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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保障措施范文1
1前言
现阶段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农村老年人的人口规模越来越大,且大部分老年人贫病交加,对农村医疗保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服务仍不到位,除了资源分配不合理、服务人员素质有待加强外,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偏低也是主要原因。“因贫致病、因病致贫”是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现象,这种恶性循环在加速贫困老年化现象的同时,降低了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1]。因此,要想完善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政策,就要保障农村老年人的最低收入,采取精准扶贫的措施。精准扶贫就是精确找到扶贫对象,根据不同地域环境、不同贫困程度对农户进行精确的帮扶和管理,将扶贫资金和扶贫资源准确落实到扶贫对象,以达到大面积脱贫的目的,实现共同富裕。
2我国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
21政府的资金投入欠缺
资金投入不足是影响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的主要原因,现阶段我国农村老年人保障项目的资金来源仍处于比较匮乏的状态。老年人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人群,抵抗力低下,患病概率比较高,随着年龄的增长疾病的风险越来越大,医疗花费相应增多,因此成本比较高,让筹资的难度越来越大。随着政府加大对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医疗保障事业的资金虽然有所增加,但个人支出也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医疗保障基金仍然满足不了实际需求[2]。“投入少,花费多”这种矛盾的现象极大降低了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使医疗保障政策得不到准确的落实。
22医疗资源配置不均匀
我国农村医疗资源仍比较匮乏,且普遍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象。农村的医疗保障服务来自于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比如乡镇卫生院、乡镇医院等,但政府配给的优质医疗资源大部分拨给大城市医院,而农村基本上只占二成,这种医疗资源配置不均匀,甚至城乡倒置的现象,让农村贫病人口数量急剧增长。现阶段政府对医疗保障的总体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农村的乡镇卫生院规模较小,医疗设施陈旧,人才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工作不能有效实行,让农村医疗保障服务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政府对农村医疗事业的投入主要放在疾病的治疗上,对疾病的预防和保健没有给予过多的重视,导致保障措施没有得到准确落实。除此之外,大部分农村的医疗机构实行的是有偿治疗,对于无偿医疗服务不够重视,这也是让我国农村贫病农民的人口数量激增的原因之一。
23农村医疗服务利用率低,保障制度不完善
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对自身健康要求不高,甚至对疾病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缺乏自我保健意识,因此影响了农村医疗服务的利用率。农村老年人大多以务农自给自足为主,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而目前我国医疗服务的费用呈逐渐上涨的趋势,这就导致农村老年人无法支付医疗费用,农村医疗服务机构不能发挥服务职能,农村老年人无法享受到保障。我国对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有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商业保险三种,医疗救助的救助面积比较窄,救助对象限定范围小,再加上救助的资金来源无法保证,难以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比较低,报销范围窄,而商业保险则花费比较高,两者都不能解决农村存在的医疗保障问题,这也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的体现。
3精准扶贫完善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政策的措施31扩大农村贫困地区的医疗救助范围
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得不到提高,主要还是因为农民的经济能力太低,因此要我们首先要提升贫困地区的医疗保障水平。首先,在考虑实际保障水平的前提下,扩大精准扶贫的救助范围,比如农村中低收入的贫困老人,患有疾病的老人以及有身体残疾的老人,还有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重病老人,以及因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各种保险而造成经济生活困难的老人。其次,降低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医疗费用报销范围[3]。例如鼓励救助对象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支付了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种费用之后,对个人负担的费用采取补助措施;对于需要异地转院的救助对象,按规定补助转诊手续费用;在目前医疗补助资金允许的范围内,调整医疗费用范围,减少不必要的诊疗项目等。最后,为急需救助的贫困对象建立精准扶贫对象卡,为重点救助对象提供更多的资金补助。
32整合医疗保障资源,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提高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能力,是完善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政策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首先,我们要对医疗救助的相关程序进行简化,比如扶贫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以在就诊中申请费用补助,不用到收费处先行垫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以凭借转诊治疗手续中的证明申请医后救助。其次,要选择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药品、材料,引导扶贫对象合理选择就诊机构,小病小痛不需要到大医院就诊,以此来有效降低医疗费用[4]。最后,对于长年患病以及患有疑难重症的扶贫对象,最好派遣相关医疗团队到扶贫对象家中看诊,以提高扶贫对象的就诊率。除此之外,医疗保障机构的人员还需要定时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知识,鼓励老年人自发组织开展保健活动,加强自我保健康复意识,有效预防疾病,从根源上降低医疗费用。
33加强贫困地区医疗设施建设,提高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首先,各方面条件比较好的乡镇构建卫生计生精准扶贫示范点,建立一个完整的医疗服务机构,并根据职能进行区分,比如分为观察室、药房、诊疗室以及注射室等,并引进多种基础的医疗设备。其次,为扶贫用户发放绿色就诊卡,凭此卡能够到经过各个医院的绿色通道尽早就诊,也可以得到医疗服务机构的优先就诊权,还可以得到适当的费用补助。最后,在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同时,制定各种优待补助政策,鼓励医疗人员到基层从事医疗保障工作。除此之外,加强对农村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各种无偿诊疗活动,比如送药义诊、定期进行免费体检等,切实提升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医疗服务保障措施范文2
