历史背景与农村社会转型急剧发生期的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区别,这方面不应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

实际上,我国不少地区已经探索出了不少成功的发展模式:(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如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管理区);(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如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尽管从名义上讲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3)村庄融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情况即是如此;(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走过的一条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道路。

由此可见,在社会急剧发生变化的今天,我国农村的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出了十分丰富的内容。我们应从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

农民:核心在于权益保护

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改善其生活状况,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富国那样去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发展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的就业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既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还要承受各种各样的收费(农村税费改革前)以及负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开支;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尽。

由此可见,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许多做法需要改善:首先,政府应积极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这是与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相联系的。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其次要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在这方面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在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农民工”们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

其次,政府对找出路的农民,应该千方百计多给他们提供帮助。由此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镇(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向农民开放。

再次,既然农民赚钱不易,政府又难以提供相应的农业补贴,那么各级政府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和“税”(包括农业税)。

中国已处于须从城乡统筹的角度总揽全局的阶段,因此,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小农经济的认识范文3

中国现代化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按照何种 “模式”进行?一些人的答案是,西方国家,走资本主义道路。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以资本替代劳动,以大机器生产代替手,以大工厂、大农场取代家庭生产等等,是最主要的一些措施,也是理想目标。这种答案可谓司空见惯,无须引证。但我们认为,这条路是行不通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国情的不允许。如上所述,中国是一个生存资源与人口严重失衡的国家,前景极为严峻。国情不允许我们去走以耗费极为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换取经济暂时发展的道路。其次是,经济学的根本原则是以最低代价取得最大收益。我们不应该不充分利用甚至丢弃自身最丰富的生产资源,而以最短缺的资源取代之;不应该完全丢弃适应国情的行之有效的经济行为准则,而代之以与本国国情差距极大的另一套作法。

另一些人设想,既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以劳力替代资本,既然中国有应付人口资源失衡的传统办法,有否可能以传统小农经济的行为准则为主实行中国现代化道路呢?

答案仍然是行不通。小农经济在我国的古代封建中,是一种对生存挑战的最佳适应方式,但这绝不等于说小农经济是一种完美的生产方式和经济组织形式之体现。恰恰相反,这是生存环境极为严峻,庞大的人口争夺有限生存资料这种经济环境下的必然产物。传统小农经济虽有适应国情的诸多优点,但也有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诸多缺陷,约可归为:一,受家庭生产要素微小规模的限制,每个小家庭的生产能力很小。单个农民家庭除有简单劳动的生产要素优势外,其他如资金、技术、生产资料等均相当匮乏,往往只能进行简单再生产,难以扩大再生产。二,农民家庭的文化、水平极低,保守、闭塞,生产技术难以提高,也难以接受先进技术。三,每个小农家庭作为单独的经济单位,只从家庭利益出发行事,且往往只顾眼前之利,不顾(或无法顾及)整体与长远利益。整体小农经济内部、小农家庭之间如一盘散沙。农民的分散个体商品生产,难以适应新的市场需要,也难以与含量高的产品在市场上的有力竞争。四,小农付出的劳动极为艰苦繁重但收益甚微,生活水平低下,这既严重制约了它的产出力,又严重制约了它的消费水平。总之,传统小农经济很难凭借单个家庭的力量改进自身处境,更不可能去实现和全社会的现代化了。我国的农村改良事业的前辈曾将小农的特点归为“愚、贫、弱、私”,真可谓切中要害。

正确的取向,应该是学习利用包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世界先进生产力和组织形式之长,又充分发挥中国传统经济及其行为准则的优点,改进其不足之处,行两者之长,去两者之短。具体而言,即必须用现代工业、科技、组织、管理的改造传统小农经济不能适应中国现代化的需要的一面,重建农民家庭经济。在这种改造中,发展和壮大现代工业,实现大工业和农业的互补、协调发展和一体现代化;在这种改造中,实现劳力密集优势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与互补。这个思路绝非凭空想像,近代的丰富经验和惨痛教训,已为我们提供了可贵的借鉴。以下仅从经济组织形式和适用技术两个方面,以近代长江三角洲区域的历史经验检讨之。

1 近代大工业与小农经济的相互关系与协调发展

近代长江三角洲地区,由不同类型的大工业和小农经济相互关系所引发,出现过小农经济得到局部改进,大工业和农村经济一体近代化发展的雏形。虽然这些工农关系的形式尚处于远不成熟的“初级阶段”,常常被旧事物所遮蔽乃至摧残,但对中国现代化来说其意义重大。这些形式可归纳为:

第一种形式,近代工业与小农户通过市场,形成产品相互供求关系。这主要表现在大机器工业—纱厂和用机纱织布的农户间的经济联系。对纱厂而言,农民是自己最大的主顾;对农民而言,纱厂是家庭生产原料的供应者。农民用机纱织布,大大提高了土布的生产数量,改善了产品规格,明显增加了市场的竞争力,使土布在数十年时间内有力地与洋布进行了竞争,避免了农民破产。而农村土布之发展,又大大增加了对原料机纱的需求,直接促进了纱厂的发展。

第二种形式,商业资本介入土布生产。不再由生产者而是由商人大批量地购买机纱,发放给农民;农民按商人要求生产,产品交给商人,领取工资或实物。最后由商人将布分类整理,投放市场,这大量存在于江阴、常熟、常州、无锡等地。在一些地区,商人还将织机发给无财力织布的农民按其要求定织,以扩大生产。

第三种形式,近代纱厂与手工织布工场、农民个体织户、近代机器染织厂组成的新型产业组合。纱厂向织布手工工场或小型织布厂出售特制的“盘头纱”,工场直接发给农户,这可以用省去农民一道工序,直接上机织布。分散的农户将布织成后交给工场初步整理,最后送至城市上的大型染织厂精加工,上市销售。这种形式以江阴至上海之间最典型。各地亦不乏由手工工场加工后直接上市者。

第四种形式,由地方绅士、商人、农民等共同组成农村农副业生产运销合作社,集体购买部分生产资料或设施,共同生产共同销售。这种形式广泛存在于吴江等地的蚕桑业中,在农村织布业中亦可见。

第五种形式,由大纱厂发起,向社会各界集资,组成垦殖公司,招募农民,以公司加农户的经营形式垦荒植棉,为纱厂提供原料,这体现在淮南盐垦事业上。

第六种形式,缫丝工厂直接改进农村蚕桑业,以期获得优质蚕茧。这体现在无锡的永泰、乾甡等大丝厂扶持建立蚕种场、培训各类蚕桑改良人员、控制茧行、大力组织农村蚕桑改良合作社等举措上。

第七种形式,各界人士(地方政府、士绅、农村改良机构等)共同组织农民,成立蚕桑丝改良生产合作社,在农村建立最先进的机器缫丝厂,形成从原料到精加工工业的近代合作生产组合。这体现在江苏女蚕校对吴江震泽开弦村的改良事业上。

第八种形式,农业改良机构租赁、改良丝厂,使其成为专为农民服务的,并代农民将产品销往国际市场。这体现在江苏女蚕校对无锡玉祁、吴江平望、吴江震丰三所丝厂的改造事业上。