学界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内涵虽未完全达成一致,但基本都认同医疗服务的可及性、适宜性以及质量和效率的内涵[11-12],而从新医改的直接目的来看,就是要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老百姓关心是否看得起病和看得好病以及看病是否方便,这是民众感知的公益性的具体体现。而医疗服务费的提高关系到医务人员、患者的利益,而伴随切断药品加成措施的实行以及医生的诊疗行为的变化又对医药企业的营销行为产生影响。即,医疗服务费对医生和患者的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医生的行为将传导影响到医药企业的营销行为。医生、患者及医药企业三者的行为变化必将在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及药品质量和价格上体现出来,这些都关系到公益性问题。因此本文选择从医生、患者和医药企业的行为变化的角度来考察医疗服务费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影响。另外,公立医院目前对医疗服务费调整的一个直接目标是对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损失的弥补,然而让医疗服务费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是大势所趋。因此,本文模型构建的假设前提是调整后的医疗服务费能够反应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并且不同的医术水平其医疗服务费不同。因此,本文应用系统动力学,通过因果关系图理清受医疗服务费影响的医生、患者和医药企业三者的行为变化及其相互作用关系,从而得出医疗服务费的调整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综合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2医疗服务费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影响分析
2.1医疗服务费对医务人员行为的影响
2.1.1医疗服务费提高减少过度医疗行为
医疗服务费对医务人员诱导需求的动机具有负向影响,这是因为代表医疗服务价值的服务费的提高使得医生不再依赖开大处方获得收益,从而诱导需求的动机变小,因而可以减少过度医疗,加之医疗服务费纳入医疗保险范围,从而使得患者的自付医药费用减少,促进患者满意度的增加。使患者满意度高的医生将吸引更多患者前来就诊,若医疗服务费能够进行市场调节,则该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定价会有所提高。因此,“医疗服务费诱导需求的动机过度医疗医药费用患者满意度就诊数量医疗服务费”形成一个正反馈回路。医疗服务费的提高触发该循环过程,通过医疗服务费的调节和吸引更多患者使得医务人员能够通过医疗服务费这一体现医疗服务价值的收费而获得收益,最终不再依赖药品提成。并且医疗服务费在一定范围的市场化调节又促使医务人员之间形成了良性竞争,这不仅保障了优秀医务人员的收益,同时也促进了医疗行业的良性发展。当然医疗服务费也不会因此陷入无限增长,这是因为它还受到其他因果关系的影响。
2.1.2医疗服务费的提高可增强
医生自身价值认同感医生能够仅靠医疗服务费就获得满意的收益是对其医疗服务劳动价值的尊重,有利于医生自我职业价值的认同感提升,这有助于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探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诊疗质量的提高则带来患者满意度的提高,从而提升了该医生的声誉。能得到越多病患的认可和赞誉,则该医生越认同自我价值。而医务人员对自我价值实现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知识型医务人员对高的物质报酬的要求,在保障一定物质需求的情况下,自我实现的追求反而会降低对医疗服务费的追求。从负反馈回路中可以看出,即使受市场调节,医疗服务费也不会一直增长,将在医生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中形成平衡,因此医疗服务费将趋于稳定。而正反馈回路则使得优者越优,差者越差。目前我国医生的声誉受到社会的部分质疑,这也导致医生对自身价值认同感降低,职业幸福感下降,许多医生阻止子女学医就是该问题的体现。这将严重影响医务人员积极性,影响了诊疗质量,导致患者满意度下降。因此,要打破这一恶性循环,必须提高医疗服务费,切断药品加成,让医务人员能够凭借自身的技术拿到应有的报酬,提高医务人员对自身价值的认同感,从而进入良性循环。
2.2医疗服务费对患者就医选择行为的影响
2.2.1医疗服务费提高稳定综合性大医院就诊患者数量
医疗服务费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前来就医的患者数量,促使常见病进基层就诊,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三级综合医院医生工作量,使得这些医生能够抽出时间精进业务,提高诊疗质量,从而提高患者的满意度,这又吸引了有真正需要的患者到三级综合医院就诊。医疗服务费与患者数量互相影响,形成负反馈,这是一个自我调节的过程。这也意味着与市场挂钩的医疗服务费不会无限上涨,会在一定水平上稳定下来,稳定下来了医疗服务费使得不同水平的医务人员有不同的服务费水平。同时,医疗服务费对患者数量的影响效果具有一定程度的延迟作用,这是由于医疗需求在短期内具有刚性特点,引导分流的作用在远期才能体现出来。而患者数量与医生工作量、诊疗质量、患者满意度形成的负反馈回路,则预示医生工作量会通过反馈回路的调节稳定在某个水平上。
2.2.2医疗服务费提高可引导患者就诊数量的分流
当到三级医院就诊的普通疾病患者数量因为医疗服务费的提高而减少时,那么客观地促使这部分人群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这样积累了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经验。随着国家对基层医疗机构的重视和投入的增多,基层医务人员收入也会有所增加。在收入提高和经验积累双重作用下,有利于激发基层医务人员价值感的提升,从而基层医务人员有积极性精进医术,提高诊疗质量,从而吸引普通病患者更愿意到基层就诊。以往人们不信任基层诊疗质量,不愿到基层就诊,则基层医疗机构接诊很少,基层医务人员没有工作成就感,从而留不住高水平医务人员,这加剧了基层的困境。当前国家对基层医疗机构越来越重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收入,配置医疗资源,吸引了不少优秀医学生。医疗服务费的差别化也使得到基层就诊的普通病患者数量增多,分流了综合医院的就诊数量,客观上缓解看病难问题。因此,医疗服务费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起到了引导患者就医的分流作用,不仅促使老百姓小病进社区习惯的形成,还能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价值,吸引优秀人才,同时还能将综合性大医院的医生从重复性低难度的诊疗中抽出身来花更多的时间提升自身技术水平,从而更好地攻克医学难题。
2.3医疗服务费对医药企业营销行为的影响
医生追求诊疗质量,则意味着对用药合理性的要求提高,这将使得医生对医药企业的种种不正当营销手段变得不再敏感,甚至是抵制。受到医务人员用药行为改变的影响,医药企业也会重新设计营销策略,不得不在药品质量上多下功夫,从而以质量赢得市场份额。而药品质量的提高则有助于诊疗高质量的实现。因此“用药合理性要求医生对医药企业回扣促销等的敏感度医药企业药品质量诊疗质量用药合理性要求”形成正反馈回路。在现有的“以药补医”的模式下,不少医生更重视的是如何开出更多的药,而对用药合理性关注较少,而为了开辟市场,医药企业契合医院和医生的需求,使出各种不正当营销手段,医药代表满医院跑,更使得用药合理性成为空谈,导致了恶性循环。而打破这一恶性循环,则需要医务人员重视诊疗质量,而这正是前述的医疗服务费提高的影响结果。打击医药企业的不正当营销行为不如改变滋生这种行为的土壤,即改变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变开大处方盈利为依靠医疗技术的提高来盈利。这才能有望扭转医药企业在医院的不正当营销方式,回归医疗与药品为患者健康服务的正确轨道上来。
3医疗服务费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综合影响机理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到医疗服务费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影响的综合因果关系图,见图3。在图3中,两侧的反馈回路分别表示的是医药企业药品质量和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质量所受的影响,中间的五个反馈回路表达的是医疗服务费提高对患者满意度、诊疗质量以及医生的自我价值感的影响。其中,通过医疗服务费的提高降低医务人员诱导需求的动机从而减少过度医疗提高患者满意度是从物质角度的分析,而通过提高医务人员对自身价值的认同感从而激发医务人员重视诊疗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进而提升医务人员声誉的过程是从精神激励角度进行的分析。另外对医生工作量和就诊患者数量的影响则反应在负反馈回路中,说明提高医疗服务费对这二者起到了调节的作用,即通过自我调节,能够使得医生工作量和患者数量稳定在某个水平上。通过图3发现,医疗服务费最直接的作用是降低医务人员对过度医疗的依赖和患者就诊的选择,这将对医务人员积极性、医疗服务质量、患者就诊数量的分流、基层卫生资源的利用率、基层诊疗质量和医药企业药品质量的提高均有着积极意义。首先,要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石作用,引导患者普通病到基层是关键举措。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医疗服务费的提高对患者分流的影响具有延迟作用。因为当前我国综合医院就诊患者普遍很多,患者的就医行为的变化不会在较短时间内受到医疗服务费的影响,具有短期刚性特点,但患者出于自身利益的综合考虑所做的就医选择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会发生变化。另外,当前环境下,医药企业对医生及医院的不正当营销行为一直或多或少的存在,而这一问题的解决也必须依靠医生的行为选择。医患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医生作为患者的人,对患者有利的选择也必须首先成为对医生有利的选择才能真正成为医生愿意采取的行为。因此,让诊疗质量的提高成为医生主动的追求才是解决大处方的有效途径,这就必须要让医生能够利用自己的医疗技术通过诊疗质量的提高获得应有的收益。而带动患者分流和促使医生追求诊疗质量提高的关键举措就是调整医疗服务费以及允许一定程度的市场化调节。提高医疗服务费满足了医务人员利用技术获得收益的经济人的需求,进而激发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自我实现需求,使得诊疗质量的提升成为了医生的主动追求,促使医患利益一致化。因此,通过医疗服务费的调节,使得医生、患者、医药企业等众多微观个体的微观行为选择最终将促成“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实现我国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宏观改革效果。
4结论及建议
4.1研究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得到如下结论:①医疗服务费关系到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切身利益,对二者的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而通过医务人员行为的变化又影响到医药企业的营销行为。②医疗服务费的提高肯定了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服务的价值,依靠高的医疗技术获得高的收益是对医务人员的正当物质需求的尊重;而得到正当物质回报的医务人员积极追求医疗技术和诊疗质量的提高,进而实现职业价值和人生价值,获得精神回报。这不仅提高诊疗质量,还避免了不合理医药费用的支出。③医疗服务费对患者就诊起到了分流作用,使得普通疾病患者进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这不仅提高了基层医疗资源的利用率,还有助于减轻综合医院的负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的问题,同时不盲目追求到大医院就诊也间接节约了医疗费。④医务人员是医疗系统最基层最核心的力量,通过广大医务人员对诊疗质量的高要求而使医药企业的某些不正当营销手段失去作用,转变为通过药品质量赢得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青睐。因此,医疗服务费通过对医务人员、患者及医药企业的行为影响,有助于提高诊疗和药品质量、降低医药费用,并引导患者小病进社区,提高社区基层医疗资源利用率,最终有助于医疗公益性的回归。因此,我们要对“调整医疗服务费、打破‘以药补医’格局”的改革坚定信心。
4.2建议
任何一项改革要获得成效都不是单因素在起作用,虽然医疗服务费的调整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具有可预期的积极作用,但这些作用的发挥还必须配合必要的保障措施。如,在改革阵痛期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医院管理制度以及加强对基层医疗资源的配置。①加强宣传引导,保障改革阵痛期的顺利度过。首先需要新医改执行者坚定信心切断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服务费。由于患者的就医行为短期内不会立即改变,同时医务人员对诱导需求和风险预防性检查的行为也不会立即改变,因此,医疗服务费的提高短期内会使得患者的综合医疗费用有所提高。但随着改革作用的逐渐显现,过度医疗减少、诊疗质量提高以及用药合理性加强,加之医疗保障的作用,患者的综合医疗费用将趋于合理。为了顺利度过改革阵痛期,在提高医疗服务费的同时一定要加强辅助措施的执行力度。如,加强宣传,让医患双方都能正确认识其目的和意义,将医疗服务费按合理比例纳入医疗保险等。②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创造医务人员发挥价值的良好环境。医疗服务费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的体现,因此在医院管理制度上就必须将医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与报酬挂钩,回归到依靠自身医疗技术获得高额收益的正确轨道上来。另外,医院及相关部门也必须通过制度对医疗风险责任进行合理界定,成为医务人员坚强的后盾,让医务人员无后顾之忧的去救死扶伤,冲锋陷阵,而不是因为医疗的高风险和不确定性而选择自卫性医疗措施。切莫让不合理的管理制度成为医务人员明哲保身背离医疗公益性的始作俑者。③重视对基层资源的配置,引导患者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分流。医疗服务费对患者就诊选择起到了推动作用,而拉动作用则要靠基层医疗机构的优质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患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主动选择到基层就诊。否则提高医疗服务费只会成为阻碍普通病患者获得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门槛,这绝非改革的初衷。而我国医疗资源呈现不合理的倒三角结构,广大的社区医院以及乡村卫生院高质量医疗资源少,诊疗质量低。因此要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服务作用,就必须增加对基层的医疗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投入,通过医疗资源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合理配置和对患者就诊行为的引导,才能促使我国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形成合理的分工与协作机制。
5研究局限及展望
医疗服务保障措施范文3
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目标,村村设置1个标准化卫生站,配备合格医务人员,鼓励在职乡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及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2008年全镇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90%上:20lO年力争乡村医生达执业助理医师水平。