从以上近代企业与农户生产的不同形式的相互关系中,我们可以隐约看到农村传统经济向现代过渡的一个由“低”向“高”的演进过程。这里所谓“高”“低”,系指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的变化和整体功能的强弱。

在农户以独立生产者身份在市场上购进机纱并自行加工出售的阶段,农民与大工业企业是在市场上相遇的,两者之间仅仅是一种出售购买关系。尽管农村手织业的兴衰在总体上与纱厂的赢亏密切相关,但二者并无生产组织上的任何直接关系。个体农户会因各自的资金多寡、农业丰欠等原因,形成对机纱购买量的诸多不稳定性。在商人资本介入织布生产后,尽管纱厂仍然不能直接施加于农户,但商人批量购纱,又批量收布,使纱厂与农村土布间的关系增加了稳定性。特别是许多地区出现的纱商布商系于一身的现象,使纱厂售纱、商人购纱与土布生产几乎联为整体。当发展到农民织户、手工工场、染织工厂与机器纱厂间的生产联系时,实际上已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大工业与农民手工业、城市与乡村组成的纵向一体化生产的雏形,小农家庭生产已被纳入了现代生产体系之中,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并对这个体系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大丝厂改造农村蚕、桑、茧生产,是另一种类型的城市—乡村构成的纵向一体化生产雏形。与上述形式不同的是,这是一种工业、农副业之间的一体化。大工业资本为了获取优质原料,将工业资本直接用于改造千百年来的传统生产方式,以工业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经营“统分结合”的方式生产面向国际市场的产品。这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值得深入的颇具特色的经济形式。

在张謇发起参与的淮南盐垦事业中,我们看到了更值得注意的现象,即:以现代大工业企业为核心,聚集大量社会资金,以小农为基本单位,组成垦殖公司开发沿海滩涂,种植棉花为大工业生产原料。这可以说是长江三角洲出现的第三种类型的工农业一体现代化的雏形。在这种生产形式中,工业企业、农垦公司、农户之间不仅在经济利益上而且在生产组织上已联为一体,小农户已成为近代工业和农垦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细胞。这种一体化的更深层意义在于,它不仅是为工业企业本身的利益而设计之,而是考虑到为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提供一个生存途径,体现出中国传统思想精华中的“天地之大德曰生”的民本、民生精神。当然,并非所有垦殖公司均抱如此目的,各公司的经营最后亦颇不成功,但客观其成败得失的经验教训,对今天仍有意义。

无锡、吴江等地出现的由政府、社会各界、科技机构等各种力量组织农民进行合作生产,并引进先进设备为农副业服务,更多地具有“横向一体化”的工农业生产组合色彩。这在中国的经济转型中也具有开启意义,实际上已成为我国今日工业“半壁江山”的乡镇工业的前驱。

虽然形式、层次不同,但我们可从各类大工业与农户经济的相互关系的内部挖掘出一些共同特点,这就是:利益互补,利于民生;生产要素互补,实现生产的最佳组合;工农互补,城乡共同发展。

经济的基础是农业,人口的主体是农民,这既是中国的历史特征,也是中国近代到当代的基本特征。中国现代化的根本问题是农村、农民、小农经济的现代化问题。长江三角洲虽是历史上较有发展区域之一,但农民生活仍然贫困。为了谋生他们在农业之外发展起各种家庭手工业和副业,但生产方法的陈旧和资金的短缺,工副业发展颇为局限。只是在近代,在国外先进机器工业导入中国以后,依靠先进原料如机纱,依靠先进技术去养蚕植棉,再依靠生产组织的改进,才使农民的家庭工副业得以进展。没有大工业的推动,这种历史性变化是难以发生的。

就家庭生产这种中国古老的经济组织形式来分析,也是在不断改进和发展的。从江阴、常熟、南通、常州等地的事例中可看到,近代长江三角洲的农民家庭经济已发生了重要变化。仅从纺织业看,它早已突破了自种棉花、自纺自织的古代模式。在产品的物质构成上,由全系家庭内部生产物构成,变为利用大工业品为原料。在生产要素的取给上,由基本由家庭内部解决,变为必须部分经过市场交换,或通过商人、手工工场发给。在最终产品的完成方面,由家庭独立完成,变为与工场或工厂共同完成。在生产组织形式和经济关系上,由纯粹家庭形式变为家庭与工厂面手工工场的某种联合。尽管上述变化只是初步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家庭纺织已融合进了社会化的生产和交换之中,突破了家庭经营范围的局限性,成为兼取传统与现代之长的经济形式的雏形。

大工业在带动农民家庭经济发展的同时,本身也获得了立足发展的条件。农村手织业的发展过程为近代纱厂造就出广阔的市场,而蚕桑业的改进和棉花种植的改良,又为工业生产提供了优质原料。市场和原料是企业生存最基本的外部条件,从这个意义上看,没有农业、农民家庭手工业和副业的发展,中国近代工业的生存发展也是不可能的。

2,重视适用技术、中间技术,大力推行节省资本、能源、又能充分吸收劳动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广可由家庭分散进行的技术与行业。

日本的小野旭教授将后进国的技术引进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直接引进先进国家所开发的最新技术设备。但后进国一般劳动力丰富,工资低而资本短缺,使得这类以密集资本代替密集劳力的高技术难以发展,其经济、社会效益都不佳。这导致了第二种技术的引进。其特点是,对最先进技术加以改进,并将某些先进技术和设备加以重新组合,使之能适应后进国的资源配置,这种改良技术或改良设备,资本~劳动比例和劳动生产率明显低于第一类技术,但由于充分利用了后进国低工资和充裕劳力的资源优势,从而节约了大量资本,其获取的利润反而较大。第三类,针对后进国的生产力实际水平和可能接受的价格水平,选择外国先进技术或设备中的某一部分予以引进。这类引进技术设备本身无从发挥其原设计的整体效用,但对后进国向适于国情的新技术之转化、改进生产效率会起重要作用。由此看来,对于所谓后进国家追赶先进国家的特定阶段,适用技术的含义是,向世界先进学习,吸收最有利于自己的、与自己国情最匹配(要点是适应本国的资源与生产要素状况)又能发挥本土优势的技术,根本优点是能够以最低代价取得最大效益。

人们可能会认为,对近代中国的小农经济而言谈不上什么主动引进适用技术问题。但如果从农村手织业技术改进的整体发展过程来看,经过一个从无意识的甚至被动的到主动和有意识的过程,确可发现存在着密切结合国情的适用技术引进推广的趋势。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农民放弃土纱用机纱织布;织机的改进;手纺与纺纱工具的变化和改进。