二、工作计划
我镇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分卫生站硬件、软件环境建设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建设两方面,按照目标分布实施,逐年实现。具体如下:
(一)卫生站标准化建设试点阶段(2007年)
1.2007年完成2个卫生站标准化试点建设;
2.组织好乡村医生参加中专学历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卫生站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阶段(2008年)
1.本年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按市上安排进行落实。
2.组织好乡村医生参加为期3年中专学历教育,力争95%的在乡村医生取得毕业证书。
(三)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2010年)
1.2009年、20lO年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按市上安排进行落实,实现全镇每个行政村设置至少1个标准化卫生站,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及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2.鼓励取得中专学历的乡村医生参加全国医师执业考试,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恪的乡村医生予以执业注册,不能达到乡村医生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以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何勇为组长,社会事务办主任陆俊光、卫生院长邓家全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医疗服务”进村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负责“医疗服务”村工作具体日常事务。
(二)按照《什邡市卫生局“乡风文明十进村’’医疗服务进村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及保障措施。
医疗服务保障措施范文4
【关键词】农村医疗救助 新农合 衔接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生存权思想是社会保障制度设立的基本理念,而在生存权中人的生命健康权应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新农合”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我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设立的目的是为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村贫困居民提供生命健康保障。作为防止“贫困―疾病―贫困”这一恶性循环现象的制度设计,它们在解决农民疾病后顾之忧、实现生命健康权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在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解决“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问题应是基本前提之一。
两种制度衔接的可行性研究
社会保障公平原则为两者有效衔接提供理论基础。公平原则应成为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中始终贯彻的基本理念。根据这一原则,在社会保障相关制度设计中,必须公平地对待每个公民,确保不同身份、地位、收入等存在差异的每个公民都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权益;在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必须侧重于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以此促进整个社会健康、和谐的发展。①具体到卫生保障领域,它的公平首先应表现为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有相同的机会获得卫生资源,个人的身份、经济状况等不应成为影响他们获得生命健康保障权的因素;其次,弱势群体因其自身经济状况较差,所以他们应该在卫生服务利用和健康保障方面得到更多的照顾,这也与社会保障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原则相契合。
农民尤其是农村中的贫困人口在享受医疗服务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突出。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物质享受权是社会保障法设立的基本理念,国家应通过相关政策来保证弱势群体也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卫生保健。“新农合”能减轻农民就医负担,帮助广大农民享受医疗保障权,同时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也旨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公平的享受医疗救助权。两种医疗保障措施在保障社会脆弱群体方面所起的作用是相通的。社会保障公平理论为两者的有效衔接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
两种制度的紧密联系为其有效衔接提供现实依据。首先,两种制度目标的一致性为其衔接提供了现实基础。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设立的目的是要将贫困农民包含于医疗保障体系之中,为其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救助,以防止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新农合”设立的目的是保障每一个农民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尤其要重点保障当农民患大病时能得到医疗保障,不致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所以两者作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终目标都是“在于保障农村居民健康,降低疾病经济风险,消除农村健康贫困”②。
其次,两种制度功能的互补性为其衔接提供了制度空间。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主要针对农村中最贫困的群体,它具备最低保障性质,这一性质也决定了其覆盖面窄的缺陷。“新农合”的对象是全体农民,但其又有参合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以及封顶线等诸多制度限制,这使得“新农合”只能关注覆盖面而不能倾斜支持贫困农民家庭。由此,两种制度的衔接既有利于解决全体农民医疗保障问题又有利于保障贫困农民享有公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两种制度功能的互补性为其衔接提供了制度空间。
最后,两种制度参与者的重合性为其衔接提供了现实可能。“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者,在其中无疑居于主导地位。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中所需资金及其运行的组织管理工作都由政府来完成。在“新农合”制度运行中政府同样发挥了主导作用,承担着制定政策、资金投入、管理监督等职责。同时,在这两项制度中都涉及到五保户和贫困家庭,它们有共同的制度目标群体;而两种制度共同的服务提供方又是定点的医疗机构。以上表明,二者的工作必然存在交叉,需要进行有效衔接。
两种制度衔接的必要性研究
两者的有效衔接有利于降低制度运行成本。从现行管理体制来看,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新农合”的实施归卫生部门管理,同时还设有专门的“新农合”经办机构。两种制度分别归属不同部门管理存在两部门相互协调的问题,但如果单独建立一个医疗救助机构,与“新农合”经办机构一样需要配置相当的人力和资金,人均成本太高,因为农村医疗救助属社会救质,本身覆盖面小且基金规模小。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结合起来运行,其中最常见的制度结合形式就是将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结合起来,以取得规模效益。
两者的有效衔接有利于实现贫困人口的健康保障权。为保证“新农合”正常高效运行,在制度设计中运用了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三种控制机制。而起付线和补偿比恰恰成为了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对象的就医“门槛”,因为低收入的贫困家庭无法筹足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这就使得贫困人口享受不到“新农合”给予补偿的好处。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将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结合起来,降低或取消救助对象的起付线限制,使农村贫困人口能够像参合农民一样真正享受“新农合”带来的实惠。
两者的有效衔接有利于实现卫生服务的均衡性。卫生服务的均衡即表现为具有相同医疗需求的人可以得到相同的医疗服务。而现实生活中,具有相同医疗需求的人却因为收入的不同而不能得到相同的医疗服务,农村需救助的贫困人口就是其中之一。因此,“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衔接能充分考虑全体参合农民都能公平获益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卫生服务的均衡性。
山西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中的困境
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受益人数偏少。自2003年我国实施医疗救助制度以来,受益人数由2004年的641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6297.1万人,但与2011年的农村贫困人口相比,医疗救助受益人数远低于贫困人口总数。以笔者所调查的山西省太谷县为例,2012年1月至12月需纳入农村医疗救助的人数为1.1万人,而实际救助人数仅为2234人,受益人数远低于农村贫困人口数。这表明,山西省农村医疗救助的范围较狭窄,许多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自付费用承担疾病风险,这对于他们的生活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所以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突出。
农村医疗救助病种范围狭窄。现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病种受限,只有九大类。虽然各地县(市、区)政府可以规定其他疑难重症,但从各地的实践来看,绝大多数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都没有列入医疗救助的救助范围,医疗救助的病种范围太过狭窄。在医疗救助病种受限的情况下,没有参加“新农合”又无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体会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放弃治疗;即使参加了“新农合”,能够得到“新农合”的医疗费用补偿,但“新农合”的“起付线”对于生活已经陷入困境的救助对象来说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结果仍然是许多困难群体被拒绝在“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之外。这导致了医疗救助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理念使医疗救助的实施遭遇困境。在实践中资助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是医疗救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资助农村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方面,医疗救助制度的确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新农合”制度设置了起付线和封顶线,这是借鉴社会医疗保险理念而进行的制度设计,即社会保险需要受助者以一定的缴费义务为前提享受待遇,设置起付线和封顶线旨在避免发生过度医疗。而对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来说,这样的制度设计是他们享受医疗救助的巨大障碍。我国很多地方“新农合”的起付线设定偏高,起付线的门槛难以逾越,达不到起付线标准,“新农合”的待遇就享受不到。如山西省晋中市“新农合”起付线标准为县级医院300元,市级医院500元,达到这种不算太高的起付标准对农村贫困人口来说还有困难。所以往往是农村困难群体通过医疗救助参加了“新农合”,但仍然享受不到“新农合”待遇。这既是参合救助资金的浪费又使贫困人口看到的一丝希望在现实面前破灭。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不足,补偿力度不大。近五年来,农村医疗救助占民政经费的比例不断提高。以山西省太谷县为例,从2008年至2012年,农村医疗救助经费占民政专项支出比例分别为2.15%、1.82%、3.34%、4.78%和3.92%。但还远远不能满足贫困人口医疗需求,救助投入不足,资金来源单一且缺乏持续稳定性,造成了救助保障不足。笔者从太谷县民政局获得关于太谷县9个乡镇2012年度医疗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统计数据,数据显示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平均自付的医疗费用都较高,最高的达到4.362万元,低的也达到1.597万元,平均自付医疗费一般都达到3万元以上。平均救助金额比率(平均救助金额比率指平均救助金额占平均自付医疗费用的比例)最高的只有11.9%,最低仅为5.3%,以太谷县较大的镇胡村镇为例,个人平均自付的医疗费用总数达到4.362万元,而平均的救助金额仅有0.232万元,平均救助金额比率也最低。这种救助金额对于农村贫困群体来说是“杯水车薪”,而造成平均救助金额比率低的最重要原因则是县级民政局掌握的医疗救助金来源单一、数量有限。从政府支出来看,并没有农村医疗救助支出应占财政支出的规模界限,造成各地方政府对贫困地区的卫生费用支出混乱,中央拨付救助金要求地方按一定比例配套的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同时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医疗救助的比例还很小,社会力量没有完全调动起来。尤其是对于财政收入状况不好的市县区来说,这个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有效衔接制度设计
如何解决山西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卫生服务可及性,是政府在保障农民健康权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现农村医疗救助和“新农合”的有效对接。具体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资金保障:拓宽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筹资渠道。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体享受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是两种制度有效衔接的物质基础。从以上分析可知,目前医疗救助资金投入仍显不足,导致救助水平不高,所以需继续加大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