近代中国农民放弃自纺土纱而用机(洋)纱织布,国内学界的主流看法是大机器工业对小农经济家庭手工业破坏的第一步,其实国内外早有学者提出异议[1] 。笔者亦认为此说不尽妥当。当机纱刚开始进入中国时,确使农民手工纺织业受到冲击,但以后的进展,与其说农民自纺土纱是由于洋纱排挤而衰,不如说是农民主动放弃自纺,欢迎机纱。原因是,机纱较土纱更利于农民织商品布。在农民自纺土纱时,一个农妇用纺车一天至多可纺纱半斤,“每三小时至四小时所纺之纱只能供一小时之用”。[2] 而一架织机织布除需纱外,还至少要一个人做辅助工作。如此,若要连续织布,这已超过普通农户全家主辅劳力的利用的最大限度。土纺成为能否连续织布的最大瓶颈。当织布完全利用农闲时间,而土布市场需求量不很大时,纺纱与织布的矛盾并不突出,农户可在农活多时少织布,当纱供不上织时,也可以停机。但当市场需要旺盛时,农户的商品布生产力就受到重大限制。土纱还有不利于织布之处,“抗张力薄弱,用作经线时长度有限,因而所织之土布每疋长度都很短,织工为了短短的每疋布就要经过调纱、穿综、度经等费事的工作,不胜其烦”。而这一切问题在使用机纱后均可解决。也正因为如此,农户使用机纱后,土布生产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有极大提高。直至抗战前,尽管外国纺织厂和中国纺织厂的机织布生产能力和产量已极大增加,但农民手织布产量仍在全国的布匹总量中占73%左右[3] ,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极大。

农村织户放弃千百年来自纺纱使用机纱,在我国技术史上有划的意义。它表明,只要运用适合中国国情的技术,就既可以充分发挥中国本土资源之特长,又可以提高传统生产的效率,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在这里我们看到的,并不是将大工业直接搬到农村中去,而是农民经济和城市工业的结合,小农的传统家庭劳动力密集型生产方式和近代先进大机器工业生产方式的有机地结合。它不仅使充分利用劳动力的优势继续得以发挥,而且提高了棉布的产量和质量,以最低的经济成本,最少的社会代价,取得了最大的效益。

机纱得到广泛应用后,在农村纺织业中紧接着发生了织布机的技术改良。在织布机的改进和推广应用方面,也直接体现出可以以适用技术与传统生产组织相结合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即新技术与劳动力密集相结合,利用家庭生产优势,既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又充分发挥了人的劳动能力。

中国历史上使用了数千年的旧式织布机,是一种双手投梭的脚踏木机,一般称之为投梭机。这种织机生产效率低,一人一个工作日平均只可织布一疋,布面规格大体限于门幅一尺左右,长度二十尺左右。约1896年前后国内开始出现改良织机—手拉机(投梭机)。它把原来的投梭机从双手投梭改成一手拉绳投梭,另一手执筘打纬。用手拉机织布,布幅宽度不受手投力限制,布幅可至二尺。手拉机出现后在不少地区很快推广应用。[4] 投梭机改为手拉机的过程及其在中国的普遍推行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旧式织机的改良是在机纱于中国广泛应用后才开始的,除手拉机外,国内有多处改造旧式织机的事例,几乎同时出现;手拉机的推广得到了官方半官方和商会等方面的帮助;它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之后在土布的市场广为扩充时被大量使用;这些都大致说明,手拉机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使用机纱后农户织布工效提高、市场需求扩大、而旧式织机不能在量与质方面满足新需求的产物。其二,手拉机对旧式织机的改良是针对中国国情,有选择地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结果。手拉机的来源途径尚须详考,据现有资料,一途是由中国人从日本引进,另一途可能是中国人自己在学习国外的基础上发明创造而成。不管哪种渠道,都是针对中国国情的人力丰富而又要提高工作效率的迫切需要:“近更有参究西法独出新意者,即如鄞县王姓精于织造之学,能以旧机作新式东洋等布,专用女工,不籍汽力”[5] 等类记载,透出了发明者的创新意图和社会作用。手拉机对投梭机改进的关键是增添一个装置—飞梭,飞梭节省了人力的无效劳动,却更好地发挥了人力的技巧,增加了人工生产的功效。手拉机在中国出现时,动力全铁织布机早已从国外进入,并在大城市的纺织厂中开动了。它没有也不可能在农户中使用。连稍后出现的脚踏铁轮机在农户中的使用也远较手拉机为少,这是手拉机适于中国农民需要的证明。中国引进飞梭手拉机的情况几乎和当年日本引进织布机飞梭时如出一辙,日本学者将其作为引进适用技术的成功案例:京都府派了三名见习生赴法国里昂学习,他们于1873年回国时带回了佳卡德飞梭。值得深思的是,他们并未将最新式的动力织机带回国,带回的是已经发明了140年的过时的飞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三人当时的判断标准是,回国后自己能否制造。动力织机的制造在当时的日本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木制飞梭由木匠就可以简单制出,且可以将它安装到日本传统工艺的织机上。[6] 其三,若纯用机纱作原料,手拉机工效较投梭机提高50%~100%,[7] 该机价格低廉,20世纪初年大约每架5~6元[8] ,比旧式木机只高出少许。农户一般可能买得起。[9] 正因为方便价廉,手拉机推广很快,19世纪末20世纪初仅江南织区就有宁波、硖石、江阴、常熟、松江、上海等地出现手拉机织的改良布。[10]

手拉机兴起不久,在1900年~1905年间,又出现了铁木机(即脚踏铁轮机)。铁木机是由日本传入的,后国人广为仿造。与手拉机比较,铁木机的特点是工效更高出50%~100%,用双脚踏板带动织机,所有织布工序都靠铁轮转动带动。所以它也是适宜中国国情的技术引进,受到欢迎。但铁木机的价格较昂贵,1906年在湖北的售价要银元60元[11] ,后几年在高阳50元左右[12] ,较手拉机高出10倍左右,普通农户难以问津;此外,铁木机织布较手拉机费力,一般妇女难胜任;这些,都影响了它推广应用的程度,农村中主要在北方的商品布生产中心的部分农户中得到使用。在南通,它的推广主要在30年代后,亦限于近城郊区。铁木机主要用场是城镇中的手工工场,乃至在织布厂中与动力机器混合使用。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种改良手拉机,或称之为改良扯梭机。它何时出现不确知,可能会在铁木机之后。它的工作效率较手拉机又提高三分之一。这大约是进一步适应家庭资金、劳力规模较小,难以使用铁木机的农户的技术改良。

最后看看手纺与纺纱工具的变化。尽管大机器机纱生产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手纺,但仍有问题值得注意。在广泛使用机纱后,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环境、运输等有颇多差异等因素,直至抗战前,手纺仍相当规模地存在。即便在一些靠近大城市和纱厂的商品土布中心,手纺纱也远未消灭。手纺纱之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本条件下劳动力的充分利用。据30年代河北省定县的调查,农村从事纺纱者多为妇女,从十余岁到七十余岁均有。青年女子纺纱是为了赚些体己钱,老妇则是为了解闷,消磨时光。对不能干或无活干的妇女来说,纺纱是一种最合适的工作,,她们不干也要吃饭,能赚一文总比不赚好,如此“干活”,自然不较人工与时间支出 的费用。只要卖纱线的钱多于买原料棉花钱,就是赚了。以自己种的棉花纺纱成本更少。正如有学者分析指出的,这种家庭副业没有任何成本上的限制,不管产品的售价低到何种程度他们还是可以和国外生产的机制产品进行面对面的竞争。[13] 对纱厂主来说,机纱价格不可能低于原料、工资、利润和流通费用。赵冈等还指出,“自从机纱流行以来,乡间的三锭及四锭纺车便绝迹不见,而最原始的单锭纺车反而有人继续使用。”[14] 而这,也与单锭手纺车的使用与农户以最低成本充分利用劳动力有关,“效率最低的单锭纺车能够存留是因为它适合于那些没有机会成本的边际劳动力,而效率较高的多锭纺车,因所需劳动力的机会成本核算太高,反遭淘汰。”[15] 不过,劳动力的充分利用并不限于家庭这一种形式。抗战时期,由于机器纱厂生产能力受到影响严重,急需解决纱的生产供给困难,于是使用广泛使用人力纺纱。此时多锭人工纱机发挥了优势。1929年,海门邢广世曾发明新式纺纱机,“用人力,每人可使200锭,同时可容一人至二十人工作”[16] 。但未获推广。抗战时在四川的手工工场中大量使用了“七七纺机”。浙江余姚则大量使用“余姚式纺机”。余姚机锭子从64至120锭不等,每天可纺纱4至7斤。[17] 这表明,在必要时,使用适用技术,人工纺纱也有潜力可以发挥。

适用技术在近代中国运用的更有说服力的例证表现在缫丝等手工业中,有学者已有精湛研究,恕不赘述。[18]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劳动与资本在生产上的替代问题对经济发展的关系极大,我国有些学者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但在不同的行业中,以及在同一行业中,资本与劳力如何替代,何种比例的替代为最佳点,是应深入研究的问题。从中国近代农村家庭棉纺织业的技术变化中,初步看来有以下几点:一是通过一定的适用技术,资本与劳动力相互替代确实产生过,并对生产力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二是这种替代不是简单的资金与劳力的分配划分问题,而是建立在传统积极因素的充分发挥及正确吸收世界先进文明的基础上,这使两者能在中国国情中最有效地自然融合。其核心作用是利用了传统小农经济合理性,又利用外来先进对之改进,提高了它的生产效率。三是这种替代是同时从几个途径、几个层面进行的。在各方谋求自身利益的驱动下,通过市场,大工业和小农经济、商人商业资本与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本身产生了经济关系,由此产生出不同生产方式、不同生产要素配置的生产组织间发生原料、产品等的交换,适用技术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

长江三角洲近代化过程的经验,概括而言,就是外来先进事物和本土优势相结合,通过双方的相互适应、相互改进和相互配合补充,最终达到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和“一体近代化”。所谓“一体近代化”即:对小农经济而言,既能充分发挥传统优势,又能在经济组织形式上作适应新形势的改良,采用适用技术,实现劳力密集生产下的生产效率提高。对城市大工业而言,是在以农民和农村经济为原料和市场的经济交换过程中建立和壮大自己的发展基础。可大致归纳为四点: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中国国情下形成的生产要素的特长,尤其须重视世界上数量最多、价格极廉的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而绝不能反其道而行之,将其视之为阻碍“生产率提高”的负面因素。我国传统的工业、农业密切结合的“兼业型”家庭经济,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值得高度重视的形式。其优点是,第一,家庭成员从事家庭劳动是不计工资代价的,由此可实现劳动力的最廉化。第二,家庭劳动可以用合理安排处理日常生活和农业、工副业之间的时间安排,以获得在单位时间内的最大量产出。第三,家庭劳动有利于节省工业生产用地和高额能源耗费。第四, 家庭经营不存在处理失业、劳资纠纷、社会福利等社会性问题。农工兼业,可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其中一业不景气所带来的损失,将经济失利造成的巨大风险和社会矛盾消解在无数个兼业家庭之中。

二,上述家庭兼业经济当然不是回归到古代的颇大程度“自给自足”式的小农经营中去,而是以现代的工业、技术、组织、管理的办法改造、重建农民家庭经济。近代史上发生的大工业与农户,大公司大企业与农户,城市与农村经济间的“纵向一体化”,各种形式的协调与组合等新型经济形式,是值得重视的。它们可以发生在原料生产与产品制造部门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产品的初级加工与精加工之间。可以发生在农副业与工业的范围内,也可以在纯工业纯农业的范围内。在农村内部、农户经济之间,还可以实行生产、加工、销售的“横向一体化”,通过纵、横一体化,将农户经济纳入大工业、大农业、大商业的国民经济体系中去,使千家万户以极低成本核算生产的初级产品经过精加工,输往国内以至国外市场。

三,重视适用技术、中间技术的发展,大力推行节省资本和能源、又可较多地吸收劳动力、并有可能分散生产的技术和行业,而不能一味贪大求洋。历史上大工业以先进设备生产机纱,经过农民用改良织机加工制成布,仅为一例。

四,近代大工业将为农民和农村服务作为自己最主要的业务之一,而不是相反,以“盘剥”农村经济求得一时发展。只有这样,在中国这个农业文明社会中,工业才有长远发展前途。

然而,极其令人痛心的是,尽管在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出现了适应国情的殊为珍贵的初级形式和经验,但最终并未发展壮大,形成一条为国人所公认和共同致力的中国早期现代化道路。其原因大致为:一,帝国主义的侵略,从两方面对中国早期现代化道路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近代中国的大工业与小农经济的互补关系,是建立在对同一产品的不同工序间的加工(如机纱与手织布,手织布与精染加工布),或同类产品不同层次的产品(如低档手织布与高档机织布)关系上,共同的市场或互补的市场使双方均能获益,是协调关系的基础。但外国列强凭借在华掠夺的种种特权,既霸占了很大部分的机器工业品市场,又霸占了很大部分的农村手工业品市场。洋货对技术含量低、更新换代慢的手工业品破坏尤大。导致我国农村手工业首遭重创后,机器工业联带受到影响,造成“一损俱损”之局面。明显的例子,是土布受洋布冲击后,民族纱厂工业的机纱销路大受影响,迫使纱厂改变经营方向,将产纱为主改为兼营织布,使机器纺织工业与农民手织业的互补协调关系变为排挤和竞争关系。而帝国主义的军事侵略特别是日本1937,全国陷于战火之中,直接打断了中国近代化进程。

二,农村封建土地制度造成的土地分配关系严重不均,使广大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的缺乏问题更形尖锐。小农经济提高生产、改善生活的难度大为加剧,农村手工业难以大规模发展,并必然造成大机器工业品的国内市场和农村手工业市场同时狭小、互相制约的局面。

三,国家缺乏正确的宏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合理的经济政策。后,中国丧失主权的独立和完整,是使历届政府无从对国家行使有效经济管理职权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外国砲火轰击下中国国门被强迫打开,数千年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农业国家的方略无法继续,在经济的巨变中政府不知如何处理完全不同的新形势。但新出现的农村经济与大工业的相互关系,若无国家产业政策的协调、经济政策的支持保护,在外国机制品的冲击下必难以持久。不妨和日本作一简略比较。日本政府在明治维新后不久,由于要发展新兴资本主义工业的需要,确定了“以土养洋”的经济发展战略,主要依靠传统产业生丝等的出口,换取外汇购买国外新式设备。从1870年起在50~60年时间内,生丝一直占日本出口商品总额第一位,为进口机器和原料提供了约40%的资金,对其经济向现代化的转变起了关键作用。而日本生丝产业的发展,得力于国家力量、教育科技界力量。蚕丝产销业力量紧密配合,其中国家的正确引导之功尤大。在生产组织上,形成大工业与小农生产的纵向一体化,以及小农生产之间的横向一体化;在生产技术上采用适度技术;而政府的各项政策保障和扶持,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19] 反观中国政府,在一个世纪的早期现代化过程中,始终未确立起一个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不知怎样结合中国国情和优势,吸取外来先进以发展自己。中国历史上一直是世界生丝出口主要国家。直至1905年以前,中国生丝出口量及在世界市场的份额均明显超过日本。但由于没有相应产业政策的保障、支持,1906年后,中国被日本超出,丧失了国际市场上的优势地位。1905年,中国生丝尚占世界主要产丝国生丝出口的59. 46%,至1930年只占21.76%。日本则由40.54%上升至68.04%。[20] 中国无锡、吴江等地虽然也出现在过出丝厂与农户间在原料、加工间的纵向联合,但它的出现要比日本晚数十年,此时中国蚕丝质量已有严重问题,在世界市场上已远远落后于日本。而这种联合,完全由民间自发形成,丝毫看不到政府的作用,其影响作用是很局限的。