首先,继续推进资助参保型模式,提高个人缴费能力。为顺利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的衔接,山西省宜继续采用资助参保型医疗救助模式,以提高资金有效利用率和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加大农村医疗救助投入资金,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既有利于减轻财政压力,又有利于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的充分就医,是顺利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举措。
其次,形成多元化筹资机制,政府财政为稳定主体,社会捐助为补充。虽然医疗救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但可以探索其他多种来源作为补充,如社会捐助等。即在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和强化以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和县级为主纵向职能的同时,构建以经济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横向体系。同时鼓励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向医疗救助计划提供资金;鼓励个人回报社会,捐赠参与医疗救助。从而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层次社会化筹资模式,保障农村医疗救助的顺利实施。
制度改革:降低或取消救助对象起付线限制。如前所述,导致农村贫困人口享受不到“新农合”的障碍因素主要是进入途径障碍和享有途径障碍。就我国目前现实状况而言,享有途径障碍是相对于进入途径障碍而言更大的问题。因为各地实施的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农村困难群体参合的做法已有效解决了进入途径的问题。但受“新农合”保险化的制度设计理念影响,“新农合”大都规定了较高的起付线标准,这就将农村困难群体拒之于新农合之外。所以,要使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真正享受“新农合”待遇,必须适当地降低或取消救助对象的起付线限制,使救助对象“低门槛”或“零门槛”进入到“新农合”,这是保证救助对象从制度中受益的一种有效途径。具体实践中,湖南省石门县的做法值得借鉴。湖南省石门县为了使这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五保”对象的医疗救助取消病种限制,对农村“低保”对象常见病和慢性病的医疗救助实行零起付线,在享受“新农合”过程中,取消了对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起付线限制。这些措施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值得山西省借鉴。
管理体制:建立高效便捷的多部门协调机制。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的有效衔接,关键是不同行政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问题。“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涉及民政、卫生、财政等多方主体。所以要实现“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在管理服务方面的对接,就需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卫生部门具体执行,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的多部门协调管理体制。福建省福州市就推出了医疗救助与“新农合”“一站式”服务模式。具体做法是: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资金并及时下发到医疗救助和“新农合”资金“一站式”结算服务专用账号,同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民政部门负责救助对象的审核认定工作并建立救助对象动态数据库,方便对其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卫生部门通过“一站式”服务结算专用账户,结合救助对象动态数据库,实行新农合补偿与医疗救助一并结算;“新农合”管理中心对定点医院和相关业务实行审核,及时向民政部门汇报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情况。③这种做法在福建省福州市取得了明显成效,值得山西省参考借鉴。
实现山西省“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衔接是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了解现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切实解决才能使我省的农村医疗保障事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而农村医疗保障问题是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中亟需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它的发展和完善必将促进山西省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作者为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本文系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山西省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041044-2)
【注释】
①郑功成:《社会保障学》,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年,第27~28页。
②赵新龙,欧阳仁根:“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接”,《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9年第7期。
医疗服务保障措施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群众满意度这一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全力开创卫生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以巩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抓手,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提升亮点,以新形象、新标准、新举措服务群众健康和社会发展,打响健康新品牌。
(一)抓好重点考核项目。加快推进为民服务实事,从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高农合保障能力等重点工作入手,启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完善中心管站模式,推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对柞村、路旺、东宋、苗家4处镇街卫生院就医环境进行升级改造,完成30处农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巩固完善“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服务模式,初步建立“医卡通”门诊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和大病保险工作,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狠抓科学发展考核指标落实,确保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及增长率、万人拥有床位数及增长率、新农合住院门诊补偿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绩效指数等考核指标继续位列各县市区前茅。