四,严重缺乏对中国最主要的特点—占有量居于全球22%的人—的作用的重视和对策。这里只讲对农民的教育。人口既是一种消耗资源的主体,又可以成为一种生产要素,重要条件之一是劳动力要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和知识。传统小农经济的改进不提高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是不可能的。但在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大约只有很少数人对此有充分认识,并在几个县范围内进行了农村改良试验,作用十分有限。

五,社会经济认识的重大不足。对改进小农经济和农村手工业的重要性,对农村经济对全国经济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近代中国的某些经济学者和社会改良及教育界人士有相当充分的认识,进行过很高质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和社会实践工作。可惜这些认识和作法没有在教育、研究、经济、政府及各界形成共识。在中国现代化的方向和途径上,缺乏一个有巨大影响的、能为多数人接受的理论。占主导地位的,似乎是相反的观念:小农经济、农民家庭手工业是现代化的对立面和障碍物,只有破坏它才可能建立现代大工业。这类观念,在当时的报刊中屡见不鲜。显然,这对在革新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宏扬其积极因素,建立现代经济与传统经济有机结合是十分不利的。在民国时期的政府经济建设政策中没有相应措施也就不奇怪了。

中国社会经济的现代化取决于多种复杂因素。本文对长江三角洲部分地区近代经济演变过程中传统经济与现代经济的相互关系问题进行初步讨论,目的是认识我国早期现代化的本土特色,并尝试从历史经验的角度探索现代化道路与国情的关系。由于仅仅涉及有限方面,自不能以偏代全,成为对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普遍概括。应该看到,在不同时代,随着生产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社会经济水平的不同,“传统”与现代经济、工业与农业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尤其是相互关系的联系渠道和具体形式会变化。能够与农村、农户发生直接关系的工业部门只能是部分的。以高资本代替劳动的“高精尖”产业对提高我国经0济实力,加强国际竞争力亦必不可少。工业与农业之间、城市工业与农村工业之间,既有利益一致的一面,也有利益矛盾和冲突的一面。尽管如此,笔者认为,人们在高度重视并极力推行最发达国家经验和模式的同时,仍需对一向被视为落后的、甚至是当作现代化阻力的我国传统经济的积极因素予以充分注意,注意土洋结合、两条腿走路的问题,注意工农业的协调发展、高技术产业与普通技术产业、劳动替代型产业与资本替代型产业等的互补问题,等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今天的国情。今天的国情尽管较历史上有所变化,但在一些根本特点上是一脉相承的。而传统正是国情的某种沉淀和体现。从这个认识出发,中国不可能也不应该重复一些西方国家“现代化发展”所走过的老路,何况愈来愈多的西方人士也正认识到,需要对已走过的路进行反思,更何况当前中国的生态环境已不允许我们再走类似之路。

最后,我想以一位先哲—梁漱溟—在60余年前的一段话作为结语。我想,虽然已过去了半个多世纪,但梁先生的一些主要思想仍对今天极富启迪意义。他在谈到中国从“传统”向“现代”社会过渡时,认为中国应该走一条既不同于传统式的、又不同于西洋式的经济发展之路:“这一条不同的路,便是从农业引发工业,农业工业为适当的结合,以乡村为本而繁荣都市,乡村都市为自然均实的发展。———这正是中国今后一定的路线,自然而然要走上去的。......我敢断定,中国工业要在农村复兴中兴起,而今以资本主义方式经营于都市者,必无好转之望......中国的工业化,必将走一条不同的路,他是要从乡村生产力、购买力辗转递增,农业工业叠为推引,逐渐以合作的路,达于为消费而生产,于社会化的进程中,同时完成分配的社会化。”[21]

注释

[1] 参见赵冈 陈钟毅〈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史》第二卷,导言。

[2] 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页195。

[3]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265页。

[4] 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页397。

[5] 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页401。鄞县王姓是否确为手拉机,还是一种其他改良织机,尚待考。

[6] 参见:[日]南亮进:《日本的发展》,对外贸易出版社,1989。

[7] 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页404~405。

[8] 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第406页。又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页198,铁木机价格约值洋10~15元。

[9] 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页198。又

[10] 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第398页。

[11] 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第198页。

[12] 吴知:《乡村织布的一个》,第11页。

[13] 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第191页。

[14] 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第197页。

[15] 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第197页

[16]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三卷,第683页。

[17]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四卷,第322页。

[18] 参见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二、三章;吴承明《近代中国工业化的道路》、《论工场手工业》等。

[19] 有关日本传统产业和蚕丝业的情况,可参见万峰《日本资本主义史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吴承明《论工场手工业》;[日]南亮近《日本的经济发展》,景文学译,对外贸易出版社1989年;[美]李明珠《中国近代蚕丝业及外销》,徐秀丽译,上海出版社1996年等。

小农经济的认识范文4

关键词:农户金融服务;非正式金融;减贫机制

中国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7)06-0010-06

贫困问题作为一项世界性研究难题,长期以来一直吸引着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人类学家及其他相关学科学者们的目光。小农家庭由于自身经济基础薄弱与高度脆弱性特征,往往长期处于贫困的边缘m或者陷入贫困者行列之中。从贫困的形成原因来看,低收入、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缺乏是最主要的因素,而在家庭经济中,三者往往又是相互联系、彼此强化的。无论是贫困者缓解贫困,还是减少贫困的发生率,资金(或信贷)的可获得性是至关重要的影响因素。因而,关注农户的金融服务状况是关注贫困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方面。随着对农户金融服务实践的变化,相关研究也日益增多,国内外许多学者从对农户金融服务需求本质的理解、可供形式、减贫机制、正式与非正式金融的交互作用等多个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本文拟对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进行综述。

一、对农户(农民)经济行为的解读

英国学者弗兰克・艾利思把农户定义为“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主要从农业中获得生活资料、在农业生产中主要利用家庭成员劳动的一个基本生产、生活单位。他们部分地参与常常是不完全或不全面的投入与产出市场”。对农户研究的本质目的是对农户行为的解读,其中争论的焦点在于农户是否经济理性,这涉及到是否可以把农户看作一个现代生产基本单位,以便选择农户金融服务的基本框架。张杰(2005)认为,中国的农户如能被确认为富于理性的小农,那么,就没有必要单独为其设计一套农贷制度安排,而只需将现在已经存在并很好地服务于现代经济的金融体系直接延伸到农村经济,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即可。