(二)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一是重新组建市医学会,完善医疗监督体系。成立内、外、妇、儿、检验、放射、超声、中医、护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质控专家组,依托医学会等社会团体,全面落实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和质控考核等工作。二是完善医疗质控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实行医疗PDCA质控循环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手术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医疗文书及处方点评等制度。三是建立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定期组织专家对院前急救、院内感染控制、病历书写质量、单病种质量控制、医技设备检查、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供应室生物监测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杜绝责任事故,最大限度降低技术事故发生。四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资格准入和执业注册,严格审批管理。
(三)狠抓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实施“医疗技术提升年”活动,依托滨州医学院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加快提升医务人员学历结构,推进重点学科和学术带头人建设,营造全员参与科研氛围,打造学习型医疗卫生队伍。推进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医务人员“三基训练”,完善中青年业务骨干培养机制,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启动“全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关键技术示范县”创建工作,参与国家课题研究项目,培养一批市、镇、村基本医疗卫生关键技术业务骨干。推进市中医医院“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开展中医特色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卫生室创建活动,抓好中医确有专长、中医带徒工作,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启动新一轮乡村医生培训考核工作,加快中西医适宜技术推广,提高乡村医生技术水平。巩固完善“卫生强基工程”政策,严格与职称晋升、干部储备挂钩,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合理流动,带动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开展和业务发展。继续引进200多名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二是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年”活动,积极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院分级评审工作,市人民医院筹备三级乙等医院创建;市中医医院完成二级甲等医院评审,争取申报三级乙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完成二级综合医院创建申请,各镇街卫生院完成一级综合医院评审,不断完善各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市级信息化建设平台,基本覆盖市直医院、镇街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体化管理农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医疗服务、医保信息等数据统一标准化管理,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水平。三是实施“医患沟通建设年”活动,加强沟通能力与服务礼仪培训,认真纠正服务态度不够好、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用语不文明、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等现象,重大手术、麻醉、特殊检查和治疗、贵重药品使用、大额收费等不履行告知义务,各种知情同意书格式不规范、内容简单、语气生硬等问题,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实现医患之间良性沟通。通过全面落实三个“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问题。
(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理顺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完善日常督导考核机制,强化专业指导团队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健全三级工作网络,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质量。以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为突破口,深入基层,走村入户,确保群众免费健康体检、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项目落到实处。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融入全市应急指挥系统,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全面落实传染病综合性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以及手足口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流行性出血热、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控制力度,确保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稳步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完善流动人口免疫预防管理办法,巩固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不断规范医疗市场、公共场所监管等卫生监督执法,建立起更加理顺的卫生监督协管机制。积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圆满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适龄儿童龋病防治、基层健康指导员培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婚前免费体检、已婚育龄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改水、改厕和水质监测等项目任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参与城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成果。
(五)提升农合保障能力。继续调整完善报销补偿方案,重点提高大病慢病保障能力,有效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探索建立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管理机制,逐步将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等病情较重、病程较长、需长期用药的病种纳入特殊病种门诊管理,统筹内药品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50%以上。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给予二次补偿,形成多重保障机制。继续实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抓好新年度筹资工作,农民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9%以上。
(六)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完善社会评价机制,建立群众满意度即时评价系统,将医疗服务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让患者从入院到出院进行全程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与医务人员执业注册、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切实激发工作积极性,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抓好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拿回扣、收红包、开单提成等问题,实行“逐级承诺”制度,层层签订《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做出承诺、层层兑现承诺的局面,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全体医务人员责任意识,解决好群众看病贵问题。完善药品总量监控公示制度,以抗菌药物、心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品及营养治疗药物为重点,实行使用情况“双排序”,结果及时公示上报。加大执纪办案力度,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给予组织处理。积极开展以“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使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成为广大医务人员自觉行动。组织举办医德医风先进事迹报告会、诚信服务演讲比赛、文明服务礼仪比赛、新录用医务人员岗前宣誓等活动,培养医务人员大局观念。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在全系统培养树立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医德高尚、廉洁行医的模范典型,形成弘扬正气、抵制歪风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让社会全面了解卫生系统为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做出的不懈努力。
(七)统筹抓好其他工作。巩固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快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搭建公正、中立的沟通协商平台,妥善化解医疗纠纷,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及责任追究措施,最大限度结服积案陈案。完善医疗纠纷跟踪处理和案例每月通报制度,对发生的医疗纠纷,核实一起,处理一起。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完成市中医医院等7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单位”创建,进一步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厉行勤俭、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思想,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经济活动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监管领导机制,严肃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业务经济活动行为,提高卫生经济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2013年卫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和统筹发展大局观,解放思想,提标争先,鼓劲加压,负重奋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完善重点工作跟踪督导机制。建立完善重点工作督办制和责任目标管理制,全面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和工作效率,每项重点工作都要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包干负责,跟上督导,一抓到底,确保成效,力争在全市责任目标考核中赶超进位,争先创优。
医疗服务保障措施范文6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实施。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和基层医务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实现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
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二)实施内容
1、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自起,村卫生室根据诊疗范围和服务功能,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新购进非基本药物,库存药品全部按原进价销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2、实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村卫生室所配备基本药物由各镇、街、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供应。各镇、街、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的指导和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3、完善补偿机制。根据“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对实行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予以补助:对在岗村医年人均补助6000元;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其工作量进行合理补助;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时收取门诊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扣除成本后全额返还卫生室,用于基层卫生事业发展。
4、逐步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改革。在进一步完善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同时,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合理核定村卫生室人员编制(每所卫生室原则配备2-4名取得相应资格的医护人员),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建立以服务质量、数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考核机制。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卫人发[]9号)的规定,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挂钩。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安排和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动机制,对所属辖区进行督导、落实。卫生部门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使用基本药物优惠政策的落实;财政部门要不断落实补偿机制,加大卫生投入,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使用基本药物优惠政策的落实;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