现代欧美学者研究农户行为的经典文献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类:一类强调小农的理性动机,另一类则坚守小农的生存逻辑。舒尔茨把农户看作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单位,认为农民比起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来毫不逊色,据此,改造传统农业的出路在于激励农民为追求利润而创新的行为(1964)。波普金更进一步认为,农场完全可以视作资本主义的公司,小农无论是在市场领域还是政治社会活动中,都更倾向于按理性的投资者的原则行事(1979)。由于以上两者的观点十分接近,人们将其概括为“舒尔茨一波普金命题”。这一命题实际上强调,对于农户或者小农,重要的是为其提供所谓的“现代市场要素”和创造外部市场条件,至于小农如何行事,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与“舒尔茨一波普金”命题的乐观倾向相比,小农经济的“生存命题”则显得有些悲观。他们从乡村社会关系与伦理角度出发,分析农户(农民)的生存方式与经济行为逻辑。其中,以察亚诺夫(Chay-anov,1925)、波兰尼(Polanyi,1957)为代表的“道义小农派”质疑古典经济学的严格理性分析范式,认为小农的行为明显偏离经济计算的路径,不同于资产拥有者,因为他不雇佣劳动,因此难以计算成本收益,其产品也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消费而不是追求利润。后来,美国经挤学家J・斯科特(Scott,1976)通过细致的案例考察进一步阐发和扩展了上述逻辑,并明确提出著名的“道义经济”命题。在斯科特看来,小农经济坚守的是“安全第一”的原则,具有强烈生存取向的农民宁可选择避免经济灾难,而不会冒险追求平均收益的最大化。实际上,斯科特所揭示的这一“生存伦理”构成前资本主义农业秩序中诸多技术、社会和道德安排的基础,农村信贷安排自然也不例外。

对于中国农户的解读,华裔学者黄宗智教授的贡献是难以逾越的。他基于华北小农经济的史料研究提出了小农经济“半无产化”以及著名的“拐杖逻辑”。在黄宗智之前,人们已经对中国小农经济的特征做过大量描述和确认,黄宗智自然也认同对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密化”刻画,但他对“过密化”的讨论旨在表明,由于“过密化”源自一个农户家庭不能解雇多余的劳动力,因而中国的小农经济不会产生大量原本可从小农家庭农场分离出来的“无产一雇佣”阶层。但他同时指出,在当时情境下,若剩余劳动力从家庭农场分离出来,他必然成为家族的最后一代,即作为雇佣阶层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只能是自我维生至消亡。如此,既然多余的农村劳动力无法独立成为一个新的阶层,那么,他们就必然会继续附着在小农经济之上,非农工作与收入只能成为生活的“拐杖”。这种状况长期决定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制度结构、演进走向以及总体绩效。可即便是富余大户,也是“以末致富,以本守之”,这与中国长期封建历史过程中的重农抑工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有关。

综合上述观点,可以发现,农民表面的非理性恰恰是现实环境下的理性;解释农户行为特征与贫困的原因应从社会制度安排、农产品市场结构与生产要素市场的高度分割的原因结合出发;考察与安排农村金融服务时,要综合考虑历史与现实的各种制约因素,将之作为动态的变迁背景,才可能实现农村金融制度供给与需求的良性耦合。

二、农户金融服务的需求与信贷特征

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提供储蓄便利,积累资本以购买耐用消费品;第二,获取信贷以平滑消费,包括产出与投入时间上的不匹配、生命周期需要、紧急事件需要;第三,利用信贷资金投资。

对穷人储蓄能力的怀疑是补贴信贷与贫困者金融服务认识误区产生的主要原因。事实上,穷人不仅可以从收入(工资或其他收入)扣出一部分,也可以从支出(日常开支)中省出一些用于储蓄。即使是最穷的人也必须花钱购买如食物与衣服等最基本的物品,每一次他们的确存在储蓄的机会而且他们也确实这样做,无论金额多么微小。许多贫困家庭主妇在这样努力,尽管他们的丈夫不能从他们的收入中提供任何储蓄。她们的成功体现在她们每一次出借小额款项(也包括数量很少的米、煤油与盐)的习惯上。为农户提供储蓄便利可以增进农户储蓄,从而提高农户信贷能力。

在解决资金困境时,农户资金需求遵循特殊的差序格局,即其融资顺序依次为:增加非农收入进行的内源融资、利用亲缘关系进行的友情借贷、利用本社区其他非正式信贷形式、国家信贷或带有官方性质的正规信贷、其他商业性的信贷。在还贷特征上也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契约信用相背离,带有乡土社会信用特征,有着明显的圈层结构:其信用由家庭圈层、亲缘圈层、社区圈层至社区之外依次减弱甚至完全丧失。根据郭晓鸣(2004)在四川4个不

同类型的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随机抽取243户农户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2001~2003年的三年间,农户在信用社贷款的按时还本付息率仅为34.3%,私人借款的还款率则达到86.8%。农户资金需求遵循特殊的差序格局,是对还款能力不确定的理性选择,由于收入流的非稳定性特点导致的不确定性,当还款期来临而无法归还时,亲缘关系与社区内的融资易于达成谅解并顺延。事实上,贫困者对声誉可能也是很珍惜的,因为若更缺乏声誉资本,生存危机会更严重,对他们来说,一笔金额很小的融资可能是一笔救命钱。信用特征的圈层结构则与信息监控水平、重复博弈与违约惩罚力度有关。若是构建合理的制度安排,农户圈层结构的信用特征也是可以改变的。

三、农户金融服务的国际实践与困境

早期,政策制订者期望宣传高利贷的罪恶,试图通过发展正规金融来替代它(Adams and Fitchett,1992)。但是,以城镇为基础的信贷配置(Lipton,1976)与正式贷款人面临的利率限制(Vega,1981)二者相辅而形成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Edward s,Shaw,1973);穷人缺乏合适的担保(Pischke,1983;Rudra,1982;Binswanger and Sillers,1983),越是小额借款者,面临的交易成本越高(Aron,1981;Tim-berg andAiyar,1984);最终保护、仲裁与腐败情形(Ladman and Tinnermeir,1981;Adams and Vogel,1985,Ghatak,1977)等原因造成乡村多数农户很难获得正常信贷。在工业化后期,许多国家提出工业反哺农业的理论,于是优惠信贷(补贴信贷)成为许多国家为农业发展提供的一项重要政策。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80年代,许多国家提供优惠信贷供给作为农村发展的中心策略。然而,由于优惠信贷通常遭遇极低的还款率与高涨的补贴成本,致使许多优惠信贷无法惠及真正的穷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拉美和南亚的一些发展中国家陆续开展一系列以非政府组织为主导的试验,设计和实施专门为穷人和小型经营活动提供贷款和储蓄服务的项目。试验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主要有孟加拉国的Grameen银行、玻利维亚的Banco Soi银行和印度尼西亚的Unit Desa项目等。Global Resource Centrefor Microfinance 2004年的一份报告称,已探明从事小额信贷的商业银行和其他正规金融机构有225家(包括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其中已经获得较高回报,甚至超出本国银行业的平均水平(Isern,2005)。在控制信贷风险、提高偿还率方面,小额信贷机构独树一帜,创造了不少为人熟知并广为复制的技术,如整贷零还、小组连保贷款、动态激励、灵活的抵押方式等,用来克服信息不对称障碍,提高偿还率。

然而,小额信贷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非市场化模式的小额信贷存在着可持续性与选择性剥离。的问题。其次,市场化的小额信贷利率过高,根据Micmfinance Bulletin 2003年7月号的调查,在向最穷的人发放贷款的49家小额信贷机构中,平均运营成本为其发放贷款数额的59%,而人力成本接近50%。尽管较高的利率可以扩展小额信贷的延伸性,但利率过高也会导致金融风险和政治风险的增大,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Woller andWoodworth,2001)。

在低收入国家,政府大都把农业信贷的名义利率定得很低,而贷给农村贫民的贷款利率则更低。德尔・W・亚当斯驳斥了用于论证低息农业贷款合理性的主要的八种观点:高利贷论、高收入国家的低利率政策、贷款者获得了廉价的资金、贷款者的生存力、农民的行为、收入转移机制、利率与通货膨胀、次佳论点。认为低息贷款政策是低收入国家的金融市场经营不善的主要原因,它们挫伤了农户进行储蓄的积极性,并对贷款者分配贷款的方式极为不利。而且,与低息贷款相对应的低息揽储极不利于动员农村储蓄以扩大资金供给。

关于非正式金融与正式金融的利率差距,谢平、陆磊(2003)的研究认为,由于信贷配置中的腐败行为,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价格实际是均衡的,不能简单定义民间借贷是高利贷,如果如此定义,则正规金融也同样具备高利贷特征。巴甫洛(1979)指出低息借贷对一些借款者来讲并不便宜,利率偿还只是总借款费用的一部分,额外的费用包括表格填写、贿赂、拜见放贷者所需交通费用以及进行协商和偿还贷款所占用时间的机会成本,就一个新的小额借款者来说,他的贷款交易费用可能是应付利息的好几倍;卡仁・辛格考察了一个印度村庄消费性贷款的利率结构,发现其年利息率平均为143%,从利息的构成来看,机会成本约占50%以上,风险成本25%,分配成本15%,垄断利润则只占6%。

四、农户金融服务的减贫机制

关于农户金融服务的减贫机制,已有研究主要是遵循如下图所示思路进行的:

所谓可追加性研究是指农户获得贷款前后的境况改善与生活影响。在众多小额信贷制度影响分析的文献中,有关金融服务对家庭经济生活的影响被集中在六个方面:平滑消费;减低对高利贷的依赖程度;对家庭开办小型企业的影响;对家庭资产选择的影响;对家庭成员职业选择的影响;对家庭收入的改善。其中,平滑消费与家庭资产选择是最明显的,而对高利贷依赖的影响是最不确定的(Kacoski andTownsend,2002)。

郭沛(2001)通过对陕西、河南小额信贷的受惠农户进行调查,并进行收入影响计量检验,认为小额信贷为贫困农户的收入增长具有正面的影响力,有助于贫困农户收入增加和财产积累。江曙霞、严玉华(2006)运用静态灰关联和前移动态关联矩阵对中国农村民间信用缓解贫困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民间信用可以有效缓解中国农户的贫困状况。Binawnager和Rosenzweing(1990)发现一个相似的利润最大化投资组合穷人比富人所得回报会低30%,而改善信贷可得性则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

由于农户信贷资金可得性主要来自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国外学者就此进行了多样性的相关研究。首先是非正式金融是否可以在村庄内实现收入互保、平滑消费的检验。Morduch(1991),Cater(1991)和Udry(1990)分别用印度南部、布基纳法索(非洲国家)与北尼日利亚(非洲中西部国家)乡村家庭面板数据对家庭收入特异风险在总风险中的重要性进行了实证检验,Mordueh发现家庭特异风险占家庭收入总风险的75%~96%,Cater和Udry也得到相近的结论。Alderman与Paxson(1992)以消费与保险理论为基础,提出了一个计量模型用以检验村庄

内部的相互借贷对家庭间实现收入保险、平滑消费的可能性。Deaton(1992a)对村庄内部是否比跨村之间有着更多的收入共变进行了检验,其F检验表明结论是否定的,这实质上反映的是相邻村庄之间的同质性。其次是对农村变异的金融形式的研究。Becker(1974)、Lueas and Stark(1985)、Cox(1987)对承受疾病灾害的家庭接受亲戚与邻里的馈赠现象进行了考察,认为这是类似于信贷、相互提供收入保险的一种形式。姜旭朝、蒋贞灿(2005)则认为,农村婚嫁费用及其中的民间资金流动也反映着社会保障因素,亦即一种民间互保形式。

在非正式金融形式研究中,RoSCA(轮会)的作用机制得到最为广泛与深入的研究。Rogier和Chavas(1997)提出了一个简洁的模型,很好地说明了参加RoSCA比通过自己积累资金平均可以提前一半的时间获得耐用品。Anderson与Baland则从男女主人在家庭资源配置偏好差异与决策权争夺角度出发,通过博弈模型说明妇女参加RoSCA有利于促进低收人家庭储蓄,提高家庭教育资本的积累与耐用消费品的投资能力。Besley和Levenson(1996)运用1977~1991年台湾地区212 046户家庭面板数据,对家庭是否参与轮会(RoSCA)与其消费耐用消费品金额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检验,证明非正式金融在家庭资本积累与耐用消费品购置中起着积极作用。

五、农户金融服务中的正式与非正式金融的连接

政府优惠信贷容易产生指向偏误,小额信贷的高监控与收贷成本会内生过高的利率,因而,非正式金融作为农户信贷的补充形式是必要而且客观存在的。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分别采用不同的行为规则集合与激励结构去处理监控与激励问题,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借款者的需求。非正式金融在农村与城镇充满活力地运行,成为许多借款人主要的信贷资源。Tsai(2003)对中国江浙农村非正式金融的研究表明,在有的乡村地区,正规金融发展较好,非正式金融也同样或更加活跃。对其原因,他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了解释:正式金融供给不足而产生的制度外需求;地方治理与市场互动的产物;地方政治经济因素导致的市场分割;非正式金融极低的交易成本与社区互保机制。

非正式金融的形式多样,并且在各国有一定的差别,总结起来大致共有10种类型:专职但不受管制的金融机构,如信用合作社、土著银行(aboriginalbank)、当铺等;职业放贷者(money lenders);商人(traders);典当商;银背;地主;亲友;金钱护卫(mon-ey guards);小组储蓄(group saving);轮流储蓄与信贷协会(RoSCAs: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associa-tions)、聚会(ASCrAs:accumulating savings andcredit associations)等。

由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二元金融结构与金融抑制,即使非正式金融市场广泛存在,也可能存在资金供给不足。因此,如何构建农户金融服务中的正式与非正式金融的连接是实践中已然产生也是具有典型研究意义的问题。当前存在的主要连接形式有:小额信贷中的小组联保贷款、放贷者与银行机构的连接、农业相关产业与农户的信贷。

不少学者对农户金融服务中的正式与非正式金融的连接进行了研究。Tsai(2004)在比较中印非正式金融与小额信贷时指出,自组织的目的是帮助成员有规律地小额储蓄,在成员间创立内部保险基金以便应付急需,通过集体决策增强成员权利,为集体成员扩展无担保贷款。Seibel(1985)则以西非农村金融自组织为例,分别就储贷协会与银行机构实行连接的原则做了详细阐述。以储贷协会特别是以农户小组、手工业小组、商人小组为基础的联保贷款可以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监控与还款激励问题,为储贷协会设置的会计账户也有利于资金的安全与管理的便利。Floro和Ray(1997)以菲律宾的情形为例,考察了放贷者与银行机构的连接在配置效率与小农福利的潜在影响。通过与农业密切相关的产业对难以获得信贷的小规模农户进行借款,增强了贫困农户的信贷能力。事实上,一些非正式贷款者起着银行资金的输送管道作用,如谷物收购者对谷物种植者,奶制品公司对奶牛放养农户,农用生产资料经营公司对农户等。政策的制订者们也会思考这个问题,即增加正式金融资金的供给是否能够增加放贷者的竞争数量,从而降低小农获取贷款的利率,改善贷款获得者的福利呢?Floro和Ray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析说明,由于一个地方很难会产生几个同类的放贷者,而且由于压低产出价格或抬高投入品价格因素的存在,使显性利率无法显示实际利率水平,重复博弈下放贷者的共谋可能只是增加放贷者从中获取租金的能力。刘峰、许永辉、何田以黑龙江个案为例,对农户联保贷款制度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黄良赳对社会信用合作组织在农户贷款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分别以政府、民间、企业信用资源为平台,以增加农户贷款资金可得性。

小农经济的认识范文5

直接导致了教育产业发展受到制约。除公立学校外,各类民办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培训机构等都难以在该地区立足。教育产业的不发达,制约了当地民众的经济思维,无法拓宽视野,跳出小农经济模式,走向多层次、多元化的经济结构。总结循化县目前的困境,即是民众的思想禁锢了教育的发展,教育的缺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经济的贫困又使得改变民众观念和大力发展教育处处掣肘,这些问题形成了一个难以打破的恶性怪圈。

二、加强循化县民族教育的对策

从循化县的现状来看,传统的帮扶措施,只能暂时性地给予当地民众生活水平上的提高,却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而要想真正使经济得到发展,必须要大幅提高当地民众的教育水平;而要提高民众的教育水平,关键在于彻底改变当地人的思想观念,从意识上认识到教育的作用,认识到文化和科技能带给大家的种种好处。只有这样,才能让人们形成教育改变命运的观念,自觉让孩子接受教育,提高当地的教育水平,也才能最终推动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1、加大民族地区的教育宣传力度,以活生生的例子说明教育的积极作用。由于撒拉族对教育不重视的观念根深蒂固,仅仅简单的政策宣传是难以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因此必须要将人们心目中的成功形象与知识分子成功地联系到一起。

1)大量引进大学生村官,并对有才能的年轻知识分子干部做破格提拔。在循化撒拉族人心目中,成为国家公务员是一种成功的标志,而大学生村官恰恰是知识分子与成功标志结合的一个良好榜样,通过大量引进大学生村官,就能在当地民众心目中的成功定义与受教育学知识的途径结合起来,增强受教育在人们心目中的重要性。同时,年轻有为的知识分子干部能得到快速晋升,也能让大家深刻意识到,有识有才才是晋升的捷径,以此调动民众学习的意愿。

2)引进农林畜牧方面的专业人才,带动当地的农业发展。撒拉族人长期以小农经济为生,但技术落后,基本是靠天吃饭、自给自足,大部分人不会使用农业机械,连化肥农药也少有人用,因此产量低下。

3)通过新闻媒体关注、宣传从事科教、文化、工程方面的优秀人才。长期以来,撒拉族人对从事上述工作的人缺乏足够的重视,也意识不到他们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中为循化县和撒拉族人所做出的贡献。而现今正是需要通过新闻媒体对这些人才的优秀事迹大量关注和报道,让民众充分认识到,目前家乡的父母官和众多人才是某位默默无闻的老教师启蒙的,家乡的高楼桥梁是某位工程师设计的,家乡的巨大变化离不开科教文工人才,从而提高科教文工人才在民众心中的地位。

2、加强民族教育法制建设,从法律上保证对民族教育的投入。针对目前循化县教育投入不足的现状,必须依靠立法来保证政府对教育专项资金的投入,同时,对于家庭贫困的家庭,要让他们享受到更多政策上的优惠,降低教育成本对家庭的压力。通过法制建设保证民族地区的学龄儿童充分入学,让成绩优秀的学生都有机会深造,并在学成后服务于家乡,促进家乡教育事业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高财政收入,形成良性循环。

3、要坚决打破民族教育的封闭状态,坚持开放性原则。应该充分鼓励各类民间办学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到西部民族地区办学,把国内外最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手段、教改经验、教学方法吸收进来,并注意把教育的共性和民族教育的特殊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小农经济的认识范文6

对农民、农村和农业这“三农问题”起制约作用的矛盾主要是两个:一是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二是体制矛盾——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矛盾。正是受制于这两个愈演愈烈的基本矛盾,我国农业因小农经济严重不规模化,土地随人口增加愈益分割细碎而无法与市场经济接轨的问题,才在市场经济作为改革方向确立之后,越发受到改革者的关注。

第一个国情矛盾造成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之间的关系严重扭曲,以至于中国不仅过去、现在也不得不长期作为“农民国家”(而并非农业国家),自立于现代市场经济之外。这是自从清康熙年间以“新增人丁永不纳税”为开疆拓土的后续政策,导致人口百年翻两番,以及五十年代的人口政策导致半个世纪翻两番的历史留下的。近中期看,这一基本矛盾只可能相对缓解而不可能根本消除。

第二个体制矛盾则进一步加剧了第一个矛盾的作用;是故在研究和调整上仍有可为之处。人们已经认识到城乡分割二元结构导致城市化大大滞后于工业化;大包干后恢复的小农村社经济无力抗拒城市垄断资本集团的进一步剥夺,因而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但现在还几乎没能采取有效政策加以解决。

在这两个矛盾制约下,农民是“三个月种田,九个月过年(赋闲)”,农村人口过剩压力很大。按现行人地比例,到本世纪末农业劳动力将过剩2.4亿,农村人口过剩5亿多。另有研究报告显示,到下世纪初即使决策足够理性并且不出现大的反复,城市化率能达到60%,在人口增长到16亿时仍将有6亿人口留在农村;因此,人地关系仍然不可能根本改观;更何况假设条件很难满足。

其二是在经济高速增长时,大批农民劳动力做为“粮食高消费人口”进城打工,会直接影响需求,拉动粮价上涨。1992年以后的投资导致基建项目大上,劳动力需求上升,大量农村过剩劳动力流入城市,有统计说6000万人,也有说8000万人。这些人由非商品粮消费者变为商品粮消费者;而他们的人均消费量又是城市居民的两倍甚至三倍以上(前者每月20多斤,后者要达到60多斤)。如果是8000万人,新增粮食需求量(主要是计划外部分)约为500-600亿斤每年。由此分析1993年在全国粮食增产的同时广东却出现大米、主要是劣质米开始抢购的现象,进而造成全国性的米价上涨,农民进城打工新增加的需求拉动至少是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